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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施工总结实用13篇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立项,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分项内容,根据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所确定的费率,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依照本暂行规定所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结合工程特点,按照常规的施工技术方案,单独开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项目的详细清单内容,并参照附件2指定控制措施项目总报价的费率;对于基坑围护和沿街安全防护设施等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应另行标明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根据现行标准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作业环境,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的相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进行报价。

评标人应当对投标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和相应的费用报价进行评审,报价不应低于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费用的90%,否则按废标处理。

第七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施工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比例。

第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九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一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为依据,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对未按本暂行规定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行为,由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2

一、验收监测报告(表)的重要性及作用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质量的好坏是决定一个建设项目能否顺利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取得验收批复,从而正式投产运行的关键。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表)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对于增强环保设施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提高环保验收工作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针对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的建设项目而编制,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两文中仅明确了验收监测报告的章节:包括总论、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建设项目污染及治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验收监测评价标准、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环境管理检查结果、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附件等11个部分的内容;要求应充分反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和措施落实的效果;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管理的全面检查结果。但是如何编制一份高质量、简明易用的验收监测报告(表),使之既便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现场验收时审查,又便于企业日常环保管理运用,在上诉两文中没有明确表述。通过对近年来几十余份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经验总结,本人认识到绘制好“示意图、对照表”是编制一份高质量的验收监测报告(表)的重要而简便易用的方法。

二、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应绘制的示意图

在一份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应绘制: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物料平衡图、水平衡图、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和污染物采样点位示意图。其中应重点补充完善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和污染物采样点位示意图,其它图件可直接选用项目环评资料中相应的图件。

(一)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一般情况下,工艺流程图应在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的科研或设计文件基础上,根据工艺过程的描述及同类项目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绘制,一般可用方块流程图表示。以一个二氧化碳制取工艺为例:

(二)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

一般情况下,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根据污染物治理的实际特点进行绘制,通常也可用方块流程图表示。以一个皮革厂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为例:

三、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可编制的主要对照表

一个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应包括:工程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对照表、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对照表、生产负荷对照表、监测结果对照表、排放总量测算结果对照表及环境影响敏感点对照表等几类对照表,其具体样式分别如下:

(一)工程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对照表

此表中工程各组成部分与主要环境问题进行一一对照,清楚表明主要污染源及主要环境问题。

(二)环保设施(措施)对照表

此表将环评及其批复中要求的各污染物治理设施(措施)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一一对照,清楚地反应项目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生产负荷对照表:

此表将项目各产品的设计年产量、设计日产量及其75%设计日产量与验收监测期间实际日产量进行一一对比,从而简明扼要地说明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是否满足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中的相关规定,进而说明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四)监测结果对照表

此表以噪声监测结果为例,将监测结果与验收标准一一对照,清晰表明污染因子是否达标排放。

(五)排放总量测算结果对照表

此表中以项目污染物年实测排放核算量与环评建议年排放量或标准允许的年排放量进行直接比较,直观地反映出项目总量控制达标情况。

四、示意图和对照表的作用

工程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对照表结合项目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示意图分析可以明确污染源及主要污染因子;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对照表可以说明建设项目对环评及批复中要求的各污染源治理设施(措施)的实际建设落实情况;生产负荷对照表说明建设项目验收工况情况,结合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就体现验收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污染因子监测结果对照表说明建设项目各污染物环保设施的治理效果;排放总量对照表说明建设项目总量达标情况。总之,该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方法能够形象直观且又简明可行地编制好一个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既避免了文本中一堆数字的枯燥,又避免了大量文字叙述的繁冗,具有极强的操作性。

五、结论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采用示意图、对照表的方法能高效、直观地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资料呈现给验收领导与专家。此种模式版面美观、文字简洁、图文并茂,操作十分方便,对增强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的准确性、客观性,提高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的质量,促使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3

工程监理项目竣工后,监理工作总结随即着手进行。项目总监如何结合工程实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面、真实地对监理服务过程进行总结,为工程竣工验收划上圆满句号,笔者有以下几点体会。

1 监理工作总结的总体要求

1.1工作总结应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能对监理效果进行综合描述和正确评价,能反映工程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反映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结构安全、投资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1.2监理工作总结基本构成内容力求统一,内容统一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科学化的要求。

1.3监理工作总结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监理工作总结的具体内容应与建设项目相结合,针对性是对特殊性的描述。

1.4监理工作总结的表达方式应格式化、标准化。

2 监理工作总结的划分

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应对监理工作进行两方面的总结:一方面,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项目监理组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基本概况,除工程规模外,开、竣工及大事记都需记录在案; 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设施投入情况; 3)监理委托合同履行情况,四控制、协调、两管理的履行情况概述; 4)监理目标或监理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 5)工程质量的评价; 6)对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工程遗留问题; 7)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8)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清单; 9)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 10)监理资料清单及工程照电等资料。

另一方面,监理内部提交的工作总结,项目监理组向监理单位提交的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监理组织机构情况; 2)监理规划及其执行情况; 3)监理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4)监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如采取某种监理技术和方法的经验;采用某种经济、组织措施的经验;如何处理好与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经验;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监理工作的建议; 6)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 7)监理资料清单及工程 照片等资料;

3 监理工作总结编写的主要内容和组成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工作总结可分6个部分: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监理工作成效;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工程照片;通过这6 个方面的论述,说明能从不同侧面全面地总结监理工作的好与坏。

3.1 工程概况

应说明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层数层高、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建筑物功能、结构类型、装特色和投资情况。

3.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不能只简单地绘制监理组织机构形式图,还应详细说明监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和专业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监理组织机构中人员的分工与基本职责。针对监理合同和监理目标建立了哪些工作制度,如何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

3.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对工程实施“三控、二管、一协调”的措施和效果,须着重说明在这几项工作中如何进行有效控制,采取何种措施和技术方案,取得什么样成绩,要有一定的数字说明和依据资料。

(1)质量控制方面:要体现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质量体系,重权预控、自检、试验检查和旁站等情况,建立质量责任制,规定质量控制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以及控制标准,取得了多少合格率和优良率等情况。

(2)进度控制方面:如何依据合同和业主要求,加强并细化进度计划中监督管理,重视施工进度的记录、信息收集、统计、分析预测和报告工作,从而达到监理进度控制工作成效等情况。

(3)造价控制方面:要详细说明做好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审核签证工作,如何进行合同变更、设计变更等审核控制。

(4)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重点说明熟悉、执行合同的情况,公正地处理各种关系,协调好业主、设计和承包单位各方关系的情况。

3.4监理工作成效

应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合理化建议产生的实际效果情况。合理化建议应针对本工程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从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方面,说明合理化建议产生的效果。如在质量方面避免哪些质量通病;投资控制方面,为业主节约多少资金或投资不超概算;如何处在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政府职能监督部门的交点上,合理化解矛盾等。

3.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建议

施工过程中主要内容有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等三方面问题的处理情况,这部分内容应该是重点总结的方面之一。

3.6工程照片

工程照片在监理规范上已明确说明,必要时留存。因此,可视参照工程具体要求执行

4 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写与归档要求

(1)用词要准确、明了、简洁、通顺,尽量使用专业语言。并按打印方式处理。

(2)有正规封面:封面文字要注明“xx工程监理工作总结”标题,有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名称,以及编制人、审批人和批准人签名。

(3)总结规格尺寸和编号:资料规格尺寸为16K或A4纸,并按公司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归档管理的要求统一编目和登记归档。

(4)报送监理工作总结,须有项目总监、以及相应的审核人和批准人(可总工程师)签字,并加盖该项目监理部公章后,由项目总监递交业主。

(5)重要工程监理项目的工作总结需一式三份,即业主二份,项目监理部归档一份。一般工程监理项目的工作总结需一式二份,即业主和项目监理部各一份。

(6)时间规定:监理工作总结须在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及时编写完毕。

5 结束语

总之,监理机构应围绕监理合同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并且因为监理工作总结需分别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汇报;所以,总结内容应各有侧重、要求内容真实 客观并具有针对性。通过监理工作总结组成内容的细化阐述,客观、系统地反映实施工程监理所取得的成效。

参考文献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4

1.1漏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按照土木工程合同类型分类中,常用的合同类型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八条对固定总价适用范围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实践中承发包双方选择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不只是基于工程实际特点,更多时候由于一方面承发包双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易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若在施工中发包方不改变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结算简便且节省了计量核价工作; 另一方面发包方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承担,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预算。因此基于合同中建设方的优势地位和对于竣工结算的考虑,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方来说,所要承担的风险比建设方更多。

当采取固定总价招标的时候,工程量清单漏项主要是指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没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内容,与图纸相脱节,造成的招投标过程中补遗工作量的增加。由此导致的问题还延伸到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决算全过程。如果此类问题未在招投标阶段得到解决,并被招投标双方忽略,或者是投标方有意隐瞒,施工过程无可避免要牵涉到项目费用增加,还可能由于二次订货耽误工程工期。

1.2漏项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

1.图纸不熟悉

编写清单的人员毕竟精力和经验有限,不可能对大量的图纸事无巨细的一一把握,造成图纸上有的单项工程在清单中遗漏。例如对某整个装饰物品的漏项或者数间教室的石膏板吊顶的数量只算了其中一间。

2.对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

招标文件并不是一张纸,包括招标图纸、清单、补遗等各种材料。许多甲方要求的措施费或独立费就隐藏在其中,例如甲方要求由乙方完成桩基的监测费用或由乙方在工程结束后完成消防验收工作或由乙方承担当地政府加收税收费用等等。这些不小的费用往往不显示于图纸,也容易被清单遗漏。

3.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

在一项清单组项中,要完成多个定额内容或一个施工流程包括多个施工步骤。编制清单中往往注意工程量大的工作内容,而遗漏了数量相对小的工作内容。例如打预制工程桩遗漏引桩,而地质条件又很不好;例如设计图纸规范用PE给水管,按规范PE给水管不能暴晒,但并未说明屋面部分要采用的保护措施。另外定额和规范不符时,应以规范为准,因为验收时以规范为准。

4.图纸模糊或不完善造成报价偏差

招标的施工图纸可能由于设计深度问题,部分内容未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编制清单人员往往直接遗漏了该项工作内容。例如在平面示意图上有一个化粪池,而并无具体做法和大样图;例如在厕所隔断上画有扶手的示意图,却无文字说明,亦无材质尺寸等介绍等等。

从以上这些原因分析来看,投标方所处的位置相对比招标方有利,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因为施工企业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经验的承包商理所应当发现招标文件及清单中的问题和漏洞。

2. 漏项问题在招标阶段的初步预防

2.1 招投标过程中预防

针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漏项的问题,招标文件经常会有几种要求投标人处理的办法。

(1)在清单后附表直接增加项目

(2)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列明可能要采用的材料单价,作为评分时专家打分的一个依据。

①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②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投标方进行补充是应该被绝大部分招标文件允许的。投标人这样做对业主至少有两点好处:一是今后若发生了类似项目的变更,就有了套价的依据,而且这个价由于竞争的原因不会高;二是总价包死报价,如果投标人在清单后面增加了一些项目,而总价又具有竞争力,那说明其他清单的综合单价也不高。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该补充而投标人考虑竞争的原因没有做补充项,绝大部分招标文件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2.2 招标文件中预防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核心的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在选用“固定价格合同”时就明确提示双方在专用条款中要对固定总价下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调整和计算等做出明确的约定,以避免日后引发纠纷。在乙方容易以清单无列项的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从而使甲方承担其提供清单漏项的风险的基础上,甲方为了规避这种风险,达到在一次投标报价中完成其提供图纸的工程建设,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做如下说明。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检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予以更正,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允许自行调整,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且招标人未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形式给予更正,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另行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予以调整。如投标书中未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或偏离表中未完整列出分部分项偏离内容,则投标人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

3. 施工过程中漏项问题解决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及时与业主沟通,图纸上不明确的地方主动提出要求设计确认,以免耽误采购时间,延误工期。这里牵涉到一个承包商内部部门协调的问题。因为作为投标单位的时候由投标人员和预算人员与招标单位接洽,而进入施工阶段时则由承包项目组接手。人员换了,资料交接是不是完整,造价人员如果也更换的话那么对工程的了解也要重新开始,招标阶段发现的问题可能被施工人员忽略。因此承包商不应该有中标就万事大吉的观念,因为承接工程的最终目的是盈利,只有施工阶段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才能保证企业的持续成长。

具体讲就是,承包商在按照图纸施工时应不时查阅当时的报价表,当发现清单的漏项及时向建设方及设计方确认。若确属于图纸不明确的地方,应尽快明确详细的做法、材质等等。除了及早安排此项目施工的同时,保留建设方的确认依据,为申报款项做准备。

清单计价规范中说明: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②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 竣工结算中对漏项问题导致的造价问题进行复核

这里应该明确几点内容。首先,总价合同的情况下,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按清单所报的综合单价仅仅是为了发生变更时计算变更造价,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具体内容就是按照招标时的图纸和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图纸上有的都应当完成,而不是只看清单。

第二,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施工合同文件的各组成部分之间有严格的解释顺序,其中图纸解释工程量清单。报价时以图纸为准。图纸有图例,也有相应的画图规则和规范,应当以正常的方式理解图纸。对读图导致的失误不是变更合同价格的理由,不明白的地方就应该提出疑问,否则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第三,设计变更和设计深化的概念是不同的。设计变更是把已经有的变成另外的,增加或取消;设计深化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细化而不是引起新的变化。

4.1 对清单漏项项目的造价结算处理

通过上面讨论的清单漏项原因,其中前三项原因造成的漏项,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模式下,按照上述的合同条件,很清楚承包商是不能以清单漏项向业主索赔的。而针对第四种情况,由于图纸模糊或不完善引起的清单漏项,这在一定范围内属于设计变更,承包商是有权利进行相应的提出费用要求或索赔的。对于图纸模糊或不完善的情况,建设方通常采取原图纸完善、变更或干脆取消这几种处理方法,于是对于价款结算也产生了不同的结果。

4.1.1 漏项项目原图纸完善的结算

对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招标图纸的完善内容,原则上采用补差价的方式,即在此单项工程实际价格基础上扣除理应含在原投标价中的价格。一般在图纸不完善的时候,采用扣除整个工程同档次品牌的价格。

例如某工程厕所隔断应附加安装残疾人扶手,可是图纸未明确此为扶手及扶手的材质尺寸等等。只是在施工平面图上有一个扶手标志,同时清单没有此扶手内容。业主工程师指定了品牌及样式,指定由承包商完成。那么在结算时,业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表明图纸上有,隔断上有扶手的平面图,应该按图纸验收,属于清单漏项,不增加费用;承包商认为这图纸不明确,属于设计变更,应该费用增加。建设单位在给承包商扶手的实际价格的同时,应怎么扣除清单组价的价格呢。因为清单上没有明确,那么是按照普通扶手价格扣,还是按照整个工程同档次的品牌价格扣,或是按照我业主指定的品牌价格扣?按照工程量变更的调整规则,清单上有类似的扶手的相应报价,所以扣除时参照了此单价。

4.1.2 对漏项项目变更的结算

原图纸的施工做法很清楚,但清单该项中遗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又对此项内容进行变更。

例如某装修工程,图纸标有6扇木门,清单未提供此项目,招投标时承包商也未提出疑问。在实际施工中,结合以后消防验收考虑,更改为防火门。那么类似此类的变更结算应在实际发生的费用中扣除原招标图纸的工程量费用。

4.1.3 漏项项目取消时的追减

原图纸做法可能模糊也可能清晰,但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表示,此项工程内容不必做了或另请施工单位完成。那么在结算时,就应该按照上述原则追减相关部分费用。

4.2关于清单计价风险责任承担的讨论

施工单位有可能很怨,为什么同样属于清单漏项,叫我做吧,不给钱;不叫我做吧,倒扣钱,好像风险都在施工单位。其实这正是固定总价合同的精神所在,即施工单位只要理解,工程是按照图纸及规范来验收的,而不是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举个对承包商有利的例子,某建筑构件厂因上海欧尚杨浦一号项目的钢结构工程与上海某超市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款800万元。工程按期完成,质量合格。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较工程量价格清单少用钢材40吨(价值人民币约80万),在结算时业主以承包商少用钢材为由拒付该部分工程款,遂酿成纠纷。最后处理结果:按合同结算。因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业主来说,同样也有一定的风险。

作为施工单位能否获得盈利规避风险,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在招投标相对短的时间内完善工程量清单,规避自身的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节约成本,才能创造出可观的利润。

5.结论

工程量清单模式的实行已经被大家渐渐认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遇到漏项问题造成的矛盾时,只有深刻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固定总价合同的这些意义和原理,才能比较清楚地划分责任,避免纠纷。任何一种制度和模式都不可避免存在瑕疵,正如清单漏项问题,也由于我国建筑行业企业水平参差不齐,普遍不重视风险防范,抗风险能力差,同时建设方没有足够的经验,不规范操作等国情,不可能把这一风险简单地归于承包商,而应该分析其中原因,分别地加以处理。

无论是编制清单人员还是承包商应该在这过程中吸取教训,提高自身水平走上专业化、精细化的道路。建设单位则应该往长远着眼,重在提高建设效率,这样才能够将清单计价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5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国家规定应当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费用。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计价,是指依照建设工程不同阶段的相关资料及有关规定、设计图纸、计价依据、方法、程序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造价编制、确定、控制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计价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科学、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 工程计价依据的制定

第六条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

(一)投资估算指标;

(二)概算指标、概算定额;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劳动定额;

(四)费用定额;

(五)工期定额;

(六)工程建设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七)国家和本市制定颁发的其他计价依据。

第七条 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分为统一计价依据和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

统一计价依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国家的统一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并施行。

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由发包人组织编制并审核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

第八条 建设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信息、调整系数、技术经济指标、典型工程造价分析、造价指数,引导调控建筑市场主体合理计价定价。

第三章 工程造价的编制与管理

第九条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进行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调整工程价款,工程索赔,处理工程造价纠纷,进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

第十条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由具备编制能力的单位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复核和审查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人员应当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核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对其编制和审核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送统计报表与经营业绩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造价员应当在本人承担编制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并加盖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负责编制、复核和审查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由执行该造价成果文件任务的造价咨询企业或有编制能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根据工程不同阶段的方案资料、设计图纸、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有关规定编制。

(二)招标控制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定额、工程造价信息、费用定额、计价办法及相关资料编制。

(三)投标报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计价办法、本企业定额或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预算定额、市场价格及相关资料编制。

(四)施工图预算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计价办法、预算定额、工程造价信息、费用定额及相关资料编制。

(五)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应当以在市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的施工合同为依据,以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价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范围内容及调整办法进行编制。

第十三条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依据本市统一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进行工程计价所使用的计价软件,应当符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订的标准格式要求。

第十四条 总承包服务费应当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在本市现行规定的幅度费率范围内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工程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当按照分包专业工程结算造价(不含设备费)及原投标费率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编制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本市现行费率标准计算,并单独列出,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第十六条 规费是指依据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计算,并足额上缴,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包括: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生育保险等。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时,规费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规费应根据规定结合本企业上一年度缴费情况确定。

农民工工伤保险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并在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投标报价中单独列出,开工前由发包人一次性拨付给总承包人,总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

第十七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项工程只设置一个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招标人不得故意压低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

招标控制价应当在招标时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的合价。投标人对于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五天向市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投诉。

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及其电子版一份报送市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

第十八条 投标报价的总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总价(均不包括不可竞争费用):其中建筑和装饰工程低于6%,市政和轨道交通工程低于8%,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组成明显不合理的,该投标人应就其报价的合理性做出详细说明,评标委员会对该报价应进行详细分析及质询。对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或过低报价又不能说明其合理性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该工程的投标,以避免因低价中标后可能带来的重大履约风险。

第四章 工程价款的确定与结算

第十九条 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根据拟建工程的规模、工期要求、图纸设计深度及有关规定,正确选择合同价方式。施工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并已经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其他工程应当采用单价合同方式。

发承包双方应当依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订立施工合同,并于订立之日起7天之内到市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双方不得另行签订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协议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 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限、抵扣方式。

第二十一条 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费用,以及该费用的支付时间、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合同对预(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支)付按以下方式办理: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该项费用的预付应不低于其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该项费用的预付应不低于其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承包人应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并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 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主要材料、人工及机械价格变化的风险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风险范围及幅度的调整办法。价格风险幅度应在±3%至±6%区间内考虑。

第二十三条 发承包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市的工期定额,当发包人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工期的,应按照本市的有关规定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但压缩工期的天数超过定额工期30%的,视为发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自接到工程计量报告的14天之内核实完毕。

第二十五条 承包人根据双方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人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的14天之内,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和扣回工程预付款,若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当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支付协议,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未签订延期支付协议的,承包人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利息,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及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发、承包人应如实记录并即时签字确认,以发、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签字确认的书面资料为依据调整工程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第二十七条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第二十八条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合同没有约定的,其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8天内。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时,应当书面签收。

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包括:竣工结算报告书、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中标通知书、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洽商变更、涉及工程价款的签证资料等。

第二十九条 发包人对单项工程的竣工结算原则上只审核一次,不得以审计为由进行重复审核及拖延工程价款支付。单项工程审核时限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审核应当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确认后的28天之内完成。

政府投资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即应当作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及办理竣工决算的依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都不得对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工程竣工结算再进行审核。

第三十一条 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发包人应当在办完竣工结算后的28天之内,将竣工结算报告书及电子版一份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十二条 对已经办完竣工结算的工程,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期限支付全部竣工结算价款。若合同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其支付期限为办完竣工结算之日起的28天之内。

第三十三条 发承包双方发生的经济纠纷可先行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委托调解;当事人也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直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应当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按照工程结算价(不含设备费)及有关规定协商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并在保修书中约定,发包人可按照保修书的约定分次结算并返还质量保证金,当承包人履行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义务,并办理了缺陷责任期终止手续,发包人应当于14天之内向承包人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不得拖欠和克扣质量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 劳务作业发包人在取得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价款中,应当优先支付劳务分包价款,劳务作业承包人在取得劳务分包价款后,应当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计价办法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建筑市场主体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第三十七条 造价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抽查和集中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发包人、承包人、造价咨询企业分别进行检查。

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照和资料,对检查涉及的有关问题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三十八条 工程造价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咨询合同;

(二)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企业的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三)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情况;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的执行情况;

2.现行计价依据、计价办法的执行情况;

3.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的各项取费费率的执行情况;

4.工程建设的主要材料、人工及机械等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情况;

5.安全文明施工费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6.规费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7.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的计取情况;

8.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质量保证金标准的约定情况;

9.工程量、工程款的计算、申报、审核、支付是否违反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

(四)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 发包人、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责令改正,依法进行处罚处理,作为不良行为在市建筑市场公开信息平台上公示。

(一)委托无相应资质单位或相应资格人员编制、审核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

(二)未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计价办法的有关规定计价的;

(三)未按照规定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的;或压缩的工期天数超过定额工期30%的;

(四)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规定,故意压低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的;

(五)工程建设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价格未按照市场价格调整的,或施工合同未约定价格风险范围及幅度的;

(六)未按照规定计算、使用、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或未按照规定计算和上缴规费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

(七)未按照本规定即时签字确认涉及调整工程价款的变更洽商的;

(八)未按照本规定调整措施费的;

(九)未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支付的;

(十)未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的约定返还剩余质量保证金的;

(十一)劳务作业发、承包人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的;

(十二)未按照本规定办理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报告书备案的;

(十三)使用的工程计价软件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

(十四)未按照造价咨询合同约定支付造价咨询费用的;

(十五)发包人或承包人不配合监督检查的;

(十六)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

第四十条 造价咨询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责令改正,依法进行处罚处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记分及积分处理。

(一)未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计价办法的有关规定计价的;

(二)承接工程造价编制、审核任务的咨询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相应规定的;

(三)未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统计报表与经营业绩等相关资料的;

(四)因造价咨询企业原因未按照造价咨询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造价咨询业务的;

(五)使用的工程计价软件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

(六)在协助解决工程造价纠纷的鉴证咨询业务中接受当事人请托的;

(七)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责令改正,依法进行处罚处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记分及积分处理。

(一)未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计价办法的有关规定计价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相应规定的;

(三)在造价咨询活动中有欺诈、伪造、作假行为的;

(四)散布谣言诋毁同行并造成一定影响;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权益的;

(五)泄漏从业单位技术和商业秘密,对从业单位造成一定影响的;

(六)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建设项目,其施工总承包的造价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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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6

照明设计是建筑设计的附属工程,是建筑施工的必要环节。而在后续的使用中照明工程也是建筑采光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针对照明设备的设计主要向着节能与一体化方向发展。所谓的节能主要是通过对电力来源、照明控制等手段达到降低室内照明能耗的目的;而一体化发展则是指通过控制平台中枢来实现对建筑物整体照明设备一体化控制的方式。随着计算机等电子科技设备被引入到智能楼宇的建设中去,照明设备的一体化布局成为了未来相关设计与施工的必然。本文对照明设备一体化作用与基本原则进行总结,并以此为基础对一体化布局的具体方式与实现过程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在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二、照明设备一体化布局思路与应用

所谓的照明设备一体化布局是指利用中控方式对全建筑的照明设备进行一体化管理的布局模式,这种布局模式的思路是将控制与管理进行有效的联合,并采用智能控制手段加以实现,为后续的照明拓展(如照明与通风的一体化、照明与自然采光的一体化、照明与其他电气结构的一体化)提供可能。而在具体的布局过程中一体化的建设思路可以分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利用集约化管理的思路达到集中控制的目的。将照明控制利用中枢平台的方式进行管理与控制,这样的布局方式可以利用信息化管理技术来及时的调整建筑的照明策略,进而利用最低的能耗为建筑提供最为适宜的照明供给;其次,利用一体化建设的思路达到功能扩展的目的[1]。在当下的社会背景中,智能楼宇的建设较为常见,而此类建筑的建设关键在于电气化设施的智能化;照明设备一体化布局是其智能化的必要方案,也是后续其他拓展电气设施智能化的基本框架。照明设施与整体的供电设施联动所形成了一体化方案正是为此种设计奠定了坚实基础;最后,利用一体化布局的思路解决复杂施工的问题;在一体化照明设计体系中根据实际的照明需求会对不同的建筑空间提供必要的接口与隐藏接口,这样安排可以避免由于建筑交付使用后的照明系统重复施工问题;在降低了施工与维护成本的基础上保障了建筑的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照明设备一体化设计

照明设备一体化建设主要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测算阶段:在该阶段要求根据建筑的内部空间设计以及我国相关的室内照明需求制定完善的照明方案,在照明方案制定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建筑的使用类型以及具体的室内照明分配原则来进行;并与建筑设计工作相结合,为综合照明控制中枢提供必要的空间分配;另外,在测算阶段还需要对工程造价进行预判,并规划相关的电气与照明设备。

第二,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应该根据测算结果以及相关的工程要求对具体的照明线路及其控制线路进行具体的设计;。设计过程中除了必要的照明合规性之外还需要考虑如下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从成本角度出发按照同等要求的最低成本模式进行设计[2];另一方面则要求对可能存在的扩展接口进行预留,具体的预留方案可以按照室内照明以及室内使用布局来进行具体的设定。另外,在照明线路设计完毕后,需要对相关的设计合规性与可操作性进行论证,之后形成统一的施工方案。

第三,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我们需要严格的按照照明系统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注意施工顺序,按照现有的施工手段,“先总线,在支线,后终端”的施工方式能够保障照明线路的整体有效性。而具体的施工工艺与方法应该严格的按照国家建筑电气的相关标准来进行,具体的施工要点将在下文中具体讨论。

第四,验收阶段:照明一体化布局的验收阶段主要分为电路的验收、设备验收以及一体化布局的验收。电路的验收是以支路电路为检验基本,在检查是否通路的情况下对电源的负荷承载力进行预判,以保障后续使用的安全性;设备验收是指对非线路之外的其他照明设备进行检验。检验安装的合规性与安全性,并对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验收;一体化布局的验收主要是对一体化控制中枢的控制单元有效性进行检验,此部分验收是一体化布局能够成行的根本要素。

第五,使用维护阶段:使用维护方面主要是指在后期的使用过程中的正常维护。在具体的维护操作上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硬件设施的维护,参照电路维护守则来进行[3]。另一方面是对相关的控制软件进行维护,对软件的维护能够保障系统的有效性,还能够进一步通过系统微调来增加一体化布局的工作效率。

四、照明设备一体化施工要点

照明设备一体化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上述的五个阶段,不同的阶段施工要点与侧重所不同。具体的施工要点可以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一体化施工过程中一定本着先调查,在设计,后施工的基本方式来进行。所谓的一体化构成所强调的是对建筑内部的照明系统进行整合,而调查与设计正是后续整合施工的关键;因此,一个合规的操作体系是其具体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要点。另外,对照明系统的调查是后续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依据,也是整体一体化布局中的核心要素。除了考虑上述内容之外,还需要根据建筑的实际设计来进行合理的布线安排,保障布线一体化的基础上还要对后续的维护、运行灯内容进行考量,以保障整体的合规性。

第二,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总线与支线的线路分配以及照明承载力核算是施工的要点,此方面的研究能够为具体的施工材料选择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在一体化照明体系施工过程中往往是通过中控集线器的方式来实现控制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照明支线与供电总线之间的联结节点需要进行具体的优化,这种优化在施工层面则表现为加强对电源连接点的保护,达到试用期内的有效性防护,在具体的防护过程中应该以高导热材料作为外包,并实际考虑管内布线的防水需求。

第三,智能化控制系统作为照明一体化施工中的关键应该在最后进行安装。这种安装安排一方面避免了其他室内工程产生的震动、灰尘等对一体化中枢控制设备造成损害[4];另一方面也能够保障线路施工与一体化施工相互间的协调发展,在具体的施工安排方面要求在线路施工并验收合格之后再进行一体化设备的安装于调试;此后,通过并轨试运行的方式验证一体化设备的有效性。

总结

照明设备一体化体系由于其优越性及灵活性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在现代建筑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因此该体系从设计到具体施工的各个环节都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并且认真理解和执行相关技术规范,结合现场条件与各专业配合从而规划出合理的施工布局和科学的设计方案,为后续的拓展和维护提供便利。

参考文献

[1] 郝洛西,崔哲,徐俊丽等.技术创新高效节能卓越设计――2012法兰克福照明展综述[J].照明工程学报,2012,23(4):1-6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7

一、目前城市照明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项目决策阶段缺乏重视

一般来讲,照明工程是道路、桥梁、广场、建筑物等主体工程的配套工程,在立项阶段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项目建设各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大,达到80%~90%。决策阶段项目决策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否科学、合理。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建设工程造价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照明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阶段。

(二)制度建设落后或缺位

人们普遍注重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照明工程也一样不可避免。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格大都形成于招投标阶段,其中施工阶段的人、财、物投入是造价占比最大的。事实证明,城市照明工程前期投资估算的偏差是造成其投资效益低下、“三超”现象屡禁不绝的根源,大多由估算概算制度缺位或执行不到位造成。而没有严格制度保障,往往也会造成与道路等市政工程配合不顺畅、重复施工等问题。有的项目为了赶工期,在没有履行前期手续的前提下先开工的现象屡见不鲜。项目实施前应该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造价的管理应该按设计概算进行控制。但很多时候投资单位没有考虑充分就盲目开工,对资金需求规模、工程工作量测算、设计图纸的审查等环节没有严格把关,导致边施工边改设计或概算,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经常变更,对变更内容没有科学制约与监督,对增加的成本没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三)设计阶段整体质量不高

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结果出现有些设计粗糙、初步设计深度不够、设计概算质量不高,有些项目甚至没有概算或是概算审批走形式,造成“三超”现象严重。鉴于城市照明工程的特殊性及其主体工程的不确定性,更应该在设计阶段设计详细,严抓设计的质量关。

(四)施工过程管理不严

我国照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管理在目前来看,水平也有待提升。一是市场混乱无序,材料的价格不公开透明;二是有些施工单位不能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且在材料的采购及价格管理上缺乏专业的知识;三是有些施工单位未能合理配置资源,导致资源浪费的情况严重,进而增加工程造价;四是有时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合同进行多次变更,增加毫无意义的工程量,提高了成本;五是部分业主要求或现场施工环境、施工技术的要求而产生的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等,也会直接影响工程的整体造价。此外,因为施工过程管理不严,有些施工方就会做手脚,偷工减料,高套定额;对电缆沟挖填深度未按照图的要求执行,造成工程量虚高,同时留下了安全隐患。并且有的设计单位为了提高计费标准,扩大取费范围,将可以用机械挖填土方的工程在预算中套用人工挖填土方定额。

二、对造价管理造成影响的因素

对照明工程建设项目造价产生影响的因素很多,对其因素进行分析,有助于控制照明工程造价,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地作出调整。通常说来,对照明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环境因素

自然环境是个极其复杂、丰富的自然综合体,有许多领域还没有为人们所认识,或认识得还不够深透,正有待于人们去发现、探索。在此所讨论的自然环境,着重于与生物圈直接相关的自然环境,即直接与照明工程相关的自然环境。按照环境构成因子的性质及其与人的适应方式,自然环境可划分为物理环境、化学环境、生物环境和社会环境等。

(二)人文环境因素

人文环境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一个综合全面的生态环境,包括政治、文化、艺术、科学、宗教、美学等。完美的人文环境一定是符合自然的,是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完善。环境是文化积淀的反映,同时文化也在慢慢地影响环境。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固定的环境应该包括道路、建筑、游园、灯光、草坪等。但是当人融入其中时,就有了流动性。人与环境的交流可以带动环境的文化,同时环境对人的理念也会产生影响,这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动静相生的关系。

(三)建造者或投资者因素

在城市照明领域,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照明设计师将面对众多的业主,即市场经济决定了业主单位必须从各自的经济利益出发,对实施的照明设计工程采取不同的态度:具有营业性的照明业主,因为照明的实施可以带来商机提高经济效益,因此积极性较高,但存在互相比亮度、争高低的现象,盲目的增加照明设施。这样既增加了投资,又破坏了该区域的整体艺术效果。非营业性的照明业主,因照明的实施只有经济投入而没有效益的回报,所以积极性不高或尽可能地减少投入,同样也影响了该区域的总体效果。同时,由于各个业主对照明灯光理解的深度及个人的思维、意识、爱好、审美观点的差异,形成了五颜六色的灯光效果,如政府性的办公楼居然采用绿色光照明,使人感到阴森恐怖,没有突出政府大楼的严肃、庄严。其实,对于不同的照明对象应该选用不同的光色。颜色和人们的情绪有密切相关,如蓝色使人感到安宁和满足;黄色给人以辉煌和兴奋的感觉;红色使人急于取胜、焕发青春;红绿交织让人感到强壮、可靠、坚毅;淡淡的蓝色可令人有安全感;红、橙、黄等暖色可使人兴奋、气氛温馨等。一般情况下,照明光源应慎用绿、蓝、紫色等冷色,使用不当很容易使人感到阴森。

(四)照明设备的技术水平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照明技术从光源、照明器具到照明工程设计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光源较单一的白炽灯和直管荧光灯,发展到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紧凑型荧光灯、无极灯、LED灯等。

在照明设备中,灯具发展较为缓慢,在较长时间内,灯具的重要作用往往被人们所忽视。近20年来,随着新光源的快速发展,新的灯具也不断出现。随着城市照明的发展,高新技术和高科技照明器材开始在城市照明工程上推广应用,如激光照明、电脑探照灯、高空灯球、光纤照明系统、发光二极管光带、无极荧光灯等,在城市照明工程领域得到应用,不仅收到了一般照明方法难以达到的照明效果,而且使城市照明的科技水平明显提高。

(五)设计的因素

在设计环节出现问题会出现返工现象,而设计的标准出现更新、设计的环节考虑的不周全,可能会使得工程造价出现变动。

(六)施工现场因素

在施工现场,必须要有很多专业进行相互合作。因此,如果施工现场在组织方面出现混乱,管理没有明确的责任,便会降低劳动效率,不能确保施工的进度。除此之外,材料和灯具的品质比较低,增加材料及灯具的消耗量则会增加施工的压力。

三、照明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的系统

工程造价通常是指一个工程项目建造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它既体现了一个工程建设投资者建成它所进行的资金投入,同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又反映了作为一个商品主体所具有的经济实体价格,如住宅楼房的开发等。由于工程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涉及的对象和因素较多,从而决定了工程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具有全面性和复杂性。

针对我国城市照明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动态控制系统。

(一)动态控制

照明工程在造价动态控制方面,管理的原理主要有以下方面:分解工程项目的结构,结合设计和施工的特点,根据工程的进度预测分项造价,当明确后进行造价计划,对造价数据进行采集,进行数据处理,对没有完成的分部工程量进行预测,将实际值、计划值进行对比,分析是不是出现偏差,当出现以后,需要采取措施,对偏差进行纠正。

(二)动态控制系统

计划系统步骤如下:第一,对计划系统目标确立;第二,遵循计划系统原则,包括一般系统的原则,以及科学性、可操作性原则;第三,计划系统工作,主要是对造价计划进行编制。

由于施工环节是成本产生的环节,所以施工环节建立监控系统是控制的关键。

监控系统主要的环节包括:第一,明确监控系统的实际目的。施工造价系统主要是对计划实施的情况进行监测。第二,系统原则,主要是包括科学性、事前预警。科学性可以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反映,监控除却发现问题以外,还可以发挥预警功能。第三,监控过程,主要是结合相应的理论,控制施工造价。第四,监控的方法,方法包括赢得值法、因素分析法、差值法、比率法四种。后三种属于静态控制。以上的方法值得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进行应用。

调整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第一,调整目标。对造价偏差进行调整,使得施工造价在可控范围。第二,调整原则。包括科学性、符合经济效益。在调整方面,需要应用科学的方法,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四、强化造价动态管理的策略

为提升照明工程施工造价管理的水平,强化造价动态管理,需要采取相应的策略。

(一)科学解决动态管理的问题

在设计环节,需要对设计人员加强培训,强化设计人员在成本控制方面的意识。在照明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需要结合设计人员图纸,对勘测数据进行完善,与此同时,设计人员应该对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察,如施工的地质结构、气候等因素,完善设计图纸。在图纸设计环节,设计人员需要融合成本管理的理念,进行综合考虑,不断进行优化,在施工过程中,减少资源的浪费,强化照明工程施工的质量。

(二)预测工程造价

结合照明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针对施工造价动态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考虑价格波动情况,预测工程造价。在进行预算时,需要结合原材料价格,考虑到价格的波动问题,依据施工工期。设计管理人员需要监控照明工程,对隐蔽的问题及时的分析,避免在施工的过程中会出现偏差,对施工动向做到明确,提升动态管理的水平,强化建设施工的质量。

(三)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

为了达到投标方以及城市照明项目的要求,在进行投标时,投标方应该将有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工程造价人员和决策人员组成一个投标小组,对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进行仔细会审,对招标方提供的地质资料进行细致研究,对施工项目周边环境进行细致了解,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评估,从而使投标报价从与工程实际造价更加接近。现在施行的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的是国家统一的清单计价规范,结合各省市的价目表和施工所在地主要材料价格进行编制的,因各单位情况不同,编制的标底价格也不相同,所以,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清单中每个项目结合自己的企业的管理水平做出合理的报价。

(四)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在施工阶段,要不断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从而确保工程的质量与进度。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如果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应尽量提前,因为变更得越早损失越小。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账后变更的方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具体的施工人员要熟读图纸,仔细研读设计的要求,根据施工环节的轻重程度合理调节成本控制力度。在施工开始阶段,施工人员需要全面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尽量避免由于准备不足出现的返工情况,减少无谓的成本损失。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并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具体施工情况,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减少因签证不清而出现的工程款项出错的情况发生。并且要做好施工图纸的变更记录与保存工作,确保结算准确无误。对于费用超支的情况,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为下一次造价控制提供参考。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材料费用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选用材料是否经济合理,对降低造价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为此,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应努力争取最低价,及时掌握建材市场价格变化规律,制定材料价格的管理措施,建立一个能及时反馈、高效灵活的信息网络。对资金占用额大、采购较困难的材料给予重点管理,使材料总费用降到合理水平。提前做好材料供应计划,掌握市场行情,争取在材料价格波动的低谷时购进材料。

(五)竣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主要包含竣工验收、工程量计量以及办理竣工结算等。这一阶段是工程实施总结性的阶段,所有城市照明工程实际的投资,将在这一阶段进行汇总,进而分析投资是否超标。结算时要有耐心,一要认真检查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防止疏漏;二要落实变更洽商,按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等竣工资料重新准确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三要核实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投标时或合同签订时的综合单价一致;四要仔细核对工程量,严格按照计量工程师审核过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五、结语

照明工程施工过程比较复杂,具有危险性和动态性。照明工程行业要持续发展,就必须提高照明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质量,从决策立项、设计、招投标、开工、施工到竣工投入使用,无论哪一方都要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充分发挥造价管理在工程建设各阶段中的作用,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的成本目标得以落实。针对工程造价的环节,实行动态的管理,全方位的监控照明工程施工过程,以免出现安全隐患;提升管理的能力,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保证照明工程行业稳步发展。

(苏江明单位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邹文琦单位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刘异,普应波,黄科宏.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研究综述[J].大众科技,2012(03).

[2] 付廷兰.试析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J].价值工程,2013(15).

[3] 李丽梅.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问题的探讨[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1(5).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8

现代建筑行业往往被大型的公司总包,建筑施工以大型建筑为趋势,加大了建筑施工的难度。这些大型建筑一般占用较多的土地,工程项目复杂,参加施工的单位和部门众多,在施工的具体操作中涉及的专业众多,同时又由于有一定的施工期限,无疑又增加了施工的强度。是否做好了施工项目分包协调的工作,直接影响着项目的完成进度。如何才能做好分包协调工作,首先,要注重具体施工中的管理,只有从实践中把握进度才能做到对工程更好地了解,要关注施工的时间控制、工程的具体进度、工程质量的监督,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安全施工;其次,由于大型建筑涉及多种专业,专业间的配合协调和各专业的实施情况就是直接影响施工总进度的因素;只有综合地进行监管,才能使工程更加有序顺畅的进行。

1 工程概况

该建筑总占地面积为9.2万m2,主要包括主楼、指廊两个部门,主楼设计成扇形形状,外弧的长度为224m,进深92m,指廊设计为455m,宽为36m,整个建筑的规模较大。整个建筑结构多样,占地面积大,建筑涉及的项目众多。

2 协调方案

在对建筑项目的分析总结后,只有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才能更加高效的完成建筑项目。协调的能力不仅考验的是项目管理人员的水平,同时也决定了项目的成败。为了做好建筑项目的协调工作,我们在总结了以往的类似经验上,结合实际的情况,研究了一下几点措施。首先,要建立经理部门,总负责管理工作。经理人要有相当的管理经验,个人素质和专业素养都要符合项目的要求,要根据个人的能力在公司挑选优秀的人才,既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项目管理人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做好工作,将具体的工作状况进行实时记录分析,做好检查工作,避免出现工作中的疏漏。

承包单位要有自己的管理规定,同时项目也有一定的工期,在确保时间的同时对项目的工作进行保质保量的完成。在项目施工中要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有一定的目标争创鲁班大奖,获得本项目真正的肯定。在施工的前期,要先对公司职员根据个人能力和特点来做好职能的分工工作,规划好工作的流程,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奖惩工作,制定严格的管理规范。

3 管理的具体内容

总承包部门承担着对项目部所有的建筑的管理工作,从建筑项目的规划上,承包单位就要负最主要的责任。如何更好地规划各个区域,以及怎样具体的建设,都是承包者需要考虑的。施工区需要注意施工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施工区要采用统一的围挡,围挡的使用要得到所有业主的认同,围挡上的图案和颜色,这些要干净整洁大方,不会影响施工地的环境,围挡的文字和图案要明确的提醒了行人安全事项,此外要遵循国家的规定。施工、生活和办公几个区域要严格的分割开来,总承包按照实际的要求和工程具体所需进行分划。区域内的卫生清理、食堂的管理、卫生间、道路的规划、绿化等公共设施统一由总承包负责。整个工程的现场要做到整体合一、统一布置,达到更高标准的施工要求。

由于该工程涉及面广,占地规模大,具体的项目众多,涉及的专业面大,参与施工的单位多,这些特点都要求了项目施工必须按照一定的管理。工程具有一定的工期,在工程进程中,要实时把控施工的进展,只有严格按照工程的要求进行,才能确保工程按时完成。总承包要在业主规定的工期内进行工程施工。同时,总包方做好通知工作,催促分包的部门要及时将工程的进度报告给监理部门,监理根据总工程的实际需要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批,对于超时完成的分包方,通知其及时做好检查工作,避免因追求速度出现质量问题,对于速度慢的分包方,要催促其加快施工进程,查找进度慢的原因,针对问题进行解决,加快速度,确保能够顺利完成施工。各分包的部门通过改善其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施工能够在计划内完成。

施工的安全问题直接影响着人参的安全和施工单位的形象,甚至决定了企业的社会形象和成败,因此施工安全必须加以重视。总承包方承担着施工的安全问题。由于施工现场安全问题的涉及面广,在施工中必须提醒一线的施工人员加强警惕,对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要检查其是否拥有规定的证件。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安全设施随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对于解决安全问题,一定要做好安全的预案,万一发生紧急危险的事件能够不自乱阵脚,避免更大的危险的发生。做好安全预案,有利于减轻事故带来的危害。要设置足够的人员对安全问题进行实时检查,防止发生可能发生的事故。对于特殊作业要制定一系列具体的执行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处理。总承包要对工程项目有统观全局的眼光,有事无巨细的高度的责任心,有周密的制度设计和具体的实践。

该项目涉及的专业宽泛,工程复杂项目的总负责人和分包的负责人要对图纸的情况有具体明确的了解,要对图纸中一些关键的设计进行探讨分析,对于建筑的精度有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复杂的设计邀请工程师将其进行深化,做到对图纸设计的精确和详细。在具体的施工前,施工人员也要对图纸进行了解,明确设计师对建筑的设计要求。在机电图的设计上,要绘制机电的具体施工要求,图纸中有具体的标高和定位,以及装饰的准确位置,有完整的平面剖析图,在施工中如果准确的按照图纸的意图进行施工有利于加快施工的进度。由于工期的限制,我工程又期望建成质量高的项目,所以要对设计进行深化,保证设计图纸进行详细的分析。在深化过程中,要选择具备丰富的深化经验的设计师,全面准确的将设计图纸进行表达。要求每个施工的人员都要对图纸进行深入的了解,并随时抽查其理解情况,针对项目的进度,对施工人员进行检查,只有让施工人员了解图纸,才能从源头对建筑事故进行预防,对建筑中出现的错误进行预防,减少出错率,从而控制后期的重做率,提高工程的效率,确保在工期内顺利完成工程。本工程对质量的要求较高,因为施工前期有具体的目标,因此,在具体的施工中,我们要严格按照图纸的要求进行设计,我公司会积极高效和谐的配合工作的进程,保证使建筑向更高档次、风格别致、功能齐全的方向发展。

对于施工需要的材料和设备,需要严格的按照要求进行采购,所以在采购时,安排专人进行,将采购的结果记录下来,嘱咐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在分包中的需要进行采购,采购结束,公司还要对产品进行检查把关,保证材料按照设计师的要求,符合国家对施工建材的具体规定。如果材料采购是由我方进行,在采购之前要按照合同的具体规定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向设计开出质量保障文件,对于所有的分包单位要求的材料,我方有能力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材料采购结束后,将各分包部门的材料进行统计,汇报给监理部门,做好采购计划,进行监督管理。材料采购要严格按照一定的流程,包括提供材料的质量证明的具体文件,这是确保材料来源正规质量优良的一个重要的步骤。对于各分包商需要的材料,为了确保不浪费和及时性的原则,我们会做好材料的统一使用,出入库的档案,安排具体人员对材料和设备进行管理。

在工程的实施中,总包商和各级分包要按照规定对隐蔽性的工程进行验收,国家对此进行明文规定,项目的总负责人和监理部门要对隐蔽性的项目验收程序了解清楚,在对隐蔽性工程验收时先将验收的计划和验收需要的资料报给经理部部门,监管部门对计划检查过后进行审批,没有进行审批的不能进行后面的流程,我们要加强对隐蔽性工程验收的准备工作。

在承包的过程中,要接收政府部门的监管,政府部门之间也要做到互相检查的责任,确保工程的公开透明,只有接收政府的监督,才能确保在工程地透明度,才能做到真正的对社会有益,时刻接收社会的监督。政府的职能涉及很多方面,比如,环保、电力等城管负责城市的城市管理,公安负责城市的治安,交通部门管理街道的交通,燃气,自来水的使用控制项目的总负责人要与各职能部门进行沟通,报告各项目的进展问题,最好使工程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确保在工程实施期间不会出现断水断电的现象,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减轻项目施工对城市交通,治安等的影响。只有各个部门团结一致,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交涉,加强施工的管理,才能更高效的进行施工。

4 结语

该项目由于包含众多的专业,占地面积广,涉及的范围宽泛,要时刻做好工程的管理工作,总承包要协调处理好工程的具体细节,保证工程涉及的各范畴能够得到更好地实施,要对各个承包方进行全面的管理,及时监测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积极的和各部门进行合作管理工作,使各分包商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整个施工单位成为一个整体,目的在建造更优质的建筑,达到涉及的目标,获得业主的肯定。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9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照明工业体系,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03年,中国电光源产量约80亿只,居世界第一位,电光源产品结构逐步向节能型转变。1996年以来,中国照明电器产品出口持续增长,年均增幅超过20%,2004年出口额达到66.5亿美元。

(二)照明电器行业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改善,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

近10年来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中国照明电器行业的总体技术装备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具有制造不同类型电光源生产设备的能力,并逐步由原来的手工、半自动化操作转向机械化、自动化流水线生产,如成功开发了采用夹封工艺的紧凑型荧光灯生产线。照明电器产品的质量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

(三)高效照明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中国绿色照明工程推动下,我国高效照明产品市场需求量日益扩大,销售量大幅度增长,照明节电成效显著。专家测算,1996―2004年,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累计节电450亿千瓦时,相当于900万千瓦的装机规模,削减大量电网峰荷,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碳计)排放1300万吨。

总结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实施以来的经验,主要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是绿色照明工程取得成效的前提,而市场化运作是绿色照明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其基本经验是:一是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高效照明产品市场健康发展;二是积极探索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新机制;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和国际交流合作。

当前,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照明电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二是照明产品市场还不够规范;三是激励政策不完善;四是宣传推广的力度不够等。

二、“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大力度推进绿色照明工程

“十一五”时期,我国将继续推动绿色照明工程健康发展。去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已将“照明器具”列入节能重点领域,将“绿色照明工程”列为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之一。

(一)加快结构调整,提高技术水平

加快照明电器行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以及合资、合作生产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结构重组和产业升级,不断扩大高效照明产品的比重,提高照明电器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针对生产线自动化水平低、原材料和原器件配套质量差等问题,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照明电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当前,半导体照明被称为21世纪照明领域最具前景的一项新技术,我国也启动实施了“半导体照明工程”。在推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中,我们将积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研发。

(二)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监督管理

实施照明产品的安全和性能标准、强制性能效标准、建筑照明节能设计标准以及节能认证,是严格准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高效照明产品市场份额的有效手段。要在不断完善照明产品有关标准的同时,加大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和国家监督抽查。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对生产、销售者,要加大惩罚力度。达不到建筑照明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得开工建设;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把照明系统设计纳入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严格限制使用低效照明系统。要继续组织实施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探索建立认证产品国际互认制度,提高认证产品的知名度。同时,组织研究照明产品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可行性。

(三)建立激励机制,加快推广应用

认真落实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推动政府机构优先采购高效照明节电产品。将高效照明产品纳入《节能产品目录》,研究提出鼓励高效照明产品生产、使用的财政税收政策。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集中大宗采购、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和质量承诺等基于市场的照明节电新机制。要总结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实施经验,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扩大应用新机制开展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活动。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10

1、前言

我国自1984年引入工法管理制度以来,先后经历了学习宣传阶段、工法试行阶段和迅速发展阶段[1]。施工一线人员流动性大,初次参与工法编写的人员常常不得要领,如何快速掌握工法编制要点,编写出高质量的工法,展示企业施工水平和施工能力,成为土木工程技术人员成长的一个台阶。

2、工法的定义和特点

所谓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技术应用方法[2]。

工法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施工;工法不是单纯的施工单项技术,而是技术与管理的有机结合、综合配套的施工技术;工法是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具有较强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推广性;工法的核心是施工工艺,其中的材料、设备、劳动力、质量安全及治疗控制标准都是为工艺服务的;工法是施工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经验的总结与提炼;工法不等同于技术总结和论文,而是成功经验关键技术研究的提炼和精华,它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的格式编写。

3、工法选题

3.1选题原则

课题是工程技术创新系统的核心,工法是工程技术创新系统的枢扭,关键工法的选题应满足以下原则:①总结工程中有实用价值、有规律性的工艺技术;②在原有的工法发展起来的新技术;③四新技术形成的工艺方法;④经施工检验的专利及发明的成果提升。

3.2选题范围

工法的选题范围非常广泛,土木工程相关大致分为以下四类:①大型重工业工程项目,如石化、冶炼、电力等;②大型土木工程项目,如水利水电、路桥、港口、污水处理等;③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如文化体育、商业、会展中心、航站楼等;④住宅工程中采用新材料或容易产生质量隐患的关键技术项目。

3.3选题步骤

每项工法都是一个系统,系统有大有小,针对单位工程的是大系统,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编写的是子系统,工法选题一般来说经历三个步骤[1]。① 梳理工程建设中的重点与难点,针对性要强,可是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也可是某个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② 网络排查类似工法,专业网站或政府机关公布的已通过评审的各级工法名单;③ 对关键技术进行主题研究,参照科技成果的立项、鉴定评估、报奖等流程。

4、工法编写常见误区

常见工法编制存在以下误区:①前言冗长;②特点模糊;③范围不清;④原理不明;⑤操作要点不对应;⑥材料设备繁杂;⑦质量控制泛泛;⑧安全措施不周全;⑨环保措施不全面;⑩效益分析太片面;⑪应用实例针对性差;⑫工法与方案、总结或论文混淆;⑬文本不规范[3-5]。

5、土木工程工法编写要点

部级工法的编写内容,分为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11项[6]。

(1)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其形成过程要求说明科研立项情况、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结果、专利发明、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2)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工法的特点是指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的特点,不是产品性能说明书,也不是单纯的技术特点,更不是机械设备或装置的特点。

(3)适用范围:适宜采用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最佳的技术经济条件。着重说明工程性质,如公路、铁路、厂房等;针对设计要求的工程性能和特点及施工中的特点;周边环境条件和节能环保等要求方面。适用范围应实事求是,不扩大范围增加误导读者;不限定过狭窄影响推广价值。

(4)工艺原理:阐述工法关键技术应用的基本原理,着重说明关键技术应用的理论基础,以及关键技术的施工主要过程的阐述。表达应科学有序、准确严谨、通俗易懂。

(5)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是工法的重要内容。应该按照工艺发生的顺序或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编制工艺流程,并在操作要点中分别加以描述。对于使用文字不容易表达清楚的内容,要附以必要的图表。

工艺流程要重点讲清基本工艺过程,并讲清工序间的衔接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关键所在。工艺流程最好采用流程图来描述。

操作要点必须是工艺流程的关键点,操作要点应与工艺流程的程序基本对应,工艺技术的关键工序应列为工法操作要点,各操作要点作详细介绍。必要时对施工组织和管理要求作翔实的说明。

(6)材料与设备:说明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对新型材料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此外还应强调该材料在操作要点中起到的作用,以证明该材料在工法技术实现中是必不可少的。

(7)质量控制:说明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和检验方法,并指出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要列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有些工法由于采用的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中末规定质量要求,在这类工法中质量要求应注明依据的是国际通用标准,国外标准,还是某科研机构、某生产厂家的试行标准,使工法应用单位明确本工法的质量要求,使质量控制有参照依据。

(8)安全措施:说明工法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的法规,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9)环保措施:指出工法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中所要求的环保指标,以及必要的环保监测、环保措施和在文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如水土保持、大气或噪声污染、人员职业健康等。

(10)效益分析:从工程实际效果以及文明施工中,综合分析应用本工法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技术、环保和节能效益。

①经济效益分为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直接效益是指物料消耗、机械购置或租赁、人工减少、造价降低。间接效益是指与其它方案相比投入减少,安全风险降低等。

②社会效益是指工期缩短对社会的影响降低,提前竣工对社会的贡献,

③技术效益是指对推进科技进步的作用,开辟了困难条件下某种技术的应用范围。

④环保和节能效益是指满足现行环保节能相关要求,节约水、电、煤、油等能源或推进可再生资源利用,对降低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的贡献。

另外,对工法内容是否符合满足国家关于建筑节能工程的有关要求,是否有利于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方面也应有所交代。

(11)应用实例: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说明应用工法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实物工作量、应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并能证明该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12)论文与总结、方案、论文的比较:

工法与施工技术总结、技术论文、施工方案格式和内容不同。

施工技术总结是施工单位结合某工程项目施工情况和关键技术进行的总结,写法是先介绍工程概况,后叙述施工方法,最后总结经验和体会。工法强调的是工艺原理和操作方法,具有较强的普适性和可推广性。

技术论文是作者论述科技领域中具有创新意义的理论性、实验性、观测性的新成果、新见解和新知识, 或者是总结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践所取得的新方法、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科技文献。技术论文可以是施工前、施工中或施工后的技术总结,数据可以是计算分析或者是估算,并不一定要有操作性。工法是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技术的应用方法, 具有推广应用的作用。

施工方案是针对特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难点,提出合理的、具体的解决方法,体现出材料的规格型号、机械设备的参数标准,紧紧围绕特定项目展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工法是针对经过成功实施的方案关键技术部分的提炼与升华,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特定适用范围的推广价值。

(13)行文规范:

工法内容要完整,工法名称应当与内容贴切,直观反映出工法特色,必要时冠以限制词。工法文本格式采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

①工法的叙述层次按照章、节、条、款、项五个层次依次排列。

②工法中的表格、插图应有名称,图、表的使用要与文字描述相互呼应,图、表的编号以条文的编号为基础。插图要符合制图标准,工艺原理与示意图宜采用三维线框图绘制,除应用实例外不应过多采用施工照片。

③工法中的公式编号与图、表的编号方法一致,以条为基础,公式要居中。

④工法文稿中的单位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专业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如使用专用术语应加注解[6]。

⑤文稿统一使用A4纸排版,页面整洁、无错字、漏字。流程图及示意图清晰美观,建议采用与OFFICE兼容性好的VISIO软件绘制。

6、结语

在工法的编写前注重对相关资料的收集,编写过程中对资料要认真研究分析,对关键技术总结、提炼、升华,成文后的工法要反复研读、修改、提高。部级工法均经历了企业评审、修改提升,省部级评审、提档升级,土木工程工法的编写人员应仔细琢磨专家评审意见,博采众长,善于总结,逐步提高。

参考文献:

[1] 张希顺.《建筑工程施工工法编写指导》.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年5月第一版

[2] 裴勇军,张志强.施工工法编写要点 [J]. 《山西建筑》2007.02

[3]秋枫.浅析工法编制的十大误区[J].《建筑》2009年第14期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11

1、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做好结对帮扶工作。今年1月,春节前夕,我队与局离退处一行共十一人到崇州市街子镇对结对帮扶的三位困难群众进行了走访慰问,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并给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大米、香油等慰问品,送去了节日的温暖和祝福。

2、精心组织 高效完成省委办公区照明第一阶段施工任务。

1月上旬,我处接到局关于省委办公区照明改造任务。设计部门立即与省委机关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实地踏勘,编制了改造方案。方案经两易其稿,报经上级批准后,于2月中旬,完成了主材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确定材料供货商。3月2日,由我处工程、设计、材料和安全等相关部门共计39名志愿者组成施工队伍,出动施工车辆10台,进场施工。施工期间,连续遇到低温、下雨天气,给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困难。3月4日下午,正当工程进入紧张阶段,一场大雨降临,将整个施工组织计划打乱,大雨过后,我们重新组织施工,赶在天黑之前顺利地完成了安装任务。该项工程施工原定工期为7天,为尽量减小施工对省委办公环境的影响,经过加班加点,精心组织,通过全体志愿者的努力把工期压缩为4天。

本次施工共计安装九火组合灯8套,庭院灯43套,草坪灯33套;敷设管线329米,安装基础87个,制作安全接地51处,撤除旧灯具44套。

3、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城市道路照明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积极排除照明设施安全隐患。针对辖区内相当数量的架空线已老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经与市供电局多次协商,在供电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组织四个维护管理所68名志愿者,对全处232个危旧架空线点位中的126个进行了更换、拆换架空线近10000米,剩余的部份正在加紧拆换。另外,针对道路照明设施多数均在街道上,如果安全防护不可靠,极易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从2月底开始,我队开展了全市城市照明设施安全接地测试大行动。组织四个维护管理所和中心控制室志愿者80名,对我处管辖范围内,上千条大小街道的钢铸灯杆、配电箱等照明设施进行了安全接地测试,共测试钢柱灯杆30403柱、配电箱655台,对其中安全接地不合格的881柱灯杆、59台配电箱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从而消除了照明设施的安全隐患。

二是积极开展了清洁、保洁工作。针对管辖设施存在积污、灰尘、张贴物及涂写痕迹等问题,我队组织了专人对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的清洁、保洁,截止5月底,已完成主街干道374条街道,涉及10818柱钢柱灯杆、40台配电箱的清洗工作,另每天保洁的设施量达20__0余根钢柱灯杆和500余台配电箱。

4、全力完成重大活动城市照明保障任务。5月28日、6月1日,亚欧救灾能力建设合作研讨会和第二届中国__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相继在我市召开。我队组织了36名志愿者,放弃了端午节、周末休息时间,出动车辆40台/次,对一环路、人南路、红星路、府青路、金沙片区、两河路片区等100余条主街干道的照明设施进行了巡查巡检,为活动提供了有效的城市照明保障,

5、继续坚持做好社区回访工作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12

二、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

1、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做好结对帮扶工作。今年1月,春节前夕,我队与局离退处一行共十一人到崇州市街子镇对结对帮扶的三位困难群众进行了走访慰问,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并给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大米、香油等慰问品,送去了节日的温暖和祝福。

2、精心组织高效完成省委办公区照明第一阶段施工任务。

1月上旬,我处接到局关于省委办公区照明改造任务。设计部门立即与省委机关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实地踏勘,编制了改造方案。方案经两易其稿,报经上级批准后,于2月中旬,完成了主材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确定材料供货商。3月2日,由我处工程、设计、材料和安全等相关部门共计39名志愿者组成施工队伍,出动施工车辆10台,进场施工。施工期间,连续遇到低温、下雨天气,给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困难。3月4日下午,正当工程进入紧张阶段,一场大雨降临,将整个施工组织计划打乱,大雨过后,我们重新组织施工,赶在天黑之前顺利地完成了安装任务。该项工程施工原定工期为7天,为尽量减小施工对省委办公环境的影响,经过加班加点,精心组织,通过全体志愿者的努力把工期压缩为4天。

本次施工共计安装九火组合灯8套,庭院灯43套,草坪灯33套;敷设管线329米,安装基础87个,制作安全接地51处,撤除旧灯具44套。

3、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城市道路照明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积极排除照明设施安全隐患。针对辖区内相当数量的架空线已老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经与市供电局多次协商,在供电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组织四个维护管理所68名志愿者,对全处232个危旧架空线点位中的126个进行了更换、拆换架空线近10000米,剩余的部份正在加紧拆换。另外,针对道路照明设施多数均在街道上,如果安全防护不可靠,极易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从2月底开始,我队开展了全市城市照明设施安全接地测试大行动。组织四个维护管理所和中心控制室志愿者80名,对我处管辖范围内,上千条大小街道的钢铸灯杆、配电箱等照明设施进行了安全接地测试,共测试钢柱灯杆30403柱、配电箱655台,对其中安全接地不合格的881柱灯杆、59台配电箱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从而消除了照明设施的安全隐患。

二是积极开展了清洁、保洁工作。针对管辖设施存在积污、灰尘、张贴物及涂写痕迹等问题,我队组织了专人对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的清洁、保洁,截止5月底,已完成主街干道374条街道,涉及10818柱钢柱灯杆、40台配电箱的清洗工作,另每天保洁的设施量达20__0余根钢柱灯杆和500余台配电箱。

4、全力完成重大活动城市照明保障任务。5月28日、6月1日,亚欧救灾能力建设合作研讨会和第二届中国__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相继在我市召开。我队组织了36名志愿者,放弃了端午节、周末休息时间,出动车辆40台/次,对一环路、人南路、红星路、府青路、金沙片区、两河路片区等100余条主街干道的照明设施进行了巡查巡检,为活动提供了有效的城市照明保障,

5、继续坚持做好社区回访工作

照明工程施工总结篇13

1、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做好结对帮扶工作。今年1月,春节前夕,我队与局离退处一行共十一人到崇州市街子镇对结对帮扶的三位困难群众进行了走访慰问,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并给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大米、香油等慰问品,送去了节日的温暖和祝福。

2、精心组织高效完成省委办公区照明第一阶段施工任务。

1月上旬,我处接到局关于省委办公区照明改造任务。设计部门立即与省委机关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实地踏勘,编制了改造方案。方案经两易其稿,报经上级批准后,于2月中旬,完成了主材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确定材料供货商。3月2日,由我处工程、设计、材料和安全等相关部门共计39名志愿者组成施工队伍,出动施工车辆10台,进场施工。施工期间,连续遇到低温、下雨天气,给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困难。3月4日下午,正当工程进入紧张阶段,一场大雨降临,将整个施工组织计划打乱,大雨过后,我们重新组织施工,赶在天黑之前顺利地完成了安装任务。该项工程施工原定工期为7天,为尽量减小施工对省委办公环境的影响,经过加班加点,精心组织,通过全体志愿者的努力把工期压缩为4天。

本次施工共计安装九火组合灯8套,庭院灯43套,草坪灯33套;敷设管线329米,安装基础87个,制作安全接地51处,撤除旧灯具44套。

3、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城市道路照明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积极排除照明设施安全隐患。针对辖区内相当数量的架空线已老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经与市供电局多次协商,在供电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组织四个维护管理所68名志愿者,对全处232个危旧架空线点位中的126个进行了更换、拆换架空线近10000米,剩余的部份正在加紧拆换。另外,针对道路照明设施多数均在街道上,如果安全防护不可靠,极易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从2月底开始,我队开展了全市城市照明设施安全接地测试大行动。组织四个维护管理所和中心控制室志愿者80名,对我处管辖范围内,上千条大小街道的钢铸灯杆、配电箱等照明设施进行了安全接地测试,共测试钢柱灯杆30403柱、配电箱655台,对其中安全接地不合格的881柱灯杆、59台配电箱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从而消除了照明设施的安全隐患。

二是积极开展了清洁、保洁工作。针对管辖设施存在积污、灰尘、张贴物及涂写痕迹等问题,我队组织了专人对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的清洁、保洁,截止5月底,已完成主街干道374条街道,涉及10818柱钢柱灯杆、40台配电箱的清洗工作,另每天保洁的设施量达20000余根钢柱灯杆和500余台配电箱。

4、全力完成重大活动城市照明保障任务。5月28日、6月1日,亚欧救灾能力建设合作研讨会和第二届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相继在我市召开。我队组织了36名志愿者,放弃了端午节、周末休息时间,出动车辆40台/次,对一环路、人南路、红星路、府青路、金沙片区、两河路片区等100余条主街干道的照明设施进行了巡查巡检,为活动提供了有效的城市照明保障,

5、继续坚持做好社区回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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