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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施工总结实用13篇

竣工施工总结
竣工施工总结篇1

1.相关人员在新介入工作时,必须充分了解与发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主合同以及招投标的相关资料、与各专业分包单位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以及招投标的相关资料。清楚各单位的工作内容及范围等等。

2.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及实质性条款(了解计算取费标准和调整取费标准的依据等等)以及工程招投标过程和工程施工中文件往来。

3.查看及对比招标图纸、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竣工决策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查看现场施工记录、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变更、工程量核定单、索赔资料等。

整理与审核分包单位的竣工结算资料

整理和审核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程竣工结算的目的,一是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承包竣工结算提供基础资料,二是为各分包单位审核工程的最终收入,彻底盘清核实工程成本和作为总包与分包双方核算提供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的专业人员本身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过程控制,避免在竣工结算时因结算人员对现场情况不了解而出现漏项、重复核算等情况。在工程竣工结算前,结算的专业人员要收集包括招标文件、标文件、投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过程中一些有关工程费用调整的政策性计价文件等技术资料。以上这些资料在总承包项目管理中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但从整个项目管理而言,项目部应统筹安排,合理分工,确保资料的完整,同时应及时提供给结算编制部门或人员,确保这些资料在结算中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熟悉图纸和掌握现场各项资料的前提下,结算人员要进一步研究合同。领会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查看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核对承包方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所有工程。

在审核分包结算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作为依据,而具体施工中的动态进展,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等都要有相关的资料佐证才能进入结算。一言蔽之,没有完全齐全的资料所作的结算是不完善的结算,而没有完整齐全的资料所进行的审核就会得出不准确的结谕,达不到审核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编制总承包竣工结算资料的要求。

编制施工总承包竣工结算资料遵循的原则

编制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结算的目的,一是为发包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提供基础资料,二是为总承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确定工程的最终收入,考核工程成本和进行核算提供依据。

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的方法,是在原工程预算或合同价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整理的各种结算资料,如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等,进行直接费的增减调整计算,按取费标准的规定计算各项费用,最后汇总为工程结算造价。

在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以单位工程或施工合同约定为基础,对工程预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定额编号、项目名称、工程量、单价及计算结果,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核对,若是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的应对原报价单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对。

2. 在检查和核对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工程结算书与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有不相符的地方,有多算、漏算或计算误差等情况时,均应及时进行纠正调整。

3.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应按建设项目划分标准的规定,将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汇总,编制单项工程竣工综合结算书。

4. 若建设工程是由多个单项工程构成的项目,实行分段结算并办理了分段验收计价手续的,应将各单项工程竣工综合结算书汇总编制成建设项目总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

仔细分析、算全该算内容是做好竣工结算关键

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工程量计量是重点,也是难点。

核对并计算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最繁琐、占用时间最长的内容,也是结算双方争执分歧最大的地方。核对过程不仅仅是计算确定工程实物量的过程,也是双方对图纸的理解、施工工艺及方案的熟悉、合同条款的理解、各种费用取定的一个谈判过程。

工程竣工结算最后要归结到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书)。因此通常情况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就要明确工程竣工结算的计价模式。这也是工程竣工结算的核心工作所在。

竣工施工总结篇2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按约进场施工,2005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05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于2006年1月18日至20日开始试生产;2006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06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但直至2006年7月2日施工单位提起仲裁时整个工程项目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因竣工时间与工程价款结算发生争议,2006年3月26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递交了结算文件,工程总承包单在收到的结算文件后50天内未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文件作任何答复,于2006年6月28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

2006年7月2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施工单位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终止施工合同,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工程总承包单位则以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与工程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整个工程逾期竣工的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无权要求结算并提起反请求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

1、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中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工程项目未经正式验收程序,业主提前使用,如何确定具体竣工时间?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案件中两个争议焦点问题,必须首先明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承建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其次要认定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二、工程总承包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关系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工程总承包的概念我国《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按照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的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工程总承包的基本特征我国《建筑法》第29条规定能够:“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笔者认为,依据我国《建筑法》第24条、第29条规的,工程总承包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2)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3)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4)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3、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施工单位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承担责任。

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包了业主新厂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任务,是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土建、安装工程分包给施工单位承建,施工单位仅是总承包单位选定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之一。笔者认为,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我国《建筑法》第24、29条的有关规定,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工程总承包单位就整个工程向业主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同时施工单位应就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明确的是,施工单位无论是向工程总承包单位还是向业主均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理解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也可以理解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在未有明确约定该处“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理解为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而非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当然笔者认为,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如果分包合同要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作为提交结算文件的前提条件,最好明确约定是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三、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我国《建筑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本案中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业主就提前使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司法解释适用的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能适用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能否适用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合同关系。

笔者认为,虽然司法解释是针对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出台的,并未明确是否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但司法解释的仍然可以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笔者的理由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实际实际上包含了下述几种合同关系,即勘查合同关系、设计合同关系、施工合同关系、采购合同关系,因此工程总承包中的纠纷中有关施工合同纠纷应适用司法解释。至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理应适用司法解释。

按照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本案中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应以业主转移占有整个工程之日作为实际竣工日期。那么,本案中到底应从何时认定“擅自使用”?应以哪个时间点为“转移占有之日”即“竣工日期”?

有人认为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是指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而使用工程,如果发包人使用工程获得了承包人的同意,就不应该认定为“擅自使用”。笔者认为,这是对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的误解,司法解释中的“擅自使用”是相对于《建筑法》第61条的规定,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业主对工程进行使用的行为。所谓“使用”,就是利用该工程的使用功能的行为。对于厂房来说,就是用厂房来安装设备、组织生产;对于办公楼,就是用作办公场所开展办公活动;对于住宅,就是搬入住房进行生活起居。因此,业主在车间内进行设备安装活动就是对厂房的使用行为,搬入办公楼办公,就是对办公楼的使用行为。本案中,2005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05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2006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06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因此应认定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于2005年11月28日已经竣工,整个工程于2006年4月4日也已经竣工。

竣工施工总结篇3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计算机操作系统逐步取代了人工抄写完成的大量数据和资料,计算机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不仅极大的减少了不必要的时间浪费,而且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方面的资料编制以及相关的的整理工作工程量巨大,时间跨度也较大,涉及的范围较广,这就增加了建筑工程竣工的资料编制工作,特别是诸多施工单位会根据自己的相关经验制定各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因此,一般会出现在工程最后竣工验收时候,才发现施工技术资料组卷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进而对施工过程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加以合理的准确的反应和控制,影响建筑工程的竣工,由此可见,有效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以下,笔者简要就如何有效保障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加以探究。

一、关于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编制与整理重要性的分析

有效对建筑工程竣工材料加以合理的编制与整理,是科学对工程项目等级进行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日后工程扩建和后期维护工作开张的重要指导资料。竣工资料编制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其在建筑项目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可以对工程的进步加以及时的反应和回馈,有效制约和影响这工程检验工作的进行与发展;第二方面,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可以科学的为工程质量评价工作提供依据,通过资料的记录、检查和比对,可以及时对建筑工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和不足以及时的反映,避免演变成为更坏、更糟的恶果;第三方面,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的工作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质量的高低可以间接反映出整个建筑企业在工程管理中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倘若编制与整理工作落实的很好,不仅可以找到施工管理以及资料管理的源头,积累相关的建筑方面的经验,更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第四方面,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是对建筑工程的全程记录与肯定,倘若记录规范、科学,则势必会为日后承包的建筑工程中的难题解决和突破提供资料,对于设计方案的优化和设计有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建筑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编制的规定与要求

(一)关于施工技术总结的规定与要求

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总结,是极为重要的工程技术文献以及日后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参考,施工技术总结作为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施工单位进行盖章确认。施工技术总结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介绍,施工的过程介绍,以及对其完成情况和施工质量等进行详细的论述,最后还要有关于此次工程竣工的经验与体会,这是施工技术总结的主体组成部分。此外,还需要有一些附表和附件。当进行施工技术总结时,在技术总结的目录之后,还要对附件以及原始资料的目录清单加以列举,使得所有的竣工材料以及主要的内容可以被很直观的展现出来。

(二)关于竣工图的规定与要求

竣工图可以有效的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加以有效的反映,竣工图示竣工资料编制与整理的重要组成,因此必须在进行资料的整理中,尽量保证竣工图与实际的情况相符合,尽量保证图物相符合。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保证认真做好相关的施工记录、检测维修记录以及验收和签证工作等,其次要对设计单位变更的文件进行及时的跟进和更新,最后要进行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对于竣工图的一个重要的要求就是所有完成的竣工图需要由施工单位盖上竣工图章,此外还要进行签字手续,只有保障这几项要求的达标以及公章的盖章,才能作为竣工图进行保存。

(三)关于施工照片的规定与要求

施工照片以及底片,是有效对项目过程进行反映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声像材料,也是建筑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照片的处理,需要划分为不同的种类,然后进行相关的整理工作,在对照片的保存中,需要用专用的相簿对其加以固定和保护,独立安放成册。对于照片的取材需要着重对工程施工前后的样貌加以记录(方便以后比对工作的进行),此外还要对关键部位以及隐蔽工程的验收情况加以侧重,在进行拍照之后,还要做好记录工作,借助详细的文字说明,标明拍摄日期等。

三、对建筑竣工资料编制和整理工作的合理建议

在建筑施工资料的编制与整理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以及不规范之处。以下,笔者简要就各方面的经验成果,综合相关的提高竣工资料的编制的水平的相关经验,对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细分工,责任到人

在进行施工技术总结工作中,项目管理的技术部门一般分为总工室、工程部、质检部、安检部、合同计划部、实验室、测量队,这就要求对各部门的责任加以合理的分配,各部门要对技术总结报告中的涉及到自己职责范围领域的技术总结报告,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展总结报告的编写工作,组织人员按计划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此外,还要有相应人员进行最终的审核与统筹工作。

(二)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建筑竣工资料编制和整理工作时,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首先要熟悉工程图纸,工程图纸是施工的基础,必须深入对施工图纸的了解,多角度的考虑和分析问题,保障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其次,还要注意填写施工时候必备的原料,对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表格,包括对安全性以及质量的评估加以严格的比对和审查,审核无误之后进行相应的签字和盖章程序。

结语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编制与整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必须要严格规范资料编制与整理工作。笔者衷心希望,以上关于对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与整理工作的探究能够被相关负责人合理的吸收和采纳,进而更好的指导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尹相忠.对编制市政工程竣工资料的几点意见[J].市政技术,1988,03:22-25.

[2]史海峰,陈俊涛.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管理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J].山西建筑,2010,32:203-204.

竣工施工总结篇4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程在竣工结算审计中出现的主要矛盾:

1、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设计变更的矛盾。有的设计变更存在工程量变化,工程量变化必然引起造价变化,这与固定价比选办法规定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相冲突。

2、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计算的矛盾。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对采用总价包干的工程,在确定包干总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竣工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并对包干总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固定总价合同竣工结算时这两项内容一旦调整,这又与发改部门固定价比选办法规定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相冲突。

3、固定总价合同下工程量清单偏差的矛盾。由于具体情况的不同、以及工程实施的紧迫性,实际工作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常常时间紧迫,难免存在工程量清单缺项、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偏差等矛盾。工程量清单的偏差无论怎样变化、必然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加或减少,这个增加或减少的幅度在一定范围时,大家还能接受,当这个增减幅度超过一定范围时,就会发生质的改变,或者造成企业亏损,或者造成业主投资流失。

如何处理这些矛盾,有序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使竣工结算审计结果符合实际,维护建施双方的正当利益,维护行业、部门政策的严肃性、公正性、连续性,从政策和制度上杜绝不公平现象,使竣工结算审计过程进一步体现公平正义,成为了建施双方、咨询单位、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分析原因、明确差异、研究方案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它一般适用于工期短(一般在一年内)、投资额不大、施工图已完成、建设环境稳定的工程。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价=变更+签证+合同价=变更+签证+中标价。

1、出现分歧和矛盾的根源

在现行的招标方式中,特别是E方式比选招标,在招标文件中均有一个要求:“竣工结算价即发包价”。E方式招标的隐含的前提条件是:工期短、施工图明确、施工过程中无变更和签证。因此,其工程“竣工结算价=合同价=发包价”。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认为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为:“竣工结算价=合同价=中标价”。忽视了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和签证。对于E方式招标的项目,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和签证时,特别是这些变更和签证还会引起造价发生变化时,“竣工结算价=发包价”的条件已发生变化,尤其是引起造价的变化对施工方可能造成亏损,对业主未实施的内容谁愿白给钱,这种情况的出现必然会产生矛盾。

在竣工结算实际审计过程中,常出现业主、咨询单位审计工程师要求将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实施子项的造价扣减;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中将变更和签证子项的造价增加,工程量清单偏差减少的造价增加到竣工结算中。因此出现了篇首的矛盾和分歧。

2、产生分歧和矛盾的原因

通过分析和了解、走访,发现了产生这些分歧和矛盾的原因:

(1)、忽视了一般固定总价合同与E方式比选招标条件下固定总价合同的区别。一般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工期短、施工图明确、允许变更和签证。E方式比选招标条件下固定总价合同适用条件:工期短、施工图明确、施工过程中无变更和签证。

(2)、人们认识的个性区别。一般人按字面理解固定总价即是合同价不发生改变。专业认识深度的不同,对固定总价合同的含义理解也不同:有些人认为发生了变更和签证应当增加相应造价,但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范不应调整。有些人认为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范应当调整。

(3)、政策措施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差异。一般固定总价合同和E方式招标条件下的固定总价合同的矛盾中,一般固定总价合同是普遍性,E方式招标条件下的固定总价合同是特殊性。E方式招标条件下的固定总价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的矛盾中,E方式招标条件下的固定总价合同是普遍性,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是特殊性。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的内部矛盾中,建筑、市政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又具有其特殊性。对于特殊性,我们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应当只注重普遍性,忽视特殊性;或只注重特殊性,忽视普遍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互为转化。

3、寻求解决方案

审计是事后审计,是根据已经形成的制度、政策、规范、法律解决已经发生的事情。为此,我们疏理并加强了有关文件、规范的学习,并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政策要求。

(1)、关于变更和签证。省发改委关于固定价比选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工程完工后,比选人与中选人的竣工结算价格必须是合同价格。”在日常工作学习中,部分单位和人员常常将此条中的“价格”理解为“合同总金额、总价”,忽视了“单价”的含义。“竣工结算价即发包价”,对基本建设前期工作做得好、同时施工过程中又无变更、签证的项目,在竣工结算阶段,对加快竣工结算进度、缩短竣工结算时间有较好的作用;但对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的项目按此确认是不恰当的,只注重总价含义、忽视单价含义是不全面的。正确理解应为:当无变更、签证时,竣工结算价即发包价,按总价合同方式办理竣工结算符合实际。当有变更、签证时,竣工结算单价即发包单价,理解为单价不变,这时,考虑竣工结算方式按单价合同方式办理。

(2)、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省住建厅规定:对于建筑和市政工程,控制价按双倍基本费和最高标准计取,竣工结算时按管理部门核实的标准计取。这是建筑和市政工程和其它工程不同之处,它细化了不同规模工程、企业、不同标准的差异,为有利于工程管理,促进企业和社会文明进步,保障劳动者和他人正常生产生活需求,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应当体现行业管理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和劳动者劳动保障的要求。

(3)、关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3%时,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因此,当工程量清单偏差超过一定范围时,竣工结算应当按实计量计价。

三、集思广益、制定对策

我们将采用固定价比选方式招标项目存在的问题梳理后及时向政府领导作汇报,在历经两次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及招投标管理机关向其上级管理机关请示、组成联合考察组到邻县考察后,遵照有关部门要求:一个区域要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公平性的原则,形成了我县的处理解决办法。

( 一)采用固定价比选实施的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应严格区分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办理竣工结算。

1.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价与网上的固定价比选项目工程量清单、发包价(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房屋土建、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7%,交通公路、水利工程和其他工程8%)相比,在正常误差范围内且未发生设计变更、严格按图施工的,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2.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价与网上的固定价比选项目工程量清单、发包价(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相比,超过正常误差范围或实际施工期间发生设计变更以及与原设计图纸存在差异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实际发生工程内容予以确认,并在的控制价载明的单价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房屋土建、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7%,交通公路、水利工程和其他工程8%)后办理竣工结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则按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计取。

竣工施工总结篇5

一、竣工资料的组成

竣工资料是一种以文字、图表、声像等手段记录管道建设工程施工所形成的一系列文件的组合,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真实记录,是工程归档文件的前身。它将管道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以工程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都认可的形式记录下来,能够真实地再现施工现场情况,是建设项目部进行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也是工程建成、投产后生产运营、维护、检修及改造、扩建的主要依据和必查文件资料。

一般情况下,施工文件根据项目划分,按单位工程组卷。长输管道项目单位工程一般划分为线路工程、场站工程、定向钻穿越工程。每个单位工程的施工文件按照企业资质、施工管理类文件、综合资料、施工记录、HSE文件、施工总结、竣工图、声像资料等类别组卷,每一类别文件可组若干卷。每一卷施工文件要编制案卷外封面、案卷内封面、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

组卷内容以线路工程为例:

第一卷:企业资质、施工管理类文件

包括:竣工档案编制说明;合同(协议)文件;企业资质;施工组织设计及批复;施工技术方案及批复;业主管理文件一览表;监理单位管理文件、指令及回执一览表;来往函件等。

第二卷:综合资料

包括:原材料检验、复验文件;自购设备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原材料材质证明;零部件目录、图纸;有关技术重要往来函件等。

第三卷:施工记录

组卷时,表格按照工序先后顺序,同类表格按照介质流向顺序排列,可分为若干卷。阀室应单独组卷,可组若干卷。

第四卷:HSE文件

包括:管理类文件、作业类文件。

第五卷:施工总结

对工程概况、施工过程、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进行总结。

第六卷:竣工图

竣工图按专业和管输介质流向顺序排列,设计变更通知单复印件附在竣工图中进行组卷。做到原图与变更单相互标注参见。

第七卷:声像资料

反映工程概况和建设过程中重要场合、重要事件、重要场景以及重大设备开箱验收等过程。

二、竣工资料管理流程及常见问题

1.竣工资料管理流程

长输管道项目竣工资料管理流程见图1,具体管理流程将依据项目特点及业主的不同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

图1 长输管道项目竣工资料管理的一般程序

2.竣工资料管理常见问题

2.1综合管理文件原件不齐全

施工单位资料管理疏忽或专业负责人员更换频繁等原因造成原始文件丢失[4]。

2.2.工程资料、质量保证资料等收集不齐全

施工单位急于满足施工进度,施工过程中,忽视对施工资料的审核、收集或由于相关负责人员的更换时移交不齐全,造成最终工程资料的不齐全。另外,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对自购材料的验收、资料收集的归口管理,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资料的欠缺[5]。

2.3.施工资料填写、竣工图编制不规范

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在责任、内容、深度等方面,对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不明确、不具体,造成施工资料填写、竣工图编制不规范[5]。

2.4.竣工资料提交不及时

基于以上几点原因,使竣工资料收集阶段的耗时过长,影响到竣工资料管理程序的按时运行,最终导致竣工资料归档工作的延期进行。

三、江如项目竣工资料的程序管理

针对竣工资料管理过程中常见问题,江如项目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根据分包管理模式的特点,分别从工程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验收移交阶段,对竣工资料的管理进行了程序管理上的改进。

1.工程准备阶段

1.1.建立竣工资料管理组织机构

竣工资料管理组织机构组成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竣工资料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单位竣工资料负责人、分包单位竣工资料编制人员。组织机构的建立旨在使竣工资料程序管理过程中层次分明、权责明确。

1.2.编制竣工资料管理细则

项目部依据业主下发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参照相关规范要求,编制本项目的竣工资料管理细则。细则内容包括竣工资料编制过程中各专业相关表格划分、填写格式要求、项目竣工资料编制总体计划等。管理细则的编制旨在使竣工资料程序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指令统一。

1.3.对分包单位进行竣工资料编制培训及交底

项目部依据竣工资料管理细则,针对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编制工作进行专业的培训、交底,培训及交底内容包括竣工资料编制的业主要求、项目部要求、相关规范要求、资料审核、移交要求等。培训及交底旨在使竣工资料程序管理过程中,项目部与分包单位之间条理清晰、目标明确。

2.工程施工阶段

2.1.竣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工作与施工同步,贯穿整个施工过程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定期对分包单位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进行阶段性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料内容是否与施工同步、资料相关表格是否齐全、编制内容是否完善、准确、符合格式要求等。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竣工资料审核、收集周期为15天/次。旨在使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与实体同步、实时可查。

2.2.制定竣工资料收集、移交台账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竣工资料审核合格部分,定期(15天/次)进行竣工资料的统一收集、存放,避免工程后期竣工资料的缺失,并建立相应的收集、移交台账,台账内容包括:移交单位/部室、移交内容、验收结论、竣工资料编制人及负责人、验收人员及负责人、日期等。台账的制定旨在使竣工资料的收集工作程序管理明确,责任清晰。

3.工程验收移交阶段

3.1.制定项目竣工资料编制总规划

项目部根据项目工程完工情况,依据业主竣工资料提交日期要求,编制项目竣工资料编制、组卷、审核、归档工作总规划,总规划内容包括:各分包单位竣工资料移交日期、负责人、主管领导;项目部各相关部室竣工资料移交日期、负责人、主管领导;项目竣工资料编制、组卷计划、负责人、主管领导;以及项目竣工资料的监理审核、业主审核、归档审核日期。项目竣工资料编制总规划的制定旨在使项目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能够按照业主要求有条不紊、如期完成。

3.2.编制项目竣工资料总目录

工程验收阶段,工程施工任务已经完成,项目部根据业主对竣工资料的时间,进行竣工资料的编制、组卷工作,项目竣工资料负责人按照业主要求编制竣工资料总目录,并下发各编制人员。总目录包括:各单位工程划分、各单位工程内分卷目录、分册目录、册内组成内容划分及编号等。项目竣工资料总目录的编制旨在使项目竣工资料编制工作责任清晰、进度可控。

四、总结

长输管道项目竣工资料管理是一项系统的过程,是一个涉及各个专业部门的复合性工作。尤其是在新型的分包管理模式下,要及时、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地完成项目竣工资料归档工作,必须有针对性的进行竣工资料过程管理的改进与更新,创新管理方法,使其能够促进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效益。

参考文献:

[1]孙广文;《浅谈国际管道项目竣工资料控制管理》[J];交通企业管理;270,02,2011.

[2]李国明,王孟辉,黄高优,张雷,刘耀坤;《EPC管理模式下施工承包商竣工资料的收集与管理》[J];石油工程建设;2010,36(增刊).

竣工施工总结篇6

Keywords: completion settlement, a program is worked ou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全部竣工,发承包双方根据现场施工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变更鉴定,定额预算单价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或调整计算。竣工结算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和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内容与价款 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出入的,以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为准。而竣工结算的编制是在工程进度款结算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的各种设计变更资料和修改图纸,以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索赔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调整计算,最后汇总为竣工结算造价。

二、竣工结算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即土建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其他费用。竣工结算由决算报表、结算报告说明书、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工程造价比较分析四部分组成。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包括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结算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后的投资效益表等;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报表则由竣工决算总表和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组成。

(1)竣工结算报告说明书

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反映了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和经验,是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总结,是竣工结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①对工程总的评价。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四方面进行分析;②各财务和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③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2)竣工结算报表结构

竣工结算报表共分5部分,全部报表共10个。①建设项目竣工工程概况表;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③概算执行情况分析及编制说明;④待摊投资明细表;⑤投资包干执行情况表及编制说明。

三、竣工结算的编制程序

(1)作好准备工作,广泛收集、整理结算资料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与结算工作相关的资料进行广泛收集十分必要,一方面它可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另一方面可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审核时双方扯皮。因此,编制本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和基础是对以下几方面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①工程承发包合同,它是结算编制的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因为工程项目的承发包范围、双方的责任与权利义务、价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摊等都由此决定;②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它们是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依据;③业务联系单、设计修改洽商记录,这是实际做法发生变化或材料变更、施工工艺调整的书面依据。如根据本施工图的总说明要求砖墙砌体中的构造柱内的箍筋是采用φ6@200,但由于目前市面上没有φ6的钢筋供应,通过《设计修改洽商记录第138号》明确采用φ8@200进行代换;④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它是施工工艺流程和操作做法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如屋面防水卷材的铺贴,施工方案明确了阴阳角增加卷材防水附加层600mm宽及反上400mm高的做法。脚手架搭设方案细化了靠脚手架安全挡板的搭设层数及宽度;⑤施工现场签证单。由于本工程是续建工程,存在大量的结构改造和加固,而且建筑图纸多次修改,因此对施工过程发生的图纸或合同以外的工程费用必须及时充分办理施工现场签证单;⑥工程报价审批表。对于施工过程的特殊材料或特殊工艺,若无法套用指导文件或规定定额的,应通过《工程报价审批表》申报单价,经工程师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

⑦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本工程的建设时间长达5年多,期间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了多项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造价文件,这些都是编制竣工结算要考虑的因素。如《关于实施“平安卡”管理费用计算的补充规定》(粤建价函[2008]38号),《关于在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的通知》(穗建筑[2007]401号)等文件,都对工程的结算造价有直接影响。

以上资料要建立资料目录清单,以便结算编制、双方核对时容易查找,同时,在结算编制中,如发现所收集的资料存在错漏和矛盾之处,又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整。

(2)以竣工图为依据计算工程数量,套用定额单价,计取各项费用

①按图计算工程数量。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没有工程量清单,因此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业务联系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计算,并以审定的月度进度预算为基础调整。为避免漏算、少算或重算,应先按照定额各个分部工程项目的顺序来列项,再根据定额计算规则,进行逐个分项工程的计算。工程数量的计算,是整个结算编制中最繁重的一道工序,花费的时间最长,它需要耐心和细致;②正确套用定额单价。工程量计算完毕并汇总后,经核对无误就可以进行套用定额单价的工作,为正确选套定额单价,一般会遇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当计算项目内容与定额子目规定一致时,可以直接选套定额子目的单价;二是分项工程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必须与预算定额中所列的内容完全一致,当计算项目工作内容与定额子目内容不完全一致时,但定额允许换算,应进行定额单价换算,然后选套换算后的定额子目单价。如材料品种改变和数量增加,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定额规定不同,使用的施工机具种类型号不同,原定额工日需调整等等;三是在套定额单价时,当设计的分项工程在定额上既不能直接套用,又不能换算、调整,就必须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由于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定额的某些内容与施工图的所示分项内容有了一定差异,或定额根本缺项。这时,应编制补充定额或单位估价表;③计算其他各项费用和利税汇总。在项目、工程量、单价经复查无误后即可进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等各种费用的计算。

(3)编制施工索赔费用结算表

施工索赔一般指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在任何工程中,索赔是不可避免的,通过索赔能使损失得到补偿,增加收益。工程的索赔事件主要有:工程出现重大变更;甲供材料未按计划到货;业主未按计划提供有效图纸;业主发出停工通知;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业主推迟其它专业招标影响总体施工。索赔事件发生后,按照施工索赔程序,及时提交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截至工程竣工,共有32项索赔得到认可。竣工结算应采用分项法计算索赔费用,即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的费用项目分别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得到施工索赔费用结算表。

(4)计算总包管理费

按照合同约定,总包单位为各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提供照管、管理及协调工作之费用按各专业分包/专业承包工程结算造价的4%进行结算。本工程专业相当多,施工总承包单位只承建土建、水电专业,其它专业(包括加固、幕墙、空调、精装修、消防、电梯、弱电、园林、外水、外电等)均由业主直接招标,再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因此,本工程的总包管理费是项目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结算造价的重要组成,编制竣工结算时不容忽视。

(5)最后将各项费用汇总成结算总造价,编写竣工结算编制说明,打印装订工程结算书。

四、结语

综合上述,竣工结算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竣工结算牵涉施工企业的切身利益,决定工程项目的最终盈利水平,所以及时、正确地编好竣工结算,是总结分析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也提高工程造价的管理水平,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应该予以高度重视。我们作为造价从业人员更要发挥好角色作用,熟悉施工工艺、深入施工现场、加强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这样才能更出色完成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张辉.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之我见[J].江苏工程造价管理,2009,2.

竣工施工总结篇7

一、前言

竣工图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工程项目今后进行维修、改扩建等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后必须提交档案馆保管的重要技术文件之一。不少施工单位能够按规定编制竣工图,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有一些施工单位对竣工图的编制不重视,或虽然想编好竣工图但不知道从何处下手,以致编制的竣工图不能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图物不相符,影响了工程项目的竣工备案和工程文件的及时归档。

二、竣工图的定义

目前有关竣工图的定义主要有两个,其一:是1982年由当时的国家建委颁发的[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中提出的“基本建设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其二:是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整理规范》中提出的“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上述有关竣工图的两个定义虽然表述略有不同,但其基本内涵确是相同的,而且均突出了竣工图的真实性要求,这也是我们编制竣工图的基本原则。

三、竣工图的编制时间

一些施工单位对竣工图的编制时间容易“望文生义”,认为竣工图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后编制,其实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认识。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一般较长,竣工后再编制竣工图,原始记录不易收集齐全,许多问题要靠回忆进行整理,往往因为当事人记不清楚,再加上施工单位的人员经常变动,容易出现责任不清或互相扯皮现象,都会对工程项目竣工后编制的竣工图质量有直接影响,造成编制的竣工图不准确。

根据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条文说明第4.2.2条规定竣工图的编制应按原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执行。该规定第二条中规定“编制各种竣工图,必须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检验记录,整理好建设变更文件,确保竣工图质量”。

按照这一规定,为确保竣工图质量,竣工图的编制必须一边施工,一边编制,而不是工程项目竣工后再编制竣工图。

四、竣工图的编制单位

根据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条文说明第4.2.2条规定竣工图的编制应按原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执行,该规定第四条中规定“竣工图的汇总整理工作,应按照下列二种情况区别对待:

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指挥部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或工程指挥部负责汇总整理。

从上述2条规定可以看出,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的承包方式,竣工图的编制单位都是施工单位,实际工作中由于施工单位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对工程变更也最清楚,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也是最科学、最合理的。

五、竣工图的编制套数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套数,在此情况下竣工图的编制套数应不少于施工合同的约定。如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城市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两套,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保管,一套交城建档案馆长期保存;关系到全国性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如首都机场、南京长江大桥等),应增交一套给国家档案馆保存。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保管。因编制竣工图需增加的施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在工程开工前提供给施工单位,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需要增加的份数。

六、竣工图的编制形式和深度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规定的“竣工图” 章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特别是基础、结构、管线等隐蔽工程部位的变更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其中设计原因造成的改变由设计单位负责重绘;施工原因造成的改变由施工单位负责重绘;其他原因造成的改变由建设单位负责或委托重绘。)重新绘制的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

4、施工图被取消,包括设计变更取消或现场未施工的,不需要编制竣工图,但应在原图纸目录中注明“取消”,并将原图作废。

5、由于特殊原因,新的施工内容在没有正式施工图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允许的),应按实际施工最终状况,由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经设计单位签署意见并补充修改依据后方可作为竣工图。

6、竣工图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治、字迹清楚。竣工图绘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七、竣工图的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作为工程施工的全部设计施工图,包括所附的文字说明,以及有关的通用图集、标准图集或施工图册。

2、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或交底记录。

3、设计变更通知单,包括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图纸和变更通知单。

4、技术核定单,即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增减项目内容的技术核定文件。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材料代换等签证记录。

6、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即施工单位向上级和建设单位反映工程质量事故情况的报告、鉴定处理意见、措施和验证书。

7、建(构)筑物定位测量资料,施工检查测量及竣工测量资料。

八、竣工图的编制步骤

1、收集和整理各种依据性文件资料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收集好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竣工图质量。在正式编制竣工图前,应完整地收集和整理好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图是编制竣工图的基础,有一张施工图,就应编制一张相应的竣工图(施工图取消例外)。设计变更文件是编制竣工图的依据,它是所有原设计施工图变更的图纸、文件、有关资料的总称。其中,由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文件有:设计变更单、补充设计图、修改设计图、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各种技术会议记录、其他涉及设计变更的文件资料等。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文件有:隐蔽工程验收单、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材料代用单、其他涉及设计变更的文件资料等。

2、分阶段编制竣工图

为确保竣工图的编制质量,要做到边施工边编制竣工图,也就是说以单项工程为单位,以每个单项工程中的各单位工程为基础,分阶段地编制竣工图。一般来说,在每个单项工程中,竣工图绘制与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差,应不大于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进程在每个单项工程交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绘制完毕该单项工程的全部竣工图。

3、竣工图的编制方法

编制竣工图的方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竣工图大部分是利用原施工图来编制的,竣工图编制的基本方法有下列几种:

3.1、注记修改法:此法是用一条粗直线将被修改部分划去。因为注记修改基本上不涉及图纸上线条修改的内容,而用文字,符号加以注释,因此,此法仅适用于原施工图上仅是用文字注释的内容。如建筑、结构施工图的总说明、材料代用、门窗表的修改等变更。

3.2、杠划法:即在原施工图上将不需要的线条用粗直线或叉线划去,重新编制竣工图的真实情况。此法是竣工图编制工作中最常用的一种基本方法。其特点是,被划去的内容和重新绘制的内容都一目了然,且编制竣工图的工作量较小,不足的是当变更较大或较多时,图面易乱,表达不清。

3.3、刮改法:即在原施工底图上刮去需要更改的部分,重新绘制竣工后的真实情况,再复晒竣工蓝图。此法的特点是必须具备施工底图方可进行,对于大型工程和重要建筑物,考虑到目前蓝图不利于长期保存,最好编制竣工底图,或者利用现代复印设备,先制作施工底图,再利用刮改法做竣工底图。

3.4、贴图更改法:原施工图由于局部范围内文字、数字修改或增加较多,较集中,影响图面清晰,或线条、图形在原图上修改后使图面模糊不清,宜采用贴图更改法。即将需修改的部分,用别的图纸书写绘制好,然后粘贴到被修改的位置上。粘贴时,必须与原图的行列、线条、图形相衔接。在粘贴接缝处要加盖编制人印章。

3.5、重新绘制新图:此法是在施工过程中,随工程分部的修建而逐步编制,待整个工程竣工,各个部分的竣工图也基本绘制完成,经施工部门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查,核实后,再描绘成底图,底图核签之后即可晒制竣工蓝图。此法的特点是:竣工图清晰准确、系统完整,便于永久保存和利用。

4、竣工图的签名盖章

竣工图编制后,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经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以示对竣工图编制负责。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逐页加盖在图纸正面右下角的标题栏上方空白处或适当空白的位置,以达到图纸折叠装订后“标记章”能显露在右下角的目的。

九、竣工图的审核

竣工图编制完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逐张予以审核签认,并及时将竣工图提供给监理单位予以复核、检查,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齐,确保竣工图的完整、准确、规范、标准。

竣工图的审核重点是能否准确反映工程施工实际状况,其内容主要是:

1、所有修改点是否都己修改到位

2、图与图之间相关之处是否都已作相应修改

3、所有修改处是否都标注了修改依据

4、所有修改依据是否都已手续齐全

十、竣工图的归档整理要求

竣工图要具备完善的图样目录或文件目录,图纸应按GB/T10609.3—1989《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图幅大小(210mm×297mm),图标必须外露,图面朝里。供建设单位自存的竣工图卷宜装订成册,进城建档案馆的图纸不装订,用专用斜角袋套装。折叠成的图纸应四周平整并应按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空调、电气等专业分别组卷,一般情况下每卷厚度不宜超过30毫米。在一个专业卷内如图纸较多者,可分若干册。

十一、结束语

施工单位在竣工图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只要注意以上要点,就能确保所编制的工程项目竣工图符合“完整、准确、规范、标准”的原则和城建档案馆关于竣工图的归档整理要求。

参考文献:

[1]、原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

竣工施工总结篇8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计划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工程建设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等文件。

第二章竣工验收权限

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总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含3000万元)林业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条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地方项目,即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所辖管理的林业建设项目,按以下投资规模分别组织验收:

(一)总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项目,由国家林业局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二)总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直属项目,即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承建的建设项目,由国家林业局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章竣工验收条件

第六条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建设内容,能够满足使用及功能的发挥。

(二)所有技术文件材料分类立卷,会计档案、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审批文件和年度投资计划文件,设计(含工艺、设备技术)及设计变更、施工、监理文件,招投标、合同管理文件,会计档案(含账簿、凭证、报表等),财产物资清单,工程总结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证书,工程竣工图等。

(三)土建工程质量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四)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能够按批复的设计要求运行,并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五)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六)建设项目或各单项工程已经建设单位初步验收合格。

(七)编制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进行了造价审查或财务审计。

(八)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批准可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1、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应组织竣工验收。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

2、项目已全部完成各项建设内容,但项目的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的,应组织竣工验收。

3、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已投入生产经营,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出发,可缩小规模,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单位批准后,对已完工的项目和工程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4、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已考核合格的,可组织竣工验收。

第七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审批

(一)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应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核实,清偿债权债务,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二)竣工财务决算由竣工财务决算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两部分组成。具体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三)直属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总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其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总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至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其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批;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地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定。

第八条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由以下主要内容组成:项目概况,资金到位、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土建工程建设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制度建设、操作规程及档案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建议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应规范、完整、真实,装订成册。

第九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期限。

第四章竣工验收内容

第十条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建设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建设完成。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包括中央基本建设资金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是否按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三)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设计或施工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四)施工和设备到位情况。各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合格纪录。包括建筑施工合格率和优良率,仪器、设备安装及调试情况,生产性项目是否经过试生产运行,有无试运转及试生产的考核、记录,是否编制各专业竣工图。

(五)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是否合格,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六)投产或者投入使用准备情况。组织机构、岗位人员培训、物资准备、外部协作条件是否落实。

(七)竣工财务决算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并通过了审核。

(八)档案资料情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竣工文件、监理、质检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立卷。

(九)项目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五章竣工验收程序与组织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先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之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初步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地方项目,建设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验收权限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或审核后上报国家林业局申请竣工验收。

初步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直属项目,由建设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国家林业局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验收权限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或审核后上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应附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一式五份逐级申请。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的组织

(一)验收组织单位在受理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和权限划分范围,应在90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工作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进行。验收组由验收组织单位、规划、环保、劳动安全、消防等有关部门及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可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分成工程、技术、档案、财会等验收小组,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专业验收并形成专业验收意见。建设、使用、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验收工作。

(三)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应听取各有关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汇报,查阅工程档案、财务账目及其他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建设情况,充分研究讨论,对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

第十五条验收组通过对项目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并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后,对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第十六条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进行批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由验收组织单位将验收情况报国家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竣工施工总结篇9

一是工程完全按原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中基本没有任何变化情况,因而施工单位对原有建筑施工图纸进行校核后,加盖“竣工图”标志作为竣工图;

二是对于施工中有少量变更设计,由施工单位在原建筑施工图纸上进行实测、修改和补充,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作为竣工图;

三是施工过程中变动设计比较多,实际情况变化比较大,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测,汇编竣工图。

汇编竣工图要全面收集并整理已有的施工图、施工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测设计算、施工检验记录,以这些资料为基础,进行实地检核;对于不符合设计的平面位置、标高及尺寸进行实测编绘成竣工图。

二、编绘准备工作

绘制总平面图时, 应依据设计总平面图、单位工程平面图、纵横断面、设计变更资料和定位测量、施工测量、施工复核测量及竣工测量资料, 在图纸上精确地绘出坐标方格网, 并以此为依据, 将施工控制网点按坐标展绘在图上, 然后再根据坐标方格网, 将设计总平面图的图面内容按其设计坐标, 用铅笔展绘于图纸上作为底图。

三、竣工总平面图的编绘

竣工总平面图的编绘包括现场实测和室内资料编绘两个方面的工作。

凡属下列之一者,必须进行现场实测,以编绘竣工总平面图;

1. 由于未能及时提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设计坐标,而在现场指定施工位置的工程;

2. 设计图上只标明工程与地物的相对尺寸而无法推算坐标和标高;

3. 由于设计多次变更,而无法查对设计资料;

4. 竣工现场的竖向布置、围墙和绿化情况,施工后保留的大型临时设施。

为了进行实测工作,可以利用施工期间使用的平面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施测。如原有控制点不够使用时,应补测控制点。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位置应根据控制点采用极坐标法或直角坐标法实测其坐标。实测坐标与标高的精度应不低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定位精度。外业实测时,必须在现场绘出草图,最后根据实测成果和草图,在室内进行展绘,便成为完整的竣工总平面图。

竣工总图一般包括下列几种图纸:综合竣工总平面图,地上、地下管网竣工图,交通、道路运输竣工图,输电、通讯线路竣工图。竣工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其中竣工总平面图是综合反映建筑地区竣工后主体工程及其附属设备的平面图,一般采用独立坐标系统,并尽可能地绘在一张图纸上。对于确实证明是按设计图纸施工没有变动的工程,根据设计总平面图上的位置及数据进行转绘,各种数据的注记均利用原设计图纸上的资料。对于施工中有变动的工程,按变动的设计资料编绘或按竣工测量的编绘资料编绘。竣工总平面图应绘的内容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面和地下管网以及绿化设施和自然地貌情况等,并应注有矩形和方形建筑物或构筑物对角外墙两角点的坐标,圆形建筑物中心点坐标及平面上的半径,道路中线起点、终点、交叉点,地下管道起、终点、结点、检查井中心的坐标及高程,所有建筑物都应有室内地平高程注记。如是竣工实测,则平面坐标应用解析法,即用经纬仪测角、钢尺量边解算求得,高程位置则用水准仪测量求得。

四、竣工总平面图的附件

为全面反映竣工成果,便于管理、维修和日后的扩建或改建,下列与竣工总平面图有关的一切资料,应分类装订成册。作为竣工总平面图的附件保存。

1. 地下管线竣工纵断面图;

2. 铁路、公路竣工纵断面图。铁路专用线和公路竣工以后,应进行铁路轨顶和公路路面(沿中心线)水准测量,以编绘竣工纵断面图;

3. 建筑场地及其附近的测量控制点布置图及坐标与高程一

览表;

4. 建筑物或构筑物沉降及变形观测资料;

5. 工程定位、检查及竣工测量的资料;

6. 设计变更文件;

7. 建设场地原始地形图。

竣工施工总结篇10

一、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前期工作

1.收集涉及竣工结算的合约类资料。具体收集涉及结算的合约类资料应包括: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总承包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及分包合同、材料采购供应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总承包施工合同价格逐一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资料(软件版电子文件)等,这些文件均需核实为最终版。

2.汇总整理竣工结算需要的图纸类资料。汇总竣工结算所涉及的图纸及洽商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认价资料应包括:业主招标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会签的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单位修改或变更设计的通知单,建设单位有关工程的变更、追加、削减和修改的通知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证书,其他材料代用、调换及现场决定工程变更等项目的原始记录、现场签证单或现场有关材料认价资料等,这些图纸、资料也需建设方、监理、总承包三方签字版。

3.规定送审竣工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规定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应包括:①结算的前提是: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所以,送审资料首页必须有:建设方签字、完成所有工程、可结算的结算通知书。②工程结算书:含汇总表、工程合同结算价格及其调整部分、洽商变更部分、现场签证单部分、主要材料(例如钢筋、商品混凝土)、现场认价单等价格调整部分、其他价格调整等。

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中期工作

1.核对合同施工范围,初步审核竣工结算文件的合法、有效性。首先,坚持以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为前提,结合实地考察,依据招标文件,总、分包施工合同f附件)、补充协议及有关文件的总承包施工范围相关条款,核查总承包工程施工结算范围。认真核查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变更洽商、隐蔽签证及现场签证,仔细分析竣工结算资料,核实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的要求,已报送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对于未完工程或未做的工作内容在结算时应予以扣除。其次,根据送审结算资料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变更、洽商、认价的真实、有效性。例如:设计变更是否连续编号、有元缺号;现场签证前后是否有重复;现场认价是否标注材料规格、材质、型号、价格组成,有无加盖公章;竣工图除加盖竣工图章外是否有建设方人员签认等。

2.核对合同有关条款,全面审核竣工结算文件的合理、准确性。首先,建设方审核人员应在熟悉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的基础上,吃透总承包施工合同,熟悉送审工程的合同形式、计价方式、结算原则、价差调整方式、总、分包形式,在明确工程施工范围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结算价格审核。已招标项目可参照招标项目中标工程量清单就工程量、综合单价、费率、价格调整、分包项目等重点审核。(1)工程量审核方面: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的需对工程量进行重点抽查审核法,在超出合同约定调整范围之外双方协商调整图差或量差。固定单价合同形式需对工程量全面逐项审核法,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错算,注意计算工程量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理解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2)综合单价审核方面:要熟悉每个清单项目包括的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合理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套用的一个或几个定额+注意定额项目本身包含的工作内容,在某些定额项目中已包含了一些表面似乎没有的项目。(3)工程费用包括的内容各地不一,具体计算时应当按当地的现行规定执行,主要注意审查费用定额是否区分工程性质土建、装饰、安装、修缮等,再重点审查所使用费率与工程类别、造价部门有关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是否相符,最后审查各项取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合理,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否提高取费等级现象。计费基数和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是否正确。(4)价格价差方面:由于建筑产品的庞大性、多样性、复杂性,使得建筑材料具有多样性且材料价格随时间f特别是季节)变化的明显性,这就要求审核人员除了要掌握建筑材料的一些新变化、新动态、新趋势外,还要深入到建筑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价格。在依据合同约定材料调价原则、已有现场认价单的前提下。审查是否按合同约定调整暂估价价差,是否按合同规定计算材料差价,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将建设单位委托购买的材料列入工程结算。(5)分包项目方面:依据合同总分包约定,将分包项目相关造价按专业分包、指定分包项分别按整项或分项原则从已报送结算价格中分别扣除,总承包方记取的总包管理或配合费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费率计算,计价基数是否与已分段结算的分包价格一致。

三、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后期工作

竣工施工总结篇11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mpletion; Final accounts; Control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竣工决算是指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施工单位与业主进行最终价款结算来编制综合反映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或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对工程的全面总结。竣工决算是全面反映工程投资效果和实际工程造价的文件,是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建设成果以及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建设银行和工程审计部门进行工程决算审核的对象。做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有利于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本文主要探讨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阶段的控制与管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一、控制与管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重要性

由于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耗费资金大,它的付款方式与其它商品的付款方式完全不同。其它商品一般是一次性付清,或者是先交定金,然后交货时全部付清价款。而建筑产品的付款方式比较特殊,承包商在一定时期,根据完成的工程量的价值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业务。当承包商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后,按照合同的规定,在原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编制调整预算,向业主办理最后的工程价款结算。业主采取逐次付款的方式,使资金合理周转,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建成。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任务难接。一些工程发包人利用竞争激烈这一特点,对工程提出压级压价,一级企业降为二级收费,二级降为三级收费。所承接的工程绝大部分都要垫资。硬垫资约占工程总造价的20%―30%;软垫资的占总造价的30%―50%。拖欠工程款,拖欠劳务费的现象比较严重,更有甚者强行收取回扣。这种种不正常现象,造成了施工企业工程款被拖欠,流动资金被占用,而被迫偷工减料,给工程质量造成严重隐患。一些施工企业虽然处于工程款长期被拖欠的状况,也不敢得罪业主,担心以后找不到活干。这种现象助长了建筑市场的各种不正之风。为此,严格控制与管理竣工决算极其重要。工程竣工后,要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当双方有争议时,不要延误时间,应尽快与业主协商,明确未结算的数额或共同请合同认定机构审核确定。

二、如何控制与管理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

1、做好竣工验收

首先,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交工前,应进行初步验收工作,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收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施工、设计和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其次,在整个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后,经过各单位工程的初步验收,符合设计条件,并具备施工图、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性文件,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

2、严格进行竣工结算

要合理进行竣工结算,首先要收集、整理有关资料,系统地分析所有的技术资料、工程结算的经济文件、施工图纸和各种变更与签证资料。其次,要注意清理各种账务、债务和结余物资,做到工完帐清。再次,在实地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前面所陈述的有关决算的资料写出竣工验收报告,填写有关竣工决算表,编制完成竣工决算。

3、正确处理保修费用

由于建设产品在竣工验收后可能存在一定的质量缺陷和隐患,在使用过程中才能逐步显露出来,比如屋面漏雨、墙体渗水、设备及安装工程达不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等,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检查观测和维修。为了使建筑项目达到最佳状态,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业主应该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认真做好保修工作,并加强保修期间的造价控制。由于建筑工程情况比较复杂,所以一定要查清是何种原因导致质量问题,然后督促他们赔偿损失,情况严重时,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以儆效尤,保证工程质量。

总之,竣工决算并不是意味着建设项目的终结,相反这正是该项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起始阶段,必须做好平时的保修、维护工作,这样才能延长工程的使用寿命!

参考文献:[1] 孙效丽,李曙光. 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应对策略探幽[J]. 中国科技财富. 2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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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勇. 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有关问题的探析[J]. 科技致富向导. 2009(06) ;

[4] 黄江涛. 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有关问题的探析[J]. 中国水利. 2003(07) ;

[5] 丁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J]. 企业导报. 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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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杨阳.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J].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0(12);

竣工施工总结篇12

由于水电站项目投资工期比较紧,建设内容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复杂,工程面临问题多,各建设单位在电站项目完工交付后会存在暂时松懈状态,而单位内部工程部和财务部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有时存在脱节情况,财务处在工程建设的被动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电项目工程的资料不齐全,导致竣工的财务决算不完善

对于水电项目工程来讲,其竣工的财务决算根据具体包含:我国相关法规标准、获取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初步的设计图纸、概算的文件资料,历年制定的年度投资规划、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管理的资料、招投标的相关文件、工程合同、结算相关信息、其他方面的信息等。依据财政部门的相关标准,各个施工企业在编订工程竣工财务的决算内容期间,应保证内容精准、计算正确、信息全面、时间及时。各个建设企业需要加大基建工程竣工决算的编订工作。然而,当前各个施工企业在进行水电项目施工期间,并没有关注施工质量、施工时间、环境保护等工作,忽略了建设期间各环节的资料整理,并且施工项目资料的整理人员较少,员工变动较为频繁,导致在编订竣工的决算内容期间,经常因为信息不全面而使竣工决算书出现漏洞。

(二)资金账目同物品的交付、应用相分离,发生物资管理真空问题

因为水电项目工程的施工时间较长,涉及的内容较多,一般在单一的项目完工后,就能够投入应用。当前,部分施工企业的资产管理没有采用暂估入账的措施,而是待工程审批结束后,在进行核对入账。这种方法可能造成项目由完工到决算审批之间出现一段时间间隔,少则一年,多则若干年,从而使资产的管理工作存在一段时间的真空,甚至造成部分已经报废、拆除的项目依旧没有在财务处进行入账,导致资金流失,为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三)财务的决算方法较为粗糙,交付清单没有进行细化

现今,水电项目工程的立项较大,规模较广,工程的主体为电站大坝、厂房等实物形态,又有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以及临时设施等工程,由于工程的财务决算批复比较粗犷,没有对单一的资产项目实行细化,导致财务在决算审批以后,应用企业极难创建分割资产,对其进行高效核算及管理。

(四)财务竣工决算工作滞后,阻碍水电项目审计工作的及时开展。

根据财政部财办建〔2008〕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中有关竣工的财务决算标准,我国对一些大中型的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审批推行“先审核、再审批”的原则,就是先对委托财政相关部门及投资审核机构对需要审批的施工项目进行编订竣工决算的审核,然后再遵照相关标准对工程的财务竣工决算进行批复。如果没有尽快实行竣工决算,对水利项目的审计开展工作造成了影响,无法使施工企业及时找寻施工期间出现的问题,埋下安全隐患。由于水电项目建设期所设机构多为临时的,部门机构和人员大多不稳定,变动频繁,若不及时进行竣工审计及决算,较难获得符合建设情况的结果。

二、增强水电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方法

(一)应增强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的认知

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核定水电固定资产,总结项目施工成果、财政情况,考核项目造价及投资情况,检查项目设计概算落实效果的等都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要系统、全面、综合反映工程全貌和经济评价,对编制人员专业素质、日常工作积累和有关法规执行要求极高,需要建设单位及早筹划和准备,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在工程开工时就要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料整理收集方面下功夫,为今后编制竣工决算创造有利条件。

(二)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思路。

1.尽快、精准、科学、高效的编订财务竣工决算,是施工企业需要履行的责任。在普遍重视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环保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竣工决算,切实理解竣工决算的重要意义,必须加强领导,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标准要求,创建于企业向吻合的财务管理标准,同时予以落实,创建完善的人员岗位责任制、会计核算体系、账务核算处理流程、内部掌控、初始记录、资产检查、计量验收、对工程资金进行审批、对工程投资进行核算、对工程经济进行分析等管理标准。增强会计基础核算的管理力度,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性。此外,应加强实物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完整真实。

3.根据原能源部颁发的《电力发、送、变电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试行)》(能源经〔1992〕960号)的标准,结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等纲领性指导文件,该文件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的总则和编制依据。

在总则中应明确竣工决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编订的时间。

在进行编订工作期间,主要包含的编订依据有以下几方面内容:编订竣工决算的概算价值,应根据有权机关最终批准的概算为依据;竣工决算的实际价值,应以正确的会计账面数为依据;各项技术经济制标,应以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实际数为依据;各项计划指标应按上级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工程质量应以鉴定验收委员会正式验收鉴定书及有关文件为依据;对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应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设计文件及建成后的实际经济效益和作用为依据。

(2)竣工决算前平时资料的积累和要求。主要包括:确定建设全过程中各部门统一名称和工程内容的核算项目(账户设置);建立设备、主要专用材料台账或卡片登记薄;建立其它基建支出费用(包含建设场地占用及清理费用、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等)登记簿;切实掌握好总概算;积累编制竣工决算所需的各种文字、资料等。

(3)编制竣工决算前的准备工作。成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和计划、财政部门、物资、工程技术等专业人士构成小组,将任务分解,划分责任,增强协调性,互相进行配合,保证有关从业者各自履行责任,增强同施工、设计、建立等人员及企业的沟通,尽快整理、分析相关信息,共同做好编报工作。

(4)资产价值的确定、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内容及编制步骤和方法等。

4.推行施工项目跟踪审计、防范风险、转化体质。施工项目跟踪审计能够全面掌握施工的整体过程,特别是设计变更部分,及时发现项目管理漏洞和问题,加强风险控制和投资控制。在前期工程基本完工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按照竣工审计的标准,以抽查部分典型的合同的方式进行审计,查找缺漏,举一反三,尽早补漏消缺。

5.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基建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竣工财务决算及概预算、招标与投标、审计等有关业务的培训及技术沟通。每个一段时间组织财会从业者讨论真实工作期间遇到的问题,汇集大家的力量,找寻合理的处理措施;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交流方式,取长补短,加以借鉴,提高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管理水平。

(三)在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方面开展的准备工作。

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纲领性指导文件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应有针对性地注重开展了以下工作:

1. 规范、有序进行财务核算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工作,以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完整,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认真开展竣工决算前资料的整理和积累工作。

(1)会计科目的设置:为更详细的反映在建工程的各项经济业务内容,管理局会计科目的设置与工程概算的项目分类保持一致,即在建工程一级科目项下设置为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分部工程等,以便随时将各项目实际发生数与概算一一对应、比较、分析,及时的控制概算外支出,同时也为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造价经济活动分析打下基础。财务会计核算科目的设置认真执行工程概算规定的项目划分、编号及项目名称等内容,并与计划合同部门保持一致。

(2)做好实物资产清理工作,确保各类资产安全有效。

应充分利用计算机软件或电子表格序时登记完办公、生活家具、专用施工设备等台账,包括名称、规格、供应单位、制造厂商、单位、数量、金额、领用部门,验收入库时的会计凭证等,并每年要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逐项清点核实,细致管理,保证各项物资的安全。另外,还需要做好剩余物资、建材原料的回收工作,遵照财政部相关标准开展工作,不可以随意挪用、侵占,严格遵照相关标准进行入账。

(3)因为水电站内包含的建设项目较多,施工周期较长,财务的竣工决算工作可以应用“先单项、后整体”的措施。每一个单项竣工结算完毕的项目的合同及最终竣工结算书必须存档,序时登记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合同价款、最终决算金额、支付时间及凭证号等内容,加强单项竣工项目资料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单一工程完成,具有交付应用条件的,可以先编订单一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等到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在编订整体的财务竣工决算。然而,单一工程的财务竣工决算不可以代替整体项目的决算。已经编订竣工财务决算的单一项目,需要将其资产遵照交付、应用进行处理,其应用的资产总值遵照项目总竣工决算的审批内容为准。

(4)尽快做好项目结算工作,对项目的预算收支进行核实。财务的竣工决算能够整体、全面的反映出项目工程的投资情况。所以,需要依照往年设定的投资计划,对项目的拨款数目、贷款数目等进行核实,把各个投资方的资金数目分列明确。另外,对应交款项、结余资金等财务收支情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整理和核对。

4.每年不定期的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建设或部分单项合同完工决算项目等进行审计。建设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调整,保证了竣工资料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水电施工项目来讲,财务的竣工决算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只要建设单位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给与高度关注,项目工程的参见人员细致认真、保证项目管理方法合理、科学,那么,水电站的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一定会做得更好。(作者单位: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竣工施工总结篇13

具体实施设计概算、设计预算、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将对工程投标工作,竣工结算工作产生重要影响。在工作实践当中,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抓住编制重点,是确保“三算”编制的有效手段。因而,科学的进行工程量计算,做到不重不漏是“三算”的基础工作。首先,深入熟悉设计图纸资料,了解施工方案是编制“三算”的基础,设计图纸是计算工程量的主要依据。

一、设计概算、设计预算与竣工决算在实际运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设计概算是控制和确定工程造价的文件,它是根据初步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概算定额、费用定额指标等资料,计算建设工程全部费用。但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做到精确无误,有一部分只能按常规做法去编制概算,在实际应用中它主要是确定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及单位工程投资的依据;2、设计预算是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内部编制的完成单位工程所需的工种工时,材料数量、机械台班数量和直接费标准,也是确定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它在编制中的依据是:施工图纸和说明书;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现行的施工定额或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使用定额;建筑材料手册和预算手册。预算是衡量工人劳动成果的尺度和计算应得报酬的依据,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定额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和全优超额工资制度,有利于贯彻多劳多得原则,调动生产工人的生产积极性;施工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中,可把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相对比,分析其中超支、节约的原因,改进技术操作和施工管理,有针对地控制施工中的人力、物力消耗。

3、竣工决算是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或使用全过程编制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的报告。竣工决算在编制及应用中的依据是: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和有关文件;建设项目总概算书及单项工程终合概算书;建设记录或施工签证以及其他工程中发生的费用记录;竣工图纸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相关记录;历年基本建设资料和财务决算及其批复文件;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

二、设计概算、设计预算与竣工决算在当前实际运作中存在着的不同问题。

1、设计概算可以分为三级概算,分别是: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建设项目总概算,设计概算在运作中,由于它处在工程的前期,在做概算之前常常只具备有设计说明与平面图和全部工程项目一览表等资料,导致在编制过程中容易出现精度差,对象工程的内容与概算指标中的内容出现偏差。

2、设计预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四项,一般以单位工程量为对象,按部分工程量进行计算。通常这些内容由编制说明和计算表格两部分组成。在实际运作中容易出现因施工图纸不细,造成工程量的错项及漏项,价格因地区和定额的不同,容易出现偏差。

3、竣工决算的内容包括有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概括了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和经验,是对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分析和补充说明的文件,是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总结,竣工决算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在于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图纸的不完善、设计效果与实际效果的不同,现场多个施工队伍的交叉施工、意外造成的损失等都会提出不同的措施,造成了变更、增项、减项,这些都是在竣工决算编制过程中必须细致细心去统计的重要组成,因此在竣工决算运作中容易出现漏单、漏报的主要问题。

三、对于“三算”在实际运作中所存在的上述问题,根据实际与理论的结合提出以下的几点解决方法及措施:

1、编制设计概算时,根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总平面图与全部工程项目一览表等资料进行编制,由于资料的不详细我们对于其在实际运作中的问题,可以通过认真地熟悉总平面图和全部工程项目一览表中的内容,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详细地了解图纸与项目表中出现的细部做法与内容存在的问题来尽量避免与减少问题的发生。

2、设计预算的编制过程中,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中的内容与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施工图纸的施工工艺、技术规范等内容的熟读,可以有效的减少在编制过程中造成工程量的错项及漏项,再有因地区差异材料价格有所不同,为了避免异地施工预算造价有勿,价格出现问题,我们应该通过及时更换施工定额、及时了解不同地区的材料价格,勤搜集、多积累不同地区的价位与施工定额内容来避免差异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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