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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实用13篇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1

2013年,新疆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博州、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和田地区等12个地州市和40个县(市、区)积极实施本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共投入奖补资金850.42万元。奖补资金首次超过自治区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642万元。地县两级共表彰先进集体603个,科普带头人175个,共计778个,表彰个数是自治区本级108个的7倍多,逐级培育、逐级推荐、逐级表彰的局面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培育、推荐、表彰的长效机制正在建立和完善。

加强领导、制定办法。2013年,新疆科协成立了全国、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项目评审组,先后召开3次工作会议和2次评审会。组织业务骨干和表彰单位参加培训班,为顺利开展“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在2012年制定《新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又印发《新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科协发2013〕87号),开展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8个地州市的四级联动、资金使用和示范作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将科普惠农服务站纳入表彰范围,并增加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奖补名额。同时鼓励各地在确保自治区明确的奖补类别以外,增加本级其它奖补类别,如科普示范乡镇、村队,科技特色学校、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等。

优中选优、扩大覆盖面。为确保推荐质量,2013年,在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名额分配基础上,除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以外,均增加20%的名额分配至各地州市;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名额重点向四级联动地州市倾斜,并将差额比例从2012年150%扩大到180%。经过反复对比衡量和评选,择优产生了全区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科普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对象,并予以公示,体现了较高的公信度。

加强调研、分类指导。2013年,新疆科协领导先后多次对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和田地区、巴州、昌吉州、博州的37个县市进行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调研,并与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组成联合工作组,先后2次对南疆四地州、昌吉州共20余个县市进行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掌握了解了第一手资料,同时为推动四级联动和争取自治区财政的更多支持奠定了基础。

科普惠农惠民工作在促进全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自2011年起已连续三年被列为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生建设年”重点项目。各级科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民生建设年”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科普惠农惠民工作,加大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科技服务。二是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新疆科协、财政厅始终坚持培养一批、发展一批、壮大一批、带动一批、表彰一批的原则,在全疆开展科普示范典型的培养和发展。对储备的项目进行了阶梯式归类,要求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库的管理机制,使项目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动态化,确保项目申报质量。三是科普服务站建设得到加强。将“科普服务站”作为抓手,列为自治区表彰对象,并先后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科普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下发了加强科普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起,申报全国、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集体,必须建有科普服务站。四是基层科普组织稳步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健康发展,全区现有各类农技协组织2257个、会员68.4万人,成为基层科普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大力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影响下,各县(市、区)积极筹备成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截至目前,全区所有的地州市科协和56个县市科协成立了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为进一步开展科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随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增加,自治区科协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筹措资金,2013年为22个县级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配发了科普大篷车。五是科普投入不断加大。随着“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基层科普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各级党委、政府逐渐加大了对基层科普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2013年,自治区本级人均科普经费实现较大幅度增长,由人均0.5元提高到1元,达到2200万元,翻了一番;7个地州市人均科普经费达到人均1元以上,全区86个农业人口县市区,近半数县市区人均科普经费达到1元以上。(新疆科协)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2

近年来,新疆科协积极探索、多方努力,2010年新疆科协联合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共同实施“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进一步拓展科普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广大社区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自治区“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凡有科普工作机构,有相对固定的科普工作场所和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制定有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常面向社区群众开展普遍性、公益性的科普活动的社区均可申报该计划。新疆实施“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旨在奖补一批科普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社区,促进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动社区科普事业发展。2010年、2011年共对104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投入奖补资金520万元。“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拓宽了科普工作途径,创新了科普工作方式,优化了科普工作环境,增强了基层科普组织的服务能力。

为积极配合新疆自治区“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的实施,新疆部分地州市积极行动,主动联合本地财政部门开展本级“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2010年7月,昌吉州科协、乌昌财政局联合下发《昌吉州“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标志着“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在昌吉州率先实现两级联动。2011年10月,根据阿克苏地区科协、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三级联动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克苏地区对6个先进社区和5名社区优秀科普工作者进行表彰,并要求县市启动“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2011年11月,乌鲁木齐市启动“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对高新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办事处新医社区等7个先进社区进行了表彰,每个社区奖补资金2万元,仅2011年,区、市两级给予社区的奖补资金达69万元。2011年12月,吐鲁番地区科协、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启动实施“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并制定了项目实施办法,为地区科普惠民项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长效机制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施“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是新形势下科普工作的创新发展,是提升科协组织服务能力的有效载体,是推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抓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的实施,必将为社区科普工作注入新活力,也为地区实施联动创造了必要条件,对于自治区科普工作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路剑武 编辑:吴锋)

(新疆科协)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3

(二)明确实施原则

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各级科协要认真了解并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实施原则,使“计划”在我省顺利实施展开。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总体要求,把“吉林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与服务我省“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结合,把促进农村的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

二要社会举荐,立足公益。评选范围要面向社会各界,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并要以立足农村科普工作战线为主,注重社会公益效果,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百业科技致富竞赛评选的科普致富能人及农村科普带头人创造更好的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坚持从我省中、东、西部农村区域划分特点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业区域特点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等农业发展实际和客观规律,将能够有效促进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及优秀的科普示范带头人大力扶持并予以推荐,着力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实施好、落实好。

(三)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结合我省实际,各级科协要认真明确目标,抓紧落实任务,将“计划”组织落实好。通过“计划”的有效实施,逐步在我省广大农村建立起适应需求、服务农民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扶持并建成一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大、综合实力强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组建起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并以此为基点,建立适应当前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有科协特色、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体系,进而形成科协组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科普工作运行机制。

1、以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突破口,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实用技术、新品种、新信息的引进和推广,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增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2、以建立农村科普示范体系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乡镇、科技示范村、“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等农村科普示范网络体系,向农村和农民积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成果,传播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普及科学生活知识,形成速度快捷、运转有效的农业信息传播渠道,实现科普信息和农业信息的有效流通。

3、以培养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为基础,通过乡土科技人才、农业专家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深入开展农村科普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4、以强化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建设为保障,通过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建立集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辐射等功能为一体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民群众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二、科学掌握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凡经政府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含县级)均可推荐。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确、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

3、拥有农户会员在100户以上,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协会组织成立3年以上,前景看好,有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年均纯收入的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面向农民和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等科普活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长期从事农村科普工作,热心农村科普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致富,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曾获得省级农村百业科技致富竞赛大王、能手称号的科技致富能人具有优先权。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2、科普宣传设施健全,工作基础较好,科普工作队发挥的作用明显;

3、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4、常年面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活动。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贡献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与认可。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实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要充分认识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重要意义与深远影响。对“计划”的实施,各级科协领导要亲自主抓,积极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培育典型计划及实施细则,探索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组织,严格推荐

1、名额确定。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实施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要求及结合我省各地区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省科协确定了各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市、州。

2006年,各市、州可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各1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推荐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经省科协与省财政厅核实、筛选,将在全省选出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名农村科普带头人,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申报。

2、申报时间。各市、州的推荐工作截至到2006年9月10日,各地要将申报推荐名单及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科协科普部(推荐材料需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正式报送的函;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材料。

3、申报办法。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签发的《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及《“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由县(市、区)科协与财政部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手段,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申报,通过县级科协与财政部门审批后,向市、州科协申报。市、州科协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省科协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

省科协与财政厅将联合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地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吉林科技网”及有关媒体上公示10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选。

4、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和有效经验,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市、州科协要认真做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在12月中旬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科协科普部。

省科协科普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4

二、工作目标

东港市是省科协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试点县(市)之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试点的行政村建立和配备“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旨在搭建科技传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按照省科协要求,2006年1月—12月为试点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确2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中,建设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2007年为示范推广阶段,全市行政村60%完成“三个一”建设;2008年所有的村建成“三个一”,实现农村科普网络的全覆盖。同时,组织科普志愿者80人;建设《科普大蓬车》播放点15个;组织科技工作者为农村科技服务200人次;年培训农民13万人次,培训农村党员干部1000人次,培训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及乡土人才200人,培训农村青少年1500人,培训农民经纪人500人;引进实验示范推广新品种、实用技术20项。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活动,进一步推动“农民科技增收工程”的深入开展,完善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强化农村科普实践,抓好农民科技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三、工作内容

(一)、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为起点,巩固和发展完善已经取得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辽宁省科普工作达标县(市)”荣誉和成果,深入开展科普示范镇区、示范村、示范户、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全市逐步实现科普网络建全,科普设施完备,科普队伍稳定壮大,科普示范基地完善规范,科技活动经常,科普成效显著。各级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和驾驭市场经济与现代农业的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科技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及农业产业化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突破。

(二)、以农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和科普宣传员即“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为突破口,依托农技协、村委会、科普示范基地等建立科普服务站,配套建设科普宣传栏,把农技协负责人、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农民经纪人等致富骨干组织起来,培养成为科普宣传员,形成村级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科普宣传阵地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在试点村至少培养一名以上科普宣传员。科普活动站要建立组织机构,做到有管理制度、有标牌、有电教设施、有活动记录,每月至少活动1次,并有效发挥作用。科普宣传栏一般修建在村部明显处,贴墙或立式,用白钢和铝型材制成,长5米,高1.5米(8块科普标准挂图),每月更换1次内容。市科协组织50名涉农专家组成新农村科技服务团,结合“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和培训任务,定期、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普讲座、技术服务,实现专家与农民的零距离对接合作。

(三)、以“农民科技增收工程”为载体,结合“大孤山庙会科技咨询”、“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活动日”、“科普之冬”等大型科普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科普工作,使农民的科技意识明显增强,科技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农业经济中科技贡献率逐步加大,农民收入明显增长。与此同时,市科协继续组织开展“赶科普大集,送科技下乡”和“百名专家进百村带千户富万民”活动,使之成为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了使工作扎实开展而富有成效,东港市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领导小组: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5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在总结多年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06年联合实施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每年在全国推荐、表彰一批辐射性较强、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通过表彰对象以点带面、榜样示范,辐射带动周边的农民逐步提高科学文化素养,在农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生产方式,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七年来,共表彰了8253个科普惠农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4132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98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2094名,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45支。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5亿元。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财政首次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个人,激发了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热情,培养了农村科普工作骨干力量,促进了农村科普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1促进了农民群众科学素质的提高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对象常年以科技培训、科普展览、科普宣传、开展科普活动等形式,把新的管理理念、生产技术传递到农民手中,向广大农民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培养农民科学生产和生活的意识,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1)注重把推广实用技术与提升农民科学素质的有机结合。大部分表彰对象建有专门的科普活动室,常年为会员订阅科技报刊、科普期刊,为会员提供科普图书、科普挂图、科普光盘等资料,指导农民开展科学生产,向农民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全国科普日”、“科技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期间,开展科普宣传,发放科普资料,举办科普培训,在表彰对象的引领下,农民群众自觉参加科普教育活动,增强了科技意识和自身素质。据福建省2009年统计,表彰对象利用奖补资金,新建了120个农村科普宣传栏,购买科普图书10万册,购买多媒体设备100多套,依托这些设施设备,受表彰对象共举办各类农技、科普讲座3000多次,受众达到100多万人。

(2)切实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过程中,各地将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增强农村持续发展能力作为一个重要目标,采取各项积极措施,提高农民科学素质。2008年12月,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认真解决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中几个重点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河北省科协立即贯彻落实,在2009年初组织成立了“河北省农村科普带头人联谊会”,会员达2800多人,制定了联谊活动制度,定期在全省农村开展致富技术讲座或报告,培养了2万个农村科技致富户,宣传了近600万名群众,促进了农民的科学素质的提高。

(3)不断提高农民参与社会公益科普活动的自觉性。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过程中,表彰对象开展社会公益性科普活动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农民自觉参与社会公益科普活动的热情明显加强。辽宁省普兰店市元台镇利兴村蔬菜协会使用奖补资金20万元和镇政府所支持的170万元建立了辽宁省第一家农民科技文化培训中心,常年开展科普活动,传播科技和文化,也带动了农民参与社会公益科普活动的自觉性。

2加快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步伐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而实现增收必须依靠科技。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资金支持下,表彰对象积极引进示范推广农业先进技术,提高农民专业技能,推动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据统计,七年来,8253个表彰对象累计辐射带动农户3615万多农户,培育和推广农、林、牧、渔业等各类新技术新品种10.5万项(次),协会会员年均纯收入都高于所在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1)努力促进农民提高现代生产能力。“要致富,学技术”,广大农民已经深刻认识到科技对农业的指导作用。许多表彰对象通过开展各类技术推广活动,提高农民生产能力。表彰对象还通过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取得产品质量认证,帮助农民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水平,促进农民致富增收。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获奖的项目中,产品获得质量认证的共3000余个,并远销国内外。

(2)积极带动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致富增收。许多受表彰对象借助奖补资金,突破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普通经济作物,积极发展近些年新兴的农村旅游、农闲观光、传统工艺、特种养殖等特色产业,并逐步从生产技术领域向流通、加工、储运、营销等领域延伸,在他们的带动下,一些特色产业已成为当地农村的支柱产业。同时,受表彰对象把“惠农”当品牌来做,把“兴村”当作产业来抓,不断地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社会影响,实现品牌经济的做大做强。

3完善了农村科普服务体系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激发了基层科普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村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了农村科普队伍,完善了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

(1)激发了农村科普活力。七年来,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超过12亿元,极大地缓解了基层从事科普资金短缺的难题,使表彰对象实现了从“想干事、没钱干事”到“想干事、能干事”的转变,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使农村科普组织和个人倍受鼓舞。在表彰对象的示范带动下,数以万计的农村科普组织和个人积极投入到农村科普的热潮之中,科普活动空前活跃。

(2)科技培训得到进一步加强。表彰对象借助奖补资金,拓展培训阵地、强化培训手段,加强师资建设,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坚持系统培训与专项技术培训相结合、课堂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专家授课与乡土人才授课相结合、培训技术骨干与培训生产农户相结合,开创了我国农民自我教育的新局面。据统计,2006-2008年表彰对象获奖后平均每年开展科技培训活动4.4万次,比获奖前平均每年增加了2万余次,平均每年受训人数达到1300万人次,比获奖前平均每年多培训660万人次。

(3)壮大了农村科普组织和队伍,提升了科普惠农服务手段。在表彰对象的示范带动下,全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迅速发展,建立起新形势下新型的农技服务网络体系。科普手段落后一直是制约农村科普发展的“顽疾”。近几年,随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表彰对象的科普手段。七年来,中央财政投入的13.5亿元奖补资金,有2亿余元用于购买置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科普设备,以及科普图书、挂图和音像制品等资料,科普服务手段落后的局面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引导和帮助表彰对象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延长科普惠农工作链,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2008年起,中国科协推动表彰对象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2万多个,为广大农民获取技术、信息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促进了科普服务的阵地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4促进了新农村和谐发展

表彰对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农业,努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和谐稳定,倡导科学文明的社会风尚,为新农村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

(1)在围绕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农业方面取得成效。许多受表彰对象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中,大力发展低碳农业、都市农业、观光农业以及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使当地居住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领头雁。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6

第四条科普是公益事业,必须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采用市场机制运作方式。

第五条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公众都应当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科普经费,完善科普设施,加强科普队伍建设,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审议科普工作的重大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督促规划、计划和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科普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科普工作。

第八条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应当组织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科普活动,协助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支持和指导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基层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第九条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科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科普工作。

第十条学校应当把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科普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科学技术发明、竞赛、论文撰写和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第十一条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加强农村科技培训,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促进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农村、城镇基层组织及社区应当根据各自特点和生产、生活、娱乐、健康以及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需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广泛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步增加;加大对社会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支持力度;扶持农业农村、欠发达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科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工作。

各级财政安排的科普经费,其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制定。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规范完善科普场馆、设施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应当建立科普场馆;乡镇、街道(社区)应当设置科普宣传画廊、橱窗、科普活动室等设施。

公共宣传栏和城镇户外广告,应当有科普内容。

有条件的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应当向社会开放,举办科普展览、讲座,提供科技咨询和培训;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应当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侵占科普场馆、设施。

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因基本建设和城市改造确需改变功能、用途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择地重建。

科普场馆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改作他用的,应当征得主管部门同意,但一般不得超过十日;期满后,使用者应当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场馆的功能、用途,不得妨碍开展正常科普活动。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设立的科普场馆,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科普场馆应当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功能,对面向青少年的科普活动应当优先安排,并给予减免收费的优惠。政府投资设立的科普场馆在科技活动周、科普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

第十六条科普类出版物、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普场馆和高校及科研机构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类公益活动的门票收入、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和工作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对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应当加强科普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科普组织网络,提高科普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十八条科普工作者的科普成果,应当作为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应当加强对科普技术、理论研究的组织和指导,扶持科普作品的创作。科技计划应当安排一定的科普研究项目。

承担政府科研项目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应当撰写科普文章,宣传科普知识。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支持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全省科技(科普)活动周。科技(科普)活动周由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部署,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系列科技活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以科普为名从事伪科学活动的,由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7

市科普基地由市科委命名。

市科普基地分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培训基地、科普传媒基地和科普研发基地四类申报。

第四条在本市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任何组织均可申报市科普基地。

第五条市科普基地命名条件:

(一)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为社会组织或公众个人提供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活动的机构。科普教育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及相应的设施和器材,并能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2.组织参加各类大型科普活动;

3.科技馆、博物馆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50天;其他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示范功能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实验室、观测台(站)、高新技术企业等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天。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及活动内容;

4.具有科普活动策划能力,并能利用多种手段和载体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有专人讲解或指导。

(二)科普培训基地是指专门针对*地区科普管理人员、科普业务人员、科普志愿人员开展科普培训的机构。科普培训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教育或培训机构;

2.具有五名以上开展科普培训的教师;

3.从事过科普培训,并取得一定成效;

4.有针对科普培训的教学大纲、教材及课程计划。

(三)科普传媒基地是指以电子媒介、印刷媒介等为载体,专门进行科普宣传的机构。科普传媒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政府部门批准的传媒资质;

2.拥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业务人员;

3.具有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等科普节目或科普出版物。

(四)科普研发基地是指专门从事用于科普活动的设备、作品、教具等科普产品研究开发的机构。科普研发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究开发方向和年度研究开发计划,有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

2.研究开发人员总数8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应不低于60%;

3.每年投入的科普产品研究开发经费应达到50万元以上。

第六条市科普基地由所在区县科委组织推荐。

申报单位应于每年9月底前向所在区县科委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科普基地申报书》;

(二)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三)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

(四)人员资质、学历等证明复印件;

(五)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科普工作年度计划;

(六)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

第七条区县科委根据申报单位的情况,提出客观、公正的推荐意见,并于10月中旬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意见报市科委。

第八条市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定。

评审采用会议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基地的评审专家为5-7人。

第九条市科委于每年年底前将命名的市科普基地名单通过媒体予以公布,并向申报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

第十条市科委对经命名的市科普基地申报的科普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同时择优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申报部级科普基地。

市科委每年定期组织各基地科普工作人员的培训与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市科普基地每年应向市科委报送科普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市科委每两年对市科普基地进行综合考核,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十二条市科普基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市科普基地命名,并收回证书和牌匾: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8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具体办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成立评审组,负责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并对有关项目进行评估监督。

盟(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审核整理相关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进行项目实地评估;整理相关推荐材料,做好公示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并协助各级科协、财政部门落实计划。

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自治区及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对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全国科普示范旗县(市、区)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坚持“全国百强农技协”、“全区星级农技协”、“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全区星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三、宣传动员

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通过区内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牧区科普示范基地、农牧区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牧区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牧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和个人向所在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报送典型经验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提供相关登记、奖励有效证件和有关照片;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整理审核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②登记、奖励证件和有关照片③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④3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③公示材料);向所在盟(市)科协和财政局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盟(市)科协、财政局汇总所属旗县(市、区)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整理,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向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各盟(市)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在推荐名额内,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五、公示监督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9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五"期间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典型,抓示范,"十一五"期间,在全省每年推荐,评比和表彰一批在科普惠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并有较强区域示范辐射作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推荐,评比过程,实际是广大群众向身边典型学习,接受教育的过程,为此,各地应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通过"计划"的实施,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民群众反对愚昧迷信,革除陈规陋习,识别和抵御的能力.

3,通过建立我省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以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为主要方式,有效发挥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支持社会各方面集成并共享科普资源,共同开展科普工作.通过经常化,社会化,群众化的农村科普工作,让科学技术的阳光雨露惠及我省城乡,恩泽广大农民群众.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全省,凡在推荐范围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性和社会效果,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市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坚持从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的原则.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财政专项奖励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优越的条件.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各级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能在以上方面处处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6,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1.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5,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2.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坚持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5,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3.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它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4月底前,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将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和实施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同时,利用有关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20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对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我省的实施方案,在当地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申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地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6月中旬前上报市科协和市财政部门.

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确定本地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并于6月底前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

(三)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在汇总各市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我省的推荐集体和个人名单;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科协和省财政厅于7月底前,正式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获奖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并于12月中旬前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真正把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精心安排,密切配合,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加强管理.受表彰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首先,要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目标管理,做到夯实责任.其次,要努力抓好实施,协调,指导工作,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第三,及时总结交流"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第四,要制定激励政策,鞭策和鼓励各级科协及广大科协干部,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积极主动投身我省"计划"的实施.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10

2、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引领未来发展的主导力量。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指出,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实现长期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加强科普工作,促进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的基础工程,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越是经济发展,我们越要注重科普和科技创新工作,越要突出和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越要以科技的进步引领经济的发展。创建和试点工作可以进一步动员和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我们要建设一个经济实力强、体制机制活、人文气息浓、生活品质优的新富阳,就要广泛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创建和“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就要以切实的举措推进科普事业的发展,为全面推进“山水文化名市、现代产业新城、人居休闲胜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就要以科技的普及与创新,提升创业水平,拓展创业领域,优化创业环境,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

3、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科学技术的普及程度,是国民科学文化素养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在当前区域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劳动者素质的差距,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制约因素之一。目前,我市城乡广大群众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干部群众对普及科学知识、创新科技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更为迫切。开展创建和试点工作直接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以创建和试点工作为抓手,着力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城乡广大群众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使他们在形形的愚昧迷信和伪科学面前,保持清醒和理智,用科学战胜迷信,用文明战胜愚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创建和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来抓,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把握重点,切实做好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

我市创建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发动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科普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大科普的格局,力争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手段更加先进,科普队伍逐步壮大,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真正实现科普工作的制度化、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服务,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科学文化素养,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根据这一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健全科普组织网络,发挥科技人才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科普组织,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科普工作。在符合相关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积极发展科协组织。要进一步扩大各类技术协会 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乡镇、街道的覆盖面,不断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以适应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对科普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承担起全市科普工作的重任。要整合现有农民培训资源,形成城乡统一的培训网络,形成以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特色学校为主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要着力加强“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建立健全与科技人员的联系制度,激发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潜能,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保障。

2、广泛开展科普实践活动,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开展好科普实践活动,是创建和试点的中心工作和主要形式。必须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联系“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任务,认真抓好各项科普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来加强科普宣传,增强市民爱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和实践能力。一要经常性地组织科技咨询、科技信息、科普展览以及大型科普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二要坚持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基层,根据农时季节特点,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科技疑难问题。三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手段,围绕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更高要求,开设大众科普栏目,切实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四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更新科普内容,运用新的科普手段,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普实践活动。根据领导干部、城市居民、青少年、妇女、残疾人以及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的需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活动。对于广大社会群众,要重点抓好“科技宣传周(科普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使这些活动成为组织发动面广、对群众吸引力强、社会影响深的科普工作精品。五要大力开展各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工作,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3、整合各类科普资源,加快科普设施建设。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逐步实现科普设备、手段现代化,不断提高科普教育的效果。根据创建和试点工作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市科技馆纳入新区建设的统一规划,争取及早建设;市级要建立科普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农函大辅导站、农村化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文化站、农技协等建立科普活动站;要加大标准科普画廊建设力度,市区要新规划建设高标准科普画廊一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要建设一处10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各建制村要建立5.4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要充分发挥这些场所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科普活动。这里特别要强调一下的是时间进度问题,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即乡镇、街道建立科普活动站、村建立科普宣传栏和确定科普员工作,今年年底前务必全面完成,其它硬件建设20__年8月底前要全面完成。

4、加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入开展科普示范乡镇、科普文明(示范)社区、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基地、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或科普特色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努力,争创省级科普示范乡镇3个,科普示范村(社区)4个,杭州市级科普示范乡镇、街道10个,科普示范社区10个,杭州市级科普示范基地3个,杭州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3个,杭州市级科普特色学校2所。加强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结合,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通信器材、造纸及纸制品、轻纺服装等传统产业,淘汰低端落后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提升我市制造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务实创新,确保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创建和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创的整体合力,确保创建和试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要搞好结合。创建和试点工作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创建工作与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要把创建工作与履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纳入到本职工作中去,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要把创建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普惠农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科普服务能力。要不断完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加强农村基层的科普设施建设,丰富农村基层的科普活动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科普教育体系、农民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农业产业化技术促进体系、基层科普示范体系,切实提高农村科普工作的层次与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要把创建工作与促进科技创新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学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引导人们树立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的价值观念。要把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密切结合起来,努力推动科学技术走向大众、走向社会,发展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增强创新能力。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11

2、制定出台2016年度xx市全民科学素质百项行动计划。今年初,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申报,经xx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的《xx市2016年度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经市领导同意印发。2016年全民科学素质百项行动计划由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

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五大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工作五大基础工程和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行动等11大类100项行动计划构成,每个大类均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具体量化的任务。在行动计划中突出了生态低碳、食尖安全、防震减灾、安全健康和关注民生等重点,倡导大联合、大协作的行动举措。为了便于考核落实,对每项行动计划都列出了行动内容和具体任务、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等。

3、扎实推进我市科普信息化工作。根据省科协科普信息化会议精神,今年4月,在辖市区主席联席会议上专门部署了科普信息化工作。对有关地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扬中市的全部城镇社区今年科普大屏要全部安装到位,丹阳市要争创全国科普示范市,也要求其重点推进,分批布点安装。6月初,市科协带领丹阳市科协专程赴淮安学习考察科普信息化工作。截止到12月底,我市共新增安装科普大屏36块,其中扬中25块、句容5块、丹阳2块,xx4块,加上市科协已在全市四个辖区重点社区安装的17个科普大屏,我市目前已有科普大屏53块。

4、典型培树有新成效。2016年,扬中市被命名为2016-2020年全国科普示范市(县、区),有3个辖市区被命名为2016-2020年江苏省科普示范县(市、区);有1名个人被中国科协、中组部等九部委表彰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实施工作先进个人,市科协等7个单位和7名个人分别被省科协、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授予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5个社区被省科协命名为江苏省科普示范社区,有x个社区、x个村分别被命名为xx市科普示范社区、村。市科协推荐的句容兴文科技有限公司被省科协命名为2016年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并获x万元奖补资金支持。今年向省科协推荐了一批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我市又命名了10家xx市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

5、科普惠农和益民项目有序开展。今年9月,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推荐2016年度xx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xx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的通知》。经基层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3个农技协、8个基地、5名带头人、4个科普示范社区、5个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6名社区科普志愿者被表彰,并获奖补资金。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和省科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和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会同市财政局及时组织各辖市、区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依据省文件要求的推荐原则,本着申报材料与实际业绩相结合的工作规则,经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基层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审,共向中国科协、省科协推荐了4个集体和3名农村科普带头人,其中2个集体和1名个人被中国科协、财政部表彰。2个集体和2名个人受省表彰。

6、科普基层组织有了新进展。11月16日,xx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xx召开,省科协副主席冯少东出席并讲话。至此,xx市级和涉农市(区)均成立了农技协组织,受到省科协和冯少东副主席的充分肯定。

二、述责述廉方面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12

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情况

1、元月10至12日,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中所拟在十一个乡镇建立的科普活动站进行场地选址。即整合各乡镇原有的文化站,成立科普活动站,单独腾空1—2间场地面积在40—60㎡作为科普活动室。

2、在村级制作科普宣传栏。128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共131块,拟整合现有的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基本为砖墙结构,有挡雨装置。

3、村级落实兼职管理员1名,由村委、居委会定工干部兼任。

现各村已配有科普员一名。

4、目前已购置电视机(29吋)11台,影碟机11台;定做阅览台(桌)250张,方头櫈500个。

三、前期经费投入

县财政已落实配套经费3万元,这批经费已安排购置电视机、影碟机、制作阅览台、方头櫈等。

四、问题和建议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篇13

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情况

1、元月10至12日,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中所拟在十一个乡镇建立的科普活动站进行场地选址。即整合各乡镇原有的文化站,成立科普活动站,单独腾空1—2间场地面积在40—60㎡作为科普活动室。

2、在村级制作科普宣传栏。128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共131块,拟整合现有的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基本为砖墙结构,有挡雨装置。

3、村级落实兼职管理员1名,由村委、居委会定工干部兼任。

现各村已配有科普员一名。

4、目前已购置电视机(29吋)11台,影碟机11台;定做阅览台(桌)250张,方头櫈500个。

三、前期经费投入

县财政已落实配套经费3万元,这批经费已安排购置电视机、影碟机、制作阅览台、方头櫈等。

四、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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