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行政工作计划实用13篇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1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

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开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单一事项的检查和各自为政的检查。

三、抽查内容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2

当前,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九十年代,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十年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区称号,实现了“三为主”的工作目标。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生育水平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人口再生产类型基本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在未来多年里,我区的人口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目前的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深刻影响使部分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差距还将长期存在,低生育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反弹压力;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管理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在工作思路、管理体制、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前瞻性研究,加快改革和创新步伐。

未来年是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的关键时期,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当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对人口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情认识不足,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认识不足,对人口增长给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带来的巨大压力认识不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认识不足,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比降低生育水平的工作要求更高、难度更大认识不足,对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切实解决这些认识问题,克服盲目乐观和松懈麻痹情绪是十分必要的。

今后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指导,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综合治理力度,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在全市率先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为全区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主要任务目标是: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以内,计划生育率、节育措施落实率分别保持在、以上,人口质量有明显提高,人口结构得到改善,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为实现全区人口零增长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带动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仍然是我们今后较长时期重大而艰苦的任务。未来多年里,我区仍然面临人口继续增长,人口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稳定目前低生育水平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应当看到,由于我区大部分地区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任何政策的偏差、工作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率的回升。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在今后较长的一个时期内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指以生殖健康为重点,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使育龄夫妇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它以服务为中心,以育龄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育龄夫妇人人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为目标,把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与保护育龄群众实际利益统一起来,代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方向。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带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提高。

(二)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要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相结合,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基础知识、科普知识的宣传,在加强国情国策法规教育的同时,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紧紧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各级计划生育机构的服务水平。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计划生育部门是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部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扩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用五年的时间完成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配套建设。要积极稳妥地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和有效率,降低节育手术并发症和人流比,保护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要认真贯彻《山东省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保证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合理范围之内。

(四)认真抓好优生优育工作,努力提高人口出生质量。计划生育和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对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搞好孕期保健服务,强化优生监测和指导,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综合措施,实行齐抓共管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宣传、计划、财政、统计、卫生、教育、科技、劳动、民政、公安、工商、农业、城建、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和完善具体的政策措施,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作为协助党委、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力量,要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一)坚持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力争在年前逐步形成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法为依据,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主体,地方政府和部门规章为配套的多层次、多方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要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继续实行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提高计划生育政策的透明度,注重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严格实行依法生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积极建立区指导、乡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大力开展“三为主”合格村、模范村建设,结合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义务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用三五年的时间实现村民自治,逐步建立起计划生育村级负责制。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协会建设。计划生育从根本上讲是一项群众性工作,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和“三结合”工作,推动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要加强基层协会的组织建设,做到选一个好会长、建一个好理事会、有一支好队伍,并将组织、任务、活动、服务和工作条件落实到位。

(三)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流入地、流出地双向管理,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要积极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强化街道、居委会的责任,加快属地化管理步伐。将计划生育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发挥城市示范、带头、幅射作用。要落实好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促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同承担起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下岗职工的管理,加强对未婚青年的法制教育,消除计划外生育的漏洞。

(四)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加大对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的奖励扶持政策。积极发展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事业,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多种途径,推进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民政等部门要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对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积极开办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保险,逐步建立养老、子女安康、节育手术安全等保障制度。

四、大力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加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政一把手要把解决人口问题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切实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在一些综合性会议上要强调部署计划生育工作,下基层检查工作时要过问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邓小平理论和中央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列入重要的学习内容。

(一)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实行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目标责任分线考核,认真落实重点管理、离职审计、追踪奖惩、一票否决制度。要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和条件,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计,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要严肃查处,干部超生的,一律给予政纪处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党员超生的给予党纪处分。

(二)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和行风建设,树立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各级机构改革中,要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稳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通过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切实提高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乡镇要按照省政府《关于乡镇计划生育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意见》的精神,按万分之三的比例,配备热爱计划生育工作,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中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村计生主任要按照热爱计划生育工作和年轻化、知识化、女同志、有能力、责任心强的标准选配好。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人员待遇统一由乡镇统筹发放,实行工作任务与工作待遇挂钩,切实做到职责、任务、待遇三落实。要注重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实际问题,各级选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考虑计划生育方面的人选;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要有一定比例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代表,各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津贴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3

"十五"时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县上下的艰苦努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户籍总人口数459989人,年平均出生人数6574人,年均出生率为14.14‰,人口自然增长率8.07‰,期末总人口470866万人,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年度人口计划,实现了年初确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十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人口基数大,密度高。尽管未来五年的育龄妇女总量逐年下降,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20-29岁)人群仍给今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二是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工作发展不平衡,低生育水平的维持还不能完全脱离行政手段,低生育水平的基础还比较脆弱,少数乡镇的基层基础工作还相当薄弱,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和国家现行的生育政策规定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随着生育水平和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人口出生逐渐减少;"顶部老化"问题越来越严重,人口年龄日趋老龄化;四是流动人口大量出现,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压力与难度,特别是人户分离现象严重,更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五是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精神,以加大计生投入,夯实基础为重点,以创新管理体制,改进工作方法为动力,以改革考评体系,明确工作职责为手段,以推行村民自治,实现计生工作重心下移为载体,以增创亮点,突出工作实绩上水平为目标,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实行"三结合",实现"两个转变",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为我县的现代化建议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末,全县人口总量控制在49.5万以内,年均计生率达到94%,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3.26‰,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不超过7.66‰,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村级主动自觉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机制基本建立,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建立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控体系和管理机制。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转变群众生育观念

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宣传品的内涵和群众的可接受程度,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渗透到社会各方面,使全社会进一步关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了解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各级领导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公益性宣传,做好"文化、科技、服务"三下乡活动中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大力宣传和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科普知识,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组织好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主题的社会宣传活动。

坚持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邓小平人口思想和人口理论制度,加强基层党校的人口理论教育与培训,各中小学校开展人口国情,基本国情和青春期知识、性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好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学校的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加强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咨询指导,不断提高电视台开设的计划生育专题节目和栏目质量,探索和创新宣传教育新的手段和领域。

(二)稳定生育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现行生育政策,规范生育 秩序,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计划生育的管理体制从管理为主向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为主转变,从依靠强制行政措施向依法管理转变。

提高计划生育行政和执法水平。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实现计划生育管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杜绝行政侵权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并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加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加强下岗、待业、人户分离等各类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逐步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

加强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初步形成"县领导、乡(镇)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农村计划生育管理由乡(镇)、村两级为主,向村民自治转变。

(三)实施"三大工程",推行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

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开展避孕节育的全程服务,加强对技术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搞好避孕节育对象的定期随访等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让育龄群众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加强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指导,由计生、卫生等部门合作,切实搞好产前诊断和筛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病残儿鉴定等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出生缺陷预防技术的引入、研究,不断降低可预防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

实施"生殖保健工程",围绕不同时期,育龄群众的需求,积极开展生殖保健知识教育服务,将查孕查环与查病防病结合起来,开展与生育、节育、不育相关的妇女生殖道疾病和其他常见妇科病的普查、防治及不孕不育症诊治等工作,做好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推广可满足不同需求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避孕节育的有效率。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制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加强统计数据的综合治理,规范基层统计工作。从信息源头抓起,规范统计信息源头采集和处理方法,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变更及时。保持县、乡、村数据的一致性,不断提高统计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和服务作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经常性工作,发挥各类抽样调查及典型调查的作用。加强统计分析与研究,掌握实情,为正确分析形势,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逐步完善与现代化管理方式相适应,与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相配套的计划生育系统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办公事务处理与运转自动化,信息交换与传输数字化,数据、统计、信息采集与分析以及宣传、服务、培训的网络化。提高信息系统的运行质量。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引导和评估作用,加强与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功能及应用,全面推广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库,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

(五)加快综合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土地、企业、社会保障、户籍、劳动、教育、医疗等制度和发展措施时,要统筹考虑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相协调,有利于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和现行生育政策的落实,把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在资金、项目、科技、政策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户、特别是一些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和经济社会地位。

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积极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职能作用。建立"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自治模式,不断增强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和自治能力。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经济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形成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质量标准。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资源共享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和计划生育协会队伍结构。

以乡(镇)、村(居)为重点,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三为主"的内涵质量,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等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居)活动。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

加强计划生育机构建设,在机构改革中确保计划生育机构的稳定,明确乡(镇)党政机构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能。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适用新时期发展需要的计生队伍。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计生工作岗位,优化计生干部队伍结构,配齐配强计划生育领导班子,提高综合决策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加强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切实提高计生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

加强教育培训,不断优化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结构。至20__年,县计生委专职人员40%以上达到大学本科学历,95%以上达到大专学历,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达到省规定的学历标准和职称标准,加强对党政分管领导的培训和计生干部的培训。使他们明确工作思路,熟悉计划生育政策,掌握基本的工作方法。继续抓好在职人员学历教育,确保"十一五"干部队伍建设目标的实现。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不断强化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大力表彰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形成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职业风尚。树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社会形象。

(七)保证经费投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不断发展

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县、乡(镇) 财政预算,对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要逐年增加,其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在农村的税费改革过程中切实保障基层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必要投入。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和制约机制,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把资金投放的重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宣传教育培训和医疗设备购置、完善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科学水平上。努力拓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筹资渠道,积极支持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

(八)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实行综合治理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列入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定期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主动协调,并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对下一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和重点检查,发挥好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格局。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4

要充分认识人口问题是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要求更加注重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人口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在资源、环境容量既定的条件下,人口数量既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总分母,又是估量社会问题的总乘数,人口因素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人口协调发展为基础和条件。我省人口基数大,资源紧缺,环境承受能力弱。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口总量仍将继续增长,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我省将先后迎来劳动年龄人口、总人口和老年人口三大高峰。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的状况,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将成为我省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要充分认识良好的人口环境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18类25个指标中,有8个指标与人口发展直接相关。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根据十七大的新要求、发展阶段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进一步丰富充实了小康社会的目标内涵,提出了“六个更加”的目标追求。实现这一目标追求,建设群众满意、不含水分的全面小康,不仅要看经济总量,更要看人均水平;不仅要看经济指标,更要看生活质量、社会发展的综合水平;不仅要看当前发展的实力,更要看未来发展的潜力。没有人口数量的有效控制,没有人口素质的大力提高,没有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就不可能如期实现全面小康,实现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也会落空。我们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要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一五”以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应当看到,我省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人口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苏北部分地区群众的生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差距,全省政策内生育率逐步上升,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艰巨;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控机制和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一些领导干部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措施和投入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等等。所有这些,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总之,人口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十分密切,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总理在接见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代表时指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天下第一要事,也是天下第一难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以从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对未来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天下第一要事,解决好天下第一难事。

二、全面提高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中央《决定》和我省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主要任务。我们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把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坚持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我省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和流动人口,要将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坚定不移地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苏南等地区要重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依法治理流动人口生育秩序,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苏北、苏中地区要巩固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防止出现低生育水平的反弹。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要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方法和经验,把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结合起来,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奖励与处罚并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坚持依法管理,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征收社会抚养费;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二)坚持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督查力度和责任考核,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强化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孕情监测和孕期服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二是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是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要科学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建立多部门协作的预防模式和运行机制,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婚检,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和实际发生率。三是改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确保流动人口享有国家规定的避孕节育免费技术服务,并逐步开展生殖健康等服务。流出地要配合流入地,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培训、免费办理婚育证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等相关工作。统计、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四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省是全国老龄化进程最快的省份之一,要更加重视发展老龄事业,加快老龄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把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三)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各地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基础能力建设。一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严格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管理制度,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力度。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切实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二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重点是以“世代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融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政策服务于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平台,使以人为本、依法管理、便民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真正得到体现和确立,树立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良好形象。三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退休一次性奖励等政策。各地要以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为主,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进行社会救助,并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四)坚持改革创新,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要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加快建立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深入研究影响我省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大人口问题,深入研究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提出人口发展的战略措施和政策建议。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管理和评估机制。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技创新,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广。依托高校和重点科研机构,建设好国家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研基地。

三、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环境

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地要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要听取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制约人口与发展的重要问题,部署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建立健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和落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积极开展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活动,强化工作导向,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5

(一)要继续抓好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按照《广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加强人口计生信息网站建设,在人口计生网开展计生政策宣传和网上办理有关申请事宜,扩大人口计生政策和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程度和提高办事效率。提高WIS系统应用能力建设,乡镇计生办统计人员要熟练WIS系统操作和故障排除,加大逻辑错误修改力度,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加强乡镇包村专干WIS系统操作技巧培训,逐步达到人人懂WIS,人人会操作;实行WIS系统打印表卡册,取消手工表卡册,提高WIS系统的应用水平。按照三个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种新的表卡册单,全面规范基层基础工作。

(二)要继续抓好节育措施落实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提高节育措施落实率,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全面完成人口计划目标,并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和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

(三)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少生快富项目工作,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深入开展以“少生快富”项目为主的奖扶优惠政策进清真寺活动,力争年内发展“少生快富”项目户1400户以上,扩大“少生快富”项目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继续落实奖励扶助、二女(稀三女)户结扎奖励、特别扶助、特困救助等奖扶政策和“两户”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和农村惠农政策一卡通试点,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导向机制。

(四)认真抓好计划生育项目建设和技术服务工作,积极创建优质服务县。年内完成三甲集镇、买家巷镇、庄禾集镇三个中心服务所建设,立项并开工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工程,配齐各种服务器械。深入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生殖保健咨询、妇科病查治、到期宫内节育器更换、环孕情服务、产术后访视等服务,不断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五)继续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继续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流入人口的“两户”家庭同等享受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协查通报、信息反馈等制度,加强与流入、流出地的联系,强化协助管理;继续落实各部门综合管理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实行流动人口目标管理专项考核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水平。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6

为全面加强我镇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我镇人口问题,特制定洚河流镇2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同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针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变化、新情况,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二、任务目标。(一)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目前,我镇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群众意愿与现实政策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政策内生育水平有所上升,管理计划生育手段弱化,经费尚有不足,导致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所以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迫在眉睫,针对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变化、新情况,要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正确处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政策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关系,把我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二)建立完善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加强依法行政和思想教育的同时,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引导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实现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实行优先优惠。(三)全面提高我镇人口素质。大力推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道感染诊治工程,宣传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做好新婚人员及批准再生育人员的优生检测工作。20**年我镇育龄妇女查病治病率力争达到98%以上,优生检测率达到100%。(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形成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和道德规范,逐步扭转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我镇20**年人口出生性别比要控制在1**以下。(五)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特别是针对流出人员要严密监控,使流动人口检查验证率达到100%。(六)创新思路,逐步完善季普查的相关机制。在普查工作上,我们要理清思路,创新思维,完善措施,强化责任,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管理力度,加大对重点人群的监测力度,不断提升季普查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低生育水平的稳定,确保年度人口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20**年我镇季普查上站率力保98%以上。

总之,我们要以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作为当前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实事求是的态度、开拓进取的精神,不断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抓紧抓好我镇农村人口计生工作,努力消除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稳定我镇低生育水平。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7

文章标题:新形势下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考

人口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社会可持续发展。党和国家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作为基本国策长抓不懈。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笔者谈几点微薄的见解。一、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毫不动摇地把控制人口数量作为主要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事关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毫不动摇地把控制人口数量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措施,巩固和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努力把计划外生育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低生育水平的长期稳定。二、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断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从行政命令转变到优质服务上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拓宽活动的覆盖面,充实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效果,确保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100%,广大群众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完善技术服务设施,提升技术服务能力。继续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切实做好对育龄妇女节育环、怀孕和疾病的“三查”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努力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的需求,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生命质量。三、坚持以依法管理为保障,全面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水平。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五规”和《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落实生育政策、节育技术政策、处罚政策和实施环情孕情检查、出具各种证明等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确执法,程序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规范生育秩序,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四、坚持以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为导向,进一步推进婚育观念转变。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法定内容,依法落实好奖励优惠政策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是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切实把奖励扶助制度、向育龄群众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对计划生育子女实行减免九年义务教育杂费、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和“三结合”工作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对象能真正享受到实惠。全面启动“关爱女孩行动”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五、坚持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工作新突破。全面推进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信息化管理和建立综合治理机制为重点内容的综合改革进程。在合格村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村民自治,落实“村为主”战略。努力提高信息化管理和乡、村业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促使乡镇计生办、村活动室上档次。认真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业主、房主管理责任,坚持“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坚持“两单一卡”管理措施,严格“一证管多证”的制度,强化内管与外联的措施,确保流入人口持证率和流出人口办证率分别达到90%以上。六、坚持以目标考核为核心,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部门“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部门垂直负责体系和横向协作配合机制,努力构建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健全以“三个一”为主的领导体系、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体系、以“三查”为中心的技术服务体系、以“一票否决”为核心的考核奖惩体系和依法行政的管理体系,实现计划生育工作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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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8

同志们:

刚才,田绥同志代表常务理事会做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07年省计生协工作,提出了2008年工作建议,赖耀南同志传达了中国计生协六届三次全国理事会暨先进表彰会精神,部分单位介绍了工作经验。张枫同志也作了很好的讲话,通报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任务,对进一步做好计生协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我完全赞同他的意见。现在,我想就计生协应如何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发挥优势和作用,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任务服务,讲几点意见。一、抓机遇,找准协会工作切入点群众团体的最大特点是贴近群众,深入基层,方法灵活,随时能够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和群众需求的变化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作为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服务的群众团体,计生协必须时时牢记自己的宗旨,必须善于在实践中抓住机遇,善于发挥自己的优势,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更好地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广大育龄群众。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新一轮大发展中进一步明确和发挥计生协的社会角色和作用。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省委号召全省要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我认为,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必然包含社会自治理念和社会志愿服务理念的进一步深入人心,新一轮大发展必然包含社会自治组织及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和社会自治机制的不断完善。这也是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发展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各种途径,特别是群众团体和社会自治组织的力量,加强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是在人们生育观念尚未得到根本转变的情况下,在人口数量、结构、分布问题日益凸显、计划生育工作日趋艰巨和复杂的形势下,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不断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各级政府必须以更大热情培育和壮大非政府组织的力量,鼓励、引导和支持各类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放手让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独持优势,组织和动员群众。作为党和政府领导下的群众团体,计生协必须进一步明确自己的使命,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任务,为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贡献,切实起到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当好利益调节者、矛盾调处者的角色,发挥好社会倡导和服务的生力军作用。加强和完善以基层群众自治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为计生协等群众团体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党的十七大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为我国的四大政治制度。这一阐述为最广泛地动员群众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为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证。计生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协助政府加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强化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方面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从本质上讲是群众工作,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也取决于群众参与、支持的程度。而要得到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需要有效的组织和动员。多年来,计生协认真履行服务与维权的两大重要功能,通过会员的示范作用,引导和组织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调动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下移,巩固了基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效果。计生协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在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计生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表现。在新的时期,计生协要不断增强自治功能,继续发挥群众组织的首创性,积极探索基层群众自治的新途径,通过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的群众自治,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以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目标的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改革,为计生协更好地参与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提供了机遇。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今后一个时期行政改革的主旋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必然向社会释出更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也将有更多的行政资源为包括计生协在内的群众组织所利用。我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但人口形势严峻,计划生育任务艰巨仍然是客观事实,绝不能低估这项事业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各种方式,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另一方面要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更好地贯彻科学发展观,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切实解决好实行计划生育后群众面临的现实民生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面对艰巨的任务和行政改革的要求,显然只靠政府一己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需要发挥包括计生协在内的群众组织的作用。政府完全可以发挥计生协在组织网络、志愿者队伍、知情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计生协在一些特殊的领域和人群中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只有通过实践让计划生育群众工作队伍壮大起来,让包括计生协在内的群众团体承担起更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任务,政府才能从繁重的管理和服务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制定和贯彻政策、监督执行政策。总之,计生协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各级计生协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负的使命,主动进取,能服务会服务,作新时期政府可以依靠、群众信得过的有作为的群众团体。二、紧紧围绕农村和流动人口两个工作重点开展活动人口基数大,外来人口多,人口形势严峻,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不完善,是当前我省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毫无疑问,当前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仍然在农村和流动人口,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点和难点也在农村和流动人口。在很大程度上,做好农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到2010年基本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目标的重要保证。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大,既与农村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关,也与现行的社会管理体制有关,当然也与我们的工作方法有关。就农村而言,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的症结包括:一是生育观念问题,如传统婚育观念还比较浓厚,农民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二是现实的生产、生活问题,如农村社会保障还处于一个低水平状态,这使农民心存疑虑,担心将来的生活和养老问题;三是管理问题,在农村基层,行政架构只能到乡镇一级,而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并没有相应的计划生育行政机构和职能,因此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说,村一级是管理的盲点,只能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来管理计划生育;四是在生育观念尚未得到根本转变的背景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涉及民生的普惠政策已经而且会不断推出,客观上增加了农村计划生育管理的难度。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同样存在许多困难,如与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体不成比例的管理和服务人员队伍;人口管理方式的逐步宽松,导致对所谓的“社会人”追踪困难;非公企业内部缺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这都不利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计生协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支重要队伍,多年来在协助政府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许多有效的工作经验,如在农村开展“三生”服务、面对面宣传教育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活动;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场所建立计生协组织,针对流动人口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对于促进农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就是要围绕农村和流动人口这两个重点和难点,通过发挥网络和队伍方面的优势,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计划生育意识。协会的宣传工作要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务使计划生育宣传到户到人。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是,当前,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对计划生育政策存在诸多误解或不正确的认识,特别是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同看法和讨论,通过媒体的扩散后容易误导群众,加大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不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甚至有可能冲击计划生育政策。对此,省委、省政府的态度是十分鲜明的,要求要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因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丝毫不能放松,要让群众和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要以关怀的理念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人群,以服务强化宣传教育的效果。农村地区的服务要侧重于满足群众在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需求,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群团的互联互补互动,整合和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开展困难家庭救助活动,带动群众走少生快富、文明健康、和谐幸福的发展之路。实践证明,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地方建立以流动人口为主体的计生协组织,并通过计生协这个组织载体,把计划生育及生殖健康教育服务有效地延伸到流动人口,是计划生育工作方法的一个创新。面对艰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任务,各级计生协要不断探索和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在组织形式、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上进行创新,努力使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有新的发展和突破。流动人口的服务要侧重于生殖健康教育和权益维护,通过向流动人口提供他们需要的生殖健康教育及维权服务,提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意识。协会的服务工作要通过项目的形式,提高服务工作的效率,让群众享受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好处,切实感受到温馨计生、人性计生、优质计生。三是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农村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当生力军。实现农村计划生育的村民自治,将是农村计划生育进步和发展的一个很高的境界,意味着群众主体地位的真正确立,意味着通过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达到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执行,许多问题和矛盾也会在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得到化解。由于客观环境的制约,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地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还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计划生育权力还无法真正交给群众掌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计生协应当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组织和推动等自治功能的作用,努力做到在自我教育中唱主角,在自我管理中当骨干,在自我服务中发挥生力军作用,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在协助村委会推进群众自治中,使生育政策和群众意愿有机地结合起来,巩固和提升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成果。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机构素养计生协的优势能否转化为实际行动,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能否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广大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性能否调动起来,社会资源能否有效整合起来为我所用,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办事机构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方法是重要因素。在去年底召开的省计生协常务理事会上,我就加强自身建设对省计生协办事机构提出了三点要求和希望,我觉得也同样适用于全省各级计生协。在此,我想再强调一下。一是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品德的修养。各级计生协特别是县以上计生协办事机构是协会工作的中枢,承担着规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的重任。因此,办事机构的效率、素养,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品德、思想道德的修养至关重要,当干部首先要学会做人,没有一定的思想道德水平谈别的都不行。一个干部的德至关重要。目前县以上计生协已陆续纳入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各级协会办事机构应该选拔和配备与管理体制相适应、能够承担重任的干部。二是要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计生协是群众团体,面向的是群众,组织和动员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能力和自觉性是自己的基本职责,因此,计生协办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要牢牢树立群众观念,掌握基本的群众工作方法,热忱对待群众,依靠群众。我始终认为协会工作和计生行政工作是完全不一样的,行政部门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计生协主要是通过开展有特色的、便于群众参与的活动,通过提供服务和实施项目,把工作做到群众身上,使他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各级计生协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着力培养和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学会搞调查研究。协会的干部要学会发现和研究问题,善于通过总结推广经验促进面上工作。县以上协会办事机构的工作方法和基本内容主要是规划和组织实施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协会办事机构本身人员不多,要做到人人都会搞调研,人人都会总结经验,人人都会发现问题,人人都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我希望协会越忙碌越好,这样才能承担政府委托的工作。工作忙碌,多做工作才能锻炼人,才能真正把大家团结在一起,把精神激励到工作上来。有一句话叫“无事生非”,没有事干的时候,那个地方,那个群体肯定是是非特别多,因为没事干,有空就是闲聊,不会有什么好处的。计生协要做到全心全意忙工作,这样才能锻炼人,才能有所作为。县以上计生协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要学习和掌握调查研究的方法,出去调研后能够拿出有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能够科学、专业地指导基层的工作,能够总结和推广经验,善于组织活动,只有把干部的素质提高了,协会的地位也才能得到提高。同志们,过去一年里各位理事积极参与省计生协的工作,通过计生协这个平台,为促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了各自的贡献。我对同志们的努力表示感谢!也希望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参与省计生协的工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出新的贡献。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9

五、认真贯彻“一法五规”,建立依法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五规”,加强普法宣传,培训执法人员,增强干部用法、守法意识,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亮证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向依法管理的法制化轨道。要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明确执法主体,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为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同志们,在乡镇政府和干部要转变职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心转移的新形势下,要顺利完成今年工作任务,我们必须把握重点、夯实责任、加强服务,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10

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广大农民为农村进入低生育水平和全国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传统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仍面临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重点和难点依然在农村。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讲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牢牢把握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阶段性特征,坚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进,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帮助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摆在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新时期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旨在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倡导和促进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培育一大批"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农民家庭生活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根本目标。要研究制定新农村新家庭的评估标准,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组织群众参与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信息、组织优势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优势,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生产、生活以及生育等公共服务。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农村文明健康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重点推广一级预防措施,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及孕前保健,推广使用预防出生缺陷的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实施二级预防措施,全面开展产前诊断工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努力推进三级预防措施,开展新生儿和婴幼儿系统保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做好孕前管理和服务,引导群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地区的示范作用。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加强农村社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农村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人口国情、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立足农村社区实际,倡导树立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倡导女孩参与社区文化活动,鼓励男到女家落户,逐步改变重男轻女等封建传统意识和习俗,逐步消除性别歧视。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新农村建设试点应有新家庭计划的内容,研究制定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要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把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根据各地的人口形势以及工作基础,选择不同经济发展类型的村或乡镇开展试点。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将新家庭计划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三、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惠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指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手段。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应当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困难家庭应当得到重点扶助。建立健全利益导向基本制度。

要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奖惩政策措施。对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衔接。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征地面积为主要依据计算和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予以照顾。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补助政策,要以家庭作为基本的补助单位,并适当提高对计划生育纯女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群众,不影响其同时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所获得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在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时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应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扶助。

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或项目,要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待和照顾。要将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优先纳入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培训之中。将计划生育纯女户作为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推广"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要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着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养老模式,逐步解除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养老之忧。落实五保供养制度,解决好"三无"老人的保障问题。继续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巩固家庭养老保障的基本功能。

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调动政府、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为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因地制宜地开展养老保障项目。探索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地区要优先考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

积极开展助老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满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优先和优惠为身边无子女的计划生育老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要大力弘扬中华孝道、子女赡养、邻里互助的风尚,开展爱老助老义工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关爱农村老人。

五、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各地要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的要求,坚持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区域协作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动互补的"一盘棋"格局,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

流出地要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流出地要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人口总数,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全局,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范围,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流动人口可以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列入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考核评估工作。利用政府及各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完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开展跨省或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标准,研究建立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机制。

六、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键靠农村基层组织,靠基础工作。要适应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强基固本,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立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改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和装备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确保人员、任务和待遇"三落实"。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实行"县管、乡聘、村用",鼓励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适当提高计划生育专干待遇,其报酬可参照村委会主要干部的标准。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生殖健康权。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制定包括计划生育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引导村级集体收益和资源分配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维护群众权益,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积极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抓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及各相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引导和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各级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和方式,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未建立上述信息管理系统的,应根据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各级部门间定期信息采集制度。

七、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人口发展,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制定相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主动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人口发展指标评估体系,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强化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11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认识到当前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得到根本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压力仍然较大;二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仍旧突出,打击“两非”工作任重道远;三是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优质服务水平不高,统筹解决人口的机制尚不完善。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形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__年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坚持“三个一”的领导机制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不动摇,狠抓质量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提升“六个服务”质量,全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全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到96%以上;重点对象三查率达到95%以上;城镇及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率达到90%以上;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2%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在不超过110。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开创工作新局面。一是建立党政领导、部门联动、政策衔接、资源共享、优质服务的工作机制,引领各项工作良性健康发展。在机构改革的大形势下,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升行政效能为核心,在技术服务上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确保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二是严格考核,完善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改进抽查方法和考核办法,实行定期抽查通报制度,提高核查统计数据准确率,做好核查“五清”及“三查”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能。适时开展计划生育清理整顿,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计生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坚决杜绝多胎生育现象发生,促进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三是按照省市关于计划生育经费优先保证的要求,要把计生经费投入作为目标责任制

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全县人口计生经费要在去年人均8.5元的基数上,按人均0.5元标准递增,达到省市考核要求。计生优惠政策经费、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经费和农村计生转移支付经费均要达到省上规定标准。(二)强化“六个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健康服务。认真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和“母亲健康工程”,建立以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主、乡级配合、村级动员、群众参与的服务体系。以孕前检查为重点,完善技术服务“查、治、防”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实行上门访谈,定期服务,工作前移,使服务率达到100%。要强化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群体和项目,规范检查程序,严明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完善医学检查档案,做到服务到人,不留空档,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和治疗水平。二是“三查”服务。要进一步明确“三查”重点和范围,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实现应查尽查。在具体工作中做到随来随查,不来上门查,外出要求查,有病请假查,遗漏补救查。要建立“三查”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三查工作进行重点专项检查,专题通报,确保真实准确掌握每个育龄妇女的孕情、环情,有效地防止和杜绝计划外怀孕和生育情况的发生。三是一胎服务。主要抓好新婚夫妇孕前检查和摸底工作,宣传动员广大准婚夫妇及时进行孕前优生检测,突出孕前检查,避免孕前检查后移,杜绝以孕期检查代替孕前检查,使孕前检查的效应最大化。同时要简化办事程序和流程,做到计生服务随来随办,不让群众多跑腿、多跑路。四是二胎服务。准确把握政策,继续实施好“单独二孩”安排生育政策。注重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衔接,明确适用范围、审批程序、认定标准,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全面实施二胎生育对象全程优质服务工作,对符合安排对象建立服务档案,从孕前开始,全程提供健康检查、生育指导、定点分娩陪护、哺乳期随访、措施选择等系列化的优质服务。五是流动人口服务。要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常规工作,扎实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加强区域协作,落实流动人口“全覆盖、同待遇、共享受、促融合”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搞好流动人口季度清理清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企业厂矿等区域的重点调查;巩固流动人口“一盘棋”成果,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六是避孕节育措施服务。认真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按照方便群众、简化程序、以人为本的要求,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和支持育龄妇女科学的采取长效避孕措施,通过自主领取、服务上门等形式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建立药具台账,对实行避孕措施人员,坚持电话、定期检查等形式进行随访。

(三)加强宣传培训,促进人口计生政策均衡发展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一是强化队伍培训。要切实抓好以计生专干为主的乡镇计生队伍建设,从深化学习和培训入手,切实搞好行政执法培训、计生专干培训、技术人员培训,乡村业务干部要做到“五清”(新婚对象底子清、已婚育龄妇女底子清、“三查”对象底子清、流动人口数量清、新生儿数量清)。通过组织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不断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以“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为主线的计划生育法规政策、优生优育知识、健康生活指导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引导和转变群众合理健康的生活生育观念。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人口信息网等媒体作用,重点做好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工作特色、阶段性工作成效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奖扶持兑现。认真落实好人口计生各类奖励扶助政策,重点做好失独(特扶)家庭摸底调查和资金发放、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计生系列保险和理赔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以良好的政策激励人,以优质的服务感化人,不断促进婚育风气的转变。四是积极拓展服务群众的各种渠道,加强部门协作。每个乡镇年内要抓好2-3个村民自治示范点建设,在搞好村民自治的基础上,以家庭创业工程为服务群众的纽带,积极为计生贫困户选准项目,搞好技术服务,加强资金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计生家庭致富能力,力争年内完成帮扶计生对象100户。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12

一、强化教育宣传,以此形成统一性的认识

首先,强化计划生育管理相关领导和主管的主要责任和意识,让其能够在新的形式下充分的关注提升计划生育水平工作在国家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严格的关注在管理中责任体制的有效性落实,不断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制度的学习,让人口教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共识,在学习培训和考核评比的制度下做好此份工作。另外,对于基层计生人员的培养还需要秉承一定的原则,即能专则专。给基层工作人员也提供更多的有利工作条件,加强在工作方面的管理和部署工作,做好过程的有效监督,落实多种制度,保障这一项工作,有理有据的进行。

其次,关注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在强化计生工作人员对新生理论知识的了解的前提下进行宣导,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也需要进行更多更为广泛性的学习,不断的强化在业务方面的能力,还需要在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强化政策学习的及时性和透彻性,保障政策执行过程中可以更为有时效,对多种工作方式进行宣导,能够更好的处理好多种问题,强化计生人员的自我学习,不断的提升自己的意识,切实的提升业务人员在业务发展方面的能力。

二、在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做好工作的有序衔接

首先,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通过进一步的完善《生育证的管理》以及《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管理》在这些方面加以修订就能够强化计划生育的水平,强化育龄妇女对孕前的服务还有基础性的信息管理,不断的提升基层服务的管理水平,让基层工作不能出现放松的情况。另外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制度,如果在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就需要有针对性的加以改变,并且追究具体行为人的责任。针对当前的二孩政策,在初期阶段需要避免一些领导以及基层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所出现的松懈性,建立起有奖的信息核查制度,树立起实事求是的工作指导方针,保障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计划生育的健康发展方向。

其次,建立和完善流动性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的管理水平。制定出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强化对于城市地区流动性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并且深入的调查和了解这些人口在生育二孩方面的思想倾向,促进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管理的制度化,不断的创新工作的机制,通过切实可行的流动人就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每一个方面的责任,以此实现流动人口的网络性管理和人性化管理,这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反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部,明确管理责任,引导流动人口参与到社会保险的购买当中,在社区服务功能完善的前提下,让流动性人口成为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当中关键的一部分,以此开展工作将会更有效[1]。

最后,强化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管措施。要想提升政策执行活动的透明性,就需要强化计划生育的政策的执行情况,向公众公开制度,让群众对此项工作进行有效的全面性的监督,以此能够更加及时有效的对相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错位现象进行负责,还需要让社会的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等等监督手段落实到位。在工作人员执法的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给人们讲解关于计划生育的知识吗,让人们认清当前的基本情况,依法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的问责制度,让执行管理的人员能够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强化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道德还有业务方面的素质,能够更好的贯彻和执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措施[2]。

三、工作程序的加强和优化,提升工作效率

首先,优化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办理程序。要严格的落实计划生育人员在落实《生育证管理方面的办法》,明确生育证相关的办理条件,例如,在办理的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是一次性的高职以及及时办理总结和及时采取措施的办法,全面的落实被动的审批方式,变成主动的代办。从传统工作方式当中的管控变成当前工作的服务,这样才能够积极的解决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尤其是对于一些生活不便的群体,要建立起绿色通道,并且也做好相关政策的宣讲服务,做好耐心性的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群众在了解政策的背景下,真正的好办事。

其次,提升妇女孕产期的全程服务水平。计划生育工作是多个方面的,需要认真切实的做好医学方面的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尤其是孕期的检查以及备案工作,建立起全面的孕期检查机制,特别是面对一些政策之外的生育事件,更需要做好引导和备案。落实关于避孕、节育等方面的工作政策机制,减少和杜绝产生政策之外生育的现象,让人口的出生率掌控在计划范围内,真正的为群众所服务,为国家服务,在源头上进行服务漏洞的管理和堵塞,尤其是一些重c的人群,不断的细化服务政策,保障如果有孕情能够及早的发现,并且更快的加以落实和引导[4]。

最后,建立完善的人口性别检测考评体系。在计划生育方面需要强化宣传的力度,对一切关注性别的孕期父母以及医务人员进行宣传,以此形成一个优良的人口性别综合管理的舆论氛围,在加强政策引导和协调衔接方面,让人们群众树立起正确的生育观念,引导自然生育[5]。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新形势下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几点思考进行了研究和分析,主要是从强化教育宣传,以此形成统一性的认识、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做好工作的有序衔接、工作程序的加强和优化,提升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李玉艳,周颖,赵洪鑫等.综合干预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影响[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4,22(1):13-18.

[2]胡庭胜,王岩.当代大学生婚育教育:挑战与对策[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2):25-28.

[3]王培安.论全面两孩政策[J].人口研究,2016,40(1):3-7.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篇13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必须转变工作模式,提高计生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当前,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包括《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许可法》在内的完整的行政法体系,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了全方位的保障、规范和监督,同时也对政府的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就计划生育工作而言,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法制体系,明确了人民群众依法生育的义务,赋予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力。可以说,能否严格依法开展计生工作,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也是对基层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考验和锻炼。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我们依法行政的水平还不容乐观。工作中,我们有的干部认为计划生育条条框框越来越多,束缚了手脚,还有不少人存在“实际情况复杂、群众素质太低,不采取强硬措施不行”的错误认识,对过去那种动辄拆房牵猪的简单粗暴做法还依然迷恋。凡此种种,都是在过去旧的体制与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陈旧思维模式,违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成为制约一些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思想桎梏。因此,我们的干部,特别是基层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注重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思想观念上,不能仅把育龄群众看作计划生育的对象,更要把他们看作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公,当作我们服务的主体;在工作目标上,不仅要完成人口控制计划,而且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由“以量为限”的工作模式逐步向“以人为本”的工作模式的转变;在工作措施上,不能只问结果不问经过,而是要通过规范的行政行为、正确的利益导向和人性化的优质服务来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必须拓展工作领域,提高计生工作的优质服务水平

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群众思想的进步和需求的提高,也必然带来计生工作领域的拓展,原有的计生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多元化的需要,也不利于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依靠优质服务丰富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中,要把优质服务理念及其运作方式与降低生育水平、保障群众生殖健康、增进家庭幸福统一起来,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要大力发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技术产业,积极推进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科技创新。要进一步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功能。要通过改革,进一步把基层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和提高工作水平上来。要认真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广泛开展以送技术、送药品(药具)、送健康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三送三下乡”活动,积极推广和应用避孕节育的新技术、新成果,积极稳妥地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实行孕前、产后、术后随访制度,全面开展以查环查孕查病为切入点的生殖保健系列服务。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对流动人口不歧视的原则,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涉农部门的行业优势,整合人、财、物力资源,对计划生育户实行政策倾斜、项目引导、科技扶持及生产、生活、生育一体化服务的工作新格局。要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妇幼保健资源整合的改革,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社会和经济效益“双赢”的好效果。小陈老师工作室版权所有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必须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计生工作的利益导向水平

在法制不完善、群众自觉性不高的情况下,依靠严格的行政制约和严厉的行政处罚,对推进计生管理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不断健全,群众思想素质不断提高,计生工作的制约措施必须作相应调整,才能不断适应形势的需要。就目前来讲,我们应把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进步的生育观念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并借助经济的手段,建立利益导向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进行优待和补偿,从而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激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要注重加强政策推动,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在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限制政策的基础上,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包括集体收入分配、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培训、就业、就医、住房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计划生育家庭适当照顾的社会经济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采取政府拨款、社会集资、鼓励捐助等方法,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用于放弃二胎生育户和独生子女户的奖励、二女计生困难户的帮扶、二女户的保险补助、对计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开展免费科技培训等。同时,要积极推进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财政、扶贫单位和乡镇“三个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建立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养老保障制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真正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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