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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踩踏事故实用13篇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1

家长应该向孩子说明可能导致踩踏事件发生的原因,形象地描述一些事故的表现以及事件发生的征兆与现象,让孩子学会判断危险可能发生的时间和状况。

人群较为集中时,前面有人摔倒,后面人未留意,没有止步。

人群受到惊吓,产生恐慌,如听到爆炸声、枪声,出现惊慌失措的失控局面,在无组织无目的的逃生中,相互拥挤踩踏。

人群因过于激动(兴奋、愤怒等)而出现骚乱,易发生踩踏。

家长平时可以用讲故事、角色扮演等方式,跟孩子讲解踩踏事件可能发生的因素,让孩子从小形成居安思危的意识。自觉远离人多拥挤的地方,减少踩踏发生的几率。

【一旦发生踩踏,要保持冷静】

对于踩踏发生时的自救方法,家长一定要在平日加强灌输,让孩子在事故发生之前,就已经掌握必备的自救技巧。

让孩子尽可能熟悉所在区域所有的安全出口。

要时刻保持冷静,提高警惕,尽量不要受周围环境影响。

尽量避免被挤倒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

应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迅速离开现场。

此外,家长还可以通过模拟演练,手把手地教导孩子学习这些自救方法。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2

一、踩踏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因

人多是发生踩踏事故的基本原因,故事常发生于学校、车站、机场、广场、球场等人员聚集的地方;发生的时间常见于节日、大型活动、聚会等等。当人群较为集中时,前面有人摔倒(或只是蹲下来系鞋带),后面人群未留意,没有止步,便会发生踩踏。人群受到惊吓,如听到爆炸声、枪声,就容易出现惊慌失措的失控局面,在无组织、无目的的逃生中相互拥挤踩踏。人群情绪因过于激动(兴奋、愤怒等)而出现骚乱,发生踩踏。此外还有一些人因好奇心驱使,专门找人多拥挤处去探索究竟,由此造成不必要的人员集中而遭到踩踏。

二、避免踩踏的策略

毋庸置疑,在组织大型活动时主办方对安全的考虑要周全。保障大型公共活动安全的前提是科学细致的预判,主办方必须事先对举办场所、场所设施、交通状况、参加人数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勘察论证和科学准确的评估预测,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安全企划。如上所见踩踏悲剧一再发生,这么多人生命的代价,但举办方何时才能吸取教训做好安全保障?比如新年夜的外滩,人流可能从哪里来,预计有多少人,如何评估现场人数,一旦现场评估人流超过容量,如何分流继续涌入的人群,如何疏散人群。这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任何细节处理不当都有可能引发灾难性的后果。比如警力如何分配,控制人群使用什么措施。有时候警察的出现会安抚人群的情绪,而有时候正好相反,这些都十分微妙。这时不禁又想起每年五一、国庆黄金周时各景点“人山人海”的照片,我们不得不思考为什么不控制放入人数,难道就不担心踩踏事件?

对于个人而言,最重要的是不凑热闹。同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凑热闹,不在学校和其它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追逐打闹,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任何时候去人流密集的地方,都应当观察周围环境,记住出口的位置,提前在大脑中规划撤离方案。一旦你发现已经被人流裹挟,无法自主控制前进方向的时候,切记不要停下,也不要硬挤,而是要一边顺着人流同步前进,一边向前进方向的侧方移动,直至移出人群。双手握拳架在胸前,就像拳击手的防守姿势,这样可以尽量保证胸腔不被挤扁。注意脚下,千万不要被绊倒。一旦摔倒,赶紧站起来。如果身边同伴摔倒,立即把他拉起来。如果身边是儿童,则把他们举过肩;如果摔倒了没法站起,爬行时也要跟着人群前进的方向;如果无法移动,要用手护住头部,蜷缩膝盖至胸前。不要俯卧和仰卧。然而,在踩踏事故发生现场,个人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防止踩踏的最有效办法就是避免踩踏事故发生。

三、在踩踏发生时的急救方法

1.自救方法

不在楼梯或狭窄通道嬉戏打闹;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的方向走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避免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若不幸被人群挤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在人群中走动,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防止摔倒。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要马上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及时分流拥挤人流,组织有序疏散。

2.对他人的急救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3

通常群体性灾难事故按照恐慌类型来区分有三大类:进入型恐慌、逃出型恐慌、扰流型恐慌。2008年10月3日,韩国尚州市体育场观看演唱会的观众在入场时因拥挤导致踩踏事故,该事故是典型的进入型恐慌;1994年12月8日发生的克拉玛依友谊馆踩踏事故,是典型的逃出型恐慌;2004年2月5日发生的北京密云县彩虹桥踩踏事故,是典型的扰流型恐慌。

在各种踩踏事故中,最常见的是进入型恐慌。人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目标可能不大,比如“重庆家乐福踩踏事件”中的免费食用油,还有2014年1月“宁夏北大寺踩踏事故”中免费分发的油香(饼)。当大家都关注到一些“好处”时,人群密度在不知不觉中达到危险的程度,这时候一声大喊、一人摔倒或一句谣言,都会引发连锁反应,造成人群的踩踏。发生踩踏的人群的密度极高,一人的动作会影响其他人,结果导致群体恐慌在人群中扩散。

中国是人口大国,踩踏事故也非常多,但历史记录却不多。以下是一则典型的踩踏事故,发生在武则天时代,“周证圣元年(695年),薛师名怀义,造功德堂一千尺,于明堂北。其中大像,高九百尺,鼻如千斛船,小指中容数十人并坐。……观者填城溢郭,士女云会。内载钱抛之,更相蹈藉,老少死者非一”。我国古代还有一种场合经常发生踩踏,就是官府或私人赈灾,如果场地选择不当或人群管理不当,就会发生典型的进入型恐慌,有人称之为“粥棚效应”――粥是好处,棚是环境。人群只关注目标的好处,就容易忽视环境的危险,踩踏的危害来源于人群,或来源于人群对环境的感知, 所以一旦人群恐慌发作,群体灾难很难控制。

逃出型恐慌也是较为常见的恐慌类型。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采取逃出方式是为了避免灾难,这种灾难可能是实实在在的,比如火灾(克拉玛依大火)或地震(汶川地震引发3起校园踩踏);有时候灾难也可能是不存在的,比如谣言(云南曲靖市马龙小学踩踏)和缺乏照明(湖南湘潭湘乡市育才学校踩踏)。

我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逃出型恐慌发生在宋代的温州。南宋淳熙七年(1180年)郭公山下的贡院发生大火,结果导致踩踏事故。据《岐海琐谈》记载,“当年八月丁酉甲夜,贡院火,士之蹂践燔以死者百余人”。当时由于贡院建筑为茅棚结构,又因温州当地的考生多达8000人,试场不足,连年搭建,规模宏大。火起于厕室(可能是烛火不察,当时的考生允许带蜡烛进考场),不能及时发现,而守门者又紧闭大门(以防考生作弊的常规做法)。故当火势燎天时,“逃生者互相蹈藉,尸体竟积塞墙内外”。很多剧场大火因为人多恐慌,往往堵塞门口,比如一次著名的群体踩踏发生在1845年的广东,一场剧场大火就死亡1670人,创造了古今中外单场火灾的伤亡记录,群体恐慌是其中的重要推手。

还有一种常见的恐慌是扰流型恐慌。流是指人群状态,但未必一定是“流动”的人群,比如这一次韩国京畿道音乐会事故,就是“人在街边站,灾从脚底来”。扰是指外来刺激,具体的“扰”取决于人群的感知,比如1988年尼泊尔有一次足球比赛时突发冰雹,人群蜂拥逃离结果踩死93人;1999年白俄罗斯明斯克发生的地下行人道的踩踏,仅仅是因为一场大雨,人人都希望躲雨,结果在地下行人道发生踩踏,53人被踩死;还有发生在印度的一次踩踏事故,是因为电线杆倒塌。以上的群体灾难,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大家都没有预想到灾难。如果有预期,这些灾难显然不会发生。所以,扰流型恐慌是典型的管理失误,只要稍微加以防范就可以避免。

那么,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扰流型恐慌发生在什么时候呢?可以说是公元383年发生的“淝水之战”。在这次战役中前秦之所以失败,是典型的扰流型恐慌导致的,他们既没有进攻,也没有溃败,仅仅是在后撤过程中,因为人心涣散、心怀恐惧、谣言纷起、沟通不良,导致87万人被8万人打败,给我们留下了著名的成语和典故,如“投鞭断流”“草木皆兵”“风声鹤唳”等。群体灾难学的本质,就在于避免恐慌。如果大家原地不动,踩踏就可以避免。有时候外在的危险基本不存在或不是那么紧迫,令我们恐慌的,是我们的主观意识和逃生心态。

如何避免群体灾难

也许你会感到奇怪,在近期发生的韩国音乐会事故中人群并没有移动,怎么也会发生悲剧?实际上,音乐会的通风口发生塌陷,很难在静载荷下发生,塌陷很可能是激烈蹦跳的结果。这就是主办者考虑不周了,没有发现潜在的危险。所以,韩国的音乐会悲剧有两大原因:一是对环境的危险考察不周;二是对事故的响应发生延误。如果发生群体踩踏,30分钟的延误足以导致现场大部分恐慌受害者死亡,因为恐慌蔓延是非线性、成指数蔓延的,一旦恐慌发生,不到人群耗尽能量,踩踏不会停止。所以,一点延误往往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1990年7月2日,沙特阿拉伯麦加圣地附近一条地下行人通道发生踩踏事件。当时主办者很纳闷,为什么浩浩荡荡的朝圣人群进入地下通道后,另一端却没有人出来,等他们反应过来,已经有1426人被踩死了,这是因为地下通道照明不足造成的事故。所以,对于扰流型恐慌,身处人群当中的当事人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所有的责任都在主办者或管理者的身上,而且往往是应急方案出错。

中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对群体性灾难极为重视的国家,可是我们的灾难处理有一个模式,那就是对当事人问责,对决策者、规划者免责,在专业人士看来,这是“捡芝麻丢西瓜”。当事人不过是执行计划,而有些群体性灾难早在计划制定之时就留下了安全隐患。同样,带来伤亡的是人群,不是某一个人的错误。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深究当事人的过失,往往会转移对灾难性质的调查关注,不能得到吸取教训的结果,这或许是校园踩踏事故频现的原因吧。

那么,作为管理者应当如何避免踩踏事故呢?首先,要了解人群。对人群的组成、规模、性质全面掌握,才能有针对地派驻管理人手,提供及时的帮助和引导;其次,要了解环境。避免因为硬件故障导致对人群的冲击,比如这一次导致韩国音乐会悲剧的通风口隐患,是可以预先排查出来的薄弱环节;第三,要注意照明和通讯条件。群体恐慌是由于信息不足所致,所以一定要提供办法让人们知道他们所处的状态,消灭谣言和误解产生的条件;第四,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人群的异常。通常踩踏发生前,人群会在压力作用下发生脚不踩地、身不由主的移动,这时应及时报告当事人,有助于缓解人群中的压力;第五,要提供应急支援。踩踏的发生具有高度的非线性发展特征,抢救的分秒之差就是生与死的差别。

身处人群如何避免踩踏伤害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4

关键词 :踩踏事故;安全保障义务;活动组织者责任;国家责任;保险赔偿

中图分类号:DF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33(2015)06-0135-10

收稿日期:2015 -03 -27 该文已由“中国知网”(www.cnki.net) 2015年5月6日数字出版,全球发行

作者简介:黄胜开(1973 -),江西景德镇人,西南政法大学博研究生,东华理工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法、土地法。

一、问题缘起

2014年12月31日晚,上海市外滩广场因人流聚集,引发踩踏事故。截至目前,踩踏事故已导致36人死亡、47人受伤。所谓踩踏事故是指在人员密集场所中,由于现场秩序失去控制,发生拥挤、混乱,导致大量人员被挤伤、窒息或踩踏致死的事故。盘点近年发生的踩踏事故,上海踩踏事故并非个案。据笔者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经媒体报道的国外踩踏事故已愈数十起,死亡数千人。其中典型的有2005年伊拉克巴格达踩踏事件,死亡人数1000余人;2010年印度北部某寺庙踩踏事件,死亡人数60多人;2010年德国杜伊斯堡市音乐节踩踏事件,造成19人死亡;2010年柬埔寨金边送水节活动踩踏事件,死亡人数为347人;201 1年非洲马里首都体育场踩踏事件,死亡人数36人。近年来发生在国内的代表性的踩踏事故有2004年北京密云2.5灯会踩踏事故,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2009年湖南省湘潭市某中学校园发生的踩踏事件,共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2014年9月,云南昆明一所小学发生踩踏事件,事故造成6人死亡,22人受伤的后果。纵观以上踩踏事故,它具有发生时空不定,诱发原因众多,发生突然,难以控制,群死群伤.危害巨大的特点。

悲剧的发生让社会深刻反思,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悲剧,以后怎么预防这种悲剧的发生。从法律意义上,国家如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何对受害人进行民事救济,死伤群众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等应由谁来承担?相关责任人无力承担时谁来买单?国家是否应承担善后赔偿责任?

梳理我国现有踩踏事故相关文献,发现国内有关踩踏事故主题的研究论文不足十篇。已有成果主要涉及了踩踏事故诱因分析、防范机制、处置策略等方面。从法律责任对其展开探讨的较少,尤其是从民法视角,对群体踩踏事故民法责任进行分析的至今阙如。本文主要采用类型化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探讨群体性踩踏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归责原则、赔偿标准等问题,以期希望为相关案件的理赔处理提供借鉴,从而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目标。

二、踩踏事故责任的概念与法律属性

(一)踩踏事故责任的概念

踩踏事故法律责任是一个广义上的社会生活概念。如果从法律意义上来对其下定义,就是从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角度对其内涵进行规定。笔者认为,民法意义上的踩踏事故责任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上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引发踩踏行为,并导致特定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损害,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踩踏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负有特定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人怠于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从而导致踩踏事故的发生,它是一种人为的灾难,其本质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必须用法律予以规制。如果发生踩踏事件发生的原因仅仅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纯粹自然原因引起,则其性质属于踩踏事件而非踩踏事故,不发生所谓的事故责任。

对踩踏事故的法律规制,既可以用刑法、行政法等公法手段制裁踩踏事故责任人,也可以用民法手段对受害人损失进行补偿和救济,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目标。公法手段着眼于社会秩序的恢复与稳定,同时通过对责任人进行惩罚起到警示社会的效果,引起人们重视踩踏事故的危害性,从而提高踩踏事故防范意识,起到预防的法律功能。私法手段的调整目标在于对受害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进行补救,以及通过财产手段对责任事故责任人进行制裁,间接起到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目标。梳理我国近年来踩踏事故的法律处理手段,发现我国比较重视公法的制裁作用,而通过私法对踩踏事故受害人如何补救重视不足。即使踩踏事故受害人最终大都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赔偿,由于我国现有赔偿立法规定的粗陋,法律对于该种类型法律赔偿的性质、赔偿责任人、赔偿的标准及方式等问题都缺乏明确的规定,从而难以实现对事故受害人充分救济。

(二)群体性踩踏事故责任的法律属性

前文已经论述,群体性踩踏事故应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但由于民事侵权行为作为一个类概念,仅仅定性为侵权行为并不能明确踩踏事故的责任主体、归责条件、责任范围,对于司法实践问题的解决并无裨益,我们应在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侵权行为的具体类别。

根据我国现有侵权行为法,我国的侵权行为整体上可以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其区分标准为不同的归责原则。前者适用侵权法的一般规定,即过错责任原则;而后者采纳过错推定及无过错责任原则。二者的具体范围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限,凡法无明文规定者,即归类为一般侵权行为。根据我国的现有立法,特殊侵权行为大致又可区分为三小类。第一类是根据行为人的特殊性进行的分类,包括国家公务行为侵权、职务行为侵权、无行为能力人侵权(监护责任);第二类是根据特殊活动进行的分类:包括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产品责任事故、高度危险行为致害责任等;第三类是根据特殊物(质)进行的分类,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物件致损责任、动物致损责任等。

笔者认为,根据法律类型化理论,在侵权行为众多的分类中,比照各种侵权责任类别的具体特征,把踩踏事故责任归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较为妥当。

(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对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违反该义务,因而直接或者间接地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损害,应当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通说认为,我国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源自于德国法上的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其基本含义是如果某人开启或持续某种特定的危险源,那么,他就负有控制和消灭该种危险的法律义务,如果行为人怠于行使该义务并致使第三人损害时,法律将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传统的侵权法观念,行为人仅就其积极的行为所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不对其未积极从事的行为或未加以阻止的行为所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法律要求不作为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法理基础何在呢?理论界观点大致有以下几种:风险与收益相一致理论、公司社会化理论、风险控制理论、诚实信用理论等。笔者比较认同风险控制理论,其理由在于:其一,凡是由于自己的活动开启和维持了一个危险源,其就有义务去预防和消除该危险。“人类生存于社会中,凡对他人制造危险,必须对于其后果负责,责任基础并不在于有无过失,而系因其制造危险。”其二,危险控制义务源自于危险源的控制能力。危险开启人相较一般社会主体更能识别和控制活动的潜在风险,也更加容易采取措施防止风险的产生与蔓延,同一般人相比,他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最佳人选。

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权赔偿解释),该法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其第8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安全保障义务进行的规定。2009年12月我国颁布了《侵权责任法》,它则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安全保障义务法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根据我国现有立法可知,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可以分为两类: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和群众性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的司法纠纷频发,这方面的实践案例越来越多,这也是我国当前学界把对安全保障义务的研究都集中在对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上的主要原因,相反,对社会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很少关注。比如张新宝教授把直接安全保障义务定义为: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_,即为很好的例证。然而,随着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发展,我国公民在工作闲暇之余大量参加到娱乐、体育、休闲等群众性活动。如各种大型集会、健身会、体育比赛、音乐会、旅游、展览、展销、焰火表演等,社会风险理论认为:人群聚集本身就是一种社会风险,人群聚集范围越大则社会风险也越高。上海踩踏事件就是群众自发到外滩看灯光秀而导致的风险事故。

尽管笔者把踩踏事故归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但是我们可以根据踩踏事故发生的场合不同,进一步把违反安保义务侵权责任区分为经营场所事故责任和活动组织者事故责任。由于两者之间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依据、免责事由、违反义务的判断标准方面皆不尽相同。杨立新教授甚至把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获益应作为行为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范围的重要判定标准。基于此,笔者尝试把群体性踩踏事故区分为活动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和经营场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两种类型。对于经营场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因学界对其讨论较多,在此笔者不再赘述,下文仅对我国踩踏事故的活动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进行分析。

三、活动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辨析——以踩踏事故责任为线索

1.法律依据

活动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其第5条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二)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三)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2.责任构成要件

第一,行为的违法性。行为违法性首先表现在违反了相关公法的安全保障义务规定。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7条、《消防法》第12、14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19条、23条、24条等都对活动组织者的安保义务进行了详致的规定。在这些法律规范中,活动组织者首先要确保活动场所和活动设施等硬件设施达到国家或通行的安全标准,符合人身安全的保护要求,如举办大型展览会、舞会等,组织者必须确保群众看台坚固扎实、活动通道、出人口保持畅通等。其次,活动组织者要确保活动的过程符合安全保障的要求,即软件达标。如:活动组织者必须准备群众活动的方案、计划;现场要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对于活动的现场秩序要进行管控。如果活动到场人员超过计划参加人数,活动组织者要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并禁止新的人员进入现场。上海踩踏事故发生时,当天晚上外滩人数已达15万人,并主要汇集在不足两百米长的外滩平台上,随着外来人流逐步涌人该平台,导致现场人数最终失控才酿成悲剧。相同的例证是,2004年2月,北京密云踩踏事故也是发生在最窄处不足三米的公园彩虹桥上,该公园平时游客大致3000人左右,而事故当天达到破纪录的30000人,正是由于活动组织者在参观人数远远超过公园的可容量时,没有采取一系列措施去消减由此产生的不安全因素,才导致了这场惨剧的发生,并最终酿成37死1 5伤的悲剧,相关责任人最终也受到了相应的公法制裁。

其次,行为违法性还必须违反了民法的相关规定,如违反《侵权责任法》、《合同法》、《人身权损害赔偿解释》等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踩踏事故如果仅仅违反公法规定并不足以构成侵权责任。行为人的行为只有直接或间接引致了踩踏事故的发生,并侵犯了受法律保护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才构成侵权行为。民事违法行为一般分作为和不作为。在群体性踩踏事故中,活动组织者的违法行为主要体现为不作为,违反了法定的作为义务,即违反了有关公法和私法要求的对群体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如没有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的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活动场所设施存在不安全隐患等。

第二,损害事实。踩踏事故引发的损害事实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活动相关组织者的懈怠或失职行为引致了踩踏行为的发生;第二层面是在踩踏过程中,相关主体受法律保护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如果仅仅发生了踩踏行为而没有其他人人身权和财产权受损,则不构成民法上侵权行为。其是否构成公法上违法行为,则应视公法相关规定来具体判定。在踩踏事故中,人身权受损的主体仅仅为自然人,而财产权受损主体则可能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如在踩踏过程中,公共道路、公共体育场所受到损害,受害人为国家或代替国家行使管理权的有关公法人。自然人的人身权损害一般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等,在踩踏事故中,一旦发生人员伤亡,即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损害。如上海外滩踩踏事故中,死亡36人,受伤47人。

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理论观点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必然因果关系说,即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第二种是条件说,即只要违法行为是构成损害后果发生的条件,没有该违法行为就没有该损害后果,即认为二者存在因果关系。笔者认为,踩踏事故的因果关系比较特殊,与前述违法行为类似,它也应该包括两个环节。第一环节:违法行为引发了踩踏行为;第二环节:踩踏行为导致了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失。两个环节缺一不可,并且必须环环相扣才构成踩踏事故的因果关系。活动组织者的违法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与受害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损之间以踩踏行为的发生为纽带,二者并无直接的、必然的因果联系,因此,无法采用必然因果联系说。而采用条件说尽管可以实现了受害人救济优先的法律目标,凸显以人为本的法律思想,但是该说并没有区分造成损害原因力的大小,对活动组织者要求过于严苛,不利于双方利益的平衡。因此,笔者认为,应采纳折中的相对因果关系学说。该说认为,违法行为人的行为是构成了受害人损害发生的一个条件,并且在通常情况下,该条件也足以引发该损害后果。就踩踏事故而言,如果活动组织者的违反安保义务引发并维持了一个对活动参加人的危险源,并且其有能力控制或消除该危险源而没有去实现,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认为,活动组织者的违反安保义务的行为是构成了受害人损害的原因。该说吸收了德国一般注意义务的合理内核,即体现了受害人利益保护优先的思想,同时又兼顾了活动组织者的利益。

第四,主观过错。对于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学界主流的观点是过错责任。因为判断一种侵权责任是否是无过错有赖于法律的明文规定,《人身权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该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了安全义务保障人仅在其过错时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该条文可以看出,我国现有立法并未明文规定安全保障义务责任采纳无过错责任,按照民法解释学推理,它应属于过错责任。法律制度是法律利益权衡的结果,因此有学者断言:至少在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必须在此类案件中使用严格责任或者危险责任的必要性有多么高,权衡的结果就是让组织者仅在自己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而不使组织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尽管我国学界对安全保障义务采纳过错责任的看法具有相当的一致性,但是,对于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则存在较大的争议。有学者认为,违反安全保障注意义务责任采纳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由原告证明被告存在着过错,因为过错推定原则必须要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我国现有立法并没有相应的规定。而主张采纳过错推定的学者则持不同看法,他们认为受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被告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则应推定被告存在过错,因为被告是否存在过错的事实基础就在于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既然原告已经举证证明了该事实,推定被告具有过错就具有法律合理性。反之,如果被告想免于责任,则应由其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他没有证明或证明不符合标准,则必须承担侵权法律责任。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因为从形式上,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分标准之一就在于侵权行为是否是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奉行一般过错责任,特殊侵权行为采纳过错推定责任。违反安保义务责任无论是责任主体(替代责任)还是行为方式(不作为)都有其特殊性,正是由于其特殊性,我国法律把其单独列举,进行类型化,显然已经把它归为特殊侵权行为种类。另外,从举证的成本和便利性而言,群体性活动组织者是否存在过错,受害人往往难以举证或举证成本太高,反之,由被告就是否存在过错进行举证则较为容易,符合举证经济性原则,有利于侵权人和受害人之间利益的平衡。

过错的判定标准:根据前述我们可以得出,组织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即是有过错,然而,我们又该如何判断怎么才算是“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呢?这不仅是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的难题,也是困扰世界法学界的一大难题。美国法律对于土地占有人是否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判定标准是区分土地进入者的身份。对于未经许可进入者,土地占有者仅承担一般的注意义务,即其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其注意义务最轻。而对合法进入土地者(许可进入者和受邀请者),土地占有人须承担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土地占有人必须为自己的轻过失对损害人负责。对于儿童,美国法律认为,由于儿童风险识别能力不强、风险控制能力差的特点,因此必须对儿童要尽最大的保护努力,活动组织者须对儿童承担较成年人更高的注意义务。

笔者认为,我国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立法应该吸纳美国的土地占有人安保责任法律制度的合理内核,并结合我国国情加以改造。具体到踩踏事故责任组织者是否尽到安保义务的认定上,首先应该坚持法律的标准:如果我国相关立法对组织者的安保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应该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判断。其次,如果我国法律法规对组织者的安保义务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可以参照美国立法规定,只要是合法进入公共活动场所(不一定要购票进入、因为很多群体活动都是免费,如上海灯展),活动组织者都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再次,对于非法进入者(或未经过许可),群众活动组织者也要尽到一般注意义务,即对于隐蔽性危险的告知义务,如果这种告知义务没有履行,则可判定组织者存在过错。最后,对于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活动组织者须承担特殊注意义务。其标准是:如果在一个社会活动场所存在对儿童具有诱惑力的危险时,活动组织者必须履行最高的安全保障义务。

另外,判定活动组织者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还要从组织者的风险和损害的防范和控制能力上进行考虑。按照汉德公式理论,我们须就活动组织者排除风险的成本和可能造成的社会伤害之间进行价值衡量。根据克雷斯蒂安·冯·巴尔对风险控制义务的分类,他把风险控制义务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那些得以使潜在的受害人对危险自己负责的义务。这里主要涉及一些警告与提示的义务,如公共活动场所地下通道的照明,危险路段危险的警示标志等,义务的具体形态依赖于具体活动进行判断。第二类就是以直接排除危险源为目标的义务。如前文所述,当提示危险的警示灯不足以预防风险时,组织者则必须设置通行障碍物以阻断通行,从而彻底排除风险。通常言,警告是比较经济的风险预防措施,然而其效力也是最弱的。据媒体报道,上海每年都有在外滩举办跨年灯光秀传统,今年活动组织者由于考虑到人流大风险大的缘故,把其转移到其他地域举行,并在有关媒体进行了告知。然而,踩踏事故当晚大量人群仍然去外滩看灯光秀,一方面表明了活动组织者安全管理手段不到位,从另一个侧面也显示了警告的风险预防效力低弱的特征。相比于警示义务,直接排除危险源的措施一般更有效但成本也更高。活动组织者是仅仅应该发出一些警告和指示还是必须直接采取排除危险的措施,其应当依赖于活动组织者风险预防的控制成本和社会收益的权衡比较。如果组织者采取措施成本较明显低于其所保护的社会价值,则应采纳第二种风险排除措施,否则采纳第一种,即仅需履行警告或者告示等义务。

最后,在判断组织者是否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注意义务时,还应该考虑风险或者损害发生的来源,如果风险是来自活动本身所固有且不可避免的,则组织者不承担该责任,该事件应该被认定为意外事件,由损害人自担风险。如足球运动员犯规导致他人伤亡。“偶然的意外事故是运动员或观众在受益于运动的同时所付出的必然代价”。

3.免责事由

笔者认为,群体性活动组织者并不能仅仅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规定而免责,其还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前文所述,活动组织者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能力防范和阻止风险与损害的发生,以此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从而免责。

我国民法中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合法行为、不可抗力、紧急避险、受害人过错、意外事件,受害人同意等。这些法定事由同样可以被运用到踩踏事故中成为活动组织者的免责事由。如就受害人过错而言,活动组织者可以举证证明受害人不听劝阻、无视活动组织者警示或其他安全规定,对于踩踏事故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活动组织者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四、踩踏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在踩踏事故责任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四类。

(一)经营场所的所有人或管理者

在我国现有法律中,无论是《侵权责任法》还是《人身权损害赔偿解释》都规定了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所有人,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赔偿责任符合现代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也体现了收益与风险相一致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

(二)活动组织者

根据社会交往理论,社会公众通过参加组织者组织的社会活动,二者之间产生了一种特别的社会关联关系,参加者有理由对活动组织者能为其提供一个安全的活动环境产生信赖,而这种合理信赖是法律保护的价值之一。活动组织者如果没有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打破了这种信赖关系,法律往往要求活动组织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根据先危险行为理论:凡是由于自己的活动开启和维持了一个危险源,其就有义务去预防和消除该危险。社会活动组织者通过组织社会活动,聚集了大量的人流,而大量的人流如果不加以引导和控制,其本身就是一个风险源,比如,我国大型灯展活动多次引发踩踏事件即为例证。因此,活动组织者有义务去控制或消除该潜在的风险,如果先危险行为人应作为而没有作为,其就应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责任。而危险控制理论认为:控制潜在危险的义务通常来源于他对危险源的控制能力。活动组织者通过组织活动,其较一般主体更能识别和控制活动的潜在风险,也更加容易采取措施防止风险的产生与蔓延。如活动组织者往往享有活动的组织策划权,对相关公众有指挥控制权,因此,由其承担风险控制责任符合风险控制便利性原则。

(三)国家赔偿

由于踩踏事故造成赔偿数额的巨大,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私主体往往没有能力加以赔偿。为避免私主体因对受害人赔偿不足或者不能及时赔偿而造成的严重困境。我国往往由国家来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然而,当我们梳理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发现现阶段国家对踩踏事故的赔偿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同时该法第3条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了违法行使职权的范围。该法第3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给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者致使其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权利的规定。”《国家赔偿法》仅例举出国家机关不作为要予以赔偿的一种具体情形,其他都是作为的情形。因此,我国法律对于国家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是否包括行政不作为没有明确,但是通过结合该法第3条的理解,我国理论界通说认为,国家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仅仅指行政作为,不包括行政不作为(第3条第(三)项除外)。因此,鉴于我国国家赔偿法并没有规定国家机关不作为给社会公众造成损失予以国家赔偿的明确规定,踩踏事故发生后,国家给予踩踏受害人一定经济利益,我们只能理解为是补偿而非赔偿,它仅仅具有道德义务的性质,是国家在特定情形下的一种社会救助行为。行政不作为(含踩踏事故)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的欠缺,这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的保护是很不利的。明确国家机关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责任,一方面有利于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另~方面,也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利益得到更加充分、全面的保护,彰显以人为本的法律精神。今后,我国在修订《国家赔偿法》时,应该明确政府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责任。当政府不作为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受损时,应根据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具体规定国家赔偿的原则、赔偿范围及方式等内容。

(四)保险赔偿

在救济踩踏事故损害的制度中,保险制度是最好的分担责任的制度之一。上海踩踏事故发生后,上海多家保险公司成立急难救援小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昆明踩踏事故中,每名身亡学生获得了最少80万元赔偿金。该保险金主要来源于两部分:昆明市学校统一购买的校方责任险;学生家长自愿购买的学生平安保险。踩踏事故发生后,正是由于保险赔偿的迅速介入,弥补了侵权责任制度确定责任过程中的拖延,和侵权责任人赔偿能力有限的缺陷,使受害人损失及时得到弥补,从而起到快速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目前,我国与踩踏等安全责任事故有关的保险是公众责任险。所谓公众责任险,又称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以投保主体在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其是否承担公众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各国的民法及各种有关的单行法规制度。目前,我国各种公共设施机构,如工厂、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店、展览馆、动物园、宾馆、旅店、影剧院、运动场所等,其所有者、经营管理者通过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的方式来转嫁其公众责任风险。然而,根据我国保险法现有相关规定,公共场所所有人、管理人是否购买公众责任险采取自愿方式,导致实践中公共管理机构投保率普遍不高,在社会公共安全的维护上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保障功能。与国际上相比较,我国公众责任保险在整个财产保险业中所占的比重较低,只有区区的4%不到,仅为国际平均水平的1/3。而公共安全意识更高的欧洲国家,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占到非寿险保费收入的35 010左右,在美国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50%左右。鉴于公共责任险在维护公共安全、参与社会风险管理、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我国目前相对较低的发展水平,我国有关部门应大力推进环保、安全生产、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强制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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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5

到了新建区,秦雨把车交给严萍,说,放心好了,这种地方绝对不会有交警,探头也都是瞎的,你就放心练吧。

严萍接过方向盘,放眼望望,偌大的区域内,新修的马路清爽宽敞、四通八达,除了偶尔往来的基建车辆,没有任何干扰,绝对不会有人来查照。

几圈下来,手脚熟练了许多,绷紧的神经放松了,胆子自然也大了。架不住秦雨唠叨,二挡换三挡,三挡进四挡,油门也由轻点轻吊,到了适当踩踏。开车就这样,一旦没了畏惧害怕,手脚脑子立马利索灵光。又是几圈下来,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半小时,严萍感觉更加轻松自如。她打小就是个活泼好动的人,学东西特快,再加上好强、专注、悟性高,无论上学还是做生意,同类中一向优势明显。

就在她开心得意之时,时速50多公里的奥迪车,正好经过一个大门口,严萍突然看见一辆摩托车从院里猎豹似的蹿了出来,她本能地松掉油门,猛踩刹车,可神差鬼使,她松开油门的右脚不知怎么没有踩下刹车踏板,而是左脚用力踩下了离合器……没有制动的轿车,在强大惯力的推动下,高速前冲……

……更为可怕的是,开车的小伙子猛然见到出现的汽车,不但不减速,反而猛拧油门,试图赶在汽车前面强行右转。

千钧一发之际,严萍向左猛打方向,避开了摩托车,哪里想到一辆白色轿车正好迎面驶来,眼看一场恐怖的撞车即将发生,完全吓傻了的秦雨一声惨叫,双手捂脸,晕了过去……

但撞车惨剧没有发生,没有发生的原因是,对面司机一个紧急避让,一脚刹车将车定在了路上。躲过正面相撞的严萍,恍惚中本能地朝右猛打了一把方向,高速惯行的奥迪冲出护栏,一头撞在工地围墙上,半个车身穿过垮塌的围墙,顶在了停在墙内的一辆挖掘机的轮子上。

当天下午,闯了大祸的严萍和秦雨抓紧料理后事。

秦雨机灵,对谁都说车是她开的,是她不慎肇的事,还买了几条中华烟,认错认罚,主动赔偿人家护栏、围墙等设施两万余元,又找管事的朋友多方求人,总算息事宁人。

车是20多万的新车,开了还不到两个月,前脸,门窗全撞坏了,四S店说,没有3万块根本换修不下来。严萍给了秦雨5万块。秦雨哭丧着脸说,老公把她骂得狗血喷头,手机都摔了。

还好,事故是私了的,否则的话,天晓得麻烦会多大。

严萍36岁了,是离婚离发的人。

她的前夫张帆是倒卖玉料的,说白点,就是用昆仑玉冒充和田玉。

和田玉和昆仑玉不仅都产自昆仑山脉,还都形成在同一玉带上,只不过和田美玉是宝中珍品,盛名久远,昆仑玉则如绝世美人,养在深闺无人知罢了。二者之间原本就一脉相承,尤其是白玉,不是真正的行家里手,很难区分。

几年下来,张帆竟赚了七八百万。

他是个喜欢折腾的人,到香港、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转了一圈回来,就再也不愿盯在山里吃苦受罪了,他要到泰国去搞投资。严萍死死相劝,这点资金来之不易,好好买个大房子,弄个稳稳当当的生意过小康,多滋润呀。可要拿到国外去冒险,那就明摆着是去打水漂,是瞎胡闹!可男人就是认准了看下的路,死不回头。一来二去,原本志向不同,情趣不合的夫妻,也就凑合不下去了。

缘分到头,好聚好散。

分割财产时,男人尽显英雄本色,说账面的钱他早已经转到国外搞投资了,是赚是赔要到两年之后才能知道。严萍一听就崩了,这不明摆着当自己弱智嘛,即便小孩子也不是这样的哄法呀!多年来,为了这个家,她已经殚精竭虑,受尽苦难,先是迫于无奈辞工回家照顾公婆,而后是生养孩子带孩子,里里外外一个人,累得半死,到头来竟然落得个两手空空。

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绝对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几个月的时间里,她吵嘴干架,咨询律师,寻找证据,法庭对峙,反目成仇,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三番五次,没有结果。累极了的严萍身心憔悴,被折磨得几经崩溃,再也架不住男人的阴损招式,终于明白,想要拿回钱来比登天还难,纠缠下去毫无意义。

怪谁呢,是你自己有眼无珠,钻进了人家下好的套子里。

好在认命之后,她把张帆存放在家里的一些上等玉料和摆件成品强扣下来,顶现金了事。

没想到歪打正着,不到一年,北京要开奥运会,奖牌采用金镶玉,全部玉料招标选用,昆仑玉脱颖而出,一举战胜各类玉种,拔得头筹。一夜之间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昆仑玉身价倍增,尤其是与和田玉原本伯仲之间的昆仑白玉,几个月内更是翻了几番,一个手镯能卖万儿八千。严萍一咬牙,就此顺水推舟,干脆开了个玉店,让手里的玉料玉器番上加番,当上了名副其实的玉老板。

严萍性格率直,为人性情,处理事情一向理性。

撞车之后,她苦苦反省,后悔不迭,连续几天彻夜无眠,痛定思痛,下定决心要到驾校去学车,再苦再累也要学。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6

还记得两个月前的元旦吗?原本该充满着节日喜庆气氛的新年元旦,今年却因为“上海外滩踩踏事件”而蒙上了一丝灰色。20--年12月31日23时35分,上海外滩广场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当时,在台阶上,下面有很多人想上去,上面又有很多人想下来,因为人非常多,挤着挤着,就有人摔倒了,后面的人又不清楚情况,还是在往前挤,这样,更多的人就摔倒了,导致了严重的挤压踩踏。在这次事件中,有36人死亡,49人受伤。据统计,遇难者平均年龄只有22岁。

其实因为踩踏而导致伤亡的事件在国内外真有不少。我们为这些意外逝去的生命伤痛、惋惜,同时,也要在新一年里反思,在校园内,我们该如何养成行为的好习惯,如何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我们学校学生较多,尤其是在两个时间段,一个是每天开校门的时候,另一个是在我们每天上操、回操的时候。这两个时间内人流量大,很容易造成拥挤踩踏。

在这里,我倡议,为了我们生命的安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预防踩踏事件的发生:

1、进出校门时养成守时有序的好习惯。

上下学时遵守时间,不早到来不迟延,安静排队缓步走,不追不跑不争先。

2、上操时养成排好队列按序进入操场的好习惯,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防止摔倒。

不在楼梯或狭窄通道嬉戏打闹。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做恶作剧,上下楼梯靠右行。

3、养成顺着人流走,不可逆着人流前进的好习惯,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如果需要逆方向走,可以站在旁边等一等,等人群走了自己再走。

4、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

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5、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6、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要马上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及时组织有序疏散。

“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中,后来就是有很多人一起喊“后退!后退!”,才控制了当时的场面,不然,伤亡人数会更多。

其实,在校园里,关于安全,大家要注意的还有不少。只要我们每个人养成良好的行为惯,踩踏事件就不会发生。希望每个人都能绷紧安全这根弦,共同为创建平安的学习环境而努力。

最后,祝愿我们学校的所有同学和所有老师,在新的一年里,能平安、健康、快乐!

防制踩踏事件国旗下讲话范文2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当你沐浴着明媚的阳光走进校园时,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但你可否想到,你有安全防范意识吗?我知道,同学们大多会吟唱《祝你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等祈祷顺利、求报平安的歌曲;我相信,同学们都理解“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等话语所包含的对生命的思考;我断定,同学们都曾用“平安、健康、幸福、顺利”等吉祥词语对父母、亲戚、同学、朋友表达过良好的祝愿。安全重于泰山,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更是维系个人享受生活和集体保持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线。而惨案悲剧往往就发生在我们习以为常的不遵规守纪的时刻。

20--年12月31日晚11点35分许,正值跨年夜活动,因很多游客市民聚集在上海外滩迎接新年,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进入和退出的人流对冲,致使有人摔倒,发生踩踏事故,受伤者以女性,学生居多。截至2015年1月4日,上海外滩陈毅广场踩踏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有11名伤员出院,其余29人继续在院治疗。其中重伤10人,轻伤19人。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1、在校内活动时,不要在楼梯通道嬉戏打闹,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无论什么时间上下楼梯都要靠右行走,不跑、不追、不逆行。

2、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

每天的大课间活动时,上下楼梯时,要不拥挤、不推扯、不打闹,不逆行、不停留。

3、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4、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

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5、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在人群中走动,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防止摔倒。

6、在拥挤的人群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或人群开始骚动时,就要做好准备保护自己和他人。

7、在人群骚动时,脚下要注意些,千万不能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

8、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要马上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及时分流拥挤人流,组织有序疏散。

9、上学、放学时,校园内,严禁骑行自行车,只能推行。

晚上放学时遇到停电事故,同学们不要起哄、喊叫,学校有停电应急照明灯,同学们更要有序下楼,保持安静。

10、任何同学不准毁坏消防疏散指示灯和标志,同学们一旦遇突发事件不惊慌,增强自护、自救能力。

回到上海外滩踩踏事故现场,弥足珍贵的是,在一段网上流传的2分20秒左右的视频里,可以清楚看到,当拥挤踩踏发生时,有几个年轻人站在高处的观景平台,大喊“往后退”;起初的音量略显单薄,但随后,在他们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呼喊;视频中还可以清楚的看到,有站在高处的年轻人,一边一遍遍重复呼喊“往后退”,一边探出半个身子,不停向观景平台下方挥手、示意人流后退、撤离。

正是他们这种最简单的举动,挽救了更多人免于灾难,学习他们这种精神,当我们遇到危急时刻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在拥挤的人群中,一定要时时保持警惕,不要总是被好奇心理所驱使。

当面对惊慌失措的人群时,更要保持自己情绪稳定,不要被别人感染,惊慌只会使情况更糟。

2、已被裹挟至人群中时,要切记和大多数人的前进方面保持一致,不要试图超过别人,更不能逆行,要听从指挥人员口令。

同时发扬团队精神,组织纪律性在灾难面前非常重要,心理镇静是个人逃生的前提,服从大局是集体逃生的关键。

3、如果出现拥挤踩踏的现象,应及时联系外援,寻求帮助。

赶快拨打110或120等。

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因此,个人就不仅只是个人。每一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相连,每一个人的自身都与家庭相连,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请同学们从自身做起,遵守纪律,规范行为,提高警惕,让安全隐患从我们身边消失,让我们的生活只有平安快乐!谢谢大家!!

防制踩踏事件国旗下讲话范文3校园是我们每天生活、学习的地方,每天大约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学校里度过的,校园的安全隐患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所以校园安全至关重要。

每年三月份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月。近年来,各种校园意外事故频繁发生。

同学们,这些可怕的已经给了我们一个警醒,那么在学校里,怎样防止的发生?当我们面对时,应该怎么做才能保证自身安全?

1、在楼梯通道内,上下楼梯都应该举止保持文明,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打闹、不故意怪叫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2、下楼的学生应该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

3、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4、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5、当自己或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要马上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6、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7、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要用一只手紧握另一手腕,双肘撑开,平放于胸前,要微微向前弯腰,形成一定的空间,保证呼吸顺畅,以免拥挤时造成窒息晕倒。

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作到警钟长鸣,关爱生命健康成长。学生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同学们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有安全意识。同学们,让我们时刻记住“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吧!

防制踩踏事件国旗下讲话范文426日14时许,学校2起床铃拉响后,该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教室上课,由于靠墙的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不清楚情况,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导致严重伤亡。

这个事故引发了我们的思考和警惕:安全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时时都要有安全意识,处处都要注意安全!为了确保我园幼儿在上下课、上操或放学时下楼梯的安全,现就防踩踏的安全给小朋友讲一讲:

1、师生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快行猛跑,不你推我拉,不做危险动作,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做到安全、迅速。

2、所有的小朋友都要按照老师的要求有秩序地离开教室,有秩序地下楼梯,不可以在楼梯上停留、追逐、打闹,绝对不能有拥挤、推拉等危险行为。

3、上完课的老师一定要负责组织好幼儿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在楼梯口值班的老师要负责楼梯口的看管,确保下楼梯的安全。

4、幼儿园集体活动期间(如课间操、集体放学、下课、运动会等)幼儿集中上下楼梯要排队,前后两人间隔一个台阶,先下后上,并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全程护送。

5、小朋友如发现楼梯拥挤时,立即停止前进,并分别住后退(退回活动室或活动室走廊内)等待,做到大班礼让小班,男生礼让女生。

6、发生特殊事故时,学生不得惊慌、不准擅自一窝蜂冲出教室,应由教师弄清情况,有组织秩序安排学生撤出教室。

我希望通过今天的防踩踏安全教育,同学们要高度重视,要养成良好的上下楼习惯,遵守上下楼梯的秩序。上下课时有些小朋友喜欢跑动,更应该注意上下楼梯的安全。同时希望孩子们们也要注意交通、饮食、用电、运动等方面的安全。

请全体老师和小朋友时时处处都有安全意识,时时处处都注意安全,愿安全伴随我们一生!

防制踩踏事件国旗下讲话范文5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 今天晨会的主题是,针对昨天报道的一则校园安全事故的安全教育会。

9.26日下午两点半左右,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

五名官员停职检查,两名官员被免职。昨天下午,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件的初查原因是:学生在午休后下楼通过一楼楼道,遇到倒在过道上的教学海绵垫,通过海绵垫时,学生不慎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情况不明,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而类似这样的校园安全事故也有很多。

20--年12月7日晚9时10分,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民办)下晚自习时教学楼楼梯间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事故,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重伤。

校园恶性伤害事故:20--年3月23日早上7点24分,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重大凶杀案,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救治10人,抢救无效后有死亡5人。嫌犯郑民生当场被抓。

校车事故:20--年7月安徽某县一名3岁幼儿,因为在高温下被司机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6小时导致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

有人做过统计,光是由于校园内的安全事故而伤亡的学生,全国每天至少"减少一个教学班"!最近几年有关校园的中毒事件、踩踏事件、暴力事件、交通安全事件屡见报端,而且每年的安全数字呈上升趋势。教育部、公安部等单位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非正常死亡。

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都只有一次。注意安全,就是善待和珍惜生命的一种有效途径,而在现实生活中,并非人人都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在全国各类安全事故中,学校安全事故所占的比重很大。这些安全事故涉及到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等方面。有关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在这里向全校同学提出如下要求:

一、树立自我安全意识

我们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要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树立自我安全意识,让安全走进我们的生活,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班同学要协助班主任对本班教室里的各种教学设施、用电设备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总务处汇报,防患于未然。

二、提高个人思想素质

团结同学,和同学和睦相处,善于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严禁打架、骂人。打架往往是从骂人开始的,而有些同学骂人已成口头禅,极不文明。我们应做到不因小事和同学争吵,不打架斗殴,不在校园内外发生暴力行为,争做文明的中学生。

三、关注课间安全

同学们上下楼梯要有序,切不可急步上下,要养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的良好习惯,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在雨天,楼梯会很滑,请同学们在行走时务必轻脚慢步。大家课间要注意文明休息,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不抢道;不在教学楼内打球、跳绳、踢毽子。

四、注意运动安全

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要严格按照体育老师的要求去做,切不可做危险的动作,运动时要注意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当然,体育课也应遵守学校课堂纪律,上课不吃东西,不乱扔垃圾。

五、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

上学、回家做到文明行走,不骑车带人;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得两人成排,三人成行,要靠公路右行。

六、讲究饮食卫生,养成良好习惯

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品,不偏食,不暴饮暴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七、学会自护自救,提高防御能力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7

某一同学手被门严重挤压,造成血管神经损伤,甚至骨折

某二同学在校劳动大扫除,不顾危险爬上窗台擦玻璃,结果不慎从楼上摔下,造成头部急性重型颅脑损伤,最后抢救无效身亡。

某三同学在做游戏时,被其他同学推倒,造成眼部受损,落下终身残疾。

某四同学从楼梯扶手上滑下,失去重心摔下导致身体多处骨折,面部受损严重,造成畸形。

师:同学刚刚跟着小鸿鹄看到这些,你有什么感触?

学:回答

板书:“识别危险”

师:是啊,看到这一个个惊心动魂的画面,一桩桩用生命换来的血的教训。生命,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它如飞火流萤般美丽,如花般灿烂,也如它们一样的脆弱。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这些都时刻在威胁着我们的健康成长。 所以,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那我们该如何避免危险,保障自己的安全呢?下面我们跟着小鸿鹄一起从认识校园内的安全标志开始吧

二、认识标志,远离危险

小鸿鹄: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安全标志吗?安全标志是用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那你们在校园内都见过哪些安全标志呢?

出示任务卡——收集校园内的安全标至

师:课前请同学分小组对校园的安全标志进行了收集,下面请同学上台来说一说,你们在校园内都看到了哪些标志?

生:

学生说的时候,将标志贴于黑板上

师:校园内这些标志只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如何快速的识别标志呢?它们都有些什么特征,又该怎么进行分类的呢?

生:

红色表示危险行为(不允许,属于禁止标志)

黄色表示提示行为(出现危险,属于警告标志)

绿色表示安全行为(疏散途径,属于提示标志)

蓝色表示必须行为(一定要完成,属于指令标志)

板书:“安全标志”

我们刚刚学习了这么多的标志,你们都了解了吗?现在小鸿鹄需要大家来完成第二项任务

出示任务卡——安全标识我来做

师:希望小学地址偏远,年久失修,很多安全标志已经脱落,学校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现在需要学生们找出安全隐患,想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法?可以张贴安全标志至正确位置,来提示学生注意安全,也可以自己设计安全标识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学生们以小组为单位,积极进行讨论,然后推选一名同学进行汇报,其他同学也可以围绕汇报的问题进行补充。

生:

师:这个小组的同学都有一双雪亮的眼睛,他们的观察很仔细,发现的安全隐患真不少。并且汇总的内容条理清晰,值得我们借鉴。通过同学们的献言献策,老师意识到了,只要有隐患,就有可能发生事故,但如果我们能在危险发生之前就意识到了它们的存在,及时消除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我想,我们就能减少危险对我们的袭击,少一些伤害和痛苦,多一些安全和快乐。!所以,我们发现,希望小学的安全隐患要消除,其实并不困难,让我们一起来告诉安全大使吧——(齐读)

板书“安全意识”

三、行为辨析、避免危险

师:同学们,有一根弦它连着我们的生命线。它的名字就叫“安全”! 安全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 没有安全,生命就会受到侵害。可是在人生路上安全隐患处处存在,各种威胁时刻发生。是不是我们只要认识了这些安全标志就能都避免危险呢?

师:对,其实安全标志只是为了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起到一个提示的作用。校园内很多事物本身都是安全的,但是由于我们的一些不当行为,往往会酿造出一些我们不愿看到的安全事故。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同学,他们的行为是否正确,哪些行为存在安全隐患。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课堂,抽调椅子(上课铃响了,同学们坐在教室上课。起立,一个同学抽调凳子,学生跌倒,发作业本,吃铅笔等)

——课间,追逐打闹(下课铃响了,有些同学玩游戏,两个女生拿衣服把一个男生头套住,教室内追逐跌倒)

——课后,大扫除(到卫生大扫除了,班长分配工作,一男生肩扛笤把走,后面女生那擦桌布子,男生笤竹弄到女生头上,男女生打架)

师:你们看一个小小的举动,居然会存在那么大的安全隐患。我们看到的这些行为是否在我们生活中时有发生呢?学生可以回忆一下自己的亲身经历或者亲眼看到的校园安全隐患,

1、你们在使用学具时,发生过哪些危险?

2、课间活动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呢?

3、你们在体育课上你参加的哪些运动具有危险性呢?

4、你知道上下楼梯应该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吗?

5、你知道参加校园劳动应该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吗?

……还有哪些不够安全的,如何防止这些危险?

出示任务卡——化身安全警示员

在我们身边,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安全因素,如果是你们碰见了其他同学的这种行为,你会怎么做?小组进行讨论,请每个小组上台来演示一下自己讨论的情景剧

板书“辨析行为”

请欣赏第一小队表演的小品《课间十分钟》。

小品表演。

请欣赏第二小队表演的小品《体育游戏课》。

小品表演。

请欣赏第三小队表演的小品《踩踏事件》。

小品表演。

教师总结:看到有的同学们不禁脸红,老师就知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些不安全的动作时刻在发生,安全警钟应该常鸣,可我们的同学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同学们,下课不要拥挤,不要追逐打闹”这是老师们每天都要对我们说的话。 可是,还是有许多同学忘记老师的话语,甚至,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的安全造成了威胁。 老师这里也有一则新闻想请大家分享一下

读案例、谈感受——踩踏事故

师:2014年9月26日昆明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信息称,下午2点半左右,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致一、二年级6名小学生死亡,多人受伤。事故原因为学生在通过临时放臵于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的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引发下楼学生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 这些孩子因为安全事故失去了生命,他们的父母悲痛欲绝。还有的受了伤,在医院接受治疗。

师:踩踏事件在我们校园内是频发的突发事件,也是伤害最大的事件。那什么是踩踏,踩踏事件是如何发生的,又会对我们造成什么伤害呢?让我们一起听听小鸿鹄说一说吧!

刚刚我们已经了解一些踩踏事件的危害。那么,如果在遇到踩踏情况时,如何在混乱拥挤的人群中保护自己,最大可能地减少人身伤害呢?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避免踩踏事故的相关常识和方法

板书“自救自护”

1、不在楼梯或狭窄通道嬉戏打闹,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2、发现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要事前熟悉所管辖范围内所有的安全出口,同时要保障安全出口处的畅通无阻。

3、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4、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5、在人群中走动,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靠右行走,防止摔倒。

6、无法站稳时,我们应该大声呼救,让后面的人知道这里有人摔倒了,不要继续前行。劲量在第一时间内快速站起来。

7、如果实在无法站起,就要做好保护措施:抱头、夹肘、团身、侧倒

双手交叉十指相扣,护住后脑和后颈

双肘向前护住双侧太阳穴

侧躺在地并勾住脚尖,双膝尽量前屈,护住胸腔和腹腔

讲解示范动作

学生学习,分小组练习

师:今天,同学的表现都很出色,完成了小鸿鹄布置得各项任务,也学到了许多安全知识,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的安全是妈妈的牵挂,是国家的期待。为了家人,更为了国家,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珍爱自己的生命,做文明的少先队员! 队员们, 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我们向全体少先队员发出如下倡议:

(1)在走廊上行走时,要轻声慢步,不要大声喧哗,不要跑。

(2)不要在教室内跑、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3)在校园内活动时不急跑,不追逐打闹,不做恶作剧。不做有危险的活动和游戏。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8

作为全国十大旅游热点城市,昆明全市有各级政府保护文物200多项,有石林世界地质公园、滇池等部级和省级著名风景区。

石林风景名胜区,位于路南县境内,距昆明市86公里,景区由大、小石林、乃古石林、大叠水、长湖、月湖、芝云洞、奇风洞7个风景片区组成。全县共有石林面积400平方公里,是一个以岩溶地貌为主体的,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风景名胜区,被人们誉为“天下第一奇观”。

所谓岩溶地貌,也叫喀斯特地貌,是指地表可溶性岩石(主要是石灰岩)受水的溶解而发生溶蚀、沉淀、崩塌、陷落、堆积等现象,而形成各种特殊的地貌――石林、石峰、石芽、溶斗、落水洞、地下河,以及奇异的龙潭,众多的湖泊等,这些现象总称喀斯特(因南斯拉夫西北部喀斯特高原最典型,故名)。我国的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四川等省、区都有分布,其中发育得最好、最美的路南石林当首屈一指。1966年,中国第2次喀斯特学术会议建议将“喀斯特地貌”改为“岩溶地貌”,故在中国又叫岩溶地貌。

滇池位于昆明市南的西山脚下,其北端紧邻昆明市大观公园,南端至晋宁县内,距市区5km,历史上这里一直是度假观光和避暑的胜地。在陈运和《滇池》诗中,“春城梳妆打扮的镜子 滇池 照得见 清瘦的历史 照得见 发福的现实 历史和现实都蹲在海埂水边 反复荡涤自己的沉思”。滇池古名滇南泽,又名昆明湖,距昆明市约20km。滇池东南北三面有盘龙江等20余条河流汇入,湖水由西面海口流出,经普渡河而入金沙江。形似弦月,南北长39km,东西宽13.5km,平均宽度约8km。湖岸线长约200km;湖面面积300k,居云南省首位,湖水最大深度8m,平均深度5m,蓄水量15.7亿,素称“五百里滇池”。是中国第六大内陆淡水湖。

当然除了上面这些,昆明还有安宁温泉、轿子雪山、云南民族村,大观楼、翠湖、金马碧鸡坊等。

小吃闻名

说起昆明的小吃,肯定少不了过桥米线。过桥米线汤是用大骨、老母鸡、宣威火腿经长时间熬煮而成的具有浓郁鲜香味的一类高汤。据说有个外地人初来云南,看到同桌有个人在吃过桥米线,外地人面对生肉生菜无从下手,便跟昆明人学。昆明人有心要逗他,右手夹起一根米线,环绕左手三圈,然后送入口中。外地人也左三圈右三圈地学。昆明人噗哧一笑,一根米线从鼻孔里钻了出来。外地人仰天长叹:这过桥米线什么都好,就是这一招我学不来!

除开米线,那“更加可吃”的,大约就是各种山茅野菜,比如雨季天的野生菌。那种黑乎乎的东西用小米辣炒了,鲜香扑鼻。毫不夸张地说,只要一家人炒,周围楼道里都可以闻见香味。

民风淳朴

昆明是一个多民族汇集的城市,世居26个民族,形成聚居村或混居村街的有汉、彝、回、白、苗、哈尼、壮、傣等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各民族既相互影响,融会贯通,同时又保持各自的民族传统,延续着许多独特的生活方式、民俗习惯和文化艺术。生活在昆明地区的各民族同胞热情好客,能歌善舞,民风淳朴,无论是其待人接物的礼仪、风味独特的饮食、绚丽多彩的服饰,还是风格各异的民居建筑、妙趣横生的婚嫁,都能使人感受到鲜明的民族特色。 在众多的民族节日中,彝族的“火把节”,白族的“三月街”,“绕三灵”,傣族的“泼水节”,苗族的“踩花山”,傈僳族的“刀杆节”等久负盛名,节日活动丰富多彩。每逢节日,各民族群众都会穿上自己手工刺绣染制的民族盛装,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举行摔跤、斗牛、对歌等活动。按照岁时节令,农历三月初三的西山调子盛会、正月初九的金殿踏春、九九重阳的螺峰登高、中秋之夜的大观赏月等许多习俗在民间十分流行。

当然到昆明旅游,少不了要带些当地特产,这里的茶、昆明牙雕、蜡染、木雕工艺品、云南斑铜、云烟等举世闻名,丝毫不亚于大 型商超和时尚服装。

一座大城,山环水抱;一江春月,柳暗花明。五百万英雄的、朴实的各族儿女在这里生息繁衍,摇曳生姿。他们缓慢地生活在这片云海苍茫的大地上,饱食终日,悠游自在。春城昆明,一个充满温暖的城市。

注意事项

1.购物:在云南买散装食品只有昆明1斤是指1公斤(1000g),其他地方1斤就是1市斤(500g)。

2.交通:昆明公交车很方便,各景点都有公交车直达,市区设有公交车专用道,有时坐公交车比打车还要快捷,火车站附近要特别注意小偷。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9

1 地铁司机标准化作业的含义

标准化作业就是按照预先设定好的程序步骤进行的周期性的作业。地铁司机标准化作业就是在地铁运行的程序步骤内,司机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维持地铁周期性运营的工作程序。

地铁司机标准化作业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1 地铁运营的周期时间

也就是地铁运行一周所需要的时间。每一班、每一趟的地铁列车运营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是不允许随意变更的,快了不行、慢了也不行。

1.2 地铁运营的作业程序

就是地铁按照预先设计好的路线等运行作业程序进行行驶。这个作业程序首先必须是准确的,其次必须是严格执行的,按照作业程序工作也是确保在周期时间内完成工作的重要保障。

1.3 地铁运营的标准手头存活量

地铁的正常运行中难免会出现突发状况,地铁运营公司必须要有标准手头存活量,以应对突发的事情。

2 司机标准化作业在地铁运营中的目的

在地铁运营中,我们必须保证列车的“安全、准点、快捷、舒适”。要达到上述目的,如果我们的地铁运营一团糟,车次随意变更,时间也不准点,或者经常出现故障,车厢内垃圾遍地,那么,地铁的乘坐率就显而易见了,就更谈不上“安全、准点、快捷、舒适”了。因此,必须对地铁的作业流程、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加以规定并贯彻执行,使之制度化、标准化。

地铁司机标准化在地铁运营中有以下4个目的:

2.1 地铁司机的技术储备

地铁的建设虽然步伐很快,但是地铁司机的上岗效果却没有预期中的那么好,2012年4月30日,发生了南京地铁一列车司机被自己驾驶的列车撞伤事件,还有近期发生在昆明地铁的1.9脱轨事故,都是血淋淋的、惨痛的教训,因此,加强司机标准化的首要目的就是做好司机的技术储备,以便在遇到突况时能及时做出应对。

2.2 提高地铁的运行效率

地铁作为现代都市的便捷交通工具,在国内外的很多城市发挥着重要的交通分流作用,如何保证地铁的安全运行,提高地铁的运行效率,一直是专家们研究的问题,虽然实行地铁司机标准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3 防止出现重踏覆辙的问题

预防突发事故除了平时的检查外,就是要能做到“亡羊补牢”,将出现过的事故及时进行总结、分析,进一步优化司机标准化作业程序,可以有效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4 教育训练、防患未然

实行司机标准化,可以对没出现的问题起到预防的作用,巩固了实训的效果。司机标准化就是将行业内乘务司机所积累的运行技术、经验,制成文本形式,加以学习,从作业标准用语、动作规范上进行统一,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司机标准化的好处就是即使是一个新手,通过司机标准化的学习和操作后,在驾驶列车的时候也能对曾经发生过的问题做到掌握、应对,不会因为不会处理而出现类似事故。

3 目前我们的地铁运营存在的安全问题

地铁作为一种交通工具,在运营中虽然有很多优点,但这几年,关于地铁的事故也出现了很多,有北京地铁的夺命扶梯事故、上海地铁的踩踏事故、昆明的地铁脱轨事故。我在此主要谈谈地铁在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3.1 乘客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站台是地铁内人员最多、最密集的地方,也是发生事故较多的地方。在网络上看到过很多乘客在等车时被挤下站台的事故。我们都知道在等车时,有一个安全线,站在安全线外就是安全的,但是我们发现当列车来时,很多乘客却冲过安全线,蜂拥而至到车门前,这就增加了乘客跌倒、摔伤、踩踏的几率。除了要加强乘客的安全意识,车站的工作人员进行秩序维护也是不可忽视的。

3.2 信号系统出现故障

信号系统是地铁运行的“交通指挥员”,信号系统的故障会导致列车运行方向的迷失,就会出现列车“追尾”、“”的事故。

3.3 供电系统的故障

我国的很多地铁车站在设计时考虑不周,致使在装修时过度安装电气系统,导致供电的负荷增大,在运营一段时间后,线路出现老化现象,时不时就发生断电等现象。

3.4 地铁站存在火灾隐患

地铁运行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一种在狭小空间快速载运高密度人群的复杂系统,最常见、危害性最大的是突发性火灾事故。据不完全统计,我们的地铁系统每年都会发生因电气设备或者电线线路故障造成的火灾,而且由于装修材料的原因,很多时候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不是烧伤,而是吸入有毒气体后造成的伤害。

3.5 地铁站发生洪水倒灌

部分地铁站由于前期设计缺陷,没有考虑到发生大型降雨后地铁站内排水的能力问题,造成了洪水的倒灌,使得地铁的停运,这还需要我们很多地铁站后期拿出大量费用去进行维修。

3.6 出入口的扶梯安全性较差

扶梯就如同地铁站的“脸面”,出入都会用到,但是目前在很多地铁站出现问题最大的恰恰是出入口的扶梯,有发生异响造成恐慌发生踩踏的,有运行中突然出现故障停运的。

3.7 逃生通道过于狭窄,不符合规范

按照设计要求,部分地铁站的逃生通道不符合要求,通道狭小,应急灯故障较多,甚至于有的应急通道竟成了货仓,堆满了货物。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地铁的安全问题,绝对不是纸上谈兵,绝对不是危言耸听,“隐患猛于虎也”,地铁安全,重于泰山。

4 司机标准化作业对地铁运营安全的作用

据统计数据,有80%的事故都与人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地铁司机作为地铁列车运行的第一执行人,其素质的高低、对岗位责任的重视程度、自身技术水平的高低对地铁的安全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标准化作业将以上几个条件进行了融合和扩展,统一而规范地构筑了一道无形的安全防线。

4.1 保证地铁运营周期的稳定性

在地铁的运营周期中,如果司机不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行驶,列车也不按周期时间进行运营,就会出现站点时间不准时。控制中心对车次的调度就无法按原计划实现,轻则造成车次混乱、运营混乱,重则会出现严重的地铁事故,甚至会发生撞车等事故。所以,司机标准化作业使地铁运行周期时间有了充分的保证,对地铁运营周期的稳定性提供了安全保障。

4.2 保证地铁运行作业程序的准确执行

地铁的运行作业程序是经过科学论证和计算,按照人流量、站点繁忙程度等设计的,如果司机不按要求执行,开车打盹、驾驶中思想溜号不能及时望等,都会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展成为安全事故,所以说,司机标准化保证了地铁运营作业程序的准确执行,保障了地铁运行的安全。

4.3 保证地铁运行的仓库中有“存活量”

地铁运营就像一个人的身体,说不清什么时候会出现突发的情况,这时候,需要能顶上去的司机继续驾驶地铁运行,如果你手里的司机是一个毫无经验,没有学过标准化的司机,你能保证他不会出现事故吗?这时候,我们学习的司机标准化的“存活量”就产生作用了。“存活量”也就是我们的司机标准化,它可以为地铁的安全运营提供不间断的支持。

在地铁的运行中,司机的使命就是保证乘客的安全,司机标准化的实施对司机、对地铁运营的安全都有了保障。

5 结语

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的,地铁作为我们交通出行的必要工具,安全就是它的生命线。上海地铁9.27事故和昆明地铁1.9脱轨事故的发生,再次对地铁的安全运行敲响了警钟。可以看出,实行司机标准化作业管理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只有将司机标准化作业贯彻下去,才能有效保障地铁的安全运营,安全永远是摆在每一位地铁管理人员面前的严峻课题。

参考文献

[1] 徐树亮.南京地铁多线运营后的安全管理模式[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09,(12).

[2] 楚柏青.北京地铁风险分析及矩阵式安全控制[J].现代职业安全,2012,(4).

[3] 刘勤.浅析影响地铁列车运行安全的人的因素及对策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10

一 从徒手而耕到役象、牛等动物踏耕

大约在旧石器时代末期或新石器时代初期,人们在漫长的采集野生植物的过程中,渐渐的掌握了一些可食植物的生长规律,并经过反复的摸索实践,终将野生植物驯化为可供栽培的农作物,进而发明了农业。但源于采集、狩猎经济的原始农业,最初当伴随采集、狩猎走过了一段相当漫长的道路。在这个漫长的阶段,或者说孕育农业的初始阶段,人类似乎没有发明专门的农业生产工具,凭藉的只是一些自然之物,完全模拟野生植物的生长规律,对作物品种的认识尚停留在神话传说阶段。

远古时期,居住在云南大地的各种不同的人们共同体,在识得谷物之初,并不知道锄地,更谈不上犁耕,经历了一个无耕具的“脚耕手种”或“徒手而耕”的阶段,而最初的踩耕并不一定利用畜力。如据傣族创世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记载,最初天神给人们撒下谷种,在飞往人间的途中,大的谷粒遇狂风被吹碎,变成小颗粒,被雀鸟老鼠吃在肚里,雀鸟老鼠拉屎排出谷粒,掉在水沟边,发芽长穗,结出谷穗。那时,人们还不懂耕作,拾到谷穗后,到处乱撒,结果庄稼长不出来。后来,叭桑木底告诉大家,要把谷种撒在潮湿地上,要根据神划分的季节,在雨季七月撒种。种子长成绿苗后,又遇到杂草相间,叭桑木底又教给人们“先把杂草除去,用脚踏烂稀泥,用手抹平泥土,把谷种撒在平湿地上。”[i]何斯强先生认为,在远古没有畜力、也没有金属工具的情况下,这应当是人们最初栽种野生稻的方法。因为最原始的野生稻,“既不是水稻,又不是陆稻,而带中间性质。”这种稻种,当然也只能种在既不是水田又不是旱地的泥状土壤里了。而且,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时代,这也是一种便捷的耕作方法。这种方法在东南亚国家的一些落后民族和地区,现在仍被采用。[ii]但是,用人来踏泥种植稻谷的原始方法是艰辛而效率很低的。

在云南的彝、怒、佤、德昂、苗、阿昌、壮、拉祜、哈尼等民族的谷物起源神话传说中,多次提到狗、蛇、老鼠等动物常常是给人们带来谷种的动物。动物助人类找到谷种,那么,有没有动物助人类耕作的事例呢?这里,让我们先来看两则材料。

阿昌族的《人们为何要跟着牛脚印插秧》讲道:“古时候,国王问猫头鹰和燕子要栽种何物?猫头鹰说要栽谷子,燕子说要栽草。于是国王把谷种和草子分给了它们。燕子勤快,第二天一早就把草籽撒遍了整个户撒坝。猫头鹰睡过了头,醒来时户撒全勐都绿油油的。猫头鹰无可奈何地去告诉国王说:没有地方撒谷子了,到处长满了草。国王告诉它说:你去看看有无牛脚印,如果有就将谷子撒在牛脚印上。从此以后,人们就用牛来犁地,跟着牛脚印犁田播种。”[iii]又哈尼族哈尼支系在农历三月看到秧苗长出五、六片叶子时,要选择一属猪的吉日,过“索拉俄基多”,意为喝秧酒。相传,因为哈尼人看到谷苗长在猪滚塘里最饱满,后仿照猪滚塘才学会开田栽种。[iv]

这两则材料透露给我们的信息是,最初人们看到牛滚田和猪滚田里长出的谷粒饱满,才仿照猪牛滚田栽培稻谷。再进一步结合原始农业的起源,引伸来讲,或许是这样一种情形:人类在自然耕种徘徊相当长一段时间后,在长期的适应自然的过程中,慢慢的发现经野猪、犀牛、大象等巨型动物践踏觅食之后的荒山林地,变得疏松,或水土交融,少有杂草,有利于谷物的生长。受此启发,人们在采集、狩猎的同时,便有意识有目的地驯化生境中的各种动物,踏泥播种。利用畜力耕种的方法代替了过去用人力的原始落后方法,这无疑是耕作技术的一大进步。

与此相关联,在我国古代,有“舜葬于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于会稽,鸟为之田”的传说。对此 “象耕鸟田”的传说,王充在《论衡·偶会篇》中释为:“雁、鹄集于会稽,去避碣石之寒,来遭民田之毕,蹈履民田,喙食草粮。粮尽食索,春雨适作。避热北去,复之碣石。象耕灵陵,亦如此焉。”又同书《书虚篇》云:“天地之情,鸟兽之行也,象自蹈土,鸟自食草,土蕨草尽,若耕田状,壤靡泥易,人随种之。此俗则谓为舜、禹田。海陵糜田,若象耕状。”此中的海陵糜田,晋代张华《博物志》释为:“海陵县扶江接海,多糜兽,千千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曰糜畯,民人随此畯种稻,不耕而获,其收百倍。”从王、张二氏的解释可以看出,所谓“象耕鸟田”就是大象、雁鹄等动物多次践踏觅食过后的土地,可以不经任何整治而直接种植水稻。

我国“象耕鸟田”的实情,学人多有研究。曾雄生先生在《没有耕具的动物踩耕农业 —— 另一种农业起源模式》一文中,[v]旁征博引古今中外的史志材料和各种民族学资料,进行详细考证认为,不仅在中国南北各地甚至在世界的许多地方都曾经出现过象耕这种动物的踩耕农业。那么,云南稻作发展史上有类似“象耕鸟田”的情况吗?

远在上古时代,象就在我国南方原始丛林中栖息、繁衍,这不仅可以从出土的象化石中得到证实,而且历代汉文史籍也多有记载。先秦史籍《竹书纪年》说:“越王使公师偶来献……犀角、象齿。”《史记·大宛列传》亦记昆明以西千余里,“有乘象国,名曰滇越。”文献中所反映的是象为进贡之物和骑乘之工具。

秦汉以后,有关养象、驯象、役象于挽车、运物、作战的记载不绝于史,但关于象耕见诸汉文史籍的仅有两段文字。

唐人樊绰《蛮书》卷4《名类》记载:“茫蛮部落,并是开南杂种也。茫是其君之号,蛮呼茫诏。从永昌城南,先过唐封,以至凤兰苴,以次茫天连,以次茫土薅。又有大赕、茫昌、茫盛恐、茫鲊、茫施,皆其类也。楼居……孔雀巢人家树上。象大如水牛。土俗养象以耕田,仍烧其粪。”

又同书卷7《云南管内物产》载:“开南以南养象,大于水牛。一家数头养之,代牛耕也。……象,开南以南多有之,或捉得,人家多养之,以代耕田也。”

对于这两则史料,当代学者具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大象难以捕捉、饲养和繁殖,加之力大无比,普通犁铧不足以供其拖曳,故以象耕田纯属《蛮书》作者之误。另有学者认为,唐代云南金属冶炼水平很高,当有可能制造出供大象拖曳的犁铧,所以《蛮书》象耕之说未必就是传说之误。我们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是以牛牵引犁耕的形式去释象耕,其实,史载之象耕最初当是以象来踏泥。黄惠焜先生也认为,古代越人的象耕,很可能不是以象曳犁耕作,而是一种“踏土”,亦即驱象入田踩踏,所谓:“象自蹈土,鸟自食萍,土蕨草尽,若耕田状,壤靡泥易,人随种之”,这形象地复原了“象耕”的原意。[vi]

除大象等巨型动物外,牛与水稻之间当有着某种早于牛驾犁耕田的联系。因为,水稻通常都种植于不漏水、土质粘重的低洼沼泽地的田块中,要求田块尽量平整,以使灌进田间的水深浅得宜,满足水稻生长。最初人们尚不识锄耕、犁耕,只有石、木、骨等制成的农具的时代,人们是通过什么手段把水田的粘重土壤搞得疏松平整,以适应水稻种植的呢?这可能就是牛踏田,即把水牛赶到被水浸泡过后的土地上来回践踏,踏烂以后,再用骨耜等农具进行修整,再行播种。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11

著名作家、青春版《牡丹亭》总制作人白先勇先生迈着轻盈的步履,走在明代伟大戏剧家汤显祖不朽名著《牡丹亭》原创地的街上,这一切恍如梦中……

梦里寻她千百度

白先生一生与昆曲《牡丹亭》有着不解之缘。当他九岁时,平生第一次踏进上海美琪大戏院。当时,梅兰芳大师正在剧院表演昆曲《游园惊梦》一折。虽然那还是一个懵懂的年纪,但梅大师《游园》中《皂罗袍》中所演绎的那种柔雅、婉约的美已悄然打开了他的心扉,以致多年以后,白先生只要一听到这段曲谱的笙箫管笛悠然扬起就不禁怦然心动。

他长大后,考入了台大,读的是外文系,因为酷爱中国古典文学,就常常去中文系听课。在研读中国古代戏剧时,他对汤显祖的人生经历有了些许了解,同时,他第一次开始关注起遂昌来,因为翻开任何一部中国古代文学史或戏剧史,提到汤显祖,就必定会提及遂昌。

上世纪60年代初,白先生与人创办《现代文学》杂志,它是台湾那个年代最有影响的文学杂志。童年时期所接触到的像楔子楔入他心灵深处的昆曲的那种至情至美,有一天突然被唤醒了,他用行云流水般细腻、含蓄、优雅的诗意语言,进行小说创作。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

“没乱里春情难遣,蓦地里怀人幽怨。则为俺生小婵娟,拣名门一例、一例里神仙眷。甚良缘,把青春抛的远!俺的睡情谁见?”

唱词音韵飘缈。那种戏里戏外的穿越,幻境与现境的穿插,至今,让人读来仍意境幽远,令人心驰神往。而白先生却常常掩卷长思,情不自禁地去揣摩和感悟当年汤显祖仄居山乡创作《牡丹亭》时那种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2001年5月,昆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首批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名录”,而《牡丹亭》是昆曲最为经典的代表作品,自问世起已历演400余年。2004年4月,白先生主持制作,艺术家携手打造了“青春版”昆曲《牡丹亭》。白先生和编剧小组认认真真琢磨了五个月,透彻地研究了汤显祖创作的心路历程,认为《牡丹亭》的主题在于一个“情”字,以“情至”“情真”“情深”的理念来发展,于是把五十五折的原本,撮其精华删减成二十七折,分上中下三本,三天连台演完。第一本为“梦中情”、第二本为 “人鬼情”,第三本为 “人间情”。从“美丽的古典”到“青春的现代”,青春版《牡

EXCLUSIVES名人行踪

白先勇参观遂昌汤显祖纪念馆。(雷鸣摄)

Bai Xianyong visits Tang Xianzu Museum in Suichang.

丹亭》在上海、南京、北京、杭州等地演出后,还远赴美国、英国、希腊等国巡演,受到国内外观众热烈追捧。同时,让国外观众领略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昆曲的巨大魅力。

无论是白先生在策划创作、痛苦破茧时刻,还是在国内受到媒体、观众高度认可后的欣喜时分,白先生心中有时总会涌动着一个梦想,那就是一定要去汤显祖当年创作构思《牡丹亭》的浙江遂昌去走一走看一看。

梦回晚明须臾间

2011年11月28日,白先生一踏进遂昌,就被一路山清水秀的自然风光吸引。境内山峦起伏,田间阡陌纵横,村外小溪潺,宁静的山村农舍里升腾着一缕缕的炊烟,一如东晋陶渊明笔下的宁静和美的世外桃源。

他信步走进县城北隅一条悠长的小巷,踩着方块青砖,步入古色古香的遂昌县汤显祖纪念馆。该馆建于1995年4月,由明清时代留下的古建筑改建而成,粉墙黛瓦,飞檐翘角。纪念馆由前院、馆舍、后花园三部分组成,馆内陈列内容丰富,

遂昌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何卫宁拜访白先勇。(作者供稿)

Vice Secretary of CPC Suichang County Committee and Acting Magistrate of Suichang County He Weining pays homage to Bai Xi-anyong.

格调高雅。第一陈列厅介绍汤显祖生平,第二陈列厅展示了汤显祖的艺术成就。馆内花架下紫藤垂蔓,厅堂间回廊曲折,窗外翠竹绿意盎然,堂前玉茗花树生意葱茏。馆内陈列和环境相得益彰。白先生驻足流连,仿佛一下子走进了那个包容兼收、个性张扬的晚明时代。

记者们一路追随,他们问白先生寻访的感受,白先生如是说:“刚才沿着汤显祖纪念馆的长廊,头顶紫藤花,脚踏青砖石,缓缓走进来,仿佛穿越了时空,这种明清风格建筑和布局也是对文化的一种传承。 ”“从文学的感性角度我和汤显祖是蛮近的,我喜欢他的《临川四梦》,其中《牡丹亭》中所描绘的一往情深最让我感动。遂昌,我已神交久矣,今天一见果不其然,踏访遂昌,可以说是了却了我的一桩心愿。 ”

白先生此次遂昌之行,是他“昆曲浙江之旅”中最为重要的一站,作为寻访《牡丹亭》原创地,是他整个行程的点睛之笔。青春版《牡丹亭》自2004年问世至今已演190余场,作为封箱之作,200场它将在国家话剧院倾情上演;2011年11月25日至27日,青春版《牡丹亭》三本第199场在杭州大剧院连续三天上演,在杭城引起剧烈反响,而后白先生慕名寻访《牡丹亭》原创地意义不同寻常。

白先生踏访了当年汤公的遗迹,县城眠牛山麓汤公以俸银捐建的相圃书院与射后潭、汤公纵囚观灯的北溪小桥、县衙里的汤公寓所与“自踏新词教歌舞”“自掐檀痕教小伶”的小院……这一切都让白先生徘徊忘返。

眼前的这些场景,曾千百次地在白先生的脑海的想像中浮现过,他觉得似曾相识。当慕名追随白先生进行文化访谈的央视《首席夜话》著名主持人撒贝宁问道:“有人说汤显祖《牡丹亭》就在这里写成,你信吗? ”白先生不无感慨地说:“遂昌山清水秀,和江南婉约柔美的文化相契合,我相信这里的山水和厚重的文化,一定给予了汤显祖创作的灵感和启示,如果汤显祖当年不在这样的地方当县令,很可能写出来的就不是《牡丹亭》了。”

遂昌之行永相忆

2011年11月29日下午,遂昌县汤显祖纪念馆后花园内依然绿意盎然,处处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身着黑色上衣,脸上露着和善微笑白先生儒雅坐在绿草坪中,与著名学者共同接受央视一套《首席夜话》访谈。

央视一套《首席夜话》自2011年8月开播以来,这是首次在现场实地录制节目。白先生与学者、领导,还有一群昆曲爱好者、大学生,围绕汤显祖、《牡丹亭》及昆曲等内容展开了一场真情对话。

白先生与嘉宾们侃侃而谈,他们一同回顾策划制作青春版《牡丹亭》幕后的许多感人故事,从策划青春版《牡丹亭》的背景,演出取得的成功和意义,到昆曲的传承和发展等方面,与大家一起分享创作的艰辛和成功的喜悦,同时也大声呼吁人们要进一步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现场一次次响起热烈的掌声。

在访谈中,来自遂昌县石练镇的农民表演了“遂昌昆曲十番”。相传它是由当年汤显祖任遂昌县令得以传播的民间艺术,表演者都是七八十岁的地道老农,白先生甚为感动和欣慰。他还了解到,当年汤显祖下乡劝农的场景并由他写进《牡丹亭》第八出的“劝农”仪式,遂昌县现已经恢复举行,目前“班春劝家”“遂昌昆曲十番”已成功申报为部级非物

遂昌汤显祖纪念馆馆班表演少儿版《牡丹亭》。(雷鸣摄)

The children’s troupe under Tang Xianzu Museum stages a scene of Peony Pavilion.

质文化遗产。当他得知近年来遂昌县通过制定出台汤显祖文化发展规划、成立汤显祖研究会、建立汤显祖纪念馆、开通中国汤显祖文化网、修建启明楼和金缕茗楼、举办大型汤显祖文化节、影印出版《牡丹亭》万历刻本、拍摄《班春》电影,以及进一步加强汤显祖-莎士比亚文化的交流合作、如明年4月遂昌县还将赴英国莎士比亚故乡斯特拉夫德市上演《牡丹亭》全本等举措、大力传承和弘扬昆曲和汤显祖文化时,非常欣喜,说,没有想到小小的县城,在打造汤显祖文化方面做出这样令人瞩目的成就。他听说当地政府积极鼓励昆曲在年轻一代中传承和弘扬,已在社区、学校创办了昆曲传承学校,非常高兴。当汤显祖纪念馆馆班的少年在台上演绎少儿版《牡丹亭》中《游园惊梦》片断时,作为四十年如一日推广昆曲“义工”的白先生,他双眼润湿,深感昆曲后继有人,白先生感动地说:“遂昌在传承和弘扬昆曲和汤显祖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工作,遂昌是继江苏昆山之外又一昆曲重镇之一。 ”他还欣然题词:“仙乡仙县,牡丹还魂。 ”

“遂昌之行永留回忆。 ”这是白先生临行时再给遂昌的一幅题词,这或许代表了他的心声。

By Zhu Xuming

On November 8, 2011, Bai Xianyong visited Suichang, a county in central Zhejiang Province. Suichang claims that Tang Xianzu (1550-1616) created Peony Pavilion while he served as the county magistrate. Bai has been promoting Kunqu Opera on the mainland since 2004 and his visit to Suichang showed his confirmation of the county’s endeavor.

Bai Xianyong’s influence on the mainland as a devoted promoter

of Kunqu Opera became manifest in 2004 when he produced a youth-version “Peony Pavilion”, arguably the most famous high-light of the Kunqu Opera repertoire. Over the past eight years, the youth version has been a colossal success.

The success can be ascribed to two major reasons. Bai and his

team studied the original script for five months before they sorted

the original story out and condensed the original 55 acts to 27. Bai divided the show into a three-night performance. In order to make the youth-version true to its name, Bai decided to star young artists

白先勇题写“遂昌之行永留回忆”。(雷鸣摄)

Bai Xianyong writes an inscription in commemoration of his visit to Suichang.

of the right age. Traditionally, masters get big roles and play characters that are much younger in romances and tragedies. The only problem is that stories stay young but masters often become too old. Bai chose the young and the beautiful for his youth version. The young art-ists add glamour and poetry to the ancient romance and

highlight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romance.

One hundred and ninety-nine performances have been staged over the past eight years at home and abroad. The 199th performance was staged in Hangzhou from November 25 to 27, 2011 in Hangzhou. It brought down the house. The 200th will be staged at

Grand National Theater in Beijing.

The day after the curtain fell on the three-night show in Hangzhou saw Bai arrive at Suichang, paying a visit to the cradle where Peony Pavilion was presumably conceived and penned.

Bai Xianyong wowed at the scenic beauty of the mountainous county, which maintains its charm and looks like a Shangri-La. Bai visited Tang Xianzu Museum in the town capital. Erected in April 1995, the museum sits in a refurbished ancient house in the architectural style of the Ming (1368-1644) and Qing (1644-1911) dynasties. When asked about his impression of the visit to the mu-seum, Bai replied that the museum’s architectural style and layout reflected a well-preserved cultural tradition. He observed that he re-lated closely to the playwright. Bai said he had dreamed of paying a visit to Suichang for a long while. This visit to the county made his dream come true.

Bai’s visit to Suichang was a key part of his Zhejiang Tour of Kunqu Opera. While adapting Tang’s original script, he went through again and again what he knew about the playwright and im-agined what Tang saw in his time during the last years of the Ming Dynasty. Now he toured the capital of Suichang County and visited sites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the legends of Tang in Suichang.

Another big part of Bai’s visit to Suichang was an interview for a program of CCTV, China’s largest television network. Since its in-ception in August 2011, the CCTV program made an interview out-

side its Beijing studio for the first time. The interview took place in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12

中国戏曲剧目是一幅历史的画卷,数量之多无法统计。民间流传这样的顺口溜:“唐三千,宋八百,唱不完的三列国(三国和东周列国)”。由陶君起搜集京剧演过的故事1383个,编写了《京剧剧目初探》。“1956年第一次全国戏曲剧目工作会议上,提出大力发掘传统剧目以后,据统计,一年之内,各地发掘的传统剧目就有5万多个”。①事实上,在民间,戏曲剧目远远不止这个数目。戏曲故事表现范围极其广泛,大到历史上着名的战争,小到平民百姓的痛苦与欢乐,归纳起来有忠孝节义、保家卫国、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等,它们歌颂着人间的真善美,弘扬着民族英雄气概,鞭挞着人类假恶丑。戏曲曾经是平民百姓学习知识、享受文化娱乐的主要来源,不断重复上演这些历史故事,潜移默化地陶冶着人们的情操,使这些历史事件和人物代代相传,至今影响深远,为其他艺术形式的创作提供着丰厚的资源。

中国舞蹈经过60多年的发展,创作题材日益丰富,涉及范围越发广泛。舞蹈是用身体语言来抒发感情、表现戏剧内容,这种特殊的表现手段也使舞蹈在选材上具有其独特性。中国舞剧形成时有着向戏曲学习的一个历史过程,“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的盛况,使舞蹈工作者们认识到,传统戏曲是当代中国舞剧建设必须植根的土壤。于是,舞蹈工作者以民族戏曲中的舞蹈为养料,开始实践‘民族舞剧’建构的理想”。②戏曲对舞蹈创作在题材上的影响,在具有真正意义的中国第一部舞剧《宝莲灯》诞生之前,就有了与戏曲结下不解之缘的小型舞剧创作,那就是舞蹈史上的“头三脚”,即《盗仙草》《碧莲池畔》《刘海戏蟾》,“作为向传统戏曲及戏曲改革经验学习的产物,……第二个特点是内容上也取材于传统戏曲,并且是传统戏曲表现中具有鲜明的‘人民性’的题材”③ 。《宝莲灯》也是取材于戏曲《二堂舍子》(有的剧种称《劈山救母》《沉香救母》),此后受戏曲影响创作的舞蹈题材从未间断。

在30多年中,随着中国经济日益崛起,传统文化在意识形态领域里越来越受到重视,各种艺术形式均有受戏曲影响创作的作品,舞蹈是受戏曲影响创作数量较多的舞台艺术,戏曲的名剧有相当数量的剧目被舞蹈进行再创作,如《贵妃醉酒》《霸王别姬》《牡丹亭》《游园惊梦》《洛神》《逼上梁山》《春闺梦》等。舞蹈作品与戏曲题材体现方式不同,有的只用了戏曲的剧名,有的是用戏曲剧名和内容,还有的舞蹈改了戏曲剧名用了内容。由于戏曲剧目丰富,蕴含着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有些戏曲剧目的情节、舞蹈以及各种技巧十分出色,自然激发着舞蹈创作者的创作欲望。

二、戏曲舞蹈对舞蹈创作的影响

戏曲舞蹈具有刚柔相济、圆润流畅、技巧精湛的特点,以其完善的程式化和虚拟化表演形式别具一格。中国舞剧在形成初期是以戏曲舞蹈为基础,逐渐发展完善形成自己独特的舞蹈语汇和表现方式。中国舞蹈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创作中追求民族性以及表现中国题材独特性时,常常会借鉴戏曲的舞蹈与技巧,或者是受戏曲影响而产生的舞蹈动机。

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已经“在中国传统戏曲的基础上发展中国民族舞剧,音乐家阿甫夏洛穆夫也可谓之为‘第一人’”。 ④他以京剧舞蹈为舞剧动作语言基础,创作了多幕舞剧《古刹惊梦》。此后的“头三脚”不仅仅在题材上引进戏曲的资源,在舞蹈上也如此。“‘头三脚’的第三个特点,是尝试将传统戏曲的动作语言从‘唱念做打’的戏曲表演形式的‘完整性’中剥离出来,并使之在独舞、双人舞及各种表演舞中得到充分的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表现力的‘舞蹈语言’”。⑤中国第一部大型民族舞剧《宝莲灯》充分体现了戏曲舞蹈对舞蹈创作的影响,“所谓‘民族舞剧’,指的是舞剧形象塑造的动作语言主要来自传统戏曲中提炼出来的古典舞。”⑥舞剧中的三圣母“红绸舞”、沉香“剑舞”、刘彦昌的整体动作,均有着明显借鉴戏曲舞蹈表演的痕迹。

《小刀会》被认为是受《宝莲灯》影响在民族舞剧这条道路上的延伸和继续,“对戏剧性较强的情节舞和哑剧场面,主要从昆曲和中国古曲中撷取素材”。⑦《小刀会》借鉴戏曲的成分更多、更深入,其一是借助戏曲行当的表演技巧来刻画人物形象,“如采用老生身段表现刘丽川的果敢老练,采用武生身段表现潘启祥的刚强勇猛,用武旦身段表现周秀英的英俊矫健,用袍带丑和架子花脸的身段表现反面人物吴健彰既昏庸又凶险的两面性格”。⑧其二是《小刀会》中有大量的对打情节,用舞蹈表现这些情节时,运用了戏曲的“把子功”“毯子功”。其三是在音乐上借鉴了昆曲。全剧无论是独舞、双人舞、群舞还是哑剧舞蹈、武打等,无不体现着戏曲表演、舞蹈的特点,可以说,《小刀会》的舞蹈是以戏曲为基础创作而成的。

在舞剧创作中,由于舞剧创作的题材内容与戏曲有关,如《大红灯笼高高挂》《徽班》《梅兰芳》《粉墨春秋》等,所以在舞蹈中自然而然加入了戏曲舞蹈,或是包含着戏曲元素的舞蹈。在《大红灯笼高高挂》中,有数段由戏曲演员表演戏曲舞蹈,有的是作为舞蹈表演正面出现,有的是作为背景存在。“芭蕾与京剧舞”直接表演戏曲把子“大快枪”。在“堂会”这幕表现尤为突出的是群舞“女眷学戏”中的“京剧舞”,芭蕾舞演员们不仅仅穿了带水袖的“帔”来表演水袖,舞蹈中也使用了戏曲的一些基本动作;在群舞中包含的双人舞“阴阳袖舞”十分新颖,通过一件“帔”的穿与脱,表达着二人情意深长,它体现着编导以新的视角、独特的构思巧妙地利用戏曲元素来创作舞蹈。

《粉墨春秋》表现的是一个戏班子的故事,在这部舞剧中有几段非常有特色的舞蹈,它选择了戏曲最具特色的形式发展为重要舞蹈段落。“踩跷”本来是在民国以前戏曲旦行必修的一个基本功,因为那时的旦行是由男性演员扮演的,为了表现女人三寸金莲和女性的仪态,所以产生了这种特殊的基本功,随着时代的发展,民国时期男旦有很多人已经不再练习此功,特别是坤旦的崛起,对踩跷功也是个冲击,“踩跷”作为戏曲一个时期的重要标志存在于历史长河之中。《粉墨春秋》正是表现清末民初戏班踩跷十分盛行的时期,这部舞剧中有6个男扮女装的跳“踩跷舞”,“水袖舞”在舞台中央有着更炫技的踩跷独舞。“踩跷”既点明了时代背景,也很好地展示了戏曲文化中曾经存在的技艺,利用“踩跷”来创作舞蹈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创意,这种舞蹈一定是独一无二的。“髯口舞”视角新奇,髯口是传统戏曲中男性常用的道具,它是男性面部的两腮和颏下胡须的象征,很多行当都有,如老生、花脸、小花脸,根据人物性格、行当、年龄、身份、境遇的不同,髯口的形制多种多样,髯口在戏曲界早已发展成“髯口功”。《粉墨春秋》的编导独具慧眼,发现了戏曲这个特殊的道具,使之成为舞蹈的主题,“髯口舞”的髯口用的是红色,显然是花脸行当最为常用的,鲜艳的红色在舞蹈的表演上更为突显,再配上戏曲舞蹈元素的动作,使“髯口舞”在整部舞剧中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部舞剧中,还有与戏曲相关的“扎靠舞”“猴舞”等多段舞蹈,都充分利用和挖掘被人忽略的典型戏曲特征为舞蹈创作元素,也是《粉墨春秋》的特色之一。

三、戏曲音乐对舞蹈音乐创作的影响

在各类舞蹈音乐中,借鉴戏曲音乐进行舞蹈音乐创作不在少数,如《大红灯笼高高挂》《梅兰芳》《牡丹亭》《芳春行》《春闺梦》等,由于舞蹈作品题材和舞蹈形式的不同,对于借鉴戏曲音乐的方式和程度亦不相同。早在《小刀会》中就有具体尝试,“潘启祥和周秀英的音乐主题则分别来自昆曲《林冲夜奔》、沪剧曲牌《寄生草》”。⑨

芭蕾舞剧《大红灯笼高高挂》中有多个舞蹈段落是由京剧音乐发展成舞蹈音乐,序幕中的“红灯舞”以京剧旦角吟唱为背景,“新婚夜舞”中运用大量京剧锣鼓及完整的锣鼓经,“芭蕾与京剧舞”运用了京剧伴奏过门 音乐为素材发展成乐曲;甚至有两段舞蹈音乐直接引用了京剧曲牌,“婚礼舞”引用了京剧曲牌[柳青娘],“京剧舞”引用了京剧曲牌[夜深沉],这种整段舞蹈使用京剧曲牌在舞蹈创作中并不多见,特别是在芭蕾舞中更是首创,这种西方的舞蹈形式大量运用纯中国元素的音乐,给人更多的期待空间,体现着创作者的审美追求,也说明戏曲音乐的价值和巨大的艺术魅力。

古典舞《芳春行》的音乐旋律悠扬抒情,节奏自由。音乐结构具有三段体特征,A段由女声吟唱昆曲《牡丹亭》中“游园”一折,从杜丽娘唱的曲牌【皂罗袍】“姹紫嫣红开遍”开始,逐渐在人声背景中加入古筝、笛子伴奏;B段是笛子独奏人声吟唱过的【皂罗袍】;再现A段并不是再现A段的旋律,而再现的是昆曲旦角人声的吟唱方式和【皂罗袍】,【皂罗袍】是接着前面A段未唱完的唱腔继续唱 “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同时伴有笛子、古筝至结束。《芳春行》的音乐结构布局完整,三段中,无论是人声还是笛子作为主奏发音体,主题旋律均是昆曲“游园”中杜丽娘唱的曲牌【皂罗袍】,既体现着舞蹈与昆曲《牡丹亭》“游园”一折的关系,也体现着舞蹈音乐的独特创意。

古典舞《春闺梦》的音乐从头到尾体现着京剧音乐的特色,形成的原因,其一采用京剧主要伴奏乐器京胡作为舞蹈音乐的主奏乐器,其二引用了一些京剧音乐旋律和京剧锣鼓。虽然穿插了一些中国古典音乐的素材,总体上依然体现着浓重的京剧音乐风格。

国标舞《霸王别姬》音乐开始便以具有京剧特色的“伊!呀!”【叫头】般的声音开始,京剧锣鼓进入,引出京剧常用的唱腔过门,出现京剧《霸王别姬》中霸王的念白,展现出国标舞的霸王与京剧的关系,这种关系在题材上体现着《霸王别姬》的内容,在音乐上表现着对传统艺术形式京剧的借鉴,在舞蹈上不可避免地显露出一些京剧架子花脸的动作姿态。演员戴上面具后,音乐体现着强烈的戏曲风格,其音乐由戏曲念白、京胡演奏过门及京剧的锣鼓音乐组成,舞蹈上蕴含着某些戏曲元素;演员摘下面具,音乐进入了通俗歌曲段落,这时的舞蹈动作是标准的国标舞。国标舞借鉴京剧的音乐、舞蹈元素,既新颖又大胆,让人觉得难以想象,但是《霸王别姬》中的面具解决了这一切,面具的使用十分巧妙,令人钦佩,不仅是人物——霸王与现代人、舞蹈——戏曲与国标的切换标志,也是与之相配合的音乐的分界岭。

四、戏曲舞美对舞蹈舞美创作的影响

舞台戏剧的舞美包括化妆、服装、道具、布景、灯光等,由于戏曲艺术的特点是程式化、虚拟化,使得戏曲的舞美具有景物虚拟性、时空运动性、造型装饰性的特点。传统的戏曲舞美非常简单,戏曲的服装、化妆、道具、布景基本上是不分年代,相似的情景和人物大多都是通用的,只有典型性的人物有固定的化妆和服饰。对于舞蹈来说,从戏曲中借鉴最多的是服装、化妆、道具。在服装上舞蹈中最常见的就是戏曲青衣穿的“帔”,不仅因为其具有古代女性典型的特色,还因为它有水袖,如果舞蹈要展示带有与水袖相关的内容,“帔”是当仁不让的首选,如《大红灯笼高高挂》《粉墨春秋》等。

《芳春行》的服装很明显来源于昆曲《牡丹亭》中的杜丽娘,也就是青衣最常穿的款式 “帔”,但是《芳春行》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它把水袖上提变小,水袖与袖子颜色一致变成了袖子;在服装的颜色上采用了渐变的绿、黄色,突出了春天的气息,与舞蹈的主题妙龄姑娘踏青游春相一致。 (转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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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闺梦》表现的是活泼、天真、内心充满了快乐的少女,做的是对美好生活憧憬之梦。在服装上采用京剧花旦行当最基本的上穿袄下穿裤,这款服装的点睛之笔是配有“四喜带”,如果没有“四喜带”可以说这套服装与戏曲无关,但有了“四喜带”无疑就是戏曲的服饰。

京剧头饰,精致大方,在我国戏曲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功用不言而喻。京剧基本头饰可以说延用了数百年,从清代画师沈蓉圃绘制的彩色图片“京剧同光名伶十三绝”中发现,京剧的服装、化妆基本上从清代延用至今。京剧舞台上的中、青年及少年女性,不分身份和年龄大多梳“大头”,它是旦角最基本的也是最典型的头饰。尽管历代艺术家对头饰进行了许多创新,但京剧旦角梳“大头”的基本地位无法撼动,传承下来的传统剧目旦角基本上都梳“大头”,京剧演员都觉着太陈旧,不太喜欢它,一些新编历史剧往往在头饰上都会有新的设计,然而“大头”却被梨园行外的艺术家所看重,在新版电视剧《红楼梦》中借鉴了“大头”的头饰,被网友们戏称“铜钱头”。 在《春闺梦》《芳春行》《粉墨春秋》等舞蹈作品中都使用了“大头”头饰,甚至连国标舞这类舞蹈在化装上也在向戏曲寻找创作灵感,国标舞《霸王别姬》不可能去梳“大头”画“脸谱”,如果采用这样的化装和头饰就无法进行国标舞的表演,而编导巧妙设计了两个京剧脸谱:一个旦角,一个花脸,时而戴时而摘,这样既可以展示戏剧内容,也能够很好地体现国标舞的特征。在男子独舞《秋海棠》中,舞台中央摆放了个“大头”,演员身着粉色团花褶子、彩鞋等,为塑造人物形象表现戏剧内容起到了重要作用。

结语

戏曲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其本身存在的巨大价值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戏曲艺术对舞蹈创作的影响不仅仅是舞蹈的身段韵味和技巧,上述提到的几部舞蹈作品,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它渐渐渗透到人们的审美意识中,给创作者以丰富的创作灵感。戏曲艺术对舞蹈创作的影响经历着从最初的直接借鉴,到标志性的引用,再到戏曲元素的提取,到戏曲审美意识的影响,这个过程体现着创作者逐步走向更高的追求。戏曲艺术就像一个宝藏,戏曲的剧目引起了创作者的重视,戏曲的舞蹈引起编导的兴趣,戏曲的音乐唤起作曲家的灵感,戏曲的舞美引起舞台设计者的构思,甚至连戏曲特有的练声方法“依、啊”竟然也成为戏曲元素加以引用。面对国粹,需要创作者加强深入了解,真正懂得戏曲艺术的价值所在,只有巧妙地借鉴才能体现创作者的智慧,让戏曲艺术像一种元素糅进舞蹈创作中,给舞蹈带来新意,创造出一种更高的艺术境界,从而推动中国舞蹈创作取得更丰硕的成果。

参考文献: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篇13

乡土风物与生活气息在此浓烈,深深情感与文学血脉在这里水乳交融,气韵相通。

我与故乡的人、物、事所产生的那种莫逆亲情和友情,浸润出人世间的质朴情怀。

乡情的足音,永远陪伴着我那远去的人生。

文学著作之二,文化大散文集《神奇的小昆山》(2)

《神奇的小昆山》透过种种神奇,执着而饱满地展现了小昆山生态文化和潜在的历史文化之深厚底蕴,让人沉浸于对文化精神承传的无尽回味中。

一个个哲人隐居在此山中,以能做的人生极致,为社会和历史提供一些约定俗成的人性公理、道义基石、文化共识、常情常理。尽管他们无力宣称,但从整体上营造了一种地域文明。

神奇之地,灵气之山。

文学著作之三,文化大散文集《西行探幽》(3)

用一种文化人的眼光,用一种超人的意志,重踩古道,重攀奇峰,踏遍九峰十二山之漫漫山路,记录了千年文化的真实,全景式 长镜头 聚焦了松江的璀璨文化。

以坚韧的人生,跻身于遗址的开掘,寻找某种文明光泽的碎片,孤独地爬山,默默地拾捡,实现至真至善至美的梦境。

用重温和反思见证文化自我,见证人生超越。

文学著作之四,《黄忠杰自选集》(4)

一部纯流淌着平淡、寻常、朴素的心绪之书,蕴含着诉不尽的温情与关爱。笔调质朴、平实、幽默、从容,切入到人间生活的最深处,抒写着人性中善良美好的愿望。我用自觉的现代叙事意识和较成熟的叙事能力,在自选集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

以诗词的凝练、见解的独到、文风的朴实,形成了一种不动声色的情感力量。

从日常生活里、灵动的书写里,折射出一种内在的知性情感和洞察人生的哲理。

书的亲切与真实,韵味与内涵,让人学与文学有一种升华。

文学著作之五,《黄忠杰文集》(1--3卷)(5)

诚挚地书写自己的所见与所思,用优美的文字、人生的诗句、心灵的感悟组成这部文集的鲜活内核。

对人间万象、山川风物,人生经验,诗意体悟,全然怀着一种亲切、朴实、稳重、凝练之心,用通透的哲理、率性的真诚、多变的风格,传达出深刻的文化记忆和现实的人文关怀。

文集用现代意识和生活内涵,构建了一个多姿多态的文学世界。

文学著作之六,《松江文脉》(上卷)(6)

松江文脉,真本清源,为几千年的松江文学艺术的发展开掘出了一条生命潜流和审美潜流。让人知道那个天地之大,以及那个天地之限,并领略到了一种长久包围松江人生命的文化仪式。

松江文明源远流长,这中间的所有流程,在此都有了清晰路标。

这条文脉,将那琐碎的记忆窜成了长线,不容易导致记忆的失去。

由此,我们对于自己的文化记忆,就从这里引伸。

文学著作之七,《松江文化记忆》(上卷)(7)

一个孤独者在松江的大地上行走了一千八百二十五天,只有那秋阳不离不弃,只有那悠悠月光,无语相送,让我顺利地完成了文化史记的探寻和创作这个终极目标。

一种穿越时空的记忆,在一种无法抵制的锐意和领悟力的陪伴下,堆垒成了一座由四十万个汉字构筑的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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