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实用13篇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1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6%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6%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5%

⑹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乡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早发现的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随访和转诊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与上级取得联系,做好转诊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乡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乡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总之20XX的妇幼工作工作量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我们相信通过各科室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妇幼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二一月

1、上报20XX年降消项目、妇女健康行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2、起草《湖北省苯丙酮尿症患儿特殊奶粉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协助省残联起草《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起草《湖北省高危儿管理工作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4、起草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汇总上报国家20XX年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报表;

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二月

7、起草《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8、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9、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1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三月

11、起草《湖北省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2、起草《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制度;

13、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4、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四月

15、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

16、协助省卫生厅筹备湖北省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1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新生儿听力诊断机构评审;

18、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检查;

19、起草《湖北省县级产科质量考核标准》,并组织专家讨论;

2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五月

21、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22、开展20XX年上半年妇幼卫生统计、三网监测省级质控工作;

23、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24、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25、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六月

26、起草《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7、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28、举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班;

29、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七月

30、召开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

31、配合省卫生厅开展爱婴医院省级评估;

3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八月

33、组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及妇幼保健重点专科申报工作;

34、开展中澳儿童保健、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项目省级督导;

35、举办高危儿管理技术培训班;

36、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37、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38、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九月

39、开展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及《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督导检查;

40、开展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考核评估;

41、组织专家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4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月

43、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督导;

44、开展20XX年省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评审工作;

45、举办全省孕产妇死亡评审会及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4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一月

4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综合检查,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幼信息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等妇幼卫生主要工作;

48、开展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

49、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50、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51、开展20XX年下半年妇幼卫生年报及三网监测质量控制;

5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二月

53、起草20XX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54、起草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筹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5、提交20XX年度全省妇幼卫生核心信息报表及分析报告;

56、组织专家验收妇幼保健信息平台建设;

57、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三为落实医院年度计划,我科下一步要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筛查流程,提高筛查质量,针对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计划与重点安排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意识,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

2.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产后2--4天进行听力筛查,保证筛查质量,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2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镇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镇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总之2021的妇幼工作工作量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16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我们相信通过各科室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妇幼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为落实医院年度计划,我科下一步要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筛查流程,提高筛查质量,针对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计划与重点安排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意识,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

2.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产后2--4天进行听力筛查,保证筛查质量,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3.继续建立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强责任心,认真对待每一位听力筛查的新生儿,杜绝一切不良事故的发生。

5.因新生儿听力筛查需在安静睡眠状态下完成;

有时一个要反复多次的筛查,造成家长堆积,等待时间过长,致使家长们烦躁不安、容易发生争执,影响我们的正常工作。所以急需给我们增加人员,更新我们的仪器设备。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一、工作计划

(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增收节支等途径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医疗保健业务用房紧缺的状况,以适应保健业务发展的需要,力争实现妇幼保健院的整体搬迁。

(二)大力引进人才,补充后备力量。

(三)加强妇科设施管理。

(四)提升新生儿监护水平。

(五)完成化验室检验设备的更新及增设

二、工作目标

(一)做好医院整体搬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继续开展妇幼保健和临床新技术、新项目。

(三)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

(四)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管理。

(五)改善医院内部环境。

(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三、具体要求

(一)临床医疗工作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2、抓好三基三严培训和质量监控,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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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消毒隔离措施,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妇幼保健工作:

1、继续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婚检率。

2、加强两个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3、巩固爱婴医院成果,提高母乳喂养率。

4、开展妇幼保健新业务。

(三)行政管理工作:

1、搞好医院文化建设。

2、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加强行风建设和医德教育。

(四)后勤保卫工作

1、加强后勤管理,保障后勤供应。

2、逐步改善医院环境。

3、加强医院污水、污物处理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4、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医院安全。

四、主要措施

(一)行政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因地制宜实施改革与创新,抓好两个效益,保持医院稳步发展。

2、加强院科两级管理,继续实行竞争上岗和全员聘任制。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工作,使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4、发挥信息系统作用,搞好宣传报道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

5、加强群团组织工作,丰富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6、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二)业务管理

1、妇幼保健:认真抓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重视孕产妇和儿童的全程保健管理,不断规范保健技术服务,提高保健服务质量。

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巩固提高妇幼保健各项质量指标。

(1)保健科负责具体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对各乡村卫生院、所的业务指导全年不少于4次。

(2)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例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

(3)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2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体弱儿筛查与矫治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第二季度对妇产科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对产科质量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第四季度对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基础情况进行一次抽样调查,以分析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的困难与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

(5)努力扩展农村妇女病查治覆盖面,安排妇女病查治工作,按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开展妇女病查治,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

2、临床: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1)妇科:开展无痛人流、无痛分娩,同时充分利用薄层细胞自动涂片机、艾滋病初筛系统等设备,开展对宫劲癌及艾滋病预防等妇科疾病的防治,确保医疗安全。

(2)产科:加强孕期监护,完善孕产妇管理,特别是高危管理,减少围产儿死亡率。力争创建产科ICU,更好的发挥我院在全县孕产妇抢救治疗中的重要作用。

(3)化验室:按国家认证要求完成标准化实验室的改造,开展微量元素、电解质、细胞涂片、薄层细胞自动涂片机、艾滋病初筛系统等新型化验项目;

(4)辅助科室:加强与临床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辅助检测技术水平和质量。B超室开展乳腺超声检查;

(三)经济管理

1、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

2、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3、搞好院科两级核算,控制医疗成本。

4、做好成本效益分析,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查。

(四)后勤保卫工作

1、加强后勤管理,全力保障后勤供应。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3

控制在10/10万以下。

(二)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

(三)其他工作指标

1.早孕建卡率达80%。

2.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8%。

3.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4.住院分娩率达100%。

5.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8%。

6.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

7.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5%,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95%。

8.孕前传染病筛查率达90%以上。

9.产前筛查率达90%以上。

10.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

11.儿童白内障筛查率达90%以上。

12.儿童髋关节筛查率达90%以上。

13.儿童先心病筛查率达90%以上。

14.适龄妇女妇科病完成当年计划的100%。

二、加强妇幼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我区妇幼保健事业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确定我区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模式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为主要职能,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名称为“*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实现内部功能、科室布局、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设置。

依据相关政策,配齐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参照辖区人口核定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工作人员总数的75-80%。新进保健人员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要到市妇儿保健中心接受为期一年的岗位培训。加强现有岗位人员培训,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我区妇幼保健力量。

(二)落实我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的基础建设和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科的标准化建设,达到符合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工作的需求。

(三)确保经费,保障公共卫生工作开展。严格依照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0.5万元/万人口的标准拨付妇幼卫生群体保健经费。

三、保证母婴安全,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一)强化责任

继续实行孕产妇死亡控制的领导责任承诺,强化辖区管理,实现有效控制。实行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和归因分析,对可避免因素所致死亡进行责任通报和明令整改。

(二)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

1.提高社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对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2.加强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的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高孕妇早孕建卡率,二、三级医院要做好孕妇接诊的信息录入。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做好外来妇女儿童保健服务。

3.做好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之间的转诊沟通,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鉴别转诊和全程监护。

(三)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加强抢救中心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沟通,保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得到救治,保障母婴安全。

(四)继续加强辖区二、三级产科建设和管理,强化助产技术服务等院内感染控制的规范、培训和督导,提高产科质量。

(五)定期开展辖区围产协作组活动,进行孕产妇死亡或危重病例讨论,推动产科技术水平的提高。

(六)根据《*市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制度》,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进行新生儿救治讲座和典型病例讨论,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四、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

(一)继续认真落实*市12项免费惠民项目,严格质量控制和环节管理,对异常病例及时确诊,适时干预,提高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受益率。

(二)今年实现我区托幼机构信息联网,在散居儿童系统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现集体儿童的生长发育、营养摄入、健康状况的动态管理与监控。

(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剖宫产率。

(四)通过实施《*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监测评估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区深入落实“行动计划”,以促进我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发展。

五、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全面实现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对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

七、加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

(一)制定我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规划,指导我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队伍,在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设有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培训的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4

保健部全面负责全市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培训、考核和妇幼卫生信息等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实行包保到镇、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法,制定工作方案,每月召开一次保健科室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加以落实,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管理工作。

二、培训方面

(一)组织全市妇幼专题培训6期。

1、加强妇幼保健人员专业知识培训。

举办妇幼保健专业知识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保工作人员和综合医疗保健机构的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国家2017版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推广、妇幼保健基础知识、眼保健、两癌筛查、母婴保健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2、进一步做好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工作。

定期组织市围产保健技术指导组专家进行讲课和指导,培训对象为全市妇产科和儿科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产科高危妊娠处理、新生儿重症救治等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妇产科和儿科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规范产科和儿科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

3、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提高信息管理质量。

培训对象为各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季报表、妇幼保健常规报表讲解,强调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工作要求,山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网络操作的注意事项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妇幼卫生信息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减少错报、漏报情况的发生,提高全市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质量。           

(二)继续坚持以会代训制度,扩大培训效果。

每季度召开一次妇幼例会,利用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例会之际,进行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培训。制定培训课程表,有保健部工作人员承担培训组织任务,责任到人,认真备课,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对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

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其他妇幼保健项目工作的要求,重点做好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儿童保健及新生儿访视等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并将考试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四)积极参加上级培训。

组织人员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妇幼保健知识培训班,及时将培训内容及会议精神带回并逐级传达,不断提高我市妇幼保健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技术指导方面

保健部负责统一制定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制度及检查指导工作内容,每月组织本组人员深入相关镇街进行技术指导,及时将指导材料上交保健部备案。同时保健部和项目办将随机抽取各技术指导组资料进行复核。

四、督导检查方面

(一)母婴保健法及妇幼保健项目等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5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254号)。在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6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市孕产妇死亡;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3‰和10‰以下;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3‰;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1‰;2、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80%;3、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低出生体重发生率<4%,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5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1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7%,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5%;>80%,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90%,孕产妇梅毒检测率>80%,孕产妇乙肝检测率>80%,感染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90%;5、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人症筛查率>90%,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90%,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率>9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80%;6、婚前医学检查率>80%;7、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8、农村住院分娩补助100%;9、预计完成宫颈癌10000例、乳腺癌筛查4200例。

二、主要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强《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母婴保健的认识,切实加强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依法管理,坚持依法执业、依法服务,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妇幼保健治疗、护理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健康。

(三)加强规范化门诊建设,争取创建围产期保健规范化门诊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覆盖全市。

(四)加强和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要求助产机构出生信息100%录入,听筛、新筛项目工作在所有助产机构展开,提高听筛率和新筛率;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加强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五)孕

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要抓紧、抓实、抓细,工作质量和水平要上新台阶,两个系管率要确保达到两纲两规目标要求。

(六)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动态,进一步完善台帐管理,切实掌握孕情及新生儿出生情况,提高早孕建卡率、产后访视率和系统管理率。 利用村卫生室、各妇产科门诊、婚检处等为准备怀孕的妇女和孕三个月内的孕妇提供叶酸服务,并做好登记及随访工作,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七)强化高危孕产妇跟踪管理,做好孕产妇高危筛查的专册登记、就诊、报告、追踪结案制度。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八)加强体弱儿、高危儿筛查、分级管理,要做好体弱儿、高危儿筛查、登记,填好体弱儿名单表,并对其家长进行健康教育和营养指导及高危儿的相应处理。

(九)加大《母婴保健法》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母婴保健工作的氛围,促进优生优育措施的落实。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进行宣传,对乡镇妇幼保健专干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人员下乡入户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孕产妇免费检测艾滋病、梅毒、乙肝梅毒预防母婴传播”及“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等相关政策,使每一位农村妇女、孕产妇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关爱。

(十)努力推进婚前保健工作,加强婚姻保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通过印制宣传单、宣传画、宣传雨伞等进行大力宣传,主动加强与乡镇民政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层基民政部门的支持配合,督促在乡镇结婚登记的人员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检率。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7

(一)孕期保健管理

1、以维护母婴安全为重点,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分级管理。

以两个系统管理和死亡控制为重点,加强群体保健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科管理,并与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立转诊制度,以瘢痕子宫孕妇、高龄孕妇保健为二级预防重点,为全区的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服务工作从检查到随访,对高危人群重点健康指导,二是通过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的系统管理、妊娠风险筛查与全程追访,开展危重孕产妇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强化各助产机构产科质量管理,落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着力加强危急重症救治。建立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确保转诊救治网络覆盖所有助产机构。三是探索开展孕期内分泌、营养等专科服务,加强妊娠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专病管理。

2、综合施策降低剖宫产率,强化爱婴医院管理。

我区2018年的剖宫产率平均高达60%—70%,在区卫健局领导及妇幼科带领下,中心妇幼基层科组织开展有效的业务培训,开展病历点评,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倡导纯母乳喂养,提高助产技术水平,以及提高产科质量管理体系,逐步降低了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目前全区剖宫产率逐步下降,截止2020年12月,全区剖宫产率平均为58.20%。开展纯母乳喂养率54.98%。

(一)儿童保健管理

1、加强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结合不同发育阶段特点,重点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和心理发育评估、听力和视力筛查,为家长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心理行为发育、口腔保健、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开展儿童保健门诊特色服务,提高全区儿童健康素质。

本中心儿童保健门诊以儿童生长发育及儿童口腔保健门诊服务工作为特色服务,在开展的儿童入园体检中,通过疾病筛查,龋齿患病率72.3%,肥胖患病率3.87%,消瘦患病率1.12%,对于儿童龋齿患病高势态,本中心组织开展“关爱牙齿,口腔健康”涂氟活动,通过微信抖音科普宣传,到幼儿园与家长互动科普宣教,得到广泛社会影响,通过开展儿童口腔涂氟和口腔健康检查工作,有效抑制有害细菌、坚固牙齿、增强牙齿抵抗力,进一步降低了幼儿的龋齿患病率。对于发现生长迟缓、矮小儿,通过骨龄测评,邀请省级儿童生长发育专家坐诊,实现医联体转会诊流程,给予了科学的临床指导,儿童生长发育素质得到有效提高。

3.改善儿童营养

加强儿童肥胖监测和预防。将监测重点放在全区托幼机构,联合托幼保健员建立儿童膳食管理制度,组织营养专家开展儿童营养膳食知识培训,引导儿童科学均衡饮食,强化个性化营养指导,加强体育锻炼,预防和减少儿童肥胖发生。实施儿童营养综合干预项目。

(二)妇女保健管理

1.全面保障妇女健康

针对妇女生理特点,普及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规范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生殖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020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58.31%。

推进妇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城市低保、特困、低收入等困难家庭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不断完善救治保障。逐步扩大了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完善妇女医疗保障。

2、推进青春期和更年期保健

探索开展青春期、更年期保健。指导青少年合理膳食和心理健康,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和社会实践。针对更年期妇女健康需求,开展大众化的健康教育,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对更年期妇女提供健康状况筛查评估,营养、心理、运动咨询指导,不断提高更年期妇女的生活质量。

(四)生殖保健管理

大力推动避孕节育服务均等化。设立避孕药具自动发放机,向所有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在“5.29”计生协会纪念日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广泛开展避孕节育咨询指导,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降低人工流产率。

(五)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1.全面推进一级预防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宣传,积极推进婚前保健服务,目前全区婚姻男女主动参检意识弱,婚检人数少,婚检率未达到50%标准。实施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孕前优生服务。

2.不断加强二级预防

逐步扩大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覆盖面,加强人员培训和网络建设,持续推进NT检查、唐氏筛查、无创DNA、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等适宜技术管理和推广。

3、逐步落实三级预防

稳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重点开展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障碍筛查。

(六)、《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的管理:

2020年制定下发了“鲅鱼圈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了区卫健局委托我机构的各种职能,2021年初开展了各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督导检查,规范了工作流程,严格掌控《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及年代久远首次签发。强调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法律严肃性,切实做到我区《出生医学证明》及时签发、严格签发、违规不发;严把《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和需要“亲子鉴定”首发这一关,确保《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有效。

(七)、扎实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审工作

2020年鲅鱼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参加了2次市级评审活动。一是受营口市教育局委托,做为专家组评估考核成员,参加了营口市2019年度四星级幼儿园评估定级及复查评审工作,通过此次综合复检工作,鲅鱼圈一批幼儿园能够在原有水平上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造,有效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提升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水平,与此同时也发现了部分园在食堂建设、儿童膳食、健康检查、传染病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均给与了反馈,并对幼儿园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可操作性的建议,是对幼儿园工作的一次检验和提升。二是受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做为督导小组成员,参加营口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督导检查,督导组随机抽查了鲅鱼圈区6家幼儿园。抽查结果,其中优良3家、合格2家、不合格1家,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对我区的卫生保健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中心以星级评审为契机,以市级督导为指导,积极开展了2020年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督导工作,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管理已有了稳步提升,顺利过渡到从硬件管理向软件内涵管理迈进的阶段。

二、妇幼健康事业今后发展情况

(一)持续完善妇幼健康体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24号)、国家发改委等十八个部委印发的《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发改社会[2019]160号)要求,按照本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在“十四五”期间建立一所标准化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重点提高功能业务用房和设备配备。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绩效考核管理,积极做好全区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作。

(二)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

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做好医疗保健机构防控管理工作,建立主体责任制,做好孕妇、儿童健康防护知识宣教,重点加强各助产机构、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指导。详细规划就诊流程,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加强饮食卫生、手卫生等防控。

(三)进一步提升母婴安全保障水平。

2021年一季度剖宫产率有回升,2021年3月剖宫产率为 61.89%。今后全力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强化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制度,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规范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加大助产围产专项技术培训力度,健全危急重症应对机制和诊疗预案,提升围产助力技术水平,重点实施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2021年全区剖宫产率降到45%以下,严控剖宫产率指标不反弹。巩固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稳中有降的态势。

(三)努力提升儿童保健能力。

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健康管理,广泛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加强儿童口腔保健工作,预防和控制龋齿疾病的发生。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改善托幼机构卫生环境和条件,深入开展儿童营养与膳食、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以及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指导,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控制儿童肥胖发生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帮助儿童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养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四)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防治措施,提高防治水平。启动出生缺陷人才培训项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救治能力。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广泛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开展婚前保健和咨询指导,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完善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服务质量,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65%以上。规范孕前咨询和孕前、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指导城乡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及多种营养素,预防神经管缺陷。落实一级防治措施,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覆盖率和产前诊断水平;落实二级防治措施,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及报告率;落实三级防治措施,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确诊病例的治疗和干预,减少先天残疾的发生,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

(五)建全妇女全生命周期疾病定期筛查。

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在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分别给与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定期开展《妇幼工作培训会》,与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利用了宣传阵地、主流媒体、网络媒介开展丰富的宣传活动。做好妇女常见疾病治疗随访工作。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逐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能力与防治水平,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干预和治疗,开展喂养、心理等方面的指导,实行跟踪管理。

(六)大力开展孕期营养与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加强合理膳食指导,避免孕期营养失衡,降低妊娠期疾病发生率。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个性化的营养指导,合理补充营养素,预防和治疗孕产妇糖尿病、贫血等疾病,减少低出生体重和巨大儿的发生。强化爱婴医院管理,促进母乳喂养,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0%以上;开展科学喂养与营养素补充指导,促进合理添加辅食,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8

我院是一家以产科、妇科和儿科为主的非营利性专科医疗保健机构,现有编制20人,实际48人,其中自聘人员10人所有人员均在职在岗,无吃空饷现象。我院现有副主任医师3人,主治医师7人,医师4人,护师13人,医技3人,后勤8人。开放床位20张,开设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儿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科室。科室拥有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微量元素分析仪、特定蛋白分析仪、产床、电动外科手术床等设备。2017年全院门诊6万余人次、住院15人次,总收入477余万元,由于自身综合实力的增强,同时也提升了对全县妇幼卫生工作技术指导能力。

二、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依法推进妇幼保健工作

进一步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新医改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卫生政策,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增强妇幼卫生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提供服务。开展自愿婚检咨询,扩大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覆盖面,严格标准,规范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全县的妇幼卫生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三、主要成绩及具体作法

1. 加强保健院自身建设

保健院是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中心,我院自身的发展,关系到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因此,我院从加强软、硬件建设上入手,提升我院自身业务能力与服务能力。

在管理上坚持不断创新,深化内部改革,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行业行为,狠抓医疗保健质量管理,有效地增强了医疗保健技术综合实力,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指导工作

我院每季度对各乡镇卫生院督导一次,并进行业务指导,还建立了妇幼例会制度,每两月召开一次妇幼例会,安排产科、妇科、儿科及保健科专业人员通过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讲解培训,提高了全县妇幼保健员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能力,降低了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率。

3、强化妇幼卫生工作信息上报工作

督促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直有产科的医疗机构及时上报报表,并按时完成了桐柏县2017年度的妇幼信息年报工作,2017年全县共出生活产儿4832人;住院分娩人数4832人,住院分娩率100%;新法接生人数为4832人,新法接生率为100%;7岁以下儿童管理人数为35928人,儿童管理率为85%;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为4085人,孕产妇管理率为85%,孕产妇死亡0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18人,儿童死亡率3.73‰;婴儿死亡6人,死亡率1.24‰;新生儿死亡4人,死亡率0.83‰。

4、加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加强宣传“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重要内容。我院通过采取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利用LED字母等形式宣传准备怀孕妇女及孕早期妇女补充小剂量叶酸的好处及领取叶酸的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准备怀孕农村妇女及孕早期妇女知晓率。全年我院共发放叶酸1600盒,发放宣传页5000余份。

5、努力开展免费婚检工作,降低我区新生儿出生缺陷

    我院制订了免费婚检实施方案,印发宣传彩页10000余份,宣传读本4000余本。专门成立了免费婚检体检中心,婚检仪器设备齐全,安排专职男、女主检医师进行现场体检。今年共开展免费婚检人数1616对,婚检率91.3%。

6、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我院制定了详细的健康教育计划,通过微信服务平台定期推送妇幼保健知识,利用LED屏幕、版面、标语、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保健、优生优育、安全分娩、母乳喂养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觉利用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开办宣传栏10期,宣传板面8张,发放宣传单10000余张,宣传手册2000余份。

7、普及两癌筛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妇女群众健康意识,普及防癌科普知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妇女身体健康的目的,针对我县农村妇女对宫颈癌、乳房癌的认知缺陷,我院深入各乡镇在妇女群众中开展宣传、摸底、调查、登记、筛查等工作。大力宣传妇女健康知识和“两癌”预防知识,认真向群众讲解“两癌”免费筛查的意义、方法和流程。提高了农村妇女对“两癌”的认识和参检意识。

自2017年7月1日以来,由政府出资、妇联牵头、我院实施,在桐柏辖区16各乡镇进行了妇女两癌筛查。共发放宣传页8000余份,乳腺癌筛查7203人,宫颈癌筛查7105人,其中筛查出乳腺癌2人,疑似13人;筛查出宫颈癌3人,疑似30人。

   “两癌”直接关系到妇女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发展,为确保本次“两癌”筛查工作落到实处、惠及乡民,县政府与妇联统筹规划提前部署,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力求把“两癌”检查项目这项民心工程做好、办实,拓展“两癌”检查项目实效、长效。

8、加强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筛查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为提高我县广大市民优生优育意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2017年,我院为贯彻落实《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筛查(以下简称“新生儿两病筛查”)。我院即是项目实施单位,还是技术指导单位,此两项筛查工作是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最有效的措施。

 自2017年7月1日以来县血清学筛查(唐氏)701人,四维彩色超声筛查(NT)478人,新生儿两病筛查1650人,新生儿听力筛查1591人。

9、项目楼建设

1、根据《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宛发改投资【2014】492号)、桐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呈报桐柏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桐发改《2013》24号)文件,桐柏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建设项目,拟建七层,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中央预算内投资408万元,省市县投资892万元,总投资合计1300万元,于2017年8月4日完成招标。

2、根据《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卫生领域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宛发改投资【2017】202号)、桐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对桐柏县妇幼保健院病房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桐发改《2016》205号)文件,桐柏县妇幼保健院病房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中央预算内投资960万元,市县投资240万元,总投资合计1200万元,于2017年11月24日开标。建设总建筑面积达11100.27㎡。

项目建成后基本解决我院长期以来存在的规模较小、基础薄弱、房屋紧张、布局不合理,业务开展难等问题。将依据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导向,实施“三大中心”即围产保健中心、妇女保健中心及儿童保健中心的建设,提高我院保健服务能力。

四、存在问题

    1、人员方面:妇幼卫生人员匮乏 

    目前,我院妇幼专业人员技术力量薄弱,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工作人员身兼数职,超负荷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的发展,广大群众对于保健服务质量和需求日益增长,由于妇幼卫生人员匮乏,制约了我院妇幼卫生保健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2、由于我院性质特殊、经费严重不足。无力购买急需的诊疗设备,再者业务用房不足,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约了保健院的发展。

   3、虽然我院收入有所提高,但药占比偏高。

   4、健康教育工作不够深入,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较薄弱,造成婚检率、早孕建卡率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低。

   5、三级妇幼保健网仍不健全,影响着全县妇幼卫生信息上报及妇幼公卫项目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贯彻宣传学习精神,以精神为契机,努力做好妇幼卫生各项工作,力争在下一年度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强对农村妇女两癌的宣传,多渠道宣传孕产妇保健知识,加大对县、乡、村三级保健网建设的监管。

   3、加强产科、儿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不断提高住院分娩率,逐步健全完善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转诊、急诊绿色通道和死亡报告评审制度。抓好乡妇幼人员的例会制度,强化基层人员对高位妊娠的识别,筛选的应变处理能力。

  4、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好乡村信息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将年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纳入到妇幼卫生的日常工作当中。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9

二、认真实施妇幼卫生项目,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

1、妇幼卫生综合项目。各县(区)要结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改革进程,加强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产、儿科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调配卫生人才资源。要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成立县级孕产妇抢救技术小组,公布急救电话并确保24小时开通,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加强高危筛查培训,基层妇幼专干和村医均要熟练掌握高危因素,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要严格剖腹产指征,严密产程观察,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手术比例不得超过25%,乡镇卫生院不准开展剖宫产手术。要按照《孕产妇死亡评审细则》和《省新生儿死亡评审方案(试行)》,积极组织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年内,市妇幼保健院要组织一至两次市级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各县(区)要根据辖区内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的情况,组织开展死亡病例评审。至年底,孕产妇死亡率要控制在30/10万以下,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控制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和剖宫产限价标准和剖宫产比例,根据甘财社〔2011〕176号文件要求,按照每位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补助500元(中央财政补助400元、省财政补助50元、县财政补助50元)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助,对残疾、贫困或危重症孕产妇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年底,以县(区)为单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要达到90%以上。

3、“两癌”筛查项目。根据省卫生厅、省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城乡妇女中开展“两癌”筛查的通知》(甘妇发〔2011〕82号)文件要求,今年的“两癌”筛查工作要在全市全面展开,各县(区)要尽快针对本辖区适龄妇女,扎实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各县(区)卫生局要积极协调解决困难,各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促进“两癌”筛查工作顺利开展。

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乡级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与有关医疗保健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创造条件,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从健康教育、检测与咨询、干预治疗和保健指导等方面,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按时向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上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崆峒区(项目县)妇幼保健院还要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网络直报工作。

5、农村妇女孕前及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各县(区)卫生局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补服叶酸项目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并依据卫生部妇社司《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卫妇社妇卫便函〔2010〕19号)中《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督导评估标准》,组织对辖区内叶酸发放工作的督导评估。各医疗保健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健康宣教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规范开展各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

1、以母婴安全为重点,强化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各县(区)要提高早孕建卡率,加强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要重视开展孕期缺铁性贫血的监测与治疗工作,开展产科疑难病例的会诊、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要切实加强儿童保健工作,进一步完善儿童系统管理。对新生儿、婴幼儿、体弱儿要分别建立系统管理册(表)。对7岁以下儿童根据年龄特点定期进行4、2、1体检。重点做好新生儿访视、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评价、体弱儿管理。加强儿童营养、母乳喂养、常见病、多发病等卫生防治知识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技术培训和业务督导。年底,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认真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障碍筛查。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是提高已出生的患病儿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区)卫生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筛查,要继续保持去年的工作势头,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筛查质量。年底各县(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均要达到80%以上。做好听障儿童和苯丙酮尿症患儿的救治宣传。按照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0-7岁贫困听障儿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平卫函发〔2012〕6号)要求,积极做好辖区0-7岁儿童听力筛查,5月底完成筛查、上报和转诊工作,并认真及时填报相关报表,为听障儿童提供救治良机。对于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的苯丙酮尿症确诊患儿,按照《省苯丙酮尿症(PKU)患儿特殊奶粉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为其申报特殊奶粉补助,为患儿家庭减轻负担。

3、继续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与结婚登记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婚育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待婚青年的保健意识。严格婚前医学检查程序,为婚检对象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婚检服务。各县(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婚检工作的督导,并协助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婚检经费财政预算,切实兑现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免费婚检所需经费。年底,各县(区)婚检率要达到95%以上。

4、深入开展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群众保健意识是促进妇幼卫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各县(区)要深刻认识健康宣教的重要性,认真制定针对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教育行动计划,采取专题讲座、刷写宣传标语、发放保健手册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利用节日、集会等时机,多层面深入开展妇幼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在预防保健工作的作用

按照省、市要求,各县(区)卫生局要将中医治未病内容纳入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监督指导。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年内都要开设中医妇幼保健门诊,要健全中医、中药等科室,配备能满足中医药服务工作需要的技术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和服务流程。对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治未病技术规范,改革工作流程,积极引进和推广运用中医适宜技术,积极探索妇女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及开展中医药治疗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新业务模式,努力使中医临床业务量要达到总临床业务量1/3以上。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内涵建设,制定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作用的工作措施,提高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

五、认真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及“三网”监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通知»文件精神,要全面开展“三网”监测工作,特别是庄浪、静宁两个部级监测点要高度重视,及时报送数据,认真总结经验向全市推广。要按照省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数据报告时限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宫颈癌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以及“三网”监测数据的网络直报工作。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省卫生厅制定的《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和各类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表格,认真书写产科病历(特别是产程图的绘制)、孕产妇及围产儿保健手册,儿童体检表,并做好各类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推动全市孕产妇和儿童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信息管理质量。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年报质控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跟踪随访、漏报调查等工作。

六、全面完成各项妇幼卫生工作培训任务

1、完成今年的产科适宜技术培训任务。各县(区)要按照《关于印发市产科适宜技术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卫发〔2012〕18号)安排,合理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

2、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培训和进修工作。市妇幼保健院要完成县(区)级监测人员、管理人员的技术和管理培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的技术指导、网络直报、质控工作,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网络直报、人群出生缺陷监测和“三网”监测数据的网络直报质量。

3、市、县(区)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完成省卫生厅统一安排的“降消”项目市、县级助产人员的进修和保健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和有关项目规定,做好县对乡(镇)、村的基层保健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七、认真组织实施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和督导工作

1、落实驻县专家工作制度。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充分认识妇幼保健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督促驻县专家蹲点指导工作落实到位。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10

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5‰及以下和6‰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70%及以上和80%及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及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及以上;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和90%以上;促进生殖健康,推进企业女职工和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其中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覆盖率分别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1.强化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推进全省县域内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全省各县(市、区)均设立县、乡、村三级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机构,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孕产妇建档、孕产期保健、妊娠风险评估、高危妊娠管理、危重症转诊等的集中管理工作。推动省、市、县三级加强区域内孕产期保健工作的全面掌握、督促指导和统筹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

2.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5项制度。加强孕产妇分级、分类、“五色”管理,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高危孕产妇专人专案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

3.强化危急重症救治。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建设,完善各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网络建设,健全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孕产妇和新生儿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

(二)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

4.加强新生儿保健。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对早产儿进行专案管理,推动开展早产儿袋鼠式护理,改善早产儿生存质量。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新生儿复苏、喉罩气道等适宜技术,提高新生儿保健工作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

5.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工作,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集中管理工作,规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健康检查,为儿童提供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实施婴幼儿喂养策略,创新爱婴医院管理,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到所有贫困县。引导儿童科学均衡饮食,加强体育锻炼,实现儿童肥胖综合预防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基层卫生处、疾控处、综合监督局)

6.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探索适宜农村儿童早期发展的服务内容和模式。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和规范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提高婴幼儿照护的可及性。(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人口家庭处)

7.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加强高危儿童管理,规范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转诊及专案管理,提高高危儿识别与救治水平。以肺炎、腹泻、贫血、哮喘、龋齿、视力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等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尽快实现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目标。(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疾控处、医政医管处)

(三)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

8.广泛开展一级预防。因人施策,统筹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增补叶酸、孕期保健等服务。落实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推动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紧邻设置,推行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为拟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备孕及生育力评估指导、孕前优生服务,为生育困难的夫妇提供不孕不育诊治,指导科学备孕。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动城乡居民全覆盖。(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妇儿工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

9.规范开展二级预防。广泛开展产前筛查,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规范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技术,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产前筛查。深入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对确诊的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病例,及时给予医学指导和建议。(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按职责负责,委内:妇幼处)

10.深入开展三级预防。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积极开展出生缺陷相关疾病救助,聚焦严重多发、可筛可治、技术成熟、预后良好、费用可控的出生缺陷重点病种,开展筛查、诊断、治疗和贫困救助全程服务试点。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康复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康复设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衔接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康复保障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医政医管处)

11.完善出生缺陷服务网络。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及妇女儿童专科医院为骨干,大中型综合医院为支撑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可及性。(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

(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

12.维护女性生殖健康。做好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产后避孕服务,提高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可及性。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推动建设孕妇休息室、母婴室等设施。(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民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人口家庭处)

13.防治妇女常见疾病。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为重点,逐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面,推进城镇妇女、企业女职工“两癌”检查。以妇女常见病筛查为重点,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适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加强女性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心理健康咨询、指导。推进女性更年期保健工作,防治女性更年期疾病。(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

(五)实施妇幼健康中医药融合工程。

14.深化妇幼健康中医药融合。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室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开展中成药合理使用和培训。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等方面应用。加强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疑难病、急危重症诊疗水平。(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委内:妇幼处)

(六)实施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工程。

15.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省、市、县三级均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省发改委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规划信息处、妇幼处)

16.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复评创建。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自我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更好地履行妇幼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

17.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并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强化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医政医管处、妇幼处、)

18.试点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在试点机构探索落实财政保障政策,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结合妇幼保健机构实际情况,完善薪酬分配政策,合理确定妇幼保健机构年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在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体改处、人事处)

19.强化妇幼健康学科建设。加强妇幼健康临床学科建设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以学科建设为抓手,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和内涵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科教处)

20.加强妇幼健康人才培养。加强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增强岗位吸引力,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妇幼健康紧缺人才。利用专家驻县蹲点、基层人才专项培训、岗位培训、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培养技术好、业务精的妇幼健康专门人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人事处、妇幼处、科教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建立完善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强化各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责任,加强综合指导,精心组织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各方力量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卫生健康委、各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二)加强督导评估。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11

    一、产前筛查释义

    产前筛查是指通过简便、经济和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发现某些怀疑有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胎儿的高危孕妇,进一步明确诊断。目前主要对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畸形、18-三体综合征三种目标疾病进行筛查。

    二、筛查与诊断机构

    我院按照上级部署,为要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进行血液采样,集中送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筛查,由市妇幼保健院反馈报告情况并作出诊断。

    三、管理模式

  (一)成立市产前筛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产前筛查网络管理和规范全辖区产前筛查、诊断工作,督导与产前筛查诊断中心做好产前筛查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二)正确采集、储存产前筛查血标本。明确专人负责收集采血标本,并对血标本、筛查申请单质量进行审核,统一送市妇幼保健院。

  (三)产前筛查健康知识宣教与考核。

   1.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内孕产妇及其家属进行孕产期产前筛查知识宣教,提高宣教率与知晓率。

   2.妇幼专干对辖区内孕妇进行产前筛查知识宣教,力争宣教率达100%;孕妇产前筛查知晓率达100%。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12

2.住院分娩率达到99%,高危妊娠筛查管理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

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4.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

5.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

6.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均达到80%,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7、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5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8.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达到省卫生厅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

1、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明确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定位。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明确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2、实施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重点,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制定二级妇保院的设置规划和建设计划,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在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健全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镇区街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市、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3、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加快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与发展,做好迎接省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4、加强妇幼保健学科建设与管理。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竞争将向纵深发展,妇幼保健机构必须树立“科技兴院”意识,重视科学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训,以此带动医疗技术水平向前发展。加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开展重点学科评审,培养重点学科带头人。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

5、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对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市妇幼保健院要组建师资队伍,承担全市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信息统计、妇幼保健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的培训,制定妇幼保健专项技术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妇幼保健人员的“三基”和适宜技术培训,组织开展2次全市妇幼保健技术竞赛,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市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加强对镇区街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指导,基层医疗单位新调整的妇幼人员,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做好岗前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试考核。镇区街卫生院要加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妇幼保健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1、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深入贯彻卫生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健全孕产期保健服务网络,改变《孕产妇保健手册》的传统建立模式,统一由镇区街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登记基本信息,将孕前、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医疗保健服务有效衔接,为孕产妇提供全程、连续、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市卫生局加强对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和质量控制,每半年对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进行1次全面检查,促进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2、强化儿童保健服务。认真落实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足业务用房及设施设备,建立区域儿童保健工作监督管理和考评评估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的儿童保健工作,医疗保健机构要转变职能,把直接面向儿童个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为儿童做好相应的服务。

3、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质量。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和爱婴医院建设,各助产机构要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并实行产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控制剖宫产率,提供规范、安全的助产技术服务。市卫生局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助产机构剖宫产情况进行质控,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定点助产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助产机构资格。

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提高救治能力,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成功率。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等适宜技术,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4、实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与妇联、人口计生、财政等多部门合作机制,重点开展对严重威胁妇女生命健康的宫颈癌、乳腺癌、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及儿童常见病、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治。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将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纳入流入地系统保健管理,实现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和儿童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1、强化三级预防措施。进一步健全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婚前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和咨询指导,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改进服务模式,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规范孕前医学检查,不断提高婚检率继续免费为农村孕前和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建立健全产前筛查网络,有序推进产前筛查服务,加强重大体表畸形和唐氏综合症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提高产前筛查率和确诊率。

2、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大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服务网络,稳步提高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加强确诊病例治疗和干预。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制度、职责和流程,做好可疑听力障碍儿童的转诊、诊断工作,逐步开展听力障碍的干预和康复工作。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推进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落实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全面实施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孕产妇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项目的绩效评估,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增强项目执行力,提高项目社会满意度。

(五)、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

以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为主线,以妇幼卫生信息监测为重点,整合相关信息管理资源,继续做好母婴三证、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信息化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和年报工作。做好质量控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强化妇幼保健行业监管

妇幼保健筛查工作计划篇13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部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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