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申报材料实用13篇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1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进行申报,提出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年两化融合重点企业。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两化融合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动态跟踪和管理,加强督导和调度,优胜劣汰,并积极争取各方资金给予支持;及时发现、总结、上报典型经验和案例,探索本地区两化融合发展模式。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争取政策的支持,加强指导和协调,分行业、区域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通过评估树立标杆,强化推广,引导企业在学习中创新,在创新中超越,探索形成我市两化融合的路径和模式。

(五)已经成为河北省两化融合重点企业和示范企业的不再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产品、经营情况、行业地位等)

(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情况及成效(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节能减排、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各环节应用情况及成效,各环节综合集成应用及成效,以及信息化在应对金融危机和促进新兴生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等)

(三)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主要做法、特色和体会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

(五)年企业两化融合工作情况和2012年信息化工作安排。

1、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2

(一)“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

1.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3D打印、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地理信息、高端软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拥有自主产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且新技术及技术服务收入占比超过80%的企业。

2.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市内同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前5名的企业。

3.以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为重点的高技术服务业;以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为重点的科技服务业;以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节能环保服务、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市内同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前5名的企业。

4.网络经济、数字经济、信息经济、共享经济以及军民深度融合等领域,市内同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前5名的企业。

5.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智能工厂、智能车间、供需对接、资源整合的供应链协同平台等试点、示范,利用新技术改造传统管理、生产等环节,在全市或同行业起到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并取得市级以上试点示范称号的企业。

(二)“四新”促“四化”示范项目

1、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传感器、虚拟现实等关键核心技术应用项目,工业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链项目,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研发项目。

2、高端石油装备、石化装备、海洋装备、农机装备、动力机械等成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

3、新能源电池、汽车电控技术项目,动力电池、关键总成、驱动电机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

4、碳纤维、石墨烯、生物基材料、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磁性材料等新材料项目,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项目。

5、延伸拓宽石化产业链条的特种橡胶、特种纤维、特种工程塑料、前沿新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高端化工材料项目。

6、新型工业电商、军民深度融合、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个性化定制、云智造等新业态新模式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采取定额奖补形式,“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四新”促“四化”示范示范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申报企业须在东营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逐年递增,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各类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规划、布局,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安全环保节能质量水平高。同等情况下,市级及以上百年品牌重点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先认定。

(二)“四新”促“四化”示范项目。各类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规划、布局,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安全环保节能质量水平高。技术类项目应为2017—2018年完成研发并实现产业化。平台类项目应为2017—2018年投入运营并取得较好成效。军民融合类项目应为2017—2018年完成建设并取得较好业绩。软件类项目应为2018年前完成研发,并取得知识产权,于2018年投入使用并取得较好业绩。

(三)每个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只限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扶持的,本次不得申报。

(四)技术类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应为发明专利。

四、组织程序

(一)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申报书,按照属地关系向县区工信部门、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项目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对所申报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填写《东营市“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汇总表》、《东营市“四新”促“四化”示范项目汇总表》,并将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评审结果等进行综合审查,择优提出拟公布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对正式公布的“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东营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东营市“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

1.《东营市“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申报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4.创新平台、试点示范认定文件;

5.发明专利证书;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东营市“四新”促“四化”示范项目

1、《东营市“四新”促“四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3

财务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前的关键作用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4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学习年限为三年;经济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数学系、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学习年限为四年。

三、招生专业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20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生50人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者;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13年10月31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考试成绩无效。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六、报名手续

1.报考流程: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下载并递交报考登记

表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复试、递交相关材料。

2.网上报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yz.sufe.edu.cn/)在线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递交报考材料:

报考者应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特快专递、挂号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报考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报名处理。

4.资格审查: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复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七、考试与评价

1.初试:初试科目为外语、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总分共300分。初试将于2014年3月中下旬进行,地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由招生院(系、所)自行组织,包含学术水平考查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以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及两门硕士学位专业课(笔试),其中经济学、管理学门类统考经济数学(运筹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该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考生应于复试前提交以下材料:

(1)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

(2)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7)其他获奖证明或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4.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应在初试结束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复试阶段提交。

八、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合格考生,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并及时公布。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院(系、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十、有关招生培养改革的说明

1.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按专业或按门类(经济学院部分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学习一定期限或经综合考试进入论文阶段后,再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或导师。

2.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改革,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体制与机制,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我校在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和会计学院招生培养上采取系列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经济学院、会计学院2014年继续试点“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详见《经济学院201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和《会计学院201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3.金融学院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的02金融风险计量与控制方向和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的02 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依托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以金融行业的应用需求为导向,借助实验室丰富的数据库、分析与仿真工具等支撑环境,依托实验室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应用研究项目,培养金融、信息交叉领域的优秀人才。具体事项请查询《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简章》。

4.商学院借鉴国外商学院DBA(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培养模式,自2014年起招收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在博士层次进行现代高级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具

体事项请查询《商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简章》。

5.学院采取的其他招生培养改革措施内容如下:

(1)经济学院

①各专业实行统一招生、统一培养,入学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论文指导小组。其中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四专业按“经济学”门类招生,在完成基础课学习通过综合考试的基础上,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指导导师和论文指导小组;

②指导教师为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论文指导小组一般为3人,其中2名为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

③ 博士生自二年级开始,须参加每学期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午间seminar,并报告自己的研究进展;

④博士学位科研标准注重科研成果质量,鼓励博士生在国际知名期刊和国内期刊,具体考核标准见经济学院相关规定;

⑤培养过程中实行博士生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两次资格考试。如未能按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将被取消博士生资格,具体见学院相关规定。

(2)金融学院

①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方向、信用管理专业实行统一考试、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②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方向、信用管理专业博士生的教学计划中包含多门由海外特聘教授主讲的课程和学院组织的博士论坛;

③博士生由导师小组共同指导,导师小组至少包括三人,其中第一导师由金融学院博士生导师担任,其他成员可包括正、副教授及海外特聘教授;

④在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上,弱化论文数量要求、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具体考核标准参见金融学院相关文件规定;

⑤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金融风险计量与控制方向由我校的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实验室牵头进行培养。

(3)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①自2010年起,博士生培养实行四年学制,加强了学位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研究方法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与授课内容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

②对博士生培养实行学位论文指导委员会制度。每位博士生的论文指导委员会一般由2-3人构成,其中一位为该生导师,其他成员为本院专职或兼职博士生导师(含具有海外高校终身教职的特聘教授)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本院教师。博士生指导委员会制度将大大增强对博士生的指导力量;

③在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上,弱化了论文数量要求、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具体考核标准参见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相关文件规定;

④对博士生发表高质量论文给予科研奖励。具体参见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相关文件规定。

(4)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①除金融信息工程专业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外,其它专业和方向按照“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进行博士初试报名,不分专业统一进行复试和录取,报名阶段报考专业仅供参考;

②除金融信息工程专业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外,其它专业和方向实行统一培养,招生阶段不确定导师,入学一年内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论文指导小组,论文指导小组一般为3人;

③金融信息工程专业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由我校的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实验室牵头进行培养。

十一、其他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5

目前企业在境外投资前期投入及境外利润自我滚动发展两方面,对外汇管理的政策需求已经基本得到满足。同时,如果境内企业希望通过增资扩大境外中资企业的投资规模,在用汇政策上也没有障碍。

同时,为了解决境外投资企业后续经营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外管局批准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直接使用国内总行对海外中资企业母公司的授信额度为海外中资企业提供贷款。下一步,外管局将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部门地方分支机构资金来源审查和项目核准权力,逐步允许人民币资金充裕的境内母公司通过购汇,对境外子公司提供金融支持。

二、境外投融资行政审批概述

(一)国内企业走出去流程简图(略)

(二)流程说明

1、投资部分:我国目前境外投资逐渐出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目标多元化、投资方式多元化的趋势,但对于“走出去”战略而言,在境外开办企业是境外投资的主要方式。具体而言,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是指我国企业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现行外汇政策已经取消了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汇回利润保证金两项行政审批,至于境内机构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国内企业应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自有外汇不足的,可以使用国内外汇贷款、政策性外汇贷款、境外外汇贷款,或者购汇解决。

2、增资部分:虽然现行的外汇政策对于境外企业产生的利润,不再强制要求调回境内,企业可以自主决定保留用于境外企业的增资或者在境外再投资,但是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仍然会遇到资金困难,因此可能需要境内母公司对其进行增资。现行外汇政策对于已设立的境外企业增资有明确规定。另外,如果是跨国公司,且达到法定标准,则成员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拆放外汇资金。

3、融资部分:境内投资者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境外子公司可以通过上市、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获得资金。但目前中国的境外投资企业在国外融资受到较大程度的限制,融资渠道也较为狭窄,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会计

(三)具体操作规程(开办企业、前期投资、增资、融资方面)

1、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程序:

(1)中央企业径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3)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中央企业径向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征求意见。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自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4)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委托核准的权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需报商务部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上报商务部。(5)商务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6)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予以核准的,应出具书面核准决定;不予核准的,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

这其中,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2)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合同;(3)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需购汇或从境内汇出外汇的);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仅对中央企业);(4)国内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5)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中,投资主体申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填写《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申请表》②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③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④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⑤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包括: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的,应提供有关外汇账户的开户批准文件和最近一期的余额对账单;使用国内商业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投资主体与贷款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贷款行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外汇贷款、外贸发展基金外汇贷款等国内政策性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该项政策性资金的批准文件⑥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说明文件、收购协议、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的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

中央企业的申请获得核准后,由商务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以下简称《批准证书》)。其他企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书》。国内企业凭《批准证书》办理外汇、银行、海关、外事等相关事宜。

2、境外投资前期资金汇出的操作规程:

前期资金分为两部分:筹建境外企业所需的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和为收购境外企业资产或股权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

(1)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对于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投资主体应当直接支付给境外机构或个人,无须开立境外专用账户存放。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办理开办费项下的资金汇出手续:①书面申请(包括支付事由、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币别、支付金额、开办费使用清单等内容)②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③项目审批部门关于该境外投资项目的批复和批准证书④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对确需支付开办费的证明材料⑤试点分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应当注意:①项目前期资金的汇出须逐笔经外汇局核准。②项目前期资金纳入中方外汇投资额总的额度之中进行管理。③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将前期资金使用及划转情况报原核准汇出的外汇局备案。

(2)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对于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投资主体应当在境外开立专用账户存放,不得直接支付给境外的机构或个人。投资主体应当申请开立境外专用帐户和资金购付汇。

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开立境外专用户:①书面申请(包括开户事由、拟开户银行、币别、金额、使用期限、用途说明等内容)②投资主体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③境外专用账户开户地的账户管理有关规定④对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情况说明、专业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评估报告、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证明等材料⑤试点分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会计

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资金购付汇:①试点分局出具的境外开户核准件②境外专用账户的开户证明材料③试点分局出具的购付汇核准件。

应当注意:

①境外专用账户应当以境内投资主体的名义开立,并优先选择中资银行境外分行开户。

②项目前期资金的汇出须逐笔经外汇局批准。

③项目前期资金纳入中方外汇投资额总的额度之中进行管理。

④经核准在境外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资金使用完毕后,或者划转到设立成功的境外企业账户后,或者境外企业未设立成功、专用账户内资金按要求调回境内后,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关闭该账户,并将有关情况报原核准开户的外汇局备案。

3、增资部分操作规程:

(1)对已设立境外企业增资的,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关于设立境外企业的批复以及该境外企业设立时外汇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合规性材料。

(2)跨过公司境内成员公司向境外成员公司进行外汇资金境外放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委托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均已按期足额到位②委托放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已进行的上一笔境内成员公司间外汇委托放款已在约定的期限内收回本金和收益③中资跨国公司的境外成员公司不少于3家④外资跨国公司的境内成员公司不少于3家⑤中资跨国公司在境内的行使全球或区域(含中国)投资管理职能的成员公司,对境外借款成员公司投资总额不少于500万美元,且境外借款成员公司在最近一次境外投资联合年检中评级为二级以上⑥外资跨国公司提供放款资金的境内成员公司,上一年度外汇应收款占外汇总资产的比例低于所在行业外商投资企业上一年度的正常、平均水平;上一年度公司在银行结汇金额大于购汇金额,或购汇大于结汇的金额低于所在行业外商投资企业上一年度该金额的正常、平均水平;所有者权益不低于3000万美元,净资产与总资产之比不低于20%⑦已经批准从事境外放款的,已进行的上一笔境外放款已在约定的期限内收回本金和收益。

跨国公司拟从事外汇资金境外放款的,应在放款协议签订后,由提供放款资金的境内成员公司通过所在地外汇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核:①申请书②放款人与境外借款人签订的放款协议,或者放款人、境外借款人与境内受托金融机构签订的放款协议;境外借款人将所拆借外汇资金进一步用于对境外成员公司的股票、债券、期权等投资运作的,还应当在放款协议中列明放款人对境外借款人的投资委托条款③放款人最近一年含外汇收支情况表的财务审计报告④放款人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⑤已进行的境外放款及其偿还情况的说明⑥中资跨国公司另须提供其境外成员公司的名单、各境外成员公司的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以及境外借款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与境外借款人直接相关的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报告书⑦外资跨国公司另须提供其境内成员公司的名单、各境内成员公司的外汇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其境外控股母公司出具的放款资金安全性保证函(保证境内放款人提供的该项境外放款及其进一步的投资运作能够足额回收本金)。

放款人所在地外汇局收到放款人提交的材料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收到上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审查无误后向放款人作出该项境外放款的批复,并抄送放款人及参与放款企业所在地外汇局。放款人所在地外汇局及参与放款企业所在地外汇局以该批复文件为依据,分别向放款人及参与放款企业出具相应的批准开户、境内划转或境外付汇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4、融资部分操作规程:

(1)企业境外上市: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上市前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及境外发股和上市的基本情况等)②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③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④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⑤初步招股说明书⑥资金调回的计划⑦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应当注意:①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单位境外发股和上市实行逐笔登记②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获证监会关于境外发股和上市的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上市前登记,填写《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上市前登记)》。

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上市后登记)(补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发行上市基本情况总结②《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后登记)》③正式招股说明书④支付境外上市费用有关的合同、及付款凭证等⑤无逃汇行为的书面承诺(境外上市费用的支付项目超出规定范围的、或境外上市费用超出募股收入15%的提供)⑥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77号文前(2002)经批准已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办理补登记时除需提供以上3-6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及境外上市、募集外汇资金使用及调回的基本情况等)②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③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④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批准文件。

应当注意:①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在上市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上市后登记,填写《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后登记)》②77号文前经批准已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填写《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补登记)》

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临时境外股票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注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开立和注销:①书面申请②《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后登记[补登记])》③境外开户银行的书面承诺④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资金调回备案:①资金调回境内凭证②《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后登记)(补登记)》③开立境外账户的批准文件(77号文前经批准已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提供)

应当注意:①境外临时股票账户开立后10个工作日内境外开户银行应将开立证明报外汇局②账户有效期满后境外开户银行应关闭账户并在关闭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账户使用情况及销户证明报外汇局③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所得资金调回境内后5个工作日内到汇局备案④临时境外股票账户使用期满后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应将账户余额调回境内,注销账户,并将有关账户使用情况报外汇局备案⑤77号文前经批准已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其所得外汇资金按规定应调回境内还未调回的,应在办理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调回境内,注销账户,并将有关情况报外汇局备案。⑥外汇局应以正式批文形式核准开立临时境外股票账户⑦外汇局应将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有关资金调回情况填入《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上市后登记)(补登记)》⑧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募股收入是分批调回境内的、或临时境外股票账户的使用期限超过1个月的外汇局应建立合账并汇总。会计

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募集外汇资金结汇的审批应提交下列材料:①书面申请②招股说明书③《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上市后登记)(补登记)》④股票减持应得资金的测算说明(涉及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提供)⑤资产(或权益)的转让合同(涉及境内股权持有单位通过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或权益提供)⑥资金调回境内的凭证⑦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发行境外债券借款资格的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①关于办理外债登记的申请报告,包括主承销商、主受托行和其他承销商的情况②有关债券发行市场、发行方式的情况,债券发行金额、币别、期限、利率及发行费用情况,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③与债务有关的汇率、利率风险管理措施④国家主管部门关于融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⑤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关于转股的批复文件。

(3)外汇贷款:对外直接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最近3年连续盈利,有进出口业务许可,并属国家鼓励行业②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③贸易型非金融企业法人的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15%非贸易型的非金融企业法人的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30%④借用国际商业贷款与对外担保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等值外汇的50%⑤外汇借款与外汇担保余额之和不超过其上年度的创汇额。

中资机构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借款资格的审核材料包括:①关于办理外债登记的申请②该借款项目已纳入国家外资计划的证明文件③借款合同(合同如为外文,除借款合同正本外,还应提供经债务人单位盖章的主要合同条款中文翻译件)④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⑤如项目单位委托金融机构转贷,金融机构还需提供项目单位签署的借款委托书⑥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境内机构向外汇局申请短贷指标,应当提交以下全部或者部分资料:①申请文件(包括资金需求、资信状况、资金用途等内容)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③信贷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意向书④上年度外汇收支情况⑤外汇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主要依据的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3.《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4.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5.《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

7.《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清理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2.《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

1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后过渡政策措施的通知》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6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和杠杆撬动作用,落实好省市各项奖励政策,加快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主导产业有序发展。1-5月份,不锈钢、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完成产值503.7亿元,增长16.6%,占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78%。以创建部级食品工业园区为载体,开发区品牌食品产业加快集聚,产业链初具规模,食品加工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完成产值75.3亿元,增长28.5%。部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示范集聚作用逐步体现,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稳步推进,戴南不锈钢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精密铸造产业园被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机械制造产业集聚度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重点企业支撑有力。强化企业梯队建设,突出成长型企业培育,积极推进兴达式企业培育、成长型企业技术改造和企业上市三个三年行动计划。1-5月份,兴达钢帘线和33家成长型企业累计完成开票销售64.1亿元,入库税金2.6亿元,分别占全市开票销售和入库税金的38.2%、38.3%。33家成长型企业中完成开票销售亿元以上企业11家,入库税金过千万元企业3家。其中,新宏大公司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出口订单明显增多,开票销售、入库税金分别增长34.4%和142.1%。安井食品实现开票2亿元,入库税金1909.2万元,分别增长113.7%、690.6%。产品层次加快提升。大力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产品研发应用步伐加快。澳瑞凯板桥矿山机械公司注重产品研发,产品种类由原料及配套设施延伸至车上制乳车,研发工作取得巨大进展;远洋机械公司、兴海特钢公司积极向军工产品转型;锁龙

消防公司尝试转型发展,生产高性能消防设备装置;东华齿轮公司由于近年来加大技改力度,新上了链轮、链条产品,弥补了齿轮产品的下降,目前增速较好。坚持把培优育强重点企业作为工业发展的重点,强化企业梯队建设,突出成长型企业培育。拓展销售市场。组织__东华齿轮、振亚食品等企业参加江苏产品万里行成都展活动;组织戴南兴泽物流公司、得胜湖港口物流园区参加2015年中国国际物流科技博览会;组织20家企业参加2015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易会;组织企业参加第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首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我市企业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引导企业合资合作。企业上市取得成效。研究出台推进企业上市意见,大力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有12家企业编制了上市计划。锁龙消防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申请材料已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受理,预计7月份能挂牌上市;渝鑫合金已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正积极准备挂牌申请材料。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兴达钢帘线全资收购诺德药业,新组建江苏悦兴药业公司;申源特钢公司与北京钢研总院开展央企混型经济合作;中航国际粮油贸易公司出资重组江苏百穗行饲料有限公司,新成立江苏泰航饲料公司。企业间兼并重组促进了我市社会资源整合,减少重复投资,金融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加强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上半年共组织70余家企业参加由省、泰州市组织的各类主题培训3次,举办中小企业主管理研修班以及小微企业进规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经营管理水平。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组织兴达钢帘线等3家企业参加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组织东华齿轮等4家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并组织验收;对五得利面粉、新蕾麦芽、安井食品等3家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落实兴海特钢、雅兰机械等10家企业高耗能设备的节能监测;落实重点用能企业完成节能技改项目10项。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7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加大产业升级力度。6家规上工业企业发展势头强劲,1-5月份营业收入突破1.28亿,同比增长45%,利润总额突破1500万,同比增长32%。建安业总产值突破75亿元,同期增长7.5%。对三泰、泓江、桃都建材3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动态监控,及时协调处理发展难题。二是鼓励企业创新争优。引导战略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服务机构积极申报荣誉。三泰公司已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朝晖科技已获批“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同时申报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锦程伟业已获批包装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工信厅已推荐为部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三是强化品牌建设。一方面,“前寨子大樱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重新修改申报,争取年底前获批;另一方面,建安协会注册登记工作正在进行,预计6月底获批执照,以协会名义再次重新申报“安庄安装”集体商标。四是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安东食品已投资近300万元新上自动包装生产线,下半年计划再投资300万元购进环保设备;泰安三英、山东三合已多次安排专业人员到常熟、无锡等地考察设备,计划改造2条复合材料生产线。五是加强政银企合作。在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和市金融办的大力支持下,先后两次举办政银企对接洽谈会,累计金融机构10余家,企业50余家参加。并分别陪同农商银行、民丰银行、泰安银行和显通、泓江、三英等企业进行面对面合作洽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六是强化企业安全、环保督查。安全方面: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月”工作要求,按照检查重点,配合应急办逐一对镇域内31家工业企业开展督查,特别是对荣祥化工和达沃斯2家化工企业严格加强驻点监管,累计检查问题155条,已整改123条。环保方面:要求有信访举报案件的荣祥化工、三泰2家企业积极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督促文锋不锈钢、宏典木业、瀚海木业、亮点木业、新麦城5家企业上环保设备,解决飞尘、噪音等污染。累计检查问题25条,已全部整改。七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措施。按照镇指挥部要求有序组织企业接种新冠疫苗,目前已接种20余家企业累计800余人;要求企业认真摸排广东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地区来肥人员;对各企业经常出差的销售经理、采购员、司机等人员落实新冠疫苗“应打尽打”制度;对泰安三英、梦菲尔、农牧等企业涉及集装箱消毒的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应检尽检”。八是完成企业党建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显通、四方、三英、农牧、骨科5个企业党支部10名党员发展对象双推会、预备党员接收会、20余名入党积极分子双推会会议程序,并督促党支部按照组织室要求进行相关材料整理上报。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工作层面:镇域内重视研发、有科研投入的企业较少,再加上企业主要分布在传统行业,思想开放程度不高,所以在企业上云、两化融合、数字经济等工作上提升上面临一些难度。

个人层面: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系统,看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二是创新意识不足,习惯于用旧方法、老思路解决新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措施

下一步,在查找问题、自我反思的基础上,将提振精神,自我加压,奋起直追,确保今年各项指标能够达到既定任务完成。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强化政策扶持,创优发展环境,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确保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战略新兴产业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小升规企业新增2家;省级以上荣誉争创3项;重点企业在技改、上云、科技研发、两化融合、数字经济等工作实现新的突破,智能化、数字化、工业化、信息化水平迈上新的台阶。争取年底综合考核在B组中取得第一。

(二)工作措施

1.培植壮大规模企业。立足企业实际,协助谋划发展方向。制定“一企一策”,全力破解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引导泰安三英、三合在科技研发上做文章,提高产品附加值;四方实业、汇功建材在扩宽销路上下功夫,大力增加订单量;梦菲尔、安东食品在产品质量上做精做细,努力开拓国外市场。

2.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向企业宣传上级对企业技改的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投资力度,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并督促安东食品、三英、三合和其他有技改意向的企业办理立项手续,并留存好合同、发票等纸质材料。和统计站对接,协助办理项目纳统手续,年底积极和市局对接争取技改资金补助。

3.引导企业积极使用云平台。向企业大力宣传工业互联网相关政策和发展理念,引导企业上云,推动企业按照业务需求,弹性快速使用云平台的各种云服务器,实现计算资源集中管理和动态分配。联合移动公司引导2020年上云的8家企业拓宽上云业务,并与其他有上云意向企业座谈,为企业答疑解惑,推动企业完成上云。

4.拓宽数字经济基础。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机遇期,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工业骨干企业融合。以泰安三英、泓江智能2家企业为试点,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关注泓江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应用,督促企业申报“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认真学习有关数字经济相关文件及知识,以《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为标准,拓宽数字经济企业覆盖范围。积极配合上级政策,大力拓展我镇数字经济基础。

5.鼓励企业争创荣誉。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省级以上,具有一定含金量的重要资质、平台等。以泓江、普华为中心,借助高等院校研发优势和企业现有专利,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申报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以泰安三英为中心,发挥新材料生产传统优势,积极申报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院士工作站。

6.探索企业上市路径。将显通、四方安装、泓江、普华4家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并首先以泓江为试点,组织金融专家、知名券商进企业,实行“一对一”指导帮扶,帮助梳理上市思路,制定战略步骤,督促企业积极筹备。

7.深化政银企对接。在建立资金需求动态管理库的基础上积极与银行和市金融服务中心进行对接协调,争取有授信意向的银行根据企业资产状况、征信情况为企业量身定做特色信贷产品。

8.继续强化企业安全、环保督查。加大对企业安全、环保问题的排查力度,严格督促企业整改,确保在中央、省、市各级检查中不发生任何问题,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8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2003502

今年两会期间,中国梦给中国人民留下了无限的希望和遐想。主席明确指出,反腐败是实现中国梦的前提,在腐败之风盛行的我国,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引进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成功经验,有利于促进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 美国有着世界上最完善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我们在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制定上可以吸收其技术经验,提高我国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韩国与中国同处亚洲发展中国家,有着类似的社会发展经历和社会传统文化背景,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对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以及反腐败制度的建设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意义。

1美、韩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介绍以及对我国的制度借鉴意义

1.1美韩两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介绍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指国家公务员在担任国家公职期间,依法申报属于自己以及相关亲属的财产,以接受有关法定机关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制度。

美、韩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主要是包括申报主体、申报内容、受理申报的机关、财产申报的保存与公开以及关于财产申报的责任追究机制组成。

(1)申报主体范围广泛。

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所以《联邦道德法》中规定的申报人员包括三类:一是包括白宫官员在内的所有政府官员;二是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议员及其雇员;三是法官和司法雇员。

韩国《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的国务总理指示》,规定申报的对象为行政部所属三级以上的公务员(包括地方公务员)和相当级别的公务员、四级的行政长官等。法律首先对须申报及公开财产的官员对象列出了具体职位名单,符合条件者都可对号入座。各个单位根据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又详细地开出了本单位须申报及公开财产的人员名册,落实到人。申报义务者除须申报本人财产外,还要申报配偶及直系亲属的财产。

(2)申报内容明确细致。

美、韩的法律对申报内容的规定细致入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美国公务员财产申报的范围十分广泛,政府联邦道德署制定了统一的申报书,内容明确细致,可操作性很强。其主要内容包括:财产及其收入,包括个人及其配偶和抚养子女的所有财产,这些财产所带来的收益,以及各种服务性收入;买卖交易,即申报人必须报告本人及其配偶和抚养子女某些财产的买卖和交换情况;馈赠、补偿、旅行,申报人必须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和抚养子女所接受的食、宿、行、乐方面的馈赠和款待、各种补偿、好处及其他有价值的赠品;债务;任职协议与安排;政府工作之外的兼职收入;5000美元以上的来源,初次任职者申报此项。

韩国法律作了明确甚至有些琐细的规定。申报的财产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转卖权,矿业权、渔业权以及其他不动产规定所确定的可以使用的权利,各种动产、有价证券、债权、债务以及无形财产权。

(3)申报的受理机构权威独立。

美、韩两国都建立了专门、公正、权威的审查管理机构。

美国受理机关拥有很强的独立性。美国目前的受理机构为政府道德署,其职能单一、专业性很强,独立于其他机构,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只向上级领导机关或权力部门负责,而不受被审核人员及人员所属部门的领导或干涉;权限很大,具有决定权力,能够制定标准,立法权较大;对申报者可直接进行管制,执法权较大;负责人由总统任命。

根据《公务人员伦理法》,韩国在国会、大法院、宪法裁判所、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政府、地方自治团体、汉城特别市、直辖市、道教育厅设立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各委员会所辖公职人员的财产登记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进行处理。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每年还应将财产登记审查情况编成年报向国会报告。为保证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审查财产登记的有效性,法律赋予其一定的调查权、处理权。

(4)申报的保存与公开。

美国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分别对各自的财产申报材料进行保管,为期6年,过后要将申报材料销毁。但是,如果某项申报材料涉及正在进行的某个案件的调查,那么这项申报材料不能销毁。财产申报结束的15天以内,应将申报材料公开,供大众查阅。美国实行的是职级公开原则,《政府道德法》规定,凡担任赋有重要决策权和指挥权的官员、高级科技人员、咨询顾问人员等,必须公开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和抚养子女的财产状况。其他的人员则实行秘密申报原则。

美国采取的是有限制公开原则,而韩国采取的全部公开原则,所有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材料均可依法查阅。特别是少数政府高级官员的财产申报材料会定期刊载于公开发行的公报上,民众及媒体经由公报而无须申请查阅。

(5)责任追究机制。

美、韩两国的法律都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美国政府规定了严厉的违规处罚措施。美国法典和《政府道德法》对违反利益冲突规定的行为和财产申报中的违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的申报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司法部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违反利益冲突法的规定、参与与其经济利益有关系的事项的行为,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处罚或2年以下的监禁,或两项并处。

根据《公职人员伦理法》,登记义务者如不进行财产登记、不申报变更事项和提交材料、不诚实地进行财产登记,可判拒绝登记财产罪,获一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机关首长如果不按公职伦理委员会要求而提供虚假报告或材料,可判提供虚假材料罪,处以一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对要求出席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人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则可领拒绝出席罪,处以6个月以下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1.2美韩两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美韩两国公务员财产申报之所以能够成功推行,其根本原因在于两国都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对此,我国可以借鉴两国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立法技术经验,建立起适合我国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其具体借鉴如下:

(1)扩大申报主体范围。

美、韩两国的申报主体都十分广泛,而且都有对军职人员的财产申报,这对反腐败效果明显。根据我国的国情,公务员人数众多,如果全部申报将会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也没必要,因此可以考虑像美国和韩国一样按职位级别进行申报。首先,制定一张职位申报单,详细罗列应该进行申报的职位,再由职位落实到人。其次,申报人员不能仅限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应该包括相应级别的公职人员、容易滋生腐败的相关领域和地区的具有一定级别的公务员、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国家事业单位的领导人等。

(2)详细罗列申报内容。

在我国的行政文化当中,“上有对策下有政策”已经成为下级公务员应对上级政策的一种手段,因此我们在指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内容的时候一定要详细、完整,而且对相关概念要界定清楚,避免申报主体在申报时抓制度的漏洞而不报或少报。首先,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统一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书,把申报内容分类罗列在表上。其具体的申报内容可以参考美国、韩国的申报内容以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关于财产申报部分的内容制定。其次,在我国,很多高级公务员同时还兼任了其他的职务,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很普遍,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向美国一样,规定公务员的兼职情况也应该申报,因为,公务员有通过其所兼任的职务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可能性。

(3)建立权威独立的申报受理机构。

美韩两国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工作之所以做得这么好,效果这么明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设立了权威、独立的申报受理机构,能够公平、公正的对所申报内容进行审核。由于我国公务员的申报受理机关是各级政府的人事部门,隶属于行政系统,因此其独立性明显不够,在审查过程中很难做到公正无私。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应该建立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独立的、垂直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受理机构系统,下级受理机构只对上级受理机构负责,不受同级其他机构的干预,其财权也是由上级划拨。唯有这样才能保证其权威性、独立性以及公正性。

(4)确保申报向社会公开。

首先,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其财产必须向人民公开。其次,公开原则是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核心原则,如果其申报不向社会公开,则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作用将大打折扣。我国目前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实行的是非公开原则,申报缺乏监督,使得申报流于形式。笔者建议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实行向社会公开的原则,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其具体公开方式可以采取在自己的门户网站上公开或者其他方式公开,接受全国公民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地方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情况在自己的辖区范围内公开,接受本地公民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

由于美韩两国都是把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提高到了法律的高度,因此,对财产申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多种多样,而且比较严厉,其警示作用非常明显。在我国,由于公务员财产申报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的,其效力不高,警示作用不明显,违规行为普遍存在,处罚力度较弱,仅限于行政处分或者党纪处分。因此建议我国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提高其法律位阶,增强其警示作用,如果不申报或者少报瞒报直接构成违法行为,可以对其进行法律制裁。同时,要实行多种惩罚方式并用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制裁、政治制裁、法律制裁等方式。

2美、韩两国成功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的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韩两国成功的制定和执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并且反腐败成果显著的原因除了制定了完善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之外,还是其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

高层领导的强力推动是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成功实行的关键。

韩国曾经是一个腐败非常严重的亚洲国家,其最开始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为了减少阻力实行的是非公开的原则,直到1993年,金泳三成为了第一位直选的文职总统之后,在法律并没有规定官员财产公开的情况下,于就职后第二天,率先公布自己及全家财产。后来许多高官在舆论的压力下纷纷公开自己的财产,很多官员由于,被舆论要求辞职。后来,金泳三政府又着手修改《公职人员伦理法》,经国会通过后于1993年7月生效。此后,韩国公务员财产申报的公开成为了公务员的例行公事。

以上我们可以看到,韩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公开是金泳三总统以身作则的结果,更是后来金泳三政府坚定实行、不断努力的结果。领导的垂范作用以及强力推动是公务员财产申报成功实行的关键。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实行的也是非公开的原则,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政文化中,上层领导可以以身作则,率先公开自己的财产,起示范作用。其次,我国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只要高层领导下定决心要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那么就会很容易在全国推行。因此,高层领导在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上不能含糊,要下定决心,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符合世界历史潮流的,尽管这在我国还存

在一些困难和阻力,也有人说这是领导者自己割自己的肉,

作者简介:

汪君(1986-),女,安徽黄山人,安徽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金融。

但是长痛不如短痛,我们要坚定信念,一往无前。

(2)完善的相关配套制度是公务员财产申报成功实行的保障。

不管是美国还是韩国,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成功实行都不只是因为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本身的完善,还是其他相关制度相互作用的结果。在韩国,其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律会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动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同时,为了成功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1993年8月12日晚7时45分,金泳三根据韩国宪法第76条“总统紧急命令权”闪电发表了实施金融实名制的命令,从此所有个人和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时都必须使用实名,不得用假名、假地址。金融实名制作为财产申报制度的配套措施,可以消除行贿受贿,使财产公示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后来的卢武铉政府于2007年还出台了加强对公务员惩戒力度的《腐败公务员处罚强化对策》,延长了对犯下收受钱财、接受宴请、挪用公款和贪污等腐败行为的公务员的处罚刑期。美国也分别在其民法、刑法等法律中规定了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违法的处罚措施。

两国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的配套制度都非常健全,为公务员财产申报的成功是实行提供了保障。在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我们仅有相关的行政法规,而且没有相关的配套法规和制度,这也就为我过公务员财产申报的成功实行埋下隐患。我们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措施,如建立金融实名制,在刑法、民法中增加关于违反公务员财产申报规定的处罚,在《公务员法》中增加公务员有如实申报自己财产的义务,在《监督法》增加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的监督内容,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增加一条规定,在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必须要求其申报自己的财产。

参考文献

[1]宋世明,郇天颖,袁金辉著.中外行政人事体制比较[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0,(05).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9

3.衔接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压减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等。依据最新目录及时调整辖区内获证企业名单,依据企业生产条件、质量状况等因素将企业划分为四类,分别实施信用监管、责任监管、常态监管和加严监管四种方式。对调整出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4.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一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邀请市直部门对证照分离单位的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并督促各单位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做到工作不断,确保工作有序衔接、推进。二是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进企业开办提升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日办结”。三是建成实体大厅“一窗式”服务窗口。优化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因我区行政服务大厅正在建设,为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与区税务局对接,由市场局设立专门窗口,在办理完营业执照后将税务需要的相关资料告知企业,并将整个企业开办流程及材料一次性告知;组织雕刻公章单位进驻大厅,并两个小时内完成公章刻制;对有需求办理税务业务的,市场局安排专人陪同到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对需要提交的材料中的欠缺部分市场局和税务局采取容缺受理的方式,先为企业办理。实施后条件具备的或有需要的企业在材料齐全情况下,时间由三个工作日压缩为一个工作日,即领取营业执照、雕刻公章、税务信息认定三个环节为一个工作日。四是升级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更新“全程网上办”清单,引导纳税人全程、全税种网上申报缴税。简并办税资料,优化办税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预约办税、延时办税等六项制度,推行容缺办理制度,实现“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事项逐步增加。认真落实减负政策,积极推行所有纳税人勾选认证,实现一、二类出口企业“无纸化”退税,做好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扩围及全面推行准备工作,确保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广网上办税,加大新版电子税务局等涉税软件的培训力度,通过税企交流QQ群、微信群远程为纳税人解决问题,让纳税人少跑马路、多跑网路。

5.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万事通办”。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对各单位认领的监管事项进行任务分解,迅速推进进程。监管平台录入工作已经完成,截至5月底,区已完成认领事项总数409项,录入检查实施清单183项,任务完成质量走在了我市其他区的前列。12月10日,组织区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试用业务培训,指导参会单位增设使用账号、执法检查信息采集填报工作。

6.扩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实施市场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2019年,共有38户企业获批信用贷;“税融通”业务联席会议共办理4批次共2880万元,涉及7户企业;区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开展“容缺受理”,开辟“绿色通道”。2019年,全区共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信息1059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87例,对1582人限制高消费,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结28件,到位金额1650万元。在拖欠工资、食品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等开展联合惩戒,5户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

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完善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体系。印发《区促进现代农业机械和高端制造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政策的若干规定》。

2.负责现代农业机械、新材料产业的研究与推进,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做强核心创新链。2019年,现代农机基地核心区共引进重点农机项目6个(其中20亿元项目1个,亿元以上项目4个),总投资27.7亿元。分别是总投资20.5亿元的中联重机智能农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1亿元的康顺机械年产1000万套精密农机轴承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5亿元的际华()农业科技新能源粮机装备及粮油检测设备建设项目;总投资3亿元的朗坤兰德玛克智能装备大数据云平台智能精密免耕播种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的济南润友模塑农机零部件项目;总投资0.2亿元的聚力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

3.做好2019年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2019年,组织申报了4个新建项目类别,分别是远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精密注塑件项目、新兴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DN80-150mm管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通利预应力科技有限公司预应力混泥土用钢绞线、预应力混泥土用钢丝项目和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保温装饰一体化及XPS板生产研发项目。

4.组织参加2019年“创响中国”省创新创业大赛。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合肥市人民政府省科协省投资集团关于举办2019年“创响中国”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组织聚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市海格瑞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瑞驰兰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贝昂科技有限公司、艾达索高新材料有限公司5家公司报名参加。其中贝昂科技有限公司、艾达索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入围2019年“创响中国”省创新创业大赛省内赛区复赛。

5.完成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工程的推进任务。2019年10月11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三重一创”建设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2019年省级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芜发改高技〔2019〕569号)下达我区第三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区海洋工程装备”2019年省级引导资金410.53万元,主要承担单位造船厂有限公司84.13万元、玉柴联合动力股份有限公司319.2万元、福记恒机械有限公司2.68万元、上海打捞局潜水装备厂4.52万元。

6.申报2019年省工程研究中心。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9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及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申报2个工程研究中心,分别是格丰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格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农业大学和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申报“省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工程研究中心”;中机精密成形产业技术研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中机精密成形产业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三、推进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

1.全力打造现代农业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等6个重大公共研发创新平台。2019年8月,《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补助计划的通知》(芜产创〔2019〕25号)下达我区第一批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研发创新平台2018年度补助资金1541.94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135.71万元、区级配套406.23万元)。分别是:现代农业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593.29万元(区级配套188.09万元);特种农业装备产业技术研究中心0.9万元(区级配套3.32万元);农机传感器与智能装备产业研究中心41.78万元(区级配套11.06万元);环保科技产业技术研究中心-97.65万元(区级配套6.29万元);中机精密成形产业技术研究中心195.83万元(区级配套55.63万元);防水材料检测研发中心401.56万元(区级配套141.84万元)。

2.做好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研发创新平台谋划。2019年,我区谋划报送3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分别是伦丰电子触摸屏产业技术研究院、德邦大为新型农业装备研究院、艾达索先进复材技术研究产业化平台。中联重机参与组建的洛阳智能农业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获批2019年第二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专项政策

1.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进。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3个,1个团队(陈舟团队)获得省高层次人才团队B类(600万元)股权投资。

2.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开展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中联重机分别与信息工程学院、师范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培养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与农业大学签订“杯”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冠名协议;格力电器启动格力产业园员工技能实训中心项目建设。

3.兑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政策。在市人才办、市战新办等单位的指导下,我区认真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专项政策的落实工作。收集5家企业的申请,分别是中科智能感知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机精密成形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德邦大为()农机有限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共计34人。

五、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

1.推进制造强省战略。2019年,全区23家企业39个项目获批制造强省及民营经济发展项目。

2.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一是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2019年我区新增玉柴、集瑞、卧牛山、新材料产业园4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二是做好创新项目建设工作。集瑞联合重工获批省级新产品认定,造船厂获批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玉柴联合动力、格力电器、中联重机、瑞集物流、远景塑胶申报2019年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项目。三是积极为企业申请项目资金。2户中小企业获批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申报省级数字经济项目。中联重机、艾瑞德农业装备获批支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格力、集瑞、新兴铸管3户企业获批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完成企业登云30户。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10

“十三五”标志着我国传统农业逐步转变为现代农业,表明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制订的起点是历史上没有的,而遇到的问题也是历史上没有的,面临的任务也是历史上没有的,与人们常说的“六期同至”相同:“十三五”是实现农村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促进农业农村大力发展的有机阶段,是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时期,是提高农业竞争力水平的时期,是农村改革成败的主要时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发展阶段。我国当前正着力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以“一个目标”为重点,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要做到“一条主线”,也就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坚持“一个中心”,也就是保证农民不断增加收入;达到“六个全面提高”,也就是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实现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十三五”的开始就是2016年,国家确定在2016年继续发展几个具备资源优势、较长产业链条,一二三产业可以实现融合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省、市、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希望能够融入比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多出几倍的社会资本,以此发展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效益与水平,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转变农业发展形式、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与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自2014年起,为了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现立项科学化、规范化与制度化,保证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具有较高的针对性,收到较好的效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管理过程中实行滚动式,不再对外公布项目如何申报。在推行年度滚动计划过程中利用滚动编制、滚动实施进行,规定一年的时间。在2016年,国家在农业方面将会继续加大补贴力度,投资者要充分研究国家政策,力争每年可以申请三个项目,能够得到补助资金200万,这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有希望达到1000万以上,有的还会更多。再有,不但包括国家财政补贴,每个省还设置了专项农业扶持资金。国家专项扶持资金主要是投放于农业产业当中,所以要求农业投资人员要对其认真分析,结合项目申报人员,一定会获得成功的。但申报农业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条件和技术,而且项目主管部门也具有一定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涉农企业与合作社怎样研究国家政策,怎样提前做好申报工作,是提高企业申报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1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的申请条件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两种:一是培育良种;二是具有一定优势的示范项目。

培育良种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培育良种及加工基地;二是原种增大种植;三是脱毒马铃薯良种培育基地;四是牧草种子培育基地;五是园艺类良种培育生产示范基地。

具有一定优势的示范项目有三个:一是畜禽良种;二是水产品苗种及养殖;三是秸杆养蓄,主要有主秸杆养蓄示范与秸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会详细规定不同项目的品种和地区、承担项目单位具备的条件、承担哪类建设、需要上缴哪些证明材料等。项目要求在每一年都会有一些改变,但大的方向不会出现变化,如培育良种和加工基地在2015年与2014年,在农作物的品种和地区方面都做出了一定内容的改变,农作物良种数量发生了变化,增加了一个,也就是大豆良种培育及加工基地;负责培育良种的省区没有变化,还是25个,但由福建和青海代替了黑龙江和西藏。申报单位条件当中,对种植生产、加工、储藏人员、检验人员、化验人员的专业技术条件进行了调整,可以进行一定的放宽,只规定了数量方面,关于2016年的申报项目可以参考《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具体申报要求》。

2 项目扶持方式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经营投资在给予补贴时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补助,二是贷款贴息。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投放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贷款贴息主要投放于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也可以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主体投放。项目申请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向上申请。

3 对项目资金配套趋势分析

申请项目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国家和地方配套资金数量是多少、对企业资金有什么要求等。国家与地方配套资金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比例,国家资金大量投放于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地区,对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给予一定的支持。

关于项目的自有资金,国家在政策方面也给予了较大的照顾,自2011年开始,项目自筹资金在中央财政资金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下降,同时改变原来的三类地区而成为两类,不同地区需要自筹资金比例有下面这些变化:

自筹资金比例由原来的一半改为现在的20%的有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大连、宁波、青岛等省(市);自筹资金比例由原来的40%改为现在的10%的有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市、区)以及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4 申请开发项目应注意事项

4.1 弄清国家支持的品种和区域

要认真研究项目品种与地区要求,申报项目单位要积极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掌握国家支持的品种和地区,如果本范围没有项目,那么可以在筹备中引入项目,有利于以后再申请。

4.2 项目所用土地条件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土地可以是租赁土地和承包地,对租赁和承包合同有时间规定,使用时间必须在10年以上(培育农作物良种和培育马铃薯良种的基地使用时间要在5年以上),如果需要建设长期性建筑物,那么所占用土地一定是属于自己的土地。

4.3 主要建设内容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填平补齐为标准选择项目不同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可以分为田间工程、土建工程、仪器设备农机具、辅助设施工程等,分别对其进行规划开展施工建设,对其进行分类有利于建设过程中分清主次,而且所需资金也可依据一定比例使用。

4.4 项目建设主体的要求

关于申报项目建设的单位条件保持不变,项目建设归当地政府管理,经营时间超过一年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11

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术委员会

学术顾问:中国金融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黄达

中国金融学会学术顾问、博士生导师刘鸿儒

主任委员:周小川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卜永祥、马骏、马德伦、王宇、王信、王华庆、朱民、刘士余、刘萍、孙国峰、纪志宏、纪敏、杜金富、李东荣、李若谷、李波、吴晓灵、张晓慧、张涛、*华、张雪春、陆磊、陈雨露、邵伏军、范一飞、易纲、易诚、周诚君、金中夏、金荦、金鹏辉、胡怀邦、胡晓炼、姜建清、宣昌能、姚前、郭树清、徐忠、葛华勇、焦瑾璞、谢平、潘功胜、穆怀朋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新近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4、具备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研究方向

1、中国储蓄率的变动趋势及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2、居民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及其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3、人口老龄化与金融体系的演变;

4、养老保险体系与金融改革;

5、医疗保险体系与金融改革;

6、金融与财政的关系;

7、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的国际经验比较;

8、政府间财政体制改革与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

9、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

10.法律体系与金融体系的关系。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和报名登记表;

2、两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专家的推荐信;

3、博士后研究计划书(请根据上列研究方向确定具体选题和研究切入点,计划书格式不限,至少应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研究创新之处等内容,不超过5000字);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交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博士学位认定证明;

5、博士学位论文和三篇学术代表作(如应届毕业生博士论文尚未完成,应提供博士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

6、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请在2018年3月25日前,将以上申请材料邮寄至我站(请用EMS或平信),并将《博士后申请表》、《报名登记表》、《博士后研究计划书》、1寸照片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我站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统一组织面试,择优录取。面试重在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12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研究制订出台《助推企业复工复产18条措施》,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统筹推进企业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制度,市场主体实现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市场主体12105+户,其中内资企业1753户、注册资本431623.61万元,农专社1140户、出资总额231479.57万元,个体工商户9212户、资金数额89483.24万元。2020年1-4月份新登记市场主体223+户,其中内资企业51+户、农专社15+户、个体工商户157+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4%、8.4%、10.3%。

二是持续推进“四办”改革。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四办”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大力简化申报手续,精简申报材料,取消了各类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取消了不必要的办理环节。《营业执照》办理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所有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和“县域通办”制度,严格将企业登记注册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大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我局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照“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行网上公示注销公告、简化提交资料,落实简易注销程序,目前共办理简易注销登记16+户。

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我局大力简化涉企证照申请环节文书材料,严格清理法律法规明确设定以外的其他申请材料。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流程电子化,申请材料网上申报、在线办理、 “不见面审批”, 全面实现 “最多跑一次”。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2+?张、《食品经营许可证》40+?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5+?张。

五是大力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颁发应用工作,我局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全面推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让企业从提交申请材料到领取营业执照全程“一网通办”,实现不见面审批。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营业执照》?张,其中内资企业?户、农专社新设?户、变更?户,个体户新设?户、变更?户;共办理核发电子营业执照?户。

六是稳步推进转型升级,拓宽融资渠道。我局与甘肃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银商合作”,提供“信息申报、登记审批、执照”一站式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今年1-4月份共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件,实现担保债权???万元。

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全县市场主体总数10%的比例,分别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进行随机匹配,现场组成检查组。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抽查结果将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全社会公开。认真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内资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应报1676户、实报7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1120户、实报275户;个体工商户应报8967户、实报1512户,全县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分别为45.35%、24.55%、16.86%。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我局将全面落实市、县《关于加快建立“办事不求人”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示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送制度。公开公示企业注册、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力促企业开办时间在3日内的基础上再行压缩,积极推行“秒批”“一日内办结”等服务。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办件规则,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探索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许可试点,积极推行“容缺审批”“应急审批”“倒置审批”试点工作。提高许可和注销便利化程度,加强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运用,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和“一网一门一次”,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二是支持服务创新,营造规范平等的投资创业环境。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创新的热情,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全面落实“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多渠道扩大帮办代办队伍。强力推动质量强国、质量提升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提升计量服务,支持X县银杏等特色产品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篇13

第四条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基本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3、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1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2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与信用。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高于同级银行贷款利率,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含A级)以上。企业无违法经营行为记录、不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基金、在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欠息及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等。

6、企业带动能力。企业通过产销合同、入股、合作等方式与农民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在500户,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为农户生产提供配套服务。

7、企业产品质量与竞争力。企业的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区内领先水平,产品质量稳定,主营产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到90%以上。

8、企业制度建设。企业遵循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公开、科学管理的原则,按照《公司法》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第五条申报龙头企业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填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表;

2、企业经营情况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财产损益表;

5、企业资产负债表;

6、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状况证明;

7、开户行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8、县农业部门或乡(镇)政府提供的带动农户证明;

9、其他证明材料。

第六条申报程序及认定:

1、申报企业直接向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后,行文报市农牧局。

3、市农牧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调查核实后,提出具体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核认定,予以发文公布。

第七条经认定的*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享受*市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关扶持政策。

第八条对*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监测,优胜劣汰。*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则上每两年监测评价一次,具体办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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