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准确、逻辑严谨、文字通顺、图表规范。
(2)摘要须用第三人称写法,去掉废话、套话、空话,慎用结论性、定义性的字词和语句。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
(3)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4)正文中所有字符均使用中文、英文或其他插入的文本符号,禁止使用小图片代替有关符号。
(5)文中需进一步解释的内容作为页末注释,用宋体五号字。文中用上标标注,编号为:①②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