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
(2)来稿务必立论正确,论证严谨,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通顺,文字流畅,标点符号正确;特别应具有创新性、学术性和前沿性。
(3)中文文题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英文文题应与中文文题含义一致,一般不宜超过10个实词。文题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主题,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
(4)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姓名置于篇名下方。作者工作单位应标明全称,所在省、市(县)名及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5)以“参考文献”(左顶格)作为标志,不分文献类别不加编号,顺序排列。中文参考文献在前,按拼音顺序排列;英文参考文献在后,按字母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