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实用13篇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1

二、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鼓励支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医改提出的医疗机构“两个允许”要求,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和机制创新增强工作人员积极性和责任感,从而增强妇幼保健机构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继续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联合联动,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共享。

三、强化母婴安全保障管理

全力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母婴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卫计发〔2018〕21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母婴安全行动(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对孕产妇安全管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对管控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实施约谈追责。深入开展母婴安全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今年按省工作安排组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技能演练竞赛和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市级孕产妇危重症、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提升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初产剖宫产率控制在45%以下,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5/10万和4.2‰以下。

四、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要以母子健康手册为载体,完善生育全程服务链条。推动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满足妇女不同时期健康需求。落实基本避孕服务,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按照卫计发〔2018〕21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母婴安全行动(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重点强化新生儿保健和高危儿管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支持市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门诊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内涵。

五、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

落实《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进一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统筹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进一步加强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避免工作大幅度滑坡,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5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叶酸服用率达到90%;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

六、巩固妇幼健康扶贫成效

以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为基准,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新筛项目列入市十大工程,各镇、街要强化培训督导,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妇幼健康均衡发展。

七、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2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镇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3

控制在10/10万以下。

(二)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

(三)其他工作指标

1.早孕建卡率达80%。

2.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8%。

3.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4.住院分娩率达100%。

5.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8%。

6.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

7.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5%,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95%。

8.孕前传染病筛查率达90%以上。

9.产前筛查率达90%以上。

10.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

11.儿童白内障筛查率达90%以上。

12.儿童髋关节筛查率达90%以上。

13.儿童先心病筛查率达90%以上。

14.适龄妇女妇科病完成当年计划的100%。

二、加强妇幼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我区妇幼保健事业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确定我区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模式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为主要职能,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名称为“*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实现内部功能、科室布局、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设置。

依据相关政策,配齐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参照辖区人口核定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工作人员总数的75-80%。新进保健人员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要到市妇儿保健中心接受为期一年的岗位培训。加强现有岗位人员培训,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我区妇幼保健力量。

(二)落实我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的基础建设和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科的标准化建设,达到符合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工作的需求。

(三)确保经费,保障公共卫生工作开展。严格依照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0.5万元/万人口的标准拨付妇幼卫生群体保健经费。

三、保证母婴安全,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一)强化责任

继续实行孕产妇死亡控制的领导责任承诺,强化辖区管理,实现有效控制。实行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和归因分析,对可避免因素所致死亡进行责任通报和明令整改。

(二)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

1.提高社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对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2.加强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的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高孕妇早孕建卡率,二、三级医院要做好孕妇接诊的信息录入。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做好外来妇女儿童保健服务。

3.做好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之间的转诊沟通,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鉴别转诊和全程监护。

(三)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加强抢救中心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沟通,保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得到救治,保障母婴安全。

(四)继续加强辖区二、三级产科建设和管理,强化助产技术服务等院内感染控制的规范、培训和督导,提高产科质量。

(五)定期开展辖区围产协作组活动,进行孕产妇死亡或危重病例讨论,推动产科技术水平的提高。

(六)根据《*市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制度》,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进行新生儿救治讲座和典型病例讨论,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四、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

(一)继续认真落实*市12项免费惠民项目,严格质量控制和环节管理,对异常病例及时确诊,适时干预,提高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受益率。

(二)今年实现我区托幼机构信息联网,在散居儿童系统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现集体儿童的生长发育、营养摄入、健康状况的动态管理与监控。

(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剖宫产率。

(四)通过实施《*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监测评估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区深入落实“行动计划”,以促进我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发展。

五、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全面实现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对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

七、加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

(一)制定我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规划,指导我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队伍,在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设有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培训的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4

二、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鼓励支持县妇幼保健机构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医改提出的医疗机构“两个允许”要求,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和机制创新增强工作人员积极性和责任感,从而增强妇幼保健机构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继续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联合联动,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近两年申报联合联动项目单位要按项目要求做好项目运作和工作总结。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共享。

三、强化母婴安全保障管理

全力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母婴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对孕产妇安全管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对管控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实施约谈追责。深入开展母婴安全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今年按省工作安排组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技能演练竞赛和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市、县级孕产妇危重症、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提升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初产剖宫产率控制在45%以下,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5/10万和4.2‰以下。

四、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要以母子健康手册为载体,完善生育全程服务链条。推动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满足妇女不同时期健康需求。落实基本避孕服务,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重点强化新生儿保健和高危儿管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支持我县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门诊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内涵。

五、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

落实《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进一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统筹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避免工作大幅度滑坡,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5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规范产前筛查机构准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

六、巩固妇幼健康扶贫成效

以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为基准,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新筛项目列入我市十大工程,各项目单位要强化培训督导,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妇幼健康均衡发展。

七、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5

(一)开展妇幼健康民生工程主题宣传

全市大力宣传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民预防保健等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以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等医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免费妇幼公共卫生服务。

(二)开展重要节日及纪念日主题宣传

各区县充分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避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宣传活动,通过义诊、咨询、发放母乳喂养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提高妇幼健康知识知晓率,增强妇女儿童意识。

(三)开展生育专项健康服务重点宣传

充分利用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官方网站、微信平台、报纸、媒体等,多种形式突出宣传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开展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等妇幼健康服务措施,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保驾护航。

(四)开展妇幼健康扶贫重点宣传

以关注全市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为重点,结合前期各区县卫生计生局进行贫困孕产妇摸底情况,积极开展对口支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0-6岁儿童残疾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两癌”筛查项目等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民族县安全分娩小卫士”“预防三病面对面”等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医疗保健专家深入等民族待遇县开展妇幼义诊和宣传咨询服务。

(五)开展妇幼健康典型重点宣传

积极动员各区县妇幼健康工作者参与全省“健康省市——大美医者”评选活动,积极联合宣传部门及宣传科室,结合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创建,充分挖掘报道妇幼健康工作者扎根基层、情系百姓、无私奉献等先进典型,对基层儿科医生进行重点采访报道。

三、活动安排

(一)计划部署阶段

市直属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参照市级宣传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区县妇幼健康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

全市妇幼健康系统全面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结合我市的全民预防保健、健康城市等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进行宣传。

(三)总结考评阶段

对全市宣传活动进行总结。各区县开展宣传活动中务必注重收集宣传活动相关典型资料,并同工作总结报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科。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要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与妇幼健康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市要结合妇幼健康工作重点,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广泛关注的政策和知识进行宣传和专家解读。市直属相关单位要针对各自业务技术指导范围,抓紧时间组织专家编写科学的优生优育宣传资料,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全面做好政策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宣传,充分引导群众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等优生优育和安全分娩服务。

(二)丰富活动形式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6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6%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6%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5%

⑹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乡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早发现的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随访和转诊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与上级取得联系,做好转诊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乡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乡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总之20XX的妇幼工作工作量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我们相信通过各科室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妇幼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二一月

1、上报20XX年降消项目、妇女健康行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2、起草《湖北省苯丙酮尿症患儿特殊奶粉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协助省残联起草《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起草《湖北省高危儿管理工作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4、起草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汇总上报国家20XX年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报表;

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二月

7、起草《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8、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9、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1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三月

11、起草《湖北省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2、起草《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制度;

13、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4、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四月

15、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

16、协助省卫生厅筹备湖北省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1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新生儿听力诊断机构评审;

18、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检查;

19、起草《湖北省县级产科质量考核标准》,并组织专家讨论;

2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五月

21、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22、开展20XX年上半年妇幼卫生统计、三网监测省级质控工作;

23、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24、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25、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六月

26、起草《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7、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28、举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班;

29、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七月

30、召开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

31、配合省卫生厅开展爱婴医院省级评估;

3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八月

33、组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及妇幼保健重点专科申报工作;

34、开展中澳儿童保健、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项目省级督导;

35、举办高危儿管理技术培训班;

36、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37、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38、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九月

39、开展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及《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督导检查;

40、开展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考核评估;

41、组织专家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4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月

43、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督导;

44、开展20XX年省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评审工作;

45、举办全省孕产妇死亡评审会及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4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一月

4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综合检查,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幼信息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等妇幼卫生主要工作;

48、开展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

49、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50、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51、开展20XX年下半年妇幼卫生年报及三网监测质量控制;

5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二月

53、起草20XX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54、起草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筹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5、提交20XX年度全省妇幼卫生核心信息报表及分析报告;

56、组织专家验收妇幼保健信息平台建设;

57、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三为落实医院年度计划,我科下一步要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筛查流程,提高筛查质量,针对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计划与重点安排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意识,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

2.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产后2--4天进行听力筛查,保证筛查质量,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7

(二)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依法执业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督促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凭证取环、凭证定点引产、凭证施行输卵管再通术和凭生育联系卡进行辅助生育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划外妊娠报告制度。

(三)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督促各发证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舟卫发〔20*〕65号)文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准确无误。发放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四)督促医疗单位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落实。各级医疗单位特别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继续执行《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计划任务书》提出的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服务功能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的考评。市直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市属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指标。

二、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一)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服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范围产保健管理。各级医疗保健单位要继续执行《关于要求各级医疗单位进一步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通知》(舟卫发〔20*〕51号)文件规定,依照《*市围产保健实施手册》及相关管理常规,规范围产保健操作规程,提高质量。继续实行孕妇自愿选择建册,加强首诊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早孕建册率和孕产妇系管率。按“浙江省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加强高危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症高危妊娠报告、会诊、转诊、追踪等工作,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水平和县级高危筛查率。

(二)加强产科急救服务功能。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产科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孕产妇、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产科抢救小组作用,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尤其是基层助产单位,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院内高危孕产妇及疑难病症识别能力和应急救治技术,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机制。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努力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围产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三)着力解决流动妇女儿童保健难的问题。继续抓好外来流动孕产妇管理和流动儿童管理工作。根据外来流动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宣教和摸底工作,努力提高流动孕产妇保健率、流动儿童保健覆盖率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各级助产技术定点单位要积极推进住院分娩和贫困救助工作,并做好困难(流动)孕产妇救助登记,降低外来流动孕产妇、婴儿死亡率。

(四)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技术服务操作常规,提高儿童保健管理质量和各项工作指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转变“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理念,加强辖区内活产婴儿的摸底、核对,及时做好委托管理及信息反馈工作,防止儿童漏管,努力提高儿童保健建卡率及系统管理率;规范高危儿、体弱儿管理工作,重点是对异常儿童做到及早发现、早期干预,降低儿童病残率、死亡率。为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技术服务操作常规,年内编印《*市儿童保健管理实施手册》。

(五)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托幼机构协调指导组的作用,建立例会制度,加强部门间联络,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合格制度。重点加强农村托幼园所的管理、培训,定期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指导、考核,使各项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根据“乡镇级卫生保健示范性幼儿园(托儿所)评估标准”,做好自评及推荐工作,拟在“六一节”前举行“*市农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降低出生缺陷

(一)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和出生缺陷监测干预。在全市推广免费婚检的基础上,学习普陀区、嵊泗县好的经验,当好政府参谋,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婚检宣教力度,提高免费婚前医学咨询服务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依法开展婚前保健服务,严格执行婚检操作常规,创新婚检服务模式,努力提高婚检率和婚检质量,力争全市婚检率达到50%以上。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工作,重点加强一级预防,积极推动二级、三级预防措施,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二)进一步规范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提高质量。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产前诊断中心工作手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努力提高产前诊断符合率和产前筛查率。高风险孕妇召回率和随访率要求均达到100%,低风险孕妇的随访率达90%。

(三)规范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运作方案》及工作常规,完善筛查网络。各管理中心要加大管理力度,按“*市新生儿两病筛查及听力筛查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对筛查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质控,做好可疑病例的追踪、召回和解释工作,把好质量关,规范登记、及时报告,努力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复查率和筛查质量。争取建立“儿童听力诊断治疗中心”,以满足疑似儿童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四、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继续抓好规范门诊的创建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按浙卫发〔2003〕22号“浙江省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和规范工作标准”巩固和创建“二个规范门诊”,增加机构的硬件投入和人员素质的培养,切实落实“两个规范门诊”的各项标准和操作规范,拓展保健服务项目。市妇幼保健院要巩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创建成果,通过20*年省卫生厅的“回头看”。嵊泗县妇保所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工作。有条件的基层卫生院要根据“*市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两个规范工作评估细则”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加强科研工作,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和新项目。

(二)完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发挥三级网的“龙头”作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督导和技术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承担起妇幼保健的职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公共卫生联络员开展妇幼卫生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大类12项的服务内容和目标,推进社区妇幼保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进一步加大健康宣教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认真做好社区“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

(三)加强妇幼卫生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按有关规定配备妇幼保健人员,解决基层妇幼人员待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切合基层妇幼卫生工作实际的奖惩办法,切实稳定妇幼保健队伍,促进我市三级保健网的巩固和发展。进一步加强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

五、积极推进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

根据浙江省“*”《母婴健康工程项目》执行文本和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年度计划书。依托“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加强妇幼保健专业人员尤其是基层妇儿保人员和产科医生的业务技术培训,规范操作。增加投入,加大基层产科建设,特别是急救物品的配备。加强高危和重症孕产妇的监护和诊治工作,建立健全产科应急抢救机制,提高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加强宣教,提高流动人口保健意识和母婴保健系统管理率,开展贫困孕产妇的医疗救助和优惠政策,确保通过《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省级评估。

启动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制定并落实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两年一次的妇女病查治工作,争取年内完成40%已婚育龄妇女的妇科疾病检查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争取政府财政投入,规范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和免费原则,确保母婴健康。

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加强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工作。各级医疗保健单位按照市卫生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完成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和质控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基础信息的收集,摸底和随访调查。建立健全信息质控员例会制度,每年一次进行年报的汇审,防止漏报错报。普陀区按省监测规定程序,及时规范地完成监测和计算机网上直报工作。逐步逐级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妇幼卫生信息计算机管理工作。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8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镇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9

为认真总结过去几年妇幼卫生工作,布署今后妇幼卫生工作,3月30日,我厅在合肥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高开焰厅长出席会议并作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我省妇幼卫生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讲话,讲话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妇幼卫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强调坚持正确的妇幼卫生发展方向,明确发展思路,加快发展。武琼宇副厅长作妇幼卫生工作报告,对过去三年来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做了全面的回顾总结,客观地分析了我省妇幼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今后工作思路、2010年以及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需要重点抓好的十项工作。各市、县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

(二)强力推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

1、制定方案,社会动员。省卫生厅、财政厅制订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实施办法》、《安徽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管理流程》和《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妇儿工委、宣传、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共青团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卫生厅、财政厅、妇儿工委联合召开了项目启动会,省政府张武扬副秘书长到会作重要讲话,并进行了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在财政厅召开的民生工程专题会议上也进行了动员和培训。及时下拨了中央和省级经费。各地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各种媒体,深入、持续进行了婚前保健等的社会宣传和动员,让广大群众了解项目目标、意义、内容,知道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关心、关怀。

2、加强培训,优质服务。省妇幼保健所对全省各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婚前保健业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省级培训基地接受妇幼保健免费进修206人次,两次组织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到外地学习,两次召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会议,理清发展思路、培训管理知识、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严格执行妇幼保健服务技术规范,努力提高婚前保健服务质量。开发了“妇幼保健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机构标识、布局、环境布置等,打造妇幼保健机构品牌。各婚前保健服务机构均维修了房屋,添置了设备,合理布局,创造优良环境。同时大部分市、县(区)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紧密配合,提供婚姻登记和婚前保健“一站式”服务,部分市县还配置专车免费接送服务对象,方便群众,获得群众好评。

3、规范管理,强化考核。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强化民生工程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了月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收集整理各地民生工程进展相关指标,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从4月起,全省免费婚前保健服务进展每两月通报一次,并抄送各级人民政府。组织了两次省级项目督导,对25个体系建设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利用例会等,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多次组织各地到当涂县等先进地区学习,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工作。

4、项目进展顺利,效益明显。一是2010年,全省婚检率达43%以上,超额完成婚检率30%的年度工作目标,近25万对准婚对象享受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全省婚前保健水平显著提高;二是为39万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提供医疗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1.16亿元,限价分娩、农村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控制剖宫产率的措施得到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7%的高水平。三是31个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进展顺利,2/3基本完成了房屋修缮、统一标识、设备更新,环境显著改善,业务明显拓展,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三)落实医改项目,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妇幼卫生服务是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为推动此项医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一是会同防病局起草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会同省妇联制订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认真开展技术培训,培训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两癌”检查技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三是周密筹划,强力推进,在8月份即召开妇幼保健工作推进会,布置各项工作任务,以服务券的形式开展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均等化工作;四是以省级集中招标、省医药公司统一配送的有效形式推动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项目较快实施,整合市县技术力量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顺利实施。截止2010年11月底完成的工作任务如下:

1、全省累计为12万名孕产妇和22万名儿童发放了免费服务券,累计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13万人次,儿童保健19万人次。

2、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已经将100万瓶叶酸药品发放到县,陆续送到适龄妇女手中。

3、全省7个试点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计划检查宫颈癌9万人,乳腺癌1.4万人,已经累计检查宫颈癌5.2万人,乳腺癌1.3万人。

(四)开展等级评审,促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发展

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是妇幼保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促进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我厅组织相关专业专家,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参考周边省份评审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含一、二、三级)和《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并将其作为能力建设的验收标准,提出到2012年所有市级和80%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达到相应等级标准。

2010年12月21日,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成为省内首家等级创建的妇幼保健机构,经过一年的三甲妇幼保健院创建努力,合肥市卫生局初审后提出验收申请,我厅抽调多年参加综合性医院等级评审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报告,现已报厅待批。

(五)认真实施“降消”项目,加强农村产科建设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在我省实施“降消”项目。2010年项目县(市、区)数从去年47个扩大到105个,覆盖全省。在认真总结上一项目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并印发《2010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方案》。2010年3月30日在合肥召开全省“降消”项目动员大会。认真安排人员进修和培训以及专家蹲点,为新增加58个“降消”项目县(市、区)购置妇幼保健设备安排资金,开展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各项目县切实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能力建设,完善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加强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和社会动员。通过“降消”项目的实施,全省县乡产科建设进一步规范,孕产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11月初,受卫生部委托,督导新疆建设兵团“降消”项目工作。

(六)实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协助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为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出生登记管理水平,准确掌握出生人口信息,4月22日省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省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公安厅和统计局联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实名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意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要求各级助产服务机构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规范出生实名登记,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和管理。同时,配合计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治理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在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同时,其他妇幼卫生重点工作得到加强。

一是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进展顺利,召开了两次孕产妇死亡评审会议,开展省市县级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二是委托芜湖市妇幼保健院举办新生儿听力筛查培训,委托安医附院为淮北市、蚌埠市妇幼保健院培训产前筛查技术人员,许可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三是开展2010年“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母乳喂养咨询室项目工作,提供母乳喂养咨询指导。

四是规范妇幼保健检验技术,专文印发《关于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是借助省农村卫协会妇幼保健专业委员会平台,分别在枞阳、金寨召开县级妇幼保健院所长研讨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六是针对孕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以特急明电的形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转发卫生部《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

七是编选《安徽卫生六十年》妇幼卫生相关图片和资料,编纂《安徽卫生志》妇幼卫生卷。

二、形势分析

(一)2010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的关键一年,是巩固民生工程成效重要一年,是两纲十年发展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既面临新的困难与挑战,也将面临更好的机遇与前景。

(二)妇幼卫生快速发展,凸显能力不强等瓶颈问题。

一是建立婚前保健长效化工作机制任重道远。政府的强力推动的同时,有关部门对婚检工作依然存在不同认识,建立良性的部门协作机制意义重大。同时婚(孕)前保健质量有待提高,卫生指导与遗传咨询等技术内涵不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规范妇幼卫生技术服务尤为重要。妇女“两癌”诊断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助产服务、婚检服务、妇科病普查、实验室技术、院内感染控制等都需要进一步规范,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杜绝搭车收费现象。

三是妇幼保健机构内涵建设亟待加强,建设标准、人员编制仍然没有解决,机构建设超前意识不强。新形势下出现新的发展困惑,服务弱化,机构萎缩。

三、2010年工作计划

(一)召开妇幼卫生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妇幼卫生发展思路、目标。2010年要进一步夯实妇幼保健工作基础,明确妇幼保健发展目标,规范妇幼保健管理与服务,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继续抓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实施,加大社会宣传和动员力度,优化服务环境,强化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作,继续推进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达45%以上,完成25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争取在一些市县实现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

(三)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重点做好免费孕产妇基本保健、儿童基本保健、农村适龄妇女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力争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0%以上。加强妇幼卫生监测项目、降消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规划》,争取成立2-3个实验室,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60%以上,听力筛查率达到35%以上。加大产前诊断人员培训、机构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妇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率。继续重视孕产妇甲型流感、禽流感、儿童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

(四)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完善城市和农村妇幼卫生三级网络网底建设,争取与省编制主管部门调研、出台妇幼保健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解决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问题。专文部署,大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所有机构三年内必须参加评审。继续推行妇幼保健机构标识系统,形成妇幼保健服务品牌效应。

(五)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妇幼保健各项技术服务,加强实验室管理、新生儿病房管理、院内感染管理等。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管理上台阶、上水平。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10

(二)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的评估方法,对受灾情况和灾区妇幼卫生工作及服务需求进行快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制定灾后妇幼卫生应急救治及恢复重建计划。

(三)利用灾后可利用的资源,迅速有效地恢复妇幼保健服务的基本功能。

(四)建立快速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向上级汇报受灾、评估及工作进展情况,并指导下级机构开展相应的工作。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指导和评估,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二、实施内容

(一)快速现场评估(详见附件1)。

1.妇幼卫生资源评估

(1)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房屋、设备、药品等的受损情况。

(2)现有妇幼卫生保健网络的功能状况。

(3)现存医疗保健机构及人员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的能力状况。

2.服务对象需求评估

(1)当地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儿童的人口数及伤亡情况。

(2)现存育龄妇女的生育及生殖健康状况、孕产妇孕周及健康状况、儿童健康状况等。

(3)现存妇女儿童的营养状况以及婴幼儿的喂养状况。

(4)水源、环境卫生及食物供应情况。

3.制定切实可行的灾后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二)设立临时妇幼卫生机构。

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坚持合理布局、高效运转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需要,又要着眼于今后灾后重建工作,恢复现有妇幼卫生机构或设立临时妇幼卫生机构。

1.设置原则

(1)妇幼卫生服务点的设立应与安置区内的综合医疗点相结合,妇幼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立应与临时医疗卫生机构或战地医院的设立相结合。

(2)在安置区内,每3~4万人的范围内设立一个妇幼卫生服务点;每15~20万人的范围内设立一个妇幼卫生服务中心。

(3)妇幼卫生服务点覆盖不到的地区,应设立流动产房。

(4)妇幼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服务点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2.临时妇幼卫生机构的功能

(1)妇幼卫生服务点

•正常分娩;

•产前检查和筛查孕产妇危险因素;

•高危孕产妇和儿童的转运;

•产后访视和新生儿保健;

•计划生育咨询、提供避孕药具、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等计划生育服务;

•儿童保健及免疫接种;

•妇女、儿童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治;

•健康教育;

•收集上报服务点辖区内妇幼卫生相关数据。

(2)妇幼卫生服务中心

除具有妇幼卫生服务点的功能外,还应具有:

•实施剖宫产等手术助产技术;

•孕产期并发症/合并症的诊断和治疗;

•高危儿(早产、低体重、新生儿合并症/并发症等)的诊治。

(3)转诊原则

•妇幼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诊治的急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应及时转送到有条件的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在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转诊前,应进行初步处理;转诊时应派具备初步急救能力的医师护送,并携带相关病情资料;

•对每位孕妇均告知发现危险因素后应联系的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联系方式等;

•对不能就诊的孕产妇,应及时派有较丰富临床经验的妇产科医生会诊。

3.临时妇幼卫生机构的设备和药品(详见附件2)

(三)社区动员和健康教育。

1.组织当地居民或志愿者对危重孕产妇和儿童进行转运或集中管理。

2.利用当地广播和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等多种途径,开展妇幼卫生方面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孕产妇及儿童危险症状的识别;心理支持;母亲及儿童营养,特别是促进母乳喂养和食品安全;妇女经期、孕期、产褥期的卫生保健;儿童常见病的预防;生殖道感染及性传播疾病的预防;选择合适的避孕措施;性及家庭暴力的防范等。

三、预防保健要点

在提供常规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基础上,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孕产妇和儿童营养、卫生及心理指导。

(二)确保孕产妇及儿童能够获得充足、安全的食品和饮用水,以保证孕产妇和儿童的营养需求。

(三)对所有6个月以下的婴儿,均应鼓励纯母乳喂养,对人工喂养的婴幼儿,应确保喂养用具和水源的卫生。

(四)加强儿童免疫接种。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11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09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部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

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12

2、实施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全面完成为全区生育妇女免费提供口服增补叶酸任务。

3、加快实施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4、提高孕产妇、工业滤布儿童健康档案管理率,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

二、继续实施降消项目,为产科建设提供支持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消毒接生率≥98%;产前检查覆盖率≥95%;区、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基”)考核合格率≥80%。加强产科基本技能与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开展产科基本技能和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大比武活动。

进一步完善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明确各级职责,乡、村两级负责筛查高危孕产妇,并按照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转送至区级,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负责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工作。

长塘卫生院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应进一步规范产科操作及流程,添置、备齐产科所需医疗设备和药品。

三、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工作

理顺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省《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筹建一所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滤布建立健全我区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今年要完成区妇幼保健院规划、设计等前期筹建工作。强化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妇幼保健人员技术水平。

四、继续实施妇幼安康工程

妇幼安康工程工作计划篇13

2、实施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全面完成为全区生育妇女免费提供口服增补叶酸任务。

3、加快实施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4、提高孕产妇、儿童健康档案管理率,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

二、继续实施降消项目,为产科建设提供支持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消毒接生率≥98%;产前检查覆盖率≥95%;区、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基”)考核合格率≥80%。加强产科基本技能与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开展产科基本技能和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大比武活动。

进一步完善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明确各级职责,乡、村两级负责筛查高危孕产妇,并按照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转送至区级,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负责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工作。

长塘卫生院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应进一步规范产科操作及流程,添置、备齐产科所需医疗设备和药品。

三、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工作

理顺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省《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筹建一所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健全我区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今年要完成区妇幼保健院规划、设计等前期筹建工作。强化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妇幼保健人员技术水平。

四、继续实施妇幼安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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