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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承包合同实用13篇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1

施工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私家花园工程。

(二)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约100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 工期

该项目工程总工期_______天。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 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 设计变更;

3、 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 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 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 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依据:

1、 依照1999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中土建、水电、装饰、园林、安装等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

2、 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

3、 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

4、 竣工图。

(二)合同金额:

1、 本合同暂定造价6万元;

2、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三)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的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

3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活期到后支付3%,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 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原则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 质保期

(一)质保期:从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贵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为一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_______%的成活率。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注意与外装饰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

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5、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一)甲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土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条 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一)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二)设计材料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范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小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小区内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小区院内空地绿化(详见图纸、清单。)

4.承包方式:由乙方按双方确定平面图和栽种绿化树种进行种植、包成活。月 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 元(大写: )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绿化种植后,甲方应一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70%工程款;

2.养护期满,付清合同尾款。

第五条

1.苗木成活养护期:一年。

2.养护期间的一切养护流程由乙方承担,保证苗木生长旺盛。

3.乙方包栽包活,养护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养护期内树木枯死由乙方负责重新栽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栽种管护期至 年

1.本工程质量要求100%成活。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养护期满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免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

(2)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威远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25元/m2140m2=3500元。

四、付款方式:于2017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2

施工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私家花园工程。

(二)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约100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 工期

该项目工程总工期_______天。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 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 设计变更;

3、 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 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 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 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依据:

1、 依照1999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中土建、水电、装饰、园林、安装等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

2、 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

3、 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

4、 竣工图。

(二)合同金额:

1、 本合同暂定造价6万元;

2、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三)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的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

3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活期到后支付3%,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 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原则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 质保期

(一)质保期:从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设部XX年第80号令执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贵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为一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_______%的成活率。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3

施工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私家花园工程。

(二)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约100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 工期

该项目工程总工期_______天。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 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 设计变更;

3、 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 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 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 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依据:

1、 依照1999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中土建、水电、装饰、园林、安装等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

2、 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

3、 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

4、 竣工图。

(二)合同金额:

1、 本合同暂定造价6万元;

2、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三)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的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

3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活期到后支付3%,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 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原则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 质保期

(一)质保期:从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设部__年第80号令执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贵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为一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_______%的成活率。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注意与外装饰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

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5、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一)甲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土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条 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一)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二)设计材料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

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委托人:______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4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来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行为。纳税筹划不仅有利于企业减轻税负,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竞争力,还可以促使税务当局及早发现现行税收法规中存在的缺陷与漏洞,然后按法定的程序进行更正、补充或修改,促进税法不断健全和完善,不断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绿化施工企业中涉及税种比较多,而营业税是绿化施工企业的主要税种,本文就针对绿化施工企业营业税进行分析筹划。

一、关于承包合同的纳税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即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对同一项目,因发生经济业务方式不同,而适用不同税率,这为企业纳税筹划预留了空间和机会。例如:A绿化施工企业承揽B建设单位一项绿化工程,总金额为95万元,C企业绿化施工做得比较好,且与A施工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A施工企业的协助下,由C施工企业承接B建设单位的绿化工程,C施工企业与B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95万元,A绿化施工企业只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C施工企业支付给A绿化施工企业20万元的服务费,则A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为1万元(20×5%)。如果A绿化施工企业直接与B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95万元,然后再将该工程分包给C施工企业,分包工程款为75万元,则A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为0.6万元[(95-75)×3%],少缴纳营业税0.4万元(1-0.6)。

二、关于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由于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金额有可能与实际发生额有所偏差,导致企业多缴纳税款,这就要求绿化施工企业在提供绿化施工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苗木,应将提供绿化施工劳务和销售自产苗木分开,并分别核算施工劳务费和自产苗木的销售额,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例如:甲公司是从事苗木生产和提供绿化施工劳务的企业,承接乙单位一项绿化工程,总金额200万元,其中苗木价款150万元,施工费50万元,双方约定,甲公司提供其自产苗木同时负责绿化施工劳务。甲公司将苗木价值和施工费合并与乙单位签订价值200万元绿化承包合同,合同中未注明苗木价值和施工费各是多少,由于甲公司未分别核算,而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苗木销售收入120万元,绿化施工收入80万元,那么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4万元(80×3%)。如果甲公司与乙单位签订合同中分别注明苗木价值150万元,施工费50万元,并分别开具苗木销售发票150万元和施工劳务发票50万元给乙单位,则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1.5万元(50×3%),由于销售自产苗木免征增值税,那么甲公司可以少缴税款0.9万元(2.4-1.5)。

三、关于营业额的纳税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即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时,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因此,绿化施工企业承接建设单位发包的绿化工程时,应尽量规避由建设单位提供苗木,主动提出苗木由施工企业提供,进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因施工企业提供苗木的来源不同,将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一)施工企业苗木外购,同时提供绿化施工劳务

例如:A绿化施工企业承包B建设单位一项绿化工程,总金额180万元,其中苗木价值120万元,施工劳务费60万元,B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苗木,A施工企业只负责绿化施工劳务,A施工企业与B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劳务费合同,合同金额为60万元,则A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5.4万元[(120+60)×3%]。如果A绿化施工企业与B建设单位协商,苗木由A施工企业提供,由于A施工企业没有自有苗木,需要外购苗木,A施工企业利用与苗木供应商长期合作关系(能以低价买到优质苗木)以100万元购买苗木,则A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4.8万元[(100+60)×3%],少缴税款0.6万元(5.4-4.8)。

(二)施工企业销售自产苗木,同时提供绿化施工劳务

例如:甲企业是从事苗木生产和提供绿化施工劳务的企业,承接乙建设单位一项绿化工程,总金额100万元,其中苗木价值70万元,施工劳务费30万元,乙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苗木,甲企业只负责绿化施工劳务,甲企业与乙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劳务费合同,合同金额为30万元,那么甲企业应缴纳营业税3万元[(70+30)×3%]。如果甲企业与乙建设单位协商,由甲企业提供价值70万元的自产苗木,并同时负责绿化施工劳务,甲企业与乙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分别注明苗木价值70万元和施工劳务费30万元,并分别开具苗木销售发票70万元和施工劳务发票30万元给乙建设单位,则甲企业应缴纳营业税0.9万元(30×3%),少缴税款2.1万元(3-0.9)。因此,合理运用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改变提供苗木的主体,可以达到良好的节税效果。

四、关于优惠政策方面的纳税筹划

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1)闽地税劳函字第001号的规定,(一)对纳税人从事造林工程作业取得的收入免征“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营业税;(二)纳税人提供林木抚育劳务属于营业税服务业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按《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基于此规定,绿化施工企业从事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和林木抚育时,应合理利用此优惠政策,以达到既能享受减免营业税的目的,又能促使政府扶持民生项目政策目标的实现。例如:厦门A绿化施工企业承接B建设单位2011年山下非规划林地甲造林绿化工程,包工包料,总金额85万元,其中苗木价值50万元,同时A绿化施工企业也承接B建设单位乙绿化工程(非造林工程),包工包料,并与B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30万元,其中苗木价值20万元,施工费10万元。甲造林绿化工程所用苗木中有价值20万元的苗木和乙绿化工程所用价值20万元的苗木在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均相同。A绿化施工企业提供价值50万元自产苗木用于甲造林绿化工程,由于自产苗木不够,A绿化施工企业从其他企业购买20万元苗木用于乙绿化工程,则A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为0.9万元(30×3%+0)。如果A绿化施工企业与B建设单位协商,双方在乙绿化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由A施工企业提供自产苗木,同时负责绿化施工劳务,并在该合同中分别注明苗木价值20万元和施工劳务费10万元。A绿化施工企业提供价值20万元自产苗木(这价值20万元自产苗木和乙绿化工程所用价值20万元的苗木在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均相同)用于乙绿化工程,并分别开具苗木销售发票20万元和施工劳务发票10万元给B建设单位。另外A绿化施工企业将自行采购20万元苗木和自产价值30万元苗木用于甲造林绿化工程,则A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为0.3万元(10×3%+0),从而可节税0.6万元(0.9-0.3)。

总之,绿化施工企业营业税纳税筹划方法较多,但都应在合法或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企业纳税筹划既要适合本企业、合理、切实可行,又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一方面企业可以达到减轻税负,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引导企业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优化产业结构,资源合理的配置,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实现国家和企业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张存江.科学筹划让园林绿化企业纳税更“绿色”[J].科学与财富,2010;2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5

一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编制的重要性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的编制,是对整个绿化建设工程以及施工阶段实际发生的各种技术性文件真实的记录和详细的汇总。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编制是城市建设增加后备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建设、城市改造和城市维护等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从而为工程施工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编制是一个将绿化建设工程主要施工过程及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的过程。在资料编制的过程中,按照技术、专业、质量管理等不同内容、属性和特点,进行科学的分类、归档、保存,以便管理。工程资料编制是记录原始资料的过程,对工程中的质量评定、计量支付、索赔处理、合同争议解决等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等施工过程工程资料编制应该灵活采用照相、摄像等技术手段,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好各类原始资料。

二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编制的相关要求

真实、有效、正确、完整是工程资料编制的明显特点;一般来说要采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编制方式,园林绿化工程的资料编制也不例外。在资料编制的过程中一律按规定的表格,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达到完整性、准确性及系统性的统一,真正的做到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三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编制的依据

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为前提;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或地区各项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来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以及承包工程的规范的合同;《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34-9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也是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编制的重要依据。

四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编制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的编制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作,包括资料收集、统计加工以及各种与之相匹配的保密制度、借阅制度和库房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遵守管理条例等等。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编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规划设计资料

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总体规划书、说明书、成套图纸、设计预算书等、

2招投标文件

包括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工程的报价表等。

3 开工审批资料

包括设计、施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负责人的名单以及工作证上岗证;图纸的审查记录表、交底表、工程施工方案的申报表以及审批报告等等。

4施工及验收资料

包括现场详细记录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共同参加的施工现场情况介绍,水、电、道路等设施交接的书面材料;各种符合开工条件的书面材料;施工单位编写项目资料、构配件等;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报验表及现场监理签发的通知单,见证记录,中间交验书、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图纸变更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5 财务审批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变更、洽商或协议书;国家有关经济法规、规定及规范。本地区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市场价格信息;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工程变更费用报审与签证;施工索赔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等。

五园林绿化工程编制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1)合同中会出现承发包方工程施工范围界定、数据不明确,合同内容不详细。 解决方法:一是查看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其次是以施工现场监理的签证为准。

(2)合同中合同价含糊不清,采用何种计价方式不明确。 解决方法: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3)物价上涨引起的计划外成本增加。解决方法:(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项目费(如有)应作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解决方法: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合同中会出现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风险如何分摊的问题。解决方法: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内容、风险范围及幅度,采用以下分摊原则: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6)合同中会出现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付款期限以及违约责任不明确,工程拔款手续不健全、延期付款的问题。解决方案: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应按(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执行。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或不迟于约定开工时间前 7天内支付,如发包人不按期支付,承包人应在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支付要求,发包人仍未支付的,可在要求发出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

总之,园林绿化工程的资料编制是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重要前提和组成部分,只有认真对资料进行编制,才能减少或避免施工中的问题,达到施工效果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S].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GB/T50323―2001[S].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6

1. 概述

景观绿化工程是建设项目风景园林绿地的工程,能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文化娱乐、亲近大自然的场所,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园林建筑、景观和绿化工程等,泛指城市绿地及其他涵盖绿化工程在内的环境建设工程。

现阶段,景观绿化工程在城市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东莞市目前正在进行大规模城市建设开发,东莞市委市政府提出“一网两区三张牌”战略。其中,城市环境的改造(即“城市牌”)被列为了“三张牌”之首。市政府为整治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已投入巨资,以构筑“山水东莞”、“生态绿城”,期待以良好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自2001年以来,由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负责建设的城市建设工程中,景观绿化工程的投资已逾人民币10亿元。此外,东莞市目前正在筹划建设黄旗山城市公园,其规划建设面积16平方公里、总投资额4.5亿人民币。可见城市绿化工程虽然是近些年才刚发展起来的新兴事物,但是现在已经成为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绿化工程按施工场地可分为庭园绿化、道路绿化两大类。庭园绿化包括公园、广场、小区等区域的绿化工程,工作面集中、绿化形式较复杂、施工干扰较小;而道路绿化包括道路隔离带、绿化带、渠化岛等区域的绿化工程,工作面狭窄(为一条线)、工作量分散、绿化形式较简单、施工干扰较大。总体来说,绿化工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乔木、灌木、绿篱、时花、地被等植物的迁移、运输、修剪、种植以及相关的挖树穴、基肥、回填、支撑、保存保养等。

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工艺与常规的建筑、装饰、市政工程类似,但相对比较简单,与园林建筑、景观工程相比,没有复杂的施工工艺、技术措施,也没有眼花缭乱的装饰材料,更没有繁琐的抽筋、工程量计算过程。因此绿化工程的结算审核工作相对比较简单。但是,绿化工程的结算审核工作还有其独特之处。本文结合近年来参与东莞市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的工作经验,探讨绿化工程结算的特点及结算审核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2景观绿化工程结算特点分析

2.1设计变更多

景观绿化工程的变更往往较多,如某市二环路绿化工程,合同价323万元,结算价590万元,变更增加造价达合同价的83%。有的工程甚至整版图纸完全改变,给工程结算带来很大的难度。设计变更的原因主要以下几种。

1)实际艺术效果不理想而进行变更。毕竟设计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纸上谈兵”,效果图看起来很漂亮,但与主体建筑或周围环境不一定协调。或者设计者与业主的审美观不一致,设计得很好,但业主不欣赏,因此必须进行修改;

2)由于场地变化而进行变更。景观绿化工程多数处于“配角”的地位(风景区、公园除外),由于主体工程的变更造成施工场地发生较大的变化,原有设计不适用新的场地或与主体工程不协调而进行修改;

3)更换苗木品种。由于各种客观或主观原因而更换苗木的品种,如为了营造“热带风情”而改用棕榈科植物,或因业主的偏爱、市场因素(如采购难)或季节因素(因工期延误或安排不合理,导致必须在不利季节种植苗木,改用生长能力强的树种)而更换苗木品种。

2.2现场审核工作量大

由于景观绿化工程的变更多,现场变化情况大,而且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量很难通过图纸就可以准确核实,苗木具体规格、品种(特别是较贵的高大乔木)的差价也比较大,因此必须通过现场审核才能准确核定实际发生工程量和结算价。

3绿化工程结算审核注意事项

绿化工程结算应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合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资料、竣工图、适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3.1承包方式

目前绿化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审核结算时应根据不同特点加以区分。经常有承包单位以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项目、数量与招标图纸不一致为由,要求对工程量清单的“漏项、少量”予以补充,对此应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不做调整。

1)单价合同是合同单价固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做调整),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数量为暂定,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的承包方式。不是施工单位完成的全部工程量都可以计入结算工程量,只有根据招标图纸或变更指令完成并经检验合格且已通过计量的工程量,才能计入结算工程量;

2)总价合同是按招标图纸总价包干,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项目、数量如与招标图纸不一致时,仍以招标图纸为准,结算时不做调整的承包方式。总价合同的结算价等于合同价加上与招标图纸相比增减的变更工程量的造价。施工场地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变化,无法按图施工,必须进行变更。但是承包单位往往“报增不报减”,即对于增加工程量的变更积极申报,减少工程量的变更则能拖则拖、迟迟不报(而且竣工图上也不反映出来),如不进行现场核实,很容易被“蒙混过关”,对此合同总价审核时应特别加以注意。

3.2 定额的套用

绿化工程造价确定时应套用适用的绿化工程定额版本。近年来绿化工程定额改版频繁,如广东省有2010年版、2006年版和2003年版等,计价时应套用招标当月(非招标项目则为签订合同当月)适用的定额版本,而不是最新版本。另外,套用定额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苗木的消耗量已考虑成活率及运输损耗,即苗木死亡率定额已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做调整;

2)定额种植树木的子目已经综合考虑了挖各种土质树穴的工费,结算时不得因土质坚硬而提出调整工费;

3)庭园绿化的有关子目不包括地形地貌改造的工费,地形地貌改造的费用应套用土石方工程相应的子目计价,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套平整场地子目,场地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的套土石方挖、运、推、填等子目;

4)绿化栽植的子目,已综合考虑苗木种植期的保养费用,种植工作完成之后的保养费用应另套保存保养子目计算,3个月内的保养套成活保养的子目,6个月内的保养套保存保养的子目,12月内的保养按保存保养的子目乘以0.5的系数计算;

5)栽植乔木的苗木消耗量系按采用地苗考虑,如用盆苗、袋苗、假植苗,由于成活率高,苗木消耗量应乘以0.95的系数;

6)栽植工作完成之后的场地清理、余土外运综合考虑在定额相关子目之中,不得另计。

3.3 现场审核和签证

工程量及苗木规格(特别是较贵的高大乔木)应在现场进行核实,乔木应重点核实数量、胸径,草皮、绿篱等应核实面积。另外,现场签证资料应重点审核,防止虚报工程量或属合同价包干的项目重复签证,如以下项目的费用已在合同价内一次性包干,不得重复签证。

1)苗木运输、余土运输及现场清理等措施费;

2)挖树穴时打凿地面或地下障碍物的费用;

3)按图纸进行施工,实际种植的苗木与图纸苗木表所列的数量不一致时进行的签证(总价合同承包方式的);

4)由于承包单位原因进行迁移苗木或在不利季节种植苗木,额外增加的苗木死亡率(对于非承包单位原因进行迁移苗木或在不利季节种植苗木,额外增加苗木死亡率的,仅可补偿与定额规定的苗木死亡率额外增加的部分)。

3.4 其他注意事项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7

随着园林绿化行业改革的发展以及深入,我国的园林绿化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各地都加大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投入,纷纷提出创建园林城市,有效地改善了城市面貌和城市环境,进一步提高了城市品位和投资环境。搞好园林绿化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需要、市民的需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市场选择优秀施工企业队伍是一种很好的做法。对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来说,把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是当务之急。

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原则

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循一些基本的施工原则,在原则的规范下进行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步骤主要由园林绿化土方工程、园林绿化种植工程、园林绿化后期养护工程三部分组成。

1.1 所有施工项目应感召规划设计要求进行

施工的目的,其根本就是为了表达设计者的设计意图,园林绿化的规划与设计,都要通过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来实现。为了准确、充分地实现设计者所设计的美好意图,施工者必须在施工前充分熟悉设计图纸,并在图纸会审环节与设计方沟通,理解设计意图与设计要求,对图纸上的细节问题应及早向有关人员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尽量避免在施工进行时临时修改延缓工期。

1.2种植技术要符合树木的生活习性

园林树木种类繁多,特性各异。不同树种、甚至同一树种的不同树龄、不同地区、气温差异等都会产生不同的特性。作为园林绿化的施工人员必须通过长期的系统观察和学习,充分了解不同树木的特性,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植物的成活。

1.3尽可能地选择最适宜的种植季节施工

树木移植的气候条件对已植成活率影响很大。因此,树木应尽量选择最适宜的种植季节施工,从而提高其成活率,节约工程成本。对于工期限制较严的工程,我们可以在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提前选择适宜的气候条件施工,尽量将对气候要求高的植物提前施工,避免不必要的死亡。

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措施

2.1技术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承包单位应在5天内提出书面提出工程技术核定(洽商)单。施工中如因实际效果需要而采用施工图确定之外的工艺做法、装饰、植物材料,施工方需向建设方提出《技术核定单》、实物样板或者实物照片,待建设方确认后方可实施。施工中如因实际效果需要而进行的调整、修改或者补充,施工方设计人员必须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为原则,及时对图纸进行调整和补充。

2.2技术管理体系完善

在工程合同签订后10天内,承包单位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审查,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如果违反本条规定,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罚款。

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单位总工程师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单位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单位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整改,并按合同规定处以罚款。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工程开工前10天内,将人员资格报建设单位审核。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建设单位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撤换。对于承包单位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要以人为单位进行处罚。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申报,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如擅自变动定岗管理人员以及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也要按人次以及相关规定处以罚款,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2.3图纸会审

开工前,承包单位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单位,由单位汇总后提交建设单位。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

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承包单位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在7天内返还。承包单位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

2.4技术(洽商)核定单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承包单位应在5天内提出书面提出工程技术核定(洽商)单。

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建设单位。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单位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如建设单位在承包单位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单位应予执行,但对此产生的后果,承包单位不负责任。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协商,出具技术核定单,承包单位执行。对于现场突发事件,应口头或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意见立即实施,并于处理完毕后48小时内由承包单位办理技术核定单。对于拒不执行指令,造成工程损失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损失。

2.5工程质量

施工质量的中间验收和最终验收严格执行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配套的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相关条文,同时必须满足施工合同中的相关要求。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必须遵循样板带路的原则。由建设方现场代表和施工方项目经理共同确认样板实施的范围和时间。施工方负责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实施,建设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样板点评和工艺作法的确定,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大范围施工的基础依据。

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充分理解施工图的意图、作法以及熟悉现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对于图纸中表述不清、缺漏项、重大失误以及严重不符合通用标准和现场实际情况的地方,施工方有责任在事前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经与建设方现场代表商讨达成一致意见,提出《技术核定单》,建设方确认后实施。

3 结束语

总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掌握工程原理,又要具备指导现场施工等方面的技能,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较好地把园林工程的科学性、技术性、艺术性等有机地结合,建造出既经济实用、又美观大方的园林作品。

参考文献: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8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XXXX有限公司厂区绿化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工程总造价:_____万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合同工期为____天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 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通知甲方。

2、 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确定是否停工。

3、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乙方现金500元。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甲方现金500元。

第四条 甲方职责

1、 确保施工前,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 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3、 甲方为乙方提供地下隐蔽工程的资料。

4、 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工作职责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行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养护期,对本工程承担养护责任。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1、 苗木栽植要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确保苗木成活率100%。

2、 苗木质量要完全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更换。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 。

2. 第二次付款,草坪铺设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

3. 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

4. 余款在养护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八条 养护期限

本工程养护期为一年(当年12月底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书范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

二、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定为竣工后双方清算实际工程量做出决算。

三、乙方负责为甲方海天石化设计绿化平面图,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必须严格按效果图施工。

四、乙方按设计的苗木种类,即甲方要求进行采购(苗木米径、地径、树冠、高度等)。苗木进场后,甲方派人进行验收。

五、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施工过程中,如遇图纸变更、苗木种类变更、苗木规格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认可方能更换。

七、乙方应保证所栽培苗木的成活率达90%以上,并平时提供苗木养护技术指导和服务;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死亡的苗木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包栽包活。(养护期一年)

八、甲方提供树苗,乙方负责移植栽培养护,甲方按50元/棵的费用付给乙方。

九、甲方负责平整所栽花木场地,做好场地通水工作。乙方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待乙方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核实工程量50%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量价款的90%,余款在保修养护期后付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后条款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书范文3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绿化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资金来源: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 的景观效果。

4、涉及到的土建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条:施工工期限共 个工作日。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养护期 月。(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以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在工程进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由承包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足额赔偿。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造价款元(暂定价以招标价为准)。

3、付款方式:

(一)绿化竣工验收:承包方施工任务完成后,经建设方等相关单位验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验收合格后 月内,据验收报告,承包方向发包方进行第一次结算,发包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对于实际栽植数量少于卸苗登记(经四方签字)的,其差额将对绿化施工队单株综合单价的3倍予以处罚。

(二)养护期验收:承包方养护期成活保存率达到 以上,如果成活保存率低于 ,每降低1%扣除工程总价款的1%,并在发包方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第一、二次养护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据验收报告,支付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

(三)交工验收:承包方养护期管理及保存率达到 以上,承包方凭交工验收报告进行最后一次结算,验收合格后12月内,据验收报告,发包方支付剩余的工程价款。如果保存率低于95%,每低 1% 扣除工程总价款的1.5%。

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派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前期准备,制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第十条:初步验收:承包人在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完工后 个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承包人在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

第十三条:竣工决算:

1、工程养护期(即保修期)结束时为竣工时间,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第十四条:质量保修:

养护期为 个月,从施工结束之日起计算。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管护要求:

1、浇水:苗木栽植后要及时浇一次透水,10天左右浇足一次水并对苗木进行扶正,整修复盘和复土。以后依树坑土壤、水分、含水量而再次浇水。在11月底土胎封冻前浇一次越冬水,次年春季浇一次返春水。

2、病虫害防治:发现病虫害后及时联系市、区林业部门,在林业部门指导下进行防治。

3、树木扶正、修剪等全部管护所必需的相关工作。

4、上述要求只是最基本的要求,承包方为保证种植的质量,应根据种植区域的土壤条件、气候变化及气象等条件增减管护的次数或采取其他的措施保证树木的成活。在两年管护期内的任何时间,只要发现死亡的树木,承包方应及时免费补种,补种树木的管护期为两年,管护期起始日从补种之日起算。承包方确保三年管护期内树木的成活率、无病虫害、无枯败率达到95%。

5、发包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对本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纠正。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依据山西省关于保护农民工的政策要求,由于承包方怠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信访投诉,发包方有权利动用该保证金,之后,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人补足保证金金额。工程施工期内,承包人无违约、过错等情形,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发包人一次性将保证金返还,无息。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向其所雇用的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在签订本协议时向发包方提供保险凭证。工程施工期内,承包人雇用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工亡等事宜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发包人不承担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包方财产受到损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设计要求擅自施工,发包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有权要求承包方予以更正,继续履行。造成损失已无法弥补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承包方未按发包方的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方可向承包方追缴发包方已付工程款的20%作为赔偿金。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经履行法定程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9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合同园林园建及绿化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面积:

二、施工范围:

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按包工包料进行施工总承包。

2、 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施工图纸及配臵方案。

四、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书;

2、图纸(意向图、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等);

3 、分段验收表格及完工后的验收报告。

五、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大写)(小写)¥

六、付款方式

1、 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乙方组织工人、材料进场以及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后2哥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20%;

3、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40%;

4、剩余工程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在保养期满经甲方现场复验合格3天内一次付清剩余工程款。

七、保养期限

1、保养期为 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更换。

八、合同工期:

1.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历天,开工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工程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同意顺延工期。

九、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

1、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经甲方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2、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沟通后按进度分段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一周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处理;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修复合格后,再报甲方验收。

十、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协助乙方放线定位。

2、甲方应委派相关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数量确认。

3、当甲方需要进行图纸变更和采取技术处理措施时,应以通知单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协调好施工周边关系,确保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施工的顺利进行。

十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将本工程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

3、工程变更:

当甲方对原设计变更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时,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进行变更并提交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甲方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批准。如果乙方因特殊情况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需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十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以上文件后一周内组织验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一周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此后半年为保修期。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甲乙双方在合同同期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或提交漯河市建设局裁决,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观绿化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第二条:项目承包方式和工期

2.1承包方式:乙方包清工不包材料(不含土建部分)。

2.2工期:

本工期30天,自甲方通知施工日起计算(阴雨天顺延)。

第三条:造价

中央花瓣区域(圆形区域):150元/m2中央水景马赛克:60元/m2中央水景侧石:20元/m中央水景池压顶:50元/m广场普通铺贴:35元/m2广场四周收边:60元/m2陶土砖地面(含四周石材收边):35元/m2花坛墙壁面贴、景区外墙壁面贴、标示景墙面贴:60元/m2花坛压顶、景区外墙压顶、标示景墙压顶:50元/m草坪(含草皮购置):10元/m2景观灯柱:500元/个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 乙方进驻工地施工过程中每7天按工程量结算工程款,直至工程结束,包清工款项付清。

第五条:甲方职责

5.1向乙方提供无可争议的施工用地。

5.2施工现场具备水、电、路三通和土地平整的条件。免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六条:乙方职责

6.1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环境保护规定。按照甲方指定位置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7.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及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7.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

7.3在正常施工中,确保施工工期,如甲方变更设计方案(以签证单为准),工期顺延。

7.4因不可抗力影响(如暴雨等),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设备管线或其他附属设施等,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2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附则

9.1本项目合同经双方 签署后生效。

9.2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履行完成业主结清尾款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观绿化合同范文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将绿化、景观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现场条件: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乙方自理。

2.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小区内绿化、景观及其给排水、照明(以甲方图纸为准)。

2.2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部分包料的专业承包制。工程造价暂定价万元,其中绿化景观万元。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乙方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3.工程结算

3.1本工程系邀标工程,工程暂定价为万元按 年 月 日报价书为准,景观工程 万元按 年 月 日报价书为准。其工程量按实结算。

3.2树种的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报价确定,甲方的绿化、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新增的绿化、苗木、景观材料的规格、单价按报价书执行,报价书中没有的项目由双方共同定价。凡与本工程施工有可能发生的有关市政、安全、消防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3乙方工程报价中土建部分所报单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图纸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报价应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及有关规定要求,其内涵:a、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b、包括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c、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3.4绿化给水、雨污水、景观电缆、灯具安装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当地市场及相应定额,自行报价,采用分项总价包干方式(需附预算书),灯具由甲方指定,报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4.付款方式

4.1本工程不付工程备料款。

4.2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每月付月产值的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 。工程经验收合格,办理工程决算后支付工程总价的 ,余款作为绿化、景观维护保养保证金,待一年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一笔工程款时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凭据。

5.绿化苗木、景观园艺

5.1绿化苗木、草皮原则上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绿化种植图,并确保树木挺直,粗细匀称。

5.2甲方的绿化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绿化品种或苗木,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5.3部分大树、名贵花木由甲方采购供应乙方种植(并提供技术帮助),具体数量及品种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5.4甲方的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景观或园艺,其材料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6.质量要求

6.1全部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和图纸要求精心施工并达到优良等级标准。绿化成活率100%,植物长势茂盛葱绿,树种规格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树干挺直,粗细匀称。

6.2绿化土回填须平整无杂质,加肥料后成为营养土(按该苗木的要求配制)。

6.3工程质量需达优良,绿化的效果应达到树木花草长势茂盛、精致、清新、高雅、舒畅。景观园艺所用材料环保、防腐蚀、坚固、工艺精致、高雅。

6.4乙方必须配备技术精良的工程技术骨干,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接受甲方和有关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凡经质量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返工,直到质量合格为止。返工费用及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照图纸要求规格补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工程验收

7.1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双方办好验收手续,甲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乙方有权可自行作隐蔽工程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甲方予以认可。如甲方提出异议,需重新检查,经检查合格者,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者,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乙方如事先未通知甲方检查验收,擅自进行隐蔽覆盖,甲方施工有权勒令其停工,并重新检查验收,其返工及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2工程竣工10日内,乙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并按规定整理提交竣工资料二套,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1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竣工验收证书,该日作为竣工日,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

7.3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绿化、景观工程实行免费保养,保养期为一年,保养期间做到绿化苗木成活率100%,长势茂盛葱绿。景观园艺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保养保证金暂存甲方,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

8.施工工期

8.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自年月工,总工期为 日历天。

8.2为确保在合同期内如期完工,交付使用,本工程实行工期奖罚制度。如延误的,按每天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四进行罚款。

8.3工程竣工后五天内,乙方的施工人员及材料设备应马上退场,如不及时退场,按工期延误以8.2款承担违约责任。

9.违约

9.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合同,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 10% 的违约金。

9.2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确保按期顺利竣工,否则每拖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扣罚。

9.其他约定

9.1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由乙方自理。

9.2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施工安全,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9.3文明与安全施工,乙方应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文明施工的教育,对其他专业单位的设备及成品应注意保护,如由乙方损害,应予以修复或赔偿损失。

9.4乙方上报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顾问,均不得随意调动。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随意调动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或将工程分包、转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返还全部工程款和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9.5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议,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为准。

9.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保养期满,结清全部工程价款后合同终止。

9.8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诚意履行。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9.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10

1.2CM模式在绿色建筑工程项目中应用

通常为了能够给设计人员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议,故在工程一开始就雇佣CM单位来参与到施工建设当中。而风险型CM模式和带理型CM模式是CM模式的主要两种形式。利用CM模式必须要确保绿色等级方面需求的现实以及质量、工期、成本方面与绿色等级的协调关系。因此,在项目生命周期内的分解工作上,业主必须要同CM经理或者绿色专项咨询机构权力配合,以便弥补自己在专业知识方面的不足,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在协调与管理方面,CM经理在采用风险型CM模式或型CM时都要承担这两方面的责任。业主可以采用两种形式来对绿色等级目标进行任务分解:(1)自己单方面与绿色专项咨询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在负责绿色方面需求目标实现的工作上交给绿色专项咨询机构来完成,而协调和管理工作则由CM经理来完成。(2)绿色专项工作交给CM经理来承担。而此时的CM经理可以自己来完成,也可以与绿色专项咨询机构签订分包合同,不过这都要根据自己团队的情况来确定。绿色建筑项目中的CM经理必须要比传统型CM模式更早的进入项目才行,毕竟绿色专项咨询工作是要面向全生命周期的。而在实现业主绿色方面需求的参与方,如承包商、咨询工作人员等,CM经理都要负责协调方面的工作。而在绿色方面需求目标的实现的工作上,则要由绿色专项咨询机构来负责完成。绿色方面的施工工作,则是由风险型CM经理来负责的。

1.3PMC模式在绿色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在对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工程招标、施工、项目定义、选择设计等全方位的管理上,项目管理承包商是可以代表业主进行全面管理的。在采用PCM模式对绿色建筑实行管理,那么业主负责的协调管理工作,包括绿色工程的质量、成本以及绿色方面需求目标等都要由项目管理总包负责。而绿色建筑项目在此项工作上是与传统项目有一致性的。业主可以通过两种形式来对绿色方面需求目标工作进行安排。(1)挑选有一定资历的绿色专项咨询机构,可以直接从社会上寻找,这方面可以由业主负责。(2)业主交给项目管理承包商来负责绿色专项咨询工作,但前提是项目管理承包商也要有一定的能力和资历。如果没有,可以通过聘请有相关工作能力的绿色项目咨询机构来做。虽然PMC是一定要承担管理与协调方面的工作的,但是负担的程度却各有不同。在项目管理承包商与绿色专项咨询机构的关系上,如果采用的是直接委托,那么两者就是协调与管理的关系。而绿色专项咨询机构不会因为业主将相关的指令权利交给了项目承包商而承当相应的责任。不过,绿色专项咨询工作的项目如果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来负责的话,风险将会变的更大。而想降低风险,用增加费用的方式来弥补是一个好方法,不过对于实现绿色方面需求的工作则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只有项目管理承包商的资历与能力得到了业主认可的情况下,项目管理承包商才有权负责该项目。

2对比分析和建议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能够了解到,模式之间都能互相适用,这是各个管理模式最主要的特点。而绿色建筑管理模式之间是存在差异的。但是在诸多的项目模式当中,业主还是倾向于PMC模式。其中一点原因是PMC经理在专业知识上比DB承包商和CM经理更丰富。他们在管理协调工作方面更在行,所以业主为了弥补自己在某些专业知识上的不足和缓解工作方面的压力,通常会把项目管理工作交给他们来做。而且还会对施工单位与绿色咨询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效率会起到提升作用。终上所述,PMC自己承担绿色专项咨询并且完成项目工作、业主与绿色咨询机构签署合同来完成项目工作是PMC模式的两种主要形式。不过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还不具备PMC自己承担绿色专项咨询并且完成项目工作的能力,而提供绿色专项咨询工作更是无从谈起。所以就目前的情况看,由业主与绿色专项咨询机构签署合同的PMC模式是最适合采用的模式。

3全寿命周期在绿色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3.1决策阶段工程项目行动方案的过程是一个项目的决策阶段。并且要从技术和经济的角度对方案的行动过程进行判断,以便获得最高的成本效益。因此如果想合理的利用资源,在绿色建筑过程中需要考虑:(1)把多种不同的方案进行比较,用规范的涉及眼光,科学的程序,理性的思维进行筛选,从中选择最优化的项目方案。(2)综合评估整个设计队伍,运用科学的论证、多种文化要素来进行评估。

3.2设计阶段对于设计队伍来讲,必须要从质量、成本、环境等角度认真考虑好才可以进行设计,因为建筑设计毕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因此在进行设计时需注意减少室外环境的污染、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以及与周围建筑相称才行。只有做好了这四点要求,才会为将来的施工和建造出合格的建筑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3.3施工阶段设计的实现需要靠施工来完成,而在传统的额工程项目管理中,施工团队通常缺少交流,造成绿色建筑的工程质量下降,因此我们应该改变传统的观念,首先要加强组织管理,其次,要减少材料的浪费,最后就是加强施工团队间的交流,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施工任务。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11

随着我国城市化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业面临极大的发展机遇。目前,城市园林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控制等仍采用传统的管理模式,造成资金出现短缺及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低等问题,最终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难以提高。因此,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才能使园林绿化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

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做好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做好财务管理的必要性,具体体现在:首先我国目前大多数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金配置状况不容乐观,出现资金短缺或由于盲目筹资而导致资金闲置等现象,因此,加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其次,加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才能提高及完善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好防范财务管理风险。利于资金的合理使用,避免浪费。最后,加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可有效降低资金成本,进而提高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机制尚未健全

当前,我国多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还处在起步阶段,在财务管理上,内容较丰富,但在资金的配置、投资及风险抵御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财务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导致很多财务管理的程序、理论、手段及制度均有所欠缺,相关的人员责权管理也存在不足。实际财务管理活动中,企业忽视无形资产的价值,不善于利用无形资产开展资本经营的现象不断出现。

(二)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低

在这个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的处理、加工、传播及反馈的速度不断加快,使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当前,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尚未能很好的利用信息的网络化进行科学管理,当前的财务管理手段传统且单一,无法适应信息时展的要求,从而导致各企业之间的协及沟通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影响园林绿化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习惯行政控价,合同管理意识低

通常政府是实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主题,通过委托交通部门对项目工程进行组建,由于交通部门本身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往常习惯于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管理,其对承包商仅仅是要求其执行行政命令,缺乏系统的、规范的合同管理。特别对于外地的承包商来说,他们具有较强的合同意识。如是未做好合同签订等方面的管理,承包商提出终止开展项目时,承包商提出的索赔额会明显高于整个工程的款额,致使业主处于被动局面。

四、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合格的承包商名单

城市园林建设的业主应通过多种渠道,如登陆政府有关的信息网站进行查询诚信度高、有经营管理能力的承包商名单,或是从以往和承包商合作经验及招投标的资格预审资料中积累信息资料,以此建立合格的承包商名单,进而对这些承包商进行有效地动态管理及定期评价,最终筛选出合格的承包商。建立合格的承包商名单,可与相关的资格预审制度有效结合,不仅利于城市园林建设业主有效缩短了资格预审的时间,还有利于城市园林建设业主有效地抵御一定的财务风险,为低价中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合理安排闲置资金

在一般情况下,城市园林企业会存有一定的闲散资金、备用资金。若是处于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城市园林企业则应结合实际情况,尽量避免由现金贬值带给企业的不良影响。具体做法有:城市园林企业可根据银行不同时期的存款实行资金财务的运作,通常,方式而言,是银行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存款推出银行通知存款这种盈利方式,不仅使企业在开户时方便快捷,可一次性把全部闲置资金存入银行,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进行分批动此笔资金,可以电话通知方式,将该项资金从通知存款的帐户中方便快捷地转入活期帐户中,剩余部分仍可以先前的通知存款利率进行计息。这种理财方式可为城市园林企业带来较理想的理财效益。

(三)有效降低工程项目的成本

降低工程项目的成本,才能保证城市园林工程项目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工程项目的成本包括到工程各个环节的资金使用。要有效地减低成本,则需要制定出相应的节约成本措施,如可建立完整的财务收支账目,有利于定期观察每一项资金的出入情况,便于展开成本控制。还应重视施工预算的结果,利于对人力资源及物资资源进行有效控制。做好园林建设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也可有效降低成本,通过有效降低工程项目的成本,使工程财务提高使用效率。

(四)有效提高资金的监控能力

提高资金的监控能力,才能保证资金安全合理的使用,进而有效增强了绿化工程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要提高资金的监控能力,必须采用集中化的管理模式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工程的施工生产、设备购置以及任务承揽等过程的资金流动在预算管理及定额考核中,得到有效的动态监控。这种先进的管理模式,加大了绿化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调度,集中调控了各项的资金,不仅使财务的使用效率有效提高,还使整个工程的资金能得到总体的控制,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

五、总结

总之,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进行项目财务管理,不仅能有效控制项目地实际成本,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还能保证公司总利润目标的顺利实现。因而,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中,开展项目财务管理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秦庆江.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的财务分析 [J].中外企业家,2009;5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12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搞好x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绿化带及河堤草场的周边绿化环境,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现有的绿化养护。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地点:xx市x

养护面积:441215平方米

地域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养护区域图纸

二、养护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

因为合同中区域在过去几年时间里面都没有实施过规范的养护,因此在整个合同期内划分出前两个月为整改期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绿化整改期。在整改及养护两个期限内因为乙方所投入的人力、肥料、劳动强度等都有很大区别,所以两个阶段分开计价。

价格:(不含水、电费)

整改期价格:32440.00元/10人/2月

养护期价格:94950.00元/6人/10月

合同总金额为:32440.00+94950.00=127390.00元/年

三、绿化服务内容:

包修建、除草、淋水、施肥、植物病虫防治、管理不善导致死 亡的补种。

四、保养的质量和要求:

1、总体要求:植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杂草,无枯枝。整体美观。(详见附件《x绿化工程公司对x表业厂区绿化带及河堤草场养护验收标准》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详见乙方所提供的招标时期的报价单,如附件《x绿化工程公司对x表业厂区绿化带养护项目报价单》。

2、甲方应在次月10号前,凭乙方提供的有效足额发票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支票支付上月的绿化服务费。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供发票的,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六、双方责权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定量提供本合同内所涉及到的服务。并有对服务质量提出评价的权利,要求乙方改进方法和改善品质。如无改进,甲方有权依《绿化服务违约处罚规定》及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处理。

2、在乙方承包服务器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合同规范的操作提出批评和指导。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素质,劳动能力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在合同期间使用的肥料、药物的品质和数量。

甲方责任:

1、在合同期间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的园艺工人和管理人员提供住房两间,用于解决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产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仓库库房一间,用于乙方保管生产设备和工具。

2、在乙方进入初期1个月内,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实施灌溉等解决好水源问题。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养护期间的水和电。

4、甲方有责任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服务费。

5、甲方有责任教育自己员工遵守乙方设置的园林警告、提示标识。共同保护乙方的劳动成果。

乙方权利:

1、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有权取得服务和劳动报酬。

2、乙方有权为保护其劳动成果或者避免发生意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设置一些警示标识。

乙方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包括工作人员吃饭)。

2、在服务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养护期间所使用的工具,肥料,药物及等发生的费用。同时维护好甲方的公共设施、设备,如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的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3、在服务期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洪灾等)所引起的园林损毁,乙方应该自行修补,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派1名业务主管负责日常人员工作安排及业务联系,并定期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结果。

5、绿化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进驻服务区前 需将公司管理人员及驻服务区域人员架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资料(material)呈交甲方。如该人员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绿化工人须经培训才能上岗,统一服装、衣着整洁、文明有礼、胸前佩戴工作证。

7、绿化养护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改正。

8、乙方负责绿化养护区域内清洁卫生工作。

9、为加强对绿化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确保按本合同完成绿化工作和达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建立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养护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可开出整改通知单,如一个月内整改通知单达 二 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养护费的 5 %。或是连续两月达四次/月以上,若乙方当月受有效投诉累计达到小区业户总数的1%时(服务区域业户总数在五百户以下的按累计达到五次计,就同一事项有多人投诉时按一次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2、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合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个月清洁费作为补偿。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的办法。

3、乙方提供的信息若有虚假或不实,包括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material)或证明文件,甲方一经查实即可解除合同并可以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 、如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因其它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约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2、甲方另有要求增设合同规定范围外服务项目,再议价格。

3、合约期满后,乙方在不取得续签合同的情况下,应无条件退场。

4、每月付款前,由甲方根据对乙方的工作检查情况,填写《对承包公司工作检查记录表》检查合格后,甲方凭该表和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付款;如检查情况不达标,乙方应按标准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承包清洁服务费,并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任何经济补偿。

5、本工程严禁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

九、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为此合同有效部分。

十、合同附一报价单。附二养护区域图纸、附三养护方案及验收标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签字有效。双方在合同期间必须认真履行,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不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厂区绿化养护合同范文二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花山大道绿化补植项目的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花山大道绿化补植工程; 项目地点: 花山大道 ;

第二条 工程内容

双方约定树种、规格、树形的移栽及养护,并且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保成活。

第三条 工期及苗木

工程施工及养护期:自开工日期至20xx 年2月3日 具体开工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苗木种类:见附件 第四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总价为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2.本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65%,养护期满达到业主标准后余款付清。

3.施工及养护期内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苗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总价包含:

1)本项目实际完成内容所有劳务费用;2)绿化施工期间的苗木费及养护费;3)施工期间所有劳务费、交通费、工人保险费、垃圾清运费等其它费用。

5.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不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等任何因素而调整。

第五条 养护质量

按照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以及武汉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苗木成活率99%。

甲方如有其他质量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

施工中甲方视进度不定期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必须返工,返工费用乙方承担,返工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将工程范围列明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签收。 2. 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关系。 3.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 4.向乙方施工提供的便利; 5.负责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1. 按苗木清单,做好种植养护管理。自行做好养护灌溉工作。

2. 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

3.按甲方要求和约定达到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养护,按时开工、完工并按时养护;

4.配合甲方或业主方的工程验收、检查。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火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产生的绿化垃圾须集中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未指定堆放地点则由乙方自行组织车辆运走,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双方对事故均负有责任的按有关部门认定的责任比例各自承担。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工程所需要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以及交通工具,费用自行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期间,除非得到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终止或更改本合同,否则由此导致对方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违约方索取赔偿。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伍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区绿化养护合同范文三甲方:

乙方:

为搞好厂区绿化管理,使之整洁有序,甲方决定对公司内种植的草坪、苗木加强养护管理,并委托乙方进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见:

一、 养护时间:从20xx年4月5 日至20xx年4月4日

二、 养护区域:厂区内草坪、所移植的苗木周围及公司东北大门外两侧的草坪。

三、乙方责任

1、 对厂区内草坪、所移植的苗木周围及公司东北大门外两侧的 草坪的进行全面养护,具体内容包括除草、浇水、病虫害防治、修剪、施肥等;

2、 除草要求:全面清除杂草2--3次;小范围拔草(小拔)每15 天进行1次;做到草坪上无明显杂草。路牙边杂草定期清理,清理工作结束后应保持路面整洁。除过的草运至垃圾池、离主干道较远处的树木根部堆肥。主干道两侧路边的苗木周围和草坪上应保持无杂物。

3、 浇水要求:当苗木缺水时,应根据需要浇水,尤其夏天连续高温和秋天连续干燥时应做到每星期浇水不少于2次;雨水多时除外。浇水时应做到节约用水

4、 病虫害防治具体要求:注意病虫害预防,发现病虫害及时根据各类植物的病情及时购药并采取合适方式喷洒;2~7月虫害治理2~3次。如虫害严重时可适时增加治理次数。

5、 修剪要求:对苗木球类生长不齐影响美观的要适时进行修剪; 对乔木、大型灌木的不定芽及时清除。

6、 对草坪定期进行机械修剪,5-10月期间不少于2~3次,总的 要求是使草坪基本齐整。

7、 施肥要求:根据甲方要求选择适时适量施肥,肥料以复合肥 和农家肥为主;一年内施肥2次。(肥料由甲方提供)

8、 遇到大风应及时对吹倒的树木进行扶正,并做好加固工作。

9、 围墙边死角不得堆放杂草、树枝和其它杂物。

四、 甲方责任

1、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加强对护理的指导。

2、按照规定支付护理费用。

五、乙方应定期将管理计划和有关措施向甲方汇报,在甲方应急通知的情况下,应不迟于第二天到达工作现场。如果乙方不能在实际情况需要处理,却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临时雇请人员进行养护,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合同金额中扣除。

六、对履行本合同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劳力、材料、设备和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双方没约定的除外。

七、乙方应加强安全责任。

八、养护管理费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分两次支付,乙方须开具发票交甲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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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篇13

签订日期:

绿化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观工程、苗木栽植及养护。 详见:发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养护;

3、苗木的养护管理(壹年)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第三条 工程施工期限共3个月。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经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承包方严格按上述工期组织施工,若工期延迟,每延迟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工期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绿施说明及业主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栽植质量标准执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89

3、养护标准执行《园林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五条 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经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该足额赔偿,并应付发包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暂定:叁佰贰拾捌万元整(3280000.00元)最后以决算为准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备料款,采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进度,付50%;

(2)、工程验收合格付30%,总工程款的80% ;

(3)一年养护期满后,付20%

第七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审核后的预算书

6、其它附件

第八条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叶青青为现场业主代表,代表行使业主的职能,并全权处理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务。承包方指派伍克祥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间内每月不少于20天驻施工现场且组织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监理例会或各种与本工程有关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承包人自负。

3、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与本施工的关系;同时处理与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4、承包人工作: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及后期管理和养护工作,同时对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应进行合同理的妥善保护,如因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维修赔偿。

第九条 绿化种植质量满足下列要求:

1、种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保证质量,由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4、质量要求:

①严格按照绿化设计图纸施工;对要求全冠的树种,树木移栽后保留树冠,少量修剪,保持树形基本完整。带冠苗树木移植修剪后保留二级分枝,适当修剪。

②施工前必须清除场内所有杂土和建筑垃堆;

③各类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为普通土壤)栽植。所谓客土,即栽植树木时添入树穴中有利于生长且不混入瓦砾等有害特质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类30cm厚,中高树木为60cm厚,普通绿地为30-40cm厚;

④高大乔木定植后,应设置树木支撑。

⑤乔木要选择生长健康、树形饱满的优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种叶色饱满、树叶密集、不脱脚、无病虫害。苗木均采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数量、修剪平面及高度应按图纸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饱满的植篱。

⑦行道树与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直线上,行道树距路东边1.2m,种植的树木应树形相似,保持直产,不得歪斜,加支撑立柱,行道树分枝点高度应大于3.0m

⑧树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种包活,养护期壹年。补种树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之日起算,养护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种、规格等均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完工验收: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包方提出书面报告,监理单位送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在3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根据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直至完工验收合格。

2、初步验收:承包人在完工报告验收合格后30日,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芜湖园林绿化考核评分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发包人按规定兑现。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须按初验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补栽方案,报监理确认后,重新补植,该部分养护管理期,自补植结束之日起,顺延养护期。

5、终验:养护期满时,由承包人提出终验申请,并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发包人在28日内组织相关部分进行终验。

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预算,经双方初步协商后可以作为竣工前的拨付款依据。工程竣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由发包人根据当地当时市场价格及相关政策取费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验收标准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达100%,草皮以遮蔽土壤为依据;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程进行定期考核,养护期为壹年。

第十三条 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为十二个月,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对所完工程进行维护和养护(并对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应进行无偿补栽或移栽保证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时,保证植物生长茁壮成长。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或在养护期内不能按发包方要求养护、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产条例文明施工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损失承包方自负。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1、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芜湖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二)依法向芜湖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保存贰份,承包方保存贰份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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