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尊重原作的前提下,本书编委会可能对来稿作必要的修改或删节,不愿修改者请事先声明。
(2)表格请在左上方给出编号和表题,插图请在下方居中位置给出编号和图题,如“表1”“图3”。不易随文排出的图表,请附在文末,如“附表1”“附图3”。
(3)注释是对文章标题、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注释位置在正文结束之后,参考文献之前。
(4)文章正文的标题、表格、图、公式以及脚注应分别连续编号。
(5)标注方式: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多个项目同格式列出,前后用分号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