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实用13篇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1

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党委20**年以来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党组织情况,单位机构编制和职责等)

(二)20**年以来主要工作

20**年以来,*党委(党组)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系统广大干部群众,扎实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加强党的领导。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深刻认同、组织上绝对服从、行动上始终紧跟。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精神,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方面……

二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显著增强了党的建设。

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民主集中制方面……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三是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

狠抓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努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局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优化发展环境等专项行动,促进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坚持**的选人用人导向,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二、存在突出问题及原因

我们深刻认识到,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面对全县干部群众的期待,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下大力予以研究解决。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意识不够强。

主要表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不足、管理不严格,出于保护干部的心态,对于一些党员干部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信访稳定、**发展中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大都按照“低标”进行了处理,没有给予严厉的惩处,导致处罚的行为有“不疼不痒”的感觉;个别

基层党组织大局意识不够强,对自己有利的坚决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口头上要求的多,落实上打折扣。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得不够透彻、不够系统,与**实际结合的不够紧密;学习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学习针对性不够强,课堂学习、理论学习多,案例学习、对标学习、靶向学习较少,学习效果不明显,没有更好的指导工作实践。

二是班子凝聚力和执行力不够,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个别局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想问题、办事情,有时从局部利益出发,给全局整体工作的推进造成了一定影响。例如……对于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提前预判、超前谋划做的不够,有的等到上级开了会、发了文件,才深入研究落实。*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常年在一线工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眼前的重点工作上,没有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站在大局的角度思考全局工作,逆势赶超的致胜招数不多。

三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有打折扣的现象。

比如……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

*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大体上能够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但对全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没有做到持之以恒,没有把强化理想信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有的党员对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够坚定,对当前社会问题的解决和党的最终奋斗目标的实现信心不足。有的党员存在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等现象。有的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关注个人得失多,考虑全局和关心群众少,追求享受多,艰苦奋斗少。有的党员思想消极,不思进取,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生活和工作中回避矛盾,奉行实用主义,安于现状,无所作为。

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扎实。

随着网络化、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党委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更加严格、难度也不断提高。虽然我们始终注重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牢记“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但有时还存在着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前瞻性不够,对互联网等新媒体应用不充分,不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部分基层领导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基层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力量薄弱,缺乏文化人才。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有欠缺,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对党内政治生活抓得不够严,党内政治生活还存在力度偏软、偏弱的问题,没有形成全局上下“一盘棋”的格局。局党委有时在决策和工作安排前,缺乏充分沟通,为追求时间和效率,存在小范围议事决定的现象。例如……对基层党内

生活指导性不够,有的基层党组织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存在“集中”有余,而“民主”不足,或者过度民主,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现象,影响了整体战斗力。

二是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不够到位。

局党委思考政务工作时间多,思考将党建与行政工作有机结合时间少,党建工作特色不明显。对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硬性约束不多,有的党组织书记、一把手抓主业的意识仍然不强,没有真正将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而把党建工作当作“软任务”,甚至当“甩手掌柜”。有的党支部对落实组织生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落实不到位。一些党组织对自身定位不清,覆盖不稳定、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党建抓什么、怎么抓、达到什么目的心中没数,在职工群众中影响力较弱。

三是重形式轻实效,基层党建不够牢固。

有的班子成员执行局班子党员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不够,深入学校基层党组织了解不多,研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不多。例如……一些基层党组织缺乏“融合”意识,不能结合中心任务和发展大局开展党建工作,在带动发展和服务发展方面,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自身的“造血能力”不足。比如,在脱贫攻坚中,个别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对群众增收的意义不大。有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形式单一,缺乏时代特点,不考虑党员需求,吸引力不大;一些党员参加

党组织生活的意识淡化,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有的甚至根本不把党组织生活当回事。一些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拘泥于走访查看或节日慰问,对群众直接给予物质帮助的较多,解决实际问题、谋划长远发展和人文关怀方面较少,服务群众作用发挥不明显。党支部能力不足,为民办事谋利思路不活、办法不多,引领示范作用不强,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四是重感情、轻原则,人事管理不够规范。

选人用人存在随意性,视野不够宽,培养力度不够,考察评价不够,程序操作不够规范。日常了解干部的手段单一,在接触干部的广度、深度和频次上还不够,还存在对干部日常表现掌握不及时的问题。干部“下”的渠道不宽,虽然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上进行了一定的尝试,但干部“下”的有效办法缺乏,对于工作平庸、无功无过和求稳守摊的,还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的“下”的标准和依据。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考虑自身的实际困难多些,而忽视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相关政策要求,也是自身统筹工作时不周全,求真务实作风不扎实造成的。

存在“三超两乱问题”,例如……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调查研究不细不实,个别党员干部“经典调研路线”去的多,问题多、

困难大的地方去的少。会议多、文件多仍然没有彻底解决,虽然我们坚持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精简的文件不重复发文,但又担心上级督导检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开会、重复发文现象。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二是纠正“四风”还需进一步加强。

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检查还不够,对光说不干等形式主义,以及不切实际、不担责任等官僚主义,监督检查的力度还不够大,具体案例也不多。个别班子成员习惯坐在机关办公室看材料、听汇报、批文件,对基层教师、群众的现实困难问题关心不够,有时甚至进行推诿。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办公用房超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没有杜绝。在公务接待中,碍于情面、表热情,讲排场、超标准接待现象偶有发生。个别部门衙门作风仍然严重,对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诉求漠不关心,“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推绕拖”等现象依然存在。精准发现问题的手段不够多,查处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走地下”“搞变通”等隐性变异“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例如……其原因是局班子成员宗旨意识不强,服务群众意识不高,机关化作风严重,是“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意识不够。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老好人”思想,局党委对某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对干部监督手段不多,来自职能部门的监督多,其他监督形式少,信息来源窄、途径少,监督滞后,特别是对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和社交圈的监督还是薄弱环节。干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基层党委在干部管理上还存在重备轻管的现象。有的单位主要领导不想管、不敢管,对干部存在的小毛病、小问题没有及时咬耳扯袖,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究其根源,主要是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老好人”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

二是“微腐败”治理还需弛而不息地加强。

近几年,我们持续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从一般干部到处级干部的查处,警示作用明显,震慑作用较大。但一些“微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如,个别干部利用职权损公肥私,在处理……问题上随意性较大,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等。此外,还有……。

三是精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有欠缺。

虽然出台了《“四种谈话”实施办法》,明确了谈话范围和责任主体,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约谈提醒缺乏针对性,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了解不够深入,致使谈话有时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防范和遏制作用。党纪和政务处分没有在大会上公开通报,结合实际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不够。在已经查处的案件中,还存在着“两多两少”现象,即: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用的多,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相对较少;一般干部处理的多,**级干部处理的较少。

(六)在全面夺取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

尽管*党委(党组)每年都召开多次会议,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反复强调部署,也出台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措施,强力推进,逐级传导压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客观上仍然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呈现出“上热中温下冷”的特点。基层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的工作抓得紧,对党风廉政建设用心不足、过问少,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不扎实,缺乏行之有效的盯办落实和监督检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问责追究的力度还不够大,问责手段大多以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谈话提醒等组织处理方式为主,给予纪律处分的占比不高。在基层一些单位“微腐败”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从侧面反映出有关党组织没有把主体责任有效传达到基层。在落实党内监督责任上,党委和纪检组发力不够均衡,对照《党内监督条例》衡量,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还偏软,个别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流于形式。

以上几方面问题,通过深刻剖析,主要是我们在政治站位上与中央、省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精准,在行动上缺少“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担当精神。

三、改进工作的措施及思路

针对自查自纠特别是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我们一定主动认领,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原因,细化整改方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纪律,坚持立改立行,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把问题解决到位。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核心作用

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切实增强执行力,坚决服从于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抓好组织落实,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规定,严格按制度规矩办事,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坚决杜绝一言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补足精神之“钙”。持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得失观,担当起“在党忧党”责任。不断增强抓落实的水平,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重要决策部署与**发展实际相结合,逐条逐项细化分解,创造性的抓

好工作落实。着力增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能力的提升,切实提升党委领导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强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新媒体的认知程度和运用能力,提高网络舆情的敏锐性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加强党的建设,构筑教育发展坚强堡垒

1.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扎实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按要求设立支部,配备班子,发展党员,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需要。扎实推进组织生活正常化,抓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召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和“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主题活动,开展好主题党日教育。扎实推进管理服务精细化,抓好党员积分管理、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打造党建品牌特色。扎实推进工作制度体系化,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和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扎实推进阵地建设规范化,抓好基本设施、统一标识、党务公开栏等建设。

2.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把公道正派作为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把综合素质高、基层经历深、担当意识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切实发挥班子整体效能。推动干部轮岗交流、能上能下,探索建立干部合理流动、调整退出的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强能力建设,打造发展型干部队伍。

3.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对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整体战斗力不强的,采取思想教育、谈心谈话、组织整顿等措施,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优配强班子,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思路清、致富本领强、具体情况熟、群众威信高的党员推选进入班子。积极创新基层党建模式,探索基层党建与**发展和为民服务融合的新办法、新途径。

4.全面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考核。健全**班子党员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强化班子成员党建责任。健全党建督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执行督查通报、问责制度,指出存在问题,落实整改要求。完善述职考核制度,每年底对**党委管辖的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考评,考核结果实行得分排名,作为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督促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提升履职能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坚持“两个责任”不放松。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的监督。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明“六项纪律”,坚决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及区委十项规定,坚决落实好“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2.坚持“惩防并举”不松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运用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继续深入加大对……等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2

1.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被巡察党组织与巡察组组长及其成员。

2.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巡察工作动员会。

3.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材料准备。内容包括: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组组长讲话(模板)、被巡察党组织领导讲话(模板)、巡察工作报告(模板)等。

4.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

5.巡察办巡察公告。内容包括巡察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

6.被巡察党组织材料准备:工作专题汇报,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建设目录及电子文档(纸质版文档)、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主题教育相关材料、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审计报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台账等。

二、人员培训阶段

1.参加人员:巡察组全体成员。巡察办组织和邀请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巡察办主任作具体要求。

2.培训内容:

(1)集中学习巡察工作方案。

(2)解读巡察工作规则。

(3)明晰巡察工作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归档等“七个环节”,按照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解决三个步骤,通过情况通报、巡察了解,形成巡察报告;领导小组听取报告;党委听取报告;情况反馈、整改落实、巡察移交、移交后处理等环节,形成处理结果报告,注重巡察结果在干部工作中的运用,督促整改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4)通过培训,使巡察组成员明晰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X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党规党纪和文件精神的理解和工作规则的准确把握,精准做到巡察定位、巡察内容、巡察目标、巡察方式、巡察机制、巡察责任、成果运用、整改责任、巡察格局和巡察规范“十个明确”。

(5)明晰五类责任主体。学校党委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工作研究部署责任,巡察组的组织实施责任,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的配合和整改落实责任。

三、具体实施阶段

1.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巡察办于巡察组进驻前一周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办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2.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1)听取专题汇报: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专题工作汇报。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述职述廉(参会人员范围为被巡察二级党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员工,必要时可特邀学生代表),接受参会人员民主测评。

(2)个别谈话。

谈话提纲: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开展作风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部门工作职能,需要涉及的其他问题。

谈话方式方法:

在与被巡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时,可以选择“二对一”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选择“一对一”的形式进行,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谈话任务比较重,且“一对一”谈话能够取得谈话对象的充分信任,经组长同意,可进行“一对一”谈话。

在开展个别谈话时,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教授、博士、团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两代表一委员”、党外代表人士为必谈对象;巡察组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找其他干部进行谈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民主测评中得分较低的干部应由巡察组长组织谈话。

在谈话过程中,巡察人员应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保持“五个敏感”,做到“五个善于”。即:对“矛盾问题”保持敏感,善于倾听;对“弦外之音”保持敏感,善于追问;对“只谈成绩”保持敏感,善于引导;对“无话可说”保持敏感,善于提问;对“自相矛盾”保持敏感,善于反问。

同时,对谈话对象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受理来电来访。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询问情况。

(6)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复制有关材料,会议记录等。

(7)召开座谈会。

二级学院(部)党组织要召开两个座谈会:教职员工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8)列席有关会议。

(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被巡察党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员工及特邀学生代表,也可采取抽样调查等民主测评方式。

问卷调查分别针对教职员工和学生。

(10)到被巡察二级党组织下属部门了解情况。

(11)专项检查。

(12)受理信访。

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重要的问题线索和巡察组认为重要的信访件,由经办人填写《学校党委巡察组重要信访件呈批单》报巡察组组长批示后办理。对其他信访件进行登记。

(13)提请协助。

财务处提供预算执行情况表,审计处提供审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国有资产登记情况表等。

(14)其他方式。

3.巡察中期,巡察办组织巡察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前期巡察工作情况和后期巡察开展计划。

4.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所有信访件分类汇总后移交学校巡察办,由巡察办按类别分别移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

5.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

6.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巡察办,经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整改。

7.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学校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者问责意见,报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决定。

8.巡察办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将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

四、总结报告阶段

1.建立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报告机制。

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等。

2.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新要求。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3.整改要坚持双反馈、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制度,构建整改监督闭环,推动立行立改和快查快结,充分发挥治本功能。

双反馈:即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

双责任:即在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双报告:即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告有针对性抓好整改工作情况。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3

1.被巡察党组织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党委(组、支)书记代表班子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被巡察党组织起草反馈情况新闻稿,字数控制在1000字内,其中正面评价部分不超过100字,问题部分不少于250字。报巡察组组长审核后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召开专题党委(组、支)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审核),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整改中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建章立制。

2.整改结果汇总。

三、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并提出整改措施。要做好会议和图片的记录工作。

四、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

1.形成整改报告,内容要与反馈意见对应。向党内通报整改情况要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向社会公开的整改情况通报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特殊情况外,其他均应公开。

向社会公开时,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驻留时间不少于5天,在网站内不少于1个月。

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通报需经巡察组审核。

以上四个大项工作形成的资料和反馈方案、反馈时党委(组、支)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表态发言等应装订存档,以备检查。

五、报巡察办备案资料

被巡察单位从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整改完毕,整改新闻稿公开7天后将以下资料交巡察办备案:

1.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表态发言材料

2.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表态发言

3.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情况:报送履职情况,履行第一责任人抓好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对班子有关成员做好相关工作的情况和不宜写入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中的事项(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4.以文件形式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整改情况报告;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4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重点了解“三大攻坚战”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扶贫政策宣传、公开不到位,群众对应享受的政策保障不了解。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帮扶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把针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补助资金普惠到全体村民。扶贫资金未专款专用,使用效率不高,有闲置、浪费现象。为应付上级检查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上报数据“有水份”,威逼利诱群众“对口型”,搞虚假脱贫。为发展村级经济盲目上高污染项目,导致村内环境破坏,影响群众生活。对环保督查检查提出的需村级自行整改的问题落实不到位,搞虚假整改,或处置手段简单粗暴。处理本村矛盾不及时,造成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急躁冒进,致使经济风险剧增、隐患突出。

2.重点了解“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守摊子”现象,干劲不足,经济富裕村有小富即安思想,经济薄弱村“等靠要”,过度依赖外部支持。集体资产资源匮乏,造血功能不足,收入来源结构单一,未能有效结合本村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发展思路不清,谋划能力不强,盲目跟风上项目,缺少风险评估和充分论证,导致同质竞争、产品滞销、债台高筑。落实拆迁安置、土地流转、村庄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求不到位,对群众利益维护不力,协调处理群众之间矛盾不及时,影响整体社会氛围。对违法占用耕地、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监管不力,甚至阳奉阴违,私下组织继续建设。

3.重点了解扫黑除恶和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的落实情况。是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积极宣传,对本村的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不制止、不上报,甚至放纵、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落实粮食“直补”等惠农利民政策随意,执行不规范、不到位。对村集体掌握的公共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不够,对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不够有力。落实五保政策不主动,对底数掌握不清,未提前主动告知“准五保老人”相关政策,导致部分五保户待遇享受滞后。落实低保政策不严不实,低保户申报及动态管理不到位,对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的未适时增减。

4.重点了解中央关于意识形态有关部署落实情况。是否在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组织不到位,方式方法简单、枯燥,群众接受度不高,效果不佳。利用宗教场所或人员开展村务工作,对教堂活动进行慰问或支付相关费用,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放任不管。对信教党员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管理的党员理想信念淡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对党员管理要求不严,所管理的党员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村级党组织听之任之、不管不问。对管辖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得力、引导不到位,造成群体性事件,给党和政府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

1.重点发现在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是否对政府拨付和社会捐助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款物、征地补偿补助费等,在使用、分配、发放过程中,搞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在危房改造、五保和低保等民生事项办理中,“张冠李戴”造假冒领,骗取补助资金,或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友列为低收入户或低保对象,违规与弱势群众一起享受救助款物。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吃拿卡要、收受、索取财物、牟取私利,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加重村民负担。利用掌握审核权、盖章权的便利,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时牟取私利,甚至直接索要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在具体落实有关惠农利民政策时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群众应当享受的政策漏报错报,专项资金、扶贫资金错发漏发,或迟迟拖欠不发。

2.重点发现在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是否存在集体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对外承租没有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平台,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低价或无偿租赁;租赁期过长,租金没有及时收缴到位;村集体房屋被随意占用,集体债权长期挂账。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规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利用集体“三资”和职务影响违规参股驻村企业,搞利益输送,损公肥私,导致集体资产流失。集体“三资”使用管理民主决策意识不强,决策事项调查不深入、论证不充分,导致决策严重失误。村级集体工程不公开招标,存在违规转包、分包、变更、不合理大额预支等问题。

3.重点发现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原始凭证用自制付款凭证或普通收据入账,甚至白条列支费用、无人签字领款等问题。利用集体资产私设“小金库”,侵吞、截留、隐瞒、挪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村干部边任职边经商,利用村集体资产、借助村级平台拉关系、谋好处,损害村集体利益。在安全生产、环境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违规发放津补贴、手机通讯补助等,违规接待、饮酒、用公款吃请送礼,超标准发放工作经费,超范围列支费用。违规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借机敛财。违规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差旅费。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为应对上级各类检查,刻意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盆景”项目,“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4.重点发现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是否对管辖区域内教育、医疗、水利、交通、环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尽心尽力解决,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推拖绕躲,既不主动作为,也不耐心解释,导致群众不满、矛盾激化。“三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设置地点不科学,公示内容不全面,重大事项、惠民政策等没有及时公布,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相关权利未有效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不力,对疫情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重点了解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在村集体发展中没有起到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主要负责人工作站位不高、思路不宽、能力不强,在党员群众中缺乏威信。党员干部“双带作用”不强,有的忙于自身发展,只想带头富、不想带领富。村干部参与党组织和村委会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将个人私活当主业,村里的工作当副业,长期不参与村内工作,成为“挂名村干部”。党组织内部运转不畅,分工不合理,“补台”意识不强,工作中各行其事、推诿扯皮;村干部之间勾心斗角,依托自身宗族势力互相拆台。两委班子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学历较低。村干部青黄不接、配备不齐,有的村干部被多次处理,但因无人可以接替,仍继续任职。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与村委会权责边界不清。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缺乏民主集中制观念,不遵守决策程序,存在“一言堂”现象。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有的书记为了保住“位子”,长年不发展新党员;有的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亲朋好友发展入党。信访问题化解不力,处理方式简单粗暴,滋生不稳定隐患;对上访户通过违规办理低保和发放补贴形式维护稳定,存在“花钱买稳定”问题。农村宗族、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村干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成了乡匪村霸,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健全,履职不力,监督缺位、错位、滞后。

2.重点了解基层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不执行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长期不组织最基本的党内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党组织活动有偿化。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够积极,以发放实物或补助的方法吸引党员参加活动。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部分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大量在外务工、经商的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甚至长期失联。

3.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违反换届纪律,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拉票贿选、干扰影响选举,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搞“近亲繁殖”,违反组织纪律私下运作,形成“家族支部”。违反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篡改选举结果。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同时还要对照《关于区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情况的通报》其中涉及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等14条问题,了解街道党工委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村(社区)的巡察共性问题,各村社区是否建立整改台账等情况。

二、工作方式

1.听取汇报。巡察进驻后,巡察组要听取被巡察社区(村)党组织工作汇报。听取汇报前,巡察组要提前与被巡察社区(村)沟通,对汇报内容严格把关,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准备。根据工作需要,听取2013年以来,本社区(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情况专题汇报。参加汇报人员和汇报方式由巡察组研究确定。

2.个别谈话。个别谈话范围一般包括: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已调离或退休班子成员,部分重要关键岗位人员,相关知情人员等,结合政治巡察要求和谈话对象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谈话提纲,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谈话。个别谈话时,谈话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谈话记录要确保完整、原汁原味。

3.受理信访。各巡察组要成立专门信访工作组,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建立台账,逐件登记。必要时可从被巡察党组织抽调有关人员配合工作,抽调人员对巡察组负责,不向原单位报告工作,并签订保密协议。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收到信访件要及时报送巡察办,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置,涉及被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大问题线索需巡察组了解情况的除外。收到涉及径送件范围的信访举报件和反映,严格按照径送件报送规定办理。

4.调阅材料。根据巡察方案的监督任务,结合被巡察社区(村)实际,确定调阅被巡察社区(村)材料清单,调阅资料要突出针对性,带着巡察任务去调阅,有的可以先让被巡察社区(村)提供目录再按需调阅,有电子版的尽量调电子版,需要做底稿材料的可以调取纸质材料。要做到统一归口,防止多头重复过急要材料。调阅的材料应安排专人登记、妥善保管,并履行签收、清退手续。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5

1.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在巡察形式上迈出新步伐。根据**、区委的部署安排,推动全区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全年部署召开4次巡察干部见面会、4次巡察动员会、10次巡察进驻动员会、8次巡察情况反馈会,稳步推进4轮常规巡察,根据**部署开展了交叉巡察和村级巡察,率先完成了对省定贫困村巡察全覆盖任务,协助对接**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年计划完成对16个党组织巡察,实际开展了21个党组织的巡察,完成全年任务的140%。

2.坚持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在巡察成果上收获新成效。“四举措”着力提升发现问题能力。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举办5次巡察干部巡察理论、技能专业培训专题辅导,邀请5名经验丰富的巡察干部言传身教,印发巡察培训教材100余册,组织全部4轮126名巡察干部学习、领会。二是强化检查督导。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加强对各巡察组落实深化政治巡察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巡察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巡察组遇到的巡察瓶颈、困难。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协调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等单位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共59次,实现信息互通,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推动力。全年电视台报道11次,加强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营造巡察工作良好氛围。四是注重总结提升。对开展的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及时将实践中好的做法固化为经验。全年形成交叉巡察、村级巡察、落实中央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工作书面总结报告12份,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印发《巡察动态》16期,其中《压实巡察工作责任 灵活运用方式方法》村级巡察总结受到省委巡视办肯定并在全省*会上作了发言交流,区委**书记在阅后亲自做出批示,肯定我办经验总结,要求深化完善,加以发扬。

2019年,在发现问题线索上取得较大突破,4轮巡察,对*个省定贫困村,*个镇(街道)党委,*个区直单位共*个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在已完成的第二、三、四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427个,线索71条。相比2018年第一轮巡察,平均每轮在发现问题、线索的数量上分别提升51%和48%。

3.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狠抓责任落实,在推动整改上实现新提升。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推动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相关文件制度2份,向前三轮17个被巡察党组织发出规范整改标准要求的通知。二是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制度,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全部4轮巡察反馈会议,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压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被巡察党组织两个月内报送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一年内报后续整改情况。四是加强督办力度,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督导对被巡察对象巡察整改情况。五是落实书记专题会书记点人点事相关部署,在第四轮书记专题会,书记点出具体问题5个,点出具体人5名,提出具体办理意见,传导巡察整改压力力度。截止目前,已推动完成整改288项,建立完善机制制度99个。

4.坚持成果运用根本,强化线索督办,在问题线索办理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在“两个严谨”上下功夫,提高巡察线索移交质量。加强对巡察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格巡察报告引用“已有处理结论的问题”的比例,做到“内容真实严谨”;严格要求区委巡察组提交巡察报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谈话情况报告、专题报告等四类材料,确保相关材料辅证、支撑完整,做到“材料证据严谨”。二是定期对账,加强督办。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省委巡视组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定期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对账,全程跟踪督办问题线索件办理进度。截止目前,共移交问题线索87条,推动立案10宗,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有效推动问题线索办理落实落地。

(二)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根本,提升巡察监督工作水平 

1.修订五年规划,着力把握根本指针,在总体布局上构建新骨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的要求,重新制定《中共**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部署落实“三个全覆盖”:一是2019年全面完成对省定贫困村的巡察全覆盖;二是完成对所有镇(街道)、党(工)委工作部门、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区管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三是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实现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明确了区委本届任期内**巡察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2.完善配套制度,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在制度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制定并实施《关于开展区委巡察组异地交叉巡察试点工作的方案》,根据**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异地交叉巡察;制定《中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巡察党组织报送巡察整改材料制度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制定4轮《巡察工作方案》,指导各轮巡察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关于全区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指导我区行政村、建制社区党组织巡察。全年建立健全制度、方案等文件10项。

3.强化统筹推进,着力对标中央精神,在政治定位上达到新高度。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及时调整、修订、细化、补充巡察工作制度规定。第三、四、五轮巡察,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等新增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第五轮巡察,增设宣传部专员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巡察,明确独立的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报告要求。及时将视察**工作提出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写入区委巡察规划,作为巡察重点,上升为制度要求,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三)以加强组织建设为手段,夯实巡察监督基础保障

1.选优配齐队伍,着力补齐人力短板,区委巡察机构汇聚新动能。区委高度重视巡察机构队伍建设,重新核定“一办四组”十五个专职编制,并下大力气选优配齐巡察专职干部,挑选政治过硬、年富力强、能力突出、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担任巡察组正副组长。选调文字综合、法律、审计等紧缺型人才到巡察机构,培养骨干力量,建立了涵盖全区各个部门,多达48名后备巡察干部的人才库,构建起“3+3”的“动静结合”的巡察人才机制(“3”即每个巡察组固定配备3名专职人员,“3”即根据被巡单位实际,动态抽调配备3名专业人员)。目前,全区已配齐8名巡察正副组长、6名巡察专员,48名巡察备用人才的巡察队伍,有效保障了巡察工作的开展。

2.加大干部轮岗,着力激发队伍活力,巡察干部队伍呈现新风貌。加大专业培训、日常培训、“以干代训”力度,协商有关部门,建立并逐步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锻炼机制,发挥巡察熔炉作用。组织实施前四轮巡察前巡察干部理论、技能专业培训,保证所有抽调人员受到巡察专业培训和实战经验;分5批抽调各部门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交叉巡察组、区委巡察组进行锻炼,干部党性、思想觉悟大幅提高。今年以来交流锻炼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24名,普通干部48名,数名抽调巡察干部被区委委以重任,巡察熔炉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强化监督管理,着力锻造巡察“铁军”,纪律作风建设跃上新台阶。重视关心巡察干部的成长,进一步加大巡察干部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机关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严格落实“九条禁令”和借用干部“八不准”,改进借用干部管理制度;建立我区“巡察后评估”制度,对抽调干部进行客观评估,为区委、干部所在单位提供参考依据;对巡察干部发生的以巡谋私、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及时核查、严肃处理,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值得肯定的是,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巡察干部违规违纪情况。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巡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巡察任务量大面广,目前巡察机构现状无法满足深化政治巡察、村居巡察全覆盖的需要;新任巡察干部多,能力水平和巡察工作发展还不相适应,巡察技能仍需进一步提高;村级巡察尚处于起步阶段,巡察方式、手段多样性不足,村级巡察全覆盖任重而道远;巡察整改推进缓慢,利剑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严格按照省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统筹协调,推动组织实施,抓紧抓实巡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区的巡察总体要求是:巡察工作保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严格落实**交叉巡察工作部署, 2020年计划完成对全区*个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党组织的巡察工作,着手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巡察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

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强化问题意识,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突出监督重点,紧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重点人,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以震慑“关键少数”促进大多数紧起来;紧盯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重点事,以关注重点事带动基层建设强起来;紧盯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产资源分配权等以权谋私的重点问题,以解决重点问题推进基层管党治党严起来。

(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丰富巡察“组合拳”

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巡察监督形式、方法、手段。创新组织形式,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积极开展异地交叉巡察。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等机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协作机制,完善巡察干部激励约束机制等。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数据信息比对分析、改进谈话形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整合社会专业机构力量参与,加强信息分析等手段,拓宽巡察了解渠道,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群众容易接受的工作方式,使巡察工作形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节奏更加紧凑、成效更加明显。

(三)注重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6

第二条 省委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市、县(市、区)、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

省委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工作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第三条 我省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我省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省委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省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委的有关决议、决定以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提出我省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巡视办)为省委工作部门,设在省纪委。具体机构编制事项,根据中央有关要求确定。

第八条 省委巡视办的职责是:

(一)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会同省委巡视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五)配合省纪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健全财务、后勤等管理制度,为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七)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八)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省委设立若干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巡视任务和工作实际,可以抽调人员组建若干专项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

第十条 省委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厅级巡视专员、处级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专员为领导职务。

省委巡视组组长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专职巡视组长由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主要从省委巡视机构和纪检监察、组织系统领导干部中选配;兼职巡视组长根据巡视任务需要,主要从具有巡视、纪检监察、组织等工作经历的厅级领导干部中选调。省委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省委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巡视组全面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巡视任务,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对起草巡视报告、移交问题线索等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巡视组副组长根据组长要求,组织落实具体巡视工作,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组织起草巡视报告等材料,配合组长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采取组织选配、单位推荐等方式配备。

建立巡视工作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熟悉纪检监察、组织、政法、机构编制、审计、信访等工作的干部和其他方面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视工作。

第十二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符合巡视工作实际的考核、测评、考察、培训的具体办法,畅通巡视工作人员晋升、交流渠道。对巡视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有关干部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巡视机构意见。

巡视工作人员的考核、测评和考察,由干部主管部门在巡视机构范围内组织进行,年度考核等次单独确定。

有关部门应当把巡视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纳入总体规划,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应当加强日常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第十五条 省委巡视办成立机关党组织,巡视办负责同志兼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巡视组组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巡视机构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视工作保障机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巡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巡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 各设区市应当成立由市委负责同志牵头,市委办公室(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参加的巡视工作联络组,联络组日常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厅)承担,相对固定人员,负责联络协调、沟通情况、督促整改等工作。

省直部门(单位)在被巡视期间,应当成立巡视工作联络组,负责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八条 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县(市、区)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委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人大会机关、省政府各部门(单位)、省政协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九条 省委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条 省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针对巡视对象和范围中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巡视整改情况,或者相同类型、领域的巡视对象,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专项巡视可以按照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的原则,一次安排巡视多个地区、单位,突出重点,简化程序,增强实效。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一条 省委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听取政法、审计机关和财政、信访等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省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省委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 省委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省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巡视期间,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委巡视组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一)被巡视党组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大问题以及突发的带政治性的重大事件;

(二)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

(三)被巡视党组织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被巡视地区(单位)发生的与巡视工作有关的重要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

(五)巡视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六)省委巡视组认为应当及时请示报告的其他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 巡视期间,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和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党委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省委巡视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被巡视党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解决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调查核实移交问题线索,按照要求报告办理情况。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 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前,省委巡视办协调省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采取当面通报、提供书面材料等形式,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的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全面、客观地提供情况,特别重要敏感的问题可以向省委巡视组组长单独通报。

对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省属高等院校巡视时,省国资委、省委高校工委等部门(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对县(市、区)巡视时,所在市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市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 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前,应当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被巡视地区(单位)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报省委巡视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一般应当召开由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巡视工作动员会,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对县(市、区)巡视时,省委巡视组应当以适当形式向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党委通报巡视任务。市委负责同志应当参加县(市、区)巡视工作动员会。

省委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干部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八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九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决定。

第三十条 省委五人小组应当及时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每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会议有关材料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十一条 经省委同意,省委巡视组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向被巡视县(市、区)反馈巡视情况前,省委巡视组应当将有关巡视情况通报其所在市党委。市委负责同志应当参加向县(市、区)领导班子反馈会议。

第三十二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省委巡视办。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主动抓、带头做,并对上报的整改情况报告签字背书。

对县(市、区)巡视时,其所在市党委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督查机构和人员,督促落实整改任务。

第三十三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省委五人小组或者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和意见建议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后,应当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巡视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应当于3个月内书面反馈省委巡视办;3个月内未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于办结后两周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省委巡视办。

省委巡视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了解移交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巡视组。

第三十五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 省委巡视办应当会同省委巡视组采取建立重点整改事项督查清单、情况调度、调研、约谈、下达整改督办单、巡视回访等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省委会每年听取上一年度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七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向党内通报,通过官方网站、报纸、电视等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八条 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巡视工作的重大问题。坚持省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第三十九条 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协作机制,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为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技术支持。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认真办理巡视移交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者敷衍应付造成移交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办理移交问题线索。

党员有义务向省委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三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省委巡视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23日起施行。20xx年1月10日省委印发的《中共山东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7

一、工作基本情况

1.坚持从“高”字入手,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动巡察工作。在队伍组建方面,进一步夯实巡察组织基础,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坚持将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干部纳入巡察队伍中。在全县范围内遴选64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4名优秀科级干部进行储备,为随时组建巡察队伍提供保障。在健全机制方面,建立纪检监察与巡察工作联动机制,出台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加强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2.坚持以“实”字为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以“六大纪律”为尺子,以“六个围绕”为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全方位的“政治体检”。今年以来,先后对15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21个贫困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通过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问题2个,反馈普遍性、倾向性问题396个,发现和收受群众举报问题线索77件;发现全县21个贫困村问题线索11件,普遍性问题97个。截止目前,县委巡察办已组织实施对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第二轮、第三轮巡察开展“回访”督查,反馈整改未到位问题49个。对问题线索立案62件,党纪政纪处分40人,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7人,问责领导干部3人,问责党组织2个,确保达到“巡一遍、新一片”的效果。

3.坚持用“借”字发力,促进巡察整改成效。一借小函件压实大责任。纪律建设“四必谈”专项行动,向县级领导移送相关“履责提示函”26份,将巡察反馈意见送达相应县领导手中,督促其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履责约谈,自上而下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借已巡问题督促未巡先改。对县委第三轮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汇总,建立“学习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党内政治生活”、“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8个方面38个问题清单。按照四个对待,即把别人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来对待,把过去的问题当成当前的问题来对待,把在其他单位发生的案件当成自己单位可能发生的案件来对待,把小问题、小苗头当成大问题、大隐患来对待。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强化“多层次、多维度”自查,积极推进未巡先改工作,确保取得“多重实效”。

4.坚持在“改”字落脚,发挥巡察成果效应。一是以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为导火索,开展以案促改。针对巡察中发现乡镇敬老院存在的冒领补贴、多头报账等问题。对全县所有乡镇敬老院财务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管理不规范问题22个,重要问题线2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送相关乡镇纪委进行查处。对管理不规范,易滋生腐败的问题,反馈县民政局,建立相关制度,填塞漏洞,防范风险。二是以上级巡察成果为助推剂,推动自查自纠。针对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意见,以及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组织各单位对照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共自查出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生项目推进缓慢、党建工作抓而不实、专项资金长期滞留账上、巡察工作比较薄弱等问题42个。各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限时整改、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解决好管党治党方全面存在的问题。

5.坚持向“同”字看齐,推动巡察上下同步。为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回头看’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XX县严格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同步推进专项巡察。12月6日至28日,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形式,对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钟陵乡、三里乡、二塘乡等6家县管单位及3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 个。

二、存在问题

(一)合力发挥不足。受巡察组刚组建,人员快速进入角色及工作磨合都需要一个过程;抽调过来的人员难以相对固定,成熟一批,又面临下一轮抽调问题;针对性开展的业务培训受限于时间过短,培训手段单一等多种因素,巡察组整体战斗力发挥效果不明显。

(二)重查找轻指导。与进驻巡察发现问题方面相比,指导督促巡察整改工作相对薄弱。由于巡察工作压茬进行,一轮接着一轮巡,巡察组精力重点都放在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交好差”上,对指导巡察整改“结好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多认为制定整改方案是被巡察单位的事,对整改方案可行性把关不严,指导缺位,让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单位束之高阁。

(三)巡察氛围不浓。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虽然采取张贴纸质公告、电视播报公告、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宣传,但群众对巡察工作知晓率低,理解不准确,参与热情不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巡察节奏。一是增加巡察轮次。年内计划完成4轮常规巡察,1轮机动巡察,1轮提级专项巡察(《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第31条提出把村社区党支部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二是做好巡察程序环节衔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五人小组”听取本轮巡察情况的同时,汇报下一轮巡察工作安排。

(二)精心备战巡察。一是汇编问题排查目录。突出“六个围绕”政治巡察要求,梳理巡察进驻了解重点方面清单,指导巡察组逐项研究,细化内容,确定监督点位,确保“政治体检”靶向不偏。二是以联动方式增强巡察力量。每轮常规巡察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进行联动。由他们制定衔接方案,成立检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党建、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并入巡察报告,做到意见统一反馈,整改分头负责督查,情况汇总报告。

(三)善用巡察方法。一是坚持“先内后外”法。把做好巡察了解“室内功课”放首位,然后按图索骥,从查阅被巡察单位提供的台账资料入手,通过“抽丝剥茧”,做到“知其然”。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和疑似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走访相关单位,收集相关有效信息,仔细印证,固化问题证据,使疑似问题得到初步排查核实,做到“知其所以然”。二是坚持“先事后人”法。围绕“三大问题”,紧盯风险岗位,首先查清哪些事项有问题,然后再追根溯源、“顺藤摸瓜”,查清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制度的缺陷,还是作风不实甚至腐败问题,与哪些人员有关。“先事后人”,有利于查明事情真相,还原事物过程;“先人后事”,可能会形成人为的“找茬”形势,造成不必要的巡察偏差。三是坚持“先疑后察”法。要树立问题导向,带着“怀疑”的眼光反复去查阅资料,带着质疑的态度去辨识真假;要树立证据意识,从各种信息筛选中梳理证据,从谈心谈话中捕捉证据,从核查核实中甄别证据。对巡察当中点到的一些问题或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能经得起推敲和时间检验。

(四)聚力巡后整改。一是层层担责抓整改。巡察情况实行“三反馈一通报”,即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委主要负责人、挂点或分管县领导反馈,向对口联系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向组织部门通报。建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具体抓整改,对口联系纪检监察部门督促促整改,组织部门专业指导整改,县领导审阅推整改,巡察组检查评估整改成效”责任机制,强化各级各层抓整改促整改合力。二是上下联动促整改。对巡察发现问题分类梳理,报请书记专题会同意,督促职能监管部门完善机制或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发挥标本兼治功效。三是整改情况汇报点评。县委“五人小组”专题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巡察组汇报检查评估情况,县领导进行点评,形成阶段整改闭环。

(五)严格队伍管理。一是指导巡察组开展组织生活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列席巡察组在巡察期间的党组织生活,谈感想,谈体会,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固化巡察业务要求。把巡察组组员当天填写日志报表,组长填写日志安排表工作要求制度化,即提高巡察组工作效率,又加强了巡察问题的管理,巡察人员的管理又更阳光。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8

(一)争夺指导注重。为了保证巡查工作顺利进行和获得应有的结果,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巡查工作获得了市委和市纪委首要指导的高度注重。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亲身商定被巡查单位的名单,市纪委书记和分担副书记亲任巡查指导小组正副组长,市纪委书记、市县政府分担指导和市纪委分担副书记亲身参与巡查发动大会,并作发动发言,要求各巡查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指导,积极共同,搞好此次巡查工作。

(二)具体制订巡查方案。在查询研讨的基本上,市纪委统一制订了巡查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巡查对象和巡查的顺序、办法、人员分组。巡查时间执行两统一,即统一开端时间,要求各巡查组都要在规则的两地利间内开完发动大会,以保证各组巡查工作在统一的时间内进行;统一完毕时间,要求各巡查组在15天内完毕巡查工作,非凡状况经申报指导小组赞同后可恰当延伸。巡查内容:贯实上级及本级党委、县政府严重决定计划和工作部署的状况;抓指导班子建立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状况;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状况;干部廉政勤政状况;选拔干部和任用重点岗位人员的状况;处置改革、发展、不变的状况等。巡查顺序和办法:首要有召开发动大会、开展民主测评、进行单个说话、查阅有关材料、受理告发投诉、跟踪查询、总结汇报等。

(三)提早作好巡查预备。为了使巡查工作更具有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式进驻巡查单位前,经过各类渠道调查其指导班子和单位的基本状况。如请市纪委相关科室供应件状况,到市委组织部调查班子状况,请审计部分供应近年来经济审计状况等。

(四)巡查工作规律。对巡查组的规律要求首要有:严守工作规律和保护秘密规律,做到不应说的不说,不应做的不做;不干涉被巡查单位的日常工作,不插手处置工作事务,对碰到的问题不自觉亮相;禁绝要被巡查单位帮办私事,禁绝承受奉送礼物,尽量不到被巡查单位用餐,午时禁绝喝酒。对被巡查单位的规律要求首要有:指导班子和指导干部要自觉承受巡查监督,积极共同巡查组开展工作;单位干部职工禁绝搅扰、障碍巡查工作。

(五)灵敏把握巡查办法。巡查方案中对巡查方法办法普通都作了准则性规则,然则各单位状况分歧,巡查组必需依据巡查进程中碰到实践状况灵敏运用。如单个说话中,反映意见统一时少谈,反映意见纷歧致时多谈;规则说话对象在规则的说话时间、地址谈,非规则对象自动要求谈的,可按他提出的时间、地址谈。查阅材料,既要具体,但更要有的放矢。要结合单个说话中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查阅大会原始记载、管帐账簿、工程合统一。特别是对反映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清晰的要跟踪查询,重点调查,并实时向指导小组汇报,提出处置建议。单个说话是巡查方法中运用最多最具体的一种。说话方法都是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指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部属单位一把手、主要岗位人员悉数谈,退职及离退休干部局部谈,有约谈要求的按其要求谈。

(六)认真写好巡查申报。巡查完毕后,各巡查组实时对巡查状况进行认真汇总、梳理、分析,并构成巡查申报。巡查申报的内容首要包括被巡查单位的突出工作成果、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问题的首要缘由、巡查组的意见和建议。申报构成后,一方面各巡查组要实时向巡查工作指导小组口头和书面汇报巡查状况及意见、建议,巡查工作指导小组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巡查状况和巡查工作指导小组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巡查组还要向被巡查单位进行状况反应。

二、关于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巡查工作的几点考虑

经过实践,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做好巡查工作,有以下几点浅显认识或考虑: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做好巡查工作的前提前提。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实行好职责,特别是开展“巡查”这种触及面较广的工作,就必需提高开展“巡查”工作主要性和需要性的认识,达到思想上的统一。首先,“巡查”是纪工委、监察分局“两申报一巡查”职责中最主要的一项职责,它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完成对面向单位指导班子有用监督的主要手段。其次,“巡查”是填补当前巡视工作的空白点。由于当前只要中心和省级党委设立了巡视机构,巡视的范围是县处级以上指导班子及其成员,乡科级没有触及。而纪工委、监察分场面对的首要对象恰好就是乡科级,其对乡科级指导班子和成员进行巡查,在必然水平上填补了当前巡视工作的空白。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9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十轮第六巡察组从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对我街道辖区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我街道各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指出了我街道村级党组织在政治建设方面、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方面、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方面、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方面、民生资金云大数据平台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县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社学街道党工委统一思想、站位全局,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社学街道党工委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强化组织抓整改。及时成立社学街道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承担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牵头抓总、统筹督办;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中,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主要负责党工委政治建设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人大工委主任主要负责财经纪律方面的整改工作,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共同负责党工委组织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纪工委书记主要协助党工委书记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督办问效;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人员为成员,所有承担包村任务的党政班子成员同时要与村级党组织一并抓好本村自查自纠工作。

三是是聚焦问题抓整改。社学街道及时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具体的整改工作并印发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社学街道对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分解,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制度,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对于巡察反馈未涉及的在党的建设、选人用人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及未涉及的村和村级党组织,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抓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党政班子和相关同志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回应、进行剖析并明确整改措施。在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工作机制、责任精准、业务指导、督查督办等方面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是强化靠前指挥抓整改。街道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身作则,及时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对重点环节协调推动、对重点事项挂牌督办、对重点问题深入研究解决,定期召集分管领导听取整改汇报,了解推进情况;定期听取纪工委督查情况汇报,摸清存在问题。领导小组要求党工委班子成员发挥带头作用,做到各自任务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压实党工委班子成员落实整改工作职责,对整改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五是强化标本兼治抓整改。领导小组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按照要求实现整改的预期效果,又在整改中着眼长远,突出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一方面,全力抓好当前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落实、督查推进和整改销号机制,形成科学高效的推进制度体系。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发挥制度治本效应,着力从制度层面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放大整改效应。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意识不强,不重视巡察工作。如,巡察组下村召开巡察座谈会,社学街道共6个村,有5个村没有准备书面汇报工作材料,未能向巡察组提供工作汇报材料,导致巡察组难以了解全村的具体工作情况。

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在6个村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成效。二是平时加强对各村整改工作的调度,统筹推进好村级抓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已对各村村干部进行集体谈心谈话。

(二)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薄弱。一是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存在违反规定发展党员。如,金凤村金山片2018年9月28 日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接收4名中共预备党员(欧x赟、杨 x权、伍x锦、伍x胜),应到会党员36人,实到会党员18 人,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二是党员档案材料不完整,相关表册内容填写不规范,甚至出现空白栏现象。如,金溪村摆溪片党支部2018年发展新党员杨x巧,其入党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登记表、培训合格证及政审材料(政审表、政审报告)。又如,溪口村溪口片党支部党员朱x华于2016年6月28日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但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的“本人简历(经历)”栏中1984年9月至今这段简历未填写,《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党总支部意见”栏为白,《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本人经历(学历)”栏1984年9月至今未填写,“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空白,“党总支审查(审批)意见”栏空白。三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个别村党支部工作由非党人员负责党建工作,部分村党支部工作无人负责。如,金溪村党总支书记潘x文2019年2月兼任摆溪村网格员后,金溪村党总支党建工作材料由非中共党员村主任助理杨x香具体负责。又如,金溪村金井片、占溪片支部书记长期外出务工,支部书记只是挂名,支部工作长期存在无人抓无人管,直到2019年5月和6月才分别对金井村和占溪村的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

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党建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全街道新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已完善杨X巧等新发展的10名同志的党员档案。二是已配置了党员档案柜1组2个、已配备档案盒509个。三是2019年8月29日、2019年10月8日、2020年2月26日组织各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建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2.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一是对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多年不交党费的党员,农村基层党组织无具体处理措施,只是向街道党工委口头汇报了事。如,原摆溪村党支部党员潘x禄2016年请求转组织关系于2016年7月13日才补交2011年5月-2016年6 月党费,时间跨度长达5年。又如,桥联村党支部党员何X 陆2016年4月13日才补交2002年-2015年共168个月的党费,时间跨度长达14年。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委会、党员大会学习记录普遍简单。如,金溪村2017 年支委会只有7次,无党课记录,2018年党员大会记录时间顺序颠倒混乱(从7月到6月在到1、2、3、4、5、6月又到3月),存在编造会议记录。又如,社学村2017年无党课记录,2018年支委会没有按月召开,其中1、2、4、5月没有支委会记录。再如,金凤村2016年支委会只召开2次, 2018年支委会仅召开2次,全年无党课记录。

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月17日,组织党工委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对班子分工进行调整,进一步压实党工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分管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对各村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包保责任;三是加强农村党员管理工作,街道党工委先后于2019年8月29日、2019年10月8日、2020年2月26日,以专题会议的形式组织各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围绕《贵州省党员发展规程》等开展培训,2019年共发展党员10名;四是根据各党支部党员人数将2019年党员党费全部收缴并存入县管党费账户。

3.党员底数不清。如,2016年,金溪村党员花名册91人而缴纳党费人数93人;社学村党员花名册50人而缴纳党费人数为54人。

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各村党组织重新排查核实党员数量,及时将准确的党员花名册报党政办与党员信息系统进行比对,信息不一致的及时对接更正。二是将更正后的党员台账反馈到各党支部,督促各党支部按照更正后的党员台账收缴党费。三是规范党员信息管理,对党员变动的已及时更新台账。

4.党费收缴不到位。如,2016年有溪口村党总支、金凤村党总支、联香村党总支3个支部共42人欠缴党费;2017年有桥联村党支部、金山村党支部、田冲村党支部、社学村党支部、金井村党支部、平甫村党支部、溪口村党支部、红卫村党支部8个支部共53人欠缴党费;2018年有田冲村党支部、红卫村党支部、桥联村党支部、金山村党支部4个支部共52人欠缴党费。

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党员清理,对该转接党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接,对死亡、失踪的及时进行销号。二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调度,要求各党支部将每季度收缴的党费提交街道党工委。三是党支部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

(三)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方面

驻村干部、帮扶干部作风不扎实。如,红卫村个别网格员不熟悉扶贫政策,入户少,不熟悉网格情况。又如,邮政帮扶干部8月份未到村开展走访工作。再如,财保公司帮扶社学村换人频繁。

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份以来,组织网格员召开扶贫工作推进会、脱贫攻坚指挥部调度会、专题业务培训会10余次;二是2019年12月24日,街道纪工委组织街道干部、村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工作纪律。截止目前,共开展督查54次,印发通报6期,办结1条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办结案件3件。其中2名街道班子成员受到提醒谈话、1名“网格员”受到诫勉谈话,1名街道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名村级纪检员被撤销党内职务、1名村干受到延长半年预备期的处分。

(四)在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方面有差距方面

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群众意见大。如,金山村四、五、八组的组组通还未硬化;通村公路从奥克公司上金山村1. 5公里的路面损坏严重没有及时进行维修,群众出行安全隐患大。又如,2019 年在金山、平甫实施的光伏提水工程未发挥效益,目前还未通水,目前群众饮水仍然依靠小水窖解决。

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推进脱贫攻坚短板核查和补齐,进一步查缺补漏。二是及时与县交通局汇报对接,与奥克公司附近岩场对接,争取尽快实施维修工程。三是建立健全村级管水机制,指导村级加强管水。

(五)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方面。

扶贫项目重建轻管,存在产业扶贫效益发挥不充分。如,2015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长团村油茶育苗玻璃温室大棚建设项目,自2017年验收报帐以来,该项目一直处于闲置状态,项目效益未得到发挥,造成了国家财政扶贫资金浪费。

整改完成。整改情况:关于长团村油茶育苗温棚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6月份验收报账,贵州恒生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因该项目需要分红而不愿意进行使用,造成项目闲置,县委巡查将问题反馈后,我村及时将问题上报至社学街道,社学街道召开班子会议并主动积极联系龙头企业,已明确由天柱平集种植专业合作社对项目大棚代为管理,并由贵州省鑫宏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长团油茶育苗温棚进行使用,用于香菇种植,目前香菇种植经营情况良好。

(六)民生资金云大数据平台使用方面。

社学街道辖区6个村的民生资金查询机都已经损坏,现无法查询,群众无法有效监督。

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对6个村的民生资金查询机进行维修,已与2020年2月28日已向县纪委、监委上报进行维修的请示。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查询机的管理,出现故障、损坏等的情况及时处置,以便群众进行有效监督。

三、以常态促长效,巩固整改成果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支持纪工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街道党工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十轮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深入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10

为保证办公室工作正常、高效运行,进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人员心中有“忠诚”、行动重“担当”,对各项工作以落实为准则。为此,办公室人员进行了工作分工,既责任明确,又互相提醒。分工不分家,积极主动配合各科室、各年级工作,“创造”、“共赢”在办公室日常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项迎查工作

1、11月份,“百名干部联千校”蹲点调研工作。高质量完成“党建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调研内容的材料完善,《百名干部联千校蹲点督查调研表》的填写,起草完成《阳信二中对百名干部联千校蹲点调研有关内容的情况汇报》,对教育处、德育处等科室档案盒的的统一完善汇总等。

2、县委巡察工作。11月份开始,根据巡察组要求,按照标准为巡察工作人员布置了办公室,协调电教科提供了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碎纸机、必备文具等系列办公用品;经过与巡察组多次联络、精心筹备后,11月27日,顺利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动员会后,按照《被巡察单位需提供材料清单》要求,全面完成2013年以来相关材料的搜集、整理、完善、归类、入档等工作;巡察组正式进驻后,从学校实际出发,全面配合巡察组展开召集谈话、材料添加等后续工作,无一遗漏、服务周到。

3、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按照《2018年度县直单位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实施细则》要求,完善补充、撰写整理相关材料,使每一项迎查内容都规范有序,做到了有计划方案,有过程佐证,有总结结果,有文字图片等;注重迎查细节,档案盒统一标签,摆放规范有序等。从反馈情况看,工作成绩得到肯定。

(二)党建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规范组织每月2次的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明确、内容充实、上传及时;按照组织程序完成2名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接受1名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对14名党员完善党组织的转入转出手续;完成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材料充实、总结得当、档案完善;12月29日下午,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完成新一届支部换届工作;2月1日上午,完成学校领导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议程,并对所有材料整理归档。其他如理论学习通知的传达、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都及时规范。

(三)宣传工作

突出学校发展、教育教学、德育管理等中心和重点工作,及时撰写新闻稿件。内宣外宣相结合,传统媒体新媒体相结合,文字图片视频相结合。县内主要媒体平台包括学校微信公众号、《教育信息》《阳信通讯》、阳信电视台、阳信手机台等。仅2018年下半年,各媒体平台就登载、播放我校新闻稿件50多篇,级别涵盖国家、省市县各级媒体平台(不包括阳信政府网、大众网、新浪网、新华网等各大网站的转载)。宣传促进社会和家长对学校的了解,提高了学校知名度,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四)扶贫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督促协调各相关人员,走村入户、建卡立档、走访慰问,已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完成率达100%。

(五)综治维稳工作

对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按照日报告制度,每天坚持上午8:00、中午2:00两时段分别向县信访局、教体局报平安;在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中,通过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横幅电子屏宣传营造氛围等形式,效果良好。在上级年度检查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六)人事工作

在教师节评优选先、教师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对上级文件传达及时、落实到位,对所交材料、表格填写等细致精心,所做工作得到老师们的称赞。

(七)常规工作

1、落实文字工作。一是做好学校层面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及时做好中层以上会议和校长办公会的议题收集、整理;二是对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组织好会议材料,做好会议记录; 三是及时出好会议通知;四是做好起草全校性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报告、总结;等文字工作。

2、上传下达及时。一是做好文件的规范和管理工作。及时有序地处理县委县府各种文件和教体局办公平台上文件的收发、传阅和分类归档整理,落实了文件签批制度。二是广泛了解与学校有关的外部信息和上级精神,及时了解和收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与各科室的信息沟通。

3、规范公章管理。严格执行公章使用要求,坚持只有领导审批同意方可盖章,并做好登记。如果公章要带离学校,必须征得校长同意。

4、严格落实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调配、使用和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各科室、年级外出学习用车事宜等。

5、认真整理各类资料归档。建立资料室,进一步促进各类资料管理规范化,为下一步资料归档打下基础,努力为学校工作服务。

6、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寒暑假、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中,坚持轮流值班,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接收县委县府、教体局信息并及时传达。

7、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略)。

三、努力方向

1、要进一步提高协调能力。办公室是学校工作的枢纽,做好与各科室、各年级之间的联系至关重要。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11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

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十一届市委成立以来,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新精神新要求,把组织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市委书记XX同志每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都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每轮巡察结束后都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夯实巡察整改责任。巡察作为不断净化全市政治生态的制度性举措,充分彰显了巡察工作党之利剑、国之利器的震慑作用。

2月19日,市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专题听取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及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书记侯红同志对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强调,巡察工作要自觉提升政治站位,从政治高度认识“严”的主基调、落实“严”的主基调,通过开展政治巡察,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严”的意识、“严”的自觉。要把践行“两个维护”贯穿始终,通过强化巡察整改,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践行“两个维护”落到实处。要围绕市委工作布局,聚焦重点工作、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助推市委中心工作落实落细,达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要聚焦问题产生的根源,梳理分析问题背后原因,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要详细掌握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问题一抓到底。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4月23日召开的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志军同志对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本轮巡察的监督重点进行了强调。希望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提升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加深对巡察工作新部署新精神的了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与市委巡察组一道,落实市委要求,把本轮巡察作为一次难得的“政治洗礼”,主动接受“政治体检”,推动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呈现新的局面。

二、明确任务,聚焦问题,依规依纪开展巡察

根据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的安排,我重点向大家通报一下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和程序方法。

在巡察任务方面,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一是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落实“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特别是视察河南及开封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稳定经济社会运行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和巩固深化情况;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市委“贯穿一主线一保障,确保两稳定,打好三攻坚,抓实五突破”,实施乡村振兴,破解民生“八需八难”,推进“6+3”专项整治,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情况。二是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思想阵地管控及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情况;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宗教信仰等情况。三是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四是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整治“四风”情况,尤其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五是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和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情况。六是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七是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巡察方法方面,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集中巡察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方式:(一)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二)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三)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等;(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七)召开座谈会;(八)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部门了解情况;(十一)开展专项检查;(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十三)市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察过程中,我们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方式方法,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深入掌握实际情况,认真进行分析甄别,慎重对待干部群众所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所提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对反映问题的同志我们将严格保密,决不泄露相关情况,这一点请大家完全放心。巡察期间,我们将按照问题线索办理的有关规定,将有关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分别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对一时难以了解清楚的问题,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或当事人说明情况,存档备查。市委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三、强化政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

同志们,从今天起,对市教育体育局的巡察工作就正式开始了。这是市委交给巡察组和教育体育局的一项共同的政治任务,也是我们共同的政治责任。市教育体育局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工作联系,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增强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好民主权利,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巡察组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向市委汇报巡察情况,按照市委要求用好巡察成果。市教育体育局党组要切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有问题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观念,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通盘打算、全面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12

巡视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这是巡视巡察区别于其他监督检查的重要标志。加强政治监督是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本质要求,是加强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巡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强化政治监督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抓住政治巡察重点,瞄准政治巡察目标,突出政治巡察作用,推进政治巡察不断深化。

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六个围绕和一个加强”以及“五个持续”的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盯“三大问题”,突出“两个责任”和“关键少数”,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准抓实关键环节,盯住重点人和事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要牢牢把握“纪律的尺子”,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着力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一是紧盯领导班子及成员,看看党的领导是强还是弱,班子状态好不好,“一把手”责任落实到不到位,成员作用发挥到不到位。二是紧盯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看党的领导好还是差,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基层党支部是“堵”还是“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发挥。三是紧盯重点事,看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执纪问责是紧还是松,“微腐败”是否抬头。

二、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担当

巡察是“双向巡察”,我们在检查别人的同时,也受到被巡察单位的监督。因此,要始终秉承“打铁先要自身硬”,时时刻刻把自身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打造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的巡察队伍。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成立临时党小组,坚持党小组活动,组长在党小组会议上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同时严于自律,以身作则,带动整个队伍时时处处树立和维护巡察干部清正、严明的形象。

二是坚持思想建设。巡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但小组的政治学习始终没有放松,看后组织观看开幕盛况,《不朽的马克思》,先锋模范人物宣传片,警示教育纪录片等等,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小组成员政治素质不断加强。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巡察越深入,越是考验巡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采取以老带新,边学边干的方法,为巡察工作的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巡察期间,小组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区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讲话精神,熟悉巡察工作方案和规范性文件,掌握政策,准确把握巡察内容、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如组织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涉及到的相关财务政策规定,了解被巡察单位的业务工作等等。

四是严格落实组长责任制,强化巡察组组长是巡察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要求贯彻巡察工作始终。组长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与小组成员同甘共苦,一起查资料,抓线索,跑现场。

五是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敢于亮剑,作风过硬。组长在巡察初始就作风建设提出了严格要求,全体成员牢记职责使命、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和吃苦耐劳的作风,不断攻坚克难。

三、坚持总结创新,注重巡察方法

巡察工作方式方法与常规机关工作大相径庭,全体巡察成员都在不断地摸索中前进,为圆满完成巡察任务,就需要对巡察方法进行总结和创新。

(一)准备充分,胸有成竹

巡察中要全面收集资料,方能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如被巡察单位人员编制,职责职能以及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开展的重大活动、专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个人简历,违法违纪案件,信访举报,财务账目,财政、审计、监察牵头开展的专项检查及工程项目、离任审计,学习及会议记录,自查自纠情况,再结合网络舆情,相关单位提供的问题线索和政策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工作。

(二)集思广益,尽其所长

结合成员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合理规划安排,科学分工组队,做到用其所长,避其所短,优势互补,发挥全员个体优势,提升团队整体合力。每周召开组务会,汇报各自工作进展,探讨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分享取得的成果和经验,研究制定下步工作安排。同时积极与其他巡察组交流互动,学习借鉴好的方式方法,运用到自身的工作上来。

(三)掌握技巧,循循善诱

个别谈话是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要科学缜密地组织谈话,前期的准备工作就要做到细致充分,根据本轮巡察对象及内容,梳理重点问题,针对谈话对象个人情况,灵活提问,随机应变。对一般谈话人员要亮明身份,讲清原则,消除谈话人的顾虑,取得他们的信任、理解和支持。要善于从谈话对象的话语中抽丝剥茧,顺藤摸瓜,留意“话中话”“话外音”。要提前考虑谈话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思考应对策略,从而做到谈话中从容不迫,将节奏牢牢把握在我方手中。

(四)注重细节,留存证据

针对党组织会议记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和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选人用人、换届选举、财务账目、审计报告、工程项目、违纪案件、信访举报等重点内容,查阅资料时要关注细节,以小见大,特别是一些繁杂琐碎的方面,如党费收缴数额,干部个人档案等。要注意,有些资料是被巡察单位经过提炼筛选后提供的,往往遗漏或隐瞒一些有价值的事例和线索,这就需要我们联系相关部门查找原始资料。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复印留存证据材料,以备后续复核及整改需要。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篇13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一直致力探索巡察工作,并在不断尝试中,逐渐摸索出一些经验。回顾**巡察历程,一路走来,经历了起步、发展、规范三个阶段。一是分口联动,分片巡查。从2013年起,**区纪委出台分口联动调研和督查工作实施意见,将各部门划分为5个片区,分别成立调研和督查巡查组,并组织实施了对卫生系统的分片巡查。二是聚焦基层,初具规模。2015-2016年,我区将聚焦重点向基层延伸,探索开展“纪委基层行”活动,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对乡镇、村居的巡察,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震慑作用初步显现。三是组建机构,规范巡察。2017年,依照上级决策部署,我区巡察工作走上规范化“快车道”,研究制定出台区委巡察工作5年规划,迅速完成巡察机构设置组建工作,先后4轮明确24名专职巡察干部,率先完成上级对人员到位率达90%以上的要求,并依照《党章》《条例》,规范有序开展巡察和整改工作。到2017年底,顺利完成了乡镇全覆盖巡察目标,并积极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实现规范化平稳运行。

二、以“问题”为导向,在经验积累中提升“技巧”

去年10月,我区启动机构成立以来的首轮巡察,并在实践中牢牢抓住“问题”这个核心,提炼总结出一些工作经验。一是建立“主提问”制度。巡察组明确主提问人对专题汇报材料把关,并在汇报现场,将整理的问题,逐一提问、打断追问,直指关键、切中要害。二是问题“清单化”管理。所有被巡单位的汇报材料必须附件清单、见人见事,力促自查自醒,打破 “蜻蜓点水式”的“浮夸”、“绕圈”现象。巡察全程以问题清单管理为“引线”,对所有发现问题,及时整理归并,事无巨细、颗粒归仓,形成完整清单,为报告撰写、问题反馈做好积累。三是档案“可溯式”梳理。以“问题清单”为目录,每个问题都附列资料,做到来源可溯、责任可溯、鉴定可溯、记录可溯,致力破解“一巡了之”、“事过即了”的难题。四是整改“多层次”督查。围绕问题整改督查,充分发挥“监”的全面和“督”的合力。一是巡察组对立行立改问题“渐进式”督查;二是巡察办牵头对整改措施“全面性”督查;三是纪检、组织部门对条线整改“专项类”督查;四是被巡察单位主管部门或者派驻纪检组开展“常态化”督查;五是被巡察部门联系挂钩领导开展“责任制”督查;六是基层驻村巡察干部开展村居整改“点对点”督查。

三、以“强基”为目的,在品质锤炼中锻造“铁军”

队伍建设永远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从“整体实力”、“个人能力”和“纪律定力”三个维度出发,不断强化巡察队伍建设。一是建设完善四个“库”。建立25人的巡察“组长库”“副组长库”,按照“只进不出”、“一出一进”原则,多次充实完善“人才库”,建立一支106人的专业队伍。同时,建立“专家库”,搜罗各行业系统领域的专家、精英,随时保持“在线”、“待命”,对巡察发现的专业难题给予权威解释与帮助,持续提供专业化保障。二是能力提升四个“字”。我们把2018年作为巡察干部能力建设提升年,提出“亮补比争”四字要求,计划开展能力建设系列活动,通过“自查式”申报、“互动式”讲评、“清单式”培训、“模拟式”竞赛,做到“亮家底、明差距”、“补短板、促提升”、“比业务、激活力”、“争一流、创品牌”,促进巡察干部能力水平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监督四个“双”。所有巡察干部签订问题线索“全报告”和巡察材料“零持有”承诺书,实行监督“双承诺”;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同时,巡察办设立巡察组作风纪律问题监督电话,实行监督“双轨制”;巡察办对所有巡察人员全面监督,巡察组在驻点期间成立临时党支部,组长为临时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任命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实行监督“双控制”;巡察反馈时,针对巡察人员作风纪律情况,在被巡察单位同步开展问卷调查,实现监督“双向制”。

四、以“立制”为手段,在巡察过程中严守“规范”

巡察工作纷繁复杂,涉及方方面面,我们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形成一些具有特色的经验制度。一是构建“横向协调”的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区委巡察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人员抽调、年终考核等方面的职责,构建全面协调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巡察工作精准发力、同向发力、有效发力。二是树立“规范明确”的标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区巡察工作“一规定三规则”,指导巡察工作规范开展。研究制定出台《区委巡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相关责任,优化巡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流程和规范。三是明确“巡察回避”的原则。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细化制定出台《区委巡察机构干部回避制度》,明确适用的对象和范围,回避的类型和方式,问责的依据和手段,进一步规范巡察干部履责程序,防控廉政风险,确保巡察工作客观公正。

五、以“创新”为动力,在发展延伸中力争“突破”

2018年,我们将牢记总书记“创新是第一动力”的论断,深入推进各项创新工作有序开展,力争做到“酿奇谋”“出奇招”“见奇效”。一是“三步走”探索村居“网格化”巡察。第一步“责任化”驻点。全区7个镇街,91个村居,每个村居安排2名巡察干部(后备)驻点,每月必须开展驻村联络,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发现问题,为选准巡察对象、制定巡察方案打好基础。第二步“网格化”巡察。一方面,按照地理方位的“有形”网格,在巡察镇街时,延伸巡察所属部分村居,起到联动效应。本轮我区巡察3个街道,实现街道“全覆盖”,并“延伸式”巡察9个村居。另一方面,按照各村居特点,建立“无形”网格,根据各村基层党建情况、经济发展情况、违纪问题查处情况、信访举报情况,每轮在常规巡察时,划定一个重点,开展“主题式”巡察。本轮我区成立1个村居巡察组,对3个经济薄弱村开展以“扶贫”工作为重点的巡察,增强针对性,提高进准度。第三步“常态化”监督。一方面,驻村干部作为“不走的巡察组”,严格督促、检查被巡察村居整改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对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进行研判,组织实施专项巡察或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二是构建“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建立“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做好经验提炼总结;开展“一组一课题”、“一组一创新”特色工作,把“信息”“课题”“创新”三项工作一体推进,让信息研究成果,寓于巡察工作实践,并进一步促进课题研究,形成巡察工作水平的“螺旋式”上升。

六、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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