部门绩效考核报告实用13篇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1

二、西方发达国家的总体趋势

(一)“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和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自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由于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日趋恶化,这些中央政府不得不强化各种措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力图重新恢复财政平衡。而与此同时,专注于预算、人事等输入控制的行政管理模式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这是人所共知的。鉴于财政状况的日趋恶化以及社会民众要求增加政府服务并使其多样化的呼声,中央政府更需要将有限的资金合理、高效地分配到每一个政策项目上,这一点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为应对局势,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将预算制定、人事管理的决定权赋予了各个政府部门或独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同时,这些发达国家还引入了所谓“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一种以提高工作成果、工作绩效为目标的行政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首先要设定目标,然后根据这些目标对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在实行了“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的国家中,都是议会控制着政府,政府向议会负责。这样一来,为每一政策项目或每个独立机构制定任务目标和定量绩效指标的绩效计划就必须提前提交议会予以审批。绩效计划完成之后,要出具绩效报告,反映实际绩效成果,并提交议会。

政府各部门及独立机构的工作绩效由其进行自我评估,议会要对反映评估结果的预算和其他一些提案进行检查。为了使议会确保“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关键是要提高评估的质量以及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需要有一个第三方代表议会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1.对每一政策项目是否都明确制定了任务指标;2.是否选定了能够正确评估每个政策项目执行结果的绩效指标;3.是否采取了适当的行政管理措施以便最有效、最高效地实现每个政策项目的目标;4.是否针对不同情况设置了适当层次的绩效指标目标值;5.实际取得的绩效指标目标值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偏见。

要完成上述任务,这个第三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独立于执行政策的政府;2.其组织机构的规模足够大,足以应对政府所有部门的所有政策项目;3.具备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在运用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行政管理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最高审计机关恰恰发挥着前面所述关于第三方的作用。在本文“三、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这部分里,将详细讨论这些最高审计机关的工作情况。

(二)公共会计制度/预算制度的改革与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由于经济结构趋于老化以及社会发展迈入老年社会,政府部门的可持续能力越来越成为人们经常讨论的议题。其结果导致中央政府不得不经常对政府部门持有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民众今后要承担的税负/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一些事宜作出解释。引入绩效考核制度以后,要求从经济、效率和效果三个方面来评估每一政策项目或每个独立机构的绩效成果,这样每一政策项目或者每个独立机构都必须密切关注项目成本或行政成本,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进行评估。在公布政府部门的财政状况以及从经济、效率和效果三方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以来,中央政府不断被要求建立一个框架,在预算中反映财政状况和绩效信息。

为此,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他们的公共会计制度和预算制度进行了改革。他们将权责发生制等一些企业会计原则引入公共会计制度,并且引入了以权责发生和成果/支出为基础的预算制度。这一新型的公共会计制度/预算制度要求为每个政策项目拟订一项包含预算数额的预算提案,并提交议会予以审批,因为政府要对议会负责。项目实施完成之后,还要编制资产负债表、管理成本表等财务报表提交议会。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自然会包含每个政府部门的主观判断,议会必须要对预算和其他一些能够反映这些财务报表信息的提案进行检查。不过,要想真正有效地实行这种包含了一些企业会计原则的公共会计制度,前提条件是要提高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质量,并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为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代表议会的第三方必须要检查:1.每个政府部门是否依据政府部门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财务报表;2.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地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财政状况和管理成本。

为完成这些任务,第三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独立于编制财务报表的政府;2.有法定的权力要求修改/改进不适当的政府部门会计准则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具备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在运用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行政管理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也正是最高审计机关在发挥着上述第三方的作用。

三、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

(一)澳大利亚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联邦政府1997年通过的决议,澳大利亚引入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果/支出制度”(AOOF:Accrual-basedOutcomesandOutputsFramework),并要求在1999~2000财政年度间,在预算程序中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和绩效考核。根据这一新制度的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在其为每一财政年度拟订的部长预算说明中解释以下项目:1.预定实现的成果(指标);2.考核预定成果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3.实现预定成果预计所需的(行政管理活动)支出;4.考核预计支出完成情况的(性质、数值及价格)绩效指标。这些预定成果和预计支出的实际完成情况要在绩效报告中予以反映。绩效报告作为每个政府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要提交给议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着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联邦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联邦政府开展的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于2001年根据其对10个政府部门的实地调查结果,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这份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考核预定成果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不合适;②绩效指标所选目标值不合适;③实际取得的绩效指标数值不准确、不可靠。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并没有对所有政府部门的全部绩效报告都进行审计。相反,在绩效审计中,联邦审计署只是重点选择了几个政府部门的绩效报告,这样做有助于提高这些报告的可靠性。例如,在2001年度报告中,联邦审计署就建议澳大利亚自然遗产联合会应当引入一项查证制度,以提高绩效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2001年度另外一份报告中,联邦审计署还建议为明确目标成果和支出之间的关系,澳大利亚税务局应当引进目标成果中间指标值。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根据1992年联邦政府通过的决议,自1994~1995财政年度起,政府各部门都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财务报表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议会。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每个政府部门都要编制财务报表,同时财政管理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联邦机构及联邦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向议会提交。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联邦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从1992~1993财政年度起,澳大利亚开始在一些政府项目中试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并根据项目试行结果,逐步加大在政府部门中试行新会计核算制度的力度。为了在所有政府部门中推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联邦审计署于1994年就试点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了一份综合报告。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掌握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相关知识技能的人员不够;②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③会计核算有关人员未能接受必需的培训。联邦审计署对此也提出了改进建议。

b.为提高政府部门财务报表的质量,联邦审计署于1996年制定了一本准则指南手册,详细讲解了如何依据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在这本手册中,联邦审计署解释了:①财务报表的标准格式和内容;②财务报表项目的运用及分类标准;③财务报表项目的评估标准,并举例说明。此后,联邦审计署每年都要出版一本经过修订的指南手册,及时反映会计核算制度的有关变化和政府部门的要求。

c.为促进有效利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生成的相关财务信息,联邦审计署于1999年根据其对7个政府部门实地调查的结果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财务信息的指标值尚未设定;②决策时未利用有关财务信息;③绩效考核时未利用有关财务信息。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此外,为了提高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质量,联邦审计署还制定了1996~2002年5月期间适用的28份准则指南手册(“良好实践作法指南”系列)。在这些手册中,联邦审计署解释了:①资产等项目的会计处理;②开展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③财务信息系统的设计方法。联邦审计署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好的作法。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政府各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由财政管理部颁布的《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规则》予以规定。根据这些规则,政府各部门要编制: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财政管理部颁布的《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规则》而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联邦审计署出具的独立审计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要一并提交议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联邦审计署的独立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b.财政管理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由《1997年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条例》予以规定。根据这一条例的规定,财政管理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要包括: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合并财务报表是否按照《1997年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条例》的规定而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联邦政府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联邦审计署出具的独立审计报告连同合并财务报表一起提交议会。通过这一方式,联邦审计署的独立审计报告也有助于提高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上文提到的作用之外,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独立机构的审计

在澳大利亚,独立机构一般并不负责政策的执行。但Centrelink则是一个例外,它根据《1997年联邦服务执行法案》的规定成立,属于社会保障部的一个派生机构。政府各部门都要与Centrelink签订一份商业合作协议,接受Centrelink所提供的诸如支付社会保障款项等的服务项目。联邦审计署于2000年对Centrelink进行了绩效审计,以评估它的效率和效果。在审计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与所提供的服务规模相比,Centrelink各地分支机构的预算和人员数量存在不足;②各地分支机构的绩效数据未按统一口径收集,因而无法对Centrelink进行数据对比和绩效评估;③未建立评估效率所需的成本会计制度。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

(2)关于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的审计

在澳大利亚,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要依据《1997年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法案》的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根据这一法案,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编制的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联邦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构成每个联邦机构或联邦企业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它们的财务报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一并提交议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联邦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在这些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中,那些完全由联邦政府投资、被确定为政府企业的公司还要拟订企业发展规划,对未来3年内的绩效指标值予以说明。为提高所有政府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联邦审计署根据其对所有政府企业的实地调查结果,于2000年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一些政府企业未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企业发展规划;②部分政府企业未根据资本的加权平均成本等财务数据制定相应的指标值;③有些政府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没有包含反映其目标成果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

(3)与联邦企业等私有化进程相关的审计

1993年以来,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联邦政府的作用备受批评,大量联邦机构的资产被售卖,许多联邦企业实行了私有化。这些资产和有价证券的售卖所得使联邦政府的预算余额大幅增加。为了评价资产售卖及私有化进程给联邦政府的收入所得或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所带来的影响,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近年来针对部分联邦机构的资产售卖以及铁路和航空行业联邦企业的私有化等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联邦审计署在1995年的审计报告中指出,尽管没有达到预定的利润预期,澳大利亚国家运输有限公司仍然打算进行资产售卖。另外,在1999年的审计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曾建议为降低资产售卖的成本,联邦航空机场公司应当通过竞争招标的方式聘用外部咨询师。

(二)新西兰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1998年国家部门法案》的规定,在1989年及以后各年,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长官和主管大臣要签订“工作绩效协议”,对行政长官要完成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1993年及以后各年,各部门的行政长官和主管大臣还要签订“进购协议”,其中要明确行政长官移交给主管大臣的支出数额,并阐明工作绩效指标的性质、执行时间、数额以及成本支出。每个季度都要就这些工作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形成绩效报告,并提交主管大臣。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政府各部门要起草“部门工作预测报告”,对计划完成的绩效指标作出说明,并将该报告提交众议院。“部门工作预测报告”中提到的绩效指标应与“进购协议”中的支出数额一致。此外,还要就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编写“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作为各部门年度报告的数据材料提交众议院。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新西兰,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政府绩效考核的质量,新西兰审计署于2001年、2002年编写了综合报告。在这些审计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①保证目标成果与成本支出绩效指标值之间稳定关系的方法;②收集可靠绩效数据所用的方法;③选择绩效信息纳入年度报告所用的方法。同时,审计署在报告中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政府部门编写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进行审计,就该说明是否如实反映了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发表意见。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相关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一并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有助于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除审计报告外,审计署还要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每个政府部门的财务控制制度和财务信息体系进行评估,出具“财务评论”。审计署将这些“财务评论”提交众议院行政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对政府各部门编写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进行检查。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自1991年起,新西兰政府各部门要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编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财务报表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众议院。该法案还规定,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英国直辖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向众议院提交。

《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规定,从1991年起,政府各部门都要以权责发生制和成果/支出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在这样一种预算制度下,“预计用款”中的全部数额表示在“进购协议”中各部门行政长官与主管大臣共同认可的成本支出总额。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新西兰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自1978年新西兰审计长弗雷德·赛里斯提倡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以来,审计署一直积极地致力于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例如,在制定《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草案时,审计署曾向负责审核草案的众议院财政支出委员会派出一位官员提供咨询。在新西兰,政府各部门从1991年起相继实行了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为保证所有政府部门普遍实行这一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审计署还对政府各部门新设资产负债表和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b.在新西兰,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负责起草《公认会计准则》(GAAP)草案。该委员会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2年设立。此后,独立机构会计准则审核委员会将对《公认会计准则》(GAAP)草案进行审查并最终定稿。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由10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署的助理审计长在该委员会担任副主席。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除了前面提到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外,政府各部门还要编制: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财务报表是否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一政府部门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对提高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是有帮助的。

b.财政部编制的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包括: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等等。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审计署有权对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②该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新西兰国家政府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等。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一并提交众议院。因此,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也有助于提高新西兰国家政府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c.根据《1994年财政责任法案》的规定,新西兰每年都要在预算程序中编制《财政战略报告》,对拟定的一些财政目标予以说明,例如经济周期中的净平均负债率应当低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0%或更多。在拟定财政目标的西方发达国家中,相关的财政指标通常由国民会计核算制度(SNA,theSystemofNationalAc鄄counting)计算确定。不过新西兰的财政指标包括净负债额,但没有国内生产总值GDP,这些财政指标通常根据经过审计署审计的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而确定。另外,《1994年财政责任法案》还规定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每年要在预算程序中编制“财政状况预测表”,并通过将《财政战略报告》及“财政状况预测表”中提到的目标值/预测值与实际数值进行对比,对政府的财政管理状况作出评价。在对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审计署要对实际数值进行审查,借此帮助提高这种评价的可靠性。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作用外,新西兰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独立机构的审计

在新西兰,包括英国直辖代表处在内的英国直辖机构也承担部分政策执行职能,它们是依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在政府部门之外设立的独立机构。该法案规定,英国直辖代表处要编写《意向报告书》,阐明3年期的绩效目标值,并就这些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拟制《服务绩效说明》;每个英国直辖代表处还要根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各个直辖代表处的《服务绩效说明》和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每个直辖代表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服务绩效说明》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众议院。通过这样的方式,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所有英国直辖代表处的绩效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为了加强政府各部门对英国直辖机构的管理,新西兰审计署根据其对6个直辖机构的实地调查结果,于1996年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个别主管大臣对英国直辖机构的监督控制不力;②未按照正确的方式对直辖机构进行绩效考核;③对英国直辖机构负责人的补偿过高。审计署对此也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

(2)关于国有企业的审计

新西兰《1986年国有企业法案》要求政府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应由国有企业来完成。从1987年起,国有企业已在电力行业(新西兰电力有限公司)、通讯行业(电信总公司)相继成立了一些公司。这些国有企业要按照《1986年国有企业法案》的规定,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这一法案,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每一个国有企业编制的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构成每个国有企业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它们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对于提高所有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是有帮助的。

审计署选择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在2000年度的一份审计报告中,审计署重点对国家航空运输服务集团公司进行了审计。这是一家由新西兰航空总公司和一家外国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合资企业。航空运输控制系统的供应商由原来国内的一家老牌企业变成了这家合资企业下属的一家外国公司,国内企业则蒙受了这一变化所带来的损失。

(3)关于地方政府的审计

根据新西兰《1974年地方政府法案》的规定,各地方政府要制订年度发展规划,对计划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同时就这些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编写绩效报告。地方政府还要按照《1989年地方政府法案(修订)》的要求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77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各地方政府编制的绩效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作为地方政府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绩效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一并向社会公布。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就帮助提高了各地方政府绩效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审计署必要时也对地方政府进行个别绩效审计或是全面的专题绩效审计。例如,为提高各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质量,审计署根据其对所有地方政府的实地调查结果,于1994年和1999年出具了综合审计报告。在这些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一种利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下的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的方法,还介绍了有关外包行政管理服务项目的一些好的作法。

(三)英国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按照1988年的“未来行动方案”,英国在政府各部门内成立了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政策的贯彻实施。根据政府1992年通过的决议,各执行机构要制订工作计划,对预定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关于这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一部分提交国会。

根据政府1998年通过的关于全面检查政府支出决议的规定,各执行机构要就1999~2002财政年度拟订“公共服务条约”,对所在政府部门未来3年的政策目标和绩效指标予以说明。目前,按照2001~2004财政年度“公共服务条约”及2001~2004财政年度“政府服务执行约定”的要求,绩效考核工作正在进行。其中,2001~2004财政年度的“政府服务执行约定”规定了实现“公共服务条约”中的政策目标所需的行政管理工作。关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的部门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向国会提交。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英国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a.为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根据以往的绩效审计成果以及应执行机构要求对其绩效报告进行的查证结果,于2000年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报告中介绍了:①选择合适的绩效指标值对执行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所用的方法;②收集绩效性能数据所用的方法;③如何编写有说服力的绩效报告的方法。同时,审计署也介绍了一些执行机构好的作法。

b.“公共服务条约”中的技术注释解释了所选绩效指标值的定义、绩效指标的考核方法以及数据来源。技术注释初稿由政府各部门拟订,提交技术审查小组审核并最终定稿。审计署的官员在技术审查小组中担任咨询顾问。

c.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根据其对17个主要政府部门的实地调查结果,于2001年就政府各部门关于“公共服务条约”的绩效考核情况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①选择合适的绩效指标值来评价各执行机构政策措施所用的方法;②收集绩效性能数据所用的方法;③提高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方法。审计署同时也介绍了部分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各执行机构及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a.英国审计署并不是对所有执行机构的全部绩效报告都进行审计,它只是审计部分执行机构的绩效报告,或是根据一些执行机构的要求对其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绩效报告一并提交国会。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就有助于提高各执行机构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b.到目前为止,英国审计署还未对政府部门关于“公共服务条约”的绩效报告进行过特别审计,这种特别审计的目的是提高这些绩效报告的可靠性。不过,审计署已经打算将来要开展这项工作。这是因为国会上议院的一个项目组审查了对绩效报告进行外部审计的必要性,并于2001年发表了《沙曼报告》,建议审计署应当对政府部门的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审计署已经据此拟定了一本标准指南手册,规定对以下项目进行核实:①拟评价政策与绩效指标值之间的关系;②绩效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③与英国财政部合作完成的绩效报告的透明度,财政部对“公共服务协议”及其他组织拥有管辖权。审计署正在为审计所有政府部门的全部绩效报告着手准备。

c.英国的一些财政目标是根据《1998年财政稳定法典》的规定而制定的,这些目标包括净平均负债应当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或更少。根据全面检查政府支出决议的要求,确定未来3年的支出总额要考虑税收等预计收入以及财政目标,然后根据“公共服务协议”中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来分配预算。因而,对于确立“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的财政框架来说,预计收入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为此,英国审计署根据《1998年财政稳定法典》的规定要对以下各种先决条件进行审计,以提高收入预计的可靠性:①预计税款收入的先决条件———如经济增长率、利率和物价上涨率;②作为私有化的后果之一,出售股票预计收入的先决条件———股票价格;北海油田预计收入的先决条件———原油价格。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在英国,自1988~1989财政年度起,各执行机构都在依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政府部门自1999~2000财政年度起,也在依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各个部门汇总其下属的所有执行机构形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文件提交国会。根据2000年实施的《政府资金与报表法案》的规定,所有政府部门都必须编制财务报表,英国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政府总报表。自2000~2001财政年度起,财政部开始尝试编制政府总报表。在2005~2006财政年度及以后年度,财政部将编制正式的政府总报表并提交国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英国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英国于1997年制定了《资金会计核算指南》,作为政府部门会计核算准则。财政部起草了《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初稿,此后这一指南随着组织机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得到修订。在《资金会计核算指南》的初稿起草和以后的修订中,英国审计署一直在协助财政部。1996年,财政部设立了财务报告顾问委员会,负责《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初稿与历次修订提议的审核及最终定稿。审计署的助理审计长是该委员会成员,代表审计署发表意见。

b.在政府部门历经四道发展历程之后,英国于1998年在政府部门中实行了资金会计核算与预算制度。为保证所有政府部门全部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英国审计署对每个政府部门就每个发展历程都进行了审计。例如,审计署对每个政府部门第一发展历程的会计准则、对第二发展历程的新设资产负债表以及第三历程的试行财务报表都进行了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国会下议院公共账目委员会作了汇报。

c.在审计发展历程之前,为提高政府部门编制的试行财务报表的质量,并改进对其进行审计的效率,英国审计署于1997年制定了一本准则指南手册,作为《资金会计核算指南》的补充。在这本手册中,审计署就以下内容向政府部门提出了建议指南:①编制试行财务报表的程序;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d.为提高各执行机构和政府部门财务报表的质量,并改进对此进行审计的效率,英国审计署还于2001年制定了部门准则指南手册。在该手册中,审计署就各执行机构和政府部门应当注意的问题(以是/否的形式)列出了核对清单,如:①包括《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和《1985年公司法案》在内的有关会计准则的遵循情况;②各财务报表相互之间的一致性;③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资金会计核算指南》规定了各执行机构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营运成本表;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21年英国财政部、审计部法案》的规定,英国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执行机构的营运成本、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②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③各执行机构的收入与支出是否符合国会下议院的目的要求。主计审计长的证明和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下议院。通过这样的方式,审计署帮助提高了执行机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b.《资金会计核算指南》也规定了政府各部门所编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营运成本表;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营运成本、财务状况等情况;②国会审批通过的预算数额是否正确分拨到每个政策项目;③每个政府部门是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了正确的会计处理。主计审计长的证明和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下议院。因此,审计署对于提高政府各部门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也是有帮助的。根据《政府资源与报表法案》的规定,审计署还必须对计划自2005~2006财政年度起正式编制的政府总报表进行审计。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内容之外,英国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非执行机构的审计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英国在政府部门之外成立了一些非政府部门的公共团体,它们也承担一定的执行政策的职能,被称作“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根据1992年通过的政府决议,这些“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要拟定工作计划,阐明未来3到5年期的绩效目标。关于这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构成“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下议院。为提高所有这些执行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于2000年公布了一份综合审计报告(前文1、(2)A、a部分曾提及)。

根据政府1996年通过的决议,在1999~2000财政年度及以后各年,“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要根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英国审计署负责对部分“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作为“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下议院。因此,审计署对提高这些执行机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也发挥了作用。2001年度的《沙曼报告》曾建议审计署应当对所有的“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都进行审计,审计署已经表态接受这一建议。

(2)关于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审计

每当英国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人们就会重新审视政府的作用,其结果是1992年起,英国开始引入PFI项目(后来劳工部将其改为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即在交通运输、医院等行业允许利用私人部门的技术经验和资金。英国审计署对这些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进行了个别绩效审计或是全面性的专题绩效审计。例如,审计署在1998年一份审计报告中指出,目前正在由高速公路代办处和环境、交通运输及地区部共同实施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高速公路项目在用现值法计算时,错误地使用了政府直接控制项目适用的8%的折现率,而不是应当使用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适用的6%的折现率,这样的计算结果导致该项目价值高估6800万英镑。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执行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质量,审计署根据以往关于这类项目的绩效审计结果,于1999年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该报告中介绍了:①在招标阶段鼓励竞争的方法;②可选方案的比较方法;③对投标人绩效合同能力进行评估所用的方法。

审计署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好的作法。

(3)与国有企业私有化相关的审计

1979年以来,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英国政府的作用备受审视,许多政府部门的资产被售卖,不少国有企业实行了私有化。这些资产和有价证券的售卖所得极大地增加了政府的预算余额。为了评价资产售卖及私有化进程给政府的收入所得或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所带来的影响,英国审计署近年来对部分政府部门的资产售卖以及石油和航空行业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等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审计署在1997年的审计报告中指出,英国石油公司和英国航空公司在出售有价证券时,未实行公开招标,而是采取了机构投资者包销的方式,其结果造成有价证券的售价低于市场价格达0.11%~4.3%。

(四)美国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的要求,美国政府(24个主要部门)要在1999财政年度及以后各年拟订年度绩效计划,阐明每个部门:①计划完成的战略成果;②评价战略成果完成情况的绩效目标;③实现绩效目标的战略措施与所需资源;④核实绩效目标年度数值的程序。政府部门的战略规划制定了5年左右时间的战略目标,这些绩效目标就是根据战略规划确定的。政府各部门每年都要编制关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绩效报告并提交国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美国审计总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a.在正式实行绩效考核之前,美国曾于1994~1996财政年度期间进行过一些项目试点。根据试点的结果,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展开。为确保所有政府部门都能够正确地进行绩效考核,审计总署继续就项目试点结果编写综合报告,并就提高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应当注意的方面表述自己的意见。例如,在1996年的《关于1994财政年度13个试点项目的绩效审计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只有明确战略成果与绩效目标之间的关系,才能评估战略成果的完成情况;②只有根据相关成本信息制定了绩效目标之后,才能进行效率评估;③只有在年度绩效报告中披露了过去几年的实际绩效指标数值,才能真正进行绩效目标的评估。

b.试点项目结束以后,审计总署就(截止2002年5月)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情况了19份(“实现成果管理”系列)综合报告,对提高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应当注意的方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例如,在2002年度的《关于24个政府部门编制的2002财政年度绩效计划和1999/2000财政年度最终成本报表的审计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要想在预算中反映绩效考核的成果,理想的方式是年度绩效计划中的绩效目标分项应当与预算文件中的行动计划分项保持一致,但是只有少数几个政府部门保持了这种一致性;②根据成本信息进行评估的理想方式,是年度绩效计划中的战略成果分项应当与最终成本报表中的计算单位分项保持一致,但同样只有很少几个政府部门达到了这种一致性。同时,审计总署还有代表性地介绍了一些年度绩效计划、预算文件和最终成本报表分项相互之间的一致情况。

c.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质量,审计总署于1994年至2002年5月期间,制定了3份(“执行指南”系列)准则指南手册,介绍了政府部门在制定战略规划和年度绩效计划时应当注意的若干方面。例如,在1996年的指南手册中,审计总署解释了:①政府部门在制定战略成果时应当对所处社会及经济环境条件进行分析的必要性;②为每项战略成果和有助于实现战略成果的每个分部制定绩效计划的必要性;③如果由于受到某些政策的影响,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不够理想,要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必要性。同时,审计总署也介绍了政府部门一些好的作法。

审计总署之所以积极倡导绩效考核并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其原因大概在于它认为根据《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属于监督机关。而由于《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是由国会发起实行的,预算管理办公室在这方面却并不主动。

B.提高各执行机构及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国会的要求,美国审计总署到目前为止已经对所有政府部门的所有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都进行了审计。审计总署指出了某部门提交评估政策的问题所在,认为这些重要的政策本应当成为国会考虑的重点,并就此向该部门提出了改进意见。例如,审计总署在其于2001年完成的《关于交通部2000财政年度绩效报告及2002财政年度绩效计划的审计报告》中,它提出了如下建议:①如果一项政策绩效目标的层次设定不正确,应当将其调整到正确的层次上,并解释这一变化的原因;②如果某项政策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不够理想,应当启用替代方案;③对交通部来说,确保交通渠道的安全这一政策日益重要,其绩效目标中应当包括与交通渠道有关的死亡及受伤人数。审计总署的审计报告都提交到了国会,并借此提高了所有政府部门绩效计划及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自1996年起,美国政府24个主要部门都要依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和《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的要求,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作为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根据这两个法案的规定,美国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部分立法机构/法律机关及政府企业等的财务报表,编制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美国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总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成立于1990年的美国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起草了一份联邦政府适用的会计准则初稿,经财政部、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审计总署审核通过后最终定稿。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美国财政部、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审计总署这几家对联邦政府编制的财务报告负责的部门,共同成立了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共9名委员,其中一位来自审计总署(总会计师)。在1993年至2002年5月期间,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共拟订了3份《联邦财务会计核算概念说明》和22份《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这些都属于联邦会计准则。1999年,美国会计师协会发表声明,承认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作为制定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的指定机构。

b.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政府部门要就周转性基金/信托基金及商业活动等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不过,《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要求针对所有政府部门所有活动的财务报表———包括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都要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其原因大概是早在1994年,美国总审计长查理斯·A·鲍舍尔根据审计总署在《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颁布实施之后花费三年半时间对一些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在众议院政府工作委员会作证时指出:①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已经产生了正确、有用的财务信息;②找到了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的不足之处;③认识到了财务信息系统利用最新IT技术的必要性。同时,鲍舍尔还请求国会在编制政府部门所有活动的财务报表以及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时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c.为提高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的质量,美国颁布实施了《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根据该法案的规定,政府部门必须按照以下各项的要求实施财务管理系统:①联邦财务管理系统准则;②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③美国政府总账户准则。该法案还要求自1997财政年度起,美国审计总署每年都要就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情况出具综合报告,对以下情况予以说明:①政府各部门是否按照《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实施其财务管理系统;②政府各部门是否根据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③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同时,还要求将这些审计结果报告国会。

d.审计总署认识到,只有当政府各部门符合了《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它们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的质量才能得到提高。为此,审计总署又针对1998年至2002年5月这一时期制定了10本准则指南手册(“核对清单”系列),详细说明了政府各部门在实施各自的财务管理系统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在“核对清单”系列中,审计总署就24个政府部门在满足《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项目(以是/否的形式)列出了核对清单,这些项目是:①差旅费用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②加工处理财务数据的成本会计核算制度;③将差旅费用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以及加工处理财务数据的成本会计核算制度综合在一起的财务管理总系统。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预算管理办公室第19号公告规定了政府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最终成本报表;③财务状况变化表。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这些财务报表应当接受政府各部门的总检查长或是与总检查长签订审计合约的外部审计公司的审计。审计总署已经为这些审计人员制定了政府审计准则和财务审计手册。通过这种方式,审计总署帮助提高了这些审计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替代以上审计人员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到目前为止,审计总署还没有对每一政府部门包含其下属所有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过审计,只对个别部门(如美国税务总局或是隶属于财政部的公共债务局)包括部分下属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就以下情况发表了审计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如《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而编制,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下属机构的财务状况与最终成本;②针对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③财务报表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

b.财政部编制的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最终成本报表;③政府工作与财务状况变化表。根据《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对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如《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而编制,是否如实反映了联邦政府的财务状况与最终成本;②针对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③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审计总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政府合并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因此,审计总署对于提高联邦政府编制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质量也是有帮助的。(鉴于联邦政府的财务信息系统不够可靠、内部控制不够有效,审计总署没有对1997至2001财政年度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发表意见。1997财政年度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第一个遇到这种情况的。)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内容之外,审计总署在美国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政府企业的审计

美国的政府企业必须制订战略规划,拟定未来5年时间的发展总目标;同时还要制订年度绩效计划,阐明为实现发展总目标所需的绩效目标。政府企业要就这些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编写年度绩效报告,并提交国会。审计总署没有对所有政府企业制订的全部年度绩效计划进行审计,只审计了所选政府企业的部分年度绩效计划。审计总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提交国会。这样,审计署对提高所选政府企业制定的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的可靠性起了帮助作用。

《1945年政府企业管理监督法案》和《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要求政府企业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这些财务报表要接受

各政府企业的总检查长或是与总检查长签订审计合约的外部审计公司的审计。审计总署已经为这些审计人员制定了政府审计准则和财务审计手册。因此,审计总署也有助于提高这些审计报告的可靠性。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替代以上审计人员对政府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到目前为止,审计总署仅对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依据主要是《联邦存款保险法案》的有关规定。关于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的审计报告连同该公司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这样,审计总署也帮助提高了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2)关于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审计

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美国联邦政府的作用备受批评。根据1992年4月的《第12803号总统令》,美国开始引入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在公园、政府建筑物等国家财产的建设与管理方面允许利用私人部门的技术经验和资金。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美国审计总署已经对一些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绩效审计,或者与一些私人资产管理公司签约实行了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研究课题的外包。例如,审计总署在2001年就将美国总务管理局过去准备研究的10个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成本———利益分析外包给了审计公司。在根据这些分析结果完成的综合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10个案例中有2个案例的内部收益率可能较低;②10个案例中6个案例的现金流量为负值。同时,审计总署还建议总务管理局应当进行一些项目试点,以体现在新的预算拨款、现有国家资产的处置、内部收益率的利用以及现金流量等方面,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方式相比其他选择的优越之处。

四、对日本的启示

日本的行政管理界已经接受了新型公共管理的基本原理。就“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而言,日本于2001年1月引进了政策评估制度,并于2001年4月相继成立了一些独立性的行政机构。对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来说,独立行政机构已经实行了一些企业会计原则。不过,中央政府只是自1998财政年度起才开始(尝试)编制资产负债表。本文这部分将根据这些条件,以前面几个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作为参考,来分析日本会计检查院的作用。

(一)“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政策评估制度要求使用项目评估、绩效考核与方案评估三种评估方法。其中有些方法是日本第一次引进的,因而政策评估制度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正式确立,并体现出预期的成效来。正如很难来确定政策的成效、或是很难在政策的输出(行政管理活动)与其成效之间建立临时联系一样,政策评估方法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改进到真正有效的程度。

有鉴于此,建议日本会计检查院应当:①对政府各部门政策评估工作的进展和评估结果的利用情况进行审计;②根据审计结果,要求改进不适当的做法,并介绍一些好的作法。这样,会计检查院就能够帮助政府各部门全面开展政策评估工作,并提高政策评估的质量。

2.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政府政策评估法案》的规定,日本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有权开展评估工作,以确保政府各部门能够客观、严格地按照政策评估制度的要求进行政策评估。日本内阁于2001年12月批准通过的《政策评估基本原则》和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于2002年4月的《行政管理评估方案》对这种评估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有权“对行政机关政策评估程序的客观性、严格性进行检查”。换句话说,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的检查只是表面上的。

因此,建议会计检查院应当:①在政策评估方面,核实经济节约计算数值这一项目审批的前提条件,并核实事先计算的成本———收益比,审计时将其与实际数值进行对比;②在绩效考核方面,审查绩效指标目标值的层级设定是否合适,绩效指标的实际数值是否正确、没有偏见。通过对政府部门政策评估工作的详细情况进行审计,会计检查院能够帮助提高这些政府部门所做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二)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在日本,独立行政机构自2001财政年度起实行了企业会计原则。不过在中央政府,财政状况解释方法研究组(财政部)到1998财政年度才开始(尝试)编制资产负债表,财政制度理事会到2001财政年度才开始着手研究对特定账户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操作指南。但这些工作并不是统一组织进行的。因为行政管理工作与企业活动之间存在着差别,这样即使在公共会计制度中引进了企业会计原则,政府会计准则也仍旧需要。要确保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能够正式确立,成立一个委员会是相当重要的,它负责对总账户、特定账户、公共企业以及独立行政机构实行政府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因此,如果成立一个政府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建议日本会计检查院要参加该委员会,并作为政府各部门财务报表的审查机关,对会计处理的原则与程序表述自己的意见。因为政府会计准则是判定相关财务报表是否正确编制的标准。借此,会计检查院有助于确保在政府各部门中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2.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在日本,政府企业和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报表是由内部审计师负责审计的。如果独立行政机构的资本超过1000万日元,其财务报表也要接受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这些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对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起着重要作用。虽然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应当遵循的政府审计准则对于保证审计报告内容的正确性以及明确审计活动的范围相当重要,但这一准则到目前还没有制定出来。

由于预算与人员的限制,日本会计检查院无法经常对所有政府企业和独立行政机构的全部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但是会计检查院可以通过制定政府审计准则来帮助提高审计报告的可靠性。政府审计准则应当规定:①合格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②审计程序;③审计报告的项目内容。

财务报表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等的要求编制。但是如果这些法律法规未能正确反映组织机构和实际情况变化的话,以此编制出的财务报表是无法如实反映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状况与成本情况的。而内部审计人员和外部审计人员没有权力要求修订这些法律法规,他们只能把这些法律法规视作给定条件,在财务报表中表述自己的意见。

如果这些法律法规没有正确地反映实际情况,日本会计检查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帮助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①对正确理解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报表应当注意的方面予以说明;②如果财务报表没有如实反映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状况,要求修改调整财务报表;③如果有关的法律法规未正确反映实际情况,要求对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2

1、安全观察(35分)

(1)安全观察的执行率15分。按车间/部门每月的安全观察执行率×15进行计算记分;被考核单位每周进行安全观察3次,其中车间/部门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组织2次以上,安委成员组织1次以上。

(2)安全观察报告及信息数据统计10分。安全观察发现3项以上的记5分,按每少1项递减2分;及时将安全观察信息数据统计并报安全部的记5分;每月20日将本单位的安全信息数据(电子版)报安全部和安全观察委员会,按每推迟1天递减2分;一直扣完该项得分;

(3)整改率10分。当月安全观察发现隐患整改率达85%以上的,该项满分,每降10%递减2分;隔月未整改的项目则根据计划整改时间作统计并相应计算整改率得分。

2、其他安全活动参与(35分)

其他安全活动指公司在年度内临时下发并列入考核的各种安全工作,如计划并组织安全培训、召开安全会议、编制jsa(工作安全分析)、现场安全管理等活动。

(1)安全培训5分。编制计划并组织安全培训记5分,只作计划不实施培训记1分;不作计划,但已组织培训记4分;不计划不实施安全培训该项记0分(以书面的培训计划和培训签到记录为考核依据)。

(2)安全会议5分。每月召开1次以上安全会议(以会议签到记录为考核依据)记5分;否则记0分;当月公司安排休假并且连续超过20天的,不召开会议,也记5分;

(3)jsa(工作安全分析)10分。按计划完成jsa的编写并组织实施记10分;按原计划完成编写任务记5分;组织实施上月编写的jsa记5分;每月20日将本单位jsa编写及实施的情况(电子版)报安全部,以便安全部按上报的完成率计算记分,否则,该项记0分。

(4)现场安全管理及临时任务15分。现场安全管理记10分(根据安全观察质量等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考核);按时完成临时任务记5分,否则,该项记0分。

3、事故调查和报告(30分)

以报安全部和事故调查委员会存档材料为考核依据。

(1)医疗/包扎(轻伤)以上事故25分

如果当月没有发生任何医疗/包扎以上事故,则该项记满分,即25分。

①事故汇报10分。事故发生后按时报告(含向政府填报的事故报告单)的记10分,每拖延1次扣5分;每漏报1起倒扣25分,从发现漏报时的月份中扣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②事故调查报告完整性5分。按时按质完成所有事故调查报告的记5分,否则每起扣2分;

③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10分。在报告规定期限内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记10分,否则,每项扣2分。

(2)未遂事故5分

如果当月没有发生任何未遂事故报告,则该项不记分,即0分。

①按时按质完成未遂事故的调查和报告1起以上的记3分;

②在报告规定期限内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记2分。

二、特别规定

1、当月发生如下安全等级事故和行为时,责任单位按发生每一起扣安全绩效考核总分的50%:

①损工事故;

②员工违反公司《不可违背的安全条例》行为。

2、当发生如下安全等级事故时,公司当月安全绩效为零,责任单位当年所有的安全绩效为零:

①死亡事故;

②火灾或爆炸事故。

三、考核办法

1、本办法由安全部负责组织考核,月底将考核结果报公司考核小组:

2、不按时提交安全绩效考核有关材料的,扣被考核单位安全绩效考核总分5分。

3、当月安全管理考核得分=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得分%×安全管理考核基分。

生产部、安全部当月安全绩效得分按压榨、动力、制炼、仓储四大单位考核得分本文来源:文秘站 的平均数;

其余部门当月安全绩效得分按四大单位安全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数的95%(即:其余部门安全绩效得分﹦四大单位安全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数×95%);但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则参照考核内容中的“3、事故调查和报告”部分进行考核记分;如果出现违反“二、特别规定”的则同时按该项进行考核记分。

四、有关事项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3

(二)台湾绩效审计制度之法制

台湾政府审计为财务联综组织之一环,审计机关执行绩效审计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宪法”、决算法与审计法的相关规定。1.审计法下绩效审计的规范依据审计法第62条规定,各主管机关应逐级考核各机关按月或分期实施计划之完成进度,收入与经费实际收支状况,随时通知审计机关。依同法第63条规定,公务机关编送会计报告时,应就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形,附送绩效报告于审计机关;其有工作衡量单位者,应附送成本分析报告,并说明之。审计机关办理公务机关审计事务,依同法第65条规定,应注意考核各项计划实施进度,收支预算执行经过及其绩效,财产运用之有效程度等效能性事项;第66条规定,审计机关办理公有营业及事业机关审计实务,应考核重大建设事业之兴建效能,各项成本、费用及营业收支增减的原因,营业兴衰之趋势与经营效能等。2.审计法及决算法下决算审核的规范依据审计法第67条及决算法第23条规定,审计机关审核各机关或基金决算,应注意考核效能事项,包括:违法失职或不当情事之有无;预算数之超过或结余;施政计划、事业计划或营业计划已成与未成之程度;经济与不经济之程度;施政效能或营(事)业性能之程度与同类机关或基金之比较。另依审计法第68条及决算法第24条规定,审计机关审核政府总决算,应注意考核效能之项目,包括:岁入岁出是否与预算相符,如不相符,其不符原因;岁入岁出是否平衡,如不平衡,其不平衡之原因;岁入岁出与国民经济能力及其发展相适应等;各方所拟关于岁入、岁出应行改善之意见。3.“宪法”、决算法及审计法下绩效结果处理的规范依据审计法第69条规定,审计机关办理绩效审计,如发现受查单位有未尽职责或效能过低情事,除通知其上级机关长官妥处外,并报告“监察院”。由“监察院”进一步予以调查后,成立纠正案或弹劾案,具有制裁与惩罚的功能;其由于规章制度缺失或设施不良者,应提出建议改善意见于各机关,偏重专业顾问的角色。同法第70条规定,审计机关关于政府编拟年度概算前,应提供以前年度预算执行之有关资料及建议意见。另依“宪法”第105条、决算法第26条及审计法第34条相关规定,审计长应依限提送总决算审核报告及最终审定数额表于“立法院”,各地方政府总决算之审核比照办理。

二、比较与建议

本部分以台湾绩效审计制度现状为基础,以大陆绩效审计制度为研究对象,期籍两岸绩效审计制度中有关绩效审计目标、绩效查核步骤各阶段的工作,包括查核重点、查核计划、查核报告、公开、追踪改进、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比较,供大陆政府未来绩效审计制度改革之借鉴。

(一)比较

1.审计目标大陆审计制度的发展因其历史因素、时代背景及职责的变迁,从某种意义上说,审计机关只是政府的“内部审计”。基于当时的政经环境,大陆审计法关于“真实、合法、效益”的规定,将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揉合在一起,审计工作主要以查处和揭露国有企业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为目的和内容,尚不具备开展绩效审计的条件。台湾审计机关依照决算法及审计法的规范实施绩效审计作业。依据审计法及决算法的相关规定,绩效审计的目标包括考核各机关或各基金财务效能,提出审核报告给立法部门,作为监督行政部门施政绩效的依据,并提出建议改善意见,提供行政部门财务管理顾问的服务。其湾审计法第二条规定,绩效审计作业的范围除涵盖大陆财务审计外,更积极从事财务效能方面的考核。2.查核重点大陆审计机关查核重点以财政专项资金和大型政府投资项目,如国债专项资金、扶贫资金以及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属微观经济领域的效益审计,并较多地集中在对财务成果的分析上,对其经济活动评价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绩效审计主要由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国家审计机关尽管试验性地实施了一些绩效审计,但数量较少。台湾审计机关则以民意机构关注及对岛内未来发展与人民福祉具有重大影响为其首要考量,查核重点非常明确,以避免未来执行的困难,并积极规划未来数年绩效审计工作方向与要点。台湾绩效审计作业规划有三种形式,第一部分为中央审计者;其次为地方审计者;再者,为审计部主导规划,地方审计单位配合办理共同性审计事项。3.查核计划大陆审计机关从查核项目的拟定至实施阶段,准备时间过于紧迫,审计人员往往对查核计划内容了解不够,查核结果难有重大成果。事后审计多,事前审计尚不多见,对经济活动过程中的控制和调节的事前审计也比较少。台湾审计机关首先确认查核目标、查核范围与查核方法,在查核方法及手段与技术的使用上,均较大陆审计作业多元且丰富。同时还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查核工作,适时提供专业咨询,规划高品质查核计划的特点,值得大陆借鉴。4.查核报告台湾审计人员的专业性是它获得民众广泛信任的因素。审计作业及对查核报告都有一个事先确定的程序与规范,力求及时、完整、明确、客观且具说服力,确保阅读者能了解报告的目的;同时要求受查单位对其所撰写的查核结果、结论、建议改善意见提出书面意见,再行正式的审核报告。大陆审计作业也是依据这一理念运作,但与大陆审计机关在提送人大会议报告前的协调等考量之下,过多的外在因素涉入查核报告过程。经过七折八扣,实际能提送人大的绩效审计报告,相较台湾,已无法充分展示审计机关的绩效成果,审计报告有失客观公正。5.公开大陆审计机关查核报告尚需取得行政部门的同意后才能对外公告,削弱审计效力的做法,使得大陆审计结果不及台湾审计信息更为透明与公开,为民众所认可。台湾绩效查核报告必须提送民意机构,作为民意代表考核、评估与监督政府施政绩效的依据。同时透过审计部网站,公开审计资讯,不失为进步作法。6.追踪改进追踪查核的目的,在于确认受查单位对于审计机关的建议意见与查核结果是否给予足够的重视,同时也给民意机构提供一项参考的资料。大陆审计机关的改进意见,远不及台湾能获得社会各界同样的重视,绩效审计功能并没有较大的发挥,更缺乏影响力。在此方面,台湾审计机关始终采取持续追踪的态度,以经济性、效益性及效率性为目标促进受查单位改进工作,从而引起社会各界对绩效审计工作的应有的重视,推动绩效审计发展。7.责任追究大陆各部会年度决算审计报告,仅作为人大衡量各机关财务责任的标准,属行政部门的内部考核评估,考核评估规定层次偏低,尚未达到问责或解除其绩效责任的目的。然而,包括台湾地区在内的美、英等国和地区行政部门的绩效报告,均须经审计机关审核后再向议会提出,此为问责机制的一种表现形式[10]。台湾审计机关将各部会绩效报告纳入决算审计,并针对各部会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其结果纳入决算审计报告书,向民意机构提出。建立各部会绩效报告的行政问责是发达国家实现“在民”理想的重要机制,而绩效审计更在促进公共问责上扮演重要的角色[11]。总体而言,大陆绩效审计尚处于一种不完全的法律授权状态,审计权属于国务院。事实上,隶属于国务院的审计权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大陆在预算与绩效的结合及制度设计似乎更为薄弱。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4

一、本单位的绩效审计指标设计概况

绩效管理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战略愿景、人力资源、领导决策、激励奖励、组织控制等,作为政府部门的靖边县审计局工作绩效同样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下面运用关键绩效指标(KPI),对影响靖边县审计局工作绩效的关键指标进行了提炼和归纳,并将其转化为可量化或可行为化的指标体系。对评估指标实行百分考核制,设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情况、审计综合业务考核3个一级指标,另外对审计成果及获奖情况实行加分制。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完成情况分值为35分,主要对各科室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绩效审计、计算机审计等任务进行考核。

2、工作质量考核

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为60分,主要从日常审计报告审理差错登记考评、年终考核(各科室在年度全部审计项目中随机抽取3个审计项目对其审计质量进行检查考评)两个方面考评,并细化至审前准备、实施、报告、处理、终结5个阶段21项步骤。

3、审计综合业务

审计综合业务考核分值为5分,主要考核各科室审计结果公告、编写AO应用实例和计算机审计方法、建立计算机审计项目数据库等活动。

4、审计成果及获奖情况

审计成果及获奖情况实行加分制,例如就报告中相关问题向司法机关、纪检部门、主管部门移送;审计结果被县人大、县政府采用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的;审计报告被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的;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获省、市优秀(表彰)审计项目的。

5、考评结果的应用

通过各项指标的考核,评估结果与个人表彰、奖励、晋升、晋级挂钩,并通过内部通报、向被审计单位反馈等形式予以公开,对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启动问责程序,充分发挥绩效评估和考核对提高审计质量的作用。

二、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存在的不足

靖边县审计局绩效考核制度的设计起到推进作风建设、改进审计管理等方面的导向作用,促进绩效审计全面升级和审计工作全面转型,在更高的目标上对审计工作有了更大的突破。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绩效考核的评估主体结构不够合理

全方位的质量控制未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由于审计业务的特殊性,有些审计人员对任务、职责不明确,未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度没有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主动性。制度的设计未结合工作实际而制定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和程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绩效考核指标有待优化

绩效考核制度设计注重业务流程考核,没有全面考虑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遵守职业道德等指标,并且未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与业务素质进行考评。某些指标的设计偏松,而另外一些指标又偏紧,这导致组织内部造成不公平。绩效考核的指标设计应全面考评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3、绩效考核制度需要健全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有效手段。对于靖边县审计局来说,其绩效考核制度主要以考评程序和奖惩办法为主。但是其考核的信息公开、群众参与、持续改进等制度并没有进一步建立或健全。因此,需要从根本上尽快建立健全相关考核制度,才能起到有效的绩效审计考核作用。

4、绩效考核过程渗入个人偏见

因为审计人员的个体差异(比如年龄、性别等个人特点方面的差异),会影响到考核者对他们的评价,甚至导致他们得到的评价大大偏离实际工作绩效。此外审计人员过去的绩效状况可能会影响到当前所获得的绩效评价水平。比如,考核者可能会全面高估过去绩效评价低的审计人员的绩效改善状况,而将一位高绩效审计人员的绩效下滑程度看得严重。当被审计人员的变化缓慢时,考核者可能对之并不敏感。

三、优化绩效指标,完善考核制度的对策建议

绩效考核,也可以称之为绩效考评、绩效评价,是对绩效结果进行衡量、评价和反馈的过程。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设计,可以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素质。

1、建立多元化的考核主体结构

面对“由谁评估”的问题,应广泛集中智慧,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更好的提高审计质量。因此,靖边县审计局考核的主体不应当仅包括法规科,还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和上级部门。由于审计实行地方和上级“双重”领导,其独特的地位,对考核占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为推进靖边县审计局绩效考核的科学性、权威性,应当将上级部门的意见纳入考核当中。

2、完善考核指标,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首先,靖边县审计局绩效考核指标要增添专业技能(如何完成任务)和行业知识(在完成任务中学到了什么)指标。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的质量。其次,靖边县审计局绩效考核要关注完成审计项目的数量、质量,从多层次、多方面完善考核指标。

3、健全考核制度

良好的绩效考核体系需要很多考核制度的支撑。靖边县审计局绩效考核体系需要建立健全以下考核制度:一是建立全面质量管理制度。为确保靖边县审计局的所有审计业务都是按照有关审计规范执行,包括人员管理、项目管理、规范管理、计划管理和责任管理等内容。二是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对每个审计项目,应从业务安排到审计报告出具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包括选择和确定审计项目――计划――准备――实施――报告――后续工作等各个环节。项目审计的组长应当在审计全过程中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制度考核。三是审计机关的分级质量控制。按照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审计人员各司其职,明确审计职责。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5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目的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对企业部门绩效考评制度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部门内员工思想统一,工作热情高列举事实,具体材料请详见:

1.目的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0802-04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4.1.6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Q/BW·G0802-04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Q/BW·G0802-04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4.3.1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4.3.1.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4.3.1.4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4.3.3员工处罚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Q/BW·G0802-04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Q/BW·G0802-04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5.相关文件Q/BW·G0205-04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Q/BW·G0305-04安全生产奖惩条例Q/BW·G0306-04环境保护奖惩条例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Q/BW·G0801-04员工聘用管理规程Q/BW·G0803-04员工薪酬方案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6.记录文件GJ0802/01绩效考核表(员工)GJ0802/0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GJ0802/03绩效考核表(部门)附加说明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审定人:日期:04年5月30日版本号:G-A受控(编号/章):Q/BW·G0802-04附录1、绩效考核表(员工)编号:GJ0802/01-(样表)年月日姓名:部门:职务:考核时间考核人:考核人职务: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加减分标准该项扣分考核得分厂纪厂规1、迟到、早退-1分/次2、中途外出(未经请假)-1分/次3、串岗、脱岗-1分/次4、其它违纪被公司扣罚或通报批评-3分/次5、会议迟到、早退、旷会-0.5分/次工作主动性1、不服从安排(包括临时性抽调)-3分/次2、遇到困难不想办法、不协调、不反映或反映不及时-2分/次3、服务态度差、有投诉-4分/次4、与其它部门缺少沟通,不能很好协调-2分/次专业水平1、进、销、存信息反映不完全-2分/次2、储存信息和实物不相合-4分/次3、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发现联系不上-4分/次4、错发、不按计划收货-5分/次5、帐、卡、物记录不完全、不完整-3分/次6、专业水平欠佳,其它部门有抱怨(技术状态)-2分/次7、不按工作程序办事-2分/次8、每月大件盘存表不按时交纳-2分/天9、每月积压不合格明细表不按时交纳-2分/天10、货物摆放不整齐-2分/次职业素养1、思想不端正,有投诉(查情况属实)-10分/次扣分合计奖励情况1、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3分/次2、为公司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采纳+5分/次3、公司级奖励+5分/次4、经评议服务态度好+3分/次5、在公司《博盈园地》上发表文章+4分/次加分合计最后得分(≤120)说明:100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及以上为基本合格,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综合评价结果:分级总结部分:根据员工各自的工作能力,从实际出发,表扬先进以鞭策每一位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使本部门的绩效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考核人评估:考核人签名:Q/BW·G0802-04附录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编号:GJ0802/02-(样表)年月日姓名:部门:总经理办职务:考核时间:考核人:考核人职务: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总分得分部门考核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120关键指标计划的可行性,计划实施的监控非调整每更改1次扣2分100(注:此三项指标根据部门职能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指标可以不同)规章制度的纠察,部门关系的协调缺项扣5分;投诉属实每次扣1分公司级会议的组织安排投诉属实每次扣2分质量考核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120安全考核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120成本考核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120小计考勤情况1、事假每次扣1分2、病假每次扣0.5分3、旷工每次扣5分4、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奖惩情况1、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每次加2分2、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每项加5分2、公司奖励1次加5分3、书面警告1次扣2分4、通报批评1次扣5分合计得分说明:优秀(95分及以上)合格(80-94)基本合格(70-79)不合格(70分以下)综合评价结果:分级考核人评语:考核人签名:Q/BW·G0802-04附录3、绩效考核表(部门)编号:GJ0802/03-(样表)年月日被考核部门:考核时间:考核小组成员: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总分得分部门目标完成情况(90分)1、按时、保质完成总经理办公会布置的任务未完成每项扣5分,单项扣完为止302、按时、保质完成部门周、月计划303、按时、保质完成部门日常工作204、按时、保质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完成每项扣2分10协作情况(10分)1、部门内员工思想统一,工作热情高列举事实,1分/件52、部门间协作顺畅,无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现象列举事实,1分/件5小计100奖惩情况1、部门受奖励每次加5分2、部门受表彰每次加2分3、员工受表彰每次加0.5分4、部门受罚每次扣5分5、员工受罚、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每次扣0.5分6、部门被投诉且有事实依据每次扣2分7、员工被投诉且有事实依据每次扣0.5分8、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每次加0.5分9、对公司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每次加2分10、宣传稿件2篇每篇加1分,缺篇扣1分小计合计得分≤120说明:优秀(95分及以上)合格(80-94)基本合格(70-79)不合格(70分以下)综合评价结果:分级总结部分:请说明该部门需要采取何种行动或接受何种培训来改善其工作,并根据以上各方面情况总结该部门的总体工作绩效水平。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6

二、绩效原则

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工作基本原则:

一是方法科学。绩效采取定量评价的方法,注重专项资金投入的科学性、经济性和有效性。

二是过程公开。严格遵循标准和程序,确保操作过程公开透明,建立健全评价档案。若被评价单位对评价结果存在重大分歧,应重新组建评价小组进行复验。

三是数据可得。通过正规渠道取得相关数据,确保数据可靠、可得。

四是结果反馈。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反映和体现新农村建设的水平、进展和建设质量,加快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并根据绩效结果,调整完善专项资金投入政策,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三、管理职责

根据《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各示范村作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是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主体,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组织示范村项目申报、绩效目标制定、跟踪监控、工程考核验收、审核项目绩效报告、落实上级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具体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县(市)负责示范村项目绩效管理;另一个是省里负责县(市)绩效管理。

四、示范村项目绩效考核

示范村具体项目绩效,由县(市)考核。绩效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实行100分制度,其中共性指标50分,个性指标50分。共性指标50分,其中项目决策10分,资金拨付10分,资金管理15分,项目管理15分。个性指标50分,其中完成数量7.5分,完成质量7.5分,经济效益指标12分,社会效益指标12分,环境效益指标6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5分,具体指标、分数分配、评分办法见《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五步操作:

第一步,示范村申报绩效目标。各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本地示范村,在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批复后,根据省财政厅项目指标文件,填写《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各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7月底完成。

第二步,县(市)审核确定绩效目标。各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对示范村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把关,核准后下达批复文件。要求在8月底完成。

第三步,县(市)在项目建设中进行跟踪绩效检查和评价。各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农业、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项目建设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和纠正。要求在11月底完成。

第四步,县(市)对项目进行工程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完工后,示范村应向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和绩效评价申请,填报《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完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申报表》,并上报项目实施绩效报告。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和绩效评价,对于捆绑其他部门项目投入如道路项目等,经其他部门验收通过项目应直接认定验收意见,只进行绩效评价,填写绩效评价意见,并给绩效评价得分。要求在12月底完成。

第五步,县(市)撰写并上报具体项目绩效报告。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个示范村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意见,撰写具体项目绩效报告,于下一个年度2月底报送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县(市)专项资金整体绩效

县(市)整体绩效,由省考核。绩效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实行100分制度,其中共性指标50分,个性指标50分。共性指标50分,其中项目决策10分,资金拨付10分,资金管理15分,项目管理15分。个性指标50分,其中完成数量7.5分,完成质量7.5分,经济效益指标12分,社会效益指标12分,环境效益指标6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5分,具体指标、分数分配、评分办法见《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省对县(市)专项资金整体绩效考核,分四步操作:

第一步,县(市)制定上报绩效目标和指标。县(市)新农村办、财政部门在组织本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同时上报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于每年3月底前汇总报省新农村办和省财政厅。今年由于刚开始操作,要求8月底完成,填报《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第二步,项目建设中进行跟踪绩效检查。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指导问题整改和绩效评价。要求11月底完成。

第三步,县(市)年末项目阶段验收和年度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结束后,市县新农村办、财政部门要于预算年度终了3个月内,完成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绩效报告的审核工作,将专项资金整体绩效报告、具体项目绩效报告和《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年度整体绩效评价表》(附件:6)于下一个年度2月底报送省新农村办。

第四步,省对县(市)进行绩效评价。省新农村办对县(市)报送的绩效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重点项目或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在此基础上,对专项资金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专项资金整体支出绩效报告,于年度终了4个月内,将专项资金整体绩效报告、具体项目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省财政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绩效管理工作组,指定专门人员,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要与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绩效管理协调联接机制,将相关部门的检查、审计、验收等情况、数据以及意见作为绩效的重要依据,积极探索实现绩效监督、绩效审计、绩效问责、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绩效有机结合的方法和机制。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与项目管理、检查督查、专项资金管理、示范村分级分类、政务公开等业务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绩效数据采集、跟踪检查、考核验收、分析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规定和政策,实现绩效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保证绩效科学性、合理性。

(三)把握程序和标准。绩效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讲,改变了以往“抓大堆”的工作方式,在定性基础上更加注重定量分析、数据分析以及工作反馈,必须坚持工作程序和执行标准,工作一步跟着一步,环环相扣,没有上步结果和意见,无法开展下步工作,没有全年各个环节的工作数据,很难进行全年绩效评价。因此,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省里的总体要求,清楚各个环节,理解各个指标参数,做到胸有成竹,有地放失。

(四)加强培训宣传。各地要加强对示范村干部群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绩效管理的理念,增强绩效意识,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五)强化工作整改。绩效核心是考查工作业绩和实施效率,如果只做客观评价而不反馈应用,就失去了绩效管理的意义。要强化项目建设中随时整改,发现不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就要及时整改,不将问题留下。项目完工并绩效评价后要整改,县市和市州年度绩效考核后都要提出整改意见。凡是整改不到位或不进行整改的,省里将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实施惩罚措施。

附件:

1.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完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申报表

4.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7

对象:各乡镇(开发区),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直属部门,部分省市驻康单位。

分类:为使绩效评估具有可比性,按照各单位、各部门的属性和职能相近的原则,将绩

评估对象分为A、B、C、D四类(详见附件1)。

A类为乡镇及开发区(开发区只参加评估,不参加排序),共16家;B类为经济管理部门(招商一、二、三、四局暂列入该类,只评估招商工作,单独排序),共21家;C类为执法、社会事业及服务部门,共27家;D类为部分省市驻康单位,共18家。

三、评估内容及分值分配

(一)评估内容:

A类评估内容为四个方面共25项指标(详见附件2)。包括:经济发展(10项指标)、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9项指标)、生态环境建设(3项指标)、政府自身建设(3项指标)。

B、C类评估内容为两个方面共10项指标(详见附件3、4)。包括:重点工作(7项指标)、效能建设(3项指标)。

D类评估内容为两个方面共9项指标(详见附件5)。包括:重点工作(6项指标)、效能建设(3项指标)。

(二)分值分配:

A类,总分值1000分。经济发展540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320分;生态环境建设70分;政府自身建设70分。

B、C类,总分值100分。重点工作80分;效能建设20分。

D类,总分值100分。重点工作70分;效能建设30分。

四、评估方法及程序

(一)评估方法。

1.指标考核评分办法:

根据评估指标的项目将评分办法划分为两种:

第一种,公式计分法。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基期实际完成数相比较计算得分,指标综合得分由基础分、增长分和增量分加总确定,最低分为零分。增长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增长率/报告期最高增长率)×基础分。增量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人均完成数-基期人均完成数)/报告期人均增量最高值]×基础分,人数依据户籍人口。

适用此类计分的评估项目有: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共6项。

第二种,对于不用公式计分的其它评估指标,由责任单位按评估内容分解为若干子项指标,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最终评分,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减得出,加分最高值不得高于基础分的50%。

2.实地调查:采取不定期专项检查、抽样调查、暗访、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对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

(二)评估程序。

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细则。以年度为评估周期,由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责任单位,制定绩效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草案,主要包括指标考核的具体内容、数量评价规则和操作办法,以及实地调查的初步计划等,在征求各被评估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日常评估。各被评估单位根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评估标准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工作。

第三阶段,年终评估。对于指标考核部分,各责任单位成立指标评估小组,根据各被评估单位单项工作年度实绩,参照其提交的年度绩效报告,对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综合计分,并按照得分结果排列顺序,提交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对于实地调查部分,由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形成评估意见。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指标考核、实地调查两部分汇总,形成初步评估结果,报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后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各被评估单位的绩效评估结果。

第四阶段,总结通报。对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分析总结,并以适当形式对绩效评估结果予以通报或反馈。

五、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作为表彰奖励的依据。对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单位,由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并在当年选先评优时对其单位及主要领导优先推荐或提名;对省市驻康单位的绩效评估结果,向其上级机关通报。

(二)作为政绩考核的依据。将年度绩效评估结果报告县委,作为对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领导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作为查找差距、督促整改的依据。对被评估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查找差距并以适当形式反馈,督促其改进工作。

六、组织领导

成立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徐凤翔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李鸿志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统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绩效考评办公室的主要领导。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暂设在考评办,负责绩效评估的日常工作。

县政府绩效评估责任单位(共28家):1.政府办;2.统计局;3.经济局;4.发展和改革局;5.项目办;6.创业办;7.财政局;8.新农办;9.农村经济局;10农村经济管理局;11.环保局;12.城建局;13.交通局;14.教育局;15.卫生局;16.文体局;17.劳动局;18.民政局;19.扶贫局;20.公安局;21.局;22.安监局;23.食药监局;24.林业局;25.动监局;26.人事局;27.监察局;28.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审定政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检查各被评估单位有关指标完成情况;审定年终综合评价结果;提请县政府审定绩效评估表彰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年度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组织责任单位制定指标评估实施细则;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实地调查、专项检查、抽样检查等方式,核实和调度各被评估单位有关指标完成情况;汇总年终评估结果,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提出表彰方案等。

责任单位工作职责:提出年度考核指标及评估实施细则;定期对被评估单位有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年终对本部门负责的评估相关指标进行评价,并向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各被评估单位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七、工作要求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8

一、引言

随着我国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逐步转变、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新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基于社会需求和社会视角引入第三方评价,既是我国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需要,也是增强评价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评价结果认可度、扩大评价社会影响的需要。湖北省自2006年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以来,评价工作由试点逐步走向推广应用,评价范围不断扩大,通过评价实践,湖北省已构建了“以财政部门为主导,以主管部门为依托,以单位自评为基础,以专家和中介等第三方评价为主体”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2013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支出54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 9家会计师事务所受委托参与了其中31个项目、49亿元资金绩效评价。2014年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了省财政厅重点绩效评价28项、省直部门绩效评价210项。

但是,由于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等原因,当前第三方中介机构在参与绩效评价过程中还面临许多挑战,绩效评价质量与政府期望仍有一定差距。2015年7月湖北省财政厅对第三方机构参加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提交的43份绩效评价报告的专家评审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披露“经专家评审,评定为优的报告占比19.6%,评定为良的报告占比39.5%,评定为中差的报告占比41.9%,受第三方机构提交报告总体水平的影响,多数评价结果难以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应用”。2016年5月对2015年第三方机构开展的238项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质量等级情况进行通报,评定为优的报告占比14.71%,评定为良的报告占比57.56%,评定为中差的报告占比19.33%。如何提高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评价报告质量,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第三方中介机构绩效评价质量影响因素及现状分析

绩效评价质量是指其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优劣程度。影响第三方中介机构绩效评价质量的主要因素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绩效评价外部环境、中介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具体项目评价质量控制。全面的质量控制需要对影响绩效评价质量的各个要素进行全方位控制。

(一)第三方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外部环境控制现状

从中介机构立场来看,绩效评价外部环境因素系建设、预算部门绩效管理水平、行业支持与监管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时的目标、方法、内容、风险等都最终受制于这些特定因素。

政府层面法规制度建设。湖北省自2012年开始,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逐步提高,省政府层面出台了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3―2015年)》等作为统领性的意见指导全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明确提出强化财政部门、部门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功能,积极引导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部门保障支撑体系建设。制度保障方面,湖北省财政厅2014年印发了《湖北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鄂财绩规〔2014〕3号)和《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2014]376号)指导第三方机构开展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组织保障方面,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建立了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库,仅2015年就有40所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除此之外,还加强了专家库和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指导库的建设。截至2014年全省已有76个地区建立了本地专家库,其中19个地区对专家库进行了较为规范的动态管理7。相对来说,科W、合理的分级分类技术规范指引和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成,尤其是评价标准库的建设几乎是空白,提供技术支撑方面急需加强。

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水平。湖北省省级财政部门先后制定、修订了涵盖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目标现场审核工作规程、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考核标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16年,44个地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比例达到了考核要求,占比48.8%,武汉市、黄石市等34个地区以财政内部审核、第三方专家组审核等方式对部门编报的绩效目标组织了严格审核,十堰市、荆州市等70个地区探索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 31个地区组织评价小组,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武汉市、秭归县等48个地区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大冶市、松滋市等32个地区将绩效评价结果上报本级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十堰市、房县等36个地区将绩效评价结果上报人大,接受人大监督;老河口市、襄州区等10个地区将绩效评价结果网上公开8。

行业支持与监管。2014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订印发了《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中评协〔2014〕 70号),2016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订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会协〔2016〕10号)。省级行业协会除组织座谈、培训外,尚未出台与绩效评价相关的具体支持与监管措施。

(二)第三方中介机构内部质量控制现状分析

湖北省引入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主要为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主要依据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准则规定应从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执行、监控等要素制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有效地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规定绩效评价业务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绩效评价人员的招聘、任务委派、职业发展、培训、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合理安排、所内建设绩效评价技术支持平台等,并对工作底稿、档案管理和绩效评价数据库作了强调。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可以参考《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7号――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该指引列举的为执行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必要程序与会计师事务业务质量控制准则规定基本相同。中评协《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未对质量控制作出专门规定。

通过对2015年“湖北省财政厅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库建设项目”中标的40家会计师事务所调查发现,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均在10年以上,注册资本50万以上,绝大多数排名全省前100,拥有不少于20人的专业人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绝大部分事务所为降低鉴证业务风险,已逐步树立质量意识,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有计划组织安排人员参加绩效评价业务培训。但是,单独设置“质量控制部”和“绩效评价部”的事务所不多,绩效评价作为新业务,基本都是作为鉴证业务由审计部或资产评估部完成,针对绩效评价质量控制的专门研究、制度、措施较少,只有个别事务所单独设置了绩效评价服务项目和专门制定事务所绩效评价项目操作及工作底稿编制指南。从同一事务所承担的绩效评价任务来看,行业跨度很大。

(三)第三方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具体项目评价质量控制现状

湖北省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整体委托方式, 具体流程一般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委托方)确定绩效评价对象―下发绩效评价通知书―第三方中介机构成立评价小组―委托方对评价小组能力评估确认―评价小组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进行评价设计―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委托方审核―现场工作―评价分析―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审核―评价质量评审”。整个过程中对具体项目绩效评价质量监控主要有外部监控和内部监控两个方面,外部监控主要包括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对评价小组成员评价工作组能力评价、第三方绩效评价方案的审核、评价实施过程的监控、评价报告的审核、评价质量评审;内部质量监控包括评价小组成员的确定和质量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的确定、评价现场工作质量控制、评价方法选择等。

比较分析了部分湖北省对外公示的第三方中介机构2015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发现评价机构与被评价单位没有直接利益关系,能够保持评价主体的相对独立性,项目绩效评价的小组成员除由中介机构聘任的绩效专家、专业人员组成外,一般还包括预算单位项目执行部门相关执行人员。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方面大部门都是由第三方主导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般参照财政部、省财政厅颁布的共性指标框架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维度,其中投入和过程类指标一般为共性指标,权重占30%~40%,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为个性指标,权重占60%~70%。产出类指标和效果类指标一般又以效果类指标为主导,但是也有的项目效果指标确实难以测量,以产出指标为主、效果类指标为辅。个性指标数量一般为5项以上,设计依据主要是预算单位或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要求,以及项目实施具体情况。评价标准一般以历史标准和计划标准为主。评价方法主要包括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案例分析法、研讨会和专家听证会等,在评价分析方面,通常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或多变量统计分析等方法。打分方法有专家评分法和指标评价打分两种。评价的局限性主要集中在: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体系模糊;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和赋权需要专家进一步的讨论研究;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无法准确量化,只能依靠评价团队经验、结合受益对象的调查问卷进行评估;问卷调查样本量偏小,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评价小组人数、时间、样本量等限制,无法对各项目资金支出金额进行全面核实,抽样评价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样本误差,影响评估结论的精确性等。评价报告中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原因描述主要为:项目部分绩效指标及目标值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绩效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实施过程资料不够充分、部分绩效目标达成率低等。建议一般围绕问题,从政策建议和改进举措两个方面提出相关对策,通用性建议较多、前瞻性建议较少。

三、第三方中介机构绩效评价质量控制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系统性和导向性,合力营造良好的中介机构绩效评价环境

政府部门、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合力共管,坚持系统性和导向性,为第三方中介机构参加绩效评价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政府部门在顶层设计中应当加强立法工作,目前尚未出台政府绩效评价的相关法律规范,现有的管理意见、工作方案仅从宏观层面提出了要求,约束力较弱;立法中应当明确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审计机关的监督权力和责任,第三方评价应向各级人大负责,各级审计机关具体监管绩效评价工作,更好地体现第三方独立主体的属性,引导各部门重视第三方评价。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9

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公共绩效管理;国有资本绩效评价

随着企业成本会计的持续发展和不断创新,成本会计在企业管理控制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那么,在公共部门中是否也需要构建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来提高经济决策的有效性进而强化绩效管理?这个问题的产生不仅是效仿营利性企业会计的发展经验,也是源于公共部门管理环境的深刻转变所带来的会计角色定位的变化(陈志斌,2014)。

一、公共部门及其相关的成本概念

公共部门可以采用不同的标准加以界定。就广义而言,公共部门可以包括国有企业。但公共部门的本意在于“公共性”,所以Gemmell (1993)提出根据政府公共性支出涵盖的对象来界定公共部门的范围。其潜在的含义是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或补贴并不能直接列为公共性支出,所以国有企业并不能被视作公共部门的一部分。根据这种分类方法,本文所研究的公共部门的范围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和公立的非营利组织(比如被称为“事业单位”的医院和高校等),但不包括国有企业。公共部门的基本特征是公益性,但同时又具有非营利性的特征,这意味着公共部门需要消耗和支配公共财物资源来履行其职能,即提供公共产品(包括优效物品)和公共服务。斯蒂格利茨(2005)认为,在混合经济模式下,公共部门从事经济活动的理论依据在于不完全市场的存在,或者说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可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更有效配置。这一理论在实践中的体现,就是公共性支出的绩效问题①。由此可见,公共绩效管理是公共部门治理的核心问题(Stark,2002)。在公共部门支出绩效的测量和管理中,成本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对公共部门成本的测量可以从多个角度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比如生产成本和服务成本、总服务成本和单位服务成本、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等。服务成本在公共部门成本会计中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是指公共部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计的各项耗费的总和,包括服务活动中所发生的物质消耗和劳动消耗。服务成本是一项综合性经济指标,能够反映公共部门的服务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是进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公共绩效管理框架下公共部门成本会计系统的外部性特征

企业成本会计及报告一般被认为是对内的会计信息系统,主要为管理者的决策服务。由于内部性的特点,企业成本会计信息只面向本单位,不需要与其他组织或单位的成本信息具有可比性,也无须对外披露。由于公共部门与其他组织既有相同点,也有本质的差别,所以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也具有和企业成本会计不同的价值取向。公共部门以公众利益和社会利益为基本的出发点,形成了公共部门和社会公众之间以及公共部门不同级次之间的多重委托关系,并由此承担了广泛的公共受托责任。公共部门一方面承担了公共管理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承担了公共财产和公共财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的责任,也由此承担了公共绩效管理的受托责任。公共受托责任并不止于责任的履行,还包括对履行结果的反映。根据Patton(2002)基于报告观的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公共部门需要对外反映包括公共绩效管理在内的受托责任的履行状况。公共部门如果要反映其绩效管理的过程和结果,就有必要提供相应的财务信息,尤其是公共部门的成本信息,以有助于相关各方对公共部门绩效进行解读和评价。由此可见,在公共受托责任的视角下,公共部门的成本信息需要对外披露,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和报告体系由此具有外部性特征。很显然,公共部门的成本会计及报告系统也具有对内的特点,可以为公共部门的内部管理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特别的成本信息,以促进公共部门的经济决策质量的提高。

三、基于公共绩效管理的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构建的总体思路

(一)公共绩效管理的价值链分析

公共绩效管理在全球范围内经过多年的推广和发展,先后经历了效率导向和结果导向的绩效管理模式,目前正转向公共价值导向的绩效管理模式(包宪国,2012)。公共价值导向的绩效管理理念揭示了公共绩效管理的公共产品本质。作为公共产品,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就会存在生产和提供的过程,而且会在这个过程中创造公共价值,进而体现出外部性的特征。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价值创造过程可以利用价值链加以分析。如图1所示,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主要活动包括绩效预测与规划、绩效实施与控制、绩效分析与评价、绩效改进与优化,辅助活动主要包括信息系统开发、绩效信息内部沟通、绩效信息对外披露及反馈。这些活动的实施会直接创造管理价值和信息价值,最终形成社会价值。通过价值链分析可以发现,在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需要数据和信息的支持。由于绩效评价和公共部门耗费的财务资源密切相关,所以这些关键环节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成本数据和成本管理的支持。

(二)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目标

会计及报告体系的目标是一个指导性的概念,也是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构建的理论起点。在强化公共绩效管理的背景下,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目标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其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会计信息系统的目标。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基本目标需要和绩效管理的基本目标协调一致。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发掘组织和员工的潜力,不断提高和改善绩效水平。为此,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的基本目标在于,通过成本信息的提供、特有的成本核算方法和成本控制程序,积极参与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规划和实施过程,同时满足公共部门绩效管理主体的决策需要。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作为公共部门整体会计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其基本目标也要符合会计信息系统的一般功能性特征的要求。公共部门会计信息系统的突出特点是以预算管理为核心,服务于公共部门的预算管理和运营活动。基于这一点,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基本目标也要体现在为公共部门的预算管理和运营活动提供基本的成本信息,促进公共部门实现预算管理目标并积极参与公共部门的运营管理活动。

(三)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结构

在成本会计及报告总体目标的统驭下,公共部门成本会计活动和成本管理将贯穿于公共部门运营活动的全过程,并服务于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主要环节。如前所述,根据公共部门绩效管理价值链的分析,将绩效管理两个层次的内容整合起来,核心环节将包括绩效预测与规划、绩效实施与控制、绩效分析与评价以及绩效信息沟通和反馈。虽然在这些重要的绩效管理环节中都需要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支持,但不同管理环节的功能存在差异,所以对成本管理和成本信息的要求也不同。这样,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构建就要考虑绩效管理各个阶段的特点,合理安排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结构。根据公共部门绩效管理价值链的内容,一般意义上的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结构可以划分为多个不同的子系统,也就是基于绩效管理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成本会计及报告子体系。具体包括绩效规划阶段、绩效实施控制阶段、绩效评价阶段以及绩效沟通和反馈环节的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阶段性的成本会计和报告的主体既可以是单个公共部门,也可以是单个公共部门内部的具体业务部门和责任部门,主要提供反映单个公共部门阶段性的、局部的成本信息。单个公共部门整体的成本信息可以由局部信息和阶段性信息汇总合并而成。

(四)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模型构建

Chan (2010)提出构建公共部门财务报告的一般模型,该模型有五个环节构成:财务报告的目的(purpose)、信息产品(products)、编制主体(preparers)、决定财务报告形式和内容的政策(policy),以及建立财务报告制度的过程(process)。模型的突出特点是既体现了概念的本质,也体现了组织和管理的衔接,对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和报告体系的构建具有借鉴意义,可以根据该一般模型设计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整体模型。在建立模型的过程中,通过结合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和报告体系的目标与结构,可以形成一体化的整合模型。在整合模型中,构建的起点是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总体目标。在总体目标的引导下,具体构建绩效规划阶段、绩效实施控制阶段、绩效评价阶段以及绩效沟通和反馈环节的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目标,各阶段成本会计及报告构成了完整的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根据成本会计与财务报告体系模型的基本要素,需要进一步构建各绩效管理阶段成本会计的核心内容、组织基础、制度基础等。由于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构建的基础是会计活动,所以可以将财务报告的信息生产环节拓展为成本会计与报告的核心内容,具体包括成本会计的预测、确认、核算以及成本报告的编制。成本会计及报告的组织基础是会计核算和报告编制的主体。成本会计和报告构建离不开制度基础,即会计和报告的政策,比如概念框架、准则制度等。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和报告体系的构建需要一个过程, 如果从战略选择的角度出发,循序渐进的构建过程是符合我国公共部门会计体系发展现状的选择。

四、公共部门成本会计的核心内容

公共部门成本会计的内容设计源于成本会计的基本理论,同样包括会计确认、核算和报告等具体内容。但这些具体内容在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不同阶段体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公共部门绩效规划阶段成本会计的核心内容

根据公共部门绩效规划阶段的活动目标和活动内容,成本会计的目标是为公共部门的绩效规划提供信息支持并发挥成本会计的预测和管理价值。绩效规划阶段成本会计的核心内容应围绕绩效规划的内容展开,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绩效评价指标确定成本会计的主要核算对象和核算分析内容;二是根据相关成本信息进行成本预测,为公共部门编制绩效规划提供依据。公共部门绩效评价指标既包括量化指标,也包括非量化指标,成本会计的核算对象主要结合量化指标来确定。公共部门绩效的量化衡量指标一般包括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四个维度。公共部门支出(投入)的重要特点是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所占比重大,所以项目总成本和部门总成本费用是两个同等重要的成本核算对象。公共部门的投入在走向产出的过程中,绩效指标关注的是资源的使用效率。公共部门投入的财务资源在使用过程中表现为提供公共服务或提供物质产品,所以服务成本、行政成本以及生产成本将成为重要的成本核算对象。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的衡量是建立在产出成本信息的基础之上,所以公共部门成本会计也需要结合实际产出和实际效果,将产出成本作为核算对象。公共部门绩效规划阶段的最终成果表现为各种有关绩效的预算。除了定性化的描述之外,广义的公共部门绩效预算直接表现为不同层次的支出预算,成本会计将为这些支出预算提供数据支持。公共部门成本预测的原始数据主要来自前期的历史数据,可以采用相应的因素分析和统计分析方法预测计划期的成本数据,用以编制支出预算。公共部门的服务支出预算、行政支出预算或产品生产预算建立在对其管理活动数量、服务数量或生产数量规划和单位成本预测的基础上。公共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依据是项目目标和项目成本预测的数据。公共部门总成本费用预算将结合服务费用预算、项目预算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而成。

(二)公共部门绩效实施阶段成本会计的核心内容

公共部门绩效实施阶段的主要活动是进行绩效管理和控制,及时跟踪绩效规划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调整实施策略和方法。在绩效实施阶段,公共部门成本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对公共部门成本的管理控制并为绩效控制提供相应的信息,核心内容是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

1.明确具体成本项目的界限

Christiaens和Vanslembrouck (2010)提出公共部门成本会计首要的任务是界定成本概念并分清成本结构,以明确各类成本项目的界限。结合公共部门的运营特点,主要的成本概念包括相关成本和不相关成本、定额成本和标准成本、作业成本和变动成本等。其中,相关成本是指和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联的成本,反之则是不相关成本。区分相关成本和不相关成本对于核算公共部门的服务成本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公共部门的成本对象交织在一起,因此划清与公共服务相关的成本是合理配置财务资源的基础,如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成本、公立高校的教学成本等。定员定额是实现公共部门预算管理和开支控制的重要制度,定额成本是不可更改的开支标准,也是会计核算的实际成本,而标准成本是一种目标成本,是实际成本的努力方向。作业成本项目的确定是基于“所有成本都可变”的理念,但与变动成本项目有所不同,作业成本项目强调的是按照公共部门服务作业或生产作业的动因来确定成本项目。

2.明确成本会计的确认基础

权责发生制改革是公共部门会计改革的主线,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成本会计对公共部门显得尤为重要。通常情况下,公共部门的支出主要依靠预算拨款(行政单位)、无偿捐赠以及业务活动收入。由于公共部门大部分收入的取得具有无偿性,所以公共部门的成本费用与其收入之间并不存在确定的配比关系。这样,公共部门成本费用与其确认期间的配比关系就成为突出的问题,而权责发生制基础的应用能够满足这一要求。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下,公共部门的全部当期支出可以划分为当期费用、待摊或递延的费用以及资本化的支出。以此为基础,公共部门可以按照既定的成本对象来归集相关费用,进行成本核算。资本性支出将分期分配到期间成本中,避免固定资产的成本在不同年度的非均匀分配而造成的波动。在提高公共部门期间成本核算的准确性的同时,权责发生制也会增加公共部门成本信息的前瞻性。这主要体现在会计年度期末,公共部门可以采用调整分录的方式,确认当期实际支出以外的应计费用项目,以提供完整且具有前瞻性的期间成本信息。

3.采用适当的核算方法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

在确定核算对象和相关成本界限的基础上,公共部门还必须采用适当的成本核算方法归集相关成本并形成相应的成本记录。公共部门可借鉴的成本核算方法既包括传统的方法,也包括现代成本会计的新方法。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包括定额成本法、变动成本法以及基于成本归集的分步法和分批法等;现代成本会计的新方法主要是指作业成本法。虽然公共部门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要活动,但依然存在确定的成本动因,可以采用作业成本法来核算运营活动的相关成本。且公共部门为了控制支出,一直进行定员控制,采用定额标准进行会计核算。所以公共部门的成本核算如果采用作业成本法,和定员定额控制方法结合在一起会发挥更有效的成本控制效果。按照作业成本法的步骤,公共部门首先将成本划分为各项作业,再根据不同的作业环节来确定差异化的定额标准,最后将各项作业环节的成本分配给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两种方法结合的关键是根据成本动因和具体的作业环节细化定额成本标准,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如果以高校的教学成本核算为例,可以将相关的教师或员工的薪酬划分为各项作业的成本,以此为基础确定各项课程的成本,进而确定教学成本。 除了作业成本法,公共部门的服务成本还可以采用变动成本法核算。采用变动成本法的优点是可以有效地与弹性预算衔接,便于成本预测分析,但是需要将服务成本中的混合成本分解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另外,公共部门的专门项目成本可以不必区分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直接按照全部的投入核算,这种方法可以很好地与财务报告衔接,有助于成本信息的有效披露。

(三)公共部门绩效评价阶段成本会计的核心内容

公共部门绩效评价阶段的主要活动是在效率、效果和效益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绩效测算并根据绩效规划的实现程度进行绩效评价,为绩效改进和优化提供依据。绩效评价阶段成本会计的目标一方面是继续发挥管理工具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借助于成本分析为绩效评价提供相关的信息。这一阶段成本会计的核心内容是利用成本数据计算相应的绩效指标并采用成本比较分析的方法为绩效评价提供直接的依据。从理论角度出发,公共部门绩效评价不仅要评价经济效益,也要评价社会效益。但Wacht (1991)提出,公共组织的远期目标在于谋求组织的长远发展,而短期目标也要实现成本最小化。所谓成本最小化是指完成同样的服务数量耗费更少的成本,或者耗费同样的成本提供更多的服务。由此可见,成本指标既可以用于计算绩效评价指标,也可以直接用于衡量公共部门的绩效。Helden和Admiraal (2005)提出了平衡计分法在公共部门的应用思路和具体指标的设定,其中基于财务维度的指标具体包括单位服务成本或单位产出成本和不同项目活动的总成本。这些成本指标可以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来判断公共部门的绩效,具体比较分析的方法有差量分析法、跨时间比较法、针对任务对象的比较以及外部标杆比较分析法等。 

五、公共部门成本报告体系构建

常丽(2009)提出公共部门(政府)的成本报告体系既包括对内的成本报告,也包括对外的成本报表和文字说明。对于公共部门而言,对内的成本报告主要用于内部的信息沟通,具体包括各责任中心的成本报告;对外的成本报告则主要用于信息披露和反馈,具体指以单个公共部门作为报告主体的各类成本报告。

(一)绩效规划阶段和实施阶段的成本报表

基于绩效规划的公共部门成本报表在应用层面上表现为成本预算。为了服务于绩效管理,公共部门需要编制的成本报告取决于绩效管理的目标,要根据绩效评价指标的需求来设定成本会计的核算对象,再根据核算对象确定成本预算和成本核算的内容。如前文所述,基于绩效评价的成本会计核算对象主要包括项目成本、服务成本、部门或单位的总运营成本。在此基础上,结合成本报告的主体,公共部门绩效规划阶段的成本预算报告包括项目成本预算、服务成本预算、部门总成本费用预算和责任中心成本预算。相应地,在绩效实施阶段的成本核算报告包括成本费用总表、项目成本表、服务成本表和责任中心成本表。 公共部门绩效实施阶段的主要成本报表的编制需要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所以要结合权责发生制基础来确定成本报表的主要内容和报表要素。其中,成本费用总表的主要内容是反映公共部门运营的全部成本、期间费用和运营收益;服务成本表的主要内容是反映公共部门的一般服务活动和专项服务活动的全部成本、服务收益和净服务成本;项目成本表的主要内容是反映公共部门业务活动项目和专门项目的全部成本、项目收益和项目净成本;责任中心成本表的主要内容是反映公共部门内部设立的责任中心的成本耗费的详细信息。

(二)绩效评价阶段的成本分析报表 

公共部门绩效评价阶段的成本报表的类型和内容主要取决于绩效分析判断的具体方法和内容。按分析方法进行划分,成本报表主要包括差量成本分析表、单位成本分析表、跨时间成本比较表以及实际成本和标杆成本比较表。其中,差量成本分析表即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比较的报表,反映预先规划的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揭示存在成本差异的项目以及差异的程度;单位成本分析表,主要反映公共部门完成既定服务目标、项目活动目标或生产目标所耗费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以揭示公共部门使用财务资源的效率;跨时间比较分析表的主要内容是反映当期实际成本和前期成本比较的结果,包括成本变动的差量以及变动的程度;实际成本和标杆成本比较表主要反映公共部门的实际成本水平与理想化水平的差量和差异程度。由于公共部门以预算管理为主且不以营利为目标,就意味着单位服务成本是反映其财务绩效的主要指标,单位成本分析表也是反映其绩效管理效果的主要报表。以高等学校为例,其单位成本分析表的具体格式如表1所示。

(三)公共部门对外披露的成本报告体系设计

服务于公共部门绩效管理不同阶段的成本报表整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单个公共部门完整的成本报告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仅供内部使用的成本报告主要有责任中心的成本报告,除此之外的成本报告既可以供内部使用,也可以对外披露。公共部门的成本报告体系包括主要成本报表和文字说明两个部分。成本报表主要包括单位服务成本表或单位产出成本表、项目成本表以及成本费用总表;文字说明部分主要需说明可控的成本因素和不可控的成本因素。在影响公共部门服务成本和运营成本的诸多因素中,有些因素是可控的,比如教学设备的投入、材料物品的消耗标准、班级规模以及师生比例等,这些因素是进行绩效评价和管理的重点;而有些因素是不可控的,比如市场价格变动、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补考比例等。总之,基于公共绩效管理的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的构建需要保持前后一致的构建思路和行之有效的构建路径。其中,构建路径是实现公共部门成本会计及报告体系实用性的基础,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具体的研究方向不仅包括权责发生制改革等前提条件,也包括成本报告的具体编制方法等具体的技术路径。

作者:常丽 逄浩丹 王景升 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

主要参考文献:

[1]包国宪,王学军.以公共价值为基础的政府绩效治理——源起、架构与研究问题[J].公共管理学报,2012,(2):89-97.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10

1.基本职能任务

2.项目工作

3.招商引资(内资)

4.软环境及政风行风建设和部门负债情况

5.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6.处理投诉事件

7.政府工作督查(含会风会纪)

8.政务公开

9.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10.规范窗口服务

11.安全生产

12.公务员队伍建设

13.依法行政

14.普法工作

二、评估指标基础分权重及考核部门

市政府各部门绩效评估指标总分为1550分。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11

先看一下传统业绩管理报告的构成和主要内容吧。

一、何谓业绩管理报告

业绩管理报告,在很多公司又被称为经营分析报告、业绩汇报材料等,主要用于分析企业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主要业绩表现情况(可细分为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一般采取如下结构:

1.财务指标类

概要提供主要财务数据并进行对比分析。主要数据一般为母公司作为投资方重点关注的:资产、负债、盈亏、产销存、现金流等传统财务“三表”数据,以及由此推算出的重点财务比率指标,如资产负债类指标、速动比率指标、资本回报率指标等。

一般分析方法是将这些数据与前期制定的经营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差异(超计划、符合进度或未完成计划),并提生以上差异的主要原因。

2.经营活动类

针对报告期以前提供给母公司的经营计划,对主要经营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论证。如重要项目的施工、建设、投产情况,新业务的市场开拓情况,主营业务的分项进展情况。主要目的是通过经营活动的进展汇报进一步解释财务相关类指标出现差异的原因,把主要经营活动作为财务预算指标完成的保障要素。如通过更新设备生产能力为来年的业绩增长提供保障;通过拓展产品线,吸引更多新客户的加入;通过对主营业务的细分市场投入更多广告、促销资源来确保传统业务的增长等。

3.管理行为类

包括报告期内主要的投融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和后勤保障工作。该部分主要功能是揭示企业为促进经营活动的达成,在企业内部采取的主要管理行为。如采取针对性的人力资源培训计划来降低新业务开发的难度;采取合理的融资行为来降低在建项目的融资成本;采纳新型广告片并选择目标区域的经济生活频道进行投放以确保客户传播到达率的提升等。

进一步展望未来报告期内子公司主要管理创新行为、主要经营活动计划、预计达成的主要财务指标值。一般会根据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经营计划和目前的主要指标、工作进度来进行修正。

所以不难看出,企业的业绩报告体系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具有因果关系的循环。如下图所示:

二、业绩管理报告的类型

国内企业集团建立业绩管理报告的时间较短,企业集团母子公司间使用的业绩工具也不尽相同,因此依据业绩管理工具不同,目前主流的业绩管理报告可分为:

1.以财务分析工具为基础的业绩管理报告

主要适用于组织的商业模型较为清晰、简单,主营业务突出或无明显关联度的企业集团。如以杜邦财务分析法为指引,对资本收益率指标进行逐层递解,在此基础上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多数投资控股型企业集团适用该类业绩管理报告。

该类业绩管理报告的主要优点是紧密结合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依据杜邦财务分析法进行指标展开分解。母公司可较清晰地判断子公司业绩改进的主要财务指标空间。还有一类是以EVA方法为指导,在操作上进一步考虑了投资的机会成本,操作较为复杂,并且在财务指标的处理上更加琐细,但优点是有利于母公司加强对下属公司真实价值创造水平的管理。

2.以目标管理(MBO)为基础的业绩管理报告

主要适用于企业战略目标可进行层级分解,主营业务存在一定关联度的多元化企业集团。多数战略管控型企业集团都可采用此类的业绩管理报告。其突出优点是更加关注战略的连贯性和经营管理行为的一致性。子公司的业绩管理报告被赋予更多的战略管控要求。

3.以平衡记分卡(BSC)为基础的业绩管理报告

主要适用于企业基础管理水平较高,子公司更明确自身在整个集团公司“战略地图”中的地位,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性、协作性要求较高的企业集团。战略、经营管控型的企业集团适用该类业绩管理报告。

其特点是在业绩管理报告中以BSC分析框架为基础,兼顾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的均衡考核,进一步强化了子公司在企业集团战略贯彻过程中的“落地”作用。

三、为什么需要业绩管理报告

国务院国资委和各地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考核目前还主要处在作为“出资人”的一个投资评价角度。即各级国资委主要履行出资人权利,对所辖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管理行为进行评价。目前主要采取“功效系数法”,按照“三七”比例合成“财务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及其任期进行评价性考核。

这种考核的目的:一是为了衡量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产的投资进入良性循环;二是为了消除任期内的短期效应,促使国企领导人关注企业长期发展,持续增加企业价值;三是为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基于“价值创造”和“行业规模发展”的战略性重组。2006年5月在国资委系统业绩管理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提出:2004年用经济增加值(EVA)指标对全部中央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进行了分析和测算。结果显示183家企业中,2003年净利润为正的企业有156家,亏损的有27家;但EVA为正的企业只有49家,为负的企业占到134家。因此,国资委今后将加大使用EVA方法衡量国有企业经营实绩,逐步取代用“利润”指标衡量的传统做法。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国有企业已从单纯的财务管理,转向深入揭示价值创造的“价值管理”。

从国有企业集团自身的实际应用看,单纯的评价考核并不适用于目前的多数国有企业集团。国务院国资委在2006年5月召开的国资委系统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将目前的业绩管理工作从单纯的“价值管理”逐步转向“战略管理”。作为受托人,这些国有企业集团的发展路径注定不能成为专业性投资集团。因此,战略管控型的企业集团应该成为今后国企治理结构的主要方式。而业绩管理本身已经成为战略控股型企业集团进行经营管控的重要手段。

从全国164家国有企业集团的业绩管理现状看,传统的以KPI层级分解为基础的目标管理(MBO)系统(一般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执行)是目前多数国企集团进行业绩考核的基础性工具。辅助业绩考核的主要工具包括: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一般由财务部门监督执行)、经营计划系统(一般由企划部门或经营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以上三套系统的实施共同构成了企业业绩管理工作的全部(部分企业内部推行以360度考核为核心的人员胜任能力系统,一般作为纯粹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这里不列入业绩考核的范畴之内)。财务部门负责的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决定了多数子公司的预算分配情况,是子公司开展一切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依据的财务指针;企划部门负责的经营计划系统主要拟定了主要的经营活动,是子公司必需完成的重点工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的KPI考核是企业业绩考核的核心,其KPI指标一般进入子公司负责人的业绩管理合同,直接与其浮动薪酬及福利待遇挂钩,决定了子公司管理层必须完成的阶段性目标。这三套系统的协调直接决定了企业业绩管理工作的成败,也决定了企业价值创造的能力。因此,需要有一个定期监测的平台,保障以上三类考核系统能够统一步调、协调一致。业绩管理报告正是这样一个工具。

四、高效业绩管理报告的原则

尽管企业集团类型不同,子公司在企业集团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同,但一份有思想、能提供更多决策支持信息、更容易获取企业集团总部信任的业绩管理报告还是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1、真实有效性原则

提供真实、有效的决策参考信息是业绩管理系统的首要要求,也是赋予业绩管理报告的重要内涵。真实性的实现不能完全依靠财务人员的道德品质,很多企业建立了内部数据的审核机制或聘请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对子公司提供的所有财务数据进行真实性甄别。真实性是业绩报告有效的基础,对于业务类型比较复杂的子公司,如房地产公司,其业务流程和一般的工业品生产企业不同,从征地、设计、施工、装修装潢、分期销售、商铺租赁等,一个完整的流程走下来,才能逐步实现主营业务的利润。因此,必须确保各个节点信息的完整性才能从总体上把握其经营业绩水平。

2、战略响应原则

在战略管控、经营管控型企业集团中,战略的一致性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首要要求。母公司的资源分配和关注焦点也主要取决于子公司对母公司战略目标达成的贡献程度,这也是多数国有企业集团在逐步剥离中小型非主营子公司的重要原因。因此,子公司的业绩管理报告要明确自身的经营管理行为在母公司战略“一盘棋”中的地位,不断按照母公司的滚动发展战略来调整自身发展思路。

3、系统性原则

子公司在所属行业中,总是具有战略投资上的敏锐观察力和对市场的经验判断力。因此,向母公司争取更多的资源倾斜和母公司的有限资源能力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矛盾。

基于此,子公司的业绩管理报告必须系统地看待行业投资机会、系统地把握子公司内外部资源、系统地论证自身的经营管理潜力和增长机会,要把“是什么”和“为什么”、“怎么办”结合起来分析,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母公司管理层的重视和资源分配倾斜。

五、如何写出高效的业绩管理报告

一份高效的业绩管理报告如下表所示,可进行结构化的设计:

相比传统的业绩管理报告,该结构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增加了子公司战略目标要点

子公司的战略目标要点是根据母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发展战略,对子公司在一个报告期内需要考虑的战略重点进行分析判断:具体包括:子公司要根据外部经营环境、竞争形势的判断,进一步明确考核期间需要重点考虑的关键成功要素(KSF这些要素可能在制定报告期以前已经上交母公司)。并需要适用鱼骨图或九宫格的方法确定这些KSF与子公司各业务领域、相关部门、岗位的主要衔接程度,目的是抓住子公司落实战略的关键节点。

2.改子公司财务分析为盈利模型的分析

单纯的财务数据与指标的分析只是一堆枯燥文字,并不能清晰传达子公司财务上的表现。以盈利模型为基础的财务分析,是综合杜邦财务分析、波士顿矩阵、EVA方法的运用,通过对指标的二维乃至多维联立分析,在明确子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线组合、真实价值创造能力的基础上,清晰传达子公司为实现集团的阶段性战略目标所达成的财务结果,这也正是多数母公司管理层所需要获知的深层次的分析结果。

3.增加了管理层发展战略讨论

对于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来说,在战略目标的确立上,子公司一直处于主动性缺乏的状态。子公司长期以来形成了在母公司主导战略方针基础上进行动态博弈的心理。而正是由于子公司贴近市场、贴近客户群、贴近基层员工,对发展战略的确立和调整理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因此,通过定期的业绩管理报告,不断促使子公司思考发展中的战略选择问题,对母公司战略决策水平的提高大有裨益。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12

在运营管理中实现社会效益与自身经济效益相统一是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突出特点和发展要求。一方面,高速公路的畅通是高速公路发挥其基本功能、实现公路效益级差、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重要前提,是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和取得良好经营效益的基本保障。另一方面,高速公路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也需要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尤其支持我国高速公路跨越式发展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目前运营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既要保证现有公路资产完好,保证道路畅通和企业有效运转,又要承受巨大的还本付息压力,因此既要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行车环境,又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已成为高速公路经营者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二、绩效考核体系的设置

(一)绩效考核指标设置原则

1.设置的指标应强化考核的导向性。围绕提升企业效益和效率为基本目标,突出对经济运行结果和质量的考核,引导企业做强做大核心主业,落实经营责任。

2.突出分类指导,加强考核的针对性。抓住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结果进行考核;抓住影响企业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关键环节进行考核,体现企业个性特点。

3.增强考核实效,提高考核科学性。一是制定合理的考核计分办法,按照业务特点不同,对不同公司设置各自考核体系,赋予不同考核指标权重。二是综合历史和现状,合理确定考核目标值与难度系数,既要关注纵向历史同比,也要引入横向行业对标。

(二)绩效考核指标设置建议

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通过考核体现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下属企业的业绩增长,因此考核的目标必须在考核期初就予以确定。建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否决指标和加分指标。

1.基本指标

绩效考核的基本指标是共性指标,建议包括收入指标、成本费用指标和利润总额指标等经营成果指标,以及各下属企业执行集团管理制度、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正建设等管理责任指标。

2.分类指标

绩效考核的分类指标是个性指标,根据各下属企业的经营特点及管理需要设定,主要考核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

3.否决指标

绩效考核的否决指标是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必须要杜绝的事项,如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企业经营管理违纪违规、廉政违法违纪、招标违法违规等指标,一旦否决性事件发生则定性指标对应的绩效考核得分为零。

4.加分指标

绩效考核的加分指标是对于企业在经营中取得的突出贡献或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给予奖励,该类指标完成了给予奖励,完不成不扣罚。

(三)绩效考核程序

1.目标值的核定程序

(1)预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每年一季度,各公司企业负责人按照市国资和上级集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提出本年度拟完成的考核指标及目标建议值,将《考核指标目标值及审核表》及相关附件上报集团考核部门。

(2)核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集团公司考核部门对企业预报的年度考核指标进行初审,由集团公司业绩考核办公室汇总后,向业绩考核工作组报告。

(3)审定考核目标值、签署目标责任书。按照集团业绩考核委员会最终审定的考核目标,集团主要领导同被考核单位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包括:被考核单位名称、企业负责人姓名和职务,年度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方式等的相关规定。

2.中期考核程序

集团对各公司实施季度预警考核,指标预警标准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中明确。

(1)各公司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考核指标季度完成值及审核表》及相关附件,报集团考核部门。

(2)集团考核部门对各公司上报的完成值进行审查,根据完成情况,给以红、黄、绿预警意见,由业绩考核工作组进行审议后,报业绩考核委员会审定。

(3)预警考核结果由业绩考核工作组向被考核单位进行通报,对于出现红色预警的暂扣一定比例的基本年薪。

3.年终考核程序

(1)每年1月,各公司根据财务报表、相关业务部门的统计数据,对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考核指标年终完成值及审核表》、问题分析报告及相关附件,报集团相应的考核部门。

(2)集团考核部门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以及相关文件依据,对各公司上报的完成情况进行初审,形成关于企业负责人考核结果的初步意见。由集团公司业绩考核办公室汇总后向业绩考核工作组报告。

(3)业绩考核工作组经过专题审议,形成《城投集团年度考核工作报告》,报业绩考核委员会审定。

部门绩效考核报告篇13

公共部门是政府责任的承担者,部门预算是公共部门落实政府责任的物资保障,也是控制和监督部门行为最有效的工具。按照新公共管理的思路,为评估财务受托责任的实际履行情况,公共部门应视为独立责任中心和独立的经济主体。遵循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开展财务活动。从会计学角度看,部门的公共财务受托责任是依据预算,有效运用财务资源,实现资产保值与增值,并定期报告履行情况。这种财务受托责任具有经济性(兼顾效率与公平)、持续性、有限性和综合性等特征,与企业经营的受托责任履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利益驱动相比,作为政府的部门,受托责任的履行和实现机制比较复杂,无法用一些关键性的财务指标(如每股收益率、股东财富增长率等)来了解和评价部门履行受托责任和受托业绩实现程度,从根本上解除部门的受托责任。因而,财务报告在受托责任与社会需求之间扮演着信息传递的角色,希望政府财务报告所披露的遵从法定预算、业绩、经济影响等信息,提供的财务活动情况和财务信息状况,能有助于了解和评价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这也是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S)在第1号概念公告“财务报告的目标”中强调“在民主社会中,财务报告在体现政府履行公共责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原因。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的政府财务报表是由所属部门财务报表合并而成,部门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必定影响着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从某种意义上说,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无疑就是对部门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部门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

信息质量是指财务信息对使用者有用的特质,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质量决定了报告对信息使用者的有用性。评价公共财务受托责任要求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应满足相关性、可理解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的原则。但现行的财务报告信息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部门层面均存在着报告信息不充分的问题。

(一)突出“合规性”受托责任

从近年“审计风暴”所暴露出政府部门在公共资源管理和使用上存在违规、违法等问题可以看出,这种受托责任主要是对部门通过年度预算取得的资源的合规性受托责任进行认定、报告,并予以解除。而对于部门的管理业绩和服务成本等管理绩效方面的信息不做有效的反映。

(二)以“收付实现制”为报告基础

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财政改革不断深入,使现行的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所存在的诸多问题越来越突出,无法完成有效的成本核算任务,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部门在各个会计期间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实际耗费与效率水平,无法满足对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和受托责任的评价要求。

(三)强调报告信息的内部性

现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无论是总预算会计制度还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都定位为“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以及组织内部的管理者”。而对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多半被忽略;在信息的质量上,要求会计信息是“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要求”,突出内部管理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忽略了部门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对外披露自身财务信息状况的责任。

(四)以决算报告替代财务报告

长期以来。我国部门财务报告实际上是以部门决算报告为核心的一种报告体系,而部门决算报告仅包括决算报表、报表附注和财务分析集中关注与预算执行直接相关的现金流信息。一些与预算收支没有直接关系的表外信息,如资源状况、负债和净资产全貌,部门业绩、效果和服务成本等被遗漏。导致无法实现对绩效和受托责任情况进行系统的确认、评价和分析。

三、西方国家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特征

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广泛开展,创建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价政府成为西方各国政府不可推脱的责任。为评估政府受托责任负责,越来越多的国家如美国、英国等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成员逐步建立了受托责任框架下的财务报告制度,并具有典型的特征。

(一)强调受托结果上的绩效性

20世纪后期,为克服政府的弊病,西方各国政府掀起了一场从传统的“程序和规则驱动”的合规管理向“任务完成”的绩效型管理转变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要求政府不能局限于履行公共资源取得、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合规性的受托责任,而更应关注公共资源使用和管理的绩效受托责任。因而对披露政府行动过程和结果载体的财务报告在信息质量上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如澳大利亚政府在1997年实施的《1997财务管理法案》中,要求财务报告能为绩效导向的管理决策与控制提供相关的信息,披露政府对社会公众的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美国、新西兰等OECD成员在新公共管理理念和民主化背景下,也都先后颁布了此类法案或公告,并逐步成为报告体系的潮流。

(二)建立在“应计制”基础上

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下,为披露政府受托管公共事务和公共资源的活动情况,OECD成员纷纷建立了明确的对结果负责的受托责任机制。以评析政府营运和管理的经济性、效益和效率,逐步构建了以“应计制”为基础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如新西兰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就引入为实现管理控制和计量主体绩效的“应计制”会计,并在1992年编制出了第一份正式的部门权责发生制年度财务报告,逐步实现了从“依从预算”向“评价预算”转变,成为“应计制”政府财务信息披露最广泛的国家之一。澳大利亚自1994―1995财政年度开始,要求政府部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使利益相关者能够运用财务信息监控公共部门的契约履行以及管理绩效情况。

(三)报告的目标层次丰富

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提出,政府会计报告目标应重点披露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为内部管理人员提供有助于计划和控制的信息,包括投入资源。及有关资源的分配和使用对经营目标产生的影响及效果。二是向社会公众充分披露政府运营一段时间后的财政状况、业绩和成果,帮助社会公众、立法机关、国际机构和其他资源的提供者掌握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评价政府提供服务、参与竞争、持续发展的能力,并据此作出经济、社会和政治决策。

(四)报告体系内容完整

财务信息的使用者及其信息需求是影响财务信息披露目标的重要因素。英国政府通过资源会计与预算系统(RAB),全面分析和报告政府运行

中的资源耗费和产出绩效情况,所提供的财务报告既包括预算活动的信息,也包括预算外活动的信息;既包括预算执行的信息,还包括比较信息和预测信息;既提供财务报表,又披露相关的经济假设和会计政策,还充分披露关于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美国GASB的第34号准则公告也规定政府财务报告不仅应包括基本财务报表,还应披露管理当局的讨论和分析及必要的信息,以补充政府财务报告历史本质的不足,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

四、借鉴与启示

李建发教授认为政府财务报告不应只是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及结果的预算会计报表或财政收支决算报告,而应该是“有助于利益相关者评价政府公共部门的受托责任并作出相应决策”的综合财务报告。因此,西方政府财务报告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了可资借鉴。

(一)强化部门绩效受托责任信息

部门预算使部门的财权与事权有机结合,绩效既是部门预算执行的目标。也是受托责任的归属。但是,以对年度收支及结果的合规责任为受托重点的部门预算报告无法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希望通过预算信息同实际财务信息与绩效信息之间的联系,更好地披露部门是否按照预期目标进行资源管理、取得预期产出和效果。因此,借鉴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经验,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开始,逐步建立部门绩效预算和绩效财务报告制度,向社会公众报告部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促进部门公共选择的优化,以满足社会公众“花更少钱,办更多的事”的期待。

(二)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会计体系

李建发教授认为“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会计的‘产成品’,是反映和报告政府绩效及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的载体,是立法机关、社会公众审核并批准解除其受托责任的依据”。因此,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契机,建立以应计制为基础,对整个预算执行过程(拨款、承诺、核算、支付)和全部资源耗费进行全面追踪的绩效导向的预算会计系统,归集、分摊与核算履行责任所耗费的公共资源,客观反映业绩的取得与其所耗费资源的配比情况,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三)重视财务报告的外部性

公共财政体制下,民主意味着公众应该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这就要求作为信息桥梁的财务报告信息不但要服务于政府内部的财务管理、预算控制,还应当作为向社会公众报告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情况的重要信息渠道。因此,要改变长期以来部门财务报告的信息主要用于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和各预算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的局面,重视部门财务报告的外部需求,逐步建立以绩效管理与评价受托责任为目标,全面反映部门财务活动情况、财务状况、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综合财务报告,实现财务报告信息由“管理和控制导向型”向“对外报告导向型”转变。

(四)重塑部门财务报告体系

报告体系主要是明晰财务报告的组成和内容,分清哪些应当纳入财务报告,哪些不应纳入,明确哪些是核心内容,哪些是附注内容。因此,借鉴新西兰政府财务报告所遵循的公认会计准则之规定,将现行的部门决算报告扩展为可的部门财务报告。建立包括资产负债表(又称财务状况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预算和实际财务业绩表等基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其他附表和必要的补充信息的财务报告体系,不仅提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部门财务收支活动及其结果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还向报表使用者提供关于部门控制的资源及主体业务活动运行结果或提供服务成本的信息。

[参考文献]

[1]厄尔R威乐逊,等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第十二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李建发,等公共财务管理与政府财务报告改革[J]会计研究,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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