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要求必须是原创性论文,结构完整、数据可靠、论述合理、可读性强,同时需满足叙述完整、规范、一致性原则。
(2)来稿请参照本刊已刊发的论文格式,请中文摘要及其英文译文,中英文关键词,以及作者相关信息。
(3)基金项目:稿件若系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需在篇首页脚注标注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一”后加“、”号,“l”后加“.”,(一)、(l)不加任何标点,‘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号。
(5)来稿所关涉的课题及向有关人员表示的谢忱等内容,应以脚注①的形式标在正文首页下方,同时注明课题的批准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