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实用13篇

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
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篇1

二、主要步骤。

(一)会前准备。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桦树镇党委成立党代会年会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二是制定有关文件。主要有党代会年会制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等。三是开展调查摸底。党委对辖区内党代表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准确把握闭会期间党代表人员变化情况,搞好现状分析。四是组织谈心谈话。与党代表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了解闭会期间党代表的思想动态。五是呈报开会请示。向上级组织部门呈报关于召开镇党代会年会的请示。六是起草工作报告。研究起草党委、纪委(以下简称“两委”)工作报告。七是部署撰写代表提案、提议。

(二)学习培训。:一是镇党委对所属基层党支部主要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代表开展学习交流和调研视察活动。

(三)补选党代表。一是党委根据《市乡镇党代表任期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党代表补选方案,确定补选办法。二是基层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党代表补选候选人提名人选。三是基层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推选党代表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四是各选举单位向党委呈报关于党代表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五是党委进行党代表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审查。六是基层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补选党代表。

(四)党委审议。一是审议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二是审议乡镇“两委”工作报告;三是通过年会列席人员名单。

(五)召开会议。一是会议筹备。进行工作人员分组、印制材料、布置会场、收集代表提案、提议等事项。二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年会临时召集人列席。审议党代会年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党代会年会议程;讨论代表团和党代表小组划分,推选代表团团长;审议党代会年会议题;审议代表提议、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代表提案、提议的审查报告等事项。三是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镇“两委”工作报告;听取代表提议、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代表提案、提议审查的报告。根据实际需要,听取和审查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其他事项。四是代表团分组讨论。审议“两委”工作报告;审议代表提议、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代表提案、提议审查报告;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代表提案、提议审查结果报告的决议和代表提议、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以下简称“三个决议”)。审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五是召开党委会议。听取对“两委”工作报告讨论情况的报告;听取对“三个决议”讨论情况的报告。六是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三个决议”;“两委”委员述职述廉;对“两委”委员进行民主评议;

(六)会议总结。一是党委对党代会年会制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市委组织部。二是做好会议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年会组织。

(一)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6日。

(二)人员要求:党代会年会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镇纪委委员列席会议。参会代表要发放代表证,佩戴党徽,列席人员发放列席证。

(三)组织形式:党代会年会由党委组织并主持。

(四)提案工作:在党代会年会召开前10天,将“两委”工作报告书面印发给党代表,由选举单位组织党代表学习讨论。成立提案审查小组,下发征集党代表提案的通知。提案、提议由党代表团或党代表5人以上联名,向党代会年会提出。提案、提议的审查、立案由党委会讨论决定,在党代会年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

四、有关要求。

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篇2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按照“五个好”标准,在原有支部班子的基础上,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支部班子成员结构,进一步增强村(社区)党(总)支部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干部“四化”方针,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必须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一定的文化素质,能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奉公,遵纪守法。选举中,突出民意选干部,凭工作实绩用干部,把有较高威信,有较强的组织和工作能力,有开拓精神和市场经济意识,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党员推选为党(总)支部书记,并选好配强支部班子。

3、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职数设3—5名。

4、潘湾村按“两轮票决”方式进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另定。

5、采取党员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的方式确定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20%。

三、方法步骤

这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的行政村和社区党组织(建议党组织关系不在我镇的单位型社区党组织同步开展换届选举),时间从年11月12日至年1月15日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年11月12日—年11月15日)

1、成立领导机构。

2、大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和党的十六大报告,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栏、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和群众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的。

第二阶段:选举阶段(年11月16日—年12月17日)

1、公布任职条件,镇党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确定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副书记、书记的任职条件,按要在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推荐候选人的5日前向全村(社区)党员和群众公布的要求,我镇统一定在年11月16日公布。

2、推荐候选人(11月22日—11月23日)。村(社区)选委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审议上届党(总)支部工作报告,支委成员要在支部(总支)党员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会上宣读支部委员、副书记、书记任职条件,在充分讨论和酝酿的基础上,采取民主测评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组织党员投推荐票,按超出支部委员应配人数的20%确定支部(总支)委员初步候选人。

3、确定正式候选人(11月24日—11月25日)。选委会对党员投票推荐的候选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将初步候选人人选报镇党委。镇党委将组织专人,通过个别谈话,群众座谈,民主测评等有效形式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按不少于20%委员差额的要求审查批复正式候选人人选。各村(社区)选委会要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在公开栏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情况上报镇党委,并通知本人让其作好竞选演讲准备。

4、选举党(总)支部委员(11月28日—11月30日)。在支部(总支)党员大会上,正式候选人要根据本村(社区)具体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工作设想作演讲报告,并组织好党员认真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再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投票,投票结束后,要及时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5、选举党(总)支部书记。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产生后,选委会主任应立即组织召开支委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中表决产生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设专职副书记的党(总)支部同时表决出党(总)支部副书记。

6、镇党委任命。选举工作结束后,选委会要写出选举工作报告,上报镇党委,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经镇党委审查,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区委书记圈阅后,镇党委正式下文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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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通过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建设健康、和谐、幸福的学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党总支、党支部及其委员会的设置

(一)党总支、党支部设置。

根据党支部党员不能超过50人的规定。学校党总支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本着工作内容相近、工作联系方便、有利于开展党组织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党员人数和组织规模合理适度的原则,分别设立退休党员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党支部。

(二)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会设置。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书记1人;委员一般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等。党支部一般设委员2-3人,书记1人;委员一般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三、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候选人酝酿提名基本条件

(一)党总支委员、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践行“四个模范”,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3.党性觉悟高,熟悉和热心党务工作。工作能力强,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师生员工,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5.具有3年以上党龄,年龄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

(二)党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

应符合以上1、2、3、4条规定条件并具有一年以上党龄,年龄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

四、换届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换届选举前期准备

1.党总支、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作出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决定。党总支起草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请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一般应在党总支换届选举前完成。

2.上级党组织对换届选举请示进行批复。

3.各党支部下发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认真总结本届委员会工作情况,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要事先广泛征求广大党员的意见,并经党的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4.做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学校关于换届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多于20%比例提出总支和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多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考察并报区教育局党委审查。党总支委员会在进一步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党总支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6.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批复。

7.做好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会务准备工作。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党总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主要议程:

(1)上届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2)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2.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办法,同时明确委员分工。

(三)上级党组织审批

1.报送选举结果。换届选举结束后,由党总支汇总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报告和委员分工报区教育局党委,并做好换届选举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区教育局党委批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

(二)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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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三条 党工委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第五条 党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

第七条 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 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

第九条 支部必须落实“***”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

第十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一条 党工委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三条 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 党工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 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 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 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 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 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 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 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 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 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 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 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 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 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朽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朽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朽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xx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篇5

通过培训,深刻认识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十七大报告中的新观点、新思路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紧密联系实际,用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指导工作,提高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全公司党群组织和党员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潮起好带头和推动作用,促进**邮政又好又快发展。

二、培训对象、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培训对象:各基层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副主席、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专兼职纪检干部、专职工会干部。

(二)培训时间:2个月(**年12月上旬至2008年1月底)。

(三)培训地址:**市邮政教育培训中心党校工作部远程教育网日常学习在个人计算机。

(四)培训方法:

本次培训采取在远程教育网上授课,自学和集中讨论相结合的方法。由市邮政教育培训中心党校工作部在邮政远程教育网上,设**年度党群工作者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培训专用网页。以各基层党委(总支)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由党委(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学,党群工作部主任担任学习副组长,制定学习制度、学习计划、考勤制度,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参训学员的日常学习。

三、学习主要内容

(一)市邮政公司党委书记丁前亮开班动员讲话

(二)党的十七大报告辅导讲座

(三)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修正案)辅导讲座

(四)党风廉政建设辅导讲座

(五)基层党建创新辅导讲座

(六)党支部工作业务知识辅导

四、课程安排

(一)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辅导讲座(全体参训学员共同课程)

围绕同志十七大报告及中国共产党修正案进行以下课程安排: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解读十七大报告文件精神。(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协会会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赵曜教授)

2、历史的新起点与发展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央党校哲学部副主任韩庆祥教授)

3、学习贯彻十七大(中央党校资深党建专家叶笃初教授)

4、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央党校党建部梁妍慧教授)

5、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讲课题目以公布的课表为准)

6、国企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市国资委党委组织部长、党群工作处长王鹏)

(二)党支部工作业务知识辅导(党支部书记学习课程)

1、创造性的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中央党校原机关党委书记薛鑫良)

2、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党支部书记(中央党校党建部张荣臣教授)

3、如何建设创新型党支部(中央党校党建部张希贤教授)

4、基层党支部如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市邮政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党委宣传部长管春林)

5、如何当好党支部书记(东四邮电支局党支部书记张云燕)

6、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建创新经验录像(1小时)

五、组织管理

(一)市公司成立远程教育培训办公室:由市公司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和培训中心党校部相关部门同志组成,负责协调培训学习等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马春生、初春,培训中心党校部王文利、纪委办公室成连清、市公司工会肖霓组成,联系人:马春生电话65196426;初春电话65196421)。各基层党委(总支)党群部负责组织和学习的日常管理。成立学习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安排上网学习和集体讨论时间、建立考勤制度。

(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约占本单位党支部书记总数25%的部分党支部书记(以2005年以来新任党支部书记为主)完成党支部书记培训内容并参加考试(需单独报名注册)。

(三)向培训中心党校部和市公司党群工作部分别报送参加学习培训的人数和名单、分配学员账号、密码,组织参训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登记。请各单位将参加学习培训的人数和名单报邮政教育培训中心党校工作部和市公司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邮政教育培训中心党校工作部邮箱bjpostdx@;党委组织部邮箱:bjpostzzb@)。培训中心党校部根据各单位参训人数下发学员注册账号、密码,由各单位党群工作部将帐号、密码分配到参训人员个人进行注册登记,并将每人的注册账号报市公司党委组织部和培训中心党校部。

(四)组织本单位学员集体讨论、负责收集本单位学员在学习中提出的疑问、问题、反映和对本次培训班的意见(学习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集中上网学习与分散上网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原则上组织学习、讨论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2课时),并及时向市公司党群工作部反馈本单位学员学习情况,报送学习信息。

(五)市邮政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各单位如遇到上网技术问题时及时与市邮政教育培训中心党校部联系(电话63855181转6412,联系人王文利)。

(六)总结考核

由培训中心在远程教育网对全部参训人员学习课时和所学课程进行在线监测,并对点击率及点击上网时间进行统计公布。

由各单位通过组织参训学员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和知识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学结。培训结束后,各基层党委(总支)写出书面学结报市公司党群工作部。

参训党支部书记考试安排:

考试内容:

理论卷面考试部分:

以十七大报告、十七大和《党支部书记培训教材》(中共党史出版社**年版)原文和辅导报告录像为主要内容。

联系工作实际部分:

结合本单位实际,策划一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要求活动方案有主题、目标、活动方式、活动内容、参加人员及活动的实际效果。由各基层党委(总支)收齐后报市公司党委组织部。学习结束后,择优进行交流。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教材

总书记十七大报告(自备)人民出版社

十七大新(自备)人民出版社

《党支部书记培训教材》(**年版)中共党史出版社

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自备)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七、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充分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参加培训的同志完成规定的学习课时和课程内容,保证收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篇6

一、“两推一选”试点工作的基本做法

在组织部的关心指导下,我们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试点工作,整个试点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准备发动阶段:一是召开党支部扩大会,研究确定五项工作,即: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两推一选”的具体日程安排;总结本届支部工作,起草工作报告;布置支部委员写好述职报告;确定新一届支部委员的任职条件和职数。二是起草宣传材料,充分运用小区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党员、群众宣传“两推一选”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三是上报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及居民区党支部关于委员任职条件和职数(公告一),经批准后在宣传栏张贴公布。四是召开党员会议进行动员,使广大党员了解“两推一选”的意义及基本做法。

第二阶段是民主推荐阶段:一是召开党支部大会,并邀请居民代表、楼组长、在职党员代表等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作支部工作总结,支部委员分别作述职报告;二是当场发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推荐表,分党员和群众推荐两种,在全体党员和居民群众代表中进行推荐;三是分别汇总党员和群众推荐情况,并将被推荐对象获得的推荐人数情况,按得票多少为序,公告上墙,即公告二;四是召开支委会,按大于20%的差额,确定初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的推荐票应分别得到50%),报街道党工委。

第三阶段是考核测评阶段:一是党工委组织人事科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定;二是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将按大于20%差额的初步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打印分发,由初步候选人进行自我介绍和表态,再由党员和居民代表分别填写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测评表;三是分别统计汇总测评情况,按得票多少,出公告三;四是召开支委会,提出20%差额的正式候选人,报党工委审批,同意后出公告四。

第四阶段是正式选举阶段:一是召开党支部大会,并邀请居民群众代表参加,首先介绍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通过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二是召开新一届支委会,选举产生党支部正、副书记,进行支委会分工。

第五阶段是报批总结阶段:一是支委会将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二是批复后,张榜公布新一届支委会名单,即公告五;三是做好总结、材料归档工作。

二、“两推一选”工作初试成效

“两推一选”试点落实了党员尤其是居民群众在党内选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扩大党内民主,贯彻群众公认原则,进一步改善党群关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成效之一:扩大了党内民主,“四权”进一步落实

支部委员候选人从单纯的党内推荐改为党员、群众分别推荐,打破了党内选举的神秘化,第一次应邀参加党支部大会,第一次听支部报告工作、支委述职,第一次看见支委候选人竞选演讲,使居民群众感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表现出了高度的参与热情,试点两个支部的党员参与率分别为100%和91%,群众参与率分别达居民户的11%和11.2%,大大超过组织部5%的要求。从习惯由支部书记总结汇报,扩大到全体支部委员述职,使广大党员和群众对支部工作有了新的了解,从委员候选人见面介绍到书面情况介绍、竞选演讲,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选择及今后工作的监督奠定了基础。

成效之二: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两推一选”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贯彻了群众公认、公平竞争的原则,将发扬党内民主与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在试点支部的委员初步候选人群众推荐得票最高分别为100%和94%,最低分别为57%和40%,充分说明了候选人的群众基础,体现了群众的意愿。通过参与选举,不少群众感叹说,看人挑担不吃力,想不到居民区党支部有这么多的工作,当干部真不容易,从而对支部工作表示理解,并表示委员是自己推荐、选举出来的,一定要支持他们的工作。

成效之三:拓展选举渠道,支部委员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在以往的选举中,除了居委会干部,一般党员都不太愿意担任支部委员,也不太会出现在党员视野中,候选人往往是几个居委干部,20%的差额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且被认为陪衬而不太乐意为党员接受。实行党员和群众推荐后,初步候选人提名范围大大扩大,在试点两个支部,分别超过应选委员人数的233%和140%,大大拓宽了选择的范围。新当选的委员在正式选举中得票最高的分别为100%和96.8%。最低的分别为63%和56%。委员们表示,党员和群众的信任使自己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既然在广大党员、群众面前表了态,就一定要实现诺言,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成效之四:严格程序,基层支部实施党内民主的本领进一步提高

支部换届选举,是一个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两者有机结合、高度一致的过程。试点能否成功,是对支部能否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利并且接受监督的一个考验。由于支部换届两年一次,且居民区党员大部分为退休老同志,年老体弱,民主参与的主动性较差,如何确保80%的出席率,尤其是10%的居民群众的三次参与,试点的支部从选择参与的群众代表到各次会议的通知,从推荐情况的汇总到公告的时间把握,从会场的选址、布置到整个选举议程都作了认真而充分的准备,大大提高了党支部成员对民主程序的熟悉和组织领导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两推一选”工作的思考

“两推一选”是党支部换届选举中的一个创新,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有效途径,如何在更多的支部实行“两推一选”,进一步推进和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公认度,促进基层人民民主的发展,我们认为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广泛宣传,提高对“两推一选”工作的再认识

(1)“两推一选”是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的需要

在以往的党内选举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封闭性、神秘化,缺乏透明度。而“两推一选”则冲破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传统工作模式,是迄今为止党内民主最广泛的实践。这种把党内民主延伸到党外,增强选举透明度的形式是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增强支部委员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的需要,必将对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积极的作用,是值得推崇的。

(2)“两推一选”对人民民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发展人民民主,首先必须发展党内民主。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而党内选举则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年是居委换届年,将有20%的居委采用直选形式进行换届,这是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居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民利、依法管理自己事情的有效尝试。作为领导核心的居民区党支部则更应该走在前面,积极尝试“两推一选”,以党内民主带动群众民主,起榜样作用。

(3)“两推一选”受到了党员和群众的欢迎

本来我们以为“两推一选”在浦东新区农村应该是家喻户晓的,而在城区可能还是大家不太了解的新事物。但是,通过调查使我们看到了“两推一选”正在被大家所接受。

去年10月我们对实行试点的两个居民区和未实行试点的六个居民区各发出100份调查问卷,了解居民区党员、群众对“两推一选”的知晓和认可程度。

调查结果体现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员、群众接受新事物、新观念以及渴望民主的意识越来越强烈,而开展“两推一选”则符合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愿望。

2、严格程序,真正落实“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两推一选”整个过程的五个阶段是个有机的整体,是循序渐进的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特别要注意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这是“两推一选”成功与否的基础。实行“两推一选”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既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又要坚持维护和保障《》赋予党员的民利,把真正符合条件又有群众基础的党员选进支委班子,同时又必须做到党员和群众推荐得票率分别达到50%。

二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推荐、选举过程中要讲究公开性和透明度,做到支委任职条件和职数公开、民主推荐得票公开、民主测评结果公开、候选人名单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要十分注重党员和群众的参与率、选举率,这是选举成功的根本保证。实行“两推一选”使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落到了实处,但由于地区党员结构造成年老体弱免于活动多,异地居住多,年纪稍轻的外出工作多等状况,群众要有个了解到参与的过程,故特别要注意:一要选择好10%的居民代表,这些代表既要体现广泛性,有楼组长、各条委员、在职党员,又要体现先进性,选择平时关心小区工作的同志;二要做好党员、群众代表的发动工作,保证各次会议的出席率和推选率。

3、加强领导,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任命与选举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书记通常是任命的,这是符合规定和工作需要的。但由于上级直接任命配置,往往容易导致一些同志产生唯上心理,表现出较多地注重向上级负责,而忽视群众,产生向下负责弱化的倾向。因此,作为一级党组织应尽量减少任命,确需任命也应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再进行选举,以更好地达到向上负责和向下负责的一致性。

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篇7

第二条公司党委规定党组织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各党支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规定时间。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日活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须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三条公司党委一般情况下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研究应由党委讨论的重大问题及新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审批。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根据中央的文件精神、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并结合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管理的任务,布置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按照公司党委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制度。

第四条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要分别建立考勤和会议记录,认真填写《支部工作手册》。

第五条党委职能部门要定期检查支部工作情况,并作为支部总结、评比的一项内容。

第二章发展党员审批制度

第六条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七条支部于每年初拟定发展计划报党委组织部门,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政审,主要调查被发展人的父母、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政历情况。

调查方式一般采取函调,支部要将被调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详细提供给组织部门。

第八条发展党员要有二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由所在党小组讨论,提出发展意见,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发展意见,报党委组织部门。

第九条、上报审查材料要齐全,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调查证明材料、非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小组意见、支委会意见、支委会发展新党员的报告等。非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要按说明认真填写,符合要求。

第十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支部方能领取入党志愿书。支部需指派专人向被发展人讲明填写要求,交由被发展人认真填写。入党介绍人现任职务一项,包括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和党外职务,没有担任职务的可不填写。

第十一条召开支部发展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都应到会(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至少超过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开会),由被发展人宣读志愿书,对新发展党员进行讨论,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表决,同意发展的超过到会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两个人以上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十二条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时应扼要写出支部大会对被发展人的评价,主要优缺点和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应写明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中同意和不同意及弃权的党员数。

第十三条填写好支部大会决议以后,支部要将全部材料整理好报到党委组织部门,并于党委派人谈话时及时通知被发展人,进一步对被发展人进行教育和考察,待党委审批。

第十四条党委审批后,党委组织部门要及时向支部发出批准为预备党员通知。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时间为一年。支部应及时举行新党员宣誓仪式。

第十五条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小组或支部汇报一次工作、思想、学习等情况,支部对新党员半年组织一次鉴定。预备期满,由预备党员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能否按时转为正式党员,填写支部大会决议交党委组织部门,报党委审批。

第十六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延长预备期,继续考察和教育。延长预备期一般为一年,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取消预备资格。

第三章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党员必须按中央规定的相关标准交纳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除要补交外,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八条党员交纳党费,须在每月7日前将党费交到党小组长,党小组长收齐后交到党支部,支部务必于10日前交到党委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党员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按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

第二十条党费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每年初各支部向支部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党委组织部门向各支部公布上年党费收缴、上交、使用和结算情况。

第二十一条党费使用,在一般情况下,每年六月份按支部党员人数和一定的标准向支部支付党费,作为纪念“七·一”活动经费。

第四章民主评议支部、党员制度

第二十二条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对民主评议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坚持每半年评议一次,半年初评、年终总评。通过评议要评出干劲,加强党建工作。

第二十三条基层支部要认真对待评议工作,严格履行评议程序。评议前要召开支委会,认真总结支部工作,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总结,积极做好评议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评议工作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除全体党员参加外,事先需报请党委派员参加,并要吸收部分非党员行政领导、群团负责人、党外群众参加,以真正发挥民主评议的作用。

第二十五条评议时需由支部书记全面介绍本支部阶段性工作,特别要明确阐明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可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广泛地听取与会者的评议,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

第二十六条根据评议结果,针对存在的不足制定出改进措施,同时及时将评议情况向党委做出报告。

第二十七条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小组为单位,如支部党员人数少,也可以以支部为单位;基本程序与民主评议支部相同。

第二十八条根据评议情况,对优秀党员写出材料,报党委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说服教育,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纪党员,在帮助教育的基础上,支部作出处理意见,报党委审查处理。

第五章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二十九条公司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主持。做到会前有通知,提前做准备,并请上级领导参加会议。

第三十条基层党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季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公司党委可派员参加。

第三十一条党员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个党员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前段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端正态度,加深认识,制定出改进措施。要求全体到会党员,面对面地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十二条公司党委成员要坚持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出表率。

第三十三条要注重民主生活会的实效,通过民主生活会,重点解决主观思想认识问题和克服工作中的缺点,改正错误,改进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十四条党内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必须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的,须经支部书记同意。

第三十五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并做好发言记录,汇总整理后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同时存档保管,作为考评依据。

第六章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第三十六条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的具体表现,因此,党员随着工作单位的调动,本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

第三十七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证明,凡向公司外转移组织关系,均由本人持调出单位党支部党员关系介绍信到党委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一旦丢失,要及时报告。

第三十八条公司内工作调动,采用内部党员接转关系介绍信,由党委主管部门接转,党支部之间不能直接接转组织关系。

转移程序:由调出单位党支部开具介绍信,注明调入单位名称,交由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换介绍信到调入党支部,调入单位党支部凭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方可接受该党员并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三十九条党员临时外出、借调、学习等超过三个月可转移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回公司工作时,经所在单位在原介绍信上加盖公章,由本人将原证明信带回交公司党委组织部门。

第七章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第四十条共产党员必须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党的组织观念,模范地遵守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准任何党员在任何情况下混同于一般老百姓。

第四十一条每个党员必须定期的、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地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思想情况。对党外任职、社会兼职、婚丧喜庆等工作和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也必须向组织请示报告。

第四十二条基层党支部对党员请示必须认真负责地对待,及时答复。需要研究的问题,最迟不得超过三天;需要请示党委的重大问题,延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第四十三条党员本人的重大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事先未能及时向组织汇报,事后必须向组织说明其原因,并将问题的全过程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报告。

第四十四条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对党员的请示报告在给予明确批复及听取汇报时,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八章党建工作监督检查、评比表彰制度

第四十五条基层党支部在每年初,要按照公司党委年度计划要求,根据本支部特点,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十六条公司党委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基层的情况,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党风党纪检查;并按上级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听取基层支部全面汇报,总结经验,克服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促进互相学习,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四十七条公司党委每半年对基层支部进行一次考核,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是否按要求内容认真填写;走访群众,听取对支部党员的反映,为年度评比打下基础。

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篇8

在此,我代表第五届团代会、第六届学代会大会筹备委员会向给予我们工作大力支持的各位领导、老师及广大团员、青年学生致以衷心的感谢!

本次大会的筹备工作包括以下几项: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传统,总结经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构建和谐,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为打造学校“科学德育”品牌、实现全体学生“自主规划、自主教育、自主管理、自主评价、自主激励、自主成长”而努力奋斗。

二、成立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年11月6日,青岛第二十五中学第五届团代会、第六届学代会筹备委员会成立。筹委会下设秘书组、宣传组和会务组。秘书组主要负责完成代表大会有关团委、学生会的两个工作报告,安排会议流程,起草有关决议、通知等文件材料以及相关筹备的协调工作等;宣传组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项宣传工作的落实,包括团代会、学代会专题网站,会议前期氛围营造,选举制度的宣传,会议期间的宣传报道等;会务组负责编制团代会、学代会经费预算,大会经费的筹集,大会纪念品的采购,编制代表名册,划分代表团,文件印刷、装袋、发放,制作会议有关证件,各次会议场地落实及布置,拟定大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在筹备工作过程中,各组之间既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又积极协调,相互配合。保证了本次团代会和学代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通过上一年度共青团工作报告、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委员、学生会常务委员;学习校领导和教育局团委领导的讲话。

四、关于大会的选举工作

五、关于大会各项材料的起草工作

从11月份开始,筹委会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大会工作报告起草。在报告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广大学生干部和团干部的意见,集中了学生组织的智慧,形成了大会工作报告。团委工作报告是:《提升共青团工作水平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打造优秀品牌学校而努力奋斗》;学生会工作报告是《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六自教育为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而努力奋斗》。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的工作,进一步确立了我校的学生组织在新时期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新世纪发展方向,工作报告将提交本次大会审议。

六、确定新一届团委、学生会候选人名单

根据我校学生组织的具体选拔情况,新一届团委、学生会的候选人由各班民主推荐,经过学校团委提名、审核,最终确定了新一届团委、学生会候选人名单,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性,并提交本次大会通过。

七、做好关于大会的其它各项筹备工作

为了积极营造本次团代会和学代会隆重、热烈、团结向上的氛围,海报、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团代会和学代会做了大力的宣传报道,大会筹备会对会议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也做了部署。为充分展示学生组织工作的丰硕成果,本次团代会和学代会筹委会还制作了宣传展板,并且还对大会开幕式、闭幕式及会议期间的活动做了周密安排,大会相关的文字材料也已准备完毕。

各位代表,本次团代会和学代会的筹备工作得到了学校党委和学校行政领导的重视和关怀,为把本次团代会、学代会开成一个生动活泼、昂扬向上、团结奋进的大会,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生的时代特征和精神风貌的大会,筹备工作得到了全体师生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大会筹委会,向关心本次大会的领导及所有为大会筹备工作做出贡献的老师、同学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同学们,第五届团代会、第六届学代会就要开幕了。这是一次盛会,是对过去一年团委、学生会工作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弘扬时代精神,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团结青年学生的动员大会,让我们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和谐的大会。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团代会筹备情况报告(二)

各位代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全院团员青年的共同努力下,共青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首先,请让我代表共青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向关心、重视、支持这次大会工作的学院党委、上级团组织和学院有关部门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出席共青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为本次大会筹备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同学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受共青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的委托,向各位代表报告本次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

一、明确团代会召开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四年来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讨论确定“十二五”期间我院共青团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共青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第三届委员会。

二、确定团代会代表人员及候选人员名单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起草共青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第三次团代会代表、团委委员候选人及团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充分酝酿,选举产生了出席本次大会的193名代表。

三、起草共青团郑大体院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提前开始酝酿、构思共青团郑大体院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专门几次召开会议研究报告的指导思想、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在拟写和收集材料的过程中,反复斟酌、认真修改,广泛征求了各系(校区)团总支、团支部和广大团员的意见。报告认真总结了几年来我院共青团工作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全面分析了我院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是我院共青团工作今后一个时期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所以希望全体代表能以高度的负责精神和主人翁责任感,在大会期间,对工作报告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讨论,提出建议,然后我们再根据大家讨论的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认真落实大会各项基础筹备工作

这次大会筹备工作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为了确保这次大会的胜利召开,筹备组全体成员不辞辛劳、全力以赴,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做好各方面的筹备工作。一是加强了宣传工作,在团员青年学生中特别是在团学干部相关会议上,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发动;二是认真撰写好会议材料,为了撰写好大会的文字材料,材料组的同志加班加点、集思广益,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意识提出了新时期团学工作的工作理念,按要求完成了所有会议材料的撰写工作;三是认真抓好会务工作的筹备,会务组的同志从会场的确定、布置,工作人员的配备、安排到代表们的后勤保障,都进行了精心、细致地安排。

各位代表,这次团代会的召开得到了我院党政领导及上级团组织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得到了各系(校区)党总支、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团组织以及广大团员青年的支持,在此我代表筹备组向他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最后预祝本次团代会取得圆满成功。

团代会筹备情况报告(三)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处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在处党委的亲切关怀和领导下,在各党支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团支部的共同努力下,即将开幕了。现在,我代表大会筹备组,将大会有关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处第二次团员大会是在20**年5月召开的,大会选举的第二届委员会现已任期届满。根据团委年初工作计划,进行换届选举工作。10月10日,处团委研究决定,在11月底召开我处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经报请处党委和厅团委批准后,按照团章规定和处党委的要求,及时向各团支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团代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团代会筹备工作组。在处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工作组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各项筹备任务业已完成。

一、选举产生了参加本次团代会的代表。

筹备工作组根据团的组织工作条例中关于代表名额的比例规定,确定了各支部代表的名额分配。各支部按照代表的条件和产生办法,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在各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由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了参加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所选代表经各党支部把关,上报处团委审核,共选出本次团代会代表27名。

二、认真起草了团委工作报告

今年三季度,处团委就着手起草团委工作报告,处党委批准召开第三次团代会之后,筹备工作组对工作报告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修改和完善。处团委对工作报告的指导思想、主要的工作成绩、经验和不足以及今后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具体意见。工作报告先后进行了多次修改,最后经处团委会讨论定稿,将向大会报告,请全体代表审议。

三、酝酿提出第三届团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

根据处党委批准的我处团委委员组成名额和进行差额选举的规定,处团委在下发通知时一并就团委委员推荐工作做了布置。各支部按照文件要求,分别召开支部大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了提名、推荐。处团委根据各支部推荐名单,提出了8名委员会候选人人选名单。现已报请处党委审查同意,将作为团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

四、关于大会的规模、议程、时间和组织机构

出席这次团员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7名,邀请人员12名,共计39名。

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篇9

1945年12月,晋冀鲁豫军区向党中央报告说,半年多的实践证明,实行党委制有利于部队建设。第一,加强了党的领导。部队重大问题由党委作出决策,使官兵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及努力方向。第二,党委充分发扬民主,可以调动党委委员的积极性,确保决策正确。第三,巩固了部队的团结,减少和避免了军政之间的对立。其他部队的实践也证明,实行党委制具有多方面的好处。

1947年2月27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在军队中组织党委会的指示》,要求各部队恢复党委制。全军各部队坚决落实中央指示,普遍恢复党委制,并明确了党委书记、委员的条件及产生方式和工作制度。

1947年7月28日,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颁布《中国人民党委员会条例(初稿)》,《条例》强调:“其组织形式即在军队中设置各级党委员会,而以党委员会作为对军队之一切领导与团结的核心。”《条例》规定各军区、分区、野司、纵队、师、旅、团、营及地方兵团各级设立的党委员会,是该部队中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要求部队党委尊重和接受地方党委的领导。《条例》还规定,“各级党委员会所属之军政机关应无条件执行党委员会之决定指示或训令”,同时“各级党委员会,对各级军政机关之首长制应予承认并巩固之”,其“决定之执行应通过首长制去实施”。《条例》提出,过去设立的各级军政委员会、党务委员会、团总支和营分支部,在党委成立后均予撤销。关于党委会的职责、领导方针、工作制度、工作作风、工作内容、日常工作、党支部工作等,条例都作了明确规定。

党委制恢复后,取得了多方面的积极效果,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把党委制混同于首长制。一般来说,党委书记由政治委员担任,政治委员历史上被视作党在军队中的“全权代表”,对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在党委讨论、决策时,政治委员和其他党委委员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政治委员的首长角色带进党委会,把党委负责制变成了首长负责制,影响了党委的集体领导。二是把党委会混同于行政会,事无巨细都拿到党委会上讨论,党委代替包办军政机关的工作,一方面削弱了军政首长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不利于党委集中精力解决部队建设的重大问题。

1948年各大区部队党委和政治机关,先后召开政治工作会议或组织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党委制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1948年9月,总结了全军各部队的经验,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1949年3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发表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提出了12条意见。在这些重要讲话中,概括了党委制的内部关系、党委会与上下级的关系、党委议事的规则及程序、党委会的工作原则及方法等。全军各部队认真学习、坚决贯彻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了党委制。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1947年6月,人民进行战略反攻,中国革命胜利在望。然而,有些解放区的“山头主义”、无政府主义现象有所滋长。为了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中共中央决定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

1948年1月和3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和《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严肃批评了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明确规定: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每两个月就该区的军事、政治、、整党、经济、宣传和文化等各项活动,向中央作一次综合报告。各野战军和各军区首长除作战方针、战绩、损耗和实力报告照原规定执行外,从1948年起,必须每两个月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

1948年5月初,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扩大会议,把“反对无政府无纪律状态,适当缩小地方权力”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5月25日,在《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四八年的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指示》中强调,认真克服这种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

1948年8月14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各野战兵团、各后方军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指示》,严肃要求他们必须“严格执行及时的和完备的报告制度”。8月22日,中共中央再次强调,用最大的努力克服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克服地方主义和游击主义,并认为这是“在目前时期的一个中心环节”。9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工委会、大军区、军委分会、地委、市委、小军区、军分区、纵委、师委、旅委分别召集会议,检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情况,并报中央。各大军区、各野战军及其所属部队,严格按照中央军委的指示,开会检讨自身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提高了各级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保证了军队的集中统一。

完善党支部制度

这项制度在解放战争时期进一步得到完善,大体上经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规定党支部是连队的“战斗堡垒”。在1947年7月之前,连队党支部被看做是连队的“战斗堡垒”与“完成连队各项任务的保证”。1930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中的《连支部及团委暂行条例》和1942年10月颁布的《中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中的《连队党支部及总支部工作条例》,都规定党支部是党在军队的基本单位,是连队中的堡垒。党支部委员会与党员大会是“连支部的指导机关”,它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建立党与红色战斗员群众的密切联系,并有系统的用各种方法巩固党在红军中(的)领导作用”。这一认识到1947年7月之后才有所变化。

第二阶段规定党支部是连队的“最高领导机关”。1947年7月28日,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颁布《中国人民党委员会条例(初稿)》,规定党支部是“军队中党的组织基础”,“支部委员会为全连的最高领导机关”,“连长及政治指导员对支部委员会之一切决定,须负责执行,并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其工作之执行程度”;还规定“连队之一切行政任务,支部委员会应注意发挥连长、政治指导员之积极性与创造性,避免发生对事务性之干涉”。

《条例》的上述规定,提高了党支部的地位作用,但当时党内军内对这一问题尚未形成共识。该年12月10日,总政治部就“规定连队支部委员会为全连之最高领导,实施起来是否适宜”这个问题,征求全军的意见。由于总政治部把连队党支部委员会列入党委工作条例之中,它的基本职责类似于营、团党委,所以许多部队误认为它是“基层党委会”。认识上的误差,就会带来实践上的问题。在实践上,许多部队不重视党支部的集体领导,用连队的首长领导代替党支部的集体领导;还有一些部队,用行政会议、干部会议代替支部会议。

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篇10

第三条机关党建工作由校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四条 校委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机关党委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吸收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校委有关会议,参与有关工作的研究和领导;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机关党委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机关党委的决议。

第五条常务副校、院长对全校党的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每年至少2次听取机关党委的工作汇报,并根据党校工作的特点和市委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机关党委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支持机关党委参与校委管理的干部的考核、任免和民主评议,听取机关党委负责同志的意见。校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校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校委成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和组织重大活动之前,要及时向校委报告,取得校委的指导和支持。

第七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在校委的领导下,主持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抓好机关党委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各支部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对党员队伍中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校委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认真完成市委有关部门、校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 机关党委成员要坚持《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机关党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半年、年终进行检查总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分析一次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及时向市直机关党工委、校委报告工作。

第十条机关党委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作用。 〖1〗

第十一条党支部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党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市直机关党工委下发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第十二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书记要与各处室负责人密切配合,推动“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的决议。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三条 机关党委负责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四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校委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 机关党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违反第二章《责任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一)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履行责任制不积极,致使本部门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党纪处分;

(二)党员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况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党纪处分;

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篇11

中共XX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支部委员会,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一是定期召开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2016年和2017年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会前,支部将征集的意见汇总后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会上进行通报。二是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一起接受评议,并把评为优秀的党员年度考核格次推荐为优秀报送县委组织部。三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前,支部班子成员、普通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X次,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提意见X条。2016年、2017年,县人大办党支部民主评议出优秀党员5人次,不合格党员0人。

三、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

一是年初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组全年工作重点,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向纵深发展。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责任制,在年初即与党组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委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紧落实。三是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员民主评议,带头讲党课。2016年,党组书记以XXX为题,党组成员以XXX为主要内容,支部书记以XXX为主题,给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讲党课X次;2017年,党组书记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精神为主题,以讲党课的形式,在县人大机关开展宣讲。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党的十九精神,分别开展党课宣讲7次,

四、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

中共XX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支部委员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定期召开会议。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和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组织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2016年召开党员大会X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X次,组织生活会X次;2017年召开党员大会X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X次,组织生活会X次。二是坚持开展党课。在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大会上灵活开展讲党课。2016年讲党课X人次,2017年讲党课X人次。

五、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选定主题定期开展。支部固定每季度的……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坚持一个主题一次活动,与组织生活会同时进行。2016年度分别以……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X次;2016年度分别以……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X次。二是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每次党日活动,都紧扣党的理论、会议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采取讲党课、集中学习和自由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方式,使党日活动既精彩又贴合人大工作实际。三是会前预告踊跃参与。开展党日活动前认真做好活动策划,提前通告,充分调动支部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六、关于党费收缴情况

一是严格收缴标准。党费严格按照3000元以下0.5%、3000—5000元1%、5000—XX元1.5%标准计算,县人大办支部月收入3000元以下X人、3000—5000元X人,5000元1人。二是按时自觉交纳。县人大机关支部党员都能按时自觉主动交纳党费。2016年采取的是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固定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10日收缴党费。2017年开始改为每月收缴,当月5日~10日为集中收缴党费时间,指定专人负责收缴,每月进行党费交纳情况公示,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同志开展谈话。三是定期存入专户。2016年收缴党费XXX元、2017年收缴党费XXX元,全部按规定当年即存入县委组织部党费收缴专门账户,以银行存款凭证和党费收缴明细到县直机关工委开具当年度党费收缴发票。

七、落实机关党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篇12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为行动纲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努力奋斗。

二、基本任务

1.听取和审查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三、基层党委委员任职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党和师生监督。

3.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一线规则,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强化岗位意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4.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至少具有1年及以上党龄。

5.年龄在到达退休年龄界限时,至少应能任满一届。其中,书记、副书记人选至少应能任满半届。  

四、基层党委委员名额

1.新一届基层党委由7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以及组织、统战、宣传、纪检、保卫、青年委员各1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委员之间可兼任。

2.新一届党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委员数20%,委员候选人为9人。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3.按照有关规定,换届选举工作由本届委员会组织实施。

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进程安排

(一)换届选举筹备工作(2021年4月下旬-5月10日前)

1.起草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基层党委负责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以上2个报告初稿形成后,印发各党支部广泛讨论,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提交基层党委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2.酝酿提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层党委根据委员会组成人数,酝酿提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党支部酝酿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    第一轮: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报所属基层党委;基层党委汇总后,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酝酿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第二轮:基层党委在对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下发各党支部在全体党员中进行酝酿、征求意见。基层党委汇总意见后,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校党委审批。

(二)大会选举及选举结果批复(2021年5月中旬-2021年5月31日前)

1.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经校党委研究批复后,基层党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进行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2.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员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3.报告换届选举情况。选举大会召开后3日内向校党委报告大会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

4.校党委审批。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核批复相关党委(委员会组成及分工。

(三)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工作任务及流程要求,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如下,详见《农学院党委换届工作进程安排表》(附件2)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关组织和个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2.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基层党组织生活中的大事。各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换届选举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全面把握相关政策要求。

3.规范程序,按章操作。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4.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各项材料。

联系人:潘小东 陈婷婷(87082022)。

 

附件:1.农学院党委换届工作进程安排表

      2.党支部酝酿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汇总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党支部酝酿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汇总表

年   月   日

党支部名称:                  党支部书记签名:             

党支部正式党员数:            参加提名正式党员数:         

序号

候选人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

推荐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注:1. 在全院党员范围内推荐,原则上要提名推荐满9人;

2.“推荐人数”为提名推荐该名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人数;

3. 按照推荐人数多少降序排列。

 

 

 

附件2:  

农学院党委换届工作进程安排表

完成时间

工作事项

责任部门(人)

4月27日

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校基层党委换届会议精神,部署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培训各党支部书记,布置院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

张海成、吴清华

5月6日

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讨论院党委工作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初稿

各支部

5月7日

院党委汇总意见后,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酝酿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委在对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张海成、吴清华

5月8日

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下发各党支部在全体党员中进行酝酿、征求意见

院党委、各支部

5月10日

党委汇总各支部意见后,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校党委审批;讨论通过院党委工作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向学校党委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张海成、吴清华

5月19日

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召开新一届院党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确定委员分工

院党委、各支部、综合办公室

5月22日前

向校党委报告大会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

潘小东

6月前

党总支委三年工作报告篇13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2019年2月28日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条例》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一直以来,xx公司党总支及领导班子集体以“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个一”、“四个决不允许”;严格落实“四个服从”,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主动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2. 重视做好请示报告工作重要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严格执行《条例》,就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xx公司党总支深谙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做好请示报告工作重要性,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同时,也及时传达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制度文件。

3.带头履行责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请示报告是对上级领导负责的需要。“对上负责”,要求在工作中自觉维护上级的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结合xx公司当前实际,党总支领导班子集体对标《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就公司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并做好工作谋划部署。

(二) 制度机制方面

1.建立完善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集团公司要求,xx公司已建立xx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包括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每月重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安全隐患的重大问题及疫情防控等重大事项问题;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2.建立科学有序及时有效请示报告工作流程。在各项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开展过程中均按照公司制定的清晰有序、及时有效的请示报告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坚持主责部门申请、分管、主管领导讨论审核,党总支、董事会集中他讨论研究签批。

3.建立完善的请示报告机制。由党总支及班子集体为统领挂帅,办公室为体系执行主责部门,建立并明确请示报告工作机构、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建立请示报告工作台账,健全工作落实、督察督办和责任追究的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就包括“三重一大”等重大实行报告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以书面和表格的形式严格登记造册,并留档。

4.党总支、董事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由xx公司党总支班子集体挂帅加强对所属各部门各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建立清单,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下属单位和部门的请示报告行为。

(三) 落实情况方面

1. 党总支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xx公司党总支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切实承担起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按照请示报告事项要求履行决策程序。

2.已建立集团领导重要批示落实工作台账。xx公司党总支工作部是落实集团重要批示落实工作的主责部门,各类批示件均按要求办结,不存在报告已办结而实际未办结、以及形式上办结而工作实效较差的情况。

3.已据实报告各类重大事项。xx公司党总支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措施》(京办发〔2020〕1号)、《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20〕5号) 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实施细则(B—0)的通知》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向集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不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的问题。

4.已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明确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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