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案小结实用13篇

律师办案小结
律师办案小结篇1

律师办案小结

本案系聚众斗殴罪刑事案件,公诉人提起诉讼并建议量刑7到9个月,本案被害人系轻微伤,且被告人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无异议。鉴于XXX有从轻减轻情节,其从认罪悔罪方面考虑:XXX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庭审阶段,其均自愿认罪认罚,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可依法对其从宽处理。从犯罪手段方面考虑:XXX没有持械殴打被害人的情节。从犯罪后果方面考虑:虽然XXX行为造成了被害人轻微伤的后果,但是XXX已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明确表示对XXX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XXX的刑事责任。从犯罪原因方面考虑:本案的起因是XXX和XXX因琐事发生口角所致,属于因民间矛盾激化引起的犯罪,目的只是替家人出气,其行为和故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黑,恶,痞势力不同,主观恶性小。且被告人存在自首情节,故辩护人建议量刑7个月.

就本案,律师深刻体会到,对当事人的情况要充分了解,好好进行准备工作,充分运用证据和法律,找出强有力的依据,也能够分析对方的证据等情况,找出对方的漏洞,保证占据优势证据地位,帮助当事人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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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加强窗口建设,完善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服务标识。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倾听一线民声,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一流法律援助案件”作为服务标识上墙。

(二)深入群众倾听老百姓的心声,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法律援助进村居、进工地、进厂矿,为广大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受理电话申请,网上申请,对重伤(病)患者、行动不便老人、重度残疾援助对象采取上门服务,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援助;为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援助对象从申请受理、审查、审批、指派等事项,由受理单位一次性办理完结,且援助对象凭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就可以自动获得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援助,减少援助对象奔波于各个部门和获得各种援助的困难。

(三)办理一流法律援助案件。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实现,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要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意识和服务标准,为受援人提供一流服务,办理一流的法律援助案件。各法律援助承办单位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和监管。事前监督要做到:把好审查关,保证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合格性;把好指派关,在案件指派的过程中要求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根据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专长,安排适当的人员来办理案件。事中监督要做到:随时听取受援人的意见或投诉;派员参加旁听,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对重大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注意跟进指导;向审判机关和仲裁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发放法律援助监督卡,监督承办法援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事后监督要做到:建立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对所有结案案卷进行评估,通过归档检查的方式由法律援助中心对办案质量进行评估,并将办案补贴的发放与办案质量挂钩;对已结案件进行回访抽查。

三、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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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收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及湖南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统一的服务收费标准,并要求全体律师不准以压低收费为手段争夺客户,更不得以请客送礼、给回扣等手段去取悦客户,揽取案源。收费标准向客户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统一收案。我所严禁律师私自收案,严禁律师跨所执业,还通过与同行交流,与客户沟通等形式来监督律师的办案情况。对于私自收案,私下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报酬或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律师立即开除。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有损律师本人形象,还败坏了律师事务所在行业中的形象,并严重影响了律师在社会公众中的地位和尊严。由于所内规章制度严格,加上全体律师都能廉洁自律,至今还没有发现一位律师有不正当牟利行为。

(三)收案审批制度。我所在收案制度方面的做法是所有案件统一编制案号,并及时登记。在律师收到案件时,需到办公室领取案号,由办公室人员给出。一年中的所有案号编制大流水号码,如2010年的第6个案件属于民事的第4个(所谓第6个仅指收案时间排在第6位,下面的意义相同)则其案号为2010展成字第6号(民字第4号)。同时办公室有两人分别负责收案审批表的填写和备份,时刻保持内容的一致性和及时性。

(四)案卷归档。我所规定承办律师在法律事务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同意后报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本所档案管理人员收卷后,按规定办理归档手续,对归档案卷编制《归档案卷目录》和检索卡片。同时,为了发挥律师业务档案的作用,我所还建立了档案借阅制度,设置了档案借阅登记簿,取阅案卷的律师需办理借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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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法律援助及相关法律的学习贯彻,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法律援助条例》、《律师法》是指导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相关科室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加强《法律援助条例》和《律师法》的学习贯彻,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增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观念,提高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定期对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专门培训,将法律援助相关业务知识纳入到培训内容中,提高律师、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意识和承办能力。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原有注册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力量,壮大法律援助服务队伍,以适应困难群众的维权需要。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时,要依照司法部、律师协会有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履行法律服务职责,切实将援助的义务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调动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确保法律援助义务量的完成。

承办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依法应履行的义务。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每年都要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办理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各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年度义务量,由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实际和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人员数量等情况确定。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结案案卷材料合格后,要及时向办案人员发放办案补贴。为进一步调动律师、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自今年开始在全区开展法律援助“优质服务办案”评选活动,每年评选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优秀办案人,予以表彰。

(三)畅通渠道,加快案件办理速度。

1.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手续。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待请求法律援助申请人时,要遵循“两快、一降低”的原则予以办理。“两快”就是尽快指导和审查申请人搜集与立案相关的证明材料;尽快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法律援助立案、审批手续。“一降低”是申请人办理立案手续过程中缺乏非必要相关证明时,降低门槛优先为申请人办理手续,相关证明可在立案后补交到法律援助中心。

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与各街道司法所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要发挥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联络站及“12348”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作用,在解答法律咨询的同时,对通过网络平台请求法律援助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实行网上申请,尽快受理。此外,联络站经初步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也可通过网络平台将相关材料传送至法律援助中心,帮助申请人尽快立案并办理必要手续。

2.加强法律援助的案前实质审查,把好立案审查关。法律援助的案前审查是启动法律援助程序的第一步,是保障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关键。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案件的实质审查,即除对法律援助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事项所作的形式上的审查外,还要对案件内容进行审查。通过对申请事项的诉讼请求、证据和理由根据现行法律进行审查,确定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是否可能明显败诉以及是否有法律援助的社会效益,最终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3.适当选任、及时指派案件承办律师、法律工作者。适当选任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是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基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根据律师、法律工作者的专长选任专业水准高和执业能力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给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援助案件,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在接到指派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安排合适人员承办。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应当在接受案件指派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受援人或其法定人签订委托协议。

4.疑难案件审查时加强集体讨论研究。根据《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应当研究,确定承办方案,确保疑难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果。依据这一规定的精神,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可成立法律援助案件审查小组,加强对疑难案件审查时的集体讨论,研究制定方案。如遇审查小组不能决断的案件,应及时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讨论研究决定。法律援助中心要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公益事业形象的作用,积极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创造有利条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指导机制,对疑难复杂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研究论证,积极协调法院等相关部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顺利办理。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监督是保障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法律援助中心要健全法律援助监督检查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检查内容

(1)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收案、安排登记情况;

(2)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是否在规定时间,安排承办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承办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间接待当事人,办妥授权委托手续;

(3)案件承办人员是否及时书写、递交相应法律文书,进行必要全面的调查取证,按时出庭;

(5)刑事案件的会见过程、会见笔录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法违规行为;

(6)答辩状、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能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客观地提出法律意见;

(7)重大疑难案件是否讨论研究,重大情况是否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

(8)有无收受受援人财物,接受受援人吃请,及其他损害、谋取受援人利益的行为;

(9)有无拒绝、拖延或中止法律援助事项的行为;

(10)有无泄露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当事人个人隐私的行为;

(11)有无其他违法、违规或有损法律援助信誉的行为。

2.监督检查采用方法

法律援助中心在监督检查中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下列方法:

(1)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研究;

(2)参加案件的审理旁听;

(3)走访听取受援人意见;

(4)电话联系,及时了解案情及进度情况;

(5)接受投诉,调查处理;

(6)审查案卷,检查归档情况;

(7)情况通报;

(8)其他方法。

3.监督检查程序及责任追究

法律援助中心在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合法、客观、真实、全面、公正,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制止,督促整改。工作人员应持介绍信和专用监督检查表格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写出监督检查报告,提交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情况向被监督检查单位或个人提出反馈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确认完成法律援助义务量和发放援助案件办案补贴的依据。对办案不认真、服务态度差、造成受援人合法权益受损的办案人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对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报告司法机关。如果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4.监督检查时效

监督检查自案件指派之日起,至案卷报送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结束之日止。

(五)加强档案归档和规范化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区司法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市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自2006年7月1日起法律援助案件档案按照该管理办法立卷、归档。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自办结各种法律援助事项后15日内,向指派案件的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承办案件的全部案卷材料。法律援助中心自收到结案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移交手续,由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归档保管,实行法律援助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三、几点要求

律师办案小结篇5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主体-法律援助实施主体包括律师、公务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

「而《法律援助条例》规定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根据第三条的规定,法律援助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所谓的“律师”,律师只是具体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人、参与人之一。这相当于政府的某项拨救济款工作,由财政局具体工作人员发放,此时政府是主体,款是政府给的,而不是财政局工作人员给的一个道理,具体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拨发救济款行为的的主体。

「近期报刊媒介对“法律援助实质”的表述

法律援助,即请律师辩护“政府买单”。

这种表述是完全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立法宗旨与规定精神的,同时一语道破法援的实质。说明媒体对条例的理解与认识是十分准确到位的。遗憾的是,目前政府对于法律援助并未支付一分钱给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对于诉讼当事人而言,的确未“买单”,但这“单”不一定是政府在买,而实质是社会民众在买单。这与当前我国社保缴费一样,本应政府付款,而现在是由企业与职工个人在承担一样。我们可以想到,政府就法援经费肯定是拨了专款的,但这款是司法行政机关用在设备上、纸张上、活动上,中心人员工资报酬上,而未向律师支付。因此,对于具体案件要发生的必须费用一般是由承办律师支付了,国家、政府、司法局、法院均不支付。

我国法律援助的实质

在我国目前法律援助实质上是,国家将其本应承担的司法救济行为义务,转移到广大法律工作者。司法救济行为,本属于国家司法机关(包括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是行为人,即行为主体。其次,司法救济行为无非两个基本层面,一是渠道,二是费用;解决这两个方面,法律援助工作理应不再存在实质问题。

目前从法律规定上,司法机关从面上保证了司法救济的渠道,或称通路。对于这点,一般仅限于或说多限于刑事辩护案件的法律援助。对于民商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要想减缓交诉讼费,一般不可能,得到法援的可能性太小太小。也就是将原我国刑法制度的法院指定辩护转换到了法律援助辩护。关于费用,这是个多方面问题,一是司法机关是否支付?以一个刑事指定辩护案件来讲,必须发生的费用有:1、指定辩护人费用,80年代四川省地区省会城市大约为人民币15元,当时的硬壳《红塔山牌》香烟为人民币5.5元一盒(市场通价),也就是说,法院给的指定辩护费不足以买三盒;2、阅卷复印资料费,对于刑事案件,目前成都法院采取复印阅卷方式,即辩护人到法院阅卷时,法院将可以给律师的诉讼卷中的证据卷在法院指定地点进行复印,律师支付复印费。需要说明的是,法院内复印资料,一般出具的是具有与白条相同性质的普通收据,本人目前还未见到使用发票的情形,且复印A4纸一页,街上小店一般为人民币0.25元-0.30元,法院通常而收0.5元一页。假设一般中等工作量案件,以复印100页计算,复印费合计为人民币50元,这笔费用也是不小的支出。在法院指定辩护时,这费用也是律师来支付。3、会见被告交通费,目前大城市的看守所一般远离城市,辩护人会见被告必然要产生交通费。

另一方面,国外不少国家对于法律援助案件的具体事务,通行由国家律师或称公职律师办理,而公职律师的劳动报酬是由国家支付的。而我国目前没有公职律师。而自从有了法律援助后,法院连指定辩护费也省了,这样的援助实质不能称之为司法救济,而是社会民众救济。因法律援助的费用与主体为社会人员而无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和行为。因此,从此目前的实质,不少报刊称“法律援助”为“政府买单”的说法,实属信口开河。

从前述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我国立法有两个常见现象:1、法律调整范围是政府行为的,即使具备条件了,也不颁布;对民众有利的法律,不具备条件也要颁布。这种立法的作为与不作为,结果都是一样的,即无可依性,也就相当于没有法律的效果。目前法律援助条件是,司法行为主体不支付费用,公职律师制度未实行,法律援助中心也不支付费用(注:本文“费用”不包括律师报酬。本来就是极少的费用,国家与相关机构 都不愿意支付,律师报酬就压根不要想)。

结论:我国目前的法律援助制度尚不具体法律意义,或者说与原立法者的初衷相违。愿《条例》上设立的法律援助早日出现。

“法援案件”成为律师与律师事务所遇到的两难问题

律师办案小结篇6

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同比有了长足的进步,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各所的业务学习做得还不错,公示的内容比以前齐全了,人员资料也比以前齐了,档案归档也比较及时,制度建立方面也比较完善。具体表现为:

(一)努力抓好律师所内部管理工作。

在去年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各律师所加强了内部管理,一些律师所的合伙人多次召开会议,统一了思想和认识,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所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工作来抓,认真布置,并针对去年反映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加强对所的规范化的管理。

(二)进一步实行科学化管理。

随着我区律师行业规模的壮大,律师所的数量已经达到39家,大部分律师所均配备有档案资料室、图书室,基本上能够达到人均一台电脑的配置。绝大部分的律师所更新了公示栏中律师的相片,统一为着律师袍的相片,显得美观大方。律师人数较多的所实行电子信息化的管理,建立了局域网,实现网上案件审批管理。在电子硬件设施配置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加强网站建设,网站内容更新及时,活泼生动。

(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各所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而且对制度汇编进行外观的精包装。各所立案登记工作有较大改善。大部分所实行立案电脑和登记簿的同步登记。大部分所能够做好文件传阅,公章使用登记,同时设立了多项台帐登记。

(四)党建工作富有成效

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能按要求建立党员活动登记本,积极组织党员学习文件、开展活动,认真考察和发展入党积极分子。有的党支部按照“六有“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如天地正律师所作为市司法局党建设工作的试点单位,建立了专门的党员活动室、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工作室,在网站设置了党建栏目,今年推荐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有2名预备党员转正。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仍有部分律师所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

一是制度实用性不强。不少律师所对制度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生搬硬套的多,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少,以致制度摆设的多,所内人员主动查找的少。

二是基本制度内容有欠缺。个别律师所群体、敏感案件讨论上报制度没有按文件要求及时更新;个别律师所未在投诉处理制度中明确成立投诉处理小组及其组成人员;个别律师所在制度里面缺乏分配管理制度。部分律师事务所没有明确具体的主任外出报告制度。

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如收案登记有错登、漏登的项目;个别律师所没有实行收结案电脑化管理;部分律师所没有明确合伙人职责分工。部分律师所合伙人会议和全所会议召开的次数过少,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个别所的会议全部是学习记录,没有研究贯彻上级布置的工作、对所管理问题没有反映等。

四是档案标准化不够。部分律师所对案件归档不重视,没有集中归档。有的案件归档不够及时,有个别律师的案件结案后拖了两三年才归档。有的案卷装订不够规范,部分案卷中没有质量监督卡,有些质量监督卡没有当事人签名,无备考表,收、结案表上无审批,档案封面填写潦草。偶有发现个别案件使用废纸复印入档,传真纸入档,金属物未剔除干净。顾问合同档案内容过于简单,没有相关记录或反映工作内容的材料。

五是公示制度存在瑕疵。个别所律师相片下没有注明执业证号;新领证的律师迟迟未予公示;当事人须知没有更新,有的还写着旧城区和石湾区的投诉电话。

六是个别所台帐登记比较潦草。如立案登记由各承办律师登记,登记项目不全,字迹无法辩认。

(二)律师所党建工作主动性不强。律师所党支部主动开展党员活动的次数比较少,个别党支部的党员会议记录偏少。

三、改进建议

(一)建立实用性强的制度。规章制度不是摆设,是做好律师所管理的基础与依据。各律师所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每当有与制度相关的文件下发后,应当月召开合伙人会议,讨论更新相关制度。不要每年待检查时才统一更新。各律师所可以参考其他所的制度建立本所制度,但要结合本所实际,不能生搬硬套。建议各所将本所已建立的制度重新讨论,删除不符合本所实际的条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更新相应的制度,打造适合本所的 一套规章制度。

(二)做好立(结)案登记。各律师所应该由专人负责使用市律师统一发放的立案登记簿对案件进行登记,作为原始记录备查;同时建立电子档案登记,方便管理。结案可直接在电脑进行登记,每年打印成纸质文件归档。以上电脑记录要做好备份工作。

(三)尽量做好质量监督卡的回收。因为新版的质量监督卡没有印回执,很多律师所也遇上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一是建议律师所尽量加强跟踪,回收质量监督卡;二是可以使用去年下发的“送达回执“,由当事人登记签收。

(四)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按考核办法要求,各律师所每年至少召开全所会议三次以上(年初布置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年底工作总结),合伙人会议可以不限形式召开,但是必须做好记录,每年不少于四次。每次会议结束,参会人员必须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名。

律师办案小结篇7

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同比有了长足的进步,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各所的业务学习做得还不错,公示的内容比以前齐全了,人员资料也比以前齐了,档案归档也比较及时,制度建立方面也比较完善。具体表现为:

(一)努力抓好律师所内部管理工作。

在去年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各律师所加强了内部管理,一些律师所的合伙人多次召开会议,统一了思想和认识,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所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工作来抓,认真布置,并针对去年反映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加强对所的规范化的管理。

(二)进一步实行科学化管理。

随着我区律师行业规模的壮大,律师所的数量已经达到39家,大部分律师所均配备有档案资料室、图书室,基本上能够达到人均一台电脑的配置。绝大部分的律师所更新了公示栏中律师的相片,统一为着律师袍的相片,显得美观大方。律师人数较多的所实行电子信息化的管理,建立了局域网,实现网上案件审批管理。在电子硬件设施配置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加强网站建设,网站内容更新及时,活泼生动。

(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各所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而且对制度汇编进行外观的精包装。各所立案登记工作有较大改善。大部分所实行立案电脑和登记簿的同步登记。大部分所能够做好文件传阅,公章使用登记,同时设立了多项台帐登记。

(四)党建工作富有成效

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能按要求建立党员活动登记本,积极组织党员学习文件、开展活动,认真考察和发展入党积极分子。有的党支部按照“六有“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如天地正律师所作为市司法局党建设工作的试点单位,建立了专门的党员活动室、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工作室,在网站设置了党建栏目,今年推荐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有2名预备党员转正。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仍有部分律师所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

一是制度实用性不强。不少律师所对制度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生搬硬套的多,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少,以致制度摆设的多,所内人员主动查找的少。

二是基本制度内容有欠缺。个别律师所群体、敏感案件讨论上报制度没有按文件要求及时更新;个别律师所未在投诉处理制度中明确成立投诉处理小组及其组成人员;个别律师所在制度里面缺乏分配管理制度。部分律师事务所没有明确具体的主任外出报告制度。

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如收案登记有错登、漏登的项目;个别律师所没有实行收结案电脑化管理;部分律师所没有明确合伙人职责分工。部分律师所合伙人会议和全所会议召开的次数过少,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个别所的会议全部是学习记录,没有研究贯彻上级布置的工作、对所管理问题没有反映等。

四是档案标准化不够。部分律师所对案件归档不重视,没有集中归档。有的案件归档不够及时,有个别律师的案件结案后拖了两三年才归档。有的案卷装订不够规范,部分案卷中没有质量监督卡,有些质量监督卡没有当事人签名,无备考表,收、结案表上无审批,档案封面填写潦草。偶有发现个别案件使用废纸复印入档,传真纸入档,金属物未剔除干净。顾问合同档案内容过于简单,没有相关记录或反映工作内容的材料。

五是公示制度存在瑕疵。个别所律师相片下没有注明执业证号;新领证的律师迟迟未予公示;当事人须知没有更新,有的还写着旧城区和石湾区的投诉电话。

六是个别所台帐登记比较潦草。如立案登记由各承办律师登记,登记项目不全,字迹无法辩认。

(二)律师所党建工作主动性不强。律师所党支部主动开展党员活动的次数比较少,个别党支部的党员会议记录偏少。

三、改进建议

(一)建立实用性强的制度。规章制度不是摆设,是做好律师所管理的基础与依据。各律师所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每当有与制度相关的文件下发后,应当月召开合伙人会议,讨论更新相关制度。不要每年待检查时才统一更新。各律师所可以参考其他所的制度建立本所制度,但要结合本所实际,不能生搬硬套。建议各所将本所已建立的制度重新讨论,删除不符合本所实际的条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更新相应的制度,打造适合本所的 一套规章制度。

(二)做好立(结)案登记。各律师所应该由专人负责使用市律师统一发放的立案登记簿对案件进行登记,作为原始记录备查;同时建立电子档案登记,方便管理。结案可直接在电脑进行登记,每年打印成纸质文件归档。以上电脑记录要做好备份工作。

(三)尽量做好质量监督卡的回收。因为新版的质量监督卡没有印回执,很多律师所也遇上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一是建议律师所尽量加强跟踪,回收质量监督卡;二是可以使用去年下发的“送达回执“,由当事人登记签收。

(四)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按考核办法要求,各律师所每年至少召开全所会议三次以上(年初布置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年底工作总结),合伙人会议可以不限形式召开,但是必须做好记录,每年不少于四次。每次会议结束,参会人员必须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名。

律师办案小结篇8

*年初,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广大市民的企盼下,正式挂牌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刚开始运作时,工作千头万绪,十分繁忙。要制作宣传单,组织、开展咨询活动;要接待来人来访,为求助群众解答法律问题;要接受受援对象的委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有时候一忙起来,家顾不上,儿子也管不了。那一年,吴律师的儿子正面临高考,丈夫因下岗而南下深圳打工,因此家里的大小事情,儿子的衣食住行,都得由她一人来操持。但是,为了工作,为了心中的法律援助事业,面对贫困群众、下岗职工孤立无援的求助目光,她经常对儿子说的一句话就是“儿子,妈有事回不来,你自己去吃快餐吧”。光荫荏苒,转眼已经四年。四年来,吴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件,接待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在我十三年的律师生涯中,我觉得这四年更具厚重感。儿子的一声理解,求助者的一声感激,是对我最好的宽慰。”

“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律师的天职”

*年4日,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一起市政府交办的法律援助案,受援人杜某系无妻儿子女的下岗职工,*年被市城管支队聘用为协管员。*年12月26日下午,杜某在执勤时被一辆无牌无证的汽车撞伤,因伤势严重,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一直昏迷不醒,成了植物人。吴律师在接手该案后,通过调查发现,肇事车辆最早为某烟草专卖局购置,其后转给了某基层派出所,后来又到了该基层派出所的一民警的手里,肇事者即为该公安民警。车辆权属虽几经转移,但从未年检,亦未办理过户手续。由于该案涉及责任主体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赔偿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以致受害人家属不断上访。

出于对受害人的同情,出于社会道义,出于律师的责任感,在治疗尚未终结之前,吴律师考虑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受害人的前期救治、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但是,调解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个别当事人甚至威胁要律师终止本案的,遭到了吴律师的严正拒绝。“我是一名律师,维护当事人特别是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我的职责。作为一名律师,我所尊崇的只能是事实和法律,而不是权势和恐吓。”正当吴律师准备就受害人前期发生的费用提起赔偿之诉时,杜某突然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这种变故,使索赔相对变得简单,吴律师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调整赔偿要求,积极协商,并借助市政府的适当协调,最终使各责任方分别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害人家属获得了二十余万元的赔偿金。

今年春节刚过,市水泵厂一位双目失明的下岗职工刘某,因其妻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律援助,法援中心指派吴律师担任其诉讼人。由于刘某双目失明,他的下岗安置费及多年的收入全部由妻子掌管,其妻却矢口否认有存款,而他又拿不出证据证明。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吴律师多次找经办法官请求法院向银行查询。在法院的支持下,最终查出刘某妻子隐瞒了几万元存款,刘某为之感激不尽,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但此时的吴律师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深知,刘某的妻子是第二次向法院提出离婚的,如坚持要离,有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离婚了,刘某今后的生活起居又由谁来照料?“不行,坚决不同意离婚”,刘某态度非常明确。为挽救刘某家庭,维护残疾职工权益,吴虹律师以一个女性的耐心和诚心,多次找到刘某的妻子做思想工作,同时又打电话给刘某在外读中专的女儿,要求配合做好父母和好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刘某的妻子终于放弃了离婚的念头,撤回了,从而避免了一个家庭的破裂。

“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是法律援助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

*年5月份,在鹰潭市一建筑工地上,一名农村进城务工的男青年从正在施工的高楼上摔下来,当场人事不省。事故发生后,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及雇主互相推诿,均不愿承担赔偿责任,连医院的医疗费也不交纳。由于被害人罗某家境贫穷,母亲也是残疾人,只好四处借钱治疗。后经住院治疗280天,罗某虽保住了性命,但落下四级伤残,留下了数万元的巨额债务。此后,被害人及其家人为求医疗费赔偿,四处奔波两年之久,但一直未得到赔偿。*年4月份,罗某随家属一起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吴虹律师被指派担任其委托人。为了办好案件,使被害人的赔偿金真正能够兑现,吴律师先后跑工地、开发办及建设主管部门,翻阅资料,了解情况,广泛调查取证,最终发现发包方、工程承包方都是没有资质的个人,且工程违规转包二次。经过充分的庭前工作,吴律师依法将发包方、转包方、雇主等列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吴律师的意见,被害人获得了十五万多元的人身损害赔偿,一个濒临绝境的家庭得以起死回生。虽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吴律师多方奔波,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是她却不以为苦。因为,她在实践着“为贫困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用自己的努力,维护了公平和正义。

“女人的天性让我更倾心于妇女儿童的维权事业”。

*年6月,一位租住在市面粉厂宿舍的下岗女工石某,手揣一份民事判决书,来到法援中心,要求吴律师提供援助,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经了解,石某与前夫系再婚夫妇,于1995年结婚,1996年2月生育一女,在女儿刚满周时,其前夫提出与石某离婚,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儿随前夫共同生活。离婚不久,前夫又再婚,石某八年未见婚生女儿。几经打听,石某才得知,女儿被前夫送往农村的一位远方亲戚带养,并没有随前夫共同生活,为此,石某决心变更女儿的抚养权,法援中心指派吴虹律师经办此案。

为了获得石某女儿被寄养在农村的证据,吴虹律师仅凭石某前夫所在单位提供的一个郑姓村庄的地点,先后跑遍了该辖区的三个郑姓村庄,终于了解到其女儿的下落。并得知其女儿不是寄养,而是被送养,且有八年之久。于是,吴虹律师依据调查的证据,以石某的前夫、收养人为共同被告到法院,要求法院依法确认收养关系无效,变更小孩的抚养权,法院支持了石某的诉讼请求。但是,判决生效后,石某的前夫及收养人并不履行法院判决,拒不送还女儿。且法院以小孩不是执行标的,不同意强制执行,盼女心切的石某悲痛欲绝,经常奔波在法院与收养人之间。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判决生效快一年了,女儿始终没有回到石某身边。作为律师,案件审结,也终止,工作也可结案。但是,吴虹律师为了石某母女早日团圆,不顾工作繁忙、案件棘手及收养人的谩骂、攻击,多次与执行法官商讨,想办法、出主意,又到当地政府、人大、妇联等部门反映石某的案件情况,取得同情和支持。在法院、人大、妇联等部门的主持下,在吴律师的努力下,*年7月13日,石某与收养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别离八年之久的母女终于团聚。这一个案件的办结,印证了吴虹律师常说的话——“女人的天性让我更倾心于妇女儿童的维权事业”。

“法援工作应当追求维权与维稳的和谐统一”

今年4月24日上午,南昌铁路局鹰潭车辆段40多名小集体职工慕名来到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吴虹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据他们介绍,鹰潭车辆段从1983年开始,先后接受了81名小集体职工,后由于工作岗位调整缩减,许多职工在家待岗,每月仅领取100—300元不等的基本生活费。至今年3月,鹰潭车辆段合并到南昌南车辆段,所有小集体职工被告知生活费停发,劳动关系解除,但职工们提出的补办养老保险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的正当合理要求,用人单位一直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

律师办案小结篇9

取得的成绩:全年共办理案件54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民事案件44件(10人采光权案作为1个案件,4人劳务合同纠纷案作为1个案件),其中包括与其他律师合办的4件。

在办理的44件民事案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以下几件:

案例一:李某某行政撤销纠纷案。

李某某之子杨某平是某公司的保安,在值班期间晕倒在岗亭,被同事发现后送到了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在医生的建议下放弃了治疗。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为当事人亲属放弃治疗就不予工伤认定。这是我接的第一个工伤认定案件,开庭前我搜集了大量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由于准备充分,本案在开庭过程中,我基本上做到了脱稿,最后休庭时审判长和对方两位被告的律师在法庭上当着的全体参加庭审人员的面说“庞律师,这个案子你准备的也太充分了吧!”,我立即纠正说“我每个案件都充分准备,唯恐对不起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唯恐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说实话,能得到法官和同行的认可,当时自己真的很有成就感,着实让我心里激动了几天。

案例二:樊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樊某某在果洛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受害人是当地的藏族同胞,语言不通,导致樊某某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连夜从交警队逃回西宁,委托我去办理此案。到了果洛交警队才知道,樊某某是在没有抽血的情况下逃跑的,而受害者家属20几个人一听肇事司机的律师上来了,就把交警队门口围住,不让我外出,非得让我掏各种赔偿费15万元,我给他们讲法律、讲道理他们根本就不听,连中午饭和晚饭也都是交警队长开警车赔着我去饭店吃的。更让我难忘的是正在吃午饭时,女儿打电话祝我生日快乐,我当即回答:“今年爸爸的生日能快乐吗?已经让被害人家属围困四个多小时了,姑娘听后哈哈大笑,交警队长和两个警察也笑了起来,可以这样说,今年的生日是我终生难忘的生日,因为是果洛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队长和果洛交警队的两名警察陪我过的生日。”最后,本案调解结案,我方只向对方赔偿了各项费用共计七万元,当事人对这样的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三:杜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杜某某作为债务人被起诉到法院,与我是战友关系,并且我当连长时当过我一段时间的通信员,九月里的一天,多年不联系的杜某某突然给我打电话跟我说,“刚才城西法院让我取原告的诉状,而我人在云南,得几个月后才能回西宁,你是律师,只能让你先去城西法院把原告的诉状取上了”,我告知他,我们所是先缴律师费才能取律所手续,只有得到当事人的委托后,法院才能给我原告诉状的。杜某某当即表示,你是我的老领导,我的为人你还不清楚吗?今天下午我就把律师费给你打过去,最迟明天中午之前,并要了我的银行卡号;出于战友情,我向律所主任说明了情况,并说明:“此人是你们山东老乡,绝对可靠!”在这种情况下,主任破例让我在没有先缴律师费的情况下拿走了全套律所手续直接了此案。然而,一直到本案开完庭,杜某某也没有把律师费缴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此案对我感触很深:我感觉自己做人很失败,自己当年在部队最信任的通信员就这样把我给骗了,当年我曾在全连大会上说过这样的话:“我和指导员不在时,杜某某所做的决定就是连里的决定,全连人员必须遵守。”而现在,当年的通信员对我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明一点,我与当年红军长征时的张国涛一样,连自己的通信员都跟自己不是一条心,此事让我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

二、办理刑事案件9件。

在办理的9件刑事案件中,可以说我把每个案件都进行了精心准备,把每一次出庭辩护都作为自己的一次演讲机会,把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办成了精品案件,因为我万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演讲机会,所以,给当事人家属、公诉人、法官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办案过程中,跟有的法官和检察官都成了朋友。经典案例有:

案例一:苏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需要说明一点,此案的一审、二审都是我的。苏某某是河南到西宁打工的一名单身女孩,在西宁某单位工作14个月时,因为单位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作为财务的一名工作人员,被检察院指控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到法院,此案我做了无罪辩护,尽管法院没有采纳我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苏某某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但是,当事人家属对我在法庭上的辩护非常满意,所以,在二审时继续委托我作为本案二审辩护人,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此案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在一审过程中,从接案到一审判决下来,我会见了当事人13次,创下了个人执业以来单个案件会见次数最多的纪录。

案例二:黄某某猥亵儿童案。

本案中,黄某某猥亵的是8岁儿童,由于受害人是黄某某老乡家的小孩,所以,取得了受害人及法定监护人的《谅解书》,最主要的是按照《出庭通知书》规定本案与我对话的是西宁市的金牌检察官,所以对于此案我比其他案件付出了更多精力,做了大量工作。然而,法院开庭时由于金牌检察官是单位领导,临时更换了检察官,这样我在法庭上的表现就相当的应对自如,通过我的辩护,黄某某被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对这个结果当事人家属非常满意。

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

随着执业时间的推移,我每年只办理一至二件法律援助案件,就像办理收费案件一样,对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我都认真阅卷、仔细研究、精心准备,可能因为自己家庭出身的原因吧,我十分同情每一位受援人。

今年我的尚某某盗窃案,根据本人的工作作风,接受委托当天下午我就去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通过了解发现,案发时尚某某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涉案金额20__多元,针对此情况,我回到所里后,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了取保候审,七天后,尚某某的取保候审就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当时尚某某的父母非常高兴,带着孩子和锦旗来到我们律所表示感谢。此案到了检察院后,我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起诉申请书》,主要理由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8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尚某某涉嫌的盗窃罪不属于8类犯罪内容,最终检察院采信了我的意见,对尚某某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书》,对此结果当事人及其亲属非常满意。

四、行政管理方面。

作为律所的行政管理人员,在今年所里的行政工作方面做的不是很出色,主要原因是把大部分时间放在办理案件上了,这就决定了放在行政工作的时间就减少了许多,导致行政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没有创新意识;行政工作十分被动,具体表现在司法局、律师协会通知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别的所已经全部完成后,在多次催促下,我才在夜晚或者周末加班去完成。我认为造成这种工作被动的局面主要原因是自己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想当初刚到所里实习时,对于每月600元的行政工资我当时的心情是多么自豪!---那可是所里唯一一个拿工资的执业律师。现在所里发的每月600元,对于我来说真的不多。还是那句话,既然所里那么信任我,把行政工作交给我,而自己已经接下了这项工作,就应该对得起律所领导对我的信任,在所里没有招聘到合适的行政人员之前尽力把行政工作做好。

五、锦旗方面

今年共获锦旗3面,其中,民事锦旗2面,刑事锦旗1面。20__年比上一年多办了__件收费案件,而锦旗却比20__年少了一面,说明自己在对案件研究方面相对上一年有所松懈,自己的办案质量当事人满意率有所下降。

存在的不足

在的44件民事案件中,每次接案时我都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案件情况,尽可能的少收律师费,但是今年有两个案件真的让我伤透了心,正是这两个案子让我对当事人的看法有了一些新的转变,这两个案子将让我铭记终生。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有些当事人就是《农夫与蛇》故事中的蛇,不值得同情。

今后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提醒自己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一定要注意向书本学习,向对庭律师、公诉人、法官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总结,才能在业务上提高的更快。坚持每周打乒乓球,锻练好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把身体练好了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争取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让当事人满意,自己在接到判决书时不管判决结果如何,都不留任何遗憾,对得起自己的良必,因为对每件案件在当时的能力条件下我都已经尽心尽力、尽自己最大努力了,争取做到“陇住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做一名出色的法律服务人员,简称“服务员”。

律师个人工作总结2___律师事务所于__年5月份成立营业,至__年12月底,共8个月的时间,受理各案件 460 起,签订顾问单位十一家。在律师所成立后的这段时间里,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第一、以宣传开路。为扩大宣传推广力度,在今年九月份,我和林桂玲去北京与纳税人报、今日中国论坛、中国律师杂志社等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回来后又签约大庆晚报。现在纳税人报和大庆晚报都建立了自己的专栏,一方面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影响,彰显了鸿英律师事务所的强大实力,另一方面通过向报社供稿和咨询,这样同时锻练了律师的思维方式,提高了写作能力和办案水平;大庆不差钱网是继大庆油田论坛之后的第二大网站,我所在此开设了法律论坛,广泛进行法律宣传;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与百度联手,网站在__年元旦开通。我们将指定了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大庆电视台开办的百湖律师团节目中,我参加了两期节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还积参加了绝对现场、大庆广播电台等栏目。近期又与天地人广告公司合作,以dm广告形式进行宣传。相信通过我们不断地努力,鸿英所及各位律师的知名度会越来越高,业绩也会越来越好。

第二、鸿英所立足长远发展,加强律师间的合作、我们着力打造律师联盟,现在已经同北京、天津、哈尔滨的三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律师联盟,并已经初见成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律师的业务范围的扩大,这种联盟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我们会选择一个适当的机会,将大家派出去学习和培训,让大家发挥更大的潜力,积累更大的能量,以便于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最终实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壮大。

第三、经过对社会的调查研究,通过对律师业潮流的细致观察与深刻思考,认为律师业的下一步发展应当是精细化、专业化,为此,我们单位适应律师业发展的潮流,对律师业务进行了专业化分工,组成了不同的律师业务部门,并由精通相关业务的资深律师担任业务部门的负责人。通过实践,加强学习和研究,以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

第四、我所重视律师的输入和培训,通过人员的引进和筛选,我所现在已有律师和实习律师十多名,基本上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律师引进后,我们非常重视律师的培训和帮带,通过每周的例会学习和刘亚丽、王方等资深律师的帮带,使得很多的实习律师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具备律师执业所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以便于他们执业后能够尽快适应律师发展的要求,作出更大的成就。所有来鸿英所的律师我都会告诉他,“只要你够勤奋,鸿英一定会给你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事实证明了我的承诺,林桂玲律师今年第一年正式执业。三月份在给我做助手一起去内蒙古阿荣旗法院开庭时,还不敢讲话;在五月份一起无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案件中,在法庭面对对方大庆知名律师联合新闻媒体的强大压力,竟然从容不迫,语惊四座,得到了法官、当事人及旁听人员的高度赞扬。旁听群众纷纷索要名片,并为此成功接了另外一起离婚案件。11月份她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再一次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鸿英律师事务所第一次接受媒体采访就是源于此案。侯学光律师,今年是实习律师。从一开始的写诉状、解答咨询、取证、立案等辅助事务到现在独立承办案件,以其高度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当事人广泛认同。连松也是与小侯一起来的实习律师,在所的成立初期,事务琐碎,不成章法,但也能在压力中奋斗,认真工作,为律师事务的成立和发展都做出了很大贡献。

我们还积极为每个律师创造和谐的人脉关系。与公检法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在所里举办大型活动和招待时,力争让广大律师参加,以建立和扩大律师个人的人脉关系。

每个来鸿英所的律师,我都积极为其提供锻炼和提高的机会。积极为其策划和打造品牌。在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短短8个月中,身体力行带领大家去讲课,先后为企业和机关工作人员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信访条例、商品房销售法律知识、合同法、婚姻法、行政处罚法等6次,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五、为律师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在律师事务所刚成立就在让胡路区中心地段承租了一百平方米的办公楼,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等办公用品。并且购买了大量的法律书籍,供大家学习借阅。办公室内任何时候都整洁清新,让律师和当事人都有一个舒畅的环境。随着单位人员的增多和业务的提升,对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条件也会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我们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不断满足律师对办公条件的需要,为大家提供一个舒适、宽松、优质的办公环境,使律师们能够心情舒畅的学习和工作。

第六、积极开拓案源。我所在扩大宣传的同时,积极与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联系扩展案源,并且办理了电话业务。大大拓宽了案源。

律师个人工作总结3律师是一个非常严谨并且将就技巧的一个职业,我加入律师队伍已经半年了,现在就这半年的工作情况做一个总结。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素质。

按照上级的要求,经常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端正了律师的执业指导思想。

2、坚持每月不少于一天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律师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二、增强服务意识,面向市场,积极开拓律师业务。

今年来,全体律师在县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拓法律服务领域,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访农民工打工集中地,发放法律服务卡,为特困企业、特困群众、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提供高效优质完善的法律服务。上半年共办_件,比去年同期减少7件,其中刑事案件_件、民事案件_件、行政案件_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义务法律咨询1___余人次。全体律师积极化解民事纠纷,为县政府排忧解难,并积极参加律师参访活动,每周二按照县局的安排,律师都能够及时到信访部门参与县领导接访活动,为信访人做耐心细致的法律解答,指导当事人寻求正确的信访途径。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逊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改进档案积压装订的问题。

现律师每办一件案子,都能立即做好装订案卷所需的材料等,转交内勤人员,及时将案卷装订成册。

四、所内上半年王淑艳律师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党员学习活动,系统学习政策、法规。

在县局领导下积极与大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沟通,与本地区重点建设企业对接开展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屯活动,已与多个乡镇、村屯进行联系,结对子活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五、造成案件少的原因。

1、由于律师所得搬迁对案件的完成数量有一定影响。

2、法院立案难。

3、特别是土地侵权案件,县法院规定,当事人纠纷必须经村乡两级处理后,由村在处理不成,并经丈量土地,谁多谁少,具体谁侵占了谁,法院方可立案。

法院为了减少其丈量土地所需的人力、物力,故增加了当事人的难度,类似案件在律师手中不能立案的还有很多。

4、律师的一起给付抚恤金纠纷案件,此案件现也有两个月的时间,但至今此案没有立案。

由于法院立案难,也严重影响了律师案件,故是减少我们案件的主要原因。

我们决心在下半年更要继续努力工作,取长补短,克服一切困难,改革创新,为逊克的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逊克、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律师个人工作总结4__年已经邻近尾声,回望__,既有幸福的欢欣,又有失败的苦恼,自__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经历经了5年,从初出茅庐的懵懂少年,到如今的人到中年,感慨万分。

在__年,我继续在民商法领域内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我的文章《试论中国的社会法律援助》在__年《山西青年》杂志第5期上予以刊登,并列入了中国法学会社区法律制度专项课题项目,同时,又通过博客、空间日记等方式发表了《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受12个月的限制》、《年终奖的定性》、《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的8个问题》、《职工不转移保险,企业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多篇小文章。

在业务实践中,通过对劳动法相关法律的学习以及查询司法判例,结合自己对劳动法律的见解,针对企业的实际需要制作了《签订劳动合同申请》、《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保险转移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员工培训服务期协议》、《员工保密合同》、《合同签订和履行指引》、《竞业保密协议》、《劳动合同书》、《各类假期制度》等规章制度,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在法律适用和企业实际需要之间寻找到了平衡点。

在诉讼领域,全年案件除一件被驳回起诉不予受理外,均以当事人胜诉或达成和解结案,即有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不当得利、劳动仲裁等常见案件,还有侵犯知识产权、公司解散纠纷等案由。在经办案件过程中,诉讼中做到及时跟踪案件进展,诉讼后能够与当事人进行释法和沟通,做到能不上诉就不上诉,能和解就和解,将矛盾消化在诉讼过程中。全年无投诉,无退费,当事人无不满意。

在所务上,尽我所能,在__年度的年会和律协组织的年会上,我编辑的新年贺词视频,得到了与会同仁的一致认可。在日常业务学习上,将投影和ppt结合,我本人主持的《遗嘱见证和注意事项》业务学习获得了所领导和同事的认可。无论是所还是同事的要求,我能够尽我所能,一帮到底,尽一份薄力。

利用qq群的便利,及时整理最新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自己的心得,通过群共享的方式予以上传,并通过所群、律师协会群、刑事辩护群、劳动与社会保障群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积极参加律涉外律师委员会的工作。

在公益事业上,继续在各____律网上上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同时,也通过案例说法、律师解答、电话咨询等方式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尽到了律师的一份责任心。

不足之处就是案源有限,不能形成固定而长久的法律顾问单位,没有稳定的案源,能够开展的业务领域有限,特别是对外沟通和业务拓展能力有很多欠缺,需要继续予以加强。

希望__会更好。

律师个人工作总结5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不可能重新来过,__年留给我们每一给人365个脚印,每一个脚印都是一部充满不同感情色彩的故事,留给我们无限的回忆。20__年对自己来说是非常幸运的,七月份告别了大学校园,使自己的社会角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也切实的感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在九月份的司法考试中自己有幸通过,这的的确确的让自己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这些已经都成为过去,留给自己的除了那段不知疲倦努力向前的美好回忆,更重要的是让自己明白了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怨天尤人没有任何作用,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付出自己的行动,坚持一点点,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成功。如果给自己的20__年定位的话,我觉得可以定位于:学业的成功,事业的起点。

当“20__年”这个字迹不断在工作日志中出现的时候,自己才明白过来:原来20__年已经来临,我们已经生活在20__年。新的一年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张白纸,在年初的时候发给我们,经过自己一年的描绘,在年末的时候给自己一个答卷,看是否是自己心中的那幅风景。

展望我的20__年,我期待着自己有一个新的突破,因为这一年对于自己非常的关键,这一年不单单是步入律师行业纯粹实习的一年,更重要的是这一年是自己事业的起步年,是自己社会角色转变的一年,这一年的实习、生活、做人等各个方面都将会对自己以后的路产生定性,将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自己没有理由去荒废这一年,相反没有尽心尽力的去吸收周围优秀的环境和人给自己带来的没有穷尽的知识都是对自己的极大地不负责任,是对自己前途的一种扼杀。所以,在步入20__年的时候为了让自己在20__年飞得更高,更好,给自己一个安静的空间静下心来好好的计划计划自己的20__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20__年之初,我有幸地加入到了律师事务所这个充满活力、团结、奋进、和谐的团队中来,成为了这个团队中的一分子,开始了自己的实习阶段,迈开了事业的第一步。20__年将自始至终的将贯穿与自己的实习阶段,站在20__的起跑线上,我想我会用自己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跑完20__年,如果对自己20__年做一个展望概括的话,我想仅仅用二个字就可以了——学习。

首先,要把自己的心态摆正,戒骄戒躁。我个人认为一个人心态的好坏将决定一个人事业的成败。有人说:实习律师不好当,收入低,老干活,日子实在难熬。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说这句话的人心态过于急躁,急功近利,我想他离成功可能会越来越远,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选择了律师这门行业,就要铺下身子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以一颗谦虚、务实、理性的平常心来对待实习期。

其次,以积极的行动来吸收周围环境带给自己的营养。对于一个实习律师来说我个人认为选择律师所是非常重要的,实习期是一位律师步入这个行业的前奏曲,对于这个行业的实践能力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这一年的实习期将会使实习律师完成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对于这一角色的转变,律师所带给一个实习律师的将会对他以后从事这一行业产生定型。对于我个人来说,非常幸运的加入到了龙和律师事务所,在这个优秀的大家庭中,我会不断努力地去吸收它的点点滴滴,让自己不断的得到提高。

再次,在不断巩固以前法律基础的基础上,加强对以前未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不懂不会的要敢于大胆提出,坚决不止步与模棱两可,做出任何结论都应该做到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最后,要处处做一个有心人,需要自己去学习的地方并不仅仅是上面的几点,那仅仅是一小部分。在所里处处都是自己学习的空间,多看看律师老师们以前的案卷,总结其中的注意细节和办案技巧,有疑问的地方大胆的向经办律师提出疑问,请其解答。在跟随老师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大胆提出自己的想法,多看多问多记多总结。对所里的各项工作都多多参与,我相信其中的每一步都会使自己得到提高。

律师办案小结篇10

全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大会结束后,根据县委政法委的安排,我局及时召开了班子扩大会议,对活动进行了全面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同时,按照全县动员会精神和《xx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为确保工学两不误,我局采取了分别动员,以股室为单位组织学习的办法开展动员学习。6月11日,召开了机关干警、律师事务所律师动员会议,6月25日召开了各司法所干警动员会议。动员会上,从思想认识、目标任务、队伍建设、整改重点等方面作了动员和安排,班子其他成员结合方案进行了细致的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各股室结合实际按照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学习典型相结合,学习思考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侧重地开展学习教育,每位干警撰写了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干警、律师对专项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得到提高,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得以增强,职业道德水准和自律观念得以强化。公证处在组织学习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领导讲话和州、县文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学习了《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读本》、《云南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开展了一次公证人员更新知识培训,对新颁布的《关于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开奖公证细则(试行)等进行了专题学习教育,并作好了学习笔记,撰写了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心得。杨柏王律师事务所在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动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的基础上,把专项整改集中学习与周六学习日结合起来,采取以会代训、相互帮学、讨论交流的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了《律师职业道德规范读本》及《公务员法》、《物权法》(草案)等新颁布法规,重温了《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在讨论交流的基础上撰写了心得体会。

(三)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针对执法思想、执法观念、容易出问题的环节,班子建设、制度落实等方面,采取开通热线电话、设置征求意见箱、调查研究、借助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的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坚持“开门搞教育”,把广大群众,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各部门作为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公证处邀请了县人大、政法各部门及银行、国土资源局等相关业务部门参加了述职评议座谈会,采取公证员、辅助员述职,参会人员听、评、议的办法,听取了社会各界对公证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并向服务对象、相关业务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50份,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杨柏王律师事务所向当事人和部分群众发放了律师工作征求意见表320余份,并在疏理汇总的基础上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反馈意见建议,律师和群众针对意见和建议进行面对面交流,达成共识;同时,律师事务所向社会开通了热线电话,律师深入各部门开展了调查研究,确保征求意见的广泛性。

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调查研究情况,局专项整改领导小组深入各股室,特别是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找准找全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的根源。公证处严格按照“四个规范”的要求以处为单位召开自查自纠座谈会查找问题,在规范公证服务秩序方面,无私自办证、私自收费、收取回扣和压价竞争现象;在规范办证程序方面,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办理,无违规办证、超越业务办证行为,无随意简化办证程序行为,无错、假证发生;在规范公证处运行机制方面,建立了业绩评价制度和监督制约保障机制;在规范公证管理方面,仍实行行政管理体制,各项管理严格按照行政机关管理制度执行。公证工作中主要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追款和执行力度不够两个方面的问题。杨柏王律师事务所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律师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等法规,结合正在开展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召开事务所专项整改领导小组会议,针对收案、收费、分配、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律师职业道德和信誉不强,不顾事实地向当事人作无原则承诺,影响了律师事务所的信誉和形象;二是少部分律师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只注重个人经济利益,不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利益,不注重社会效益;三是收费行为不规范,少数律师收费偏高,收费后服务不到位;四是律师事务所管理不够规范、科学;五是律师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律师从中“钻空子”。法律服务所主要存在收费行为不规范,案件中只注重个人利益、经济利益,不注重全局利益、社会效益的问题。公证处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业务量大,工作人员少,与审判机关的沟通不够;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律师队伍约束机制不全,律师与法官之间的“防火墙”不够厚,对律师的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的服务意识不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四)落实措施,集中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初步的整改方案,并将初步整改方案在征求意见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吸纳群众意见,按照切合实际原则,修订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按照局长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明确了职责、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整改措施全,落实到位。

一是认真抓好干警各项业务知识学习,通过举办培训班、学历教育和开展技能测试等举措,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是注重抓好干警、工作人员特别是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组织观念、大局观念方面的教育,将思想意识统一到依法办事、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上来

三是强化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督促、管理、指导。在律师工作上,结合正在开展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建立健全律师队伍长效机制”等活动,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学习教育机制、律师行业退出机制、律师行业自律机制、律师行业监督评价机制,引导广大律师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改善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在法律服务工作上,采取定期召开主任会议、使用统一税务发票、严把入口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深入督促检查等举措,进一步加大管理指导力度,推动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促进依法办案、守法经营,提高服务层次。

四是强化宣传,切实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注重扩大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范围,扩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举案释法等方式,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将法律援助工作与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考核挂钩,按“四统一”原则办理援助案件,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给予适当补助,通过强化宣传,全力援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五是加大协调,逐步建立健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约束机制。注重加大请示汇报力度,争取上级和州律师协会的支持,加大与政法各部门的协调联系,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约束机制,解决律师与法官之间的“防火墙”不够厚,律师约束机制不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公证工作中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追款和执行难的问题。

(五)围绕要求,开展“回头看”

在集中整改阶段告一段落后,我局围绕全县实施方案的要求,检查了干警、律师对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必要性的认识是否到位,是否都撰写了心得体会;检查了各股室、律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全了没有,整改措施可不可行,整改责任落实了没有,有条件及时解决的问题解决了没有。对这几方面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安排和督促检查,对暂时无条件解决的问题,责令有关负责人抓紧落实和反馈,确保集中整改取得实效。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律师办案小结篇11

(二)在政治学习方面。本人通过新闻联播,通过网络如博客、各类论坛、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我国政府的重要政策都时时关注,特别是一些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同时,也利用新媒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办理具体业务方面。一年来办理许多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本人认真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研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认真撰写辩护词、词等相关法律文书,整理并制作详细的证据目录,找出每个案件的争议焦点,针对性的加以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

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本人能够遵章守纪、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去竞争、去办理相关案件,一切业务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因为律师只能在法治框架范围内,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只有真正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才是无敌的,只有真正做到了尊重司法人员,坚守法律底线,才能真正服务好当事人的法律需求。

在工作作风方面,本人能够团结同事,在事务所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大家互帮互助,并且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时刻牢记律师的责任和义务,不断严格要求自己,以期取得更大的进步。

律师办案小结篇12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十七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 件,刑事(辩护)件,行政案件 件,非诉讼案件 件,法律援助案件 件,顾问单位 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费的行为。

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 场次,完成法律援助 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 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 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2016年度工作总结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素质。按照上级的要求,经常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端正了律师的执业指导思想。

2、坚持每月不少于一天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律师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二、增强服务意识,面向市场,积极开拓律师业务。

今年来,全体律师在县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拓法律服务领域,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访农民工打工集中地,发放法律服务卡,为特困企业、特困群众、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提供高效优质完善的法律服务。上半年共办x件,比去年同期减少7件,其中刑事案件x件、民事案件x件、行政案件x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义务法律咨询1xxx余人次。全体律师积极化解民事纠纷,为县政府排忧解难,并积极参加律师参访活动,每周二按照县局的安排,律师都能够及时到部门参与县领导接访活动,为人做耐心细致的法律解答,指导当事人寻求正确的途径。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逊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改进档案积压装订的问题。现律师每办一件案子,都能立即做好装订案卷所需的材料等,转交内勤人员,及时将案卷装订成册。

四、所内上半年xx律师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党员学习活动,系统学习了xx大报告、科学发展观等政策、法规。在县局领导下积极与大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沟通,与本地区重点建设企业对接开展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屯活动,已与多个乡镇、村屯进行联系,结对子活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五、造成案件少的原因。

1、由于律师所得搬迁对案件的完成数量有一定影响。

2、法院立案难。

3、特别是土地侵权案件,县法院规定,当事人纠纷必须经村乡两级处理后,由村在处理不成,并经丈量土地,谁多谁少,具体谁侵占了谁,法院方可立案。法院为了减少其丈量土地所需的人力、物力,故增加了当事人的难度,类似案件在律师手中不能立案的还有很多。

律师办案小结篇13

作为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和当事人沟通能力非常重要,有时律师保证不了案件结果,但一定要和当事人沟通,给当事人讲我们对于办理案件的思路,让当事人了解所付出的劳动,知道他花钱请的律师在一直帮助他,一直为他的事努力。

二、开拓案源是律师生存的基本技能,要把自己推销出去,并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基础是准确把握法律,经常看到有因为律师不当阐述而败诉的案例,自己应该尽量避免因为自身失误或者是对法律的不当理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每个案件无论大小都应该尽力办好,并且在案件中保持与当事人的及时沟通。这样案件结束当事人也会向身边的人推荐。当然自己的向外推销也很重要。

往年做方律师的案件,案件量大而种类繁多,不能完全记得每个案件,时间节点更是容易忽略。今年针对这点做出了改进。因为多数是批量案件,针对各自公司制作了详尽的表格,时时记录。这样案件进展一目了然,每个时间段要做的事也明确,不容易疏漏。

三、展望2021年工作,主要着力于以下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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