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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施工方案实用13篇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1

为了提升新农村的建设效益,进行水土流失的预防是必要的,这需要进行水资源的利用控制,进行资源利用现状的分析,针对农村及其相关区域的水土流失情况的分析,进行水土的良好保持,针对生态环境脆弱性进行分析,做好相关的水土流失情况分析,做好相关防治,保证水土资源的有效利用及其改造,保证土地生产力的有效维护及其应用,进行水土资源经济效益的提升,进行生态环境的良好的建设。为了满足水土保持工作的应用需要,进行不同水土保护法的遵守是必要的,从而进行水土保护力度的加强,从而有利于水源的有效保护及其监督管理,避免由于人为活动而导致的水土流失及其水污染情况,进行非法破坏水土资源行为的控制,做好群众的生态保护及其环境保护教育工作,进行群众环境意识的提升,保证人人参与水源的良好保护,保证生态环境的良好维护,从而实现水土的良好保持,保证生态建设效益的提升,保证水土的科普教育的开展,进行水土科普教育水平的提升。这就需要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应用,进行日常洪涝灾害的控制,满足水土保持工作的应用要求,进行土壤的入渗量的分析,做好水土的保持工作,做好水库建设梯田建设等工作,保证径流的良好控制,进行河流汛期洪峰量的分析,保证其防洪能力的提升。在枯水期,我们也要进行径流的补偿应用,进行水土的保持,进行水土流失量的减少,保证水土的良好保持,进行蓄水控制环节的优化,保证水利工程效益的提升,保证水库的使用寿命的提升,做好水土的保持工作。为了提升水利施工效益,进行水土保持控制体系的健全是必要的,从而实现不同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的提升,提升小流域生态建设效益,提升水源保护的力度,真正的实现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做好生态修复应用、生态治理应用、生态保护应用、生态发展应用等工作,实现水土保持整体方针政策的优化。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提供助力,通过对小流域综合治理方案的应用,也可以确保其小流域治理体系的健全,满足当下的生态生产的需要。当然在发展过程中,进行各个新农村综合措施的协调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提升新农村的综合环境应用效益。这就需要进行污水、河道、环境等的同步治理,保证其结构的良好性,保证整体防护体系的应用,保证水土的保持,保证水源的保护,保证环境的改善,保证生产的良好开展,实现人与自然的良好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保证水利工程整体体系的健全,满足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提升其可持续发展的效益。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家环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确保水土保持方案顺利实施,工程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工程沿线及周边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工程建设单位应实施保证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1 组织领导与管理

采取行政和经济的办法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邀请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对输电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水保工程没有按期完成的主体工程,不得验收和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具体要求,使施工单位明确防治水土流失的具体责任和义务;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中要文明施工,减少扰动面,按“三同时”的要求将水土保持方案落到实处;为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全面完成,建设单位要将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定期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和补救措施。

2 技术保障措施

要做好落实设计、监理和监测制度等工作。水保方案批复后的设计内容要纳入主体工程设计之中,如果工程设计变更,要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土保持工程实行单独监理,对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中的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建立人员必须做好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该委托那些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输电线路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数量、强度、成因及其动态变化过程进行监测,对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对输电线路水土流失治理达标情况进行评价,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3 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3.1 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

对于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需要选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以批复方案为基础,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来做好单项工程设计,并明确施工的工艺和工序,对各项治理措施进行定点定位。

3.2 水土保持工程的招投标

在制定工程发包标书时,应该明确提出关于水土保持的相关要求,把各个标段的水土保持工程纳入到招标中去,或者将其汇成单独的标段来进行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明确施工单位的施工责任,明确其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范围,并以合同形式明确中标单位应承担的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义务。

施工单位中标后,必须严格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若是需要变更设计,那么必须根据规定来启动报批程序。若是变动比较小,施工单位可以将其报告给监理单位,在监理单位同意后,才能够变更。若是变更比较大,比如施工规模或者施工位置出现变化,那么便应该根据方案启动报批程序,将变动报告给原方案的审批机关来做好审批工作。

3.3 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管理

水土保持方案想要真正的实施,首先应该进行专职机构的建立,并配备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的主管部门协调好关系;应该和施工方进行施工责任书的签订,进行制度的建立,明确相关的施工责任,并提出水保工作验收的细则和相关的标准,从而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实际质量;对于工程设计变更,必须及时的批报。施工方也应该根据方案来制定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范围,绝对不能够随意的扩大实际施工范围。

3.4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从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在实施工程监理前签订水土保持监理合同。监理单位要成立监理机构,制定具体的水土保持工作内容和程序。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建设单位要严格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控制投资,监督施工单位要按章作业,控制质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要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工作,协调业主、设计和承包单位各方关系,建立公平、公正、和谐的建设环境,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另外,在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与监理过程中,要及时、全面、准确地采集施工进展信息,建立施工过程临时措施影像资料,并进行整理、存档,将水土保持监理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3.5 水土保持监测

监测单位应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应将监测成果按月向建设单位和当地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报告;应与项目区原状生态环境进行对比分析,对方案实施后的恢复能力及防治效果做出综合评判;应在监测结束后编制监测总结报告,将其作为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4 其他措施

4.1 监督检查与竣工验收

水土保持工程结束后,要及时撰写初步设计报告、监理和监测报告,做好施工记录、监理日志、监测记录等,并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提请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为有效防治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工程要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2 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

为保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及时到位,生产建设项目要遵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对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土保持费用设立专门账户储存,进行专项管理,确保水土保持各项措施顺利完成。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3

1现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流程

根据现行技术标准明确的编制思路,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开展工作,根据主体工程建设区域、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开展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等各项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主体工程投资估算情况完成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水土保持分区、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等章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工程开工前,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批复,工程完工后,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除水利基建项目初设文件审批需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外,其他类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审批阶段,均不再需要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流程见图1。

2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2.1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未能纳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近年来,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生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水土保持方案由原先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调整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以审批制项目为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阶段后移,可能会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和投资,不能计入投资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导致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无法实施。同时,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的顺序也成了业主经常提及的问题[6-7]。根据主体工程项目审查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时间节点不同,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2.1.1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批复时间早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当水土保持方案在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前完成批复时,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章节可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纳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这样,经过行业专家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措施可以被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后,水土保持措施可以得到批复的资金支持,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具有相应保障。然而,当主体工程审查过程中对项目调整、核减时,就会使水土保持方案中的主体工程内容,与审查报批的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内容不一致,导致方案中的部分水土保持措施失去针对性。如果主体工程调整较大,则可能发生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另外,如果投资主管部门核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投资,将影响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2.1.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晚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当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晚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时,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描述与可研批复后的主体工程一致,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依据主体工程情况进行设计,措施针对性较强。然而,进行主体工程技术审查时,水土保持措施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内容,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是水土保持章节中的措施及相应投资。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沟通不及时,或者同时进行报告编制时,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设计内容可能会与主体工程报告中水土保持相关设计不一致。以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为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在总则中要求初步设计报告应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而水土保持设计部分要求简述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内容和结论性意见,复核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内容并说明调整原因,即初步设计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批复内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有关。如果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内容与水土保持方案关联性不强,则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章节将很难编写。2.2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流程存在不足。水土保持方案是在对主体工程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的,编制过程中,当编制人员对主体工程设计有否定意见时,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后续章节如何编写,现行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为了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任务,只能与主体工程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主体工程设计人员调整完成后,才能继续进行下一步工作。当方案编制单位否定主体工程设计,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如何进行下一步工作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中规定:“对主体工程有否定性意见的,应由主体设计单位重新论证”。新的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实施后,删除了这一内容。实际工作中,当遇到上述情况时,由于技术标准中缺少处置方法,方案编制单位为了按时完成报告编制任务,可能会规避一些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工程建设埋下水土流失防治不利的隐患。2.3审批时间差影响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章节中,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是后续章节编写的基础,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要求,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并完成投资估算后,本章节才具备完成条件,进而完成后续的水土保持设计及投资估算章节,而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时已基本具备了上报条件。以国家发改委限额以上政府投资地方水利项目审批为例,项目自受理至取得审批文件,规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对主体工程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补充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完成送审稿编制并上报,普通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写周期为2~3个月。水利部审批流程表明,水土保持方案自编制完成到取得行政许可,需14~24个工作日。因此,项目取得审批文件的时间有可能早于水土保持方案取得行政许可,致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无法补充到可研报告中,最终导致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关联性不强。实际项目的投资变化见表1。2.4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移影响水土保持监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规定:建设类项目监测时段分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建设生产类项目监测时段可分为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两个阶段。要求掌握施工准备期前一年期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在施工准备期之前应进行现场查勘和调查,并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因此,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必须在施工准备期前开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移,当建设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招标,选定监测单位并签订合同时,项目可能已经开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滞后于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准备期间的水土流失情况、规范中要求的地表组成物质监测记录表、植被(扰动前)监测记录表等数据只能通过调查获得,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会受到影响。

3调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式的建议

3.1分阶段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3.1.1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从专业角度对项目选址选线、平面布置、主体工程设计及土石方平衡等进行水土保持可行性分析,重点研究项目建设是否满足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法律规范的要求,是否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并给出明确结论。建议包括以下六部分内容:①项目及项目区概况;②工程建设是否存在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③分析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是否存在重大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④划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工程建设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及水土流失危害;⑤水土保持监测;⑥依据同类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比例及相关数据资料,初步确定工程建设需要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并估算投资。本阶段工作内容以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定以及水土流失预测为主。由于可研阶段主体工程设计内容变化及调整的可能性较大,本阶段水土保持方案不宜作详细深入设计。报告可根据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情况,初步确定水土保持工程规模及措施的类型,根据项目难易程度以及不同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比例,匡算水土保持投资。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审查通过后应取得行政许可文件。调整后的优势体现在: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及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后,可研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内容具备了完成条件,报告开展工作的时间可早于现行报告。同时,由于简化了现行方案的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部分的内容,可研阶段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周期可大幅缩短,报告具备了早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条件。3.1.2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本阶段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完成水土保持设计方案。由于主体工程各项设计已具备相应深度,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水土保持设计,可减少因可研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而引起的水土保持设计调整甚至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工作量,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与主体工程结合更加紧密。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本阶段水土保持工作方式。①普通型项目,水土保持新增措施内容一般以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施工临时占地区的植被恢复以及临时措施为主,本类项目可依据初步设计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完成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生产建设单位无须再编制专门的水土保持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时,也是依据初步设计中的内容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②复杂型项目,如规模较大的河道、管线、煤矿、输变电等项目,可根据可研阶段批复的措施类型及投资编制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报告内容及章节设置参照现行水土保持后续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篇,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将设计结果纳入初步设计报告中。工程竣工后,将水土保持设计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作为最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分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流程见图2。3.2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增加编制中止机制。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当方案编制单位对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持否定意见,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说服主体工程设计人员做出相应调整时,水土保持专项评价报告只需完成项目概况、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分析以及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三部分内容,给出结论后上报,不再需要完成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估算等相关内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报告的结论进行审查,做出相应批复,要求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做出设计调整或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修改评价结论,再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当项目建设无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合理,措施体系完整,防治效果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时,水土保持专项评价报告可不作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增加中止机制后详细工作流程见图3。报告编制的中止机制,可以使工程水土保持分析更客观,从而更好地预防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3.3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审查结束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将相关措施的具体设计按可行性研究深度补充到相关水土保持章节中再进行上报审批,投资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时需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报告审查意见,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结果,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设计内容以及投资进行审查。与现行的工作方式相比优势体现在:投资审批部门面对的项目可研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是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评审后的成熟方案,而不是单纯水土保持章节编写人员的设计成果。可研报告上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时附水土保持专家评审意见,可以帮助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确保项目必需的水土保持投资能够投资到位,投资审核的结果会更符合工程实际。

4结语

实施分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一是明确了项目建设各个阶段水土保持专业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解决了“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先批复还是水土保持方案先批复的问题”,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内容能更好地落实到项目建设中。二是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参与项目决策。在工程前期,以管理者角度对工程建设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利用管理和技术优势,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专家的合理建议能及时补充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实现水土保持专业人员尽早介入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对项目的指导作用,满足《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中“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解决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有关要求。三是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批复的水土保持投资及主体工程设计内容相应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可以使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更加合理,做到投资有来源,验收有依据,使水土保持专业的工作能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服务。四是有利于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尽早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的招标工作,使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能够按照规范要求顺利实施。五是完善评价结论,增加编制中止机制,方便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开展工作,提高行业话语权,防止为设计而设计以及掩盖水土流失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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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智广.遵守国家标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工作[J].中国水土保持,2019(11):1-4.

[5]姜德文.八年磨一剑,新水土保持法为国家发展保驾护航[J].中国水土保持,2019(10):32-36,42.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4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五条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进行编制。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接任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其它有关批准手续。

第七条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照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级审批的原则,由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利建设项目拆分为单项工程的,其单项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与该单项工程实行同级审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由设计单位报送到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大纲,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后上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大纲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后上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由自治区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项目所在地的地(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可以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编制单独的水土保持方案章节。

由地(州、市)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地(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初步设计、技施(实施方案)设计阶段,将水土保持方案中水土保持措施和要求纳入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施(实施方案)设计的报告中,使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达到相应的设计阶段深度,水土保持措施的投资纳入到项目总投资中。

第十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纳入项目前期费用,在国家取费标准颁布前参照水利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取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日起,分别在60天或30天之内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审批或者未予答复的,建设单位可视为水土保持方案已被确认。

对特殊性质或特大型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最长时限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二条对水土保持方案已经审批的建设项目,如其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必须严格质量管理,提高设计水平。水土保持方案应按以下原则编制:

1、遵守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满足设计阶段的内容、深度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3、基本资料真实、完整、可靠,设计参数、公式选用正确,论证充分,成果可靠;

4、因地制宜,优选设计方案,技术措施合理,能满足安全、适用、方便施工和管理的要求;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将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纳入到招投标的内容中。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具体的验收办法和内容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6号令)执行。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5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低的原因

(一)政府强制力度不够

现阶段,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规范大型工程项目的开发,实现控制施工中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目的。企业在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时,应根据《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进行编写。这些规定虽然明确规定企业施工中,造成水土流失应承担治理的责任,但对不进行治理的,没有强硬措施。由此可见,部分地区政府的强制力仍然不够。

(二)重经济轻环保

现阶段,我国针对环境保护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的文件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然而,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着大面积的水土流失问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部分领导的环保意识薄弱。目前,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各地区都非常重视城市的经济增长总值。很多领导为了提高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干预到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中来,牺牲环境来实现经济的增长。更有甚者,以首长工程、重点工程等名义进行行政干预,让这些企业跃过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过程,直接进行项目建设。

第二,执法意识薄弱。《水土保持法》是政府针对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审批标准,应严格按照上面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方案严格把关。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政府没有认识到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导致在审批过程中出现了漏洞。这些项目一旦进入施工阶段,必然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危害当地的环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

任何一个项目必须经过“思考――认识――再思考――再认识”的过程。对于一个开发建设项目而言,完成一个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流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中期编制阶段及后期报审阶段。从项目委托至审批共需经历项目来源前期分析合同及收资现场踏勘、思路初整数据整理思路整理报告编写报审、批复等过程。

三、重点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编报问题

(一)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编报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的重点建设建设项目不断增多,从而引发了各种环境问题。因此,我国水利部门应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核,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编报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第一,项目执行前,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相关单位制定水土保持方案。为降低施工工程中对环境的破坏,项目法人应要求编制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基本摸清工程施工所占用的面积以及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明确项目防止水土流失的责任范围,并预算水土保持的投资,把握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进行编报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该地区的自然地理因素,根据其独特的独特地理环境,明确弃土弃渣、水污染对该地环境造成的危害,并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作估算,做好事前规划工作。明确工程的主体地位,有针对性的分析其在施工过程中关于水土流失预测,并对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水土编报的质量,降低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

第三,从目前已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来看,普遍存在着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涉及水土保持的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土石调配等介绍不清;对项目区调查不够,水文气象、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等多个方案往往采用同一个地区的数据,没有针对性,对水土保持的分区不科学,各区的水土保持规划设计针对性不强,没有体现各地区水土保持特色。特别是水土保持林种选择,一定要适地适树,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否则将功亏一篑。

第四,报审阶段,项目法人应根据水利部门针对水土保持编报工作提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可操作性。

(二)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策略

重点建设项目在实施工程中,应落实编报中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策略。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环境,做好典型设计工作。例如:设计拦渣坝、挡土墙、截水沟、拦渣坝等等,对弃土弃渣进行集中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危害。除此之外,建设单位应认识项目建设对水土流失问题造成的严重影响,施工单位应适量种植树木,减少对当地植被的破坏,控制施工中造成的土石松动问题,可以有效预防当地水土流失。

重点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危害。当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审查合格后,除了在施工中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外,生产建设单位应该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进行该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支方案建设资,指定专门负责治理的技术人员,对水土保持方案措施逐一落实,逐项开展,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方案竣工后能够通过验收。此外还应对施工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使施工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得到快速恢复。

四、提高水土保持编报率的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水土流失问题是中国面临的首要环境问题之一,阻碍了社会发展进程,水土流失方案编报是抑制水土流失的有效方法。因此,政府部门应号召广大人民群众,采用不同的形式,来宣传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通过有效的宣传,政府部门重视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审查,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让全民加入到水土保护这一伟大事业中,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强编制单位技术人员的培训

现阶段,各地区的经济都处在高速发展的时代,城市的各种开发项目不断地增加,导致水土监察部门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也随之增加。然而,部门建设过快,导致部分政府部门忽视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编报人员审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让工作人员了解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查的具体流程。另一方面,加强对施工地区的勘测,培养自己爱岗敬业意识,高度重视水土保护。

(三)加强政府监督力度

加强政府对开发项目的监察力度,可以有效地控制人为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通过对项目开发的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实施情况。例如:云南省元谋县在开展水土保持阶段,对企业发出若干份水土保持方案的催报通知书,督促企业进行水土保护方案编报,并对其进行跟踪调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四)加强审批力度

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政府一是要制定规章、规定、办法等,明确企业开发项目所要承担的责任,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把关,强制生产建设开发项目企业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二是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机制,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审查流程,增强政府部门应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查力度。在进行水土保持相关项目的审批时,应规范审批程序,实现执法的规范化。同时,减少政府部门的干预,各司其职,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五)加强验收

根据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水保部门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按照批复的方案措施组织好施工及质量管理,主体工程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水土保持工程。

五、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环境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政府应不断完善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同时,政府部门应规范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力度,并监督其落实,严格控制生产建设过程中造的水土流失,实现经济、生态双赢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平,吴海霞,马斌.宁夏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经验[J].中国水土保持,2011(9).

[2]杨德丽.恰甫其海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及防治效果[J].水利建设与管理,2012(2).

[3]张.编制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1(2).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6

1 参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或人员应注意的问题

1.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准备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充分了解项目概况,并分析工程的建设可能对项目区产生的影响等。

编制方案前,首先应收集项目的基本资料(如项目类型、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组成等),了解主体工程背景、设计资料及工程所在地的基本情况,查看项目区地形图,另外,察看项目现场,并用相机或摄像机记录项目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等情况。如果工程有比较大的料场、弃渣场或者其它重要的防护工程,则需要察看工程所处的具置、地形、上游汇水面积,特别是判断工程对下游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前期准备工作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包括:分析主体工程选址有无限制性因素(严格对照《规范》的规定)、料场及弃渣场位置、地形、数量、选址是否合理;现场判读水土流失强度;了解项目区植被类型、现有植被情况;项目区的土壤、水系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收集项目区所在地的社会经济情况;结合主体工程布局和施工组织设计,搞清楚施工道路、取水、用电、施工生活区的基本情况。

1.2着手方案的具体编制

方案要按照《规范》中的规定编制,另外,还应注意以下4点:

1.2.1 5项控制性数据

5项控制性数据,即:工程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土石方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防治责任范围、投资概(估)算。5项控制性数据是水土保持方案的核心,也是编制整个方案的框架。

1.2.2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及分析与评价

水土保持方案所做的各项防治措施应联系实际情况,做到与主体工程相互补充。因此,对主体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工程必须要界定出来,并做出分析与评价。水土保持工程的界定可参考《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文件》(水保监[2008]8号),并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做出分析与评价,如果这些措施不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则应在方案中做必要的补充。

1.2.3典型设计

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是用来估算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投资和指导下阶段初步设计的,要根据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和布局,选择有代表性的断面或部位,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做好典型设计。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有截(排)水沟、挡土墙、浆砌石护坡等,植物措施典型设计应包括种子种苗规格、栽培技术、养护等内容。典型设计一定要有代表性,在方案报告书中最好不要出现典型设计不典型的情况。但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也可以说是刚参加工作的人员比较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喜欢按照成册定版的方案章节顺序编写,先写文字部分,然后完善相关符图。这是个不太好的习惯,因为文字只是对方案所做的措施的补充说明,不能本末倒置。正确的做法是先做图,在图上明确了工程各部位做什么措施后,对每项措施进行详细的典型设计,统计工程量,再进行文字部分的工作。当然如项目概况等部分的文字部分是可以和做图同时进行的,这个在编制人员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分工里面要注意协调。

1.2.4编制方案应注意的一些技巧

(1)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除前述5项控制性数据必须做定量叙述以外,其他方面均以定性描述为主。由于受到主体工程基本资料的限制,很多问题在方案编制阶段只能做定性描述,而无法定量界定。以灰色系统理论为指导,研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及其防治,得出的灰色结论通常是比较符合实际的。方案编制阶段不可能也没必要将所有的问题都搞得非常明白。因此,该定性的就要定性,该定量的才定量。

(2)详细与简要相结合

水土保持方案中项目概况及防治措施布局,是水土保持方案中最需要详细叙述的部分。项目组成是构成整个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而措施布局则是方案的核心。除此之外,如项目区概况、与水土保持关系不大的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水土流失预测等内容的描述可以简明扼要。

(3)忌重复、保一致

水土保持方案中的部分文字或数字等内容重复会带来许多麻烦,这是水土保持方案普遍存在的弊端,忌重复、保一致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重要技巧之一。工程占地、土石方数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防治责任范围等数字应尽可能地避免重复。而保一致则是图、文、表一致,即文字叙述的内容或数据应与表格中或图件中的内容相一致。

(4)合理布设防治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的布局是否合理会直接影响到方案的质量。水土保持各项防治措施要结合主体工程中的水土保持工程,并联系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布局、设计。各项措施也并非布设越多就越好,而应以防治目标为基准,防治效果没必要超越防治目标太多。另外,植物措施设计时,一定要注意植物品种的选择,最好以乡土植物为主,同时搭配各种水土保持效果好的、美观、大方的园林植物或草种。

2 影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的客观因素

2.1《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太宽泛

《规范》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一个规定性文件,然而其中有些规定并不十分明确。这就使得我们方案编制人员有时候无法找到确切的规定,以至于影响到方案的编制质量。例如,《规范》中“3.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计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当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各类防护工程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应编制水土保持工程变更设计文件……”,这里所规定的“较大变化”就使得很多的方案编制单位和人员不知所措。

2.2水土流失预测问题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7

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二、许可对象

省立项的涉及水土保持的开发建设项目。

三、许可条件

(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条件

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⑴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⑵施工条件复杂,开挖或填筑土石方量5万立方米以上。

⑶地处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开挖(或填筑)土石方量2万立方米以上。

⒉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较轻。

⑵对生态环境影响一般。

(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编制

⒈总投资在3亿元以上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应当持有甲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

⒉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3亿元以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应当持有甲级或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

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应当持有甲级或乙级、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

(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内容应当满足:

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⒉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等国家、行业、地方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清楚、准确。

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相同的设计深度。

⒌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结果正确。

⒍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四)项目的选址、建设等符合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和所在市、县(市、区)的水土保持规划。

四、申报材料目录(分两大类)

(一)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再分两类)

⒈公路建设项目

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根据预审意见修改补充),一式二十份。

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一份

(3)省交通厅出具的水土保持方案预审意见。

(4)项目法人要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文头、文号、事由、内容、行文单位及日期应齐全。

(5)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类似或相关文件)。

(6)可行性研究报告

⒉其他建设项目

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根据评估论证意见修改补充),一式二十份。

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一份

(3)持有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的咨询评估机构出具的《水土保持方案评估论证意见》(一式二十份)。

(4)项目法人要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文头、文号、事由、内容、行文单位及日期应齐全。

(5)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类似或相关文件)。

(6)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

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一式七份,项目法人在申报栏内盖章)。

⒉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类似或相关文件)。

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程序与时限

(一)受理

省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法人(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机构)应按第四条所列清单持全部材料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受理。

(二)审查

受理后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核查,需要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组织专家评审或进行听证的,5日内开始组织专家评审或进行听证并形成书面的审查意见或听证意见,以便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进行修改和补充。

(三)审批

1、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审批手续,将批文发送项目法人和省发展改革、环保等部门和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但需要组织专家评审或听证的项目,自开始组织评审或听证之日起至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进行修改补充形成报批稿(一式三份)重新提交之日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20个工作日之内。

2、不符合审批条件且在规定时限内未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进行修改补充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所享有的权利。

(四)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的监督检查

⒈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⑴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是否全面,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

⑵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后,是否按规定重新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⑶单项水土保持设施的规模、位置变更后,是否履行了变更手续并重新进行设计。

⑷水土保持投资是否列入工程总投资。

⑸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否依法缴纳。

⑹项目法人是否将水土保持设施的实施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实施计划,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

⑺是否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资料积累、整理、立卷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要求。

⑻在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中,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内容,是否有进度和相关技术要求,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步。

⑼监理单位是否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纳入项目监理规划及其实施细则,并据此开展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理工作。

⑽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告中是否包含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内容,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⑾取料场、弃渣场等位置是否与水土保持方案一致。如有变更,是否办理了有关变更手续。

⑿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⒀是否委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情况。监测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⒁历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⒉监督检查的方式

⑴建设单位按季度定期依照上列内容报送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省水利厅会同所在地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所报送的材料予以核查。

⑵所在地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现场监督检查。

⑶省水利厅不定期现场抽查。

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所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造成危害后果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处理决定依法可由所在地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⒈验收条件

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⑵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⑶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⑷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⒉验收程序

⑴项目法人会同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8

一、方案编制成果名称不规范

一些方案编制单位编制的成果名称五花八门,如在大纲编制中,有的叫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大纲,有的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有的叫水土保持大纲;在方案编制中,有的叫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有的叫水土保持技术施工设计,有的叫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初步设计),有的叫水土保持方案可研报告等等。造成这方面问题的原因,一是方案编制人员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二是各行各业对前期工作的要求深度不一,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对未建、 在建、已建项目的深度要求也不一样。根据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大纲编制阶段成果应该叫水土保持方案大纲,方案编制阶段的成果应该叫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其他提法都不规范。

二、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精度有待逐步完善与提高

在方案编制初期,有很多单位采用美国通用土壤流失方程进行水土流失预测。由于我国的地形地貌差异很大,在水土流失观测、实验、研究方法和代表性方面还难以满足土壤侵蚀预报方程的运用,特别是大范围的运用,方程中所需参数缺乏扎实的科学基础,因此预测结果的准确性还经不起推敲,操作性比较差。

现在,一些方案编制单位采用类比法,用同类地区已有的水土流失资料推算项目建设前后的水土流失量,比较简单、务实。还有一些方案编制单位根据研究资料,采用流失系数法计算水土流失量,比较科学、准确,是可以满足要求的。如黄委会天水水保站根据研究成果, 提出干旱地区由于水土流失源存在方式不同,其破坏地表前和破坏地表后侵蚀模数的比例为1:1-1:4,以扰动地表为主时侵蚀模数变化比较小,以占压地表(堆放弃土弃渣)为主时侵蚀模数变化较大,由于受降雨条件的制约,该地区侵蚀模数在地貌破坏前后最大变幅只有4倍。

各方案编制单位和各地水土保持实验研究单位通过观测实验,都可得出本地区的地貌破坏前后土壤侵蚀变化关系,然后经全国汇总、修订、完善,就可以形成中国的水土流失预测技术手册。

三、方案编制内容的程式化

大部分编制单位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生搬硬套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照抄有关条文。一是编制单位为了节约开支,用项目所在县的有关数据表示项目区的基本情况,对工程项目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水土流失现状不进行实地调查,因而在防治措施规划设计时,往往出现臆断或统一模式的规划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不同的设计原则,决定了施工工艺的不同和施工组织方式的不同,也决定了投资多少的不同。因此,编制方案的原则具体化了,才能真正对下一步的设计、施工具有指导意义。

四、水土保持设施及其补偿费的确定

对水土流失补偿费问题,建设部门普遍持有异议。一种观点认为,我们出了防治费,怎么还交补偿费?我给他们解释说,比如把一个人的胳膊碰折了,肯定要出医疗费,但治疗期间,不能工作、不能生活自理,该不该给予补偿?听了这个解释,大家觉得理解了。这个问题解决后,另一个观点认为,水土保持设施的概念解释太含糊,收费标准的幅度太大,操作的随意性大。所以,这正是下一步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问题,对水土保持设施的解释应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比如水土保持设施包括坝地、梯田、有埂坡地、坊、排水沟、竹节壕、水塘、蓄水池、水窖、沉沙凼、拦渣坝、挡土墙、护坡、人工林草、植物篱等,或者简称水土保持工程及原地貌植被。总之,只要法规有明确规定,概念清楚,标准合理,相信建设单位都会自觉执行,编入水土保持方案也不成问题。

五、防治责任范围不准确

一些方案把公路、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以外的公路(20m)、铁路(100m)保护范围列入防治责任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其水土保持防治责任也不可能落实,因为这些区域是为了保护公路、铁路正常运行,禁止建设与其无关建筑物的保护范围,所有权不归建设部门,因此他们对该范围的水土流失不应承担防治责任。有的方案将水电工程的库区划为防治责任范围,存在防治责任范围扩大化的问题。有的方案把建设项目的责任范围重点放在主体工程上, 而忽略了取土场、附属设施、临时设施、临时公路等内容,造成防治内容漏项,防治责任范围缩小等问题。

六、水保方案的设计深度

目前国家把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一部分内容,而大多数环评报告只达到可行性研究阶段,环评中提出的防治策略都未落到实地,还不能直接用于实施。水保方案是要求在建设和生产中实施的方案,如果设计深度只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则难以实施。因此编制水保方案时要从总体方案和单项措施两方面区别考虑: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9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发改、水务、住建、林业、交运、国土、环保等部门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管委会、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汽车产业园筹建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保监督站,由区水保监督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负责全区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督促检查生产建设项目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对城镇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做好城镇水土保持监测、科技推广和运用工作。

宣传部门要加大中省市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城镇水土保持成功经验、典型事迹,对违法违规案件适时予以曝光,提高人民群众的城镇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财政部门要保证城镇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

发改部门要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依法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审批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提交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国土部门要在办理城镇生产建设项目土地使用、征用手续时,充分考虑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加强配合,严格把关,落实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

环保部门要把涉及城镇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持有经水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办理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指导和监督城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交运部门要督促、检查城镇交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督促交通建设项目单位依法申报水土保持方案。

住建部门要指导编制城镇水土流失防治规划,将水土保持工程列入生产建设项目规划,督促城镇、园区建设和其它基本建设单位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林业部门要加强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林木采伐管理,会同水务部门督促落实水土保持配套措施。

各园区管委会(筹建办)要做好园区总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协助水务部门开展园区水保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不得允许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和未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投入使用。

(二)开展城镇水土流失调查。区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城镇水土流失调查工作,具体包括城镇水土流失的分布、类型、面积、成因、危害及变化趋势、防治情况及其效益等内容,调查结果报区政府备案。

(三)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区水务部门要结合城镇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摸清城镇(园区)水土流失发展规律和危害,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推广城镇水土保持防治技术。并按照市政道路及管网、教育医疗公共设施、房地产开发,工矿(厂)等建设项目类别,建立不同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重点,提高城镇水土保持执法效能。

(四)加强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区水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实现城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五规范”;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能力,实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进一步健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制度,做到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督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

(五)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区水务部门根据对基础设施等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排查的情况,对水土流失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必要时可采取部门督查办案、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大查处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以查处典型案件为突破口,有效促进城镇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六)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区水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省水土保持条例》,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广泛宣传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内容和实施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社会氛围。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学习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成立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制度,开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组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学习城镇水土保持防治技术。

(二)试点攻坚阶段(2014年1月至8月)。完成城镇水土流失现状调查,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健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制度,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10

1、水土流失成因、特点以及危害

1.1 水土流失成因

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自然因素,二是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地质、地貌、土壤、植被以及气候等。人为因素比较复杂,主要是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不注意水土保持,或者是没有采取合理的防止措施,导致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具体而言,主要是进行边坡开挖,对地面进行扰动,地面植被遭受破坏;在相关场地进行开挖、堆垫时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导致新开挖边坡或者松散的弃土发生水土流失现象;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有一些违规现象,对建筑施工工地的植被造成严重破坏,尤其是一些山区、丘陵区等地,没有做好边坡防护措施,从而造成滑坡、泥石流等水土流失现象。

1.2水土流失的特点

建筑项目施工中常常要考虑水土保持工作问题,首先要了解建筑项目施工引起水土流失的特点和危险,建筑项目施工水土流失的类型比较多样化,包括重力侵蚀、崩塌等,流失面积比较大而且造成的影响也比较广泛,在建筑项目施工前期水土流失量比较大后期比较小。

1.3水土流失的危害

建筑项目施工造成水土流失会给人民财产安全带来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水土流失会造成耕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的现象;其次,水土流失现象对地面进行破坏,导致地面支离破碎;再次,水土流失有可能造成河流水库发生淤积现象;最后,水土流失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

2、建筑项目施工中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

建设项目施工中水土保持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大部分临时水土保持措施皆是在施工过程中建成的,在主体工程竣工后就要拆除,一方面反映出建筑单位对临时水土保持措施重视不足,另一方面许多建筑项目没有按照原本设计方案进行,导致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

建筑项目在进行施工中会产生弃土、弃料等,如果不及时采取合理的覆盖措施,有可能导致扬尘现象;把弃土向外运输时,运输车辆没有采取遮盖处理,弃土土渣沿着路途撒落,极有可能导致二次扬尘,这是建筑工程施工中比较常见的问题。

3、建筑项目施工水土保持措施难以落实的原因

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很大,建筑项目施工要想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需要克服许多困难,下面主要介绍建筑项目施工中水土保持措施难以落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许多建设单位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仅仅是当做项目审批的一个要求,而没有把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让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流于纸面。甚至某些施工单位为了节省费用而置水土保持防止措施于不顾,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在施工现场随处可见强挖强建、乱丢乱弃的现象,对当地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第二,由于暂时性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相互之间差别很大,工作人员很难进行把握,许多临时措施往往是针对一定概率上要发生水土流失危害所采取的防治措施,然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许多既定临时措施发挥不出效力,也有可能超出预测危害范围之外,因此在建筑项目施工中很难按照预定的防治措施进行;第三,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一部分是由于所设计方案与当地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实际情况不符合,另一部分是由于水土保持方案费用太高,或者是操作起来不方便;第四,施工单位管理不当,或者对弃土、弃料等进行覆盖和拦挡时不到位,从而引发水土流失和环境问题。

4、建筑项目施工中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分析

4.1 加大水土保持的宣传力度,促进环保意识的提高

建筑项目施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首先要从政府和各级管理部门出发,一方面要以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使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等明白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促进他们对于水土资源、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自觉性,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另一方面,对于建筑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对于野蛮施工和对水土资源以及生态环境进行恶意破坏的行为,加大对其惩罚力度,对于已经造成水土流失、环境污染以及任何与水土保持工作相违背的活动,对其主体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2 加强监管力度,保证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落实

建筑项目施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还要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在对水土保持相关设计方案进行审批时严格把关,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科学合理性以及可行性进行验证,把握“简单实用”的设计原则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进行优化;对于已经通过审查,开始实施的建筑项目,首先要按照相关程序落实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及其监管工作,尤其是在建筑项目的工程招投标阶段,应当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每一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能够有效落实,最后,建筑项目主体竣工后进行验收过程中,也要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验收,包括水土保持工作记录和工作报告等,都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了解水土保持情况的最佳途径。

4.3 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

建筑项目施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要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暂时性水土保持措施的可操作性。一般而言,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设计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按照技术规范的同时也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生搬硬套是不可取的,要因地制宜;第二,要减少投资浪费行为,减少对水土保持方案可操作性的影响,建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符合操作方便、经济有效的原则,由于暂时性水土保持措施存在的时间不长,在对其设计时还需要对竣工后如何便于拆除进行考虑,因此临时措施所需材料最好是就地取材,能够重复使用,尽量避免使用混凝土、浆砌石等建筑材料,一方面是比较耗钱,拆的时候比较费力,拆完后处理不当会造成大量建筑垃圾堆积;第三,建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要和建筑施工现场当地环境相互协调,在进行水土保持治理之后便于进行管理。比如说管沟施工用地等临时用地,在使用完之后要恢复原样,施工前是耕地的,要尽量恢复为耕地,一方面是满足水土保持治理的要求;另一方面方便进行管理维护;第四,如果是建筑施工过程中某些管理措施同样具有水土保持防治的效果,那就不必将其单独列为水土保持治理投资方案,比如说进行建筑材料进场时材料运输时所用的帆布等,都是建筑施工工地必备用品。

4.4 通过培训、考核等制度,提高水土保持治理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水平

水土保持治理方案的制定以及实施需要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素质水平的工作人员,建筑单位可以通过培训、考核等相关管理制度,对水土保持治理工作人员素质水平的提高有所帮助。具体来说,只有经过相关培训,并且进行考核合格之后才能持证件上岗,如果有新规范、新技术等都需要培训的方式进行落实,以此促进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水平的提高,最终提高水土保持防治效果。

4.5 统一取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以此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公信度

在对水土保持治理方案预算进行编制时,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比较关心的是设施补偿费用、监理费用以及监测费用等,因此必须要设定一个统一的取费范围和收费标准。除此之外,在水土保持治理方案进行审核之前,需要考虑业主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尽量避免由于收费过高而引起不满,以此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公信度。

5、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的防治和处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程,一方面需要施工单位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需要各级主管部门的支持。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保证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落实,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通过培训、考核等制度,提高水土保持治理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水平,统一取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以此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公信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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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10%国土面积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J]. 治黄科技信息. 2009(04)

[3] 施忠岩. 阜新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问题及对策[J].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5)

[4] 郭明凡.燃煤火电厂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J]. 河南水利. 2006(09)

[5] 张峰,上官丽霞.东焦河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设计[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7(18)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11

凡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这一水土保持重大举措实施 10 多年了。与其他新鲜事物的发生、发展规律一样,从基层管理实践的角度来说,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依旧经历了不断认识、提高,再认识、再提高的过程。从上世纪90 年代中期参加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示范县的实践,到现在从事专业、专职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技术人员,感到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认识在不断深入、技术得到长足进步,也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不断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质量,才能切合主体工程实施所需的水土保持措施,并能够在施工中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求得高标准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目前,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这些: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的问题

1. 1政府部门重视问题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是加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土保持法》履行行政职能的具体体现。水土保持方案可规范项目开发商的行为,预防开发建设施工中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因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关注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问题,必须明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与监督的重要性。通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可明确开发商在建设施工中应该履行的水土保持义务与法律责任。目前存在部分地区政府部门对此不太重视的问题。

1. 2控制性数据准确性问题

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之前,编制单位需要掌握并弄清楚五项控制性数据,分别是工程占地面积、土石方数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保持投资。这五项控制性数据,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核心,贯穿于方案编制始终,必须弄清,把握准确。从目前情况来看,有不少水土保持方案存在对一些控制性数据把握不准的问题。

1. 3介绍主体工程主次不清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进行主体工程介绍时,只是在主体工程的前期相关资料中摘取,缺少认真地分析和有效的文字组织,重点不突出,主次不清晰,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内容介绍不太清楚,与水土保持关系较远的内容介绍了一大堆,造成赘述或漏项。不能针对性地分析评价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功效。还有一些项目缺少详细分析,或不经实地调研而胡编乱造,对下一步水土流失预测和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时,没有科学的依据和实际的参考价值。

1. 4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不典型

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要根据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和布局,科学选择有代表性的断面或部位,根据技术规范与相关标准,做好典型设计工作。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有挡土墙、排水沟、拦渣坝、截水沟等,应分类进行典型设计。植物措施典型设计应包括种苗(籽)规格、栽培技术要求、管理养护等内容。典型设计必须具有代表性,并且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但目前有一些水土保持方案,存在典型设计不典型的情况,相互抄袭,缺乏针对性与代表性。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2. 1思想认识不到位

建设单位对由于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认识不高,重视程序不够,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取得行政许可批复文件,从思想上认识不到其重要性。尽管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各地也制定出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但很多开发商仍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一个必备的、形式上的条件,却并未真正认识到“水土保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涵义。从事方案编制的单位及人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和获得经济收益,其标准以通过专家评审与行政批复为准,故存在应付思想,不作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与研究。尽管国家与部门出台了相关规范与标准,但有些条文原则性很强,但可操作性不强,加之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及人员存在趋于应付,这就造成了有不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不高。还有一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为了经济利益,大量承揽项目,又没有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与时间,对项目和项目区进行实地调研,或者降低调研考察的质量,故也造成了不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不高。

2. 2缺乏有效沟通与理解

由于项目工程合同时间紧,建设单位急于开工,在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缺乏有效沟通的基础上,要求编制单位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以便尽快获得审批,达到开工建设的条件。另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和人员,虽然大都经过专业的上岗培训与考试,并具有甲、乙、丙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也较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与主设单位和建设单位缺乏交流与沟通,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也不认真思考,从而造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不深不细,难以落实与实施。

2. 3缺乏技术理论支撑

目前,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对开发建设项目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缺乏发生发展规律和不同防治措施的系统研究,这方面的科研成果几乎空白。大多数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流失预测,都是采取相同的方法,按照确定的预测时段和原地貌、扰动地貌的土壤侵蚀模数,利用公式进行计算。原地貌的土壤侵蚀模数,一般通过查阅区域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确定,但基础资料是一个变幅值域,要较为准确地确定也实在不容易。而扰动地貌的土壤侵蚀模数是一个未知数,加之又没有切实可行的参考资料,确定起来十分困难。目前常用的方法有类比法、加速侵蚀系数法等。对多年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讲,确定的扰动地貌土壤侵蚀模数相对合理,但有不少比较离谱。这样一来,便使得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上缺乏技术与理论的支撑,严重影响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与可操作性

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开发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也在逐步增多。对持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分级动态管理,严格编制权限,严禁越权编制。对一些方案编制水平差、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定期给予黄牌警告,持续不改者应取消其编制资格。建议相关部门与单位,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选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科研项目,研究不同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特点、发生过程、危害程度与防治措施,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供必要的技术理论支撑。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质量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水土保持法规宣传

对开发建设项目单位与业主,要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其提高认识,从思想上接受,明白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不是哪一个部门或哪一个人的主观意志或行为,而是贯彻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

2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培训

要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让其明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为什么、是什么、怎么编制,编制过程中有哪些基本要求,需要哪些技术资料,怎样分析确定有关指标等等。同时,要加强野外勘测与实地调查,培养教育其树立敬业爱岗意识,从思想上重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及其工作。

3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开发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也在逐步增多。对持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分级动态管理,严格编制权限,严禁越权编制。对一些方案编制水平差、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定期给予黄牌警告,持续不改者应取消其编制资格。

4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科学研究

建议相关部门与单位,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选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科研项目,研究不同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特点、发生过程、危害程度与防治措施,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供必要的技术理论支撑。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12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水土工程方面做好预防工作,并实施有效的处理方法。这使得编制和实施方案更加重要,其能给附近的居民生活、工程生产、环境美化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

1坚持正确的编制理念与原则

(1)在设计方案过程中应该保持科学的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等,这样才能保证水土保持工作得到有效的实施。在编制方案过程中需要对生产建设与保护水土资源进行管制,并结合必要的施水土保持措施对项目实施的周边环境进行保护。(2)在编制方案时应该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来对具体的措施进行调整,并结合工程是施工方案来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合理分配调整,这样才能保证防治措施具有可行性。(3)制定的水土保持方案应该和实际的工程保持高度的协调性,这样才能达到工程建成使用与水土保持等双方面的标准需要。且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应该和相关的植物种植相结合,这才是解决水土问题的关键所在。(4)方案的设计与编制不能仅仅局限于环境这一角度,最为实际的是要考虑经济效益,学会综合运用水土资源的同时发挥出应有的经济作用,生态经济相结合才是根本所在。(5)坚持实事求是的观念原则,这是工程实施的指导思想。在工程建设中需要几何各项实际情况进行,如:地理位置、温度因素、施工技术等等,这样才能保证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让整个水土保持方案具有更好的针对性、可行性。

2方案编制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2.1具体的工程情况

在水土保持工程中需要设计到多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最为关键的要属于本工程任务、总体布置、占地数量、水土防治等多各方面的因素。编制人员在制定工程概况内容时需要结合工程总体等多个方面对工程做好规划,并建立起暂时性的筹划管理方案,对整个工程做好规划工作,这就需要工程设计中配备相应的统计表格,以针对性的制度设计方案。在整个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过程中需要对整个工程的施工顺序、开挖方式等进行科学的规划,这才是保证该项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础。

2.2对发生水土流失可能性的预测

2.2.1预测范围

在预测过程中需要结合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将水土流失控制区域划定为工程主体施工区,以及整个施工过程可能对地表土壤造成的影响,这样可以针对性的制定措施来维护水土安全。在土石方量的开挖、运输、弃渣堆放等过程中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些都是需要积极考虑的问题。在预测阶段,还应该针对工程可能造成新的土壤流失这一方面做出正确的判断,通常需要考虑到的方面包括了以下三点:(1)开展建筑过程中给地表造成的破坏作用,以及给土壤造成的抗侵蚀能力降低,从而加剧了水土流失的范围;(2)对施工进行必要回填处理,这样能够在降雨时对水土流失进行严格的控制;(3)针对施工场地进行结构调整,做好相应抗破坏处理,这样可以保证土壤的稳定性得到加强,尤其是在雨季后防止出现水土流失,并结合水土流失类型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

2.2.2 预测内容

在编制水土方案时需要针对一些突况做好预测,这样能够防止在水土出现异常时做好及时的补充调整,而预测的内容主要涉及到了原地貌、土地及植被破坏等情况。在经济上要针对水土破坏造成的面积与经济损失做好统计;以及规划出水土保持的具体面积大小;以及出现问题是能给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等等。

2.2.3预测方法

(1)面积预测:主要是损坏水土保持过程中涉及到的面积,并对相关的设施数量做好极端,主要运用实地调查和图面量测等不同的方式,对各种形式的工程单元占地类型、损坏地貌程度进行分析后做出水土保持相关的预算。(2)破坏预测:主要是针对原地貌、损坏土地等情况,结合工程的设计资料与现场资料情况,针对扰动地表、占压土地和损坏林草植被的面积做出测量。(3)水土预测:通常是针对出现水土流失量进行估算,尤其是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水土流失总量与原地貌水土流失总量之间的差值估算情况,这些最终获得的数据值能够给方案编制提供依据。

2.2.4 预测结果综合分析

对经过测量、预算而得到的数据科学分析,主要是参照工程地形情况对水土流失量做出规划,并采取必要的维护措施,这样可以为施工过程创造良好的防治效果,并有效降低施工时给近沟道、道路造成的损坏,将给周围居民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最低。并将施工占地进行恢复与保护功能发挥到最大点。

2.3 制定预防目标与防治措施

2.3.1防治目标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后能够保证项目工程得到有效的维护,合理地控制了水土流失的问题,使得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这些对于环境而言是十分有利的。防治目标的确定必须要从工程实际出发,实施防护作用与提高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相相互结合。

2.3.2防治措施

在积极构建防治措施体系过程中需要参照必要的系统原理,对整体和局部的具体情况做好处理,尽可能达到方案投资少、效益好、可操作性强的效果,这样不但能够科学控制水土流失带来的影响,也能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工程项目的绿化防护。在施工过程中还能够将项目建设与水土流失互相协调,建立起点线面统一的防护体系,这样才能将水土流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参考文献

[1]关君蔚.水土保持原理[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年.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篇13

引言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均编报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为减少和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做出了贡献。因受设计深度的限制,水土保持方案还较粗浅,直接对照进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的难度较大,也影响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效果。分析了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的形势,提出了不同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与深度要求。

一、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的必要性

水土保持方案是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立项前,为保护水土资源、减少和控制建设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承诺采取具体水土保持措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性文件。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评价建设方案和生产工艺的合理性,检查项目占地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情况,复核土石方量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评估水土流失灾害及风险,论证防治措施体系和典型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审核水土保持投资,评价建设单位的信誉和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依据其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当前的防治技术及防护不当时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等,进行批复、否决或提出调整意见。如果不能获得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将不能通过立项且不得开工建设。水土保持方案一旦得到批复,就成为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据,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就要落实到后续的设计文件中,并在施工中同步实施,以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

二、初步设计的基本要求

1、初步设计主要内容

(1)列表对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主体工程土石方量、防治目标、防治分区、防治措施体系与工程量及投资估算与概算情况。

(2)说明上述表中数字变化理由;明确渣、料场的位置,如有变更一并说明理由;复核土石方开挖、填筑及流转情况。

(3)对土(石)料场及弃土(灰、渣、矸等)场进行测量,绘制地形图,对蓄水或过水的拦渣坝、护坡工程及大型挡渣墙进行必要的地质勘探,并对施工后是否可能诱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进行分析与评价。

(4)对各区、段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进行设计,并绘制平面布置图。

(5)水土保持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植物措施的抚育管理设计及水土保持监测设计。

(6)天然建筑材料的质量、储量和开采、运输条件评价。

(7)各区、段以及整个项目的工程量汇总及投资概算。

2、深度要求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按分区、县级行政区进行复核,占地集中的点式工程应绘制在1B1000~1B2000的图纸上,线性分布的工程应绘制在1B5000~1B10000的图纸上;土石方工程应按分区并按自然结点分段(如中型以上河流的两岸、隧道的进口和出口)计算开挖及填筑情况,对回填前的临时堆放(包括剥离表土)要有明确的说明。

(2)渣、料场防护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平面布置要逐个标注在1B1000~1B2000的地形图上,标注剥离表土堆放、上游截排水设施、下游挡渣设施、两侧截排水设施、急流槽、陡坡消力池、消力坎的平面位置,消力池下游与原沟道的衔接方式(包括海漫、连接段翼墙、连接渠等);按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设计标准,明确挡渣墙、拦渣坝、截排水系统等所采用的设计标准(如有改变须说明变更原因),设计每一项措施的外形尺寸,绘制1B100~1B500的图件并注明基础埋深,同时说明所依据的设计标准、计算公式和地基承载力、稳定性、安全性的计算结果,计算过程的草稿由设计单位存档;植物措施的配置,应明确具体的乔、灌、草品种、规格、栽植方式方法及设计图,有灌溉要求的还应绘制灌溉设施的布置图。

(3)施工便道、输水管线及永久占地范围内防护措施的平面布置亦应绘制在1B1000~1B5000的地形图上,并给出剖面图(标准横断面图),以计算工程量。

(4)对高度超过6m的挡渣墙及拦渣坝还应进行地质勘探,具体要求参见相关规范。根据拦挡工程的类型、规模、高度、基础结构的型式及埋置深度等情况,对地段的地质稳定性和地基承载力做出评价,为确定平面布置、地基基础设计方案以及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方案做出工程地质结论。

(5)针对不同分区、分段的每一类措施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分区或分段的工程量并汇总。

(6)确定天然建筑材料场地,对其质量和数量做出初步评价,并说明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

(7)按相关规范和规定完成工程概算的编制。

三、加强后续设计方案的措施

关于水土保持的后续设计其本质就是将水土保持的设计细节化、针对化,在一些重点措施上深入分析,做到合理对接,将水土防治活动尽可能优化,落实水土保持的重点领域,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1、合理调配方案,修改后及时审批

在施工前的准备阶段,应该首先批复关于水土防治的相关建议书及策划,在复核过程中,对于重点部位要逐一审查,以优化项目为主旨,对相关的内容进行修订,尤其在控制施工矿渣堆积场,运输通道等有严重流失隐患的部位,要进行再次论证。在调整时,要结合场地重新选址、水保措施论证,报请水利管理部门备案,如果遇到重大调整,则需要申请国家相关机构审批。

2、注重招标工作,深入对口设计

在项目进入招投标阶段以后,由于工程此时的施工计划,招标投标情况已经非常明了,在水土流失防治领域对于施工的对象、施工范围、周期、效果都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和掌握,此时应该进一步细化水土防治的具体措施。为了有效掌控工程在水土防治上面的落实情况,在招标时,施工方的标书上必须包含具体的水土防治内容,而且,根据具体的施工环境和施工对象应该有一个明晰的防止目标及其布局要求,在注意到施工过程的控制以及工程维护问题的基础上,还应该充分考虑到工程完工以后的对于施工环境的恢复性处理,保证生态和谐,将工程对自然生态的破坏降到最低。与此同时,主要工程中对于水土保持的具体措施、临时性应急防治措施、以及水土流失以后的责任划分均应该有一个明确界定,并在标书中明显写出。在具体施工中,要加强水土保持的深入、针对性的设计,尤其是对于建筑废渣堆积场所、地面、由于施工地表生物遭到破坏的地面等地应该进行专门的施工设计,必要时,要专门通过图纸进行具体设计。应该结合当地环保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整个工程的占地情况、布局规划、周边环境、地表重塑等方面,在完全掌握了施工局部环境以及当时的技术手段以后,经过严格的审核、深入探讨、针对不同区域的水土保持设计,全面提高施工环境的整体水土保持水平。

3、优化水土保持的监督工作

在工程项目中,为了更好地进行水土保持监测,主要是通过设置观测基点,一般选取截面为对象,有效对工程建设初期进行良好的监测,确保将水土流失问题扼杀在摇篮中。其中观测手段的选取以及观测基点的布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环境的影响及制约,一般设置在废渣堆积物上,或者挖方扰动层面上,以及重要的工程节点部位。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保水设计还会经过几次修改及完善,这样就导致后续的保水设计方案需要经过修改,其可行性需要重新评定。为了尽量避免造成的不便,应该按照审批部门审核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规划布置,在检测强度、技术规范、观测频率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水土保持检测的优化设计,以满足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束语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必须服行的法律义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在项目立项前.按照水土保持法体、法规必须完成的一项前期工作之一。水土保持方案,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其设计比较粗桩的.因此有必要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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