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文献采用尾注方根据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87)的要求在稿件中进行标注,并采用顺序编码标注制,各篇文献要按正文部分标注的顺序依次列出。
(2)中文摘要(200字以内),英文摘要与中文对应,关键词(3-8个),每词之间用分号分隔,置于正文之前。
(3)来稿时请提供第一作者的出生年、性别、职务职称、学位及所从事专业等情况,通讯作者必须注明联系电话和E-mail。
(4)各级基金项目应在文章首页以页下注形式标注,例如“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5)正文一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加括号“(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①、②、③……”形式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