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自2017年6月28日起施行。
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明确了国家情报工作的任务和体制机制,明确了国家情报工作机构的职权,明确了国家情报工作保障,明确了违反国家情报工作规范的法律责任。
国家情报法的让多年来带着神秘色彩、处于隐蔽状态下的国家情报机构和国家情报工作进入公众视野,成为有法可依的行动,并受法律保护。
将情报工作从幕后搬向台前,立法将情报工作纳入规范体系,彰显了以制度化路径规范情报工作的现实迫切,体现了国家"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过程"多方位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