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设计论文实用13篇

防水设计论文
防水设计论文篇1

本人认为,《规范》的编制里面有个平衡性的把握问题,太粗了不易于具体的操作执行中的把握,太细了又难免有些地方不能照顾到方方面面,让一些具体有困难的设计难于真正贯彻。因为规范的条文是用来直接在设计中体现的,所以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应该十分明确,如果有些地方不能明确的,如规范修订中各方具有争议的,建议就应该提高到上一层做出上面一层应该保证到的,而不应语焉不详、含糊其辞的列出一条,这样最让设计者和审图、消防审查人员和各方人员难于把握,造成各方理解产生歧义,首先是设计人员在方案阶段就无从把握,举个例子,今天我这样认为,做好方案,消防审查某个人员认为可行,过两天时施工图做好了,审查人员换了个人,对某条规范的理解不一样,施工图的工作变化就大了,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造成很大的浪费,非常不利于大家的工作,造成各方之间的矛盾,同时也给某些腐败环节提供机会。违反了规范编制的初衷。

现打算将平时设计中的一些问题理出,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限于篇幅,打算分几篇文章逐段论述,本次仅讨论一点,关于屋顶水箱设置的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以下简称《建规》“第8.6.3条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二、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1、在以上两条中首先有关于临时高压和常高压的定义问题,临时高压大家都知道,而常高压规范在条文解释中所述的“即设有高位水池或区域高压给水系统”中的区域高压给水系统,由于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在实际设计中难于把握,首先说区域概念的范围难于把握,到底多大才算是区域,是几栋楼还是一个小区还是几个小区抑或是一片厂区,均不得而知,所以在平时的设计中只有高位水池可以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而区域高压的理解有很多异议,窃认为其实在满足了二级负荷的前提下,如果消防设备齐全,有独立的两路水源供水,或是一路水源但是有含室内室外消防水量的消防水池,平时有专人值班的消防泵房或是消防控制中心,即可以认为是常高压系统,因为即使消防作为重中之重,它的可靠性把握,也有一个“度”的问题,因为任何安全保险都不是绝对的,因为即使是规范定义的常高压高位水池,也有检修维护和清洗的时间。

以上是本人粗浅的看法,并不认为一定正确,但是还是认为如果无法明确那么不如不写出,至少不会造成大家在这上面费尽思量,仍然找不出统一的认识。

2、再者就是“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这里十分钟的消防水量我们认为应该包括喷淋等其他消防设备的用水量,然而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以下简称《喷规》)“10.3.1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其储水量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消防水箱的供水,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这里面说的“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到底是指最不利点一个喷头的水量还是同10.3.2中“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10min用水量”,还是最不利处整个保护面积里面10分钟的用水量,这个问题无论在《建规》还是《喷规》或是即将出版的《建规》送审稿中均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举个例子,如果一栋带地下停车库的多层综合楼,有喷淋系统,采用中危Ⅱ级的喷淋强度计算,喷淋水量按照最不利点的保护面积来计算,假如水量是30l/s,具体根据喷头布置的疏密及选用管径的大小有些差异,假如室内消火栓系统水量是10ls/,如果喷淋按照整个保护面积30l/s的流量计算10分钟的水量已经是18立方了,那么由于“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无需再计算其他水量即可选取18m3水箱了,如果按照“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10min用水量”计算那么4只喷头的水量应该在5l/s左右,即水箱需要在消火栓用水量10×10×60=6m3和下加上5×10×60=3m3的水量,为9m3,与前面所述18m3有很大的差异。

我们平时设计中认为因为少有水箱能够满足喷淋要求水头的,所以都是需要设增压系统的,所以罐里有十分钟的水量,水箱就不考虑了,但是我们注意到《喷规》10.3.2条说的“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10min用水量确定。”那么其中的话严格理解是不设消防水箱时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10min用水量采用,然而即使采用了气压供水供水设备,在有水箱时水箱是否还应该考虑喷淋储水量,如果我们以规范字面意思理解,还是需要。

防水设计论文篇2

(2)田陈井田详查地质报告;

(3)田陈煤矿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报告;

(4)田陈煤矿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类报告;

(5)田陈煤矿建井地质报告;

(6)田陈煤矿北七、北五地震探报告;

(7)田陈煤矿首采工作面出水原因分析及防治水意见;

(8)田陈煤矿首采工作出水分析及治理论证会报告。

1.2基础图件类采掘工程平面图

(1)采掘工程平面图(6张);

(2)井上下对照图(8张);

(3)矿井充水性图(4张);

(4)地质勘探剖面图(10张);

(5)煤层底板等高线图(10张);

(6)钻孔综合柱状图(70张);

(7)水文相曲线图(4张);

(8)地质地形图(8张);

(9)等水位图(2张)。

1.3说明书类

(1)采区地质说明书3套;

(2)回采工程面地质说明书5套;

(3)掘进地质说明书6套;

(4)钻孔设计说明书50套。

1.4应用软件类

(1)北大遥感所地理信息研究所DZSJK(地质数据库);

(2)北大遥感所地理信息研究所CLSJK(测量数据库);

(3)北大遥感所地理信息研究所,绘图系统(平面图形、剖面图形、素描图形、图例库)软件;

(4)原煤炭部的储量管理软件CL97;

(5)windowoffice处理软件;

(6)澳大利亚SIROTEM型瞬变电磁仪处理软件。

2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田陈煤矿北七采区是新开拓采区,没有直接的各类资料,以前的档案资料难以综合反映采区的整个水文规律及特性,无法为生产保好架、护好航,地测专业人员通过查阅第一手资料,充分的利用档案资源形成了防治水的设计方案,该方案符合新《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具有很好的可操纵性、实践性,为田陈矿北七采区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障。此次防治水方案的设计不仅满足了实际生产的需要,而为企业节省大量的资金,并且使自己的技术队伍得到了锻炼,走出了一条利用档案资源的新路子,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的经验,形成了新的电子版、数字化的档案资源,在档案资源的利用和指挥实际的安全生产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2.1直接经济效益

若该项工程全部外委,费用相当高,据不完全了解,一些地质机构的修编费用从50万元到80余万元不等,而本次所采用的联合修编仅需用资金15万元,至少给企业节约资金35万元。

2.2设计中重复使用的科技档案创经济效益J

2=aFTD-C式中:a-取数0.2;F-复印图纸张数,70张;T-所需要标准工作日,150;D-设计工作单价,50元;C-各项成本,4000元;J2=aFTD-C=0.2×70×150×50-4000=101000元

2.3潜在经济效益

用更加详实、准确的数据指导生产,为矿井的生产接续、开拓布局、对找资源,提高回采率,延长矿井生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锻炼了青年人才,强化了队伍的动手及事物的分析能力,为更好地开展地测防治水奠定了基础。

2.4辐射带动

北七防治水设计和档案资源利用以地测专业为轴心,辐射设计、生产、通防、机电、运输各个专业,必将带动煤矿安全管理上升到新的层次,推动煤矿信息技术、安全管理、技术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利用的全面革命。

3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项目的独创之处

3.1数据的准确可靠

此次防治水设计方案的所有的基础资料(档案信息)均从原始档案中第一手分析整理出来,并有完善的审核和应用程序,所有的图纸、数据均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数据审核控制程序运行正常。对一些精度低、误差大的档案资源进行了分级筛选、逐级淘汰的精度平差法,使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进一步得到了提高。

3.2节省资金

给企业至少节约资金35万元,设计中重复使用的科技档案创经济效益10.1万元。

防水设计论文篇3

一、设计

1.1要有可靠的供水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与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一样,其供水来源:一是室外给水管网;二是消防水池;三是江、河、湖、海、水库等天然水源。当采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用水时,因其水位和水量变化较大,必须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的消防用水量,当采用河、塘等地表水作为水源时,应在吸水管上加装滤水器等设施,以阻止河、塘水中的杂物吸入系统,保证系统内水流的畅通。

1.2设计施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2.1合理选择喷水灭火系统的类型。目前,国内外采用湿式喷水灭火系统最为广泛。为了防止出现因冻结等原因而中断供水的情况,在室内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建、构筑物,均可采用这种喷水灭火系统。在室内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建、构筑物,应采用干式喷水灭火系统。

1.2.2设置有严密的监测装置。对系统的控制开启状态、消防水泵供应和工作情况、水池、水箱水位情况、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的最高和最低气温、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低气压以及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的动作情况等,均能较准确地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系统设备齐全、性能完好。

1.2.3设置水泵接合器。为了防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相互影响,两个系统的管网及其水泵接合器应分别设置。若分开设置有困难,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后的管网与消火栓给水系统管网分开设置,两个系统的水泵接合器则可合用。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15升/秒计算,并应设在便于消防车连接的地点,其周围15~40m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

1.3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

1.3.1为了保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正常供水,提高扑救火灾的成功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池:一是室外给水管道包括(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二是室外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

1.3.2消防水池容量原则上应能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从自动喷水灭火实际效果看,在一小时内灭火效果为最佳,一小时以后灭火效果显著下降,而且还可能影响消火栓给水系统灭火效率。因此,仅供自动喷水用水的消防水池容量按一小时火灾延续时间计算即可,如与其它消防用水合用水池时,应按不同火灾连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为了既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用水,又能贯彻节约基建投资的目的,如在发生火灾时能保证连续送水,则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充水量。如某建筑物水池容量需要消防水量400吨,而在火灾延续时间内能补充200吨,则仅需建200吨储量的消防水池即可。

1.3.3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独立的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供水时,应设消防水箱。为了既保障安全,又能达到节约投资的目的,水箱容量原则上按10分钟消防用水量考虑,可不超过18m3。

除此之外,还应指出的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设水箱:(1)水源能保证系统的水量和水压要求;(2)轻危险级和中危险级建筑物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设有稳压泵(小流量、高扬程的水泵)或气压给水装置,可不设。但严重危险级建筑,因发生火灾时可燃物多,燃烧迅速,发热量大,蔓延快,必须设置消防水箱。1.4合理设置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是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足够的水量和水压的关键设备,在设计中必须注意满足以下要求:

1.4.1非高压给水系统的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检修或损坏时,另一条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合用的泵房,当生活、生产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仍应能保证的消防用水量。

1.4.2宜采用自灌式引水方式。因为这种引水方式能保证及时启动,及时供水。

1.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消防水泵,每台应有独立的吸水管从消防水池或室外给水管网直接取水,以保证系统灭火用水。

1.4.4消防水泵一般应设有备用泵,备用泵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工作消防泵的最大泵。例如,某建筑物需设两台工作消防水泵,其中一台流量为30升/秒,另一台流量为20升/秒,则备用消防泵应选用30升/秒的消防水泵。

二、施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供水管网分支较多,施工安装要求严格。同时管网安装也是整个系统安装工程中工作量最大,也较容易出问题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安装时应采用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确保安装质量。

2.1管网材质

根据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后的管道,应采用热镀锌钢管或镀锌无缝钢管。这是为了防止因管网锈蚀堵塞喷头的现象发生。禁止使用非镀锌碳素钢管、无缝钢管或只有外镀锌层的冷镀钢管。

2.2管道连接

严格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管网安装。当管径小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无论采用何种连接方式,连接后,均不可减少管道的通水横断面。施工中应坚决避免以下错误做法:一是不论大小管道一律采用焊接。这样可能会使管内焊渣、焊瘤影响过水断面,严重破坏内外镀锌层,加速管网的锈蚀,使其抗腐蚀能力比普通钢管还差。二是施工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插入管内焊制三通、四通,大大缩小了过水断面。

2.3管网冲洗

严格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网冲洗。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应注意在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冲洗时,消防人员应在场观察,直至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水一致时,方可判为合格,终止冲洗。

防水设计论文篇4

当前,我国在路桥隧道工程设计过程中应用最多的方法是新奥法设计施工。这种施工方法是在初期支护与二次初砌层之间铺设防水板,同时在防水板与初护面之间铺设缓冲层无纺土工布。其中,这种无纺土工布在出厂的时候就与防水板胶合成了双层结构。在二次初砌层中浇筑混凝土的时候,应该添加适量的防水剂,并要保证防水混凝土的抗渗透性能应该达到S6。此外,再利用纵向与横向的弹簧软管或是塑料管将二衬背后的积水引流至排水沟内。一般情况下,这种设计方式能够满足路桥隧道工程的排水要求,但是隧道衬砌的渗水问题,特别是两板混凝土搭接缝处、隧道接口处以及排水管管节连接处等位置容易发生渗水问题,且尤为严重。而要避免路桥隧道渗水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加强设计与施工中的技术研究,但目前来说仍是一个难题。路桥隧道工程防水设计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路桥隧道工程设计中“以排为主”的设计理念破坏了隧道结构与围岩之间密实的共同作用。首先,从路桥隧道的结构上来说,隧道的衬砌主要由内、外两个层次复合而成。就隧道衬砌的内层来说,一般为二次衬砌,它主要是由现浇的素混凝土或是钢筋混凝土构成;就隧道衬砌的外层来说,一般为初期柔性支护,它主要是由锚杆、钢筋网以及喷混凝土构成。在内、外层之间铺设防水层时,由于外层表面会有凹凸不平的现象出现,防水层的背面可能会出现空洞,这就导致内、外层之间局部会产生空隙,造成内、外层不能够整体承受压力。通常情况下,往往是外层先受力,然后外层会由于荷载而产生变形,接下来才是内层开始受力。因此,这种不均匀的受力导致外层容易先遭到破坏,从而降低了复合初砌结构总体承受能力,让隧道结构受围岩的约束不一致而形成裂痕,加剧路桥隧道的渗漏水情况。其次,从路桥隧道的围岩上来说,在对路桥隧道的Ⅰ,Ⅱ类围岩进行初期支护的时候,往往安装的是工字型钢拱架或者是钢格栅拱架。由于围岩对隧道的稳定性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在防水设计的时候必须依据围岩分类设计合理的隧道工程。第二,路桥隧道工程的技术比较落后。由于路桥隧道的防水设计在施工技术上比较滞后,因此设计出的路桥隧道的质量往往不高。这是由于施工单位对路桥隧道的施工材料要求比较简单、对施工要求不具体以及防水材料容易老化等因素导致的。就目前而言,我国在隧道防水设计中用到的防水材料主要是塑料、橡胶等制品,而这些材料在阳光的照射以及化学腐蚀的情况下容易发生老化现象,进而影响到隧道的防水效果。

3路桥隧道工程防水设计的优化措施

3.1树立安全型的防水设计理念

第一,施工人员应该掌握路桥隧道施工的新技术与新方法,主要包括了盾构隧道的受力特征及隧道设计的分析方法、盾构隧道结构形式及最新发展趋势等方面,特别要注意对特殊环境下的隧道工程应进行综合分析与设计。第二,施工人员应该对隧道岩体各方面性能的参数进行认真计算。对于隧道施工过程中,围岩稳定能力比较差的地段,应该采用超前支护或者是超前加固前方围岩的方法,同时应该秉持先对隧道进行护顶再开挖的施工原则,遇到渗水流的时候应该设置橡胶带盲沟引排。第三,对隧道防水层的材料选择上,应该选用强度高并耐腐蚀性的板材。在施工过程中,主要将这些板材铺在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中,并通过拼接这些板块使隧道的防水系统达到密闭或是半密闭的状态。第四,在进行隧道工程施工时,应该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从而保障隧道工程防水系统的规范性。

3.2注意防水板的设置

第一,在放置排水板之前,应对防水板进行及时处理。首先应该对防水板的表面进行处理,然后对防水板突出的钢筋进行处理,在这两项处理结束之后,再对隧道表面进行喷射。如果不进行处理,将无法发挥出防水板的防水功能。第二,在大面积张挂防水板的时候,应该注意拼接无缝隙。首先,在张挂的时候要特别注意防止防水板出现褶皱现象,对于出现缝隙的地方应该全部接上去。其次,在购买防水板的时候,应该多买一些,这是为了防止对隧道进行初砌浇筑时,防水板发生膨胀现象,从而导致防水板的长度不够,给隧道工程的施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3选择合适的防水板材料

第一,在防水板的内侧或是隧道的边墙,应该适当增加机械保护装置的设置。首先,应该保证防水板材料的耐高温以及耐穿透的能力,这样才能有效确保隧道工程在钢筋操作过程中,防水板不会受到损坏,同时还能够减轻工作人员对防水板检修的负担,有效避免防水板发生漏水现象。第二,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应该对防水板进行适当调整。施工人员可以在二衬的内壁铺设防水板,并尽可能的选用新型的防水板材料,这样不仅能够方便对防水层的修理与维护,同时还能够使防水材料与衬砌混凝土的老化时间尽量保持一致,从而延长防水板材料的老化时间,增加防水板的使用寿命。

防水设计论文篇5

水利水电工程防火设计主要遵循《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以下简称《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感觉到有不少具体问题尚待探讨,本文就消防电气设计相关问题提出建议,与同行交流。

1《规范》缺乏针对性

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计政策性强,政府主管部门把关严,但相对而言,设计规范要求不完善,现有《规范》仅用很小的篇幅对消防电气设计提出要求,共含3节9条,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和验收工作中缺乏指导意义。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一个规范不可能包含全部要求,故在实际工程消防设计中还需参照其他相应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水力发电厂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以力求做到安全、可靠、实用。

2《规范》个别条文待商榷

《规范》第11.3.2条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气连线,应选用屏蔽型电缆。其条文说明解释为:“火灾报警电气连接线在与其它电气线路一起架设时,为避免电磁干扰,应采取屏蔽防护措施”。条文说明与正文要求的程度不一致,容易造成设计或验收对此要求把握上的差异。对此项要求,我国其他防火规范均未明确提出。就目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中的电气控制线路选用屏蔽型电缆应没有问题,主要问题在于回路总线。现多数产品为智能型,回路总线就

是计算机网络通信线,对于通信线路的要求欧美标准略有不同,美国标准倾向非屏蔽双绞线,欧洲标准倾向屏蔽通信线。如美国霍尼维尔XLS1000系统要求:“回路总线可选非屏蔽双绞线(AADC卡),非屏蔽非双绞线(DSDC卡),穿金属管布线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在实际工程设计中,是采用屏蔽型电缆还是非屏蔽双绞线,应该根据产品要求确定。

《规范》第11.3.2条还规定:对油浸式主变压器和水轮发电机,应选用抗工频电磁场的探测器。目前火灾报警装置制造商生产的火灾探测器基本上以适应民用建筑为主,很少见门为某特殊需要开发的定型火灾探测器,还没有专用抗工频电磁场的探测器。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只能选用通常的探测器,实际运行中并未发生因工频电磁场干扰造成的误报。

3关于疏散指示标志

《规范》第11.1.3条规定: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应急灯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第11.2.2条规定: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ux。这些规定对于民用建筑适用,而对于水利水电工程尤其是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来说就未必可行了。近几年来建设的水利水电工程大都按“无人值班(少

人值守)”的模式设计,工程范围大,建筑物体积大,而运行人员很少。如果按《规范》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一是很难布置,二是设备投资过大,三是难以真正起到作用。

疏散指示标志的合理设置,对人员安全疏散具有重要作用,国内外实际应用表明,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的地面上或靠近地面的墙上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对安全疏散起到很好的作用,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人们在浓烟弥漫的情况下,及时识别疏散位置和方向,迅速沿发光疏散指示标志顺利疏散,有效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发达国家对于重要的场所,特别是大型公共场所、地下建筑物,一般设有在黑暗环境中能够自发光的疏散指示,即采用蓄光型消防安全逃生指示线加上必要的逃生工具组成的紧急逃生系统。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可推广应用类似紧急逃生系统,当常规的安全标志不能工作时,蓄光型消防逃生指示线和蓄光型消防安全标志牌仍可工作,以保证人身安全。超级秘书网

4关于火灾报警电话

《规范》中没有火灾报警电话的相应规定,在工程验收中,消防主管部门往往按照其他防火规范对水利水电工程提出同样的要求。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一样,按照一般民用建筑火警电话设置要求,水利水电工程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大多数水利水电工程,尤其是水力发电厂,值班人员集

防水设计论文篇6

在工程实际开始建设之前,首先需要对施工导墙进行建立。在混凝土防渗墙建设中,其导墙以及平台通常都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而在我们实际开展施工时,也应当能够及时的联系防渗墙上下水游等条件对导墙顶的施工高程参数以及导墙平台结构进行确定。而在对结构以及参数确定完毕之后,则可以进行槽段以及槽孔的划分。在墙段连接方面,可以使用接头管法,在初期浇筑的过程中以两端头孔下设的方式接入头管,并随着浇筑过程中混凝土面的不断上升,则可以根据情况及时的拔起头管来使两端头孔保证为空,从而使其能够快速的成为二期槽段的端部主孔。

1.2施工工艺流程

在施工工艺方面,如果面对的是同一个槽孔,我们则可以使用冲击钻以跳打法的方式进行施工:首先,我们需要对槽段的主孔进行钻凿,并在主孔钻凿完毕之后钻凿副孔。而在对副孔钻凿的过程中,则需要及时的将主副间所具有的障碍物比如小墙打掉,并在两个孔都完成之后再正式进入到施工的后续工序。而由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同槽孔都需要依次的穿过其中的砂层以及洪积层等,对此,就需要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多准备部分接砂斗来协助施工,从而更好的保障施工的顺利开展。

1.3清孔换浆

当对终孔进行验收并合格之后,则可以正式开始清孔换浆的工作。在方式的选择上,我们选择了抽筒的方式,即首先将抽筒沉入到孔的底部来抽取其底部的沉渣,并在抽取的同时向孔内以持续不断的方式注入浆液,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总换浆量为槽孔内泥浆总量的三分之一至一半。而当二期槽孔换浆工作完成之前,我们也需要通过刷子钻头的使用以分段的形式对一期槽孔的低层残留物以及泥皮等等进行洗刷,并在洗刷直至刷子钻头位置不存在泥屑、且孔底位置的淤泥不再增加为止。而在我们处理该步骤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由于我们之前对于浇筑导管、预埋管等等所消耗的时间往往比较长,而为了能够在此情况下也保证孔内部的淤泥不会在这个安装的时间内大规模的增加、保证槽壁的稳定,就需要在开展清孔换浆工作之后能够保证孔内具有充足的粘度以及密度,并保证其中的含沙量被控制在一定的数值之内。

1.4预埋灌浆管下设

在对于灌浆管进行下设的过程中,通常都需要保证孔底节的长度要控制在6m以内,并在实际设置之前对其中的不同节点进行调整,从而能够根据情况在接口位置处树立几根具有等间距的钢筋来对其进行焊接以及固定。而在下设过程中,也需要借助吊车的使用在孔口位置处对其进行焊接、并以整体的形式下设。在实际对接的过程中,也需要通过水平尺的使用对两节之间的垂直情况进行校核,从而使整个预埋管工作的铅直度能够得到保证。

1.5混凝土浇筑

在混凝土浇筑的环节,所使用的是泥浆下直升导管法进行浇筑。在实际浇筑之前,各项的准备工作需要做好,比如浇筑器具的准备、施工记录以及相关的仪器等等,并需要重点对浇筑导管自身的长度、质量以及布置情况进行设置,从而以此来保障相关设备器具能够满足实际技术要求。而在浇筑的过程中,则需要在对水泥砂浆进行搅拌时对于每一套导管都做好下料以及注浆工作,并当储料槽中的混凝土达到一定量时正式开展浇筑工作。在浇筑过程中,需要保证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并重点对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上升速度以及导管拆卸方面进行管理。

1.6接头管下设与起拔

在本次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过程中,使用了接头管的方式同墙段进行连接。在初期槽孔清浆工作结束之后,我们在槽孔端头下设了一定数量的接头管,并在浇筑过程中根据混凝土浇筑的初凝情况通过液压拔管机的使用对这部分接头管进行逐步的起拔,并以此将初期施工的槽孔端头都逐渐形成为圆弧形接头孔。

防水设计论文篇7

2、正确计算消火栓充实水柱长度,合理布置消火栓。

《高规》规定“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对于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设计中我们可以根据水枪最小流量5L/s,水枪喷嘴口径19mm,查有关设计手册得出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为11.3m;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我们可以调整水枪流量以达到满足规范所需要水枪充实水柱长度。而在实际中,高层建筑标准楼层净高考虑经济因素一般控制在4.0m以下,如果根据公式Sk=(H1-H2)/SINα计算水枪充实水柱,当层高取4m,水枪上倾角取45°时,计算Sk为4.24m,远远达不到规范要求,即层高限制了充实水柱的长度。但是,我们可以调整水枪上倾角来达到提高充实水柱长度的目的,因为规范及有关手册提出水枪上倾角不应大于60°,并未规定其下限角度值。笔者通过计算,当层高仍旧取4m,充实水柱取11.3m时,水枪上倾角为14.87°。况且《高规》有关条文说明解释道,口径19mm水枪的充实水柱小于10m时,由于火场烟雾大,辐射热高,扑救火灾有一定困难,所以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首先应该计算,同时又要满足《高规》规定各种高层建筑水枪的充实水柱下限值。按照水枪充实水柱长度,我们可以确定消火栓保护半径,但是在设计中我们不能简单的用保护半径画圆来布置消火栓。因为高层建筑平面中隔墙、内走道、门的布置会影响消火栓的使用,设计中应该用水龙带长度、充实水柱的水平投影去校核消火栓保护半径最远点。

3、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必须设消火栓。

《高规》规定“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必须设消火栓”,那么设于前室的消火栓可否保护相邻部位呢?《高规》的条文说明对此并没有具体说明,但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的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消防电梯前室内消火栓是为便于消防队员使用消火栓并开辟通路,不能计入总消火栓数内。因此在设计中我们通常将其视为消防电梯间前室专用,而不保护其余部位。而目前如上海等部分地方消防设计规定,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前室也需设消火栓。

4、正确设置消防水池及保证高层建筑两路供水。

通常在高层建筑中,在市政供水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或市政为单路进水时,规范都要求设置消防水池。计算消防水池容积时,应将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各消防用水量之和减去市政进水管的补水量。补水时间可按最长的火灾延续时间计。如果要考虑室外消防用水量或是设置生活、消防共用水池,则还需要补充相应的用水量。当设置生活、消防共用水池时,不能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做水池池壁以及池底,以防止生活水质污染。对此,《强制性条文》中已经明令禁止。同理,如果高层建筑屋顶设有生活、消防共用水箱,也应满足该要求。从消防水池接入水泵间的引入管应该保证不少于2根,如果在接入泵房前就将引入管汇合为一,对消防水池而言,仅为单路供水,存在供水的安全隐患。同时,从消防水泵接入各消防管网的供水管也应保证两路。

5、消防水泵出口处的放水阀和稳压回流措施。

《高规》规定“消防水泵的供水管上应设置DN65的放水阀门”,目的是便于水泵检查试验时排水。排水量小时,可直接排至泵房集水池;排水量大时,可排回消防水池。同时,消防水泵出口还需要考虑一定的稳压回流措施。因为在实际使用中,会出现消防水量小于水泵选定流量值的情况,此时水泵扬程远大于设计值,在无任何回流措施保护下,消防管网压力过大,容易造成事故。简单的做法是在供水管上装设安全稳压阀,在管网超压时,可以通过回流管泄压,将回流水排至消防水池;在管网压力不稳定时,亦可稳压。

6、消防管网布置成环的问题。

高层建筑中一般要求消火栓系统布置成环状管网,在某些大面积的建筑内,由于各方向均布置了消火栓和消防立管,此时我们可将底层与顶层的消防干管均连成水平环路,立面又形成以立管相连的竖直环路,这种立体管网对消防供水最为安全。可是对于某些条形建筑,设计中我们只要将管网竖向成环即可,不必刻意追求这种立体管网,如果强行将消防干管绕成环路,将人为的使系统复杂化,且无太大意义。

二、高层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1、走道喷头的布置。

在高层建筑中,为了美观往往设有吊顶,隐藏结构梁及各专业管道。而走道通常是各种管道最为集中的地方,特别是设置集中空调的高层建筑,结构梁、空调风管以及分层布置的给排水、电力管线等使设有吊顶的走道净空降低,若其吊顶形式为闷顶,则其闷顶的净空高度极有可能大于800mm.而《自喷规范》规定:“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这是我们在设计中容易忽视的地方。由于走道内管道众多,设计中往往会出现直接在自喷配水管上、下接喷头的错误做法。首先这种接法不符合配水支管允许设置喷头数量(≤8个)的规定,其次走道内的自喷配水管往往管径较大,它缺少接小管径喷头的管件,在安装上也有弊病。所以,走道内的喷头应该从配水支管上接出为宜,在管线的布置上应与暖通、电力专业密切配合。

2、高层建筑部分层自喷配水管入口应按要求减压。

新《自喷规范》规定:“管道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配水管道的布置,应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衡。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0.4MPa.”而老《自喷规范》对此并无具体要求。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危险等级一般为中危险级,自喷水泵是根据最高层最不利喷头工作压力经过计算而选择。笔者在近几次设计中计算的最不利层配水管入口处所需压力均不大于0.3MPa(最不利喷头工作压力按0.05MPa计),由于自喷水泵的扬程还需考虑建筑高度、水力损失等因素,故必使高层建筑的底部几层配水管入口处压力大于0.4MPa.因而在设计时,在自喷水泵扬程的确定上不能一味放大了事,应该在自喷平面布置完毕后通过水力计算校核水泵扬程,并在此基础上校核底部几层配水管入口处压力。

3、正确设置自喷末端试水装置,解决末端试水装置排水问题。

《自喷规范》要求“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置末端试水装置,……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在设计中,我们通常不会忘记末端试水装置中试水阀、压力表的设置,但是往往忽视试水接头的设置,特别是试水接头出水口的口径没有交代。其实目前市场许多消防设备生产厂家,如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可以生产成套的末端试水装置(ZSPP末端试水装置,含试水阀、压力表、试水接头),我们只需要根据设计要求,按照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选择定型产品即可。此外,试水接头不能与管道或软管直接连接,影响孔口出流的效果;自喷排水管也应设计成间接排放,以免下水道气体通过排水漏斗散入室内,影响室内空气品质。

4、报警阀的进出口均应设置信号阀。

新《自喷规范》要求“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宜采用信号阀。”一般在水流指示器及报警阀进口设置信号阀已经是常规设计,很少遗漏。但规范要求在报警阀出口也要设信号阀或带锁具的阀门,目的是防止误操作。

5、消防增压泵的设置问题。

为保证《高规》或《自喷规范》要求的最高层消火栓或喷头的静压力值,在高位水箱的水位差不够的情况下,设计中我们一般在高位水箱处设置消防增压泵。首先,增压泵的流量要满足1股水柱或1个喷头的水量;其次,增压泵的扬程不宜过大。由于高位水箱消防水位与顶层消火栓或喷头已有一定的位差,规范要求的静压力值减去这个水位差就是增压泵的最小扬程,所以增压泵的扬程一般只需要几米足以满足要求。如果增压泵扬程选的过大,将导致下层管网承压过高,消火栓出口压力或是各层自喷配水干管入口处压力增大,均需采取减压措施,使消防系统复杂化。但是仅靠增压泵来满足消防静压要求也不合适,因为增压泵的运行由压力传感信号控制向消防系统不断打水以维持压力,水泵需要常年频繁启停,机件容易损坏。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建筑协商适当抬高水箱位置,利用高位水箱稳压最为稳妥;建筑条件实在不允许时,设计选择带气压水罐的增压设施亦可。

6、自喷供水应先通过报警阀。

在自喷系统中,自喷水泵是通过报警阀上压力开关动作给出信号来启动,水流指示器显示火灾位置,因此自喷供水均应通过报警阀接向管网。特别是从高位水箱或增压设施接出的自喷供水管,不能像消火栓系统那样直接接在消防管网上,而必须从报警阀入口接入消防管网中。同理,自喷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也必须通过报警阀接向管网。

参考文献:

[1]张宝军,王晓燕。吸气阀在通气管系统中的应用探讨[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02)。

[2]吴盛伟,李莲秀。现代住宅给排水设计初探[J]基建优化,2003,(04)。

[3]常智静,刘德庆。浅谈建筑给排水中应注意的问题[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22)。

防水设计论文篇8

目前频率计算的方法多采用适线法,在实际工作中,有两种适线方法:一种是目估经验适线,通过主观判断,决定适线的优劣,此法虽然简单灵活,并反映设计人员的经验,但适线因人而异,任意性大;另一种是计算机适线,把理论频率曲线与经验频率点据的拟合误差作为适线准则,优选统计参数,求得最佳的拟合曲线,但是这种方法不便处理样本资料中的特大或特小水文数据,编制和使用电算程序时要特别注意。

一、适线法

绘制理论频率曲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经验频率曲线的外延问题。我国水文界目前普遍选用的理论频率曲线为P―M型曲线,它是由三个统计参数(X、CV、CS)决定的。三个参数从理论上讲应是总体的统计参数,但水文变量的总体是无法知道的,通常只能由样本资料用矩法公式求出其三个统计参数,而样本统计参数都具有抽样误差,这就使由样本统计参数确定的P―M型曲线不能很好地反映总体的分布规律。生产上通常采用调整样本的统计参数及相应P―M型曲线来拟合样本的经验频率点据,以尽可能减少参数估计的抽样误差和系统误差,进一步探求总体的概率分布,这个过程在水文上称为适点配线法,简称适线法。适线法得到的成果仍具有抽样误差,而这种误差目前还难以精确估算,因此对于工程上最终采用的频率曲线和相应的统计参数,不仅要从水文统计方面分析,而且还要密切结合水文现象的物理成因及地区分布规律进行综合分析。

二、设计标准

所谓的设计标准,就是指备用水部门的用水和水利水电工程自身、下游防护对象允许破坏的程度。这种允许破坏的程度是建立在频率基础上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广义上的设计标准分为兴利标准和防洪标准两种。

(一)兴利标准

兴利标准是用设计保证率来表示的。兴利的内涵非常广泛,通常包括灌溉、发电、城市供水、航运、养殖等。若要最大程度地满足各个用水部门的用水要求,就需要工程规模大一些,因而造成投资增大。而多追加的投资和增收的效益相比,是否经济合理,这就要进行分析论证。如果增收的效益远比追加的投资小,就没必要把工程修得很大。因此,在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时,一般不要求百分之百地满足各个用水部门的用水需要,而是允许适当断水或减少供水量,这就要求研究各用水部门允许减少供水的可能性和合理范围,定出在多年工作期间,用水部门的正常用水得到保证(或不破坏)的程度,这一保证用水(或不破坏)的程度就是设计正常用水保证率,简称为设计保证率。

设计保证率是指各用水部门在未来长期内,按规定用水量保持正常工作而不受破坏的频率。设计保证率的选定,实质上是一个确定缩减用水合理程度的经济权衡问题。设计保证率若选得过低,则正常用水遭受破坏的机会将增加,从而引起国民经济的损失。相反,设计保证率若选得过高,虽然用水部门用水保证率得到提高,但要增加工程投资和其他费用,使工程效益和投资的比例减小。因此,设计保证率应该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并考虑其他影响来选择。然而这种经济论证,无论在方法上还是技术上都很复杂,是难以做到的。在实际工作中,设计保证率是通过国家规范的形式,根据各部门的用水性质、要求和重要性,以及生产实践中所积累的经验来确定。

灌溉和水力发电的兴利标准见表1、表2,其他用水部门的兴利标准参照有关规范选用。

(二)防洪标准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除了兴利外,另一主要作用就是防洪。根据《防洪标难》(GB5020l-94),防洪标准是指防护对象防御洪水能力相应的洪水标准。这里的防护对象不仅指自身没有防洪能力需要采取防洪措施的保护对象,如城市、乡村、工矿企业和机场等,还包括能保护其他防护对象安全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本身,如水库、堤防等。防洪标准原则上应在准确预报未来洪水的基础上,通过投资效益综合经济分析来选定。然而和确定设计保证率一样,这是很难做到的。所以,只能采用统一规定的洪水频率(重现期)作为防洪标准。根据工程的重要性以及社会经济等综合因素,仍然以规范的形式给出。

我国现行的防洪标准分为设计一级标准和设计、校核两级标准两种情况。根据防护对象的不同,其防洪标准可采用设计一级或设计、校核两级。这里的设计标准是指当出现小于或等于这种标准的洪水(设计洪水)时,应保证防护对象的安全或防洪设施的正常运行。校核标准是指遇该标准相应的洪水(校核洪水)时,采取非常运用的措施,在保障主要防护对象和主要建筑物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次要建筑物不同程度的损坏及次要防护对象受到一定的损失。

水库、水电站、城市、乡村和工矿企业的防洪标难见表3、表4,其他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参见有关规范的规定。

三、结语

工程水文及水利计算的主要任务就是依据工程所在流域已经发生的水文过程,预估未来工程运用期间的水文过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径流调节计算,从而确定工程的规模和尺寸。作为由样本资料估算总体统计参数和探求总体概率分布的一种有效方法,适线法频率计算是可以用来推求未来水文过程的,因为未来水文过程也是水文总体过程的一部分。所以,生产上根据水文样本资料,通过频率计算适线,把最后选定的理论频率曲线近似地作为水文总体的概率分布,在该曲线上可查得该水文总体的另一个样本值(某一频率户的设计水文变量值xp)。频率计算方法是目前推求设计年径流和设计洪水的基本方法。

参考文献

[1]赵宝璋.水资源管理[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7.

[2]蒋金珠.工程水文及水利计算[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2.

[3]崔振才.水资源与水文分析计算[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

[4]崔振才.工程水文及水资源(“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

防水设计论文篇9

环境艺术设计,包括了建筑建筑设计、园林设计、以及室内设计。室内设计是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工作的物质要求和精神要求,进行内部环境设计,也人的生活有着亲密的关系。以至于最近几年有着突飞猛进的发展。

但是很多人为了追求美观和舒适度,大部分都忘了一个小环节,那就是消防设计。消防设计是:为保证电力工程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采取的综合性防火技术措施和应急消防装备的统筹规划和安排。在澳大利亚,美国,意大利等一些室内设计发展比较早的国家很重视这个环节,但在我国内的一些小城市还没有被完全普及。,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目前只有大中型城市的一些娱乐场所、酒店、机场等大型工装在室内消防设计这块做的还比较完善,在我们家装设计和园林还不大被人重视。,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大的园林和高层建筑更要注重消防设计。,高层建筑。,高层建筑。

建筑消防设计设计条件大致分为:

(一)、建筑部分

1、熟悉建筑资料,了解建筑性质及分类(该建筑属于几类高层建筑?主要作为消防系统设计依据);

2、熟悉建筑平面及功能布置,确定用水点(排水点)位置;

3、通过对整体建筑进行给排水(含屋面雨水)初步布置确定建筑布局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在那些部分需要修改(主要为设备间尺寸、管道井位置及数量、用水点尽量上下对齐、配电间移位等)?

(二)、电气部分

1、根据建筑布置确定电气系统(主要为总配电室和分层配电间)是否对给排水系统布置有影响;

2、对弱电系统采用同样方法处理;

3、对建筑布置中特殊功能房间采用同样方法处理;

4、如上述布置对给排水系统布置有影响应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三)、给排水部分

1、根据建筑条件选择相关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2、初步确定设备间布置地点(规格是否合理)?

3、根据建筑布置熟悉各给水点(生活冷水系统、热水供应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等)位置;

4、根据建筑布置熟悉各排水点(生活污水系统、消防后事故排水系统、屋面雨水系统等)位置;

5、初步确定屋面(含各分区)生活或消防水箱设置位置;

6、熟悉或初步确定各管道井(尽量相对分散布置)位置。

二、设计步骤

(一)、建筑给水系统

1、确定建筑给水引入点(一般为两点引入)及控制方式[一般为两阀(闸阀、止回阀各一)一表];

2、根据市政给水资料确定采用市政给水余压供水区间(一般为从建筑地下部分至上部三-四层);

3、根据建筑功能分区和用水点资料确定建筑上部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一般分区原则为按建筑高度35-60米分区,建筑要求供水等级越高则分区建筑高度越小;另外要考虑相同建筑功能的空间尽量在相同供水分区内);

4、确定屋面(含各分区)生活或消防水箱设置位置(水箱容积及形状规格等根据计算结果确定);

5、根据给水分区对各用水点进行优化的给排水平面布置(各分区给水立管可以设置在一个管道井内方便检修维护;除特殊要求外一般不考虑分层给水计量;除特殊要求外一般应考虑分层给水控制;给水管线布置应水力条件良好;确定给水管线材质-方便水力计算查相应水力计算表);

6、标注给水立管编号并绘制管道井大样图,注意分层给水支干管应与相应分区给水立干管连接;

7、根据给水管线平面布置绘制给水轴测图,编制给水水力计算表(注意是否有集中热水供应;一般只需要对有代表性的给水管线进行详细的水力计算,其它可以根据该计算结果参考确定流量、管径、水头损失等参数);

8、根据水力计算结果确定整个建筑给水系统的管径(避免片面根据计算结果频繁变换管径);根据水头损失计算资料确定建筑给水设备所需要的设计扬程(最上区应考虑屋面消防水箱采用生活水泵供水);根据流量计算资料确定建筑给水设备所需要的设计流量;

9、如建筑有设置中水系统要求其系统设计参考以上步骤;

10、图纸完善及设计和计算资料整理。

(二)、建筑排水系统

1、根据市政排水资料确定建筑排水的总体走向(建筑污水汇集后一般通过局部污水处理构筑物-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根据建筑规模化粪池可以多处设置;注意室外排水检查井设置间距要求和污水流经化粪池等构筑物存在局部水头损失);

2、根据市政排水情况和建筑功能确定排水体制(即排水系统是否采用分流制-如建筑设置有中水系统则必须分流);

3、根据建筑给水系统布置进行优化的排水系统平面布置(排水系统一般不分区,一般需要设计专用或共用辅助通气立管;排水立管应尽量上下取直贯通;排水立管中部、下部及出户横管处应设置专用消能管件;建筑中下部排水水封应安全可靠-一般选择S型水封;排水管件一般选择自带检查口型);

4、对建筑地下部分进行排水管线平面布置(除正常排水点外设备间等一般应设置集水井排可能出现的积水-采用潜污泵提升排除);

5、确定排水管线材质(一般选择金属管材或加厚塑料管,排水出户横管最好选择金属管-做加强防腐措施);

6、绘制排水系统轴测图,进行排水系统水力计算(主要确定排水管径、敷设坡度、专用通气管管径;排水管出户标高应根据建筑的基础结构资料和市政排水资料确定);

7、建筑室外排水系统的优化平面布置及水力计算(主要确定排水管径、敷设坡度、埋设深度);

8、图纸完善及设计和计算资料整理。

(三)、建筑雨水系统

参考建筑排水系统和雨水排除系统(教材资料)设计(屋面雨水经雨水斗收集后通过雨水立管排建筑户外雨水井与室外雨水系统汇集,雨水立管一般设置在建筑室内专门雨水管道井内;注意暴雨强度公式选择和重现期确定)。

部分普通高层建筑室内雨水系统一般由建筑专业考虑。

(四)、建筑消防系统

严格执行现行《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根据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进行消防系统设计(主要为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喷淋给水系统、消防器材配置等,其它消防系统暂不考虑)。

高层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的要点就是将高层建筑进行经济合理的分区,每个分区既相对独立又存在有机联系;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将该高层建筑理解为每一个分区就是一栋普通多低层建筑。

参考文献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

(3)《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T29-98

(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GJ164-2002

防水设计论文篇10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进入到城市建筑群中,为人口密集的城市减少占地面积,也为城市的景观增色不少,可是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立足于自防自救, 建筑内的消防给水就显得尤为重要。消防水池是消防给水设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占地面积大、布置困难,并且在消防水池总容积超过500m3时要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消防水池必须保证消防用水的安全性。论文参考,供水安全。

一、火灾连接时间内的补水量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7.3.2 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7.3.2.1 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7.3.2.2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根据以上的两条,大多数高层建筑要设消防水池,不论从水量还是水压以及供水安全上市政给水都不太可能满足高层建筑用水的水量和水压。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总量扣除连续补充的水量。对于市政给水在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水量往往会被设计人员忽略, 并且有些地方消防审核部门并不认可这种做法, 使得设计人员不得不放弃了这种可以减小消防水池容积的方法。

要保证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量,就得保证补水的安全性,所以消防水池的进水管应连成环状并且应有两路进水, 当检修其中的一路进水管时,另一路进水管仍能够满足保证消防水池的进水,只有这样做才能保证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量,这个补水量是可观的。举例来说,假设进水管的设计流速为1.50m/s 设计管径为DN150(管材为焊接钢管),由管道水利计算表查得水量为81.0m3/h,消火栓火灾延续时间为3 小时,自动喷洒火灾延续时间为1 小时,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连续补充水量为102.6X3+102.6=410.4m3。

对于一类高层综合楼(建筑高度超过50m),室外消防用水量(消火栓用水量30L/S, 火灾延续时间3h) 其中贮存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3243;室内消防用水量(消火栓用水量40L/S,火灾延续时间3h),其中贮存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323;自动喷洒灭火系统用水量为100.8m3,扣除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量410.4m3,消防水池的容积就为(324+432+100.8-410.4=446.4m3)小于500m3。消防水池就无须分格了。在进水水压充足时,水池进水管流速还可以设计大一些。由此可见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量是相当可观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有效减少消防水池的容积, 使水池容积小于500m3也就能避免水池分格给设计上带来的诸多麻烦。

如若扣除了补水量后水池的有效容积还超过500m3时,水池就应分成两格。水池分格后检修其中的一个水池时,就引发了消防水池的供水安全性问题。论文参考,供水安全。以下介绍消防水池分格后的几种消防水泵吸水做法。

二、消防水池分格后的三种消防水泵吸水做法

第一种做法, 所有的消防水泵都从吸水管环网上吸水,当水池A 需要检修清洗时,可以关闭的阀门1、阀门2.需要检修水池B时也可以采用同样的方法。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在检查其中一个水池时。若一套消防泵里的其中一台水泵坏了,另一台水泵仍能通过吸水环网吸水。但是这种做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它过于依赖吸水管环网上的管件和阀门的安全性。例如阀门1 或2 坏了,检修阀门1 或2 就必须关闭阀门3 和阀门4,这种情况下所有的消防水泵都不能从消防水池中吸水;所有阀门若损坏都无法更换,管件及阀门的损坏会造成整个消防系统瘫痪; 实际工程中由于泵房高度及水池有效水位受限,且吸水管道容易集气,故此做法实现起来受一定限制。

第二种做法, 这种做法是在两个水池之间设置公共吸水井,所有的消防水泵独立设吸水管,从公共吸水井中吸水。当检修水A时,关闭阀门1,水池B 的水仍能进入到公共吸水井并供消防系统吸水。这种做法的优点是:每台消防水泵都有独立的吸水管;在检修其中一个水池时;若一套消防系统里的其中一台水泵坏了,其备用水泵仍能够从公共吸水,保证供水安全。他的缺点是阀门1.2 损坏无法更换并且吸水井无法检修和清洗,一旦公共吸水井无法工作,整个消防给水系统就瘫痪了。论文参考,供水安全。论文参考,供水安全。另增大了消防泵房的面积。

第三种做法,这种做法是将所有的消防泵分成两组,分别从水池A 和水池B 吸水,两组水泵互为备用,每台水泵都设有单独的吸水管。当检修清洗水池A 时,将水池的连通管关闭,水池B 仍可以提供消防用水。这种做法的优点是:每台水泵都设有单独的吸水管,检修任何一个消防水池另一套消防泵仍能够从消防水池吸水保证供水的安全。这种做法的缺陷是检修A 时,如果在水池B 吸水的消防泵也同时坏了,在火灾时就十分危险了。有些同行建议在同种水泵之间通过管道连接起来,这样当上述情况发生的时候就可以通过另一组水泵来解决上述问题。

三、结论

第一种做法和第二种做法都有致命的弱点, 第一种做法吸水环网上的阀门损坏, 第二种做法的阀门1、2 的损坏及公共水池的清洗和检修,这两种做法的弱点是无法克服的。第一种方法的吸水管环网由于管径大占用面积大水泵房布置困难, 第二种方法的公共吸水井也占用水泵房的面积增加水泵房布置的难度。而第三种做法只要在检修其中的一个水池时巡检在另一个水池吸水的一组消防泵, 在水泵都能正常的工作的情况下才进行水池的检修, 就能保证消防水池供水的安全。论文参考,供水安全。并且这种做法没有吸水环网及公共吸水井,水泵房布置比其他两种做法简单、可靠。论文参考,供水安全。所以笔者认为第三种做法更为安全可靠,而且水泵房布置更为简单,更加灵活。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技术措施》

防水设计论文篇11

本人认为,《规范》的编制里面有个平衡性的把握问题,太粗了不易于具体的操作执行中的把握,太细了又难免有些地方不能照顾到方方面面,让一些具体有困难的设计难于真正贯彻。因为规范的条文是用来直接在设计中体现的,所以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应该十分明确,如果有些地方不能明确的,如规范修订中各方具有争议的,建议就应该提高到上一层做出上面一层应该保证到的,而不应语焉不详、含糊其辞的列出一条,这样最让设计者和审图、消防审查人员和各方人员难于把握,造成各方理解产生歧义,首先是设计人员在方案阶段就无从把握,举个例子,今天我这样认为,做好方案,消防审查某个人员认为可行,过两天时施工图做好了,审查人员换了个人,对某条规范的理解不一样,施工图的工作变化就大了,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造成很大的浪费,非常不利于大家的工作,造成各方之间的矛盾,同时也给某些腐败环节提供机会。违反了规范编制的初衷。

现打算将平时设计中的一些问题理出,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限于篇幅,打算分几篇文章逐段论述,本次仅讨论一点,关于屋顶水箱设置的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以下简称《建规》“第8.6.3条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二、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1、在以上两条中首先有关于临时高压和常高压的定义问题,临时高压大家都知道,而常高压规范在条文解释中所述的“即设有高位水池或区域高压给水系统”中的区域高压给水系统,由于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在实际设计中难于把握,首先说区域概念的范围难于把握,到底多大才算是区域,是几栋楼还是一个小区还是几个小区抑或是一片厂区,均不得而知,所以在平时的设计中只有高位水池可以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而区域高压的理解有很多异议,窃认为其实在满足了二级负荷的前提下,如果消防设备齐全,有独立的两路水源供水,或是一路水源但是有含室内室外消防水量的消防水池,平时有专人值班的消防泵房或是消防控制中心,即可以认为是常高压系统,因为即使消防作为重中之重,它的可靠性把握,也有一个“度”的问题,因为任何安全保险都不是绝对的,因为即使是规范定义的常高压高位水池,也有检修维护和清洗的时间。

以上是本人粗浅的看法,并不认为一定正确,但是还是认为如果无法明确那么不如不写出,至少不会造成大家在这上面费尽思量,仍然找不出统一的认识。

2、再者就是“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这里十分钟的消防水量我们认为应该包括喷淋等其他消防设备的用水量,然而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以下简称《喷规》)“10.3.1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其储水量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消防水箱的供水,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这里面说的“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到底是指最不利点一个喷头的水量还是同10.3.2中“最不利处 4 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 10min 用水量”,还是最不利处整个保护面积里面10分钟的用水量,这个问题无论在《建规》还是《喷规》或是即将出版的《建规》送审稿中均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举个例子,如果一栋带地下停车库的多层综合楼,有喷淋系统,采用中危ⅱ级的喷淋强度计算,喷淋水量按照最不利点的保护面积来计算,假如水量是30l/s,具体根据喷头布置的疏密及选用管径的大小有些差异,假如室内消火栓系统水量是10ls/,如果喷淋按照整个保护面积30l/s的流量计算10分钟的水量已经是18立方了,那么由于“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无需再计算其他水量即可选取18m3水箱了,如果按照“最不利处 4 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 10min 用水量”计算那么4只喷头的水量应该在5l/s左右,即水箱需要在消火栓用水量10×10×60=6 m3和下加上5×10×60=3m3的水量,为9 m3,与前面所述18m3有很大的差异。

我们平时设计中认为因为少有水箱能够满足喷淋要求水头的,所以都是需要设增压系统的,所以罐里有十分钟的水量,水箱就不考虑了,但是我们注意到《喷规》10.3.2条说的“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 4 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 10min 用水量确定。”那么其中的话严格理解是不设消防水箱时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 4 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 10min 用水量采用,然而即使采用了气压供水供水设备,在有水箱时水箱是否还应该考虑喷淋储水量,如果我们以规范字面意思理解,还是需要。

防水设计论文篇12

本人认为,《规范》的编制里面有个平衡性的把握问题,太粗了不易于具体的操作执行中的把握,太细了又难免有些地方不能照顾到方方面面,让一些具体有困难的设计难于真正贯彻。因为规范的条文是用来直接在设计中体现的,所以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应该十分明确,如果有些地方不能明确的,如规范修订中各方具有争议的,建议就应该提高到上一层做出上面一层应该保证到的,而不应语焉不详、含糊其辞的列出一条,这样最让设计者和审图、消防审查人员和各方人员难于把握,造成各方理解产生歧义,首先是设计人员在方案阶段就无从把握,举个例子,今天我这样认为,做好方案,消防审查某个人员认为可行,过两天时施工图做好了,审查人员换了个人,对某条规范的理解不一样,施工图的工作变化就大了,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造成很大的浪费,非常不利于大家的工作,造成各方之间的矛盾,同时也给某些腐败环节提供机会。违反了规范编制的初衷。

现打算将平时设计中的一些问题理出,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限于篇幅,打算分几篇文章逐段论述,本次仅讨论一点,关于屋顶水箱设置的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以下简称《建规》“第8.6.3条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二、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1、在以上两条中首先有关于临时高压和常高压的定义问题,临时高压大家都知道,而常高压规范在条文解释中所述的“即设有高位水池或区域高压给水系统”中的区域高压给水系统,由于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在实际设计中难于把握,首先说区域概念的范围难于把握,到底多大才算是区域,是几栋楼还是一个小区还是几个小区抑或是一片厂区,均不得而知,所以在平时的设计中只有高位水池可以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而区域高压的理解有很多异议,窃认为其实在满足了二级负荷的前提下,如果消防设备齐全,有独立的两路水源供水,或是一路水源但是有含室内室外消防水量的消防水池,平时有专人值班的消防泵房或是消防控制中心,即可以认为是常高压系统,因为即使消防作为重中之重,它的可靠性把握,也有一个“度”的问题,因为任何安全保险都不是绝对的,因为即使是规范定义的常高压高位水池,也有检修维护和清洗的时间。

以上是本人粗浅的看法,并不认为一定正确,但是还是认为如果无法明确那么不如不写出,至少不会造成大家在这上面费尽思量,仍然找不出统一的认识。

2、再者就是“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这里十分钟的消防水量我们认为应该包括喷淋等其他消防设备的用水量,然而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以下简称《喷规》)“10.3.1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其储水量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消防水箱的供水,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这里面说的“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到底是指最不利点一个喷头的水量还是同10.3.2中“最不利处 4 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 10min 用水量”,还是最不利处整个保护面积里面10分钟的用水量,这个问题无论在《建规》还是《喷规》或是即将出版的《建规》送审稿中均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举个例子,如果一栋带地下停车库的多层综合楼,有喷淋系统,采用中危Ⅱ级的喷淋强度计算,喷淋水量按照最不利点的保护面积来计算,假如水量是30l/s,具体根据喷头布置的疏密及选用管径的大小有些差异,假如室内消火栓系统水量是10ls/,如果喷淋按照整个保护面积30l/s的流量计算10分钟的水量已经是18立方了,那么由于“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无需再计算其他水量即可选取18m3水箱了,如果按照“最不利处 4 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 10min 用水量”计算那么4只喷头的水量应该在5l/s左右,即水箱需要在消火栓用水量10×10×60=6 m3和下加上5×10×60=3m3的水量,为9 m3,与前面所述18m3有很大的差异。

我们平时设计中认为因为少有水箱能够满足喷淋要求水头的,所以都是需要设增压系统的,所以罐里有十分钟的水量,水箱就不考虑了,但是我们注意到《喷规》10.3.2条说的“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 4 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 10min 用水量确定。”那么其中的话严格理解是不设消防水箱时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 4 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 10min 用水量采用,然而即使采用了气压供水供水设备,在有水箱时水箱是否还应该考虑喷淋储水量,如果我们以规范字面意思理解,还是需要。

防水设计论文篇13

中图分类号:U41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4-0192-02 

道桥施工项目发展速度在不斷加快,整体建设规模也在扩大,但由于整体道桥施工项目的结构和运行技术框架较为复杂,需要相关人员针对具体问题进行集中分析。这其中,防水路基面是道桥施工项目的重点,也是维护整体路面质量的重要参数,需要项目管理人员高度注意。 

一、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面施工必要性 

(一)道桥防水路基面受损设计需要集中处理 

在道桥施工项目开展过程中,相关设计人员要从影响因素入手,集中升级项目整体的科学性和合理化结构,确保控制模型和管控层级之间能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和管控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中的具体参数,确保道路桥梁在投入使用的过程中,项目监管人员能有效管理防水路基面的质量。究其原因,在道桥施工项目开始前,相关设计人员在对防水路基面参数进行整合的过程中,没有对防水功能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导致整体环境结构和运行维度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整体管控层级和管理要求之间没有建构系统化防水机制,也就导致防水结构自身出现了问题,加之温度的改变也会导致路基面出现工程裂缝。 

另外,在道桥项目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自然气候建构数据分析系统,不仅要对数据进行集中处理,也要对当地降水信息以及化学污染程度等基本信息进行集中处理和综合管控,确保设计的稳定性和实用性价值,只有从参数设计的基础层级出发,提高整体项目的综合管理能力,才能一定程度上提升道桥防水路基面的综合质量,避免其出现基面受损的问题。 

(二)道桥防水路基面受损材料需要集中处理 

在对道桥施工项目运行机制进行系统化分析时,技术人员要保证对施工整体过程进行全面监管和综合处理,特别是针对道桥施工项目的预算结构。由于一些工程项目中有些人员为了工程成本造价的最低化,会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或者是工程项目采购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水平不过关,导致道桥施工项目中的基本材料不符合实际标准和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致使整体设计结构不达标,也直接致使道桥工程施工中防水路基面出现裂缝和受损。 

例如,有部分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在运行相应技术参数和管控系统时,没有向材料中添加有效的防渗材料,就算是添加了,一些防渗材料的参数和调和比例没有达到相应标准液的参数标准,依旧还是会影响整体技术结构和施工质量,最终导致整体道桥工程的防水路基面不能具备良好的防水功能和运行机制,整体桥面出现了裂缝和质量问题,从根本上影响了路面的保护作用,降低其使用价值。[1] 

(三)道桥防水路基面施工技术需要集中处理 

在对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结构进行系统化管理的过程中,要对系统运行结构和项目管控层级进行集中分析,并且保证整体结构和操作流程符合实际需求,也要符合成本管控要求,从而一定程度上实现经济效益的优化,提升整体施工项目的运行质量。另外,相关人员只有提高对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的重视程度,才能保证系统化运行维度和项目管控措施的有效性。从根本上保证工程项目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相关管理人员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系统化处理,并且优化管控层级和管理系统,进行集中梳理。从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分析,会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相关管理人员针对具体问题进行集中处理,集中升级系统化处理的效能。特别是在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施工过程中,相关项目研究人员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系统化处理,建构更加有效的施工技术运行框架,保证防水涂层结构的有效性,减少其不规范问题发生的概率。 

二、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面施工技术概述 

(一)建构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要对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设计参数和施工环境进行集中分析,建构切实有效的管控和处理机制,确保整体管控结构和管理层级之间能形成有效的处理系统,也要将其发展层级作为基本的运行参数系统,强化质量和项目处理能力。[2]只有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以及设计能力的单位,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整体项目的管控效果和管理质量。最重要的是,在对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的主体结构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要在保证经济性能的基础上,提升其稳定性和安全性,切实维护整体项目的运行结构,保证最基本的防水功能得到有效落实。另外,在对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进行综合分析的工程中,相关技术管理人员要秉持专业精神,提高道德素质和综合管控能力,充分融合科学发展观的相关理念,确保管理层级和业务能力的集中优化。 

除此之外,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于交通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只有保证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设计层级贴合实际社会需求,才能保证整体设计结构中排水系统发挥常规化功能,并需要相关技术人员对水文条件、水利基础设施以及气候条件进行集中处理和综合管控,减少水土流失问题的影响,也要保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化融合。[3] 

(二)选取适宜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 

在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项目运行过程中,要想从基本上升级其运行效果和实际价值,就要从项目设计目的出发,进行集中的解构。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主要是为了阻断水的通路,确保道桥工程项目对水的渗透能力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那么,就需要相关技术人员以项目设置的目的为材料选择标准。另外,在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项目中,防水层位于混凝土层和沥青混凝土层之间,需要相关技术人员针对不同物质之间的粘合度给予一定重视,确保其应用价值和质量符合实际需求。基本的防水材料具有较为明显的材料优势,能实现无缝防水功能以及拉伸强度的有效恢复。因此,在实际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项目运行过程中,防水材料的选择和应用要结合当地环境和具体施工要求。但是,要着重注意的是,我国建筑市场仍然存在市场集中度低以及同质化竞争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项目负责人提高警惕,强化材料选择的流程,并且保证防水效果和经济成本之间能形成平衡态关系,集中解决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需要处理的问题。

另外,在对材料进行集中选取的过程中,要遵循标准化运行流程,切实维护项目运行结构的有效性。首先,要保证基本材料是无缝防水材料,从根本上规避项目中运行参数的不稳定性。[4]其次,要保证材料具有较好的粘合度,提高整体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优整体材料的实际价值,保证各个参数结构符合实际需求,才能大批量投入使用。 

(三)有效规范工程作业 

要想保证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的基本质量,升级工程项目运行操作的稳定性和标准化是最基本的操作,相关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要结合实际需求,贴合项目发展规律,保证整体控制结构和控制要求能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第一,要在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混凝土操作系统结束后,集中对表面进行拉毛处理,切实维护系统的运行层级和管控要求。只有提升防水层和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混凝土结构之间的粘合度符合标准,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整体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证积水隐患的最小化,也规避不同层级结构之间发生脱落问题。但是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拉毛的粗糙程度并不统一,这就需要相关技术人员能针对具体问题进行集中处理,确保表面结构能得到有效升级,减少整体运行结构的安全隐患。第二,要对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的防水层施工项目进行集中处理,确保路基结构平整牢固,也要保证系统不会出现凹凸面,且内部不存在油污或者是垃圾。只有提升对系统管控结构的重视程度,并且强化项目质量以及标准化运行流程的完整度,才能从根本上提升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的整体水平。[5] 

三、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面施工技术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整体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相关管理人员以及技术监管人员要对整体项目进行集中统筹,確保管控层级和管理系统之间能形成有效的互动。相关管理人员要提升对材料的管控力度,也要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提升整体项目的管控参数和系统化运行结构,进一步对材料管理以及混凝土结构管理进行集中分析,特别是在摊铺操作前,清理工作一定要落实到位,可以利用高压冲水方式进行处理,确保脱落的部位能及时利用沥青进行补充。[6]另外,也要集中强化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证项目运行效率符合实际需求,强化其责任感和工程质量意识,保证施工效率得到有效提升的同时,整体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项目质量得到优化。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道桥施工项目防水路基项目运行过程中,要从管理方法和管理机制两个层面提升整体项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切实维护工程项目的运行流程,维护系统的管理要求,也能实现整体施工技术的进一步优化,相关技术人员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要对工序进行集中管控,做到提前预防以及提前诊断,从而在提升项目防水性能的同时,保证运行结构和运行系统更加安全完整。 

参考文献: 

[1]任文亭.对道桥施工中防水路基面施工技术的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26(3):159. 

[2]张兴国.对道桥施工中防水路基面施工技术的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19(21):219. 

[3]刘奇斌.论道桥施工中常见的技术问题及解决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18(32):281.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