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学名词和药物名称: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尚未公布者以人民卫生出版社所编《英汉医学词汇》为准。
(2)来稿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行动导向意义;要求主题明确,立论新颖,论据充分,论证周密,文字精练。
(3)中英文文题应简明、确切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等所遵循的原则,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符、代号等。
(4)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一般不作为文献引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
(5)所有文章,均须附中文和英文摘要。中、英文摘要的内容要一致。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