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改革论文实用13篇

职称改革论文
职称改革论文篇1

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要继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用人的单位的自。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对职称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才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党中央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站在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做出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判断,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和党管人才原则,逐步确定了人才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宏观布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才工作、职称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深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用人的单位的自,是其在实施人才战略中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是新形势下职称工作改革创新的首要问题。

其次实行全员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导向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职称工作提供了新契机。党中央先后下发了《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要深刻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认真贯彻落实这些重要部署和要求,以此来推动职称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职称工作要适应这些变化,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行全员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导向的改革,推动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第三职称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进一步研究有利于加强我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农业发展的倾斜政策,继续用职称政策扶持新兴学科、优势学科和高科技产业,支持重点学科、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要为规范市场秩序服务,大力推进执业资格制度。要把这种服务制度化、经常化,在服务中逐步形成职称的导向机制,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

职称改革论文篇2

为了使职称评价制度日趋完善,国家多年来在职称申报、推荐、评价的方式、程序上进行了一些技术性的改进和完善,职称制度改革伴随我国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是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强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动了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得到公正评价,他们的社会价值得到认可,提高了社会地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是通过对学术、技术、专业水平及成就的认定和评价,激励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精神,促进了各类人才的成长和各项专业的发展。

三是通过职称评定发现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人才保证。

四是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得到提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以及在住房、调动、政府特殊津贴等方面享受优厚待遇,使专业技术人员得到实惠,生活得到改善。

二、存在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加入世贸以后,国际竞争日趋激励,各国都把人才的竞争作为综合国力较量的关键。我国现行的职称制度面临与国际接轨的挑战,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弊端。

一是重评审,轻聘用。从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制的情况看,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十分关注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忽视取得任职资格后的聘任上岗工作,还有不少地方搞以评代聘、评聘不分,把评价与职位需要合而为一,把评价功能强加到职位功能上,使用人单位难以根据职位要求选择适合本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缺少用人自。

二是职称与待遇直接挂钩,用评价功能取代分配功能。职称评定是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业绩、学说技术水平的肯定,是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很多地方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价作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的一种重要途径,只要取得了职称资格立即兑现工资,而且不受任何约束,只要职称资格相同,工资增长幅度基本相差不大,工资分配没能按岗位职责、贡献大小、技术高低和生产要素来合理拉开档差。这种分配方式带有浓重的平均主义和机遇色彩,使得成绩突出,在重要技术岗位、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在一般岗位、业绩平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差别不大,从而日渐削弱了职称评价激励作用,不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评审标准不一,导致了评价不公现象。国家虽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但在同一地域、同一行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里,由于评委对评审条件的理解和把握不一致,有的评委严格按照《试行条例》中的规定严格把关,有的评委却笔下留情,这样做的结果导致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使同一层次、同一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相差甚远。

四是重条件轻能力,用任职条件替代软条件。在职称评定中刻意把外语、计算机、论文、学历作为评价的先决条件,忽视专业技术人员实际的能力和水平,这样势必造成生产和工作在一线、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不上职称,而能力和水平平平的人却评上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严重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了买文凭、假论文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一来使得有能力、懂技术、擅管理、业绩突出的年轻的专业技术人员得不到职称资格,从而压制了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改革方向

以上种种现象的存在,已经严重地影响了职称工作的社会公信力,造成了职称贬值现象,制约了职称工作的杠杆调节作用和竞争激励机制,偏离了职称工作的正确导向,与现今市场经济的发展相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大职称制度改革,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行的职称评价体系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第一,推行专业资格结构评价。在职称评价体系中,按照“模块化”运作模式,将评价条件分解为品德、学历、资历、学识、技术、能力、业绩等若干要素,分别打分,实行量化评价,其中学识、技术、能力和业绩在整个评价过程中要占总分的60%-70%,充分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业绩。学历、资历、论文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首选,能力、学识、业绩将取代学历、资历、论文等成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在职称评价中对业绩平平、能力低下、达不到规定条件和分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授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实行特殊评审政策。将职称评价向企业或特殊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的突破,充分调动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专利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职称评审一步到位。二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数量不作限制性要求,对论文达不到规定要求者,可提供能反映其能力和贡献的科技改造、技术创造性、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替代,进一步突出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评价。三是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等奖项之一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的主要持有人及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等称号者,可组织专家评委团,以面试答辩的方式,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建立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体系。一要拓宽人才评价的服务领域,把职称评价延伸到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打破人才身份和所有限制,发展面向全社会的人才评价工作。二要建立社会化、专业化评审组织,打破现行的评审委员会按行业、部门组建的模式,由本地区的政府人事部门或其委托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设置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应在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中选聘并建立评审专家库,吸纳知名学者、专家,组建一支专业性强、学术研究水平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评审专家队伍。评审委员会和专业评议组成人员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产生。消除评审中存在的利益、人情因素。

三要创新人才评价方法,提高职称现代化管理水平。制定简便易行、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职称评审程序,研究设计职称评价软件,试行网上填写职称表格,报送材料,网上传阅申报材料,网上评价,网上查询评审结果。同时,建立以考察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主的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标准,把政治素质、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项作为评审要素细化、量化,以此来确定具体的评议内容。在评价中,可采用笔试、人机对话、实际操作、演讲答辩等多种手段开展评审工作,使评价科学合理。

四要对高层次人才直接认定职称资格。

为最大限度吸引人才,研究制定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用人单位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留学归国人员可一步到位参加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实现高层次人才评价政策的突破。

职称改革论文篇3

在我省实行“严格条件,放开申报”的政策后,灌区每年都有符合职称申报条件职工,在获得资格后,因没有完善的岗位设置与职称挂钩,多年来形成了既评即聘的习惯模式,全部聘用兑现薪酬。近几年,工资福利政策一调再调,工资福利经费呈猛增趋势,水费收入绝大部分被人头吃掉,用于工程投入很少,若不是近几年国家对续建配套工程项目的投入,灌区的工程状况将得不到改善,用水户浇地难、负担重的问题就很难解决,灌区灌溉面积萎缩速度将更快。长久如此,灌区自身生存发展举步维艰,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在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今天,积极深化职称改革,已变得十分必要和紧迫,这也是灌区广大专业技术干部职工的普遍认识。

二、现行职称评聘制度弊端分析

职称改革论文篇4

一、中国古代教师职称制度探源

我们古老的中华民族很早就有助教和教授作为学官并形成一种制度。我国古代的职称制度可能就起源于这里。

(一)助教的起源

早在一千六百多年以前,西晋为了世家豪族子弟学习,就创办了贵胄学校——国子学,助教就诞生于西晋国子学中。国子学中的助教称为国子助教,其职责很明确,就是一般的专业教员,在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的总领下,辅佐博士讲授经学。

(二)教授的起源

教授作为学官始于宋代。教授作为学官大量设置则是在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当时宋仁宗诏令各路、州、县立学,置教授为学官,以五经、艺训诲学生。教授的选任标准是严格的,宋代规定,各府州教授须由地方选聘名师宿儒担任,后又规定必须是制科、进士科出身或由上舍毕业,并作过官的才能充当,自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起,教授人选要由朝廷直接任命。在古代,教授的品位一般比博士、助教还要低。

(三)古代高校教师的选任

古代官立大学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培养治国安民的官吏,大学教师本身就是国家的职官。因此,大学教师的考选、任用、考核、晋升等,基本上由当时政府所实行的文官考选和考绩制度所决定。

二、我国近、现代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确立与发展

(一)我国近代教师职称制度的确立

我国近代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最早可以上溯至洋务运动时期的洋务学堂。

1、洋务运动时期高校教师职称制度。19世纪60—90年代,清朝统治者内部有一部分人主张办“洋务”、兴“西学”,创办了一批新型的外国语学校、工业技术学校和军事学校,为洋务事业培养所需的各种专门人才。这些新式专科学校移植了西方的教育制度,在教师任用上,一般都实行教师招聘制,但当时并无严格的招聘标准。

2、时期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领导的维新运动主张“废科举、兴学校”,兴办了一批新式学堂,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的前身)。这些新式学堂实行教师招聘制。

(二)现代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发展

1、旧中国职称制度。1912年,当时的教育部颁布《大学令》等法令对高等教育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和助教二等,必要时聘任讲师。1917年,教育部的《修正大学令》

规定,大学教员分为正教授、教授、助教授三等,必要时聘任讲师。此外,这时期的教育法令还对教师的聘任及有关方面作出正式规定。从实践来看,蔡元培1917年后在北大实施的一系列教师聘任改革措施最具有代表性。

2、根据地和解放区的职称制度。

战争时期,根据地和解放区没有统一的职称制度,职称名称也不一样,不进行评审,而是由政府考核、任用,但非常严格。根据地和解放区职称制度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待遇最高,实行“优待知识分子”的政策。各边区的职称条例都叫“优待专门技术干部办法”。

现代高校教师职称制度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任职标准很高,要求非常严格;二是待遇优厚,知识分子地位很高;三是国统区实行评审制,解放区实行考核任用制。尤其是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实践,其实就是直接聘任制,对我们今天的职称改革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三、建国后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发展及趋势

(一)建国后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发展

1、技术职务任命制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许多工作尚未理顺,各高校也沿用了时期的教师等级。1952年7月,政务院公布的技术职务暂行等级表中把高等学校的教师职务分为五级,分别为教授、副教授、讲师、教员、助教。到1956年以前,我国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上实行的是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1956年以后,工资基本处于冻结状态,技术职务的任命工作也基本停顿下来。1956年6月,遵循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有关部门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学衔条例》,开始学衔评定。

2、职称评定阶段。1960年2月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及教育部《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这两个文件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高校教师职务条例的形成……1966年“”开始,职称工作也随之停止。

3、技术职称制度恢复阶段。1978年2月,教育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教师职务问题的请示报告》,要求恢复职称评定,并对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建议。此阶段职称评定的特点是:职称只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的称号,由专家评审确定;没有岗位要求和数额限制;不与工资待遇挂钩;一次获得,终身拥有。

4、职称整顿阶段。由于职称评定在实践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1983年9月中央了《关于整顿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高校职称工作随之进入了两年多的整顿阶段。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阶段。

198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中发(1986)3号],决定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1986年3月,《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颁布施行,标志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确立。

(二)趋势

历史表明:高校教师职称聘任制才刚刚踏入正轨,“以聘代评”是其总的趋势。

1、科学设岗是职称改革的核心内容。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本着精简、优化、高效的原则,根据高校发展的规模、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水平等来进行。我们可以借鉴日本按讲座或学科设置岗位的经验,按照教研室任务和学科教学任务设置教师岗位。

2、建立凭能力、重业绩为导向和标准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是关键。论资排辈的职务评聘方式一直贯穿于整个职务申报评聘过程中,很难从根本上破除,这种“排队等候”的评聘模式大大削弱了有才中青年教师的积极性。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重新定位职务评价机制,实现由重学历、重资历的评价机制向重能力、重业绩评价机制的转移,放宽学历、资历等硬件要求,代以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业绩来说话。尤其对个别能力较强、业绩突出的要允许,甚至鼓励自主、越级申报。

3、单位自主聘任是大趋势。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从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可全省或全国甚至全世界公开聘任。受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单位签订协议,使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契约化、合同化。

4、加强聘后管理是重要环节。要革除流于形式的传统考核方式,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动态管理,制定职务能上能下的考核机制考核作为兑现职责和待遇的最重要标准。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动态管理,制定职务能上能下的考核机制。

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要把日常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并以日常考核为基础。可以借鉴美国对不同的岗位实行不同聘期的制度,对职称较低的教师一年一聘,也可象英国那样对低职称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

总之,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有着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保障机制、人才交流机制逐步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一定会朝着“社会化评价为基础、岗位需要为前提、聘约管理为手段、法律制度为保障”的方向健康发展。

职称改革论文篇5

适应经济新常态,引领经济新常态,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提出:“广西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在人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切实重视和加强人才工作”。自治区主席陈武也提出“必须把科技作为创新之要,把人才作为创新之本。”自1988年恢复职称工作以来,从国家层面到各省、自治区都始终把改革作为方向,“职称”与“改革”密不可分。职称改革的历史就是新中国知识分子政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的缩影,职称改革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承担了不同的历史使命。职称工作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担负着选拔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的重要职能,是人才强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始终是职称改革之本。我们必须在充分认识国家以及广西经济新常态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关于经济新常态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关键性的政策,加快职称改革工作步伐,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新常态下的职称改革工作,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作为职称工作战线的同志,做好经济新常态下的职称改革工作,需要更加增强职称改革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更加自觉地把握职称改革的根本方向,更加坚定地担当职称改革的历史责任。

二、勇于探索新常态下广西职称改革工作的新思路

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职称改革工作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会议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严格依法行政,激发激励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具体应把握以下几个方向:

(一)职称改革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经济新常态需要通过创新增强竞争力,通过创新驱动,寻求发展的动力。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人才为先,要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更加注重培养、用好、吸引各类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职称改革要把服务创新驱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

一是要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人才合理自由流动。党的十明确提出要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把各方面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出发,要求我们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建立聚集人才机制体制,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健全完善人才的流动、激励和评价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职称改革,就要敢于打破现有人才政策的体制机制束缚,使职称制度回归对人才能力和水平评价的本质属性上来。2014年开展的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试点就是一个非常有益的探索。下一步,我们要更新观念,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影响创新驱动,阻碍人才合理流动的瓶颈问题进行改革。充分发挥职称政策的导向作用,立足产业企业发展需要,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打造与产业链相协调的人才链,按照创新规律培养和吸引人才,按照市场规律让人才自由流动,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二是要注重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和评价办法,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现有职称评价体系中,奖项、论文所占比例过重,社会上已经形成评职称就是“评奖项、拼论文”的看法,甚至催生了的黑色产业链。问题产生的根源,其实是职称评价标准体系的合理性以及职称评价手段方法的缺失。在现有职称评价指标体系中,思想政治素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奖项、论文是综合一体的,从理论上看,职称评审并非论文奖项的评审。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缺乏有效的评价手段,评委评审过程中较多地依赖奖项论文这些已有的外部评价指标,导致社会上产生一种错觉,对专业技术人员也产生了错误的评价导向。因此,下一步职称改革中,应注重研究更为有效的评价制度和办法,要鼓励创新、注重实绩,区分系列、分类研究,建立更为准确的评价条件,强化人才在职称评审中专利发明数、科技成果转化数等“硬杠杠”的权重,合理控制奖项、论文数量所占比重,构建创新驱动的职称评价导向体系。

三是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创新创业。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广西加快发展的主力军,改革开放的主动力,创新创业的主渠道。职称改革应顺应经济成分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扶持和支持力度。非公有制经济中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及评价体系具有区别于国有企业单位的鲜明特点。长期以来,由于忽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特点的研究,疏于管理,导致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长期滞后,影响甚至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加大服务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力度,出台必要的倾斜政策,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发展和壮大,进而推动全民创新、万众创业。

(二)职称改革要体现简政放权的改革方向

经济新常态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现行的职称管理工作实质依托的是政府行政管理权力。因此,经济新常态下,职称改革尤其是职称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方向应是简政放权,做到“有所不为,有所为”。

一是要“有所不为”,落实权力的“减法”。今年,我们在去年下放卫生、教育评审权的基础上,将继续在梧州、玉林开展下放卫生系列评审权试点改革,从而缓解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等矛盾,推动广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程。同时,在进一步下放高校评审自的基础上,还将探索在高校开展评聘结合的试点研究。通过简政放权,赋予试点市和高校更多的用人自,在一定范围内通过试点市和高校形成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的机制,有效衔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解决评聘矛盾。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和避免对基层单位的微观管理和控制。

二是要“有所为”,善用管理的“加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并非简单地一放了之,而是应在下放权力的同时,加强监督,优化管理,做好服务。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根据广西经济社会的特点,结合广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发展状况,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探索创新制度、优化管理、强化服务“三位一体”的职称改革基本框架,把广西职称改革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是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职称评审新模式。在具体职称评审管理层面,各高级评委会应在立足更好服务专业技术人才,确保职称管理规范有序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化的职称评审模式,通过行业协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开展评审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提升职称评审公信力。

(三)职称改革必须坚持依法行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由于国家缺乏职称改革立法,具体工作层面长期依赖政策管理,广西职称改革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任务艰巨。下一步,需要在以下两个层面加大力度:

一是加大制度建设力度。通过修改广西职称工作的管理程序文件,提高文件的发文层级,赋予职称改革及管理的基本权力依据;梳理职称管理中的深层次矛盾,建立更为规范合理的职称管理制度体系,明确职称评审管理的基本程序及组织架构,使之成为全区职称改革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和政策依据。

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减少人为判断。要杜绝凭感情管理,靠感觉判断,口头答复形式执行政策等不规范的职称管理做法,强调职称管理全程制度化,职称管理机构职责法定,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

(四)职称改革要协调有序,稳慎推进

目前,职称评聘矛盾、人才分布不均衡导致的结构性矛盾等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依然严峻,而职称改革作为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子系统,必须在各项改革协同配合中推进。回顾近30年来的职称改革历程,广西职称改革的顺利推进,必须注意协调好上下关系,做好内外制度平衡。

第一,协调上下,遵循国家分类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安排。国家人社部明确提出要开展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思路论证,以分类改革为核心深入推进职称管理体系改革。下一步,国家层面的职称制度改革将会以分类改革为目标,在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系列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分类管理为核心的职称制度改革。我们各项职称改革工作,必须服从和遵循国家职称改革的顶层制度设计,按照国家有关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扎实推进。

第二,平衡外部,注重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协调推进。随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评聘矛盾在部分行业、领域尤为突显,确需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职称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必须统筹考虑,确保平衡。通过加强政策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化解评聘管理中的结构性矛盾。

第三,衔接新旧,做好与已有政策及其他人才政策的衔接与配合。职称改革中,要切实找到政策的制定依据,使政策规定合法有效,要避免新旧政策的冲突,防止与国家、自治区其他政策规定的抵触和矛盾。

三、努力实现新常态下做好职称改革工作的新要求

职称改革任重道远,适应经济新常态,需要职称改革不断跟进调整,需要我们不断提升做好职称改革工作的能力水平。

(一)不断优化管理,提高职称工作服务能力

要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优化管理流程。职称申报流程过于繁琐,为社会普遍诟病。近年来,广西以职称信息化建设为主要抓手,通过网络化申报评审试点、优化集中审核流程、调整考试取得证书发放流程等,有效提升了职称管理效率。下一步,应继续加大职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优化的力度。通过结合网络化评审系统建设,探索采取扁平化管理模式,调整职称申报管理流程;试点运行职称证书管理系统,实现职称证书管理全程信息化等,达到以技术创新推动管理优化的目的。各级职改工作部门也应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借助网站、媒体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职称政策和管理过程更为透明公开。同时,也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职称申报审批流程优化,加快评审组织、结果报送、证书下发等进度,服务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二)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职称工作直接面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是党的人才工作职能的延伸。各级各系列职改部门应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各级各系列职改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造假、违规申报等行为查处力度;要加强评委以及学科组的管理,严格落实评委会封闭评审管理等措施,防止评委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各级职改部门要在近几年规范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各级评委会评审活动的监督指导。自治区层面将继续在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等下放评审权的各市,采取异地委托交叉评审方式组织评审,不断提升职称评审社会公信力,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三)做好协调配合,形成职称改革工作合力

第一,加强管理,加强协调沟通。职称管理体系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按照权限,分级管理。各市、县职改部门应切实清晰掌握自己的职责,各部门应合理界定自己的工作范围,对本级本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事项要敢抓敢管,不能遇事推诿,管理缺位,进而损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损害职改部门的形象。各级各部门在职称政策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要及时沟通联系,各级各部门都应维护职称改革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职称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职称改革论文篇6

前言

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一直是高校人事管理人员及广大教师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它不仅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它的局限性和滞后性越来越明显,已经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一个“瓶颈”,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一些地方和高校已经相继出台了一些职称改革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有的仅仅是对申报、推荐、评审的方式和形式进行技术性的改进和完善,并没有从实质内容上进行革新,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职称终身制的弊端;有的虽然以“职务”取代“职称”,全面改变了现有的职称制度,有效地消除了职称终身制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高校用人机制,但由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高校教师的稳定性,评聘的主体、方式、内容、标准等方面存有争议,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而人事制度改革又是高校改革的基础,是高校引进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说,关系到高校的前途命运。因此,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高校的建设与发展以及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影响深远,为社会各界所瞩目。

当前,我国深化职称改革就是要进一步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在这种情境下提出了评聘分开模式,即任职资格评审或考核不受岗位和职务限制,够条件者可自主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这种模式应该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和职务聘任两个作用的最佳模式。但是由于在实践过程中并没有真正按照评聘分离模式来运行,因而也就并未达到评聘分离模式预期的效果。

2高校职称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职称改革工作的推进,各高校在职称改革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与高校职称改革相配套的政策不完善,改革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高校职称改革工作仍面临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1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缺乏自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有四个等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在这四个等级的职称评审中,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审批权归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高校只有推荐权而无审批权。尽管初级和中级职称的审批权下移到部分高校,但是高校在评审过程中也要受指标和岗位职数的限制,没有完全的自。

2.2职称与职务概念混淆

长期以来,围绕着“职务”与“职称”概念就曾引起过多次讨论,直到现在有些人对于二者的界定也不是很清楚,甚至有些管理者也认为职务和职称一样。这是因为我国教师的职称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级,而表示教师的职位也被划分为四等,而且也被冠以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称呼,这样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职称与职务是一样的。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职称属于人才评价范畴,职务属于人才使用范畴。职称是标志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能力和工作成就的等级称号,是社会对其综合学术能力、学术成就和社会贡献大小的认可标志,是一种资格,不直接与工资待遇挂钩,一旦获得,终身享有,只能作为应聘职务的依据;而职务是同职权相联系的工作岗位,担任某一职务,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行使一定的职权,担负一定的职责,获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即职务是责、权、利的统一。当前,教师只要获得职称,工资待遇及相应的福利就能得到提升及兑现,高校教师管理者力抓职称评审工作,而教师则以职称提升为己任,从而造成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及广大高校教师都以职称评审为主,而聘任只不过是职称评上后理所当然的程序――流于形式,教师只要能够评上职称,就会被聘为相应的职务,这就形成了职称评审后聘任的虚化现象。从而导致教师“能上不能下”、“论资排辈”的现状。

2.3职称评聘制度不够灵活,人才的正常流动受到限制

对于想要引进的人才,由于各种限制引不进来;或者是能进不能出;或者是引进后配套政策跟不上,想留又留不住;同时对于聘用人才在项目合作、访问、进修等特别是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存在政策上的不完善,致使人才的内部和外部流动受到限制,造成了高级职称人才状况的参差不齐。这必然影响到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2.4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在实际的职称评审过程中,申报者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精心准备申报材料,但是学科评议组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却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将几十甚至一百多位申报者的材料评议完成,并作出评审决定。这种过于草率的评审方式给申报者“托人情找关系”以可乘之机。另外,职称评审委员会是由各单位选派人员组成的,各评委在投票时难免会对本单位的申报者网开一面,而对外单位的申报者则严格要求,这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2.5职称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聘后管理仍停滞在收发考核表、掌握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等低端层面,而以能力业绩为基本评价要素,以激励人的文化管理为基本手段的现代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最终流于形式。

种种弊端,使一些人的才干得不到施展,潜能得不到发挥,严重束缚了高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必然影响教学质量。因此,加强职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对高校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有着特殊的意义。

3对我国高校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思考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提出问题等于解决了一半”。目前,我国深化职称改革的一个重点是,改进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落实用人单位自,真正做到职务能上能下、工资收入能高能低。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高校职称制度改革的思考。

3.1扩大高校职称评审的自

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制度的变革要求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是一种宏观指导的关系。具体到职称评审来说,就是高校先根据本校的规模、层次和发展方向确定所需设置的学科和专业,然后按照学科和专业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并自行评审。而政府的职责就是对高校的行为进行适度规范。这种由下至上的评审模式既可避免原有模式中评审指标不切实际的情况,又可增强高校的办学活力。

3.2优化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多强调论文的数量、学历的高低和资历的长短,忽视了实践能力的考察。因此,改变现有的评审方式,确立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势在必行。如,在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可以借鉴国外大学的标准,分别从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来进行考察。教学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的教学水平,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同行评价。科研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发展科学的能力,考察重点不仅要看发表了多少篇论文,撰写了多少部专著,更要看这些论文和专著的质量。在评价论文和专著的质量时,不能只看发表刊物的级别,还要由同行进行匿名评价。公共服务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具体包括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参与学术性组织的活动、社区活动、服务地方经济的横向课题等。

3.3建立科学、多样的人才评价体系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是一个难题,而评价是高校职称评聘改革中一个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职称评定实质上是对一个人学术水平的评定,它与教学水平、技术水平应该是并列的,本身与待遇没有关系,只有与岗位结合起来才有意义。为此,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学术、技术评价的研究。按照不同的学校、不同专业教师以及同一专业教师在不同任期的学术工作重点,考虑建立多样化的评价标准。应充分考虑到学校之间、个体之间的差异,以人为本,使人才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不同的情况要区别对待,如不同学科,学术研究具有各自的独特性,以同一种评价制度来统一评价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难以实现评价的客观、公平和公正,对此应该实行分类评价。因此应该根据职业标准和岗位需要,不拘一格,制定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方式,对人才的品德、知识、能力、身心等有一个综合分析和科学认定,作为人才考核和使用的依据。尤其是特殊人才、特长人才的发现和使用,使人才价值通过多种形式得到认可和使用。从整个社会的发展看,要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社会化评价机构来评价学术成果。要发展和规范人才评价中介组织,在政府宏观指导下,开展以岗位要求为基础、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消除以往评审办法中存在的利益、人情因素。而社会化评审职称的唯一标准是教师的学识、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的高低。

3.4加大宣传教育,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

职称改革是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重大改革,需要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为此,应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帮助广大教职工在思想意识上实现从职务终身制向竞争上岗、优胜劣汰转变,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宣传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的目标和发展趋势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通过宣传教育,让教职工更好地理解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促进高校各项改革制度的落实。由于改革也涉及一定范围、一定层次教职工的利益调整,必须恰当处理改革的推进速度和教职工承受力的关系,把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起来,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有阶段、有重点地循序渐进。

参考文献:

职称改革论文篇7

但同行评价在现阶段也存在问题。最近媒体报道,国外学术期刊撤销了数十篇国内学者的论文,原因是同行评价造假。这种情况,在国内发表期刊论文、进行学术评价时,就更普遍,这为学术同行评价的推行制造阴影,如何杜绝同行评价中的弄虚作假,在人情、关系盛行的中国,是一大挑战。

职称改革论文篇8

二是刻苦钻研业务,将提高服务水平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对于一名人事人才部门的业务型干部来说,必须具备精通业务和科学管理并重的能力,在系统地学习了武汉大学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上,我又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文件,系统学习了我国职称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情况,不断学习和借鉴外地省、市职称改革经验,深刻把握职称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并且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将业务知识与科学管理紧密结合,撰写了《关于职称评价社会化改革问题》等多篇调研文章,有力地促进了我市职称研究工作。

二、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全市职称改革工作新局面

进入人事局以来,本人经历了几次重大的人事制度改革,每一次变革都带来制度的更严格全面,工作的更繁重重要,本人总是以真诚的心团结同志,以勤奋的心敬畏事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上为领导分忧、献策,下为基层解愁、服务,尤其是近三年来,在职称政策制定、机制完善、聘任制度等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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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成果量化可以使考核过程更加透明、结果更加公正合理。以往职称评定主要有论文/著作送审环节、个人述职报告环节组成,由于论文/著作送审环节送审的材料有限,加之评定的评委常为相关学科/行业人员,所以论文/著作送审环节很容易通过;个人述职环节则是当今职称评定制度被诟病主要原因,评定黑幕经常见诸报端。建立业绩成果量化体系,以参评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业绩指标进行量化,量化结果进行公开,从而增加了考核过程的透明度,量化结果也将更加公正,量化考核成果差的教师也能够信服。

3.业绩成果量化可以减少论资排辈,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通过业绩成果量化,中青年教师则可以对比本人与副教授、教授评定条件之间的差距,可以知道本人与其他同事之间的差距,让中青年老师知道只要更加努力,就有可能超越其他人。这样中青年教师会更加有盼头、有奔头、有劲头,可以让更多有才华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那些想靠论资排辈的平庸教师将无处藏身。

4.业绩成果量化可以提高高校管理水平,促进教师管理规范化。业绩成果量化倒逼高校建立完备的教学、科研、人事管理系统,职称评定时可以方便的生成申报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表,自动调取申请人的教学、科研成果、学术道德信息等,减轻教师填报各类表格时间,人事管理部门也可以很容易的汇总、审核申报人员信息,进而提升管理水平,促进教师管理规范化。

二、职称评定中业绩成果量化体系构建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高校在职称评定中业绩成果量化时,必须客观合理、便于操作,应该从本校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及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出发,既要高标准,又要切实可行,进而提高教师的积极性。职称评定业绩成果量化体系需经广大教师广泛讨论,经过校内外专家共同评议。量化体系一旦确定后,不因某个人特殊情况随意修改,每次修改都要经过严格的公示、公开程序。

2.全面考核与分类考核原则。全面考核原则指职称评定业绩成果量化体系要坚持学术道德和业务条件并重、坚持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并重、坚持不同岗位不同标准、坚持不同学科不同标准。突出教师学术道德的中心作用,违反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对于事关学校、学科发展的指标,实行一票否则,比如教师教学的学生评教结果低于一定的分数就一票否决;高校各个教研室、研究中心等岗位不同,有的教师以教学为主、有些教师教学科研并重,那么就应该以不同的标准体系来评价;综合类院校学科涉及工学、力学、文学、农学等各个方面,不同学科建立不同的评价指标。通过全面考核与分类考核原则实施,每位教师可以找到本人的发展方向,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在高校职称评定过程中,实行量化评定是必要的,但也必须看到量化评定的不全面性。教师的政治素质水平、师德师风等情况是无法进行完全量化的。在职称晋升指标数量一定的情况下,不同学科间职称晋升指标分配也是需要高校根据自身学科布局来宏观调配。另外,在设计量化评定体系时不可能面面俱到,也有使用大量低质成果的风险,因此辅以一定权重的专家评议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业绩成果量化体系构成

职称评定中业绩成果量化体系的合理构建,才能发挥好的引导作用,才有可能实现职称评定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业绩成果量化体系的指标选取、执行细则非常关键。

职称评定属于水平的评价,参评人员、学历学位、英语与计算机水平、任职时间等基本条件给予一个定性的判断,即达到可以申请职称评定、达不到就不可以申请。部分高校对教授、副教授要求严格,也可以设置一定的业绩成果门槛,比如教学的学生评教达到90分以上、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才可以参评副教授职称,那么达不到这个水平的就不准许参评。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后,才对申请职称评定人员的业绩成果进行量化。依据某高校材料学院(以下简称“CL学院”)职称评定业绩成果量化办法,结合本人多年从事职称评定管理工作的思考,合理的业绩成果量化体系应该包含教学业绩、科研业绩2个方面,各级指标选取参见表1。

对于选定的指标还应该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赋分,对于需要团队协作完成的成果必须体现团队成员的贡献,给予不同的分值。以部级及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为例,因其申报难度大、含金量高,作为获奖第一单位、第二单位甚至第三单位都应该给予一定的分数,赋分标准示例见表2。

第二完成单位的成果,所有分值对应减半;第三完成单位,所有分值对应减为25%。在遇到完成单位和完成人顺序交叉的情况,比如一项成果完成人排第一、完成单位排第二的情况,作为职务行为则应首先考虑单位排名。

作为引导性政策规定,职称评定量化评分体系可以发挥很多积极作用。CL学院引入职称评定量化评分体系前,每年发表SCI论文数量50篇左右,引入后第1年达到105篇,之后持续走高;该院将企业横向协作和技术转让项目按部级科研项目对待,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教师走向企业生产实际。当然,CL学院的职称评定业绩量化评分体系中没有规定部分项目的最高限,近几年以大量低影响因子SCI论文充数的情况已经出现,也出现了大量无实际转让需求和知识产权保护价值的专利申请。

四、结束语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飞速发展,国家各个行业对高校人才培养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高等学校为了适应这些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尤其是师资制度改革。

第一,高校应该建立公平公正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通道,摒弃粗放式的职称评定办法必将实现师资人才建设的新突破。

职称改革论文篇10

因为教师的职称和财政经费、养老保险、住房补贴、出国交流都是息息相关的.教师职称工资不进行配套改革,其他的改革都会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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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高校内部,有编制的教师和合同制教师在工资待遇上并没有太大区别.毕竟教师的待遇取决于职称.职称上去了,工资才会上去.而职称对于教师来说却相当于有“编制”的,名额有限.教师从讲师到教授,其工作内容几乎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但是待遇却相差不少.这说明教师当前的职称工资和当前的事业单位“工勤岗”等其他岗位一样,属于新型的“同工不同酬”,并且更具有隐蔽性.上海中 公整理

其次,由于各个地区和各个高校关于教授的认定条件并不一致,而且动态变化,这就导致了某些学校的讲师水平甚至远远高于某些地方的教授水平.而职称工资导致了跨学校的同工不同酬现象.而我们现在的人才流动大都还只是看当前职称,这种职称制度也限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动.

再次,在在编教师的退休工资里面,职称是决定性作用.哪怕是退休前一天获得教授职称,退休金也会大幅度增加.这和当前的社会保险制度“多缴多得”是相违背的.对于其他教师的付出也是不公平的.更何况现在诸如“住房公积金”等很多分配方式都合职称挂钩,这更加剧了校内教师间的工资待遇差距,加剧了“同工不同酬”的程度.上海中 公整理

最后,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教师无论是否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都是需要财政拨款,讨论教师在编与否其意义并不是很大.这几年合同制教师的探索也证明了这一点.对高校影响最大的并非教师的编制而是职称岗位的多寡和职称工资的公平性.高校行政编制的控制、工勤岗和服务岗推向社会可以减轻高校负担,使得高校能够轻装上阵,但是教师编制和职称的改革却可以激发高校教师们的创造力,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所以,没有高校教师职称岗位和工资的编制改革,是不完善的改革.上海中 公整理

核心内容:2015年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教师工资将取消职称是真的吗?教师工资改革方案2015年最新消息暂未出台,小编搜集整理了一些信息给大家了解,仅供参考.

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今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爱阅读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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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改革论文篇11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2015年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中央部署和我省实际情况,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两厅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启动了我省改革的准备工作,现在改革实施方案顺利获得批准,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面推动改革工作。

第一,深刻认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建国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的综合素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针对现行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与教师队伍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中央决定率先在中小学领域开展职称改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中小学教师的亲切关怀。通过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并将最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进一步拓宽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使他们首次拥有了和教授、研究员一样的职业发展空间。这是对现行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的突破和创新,是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的重大举措,既符合中小学办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也符合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发展动力。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吸引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幼儿园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培养造就中小学领域的教育教学专家,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第二,准确理解逐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为了切实把这件好事办好,2009年,国务院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首先选择在潍坊、松原、宝鸡三市开展试点,经过两年的实践,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得到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拥护。2011年,在总结经验、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试点,各省市在两部指导下顺利完成了扩大试点工作,为全面改革探索了路子,验证了全面推开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15年,决定在全国全面推开改革。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又体现了对广大中小学教师的高度负责和深切关怀。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做好我省改革工作。

第三,切实增强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感。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2012年我省通过认真遴选,确定了大理、玉溪、临沧为开展改革试点的地区,经过3年实践,3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基本入轨。2015年,两厅拟定了全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过渡办法、岗位设置办法、评审条件、评审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按期报国家审批。2016年,实施方案获得批准,全省除试点地区外,各地接下来将面临人员过渡、岗位设置、申报推荐、评审聘任等诸多环节,涉及100个县区、46万余名教师,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再加上各县区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水平不平衡,教师队伍状况有差异,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也会各有不同。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改革相关各项工作,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改革,做改革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建设者,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成效。

二、立足实际,抓住关键,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点是在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4个方面做出政策调整和制度完善。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准确理解“五项基本原则”和“四项主要内容”,牢牢把握住依靠教师、充分发挥教师主体作用这一关键环节,充分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才能真正“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第一,立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健全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就是要更加充分地发挥教师职称评聘在推进教师职业发展、提高教师能力水平方面的政策杠杆作用。各州市、县市区要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和省《实施方案》的精神,建立健全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对现有在岗中小学教师,要认真梳理,按照对应关系,办理好过渡手续。要以评聘正高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新增副高级教师为契机,建立健全教师培养支持体系。尤其要按照培养造就教育家的要求,严格把握正高级教师的标准条件,提高评聘工作的质量水平,切实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群众公认、在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选。除普通中小学外,要特别关心幼儿园、特殊教育等学校教师的成长;除基础骨干课程外,要特别注重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培养,使他们真正成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坚力量。

第二,宽严适度,突出实绩导向,不断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与评价机制。发挥好教师职称评聘在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推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是改革工作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条件,我省从符合本地教育发展实际的角度,拟定了细化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并在试点地区使用了3年,其间不断修订完善,现已基本成熟。各州市、县市区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注重师德表现、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改进、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的“四个注重”要求,将教书育人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切实改变过去在职称评聘中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工作,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在评聘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方式,让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得到充分展示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在组织评审过程中,要选好评审专家,规范评审程序,增加评审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广大教师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切实落实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改革工作的重要目标,是推动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鼓励教师长期扎根办学条件艰苦的教育教学岗位,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2015年6月,国务院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将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作为一项重要举措,特别提出乡村教师评聘职称时不作外语成绩、的刚性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评聘原来就不要求外语成绩,今后也不要求。另外,2014年省委1号文出台后,我省就及时进行了相关政策调整:一是乡镇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受岗位数额的限制,二是取消了原来评聘高级职称必须提交论文的要求。我省新的评审条件中,还明确了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的教师可优先申报推荐。这些改革措施,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乡村教师的关心和重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认真遵循,严格落实,除了继落实城镇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原则上要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规定,还要综合考虑村小和教学点的实际,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评审标准,切实落实向乡村教师倾斜的政策要求。

第四,统筹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现职称制度与岗位设置等各项改革的配套衔接。要将职称制度改革放在统筹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中去谋划、去实施,做好与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绩效工资等各项改革的配套衔接,尤其要做好职称制度改革与岗位聘用制度改革的有效衔接。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坚持聘任制和岗位管理的改革方向,我省自2012年就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不再搞评聘分开,各地也不得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有的县区实行过“评聘分开”政策,可能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对那些取得任职资格,但未作相应聘任的人员,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进行妥善处理解决。改革过程中,还要做好教师职称晋升评价与绩效考核评价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研究完善教师考核的有效办法,使职称晋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协调、相统一。我们要把好事做好,就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复杂性,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避免出现新的矛盾与问题,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各州市、县市区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精心谋划、稳妥实施,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第一,要学习到位,深刻领会改革工作的精神实质和政策要求。这次改革,是对实施了30年之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重要变革和制度创新,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吃透政策精神,掌握具体操作办法。各州市、县市区要精心设计,周密部署,把思想和行动自觉地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深化改革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上来。

职称改革论文篇12

建立科学的职称分类评定制度

任何科学的管理都必须以分类为前提,在人才管理领域更是如此。不同的职业和不同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和内容不同,对任职者的评价标准自然不一样。长期以来,我国的职称评定制度最受人诟病的地方就是,不管什么类型的职称,都以论文作为硬性的条件。注重论文的数量,使一些并非从事知识创新,而是从事基层一线操作性和实践性的应用型人才,很难获得职称晋升,尤其是晋升高级职称的机会。在国外,职称不如中国那么重要,不是所有行业的人员都需要评职称,而且职称大都与岗位聘用相结合,一个人离开了原来的单位到别的单位任职,需要重新确定职称。

虽然我们不能照搬国外的做法,随意废除一些职称系列,但应该对评价标准进行改革,即根据不同的职业和工作性质确定职称评定标准,坚决废除以论文数量为标准的“一刀切”做法,对那些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着重考察他们的实操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在专业技术领域对组织发展的贡献。如对非教学医院医生的职称评定,可以不考虑其科研和情况,注重临床诊疗能力、经验和绩效,如就诊人数、治愈率、社会评价等。对基层一线的技术人员,可以着重考察他们的操作技能、工艺流程改进、技术问题的解决能力等。此外,这些系列的职称等级也不一定参照大学教师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这样的等级,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而定。为此,必须下放职称评定权力,给用人单位更大的职称评定方面的自。

下放权力,赋予用人单位更大的职称评定方面的自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最了解自己员工的能力和潜力,也明白应该给予他们什么样的报酬和待遇。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要对不同职业系列和庞大人群的职称评定进行规范,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规定一些硬性的标准,如前述的学历、资历、论文数量,虽然形式上达到了相对公平,实际上却导致了机会的不公平,违反了职业管理和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律,最终挫伤了很多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因此,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是下放职称评定权力,给用人单位更大的自。笔者的意见是,将职称评审权力完全下放,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对自己员工的职称晋升,而无需政府出台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国家就下放了企业的人事管理权,政府只对一些特定的职业进行准入规制,企业可自主决定员工的职务升降。笔者认为,政府对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不应基于其内部工作人员的技术职称等级,而应根据其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而定。在财政拨款规模确定后,应给予事业单位更多的财政资金使用权力。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评价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决定下一次的财政拨款规模。事业单位内部的人员结构、薪资待遇、职务升降、职称评定等的自均依法由事业单位享有。同时,要打破职称的身份属性,一个人离开原单位到另外一个单位任职时,由新雇主自主决定是否予以承认其在原单位获得的职称资格。事实上,近年来不少高校都进行了职称制度改革,下放职称评审权,从效果来看,拥有职称评审权的学校并没有滥用权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获得了更多的职称评定权,均没有出现评价标准下降的现象。因此,那种对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用人单位会降低人才评价标准的担心是多余的。

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

欲消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弊端,关键是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科学的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机制。在笔者所在的学校和学科,几年前就实行了代表作制度,职称晋升申请人可以自己选择能代表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论著,而不管它们发表在什么杂志上和由谁出版发行,然后采取严格的匿名评审,由国内和境外两类专家对代表作进行鉴定,判断申请人是否达到拟申请职称的学术水平。笔者作为学校学科聘任委员会成员和本省职称评审委员会(高u委)成员,曾多次参与过职称评定活动,审阅过多人的匿名外审鉴定意见,总的感觉是,大多数外审专家是比较认真负责的,他们出具的鉴定意见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另一种评价机制是社会评价,如果运用得当,可以较好地解决一个人学术造诣高但论文数量少而得不到晋升的问题。在高校中议论比较多的现象是,一些教师热心于,而不愿在教学上多花时间,将培养学生的工作放在第二位。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教书育人是首要任务。一个教师如果学术造诣高和教学效果好,但数量不多,理应获得同样的晋升机会。该如何判断此类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效果呢?这要靠社会评价。在民国时期,一些大学的知名教授并没有发表多少论文,但仍然可以晋升为教授,靠的就是这种社会评价,包括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目前,不少高校已实现了本科生课程学生评教全覆盖,此外还有督导员和领导干部的随堂听课,部分高校还推行教师之间互相听课的做法。多层次的评价活动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可以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这样,被大家公认为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即使不突出,仍然有机会晋升高级职称。社会评价可以应用于很多领域,如医生、基层一线工作者、操作人员等。只要科学设计相关评价办法和机制,社会评价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所谓“公道自在人心”。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适当提高职称的含金量,高级职称人员的报酬可以高于高等级别行政人员的工资,增强技术人才在各类管理机制尤其是涉及专业性和技术性决策中的话语权,破除官本位思想。二是将职称评定与聘任制改革结合起来,强化岗位聘任管理,根据岗位空缺的实际需要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从而有利于减少人浮于事的现象。三是杜绝职称评定中的数额限制,只要有职位空缺而又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就予以聘用,做到适才适用。四是不同行业根据自身实际设立不同的职称系列,并根据产业动态发展的需要而灵活适用,包括职称系列名称和职称等级等,无需与高校的职称系列作为参照。五是动态调整一个人的职称等级,避免一评定终身而助长了人才的惰性。

(作者为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职称改革论文篇13

二是刻苦钻研业务,将提高服务水平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对于一名人事人才部门的业务型干部来说,必须具备精通业务和科学管理并重的能力,在系统地学习了武汉大学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上,我又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文件,系统学习了我国职称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情况,不断学习和借鉴外地省、市职称改革经验,深刻把握职称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并且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将业务知识与科学管理紧密结合,撰写了《关于职称评价社会化改革问题》等多篇调研文章,有力地促进了我市职称研究工作。

二、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全市职称改革工作新局面

进入人事局以来,本人经历了几次重大的人事制度改革,每一次变革都带来制度的更严格全面,工作的更繁重重要,本人总是以真诚的心团结同志,以勤奋的心敬畏事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上为领导分忧、献策,下为基层解愁、服务,尤其是近三年来,在职称政策制定、机

制完善、聘任制度等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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