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对策实用13篇

合同管理对策
合同管理对策篇1

3.经济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当前,部分高校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与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够严谨,不严谨就是指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准确和不全面,容易引起误解和产生歧义,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订立合法有效的经济合同,应体现双方的真实意见。不能只讲正面,不讲反面,如果经济合同本身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那么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则很难处理,最危险的还是其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财务风险和经济损失。

4.经济合同履行,缺乏监督。经济合同是高校行政管理,特别是高校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如果对经济合同管理、履行缺乏监督,常常导致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单位视经济合同为儿戏,不依法签订经济合同,或签订后经济合同后,高兴就履约,不高兴就不履约[3]。需要变更或解除的经济合同,不按法定程序办理,口头打个招呼或找个电话,草率了事。作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主体单位高校,也没有任何部门对其进行监督,致使高校在经济方面受到很大损失。

二、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1.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我国的司法体系也越来越健全,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有相应的法律进行约束和指引。这就要求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了解和精通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但是我国的法律体系多于复杂,涉及的条款众多,在实际工作中,高校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我国的种类繁多的法律条款,这个时候聘任专业的法律顾问,在学校的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高校在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处理意见,也可以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提供相关建议。所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对高校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高校从传统的教书育人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经济合同管理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和特点,统一制定具体的、明确的和切实可行的管理体系,要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这是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做好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保证和前提。最终,促使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成为学校社会经济活动的指南和方针,并且为防范经济风险起到指导性作用。

3.重视经济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对于国家来说,人才是强国的保障,能有效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而对于高校来说,专业的技术人才,能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根本保证。经济合同管理作为高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而非一般的事务性工作,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对经济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首先,高校应重视经济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邀请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来校指导工作;定期举办专业培训及提供对外交流的机会。其次,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特别需要引进一批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专业性高级人才,为学校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4]。

4.严格把关经济合同签订和审查。经济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能否把好经济合同的签订关和审查关,这是高校提高经济合同履约率的前提和保证。第一,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校各级领导的重视是把关经济合同签订和审查的关键,特别是组织审计、财务、招标以及合同起草单位等多部门领导进行交流和探讨并完成会签手续[5]。第二,需要负责经济合同起草和校对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细致审查,有效推进工作效率。

合同管理对策篇2

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对于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党中央关于在农村实行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之后,土地承包合同也随之增加。但是目前因为农民法制观念较弱、文化素质较低等,出现的由不规范合同、口头合同引发的农村承包合同纠纷逐渐增多,直接限制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党的农村政策的落实,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特别是近几年来农民就业呈现出多元化势头,一大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去,影响了土地等农村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和流动,结合目前农村发展实际,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成为重要的工作。

1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管理意识不强

现在大多农村干部仍然对承包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足。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一些村干部未能及时公开村委会所签定的合同及其履行情况,透明度较低,致使一些群众对村委会所签定的合同的款项及内容不清楚;承包合同履约率较低,拖欠承包金现象非常严重。这样易使群众对干部产生误解,使干群关系恶化,制约社会的团结安定,既影响群众监督合同的履行,又影响合同管理水平的改善。

1.2合同签订不规范

目前,农村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承包合同缺乏书面形式,目前很多承包合同在订立和变更时,都没有书面合同。随着村委班子的更替和时间的推移,双方对当初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说法不一,就算诉讼到法院后也没法确认。合同内容不清楚,有的承包合同缺少法定条款,对合同双方的义务权利、违约责任等没有详细约定。违约责任不具体或无法操作,比如一些承包合同只注明如果一方违约,按照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处理,这样笼统的违约责任约定形同虚设。承包基数制定不科学,有的承包合同基数过低,不但集体利益受到损害,而且当经营效益看好时,发包方便想撕毁承包合同。想要重包或终止合同,如果承包合同基数过高,合同指标很难完成。这些情况常常导致纠纷,对于团结和稳定不利。

1.3合同纠纷解决不及时

目前,在农村承包合同履行中违约行为较多,普遍存在兑现难问题,合同纠纷时常出现。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合同双方不到主管部门寻求正当的解决途径,而是私下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方法,问题解决不了,反而使矛盾升级,致使承包合同案件拖延。同时乡镇农经部门在机构设置上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经费少缺人员,加之相关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力度较小,也导致承包合同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

2提高农村审计工作管理对策

2.1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持续贯彻和深入宣传中央及省关于农村经济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法规文件的基本内容,让广大群众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摆正完善与稳定、调整与延长的关系,尽量减少在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少出或不出因把握政策不准而出现的问题。在农村工作中不断研究新形势下群众的需求和土地流转的具体政策以及调整土地后怎样做好善后工作等问题,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国家承包合同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切实提高法律意识。

2.2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农村承包合同大多与土地有关,要认真制定土地流转的法律和具体的政策措施,建立并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土地投资补偿机制,同时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以保证土地流转的合法性。通过总结各地在建立土地流转制度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方法,引导各地正确选择有利于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土地经营模式,因地制宜的制定符合目前农村实际的土地流转方式。

2.3健全承包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对策篇3

一、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导致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许多企业管理层对合同的认识以及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并不全面,由此就可能造成在对合同中的项目进行相关证据收集的时候,负责收集工作的管理人员并没有充分收集证据,这就造成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未对合同内容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调查就草率签订了,进而导致履行合同的时候就会发生合同纠纷。而在合同签订后,一些企业也只是将合同作为一般文件那样收集整理与存放,未能充分认识到合同在保障企业自身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二)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健全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2]应当包含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签订和合法性审查、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履行及合同争议处理等等方面,然而在企业实际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制度不是存在形式化问题,未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就是存在内容欠缺的问题。

(三)合同管理部门不统一独立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并未专门成立一个单独的部门来专职负责合同管理,这就导致企业合同存在着分散管理的情况,有些合同甚至要经过企业很多部门,在这个流转的过程中很容易导致合同管理出现问题。此外,有些企业是由其他部门兼任合同管理职责,比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由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还要负责自身本职工作,因此对于合同管理的工作也就无法开展得特别认真细致,这些都会增大合同管理出现问题的概率。

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合同管理认识

首先,加强企业领导层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认识,使他们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能够为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项决策以及各项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既是企业开展经营管理依法行事基础,同时也是企业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前提,而加强合同管理认识能够使合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其次,企业应当对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宣传攻势,让企业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对自身以及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树立起必要的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最后,企业还应当对各级人员加强合同管理认识的教育与培训,可以通过讲解合同纠纷案索赔典型案例[3]来使其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以及一旦合同出现问题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比如宁城县供电公司为了全面加强合同管理认识,规范合同签订,就专门组织开展了合同风险防范培训班,主要讲述了合同签订及审核的每个环节和要点,并对公司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进行详尽解析,给参培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有效地避免了在今后的合同管理中出现类似情况。

(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让相关人员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帮助企业优化合同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最大程度减少疏漏和错误。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应当有总则,即要求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遵循合同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全体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此外还应当包含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等等一系列制度。

(三)成立合同管理部门

现代企业要想真正加强合同管理,还应当紧跟时展变化,转变自身思想观念,深刻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或组织。尤其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多,合同管理应当成为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予以足够的重视,成立合同管理部门来专职负责合同管理相关工作,也是确保企业签订有益、有效合同的关键所在,从而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以建筑企业为例,成立的合同管理部门一般应设置部长、预结算员、投标员、合同管理员、资料员等五个岗位。

三、结束语

合同是合作双方相互约定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规则,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获得发展,就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本文先分析了现代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题,然后从加强合同管理认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成立合同管理部门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希望能借此给予相关企业一定参考与借鉴。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对策篇4

自2001年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就持续快速增长。现代的企业为更好地发展,追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则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以及加强与外界市场的交流与合作,而合同作为企业与其他企业单位交流合作的一种载体,因而合同管理的好坏就影响着企业经济的发展状况。合同约束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合同管理需要实现风险防控、合规、效率三大目标。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就合同自身而言,合同主体不同,文字不够严谨,这些都属于合同在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在编制合同时,基本上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用合同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明确对方的义务。所以,在编制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字义不明的情况,含糊其辞。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双方出现一些矛盾向当地人民法院时,这时一份合同的重要性显而易见。2.对签订合同双方的情况不够明确。在签订合同之前,企业对合同相对人的认识较为片面,如对合同相对人的信用情况、资金状况及履行合同的能力等了解不够全面,导致双方在后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都不理想,最终可能导致合同纠纷。3.对合同的履行过程和履行结果监管不严。在当代企业,大部分的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他们认为合同仅仅是一种形式问题。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合作没有完全按照合同规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所以也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履行状况也是不清不楚。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对合同的专业存档管理。由于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往往会连带出一些后续问题,可具体表现为在人员安排上,没有专业的人员任职、在职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和法律素养而且其管理职责不明确。其次在后期工作中,企业对合同履行状况的监管机制不完善以及合同专业存档保存制度不健全。出现合同纠纷,未能及时处理,造成合同双方在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原因分析

1.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现代企业中,企业一般以经济盈利为主要目标和动力,一切的经济活动都围绕着盈利展开,所以在企业没有真正体会到合同给企业自身带来的巨大好处之前,企业是认识不到其重要性。所以企业可结合利用合同为本企业获得巨大收益的成功案例,给合同管理人员阐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出现合同纠纷时,合同的效果就显而易见了。2.企业以及企业员工的合同法律意识薄弱。企业仅仅把合同看作双方进行经济往来的一种形式,并没有从真正意义上了解到合同中所蕴含的法律效力。因而,订立合同的时候也是较为随意,缺乏依法订立合同和签订合同的法律意识,一旦出现问题局对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3.企业内部部门分工不明确,而且缺乏关于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由于我国的合同法律业务起步较晚,发展较慢,导致现在许多企业并没有为合同管理分配一个独立的部门,而是与其他部门一起办公,所以有时和造成分工不明确、相互推卸责任的问题。同时,由于合署办公,许多人都是身兼数职,对于合同管理事务来说,属于兼职人员,专业性差。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的不完善可以说是根因,这让合同从编制、修改、签订、履行等过程中,都没有一个较为规范的范本,主观性较强。

三、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解决对策

1.明确企业内部部门的分工,可设立单独部门来进行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的地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才能确保每个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不是相互推卸责任。2.招聘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最直接接触合同的,因而,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合同质量的好坏。企业应该招聘较为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在职期间也定期对其培训,让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必备的合同法律知识,并对其严格执行年审制度,约束行为,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3.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制度。要从根本上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其制度上着手。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从本质上规范了合同管理、使合同管理更具科学性、法律性,使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章可循。比如在合同的档案管理方面,可先建立企业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再按制度要求对合同进行整理、分类、装订成册等有条理地存档、销毁管理,而不是像以前,纯主观意识上的简单的把合同收集在一起存放及销毁。4.加强与企业其他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企业合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合同的内容体现了现代经济发展状况与趋势。因而,合同需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俱进。所以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得到较为全面的社会经济信息,为制定合同提供理论依据。

四、总结

综以上所述,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企业制度上着手,再是企业自身的改进及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也可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竞争意识,把合同管理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相结合起来,最终实现合同管理的三大目标以及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为企业创造更好的收益。所以,希望本文的探讨结果对企业今后解决合同管理中的问题有一定的帮助和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谭亚明.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10,06:102-104.

[2]王倩.浅谈企业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与解决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04:7-8.

合同管理对策篇5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合同护士已逐渐成为护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好一支高素质的护理队伍,为病人提供高品质的护理服务,合同护士的管理已成为目前护理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院从2007年5月至2012年5月先后招聘合同制护士87人,现将5年来合同护士的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我院是一所二级综合、三级专科医院,200张床位,现有护士106人,正式在编33人,合同护士73人,所占比例为68.87%。从2007年至2012年5月流失护士14人,我院现有合同护士已获本科文凭的17人,大专50人,中专6人,本科在读6人。

2 临床合同护士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工资待遇相对较低,造成护理队伍稳定性差。

有研究[1]对临床一线的护士142人调查,结果显示,合同护士比在编护士更为明显地感到工资及福利待遇低的压力,这是个普遍的社会问题,造成护理队伍的稳定差,一定程度上影响科室及医院整体的护理质量。

2.2 基础学历低,临床实践较少,工作能力相对较差。

近几年来,由于护士流动性大等原因,护理人员严重缺编,医院为了补充扩大护理队伍,降低了聘用护士的条件,大部分聘用护士为应届毕业生或在非临床的护理人员,对护理学科的新知识、新技能熟练掌握,护理操作不规范,缺乏临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医院的社会形象。

2.3 医院对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培训的力度不够,职称晋升、外出进修学习的机会少,影响了合同护士的工作积极性。

黄平等[1]的研究表明聘用护士中有33.3%的认为无培训机会,43% 在学历教育上无政策性鼓励,特别是升迁机会上,49%认为无升迁机会。合同护士在职称晋升、评先选优、外出进修等方面的机会明显低于在编护士,这极大的影响了合同护士的积极性。

3 管理对策

3.1 提高合同护士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稳定护理队伍

医院逐年逐步提高了合同护士的工资待遇,最后基本实行了同工同酬,并增加了合同护士在职称晋升、评先选优、外出进修等方面的机会,整体提高了合同护士的福利待遇,充分调动了其积极性,推动了护理队伍建设。

医院管理者推行人性化管理模式,加强情感激励,真心为合同护士着想, 通过感情交流和心理因素,吸纳、感应人才,使她们自发配合工作, 变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 激发她们认真地去学习、去思考, 从而激发出她们的工作潜能, 达到管理者的预期目标。

3.2 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做好合同护士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培训及考核工作,提高整体素质。

3.2.1 加强合同护士专业能力培养,促进知识结构发展,具备新的继续教育思想、理念、方法和手段。制定专业知识如《常见疾病护理常规》、《临床护理实践指南》等培训计划,并定期考核,不断增强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如小讲课、教学查房、床旁查房、业务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合同护士的业务水平。

3.2.2定期组织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如《护士条例》、《护理法律法规》等各项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护理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合同护士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确保护理安全。

3.2.3 制定合同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及学历提高规划。根据学历及工作年限实行不同层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对新聘护士和实习护士进行规范的培训、带教、考核;有计划地选派护理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培养具有专科护理技能的护理技术骨干;鼓励青年护士参加学历教育,提高知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

3.2.4积极开展护理技能操作训练及考核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操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3.2.5 结合“5.12”国际护士节在院内举办“三基三严”理论知识及技能操作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推动合同护士的整体提升。

4 讨论

通过几年的实践, 针对本院合同护士在临床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资福利待遇、采取激励机制,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做好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培训及考核工作,既大大减少合同护士的流失,稳定了护理队伍,又提高了全院护士的整体素质, 提高了护理质量和患者的满意度,对医院的护理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3]。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对策篇6

①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缺乏对劳动合同的正确认识,缺乏对其法律地位及作用的理解,致使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仅仅停留在书面和程序上,流于形式。甚至存在着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长期事实劳动关系的现象。②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致使管理工作不得力。全员劳动合同制在企业实施后,有的单位疏于日常管理,或管理不到位,出现了无效合同等情况,以至发生劳动争议。③劳动合同的签订不规范。首先是内容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职工未签字等;其次是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不规范。再有签订程序不规范。

2铁路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问题产生的原因

2.1个别单位领导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淡薄

个别单位领导对劳动政策法规掌握不多,执行不严,管理不规范,仍习惯于过去的行政管理手段,忽视了劳动合同的约束激励作用,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万事大吉,完成了任务。

2.2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内在动力和压力不足

铁路企业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数多,人员流动比例小,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劳动岗位、责任、业绩、工资待遇等联系不紧密,甚至还出现了“干和不干都一样”、“干多干少都一样”、“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状况,未发挥新型用工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单位感受不到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好处。

2.3劳动合同的法规政策不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有关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政策规定还不够系统,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各环节的要求和程序还不是很具体、明确,由于劳动监察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精力对劳动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大范围的监督检查,加之现行法规对劳动合同方面存在问题的经济处罚力度不大,故难以纠正有关的违法行为。

2.4劳资、干部部门工作不协调

由于现行体制的关系,铁路多数用人单位劳资、人事分设,劳资部门主要负责劳动关系,干部部门负责干部任免。根据国家政策和铁路总公司的要求,干部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后,由干部部门确定工作岗位。但由于劳资部门与干部的管理部门联系勾通渠道不畅,致使有的单位干部工作变动后,未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埋下劳动关系纠纷的隐患。

3劳动合同管理不健全造成的不良后果

3.1不利于铁路分流安置工作的深入推进

为了解决铁路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从1998年初各单位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以来,下岗职工就劳动合同问题不断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多数下岗职工没有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是长时间地滞留在企业中,影响了企业对下岗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今后随着铁路跨越式发展的实施,将有更多职工的劳动岗位发生变化或分流安置,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尤为重要。

3.2不利于协调劳动关系,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一方面,部分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没有具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致使劳动关系双方不能具体明确并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无法逐步做到自主、自觉依法协调双方关系,致使协调劳动关系失去了依据,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劳动争议隐患。

3.3不利于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地位的确立

由于劳动合同管理不到位,职工没有或不敢对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致使劳动关系双方不能具体明确并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必将阻碍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完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

4对策与建议

4.1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各级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劳动合同管理,要把劳动合同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充分发挥劳动合同管理的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的法规政策,加大《劳动法》的宣传力度,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认识到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到劳动合同具有法律强制力,不认真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都可能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从而使广大职工增强通过劳动合同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自觉性。

4.2健全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劳动合同管理法制化

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注重立法,对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地制定相应的新法规、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调整和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二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三是铁路企业为规范和完善铁路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和政策依据支持。从制度上、政策上和操作上确保铁路企业用工规范。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应积极发挥集体合同的作用,通过集体的力量,进行集体谈判,从而更好地体现双方当事人法律上的平等,为劳动合同管理行为纳入民主和法治的轨道提供了新的途径。

4.3采取积极措施,稳妥处理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一是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要严格执行劳动法,改变过去企业领导者习惯的行政管理方式;二是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要进行平等协商,履行告知义务;三是细化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的条款,增强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四是办理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要保证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4.4修改劳动合同文本

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及时修订、增补劳动合同文本条款,提出细化和修改意见,由铁路总公司提出原则要求,由企业根据国家和地方省市的规定制定新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台账,根据劳动关系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劳动合同管理软件,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库,对职工的基本状况进行分析,为企业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提供依据,企业根据双方的劳动合同契约进行管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用工需求,决定用工数量和使用期限。

合同管理对策篇7

1.1 合同主体风险

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主体资格来说,其法律的具体要求有着明显的差异,通常情况下,企业都是要具备相应行业的营业执照的。而对于房地产、建筑施工以及药品等特殊的行业来说,在其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审批证书和资质证书,以保证企业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理合法的。一个企业的主体是必须要参与到合同当中去的,这样才能保证合同中的条件是有效的,同时也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1.2 合同内容风险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都是由合同条款以及附属文件这两部分组成的,而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了以下的内容:合同当事人的住所、质量、名称、数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方式、地点以及违约的责任等,而附属文件则主要包括依据合同双方约定所形成的图纸和文字等资料。所以,我们必须保证合同内容是足够完整的,否则合同双方就可能出现分歧,从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另外,合同的条款之间也应是彼此一致的,否则由于认知的不同,合同双方就会出现争议,也会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的履行。

1.3 合同程序风险

对于某些类型的合同来说,有着十分严格的审批程序,如果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时是在未经批准的条件下,那么就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的。举例来说,建筑施工行业的合同应在办理了规划审批同时获得了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生效,而中外合资企业的合同也应在主管部门审批合格后才可生效,否则合同就应是无效的并且应立即被撤销,而要想保证这部分合同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就应补齐相应的手续。

1.4 合同履行风险

确定了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后,双方当事人就应依据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而在履行的过程中,难免是要出现问题的,必要时还必须对合同进行修改和变更。修改和变更合同时应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否则是不可以随意的修改或是变更合同条款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从而为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

2 企业合同存在风险的原因

2.1 企业对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我国的合同制度大概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才逐步的发展并完善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部分的企业都认识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却还是存在着轻视合同管理,而只重视合同文本的问题,对合同可能出现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也没有采取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办法,也就无法发挥出合同的真正作用。

2.2 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不同规模的企业,其在人员能力、发展理念、经营范围以及管理水平上都是有着高低之分的,所以,其合同管理的水平肯定也是参差不齐的。普遍的情况都是规模较大的企业,其管理水平较高,并且人员的综合素质也要高些,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管理水平都是较低的。从实际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对于专业的负责合同管理的人才还是十分缺乏的,他们自身的合同管理的技术水平以及实践经验都不高,就不能有效的管理合同中的各类风险。

2.3 管理手段落后,并且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也不健全

我国的企业在管理合同风险的过程中,普遍采用的都是静态管理的方法,并不能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的管理手段,所以,也没有取得理想的管理效果。而实际上企业合同的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作,因此,我们就应建立一个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但实际的情况却是,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并且也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3 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对策

3.1 事前风险管理

(1)合同策划。这部分内容就是指企业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实际特点,罗列出合同中的关键事项和主要条款,并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从而选择一个最优的方案,一般情况下,在策划合同时,我们应首先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如重要条件的确定、各个条款之间的一致性以及合同的形式等问题。(2)相关合同之间的协调。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企业要签订多个彼此有一定联系的合同的情况,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它们之间的相容性和一致性有足够的了解,从而避免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保证每一个合同的顺利完成。

3.2 事中风险管理

(1)企业应专门设立一个管理合同的岗位,这个岗位的职责就是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管理。其主要负责的内容有:及时的分析并且确定合同中的风险重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及时的编制会议纪要以及信函等书面资料;准确的发现合同中的纰漏以及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为确保合同顺利、有序的履行完成,还应做好与合同各相关方的协调和沟通工作;(2)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为了确保合同管理人员所采取的管理行为都是有章可依、有迹可循的,那么我们就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了合同中存在问题的请示程序、批准的程序、文件的审批程序、文件的签字程序以及合同的变更程序等;(3)合理的利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力。在签订了合同后,企业就应充分的利用合同所赋予企业的权力,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进行全程的参与和监督和检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同时也有效的控制了合同履行的质量、进度和成本。

3.3 事后风险管理

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同样也要对合同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1)妥善的保管合同资料。在合同履行完成后,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应立即将合同及其相关资料收集完全,并且将其妥善的保管起来。在法律上这些资料就是重要的依据,在发生法律纠纷时,其能够降低企业所产生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2)行使索赔权。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并没有行使索赔权,那么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就应行使索赔权,并且应时刻关注索赔的进展,出现问题时可采取法律手段;(3)对合同进行总结评价。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的对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为以后的工程项目提供宝贵的管理经验。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提高合同风险的管理水平。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对企业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合同存在风险的原因以及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对策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合同既是保障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关键因素,同时也是企业对外开展各项活动的纽带,由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管理人员多、机构多以及管理时间长等特点,也导致了其风险是很大的。因此,我们应充分的分析合同风险的种类以及导致合同出现风险的原因,从而从事前、事中以及事后三个阶段分别制定出有效的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对策,做好对企业合同的风险管理工作,为企业带来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对策篇8

原标题: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收录日期:2011年10月26日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包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合同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使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顺利实施,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的控制目标。本文主要分析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对策。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招投标不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始于招投标的工作。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不规范现象。第一,部分发包方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将本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办法,来满足自己的利益。此外,施工企业为了能够订立合同,采取违法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活动;第二,很多招标文件对发包范围表述不明、设计不详尽、采购及支付的规定不清晰,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埋下隐患。并且,部分发包方以招标文件不能修改为由拒绝调整合同条件,使得双方订立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第三,评标方法有待商榷。有些工程在评标时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引起不良竞争。承包方为了谋求利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势必降低成本,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埋下隐患。

(二)合同订立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建设工程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签订行为不规范,合同内容不健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颁布了现行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发包双方应结合工程自身的具体情况认真订立。但是,有的承发包双方除了签订经过招投标并备案的“阳合同”外,还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中双方均承认的“阴合同”,两者存在实质性差异。如果承发包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时,容易产生合同纠纷。

另外,目前有的建设合同的内容并不健全。一个完整、科学的施工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具体而明确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数量、总造价组成、计费方式和费率、浮动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工程结算、工期、质量的约定、检验费、索赔、风险责任、保险、分包工程,等等。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施工合同仍存在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将来发生争议时,极易造成合同纠纷。

(三)合同履行不严格。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全面、逐一、诚实信用履行合同条款。但是,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中,存在很多普遍的违约现象。一些承包商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给资质比较低、甚至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这种转包给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埋下隐患。有的发包方经常不根据合同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并且以项目正在审计为借口,不予及时结算,无故拖欠或者扣减工程款。

(四)合同管理不到位。很多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处于分散管理状态,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很多建筑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再者,索赔是法律赋予损失者的权利,而目前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也反映目前建设企业对索赔管理不重视。

此外,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知识。而很多建设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一旦产生合同纠纷,将处于被动地位。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一)完善招投标工作。只有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相关法律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签订合同有所遵循,确保所签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招标投标是签订合同前重要的准备工作,不完善的招标投标过程很容易埋下工程隐患,尤其应当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及实施细则。

(二)规范合同订立工作。发承包双方因为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将直接导致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严密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我们应尽快制定、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应根据建筑市场分包体系专业化、管理模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制定适合不同合同参与方、不同项目管理模式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在此基础上,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并提高其权威性。

(三)加强合同履行工作。为了规范转包行为,亟须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构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严格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从总量上控制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

此外,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发包方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第一,应制定工程款支付计划;第二,按照合同支付计划落实好资金;第三,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并按合同进行预付款的扣减,建立健全工程付款台账;第四,建立工程款共管账户,工程款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才能使用,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

(四)构建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工程企业要重视合同归档管理,提高合同信息化管理水平。企业需要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合同操作程序,切实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再者,索赔管理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完善索赔管理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业主督促工程监理完善项目施工中所有原始记录;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避免影响施工进度;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批复;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分析风险责任,研究分解风险责任的对策措施;认真严格审核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报告。

此外,建设工程企业需要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使其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知识,以便胜任合同管理工作。

三、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主要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对策篇9

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o govern the enterprises is the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can effectively decrease and prevent property damage and economic dispute, be helpful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robes into the countermeasures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pres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s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 其他经济组织等对本单位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所进行的自我规范、 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等活动。合同管理, 是依法治企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减少和防止财产损失和经济纠纷, 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主要体现在法律意识不强、 合同管理不严、 权责不明确等问题, 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的经济运行带来负面影响。须从企业发展的高度出发, 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市场经济中,我国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合同管理日趋规范、 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信息化水平逐年提升等。 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 不论是在基础管理方面还是在流程管理方面, 和国外企业相比, 差距还很大。

1、政府在立法上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不足, 市场机制并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文不严谨; 合同管理水平低下,“私下合同”屡禁不止;企业不够重视, 个别项目不报建、 不招标;或先招标, 后报建;或明招、 暗定最终都使施工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有效保障;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很多企业不设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这种现象在施工企业普遍存在。

2、企业法制观念淡薄, 合同法律意识差、 不签书面合同现象突出、 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 合同签订、 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 导致合同履约不理想、 合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还亟待提高。

3、合同管理人员匮乏, 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较少,而真正符合要求的合同管理人员更少。

4、合同基础管理工作不健全, 合同集中归口管理体制不完善,职能发挥有限; 制度体系不健全, 缺乏全面性和规范性, 制度执行不力。

5、合同流程管理控制不力, 对合同签订前的市场调查、 招投标和谈判论证,签订中的审查授权与签订后履行监控、 验收结算等工作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合同全过程管理机制。

6、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 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文字不严谨、 合同条款挂一漏万、 只有从合同而没有主合同、 违反法律法规签订的无效合同等; 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主要: 没有变更应变更的合同条款、 没有发出应当发出的书函( 会议纪要) 、没有办理应当办理的签证确认、 没有在法律诉讼时效内进行维权,超过了诉讼时效、 没有行使应当行使的权利和没有充分重视证据(资料) 的法律效力等。

二、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1 、了解国家政策及本行业特点,熟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首先要了解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 行业的起源、 发展及现状等基本情况,并且熟悉掌握《合同法》,这是加强现代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根本。

2、设立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企业的掌舵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强化法律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由企业的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主要有购销、基建、技改等) 、各单位( 主要有各个分公司、驻外机构) 分口管理的模式。企业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管理中,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各单位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质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 ,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 ,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 。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 ,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 ,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

(2)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情况 ,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 。

(3)选送人员进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 ,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 、工作出色 、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

(4)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 ,明确他们的责 、权 、利 ,建立竞争机制 ,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导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

4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 网络和制度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严格执行总公司《 法律事务工作暂行办法 》 和《 合同管理办法 》 ,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综合机构和专项机构) ,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 ,延伸到各个角落。企业应当独立设置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 ,全权负责单位的法律事务 ,配合合同专项管理部门 ,起到法律咨询 、合同评审 、履行监督和组织仲裁 、诉讼的作用 。

制度网络 。

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 ,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 ,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 、草拟 、评审 、审订 、下达 、交底 、学习 、责任分解 、履约跟踪 、变更 、中止 、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 。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 ,分公司根据自己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 》和总公司的相关规定 ,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 。总则第十六章对建设工程合同 ,做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 ,更有利于我们建筑施工企业规范自己的合同管理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286 条 ,历史上第一次赋予建筑施工企业在该建设工程的折价或拍卖所得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

《 合同法 》 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 ,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 。一句话 ,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 ,及时调整 ,不断完善 。

5、强化履行监控和结算管理

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通过监督和跟踪管理可以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合同管理部门应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6 、违约纠纷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因此法律顾问部门在审查或起草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条款显得十分重要。一旦有违约情况发生,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对合同管理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

7、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资源

目前计算机和网络已在企业中普及,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可引入计算机和网络,实行合同信息网络化管理。 即将合同在网上运行, 实现合同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数据统计、网上监控、网上报表生成、网上合同生成、网上合同履行监控、 合同结算等信息化管理, 并对合同的授权签约、审查审批、履行、结算等设置统一流程、统一制度、统一数据库,统一格式和标准等。 从而可以实现合同的无纸化管理, 减轻手工操作的难度, 使企业合同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水平大大提高。

大量的实践证明, 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有利于增强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管理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之,企业合同管理是当前市场经济中一项较新的管理工作,企业的合同管理不仅是企业自我约束、 自我发展的基础,而且是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 王宇清. 谈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J]. 山西建筑, 2008,(36)

合同管理对策篇10

随着国家改革不断深化,我院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已置身于市场化、全球化和法制化的经营环境中。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通过合同形式进行。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一种协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签订前、合同签订过程中以及合同签订后相关注意事项、法律责任、风险等进行全面掌控的一个过程。合同管理是决定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为适应国企规范化管理的需要,本文针对目前我院合同管理的现状作了较为详尽的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一、我院合同管理的现状

1、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

我院一些部门和单位仍存在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认为合同相对方主要是老客户或信得过的大企业,不会发生纠纷,即使有纠纷通过协商就可以解决,不具备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因此,应当规范合同签订主体,避免因我院职能部门或非法人单位的行为导致院承担责任。

2、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院的合同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在快速经济发展中,我院合同种类增多,涉及领域广泛,管理部门较多,没有进行合同归口管理,各职能部门的分工不明确,责任不清晰。二级单位分散管理的现象十分突出,没有上报和备案的程序和制度。

3、合同文本不规范

目前我院相当数量的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过于简单,约定的意思不明确、不具体,极易产生纠纷。(1)数量、质量约定不明。很多合同仅约定按需供货,并无具体数量的约定。(2)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有的合同根本没有违约责任条款,有的只简单约定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也等于没有约定。(3)管辖约定不明。目前我院合同中普遍存在管辖约定不明的情况。一种情形是,一些合同中往往只简单约定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讼,而仲裁地或管辖法院则没有明确约定,这就等于未约定仲裁。(4)退出机制约定不明。我院为国有单位,受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政策性影响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如未约定退出机制,极易导致院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无法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进一步导致院对外承担责任。

4、合同签订后履行期间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目前我院一些部门和单位仍存在合同签订即认为万事大吉的观念。在合同签订后即将合同束之高阁,未及时、审慎地行使合同权利。主要表现有:(1)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对方出现违约行为时,未及时主张院的权利,导致诉讼时效存在问题。(2)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重要节点,或者对方出现的违约行为等,缺乏以书面形式留存相关证据的习惯,导致我院在纠纷出现时处于被动地位。(3)对新的法律、法规关注不够,导致合同履行存在法律风险。

二、我院防范和化解合同风险的对策

1、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为加强合同风险防控管理,我们应建立合同风险防控专业化管理组织机构,即在我院机关设立合同主管部门,并且配备具有经济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合同管理员,进行合同的风险防控管理。同时,在二级单位也相应配备经过基本合同专业培训,又具备相关理工或管理类专业背景的兼职合同承办员。这样我院和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我院必须首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3、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我们应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

4、加大合同管理的考核力度

我院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失误造成院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经济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

参考文献:

[1]周伟.合同管理研究及法律防范途径.检察日报. 2011(3).

[2]杨立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合同管理对策篇11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2-254-02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与其他当事人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的行为。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企业往往比较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施工任务到手了,合同权利义务确定了,一些企业往往就把合同抛之脑后了,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订合同而过于草率,不能够将涉及到的问题考虑全面。合同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笔者主要从合同管理的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合同在现代企业中的管理及运用:一、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二、企业应如何采取措施应对。

一、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一)合同签订阶段常见的风险有:

风险一: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企业签订合同时缺少对对方资信的调查了解,没有审查对方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质材料。更有一些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致使合同原件丢失或仅保存一些复印件,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损害便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另外对销售人员的相关授权不明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原因之一。有的企业没有明确的销售人员授权制度,有的单位超过应有的权利范围对外签订合同,有的一般员工未经授权也对外签订合同。由于司法实务中对证据认定规则以及民事责任归属确认都有较明确规定,而这些规定,对这些未经授权人员所订立的合同所致的结果,往往做出对企业不利的处理。

风险二: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根据我国的《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需由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才可以享有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同时作为法人职能科室是无权对外签订合同的。现实中一些企业的供应站、办事处、销售科等职能科室或分支机构经常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更有一些企业的销售人员直接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既无法人授权委托书,又无身份证明,一旦发生纠纷责任很难明确。

风险三: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容易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需要靠准确明晰的文字作载体。

风险四:合同条款不够全面、完整。一些企业签订合同的条款过于简单,或仅约定几条意见,对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不作约定;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意思不明确、不具体等都容易产生法律风险。例如:合同约定按需供货,从理论上而言,合同的成立仅有主体和标的就可以成立,但是标的的数量如果不明确很容易产生纠纷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如:合同约定以合同法解决争议,由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等于没有约定,签订合同时未充分考虑到企业自身的风险,从而积极从签订合同条款中予以避免,风险可想而知;再例如:合同法规定了协商、调解、仲裁和四种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签订合同时应尽量明确是采取那一种方法,对企业来说更为有利,如若真正发生纠纷,再考虑则一切为时已晚了。

(二)合同履约阶段存在的风险有:

风险一:合同内容应变更而没有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行合同的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履行合同出现了问题,增加了企业风险,没有能够有效的保障合同目的的实现或更好的履行合同。

风险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必要的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这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措施,可惜这一点往往被许多企业忽视了,结果导致了合同履行或结算不畅通,出现风险。

风险三:应当及时追究的合同条款而没有及时追究超过了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权利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诉讼权。如:建筑行业被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风险四: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应当行使的权利却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多种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但大多数公司不会合理及时行使,如: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进度款,承包方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风险五: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针对上述风险,企业应采取的措施

策略一:订立合同应由企业的专门机构来执行,即由企业法律部门管理。

既然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订立合同的行为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见,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由企业法律部门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合同风险,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策略二:采取适合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模式。

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企业的组织机构不同,其选择合同的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一些大中型以上的企业,因为其各部门分工不同,业务不同,其合同管理的模式应采取企业法律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企业法律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主要有供应、销售、研发等)和所属各单位等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由他们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向企业法律部门备案,并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法律顾问部门随时检查和监督。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有效避免合同风险的发生。

策略三: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审批流程可以使合同的管理、审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通过层层审核把关,可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制度,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保存,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登记,合同纠纷处理办法等。企业通过建立一整套规范、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有效地实施和落实各项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权限明确、程序规范具体,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策略四: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企业的合同管理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来分,合同管理分为: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三个阶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处理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

1.合同管理的事前防范。

(1)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及其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包括:①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合同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②正文部分应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格金额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③结尾部分应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企业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争议由企业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就可以避免许多现实中麻烦。

(3)合同的审批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执行,由专门的法律管理部门或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合同。审查合同时应注意以下要点:①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②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签订合同的依据性文件是否齐全,并严格避免事后合同的签订。③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的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对合同内容等各方面对审核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及流程,逐级上报审批,这样可以有效的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就是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企业法律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及时了解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是既要保证自己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也促使对方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变更等情况,应及时对合同变更的协商过程和协商结果进行评估和记录,并采取签字盖章等方法确定。因此,合同的事中管理工作非常关键,为了保证合同得以切实履行,需要法律管理部门同财务部门、供应、销售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实施有效的管理,才能得以实现。

3.合同管理的事后应对处理。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合同事后补救主要是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即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后的应对措施,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管理部门应区别情况,及时固定证据,并积极准备应对策略,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尽量为企业减少损失。事后应对处理是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没有奏效的情况下,为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已的措施之一,但也是合同管理的最后保障。

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只有签订合同前周密的防范,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的管理,合同履行后进行妥善的补救才能做好合同管理,避免产生损失,实现企业效益,真正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在当前信用体系有待健全、法院民事执行力度疲弱的社会环境之下,企业更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规则来管理合同,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合同管理对策篇12

Keywords: contract,contract management,risk,claims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工程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

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可能遭到的风险,可将其定义为,在工程项目目标规定的条件下,该目标不能实现的可能性。风险是随机发生的,若不加以控制的话,风险的影响就会扩大,甚至会引起整个工程的中断或报废。因此,在现代工程项目的管理中,风险的控制已成为研究的热点之一。

在项目管理中,风险管理属于一种高层次的综合性管理工作,它是分析和处理由不确定性产生的各种问题的一种系统方法,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的估计及风险的评价和风险的控制。风险管理是近20年发展起来的一个综合性边缘学科,风险分析的大部分内容是关于技术风险、设备质量风险和工程可靠性问题,而关于风险评价的量度及定量分析的技术方法几乎是空白。因此,风险管理仍是一门不完善和不成熟的学科。

2 工程项目风险因素的识别与分类

建设工程项目是复杂的开放系统,长期以来,工程风险的研究一直沿用分析方法和模拟方法。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错综复杂,可以从项目环境、项目结构及项目主体等不同侧面进行分类,以便为不同风险的防范采取相应的对策。

工程风险的分类主要基于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理,是定性的和相对的。从性质上分析,可计量风险属于技术性风险,是常规性的不可避免的风险,包括地质地基条件、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工程变更、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等造成的风险;

而非计量风险则属于非技术性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是非常规性风险,包括经济风险、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

工程合同包含着多种难以界定的变量因素,这些因素都能构成项目的风险。从性质上分析,合同风险属于非技术性风险,但工程合同中包含了大量的技术性条款。因此,对工程合同的风险分析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

3 工程项目风险的防范对策

(1)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

工程合同既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又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的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比较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会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例如:在我国承建亚洲某岛国公路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因技术条款中忽略了路基施工中所用的沙石非碱性的指标,而且该国的土壤含盐量偏高,不能就地取材,所以施工中不得不进口沙石,从而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度增加,该工程发生严重亏损。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加强风险分配的管理有助于调动承担方的积极性。风险分配通常是双方各自承担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对于双方均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则由业主承担。所以应该加强合同中各条款的风险管理。

(2)通过索赔将工程风险转化为利润

工程索赔是一种权利要求,其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和外界的干扰,这正是影响项目实施的众多变化因素的动态反映。没有索赔,合同就不能体现其公正性,因为索赔是合同主体对工程风险的重新界定,是双向的,即甲乙各方均可向对方索赔,而在实际过程中,施工方往往处于不利的位置。工程索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即在施工合同中索赔是比较常见的,并且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错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这些都属于可计量风险的范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红皮书关于工程索赔的条款已由第三版的一个分条款增加为五个分条款,形成独立的主题。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索赔也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这些索赔条款可以作为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法律依据。尽管工程索赔的内容形式不是唯一的,但却是可以计量的,利用合同相关条款成功地进行索赔不仅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也是甲乙双方为了维护自己正当利益的一种合法、合理的行为,同时也反映了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利用合同形式进行风险转移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当的合同计价形式转移风险,达到降低工程项目的合同风险。例如:对于水文地质条件稳定且承包单位有类似施工经验的中小型工程项目,实际造价突破预算的可能性不大,其风险量较小,可以采用自留加风险控制策略,即采用总价合同的报价方式;对于工程量变化的可能性及变化幅度均较大的工程项目,其风险量较大,应采用风险转移策略,用单价合同报价方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全部转移给甲方;对于无法测定总成本状况的工程,草率估价将导致极大的风险,只能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将工程风险全部转移给建设方。

对承包商而言,树立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重视风险管理对降低工程项目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4)非计量风险的防范

非计量风险是指政治、经济及不可抗力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动乱、、法律制度的变化等;经济风险包括:外汇风险、通货膨胀、保护主义及税收歧视等。这些风险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遇到。政治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但一旦发生将导致灾害性后果,常常被称作“致命风险”。对于政治风险,只能作定性分折与预测,承包商应在投标决策阶段加强调查研究。经济风险一般不可避免,应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研究。对于若干种经济风险预测的数学方法,由于是建立在理想的环境下,置信度较低,所以不宜作为项目的决策依据。

不可抗力的社会或自然因素引起的风险主要包括前者如战争、暴乱、罢工等;后者如超过合同规定等级的地震、风暴、雨、雪及海啸和特殊的未预测到的地质条件和泥石流、泉眼、流砂等。按照一般合同条件,这类风险应由合同主体共同承担,承包商一般只能得到工期延误的补偿。但工程所在国意外的战争承包人自身工人的动乱以及承包人延误履行合同后发生的情况除外。

(5)非计量风险的管理和措施

在项目目标设计阶段,对影响项目目标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预测,研究各风险因素对项目目标的影响程度,即进行项目的敏感性分析。

在投标报价前,承包方要分析业主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状况、业主的工程款落实情况和支付信誉;在编制标书及报价阶段,要熟悉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做好现场勘查,在单价和总价中考虑风险因素;在订立合同阶段,对于过分刻苛的合同条款提出修改要求,以减少自身面临的合同风险。

除了进行工程、设备、人身事故等保险外,还应通过保险机制减轻风险损失;如果遇到一些特殊的施工,如水下作业等,其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这种情况下,总承包人可以通过分包合同向分包商转移风险;合理控制风险费。

4 结语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风险无所不在,无时不有,一个成功的项目离不开科学的风险管理。本文对工程项目中的风险进行了分类分析,就如何进行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具体结合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提出了一系列防范措施。但是本文在风险分析的过程中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分析模型,并且只是针对非计量风险进行了相关的研究,计量风险还有待以后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领域风云变幻,市场充满了很多不确定性因素,企业要想获得生存,就必须加强项目的风险分析,提出切实可行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 梅阳春,邹辉霞.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2] 王卓甫.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及其应对.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合同管理对策篇13

引言

时代呼唤法治。法治有大法治,有小法治。小法治的集中体现就是“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合同作为承包商在工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承包商所作的一切活动均是为了履行合同,因此可以说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它贯穿着整个工程项目。施工企业通过提高对合同的有效管理,加强了项目的风险防范;通过选择合格的签约方并获取满足工程需求的合同标的,从而达到降低项目成本、保障项目各个经营环节顺利进行的目的。合同管理贯穿于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工程目标,使技术与管理相结合,以获取最优的经济效益。

一、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它是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对建设项目相关合同所进行的策划、谈判、签订、跟踪、检查、协调等活动,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并保证合同的如约履行,它是项目成本控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降低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合同管理是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使整个项目在预定的成本、预定的工期内完成,以完成成本、质量、安全目标。合同管理以达到双赢的目的,最终按业主计划获得一个满意的工程,获得合理价格和利润的同时也赢得了信誉,建立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增强了企业竞争力。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签约方与履约方不符

施工企业为降低成本风险,选用适宜本工程需要的劳务及物资合作方,并选用多家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方进行招议标,以确保招议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在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易弄虚作假,递交不合格资质或窃用他人资质,多家陪标的方式下中标。此种情况下,投标方自身人员配备不齐全,组织管理水平较低,技术设备不到位等因素,往往会导致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若在未知情下,使用于项目上时,会给工程质量带来威胁,进度也受到影响,同时给施工企业项目安全带来隐患。

2、合同管理缺失时效性

单项工程施工时间较长,工艺复杂性高,难度大,而业主急于使用产品,及施工单位涉及的合同签约方地域性限制等因素影响,难免合同管理过程中产生口头性协议。由于项目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及责任心不强,最终导致口头协议的盲目实施,有时直至履约终止也没有对合同进行签订。当施工范围、结算方式、供应数量等发生争议引起法律纠纷时将无依据可寻,各方合法权益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3、合同规范性文本

现阶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对合同编制没有一个规范性文本,使得下属各项目编制合同时缺乏指导性意见。施工企业下属项目较多,随之合同编制人也较多,加大了同类合同重复编制的现象,加之编制人水平的有限,法律知识不足,合同风险随之提高。这种不规范管理,使得企业内部同类型合同版本较多,企业合同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较多,使合同签订缓慢,随之也间接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度。

4、合同的审查和审批不尽科学

目前在我国,很多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这一方面的管理能力都有待加强,例如审查和审批合同不尽科学合理、不够严格,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少应有的约束力,甚至处于放任自由的状态等问题。正因如此,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己经迫在眉睫,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将大大有利于我国工程建设的有效管理。将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划归企业法律顾问机构进行管理,这是由法律顾问机构的性质决定的,是实现专业化管理必然的必然趋势。例如在一些管理层级较多的较大型施工企业,总部和各级下属企业都应该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对于大型施工企业的总部合同管理机构来说,他们会根据合同类别的不同,甚至可以将合同管理部门划分的更加细致,以便于更好的完成合同的管理工作。具有优秀条件的企业,应该在合同管理机构中聘请具备法律顾问资格,又有工程技术、施工管理专业和经验的人员做法律顾问,如此一来就会对合同的进行更加全面和专业化的审核,和对于合同履行过程的有效监管最大限度的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5、缺乏制度保障

合同在签订到履行完毕的过程中将会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也将很大限度的涉及施工生产的专业技术部门,因此在某一环节出现一点缺失或重大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极为严重后果。所以,对于合同的管理,必须制定出严格的规章制度予以保障。大型的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层次相对较多,通常条件下,既要充分发挥整个合同管理系统的积极作用,以便于最大限度的调动各级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热情,又要根据不同的实际状况,调整具体的合同管理方案。通常情况下,企业应通过对下级合同管理部门授权的方法,一次性将大量的合同管理工作交由部门及下属单位,进行对工程建设的合同的常态化管理。但是也会有不寻常的情况,当某一合同的合同标的较大时,风险较大时、涉及部门或单位较多时,此类合同都是由企业总部的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直接管理。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宏观的、总体的、原则的、重要的合同管理和全面的监管工作,而下属单位则负责专业的管理及合同的相关履行工作,确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

6、对于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

施工企业的合同种类是相当多的,单从合同的管理角度来讲,都应严格管理起来,但是有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进行同样地关注。例如在施工企业中,对于合同标较大、风险较大的合同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除此之外,对分包合同也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担保合同、大额度的采购合同也应该被列为合同管理的重点。

7、领导者的水平有待提升

从某种意义上讲,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工作水平的高低,领导者的决策能力的强弱,都将左右着合同签订和执行的质量。因此,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应该形成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合同进行三个阶段的严格评审,评审由企业的主要高层领导进行主持,相关关部门积极参加配合完成合同管理工作,工作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在投标的过程中,由合同管理部门联合投标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综合的合理的评审,以便于左后决定是否进行投标,对中标后的合同风险和难点进行合理的、紧密的分析。

三、提高合同管理核心价值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建立综合的合同管理机制,将有力的促进施工企业建立“以适应市场为先导,以项目管理为基础,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资产管理为主体”的资产经营机制,促进施工企业核心能力和相应的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当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投标及合同办理提出了详细需求,各行各业也依据国家法律拟定了有关法令。因而,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规范、质量需求、价款付出方法、合同实行期限、地址、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做出清晰详细的解说,避免呈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建设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己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3、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使他们熟悉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到合理的执行合同内容,变被动的执行为自觉的执行。

4、对监理的选择

监理工程人员作为联系建设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纽带,在合同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高素质的监理人员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在进行合同执行的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实施,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轻松地施工环境,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四、合同管理问题的相关对策

1、提高对合同拟定与分析的重视程度

基于合同文本的基础形式,企业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性文本,由于在实际工作的过程当中,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事件并不少见。基于此种情况,企业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样一来既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还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督,也更加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纠纷进行及时的裁判,最大限度的维护好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

2、完善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一系列环节,假如建筑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首先就要基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的管理工作可以更加科学更加有序的进行。因此,笔者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3、对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对合同的现场签证给予足够的重视,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避免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过程中,合同的签认须要格外的小心谨慎,签证必须将相关合同条款作为衡量依据,以便于起到相互制约的积极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的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己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等详细情况。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是同步进行的环节,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合同管理体系机构的健全

施工企业应成立合同管理机构,使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实现部门规范化管理。综合财务部门及法律部门意见制定符合项目需求的合同管理制度,如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细则,合同评定办法等。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定期对不符合要求的制度进行修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制度与实践相结合,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达到制度落实的目的。

5、合同动态跟踪与评价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与合同有关的单位、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在实施过程中对合同进行分析,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有关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签约、交货(施工)、验收到结算及时跟踪、管理。各项目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随时对签约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评价。

6、制定合同规范性文本

施工企业应组织法律、风险、财务、技术等专家参与,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结合历年合同文件,总结分析出容易出现纠纷案例的原因,同时制定符合法律要求,且有效保障本企业利益的合同范本。

7、注重合同细节

施工方应加强管理人员合同管理意识,对产生的口头协议及时进行书面补充,使其更为合法化。以免出现合同签约人为无权人的情况,避免造成合同的无效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及信誉度受损。法人委托书中应附有委托事宜,并说明权限范围。注重合同签约的时间,如租赁合同,采购合同,往往由于时间上是疏忽导致合同价款的变化。

8、合同信息化管理

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备案检查,对下属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监控,并进行考核检查,完善分包方(优质)资源库。施工企业没有一个健全的合格签约方信息库,同时对签约方进行综合性评价,为企业的分包方(优质)资源库提供真实有效考核评价,为下次签约方的选择提供指导性意见,对兄弟单位合作方的选择也起到良好的建议。

结束语

施工企业通过提高对合同的有效管理,加强了项目的风险防范;通过选择合格的签约方并获取满足工程需求的合同标的,从而达到降低项目成本、保障项目各个经营环节顺利进行的目的。合同管理贯穿于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工程目标,使技术与管理相结合,以获取最优的经济效益。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注重方法,要讲究合同管理的技巧。所以要在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高度重视、充分的了解其重要地位,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孙新军.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2).

[2]马敏香.浅谈如何加强合同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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