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摘要不应简单地重复题名中已出现过的信息,不需要背景或知识性的介绍,不要把引言和结论中叙述性的内容,以及学科领域内常识性的内容写入摘要,也不要有自我评价的语句。
(2)来稿应含以下部分:中英文题名、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正文以及必要的图表、参考文献。
(3)来稿务必注明作者单位(全称,所在城市、邮编)、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份、性别、民族、籍贯、学历、职称、学位、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4)题目:要求简洁、精炼,能够完整、准确地概括全文内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不宜以阿拉伯数字开头,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5)来稿应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正文标题和序号可分若干层(一、⋯⋯(一)⋯⋯1.⋯⋯(1)⋯⋯)。参考文献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