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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毕业论文

摘要:我国自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改变了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单位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封闭式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状态,向开放型、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从行政命令指挥的方式负责项目建设向科学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转化。
工程毕业论文

工程毕业论文:工程承发包交易遵守招标投标法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对当事人的交易缔约行为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正确理解施工招标项目合同文件的基本概念;就当前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中,有必要引起重视的几个问题;设想和几点建议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通过法定的交易程序所选定、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作为一种特殊产品、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其相互关系、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招投标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仅注重程序合法,对交易过程中的制假行为的监管显得力度不够、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必须坚持法定的交易运作程序,以体现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研究制订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和强化中介机制在规范当事人交易行为的作用、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备案制度等。具体请详见。

一、对当事人的交易缔约行为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本身有其时间、空间的运行规律,构成时间、空间的程序和内容,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通过法定的交易程序所选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设定的经济法律关系。施工合同由缔约形成到合同的全部履行过程,包括:工程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履行。由此可见,施工合同管理包括缔约交易(招标投标)阶段管理和履约阶段管理。

按市场经济原则和我国合同法规定精神,当事人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自我决策、管理、实施,以实现合同目的经济活动。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改革现状及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政府对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及合同履行活动依法实行监督。

这是因为: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首先,政府管理体系改革正在逐步深化,强调政企分开,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单位及机构都已基本脱钩,然而,不能否认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改革政企不分所造成的旧习惯、旧观念的影响还依然存在,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的思想观念远未消除;其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项目法人制度尚未实行,因此,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在主导地位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对这些项目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防止国有资金流失、充分的发挥投资效益等问题依法实施监管显得十分必要。

再从建设项目本身特点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作为一种特殊产品,一般具有投资规模巨大,建设周期长,参与方多,涉及面广的特点,而且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所以,政府对这些项目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依法实施监管,以利强化当事人的法制观念,使其在合同活动中能认真地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为此,国家对这类建设项目在承发包交易阶段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工程承发包招标投标制度,就意味着对合同缔约阶段的监督又进入法制轨道。国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从项目性质和投资主体两个方面做出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都必须用招标的方式,遵照招投标法定程序完成缔约过程,达成合同关系。显然,政府把施工合同监管的工作重点放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上。《招标法》第七条又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除了要自觉执行招标投标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外,还要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招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有关当事人应当服从与配合,包括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如实提供资料,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对拒不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正确理解施工招标项目合同文件的基本概念

1、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其相互关系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保障的方式”,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本质是一种合意,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合意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必备条款(或者说实质性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订立过程即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经过要约、保障来完成的。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就意味着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工程承发包交易全过程,完成这一过程主要包括:当事人(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并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按评标标准选择中标人应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按当事人订立合同方式来描述这一过程即为:要约邀请、要约、保障。也就是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通过要约邀请、要约保障来完成的。

要约邀请: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行为是一种要约邀请,招标人希望投标人能响应招标文件并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复杂的法律性文件,它不仅依法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而且还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技术标准、交易条件、评标标准,规定了拟定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招标人组织评标选择中标人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拟定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招标人组织评标选择中标人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性文件。因此,招标法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都提出了统一的规范性要求,对可能产生不公平竞争的内容做出了禁止性法律规定。

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递送投标文件的行为是一种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为:

(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人招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了一旦接受要约招标人保障,要约人即受意思表示约束。

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时限之内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的行为是保障。保障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成立的保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保障必须由受履约人做出;

(2)保障须向履约人做出;

(3)保障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保障必须在履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从以上论述可以不难了解,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引入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当事人依法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其本身就是缔约阶段的一种合同行为。

2、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从合同法的一般理论来讲,合同自保障生效时成立。但是,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使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招标法》第46条又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所以,就建设工程合同而言,尽管有了投标书和中标函,但是产生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还必须有一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的协议书。

按国际惯例,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

(2)承包人向发包人保障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承包内容进行施工,竣工并在法定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保障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的GF-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示范性要求,除上述二项内容以外,还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内容。

3、招投标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标价的工程量表;

(8)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由此可见,工程施工招标合同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都是形成招标投标过程通过要约保障的方式所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文件。所以,不论从合同活动或是招标投标活动的理论上和实践上分析,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或是合同缔约过程的监管,本质上属同一个主题的两种不同的提法。

按《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精神,在此应当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允许当事人可以再行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则明显违背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初衷,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也就失去了意义,对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来讲也是不公正的,忧乱了招投标(工程承发包市场)经济活动秩序,对于这类行为必须予以禁止,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工程竞争性交易活动依法健康运行。

三、就当前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中,有必要引起重视的几个问题

1、仅注重程序合法,对交易过程中的制假行为的监管显得力度不够。

(1)表面程序合法,暗箱串通行为依然存在

《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有些项目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违背了这一竞争性缔约基本原则,表现在表面程序合法,又在场绕着中标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暗箱操作,相互串通,少数项目中标单位投标书(合同文件)或者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带有垫资内容的补充协议中出现许多垫资行为,很显然,经管理和审查备案的招标文件,在通常情况下至少在当前其内容不可能要求投标人做出垫资行为的响应,这是一种进行暗箱串通而违背公开、公正原则的行为,因为这种要求未在招标文件中对所有投标人提出,并将行为的结果带进了合同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书出现垫资性条款,虽然,相关法律对这种行为未作强制性禁止,但是,国家有关政策又有明确规定,1996年4月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以96/347#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过程中带资承包”的通知,通知精神对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商带资承包,对承包商把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都作了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和行政处罚措施。

(2)表面程序合法,先签约后招标行为依然存在

某建设单位在法定交易之前就已经选定了施工承包商并签订了施工承发包合同(在此,称作阴合同),当事人为了履行法定的招投标程序,通过监管进行了所谓的“招标”,结果中标单位仍为先前所定的施工承包单位,双方签订了“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在此,称作阳合同),据了解,这一违规过程有关监管部门并不知道,在工程实施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阴、阳合同的约定的实质性条款发生冲突,阴合同的计价方式为平方米包干,阳合同的计价方式为总价下浮率,两者计价结果相差甚远,直接影响着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此,合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行政监管显得十分必要,同时在监管工作中仅注意程序监管还不够,还必须十分重视依法对交易过程中的制假行为的监管,一旦发现制假行为,要认真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依法做出行政处罚,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以利贯彻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坚持建设工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首先,有必要依法规范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行为。因为,一项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能公正、公平地依法运行,其中招标文件起着决定性的主导作用,如果招标文件中使用或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当,提出显失公平的交易条件,忽视程序中关键性的时间要素等,那么,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或者说竞争性合同缔约活动依法健康运行将产生负面影响。

(1)招标文件中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当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反映在:

A、《合同法》自99年10月1日起施行(《经济合同法》已同时废止),但至今还在沿用《经济合同法》;

B、《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还在沿用过去且与现行法律有抵触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C、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自2000年1月30日施行,本条例第六章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制度中做出了低保修期限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一些招标文件中还有沿用93年就已经废止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分别于84年、87年的:建设工程保修办法(试行)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暂行规定,有的沿用建设部93年2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显然上述三部规章中有关工程保修期限的规定与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均存在明显的抵触。

(2)招标文件中引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当现象时有发生,99年12月建设部、国家工商局以(99)313号文通知推行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原施工合同(GF-91-0201)停止使用,但是直到目前为止,一些招标单位还在沿用GF-91-0201文本。当然,是否使用示范文本,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如果参照使用示范文本,就不能使用又停止使用的文本,因为GF-91-0201中的部分示范文本内容不符合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原文本中第30条争议。对“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的提法及仲裁起诉两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同时采用都与国家仲裁法的规定有抵触。

3、应当注意增强交易时效意识,严格交易时限规则

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是当事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判定行为是否有效,行为时效是一项很重要的因素。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及行为时效在国际工程交易规则中重要。但是,在当前工程承发包交易过程中,有些当事人仅注重从招标文件发出至中标这一过程的时间安排,而对投标书发出后时效要求,签约时限要求等问题没有引起重视。

a、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截止日至中标通知发出所延续的时间区域称之为投标有效期。有些招标人因评、决标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能按期(即投标有效期之内)发出中标通知,那么就应当在中标通知发出之前,以书面形式函告所有投标人,以说明投标有效期的延长,因为,当业主提出有效期延长,投标人将可能做出两种选择:

(1)投标人同意延长期,投标书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投标人有权拒绝延长期,退出投标,为此招标人不得没收其招标保障金。其实,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

b、签约时限: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的书面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照法定的时限要求签订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说已属违法,承发包双方未能按法定时间规定签约,应当将原因、责任等情况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一些当事人对这一法律规定没有引起重视,因而,有些招标项目在中标通知发出后,超过法律规定时限二-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在少数。

4、必须坚持法定的交易运作程序,以体现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

一项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运作程序进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目前市场存在的一些违背程序原则的现象,虽然是极少数,但是,有必要引起重视。

中标通知未发出,就订立合同。这是市场中存在的一种不规范行为。一些合同当事人认为已经决定了,就可以订立合同。这种操作思路明显不符合法律要求,因为,中标通知发出以前,谁为中标人,仍属保密状态,同时,中标人在未接到招标人书面中标通知以前,按《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及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凡采用招标交易方式订立合同的,在程序上的必要条件是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做出书面保障的中标通知,再从合同法的意义上讲,招投标活动,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前,就签订合同,也违背了要约保障的订立合同的程序。

四、设想和几点建议:

1、研究制订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国际工程承发包市场通行的习惯做法。它的明显优点是能既规范又合理的平衡有关各方之间的要求和利益,尤其能公平地在合同各方之间分配风险和责任以利达到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的标准化要求。如试行所颁布的各种合同文本,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制订的FIDIC合同文本等,这些文本的共性是将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合同文件的组成等作为一个整体,一并纳入示范文本的范围。国家工商局、建设部根据相关法律,总结了近年来(GF-91-020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的情况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编制了(GF-99-0201)并于2000年出台推行,从推行的实践分析,特别是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要求,考虑我国即将加入WT0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等因素,现行(GF-99-0201)示范文本显然不够,未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编制、合同文件的组成等。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从建设工程招标开始直至施工合同签订,在示范文本中都应当有一个多方位、科学性、系统性的规范运行要求。

2、完善和强化中介机制在规范当事人交易行为的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有完整的运行程序,环节多,经济、技术、法律等专业性强,组织工作繁杂等特点。招标机构专门从事招标投标活动,在专业人员的综合智力、市场信息、招标实践经验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招标机构为当事人所提供的优良服务,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运行对工程承发包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完善的作用。但是,在招标活动中,有些事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1)招标人和招标机制之间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关系,有时存在过于迁就招标人的利益,主要反映在所编写的招标文件中显示的权利义务失衡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委托人应当向被人宣传和坚持公平、公正的思想理念,以保障工程施工招标活动依法、平衡运行的效果。

(2)一部分招标机构对工程竞争性承发包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的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等,研究之明显不够。因此,招标机构在人员组成和知识面上应当精选一个技术、经济、法律的三维知识结精空间的智力服务体系,以适应法制经济前提下的高质量服务要求。

(3)进一步树立规范到位性服务规定。目前,有一些机构服务范围只限于到中标通知发出为止,忽视了签约生效阶段的智力性服务。因此,反映在一些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书不一致或相互抵触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一部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解决好程序性与实体性服务之间的关系,按《招标法》规定精神,实体性服务应当延伸落实到交易缔约依法生效的合同上。

3、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备案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议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工作重点应当放在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上。施工合同备案是指构成合同文件全部资料,对合同文件中违背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应当向当事人指出修正后再行备案,对实施备案的合同文件,拟作出相应的备案标记,以便分清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所签订的补充协议。

由于建设工程本身内在的特殊性,反映出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履行周期长的特点,具有其原则范围内的变化规律,因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和索赔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当事人就变更和索赔事项达成补充协议或文件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关系。但是,应当指出的是:双方所达成的补充协议或文件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规定精神,补充协议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与招标投标合同文件相背离。

工程毕业论文:提高审计知识确定工程造价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确定电力工程审计重点保障审计质量;对费用的审核;结语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是项目全团队成员都参加建设项目造价的管理、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项目全团队采用合作伙伴式的管理模式、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是要做项目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的造价管理、造价工程师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度认真审查工程预结算的性公正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电力工程审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审计,有其自身的特点、工程项目立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设计方案、取费费率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文件规定,其取费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工程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等,具体请详见。

一、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一)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是项目全团队成员都参加建设项目造价的管理,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是某个项目相关利益主体(业主或承包商)单独参加建设项目造价的管理。

(二)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项目全团队采用合作伙伴式的管理模式,强调沟通、信任、相互合作及共担风险以获得双赢或多赢;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是单纯的合同契约式管理,易引发互不信任和利益的对立关系。

(三)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是要从项目全要素管理的角度出发去管理项目的造价;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考虑狭义的节约造价而不顾项目工期、质量等其他要素项目对造价变化的影响。

(四)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是要做项目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的造价管理;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做项目实施周期的造价管理。

(五)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是包括项目风险造价管理在内的项目全造价管理;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开展确定性项目造价的管理。

(六)电力工程造价管理的造价确定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从建设项目的活动分解和项目活动具体方法分析八手,根据项目活动的具体情况去确定出建设项目的造价;传统的建设项目造价确定方法主要是通过套用国家或地方的建设项目定额的方法确定的。

(七)提高造价工程师的素质,国内外工程审计发展的趋势,对造价工程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造价工程师在职业道德和品行、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沟通和协调能力、创新精神和服务意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对整个工程审计质量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在工程审计中,造价工程师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度认真审查工程预结算的性公正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认真审查各项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审计质量。在目前工程管理制度中,经过多年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已经完善了如设计控制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审签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等多项制度,但制度制订得再完善,若执行监管制度的人实施不力制度最终也会形同虚设。归根到底,在工程审计中,造价工程师在执行和监管各项工程管理制度时他们是行为的主体,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占主导地位。所以,造价工程师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工程管理制度执行的与否,决定了工程审计质量的优劣,决定了建设单位内部能够规避多大的风险和防范控制风险的能力。

二、确定电力工程审计重点保障审计质量

电力工程审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审计,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是对工程造价的复核和确认。审核资料是工程审计工作的基础,工程资料是否完备、合同金额确定是否真实合法、变更签证是否及时有效、立项资金是否落实,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的好坏,应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性、及时性提出明确的要求,防止不规范、不真实的审计资料影响审计质量,造成审计风险。

这就必须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要求的工程预结算审核资料清单提交必需的审计资料,对资料的完整性安排专人审核把关,防止“边审核、边补签证”的现象的发生,使审计工作没完没了。只有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严把工程合同、概预算、结算等资料的审核关,经过初步审核,才能确保合同的规范、工程量测定的、资料收集的齐全真实、签证的及时和结算的。招标议标工作和确定合同价格。工程项目立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设计方案,编制标书,重大工程或大额度投资项目由审计部门参与、组织编制或审核标底,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协助政府招标部门进行议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会同财务、审计签订施工合同,使得招投标工作公开、透明,合同价格。施工合同是甲乙双方签订的用以明确双方关于工程建设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通过招标投标签订的合同造价就是工程的承包价格,也是工程结算价格的基础。合同造价的与否对工程最终造价的确定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对施工合同的审计,对保护双方权益,防止问题后置及其严重化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审查中,除应侧重于合同中是否明确各签约方的责、权、利、奖、罚、时效、仲裁等条款及其之间的关系外特别注意施工合同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合理签证。结算造价往往与合同造价不同,发生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施工过程中的签证造成的。签证主要包括隐蔽工程的计量认证,设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变更签证,施工单位的材料价格签证等。为防止“签高不签低,签多不签少,签复杂不签简单”的现象发生,针对项目主管部门出现的签证不实问题,工程量签证不符合定额规定的问题,应对涉及签证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工程知识和符合定额要求的计量标准,要求签证工作必须由现场监理或管理人员、项目主管领导同时签字盖章,防止不合理签证出现,从形式上要求相互制约、相互补充,保障签证真实、完整。提好建议。审计工作的目的是强化对学校教育经费、国有资产和各项经济活动的管理,包括工程项目的管理,就必须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意见和建议,杜绝漏洞,防止损失浪费。加强项目前期审计监督有效控制投资工程项目是否可行,设计是否科学,投资预算是否合理,施工队伍素质如何,这些工作都是在工程项目前期阶段完成的。工程项目前期阶段的审计监督,对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投资决策的合理性,项目设计的规范性等,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

三、对费用的审核

(一)取费费率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招投标文件、合同来确定。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对于费率下浮或总造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变更或新增加项目是否同比下浮。

(二)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文件规定,其取费是否符合要求。在审核价差时,一是以当地有关规定核定差价,二是以甲乙双方合同中确定的价格及供料合同、采购发票等核定价差。

(三)审核工程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审计人员首先应站在客观公正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确性,分清事件是由于业主的原因还是承包商的原因或是不可抗力的原因所致。其次要注意索赔资料的有效性、合规合法性,是否有据可依,有案可查。

四、结语

电力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审计是一项专业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知识性和技巧都很强的工作,因此,要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学习,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审计知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投资。

只有不断学习,以精通的专业知识迎接入世的到来,推动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发展,顺利与国际接轨。只有顺应时势的要求,抓住机遇,才能搞好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工程毕业论文:节水节能设计水质工程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环保在建筑给排水永恒的主题;水质工程是给排水工程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结语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给水排水工程为工程学科门类,是多学科互相交叉形成的一门学科、环保问题已经是全球性问题,环保理念已经渗透进各行各业、节水节能是建筑给排水现状、节水节能在建筑给排水中的具体应用、二次供水设备的选择、加强水质处理工程技术的开发与创新、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代替化粪池,经处理后达污水二级排放标准、加强水质处理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非常迫切、水质科学与工程、水科学与工程是学科延伸、发展的方向、加快给排水工程建设等,具体请详见。

给水排水工程为工程学科门类,是多学科互相交叉形成的一门学科。其研究的内容是人类从自然界取水、净水、供给使用到使用后废水收集、处理、排放构成的人类用水的社会循环;其研究的任务和目标是保障人类社会可持续用水量的需求和所用水质的安全性。下面就建筑给排水和水质工程两方面是试论今后的发展方向。

1.环保在建筑给排水永恒的主题

环保问题已经是全球性问题,环保理念已经渗透进各行各业,建筑行业也不例外,这是今后的发展方向。节能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措施,从某种意义上说,节能的就是环保的。节水、节能、防治水质污染是实现环保的具体手段。节水的重点在于卫生器具及其给水配件、屋顶水箱浮球阀、建筑中水等方面的设计。

1.1节水节能是建筑给排水现状

资料显示,目前中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2400多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四分之一,属于缺水国家。特别是近20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水污染日益加剧,水资源问题更加突出,节约用水成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建筑给排水中节水的重点在于:卫生器具及其给水配件;屋顶水箱浮球阀;建筑中排水等方面。

1.2节水节能在建筑给排水中的具体应用

1)二次供水设备的选择。由于传统的水泵——水箱供水方式中水质易受污染,所以二次供水已越来越多地被气压罐供水和变频调速供水所取代。当低谷用水量是断续的小流量时,宜设置适合于断续供水的压力供水装置。

2)中水回用。中水回用既节省水资源,又减少城市供排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的负荷,是解决缺水的一条有效途径。据资料表明,采用中水回用系统后,居住区用水量将节省30%~40%,同时排放量减少35%~50%;商住小区可节水70%;科研事业单位可节水40%左右;对一般居民住宅可节水30%左右。这对社会和环境效益的深远影响是无法估量的。

3)雨水系统。雨水作为一种自然资源,经简单的处理后可作生活杂用水;经深度处理后可作为生活饮用水。将小区的地面、道路、屋面等雨水收集,经处理后回用于冲厕、洗车、道路浇洒及绿化;建设绿地雨水回收利用措施,推广绿地节水型灌溉方式,提高雨水利用率;将路面、广场、停车场等用透水性材料铺装,提高雨水渗透能力,较大限度的补充地下水。

2.水质工程是给排水工程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

2.1加强水质处理工程技术的开发与创新

通过开发或借鉴国外技术,经“八五”、“九五”的科技攻关,我国也开发了一批具有较强实用性的污水处理与污水再生技术,如厌氧好氧活性污泥法、一体氧化沟技术、各种形式的间歇式活性污泥法、市政景观等。利用生态原理和高科技的污水生态处理设备,设计一个生物圈系统,依靠微生物,植物,动物的生物链来净化污水,以太阳能、生物能、重力能为主要能耗,实现污水零排放、零费用运行,是一种更节能、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处理工艺。另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代替化粪池,经处理后达污水二级排放标准,可减轻城市污水厂负荷而可降低能耗;这些都是目前研究的重点。综上所述,解决我国水质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污水处理利用率,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在于我国水质处理技术的进步、发展和创新,以形成我国自己的水处理技术体系。因此,水质处理技术应是给水排水工程学科的核心,水质处理工程技术水平将是学科发展的重要标志。

2.2加强水质处理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非常迫切

任何一门学科的成熟与发展离不开学科基础理论的支撑。给水排水工程学科虽有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但一直是技术开发与研究多于理论,基础理论研究相当薄弱,迄今没有成熟、完整的学科理论体系。这其中与长期以来该学科研究内容不清、定位模糊有重要关系。随着各种水污染问题不断出现,水处理技术开发与研究所需的理论支撑越来越显得不足。缺乏理论使水处理技术停留在经验技术阶段。随着以水质为核心的学科定位的清晰,建立、完善和发展相关理论体系日显迫切和必要。它对促进21世纪水质处理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和创新形成我国自己的水处理技术体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方面主要包括水质处理过程的水力学、动力学、热力学、微生物学及水质对人体生物影响的理论等。

2.3水质科学与工程、水科学与工程是学科延伸、发展的方向

目前,我国在水资源水质理论和工程技术方面面临许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水质安全净化新理论与新技术、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污染水体修复理论与技术研究;城市污废水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研究;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自动化或智能化理论、方法与技术;节水和重复利用技术;西部缺水地区、城市水资源综合开发与再生利用。

2.4加快给排水工程建设

面向21世纪,中国的给排水工程建设将出现一个新的高潮,相应的设计也将以合理规划、提高水质、降低能耗和成本为目标。1)要解决对水重要性的认识问题,一如继往地推动节约用水。现在珍惜每滴水的社会风气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单位和个人还在浪费用水。而如何才能真正使每个人都珍惜用水,就需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和教育,使节约用水的政策真正深人人心,同时还要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制的办法来有效地推行节约用水,并减少污水的排放。2)提高供水系统和排水网络的质量。城市给水在提倡节约用水和扩建新建水厂的同时,必须注意提高供水系统质量。提高供水系统质量的主要趋势是:把水厂联成网络,分散水源,以实现优化配水;对网络用计算机管理;加强维护和改建,以及进行污染控制等。

3.结语

总之,在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设计过程中,不仅要强调使用功能完善、外型美观等要求,还应当从节水节能的角度出发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为建筑给水排水节水节能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市政工程方面的专业人才必须专注于污水处理的效率与运行的经济,性。作为一名给排水工作者,特别是从事建筑给排水工程和从事市政工程的两方面人员应紧密配合,尽快为形成全国水工业体系而共同努力。

工程毕业论文: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建设目标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项目决策阶段的风险;勘察设计阶段的风险;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建设实施阶段的风险;建设单位的风险防范和抵御措施;结束语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者、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设计基础资料不完整、设计单位职业责任、设计质量不高、深度不够或施工设计图纸错、漏、碰、缺、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行为不规范、承包商投标报价策略风险、合同风险、承包商(指定分包商)履约不力、监理工程师失职、材料(设备)供应商履约不力、异常气候和不可抗力风险、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评估和可行性研究、严格工程招投标制度,择挑选择承包商、监理单位、认真编制合同文件,加强索赔管理、建立健全信用担保制度、办理工程保险及专业责任保险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建设项目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如何加强建设项目风险管理、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详细分析了建设项目实施各阶段中建设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设单位的风险防范和抵御措施。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者,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面临着诸多风险,这些风险都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然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取得预期的投资效果,建设单位就要善于对风险进行分析,并针对建设项目实施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对策,避免、控制和转移风险,较大限度地减少建设项目目标值与实际值之间的偏离程度,控制资金投入的盲目性和资金浪费,从而起到降低工程造价的作用。

1.项目决策阶段的风险

1.1项目可行性研究不

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质量直接影响着项目的投资决策水平。有些建设单位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和技术经济分析,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人为地压缩项目投资数额,夸大项目的经济效益。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其结果,要么导致在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资金缺口严重而不得不停工缓建;要么在项目完工投产后,因经济效益差,资金不能及时回收,影响项目建设和经济效益,造成经济损失。

1.2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

建设单位的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违反基建程序,工程项目不报建;不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随意变更工程范围,提高工程标准,制定不合理工期;随意支解工程,非法分包等。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很可能导致投资难以控制和质量难以保障,而且一经发现,还面临着行政处罚和法律制裁的风险。

1.3设计基础资料不完整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不完整,很可能造成设计不充分、设计错误或设计进度拖延。拿设计任务书来说,是设计依据的基本条件,目前许多设计任务书条款过于简单,可执行性差,不能为设计阶段提供基本和良好的设计环境,造成设计工作不应有的反复。另外,有些地质、环境资料与现场存在较大差异,导致设计错误,从而造成经济损失。

2.勘察设计阶段的风险

2.1设计单位职业责任

风险设计人员特定的职业要求其承担重大的职业责任风险,这种职业责任风险主要体现在:

(1)设计质量责任。设计质量不高、深度不够或施工设计图纸错、漏、碰、缺,都可能铸成重大责任事故,不仅影响工程质量,也导致工程变更增多,增加项目的投资,给承包商也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2)投资控制责任。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根据设计合同,设计单位应完成项目的设计概算,设计单位应对其完成的设计概算的性负责。如果工程实施后实际投资大幅度超出其概算,则造成投资浪费。

(3)设计进度责任。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设计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工程建设进度和交付使用的时间拖延以及费用的增加。

2.2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行为不规范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获取设计任务;盲目竞争压价,导致设计粗制滥造;转卖资质,非法转包分包;设计人员不执行国家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推荐关系单位的材料和设备;剽窃、抄袭其他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等。这些不规范的行为,都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给建设单位造成风险。

3.招投标阶段的风险

3.1承包商投标报价策略风险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上,承包商为了承揽到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都会采取一些策略,如不平衡报价法、敞口报价法等。这些报价策略都加大了建设单位的管理压力和风险,一旦管理不当就可能会使整个项目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3.2合同风险

一方面,合同客观上就存在着风险,而且从合同条件规定来看,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应承担的风险比承包商要多。另一方面,由于建设单位的主观原因,如审查不细、把关不严,致使某些合同条款不严谨或有漏洞,实施过程中又常常发生超出预见的情况,给承包商的索赔创造了机会,使工程实际造价远远高于合同价款,从而加大了建设单位的风险。

4.建设实施阶段的风险

4.1承包商(指定分包商)履约不力

承包商(指定分包商)履约不力是常见的。由于承包商(指定分包商)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施工技术方案考虑不周等原因,导致出现工程质量低劣、工期滞后的情况,不仅加大工程开支,还会因项目推迟投入运营而影响投资效益,特别是涉及到人员安全事故,其损失和影响更是无法估量。

4.2监理工程师失职主要表现在:由于监理工程师业务水平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过失,给工程造成损失;某些监理工程师缺乏应用的职业道德,如以权谋私、拿原则做交易,使建设单位蒙受损失。

4.3材料(设备)供应商履约不力

由建设单位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或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时,一方面,由于有关部门对生产厂家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使得劣质建材(设备)充斥市场,严重损害工程质量;另一方面,材料(设备)供应商履约不力或违约、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致使工程停工待料,由此导致工程质量差或工程延期,承包商不仅不承担责任,还会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

4.4异常气候和不可抗力风险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易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会影响正常施工,增加工程投入。由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如地震、洪水等灾害虽然出现机会较低,但一旦出现,造成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

5.建设单位的风险防范和抵御措施

5.1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在进行工程项目的前期评估和可行性研究时,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咨询公司,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各种潜在风险发生的机率和可能性进行充分的分析和估量,制定出风险的防范和抵御措施,以使工程项目正常地运转。

5.2严格工程招投标制度,择挑选择承包商、监理单位

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是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措施。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施工质量好、信誉高、工期较短、报价合理的承包商,不可片面追求低报价和短工期。选择监理单位时,则应侧重其业务能力、资质业绩等方面,利用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技能、管理经验处理工程中存在的具体风险,以利于工程顺利的开展。

5.3认真编制合同文件,加强索赔管理

首先,合同条件要严谨,避免疏漏,不给承包商的索赔留有可乘之机。其次,要善于利用合同条款转移风险。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建设单位可以通过责任的明确划分,合理地将风险转移给其他各方。另外,建设单位也应加强索赔管理,包括预防和减少承包商的索赔、正确处理索赔以及建设单位的反索赔。其中,预防和减少索赔,加强反索赔是避免和减少建设单位经济损失的两项重要的措施。

5.4建立健全信用担保制度

(1)建立投标信用担保制度。投标担保是担保人为保障投标人正当从事投标活动而做出的一种保障。当前宜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障书和投标保障金等方式,具体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2)建立履约信用担保制度。履约担保是担保人为保障建筑企业履行承包合同而做出的一种保障。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书、履约保障金的方式。

5.5办理工程保险及专业责任保险

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工程保险或检查督促承包商的工程保险工作,以转移风险。另外,由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失误,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造成的损失可能是巨大的,而他们的赔偿责任却很小,不足以弥补建设单位的损失。建设单位可以参照国际惯例,要求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购买专业责任保险,这样,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造成的损失则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结束语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各阶段中加强风险管理,做到事前充分预测和分析,事中积极讨论和调整,事后及时处理和总结,主动采取各种措施来避免、消除和转移风险,从而有效地减少项目建设中的风险费用,真正降低工程造价。

工程毕业论文:建设指挥部组织协调确保工程质量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了解客户需求,做建设方技术参谋者;满足施工要求,做施工方现场指导者;维护单位权益,做企业对外形象的代言者;洞察市场信息,做对外市场经营的开拓者;关心职工生活,做派遣配合施工人员的关照者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以空前的力度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各勘察设计单位陆续组建和充实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方最关心的就是能用相对较少的资金建设出标准高、运行良好的产品、一首动听的乐曲,离不开曲作者,更离不开弹奏者、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是企业管理机构重要的一部分、企业对市场的把握度和其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建设指挥部设在工程施工一线,远离企业本部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家实施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为了品质高效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勘察设计单位适时建立充实“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靠前指挥。论述了如何发挥建设指挥部的技术调度及其组织协调作用,分析、明确了建设指挥部职责,为有利于指导和帮助其发挥较大效能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指挥部;技术调度;组织协调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我国以空前的力度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各项基建工程建设的时效和质量被提升至政治高度,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责任重大。为适应新形势,圆满品质高效地完成基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勘察设计单位陆续组建和充实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协调同建设方、施工方的关系,了解、收集甲方建设意向,及时向施工方提供设计图纸,阐释设计思路,实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想建设方之所想,急施工方之所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如期交付使用。建设指挥部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进度与质量。因此,只有职责清晰,工作有可为之处,成效才能明显。

1了解客户需求,做建设方技术参谋者

建设方最关心的就是能用相对较少的资金建设出标准高、运行良好的产品。工程建设,设计是灵魂,一个好的设计,不仅可以为建设方节约资金,同时也可以为建设方打造出质量精品。作为现场建设指挥部,工程前期,必须了解客户的所求,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及时反馈到设计总体组成员,要把建设方的设计意图和建设蓝图融合到未来的设计之中,要让设计产品从技术层面处处体现建设方的要求、意图、灵感。工程建设期间,要善于倾听建设方意见,从技术层面多给建设方建议。同时要多换位思考,要从建设高质量的精品出发不断优化设计方案,努力满足变化的客户需求。想客户之说想,急客户之所急,用实实在在的数据说话,用科学合理的技术解释疏导,做建设方的技术参谋者,必定赢得建设方的赞同。

2满足施工要求,做施工方现场指导者

一首动听的乐曲,离不开曲作者,更离不开弹奏者。作曲精美,弹奏娴熟,乐曲自然旋律优美、悦耳动听。如果说设计图纸是广大技术人员呕心沥血谱就的一曲动听乐谱,施工方则是那娴熟的弹奏者,先进的机器设备则是那必须的悠扬乐器。乐曲要动听,工程要上乘,谱曲者——设计方的造诣是前提,弹奏者——施工方的技术是关键。二者配合默契、通力合作方能打造精品。配合施工是设计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是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设计方有义务、有责任向施工方提供良好的设计图纸、完善的后续服务。作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必须在设计人员和施工方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做施工方的指导者,及时阐释设计意图,实时跟踪建设进度。对于施工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多一点耐心和细心,及时给予指导。对于现场发现的新问题,要本着“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原则,实时优化工程技术方案。确需变更设计的,要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为施工方创造优良的施工环境和投资环境。

3维护单位权益,做企业对外形象的代言者

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是企业管理机构重要的一部分。指挥部分布在祖国各地,是企业的窗口,其一言一行无不代表着企业的整体形象。维护企业集体权益、大力宣扬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社会美誉度、扩大企业社会影响力是各指挥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对外交往是一门艺术,其工作人员必须坚守自己的底线,绝不能做损害企业利益的事情。“人无信则无立”,每一位成员都要诚信待人,广交朋友。要牢固树立客户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周到细致。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以恶小而为之,要处处体现高风亮节的优良品质,增强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不推诿、不扯皮,积极倡导、培育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4洞察市场信息,做对外市场经营的开拓者

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繁荣与衰败、制胜与出局,最根本的决定因素是企业对市场的把握度和其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企业求生存、谋发展必须做好市场经营这篇文章,要把经营市场,开拓市场作为企业发展的及时要务。“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为保障企业长期繁荣发展,打造“百年基业”,必须占领市场的高地,获取较高的市场份额。常言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在经济活动中,信息的获取是重中之重。只有了解甲方的投资动机和建设意向,才能有目的培育市场、开拓市场、经营市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企业的前沿阵地,和政府机关各投资方、建设方打交道最多,亦最容易了解到他们未来的投资动向。因此,要有敏锐的市场意识,当得知工程建设信息后,一方面要坚持先入为主的原则,积极介绍企业的资质与能力,要让甲方充分认可企业的能力与服务;另一方面,及时向企业内部整理反馈市场信息,与单位内部相关业务部门形成合力。建设指挥部似岗哨,各业务生产部门似阵地,哨兵敏锐,阵地火力威猛,企业定能出奇制胜,始终占领市场的高地。

5关心职工生活,做派遣配合施工人员的关照者

建设指挥部设在工程施工一线,远离企业本部。指挥部人员、设计总体组全体成员和广大配合施工人员常年驻守在外,风餐露宿,沐雨栉风,条件相对艰苦,隔山隔水,缺少的是家人的体贴与关怀,增加的是对家庭的牵挂和愧疚,做好这些人员的心理工作,是各指挥部领导的首要任务。各指挥部领导要善于做思想工作,对这些人员的一言一行要明察秋毫,把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同时,要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家庭、婚姻等各个方面的现实困难,切实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稳地住其心,方能鼓舞其劲。配合施工人员来自五湖四海,生活方式、饮食习惯各不相同,建设指挥部要充分克服条件的制约,尽可能地让每位人员都吃得上一口好菜,健康有保障,工作才有干劲。由于条件所限,娱乐设施配置相对欠缺,工作之余,文化生活单一枯燥,指挥部要因地制宜的多组织集体活动,当好文体活动的策划者和组织者,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彼此间的感情与友谊,努力营造和谐温馨的野外业余生活。

勘察设计单位建设指挥部是在大规模基建项目铺开的情况下应运而生,无论在完成配合施工工作、补充完善工程设计、解决现场重大技术问题,还是加强配合施工工作规范化建设、规避化解设计风险、维护企业市场信誉等方面,都大有可为之处。

工程毕业论文:人本精神进行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工程监理的认识;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加强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建议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监理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主要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施工招标准备的各项工作、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中并没有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安全管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工程领域已实行了近二十年,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的新变化,安全管理问题已是工程监理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分析了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现状及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实施工程安全监理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程监理

我国自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改变了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单位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封闭式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状态,向开放型、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从行政命令指挥的方式负责项目建设向科学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转化。本着为国家、为人民、为自己负责的理念,我们一定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监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监理的认识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按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由多个监理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它们在服务工作内容上实行着“全过程的监理”,可概括地表述为:监理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主要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施工招标准备的各项工作;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则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控制,对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实行监理制度,便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事实证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增进效益,是工程建设实现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的重要措施。

无可置疑,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现就如何有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二、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已经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项目中,相当一些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其实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中并没有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只是把安全管理放在质量控制中十二项工作内容的一小项,而且监理单位也没有配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只是由质量工程师代管。这样,在施工安全管理上的监控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得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导致工程建设造成事故的伤亡人数已占全国生产事故总伤亡人数的25%以上。近几年来,建筑物倒塌、大桥跨塌此起彼伏,有的在建设过程中发生,有的在已经投入生产使用后发生。

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加强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建议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管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

安全管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具体有以下措施与建议。

1、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为了适应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应尽快修编《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安全管理方面的章节和内容,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便于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规范地操作,使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2、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针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举办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关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提高。监理企业内部亦可通过经常性的学习、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为此,监理企业对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如报告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

4、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确保人员到位,防止有位无人,形同虚设。

5、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为了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有针对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监理程序中补充安全文明控制章节,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进行有效控制,使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有规范、服务质量有标准、检查考核有章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及时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是主要的责任主体之一。因此,只有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充分有效协调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与施工单位建立互信和友谊是十分重要的,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工程就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7、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作为施工安全主体的施工单位,他们的生产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全局,所以项目监理部首先要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工作,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种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等。通过这几方面的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此外,项目监理部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析和找出现场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控制。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实施细则列出的关键部位、控制点和监理程序进行全过程检查控制。监理企业的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8、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现场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的真实和反映,也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须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出监理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全貌。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处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监应及时审阅并签署意见。特别强调的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有跟踪整改情况记录,对例会、监理通知、安全检查报告所提到的安全问题,亦应有跟踪整改、封闭记录。监理月报应对当月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过程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等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归档,这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监理的风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安全管理已成为工程监理中重要的一方面,我们应该树立“百年大计,安全及时”的理念,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工作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符合工程项目管理的理性思维,应该从组织、制度等角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毕业论文:采油工程经济评价原则指标调研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引言;油田基本建设投资;经济评价的基本参数;经济评价方法;结语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经济评价是根据国家的现行财税政策,分析和预测项目的效益和费用、钻井投资、钻井开发成本可根据本油田或相似油田历史成本测算、采油设备投资、地面建设工程投资、油气操作成本、油气操作成本是指对油水井进行作业、维护及相关设备设施生产运行而发生的成本、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采油方式的经济评价实际上是采油井的盈利能力分析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的相关规定确定采油工程经济评价原则以及评价指标,调研分析了M油田适用的三种采油方式相关的采油设备的性能和价格,结合M油田的情况确定出具体的经济参数,得出各种采油方式经济评价的方法。

关键词采油方式螺杆泵采油气举采油杆泵采油经济评价

1引言

经济评价是根据国家的现行财税政策,分析和预测项目的效益和费用,考察项目的获利能力、清偿能力等财物状况,以判断项目财务上的可行性,并根据此挑选出项目建设方案的一种评价方法。采油工程方案经济评价以2001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勘探开发管道)》为依据,考虑钻井投资、地面工程建设投资和采油设备投资,以及油田开发过程中的操作成本和税费情况,由此来分析在此采油方式下的采油成本、采油工程费用、利税情况以及现金流量情况,得到此采油方式下的投资回收期、内部收益率等经济评价指标。

2油田基本建设投资

油田基本建设投资指为了开发探明可采储量,建设用于开采、集输、储存油气和天然气的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钻井投资、地面工程建设投资和采油设备投资三个部分。

2.1钻井投资

钻井投资=钻井进尺×每m进尺成本+转为开发井的探井的勘探投资

钻井进尺=平均井深(m)×钻井井数(口)

钻井井数包括采油井和注水井。

钻井工程费用包括新区临时工程、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录井测井作业、固井工程、钻井施工管理、试油工程等。以上费用有条件时可分项进行测算,也可按钻井每m综合成本进行计算。钻井开发成本可根据本油田或相似油田历史成本测算,并考虑钻井工艺水平的提高和物价上涨因素进行估算。

2.2采油设备投资

采油设备投资是油田产能中采油工程方面的主要投资,在采油工程方案中应根据所选采油方式的不同来选择不同的设备。笔者用气举采油、有杆泵采油、地面驱动螺杆泵采油方式对M油田N区采油项目进行经济评价。这三种采油方式下的主要设备及投资估算见表1。

2.3地面建设工程投资

地面工程投资估算的内容、深度和方法按照股份公司石油计字(2000)第131号《石油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执行。

地面建设工程费用指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平整、道路、竖向布置及其他土石方工程。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是包括需要安装或不需要安装的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及配合试生产所需的工器具和生产家具的购置费用和设备运杂费。

3经济评价的基本参数

经济评价的基本参数主要包括油气操作成本、期间费用、财务费用、经营成本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5个部分组成。

3.1油气操作成本

油气操作成本是指对油水井进行作业、维护及相关设备设施生产运行而发生的成本。以同类区块或相似区块的操作成本为基础,考虑开发区块的位置、开采方式、油藏物性、单井产量等因素,根据项目实际工作量变化,进行项目的成本费用的估算。按成本项目划分,包括: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职工福利费、井下作业费、测井试井费、维护及修理费、轻烃回收费、油气处理费、运输费、其它直接费、厂矿管理费13项。

3.2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摊销费、矿产资源补偿税、其他管理费用4项。其中摊销费由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规定期限分期摊销。没有规定期限的,按10年分期摊销)和递延资产(自投产之日起,按照不少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两部分组成;矿产资源补偿费根据1994年2月国务院令第150号《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按销售收入的1%和回采系数计取,计算公式为: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油气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收率系数;开采回收率系数=核定开采回收率/实际开采回收率;其它管理费率的取值应结合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计算公式为:其它管理费用=项目生产工人年工资及福利费×其它管理费用率。

3.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①利息。②其它财务费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③销售费用: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3.4经营成本

经营成本费用属于经常性支出,何时发生就何时计入,不作分摊。因此,经营成本费用中不包括一次性支出并已计入现金流出中的投资(折旧、折耗形式回收)、摊销费、借款利息支出费用,避免重复计算。计算公式为:经营成本费用=生产成本费用-折旧费、折耗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3.5销售税金及附加

在项目财务评价中涉及的销售税金及附加有: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其中资源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税率

4经济评价方法

采油方式的经济评价实际上是采油井的盈利能力分析,主要是考察该采油方式的盈利水平。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要计算这种采油方式下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评价指标。下面以M油田N区为例进行有杆泵、气举和螺杆泵三种采油方式的经济评价及综合评价,评价基本参数见表2,三种采油方式的评价结果见表3、表4、表5。

5结语

结合三种采油方式的产油量,三种采油方式的经济评价结果为:有杆泵采油投资回收期6.3年,内部收益率:23.17%;螺杆泵采油投资回收期:6.8年,内部收益率:20.67%。目前M油田普遍采用有杆泵采油就有明显的收益,因此建议N区采用有杆泵抽油的生产方式。

工程毕业论文:完善立法防范建筑工程项目风险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必须明确建筑法律关系及其重要性;项目管理中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进行法律风险的控制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什么是建筑法律,建筑法律关系、建筑法律的重要性、对国家制定的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资信审查不到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忽视特别条款、付款条件不明确、盲目采用低价策略、在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法律武装建筑企业、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的宣传教育、把好合同签订关、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履行合同时依法维权、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等,具体请详见。

一些建筑企业因为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运用法律手段管理项目,不能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往往容易被牵着鼻子走,在出现法律纠纷后又不知所措,不仅造成巨大损失,企业的名誉、形象也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建筑企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懂得并能熟练运用法律进行风险控制是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本文将对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易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进行分析,进而探索在工程管理中如何有效运用法律对风险的控制。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开放,建筑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不仅是质量好、工期短、业主满意,同时还追求投入少、产出大,企业获利丰厚的建筑产品。但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条款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等等,一旦风险发生,损失是巨大的。

一、必须明确建筑法律关系及其重要性

(一)什么是建筑法律,建筑法律关系。广义的建筑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它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狭义的建筑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本文中的建筑法律是指广义的建筑法律。建筑法律一般属于行政法或经济法范围,调整工程建设活动和建筑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另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时也能成为建筑法律的一部分。

建筑法律关系即建设关系,就是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如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建设活动中的合同关系,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二)建筑法律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法律作为人类社会一个重要的调节手段,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无处不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建筑活动不同于一般生产活动,耗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生产场地移动,生产条件艰苦,社会影响广泛,与人民生命财产相关。《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从投资体制、价格政策、市场机制等多方面予以保障,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为建筑业深化改革,振兴发展,发挥支柱产业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条件。有利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管理,依法行政,规范承发包行为,建立健康、效能、有序、统一的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虽然我国用以调整建筑关系的法律还不完备,但在对现实案例的分析来看,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学懂用精建筑法律,对加强施工管理,创造工程效益,减少法律纠纷带来的损失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项目管理中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与国家行政机关、发包方(业主)、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或其它经济实体的业务交往活动,主要靠法律来调整。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若不注重法律的作用,潜在的法律风险就会会愈积愈多,法律纠纷也会接踵而至,不但耗费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建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下面就简要谈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一些易潜伏的法律风险。

(一)、对国家制定的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某些条款进行合意,意思表示一致后可以达成和约。同样,建筑法律关系中,由于建筑标的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建筑关系各方都要受到国家许多强制性法律的约束。国家用以调整建筑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安全质量标准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各种合同。建筑企业若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就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如果合同“先天不足”,势必会造成项目实施中的被动。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拖欠问题、原材料价格问题等,大多与当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时把关不严有关。

1、资信审查不到位。在订立工程合同前,对合同相对方(不论是发包方还是劳务方)的资信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基础性的工作,这一点,我们大多数建筑企业还是相当重视的,但迫于竞争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做到仔细审查。发包方资信的瑕疵可能会导致我们不能及时得到应得的工程款,劳务方的资信瑕疵可能使我们不能有效管理劳务队伍,工程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因对方的资信不良而造成法律纠纷,我们始终都是受害者。

2、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忽视特别条款。大多数承包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就工程承包范围、价款、工程款支付、工期、质量等级达成一致后,通常的做法是套用一个现成的标准合同文本,或在当地普遍适用的合同示范文本上填空并签字。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十分不利的,为今后维权埋下了重大隐患。当然,这并不是说以示范合同文本为基础设立合同毫不可取,而是此中存在一个针对具体项目设定特别合同条款的问题。无论合同示范文本或现有法律规定,都是在考虑了一般工程承包活动中共性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所作出的原则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中,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结合个案实际对其加以细化和补充,往往造成签订的合同漏洞多、争议多。另外,对于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的项目,合同中如果不对这种特殊性作出必要的考虑,就难以顺利履行,引发争端的概率就会增多,而且会加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3、付款条件不明确。若付款条件不明,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难以证明,则容易成为维权障碍。如在一些分包合同纠纷案例中,分包合同约定质保金的支付以总承包商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为前提条件。分包商施工完毕后,虽单项工程已经竣工,整个工程甚至也已投入使用,但总承包商一直以未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质保金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为理由,拒绝向分包商支付质保金。

4、盲目采用低价策略。一些建筑公司为了能够在招标中中标,采取低价投标策略。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因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公司感到工程利润空间较小,便与发包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要求多支付工程款。这便很容易被发包商以建筑公司意图变更合同行为的违法性,起诉到法院得到法庭的采纳。非但建筑企业的正当权益得不到维护,还还会被追究违约责任。

5、被业主拖欠工程款。被业主(建设方)拖欠承包工程款(包括垫资款)等各类资金已是目前建筑企业面临着的一个重大经济问题,造成拖欠的因素很多,主要原因有:一是建设单位的行为不规范。许多建设单位把拖欠承包工程款作为经营手段,通过拖欠承包工程款把大量风险转嫁给建筑企业,导致拖欠问题日益严重;二是由于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管理密集型行业,门槛较低,造成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情况十分严重,市场供求的失衡导致了业主和承包商的市场地位不平等、交易条件不公平,形成拖欠。三是一些建筑业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工期的拖延,有的还发生了质量隐患,引发了合同纠纷,给建设单位拖欠承包工程款提供了借口。

(三)在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除了上述在订立合同中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形外,在履约过程中有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如: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在合同中怎样有效设定特别生效条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的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工程中间交验或建设单位提前使用工程部分的保修问题;合同外工程量的计价原则和签订程序;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延期情况下的工程结算程序和法律责任;工程款结算的具体程序等等。

三、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进行法律风险的控制

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风险很多是众所周知的。我们不能左右市场风险、自然灾害、政策风险等给我们建筑企业带来的潜在危险。但是我们建筑企业自身有能力通过自身努力来减少甚至化解风险因素。其中在项目管理中加强法律手段的运用,维护建筑企业正当利益、减少法律纠纷,就是重要的方法。

(一)以法律武装建筑企业。近年来建筑企业的法律纠纷的代价是沉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其原因就是我们建筑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律、不懂得运用法律。前车之鉴,我们要以法律武装自己,运用法律避免法律风险,保持施工正常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做到:一是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的宣传教育。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法律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法律讲堂,着重对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企业整体法律意识和知识。二是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企业法务人员,条件成熟可以组建企业法务部门,专门处理公司法律事务。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行使监督职能,要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有可能产生法律风险的领域加强过程监督,主要是运用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等方面进行事前监督,更好的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

(二)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是双方履行义务的重要的书面依据,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重要的证据,一场官司的输赢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决定了,所以说“官司打得好,不

如合同签得好”所谓合同签得好是指合同条款约定明确,双方意思表示清楚,文字内容无歧义。而我们的具体业务人员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往往凭借自己的理解和经验参加合同的谈判和拟订,再加之合同双方一开始合作时关系都比较好,往往在一些问题上抹不开情面不好意思较真,所以难免有考虑不周和失误之处。发生纠纷打起官司来就很被动,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因此必须把好合同签订关。如何把好这一关,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利益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放弃权力等于自残,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建筑企业都应坚持的原则。业主与承包商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授标后商签的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可以以法为据、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障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

2、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障。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障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3、多方面严格把审查关。尤其是要审查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等等。

4、善于合理分配潜在的条款风险。在策略安排上,施工企业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方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方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方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5、谨防发包方设置软条款。软条款是指合同一方掌握关键权力,另一方能否顺利履行,取决于掌握关键权力的一方,该条款对于弱势一方而言即为软条款,软条款实质上就是合同陷阱。比如,合同不规定发包方审核工程量的期限和批准付款的期限,开工日期过于刚性,顺延工期的条件过于苛刻等。工程合同是一种特别需要双方相互协作的合同,对发包方的任何一项协作内容,如果不规定期限,就有可能成为工期索赔的陷阱。另外,工程内容和范围如果不明确,也有可能成为工期索赔的陷阱。

6、合同的一切内容必须书面化。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保障,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低,才能获得较大的收益。

(三)履行合同时依法维权。

1、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合同金额大、周期长、内容多、法律关系复杂等自身特点决定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尽可能的消除隐患,减少纠纷的发生,但不可能杜绝纠纷。所以,任何工程发生纠纷都是正常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在纠纷发生前以及纠纷发生后提高防范意识,争取占据有利主动的地位,较大限度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在履行合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公司相应的管理职能部门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有防范意识,要恪守职责,勤勉谨慎,小心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和工作职责。

2、管好签字的人和笔。我们一定要教育和管理好我们派出签字的人,他们手中的笔重千斤,他们签的字值万金,他们在工程上所签的一切文件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一定要慎重,决不可签人情字、糊涂字。采取的好是将工程中签字的权利相对集中,签字需要授权,没有经授权就不能签字,并且签字的人根据工作需要越少越好,这应当形成我们建筑企业的一项制度严格执行。

3、不轻易保障或被保障。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往来,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切不可以轻信对方口头表态和保障,凡是口头上保障而又拒绝采用书面形式的,一定是不的,也是日后产生纠纷风险的所在。同时,要坚持原则,不能轻易表态或保障,更不可以随便给对方出具涉书面材料。

4、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留。在法律案件中,所谓有理而说不清的案件是数不胜数的。有理就是当事人自己觉得有理,也就是所谓客观上有这回事,但说不清,就是指无证据加以支持。无证据加以支持的所谓“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理”,也就是仅仅是法外之“理”。因此,证据有无、证据确实充分与否直接决定诉讼的结果。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尤其要加强证据的保留和收集。不论是与业主还是分包方、材料供应商的往来中,对每一份文件、信函、收据借据、照片、语音纪录等都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以备发生纠纷后能有凭有据,据理力争。

5、依法索赔,合理转移风险。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因而合同中始终存在一定的缺陷,双方的责权利不可能平衡,承包人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尽可能把风险降到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但业主索赔处理比较方便。相反,承包人向业主索赔处理较为困难。作为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外,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承包人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要求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努力促进索赔制度得到健康地开展,把开展索赔工作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工程毕业论文:知识经济土木工程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建立土木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和控制信息系统;建立土木工程标准、行业管理、工程管理、企业管理的信息系统;建立土木工程基于互联网的方案挑选、施工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人才招聘的企业商务贸易信息系统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我国土木工程也同样存在信息化建设问题、实现土木工程的信息化将引起土木工程企业管理方式的深刻革命、信息技术是计算机、通信、控制及信息处理等技术的集成、有效地完成用传统控制方式难以实现的高难度施工项目、信息技术是一项各行业普遍适用的高新技术、信息技术给实体的数字化、时间的缩短、空间的缩小、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跟踪过程、网上招投标相当规模业务的开展将会更加规范市场行为、人才上网,网上各专业专家组在网上会诊技术难关和质量难题、木工程信息化建设要与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企业的“三改一加强”相结合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当今时代,全球进入到经济的全球化,进入到知识经济的年代,世界上各个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包括我们经济速度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提出来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我国土木工程也同样存在信息化建设问题。随着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以青藏铁路、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西部大开发和国家能源交通原材料基础设施项目,以北京奥运工程为代表的各大中城市的基础设施项目,还有量大面广的城乡住宅建设项目正处在建设高潮之中,再加上我国已加入WT0,进入宽领域、多层次、多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实施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的大战略,土木工程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这重要的发展机遇中肩负重任,必须把握住大课题,即土木工程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更高层次的技术创新和素质提升。

土木工程的信息化是用计算机、通信、自动控制等信息汇集处理高新技术对传统土木工程技术手段及施工方式进行改造与提升,促进土木工程技术及施工手段不断完善,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土木工程的信息化将引起土木工程企业管理方式的深刻革命,必然推动企业团队的重组及施工流程的优化,促使企业管理理念和手段的革新;土木工程的信息化是土木工程市场发展的高级阶段,必定融入现代物流业、电子商务业和信息产业,从而实现土木工程的高效益、高效率。

土木工程的信息化建设须致力建设三大系统。

一、建立土木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和控制信息系统

信息技术是计算机、通信、控制及信息处理等技术的集成。应用信息技术系统及设备,现代建筑师可以充分直观地展示新时代的设计理念和建筑美学,可以尽情地表达大胆的创意和神奇的构思,超越时间和空间,塑造并优化创作成果,使其创作成果达到传统创作方式无法比拟的新境界。例如以模型为对象的三维协同设计模型,采用了模块化的模型设计技术,使得设计方法从平面设计走向模型设计,由于模型设计采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从而实现了共享的集成化工作模式,设计人员(多专业)在同一个模型上工作,减少了不必要的条件传递和确认,信息资源得到了充分共享。这些信息资源将贯穿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图形由计算机系统自动产生,使得设计人员可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优化设计方案上,设计过程更为直观形象。而以可视化技术为基础的智能化设计环境,在三维模型设计技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可视化技术以及面向对象的软件开发技术,以专家库、知识库为支撑,研究新的设计管理和设计模式,构造一个更易于操作、具备智能化的设计环境。目前许多工业项目的模型设计过程已初步应用了可视化技术,比如,实体建模,使设计过程更为直观有效,并易于修改;可视化的设计校审,使校审更为形象,并可与设计深度交叉;可视化的进度审核,将设计的三维模型与项目进度资源数据库相连,从项目进度资源数据库抽取信息来可视化地展现和分析项目管理的各种状态。

在施工中推广应用自动化控制技术,可有效地完成用传统控制方式难以实现的高难度施工项目。例如高层建筑的垂直度的控制;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控制;预拌混凝土的上料自动控制;采用同步提升技术进行大型构件和设备的整体吊装和安装控制、整体模具的爬升和大型脚手架的提升控制;大型桥梁悬索受力的控制;幕墙的生产和加工控制;高温高压的焊接质量控制;建筑物的爆破、整体搬迁、以及沉降观测和数据采集,大型工业设施的三维空间管线布局的计算机模拟等等。信息化技术将革新设计技术和施工技术,其应用领域将越来越广,应用程度将越来越深,建筑工业化水平将越来越高。

二、建立土木工程标准、行业管理、工程管理、企业管理的信息系统

信息技术是一项各行业普遍适用的高新技术,必须与行业技术有机结合方能发挥作用。为使信息技术在土木工程施工中规范、有序、健康、高效地向前推进,须高效地制定土木工程技术应用标准和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修编标准,便于检索查询和管理有关标准,随时随地选用标准和对标准的执行进行检查验收,从而有效地推进标准化管理。

土木工程行业涉及的门类很多,例如土木工程、房屋工程、设备管线安装业、装饰装修业,以及相关的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设备半成品、钢结构加工业等,包含的企业众多,构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行业信息集合,其信息量非常大。没有一个规范有效的行业管理体系和高效的运作机制,将难以保障这个行业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发展。传统的管理方式及信息处理手段难以实现这一目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高效的行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方面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方便有效地对行业的有关情况

进行统计分析,制定合理的产业发展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供了全新的条件与可能。目前,信息技术的应用已使得全球产业信息的获得非常便利,可非常方便地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同时研讨,掌握人类近期管理成果,使得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密切关联的土木工程业的管理提供了前瞻性、战略性和更为科学的依据,使建筑行业管理上一个新的水平。

信息技术给实体的数字化、时间的缩短、空间的缩小,对实体本质的把握更为科学,工程项目的单件性、时代性、环境性、多要素性决定了项目信息的大规模性、变动性、多门类性,信息技术使工程成为数字工程。而数字工程的建立,使工程管理进入新阶段,包括项目融资拓宽渠道、项目策划挑选优化、项目设计电脑化,项目施工管理中运筹学在工期控制上的应用,多因素分析在质量控制上的应用,动态进行投资分析等。信息化使工程管理档案化、数字化、动态化,为工程的策划和融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修等全过程的管理提供便利的条件、全新方法和手段。

信息技术实现更宽范围的人力资源管理,更的会计管理、成本管理、融资管理、投资管理,更优化的决策管理、计划管理,更高效的项目施工管理。信息技术也使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的信息更为丰富,为新产生的团队合作关系甚至跨国的伙伴关系提供了前提。高技术的办公环境,促进新技术的采用和人力管理理念的创新,对更有效地提高生产率提供了可能,也促进了企业文化的升级。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正如山西太原化学工业设计院于万里同志的文章《从国外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看国外工程项目管理》所言: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一个多目标、既分别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多工序、多复杂又庞大的系统工程。一个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的管理实际上就是利用能够控制的资源(人力、机具、材料、资金、工期)在一定的条件下对一个既定目标(进度、质量、费用)进行科学的计划和以更多的定量数据做深入动态分析,对于工程实施有效地调整控制,以尽可能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效益。工程项目的管理必须依靠整套先进的管理理念,这种管理在国外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这些软件的基本功能主要有:

1.项目计划的编制。

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以及中标授标之后的合同条件都要求承包商编制切实可行的“细化的施工进度计划”,对工程进行详细的剖析。软件对一个工程项目的所有任务做出的时间安排,同时还对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原材料、劳动力、设计和投资进行分析和比较,在千头万绪的任务中找出关键要紧的任务(关键线路)以及对任务做出合理的工期、人力与物力、机具等资源的安排。

2.项目跟踪过程。

软件对于工程进度能够进行动态管理和控制,它要求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根据所制定的计划和目标,要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影响项目进展的内外部因素随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及时、连续、系统的纪录和报告并输入计算机,也就是真实、实时地反映工程进度,分析工程进度数据,及时反映工程项目的变化。

3.项目的分析、控制与优化。

由于管理软件实现了广义的网络技术,项目管理者根据跟踪提供的信息,对比原计划(或既定目标),找出偏差,分析原因,研究纠偏对策,实施纠偏措施。软件不但考虑时间问题还根据资源和费用进行分析求得一个时间短、资源耗费少、费用低的计划方案,并通过软件进行网络计划的优化,也就是利用时差不断改善网络计划的最初方案使之获得工期、低费用和对资源的最有效利用。软件有对工程数据与作业活动的强大过滤功能,将现行计划执行情况与目标计划进行数据库比较,然后再将滞后于目标计划的所有工作活动过滤出来,进行单独的追赶或特别跟踪。对于发现工期滞后的工作项目及时地采取补救措施,制定相应的追赶计划。对于现行超前于目标计划的工作可有意识地放慢部分超前工程项目的施工速度来降低工程成本或使总体计划更趋于合理。

三、建立土木工程基于互联网的方案挑选、施工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人才招聘的企业商务贸易信息系统

互联网正在逐步深入土木工程,既在提供信息服务方面发挥越来越大、越来越广泛的作用,同时又为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技术措施方案、种种合作方案有效进行比较,高效进行优化,将大大提高企业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通过电子邮件、互联网传递,使建筑项目和承建商、材料供应商的信息沟通有效克服招投标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同时增强透明度,推进公开化,网上招投标相当规模业务的开展将会更加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使招投标的竞争在更广范围更高的层次上进行。

电子商务对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机具的采购显得更为宽范围、广领域,甚至会进入货物及其流通的细微部分,使需求方对货物的质量、价格、生产方式、供货方式、市场信誉有更深入的了解和透彻的把握。网上交易为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果、监督交易全过程提供了可能,同时还为买卖双方的合作经营伙伴关系起主导作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诚信失缺行为进行有力遏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人才上网,网上各专业专家组在网上会诊技术难关和质量难题,对土木工程人力资源开发提供巨大的力量。也可以说,现代建筑企业更加依赖网上技术研发,依赖网上人才库,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企业做大做强。

利用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系统三种体系,为项目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现代化信息传递和交换手段,使项目信息共享更及时、更灵活、更广泛,并具备了实施异地交互讨论的环境,参与项目的人员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方便的查看项目管理信息,总部管理人员也可以同时访问其他地方项目管理信息,随时了解项目总体情况,通过这个数据库把公司本部、公司分部、施工现场、分包商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创造了一个异地协同工作的环境,并可实施异地指挥和控制。

土木工程的信息化,既包括建筑管理的信息化也包括建筑技术开发的信息化,建筑管理的信息化应在三个层次上展开,即在土木工程行业管理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土木工程企业管理信息化。土木工程行业管理信息化是根,体现了行业的经营特性和行业的市场特点;土木工程企业信息化是杆,必须建立在对行业深层次的了解上,必须符合行业运作规律;工程信息化是果。

土木工程信息化建设要与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企业的“三改一加强”相结合,与企业的科学管理、技术进步相结合,要借鉴全球信息产业推进的经验,学习各行各业推进信息化建设成果,从产业、企业和工程实际出发,研究开发一般解决方案和个别解决方案,遵照“政府推进、市场引导、企业主体、行业突破、区域展开、稳步推进”的方针,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作用,特别是相关学会、协会要不断开拓创新,努力使自己伴随着土木工程的信息化建设走进新时代,充分发挥跨行业、跨部门专家荟萃的优势,做出新的贡献。

工程毕业论文:中国消防工程学科再建制化建设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消防工程的学科建制与氧化燃烧学说和火灾科学的建立;消防工程学科的建制化与驱动模式分析;消防学术期刊、研究生教育、实验室建设与消防学科再建制;结语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消防工程学科在中国已经初步完成了自身的建制过程、氧化燃烧学说的建立与消防工程学科的初建、火灾科学的兴起和发展与消防科学的再建制、学科的建制化与驱动模式分析、消防工程学科的建制化与驱动模式、消防学术期刊、研究生教育与消防学科再建制、重点实验室建设促使消防学科的再建制过程、术模式驱动下的火灾科学与权利模式驱动下的“消防工程”开始相互渗透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消防工程学科在中国基本上已完成了自身的建制化过程。笔者以中国消防工程学科建制化为切入点,分析了中国消防学科建制化的过程及其驱动模式;同时基于学术期刊在科学事业中地位和历史作用的分析,探讨了学术杂志与消防工程学科的关系,认为创建的学科杂志、进行研究生教育是使消防工程学科建制更加完善的必要条件之一;指出中国现有的消防学科的设置已不适应该学科在中国发展的现状,需要调整学科设置;认为消防学科正面临着自身再建制化的机遇。笔者强调,我国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立与中国火灾科学的兴起,不仅标志着消防工程学科知识体系的形成,而且使发端于权力系统的消防工程学科建制化过程具备了学术学科建制化或再建制化的结构。

[关键词]消防;学科建制;实验室;同行评议

1消防工程的学科建制与氧化燃烧学说和火灾科学的建立

消防工程学科在中国已经初步完成了自身的建制过程。回顾这段简短的历史,人们会注意到这个过程中的两次飞跃都与消防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火灾科学)的突破有关联。

1.1氧化燃烧学说的建立与消防工程学科的初建

氧化燃烧学说的建立促使消防工程学科摆脱对感性和经验知识依赖,使它发展为以近代科学理论为基础的一门科学。也正是对燃烧过程有了科学和正确的认识,攀谷嗣窃诨鹪值姆乐沃杏辛苏返睦砺壑傅迹兰际跸低骋惨蛭⑷肓丝蒲Ю砺鄣男孪恃憾⑸酥实谋浠?nbsp;

拉瓦锡于1777年向巴黎科学院提交了(燃烧概论)的报告,建立起了为近代消防学提供科学理论基础的氧化燃烧学说。1871年傅兰雅口译、徐寿笔译的(化学鉴原)是我国首先系统介绍西方化学知识的著作。但由于这些知识传播的范围仅限于少数知识阶层,加上将正确的燃烧理论应用于近代消防的概念并未传人我国,因此,它对人们的观念并未产生较大影响。到20世纪30年代初期,它才较地被我国接受并得到广泛传播。由于氧化燃烧学说揭示了火灾的成因和条件,氧化燃烧学说很快就在消防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科学的火灾观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也指出扑灭和预防火灾的科学方法。

直至20世纪50年代,作为防火、灭火的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经典燃烧三角”理论才被国人逐步认识和深化。氧化燃烧学说的建立和在中国的传播,最终在消防领域中起到了树立新消防观念、提供明确的灭火方法等作用。比如《消防警察全编》中就对火和火灾的危害有了比较科学和的系统的认识;指出消防是世界文明进步的产物,社会越发展火灾越频繁,消防就越显重要;树立了建立消防警察制度的观念;还强调为更好的灭火,要遵守救护人命是首要任务的原则,同时还要调查水利和地理并不断改良器械,提出3种科学的灭火方法。这本书虽然介绍的是源于欧洲的日本的消防理念和技术,但是足以说明随着氧化燃烧学说的确立,使消防科学和消防技术水平有了飞跃式的发展和提高。

1.2火灾科学的兴起和发展与消防科学的再建制

解放前,中国的消防科技主要是通过日本间接地向欧美学习,1905年清政府曾派少数人到日本短期学习近代消防。建国后的前30年以学习前苏联为主。为解决建国后中国消防科技人员急缺的问题,国家采取了以下一些方法:聘请前苏联消防专家举办培训班,选派学员到前苏联进修,在人民譬察干部学校设立消防专业等。1957年8月15日,我国选派巧名干部(俄语专业)到苏联留学两年。学成回国后,他们分别在消防教育、管理、宣传、科研等方面为振兴中国的消防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们是中国现代消防科研、教育事业的奠基人。消防教育开始兴起。

1956年1月9日在现在的中国刑警学院设消防教研室,增设消防专业。从留苏归来人员中选调8人担任消防教员,后历经周折的下放和重新启用,至1992年消防教研室和消防教育建制化,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2004年由武警学院开始招收消防工程专业方向的硕士生。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称“火灾实验室”),1992年由中国科学院批准边建设边对外开放,是1995年通过国家验收的我国火灾科学领域惟一的部级研究机构。1996年就招收12名工程热物理专业博士生。此时,中国消防工程学科的建制过程基本完成。

火灾科学在我国的确立和发展,使我国的消防科技水平能在同一个平台上与国外发达国家竞争和对话。20世纪询年代的H.W.艾蒙斯将质量守衡、动量守衡、能量守衡和化学反应原理用到建筑火灾的研究中,开创火灾过程机理研究的先河。爱丁堡大学的D.卓斯戴尔出版的《火灾动力学》系统地阐述了火灾科学的理论体系。

1985年国际火灾安全科学学会成立,其研究的领域包括伙灾化学、火灾物理、火灾动力学、火灾探测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被动防火技术、建筑防火设计、人在火灾中的行为、火灾风险评估、火灾调查、消防安全管理等。这标志着人类对火灾机理的认识从无知到近代的氧化燃烧学说,进一步飞跃到火灾动力学的研究阶段。

2消防工程学科的建制化与驱动模式分析

2,1学科的建制化与驱动模式分析

学科建制化问题是科学史学家与科学社会学家共同关注的一大课题。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学者们对自然科学、自然科学学科发生建制化的过程与机制进行了大量研究。人类活动的建制化是指由参与此类活动的人们形成某种有秩序的社会系统的过程,它也是一组适当的价值、信念、规范在人们思想中获得内化的过程。学科的建制化则指处于零散状态且缺乏独立性的一个研究领域转变为一门独立的、组织化了的学科的过程。

在一门准学科发生建制化的过程中,其研究者需为之提供辩护,以促成一系列事情,例如,基本问题域的确定、特有的研究方法或程式的构建、学术规范的确立以及学术话语体系的形成等的认知、认同与学科专业刊物的创建、学术队伍的组织化与培养学术后继的机制化等为特征的职业认同。

学术活动要实现高度建制化,除在共同体内部要建立相应的教育与管理组织外,还需要使该领域内的成果为整个学术共同体与社会接受和运用,即内部成果外部化。学科建制化的核心是指该学科的内部的学术活动的建制,而且学科(核心是学术)的建制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故而学术活动也可以在较低层次上实现不充分的建制化。

判断学科的建制化是否充分,应综合考虑建制化得以实施的规模与程度。西方学者都强调教育系统与管理系统方面的指标(博士培养计划的设立、学术机构的效力等)。人们除了着重考虑学术研究传统或范式的自主性、创造性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内在标志外,还应考虑学术的社会效应,看它是否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是否为社会所认同并赢得较为充分的社会支持,如新学人的进入、研究资金的投入等。因此,人们在研究学科建制化时,大多对学科内部某些价值概念或学术信念的内化过程给予特别的关注,而不单只是考虑建制化过程的种种表现,如建立学会、出版刊物、学术交流制度与规范、后备人才培养制度等。

学科的形成是社会建构的结果,其核心是该社会系统内部的管理—控制系统与集体行为之间的互动作用,这个管理—控制系统又可分为权力系统与系统。与之对应,学科建制或再建制化的动力机制(学科建制化的驱动模式),可理想地分为系统驱动模式与权力系统驱动模式。

发端于学术学科建制化或再建制化的结构,以非强制的方式建立学术范式、互动制度及相应的教育制度,通过展现学术魅力与社会功能吸引新学人。在此模式中建制化过程历时较长,往往带有自主性与“自辖性”。

而发端于学术权力乃至于社会权力结构的学科建制化或再建制化,以强制方式规定学术范式、互动制度及相应的教育制度。该模式建制化过程历时较短,常呈现出“他主性”与“他辖性”。

当然两种模式在学科的建制化中是交织在一起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许多学科的建制化历程发端于权力系统。

2.2消防工程学科的建制化与驱动模式

消防工程学科在中国的建制化与公安部、武警学院的消防工程系、消防指挥系和公安部的4个消防科学研究所以及中国科技大学的火灾实验室密切相关。在这些单位中逐步形成一个从事消防科技研究的学术团体,并创建了消防科技杂志和中国消防协会。近几年,我国消防科技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和学科队伍。由于学科建制的初创是基于权力模式下“他主性”推动,从科学社会学以及科学学科建制化的相关理论可知,这种模式需要转变为系统模式下自主模式。

消防工程学科建制化的本质是学术建制化,而学术的建制化历程不但涉及学术专业团体或机构、学术刊物的组建,也涉及学术纲领的确立或重建。学术建制化成功与否取决于:

其一是要看是否会导致专业学术团体、刊物的出现,以及社会对消防学术的支持程度。

其二是要看是否出现成功的学术研究范式(或研究纲领)。

我国的现状是消防工程学科没有成熟的研究生教育,也没有部级核心期刊的消防工程学科杂志,这都不利于消防工程学科的建制化。

1956年初建立消防局不久便从全国各地抽调一些工程师,开始进行消防技术的科研工作:之后又从地方大专院校抽调了10多名毕业生,共计20多人,购买了一些设备,在消防局内组建了消防科学研究室,这是我国消防科研机构的雏形。1957年公安部开始筹建消防科学研究所,1963-1965年公安部的4个消防科学研究所相继成立。成都消防科学研究所、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和上海消防科学研究在各具特色的研究领域中进行了出色的工作,参与消防科学的初建,并为完善消防科学的建制化作了学术上的积累。武警学院设有消防工程系、消防指挥系和一个以消防科技研究为主的科学技术研究所,它是为消防事业培养和输送专业技术人员的摇篮,也是惟一的一所设有消防本科专业的院校。4个消防科学研究所、武警学院的消防本科教育以及“火灾实验室”所做的工作使消防工程学科完成了其初始的建制过程,并为它的再建制化奠定了基础。

4个消防科学研究所以及警学院消防专业的设置和人才的培养,都是在公安部的领导规划下建立的。因此,消防工程学科的建制化是在权力驱动的模式下完成的。之后,该领域的一些专家在自由的学术研究中成长起来,逐渐成为系统的支柱,他们对消防工程学科进行辩护,使消防工程学科最终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认可。

由前面的分析可知,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消防工程学科在我国的初始建制化主要遵循权力系统驱动模式,这使得消防研究在我国未能充分地实现学术研究传统的多元化,由此导致较为单一的学术格局长期存在。’在此格局中展开学术批评十分困难,而学术互动的实质恰恰是理性的批判。笔者认为,学术研究最终走向专家系统驱动模式才是良性模式。

3消防学术期刊、研究生教育、实验室建设与消防学科再建制

3.1消防学术期刊、研究生教育与消防学科再建制

尽管武警学院2004年开始招收硕士生,但是消防专业没有研究生教育的现状制约了消防工程学科发展和完善。学科建制的必要条件之一是要有独立的知识体系,而知识体系构建的基础就是前沿知识的学术研究,研究生们是从事这种研究的学术后继。

史蒂芬·科尔,将科学知识分为核心知识和前沿知识,研究生教育的开展无疑是在拓展消防工程学科的前沿知识,从而随着对前沿知识的评价和认同,最终这些前沿知识会进入消防专业中共同认同的核心知识而变为消防本科生的教材内容,从而逐渐完善和发展消防工程学科的知识体系,同时也培养了消防科技领域内的科研梯队,从而保障了学术研究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学术建制化中重要的条件。

《科学》杂志上的论文所发表的各种主张代表着当下科学界的前沿知识。科学研究者在科学杂志的体系中接受调练,并通过在自己相关领域专业杂志上赢得声誉,也是将研究成果内化为该学科知识的必要条件。因此,科学杂志体系是科学事业的一个重要表征。

在前沿知识内化为核心知识的过程中反映出知识的产生和制造对学术期刊有很强的依赖性。科学家们通过发表文章在圈内得到认可。他们赢得的声望是靠同行评议来保障的,同行评议只不过是为应对纸张媒体的局限性而做的妥协。尽管同行评议会遗漏某些有价值的文章,但是通过同行评议对信息大幅度过滤显然是有必要的,当然这是权宜之举。总之,关于科学的著述业、版权、阅读和知识传播特征的问题,都不再是哲学家、社会学家和科学史家的事情,而是涉及科学家自身的事情。

消防刊物是交流消防工作经验、提高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水平、普及消防知识的一个很重要阵地。发达国家对此一向比较重视。据了解,日、美、英、法、前苏联、德等国的消防刊物就有78种。中国有《火灾科学》、《中国消防》、《消防科学与技术》《消防技术与信息》等,另外《武警学院学报》也刊登相当分量的消防科技类的文章,但遗憾的是消防类科技期刊中没有国家核心期刊。按照科学社会学的观点,科学是一种职业,科研工作者论文的社会评价是他们获取资源的重要条件,因此,消防科技核心期刊的筹建,也会激励他们的科研积极性。

建设学术杂志平台并发挥其在学科发展中的作用有助于消防学科的研究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同行评议是文章质量的保障,因此,消防科技杂志应该严格执行匿名专家审稿评阅制度,另外为了同世界接轨要加强期刊的规范化,在文章格式以及所办刊物的参数上可以参照世界上其他同类的杂志。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期刊杂志数字化的趋势下消防科技杂志也会电子、数字化。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科学杂志是科学知识中前沿知识经同行评议后的话语,它经过一般评价后会得到普遍的认可,从而变成该学科的核心知识,其中同行评议是文章质量的保障。而研究生教育正是扩大从事消防科学前沿知识研究队伍的主要手段,因此,研究生教育的水平和规模是衡量一个学科建制化完善与否的标准之一。可见,消防学科的建制化中,的学术杂志和研究生教育的建制也是十分重要的条件。

整个现代学术系统在中国的建制化历程的作用都与它在西方国家的建制化历程存在着重要区别。

20世纪以来,中国社会一直处于不断的社会转型之中,中国的现代学术事业也产生于这一伟大的历史转折期之中。就中国而言,现代学术系统的初始建制化历程大多采取权力系统驱动模式,虽然历时较短,但往往带有他主性。因此,尽管中国的现代学术系统已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笔者在较为系统而客观研讨火灾科学发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历史背景和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自己的观点并指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大重要任务是推进消防工程学科在我国的再建制。

3.2重点实验室建设促使消防学科的再建制过程

自1985年及时届国际火灾科学大会召开以来,各国相继建立火灾科学实验室,广泛开展前沿性火灾科学问题的部级研究的国际合作。火灾科学已成为当今非常活跃的交叉性科学研究领域,创新余地巨大。通过科学家们近20年的共同努力,认识了和正在认识火灾现象的基本特性,并已积极地利用和发展其他工程学科的成果来研究火灾安全技术原理。

1987年5月中国大兴安岭发生了特大森林火灾,工程热物理专业出身的范维澄意识到这是建立一个部级火灾研究机构的机遇。

1989年通过建立一个部级火灾实验室的可行性论证,在“需要对火灾进行系统研究,以深化对火灾机理和规律的认识,从而为制定正确的扑火方案提供科学依据”思想的指导下,在我国建立起来的“火灾实验室”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火灾科学,使消防工程学科出现了新的增长点,也解决了一些与火灾相关的消防工程和技术的问题。

火灾科学通过实验室研究建立数学模型,定性乃至定量地估计或预测出小概率事件—火灾危害的范围,这就是火灾风险评估,另外它还是研究火灾防治的科学基础和新原理,为从源头上取得火灾防治关键环节(“阻燃”、“探测”和“灭火”等方面)的技术创新提供科学支撑。

与国际上火灾科学的兴起相比,中国火灾科学的发展相对晚一些,但是“火灾实验室”长期立足于火灾安全的基础研究,重视在火灾动力学演化理论与防治技术基础方面原始创新,已取得了令国内外瞩目的进展。国际火灾科学学会前任主席昆梯尔对此予以高度评价,而且中国还获得2005年第八届国际火灾科学大会举办权,这都说明我国的火灾科学研究有了一定的国际地位。

重视工程技术的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武警学院等院校正逐步重视火灾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与之相反,“火灾实验室”则以立足于基础、注重应用、加强转化的整体发展思路,从理论向技术和工程延拓。

2001年末火灾实验室还争取到了国家首批科技奥运项目。这种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积极将基础研究成果向中下游延伸的思路,是“火灾实验室”研究工作的重要特征。现已取得了一些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国家消防行业主管部门予以积极评价:对提高我国消防技术的整体水平和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促进消防行业技术进步,起到了先导作用,已取得了重大的社会效益。

4结语

有“消防工程”本科教育和“安全技术及工程”、“消防指挥学”硕士教育的武警学院与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的研究方向,有向基础理论(火灾科学)转移的趋势;而只有“工程热物理”方向博士教育的“火灾实验室”,则依托其火灾科学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向消防工程和技术领域延伸。这两种趋势说明,学术模式驱动下的火灾科学与权利模式驱动下的“消防工程”开始相互渗透,紧密相连。

中国消防工程学科具备了再建制的结构,面临整合协调两者关系的契机。目前,加强学术互动,完善相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实现多元化与国际化,重建现代学术制度,提升学术自主性,是消防工程学科建设的当务之急。

综上所述,中国消防工程学科实现再建制化的一种可能途径是:初期以权力系统所发起的变革为主要驱动力,争取在最近10年内形成新的、完备的学术系统,并由此转入真正的以系统为驱动中心的学科建制化模式。

工程毕业论文:计价建筑规范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概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要向纵深发展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财政投资评审要积极适应这一变化,努力创新工程方式、工程预算定额是衡量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的法定依据和基础,是为完成单位建筑产品所需消耗的数量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招标方根据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转变观念,严格监管,学会运用市场手段、严格界定适用范围,加大评审力度、突出重点,加强工程前期投资控制、坚持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建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计价建筑规范》的实施,有利于建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有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业主控制投资、建筑业加强管理,有利于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1概述

2003年7月1日,我国建设工程造价改革中出台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开始施行。它改变了以“量、价、费”定额为主的静态工程造价管理方式,推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动态管理方式,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调整建设工程出资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各种关系的依据。财政投资评审要积极适应这一变化,努力创新工程方式。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长期以来,工程预算定额是衡量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的法定依据和基础,是为完成单位建筑产品所需消耗的数量标准。定额计价法就是根据有关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费率、指标等,通过编制建设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来计算、确定建安工程造价,并以此作为国家财政控制基建投资和监督基本建设拨款的主要手段。传统的定额计价是对建筑产品价格的国家定价,具有统一性、指令性和强制性,对于加强计划管理,减少投资浪费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量价合一的计价方式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定额不能体现个别成本,约束了企业的自主报价;缺乏市场竞争力,难以达到合理低价中标;竣工决算则是工程价款结算加签证审核,往往造成“四算”分离,“三超”现象严重。近年来,投资多元化、多渠道的出现客观上要求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来决定建筑产品价格,定额计价方式已不能适应建设市场的变化。因此,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实行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势在必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招标方根据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方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市场价格信息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计价方式。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总造价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由工程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组成。其中工程清单项目费是指为完成施工设计要求的各分项工程量所需的费用,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包括完成该工程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措施项目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规范、规程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其他项目费是预留金、总承包服务费等经有关方面批准列入工程造价的费用;税金是指按照税法的规定列入工程造价的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特点:一是统一计价规则。即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计量规则、计量单位以及清单项目编码都要统一,以规范计价行为。二是控制消耗量。统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指导标准,避免企业盲目或随意大幅度减少或扩大消耗量,保障工程质量。三是放开价格。将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和利润、管理费放开,由市场供求关系自行确定价格。四是企业自主报价。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等,制定企业自己的报价定额,自主报价。五是竞争形成价格。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障质量、工期的前提下,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中标。

3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要向纵深发展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运用专业技术优势,通过对建设项目的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决算进行评估和审查,实施财政投资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策的科学化提供基础性服务。面对建设工程造价改革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要积极适应这种变化,采取切实步骤,实现评审工作由初始阶段向纵深发展的转换。

31转变观念,严格监管,学会运用市场手段。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出一方面是放开价格,鼓励竞争,在工程造价管理上更多地采取市场手段,以达到节约投资,提高效益的目的;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建设单位面对不断加剧的竞争,对于如何建立公平合理的游戏规则,如何发挥政府的支持、帮助和仲裁作用会有更多的要求。应该说,放开价格,企业自主报价的同时就意味着严格的监管,不能因建筑产品价格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动就忽略了评审的作用。评审工作要从驾轻就熟的政府指令性方式中解脱出来,学习运用市场知识和手段,积极地从制度和方法上研究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前提下的新思路、新方法,引入政府投资项目公众参与和专家评审机制,加大决策咨询力度,以适应政府投资管理的需要。

32严格界定适用范围,加大评审力度。《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国有资金包括了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有资金、借贷资金以及发行政府债券和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国有资金投资为主是指国有资金占工程总投资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事实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据此,凡是实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不论招标主体是什么性质,只要资金来源符合上述国有资金的界定,其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结)决算都应按照新的要求进行严格评审。尤其要通过介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查来确定工程造价,掌握合同中对工程量变更的约定及其执行中的增减变,为竣工决算打好基础;要对低投标价进行评审,以保障建设工期、质量和成本支出,防止欺诈行为;要在审查环节杜绝缺项、漏项、少报工程量,避免中标后再结算中补报工程差额的“钓鱼”现象。

33突出重点,加强工程前期投资控制。目前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主要是对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工程(结)决算的控制,侧重于事后核算。考虑到相当一段时间,消耗量定额仍然是工程造价确定的前提,工程量清单计价与现行的定额计价还要共存于评审活动中,评审工作要不失时机的在基本建设的不同阶段拓宽投资控制目标,重点前移。在项目决策设计阶段,要参与审查拟建项目的设计方案,设备选型和投资估算;审查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项目经济评价,从经济技术角度协助设计优化。有资料显示,这一阶段影响工程投资的可能性占30%—75%,而施工阶段的可能性只占5%—25%.设计图纸一旦完成,项目的结构形式、装饰标准、材料设备选型等就确定了,投资额也就基本确定了,所以事前控制是关键。在工程承发包阶段,要参与编制招标文件、制定合同条款、审定标底;在项目实施阶段应跟踪审查设备、材料订货,工程预算,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查变更和付款签证,审核相关索赔等;在竣工验收阶段,重点审查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的余款额只有在评审后才能确认。

34坚持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这是由财政投资评审所处的地位决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有较高的透明度,本着实事求是,机会均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在当前招投标、评标、合同管理等尚缺乏相应措施和市场竞争环境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计价方法的改变对于招标人和投标人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财政投资评审既掌握着社会平均消耗量,又了解建筑市场价格信息,使之有可能形成一个较为客观的社会标准。这样一方面可以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从严掌握评审,防止在招投标活动中搞低于成本报价或串通报价,避免“暗箱操作”造成标底与建筑产品价值背离;另一方面能够尊重客观实际,根据现现行的国家规范、费用、设备、材料价格、设计工程量等规定公正、合理、科学地逐项审核,避免内部人操纵招标投标的形式和结果。

35建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建立在计算机技术上的数据处理和建立在网络平台上的资源共享。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许多价格信息、市场行情变化要直接从网络系统采集,进行评审需要对有关信息进行的收集、传输、加工、维护和使用。加快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系统,有利于及时掌握建筑市场价格信息,通过充分积累和分析工程造价资料,有效利用过去的数据来预测未来市场变化和投资趋势,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的精度,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政府投资。

工程毕业论文:概预算预测建筑工程造价成本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提高概预算编制质量的措施;影响工程投资的几大因素;结语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加强管理、把对概预算的静态管理变为动态管理,变“把关型”为“预防型”、提高人的素质、概预算不像设计画图那样,局部修改不致影响全局、建筑工程形式多样、种类繁多,施工因素千变万化,施工方法多种多样、严格按编制规程编制概预算、应用计算机进行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是一项连贯性强、抄录计算量大且非常烦琐的工作、编制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人工土石方工程中运距的计算、材料预算价格、编制材料的预算价时不可能逐一详细计算、费率取用标准必须符合现行规定、正确使用定额和选用定额子目、工程量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之一、概预算专业人员在编制概预算时,应坚持原则,科学求实,深入调查研究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在管理体系、计价方法、计价依据及管理手段等方面作了许多改革,使沿用多年的概预算定额从指令性转变为指导性,根据市场价格和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来预测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以节约投资、降低造价。

关键词:概预算;编制;工程造价

一、提高概预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一)加强管理

为了提高概预算的工作质量,把对概预算的静态管理变为动态管理,变“把关型”为“预防型”,不断总结并找出概预算编制过程中容易出错的原因,对概预算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以防患于未然。同时变“把关型”为全过程的全员管理,严格贯彻执行“3个环节”管理程序(即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品校审),根据概预算编制过程的实际情况,在影响概预算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设置基础单价的计算、单价表的编制和单项工程的投资3个“管理点”。把影响概预算质量的制约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以防为主的自我质量控制,同时建立“质量信息卡”,对中间检查出的问题逐项记录、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从而达到提高概预算成品质量的目的。

(二)提高人的素质

在过去的传统质量管理中,对质量的认识倾向于狭义的质量概念,对人的素质、工作质量重视不够。因为概预算不像设计画图那样,局部修改不致影响全局。概预算人员责任心不强,一旦基础单价有误,工作不细心,费率、小数点、数字位置颠倒等出错,会致使全部编制工作都要返工,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拖延设计成果的出案时间。所以,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检结合,重在提高”的管理原则。在概预算编制过程中重点抓人的因素,通过提高人的素质来提高工程质量,通过提高工作质量来保障产品质量。

由于建筑工程形式多样、种类繁多,施工因素千变万化,施工方法多种多样,就是对概预算非常熟悉的编制人员,在工作中也难免会有一些疏漏和遇到一些难以处理的棘手问题,加之目前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和新技术不断涌现,必须查阅大量资料,重新学习新的知识,才能较好地完成概预算工作任务。所以,提高人的素质、加强责任心是非常重要的。

(三)严格按编制规程编制概预算

概预算编制必须遵循一定的编制程序,即:(1)搜集资料,拟定工作计划;(2)计算单价;(3)编制单项工程概预算并汇总总概预算三个步骤来完成。

(四)应用计算机进行编制

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是一项连贯性强、抄录计算量大且非常烦琐的工作。在以往的手工编制工作中,概预算编制人员不得不在大量的定额条目及各种计算表之间进行反复抄录和校对,在大量的简单重复计算工作中耗费了许多的时间和精力,不但效率低、速度慢,而且经常出错,与相关专业的设计工作很不协调。在这种情况下,改进和提高概预算的编制手段非常重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建筑工程设计行业被逐步推向竞争激烈的设计市场,设计单位要想占领市场、拓宽市场,就要求设计单位及时地提出高质量的设计成果,提高自己的信誉,工程概预算作为设计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尤为关键。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目前已普遍采用招投标形式,也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能及时地编制工程控制价和投标报价。这些都要求概预算编制工作有大的改进,要改变传统的手工编制方法,利用计算机这个现代化的计算工具来辅助完成建筑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是很有必要的。这是提高概预算编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根本保障。

(五)编制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人工土石方工程中运距的计算,要按上下坡折距(见定额附录中的规定)计算,特别挖填方折距应取其重心位置,千万不可按较大深度乘折算系数,且折距后应按定额中的运距单位计算。

2.洞挖石方中洞内与洞外的运距要分别计算。

3.土石方运输应把“装、起、卸”的运距计算在内,否则容易算重。

4.编单价表在综合几个定额时,要注意其计算单位,不同单位必须划成同一单位。即要注意自然方、松方、实方之区别,其相应的折算系数在定额附录中均有,应熟悉并掌握。

5.危险品,运费计算不仅单位运价高,而且必须考虑毛重系数1.35和不能满载系数0.8(指公路运输)。

6.定额规定的高程系数,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实际高程调整定额;否则,高程对人工、机械效率的影响就会忽略,造成工程概算包不住。

7.单价表的计算依据一定要写清楚,简单明了、完整;否则,校对时费时间、审查时说不清。

二、影响工程投资的几大因素

(一)材料预算价格

在建筑工程中所用到的材料品种繁多、规格各异,在编制材料的预算价时不可能逐一详细计算,而是将施工过程中用量较大或用量虽小但价格昂贵、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的一部分材料作为主材,常见的有水泥、木材、钢材、汽油、柴油、火工产品、砂石料。

在计算材料预算价格之前,应认真收集基本资料,使编制的材料预算价格符合实际。通常需要根据工程所在区域建筑材料状况、对外交通条件以及已建工程的实际经验和有关信息,根据节约资金的原则,选择合理的供货地点、各种物资供货比例及其材料的价格、合理的运输方式等。

砂石料在建筑工程中用量大,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在编制其单价时应深入现场调查,认真收集地质勘探、试验、设计资料,掌握其生产条件、生产流程、运输方式,正确选用定额进行计算,以确保砂石料单价正确。

(二)费率取用标准必须符合现行规定

在编制不同部门的概预算时,必须按各自有关部门的定额和现行规定、编制办法编制概预算,不得张冠李戴。

(三)正确使用定额和选用定额子目

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由于设计阶段不同,选用的定额也有所不同,在各阶段定额不全的情况下,要注意定额的过渡系数。

在选用定额编制工程概预算单价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机械设备配置、运输距离,选定条件相符的定额。同时,要对定额的总说明、章说明、节说明及附录内容认真阅读掌握,熟悉各定额子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内容以及相关的定额系数的使用方法。

由于每个具体工程项目施工时,实际情况和定额规定的劳动结合、施工措施不可能一致,这时应选用定额条件与实际情况相近的规定,不允许对定额水平作修改和变动。当定额条件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时,或定额缺项时,应参考按相近行业的有关定额进行补充,不能随意变更或增减。

在使用定额编制概预算的过程中,要密切注意现行定额的变化和有关费用标准、编制办法、规定的变化,做到始终采用现行定额和规定。

(四)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之一,工程量计算得正确与否,都将给工程造价、经济指标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工程量的计算,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的几何轮廓尺寸及定额附录规定的阶段系数计算。

(五)科学求实

概预算专业人员在编制概预算时,应坚持原则,科学求实,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收集掌握及时手资料,了解工程设计及施工条件,正确应用定额和现行规定,做到量足、价适、费,坚决制止巧立名目、高估冒算及搞“钓鱼工程”概算。但又不能少算漏算,要打足投资、不留缺口。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已进入了一个发展和改革的新时期,建筑工程建设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概预算的编制方法、内容和费用组成近年来变化很大,加之建筑工程规模大、涉及面广、技术复杂、周期长,使建筑工程投资(包括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制任务非常繁重。提高概预算的工作质量,对控制工程造价有着重要的意义。

工程毕业论文:思维方式管理系统工程项目成本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引言;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及其不足;定额控制法存在的问题;企业定额的编制;建立动态成本控制信息系统;结语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成本管理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源泉、成本目标是成本控制的基本,成本目标来源于工程项目成本的测算、一般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方法主要有制度控制、定额控制、合同控制、周期过长,无法及时反映工程实施过程中成本的计划值与控制值之间的偏差、企业定额是工程项目成本测算的核心、企业定额章节的划分、确定企业定额编制的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指标的确定、建立项目部与企业局域网络办公一体化网络系统、实现预算软件与企业定额库的共享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通过对项目成本控制方法的分析,阐述了目前工程项目动态成本控制存在的缺陷,指出企业定额编制的失真是导致动态成本控制不能实现的关键,介绍了企业定额编制的具体方法,同时提出建立动态成本控制信息系统是工程项目动态成本控制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项目管理;动态成本控制;企业定额

1引言

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为成本管理,成本管理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源泉。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一般包括五大环节,即成木的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而成本的控制是五大环节中的重中之重,只有对工程项目成本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最终使工程项目成本获得好的效果。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指:为实现工程项目的成本目标在工程项目成本形成的过程中对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控制与纠正即将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费用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即实施成本的动态控制。成本目标是成本控制的基本,成本目标来源于工程项目成本的测算。

2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及其不足

一般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方法主要有制度控制、定额控制、合同控制。

(1)制度控制。主要是建立健全项目各种责任制度的实施办法、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细则、材料进出管理实施细则、项目结算审计细则、机械及周转性材料租赁管理细则等等,是企业实施成本动态控制的前提和保障。虽然各种成本控制的规章制度齐全了,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章办事,在很多项目中还普遍存在,特别是中小型及私有企业,以包代管、不重视管理的现象是建设领域中依然存在的弊端。

(2)合同控制。主要是签订好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管理部门、公司智能部门、项目部管理班组成员之间的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限、考核与奖罚等细则,解决双方之间监督与被监督、指导与被指导、协调与被协调、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问题,实现效益共享、风险共担。

(3)定额控制。是企业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进行人、材、机消耗指标的计划、核算、和控制。企业应当编制的定额与费用指标主要有:施工定额(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定额、现场经费定额、周转材料维修保养定额及其它定额等。

在这三种控制方法中,制度与合同控制法,主要是管理手法上的控制,定额控制法与项目成本测算大小密切相关,定额控制法是项目成本控制的基础核心,直接关系到项目成本控制的实际效益。

3定额控制法存在的问题

据调查,现在大多数建筑业企业对成本控制采用的基本做法是:工程开工前,按照施工图预算制定成本计划;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经验概算值对成本进行控制;工程完工后,汇总完成的数据。具体表现为:采用计划报表、统计报表的形式作为未发生及以完成工程成本的计划控制数据和核算控制数据。这些数据的采集周期一般为一个月,由于周期过长,无法及时反映工程实施过程中成本的计划值与控制值之间的偏差,成本动态控制的意义丧失;其次成本计划值的编制大多数企业没有按照自己的企业定额来编制,而是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下浮若干百分点,这样编制的成本控制指标从一开始就已失真,那么对实施过程中的成本进行动态控制就成为空话;再者,计划成本与统计成本报表的编制均为项目的预算员、成本核算员、会计员等完成的,而实际的施工管理人员参与的过少,对于每天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资源的消耗几乎没有详细的日志记录,造成报表中工程成本信息严重失真。

成本动态控制中之所以出现这些缺陷,其根源在于项目管理者对企业定额的认识不够,对成本控制只看表面,控制的深度不够,控制的周期过长,缺乏将企业定额运作在项目管理的意识,不能将本企业的生产力水平用定额的形式地表现出来。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推行“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报价”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的、必然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的基本要求就是进行成本测算,没有成本测算就没有自主报价,所以企业定额也是企业进行成本测算的先决条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这种指导思想与美国计价模式基本接近:即以大型承包商的实际资料为依据,《建筑工程费用文件》(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等),并提供给各承包商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承包商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进行报价,然后再竞标。美国的工程价格是自由市场价格。而英国则是承包商根据政府颁发的标准工程量计算办法及其定期的各种价格指数,结合企业内部的估价标准和对风险的预测进行报价,英国没有统一的定额。

总之,企业定额是工程项目成本测算的核心,成本测算的与否对项目成本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地位,没有初期的成本真实的测算,项目成本控制就无从谈起。因此工程项目成本动态控制的关键问题是:编制属于本企业自己的企业定额。

4企业定额的编制

4.1企业定额章节的划分

可参考地方预算定额章节,结合本企业常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施工手段等进行适当增减。划分的原则:一定要适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企业施工技术的特色、管理的特色,这步的关键是:除了划分出一般大众章节外,还要能列出和企业自己管理水平相符合的特殊章节,要能真正为项目成本动态控制服务。

4.2确定企业定额编制的方法

统计分析法、经验估计法、比较类推法和计算法是定额编制的常用方法。在编制定额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对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定额进行研究,摸清企业定额编制原则、方法,包含的内容和定额水平;二是对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劳动定额、预算定额进行比较,确定之间的水平相差幅度,然后根据企业历年已完工程的成本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处理,确定各个分项子目企业定额消耗水平;三是以初步确定的企业定额框架和内容,通过反复征求意见和试点运行,验证定额水平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及时收集整理,逐步形成定额系统和完善定额子目内容。

4.3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4.3.1人工消耗量的标定

(1)计时测定法。从研究时间消耗的基本工作开始,以研究工时消耗为对象,以观察测试为手段,通过密集抽样和粗放抽样等技术进行直接的时间研究,确定人工消耗量。首先确定企业实际和正常施工条件,确定施工过程每一工序的工时消耗,然后再综合工作过程的工时消耗。对所得数据与现场工时消耗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条件联合起来进行整理、分析研究,以获得的、有技术根据的基础资料。这是一种程度较高、比较科学的方法。

(2)经验统计法。运用统计分析的原理,把过去一段时期内企业同类工程实际消耗的统计资料(如施工任务书、考勤表等与之相关的资料)和原始记录,经过整理,结合当前生产技术组织条件的变化,进行分析研究,得出所需的数据。此方法包括常规标准和新技术、新工法、新工艺两个面层,主要对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实际测定,对已完工程可以参考结算资料,将收集到的各种类型工程相关的消耗指标数据,进行必要的数理统计处理,条件允许时可以建立一些主要消耗指标的数学模型以便为成本动态控制所用。这种方法比较简便易行,根据这种方法编制的定额消耗量接近实际的消耗水平,但是需要搜集大量的工程结算资料,所选项目要有代表性,并且要其资料齐全。对于还不存在企业定额的企业来说,这是一条编制企业定额的捷径。转贴4.3.2材料消耗量的标定

常规材料消耗量按实际消耗测定,并测定其损耗系数;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因素的材料,可以调查其他专业施工队伍的含量作为标准,待完工核算盈亏,调整含量标准。

(1)观察法。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实地考察,在施工技术、组织及产品质量均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材料的品种型号、质量也符合设计要求,操作工人能合理使用材料和保障产品质量时,测定完成某一合格单位产品的施工过程所需的材料消耗量。在该方法中,所选定的观察对象须符合下列要求:建筑结构典型、施工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材料品种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被测定工人应节约使用材料并保障产品质量。

观测成果中包括必要的材料消耗量和不可避免的材料消耗量,但是只有必要的材料消耗量才可以用于定额的编制中,并且要对其进行分析整理,以确定较为的材料消耗量。

(2)试验法。在实验室通过专门的仪器设备确定材料消耗量比施工现场测定的数据要,这是因为实验室的条件比施工现场的工作设备条件好。但是对于从实验室取得的数据并不能直接用于定额的编制,因为实际的施工现场的条件与实验室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因此所取得的数据要与施工现场的条件相结合,考虑在施工现场的影响因素。

(3)统计法。指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材料的发、退料数量和完成产品数量以及本企业已完工程的历史材料进行统计和计算来编制材料消耗量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不需要组织专人测定或试验。但是这种方法依赖于公司的历史数据和在建工程,因此,对于常见的项目性可能会较高,对于不常见的项目或是变化较多的项目,因为样本数据有限,其性程度可能会较低。

4.3.3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定

首先应该区分开是自有机械还是租赁机械。在施工中确定采用哪些机械方式,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历史资料测定临界值,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定机械台班的小时生产率是测定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础.首先根据企业机械装备实际和正常施工条件,在施工现场测定机械的小时生产率,再根据小时生产率和利用系数确定出机械台班消耗量。个别项目由于机械和操作方法不同水平出入较大时,可以经过测定进行调整,缺项部分进行补充。这种现场测定的方法是我国多年来专业测定定额的方法,技术简便,应用面比较广。

4.3.4其他费用的确定

施工组织及施工技术措施费的确定可参考已完工程历史资料确定其临界值,再定出不同规模工程的取定系数,采用宏观计划指标控制和完工后核算相结合模式。项目部管理费的确定,按配备人员工资、保险、办公及招待费等子目消耗内容进行测定。其他相关税费按当地收取标准计算。

4.3.5企业定额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定额作为企业的内部资料,在其编制过程中会受到许多来自企业自身条件和招标人要求以及工程现场自然环境的限制和影响。

(1)工程项目质量要求的影响,不同的工程项目质量对消耗量的要求是不一样的,项目部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调整企业定额水平进行报价,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动态控制。

(2)施工方案的影响。

不同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对人工、机械的配置、进场先后顺序、工作时间、使用数量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从而导致完成相同的工作量可能会有不同的资源配置要求,不同的资源配置可能引起企业定额相应部分的消耗量的变化。项目部因根据本项目的施工方案的特点及时将企业定额的相关消耗做一调整,然后再进行报价和成本测算。

(3)施工企业自身条件的影响。

企业等级的差距、员工素质的差距、企业机械装备的差距直接影响企业的管理水平,也影响到企业定额编制水平,影响到企业定额消耗量的多少,这些来自企业自身条件的影响会直接关联到企业定额的编制水平和度上。

(4)施工季节、环境和条件的影响。

施工季节不同对施工过程的要求不同。比如在北方进行冬季施工时,就要考虑防冻保温的问题,混凝土中要加防冻剂,现浇混凝土构件外要加草袋等。雨季施工时要考虑从施工现场抽排水的问题。不同的施工环境和条件对人工、机械、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资源调配等有不同的要求。因此不同的施工环境与条件也会引起企业定额相应部分消耗量的变化,每个项目应充分考虑季节、环境、施工条件对项目成本的影响。

(5)工程项目特征的影响。

建筑物的高低、外形形状的复杂性、项目的大小都会对产生不同的消耗水平,项目报价时应考虑这些差异在项目成本中的影响,对企业定额做及时的调整,完善本项目成本测算工作。

编制企业定额时要考虑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因素,每一个因素都有可能引起企业定额中的变化,消耗量是为编制企业定额服务的,所以消耗量的变化会引起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的变化。但每个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影响因素都反映到定额中,所以在编制企业定额时应留出一定的空间,允许项目管理者随时根据实际的影响调整企业定额的消耗,使项目上能及时进行成本测算和投标报价。

5建立动态成本控制信息系统

动态成本管理是指企业在变化多端的竞争环境下,通过快速的成本信息传输和成本决策机制,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并管理未来的经营目标,促使企业保持经营成本与风险成本的相对优势、战略地位相对提高的一种创新成本管理系统。这个系统的建立需要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支持。

(1)建立项目部与企业局域网络办公一体化网络系统。网络时代给当今社会的进步带来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网络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对建设工程而言,应抛弃其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向精细管理迈进,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的建立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获取效益的必要途径和手段。目前建筑企业公司一级网络管理基本都能部署,但到项目一级,企业的管理基本局限于一般文件的下载和传递,与项目成本控制的衔接还停留在数据的查看,功能的延伸性缺乏,应该开发适合本企业的项目管理软件,使之与企业管理软件能有机衔接,达到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的融合,实现全部管理信息的动态化。

(2)实现预算软件与企业定额库的共享。目前各种概预算、投标报价均实现了计算机化,企业可以利用这些概预算软件,将本企业定额库与概预算软件实现共享,同时建立企业自己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即时价格系统,各项目部可随时对当天完成的工程进行成本计算,与计划成本进行对比核算,及时进行纠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将成本的控制实现真正的动态化。

(3)实现项目管理资料网络化。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每天记录的施工日志,除了记录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质量安全隐患与事故、检查验收等内容外,应将每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与之对应的资源消耗量记录,并将其日志发于企业局域网上,供成本核算人员使用,解决施工管理人员不参与成本控制的弊端,使收集到的实际工程数据不再失真。

(4)配备专职网络数据维护人员,配备专职企业定额修订人员。动态成本控制就在于其及时性,只有成本控制所需的各种数据信息能做到及时采集、及时更新、及时修订、及时增减,才能保障动态成本控制的实现。因此专职的网络数据维护人员和企业定额修订人员的配备是必要的,这些工作人员必须要懂相关的技术知识。

6结语

工程项目动态成本控制在企业的内部管理中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要想取得好的效果,就必须按系统工程的思维方式去抓落实,特别是企业定额的编制,需要有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为依托,而编制过程的严肃性和科学性,是整个编制过程的不能忽视的问题,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企业一把手挂帅,层层落实、层层核查,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万事开头难,只有付出艰辛的劳动,就会有收获,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工程毕业论文:实际出发科学进行工程档案鉴定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鉴定工作的基本原则;做好基建档案的鉴定工作;结论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是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清理鉴定技术档案是加强技术管理工作的措施之一、鉴定准备工作、明确责任和义务、采取分工包干,负责到底的办法、竣工图是基建设备的实际反映,是管理和维修这些基建、设备的最的依据、采取领导、技术人员、档案人员“三结合”的办法、档案保管价值的确定、已经施工的基建档案,应当长期或长期保管、技术档案是技术文件材料转化来、基建单位,是基建工程的维修使用单位、基建档案中还有一部分专用设备档案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整理工程档案工作的经验证明,重要的工程必须要有完整、的档案,有真实反映基建设备现状的竣工图,这项工作在工程建设当时不做,事后也非做不可,而事后做,不但困难很多,浪费很大,更主要的是难以保障全部档案的真实完整,这是一项关系百年大计的事情,所以有关部门和有关技术业务人员必须关心并做好这项工作。

关键词: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清理鉴定

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是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基建工程无论大小和使用性质,它所产生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都是建设、设计、施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真实记录。是工程项目日后改建、扩建、维修、产权维护的原始依据和重要凭证。所以做好工程项目鉴定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现在,就怎样清理鉴定基建档案,谈谈笔者在工作中的体会和看法:。

一、鉴定工作的基本原则

清理鉴定技术档案是加强技术管理工作的措施之一。这项工作不是单纯地收集整理,更重要的是要审查鉴定原有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确定利用价值,核对竣工图。这些都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核对竣工图,必须通过对基建设备的检查,才能更好的保障做出符合现状的竣工图。这项工作又可以同基建设备质量检查相结合起来,因此不能认为,清理鉴定技术档案单纯是档案部门可以完成的事,而必须以技术部门为主,由有关的技术业务人员参加,来进行这项工作。但是技术档案又必须按照档案管理的原则进行整理和鉴定,才有利于长远的保管和利用。所以档案部门必须积极参加,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进行。

二、做好基建档案的鉴定工作

(一)鉴定准备工作

在准备工作中,除材料、组织准备外,着重抓好基建档案鉴定工作制度、办法、标准等。在工作中,我们根据工作实际制订出一套进行鉴定工作方法、制度,如我们制订了适合本单位的“鉴定总则”、“验收标准”、“基建档案保管期限”、“档案鉴定处理办法,’。“鉴定的做法和要求”、“鉴定中的编目方法”、“鉴定中的借阅办法”等等。同时,制订鉴定工作计划。这就使鉴定工作能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同时在鉴定工作展开后,就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达到以点带面。

(二)明确责任和义务

基建档案鉴定,实际主要是由技术人员来做的,所以,我们应当很好的发动和组织他们,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鉴定工作的。

1.采取分工包干,负责到底的办法

在工程项目基建档案鉴定中,把工程项目基建档案中的基础文件材料、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技术设计、以及其他方面综合性的技术文件材料,分交由主任工程师负责,各工程项目基建档案中的施工图、通用图、非标准设备等,分交由各室有关专业组负责。其所以要这样分工,是因为基建档案项目多,数量大,涉及的专业面广。清理鉴定基本建设档案的中心问题是鉴定、核对和补制竣工图。因为竣工图是基建设备的实际反映,是管理和维修这些基建、设备的最的依据。在今后的基本建设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和保障竣工图的完整、真实、,以避免事后花费很多的人力物力来进行这项核对补制工作。所以,要做好基建档案鉴定,就必须分工负责。这样,技术人员对鉴定任务明确,便于安排计划,把任务落实到具体人身上,有利于基建档案鉴定。在具体作法上应充分发挥主任工程师在基建档案鉴定中的主导作用。在方法上,首先由主任工程师对自己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基建档案综合部分进行鉴定,并对所负责的每个工程项目在鉴定完毕后,写出设计、建设发展过程及建设依据、保管价值的“鉴定报告书”,作为指导各专业对各个工程项目施工图的鉴定。各专业除按主任工程师的“鉴定报告书”,进行施工图的鉴定外,在鉴定过程中,发现各种问题,随时向有关工程项目的主任工程师汇报,请求解决。这就使主任工程师在基建档案鉴定中,充分发挥了如同在一个工程项目设计时的主导作用,有力地推动了鉴定工作,使基建档案鉴定工作做到了条条块块相结合。

为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工作效率,应当尽力争取作到,鉴定人就是原工程负责人、设计人或配合施工的人。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鉴定中取舍和确定保管价值。因为他们对情况熟悉,知道设计文件的来龙去脉和工程实际建设情况;能节省鉴定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设计人员今后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进行技术改造工作;使基建档案鉴定有较好的质量。

2.采取领导、技术人员、档案人员“三结合”的办法

充分发挥鉴定工作组的组织作用。具体的组织形式是,在鉴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室抽调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档案人员在一起,组织成鉴定工作组,工作组的具体领导人,应当是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工作组的人员除亲自参加鉴定工作外,并负责发动和组织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工作,以及对鉴定成果的检查、验收和处理鉴定中发生的各种具体问题。采取这种“三结合”办法的好处是:加强了在鉴定中间各专业之间、各专业室与档案室之间的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由于各科室在工作组中都有代表,有关鉴定工作,总工程师可在工作组会上一同布置下去,推动工作快,问题易于解决,减少矛盾;思想统一,行动一致,上下左右易于结合,便于领导,便于鉴定工作;由于工作组对鉴定成果进行验收,一般的可以保障鉴定质量。

3.档案保管价值的确定

基建档案鉴定好坏,实质是反映在保管价值确定上是否得当、正确。根据我们的体会,确定基建档案的保管价值,应注意掌握以下几点精神:

(1)已经施工的基建档案,应当长期或长期保管。特别是对于重要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竣工图的编制和审核制度。工程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的收集、积累原始资料,完工后即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地绘制竣工图。基建单位在验收交接时,应按竣工图进行审查验收。这样做,不仅可以保障竣工图的完整与真实,还避免了事后补制,花费很多的时间去查对、回忆、开挖等。更重要的是对工程质量了解得更清楚、更有利于今后的管理和维修。设计任务书、产品方案、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线等的计算书、施工图、竣工图,都应当长期或长期保管。。

(2)基建设备在使用中,由于维修、改建、扩建不断在变化着,所以竣工图也必须随着基建设备的变化及时地补充。否则,它就很快失去应有的作用。因此管理维修部门,必须自上而下的建立基建设备变动的申请、批准和图纸的补充修改制度,以保障竣工图永远能够反映实际。

(3)技术档案是技术文件材料转化来的,一项基建工程的技术文件材料,是在工程建设各阶段形成的,它无论在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都是不可缺少的。是否建立起正常的技术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立卷归档制度,是考核技术管理工作好坏的标志之一,所以工程竣工时应把基建工程档案作为整个工程验收的一个项目进行验收。

(4)基建单位,是基建工程的维修使用单位,按照基建工程验收交接办法归定,在工程验收交接的同时接受全套施工和竣工(包括底图)文件。这些文件是基建工程管理和维修的依据。所以验收交接后,接受单位应及时地系统整理,向本单位档案室归档。施工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技术文件材料,在工程竣工时除按规定移交给基建单位的以外,应将竣工图、验收交接报告和重要的施工技术总结(措施或方案)收集、整理一套,及时向本单位档案室归档,同时一个工程项目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时,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齐全并归档。设计、施工部门的档案具有长期保管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一定时期后,移交给档案馆。

(5)未建设的基建档案或各种未实现的设计方案,由于无实际物,属于纸上的东西,但它可作设计参考,也可以定期保管。

(6)基建档案中还有一部分专用设备档案。如果是已制造安装了的,应当长期保管;假如未制造安装,则可定期保管,留作参考。

三、结论

在鉴定中,只要能够认真的分析研究基建档案的内容,从档案联系到实物,再由实物联系到档案,进行反复比较分析,按上述精神,基本上能较好的确定基建档案的保管价值。确定基建档案保管价值的基本原则,笔者认为,应当是有实物在(如厂房、民房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就应当有档案在。无实物的也可在一定时期留作参考。总之,工程档案是工程质量综合反映的实际体现,鉴定工作应从实际出发,定期进行,以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科学地进行档案的鉴定,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的真实面貌。

工程毕业论文:建筑工程企业法律手段控制风险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必须明确建筑法律关系及其重要性;项目管理中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进行法律风险的控制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懂得并能熟练运用法律进行风险控制是大势所趋、什么是建筑法律,建筑法律关系、建筑法律的重要性、对国家制定的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在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法律武装建筑企业、把好合同签订关、坚持利益原则、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多方面严格把审查关、谨防发包方设置软条款、履行合同时依法维权、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等,具体请详见。

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开放,建筑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不仅是质量好、工期短、业主满意,同时还追求投入少、产出大,企业获利丰厚的建筑产品。但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条款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等等,一旦风险发生,损失是巨大的。一些建筑企业因为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运用法律手段管理项目,不能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往往容易被牵着鼻子走,在出现法律纠纷后又不知所措,不仅造成巨大损失,企业的名誉、形象也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建筑企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懂得并能熟练运用法律进行风险控制是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本文将对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易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进行分析,进而探索在工程管理中如何有效运用法律对风险的控制。

一、必须明确建筑法律关系及其重要性

(一)什么是建筑法律,建筑法律关系。广义的建筑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它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狭义的建筑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本文中的建筑法律是指广义的建筑法律。建筑法律一般属于行政法或经济法范围,调整工程建设活动和建筑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另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时也能成为建筑法律的一部分。

建筑法律关系即建设关系,就是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如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建设活动中的合同关系,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二)建筑法律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法律作为人类社会一个重要的调节手段,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无处不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建筑活动不同于一般生产活动,耗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生产场地移动,生产条件艰苦,社会影响广泛,与人民生命财产相关。《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从投资体制、价格政策、市场机制等多方面予以保障,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为建筑业深化改革,振兴发展,发挥支柱产业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条件。有利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管理,依法行政,规范承发包行为,建立健康、效能、有序、统一的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虽然我国用以调整建筑关系的法律还不完备,但在对现实案例的分析来看,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学懂用精建筑法律,对加强施工管理,创造工程效益,减少法律纠纷带来的损失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项目管理中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与国家行政机关、发包方(业主)、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或其它经济实体的业务交往活动,主要靠法律来调整。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若不注重法律的作用,潜在的法律风险就会会愈积愈多,法律纠纷也会接踵而至,不但耗费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建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下面就简要谈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一些易潜伏的法律风险。

(一)、对国家制定的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某些条款进行合意,意思表示一致后可以达成和约。同样,建筑法律关系中,由于建筑标的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建筑关系各方都要受到国家许多强制性法律的约束。国家用以调整建筑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安全质量标准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各种合同。建筑企业若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就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如果合同“先天不足”,势必会造成项目实施中的被动。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拖欠问题、原材料价格问题等,大多与当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时把关不严有关。

1、资信审查不到位。在订立工程合同前,对合同相对方(不论是发包方还是劳务方)的资信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基础性的工作,这一点,我们大多数建筑企业还是相当重视的,但迫于竞争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做到仔细审查。发包方资信的瑕疵可能会导致我们不能及时得到应得的工程款,劳务方的资信瑕疵可能使我们不能有效管理劳务队伍,工程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因对方的资信不良而造成法律纠纷,我们始终都是受害者。

2、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忽视特别条款。大多数承包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就工程承包范围、价款、工程款支付、工期、质量等级达成一致后,通常的做法是套用一个现成的标准合同文本,或在当地普遍适用的合同示范文本上填空并签字。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十分不利的,为今后维权埋下了重大隐患。当然,这并不是说以示范合同文本为基础设立合同毫不可取,而是此中存在一个针对具体项目设定特别合同条款的问题。无论合同示范文本或现有法律规定,都是在考虑了一般工程承包活动中共性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所作出的原则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中,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结合个案实际对其加以细化和补充,往往造成签订的合同漏洞多、争议多。另外,对于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的项目,合同中如果不对这种特殊性作出必要的考虑,就难以顺利履行,引发争端的概率就会增多,而且会加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3、付款条件不明确。若付款条件不明,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难以证明,则容易成为维权障碍。如在一些分包合同纠纷案例中,分包合同约定质保金的支付以总承包商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为前提条件。分包商施工完毕后,虽单项工程已经竣工,整个工程甚至也已投入使用,但总承包商一直以未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质保金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为理由,拒绝向分包商支付质保金。

4、盲目采用低价策略。一些建筑公司为了能够在招标中中标,采取低价投标策略。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因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公司感到工程利润空间较小,便与发包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要求多支付工程款。这便很容易被发包商以建筑公司意图变更合同行为的违法性,起诉到法院得到法庭的采纳。非但建筑企业的正当权益得不到维护,还还会被追究违约责任。

5、被业主拖欠工程款。被业主(建设方)拖欠承包工程款(包括垫资款)等各类资金已是目前建筑企业面临着的一个重大经济问题,造成拖欠的因素很多,主要原因有:一是建设单位的行为不规范。许多建设单位把拖欠承包工程款作为经营手段,通过拖欠承包工程款把大量风险转嫁给建筑企业,导致拖欠问题日益严重;二是由于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管理密集型行业,门槛较低,造成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情况十分严重,市场供求的失衡导致了业主和承包商的市场地位不平等、交易条件不公平,形成拖欠。三是一些建筑业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工期的拖延,有的还发生了质量隐患,引发了合同纠纷,给建设单位拖欠承包工程款提供了借口。

(三)在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除了上述在订立合同中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形外,在履约过程中有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如: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在合同中怎样有效设定特别生效条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的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工程中间交验或建设单位提前使用工程部分的保修问题;合同外工程量的计价原则和签订程序;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延期情况下的工程结算程序和法律责任;工程款结算的具体程序等等。

三、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进行法律风险的控制

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风险很多是众所周知的。我们不能左右市场风险、自然灾害、政策风险等给我们建筑企业带来的潜在危险。但是我们建筑企业自身有能力通过自身努力来减少甚至化解风险因素。其中在项目管理中加强法律手段的运用,维护建筑企业正当利益、减少法律纠纷,就是重要的方法。

(一)以法律武装建筑企业。近年来建筑企业的法律纠纷的代价是沉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其原因就是我们建筑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律、不懂得运用法律。前车之鉴,我们要以法律武装自己,运用法律避免法律风险,保持施工正常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做到:一是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的宣传教育。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法律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法律讲堂,着重对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企业整体法律意识和知识。二是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企业法务人员,条件成熟可以组建企业法务部门,专门处理公司法律事务。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行使监督职能,要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有可能产生法律风险的领域加强过程监督,主要是运用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等方面进行事前监督,更好的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

(二)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是双方履行义务的重要的书面依据,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重要的证据,一场官司的输赢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决定了,所以说“官司打得好,不

如合同签得好”所谓合同签得好是指合同条款约定明确,双方意思表示清楚,文字内容无歧义。而我们的具体业务人员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往往凭借自己的理解和经验参加合同的谈判和拟订,再加之合同双方一开始合作时关系都比较好,往往在一些问题上抹不开情面不好意思较真,所以难免有考虑不周和失误之处。发生纠纷打起官司来就很被动,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因此必须把好合同签订关。如何把好这一关,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利益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放弃权力等于自残,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建筑企业都应坚持的原则。业主与承包商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授标后商签的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可以以法为据、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障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

2、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障。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障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3、多方面严格把审查关。尤其是要审查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等等。

4、善于合理分配潜在的条款风险。在策略安排上,施工企业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方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方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方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5、谨防发包方设置软条款。软条款是指合同一方掌握关键权力,另一方能否顺利履行,取决于掌握关键权力的一方,该条款对于弱势一方而言即为软条款,软条款实质上就是合同陷阱。比如,合同不规定发包方审核工程量的期限和批准付款的期限,开工日期过于刚性,顺延工期的条件过于苛刻等。工程合同是一种特别需要双方相互协作的合同,对发包方的任何一项协作内容,如果不规定期限,就有可能成为工期索赔的陷阱。另外,工程内容和范围如果不明确,也有可能成为工期索赔的陷阱。

6、合同的一切内容必须书面化。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保障,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低,才能获得较大的收益。

(三)履行合同时依法维权。

1、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合同金额大、周期长、内容多、法律关系复杂等自身特点决定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尽可能的消除隐患,减少纠纷的发生,但不可能杜绝纠纷。所以,任何工程发生纠纷都是正常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在纠纷发生前以及纠纷发生后提高防范意识,争取占据有利主动的地位,较大限度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在履行合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公司相应的管理职能部门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有防范意识,要恪守职责,勤勉谨慎,小心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和工作职责。

2、管好签字的人和笔。我们一定要教育和管理好我们派出签字的人,他们手中的笔重千斤,他们签的字值万金,他们在工程上所签的一切文件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一定要慎重,决不可签人情字、糊涂字。采取的好是将工程中签字的权利相对集中,签字需要授权,没有经授权就不能签字,并且签字的人根据工作需要越少越好,这应当形成我们建筑企业的一项制度严格执行。

3、不轻易保障或被保障。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往来,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切不可以轻信对方口头表态和保障,凡是口头上保障而又拒绝采用书面形式的,一定是不的,也是日后产生纠纷风险的所在。同时,要坚持原则,不能轻易表态或保障,更不可以随便给对方出具涉书面材料。

4、依法索赔,合理转移风险。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因而合同中始终存在一定的缺陷,双方的责权利不可能平衡,承包人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尽可能把风险降到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但业主索赔处理比较方便。相反,承包人向业主索赔处理较为困难。作为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外,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承包人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要求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努力促进索赔制度得到健康地开展,把开展索赔工作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5、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留。在法律案件中,所谓有理而说不清的案件是数不胜数的。有理就是当事人自己觉得有理,也就是所谓客观上有这回事,但说不清,就是指无证据加以支持。无证据加以支持的所谓“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理”,也就是仅仅是法外之“理”。因此,证据有无、证据确实充分与否直接决定诉讼的结果。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尤其要加强证据的保留和收集。不论是与业主还是分包方、材料供应商的往来中,对每一份文件、信函、收据借据、照片、语音纪录等都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以备发生纠纷后能有凭有据,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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