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审结果将返回作者进行修改,并按要求修改之后再出版。
(2)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著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书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
(3)可选3-6个,反映文章的类别及最主要内容,以分号隔开,五号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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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稿件所涉及的课题如系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的左下方,作者单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并附基金批准文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