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实用13篇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1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次消防安全整治方案的实施工作,统筹开展各项治理任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协调会议,督促开展该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制定相关处置方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项隐患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世久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安监办、综治办、城管办、派出所、两沟流管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结合“两沟”区域拆迁方案,制定两沟区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统计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组织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近期治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1.下发限期拆除清理通告。

主要任务:一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可燃物品堆放、设施和违章建筑进行摸底,并下发限期拆除清理通告;二是通过现场勘查,规划消防应急车辆通道,严禁各类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7日—4月12日

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主要任务:在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逐户对两沟居民进行禁火令、火灾危害、消防技能、逃生技巧、3.25火灾警示等宣传,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7日—集中攻坚前

3.清理各类易燃可燃物品堆垛。

主要任务:一是两沟流管办要做好辖区内租房屋、牲畜圈以及占用消防通道易燃可燃物品堆垛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进行整顿治理;二是两沟流管办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移交派出所、街道把办事处,共同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街道安监办、街道综治办、城管办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4.清理疏通消防通道。

主要任务:一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燃物品堆场进行清理;二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三是对C区占用消防车通道树木清除。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5.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主要任务:一是结合两沟实际情况,和分别确定2个和3个应急疏散集结点,在两个管理办公室设置应急设备储备点;二是制定街道火灾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大风天应急值守,协助两沟流管办共同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在两沟重点区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一次火灾应急逃生演练,提高火灾自救互救能力,掌握疏散逃生线。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街道各部门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6.统计需要集中攻坚的相关情况。

主要任务:对开展集中攻坚之前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燃物品堆垛、违章牛羊圈和建筑未清理完毕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编制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两沟流管办

时间安排:集中攻坚前2天

7.开展遗留问题集中攻坚。

主要任务:街道办事处制定集中清理方案,对经过前期宣传教育、自行整改及街道整改后遗留的占用消防通道、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等行为,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集中清理整顿。

牵头部门: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配合部门:全区各相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较复杂。参与此项工作的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清理工作的安全顺利。

2.参加此项清理行动的各单位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清理工作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通力协作,工作人员及时要到位,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2

力争在2020年底,完成对XX县城区范围内的新建成小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重点场所等内部区域及周边道路的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治理,全面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联合监督能力,提升人民群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主观意识,为彻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打下坚实基础。

(一)消防通道划线工作彻底清零。

按照前期上级部门关于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要求,稳步推动消防通道划线进程,重点清理无物业管理小区无人管理划线难、部分重点单位场所未完成划线等问题。2020年底前,确保所有划线工作全部完成。

(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全方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媒体曝光警示机制,消防车道堵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提升物业企业管理主观能动性。2020年底前,群众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行为持续减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三)多部门联合整治机制逐步完善。

形成常态化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联合执法机制,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共同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建成。畅通隐患信息共享渠道,形成小问题各部门现场纠正独立解决、大问题部门协调联合执法的刚性措施,提升执法质效。

(四)从源头扼制隐患问题增量。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引入标准划线管理模式,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纳入小区新建工程审验环节重要内容。城区改造过程中合理安排公共停车场项目规划建设,研究制定便民的停车措施,实行专业化管理方式。

二、主要措施

(一)完成老旧小区及部分单位消防通道划线工作。

组织公共建筑以及老旧住宅小区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将小区划线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县创卫考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XX镇人民政府〕

(二)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实行综合执法。

具有执法权的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对发现的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各部门可统一先行独立处理,同时对违法行为人信息进行第一时间共享,对隐患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各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完善违法行为曝光和消防安全宣传机制。

对已查实查处的堵塞占用消防通道违法行为实行现场曝光,在县级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定期公示;有效利用城区范围内商场、超市和相关单位的LED显示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同时深入居民社区进行定期宣传,普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相关法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XX镇人民政府〕

(四)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事项纳入建审、验收、备案环节。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工程,将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纳入工程审验、备案考评内容之一,对于已申报的项目工程,对接建设单位补充完善该项工作,对于已投入使用的新住宅小区,对接物业服务公司完善划线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城乡改造重点内容。

在老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过程中规划安排增加小区停车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按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停车位,缓解住宅小区停车位不足的根源问题,在便民、利民的基础上科学研究制定停车场管理方式。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及划线费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整治步骤

从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30日)。

各有关部

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9月30日前报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对照责任分工,协调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针对消防车通道隐患问题严重且经督促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小区及相关场所,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共同督促隐患彻底整改。

(四)总结验收(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将消防通道划线、违法行为查处、媒体曝光、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划线事项纳入工程审验内容、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会消防专业委员会汇总备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对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协同推进落实。各部门之间要定期协调沟通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共享,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监督执法。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3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巩固扩大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成果,全面推进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及小单位、“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此次战役行动力争达到“六个100%、五个大幅度提升”的目标,即:社会单位和场所检查率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100%,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相关行业系统消防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公安和消防部门监管力度大幅度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度提升。“清剿火患”行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长效排查整治机制,为“平安”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区域排查整治

1.社区。全面检查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六个一”、“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平安村建设、驻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重点整治社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私搭乱建、乱停车、设置障碍物等堵塞应急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物堵塞等问题。

2.城乡结合部。重点整治因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导致防火间距、防火分区、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等衍生火灾隐患。强化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取缔、查封一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严重带险运行的隐患单位和场所。

3.农村地区。全面检查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行政村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平安村建设情况,重点整治小作坊、小旅店以及“农家乐”等场所火灾隐患。

(二)单位、场所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2.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继续巩固高层多业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红盾”行动成果,对不放心、隐患未及时消除的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进行“回头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3.未经有关行政许可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筑和场所。

4.小单位、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家庭小作坊、小旅馆、小饭店、小歌舞厅、小录像厅、小网吧、小电子游戏厅、小美容美发(休闲)厅、小超市、小室等小单位,居(村)民出租房屋、群租房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问题。

(三)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业和场所排查整治

结合地区实际,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以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场所纳入排查整治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0日前)

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最大程度落实到岗位人员,层层召开会议,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1日至2012年2月12日)

1.自查自改。根据排查范围,组织对本区域、本行业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改;各街道(乡镇)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通过自查自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分别建立驻社区、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将社区、村小单位及场所全部纳入档案管理。各街道(乡镇)要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具体责任网格,集中力量进行排查。

2.行业系统整治。教育、民宗、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旅游、文化、卫生、人防等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监管(管理)作用,针对教育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施工现场和人防工程、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等场所,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监督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综合整治。按照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工作机制要求,认真落实会商、移送、报告制度,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合力。相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和安全监管作用,协同联动,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民政局综合推进居民社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交通运输、交警、消防部门配合做好社区应急车通道治理工作。规划、城管、安监、工商、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和街道(乡镇)结合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等源头性消防问题的打击整治。农林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综合推进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规划、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和街道(乡镇)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针对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属于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属于未经相关许可经营的,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责令停业;属于未经许可、备案的地下空间,规划、住建、人防、卫生等部门应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属于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建筑,规划、城管、住建、人防等部门和街道(乡镇)应依法制止、查处或责令停止使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单位,工商、质监等部门应依法从重处罚。

4.重要时段整治。在201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保卫各项部署要求,提前介入,严密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重点部位巡防看护、可燃杂物清理等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5.监督执法整治。公安分局及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明确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排查整治范围,建立排查整治台账,量化任务指标,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错时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进行排查整治,向社区、村每个单位、场所、出租房主告知消防安全责任,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一个村庄、一个单位(场所)。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区政府挂牌督办。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12日至2月29日)

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区政府将对街道(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战役行动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的具体举措,战役行动成效直接关系冬防工作成败、全年火灾形势稳定和2012年春节消防安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落实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各街道(乡镇)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本地区社区、农村“清剿火患”工作情况定期检查、指导。

(二)统筹推进,夯实基础建设。要充分依托综治工作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村庄社区化管理平台、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平台开展工作,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等建设需要,根治易衍生火灾隐患的各类源头性问题,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要建立社区小单位及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互查互督。要将消防平安镇村建设纳入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内容,进一步健全街道(乡镇)、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体系,每个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确保年底前完成平安镇村建设达标任务;成立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例会制度,依托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扎实推进街道(乡镇)消防工作站建设,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按时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组建危险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4

通过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探索建立全方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和常态化、可持续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推进火灾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消防安全长效管理。到2014年底前,解决区域性火灾隐患区域内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问题,到2015年底,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对象和重点

(一)省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重点

道墟镇:道墟镇小化工企业集中区存在的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电器设备安装使用不规范、消防设施不足、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隐患。

(二)区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重点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企业存在的占用防火间距、市政消火栓无水或压力不足、厂房随意分隔导致消防疏散通道不畅等突出隐患;

崧厦镇:伞业企业集中区存在的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加工类家庭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疏散通道不足、消防设施不足、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隐患;

汤浦镇:小型童装企业集中区存在的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加工类家庭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疏散通道不足、消防设施不足、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隐患。

其他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全面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基础上,将“低、小、散”产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老旧民房以及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等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列为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综合治理,具体由各地确定并进行整治。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即日开始,至2015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14年6月底)。已确定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重点的区域所在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要求对辖区内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员,组织力量全面排查隐患集中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按照隐患程度逐一登记造册。要综合分析区域内的产业结构、人口密度、建筑性质等对消防安全的影响,形成消防安全形势风险评估报告。其他的乡镇街道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评估,各地评估报告于6月27日前报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底)。各乡镇街道和单位要组织召开好各层级、各条线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动员会,向当地群众宣传整治背景、整治重点和整改措施,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夯实整治工作群众基础。要根据前期摸排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把握重点,制定隐患集中区域消防安全整治规划,明确整治进度。要结合 “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部署,坚持“拆、改、建、管”并举,严格标准,彻底整改。要广泛吸收、借鉴隐患排查整治的先进经验做法,充分运用火灾技防物防措施,完善管“地”、管“房”、管“电”、管“证”等常态化机制,强化整治效果。要建立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机制,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要通过增建消防站点、增设消防水源或取水点、畅通消防车道、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提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水平。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各乡镇街道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固化常态化综合整治经验和模式,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系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对分管区域、行业内的日常检查、隐患整改、问题治理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自查、督办、抽查、验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基层网格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要结合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对于易造成区域性火灾隐患的行业,要制定消防安全准入标准,通过税率、土地征用、用电扩容、排污指标、保险费率等经济杠杆,防范火灾隐患回潮。各单位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报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将定期跟踪治理推进情况,结合消防工作考核,每半年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1),统筹协调全区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同时还要成立综合治理工作组,制定重点区域的细化治理方案,明确措施步骤和时间节点,具体负责实施治理。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建立落实定期开会、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治理推进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将重点区域火灾隐患综合治理与其他职能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综合治理手段,重点紧盯容易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把综合治理与长期发展相结合,把统一部署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创造地区、部门、企业和个人之间合作共治、协作共盈的良性消防工作格局。

(三)周密谋划,强化督导。各地政府(管委会)要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各级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从地区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长远角度出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明确治理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治理行动有序推进。同时,各级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每季度实地督导不少于2次,推动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

(四)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充分发掘媒体舆论导向潜能,借力网络、手机等新兴舆论载体,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报道,广泛宣传综合治理成效。要及时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和做法,上报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工作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网消防大队邮箱或传真至消防大队)备案,每月5号前上报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月报表,每年6月、12月底前上报重点区域消防安全形势风险评估报告。工作联系人:区公安消防大队裘可锋,联系电话:82209995,传真:82209990。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绍兴市上虞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 耘

副组长:何柏樵 区公安局

成 员:区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建设局、建管局、规划局、经信局、供电局、水务集团,高铁新城、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剑淦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5

乡镇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在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街道深入开展了“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群租房、打通生命通道、敲门行动、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了大批火灾隐患,进一步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但是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火灾事故高发。今年,我街道被市政府列为全市第十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及区政府对重点地区整治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我街道火灾高风险区域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督促火灾隐患地区整治,成立江南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健文(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杜开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韩晓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林国忠(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江国平(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达成(街道党工委委员)

胡敬东(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员:赵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关艳清(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曾小京(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陈石钦(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梁文超(街道团委副书记)

赵汝辉(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吴明卫(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赵 衡(江南派出所所长)

朱源君(滘头派出所所长)

赵汝彬(滘头经济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张天祥(滘北经济联社党总支部书记、北街经济合作社书记、社长)

戴玉云(桥南社区书记、主任)

梁群英(蓬苑社区书记、主任)

陈凤鸣(江翠社区书记、主任)

肖蔡钊(新中社区书记、主任)

陈淑华(竹苑社区书记、主任)

林小燕(中沙社区书记、主任)

赵焕媚(仁美社区书记、主任)

何小燕(建联社区书记、主任)

梁 赤(银城社区书记、主任)

关仲霞(正南社区书记、主任)

陈彩云(永明社区书记、主任)

严志欣(北湾社区书记、主任)

何秀兰(富横社区书记、主任)

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指导街道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检查督促和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领导和协调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江南街道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工作目标:

(一)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晰;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完好率100%;

(四)继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网格化”智能管理系统,在高层住宅、小旅馆等场所推广安装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整治区域基本建成智能网格化巡查覆盖网,网格化达标率在年底前达到100%,网格员100%培训一遍,专(兼)职消防民警100%培训一遍。

(五)年内,辖区内100%的重点单位、100%的社区要建成微型消防站,并按照3分钟到场处置的原则建立联勤联防机制。

(六)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安全自抓、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以及特殊工种、重点单位从业人员接受岗前培训率10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务工人员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

(七)社区落实消防工作“五个基本”(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教育)。

(八)2021年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

四、时间安排

2020年5月14日至11月30日。

五、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集中治理、检查总结、督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14日至5月15日)

1.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深入剖析各重点地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台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整治责任部门和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导组。

2.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社区要积极传达贯彻省、市、区和街道整治工作精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街道与各社区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的方式,确保街道和社区均有领导干部负责督促指导整治工作。

3.充分利用户外显示屏、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街道政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整治的要求、标准、措施,设立隐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二)排查摸底、初步整治阶段(5月15日至6月30日)

1.各社区加强督导辖区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在集中治理阶段,市政府督导组、区政府督导组及街道督导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督导方式,全面掌控和促进整治工作。

2.重点地区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造册登记,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现状。要加大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无牌无证的场所,一律关停;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拆除并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整改验收合格场所要由街道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政府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合格。

3.落实专项经费,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要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供水管网与市政消火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100%以上的目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达到建设标准。

4.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志愿(义务)消防队或落实专门消防保安员,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推动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和社会单位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25日)

1.各社区要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区域进行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和盲区。

2.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督查验收及总结阶段(10月26日至11月30日)

我街道组织开展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我街道以政府名义(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向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申报验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六、工作要求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6

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情况

(一)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领导指示,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3月14日上午市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紧急联席会议”后,区政府立即于当天上午10时迅速召开由区委贡儿珍书记、区政府武延军区长主持的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市委朱小丹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市“3.14”会议精神,分析研究部署全区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区上下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极端重要性,立即行动起来,吸取荔湾区“2.29”较大火灾事故、*区“3.11”建筑施工较大安全事故和黄埔区“3.13”危险品爆炸较大事故教训,正确处理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铁的面孔、铁的心肠、铁的手腕”和“牛刀杀鸡”的高压态势,深入扎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

市委常委、秘书长凌伟宪,副市长甘新两位领导随后来到我区,督办我区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并现场检查了大新街道办事处濠畔街96号、海珠南路154号之五两个仓库和地铁一号线烈士陵园站流行前线地下商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情况,我区按照市领导的指示,迅速召集相关单位传达市领导对整治工作的要求,督促两个仓库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工作。目前,两个仓库已按消防规范整改完毕,同时,区安监局牵头,召集了区人防办、地铁公司、大东街道办事处、流行前线地下商场、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地铁烈士陵园站A出口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就地铁烈士陵园站A出口设置进出分隔栏和制定应急预案一事进行研究,落实了人流高峰应急预案,明确了人流达到一定程度时,起动拉铁码分流人员,人流达到难以控制时,起动拉闸限制人流的控制和分流人员等措施,并于3月30日在地铁烈士陵园站A出口设置了固定的人员进出分隔栏杆、在地下张贴了明显的进出口标志。

根据全区隐患排查的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到*街等街道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确定了重点整治街道,落实了区领导包案制度,并就如何抓好隐患整治进行部署,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创新工作思维、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

区政府还多次召集有关街道及安监、公安、工商、经贸等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了再部署,要求各单位始终保持常抓不懈、连续作战、再接再厉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大力治理列为区重点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整改责任人五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区消防联席会议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市委朱小丹书记批示,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方案》、《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关于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并在2月初制定的《*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针对中心老城区的特点,自敲警钟,进一步认真查找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研究完善,形成了《*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专项方案》,明确隐患治理目标、任务、要求和方法、步骤,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大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区成立了11个由区领导带队,有区纪委、公安分局、安监局、经贸局、工商分局、总工会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导组,集中两天时间,对街道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重点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办。建立了重点整治街道、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区领导、职能部门包案制度和隐患治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有人管、管到底,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到位,区政府对隐患治理工作督导到位。

我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了市第一督导组的高度评价,赵南先副秘书长在市安监局上报的督导情况上批示:“*区的工作做得实、有力,应予充分肯定。下一步要保持和巩固成绩,进一步加大对问题的整改督导,必要时用铁的手段,以确保安全。”

(二)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隐患“地毯式”排查治理行动。

在分析研究我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的基础上,各街道和职能部门针对区情特点,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突出抓好五个重点:一是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作业现场落实安全监控,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二是消防重点场所。加强对商场、专业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餐厅(馆)、酒店和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仓库、厂房、废品收购站、危破楼、城中村临时建筑、“二合一”(即住宅、仓库合一;住宅、商铺合一;商铺、仓库合一)、“三合一”(即住宅、商铺、仓库合一)建筑以及出租屋、“三小”场所(即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的安全监管,落实“一畅两会”消防监督工作(“一畅”: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建筑施工场所。要加大建筑施工场所、建筑企业的检查力度,突出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施工电梯、建筑工地“四口”和“五临边”以及高处(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四是道路交通安全。强化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强交通运输工具的管理维护,坚决杜绝带故障运行的现象。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宣传,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五是高处作业行业。针对炎热季节来临,高处作业增多等特点,加强对外墙清洗、空调安装等高处作业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

区属各单位、部门和各级领导对这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行动,思想十分重视,注重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投入到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都亲自带队到企业检查,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时间、保障经费、加强监控、限期整改。各街道还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平台作用,整合街道内安监、城管、工商、公安、司法、出租屋管理等职能机构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在辖区内形成党工委组织,各相关单位、部门通力合作,辖区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氛围,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进一步夯实了我区的安全生产基础。

从3月14日下午开始,全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整治行动。行动以各街道为主,区公安消防、安监、经贸、房管、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区各街道和部门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分别制订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取消了干部休假,边排查边整改,对全区各商业网点、专业市场、建筑施工工地、仓库、停车场、学校、幼儿园、医院、企业、饮食、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公房、出租屋以及“三小”、“二合一”、“三合一”等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地毯式”检查和整治。区政府要求各街道社区成立由社区民警、治安基干、协管员等组成的社区专项整治工作组,重点开展对辖区出租屋、居民住宅和“三小场所”的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与“三小场所”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将消防基础工作下沉到社区。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新格局。行动以来已对违反消防法的36个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其中行政拘留2人。3月18日,公安分局对经营的无牌快餐店、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违法人员黄汝宁依法处行政拘留十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的处罚被《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后,引起较大反响,有力地震慑了违反消防规定的违法行为。国土房管分局加大了对直管房的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砖木结构和使用时间长的旧民居的检查;珠光街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居民群众消防安全和自救知识的教育,增强了居民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意识;工商部门深入开展了对市场、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取缔了一大批无牌无证经营单位和场所,对违反消防安全而拒不整改及无法整改的营业场所进行了依法处理。

(三)巩固已取得的初步成效,切实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截止4月25日,全区共出动人员21750多人次,检查专业市场、“三小”场所、生产经营单位63564多间次,检查出租屋、旧民居66737户,直管房10652间,排查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24835个,其中重点隐患132个,重大隐患7个。发出整改通知书5996份,与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11740份,清理“二合一”、“三合一”场所392间,清理在“三小”场所中居住人员950人,对221家单位做出了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整改隐患24090个,其中整改重点隐患57个,各有关街道及国土房管分局等职能部门计划及已经投入的整治资金超过1000万元。

各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突出火灾隐患,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由业主单位督办,经营单位整改,辖区街道、派出所协助,公安分局防火科跟进整治,有效地确保了火灾隐患彻底整改。其中对于火灾隐患突出、拒不整改的场所我区进行了强力整治。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经过此次排查整治,已经得到较为彻底的解决。如珠光街文德南路105号振戎燃气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文德经营部、文德南路113号*市*区祥富废品收购站是区委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的隐患场所,通过前一阶段的严格整治,目前已经停止经营,影响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已被清除;此外,对于重大隐患三元里加油站的整治工作,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多次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区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整治方案,确定了立即暂停运营、实施围蔽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建议由市取缔关闭的整改思路,明确由区安监局包案整治。根据区政府的安排,区安监局多次发函给*市交通委员会、交通集团、二运集团和市安监局,就加油站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和区委、区政府的整治工作意见进行通报磋商、寻求支持。市交委、市安监局等单位和市隐患排查整治第一督导小组对此高度重视,市督导小组3月20日、3月26日和4月18日三次到我区进行现场督导,召集企业负责人和政府相关部门现场办公,要求加油站在一周内拿出本单位整治工作方案和措施,切实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及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切实履行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安全发展的关系,抓好整治工作落实,明确政府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市交委、交通集团和二运集团高度重视加油站隐患整治工作,积极配合我区的整治要求,在4月18日采取了停止对外加油业务、抽空油罐存油、用金属净洗剂清洁油罐、给油罐注入清水使油罐处于安全状态、拆除动力电源、另选地点搬迁加油站等措施,彻底消除了重大隐患。三元里加油站重大隐患得到彻底整治得到了加油站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群众的好评,市安监局网了我区彻底整治三元里加油站的信息。

第二类是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如伍福内衣批发市场、南油大厦、*区中医院、太和岗工区B栋、泰康城广场等5间单位,已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已向其发出《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伍福内衣批发市场、南油大厦、太和岗工区B栋、泰康城广场4间单位被区政府列为2008年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单位,确定整改期限为2008年7月31日,根据我区要求,目前上述单位已作出整改计划,并已将整改方案报送到公安分局防火科。此外,对于花园酒店液化石油气站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4月8日,花园酒店向董事会正式了启动液化石油气站改造工程,并获得了岭南国际企业集团和酒店董事会的通过。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酒店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小组,推进小组现已制订出实施方案,将在2008年投入500万元作为一期改造工程的资金,在近期邀请有资质的工程公司完成设计方案和论证工作,7月完成招标,12月底前完成主供管道及配套设施的安装,2009年4月前完成各厨房管道及炉具改造,最迟2009年5月正式取消液化石油气站。由于花园酒店液化气站的改造工程涉及市政、规划、交警等部门,市督导小组去函苏泽群常务副市长,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在苏副市长和市政园林局主要领导的过问下,市政园林局与花园酒店进行了沟通,商定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市政燃气管网接驳到花园酒店工作,使该重大隐患得到切实、妥善的整治。

第三类是违反消防法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安全隐患,如海珠南路154号—5仓库、濠畔街96号地下已按规范要求整改,濠畔街96号地下租户计划于近日全部搬出该仓库,对未能按要求整改的一德路169号仓库,我区已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由城管部门协同街道对其违法建设进行查处,责令业主恢复其原有功能。

第四类是存在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的各类专业市场,如艺景园精品市场被确定为区重大隐患后,规划、城管等单位对艺景园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查清了该市场的违法建设事实,已完成了立案、规划部门定性程序,并已于5月12日向相关当事人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艺景园出入口、场内和周边显眼处张贴整治公告,目前该项整治已进入实质阶段。甘新副市长就艺景园的整治在4月份召集了市、区有关单位专门召开了协调会,对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为此,区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庄悦群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局、公安分局、安监局、建设局、经贸局、司法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维稳办、城管大队、工商联和人民街主要领导组成的艺景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在整治工作中的任务和分工。按照市、区的工作部署,从5月20日起,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监督下,市场开办方已开始逐步分批将商户预缴的按金、进场费、水电周转金等退还给商户。近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进驻现场办公,强化对市场开办方清退有关款项的监督力度,及时解决纠纷和矛盾,力争在6月20日前完成经营业户分流、搬迁、转场安置工作,6月20日后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对违法建筑进行,并由区建设局协助做好艺景园整治清拆后的空地复绿工作,彻底完成整治任务。

对于仁济路、潮兴街一带的“冥品一条街”、“冬菇街”,我区对两个批发市场的产权、办理手续和隐患情况进行了摸查汇总,已基本掌握房屋使用的产权情况。按照区政府部署,突出隐患实行部门包案制度,潮兴街“冥品一条街”由区工商分局包案,盐亭西街“冬菇街”由教育局(业主单位)和人民街包案,公安分局会同工商、教育、街道等部门对专业市场进行深入摸查,跟进整治,重点对潮兴街“冥品一条街”、“冬菇街”进行强力整治。区政府已于4月下旬对潮兴街“冥品一条街”发出取缔公告,区公安分局已发出9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区公安分局对该批商户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区工商分局依据公安部门的《复查意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已向消防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市*区惠和日杂百货商店等8户经营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15天内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手续,同时依法取缔了位于普济街34号内的无照经营户。在整治“冬菇街”方面,区法院已在5月21日开庭审理了国土房管分局对两户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店铺提起的诉讼,区教育局、人民街办事处对“冬菇街”其它店铺的整治工作也在加紧进行当中。目前存在困难是由于专业市场为长期以来自发形成,经营者多为原住地居民,整改遇到抵触较大,下一阶段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将严格落实包案制度,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开展重点整治,力争尽快彻底完成整治任务。

第五类是我区旧民居残旧电线的消防安全隐患,区政府在消防大检查中开展了旧民居残旧电线摸查整治工作,目前前期摸查工作已告一段落,公房、私房残旧电线基础数据及孤寡老人、低保户居住情况已摸清,下一步将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相关措施加以整治,努力遏制残旧电线故障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了巩固已有成效,切实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目前我区已出台《*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规范指引》,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排查整改。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面,我区将继续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区政府将22条街道和15个职能部门纳入考核范围,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部门、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细则和部门、街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履职考评细则;二是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紧紧抓住重大节日、重要时期等时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和两会等重要期间,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通过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有力地保障了我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势的总体平稳。

其次我区要加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力度:一是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今年,我区要继续在企业中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工作,督促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投入,确保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加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和消防培训教育。按照*市《2008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力争在今年内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实现“六统一”(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培训时间、考核标准、考核发证、培训收费),全面完成市下达的2300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任务。三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按照市的安排,从2007年至2009年,全市每年计划培训和再培训从业人员100万人。下一步我区要继续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广泛发动、督促引导企业积极抓好全员培训工作落实,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尽管我们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亟需解决的困难:

一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坚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监机构不健全,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自保能力和安全意识偏低,“三违”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是安全监管还有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够有力的现象。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街道的监管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是我区现存的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大都是自发形成的,没有规划设置仓储场地,商户大都租赁住宅作为仓库,在这些“住改仓”中,普遍存在楼上住宅、宿舍,楼下商铺、仓库的情况,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现行消防法律主要针对单位,如何对住宅进行执法缺乏具体可供操作的规定。

四是城中村没有市政规划道路,没有设置市政消火栓,发生火灾后,没有可供消防车使用的消防水源,需要由市统筹安排,增设公共消防设施,提高城中村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是居民群众特别是居住在老房屋或砖木结构房屋的居民群众和外来工消防意识普遍不强,由于生活习惯的疏忽大意和使用伪劣电器以及电线老化等原因,极易引发火警火灾。

作为*市的传统老城区,我区旧房数量众多,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经济密度都相当大,加上居民群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总体相对薄弱,因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不仅是当前我区平安和谐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我们必须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坚持不懈,努力清除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各种隐患。

三、下一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

我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继续大力治理列为区重点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整改责任人五落实,确保万无一失。要充分利用此次大整治的契机,重点解决“老大难”隐患,集中整治成栋出租作仓库而消防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楼宇以及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经营者态度恶劣、拒不整改的场所,加大对部队、铁路部门出租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协调处理力度。五月中下旬将开展一次全区性的检查,力争六月份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二是继续动态对各类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摸查。要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现场模板支撑、塔吊作业等环节的隐患,切实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事故隐患,认真吸取黄埔区发生的危化品事故的教训,深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

三是继续加强对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和危旧房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要根据“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切实解决“三小”场所、出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继续按照三个“优先”原则,即“住改仓”整治优先于“住改商”、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整治优先于普通仓库整治、混合结构(如砖木、砖混)整治优先于框架结构整治的原则,分批分步骤对违规住改仓场所进行重拳整治,坚决消除“二合一”、“三合一”场所。区政府还将在调研分析旧民居残旧电线现状的基础上,研究由政府出资为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和低保户更换残旧电线,并由房管部门对直管公房实施分类整改,确保居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居民群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教育。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消防安全咨询、宣传、培训活动,将消防常识和简易防火、逃生指引送到千家万户,同时还要组织内容丰富的防火灭火实操演练,以提升群众扑灭火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能力,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使居民群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普遍的提高。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7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出租房屋、“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区消防大队设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专项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

三、治理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治理范围:全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出租用于他人经营和居住的房屋,以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九小场所”。重点治理集体宿舍,人员居住相对密集,尤其是学生租住集中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出租屋。

(二)治理内容:重点整治出租房屋和“九小场所”存在的以下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3.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或应急疏散演练;

4.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6.是否制定了灭火疏散预案,是否开展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7.用电、用气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三)治理时间:专项治理工作从年月日至月日。

四、治理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公安、消防、综治、安监、工商、建设、房管、文化、教育、卫生、城管执法等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具体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由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查,逐户摸清出租房屋及其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填写《出租房屋、“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普查登记表》,按照出租房屋一户一档制度的要求,健全出租房屋档案,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按照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负责整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单位责任人负责整改的原则,对在排查摸底阶段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理性、平和、规范、文明”的执法原则依法进行处罚,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跟踪督办,并确定责任、确定措施、确定时限全部按时销案。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要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活动,做到排查一家、培训一家、验收一家、放心一家。各单位专项整治期间执法情况应填入《出租房屋、“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中,于专项整治结束后上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全区出租房屋、“九小场所”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为主,对纳入专项整治的出租房屋、“九小场所”及有人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验收检查结束后,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

五、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对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指导督查;负责辖区范围内整治工作的具体部署;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履行整治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职能部门:公安分局负责出租房屋治安安全管理,对出租房屋内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区消防大队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的消防业务指导,并积极提供各类消防技术咨询,确保整治顺利实施。区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对所属管理的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对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依法给予处罚。区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局负责消防车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积极改善出租房屋的外部消防安全条件;区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负责出租房屋及沿街店铺违章简易搭盖整治,依法坚决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各类违章简易搭盖。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校舍及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区卫生局负责药店、医院、小诊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区文化局负责网吧、印刷、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工商分局负责对设置在出租房屋内的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的准入把关。区安监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辖区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辖区范围内动员发动、普查登记、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工作;制定出租房屋防火安全公约,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宣传,并督促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搞好整改和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备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逃生演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屋、“九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既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落实责任,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和“九小场所”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整改火灾隐患,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对不履行自查职责、弄虚作假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屋、“九小场所”,有关部门要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务必做到火灾隐患的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8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落实*街道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街道隐患整治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的市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街道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日常工作由*街道办负责。*街道办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的范围

主要以*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制鞋业、纺织服装业、印刷业、公共娱乐场所等为整治重点。

(二)整治的重点

按照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重点普查整治以下火灾隐患:

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2.消防设施不足、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影响公共安全的;

6.设置在住宅楼内的厂房、公共娱乐场所;

7.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

排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消防应急照明不足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5)管理方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违章使用明火的。

(三)整治的目标

通过普查整治,增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员工防火灭火知识普遍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明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措施有力,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四、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步骤

在市落实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司其职,采取单位自查整改与依法督促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整治标准,坚决消除存量火灾隐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制订方案(20*年11月)

*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街道、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实际,加强工作调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方法和要求。要明确责任,将普查整治工作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个人,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负责的方式,由街道办和职能部门人员包干到街道、到社区、到村。

(二)动员部署(20*年12月)

市政府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张贴通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范围、标准、措施和要求。同时,设立隐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街道办要通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形式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下发实施方案,整治期间,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普查整治的重要意义,从而积极主动地配合参与整治工作。

(三)调查摸底(2009年1月—2月)

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逐一登记,分别建档造册,通过调查摸底,及时摸清基本情况,切实掌握底数,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措施。

(四)自查整改(2009年3月—8月)

自查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检查与整改并进的原则。*街道办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指导帮助社会单位,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并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1.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整改期限和督促责任人。

3.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5.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

6.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限期整改复查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动态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予以处罚。

7.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或拒不执行停产停业等处罚决定的,有可能发生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采取封、关、停、迁、拆等强制性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8.对火灾隐患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难点问题,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协商解决,并落实专人负责,有关工作情况要建立专档备查。

(五)重点整治(2009年9月—11月)

由市落实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重点整治制鞋业、纺织服装业、印刷业、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对未能整治或者整治不彻底的依法进行处理,确保整治效果。

(六)验收总结(2009年12月)

市政府将组织由有关市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验收检查和督导工作组,适时组织对*街道开展整治情况逐级进行督促验收。在检查验收和督查中,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存在的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

五、职责和任务分工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办具体负责,公安、安全监管、建设、工商、监察、劳动、质监、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广新、卫生、体育、旅游、人防、市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1)为政府拟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对*街道办、市直有关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3)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4)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5)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6)依法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相应的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报请市政府决定;(7)综合掌握辖区普查整治情况,为政府向上级草拟普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街道办负责:(1)成立专门工作组,制订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并跟踪落实;(2)结合以往各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工作,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范能力;(3)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4)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强化“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组织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四个基础建设,彻底扭转“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消防基础设施滞后、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状况,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5)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普查整治工作进度情况,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监、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广新、卫生、体育、旅游、人防等部门要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确定的职责,完成好本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任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普查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向市公安消防大队反映。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此次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街道办、市直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既要坚持依法办事,也要想方设法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避免矛盾激化。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消除重点场所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9

二、普查整治的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孙万印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安监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交通局、文体局、卫生局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联合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科*,办公室主任由消防科科长徐江涛同志担任,各局相关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行动的领导和决策工作,制定普查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协调会;沟通情况、研究决策、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宜;及时反馈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调整部署、加强督导。

各乡镇政府、管区管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火灾隐患普查方案,并成立相应的组织,由乡镇、管区主管领导负责本辖区火灾隐患整治普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共需六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中旬至*年3月)

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县政府,由消防部门依法处理;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县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各乡镇、管区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切实搞好各村街、乡镇企业的火灾隐患普查工作。一是要确定专人负责,落实逐级责任制。二是要逐村街、逐企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确保本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三是负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县联合整治办公室。

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

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

(三)总结阶段(*年4月)

普查整治结束后,各乡镇、管区及各部门要将普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联合整治办公室,由县联合整治办公室汇总后于*年4月10前向市联合整治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

五、几点要求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10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区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及区商贸旅游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城管执法局、区安监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治理的依据、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治理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杭州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等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

(二)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整治对象为3家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市场。

(三)整治内容:市场违章搭建和无证经营行为、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以及商户非法经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问题。

(四)整治目标:通过开展集中行动,拆除擅自搭建的违章建筑;督促市场经营者及时停止违法违章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无证经营的市场和商户,规范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群众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等措施;按照市政府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3家重点市场的消防安全整治,全面提升辖区商品交易市场的消防安全环境,建立健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5月开始,到2009年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5月)

召开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区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对市政府确定的3家专项治理重点市场,相关镇、街道要逐家制定整改方案,于5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09年5-8月)

1、自查自改。各镇、街道要在目前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市场基本情况进行再次排查摸底,查漏补缺,建立花名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同时组织各市场业主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市场业主单位要本着“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理念,于6月5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并认真填写《市场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对照整改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2、集中排查。由*消防大队、区商贸旅游局牵头,各镇、街道及公安、安监、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认真履职,加强联动,对市场有关行政许可文件和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建筑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每个市场均要认真填写《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登记表》,并登记造册建档,于6月18日前完成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内容包括:

(1)违章搭建中将几个独立市场建筑连在一起;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违反规定在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等问题;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的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等问题。

(3)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未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

3、隐患整治。6月20日开始对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整治期间,对存在无证经营的市场,立即责令其停业。对3家重点市场应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限期整改。督促单位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得到真正消除。对各类拒不整改的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治理专项活动,从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由区拆违办牵头,各镇、街道,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配合实施强拆。

4、推进落实。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隐患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2009年9月)

区政府对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督导,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帮助,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措施。

五、职责分工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存在火灾隐患又拒不整改,或在市场内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查处;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做好执法保障工作。

区商贸旅游局:负责参与制订市场消防安全治理方案;配合工商*分局规范市场经营管理,对市场举办者未经市场名称核准登记从事市场招商、市场广告宣传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牵头协调浙江食品市场的搬迁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区拆违办):负责对各类市场进行巡查,对辖区内国有土地上及撤村建居区域内的市场存在违法建筑、违章搭建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176号)有关规定实施。

区安监局:配合做好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市场或商户无证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行为实施打击。

工商*分局:负责规范各类市场名称登记和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市场举办者未经市场名称核准登记从事市场招商、市场广告宣传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在接到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后,对不具备营业条件的市场依法不予办理市场名称登记证延期手续,停办场内经营户一切证照。

规划*分局:负责核对专项治理涉及的相关市场建筑物的规划审批情况;配合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核对专项治理涉及的相关市场用地情况;做好集体土地范围内违法建筑的认定和移交,配合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供电局:负责对市场的电器线路安装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电气线路整改,消除电气火灾隐患;协助开展联合执法。

*消防大队: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市场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管,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市场依法责令停业处罚;负责对市场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研究;负责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等消防设施的推广和相关政策的制订实施;指导辖区市场特别是浙江旧货交易市场、浙江钱江服装小商品市场做好消防隐患整改和市场提升改造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的属地管理工作。

六、加强信息反馈

整治期间,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信息联络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底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和典型执法案例。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定期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11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2008年1月1日后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3月26日至4月3日)

对属于整治范围的钢结构建筑进行逐一排查,并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4月3日至4月30日)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4月15日前结束;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4月30日前结束。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见附件3),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4月30日至5月10日)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12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常委,商城管委会、抱石路派出所、区城管分局、区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城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编报每日整治工作要情,每周向区政府作书面汇报。集中整治小组每日至少有七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区消防大队1名消防监督参谋、区城管分局1名干部,商城管委会1名分管领导和3名物业保安。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时间为6月7日至6月12日。从即日起,商城管委会须利用商城内的电子显示屏和消防广播连续一周时间不间断播放对商城内占道经营、违章用电以及吸烟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商城各经营业主必须与商城管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自觉对占道经营、违章用电以及吸烟等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30日。由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区消防大队1名消防监督参谋、商城管委会1名分管领导和3名物业保安组成的集中整治工作小组每日对商城内的占道经营、违章用电和以及吸烟等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巡查整治。整治第一周消防大队派出四名战士参与协助集中整治工作。

1、整治的主要内容:

(1)占道经营现象;

(2)占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现象;

(3)违章用电现象;

(4)吸烟;

(5)遮挡妨碍消防设施使用;

(6)店铺(摊位)违规吊顶;

(7)在店铺(摊位)上方隔层上堆放货物;

(8)违章在商城内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

2、整治措施:

(1)对发现的占道经营、占用疏散通道或堵塞安全出口现象,当即对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缴,同时依据《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2)对发现的违章用电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处五千元罚款;

(3)发现在商场内吸烟,依据《消防条例》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五日拘留;

(4)对遮挡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现象,责令当场改正,并比照《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5)对店铺(摊位)违规吊顶现象,立即予以拆除,并依据《消防条例》第七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千元罚款;

(6)对在店铺(摊位)上方隔层上堆放货物现象,当即对堆放货物予以扣押收缴,并比照《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7)对违章在商城内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现象,当即对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缴,并依据《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三)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日。由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商城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主要存在的八个方面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个验收,并向区政府作书面汇报。

四、工作要求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篇13

为切实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由镇长陈德友为组长,副书记董海斌、政法办主任傅富强、派出所所长施浩军为副组长的镇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治中心、镇安监所履行督查整治职能,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排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本镇辖区内的“三合一”企业(重点是室内木质门制造企业和车木行业)和各集市村、超市、网吧、幼儿园等集聚场所。具体排查的内容是:

(一)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

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情况、有否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

(四)区域方面:重点集市村的市场群或集聚场所,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五)三合一企业整治:员工宿舍是否从生产储存场所中搬离出来,必须实现生产与生活完全分离;进行车间分隔改造的,必须疏通逃生通道、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必须符合要求;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必须规范;灭火器具配备必须符合要求。

三、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职能办公室各负其责的原则,抓好常年消防安全监管,分二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5月31日)

镇政府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派出所、镇综治中心和镇安监所具体负责对村、企事业单位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做好排摸、汇总、建档工作。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