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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与市场论文实用13篇

计划与市场论文
计划与市场论文篇1

市场社会主义是国外在传统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夹缝中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经济体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是在传统社会主义基础上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制度模式。分析比较“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模式的维度,能够帮助我们把握“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路径规律,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实践内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市场社会主义:“市场-社会主义”的一维兼容路径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起源于国外,市场社会主义是国外探索的重要理论成果。基本思路是在社会主义框架内引入市场机制,以市场为兼容主导,形成了市场与计划并存的“二元论”、市场“中性论”、市场“联姻论”、“市场主导论”等依次演进的逻辑主线。

(一)计划与市场并存的“二元论”

计划与市场并存的“二元论”主要是指早期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理论与实践。主要特点是试图在传统社会主义内部植入市场经济的因素,社会主义的计划体制是绝对主导地位,市场仅仅处于附属地位。主要包括“兰格模式”和“东欧分权市场社会主义模式”。

“兰格模式”的模拟市场。20世纪30年代,“兰格模式”设想运用“试错法”第一次把市场引入社会主义,但这种社会主义仅仅存在“消费品和劳动服务”的真正市场,关于消费品以外的市场主要由“中央计划局”模拟市场来起作用,中央计划局可以确定“组合生产要素”的原则、“工厂生产规模的原则”、“产量的规则”、“资源分配的规则”、“价格当参数使用的原则”等,从而可以规定物价使每种商品的供求数量平衡。由此可知,“兰格模式”中的模拟市场仅仅是一种理想状态,与计划的地位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分权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附属性市场。东欧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在实践中出现了并存的计划与市场,但市场实际处于附属地位,计划仍然占绝对优势。南斯拉夫虽然肯定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阶段,但同时承认计划也是社会主义必不可少的经济体制。商品交换“会带有在各种阶级制度中商品生产发展所具有的全部特点”,通过计划的指导使社会主义的“市场成为生产者自由共同体中各种关系的简单组织形式”,使社会主义的市场“实际上不成为市场”,实现市场消亡的历程。匈牙利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则被谨慎地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其它理论状态的模式,如布鲁斯的“宏观决策”与“微观决策”、科尔耐的“行政协调”与“市场协调”、锡克的“宏观平衡”与“微观平衡”等实际都存在这种倾向,市场的作用被局限于社会主义框架内。因此,实践状态的市场也是处于附属地位。

(二)市场”中性论”与市场“联姻论”

20世纪80年代,英国工党第二次在大选中败北且败绩创下了1918年以来最差纪录。为了扭转工党的这种不利局面,工党的智囊机构――费边社邀请了一批著名的学者探讨工党失利的原因,后来这些学者组成了一个“社会主义哲学”研究组并开始定期召开会议,他们正是在市场“中性论”与市场“联姻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英国模式。

市场“中性论”。英国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家明确区分了社会主义的“目的”与实现“目的”的“手段”,据此他们提出了市场“中性论”的观点。一方面,他们认为社会主义者忽视了社会主义的“目的”与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误把“生产资料公有制或资源配置的中央计划等手段变成了目的本身”。但“计划的内在实质并不意味着平等,国有化的内在实质也并不是消灭剥削”,它们都是实现社会主义“目的”的“手段”。另一方面,他们认为 “市场的内在实质也不会阻碍人们用它来实现那些社会主义的目的”,因为“市场具有许多吸引人的特性”,如信息机制、激励机制,只要运用市场有利机制“实现收入、财富和机会分配得当”,在必要时运用包括“直接运用行政干预的手段”等非市场手段来限制市场弊端,就一定能使市场“积极地促进而非阻碍社会主义各种目标的实现”。因此,他们明确提出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都是经济实现的手段,市场具有中性的特点。

市场“联姻论”。根据“计划”与“市场”都是实现经济发展手段的观点,他们认为市场与社会主义“联姻”非常可行,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思考。一方面,市场主导的原则。他们提出,“在大规模潜在贸易中市场关系优于非市场关系”,而对于某些 “市场关系并不优越于非市场关系的情形”,市场社会主义能够通过国家干预市场的手段,克服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弊端,如竞争问题、市场外部性问题、资本市场配置混乱问题、价格滞后、偏离问题、两极分化问题等。因此,“市场应成为交易机制的主导形式” 。另一方面,指示性计划是市场重要的补充原则。他们认为中央计划模式存在因信息问题而导致制定的计划不可行;计划的实施不能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等弊端。因此,他们普遍建议采用法国的指示性计划模式。这种计划只是计划内容的“构设和阐释的咨询、讨论过程”,实质上只是提供了一种信息汇集的场所,讨论有关经济外部性问题等;“计划并不包含实施的程序”,经营者在“计划框架内彼此签订独立的合同”;与自愿签订的合同一样,“每个合同都有强制力”。解决了计划信息不足与市场经济的弊端等问题,实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的“联姻”。

(三)市场“主导论”

20世纪90年代,苏联、东欧社会主义的解体,西方左翼理论家在对传统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理想“双重幻灭”的情况下,开始重新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兼容的路径,诞生了“市场主导”的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模式。

“市场主导”的经理经营模式。“经理经营型”市场社会主义是美国类型的“市场主导”型模式,根本特点是通过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理的合理经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目标。该模式主要包括罗默的“证券市场社会主义”与巴德汉的“银行监督的市场社会主义”等。巴德汉曾经认为,资本主义能够通过“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解决软预算约束问题”,但不能解决“资本市场对经理的有效监督”。因此,他设想在“市场社会主义中复制一个有效率的经理市场”,依靠银行监督经理经营的模式实现利润最大化。很显然,这种模式的“市场”已经占据主导地位,不仅包括资本市场,同时也设想了管理人员的竞争市场。

“市场主导”的工人管理机制。“经济民主型”市场社会主义模式是兼容“工人自治型”与“经理经营型”优势的“市场主导型”模式,以美国戴维•施威卡特的“经济民主型市场社会主义”为代表。其特点是工人管理主导的市场机制模式,“工人管理”与“市场调节”在该模式中占有重要地位。施威卡特曾经提出“非市场的社会主义形式”在“经济上是不可行的”,应该保留“协调绝大多数经济机制的市场”,明确表明了“市场”在社会主义中的主导地位。同时,他也设想了一些市场投资与控制市场弊端的机制,完善了市场与社会主义兼容的模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的多维兼容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兼容的实践,逻辑思路是从“社会主义”到市场的多维兼容制度模式。经历了计划与市场的“二元”并存、“三位一体”、“四位一体”等兼容过程。

(一)计划与市场并存的“二元”兼容模式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计划体制在中国全面确立后,很多人确实感到计划经济存在一些问题,但不敢公开提出市场经济的观点,最多也就是主张计划经济为主体,市场起一些补充作用而已。陈云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观点明确表明这一思想;“另一个是孙冶方提出的,在国家计划的范围内通过价值规律的作用激励企业改善经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等观点。1978年,李先念在“国务院务虚会”总结中明确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显然是从陈云的‘三为主’、‘三为辅’脱胎而来”,但这个时候还没有市场经济的概念。1979年,中央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肯定“计划经济为主体,市场调节为补充的原则”。这种原则突破了以前计划经济体制是唯一经济体制的观念,计划与市场兼容问题迈开了第一步。

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做法引起了部分质疑。在计划体制框架内引入市场体制大家容易接受,引起的破坏较小;同时两种体制并存也会出现互相摩擦等矛盾。这样就出现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把问题的产生归咎于市场而主张限制市场等;一是把问题的产生归咎于计划体制改革不彻底而主张扩大市场,把市场经济引入国民经济的范围。经济学家薛暮桥20世纪80年代初期明确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口号不正确,应该代之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口号”。经过经济学家以及中央反复商讨,结合中国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发展的现实需要,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必须自觉依靠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尽管在决定当中还出现许多限制商品经济的条件,但这在理论上突破了“传统计划经济等于社会主义”的观点,肯定了“社会主义是商品经济”的观点。邓小平高度评价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得清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提出。按照《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提出要“逐步完善市场体系”的观点,提出发展商品、资金、劳务、技术等四大市场;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观点,彻底摆脱了“社会主义就是计划经济”的模式;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特点、运行原则,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详细概括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部署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中国模式。

(二)“市场主导”的“三位一体”兼容模式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必须首先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制度,而不能仅仅作为一种经济体制或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要素与市场经济兼容的多维模式。因此,改革初期我国以经济体制兼容为主导的“二元”模式,必然会给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带来一定的问题。

第一,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市场经济的矛盾。我国经济落后的现实决定了经济优先的发展战略,把市场经济与计划体制兼容作为目标,尽管在改革之初也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但在实际进展中却很缓慢,这导致了市场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矛盾,产生了许多制度性问题,如腐败问题、市场制度不健全问题、监督制度缺失、改革措施不到位等。因此,要想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深层次兼容,必须加强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实现社会主义政治与市场经济的兼容。

第二,市场经济与文化改革的不协调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体制的改革仅仅局限于教育科技等领域的改革,真正与市场经济接轨的文化改革考虑不够。因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市场经济与我国文化的矛盾也日趋尖锐。一方面,市场经济对传统文化带来了冲击。市场经济要求以经济利益为第一目标,而我国传统文化则以追求社会利益为目标;我国传统文化以精神理念为主导,而市场经济则以物质利益为主导。因此,在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传统文化遭遇市场经济的冲击就产生了很多问题,如道德滑坡、金钱至上、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等。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性质产生了矛盾。社会主义要求以社会公平为目标,而市场经济则要求以市场公平为手段,因此如何协调社会公平与市场公平是社会主义面临的重大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难以科学协调社会公平与市场公平的矛盾,同样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混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论调,否认社会主义优越性等观点。因此,这些问题必然要求加强文化改革的力度,树立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实现与市场经济兼容的文化制度与文化模式。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提出了“三位一体”的改革模式,从“生产力、人民利益、先进文化”的角度构建社会主义的模式,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与社会建设,把政治改革的步伐大大加快,把“先进文化”建设问题引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构建模式之中,完善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路径,“三位一体”的兼容模式初步确立。

(三)“市场主导”的“四位一体”兼容模式

21世纪以来,我国改革进入攻坚的关键时期,围绕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路径,改革过程中积累的问题逐步由个体问题转变为社会问题,如环境污染问题、资源浪费问题、教育问题、医疗问题、住房问题、农民工问题等,这是我国改革路径必然产生的结果。

科学发展观正是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中出现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不能完全兼容而提出的。经济发展方面,要贯彻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政治方面,强调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政治制度;文化方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先进文化等,加强文化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建立兼容市场的文化机制与文化类型;社会发展方面,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把“和谐的社会主义”作为未来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这种新目标的提出,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性质与任务的最新认识,这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符合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发展实际。科学社会主义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的目标”,而人的全面发展本身就包含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总之,把社会建设明确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方面提了出来,确立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与市场经济兼容的思路,标志着“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多维兼容的制度模式确立。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模式的维度比较

(一)维度趋向存在一致性

市场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兼容的思维逻辑具有同源性,都是根据社会主义发展目标而提出的路径选择,把市场纳入到社会主义发展的范畴之中。在选择市场的过程中都选择了逐步兼容的策略,由点到面、由部分到全部的过程。市场社会主义的“二元论”、“中性论”、“联姻论”、“主导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计划市场”并存、“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兼容模式,具有大致相同的趋向。因此,两种兼容模式都遵循以“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为兼容主体,社会主义发展完善为目标的维度趋向。

(二)兼容维度具有本质区别

市场社会主义坚持以市场为先导的逆向思维模式,核心目标是实现市场与社会主义的兼容,往往忽视了社会主义的性质;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是以社会主义为先导的兼容思路,是以社会主义为主导的制度兼容模式。

多维兼容的制度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兼容模式是在扬弃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的科学手段,按照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逻辑思路,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逐步完成社会主义的经济改革、政治改革、文化改革和社会改革,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制度兼容,形成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多维兼容制度模式。

一维兼容的经济模式。不论是东欧的分权市场社会主义,还是西方的市场社会主义,大多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兼容的经济模式,忽视了其它社会要素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形成了市场经济与旧的政治、文化要素的畸形结合,要么是幻想直接借鉴资本主义的政治、文化模式等。

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把市场经济体制移植到计划体制的框架内部,但没有考虑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以及传统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社会等的兼容性,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时候,忽视了市场经济配套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以及社会整体的因素,结果计划与市场矛盾引发政治、意识形态、社会动乱等危机,这是东欧市场社会主义失败的根本原因。如南斯拉夫盲目追求国家职能的消亡,发展市场经济的时候根本不考虑政府利益、政治需求,没有实现市场经济与传统政治、文化的兼容,反而采取激进措施废除国家职能、忽视党的领导以及社会主义文化理念等,最终导致了社会主义的解体。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则坚持资本主义传统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理念兼容的原则,试图在资本主义外壳内部孕育出社会主义,但这个社会主义的诸要素根本没有提及,抑或潜意识中要借鉴资本主义的社会要素,这个特点决定了这种兼容模式的乌托邦或改良性质。如“工人自治型市场社会主义”只关心合作社企业内部的社会主义,“经理经营型市场社会主义”仅从利润最大化原则经营企业实现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型市场社会主义”也不过是在经济领域推行民主而并没有真正触及政治问题。至于文化问题他们根本没有提及,也许他们觉得资本主义的文化制度就是市场社会主义应该具有的文化制度;关于如何协调整个社会发展机制问题更没有探讨。

结论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历史与现实表明,必须兼顾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因素,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以“社会”为主义,选择符合社会发展的制度模式。任何一个社会制度都是一个系统要素的结合,包括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文化意识形态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结合方式,偏废任何一个方面都会破坏社会结构,要实现社会合理发展就必须要求社会各个要素合理配置。因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就不能仅体现在“计划”与“市场”的兼容,同时也要求“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因素”与“市场经济”的多维兼容,才能促进社会主义体制的完善与发展。由此可知,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多维兼容的制度模式,是未来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卡德尔论文选.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6

计划与市场论文篇2

1928年,美国经济学会会长泰勒发表演说,1929年又撰文《社会主义国家中生产的指导》批判米塞斯的观点,提出可以通过“试错法”来解决中央计划机构如何配置资源的问题。所谓“试错法”就是中央计划机构先确定一套价格,然后进行一系列实验,产品供大于求则价格下调,产品求大于供则上调,以逐步接近、等于市场均衡价格。

1935年,伦敦学派的领袖人物罗宾斯亦撰文批判主张中央计划管理的观点,认为计划管理的设想即使在理论上是可能成立的,在实际上却是不可行的。因为这需要在几百万个数据的基础上列出几百万个方程式,到解出这些方程式的时候,所根据的信息已经过时了。当时持有这种观点的还有著名的新奥地利学派领袖人物哈耶克,他同米塞斯、罗宾斯一样,也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由于没有市场机制,无法准确地进行经济计算,因而必然缺乏效率,而缺乏效率的经济是不可能持久运行的。

1936年至1937年,在美国任教的波兰籍经济学家兰格撰文继续论证用“试错法”即“模拟市场”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信这样可以达到和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同样好的效果。企业按照通过“试错法”得出的均衡价格进行市场交易活动,就能有效地配置资源。因此,社会主义并不是必然排斥市场机制从而不可能有效地配置资源。兰格当时被称为“市场解决派”的代表,他实际上是第一个突破社会主义经济和市场一价格机制不能兼容的观念、确认社会主义经济需要市场机制,最早提出“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人。

但是,他的主张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缺陷,不仅由于信息的收集与处理极其繁杂,技术上难以行得通,更由于他所讲的“市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而是人造的由中央计划机构操纵的“模拟市场”,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中央计划机构对企业进行微观干预,而企业亦只能是“推一推动一动”,没有自益、没有活力的单位。

因此,兰格模式不仅遭到来自坚持社会主义集中计划原则的英国经济学家莫里斯・多布等“集中解决派”的批评,也受到了哈耶克等人的批评。30年后由于电子计算机的发明以及应用于经济管理,兰格又写了名为《计算机和市场》的文章,说如果重写30年前那篇论文,他将提出通过电子计算机而不是“试错法”来求解所谓的“帕累托一巴罗内联合方程”,1秒钟就可以得出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价格向量。他的这种主张被反对他的人嘲笑为“电子计算机乌托邦”。

1944年,哈耶克写了著名的《通向奴役之路》一书,集中批判了高度集中的、否定竞争性市场机制的中央计划经济,指出它“限制了个人追求经济利益的动力”,“对于充分灵活地满足丰富和多变的社会需求来说,集中决策必然是低效率的”。他的结论是:“只有通过竞争和自由定价的市场体系,才有可能充分利用分散于个人和企业的知识和信息。”这场关于是通过中央计划还是通过“模拟市场”或市场来配置资源的大辩论,就是经济学上著名的“30年代大论战”。在以后的年代里,尽管客观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但争论的基本观点并没有改变。主张社会主义的帕累托、巴罗内的设想实际上是理论上的一种空想;反对社会主义的米塞斯、罗宾斯、哈耶克等揭示了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病,但完全否定了计划的作用;泰勒、兰格等从维护社会主义中央计划体制的立场出发提出的“试错法”,在实践中难以行得通,而且由于它排斥真正的市场而不可能形成竞争性的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因此,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能否兼容的问题,仍达不成共识,得不出一致的结论。

尽管如此,“30年代大论战”表现出这些学者为人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进行了不懈的有意义的探索。但是他们的争论及见解,在当时已经存在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特别是斯大林当政的时期,都被忽视或压制了。当时的苏联,实行着中央高度集权的斯大林模式,苏联版《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和《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统治了整个思想舆论界,不用说哈耶克等人的观点被斥为异端邪说,就连主张建立中央计划机构“模拟市场”的兰格模式也遭到了否定。只是到了1953年斯大林逝世之后,思想舆论界才有了些松动,特别是在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里,要求改革排斥市场机制的中央集权模式的呼声迭起,陆续出现了一批锐意改革、富有创见、影响深远的改革理论家,如波兰的布鲁斯、南斯拉夫的爱德华・卡德尔、匈牙利的亚诺什・科尔奈、捷克斯洛伐克的奥塔,锡克等,他们在前人争论的基础上,对是计划体制还是市场体制的问题,结合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情况,做了进一步的探索,普遍认为社会主义必须引入市场机制,否则就没有出路。他们的观点有力地推动了东欧国家改革的开展,掀起了后来被称之为“改革的第一浪潮”。

20世纪50年代后期,布鲁斯针对斯大林中央高度集权模式的弊端,提出了包含有受到管制的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模式――“分权模式”(即中央负责制定宏观决策,企业负责制定常规决策,家庭作出个人消费者决策)。他的观点,虽然现在看来还有重大的缺陷或不足,例如,仍然肯

定社会主义社会实行计划经济,市场机制只是国家宏观调节的一种手段;国家仍然直接管理企业;市场只是指“受管制”的商品市场而不包括其他市场等,但他在社会主义经济要引入市场机制、要分权而不是要集权方面,显然比他的前辈们前进了一大步。

曾任捷克副总理的经济学家奥塔・锡克着重从经济利益方面进一步论述了社会主义引入市场机制的必要性。他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各自的具体耗费的劳动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存在着矛盾,具体劳动要转化为抽象劳动并取得报酬,必须通过市场。中央的决策主要是在宏观方面,尤其是在总量分配方面;企业的决策,不仅是短期决策而且包括长期决策,应由企业自己根据市场情况制定,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应由企业自己作出决定,中央不应也不可能把所有决策都包揽起来。

迄今为止,西方理论界围绕这个命题的研究、争论一直在进行着,而且结合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日益深入。不少学者曾经断言,计划和市场是不可能结合(或兼容)的,或者是搞市场经济,或者是回复到过去那种高度集中的统得过多过死的计划经济。正如布鲁斯1990年7月所说:“计划与市场兼容的问题是改革家们所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无论对哪一边的‘原教旨主义者’来讲,这个问题不管他是马克思主义的无所不包的集中计划主义者来讲,还是哈耶克自由放任的市场主义者,计划与市场兼容的问题都是不存在的。”但随着形势的变化、理论上争论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计划和市场应当结合而且是可以结合的,“只有教条的社会主义者和教条的主义者,才把计划和市场看成不相容的对立物”,问题在于计划与市场的结合采取何种方式,是以计划经济为基础还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1991年5月,日本经济学家正村公宏说:“不管‘西方”东方’,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体制观不是‘或市场或计划’两者择一,而是谋求‘市场与计划相结合’的观点”,“但是对如何使‘市场’要素与‘计划’要素结合的理解是不一致的”,有人主张“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同时,引入计划调整(通过公共机关的计划和对策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要素”。有人则主张“以计划经济为基础,同时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比较多的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应当而且可以和市场经济兼容,应当以市场经济为基础来实现计划与市场的结合。布鲁斯说,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的改革者只想在国家计划框架内,恢复市场机制的合法性,当时的改革基本上是把市场限制在产品市场的范围内,即建立“带有受调节市场机制的中央计划模式”。而现在,“日益不是改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问题了,而是用完全成熟的市场制度代替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在苏联和后来的俄罗斯,在中国,关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兼容的问题,也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并在实践上进行过许多探索,走过曲折的道路,付出过沉重的代价。中国在1979年改革开放之前,虽然经济管理体制有过几次变动或调整,但由于始终没有摆脱传统的僵化思想的禁锢,把“市场”、“商品经济”视为背叛社会主义的异端,加以压制、排斥和打击,以致经济没有活力,市场商品匮乏,群众生活困难。1979年以后,虽然改革开放不断向前推进,但关于计划与市场问题的争论,关于社会主义能否与市场经济兼容的争论,时起时伏,一直没有停止过,有时甚至还很激烈,致使改革开放进程受阻、停滞。大的争论就有两次:

一次是1982年至1983年。邓小平早在1979年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限于资本主义社会,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但是有些人坚持改革开放前的传统观念,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计划经济”,只能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认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法是不正确的,是“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相容的”,是“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等等。总之,他们视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为必须排斥的异物。直到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之后,争论才暂时收敛,多项改革才得以展开。但由于受旧观念的影响,仍然把商品经济、市场关系局限在一般的劳动产品的范围内,而认为劳动力、土地、资金都不是商品,不能进入市场和受市场规律支配,也就是说这些重要的资源的配置仍然是依靠行政性计划而不是依靠市场的力量。因此,改革还是浅层次的,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只是在“放权让利”、“承包经营”上徘徊,未能深入到较深的层次上去。

计划与市场论文篇3

第一阶段是市场自发性秩序的发育和扩展期。计划秩序在总体上有所松动,但计划秩序的根基没有变化。市场秩序从计划秩序外萌发。最初从体制外的农村开始,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对计划秩序的“反叛”,是农民自发、自愿签定契约。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从过去的指令——服从关系变成权利义务的契约关系。尽管这种契约关系带有浓厚的权力治理色彩,但农民毕竟拥有土地的自和经济剩余权。随后,乡镇企业和外资的发展使内生的市场秩序与外生(引进)的市场秩序相结合,最终导致非国有经济在产值上超过国有经济。这时,市场自发秩序的扩展已是不可逆转。

值得注意的是,植根于我国传统社会中的“关系”秩序开始与市场秩序一同扩展,“关系”秩序是建立在“三缘”(血缘、地缘、业缘)基础上的关系网络,具有“熟人社会”的特点。它与计划秩序和市场秩序纠缠得非常紧密,并兼有计划秩序(纵向秩序)和市场秩序(横向秩序)的功能。

第二阶段是明确以市场秩序为导向的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开始着手对旧的计划体制进行改革。首先确定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框架,用市场规则替代计划经济的行政命令和权力,让市场规则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这个过程从两个方向进行:“自上而下”的制定规则与“自下而上”的“修改”规则,最后博弈出各方都“满意”的制度。

但是计划秩序因符合决策者的稳定偏好而具有“先天”的优势。当市场秩序要求突破旧的计划秩序时,导致两种秩序的摩擦与冲突,形成了多重秩序混合的转轨秩序。表现为:

(1)计划秩序在经济生活中还有相当大的规模。在中国渐进式改革中,与旧的计划秩序连为一体的计划经济体制是逐步退出的,因而转轨秩序带有计划秩序的基本痕迹。

(2)“关系”秩序开始在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转轨秩序的表征是违规,其深层机理是计划秩序和市场秩序的“折衷”和均衡,它反映两种秩序的“共同”要求。为此,我们将分析两种秩序如何博弈,“关系”秩序又是如何取得支配地位的。

计划秩序和市场秩序涉及两种不同的体制、行为主体和利益分配方式,从逻辑上说,如果旧体制下的行为主体和新体制下的经济主体各自“安分守己”,各循自己体制的制度规则,不存在偏离原有体制的激励,那么新旧体制内各行为主体的利益达到均衡,“各就各位”是最优的秩序。

如果旧体制下的行为主体和新体制下的经济主体并非“安分守己”,但是政(论文库)府动态“保护”、“隔离”两套制度规则的交易成本为零,那么新旧体制内各行为主体虽有偏离各自体制的动机、行为,但政(论文库)府严密地、无成本地监控能及时“遏制”、校正行为主体的偏离,社会也能达到一个很好的秩序。

如果两个假设任意一个成立,那么中国的改革完全可以按照中国过渡经济学家们(盛洪,樊纲等;1993,1994)所隐含的假定逻辑发展,即,随着引入新体制(或新的交易方式、新秩序),旧体制与旧秩序会相应地逐步发生变化、逐步缩小,直至最终完成过渡。

但是,我们发现,不存在对新旧体制下各行为主体“各就各位”的制度激励和制度均衡;政(论文库)府一方面希望通过市场秩序的扩展迅速发展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又通过政策、法律“保护”、“隔离”两种制度——秩序各自实施的范围与规模。双重规则与秩序的混合、冲突造成经济主体的行为混乱、无序。政(论文库)府对行为主体的无序状态寄希望于各体制下行为主体的道德自律和自觉。在双层体制的制度规则夹缝中,“关系”秩序取得了支配地位。

在改革开放前,“关系”秩序存在于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这种“关系”秩序来源于传统的“礼治秩序”。经过新中国的多次洗礼和改造,仍在私人领域发挥一定的作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关系”秩序得以恢复。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与“关系”秩序的扩展是同步进行的。因为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大部分资源是通过各种“关系”(从体制内、也包括体制外自我积累)获得的。正因为如此,“关系”从过去单纯的人际网络,演变为一种经济资源,即社会资本。

“关系”秩序虽有一定的“圈子”,但其渗透性强,它既可以通过纵向网络深入到计划秩序中;又可以通过市场横向网络,进入到市场秩序中,在计划秩序占绝对地位的时期,市场秩序的生存与发展常常借助“关系”秩序取得其“合法”身份。因此,“关系”秩序具有两面性,它既可以“松动”计划秩序的僵化,又可以“抵制”权力秩序的干扰。在市场不确定性条件下,“关系”秩序还是规避风险的“孤岛”。在一定程度上,只有“关系”秩序才可以化解计划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冲突。由于每类行为主体都处在一定的“关系”秩序中,所以使“关系”秩序成为两种秩序“共同”可接受的规则与秩序,因而它是二者的妥协点,即均衡点。

随着市场秩序的建立,关系秩序的负面作用越来越大。那么中国市场秩序转轨是不是一直停留在“关系”秩序中不能自拔?均衡点的打破只能靠外在的压力——加入WTO。因为WTO使中国市场制度进一步“升级”和“扩张”。全球化连同市场规则与秩序的“一体化”将使“关系”秩序根据资本的逻辑重新构造。市场是天生的平等派,当市场规则与秩序具有绝对优势,“关系”规则与秩序将重新改造并退到有限的领域。

二、收益、规则偏好与秩序选择

立足于宪法和政(论文库)府对市场秩序的认识这一基点,我们把向市场秩序的转轨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形态:计划秩序主导型、关系秩序主导型和市场秩序主导型。三种秩序其净收益、选择偏好如图1。

附图

图1向市场秩序的转轨图

1.计划秩序主导型阶段

从1978年开始到1993年3月29日宪法修正案前的市场自发秩序阶段。对应于图形的OO[,1]段。这一阶段是市场自发秩序扩展最快的时期。从图形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一时期,个人对规则的偏好和选择是计划规则优于关系规则,关系规则又优于市场规则。也就是说,根据成本—收益原则,人们选择计划规则的净收益要大于关系规则和市场规则。原因是尽管市场制度创新的边际利润很大,但市场行为主体“名不正言不顺”。

立足于宪法制度—规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角度,各行为主体的市场行为都可以说是“违规”。违规是对计划秩序的偏离,是混乱、无序的开始。在当时的条件下没有“违规”(有人称之为“良性违宪”)就没有改革。但是由于市场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中国特殊的政治体制背景,各类行为主体(包括政(论文库)府自身)制度创新的风险很大。

从图形我们还可以看出,这一阶段也是关系规则与秩序的扩展时期。它和市场秩序几乎是平行的。同时由于“关系”秩序植根于传统和血缘关系和人际网络中,它比市场秩序的“根基”深厚,所以其起点比市场秩序高。

此阶段由于体制背景的总体格局是计划秩序,它为各级政(论文库)府任意的行政干预提供了合理性、合法性。政(论文库)府面对市场秩序、市场行为使用双重规则——计划规则和市场规则。以计划经济的制度和秩序衡量是违法的行为,用市场秩序和规则的标准看可能是制度创新。行为主体从多次与政(论文库)府官员的博弈中发现“货币”能把计划标准化为“统一”的市场标准。“货币”的指标有经济增长、税收收入、现金等。权“钱”交易确实“激励”了政(论文库)府官员大开政策和法律的“绿灯”,市场秩序在政(论文库)府官员的“保护”下进行扩张,而这一切大多是通过“关系”规则疏通的。

2.“关系”秩序主导型阶段

关系秩序对应于图形的O[,1]O[,3]阶段。它从1993年宪法修正案开始,目前我国的转轨正处于此阶段。随着在宪法层次上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论文库)府开始加速建立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框架,市场秩序具有了合法地位。但从图形我们发现,市场规则和秩序的优势只是逐步地替代计划规则和秩序,临界点是A点。A点左边,计划秩序优于市场秩序,A点右边,市场秩序优于计划秩序。这说明在一段时期内,名义上虽然实行了市场经济,但对于个人和组织而言,利用计划规则与秩序的权力所获得的收益要远远大于市场秩序和规则所带来的收益,所以行为主体的理性选择是广泛地“接近”计划秩序的行为主体。这样导致关系规则和秩序处于计划规则和市场规则的上方,它在个人收益和选择上优于计划规则和市场规则。因为关系规则虽然不是权力规则,但可以利用权力规则;同样,关系规则可以不需要市场规则,但市场规则必需要关系规则。也就是说,关系规则可以“沟通”计划规则和市场规则。它既可以利用计划规则的“方便”(垄断资源的获得),又省去市场规则的“麻烦”(高交易费用),再加上关系规则一经建立,其交易成本很低。所以它成为行为主体首要的选择。

但随着市场秩序取代计划秩序(在名义上的),维持旧秩序的既得利益集团开始以各种方式“剿杀”市场经济。虽然政(论文库)府对市场秩序的确立是明确的,但由于受自身偏好、认识和利益集团的影响,开始以计划秩序的方式和手段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这一阶段是市场自发性和政(论文库)府规范相交替阶段。由于政(论文库)府行为不规范(主要是“关系”秩序渗透到政(论文库)府行为中),越规范越混乱,甚至出现了以规范的名义“制造”不规范。

3.市场秩序主导型阶段

在此阶段现代市场经济的秩序已基本确立,“关系”秩序和计划秩序在个人收益的获得上处于明显的劣势。尽管在第二阶段,“关系”秩序上升很快,但其趋势是递减的。相反,市场规则与秩序以递增的速率上升。过C点后,市场秩序取得支配地位。但是中国特殊的文化传统和政体决定了中国的市场秩序不可能像西方那样,而是一种市场秩序为主导的、关系秩序和计划秩序仍发挥一定程度作用的秩序形式。

在转轨秩序中,市场秩序替代“关系”秩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后者既可以“软化”、“消解”计划秩序和市场秩序,又渗透到二者之中,出现市场权力与政治权力的勾结,造成政(论文库)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中国目前出现的“裙带资本主义”(吴敬琏,2001)就是一种典型的“关系”秩序的表现。

三、“转轨制度悖论”:失序的另一种解释

1.“转轨制度悖论”

我们避开多重混合式秩序所引起的行为主体的无序,单就市场制度在中国自身演变可能引起的混乱进行分析。“转轨制度”基本能反映中国市场演变的特征与轨迹,它体现在过渡性制度安排中。所谓过渡性制度安排指体制转轨中一种指向市场制度的“临时”制度安排,它的特点是不确定性和“允许修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虽指向了市场制度,但实际并不是完全的市场制度,而是一种带有行政垄断的制度安排;另一种虽是市场制度,但从市场经济国家移植过来后,由于没有实施的条件和动力,所以形同虚设,实际运行的是另一套“违规”的潜在规则,包括我们前面论及的计划规则、关系规则等。过渡性制度安排说明市场制度和秩序在中国的确立不是一次博弈可以完成,需要行为主体各方长期的博弈以达成“共识”。

“转轨制度悖论”是指体制转轨中的制度规则既是秩序之源,又是混乱之源。政(论文库)府的初衷是通过制度规则建立市场经济秩序,却令人吃惊地“异化”为“卡、管、要、罚”的象征。其原因之一,体制转轨中过渡性制度安排的“过渡性”本身说明制度规则的临时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规则下的行为是不确定的。经济主体不能确定自己的长期行为,也预期其他主体的行为不稳定。其原因之二,由政(论文库)府推行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有两个基本点:制定规则自上而下,制度不是市场主体各方博弈的产物,而是带有“维护”行政垄断等旧体制的痕迹,或者过于“精英化”的理性建构和设计;实施规则自上而下,当政(论文库)府自身行为不规范时,行政权力往往把监督规则的执行与实施演变为“收费站”。所以,行为主体一方面感到制度规则是“外在”于他们的,并不反映他们的利益,因而无法或无“激励”遵循;另一方面又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在于违规或循规,而在于罚款交费,罚款交费就可以违规。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基本原理,制度能形成秩序,规则能降低交易成本,为行为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减少不确定性。但制度安排的过渡性与“蜕变”后的制度规则反而增大了预期的不确定性,行为主体在不断地“绕过”、“收买”和变通制度规则的过程中增加了大量的交易费用。

2.“循规—违规困境”

多重规则和“转规制度悖论”引发“循规—违规困境”。

第一,循规,该循什么规?如果行为主体是旧体制下的行为主体,应该遵循的是旧体制之规,如果政(论文库)府要求这类行为主体循市场经济之规,那么根据市场经济的资源交换原则,只拥有权力、垄断资源的行为主体其钱权交易、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就具有某种程度的“合理性”;反过来,如果行为主体是新体制下的主体,该循计划经济之规还是市场经济之规?

第二,过渡性制度安排的“过渡性”如果被行为主体预期到,那么他是循规呢还是违规?如果某些制度规则代表的是某些部门、行业垄断利益,那么不在此“保护”之外的行为主体该违规还是循规?

第三,如果某行为主体严格按“国家规定”办,在其他行为主体违规的压力下,必饿死,如果不按“国家规定”办,又会因违法、违规而“处”死。

循规也难,违规也难;循规也“死”,违规也“死”。这就是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循规—违规困境”。因此,如果经济主体只单一的循规或违规都必“死”无疑。但实际生活中,循规或违规主体几乎都获益,“死”的很少,因为行为主体通过“折衷”,在循规和违规之间寻找了一个合适的比例——“假装”遵循,“比例”之大小无法确定。

假装遵循是违规与循规的“统一”。它是形式上的循规,本质上的违规,能满足计划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双重需要。因为假装遵循能保持计划秩序所需要的稳定秩序,在形式上体现了计划秩序“自下而上”的服从偏好;假装遵循——违规又是市场秩序冲破旧体制秩序通常采取的手段,它有时能瞒过计划秩序对市场秩序的“剿杀”。

违规正是通过“关系”秩序的保护而得以扩张的。中国违规现象的普遍化趋势说明了“关系”秩序的网络化。违规构成中国体制转轨秩序的基本特色。

【参考文献】

[1]德沃金.法律帝国[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2]A·爱伦·斯密德.财产、权力和公共选择[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3]肯尼思·约瑟夫·阿罗.社会选择:个性与多准则[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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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邓正来.法律与立法二元观[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6]唐寿宁.个人选择和投资秩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计划与市场论文篇4

市场社会主义是西方大约一个多世纪以来倡导和探索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道路与模式的思想理论。它既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社会主义,也不同于以苏联为代表的计划社会主义的社会经济体制。加尔布雷恩、沃德、柏格森等学者把它的特征大致概括如下:

第一,把资源配置形式和社会制度分离开来。把计划机制、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分开来。他们认为,计划和市场都是资源配置的手段,与社会制度的性质是没有关系的。

第二,主张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市场社会主义反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主张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如英国学者科亨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是因为它克服了劳动和资本的分离。在市场社会主义中,不存在一个不拥有资本的与劳动者相对立的资本家。”但他们对生产资料公有的具体形式有不同的看法,如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全民股份制等。

第三,他们主张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这也是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特点。但是在多大范围、何种程度上、何种方式上,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不同学者的主张各不相同。

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从20世纪20、30年代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20世纪20~90年代是市场社会主义初步形成的时期。该时期最著名的就是旅美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提出的“兰格模式”:生产资料当实行公有制,但小型工、农业可保持私有;要求建立不完全的市场体系,既存在着消费品市场、劳动服务市场,也存在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实行国家、地方、家庭参与的多重决策体系;实行双重价格定价体系,消费品和劳动力价值通过市场来定价,而生产价值由中央计划机关采取模拟市场竞争的方法来决定。该模式虽然有明显的计划特征,但标志着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

第二个阶段:从20世纪50~80年代。主要是一些东欧、苏联经济学家主张在计划经济框架内,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比如南斯拉夫经济学家组成的“市场经济学派”认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只有在市场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波兰经济学家布鲁斯提出了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模式。捷克的锡克在《社会主义下商品的货币关系》中分析了宏观、微观商品经济的不平衡。其中宏观的当由计划调节,微观的由市场调节。

第三个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其研究中心又回到了以西方为中心,他们重新探讨了市场社会主义,目的在于弄清如何通过市场使西方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理论有米勒的“合作制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罗默的“证券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斯韦卡特的“经济民主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等。

2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启示

西方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繁荣和发展无疑给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提供了参考、研究的价值。

2.1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给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建设以启发、借鉴,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史料来源

首先,市场社会主义者提出的“中性机制”思想,为我国探索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提供了启示。20世纪60~70年代,加尔布雷恩、沃德、柏格森等人批驳了市场属于资本主义,而计划只属于社会主义的传统观点认为,市场和计划仅仅是“手段”或“工具”,提出“中性机制”理论。邓小平同志在探索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过程中,吸取了市场社会主义的可取成分,结合中国实际和他国经验,明确指出,计划和市场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在1992年南巡讲话中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样,邓小平经过长期探索,在深刻总结前人研究成果和认真汲取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找到了解开计划与市场复杂关系的钥匙,剔除了缠绕在计划与市场问题上的所谓社会基本制度属性,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扫清了道路、奠定了基础。

其次,在理清计划与市场复杂关系的基础上,把市场运用到社会主义中去。市场社会主义者关于市场与社会主义的“联姻”论,为我们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积极的思想来源。如米勒就明确指出“市场是社会主义的秘书”(即社会主义需要市场)。早在1979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客人的一次谈话中明确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就从根本上打破了统治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多年的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的传统认识,表明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是能够兼容的,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理论基础。

再次,市场和计划不是地位平等的发挥作用,但市场也不排除计划。两者共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起到了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是主导力量。而计划就体现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上。米勒在他的《合作制的市场社会主义》中就指出国家的作用有:制定收入标准,制定积极政策,来实现工整的分配;国家还要设立公共机构,负责提供福利等公益事项……由此可见,市场社会主义也并不盲目崇拜市场。同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必须结合起来运用,使之优势互补。但是,二者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市场机制起基础性的调节作用,计划机制、宏观调控只能起到辅或指导性的调节作用,为市场机制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最后,市场社会主义效率与公平的观点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持有的观点。市场社会主义把市场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即要发挥市场的效率,又要追求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他们主张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主导机制,以企业为单位、利润为导向参与市场竞争,保持高效率,倡导某种形式的生产资产社会公有,关注收入分配平等。而当代中国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十分重视效率与平等的一致性,强调公平与效率必须兼顾,主张在兼顾公平与效率时,效率应优先考虑,在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实现公平。

2.2国外市场社会主义的实践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经验,有利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完善

首先,西方学者虽然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但对于何为科学的社会主义仍缺乏认识。他们虽然认识到社会主义必须实行公有制,但在其具体形式上仍有分歧,缺乏深度。所以他们提出的各种模式很难实行,因为他们没有找到实行的主体力量。所以只是一种现代、当代的空想主义。而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开始,就有了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科学地认识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具有理论上的明确性,是在吸取西方学者的积极观点、社会主义的建设经验和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其次,前苏联及东欧国家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建设的探索给我们的启示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务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和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方向,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前提下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必然要反映出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如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主体地位、按劳分配的主导方式、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等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正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对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活动中,正确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进一步深化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精神文明建设是不可少的重要部分。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大力加强工作力度,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主旋律,倡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风尚,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3市场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

首先,两者的基本制度不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保障的。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内容,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中就规定了公有制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这一基本原则,并强调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而当代国外的市场社会主义虽然也主张公有制,但总的说来,他们对国有经济都持否定态度,而且大多数模式都是重视收入平等甚于关心所有制内容。但这样一来,实现收入平等分配的社会平等是很难得到保障的。

其次,运行机制上也不相同。我国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而为达到目标,就要相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以及改革分配制度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而国外各种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在通过何种方式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有机结合起来的问题上始终没有找到有效的途径。

再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精神文明紧密联系的。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建设提供物质保证;而精神文明的发展又为物质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计划与市场论文篇5

一、计划模拟市场的“兰格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

作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计划和市场能否独立于以至在多大程度上独立于特定的社会政治制度,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热门话题。20世纪30年代前后,发生了一场围绕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大论战。论战的一方以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奥地利学派的米塞斯(L・Von・Mises)、哈耶克(F・A・Hayek)为代表,另一方以旅美波兰经济学家兰格(O・Lange)为代表,结果产生了“兰格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米塞斯、哈耶克等人断言,“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可能进行合理经济计算”。米塞斯对计划和市场作为经济组织方式进行比较后指出:如若没有自由市场而用共同社会的人为的计划代替市场的价格机制,以劳动时间作为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分配的尺度,则合理的经济在逻辑上不可能实现。

针对米塞斯、哈耶克等人的观点,兰格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一文中论证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经济计算、合理分配资源的可能性。他继承了泰勒的社会主义经济可以通过反复试验纠正错误、寻求正确答案的方法达到目的的思想,指出“‘试错法’也适用于消费选择自由和职业选择自由都不存在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在那里资源分配不受消费者偏好的指导。”兰格认为:根据“试错法”,利用价格机制的计划手段,在只存在消费品和劳动力市场而不存在生产资料市场的前提下,解决生产资料价格问题,通过模拟市场求解线性方程组确定物价等一系列手段,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兰格模式”是一个“模拟市场社会主义”,它还未脱离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总体框架。该模式中不存在非劳动生产要素的真实市场,不存在针对生产资源的使用而进行的竞争,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价格不是在竞争中自发形成,而是自上而下地制定和推行的。因此,“兰格模式”就其运行方式而言,不外乎是一种主要运用价格调节手段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但它毕竟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引入市场的最早理论探索,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微观经济学巧妙地结合起来,确认了市场机制对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重大意义。兰格的市场与公有制兼容、计划与市场并存以及效率与平等相一致的思想,不但被以后的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所继承,而且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理论和改革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极其有益的启示。

二、计划与市场并存的“分权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

二战后,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采用了苏联社会主义模式,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然而,人们既不愿意抛弃计划这个“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又力图利用市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因而出现了计划与市场并存的“分权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著名的有布鲁斯(Wtodzimier Brus)“含有受控制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模式,奥塔・锡克(Ota Sik)的“社会主义的计划性市场经济”模式,科尔奈(Janos Kornai)的“有宏观调控的市场协调”模式,亚历克・诺夫(Alec Nove)的“可行的社会主义经济”等模式。

波兰经济学家布鲁斯于1961年发表了《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市场》一书,他分析了集权模式的弊端,主张实行劳动者自主管理的国营企业与宏观经济中央计划结合的市场社会主义,认为国家通过控制市场来引导企业决策、引入市场机制的中央计划经济的分权模式是可供选择的一种合理模式。捷克经济学家锡克描述了一种被称作“社会主义的计划性市场经济”模式。他指出:“单靠市场或单靠没有市场的国民经济计划都不能保证经济的有效和符合社会长远利益的发展。”市场信息应成为计划制定的依据和执行的标准;计划还要为市场规定方向,以克服市场的盲目性。匈牙利科学院通讯院士科尔奈于1980年发表的《短缺经济学》中提出“宏观间接控制下的自由市场理论”,认为传统计划经济的必然结果就是“短缺经济”,进而指出造成短缺的原因就在于国家对于企业的“父爱主义”。要消除短缺,必须改变由国家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的状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英国经济学家诺夫在1983年发表的《可行的社会主义经济》一书中,把矛头指向马克思的价值论,认为马克思的价值论忽视了经济计量化、机会费用、可替代材料的选择等问题,将使用价值和价值作了不恰当的分离,以致只能按无差别的劳动时间确定价格,使用价值之间却无法进行比较和计量。

分权模式是一种二元市场机制论,人们已经认识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试图在计划的有效控制下,尽力发挥市场的作用。然而,分权模式与兰格模式一样,都是在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内利用市场。从根本上说,它没有摆脱计划――市场的二元模式,在计划与市场如何运用上,往往顾此失彼,如南斯拉夫、匈牙利两国都承认“尚处于计划与市场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两不像’状态”。在市场经济如何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问题上,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在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上,即在市场机制与公有制结合的具体实现形式上,也没有找到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方案。

三、“市场主导”的市场社会主义

20世纪80年代以后,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在英国出现了“突破性的发展”,这就是“市场主导的社会主义”的确立。英国工党的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是利用市场来实现社会主义目的的一种经济模式。“市场”是配置经济资源、分配经济权力和协调经济决策的手段,而“社会主义目的”则是人们为消除现有社会的弊端而要努力实现的一系列目标,包括消除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实现收入、福利、地位和权利等方面的较大平等,以及满足基本需求等。从历史和实证的角度看,资本主义绝非是市场经济的唯一特性。“资本主义和市场的联姻可以分开理解,即尽管资本主义完全脱离市场是不可能的,然而市场完全脱离资本主义是极为可能的”。

英国著名市场社会主义者索尔・埃斯特林(Saul Estrin)从资源配置、现代工业物质文明和社会制度三个层次由浅入深地对“市场主导机制论”作了全新的论证。从资源配置来看,如果将计划作为主要的经济机制,市场机制就会式微,而且会弱小到无所作为,中央计划体制必然会压制和损坏市场机制以及市场兴旺所赖以为根本的主要特征,即冒险精神、企业家精神以及竞争精神。据此,埃斯特林主张“最好将市场作为主要机制,只是在有需要之时才用非市场机制对它进行补充。”当非市场机制无所作为时,一个发育完好的市场制度可以作为依靠而予以运用;从物质文明来看,“在一个希望采取社会主义目标的复杂工业社会中,市场应成为交易机制的主导形式。”它们与其他制度一起,能够以令人满意的方式为一个经济制度配置资源提供信息和刺激;从社会制度来看,市场和市场关系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普遍特征”。

“市场主导机制论”突破了长期以来在传统社会主义观念下对市场与计划二元机制如何结合问题上的犹豫和徘徊,把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区别开来,并通过市场实现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把效率和平等、民主、自由结合起来,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开辟了新的空间和思路。但市场社会主义出于对苏联东欧中央集权社会主义的反感,也出于对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干预政策的反思,它逐渐转向自由主义。埃斯特林公开声称,市场社会主义“激进的重新取向”,“这意味着要对社会主义国家所特有的集权手段干涉经济的倾向加以抑制。也许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我们对国家恰当角色的认识的改变。市场社会主义者对官僚权贵的意图和政府干涉的效率极不信任,这使他们激赞放任自由。”[8]市场社会主义思潮在20世纪70、80年代虽然实现了重大理论突破,但却付出了同自由主义合流的巨大代价。

四、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新建构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市场社会主义思潮非但没有因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陷于低潮和新保守主义思潮的盛行而销声匿迹,反而成为西方左翼理论家和知识分子反思传统社会主义、批判当代资本主义、重构未来理想社会蓝图的热门话题。他们认为:虽然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已经失败,但“幸运的是这项工作不是不可能的,有许多关于如何改善旧模式的观点,有许多教训要从20世纪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历史中汲取”。当代西方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唯有他们设计的市场社会主义才是“能够将自由经济的自由和效率与社会主义的人道和均等理想结合起来的第三种选择”。为此,他们设计了各种具体的市场社会主义新模式:

第一,罗默(John Roemer)的“证券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主张建立独特的“证券”形式的公有制经济,把全国所有企业的资产以证券货币的形式平等地分配给所有年满21岁的公民,公民用所分证券购买企业股票以获取股息收入。该模式用“证券”分配企业利润,实现社会公平,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利用银行和股票市场等市场资本主义成功微观机制的模式实现效率,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第二,扬克(James Yunker)的“实用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主张将资本的个人所有转化为公共所有,消除非劳动挣得的私人资本所有权收入,通过对因资本占有不平等而造成的收入不平等的限制来促进社会平等。该模式从公平与效率结合方面考虑社会主义的改革设想,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但没有过多触及资本主义的实质,而是在肯定当代资本主义效率的同时试图扬弃不公平的现象,至多称得上是从实用方面出发的一种与资本主义结合的改良设想。

第三,米勒(David Miller)的“合作制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他认为,资本主义市场出现很多问题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的市场和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之间存在着矛盾。资本主义的私人所有制限制了市场优势的发挥,工人阶级完全有可能离开资本主义而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他认为市场可以为社会主义提供更高的效率、民主和自由。可见,这种模式更多地关注平等、公正等价值目标实现的微观机制,寻求的是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方法和道路。

第四,施韦卡特(David Schweikart)的“经济民主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其主要内容是:企业由其工人民主管理;日常经济是一种市场经济;新的投资由社会所调控;不存在资本市场;对外贸易不是“自由”贸易;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资本家可以发挥作用。该模式主要以公平和效率的结合为目标,肯定了工人阶级的自我管理机制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种模式提出的劳动者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思路有利于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但过分强调民主而忽视了社会主义整体发展的大局。

总之,这些新模式虽然对如何改造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设计出了各种侧重点互不相同的具体方案,但他们都把市场与社会主义可以结合、资本主义市场通过改造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实现作为其理论前提,力图把市场社会主义的基本主张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转变为具有可操作性的社会实践,从而使对市场社会主义思潮的理论主题的论证深入到了更细致、更具体的层面。

参考文献:

[1] [日]伊藤诚:现代社会主义问题[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73

[2][波兰]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19

[3][捷克]奥塔・锡克.第三条道路[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159

计划与市场论文篇6

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市场也有其自身的明显弱点和局限性。例如,市场不可能自动地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稳定和平衡;市场难以对相当一部分公共设施和消费进行调节;在某些社会效益重于经济效益的环节,市场调节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社会目标;在一些垄断性行业和规模经济显著的行业,市场调节也不可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发挥计划调节的优势,来弥补和抑制市场调节的这些不足和消极作用,把宏观经济的平衡搞好,以保证整个经济全面发展。”他还提出,“在那些市场调节力所不及的若干环节中,也必须利用计划手段来配置资源。同时,还必须利用计划手段来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收入再分配的调节,防止两极分化。”(《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201页)

在十四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时,江泽民同志就正确处理加强宏观调控和发挥市场作用的关系问题进一步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二者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的。要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必须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如此便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同时也要看到市场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消极一面,这种弱点和不足必须靠国家对市场活动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来加以弥补和克服。”(《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159页)在1992年6月9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他还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长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作用”,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三个主要特征之一。这说明,我们把计划经济体制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等于说市场就是万能的,也不是说计划就一无是处。相反,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反应灵敏的优点的同时,通过包括一定的计划调节在内的宏观调控来抑制和弥补市场调节的消极作用与局限性。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调控不完全是一回事

江泽民同志指出:上世纪“三十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都已不存在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了,都是由政府程度不同地调控经济的发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90―91页)“到了二次大战后,尤其是六十年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矛盾日益加深以及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制定和实施各种形式的宏观经济计划。”因此,“不能把有计划只看成是社会主义独具的特征”(同上,第3页)。另一方面,他又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改革过去那种计划经济模式,但不是不要计划,就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也都很重视计划的作用。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更有必要和可能正确运用必要的计划手段。”“社会主义制度下和资本主义制度下运用计划手段的范围和形式是会有些区别的,如同运用市场手段的范围和形式也是会有些区别的一样。”“在当今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不受政府调控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应该而且也更有条件搞好宏观调控。”(同上,第31、3、159页)这就告诉我们,尽管资本主义国家也有计划调节、有宏观调控,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计划调节、宏观调控,无论在目的、范围、形式上还是在实施的有效性上,都与资本主义国家有所不同。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江泽民同志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227页)“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的市场经济的性质。西方市场经济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符合市场一般规律的东西,毫无疑义,我们要积极学习和借鉴,这是共同点;但西方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搞的,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的,这是不同点。”(《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203页)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需要把“国有经济和整个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始终保持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把“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当成自己的重要目标。(《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441、227页)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和全国一盘棋的优势,因而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更有可能和条件实现自己的目标。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消灭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要追求资源配置的效率目标,也要兼顾公平原则,更要对贫困地区采取有效的扶持政策。”(《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166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可以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可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效率和公平等关系方面,应该比西方国家做得更好、更有成效。”(《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467页)

其次,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与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经过5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尤其是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都有了大幅度提高,与建国之初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但人口多、底子薄、耕地少、资源相对贫乏、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仍是我们的基本国情。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4位,但人均GDP仍排在世界的第100位以后。因此,从总体上讲,我国仍然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并将长期是发展中的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和它们既不在一个起跑线上,也没有并驾齐驱。这些都决定了宏观调控对于我们比对于它们更加重要。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那样:“我们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相对落后、整体素质不高,经济发展又很不平衡,特别是我们没有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验。我们的国情和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要求我们必须搞好国家宏观调控。”(《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118页)“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又处在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尤为重要。”(《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467页)

再次,经济体制转轨也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西方发达国家更需要宏观调控,而且调控的范围、形式也不尽相同的一个重要原因。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的经济体制正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原有体制的一些弊端没有消除,新体制尚未形成,市场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在体制转轨过程中,需要有一系列相应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必然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要从总体上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就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118页)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宏观调控应注意总结和汲取计划经济的经验教训

计划与市场论文篇7

一、市场既是经济调节机制,也是一种基本的制度形式

过去,人们是将计划看作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而市场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现在,人们普遍同意计划和市场不具有经济制度的含义即两者都是经济调节手段的看法。但我仍然认为,这个并未就此简单地解决了。一般来说,计划指主体的有意识的控制,而市场是一种自发调节,反映了有关主体的不自觉状态。从这一点来看,在有限范围内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是一种计划经济。但是,原始社会的自然经济中的计划和奴隶、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中的计划其实是有重大区别的。因为,前者的计划是直接地反映了所有人的共同意志和行动,而后者的计划实际上只反映了少数统治者的意志和行动。另外,自然经济中的计划控制的范围和程度都是非常有限的,我们并不把它看作是一种计划经济,通常所说的计划经济是指现代国家的计划控制。尽管如此,我们也不难发现,至今的国家计划仍然还只是少数人的意志的直接体现,虽说大多数普通市场主体的意见也可以供少数人作决策时,但决策者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主动权在少数人手里,广大市场主体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计划决策者。这就是说,与原始社会相类似的能够直接体现所有人的共同意志的计划还没有出现过。这也意味着,国家计划经济中包含着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依附关系。所以,我认为,传统国家计划是封建关系的现代形式,即使是国有制基础上的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如果它在社会生活中直接居统治地位,也难免演变成一种封建性的“特权所有制”(孙冶方语)和“计划统治”。

以卖为目的的商品生产,虽然每个生产者是自主决策的,但在生产者不能把握产品能否卖出去的情况下,就只能听凭客观经济的摆布,即由市场调节。在这里,人与人的关系以物为中介,直接依附关系不存在了,与经济分离了,人在形式上自由了,市场无疑反映了是一种自由平等的经济关系形式。从这一角度看,市场是有利于人的自由发展的一种经济制度形式。

由此观之,经典的计划经济和经典的市场经济所反映的生产关系性质和类型是不一样的,前者是自上而下的调节方式,也决定了一种直接的依附关系,则后者是自下而上的调节方式,也决定了一种平等的自由联合关系,计划与市场具有经济制度的含义。

但是,计划和市场本身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有一个发展过程。从历史发生学上看,分工-商品生产-私有制是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互动链条。马克思认为,分工是商品生产产生的原因,而商品生产的发展又极大地促进了分工的发展,从而使原始共同体日益解体,私有制得以产生和发展,最终则是以机器大生产为基础的社会大分工和彻底的、纯粹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自由市场经济的出现。从这一点看,如果我们不是表面地、错误地将私有制看作仅仅是人对物的占有关系,而是将它的本质看作是复杂的生产关系体系的话,那么,就应该看到传统商品市场与私有制、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确是有内在联系的,更具体地说,私有制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商品市场经济是私有制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是私有制经济关系的发达体系。

可以这样认为,从一般的意义上来看,市场意味着某种平等关系的建立,而从具体的意义上来看,作为经典市场经济的传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它本质上所包含的是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资本在市场中追逐获得平均利润,而资产阶级的国家则维护着这种私有制——资本的共同利益)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要求在所有的劳动者(他们同时也是所有者)之间建立平等协作关系。由此看来,市场作为一种基本的经济调节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比所有制更为基本的制度形式,它反映了一种形式上的自由平等关系。我们不难看到,现代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已超越了经典的市场经济。如现代市场经济中,按合同组织生产,各行各业的主要垄断者发展了新型的资本联合关系,实际上从市场中已内生出一种新型的“社会化联合计划”[1],从市场角度看,这也可看成是一种新型的市场经济,它更大程度上适应了“生产社会化”的要求,抵御了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巨大破坏作用,为生产力和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新的条件。二、市场的化计划性突出表现为订货系统日益发达

二战以来,资本主义世界再未出现大的危机,我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出现了超越传统商品市场调节的新型计划控制的结果,这种新型计划是以众多的自主联合决策为基础的,我称之为“社会联合计划”。我们知道,经典的商品生产中,一般是在优势资源的基础上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产品优势并在竞争中获胜,是资源导向型。早期阶段基本上是卖方市场,生产出来的产品要卖出去还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但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的日益丰富,卖方市场逐渐向买方市场转移,生产出来的产品卖不出去的风险就日益增加了,于是,资源导向型的经典商品生产出现了危机。最终,危机迫使厂商改变生产经营策略,一开始就将需求和市场放到战略高度来考虑,生产程序变成了先“跑市场”,签订各种合同,再根据市场和订货情况组织生产经营和决定进一步的新选项目、投资和资源开发活动。所以,现代市场是市场导向的。例如,宝钢的生产计划95% 以上都有合同和销售方向,而且生产组织的节奏由过去的半年一次订货、按季度考核合同,缩短为双月订货,按月组织生产,更能适应市场的变化。这种变化可称之为经济合同化[2]。

与此相反的例子是,2000年“五一”节都放长假,促进“假日经济”,扩大内需。一开始,全国各大点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火爆场面,忙煞苦煞也乐煞。而“国庆”节也放长假,各旅行和旅游景区作好了接待的充分准备,却出现了人丁稀少,又急煞了旅行社和景区。原因是人们的预期国庆节也火爆,许多人不堪忍受拥挤的旅行之苦,放弃了凑热闹赶假期旅游的计划。这也说明企业缺乏市场调研凭主观经验决策的不可靠,是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的。不得已,国家旅游局决定出面搞一个信息预报系统。同时坦言,这只是一个权宜之计。最终来说,还得靠企业自己把工作做到家。

在发达国家,企业往往有很完善的服务,如某一位游客什么时间,什么路线,乘哪一次车转哪一次车,在哪里住,逗留多久,甚至住哪一间房和在坐哪一个座吃饭等等一些细节,都是预订好了的,这样客人能得到周到和方便的服务。因此,服务产品也具有“订货生产”的形式了。

再如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的发展。一般认为,期货交易并不涉及到实际货物的所有权转让,而是转让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价格变化的风险。它被看成是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但我认为,期货交易远不只是转移风险,而且降低风险。因为标准化合同的交易过程也是参加交易的众多厂商在共同修改和调整它们的生产经营计划及它们的复杂关系的过程,而国民经济计划也在它们相互之间的复杂关系的调整过程中相应地得到合理的修改和调整。表面上看,宏观计划的这种调整过程是自发的、盲目的,但又是在共同决策,在进行模拟,则具有事先的预见性,从而大大降低了整个经济运行的风险。如果限制投机者的参与,期货交易降低风险的作用就更加突出。对于个别厂商来说,在商品价格变动时做套期保值交易(对冲交易),平衡价格偏差和转移价格风险。生产者能通过期货市场稳定其原材料的来源和价格。而就国民经济整体来说,在期货市场交易中,所有的交易价格都是由买卖双方公开竞价来决定的,而且所有交易者皆有同等机会在其现有的供给或需求的情况下,以其认为最适当的价格来成交。因此期货交易反映出许多买卖双方对、三个月或一年,甚至一年以后的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的综合观点,也反映了一种真正社会化的计划调节过程。从世界范围内期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利用期货市场作套期保值的生产者的收入比不这样做的人更稳定。他们既不获得最高利润,也不获得最低利润。期货市场为其提供了稳定的收入,而且使他们能减少销售成本而取得市场竞争优势。从宏观上看,则是整个经济体系更加有序和平稳,有利于避免破坏性的严重经济波动和危机。

三、企业成为社会化计划的基本主体与合同市场

从经济计划本身来看,它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原来,国民经济计划,即所谓总量平衡、比例、结构、协调发展等等,并不是一种独立于劳动者和企业的存在物,而是存在于众多劳动者和企业相互之间复杂的联系总和之中,而一当他或他们进行相互谈判、协商并联合作出决策并以合同的形式将其合作关系正式确定下来之后,整个国民经济的计划也就相应落实下来了。而这样的计划,显然能更快、更全面和更真实地收集到各种经济信息,作出的联合计划也更能兼顾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和特殊利益,并且也更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的联合计划。这意味着,在经济合同化的发展中,众多的企业日益成了经济计划的主体,而且,市场本身(一切经济主体互为市场,这是大市场;而作为专门场所的市场则可称之为小市场)日益成了众多企业通过相互谈判、协调、签订和修改合同的场所,在这里,期货市场则可看作是企业相互交换合同从而调整经济计划的场所、体制。由此可见,现代市场经济已发展成为一种以众多企业的自主决策为基础的、通过面向市场的经济合同来实现的新型社会联合计划。

显然,经济合同化的程度也就是生产直接社会化的程度,也是经济计划化的程度,我们应该转变“计划观”。传统的计划观是以传统的国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的唯一主体是国家,计划的方式和过程是由国家计划部门收集各种经济信息进行处理后再自上而下作出统一安排。这种计划体系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结构比较简单的条件下,应该说不至于出现严重问题,在一定时期,甚至它能集中调度有限的宝贵资源而发挥出最佳效率。但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及经济结构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其弊端就日益暴露出来了。因为这种统一计划难以很好兼顾、协调不同劳动者和不同企业之间方方面面的具体情况、特殊要求和利益,国家计划就难免逐渐变成脱离复杂多样的客观经济联系的主观命令。实施“抓大放小”战略后,国家直接干预企业的领域很有限。在这种情况下,真要搞好国民经济计划,就不能单靠国家,还要依靠广大的劳动者和企业。因此,传统的计划观和计划方式就不适应了,而要树立新的计划观和采用新的计划方式,这种新的计划观以劳动者(联合劳动者)和企业(劳动者最基本的自主联合体形式)为重要的计划主体,把劳动者、企业相互之间直接的协商、谈判和合作看作制定计划的过程,把他们或它们相互之间签订的合同的总和看作计划的基本形式和计划的落实,而把交换合同的期货市场等看作是社划的调整过程与机制。特别是,当我们最终确立以非国有化的公有制形式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时[3],也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以社会化企业为主体的计划观。

为方便广大劳动者和企业作为联合主体共同制定联合计划,就必须为他们直接面对面进行协商、谈判、签订合同和制定各自开放性的企业计划创造条件。我认为,一是要大力发展互联网,从长远来看,这上点是极为重要的,是经济信息化的必然;二是设置专门场所,全面建立一种合同市场[4] ——众多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共同制定社会联合计划的市场体系。近年层出不穷的各种形式的“洽谈会”、“博览会”和所谓“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的这节那节”,均可看作是合同市场的初级形态或雏形,相当于合同“集市”,大多存在着自发性,位置不固定,开放时间短和周期长(大多一年一次,只有短短几天)等局限性,远远不能适应越来越多的企业相互选择和优选直接发展合作关系的需要。因此,今后国家要进行干预和加强管理,不仅要统一规划和布局,好好选育一些条件好的“会”、“节”开辟为位置固定、长期开放的合同市场;而且,要尽快建成包括不同等级层次和不同专业分工特点的合同市场体系,为计划转型提供条件。同时,国家对企业等经济主体所签订的合同可以进行规范管理,例如,可硬性要求企业有占多大比例的产供销等方面的合同才允许组织重大项目的投资开发和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可责令暂停生产经营或转产等。在此,国家的直接干预是明确的和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是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达标。当然,不同部门、行业和生产的特点的企业,应区别对待,制定不同的标准。

如果这种合同市场是一种合同生产市场的话,那么期货、期权市场可看作合同交易市场。

我们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有清醒地认识到现代市场经济正向社会联合的新型计划经济发展的本质和趋向,才能自觉地建立以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系或以市场联合计划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新型计划经济体系。我认为,这种联合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主体和基础,其中,大公司对市场的控制是一个核心,抓起来的国有企业那一块,则基本上仍可在传统计划系统范围内操作,它将是计划的次要部分。在上面三个层次的基础上,有国家的宏观调控计划,它是真正全局性的战略计划。实际上,大量的中小企业、垄断性大企业、国有企业和国家四类主体是各有其活动范围和适应范围,各司其职,则较好的维护国民经济的良好运行。

四、化计划(订货市场经济)中的文品生产、价值淡化和市场化

由于市场经济中社会化联合计划的,人与人之间直接协作关系也就得到发展,于是,反映人与人之间间接协作关系的传统商品价值关系也必然出现消解的趋势和因素,新的生产关系则日益发展起来,不过它不是传统计划经济中的那种产品生产,也不是传统市场经济中的那种经济商品。

在这种订货生产形式中,价值形式或价格的经典含义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只具有计量各种直接劳动的作用和性质,特别是日益重要的创造性劳动,由于它不存在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对其贡献仍需用价值或价格来衡量,这实际上是一种预期价值[5]。企业活动不仅是一种产品的交易,也是一种文化交流、传播和知识创新活动(内生增长更强调这一点),表达出人的感情、企业的商誉和创新能力,因此,经典的商品就被包装和提升为一种“文化品”,商品生产也就转化为“文品生产”。文品生产是按合同订货来组织生产的,形成一种具有社会化计划性质的订货市场经济。

在这种生产形式中,价格不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甚至也不是最重要的因素;相反,各种非价格因素,特别是相互合作关系--合作时间的长短、合作的规模和程度以及信誉--等等因素,日益产生重要的影响。价格是可协商的合作价格,企业通过相互谈判分享合作带来的好处。特别是对于那些大公司来说,对市场的控制是最重要的,它们对市场价格起着领导和示范作用,获得比较稳定的和较高的收益,这有利于它们保持较高的投入和技术进步,也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并有利于保证其他中小企业从可能爆发的恶性价格竞争中摆脱出来。

在此,我们也不难发现,与商品生产相比,“文品生产”不只是内涵上的变化,也是社会关系性质上的变化。这就是传统价值关系的淡化。不少论者对“劳动价值论”表示怀疑,有的提出“生产要素价值论”、“效应价值论”,或者将生产劳动推广为所谓“社会劳动价值论”,以之补充、修正甚至替代劳动价值论。在我看来,这些观点并无新意,多是重弹老调。其错误在于,它不知道商品价值关系是一种历史关系,也看不到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价值关系已经淡化、趋向解体的事实,而是企图将其永恒化。相应地,也就不知道劳动价值论(实际上是重复劳动价值论)本来是一种历史理论这一根本性质。所以,我认为,正确的说法是,劳动价值论所反映的客观关系是一种历史关系,在这种关系趋向解体的现代经济条件下,反映这种关系的劳动价值论也趋向于完成它的历史使命。但这并不能否定作为一种历史理论的劳动价值论本身是的、正确的,存在什么理论局限性,也就不需要作什么重大的补充或修正。正如关于原始社会的理论一样,原始社会已经进化到更高级的社会形式,已经不存在了,但不能因此就认为有关原始社会的理论存在局限性、是错误的,而只能说它是一种反映历史存在的历史理论(当然,对原始社会的认识可以深化,会有改变,这是另一个)。

许多人在批判市场经济、市场调节的缺陷时,其实也是针对传统商品市场及其“事后调节”的;而看不到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合同化”及与其相联系的“事先调节”的事实。这种情况反映了理论的落后性。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化联合计划因素的增长又反过来促进了现代企业组织结构发生新的变革,这就是“企业的市场化”。如西方新出现的所谓“企业重组”。企业重组将过去那种建立在部门职能分工基础上的等级化组织结构日重构成以任务作业流程为基础的灵活性更强的扁平化结构。在这种新的企业组织结构中,任何部门、单元甚至劳动者个人均可直接参与市场合作,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组织项目小组(组织者成为“项目经理”),联合企业内外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这意味着企业内部通过相互协商、谈判和进行相应的“经济核算”来实现协作的可能性和机会增加了,有的企业甚至在企业内部设置自己的劳动力市场、物资采购市场、信息技术市场,企业也市场化了,或者说企业管理出现了模拟市场运作的管理模式。如邯钢,实行“模拟市场价格、成本否决”的管理改革,即意味着在车间、工段、班组甚至在劳动者个人之间进行市场化的等量劳动相交换关系的核算,也反映出类似的变化趋势。

一方面是市场联合化、计划化,另方面是企业内部关系灵活化、市场化,企业和市场的界限也就相对化、淡化了,这正是现代企业和现代市场发展的特征,也是社会化的公有化和联合计划的共同演进过程的反映。

总之,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中直接合作关系、经济合同化及事先调节因素等等的增长,一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价值作用的变化和合理限度,不要把利用价值形式或价格来对种种特殊劳动及其所创造的使用价值的质与量的评价和计量绝对市场价值化,从而正确对待一切有益劳动和劳动者,特别是不断发展且日益重要的非直接生产劳动(科学劳动、劳动和社会管理劳动等)。另方面,还应认识到价格、完全的自由价格并不存在,价格形成日益具有联合计划价格(基于预期价值)的性质,具有“预期均衡”的性质。

注释:

1朱正国:市场经济——计划化商品经济阶段,亚太经济时报1996年8月6日;

2同上:应建立社会主义“合同市场”,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1996(3);

计划与市场论文篇8

首先,中国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无论我们的社会主义如何“特色”,但并未改变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以及基本制度等,只要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我们照样坚持,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我们必须借鉴。我们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另起炉灶,抛弃马克思主义。邓小平说:“我们搞改革开放,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老祖宗不能丢啊!”[《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28页。]面对本世纪80年代未90年代初的剧变,邓小平适时向全世界宣告:“中国搞社会主义,是谁也动摇不了的。”[《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2页。]由此可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不是在要不要马克思问题上别出心裁,而是力求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内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其次,中国的社会主义有其特色。主要表现在: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搞纯粹的社会主义,但也不是搞资本主义。按邓小平的话说,是搞“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这就是说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第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是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那种封闭的、僵化的、狭隘地域性的社会主义,而是搞开放的、高度灵活的、世界历史性的社会主义。

二、“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关系的传统认识

传统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二者之间是相互对立的,是不可调和的矛盾体。从亚当・斯密开始,众多西方经济学家都把市场经济的前提或基础论证为资本主义私有制。直到今天依然是将市场经济和私有制看作同一事物。正如著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所说“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私有制的市场可以提供最好的方式来维持经济效率,来保证物品的最低的生产成本,以及来确保被生产出来的物品能符合消费者的需要。现代经济学对私有制市场的信仰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1776年的杰作《国富论》。”[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中译本(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版,第13页。]可见,众多的西方经济学家长期以来把市场等同于资本主义,认为社会主义与市场是根本对立的,计划和市场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围。

处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马克思、恩格斯分析和研究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弊端。他们通过对资本主义盲目性的分析,间接地谈到了未来社会的计划生产问题。恩格斯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33页。]马恩把生产的有计划性作为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虽然并没有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这些概念的具体论述。但他们排斥市场,主张计划的思想一目了然。

从本质上看,他们仍把商品、货币和市场看作社会主义的对立面,把计划和市场与社会基本制度相等同。由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对立,推导出了计划和市场的对立,社会主义和市场的对立。因此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坚持计划经济体制大前提下进行的。更何况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建国初期所显示的强大生命力,长期在人们观念中形成了“计划才是社会主义”的观点。

三、邓小平对“市场经济理论”的创新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入发展,邓小平从中国实际出发,在继承前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又突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找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真正得以结合的理论依据,其创新主要表现如下。

(一)从市场经济产生条件的角度实现了认识上的突破

早在1979年11月邓小平同外国记者的谈话中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能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58页。邓小平的这段话从分析市场经济的产生历史,即封建社会就出现萌芽来说明市场经济并非资本主义所特有的,得出社会主义必然存在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并不等于市场经济的结论。既然市场经济并非某个社会所独有的,那么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二)用“市场经济”代替“商品经济”这一传统概念

虽然我们说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二者没有本质区别,商品经济中人们之间的经济联系都是通过市场发生的,所以很多时候这两个概念是可以通用的。但市场经济,按其本意是指市场导向经济,即指在这种经济运营方式下,生产什么,用什么方法生产,生产出来后销售到哪里,都由供求力量来决定。使用市场经济这个名词就意味着重点是要说明经济运行方式或资源配置方式,而不是要说明生产者之间的本质利益关系:更主要的是要承认价值规律对生产的调节作用。邓小平运用市场经济代替了商品经济这一概念,在商品关系的使用问题上,他与斯大林、的观点有了质的不同。斯大林和虽然承认存在着社会主义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的作用,但是却否定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从来不谈市场经济,把社会主义利用商品经济局限在较小的范围之内,他们仍未能突破市场等于资本主义的传统观念。邓小平对市场经济范畴的使用,不仅仅是换一种称谓的问题,这表明他已涉及到事物的本质。表明他已经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理论提出来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观点与以往的看法相比,已发生了质的飞跃。

(三)合理定位“商品――市场经济”

由于长期对计划和市场基本属性认识不清,导致对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地位认识上的偏差。邓小平通过对市场经济历史的考察,首先把市场经济从资本主义制度中分离出来,在充分认识我国国情的基础上,肯定了商品――市场经济的不可逾越性,克服了以前对商品

经济作用范围的诸多限制以及把一定范围内利用商品经济视为暂时退却的传统观念。对商品――市场经济地位的肯定有助于完成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真正结合。有助于更好地认识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性和重要性,以此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四)严格界定社会制度与社会体制

邓小平把计划、市场与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的分离、市场经济与社会形态的分离结合起来,认为不要一谈市场就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虽然不同的经济体制可以运用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但这并排斥相同的经济体制下也可以运用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计划和市场都是一种手段和方法。邓小平强调指出利用市场经济只意味着利用市场的方法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改变。“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8页。]邓小平还从世界经济的对比中发现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计划,并非社会主义国家特有。“……好像一谈计划就是社会主义,这也是不对的,日本就有一个企划厅嘛,美国也有计划嘛。”[《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4页。]这样既然资本主义制度也有利用计划的方法,那社会主义也同样可利用市场为自己服务。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性概念,它与基本制度是根本不同的。一般地说,任何经济形态都包含制度和体制两方面。经济制度从总体上反映经济形态的本质,决定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决定的经济利益关系。属于经济制度的范畴。经济体制则是实现经济活动根本目的的经济决策机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生产资料所有制实现形式以及经济运行的组织形式都属于经济体制的范畴。市场经济作为发达的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它只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而不是一种社会制度与另一种社会制度相互区别的标志。过去,将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其要害就是把经济关系简单化、抽象化,把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混为一谈。结果只能是把不属于经济制度的内容当作经济制度来看待。把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等经济运行方式作为资本主义的专利,把计划经济则当作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制度,最终导致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僵化、封闭和缺乏生机。邓小平通过对体制和制度的区分,不仅为作为经济体制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找到了一条理论根据,更为重要的是使我们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不可动摇,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可以选择意识形态。便于我们努力去探索能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四、邓小平对“市场经济理论”创新的现实意义

(一)变革了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模式

“和平与发展”已成为世界两大主题,他认为世界是一体化的市场经济:一国建设必然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世界他国。鉴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深刻教训,特别是对中国国情的深刻理解,从社会主义建设过程整体上把握,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处在初级阶段的论断。以此为基石,探寻了何为社会主义本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观点。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观念中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认识是相互对立的,对计划和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手段和方式认识不清的错误认识。这正是他从整体上把握我国社会发展客观过程及其规律所得出的正确结论。因此整体思维方式对改变传统观念影响深刻。

(二)拓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内涵

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深化了实践标准,并把其基本内容由政治性实践标准转向社会全面发展标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思考就是这一标准的具体运用。他始终强调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让实践帮助人民群众做出选择。他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放在最重要的地位。但关键还是要找到发展生产力的有效方法或手段。实践证明,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正是沿着这样的思路,邓小平最终提出了非常具有创造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这一理论是综合运用“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具体体现,这一社会全面发展标准也将成为我们各项工作的指导。

计划与市场论文篇9

1 城市景观概述

城市景观的理论在我国被提出并实践的时间虽然晚于其他国家,但是我国在建设城市时的景观设计相较前几年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对于城市景观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城市理论是建筑理论中一门独特的学科,它比起其他定位十分明确的建筑理论,它涉及到的范围更加广阔、内容也更加复杂,涉及到园林设计学、风景理论、环保生态学等相关学科,并在这些学科的基础上不断地被发展。它虽然不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经济发展,但它的作用是间接而又强大的,如果规划好城市的景观设计,可以拉动城市的旅游业发展从而带动经济增长,而且对于环保的作用也是不可估量的,环保的价值对于城市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城市景观的规划做到位,可以保证更好地利用城市的土地资源,缓解土地资源利用紧张的状况,减缓浪费资源的现状,这些都是比较实用的功能,城市景观建设还有另一个层面的功能,就是能够满足城市居民在于精神方面的追求,使其生活工作时的心理环境更加舒适。

我国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就国内目前的景观设计现状来说,主要存在以下三点问题:景观规划中的形式主义,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形式主义的景观规划设计却是随处可见。例如很多城市不顾自身自然条件、历史文化背景以及市民的需要,一样的市民广场,一样的观赏草坪,一样的繁复装饰等等。这样的城市景观抹杀了自然本性,不顾人类最根本的需求,不顾自身的文化背景以及当地特有的特色,这样的城市景观规划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景观规划设计的定位我国城市的建设遵循的程序通常是: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筑、道路、市政设施施工-景观规划设计施工。其结果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被破坏以后,希望用景观规划设计来弥补这种关系。但是原有的自然特征也许已被破坏,场地整体空间格局已定,景观规划设计能做的只有绿化和美化了。我们应该把城市景观规划设计贯穿到开发建设的始终。景观规划设计的时效性近年我国流行“草坪热”和“移植大树”。为了让城市景观马上出成效,我国各个城市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草坪管理难度大,养护费用高。据调查显示,人们对大树尤其偏爱。而移植大树的后果就是很严重的,不但使被移植走了大树的地方的环境遭受破坏,而且被移植的大树也往往面目全非了。

2 城市景观的相关理论方法

城市景观的规划可以从不同的区域进行区分,但无论是在哪个区域,城市景观的设计都必须满足于人的需求,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来设计,其二,设计人员在设计城市的景观时还要参考政府相关机构出台的关于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建设、合理建O,同时还要注意一些特殊元素,如城市中的老旧建筑物、文物、名胜古迹的协调关系,做到和谐共存。

2.1 中心区域的城市景观设计理论方法

无论是发达城市还是中型或者小型城市,市中心都是城市的心脏,也是一个城市最富有活力的地方,市中心中一般都由行政管理区域、经济文化区域、娱乐商业区域几部分构成。市中心的景观设计需要彰显出来一个城市的独特魅力,因为市中心也是外来人口的聚集地,做好市中心的景观规划可以改善其对于城市的印象。由于市中心能够最充分地体现出城市的功能,因此市中心的设计在城市建设中有着关键性的作用。而市中心的景观设计最重要的元素就是绿化的设计,设计师应当先做好这方面的工作,绿化设计工作并不是只是为城市增添绿色这么肤浅的功能,要切实地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因为绿化可以有效地改善空气质量,减缓城市污染,降低城市的噪音,提升绿化区域的覆盖率,不只要在横向的街道上建设绿化带,还可加入绿化阳台以及绿化屋顶的设计元素,这是在区域较广阔的地方的设计理念,子啊相对狭窄的区域,可以将绿化延伸到墙体上,形成立体的绿化墙。

2.2 公共场所的景观设计理论方法

公共场所是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的主要体现对象,大部分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城市中的人而存在的,主要由城市广场、城市公园、商业娱乐区域、休息场所等几部分构成,相比其他的区域,人流量所占的比重是最大的,也是城市居民的主要活动场所,相比市中心比较规则的地形,公共区域的规划地往往是不规则的形状构成的,由于公共场所涉及到的建筑类型种类比较多,因此景观的规划方式也随之增加,并且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来进行具体可行的景观设计,如对于一些广场的设计,要普遍满足在大部分城市居民的要求,并且其容量需要扩充,可以适当地增加狭长经管的数量。

2.3 住宅区的景观设计理论方法

城市住宅区域的景观规划主要就是要注重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在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时,应该采取比较先进、效益较好的建设开发模式,不断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使城市不断向人居环境迈进。我们在城市住宅区域的景观规划上,要在建筑的高度、体积等方面实现依等,把周围的山、水等自然生态景观纳入城市住宅区域的景观规划体系,并与人工绿化体系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相互发展,构成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此外,必须结合自身实际与特点,因地制宜,扎实抓好城市景观的规划,努力把城市建设与景观设计有机结合起来,既创造居民日常休闲娱乐的场所,又美化城市环境,进而全面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结束语

城市景观是展现一个城市的精神风貌的主要承载物,只有建设好了城市景观,才能更好地改进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为城市的其他方面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城市的景观设计既要满足视觉要求,又要充分发挥其实用性,我国在在城市景观的建设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计划与市场论文篇10

我们应该明确这里所讲的计划,指的是中央集中的计划,而不是指地方或企业本身的计划,因为地方政府的计划要么是中央计划的执行者,要么同企业一样,是受市场机制作用的经营者,因此它们都不能被纳入我们所讨论的计划范畴之列。所谓计划,列宁曾经说道,“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但这不是‘只是从一系列经常波动中得出的平均数’的那种比例性了。”2如果说,市场是客观性、盲目性的象征的话,那么,计划就是主观性和能动性的象征。计划的一个根本特性就是在行动之前拟定具体方案和实施步骤,美国学者莫里斯.博恩斯坦在其《东西方经济计划》一书中指出:“计划是未来的行动方案,......而国民经济计划就是指国家经济活动的方案,因此,计划包括三个主要特征:(1)它必须与未来有关;(2)它必须与行动有关;(3)必须有一个机构负责促进这种未来的行动。”3正如奥斯卡.兰格所指出的那样,计划是社会主义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它“表明社会主义经济不是以自发方式发展的,而是受有组织的社会的自觉意志指导和指挥的。”4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以后,计划还有没有它的地位?计划与市场是互斥还是互补?一些同志根据邓小平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把市场经济,以取代传统的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就把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理解为是相互排斥的关系。我认为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它既不符合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真实思想,也不符合我国经济生活的实际。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决不是说不要社会主义的计划,而是反复强调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把计划与市场结合起来,可以说是邓小平在处理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一贯立场。邓小平充分意识到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大问题,“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5解决这个问题既要尊重实践,又要解放思想,多年的社会主义经济实践使邓小平认识到,“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要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针对“左”的思想,邓小平强调计划和市场都看发展经济的手段,而不是具有社会制度属性。既然是手段,那么计划与市场就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兼容互补的。

我认为,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看作是排斥计划的,坚持以排斥、对立的观点来看待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现代市场的最新特点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应当承认,在马克思的理论那里,计划与市场的确是无法统一的,市场社会的理智总是在事后起作用,它不可被免地导致经济生活发生巨大的危机。随着历史的发展,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生活发生了新的变化,这就是计划的运用。恩格斯在晚年非常敏锐地察觉到了市场经济的这种最新发展,1880年,恩格斯在应保尔.拉法格的请求将《反杜林论》中三章编成《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独立发表时,在论及迅速发展着的社会生产力的本性促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被迫作出相应的调整的地方,补充了两段关于托拉斯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内容。他指出:“在托拉斯中,自由竞争转为垄断,而资本主义社会的无计划生产向行将到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计划生产投降。当然,这首先还是对资本家有利的。”61981年,恩格斯在批判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时也指出:“根源于资本主义私人生产的本质的无计划性”这一句需要大加修改,因为随着资本主义垄断组织的出现,标志着生产的“无计划性没有了”7。列宁亲眼目睹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生变化的基本过程,他更加明确地指出:“现在资本主义正直接向他的更高的、有计划的形式转变”,“关于资本主义问题的提法,不估计到托拉斯的作用,却说‘资本主义的特点是无计划性’,那是不能令人满意的。”8本世纪30年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一步对生产关系向社会化大生产发展作适应性调整,甚至利用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中的某些因素。在维护私有制存在的前提下,几乎把所有能够做到的都做到了,将国家垄断、计划调控以及自由竞争的市场作用等等经济运行机制作了某种功能的整合。虽然这种合整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的对抗性矛盾的本质,但是却使得市场经济成为了“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混合经济”。资本主义更多地采用经济计划调节经济,导致“有调节的资本主义转变为有指导的或有计划的资本主义。”9这也就是邓小平所讲的“资本主义也有计划”的实际情况。

转贴于

对于当代市场经济中的“计划性”认识不足,从本质上说是对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认识不足。如果说我们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多强调一些市场经济的长处以便增强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认同,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走上另一个极端,即忽视市场的缺陷和不足。正如日本学者野尻武敏和百百合就指出:“即使市场机制是完全地发挥作用,也解决不了全部问题,这叫市场局限。”10此外市场机制本身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这叫作市场缺陷。这些缺陷和不足,在西方经济学文献中已经作了充分的论述,如市场难以解决宏观总量平衡问题、难以解决国民经济的长期发展问题、不利于公共商品的生产和公共资源的利用、难以解决经济的外部性问题、容易引起垄断和收入分配不公等等诸多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个人主义,金钱第一,损人利己等腐朽思想的滋生,直接侵害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实现。因此,对于市场缺陷及其消极效应,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与此相联系,对于当代市场经济中“计划性”认识不足,在本质上也表现为对于计划经济的积极因素认识不够。传统的计划体制无疑存在着很多弊端,但是我们应当全面地考察计划经济的功与过,既不能把一些诸如“左”的思想的干扰等体制外的因素对经济发展的破坏性影响归结于计划经济,也不能对计划经济的消极作用任意夸大。实际上,邓小平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对计划经济的优越性给予了充分的注意。例如他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11计划经济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它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而这点恰恰是市场所不能做到的,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也指出:“市场经济不能有效地应付重大的变化。如果资源需要大量地转移,它的方法过于缓慢和残暴。”12另一位经济学家米德也指出:“我们不能期望市场机制可以精确完善地规划不确定的未来,这个工作只能通过政府进行预测,尔后再对未来预先作出计划来进行。”13因此,如果我们冷静地、客观地总结计划经济的历史经验,就不会对它简单地加以否定。正如雷诺斯所指出的那样,克服计划的弊端,靠计算机完善计划机制在目前只能是一种空想,可行的只有改革计划体制,广泛地运用市场机制。所以他认为,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如何达到最优组合,可以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的核心问题。”14

计划与市场的问题是当代经济实践所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无论是对于计划、市场本身,还是对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们都只能从其矛盾着的对立面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即其统一中,来把握其内在的本质。不管是由于认识的片面性,或是急于发展经济的心态,而忽视市场的消极面,其结果必将把市场的积极面推向极端,以这种心态来看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就没有计划的位置了。同样,我们把计划的优越之处强调到了极端,就会对计划的弊端认识不足,经这样的心态来认识计划经济,也就没有市场的地位的了。美国经济学家保罗.R.格雷戈里和罗伯特.C.斯图尔特说得好,“市场和计划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陷(市场和计划的相对功过正是比较经济体制学研究的课题),而且当我们考察现实世界中经济体制时,关键显然不在于计划与市场孰优孰劣,而是在既定的情况下,应当如何恰当地把这两者结合。”15邓小平是解放思想的,他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但是他又是实事求是的,并没有完全否定计划经济。他摒弃了那种把计划与市场简单地对立起来的形而上学的观念,主张在实践的基础上把计划与市场结合起来,互相取长补短,从而探索出一条既能充分发挥计划的优越性,又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 [美]雷诺兹著:《微观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75页。

2 《列宁全集》第3卷,第570页。

3 [美]莫里斯.博恩斯坦编:《东西方经济计划》,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页。

4 [波兰]奥斯卡.兰格著:《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18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35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0页。

8 《列宁全集》第29卷,第436页。

9 [美]阿兰.G.格鲁奇著:《比较经济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71页。

10 [日]野尻武敏和百百合著:《经济政策学》第24页。

11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页。

12 [美]刘易斯著:《经济计划原理》,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3页。

计划与市场论文篇11

根据科斯定理,只要对碳排放权进行完整界定,并允许碳排放权进行交易,就可以使得碳排放权的最终配置与初始分配无关,实现市场公平与市场效率的双重目标,这就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成立的理论基础。但Hahn(2011)认为由于存在交易成本以及市场势力问题,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不能完全实现市场公平和市场效率。所以,关于交易成本的研究成为理论研究的焦点。本文就是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交易成本市场模型,分析交易成本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影响,以期为有关政策的实施提供理论指导。

一、交易成本定义

一直以来,关于交易成本的定义,学术上讨论比较多。更多的研究从市场摩擦展开的,有许多论文文献对市场摩擦进行了讨论,认为交易成本阻碍了或者至少影响了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并且是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所不能解释的。Hicks (1935)认为,需要给“市场摩擦”更精确的定义,并从交易成本角度对“市场摩擦”进行解释。尽管Coase(1937)认为厂商的存在价值,就是由于厂商的组织形式使得交易更为有效率也更为经济,但是他没有提到“交易成本”这个概念。交易成本这个概念在货币和金融市场中使用得比较多。在20世纪70年代,随着产业组织理论的兴起,经济领域开始讨论交易成本问题,早期的产业组织理论主要是研究市场失灵和“市场摩擦”问题。经济学领域关注交易成本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交易成本会引起市场失灵,从而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二是交易成本会影响产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形式(Solomon,1999)。

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来说,由于遵约参与者相对较少、交易的品种比较专业,所以导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相对不够活跃,总体交易成本比较高,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交易成本的研究就非常有意义。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来说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寻找对手和信息成本、讨价还价和决策成本以及监管执行成本。第一部分,也就是寻找对手和信息成本是比较明显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一个新的碳减排措施,其建立是基于一系列的法律文件,尤其是在《京都议定书》之后才正式确认为碳减排的主要措施之一,并且各个国家和地区由于经济条件和地理资源禀赋的不同,采取的碳排放权交易规则差异也较大。作为新的减排措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各项制度还需要逐步完善,比如欧盟采取了三个阶段来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这些规则的修改直接影响碳排放权的供求关系,并且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所以对于遵约参与厂商来说,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信息搜集工作就非常重要,这些工作更多的是由中介咨询机构来提供。由于碳排放权供给方和需求方往往是跨行业的,所以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更有利于寻找交易对手。第二部分,讨价还价和决策成本也非常重要,为了使得交易能够达成,双方需要支付必要的管理费用以及支付给中介一定的费用。第三部分,监管和执行成本主要是监管机构来承担的,为了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对于碳排放的额度确认以及后续的违规监管和处罚,形成准确而真实的碳排放权供给和需求,这一部分也非常重要。

二、交易成本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影响

关于交易成本对产业内部的组织结构的影响。Hanemann(2009)发现,交易成本的不同结构会对参与碳排放不同规模的经济体影响是不同的,规模较大的厂商具有一定的规模效益。如果环境监管所带来的交易成本是非线性的,那么边界条件的改变会使得以成本最小化为目标的厂商面临不同的最优决策,结果会使得规模较大的厂商更为有利,从而促进行业的兼并重组,市场的集中度得以提高,有可能减弱市场的竞争性。论文用计量方法分析了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EU ETS)监管下的德国厂商的交易成本情况。通过最小二乘法和非线性估计方法对碳排放交易成本的估计,论文认为交易成本是碳排放量和碳排放交易量的非线性函数。这也就意味着,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存在碳交易的规模效益。对于二氧化碳年排放100万吨以上的厂商交易成本是下降的,二氧化碳年排放100万吨以下的厂商交易成本是上升的。基于数据的分析,德国受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监管的厂商,每年交易成本总额约为870万欧元。实证进一步显示对于年排放100万吨以下的厂商更有动机去减少碳排放量。虽然这一扭曲结果会带来社会福利的损失以及经济效率的降低,但对于整个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的减排效果影响较小。

关于交易成本会引起市场失灵,从而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极端情况下由于管理成本以及其他交易成本太高以至于抵消了交易所获得的收益,从而使得Fox River水污染排放交易计划失败。Stavins(1995)首先给出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交易成本基本模型,首先,给出了交易成本曲线和边际污染控制曲线,通过分析认为交易成本会减少可交易区间,也就是说当交易收益小于交易成本,那么遵约参与者就不会到市场上进行交易了;其次,论文给出了交易成本在碳排放权供给和需求方的分摊情况,认为无论哪方在名义上给付交易费用,实际上的交易成本的分摊主要受碳排放权供给方和需求方的污染控制成本函数的弹性所决定的,具体而言交易成本更多的是由边际污染控制成本较高的一方承担;最后,论文分析了不同的交易成本结构下,遵约参与者碳技术减排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之间的关系,认为如果交易成本函数是线性的情况下,遵约参与者碳技术减排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无关,如果交易成本函数是凸函数的情况下,遵约参与者碳技术减排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负相关,如果交易成本函数是凹函数的情况下,遵约参与者碳技术减排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正相关。但是,论文没有考虑产品生产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之间的关系。本文就是在Stavins(1995)的基础上,把产品市场纳入到模型中进行分析。Ofei-Mensah和Bennett(2013)研究了在澳大利亚交通运输和能源部门中开展的三个碳交易计划的交易成本估计问题。这三个碳交易计划分别是:燃料强制标示计划,自愿燃料效率提升计划和假想的市场型计划。资料主要通过调查访谈和其他二手数据等方法获取。第一,本文发现市场型计划碳减排交易成本要高于其他两个计划,交易成本约为7.2美元/吨。也就是说,交易成本成为碳减排的主要障碍。第二,各碳减排计划交易成本组成部分比例的不同主要是由各计划自身特征造成的。因为自愿燃料效率提升计划是自愿加入的,所以其执法成本较低。较低执法成本增加了对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投入到这碳减排计划实施的疑虑。也就是说,是否有足够资源用来碳减排。对于市场型计划而言,碳市场交易过程产生的费用是主要费用。第三,论文认为对于燃料强制标示计划和市场型计划而言,交易成本非常高以至于对碳减排计划的实施效果具有实质性影响。总之,交易成本会影响政策市场失灵。在选择碳减排政策时考虑交易成本,有助于对政策工具进行初步筛选,有助于提高政策设计和实施,以及政策的评价。尽管如此,但是对于交易成本的关注还是太少。一般研究认为,市场型碳减排计划(碳交易和碳税)比非市场型碳减排计划效率要高,但是本文发现,考虑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交易成本等因素,市场型的碳减排计划未必优于非市场型的。所以,交易成本对于政策选择具有一定的作用。

三、交易成本模型建立

这里我们首先假设存在N个厂商生产同质的产品,产品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并且,这N个厂商都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遵约参与者,这时这些厂商就需要考虑碳排放成本。于是这些厂商的利润函数为:

π=r・z-C(z)-B(q)-p(θz-a-q)

其中,z表示产品产量,r表示产品价格,C(z)表示产品生产成本函数,并且Cz>0,Czz>0。假设u=θz为遵约厂商在不受排放约束情况下的碳排放量,θ为碳排放强度,也就是单位产品产量对应的碳排放量,q为通过技术手段减少排放的碳排放量(污染处理量),a为监管机构免费发放的碳排放权量,x=θz-a-q为在二级市场交易的碳排放权交易量,当x>0表示卖出碳排放权,当x0,Bqq>0。从这个利润表达式可以看出,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并不会影响到产品产量z,产品产量实际上是产品价格、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以及碳排放强度的函数,也即z=z(r,p,θ)。

但是如果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交易成本考虑进来,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就会影响到最优的产品产量。用t表示厂商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净交易量,表示为厂商碳排放水平减去初始碳排放权额度的绝对值:

t=|υ-a|

其中,υ=θz-q表示厂商碳排放水平。那么在此基础上,我们定义交易费用函数T(t)为,并且Tt>0。由于遵约厂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需要缴纳一定的固定费用,比如说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需的管理费用、注册费用等,所以T(t)应该是永远大于零的。当这些固定费用太大时,会使得一些厂商没有动力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以此模型假设固定费用足够小以至于只考虑变动费用则可。这时,遵约厂商的利润函数可表达为:

π=r・z-C(z)-B(q)+p(a+q-θz)-T(t)

不失一般化,这里我们假设其中一个遵约厂商是碳排放权净买入者(υ>a),以此我们分析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对遵约厂商利润以及产品产量的影响。遵约厂商的目标函数就是最大化其利润,那么目标函数的一阶条件有:

πz=r-Cz-pθ-θTt=0

从这里可以看出,一阶条件表示产品价格r等于边际成本(Cz+pθ+θTt),也可以说是边际收入(r-pθ-θTt)等于边际产品成本(Cz)。对于交易所来说,不会把交易费用提高到遵约厂商亏损的程度,由于Cz>0,所以要求r-pθ-θTt>0。并且,我们假设遵约厂商技术碳减排量必须大于0。综上,对技术碳减排量求偏导,我们有:

-Bq+p+Tt≤0

q(-Bq+p+Tt)=0

q≥0

如果遵约厂商技术碳减排量大于0,那么遵约厂商的产品产出量和技术碳减排量都是产品价格、碳排放权交易价格、碳排放强度以及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额度的函数,z=z(r,p,θ,a)和a=a(r,p,θ,a)。为了进一步分析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额度对产品产量和技术碳减排量的影响,我们对一阶条件进行全微分,整理可以得到:

=

=

|H|表示海塞矩阵

|H|=CzzBqq+Ttt(Czz+θ2Bqq)>0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产品产量的变动和技术碳减排量的变动依赖于Ttt的符号。当Ttt=0时,dz/da=0并且dq/da=0,这时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额度对产品产量和技术碳减排量没有影响,这个与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形结果是一致的。当Ttt>0时,dz/da>0并且dq/da

计划与市场论文篇12

【 正 文】

我国理论界对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始于1992年“南方谈话”,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92-1993年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对这一理论进行宣传、阐释、论证和相关概念的争论。1994-1995年为第二阶段,表现为对这一理论研究的拓展和深化。第三阶段从1996年起到现在,则在缓进中酝酿着突破。经过和正在进行的这些宣传、研究,使理论界对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认识,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存在有些内容尚未涉及和已有成果有待细化、深化、准确化、系统化等问题。为此,本文拟作一概略的回顾与评述。

一、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的“源”和“流”

(一)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的“源”

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和创新,因此,十分自然地引起学者们对该理论“渊源”的研究和探讨。龚育之在1992年提出了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新思想从何而来的问题,初步指出它既源自实践,又是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结果。[1](p.35)

将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源”较明确概括为“实践”和“马克思主义”的是李铁映。他在1996年提出:“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说是在总结包括我国在内的现实经济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来的”,“邓小平同志的经济思想来源于实践”。他还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原理的科学运用和发展。”[2]这些研究成果,已被学术界接受,成为大家的共识。

(二)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的“流”

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除了来自实践和马克思主义原理这一“源头”外,还广泛借鉴了直接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领袖们的精辟思想,以及人类优秀思想成果,它们是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中的“流”。学者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涉及到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聂运麟,1998)、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思想(冷溶,2000)、刘少奇的商品经济思想(黄祖琳,1995)和陈云的市场思想(符卫年,1995)等。除此之外,龚育之(1992)提出:“1978年7月至9月,国务院开了多次务虚会……会上已经提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思想”;“1979年春天,我们党的领导层中进一步探讨了计划经济中出现的缺点……有的领导人讲话,也用过‘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法”。他认为,这些思想,与邓小平1979年11月讲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不无关系。[1](pp.30-31)

胡义成(1998)认为:“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其哲学,必然地渗透着或契合着当代西方经济学中的某些合理成分。”他在分析了1975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荷兰籍经济学家库普曼的市场经济“超制度配置理论”的主要观点后指出:“这类观点如果不被邓小平理论加以批判借鉴,那倒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他还认为,邓小平汲取日本社会党理论家佐藤的市场经济思想,“结合中国情况,构筑了自己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3](pp.209、215、214)

上述观点中,有一点尚需进一步研究,即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的关系。不错,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确有一些与西方经济学相通的思想,但就此而得出两者之间的借鉴关系,还缺少足够的依据,需待有关资料的发掘和研究的深化。但有一点结论倒是可以通过反复研读原著得出: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存在某些与西方经济学相契合的思想,是邓小平为了学习借鉴资本主义国家搞经济建设的成功经验,对这些国家经济运行中既符合人类共同特性,又符合社会化大生产一般规律的做法,进行科学总结,并结合中国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实际,加以概括和提炼的结果。

二、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

(一)邓小平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思考过程

再现邓小平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时的思考过程,是一件十分困难的工作。尽管如此,学术界还是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果,综合起来,有以下几点:(1)计划经济在社会主义多国的失败,足以说明必须对该体制进行革命性变革;(2)社会主义各国对新的道路的探索都指向了商品(市场)经济,引起了邓小平对人类已形成的关于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的传统观念的反思,结果,他认为,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一家独有,而是有很强的兼容性,能为社会主义所用;(3)基于对我国改革在经济、政治和思想观念上的多重任务之间相互关系的战略性思考,邓小平认为用市场经济来统领这三方面的改革,具有逻辑上的内在一致性,因而较容易形成改革的良性推进(许新三,2002);(4)邓小平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是改良而是革命的深入思考,促使他选用了市场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5)邓小平之所以选择市场经济,还考虑到了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需要(陈志良等,1992)。

(二)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过程

任何伟大理论的产生,都是创造者对世界某一事物长期观察并思考的结果。据此,有的学者考察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过程时,将视角伸向邓小平一生中与该理论创立有关的种种经历,如留法勤工俭学、莫斯科的大学系统学习、太行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探索等(聂运麟,1995),从而大大拓宽了对该理论的研究空间。

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萌芽时间则是吴敬琏(1999)提出的:“邓小平为1978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闭幕讲话所准备的手写提纲中,就有‘自主权与国家计划的矛盾,主要从价值法则、供求关系(产品质量)来调节’这一条。显然,这里已经孕育了市场经济思想的萌芽”。[4](p.103)

关于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的阶段,龚金国等(1994)认为,这一理论“从提出、充实到完善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1、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2、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5](p.6)聂运麟(1995)则提出二阶段论。“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12月至1987年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邓小平强调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是可以结合的,在结合中应以计划经济为主……第二阶段是从1987年2月至1992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邓小平强调以计划经济为主逐步转变为强调以市场经济为主。”[6]

不论是二阶段论还是三阶段论,第一阶段都概括为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是因为邓小平1979年11月26日首次谈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就是这样说的。可见,这种划分是有充分依据的。但也有个别不同意见,认为如果仔细分析邓小平1978年12月至1979年11月间的改革思想及其实践活动,便可知道,邓小平之所以提以计划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是基于策略方面的考虑。因为这种提法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从而减少改革起步时上下的阻力,最大限度地争取更多的人赞成和支持改革,使市场取向的改革得以起步,以便打开计划经济的缺口,最终取而代之(许新三,2003)。

三、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内涵和基本内容

(一)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内涵

(1)市场经济性质论

邓小平提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者都是手段”,把市场经济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剥离出来,进而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邓小平关于市场经济是手段的认识,引起了学者们对市场经济是否是中性机制的进一步探讨。一种意见认为,作为运行机制的市场经济,本身是一个中性的概念,资本主义可以利用,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周新城,1994;毛立言,2002)。另一种意见则相反,认为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与所有制、经济制度和产权完全无关的中性机制,不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有缺陷的(张宇,1994);认为无论从理论上说,还是从实际生活看,市场经济从来没有过独立存在的形式,它总是同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相联系的(韩凤来,1997)。

关于市场经济是否中性的争论同市场经济理论的共性和个性是相关的,理论界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理解。

李克清(1992)提出:“市场经济是一个中性词,是用来表示经济一般的一个概念,本身并不姓‘资’,也不姓‘社’。作为经济一般,市场经济可以存在于资本主义制度之中,也可以存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之中”。[7]

杨圣明(1996)认为:“邓小平同志的新市场论的内容包括市场经济共性与个性两部分……不懂得邓小平同志关于市场经济共性与个性的道理,也就根本不懂得邓小平同志的新市场论,或者说,也就等于抛弃了新市场论”。[8]

(2)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关系论

综观邓小平的全部改革理论及其实践活动,我们看到,邓小平有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代替传统计划经济的战略意图。但他也曾几次谈过“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观点,由此引起了学者们对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相互关系的争论。大致可分为三种观点。第一,取代论。吴敬琏(1992)认为,邓小平所说的“改革是一场革命”,“当然,这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体制的革命”,即指“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1] (p.58)两年后,他更明确提出:“邓小平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实行计划经济的‘戒律’,指出改革是一场用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的革命。”[9]第二,并存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从根本上排斥计划经济的观点是不能接受的(张朝尊,1992;蒋学模,1994)。第三,双义论,于光远(1992)认为:“计划经济一词事实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涵义。前者指的是有计划发展的经济,后者指的是社会资源主要由计划来调节,而不是由市场来凋节的一种经济制度。作为广义的计划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建立起来之后仍然是存在的……但作为狭义的计划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建立起来之后是不再存在的。”[10]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作为在一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由于在资源配置上截然相反的做法,两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社会之中。对此,邓小平早就有清楚的认识。但他同时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不排斥而且应当运用计划手段来完善其体制,以利于造成对资本主义的体制优势。邓小平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使用“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这一说法的。

(3)市场经济阶段论

自从邓小平关于“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就有了萌芽”的见解公诸于众后,市场经济的阶段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但认识上分歧很大。一种意见认为,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有市场经济。伍柏麟(1992)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虽也有商品生产,有市场,但它们还没有成为社会经济的普遍形式,整个社会还是自然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只有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才形成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11]另一种意见认为,早在奴隶社会就有了市场经济。王珏(1993)提出,市场经济经过“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古代的市场经济,它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条件下出现的,它有两个特点:第一,就其本身的发展水平而言,它是一种单一的市场经济,即一般商品市场,没有或极少劳动力、资金等方面的生产要素市场。第二,这个时期的市场经济从全社会范围来看只是一种补充成分,占社会主导地位的是自然经济。第二阶段,近代市场经济……第三阶段,现代市场经济”。[12](p.83)第三种意见则将市场经济分为带有资本主义个性的市场经济和具有封建主义个性的市场经济,并认为前者出现于我国明清时代,后者形成于宋代(尹进,1994)。

仔细分析各方的论述,可以看出,人们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对“市场经济”的理解是不一致的。有人认为,市场配置资源必须成为该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并且在全要素市场形成后,才能将其称之为市场经济。有人则认为,只要有商品市场,只要市场对资源配置已起作用,(尽管整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是自然经济)便可称之为市场经济。由于这一认识上的分歧,就有了市场经济阶段的不同划分。邓小平将封建社会的市场经济定位为“萌芽”状态,显然是经过仔细斟酌的,是将市场经济理解为全要素市场和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并以此来划分市场经济阶段的。这一点又与邓小平要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的思想存在着逻辑上的内在一致性。

(4)生产力标准

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为标准来评判市场经济的优劣与是非,是邓小平有关市场经济谈话中多次论及的问题,构成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要内涵,很早便引起学者的关注和阐释,并成为学者共识。龚育之(1992)在引用了邓小平1985年10月23日关于市场经济的谈话后提出:“小平同志在这里显然是强调要用生产力标准来观察、评价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1](p.37)陈志良等(1992)在引用邓小平上述同样谈话后提出:“邓小平的上述思想表明:邓小平是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出发来设计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发展生产力构成了邓小平探索和设计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逻辑起点和逻辑终点”[13](p.287)

(5)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

邓小平多次指出,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因此,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暗含着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能够相容这一前提。对此,学者们认识各异。一种观点认为,两者能够兼容。如龚育之(1992)认为:“就未经改革以前的公有制而言,说公有制同市场经济不能兼容,还有一定道理。公有制实现形式经过改革,还说它同市场经济不能兼容,那就没有道理,全属偏见了”。[1](p.47)另一种观点认为,两者有兼容的可能性。吴敬琏(1993)认为:“马克思设想的‘自由人的公社’”和“斯大林时代所采取的国有国营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是同市场经济不相容的……但是在世界上已经存在产权社会化的现成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显然出现了新的可能性。”[14](p.217)第三种观点认为,是否兼容尚须证明。臧旭恒(1993)认为,马克思本来意义上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至于现实中存在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否相容,他认为“截止目前仍不存在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完全相容的成功的实例,但也不存在失败的实例。”[15]第四种观点认为,是否兼容已被证明。张宇(1994)认为:“经过近百年的历史,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事实表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可以结合的。”[16]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能否兼容,是一个迄今为止仍存在争议的话题。从现有的理论与实践看,目前我们还很难得出公有制已经融入市场经济的结论。因为一方面,我国的国有企业总体上还没有很好解决所有者缺位、委托以及与此相关的激励和监督问题;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是否已融入市场经济的测定标准尚待制订并完善。但是,经过从放权让利、承包制到现代企业制度等二十多年改革历程的国有企业,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并有望在不太长的时间里,随着我国各方面的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而最终融入市场经济。

(二)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内容

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内容包含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邓小平在1979年11月至1992年2月间10余次关于市场经济的谈话,其主要内容有人概括为5点(李炳炎,1994),有人概括为6点(龙太江,1995),但其中3点为其核心内容:(1)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2)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3)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第二部分是邓小平为在中国走市场经济道路而采取的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中所引出的理论创新,其包含的内容,也因为认识不同而有不同的概括。如有的学者将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其根本任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概括为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前提和基础,并把实现共同富裕、探索现代企业制度、培育现代市场体系、改革宏观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纳入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内容之内加以研究和阐述(龚金国;1994)。也有的学者则将邓小平经济理论直接等同于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即在龚金国等人概括的基础上,再加上所有制结构、科教兴国、财政、金融、国企、外贸、农村改革等内容(唐任伍等,2001),构成一个庞大的体系。转贴于

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究竟包含哪些基本内容,应该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作出严格界定。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思想,是1980年4月提出的,如把它看作是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前提,既缺乏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又容易产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后市场经济将不需存在的误解,也不符合邓小平在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时的所思所想,因此,将其纳入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前提或基本内容是不合适的;邓小平在1975年至1985年抓教育科技工作时形成的思想,如用科教兴国的名义归入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内容,也十分牵强。

四、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伟大意义

(一)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我国改革开放的指导意义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谈话内容,虽然直到1992年2月南方谈话后才陆续公开,但这一理论却从提出之日起就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性指导思想,对其实施指导的途径,学者们从两方面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其一是邓小平通过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谈话,使党中央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断提高,并通过党的决策来实施对改革的指导。对此,高路(1992)在详细考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法出台始末后,总结道:“在1979年以来的14年中,小平同志多次提出或重申‘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这期间,中央先后确立了一系列新提法,标志着全党的认识在不断发展、前进”。”[17]苏星(1994)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书中引用了邓小平1979年11月26日关于市场经济的谈话等内容后,接着写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就是以此为基础的”。[18](p.61-62)邢贲思(1994)则认为,邓小平这一谈话“对全党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领导全国人民着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19](p.450)龚育之(1992)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1984年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中表述的一个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概括……作出这个新概括,源于邓小平讲过的意见,也得到了邓小平的肯定和支持”。[20]吴敬琏(1999)则提出了邓小平1987年2月关于市场经济的谈话对十三大报告没有再提计划经济,以及邓小平南方谈话对党的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所起的决定性作用。[4](p.121)其二是邓小平通过具体的市场取向的改革思路和措施,如渐进的改革方式、创办经济特区、价格双轨制等来实施对改革的指导。对此,张卓元(1997)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能够一直坚持以市场为取向,没有出现大的曲折……同邓小平同志带头冲破传统理论的束缚,积极倡导支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与市场经济论,有着紧密的联系”。[21]陈甬军(1998)提出:“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进展是在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理论的指导下取得的”。“实践证明,价格双轨这一中国经济改革渐进方式最主要方法的产生和实施,是中国改革目标制约和影响下的一种必然选择,也是小平同志关于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思想的产物”。[22]

(二)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中国确立的伟大意义

在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指导下,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其意义是极其广泛和深远的。学者们着重从现代文明、人性的完善和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周为民(1997)提出:“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质不仅是经济活动与效率的保证,而且是整个现代文明社会的基石”;“正是市场经济,正是在自主基础上以契约为媒介的自愿的市场交换,构成这些崇高社会理想和现代文明基本精神的真正具体、现实的基础。一个缺乏市场经济制度的传统社会,必定是一个缺乏个人自由与平等关系的社会,以至于自由平等观念本身无论在‘抽象’的还是在‘具体’的意义上都是被排斥的”。[23]赵甲明(1999)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中国公民带进了世界性的生产和消费并参与世界性文化的形成,即使中国公民从地域性存在走向世界历史性存在,开始在全世界范围获得全面发挥其才能的手段,在广阔的时空发展其本质和能力,从而有了达到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可能。”[24]边立新(2000)认为:“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与此相联系,市场经济对于人性的不断完善和人的全面发展,同样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25]

对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伟大意义的研究,虽然已取得不少重要研究成果,但还有一些问题有待于继续研究探讨。第一,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中国改革开放的指导意义,现有的研究还停留在一般性肯定中,缺少具体的分析和规律性的认识。而这一研究如果不深化,我们对于中国经济转轨的理论总结便是不全面甚至不深刻的,我们便无法真正解开中国改革成功之谜,也无法真正将以中国为分析范本的过渡经济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第二,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涉及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相互关系,其中不乏有规律性的认识,值得我们去深入钻研和总结,并用于指导我国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其中也有一些谜有待我们去破译。但我们对此问题的研究还远没有到位。第三,邓小平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理论创新及其在中国的成功运用,有着方法论上的诸多启示,这是新世纪社会科学创新应遵循的重要轨迹,但这些方面的研究同样是十分欠缺的。

五、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历史地位

(一)在邓小平理论中的地位

1994年1月在深圳召开的“邓小平市场经济思想学术研讨会”提出,“邓小平市场经济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石”。[26]

彭聚先(1994)认为:“在邓小平理论体系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并且是这一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27]

龙太江(1995)指出,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不仅为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增添了新的重要内容,而且也为这一理论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基础。”[28]

(二)在社会主义史中的地位

高放(1993)认为:“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又上了一个台阶……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新发展,是社会主义史上具有时代意义的新贡献。”[29]

邢贲思(1994)提出:“在社会主义的发展史上,他首次科学地阐明了公有制条件下实行市场经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对利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贡献。”[19]

(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上的地位

李连仲等(1992)认为:“邓小平同志关于‘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论述,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实践中的重大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30]

吕振宇(1999)提出,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31]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但受各种条件(特别是历史条件)的限制,需要后人不断丰富发展,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创新,这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需要。邓小平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基础上,明智而又实际地选择了迄今为止最有效的发展生产力的经济形式,即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在中国取得了既坚持和巩固了社会主义阵地,又实现了社会生产力突飞猛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等骄人业绩,使中国经济在持续了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后,还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事实充分证明,邓小平为社会主义选择了市场经济,既是大胆的,又是正确的,其意义更是极其深远的。因此,已有研究成果将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定位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这是十分准确和恰当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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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与市场论文篇13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中国房地产界衍生了一个特殊的新兴职业——房地产策划师。据住建部中国房地产研究会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目前有65%的房产企业急需策划人员,有90%的企业出现岗位空缺。”这表明,目前中国从事房地产策划工作的人员还远远不够,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在房地产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今天,随着中国城市化,城市国际化的进程的加快,市场需求越来越大,据智联招聘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房地产策划师已经连续三年蝉联智联招聘十大热门职位。 2005年3月为了满足对房地产策划师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推出《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标准》,并将房地产策划师正式列入《中国职业大典》,并将房地产策划师共分为四个等级。

房地产策划师可在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投资分析、开发、策划、销售工作;在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估价、咨询工作;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事经纪、销售、咨询工作;在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服务与管理工作;也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土地拍卖行、资产评估事务所从事相关岗位等等多种工作。

2房地产策划师的专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能力特征

2.1房地产策划师的专业能力的培养

房地产策划师的专业能力培养,需要通过系统学习和掌握现代房地产市场营销及策划理论、销售与管理基础理论、规划设计等知识,锻炼房地产市场调查、项目策划、房屋销售技能及管理等专业能力,同时要加强熟悉房地产政策法规。

2.2房地产策划师的职业能力特征

房地产策划师的职业能力特征包括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协调合作能力以及信息处理能力和计算能力。同时,房地产策划师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房地产市场营销专业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是高职高专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要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内容”;“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相结合”;“教学内容要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等。这无疑为创建富于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指明了方向。

3.1科学系统地进行专业课程体系设计

专业知识主要课程可以设计安排经济数学、统计学、管理学、房地产概论、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市场营销学、消费者心理学、房地产市场调查与分析、房地产市场策划、房地产商务谈判及推销技巧、公关礼仪、房地产定价理论、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理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建筑概论、房屋结构与识图、城市规划设计基础、建筑工程概预算、物业管理、房屋维修与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学、房地产投资分析与开发经营、经济法实务、房地产法律法规等课程。

从事房地产策划与销售管理等工作,对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房地产营销与工程建设的关系等方面要求较多,涉及的学科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内外环境以及建筑工程建设、工程概预算、建筑结构、建筑设备与材料等基础知识。房地产项目开发早期就较多涉及到与房地产营销后期的协调,如售楼处包装、样板房建设、销售培训内容等,但随着房地产营销意识的深入,房地产产品本身越来越受到重视,根据市场和自身条件而确定房地产产品定位,从营销角度出发指导规划设计已成为普遍做法,这就要求房地产策划师具备更为专业的知识。

3.2加强校内“房地产实训中心”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建设房地产产品概念展示厅(配置房地产主题概念的模型、效果图、沙盘及展示设备),满足形成房地产概念资料库,满足专业及专业群建筑产品从认知与运营等方面的教学需要功能;

建设概念设计实训室(配置概念设计用桌椅,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设计资料库),满足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初步、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规划等基本技能的实训功能;

建设房地产营销实训大厅(配置楼盘沙盘,洽谈桌椅,销售管理软件及其它售楼道具),满足开展销售策划与销售实务技能实训,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房产营销业务房地产网上交易与交流平台,满足房地产营销员培训需要;

建设样板间实训室,通过建筑构造、装饰构造节点剖析与展示,满足房地产产品销售、建筑构造、装饰构造等方面的教学和实训需要,满足房地产营销员培训需要;

建设物业设备实训室(配置各类物业设备,包括消防系统,楼宇智能化运行系统等),满足建筑设备安装施工、设备运行、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教学工作需要,提供建筑设备安装施工、运行、调试、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教学工作需要和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上岗培训需要。

在加强院内“房地产实训中心”的同时,要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利用。通过与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等签订了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已形成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这些校外实习基地一方面为学生成才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机会和实践条件,另一方面为这些企业输入了新鲜血液并储备了急需的人才。

3.3加强《房地产市场营销》课程改革和精品课程建设

《房地产市场营销》课程是房地产市场营销专业的一门主干专业核心必修课,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一门课程,对学生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策划、销售等相关职业能力培养起主要支撑作用,可以帮助分析房地产市场,掌握策划与销售规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对本课程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尝试。

1)自编教材、建立教材群,并重组课程内容,与房地产行业对执业人员的职业认证要求结合起来。采用“双教材”教学,即文字教材与多媒体教材相结合。

2)进行教学模式创新。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

3)进行教学方式创新。实行多种形式的互动式教学,如讨论式教学、边讲边练、社会实践等,在教学过程中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教育观。

通过精品课程建设,促进形成特色专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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