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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文案实用13篇

婚礼文案
婚礼文案篇1

4、结婚是一个幸福的决定,而不是因为合适被迫做的决定。

5、对我来说,婚姻就是一辈子有你就行了,换其他人就不行。

6、结婚如果是一场交易的话,那么我愿意做你一辈子的筹码。

7、你在我身边的时候,就好像萤火虫围绕着我,世界都充满了光亮。

8、你在我身边就是一种习惯,所以未来的日子里请一直陪伴着我吧。

9、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我们的缘分还将继续一辈子。

10、我们能够在这一世相遇,一定是上辈子分离了太久,所以这辈子重逢了。

11、我不是没有在最美好的时光遇见你,而是遇见你之后最美的时光才正式是开始。

12、婚礼文案美句简短

13、你的眼睛真好看,里面有春夏秋冬还有我。

14、最美的青春有了你的陪伴,我就觉得此生无憾了。

15、往后余生,富贵是你,清贫是你,白头到老也是你。

16、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为了你我都愿意。

17、希望与你一屋两人,三餐四季,一猫一狗,一生一世。

18、带上你一起去我最想去的城市,去看我最想看的风景。

19、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总是觉得很骄傲,或许这就是爱吧。

20、因为我们的遇见,我发现生活中的一切东西都有了幸福的味道。

21、你的名字就是我这辈子读过最优美的情诗了,我愿意读一辈子。

婚礼文案篇2

拟定于2021年8月12日-16日,共5天时间。

二、活动地点

县人民广场主席台

三、活动内容

1.启动仪式:8月12日(19:00-19:30)

2.青年集体婚礼:8月12日(19:30-20:00)

3.婚嫁服务团队展示及文艺演出:8月12日(20:30-22:00)

4.“悠悠千古情”朝 花瓣雨:8月14日(19:07)

7.“星耀华亭”松塔红色音乐节:8月14日(19:30-21:30)

8.“童心向党庆百年”少儿晚会:8月15日(19:00-21:00)

9.地方名优企业公益晚会:8月16日(19:00-21:00)

10.优秀婚嫁服务企业品牌展销:8月12日-16日

四、组织筹备

主办单位:共青团华亭市委华亭市文明办

华亭市民政局华亭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 华亭市婚介协会华亭市星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华亭市上美商业广场甘肃印画广告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市卫健局

市执法局市文旅局 市融媒体中心

五、预计参与人数

200人左右

六、安全工作人员数量、分工及识别标示

星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人:负责舞台监督、音响、灯光设备操作及保护、参赛选手组织;

公安部门安保警力:拟申请警力6人;

医疗保障人员:安就近原则派驻医疗机构救护车一辆、医生1名、护士各2名;

志愿者20人:协助活动承办方和公安部门做好现场秩序维持;

除警务人员着警服以外,星耀文化传媒公司人员着定制文化衫,志愿者着红色志愿者T恤衫;

七、活动现场安全隐患分析

本次活动因为场地设在露天,人流量较大区域,且对现场观众没有采取售票、查验身份信息等准入措施,经综合分析以往各种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发生的安全问题,结合本次活动实际情况,现将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分析如下:

1.现场观众不文明行为,如喝倒彩、起哄、向舞台扔易拉罐等行为;

2.现场观众出现突发疾病(癫痫发作、心脏病、晕厥等)

3.因观众之间的无意推搡和拥挤造成的辱骂和打架事件;

4.因观众吸烟、人为放火或线路短路打火引起的火灾;

5.踩踏事件;

八、突发安全事件处置措施

通过对以上安全隐患的分析,并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要求,现就活动安全事件处置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成立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本次活动承办方华亭星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本着“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大于一切”的根本宗旨,认真组织好本次活动,将按照活动组委会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每一个细节,严把活动安全关,全力配合做好活动安全工作;

(二)召开活动安全工作调度会

活动开始前,要召开活动安全工作调度会,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受到委托的副组长对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分工安排,并强调协作关系和注意事项,避免自乱阵脚。

(三)具体措施

在整个活动开始之前,由主持人通过麦克风提示现场观众文明观看、尽量少吸烟或乱扔烟头、注意保护观众中的弱势群体、为每一位参赛选手掌声鼓励或喝彩。

1.现场观众不文明行为,如喝倒彩、起哄、向舞台扔易

拉罐等行为。

处置措施:如发生,按照就近原则,由临近安保人员对扰乱者进行劝阻,如果态度蛮横,劝离活动现场,如出现袭警等恶劣行为,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2.现场观众出现突发疾病(癫痫发作、心脏病、晕厥等)

处置措施:由安保人员联系现场担任医疗保障的医护人员、在实施简单救护措施后,抬离现场,如果病情较重,在实施救护措施的同时,由救护车直接送至中医医院或县人民医院进行急救;

3.因观众之间的无意推搡和拥挤造成的辱骂和打架事件;

处置措施:如发生,按照就近原则,由临近安保人员对矛盾双方或多方进行劝阻并劝离活动现场,对不配合安保人员劝解执意妄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4.因观众吸烟、点火或线路短路打火引起的火灾等消防安全事件;

处置措施:现场配备灭火器10个,活动前对相应人员进行培训,如果发生火情,主持人通过麦克风提示现场观众不要恐慌、按照安保人员指挥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工作人员及时切断问题线路的电源,避免发生次生隐患,操作灭火器人员及时使用灭火器灭火,如果火情不能有效控制,及时拨打119进行救援。

婚礼文案篇3

11:38 开始播放温馨提示,结婚典礼即将开始

第一幕:真爱里程

(婚礼音乐:口哨曲《爱情故事》)

主持人话外音

在暖暖的春日里,满载着春的生机,带着最美好的祝愿来见证我们的好朋友XX与XXX的人生大典,我们带着一份希望而来,同时也有几许的好奇,这对新人是怎样在茫茫的人海中找到真爱他,他们的心之弦是在哪一刻找到了共同的频率,他们手心的爱情线是在哪一秒找到了共同的交点呢,先让我们来共同观看一段短片,一同去回味这对新人的真爱里程

播放短片《成长里程》时长约三分钟

曾经走过的路,只是一个开始,真爱里程与婚姻同行,来宾们朋友们。为了他们爱情的启程请大家献上喝彩与掌声

第二幕:爱的启程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伴随着春天的节奏,有请伴郎,伴娘把祝福的火种送到您桌前,让我们共同把桌上的祝福之火点燃,来,掌声和着音乐有节奏的送上来,送给新人,送给我们的好朋友,送给我们自己(配合音乐,掌声节拍)

主持人:嘘――――朋友们,现在请大家整理好我们的祝福,让我们一起来倒计时

6 5 4 3 2 1 ――有请新郎新娘来到幸福的大厅,开门(音乐:《夺冠》起)新人牵手走到花亭下。

主持人:一对爱侣,走过了相识相知的路程,此时来到幸福开始的地方,站在幸福的花亭之下,请你们面对面四手相握,正视着对方的眼睛

新郎XX,从今天起你将要成为XXX的丈夫,请你当着所有的亲朋好友正重承诺,你将用你最大的能力给予XXX最大的幸福,在今后的日子里你会永远的尊重她,疼她,爱她,包容她的一切,呵护她的一生,请问XX,你愿意吗?

新郎:我愿意(音乐《爱情宣言》起,掌声)

新娘XXX,从今天起你将成为XX的妻子,请你当着所有的亲朋好友正重承诺,你将用你最大的能力给予XX最大的幸福,在未来的日子里,你会永远的信任他,支持他,理解他,欣赏他,与他相依相守,不离不弃,直到地老天荒,请问XXX,你愿意吗?

新娘:我愿意(音乐《我愿意》起,掌声)

彼此的愿意演绎着一段幸福的乐章,新郎,新娘,你们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

缘分的天空中一对比翼鸟将要展翅高飞,浩瀚的爱河里一叶浪漫小舟将要扬帆起航

朋友们

让我们一起用欢呼、用掌声欢迎这对全世界最有缘的爱侣携手登上婚礼的舞台!

(音乐《婚礼进行曲》起,地毯两侧来宾夹道撒花瓣彩带,伴郎,伴娘跟随新人)

第三幕:爱的感动

主持人:一对新人,满载着阳光,充满了自信,来到他们一生中最浪漫最动情的的舞台,一路走来,他们被祝福包围,被幸福追随,但是,不知道大家是否留意到,在我们的来宾中有几位长辈,他们的神情与我们大不相同,他们的目光中更多闪动的是一份自豪,是几许的欣慰,因为今天站上幸福舞台的这对新人,是他们人生中最好的作品,请大家伴随着新人父母的思绪,一起来品味,一起来感悟,寸草心难报三春晖,父爱如山,母爱似海,让我们用隆重的掌声有请新人的双方长辈共同登上这幸福的舞台!(音乐《感谢爸爸妈妈起》)

(父母上台站在自己孩子的身边,一字排开面向来宾)

当年的顽皮少年郎已经长成了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往日的娇娇女将要为人妻,为人母,他们不仅仅是爸爸妈妈的宝贝,从今天开始,他们还会时刻准备着做宝贝的爸爸妈妈,现在有请新郎新娘,把你们真挚的情感化做浓情的拥抱送给自己的爸爸妈妈(拥抱停留三十秒,拥抱后请面向来宾)

当一对新人选择对方为自己的终身伴侣时,你不仅选择了他,你同样也选择了他的家人,有请新人互换位置,从此世界上又多了一双父母,他们会把你们视为已出,会疼爱你们,关心你们,请你们亲切的称呼他们。新人改口,父母送红包。

在两个大家庭的爱心承载之下,一个小家庭诞生了,请爸爸妈妈放心,在未来的日子里,这对新人一定会承继你们给予他们的才貌与智慧,用心去经营他们的生活,现在请爸爸妈妈带着你们的所有希望去为这对新人去点燃生命之烛,责任之烛,(请双方母亲各执一支蜡烛,为儿女点燃小烛台正中的蜡烛,点燃后请父母四人到台下主桌就座,再次用掌声感谢父母无私的付出)

父母给予你们生命,今天又交给你们一份责任,现在有请新人去传承长辈们的美德,延续他们的爱心,去点燃你们的恩爱之烛(音乐《唯有时光》起新人四手握点火器,点燃蜡烛,共同注视烛火)

主持人:当烛火燃时,让我们所有的人都真诚的,在心中默默的许下一个心愿,愿此情此爱永远相伴在这对新人的左右,愿普天下的父母都能健康平安,愿我们的情意,与天地共存!(音乐《等你爱》起)

第四幕:爱的承诺

主持人:从手与手相牵的一刻起,你们彼此交流的不只是单一的爱,而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感悟,

从心与心碰撞的一瞬间,你们相互承诺的不仅仅是爱情,而是一份永恒的责任。(音乐《永恒的誓约》起)

让蓝天为凭,绿水为证,幸福的爱侣,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请你们把爱的承诺化做信物,亲手送给你的爱人。(新人面对面,伴郎伴娘呈上戒指)

情是缘生,爱是缘续,圆圆的爱之指环象征着你们爱情的圆满,将这份承诺佩戴在爱人的左手无名指上,把爱意永远的留在心间,把爱的人牵挂在心头,我们见证这份承诺,我们祝愿这对新人信诺永恒,恩爱永久,请你们张开怀抱,用真情去拥抱你的真爱,新郎XX,你可以拥吻你的新娘了!(音乐《全部》起)

你是我全部的全部,你是我今生的唯一,对你的选择,我永世无悔,此刻我代表所有来宾,正重宣布,在公元2008年5月18日,XX与XXX缘订今生!(礼花起,来宾们送上掌声)

第五幕:爱的合弦

主持人:今天是一个崭新的开始,两个人的生命从今天开始要合二为一,你们的快乐与收获将由你们共同分享,爱是甜蜜的开始,爱是快乐的延续,请你们走到这里,把你们的真情真爱溶合在一起,让亲朋们,让所有爱你们的人一起去感受甜蜜与幸福(新人倒高山流水香槟塔,音乐《爱的誓言》起)

一对新人,把对彼此的爱浇灌在方爱开始的舞台,你们用未来相依相随的无数日夜去验证,去实现,去完美你们今天的每一个承诺,两情的交溶让两流透明的液体散发出了耀眼的光芒,这份璀璨的色彩伴随你们今后生活的每一天,每一时,每刻,每一分,每一秒,让我们衷心祝愿这对爱侣生活甜蜜,事业辉煌,情深意长!(礼花起)

第六幕:爱的祝福

(婚礼音乐《甜蜜蜜》起)

主持人:婚礼进行到此时,我和所有的来宾一样,都为这对新人成长过程中的亲情和爱情所感动着,我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祝福这对新人,现在有请XXX做为主婚人,代表我们为这对新人送上祝福

酒店送花

新人收到祝福的同时,也想在典礼的现场,把自己的心意向大家表达,让大家聆听新郎的真情告白(音乐《我只在乎你》起)

(新郎答谢词:各位长辈,领导,各位同学同事:在今天我与XXX新婚大喜的时刻,我们首先要感谢,我们双方的父母,是您们给予我们生命,扶持着我们茁壮成长,支持我们对工作和生活的选择,爸爸妈妈,你们辛苦了,(一鞠躬);在我们成长的路,少不了大家的关心与关爱,尤其今天您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为我们带来了最好的祝福,亲朋好友们,我们衷心的感谢您(再鞠躬);我们神往已久的婚礼今天圆满举办,是大家共同的付出,我们真心感谢为婚礼操心,忙碌的人,我们代表双方的家长感谢你们(三鞠躬)

我受亲人的委托,要送给这对新人一份珍贵的礼物,大家请看真情MV<真情祝福>

婚礼文案篇4

地点

镜头内容内容

备注

新娘家

1、新娘最后一天的一系列活动的场面以及小时候的有意义的照片作为历史的记录;

2、新娘在镜子前面化妆、做头发,梳洗;

3、现年在宾客的帮助下换衣服;

4、拍摄新年的全身照和半身照;

5、新娘出嫁前家人为她做的活动(如:陪嫁品……)

新郎家

1、拍摄喜房全景;

2、新郎化妆;

3、拍摄去相亲前的准备工作和喜庆气氛(锣鼓或者乐队);

4、特写花车和手捧花;

5、拍摄娶亲队伍的出门到上车的情景,主持人同期解说;

6、放鞭炮和奏乐。

安排摄像车是1号车,令路人;2号车为花车,其它车依次。车队整洁,司机必须配合。

娶亲路上

1、拍摄花车的起步以及娶亲车队;

2、拍摄典型路段的镜头;

3、新郎在新娘家下车特写,娶亲队伍进新娘家的系列镜头。

要求拍摄车司机不断变换车位,以便拍摄各个镜头。

新娘家

1、新郎在新娘家过“难关”(新郎发红包、发喜烟喜糖);

2、新郎向新娘献花并拍摄新娘的绣房;

3、戴胸花仪式;

4、新郎新娘认父母,向父母敬瑭或者献茶;

5、新郎对岳父岳母的承诺以及感谢;

6、新郎、新娘认亲以及合亲朋好友合影;

7、新郎和新娘与父母以及亲朋好友话别。

8、大家簇拥着新娘离开家走向彩车的时候回头望上一眼。

娶亲路上

1、新郎抱着或者背着新娘出门;

2、新娘上花车;

3、迎、娶亲的人出门以及上车镜头,放鞭炮和奏乐;

4、拍摄花车的起步以及娶亲车队;

5、拍摄典型路段的镜头;

6、新娘在新郎家下车特写,娶亲送亲队伍回家的系列镜头,放鞭炮和奏乐。

要求拍摄车司机不断变换车位,以便拍摄各个镜头。摄像车要求先到。

新郎家

1、新郎抱着或者背着新娘下车,同时抛洒鲜花花瓣和彩纸屑;

2、送亲人进家门;

3、拍摄拦门镜头;

4、掀盖头;

5、互敬糖水;

6、新娘洗梳;

7、开镜仪式;

8、拍摄洞房全景以及家里的布置;

9、新娘参拜父母,以及向父母敬茶或者敬糖;

10、新郎新娘同家中的亲朋好友认亲及合影。

饭店

1、饭店全景;

2、新郎新娘迎客以及进饭店镜头,奏乐;

3、接待处镜头;

4、宾客就座全景;

5、司仪宣布婚礼开始,奏《婚礼进新曲》;

6、主持人讲话以及新郎新娘的登场;

7、证婚人讲话,并宣读结婚证书;(同时新郎新娘鞠躬)

8、新亲代表讲话;(同时新郎新娘鞠躬)

9、主婚人讲话;(同时新郎新娘鞠躬)

10、新郎新娘简单介绍恋爱经过,并交换信物;

11、结婚誓言,喝交杯酒;

12、新郎新娘致答谢词,新郎新娘三鞠躬。

13、由主持人宣布婚宴正式开始;

饭店

1、拍摄参加喜筵的全体人员;

2、拍摄新郎新娘敬酒;

3、拍摄主婚人敬酒;

4、对亲朋好友的送行。

洞房

1、亲朋好友参观新房和二位新任交谈;

2、入洞房。

说明:整个流程一直由伴郎和伴娘陪伴。

回门拍摄镜头

时间

地点

镜头内容内容

备注

洞房

1、拍摄新人甜蜜状;

2、新娘和新郎共同收拾洞房;

3、新娘、新郎在镜子前面化妆、做头发,梳洗;

4、拍摄新人的全身照和半身照;

在拍摄洞房场面时,把燃着的香烟放到镜头前,可产生一定的烟雾效果;让新娘和新郎拉手转圈等镜头。

新郎家

1、拍摄出门前的准备工作和喜庆气氛(锣鼓或者乐队);

2、特写花车和手捧花;

3、放鞭炮和奏乐。

安排摄像车是1号车,令路人;2号车为花车,其它车依次。车队整洁,司机必须配合。

回门路上

1、拍摄花车的起步以及娶亲车队;

2、拍摄典型路段的镜头;

3、新人在新娘家下车特写,回门队伍进新娘家的系列镜头。

4、放鞭炮和奏乐;

要求拍摄车司机不断变换车位,以便拍摄各个镜头。

新娘家

1、新娘向父母诉说在婆家的感受等;

2、新郎新娘向父母敬瑭或者献茶;

3、新郎对岳父岳母的感谢;

4、新娘梳洗化妆;

5、新郎和岳父岳母交谈;

6、新郎吃饺子;

7、新郎和亲朋好友的交谈;

8、新郎接新娘出闺房;

9、新郎新娘同家中的亲朋好友认亲及合影。

饭店

1、饭店全景;

2、新郎新娘迎客以及进饭店镜头,奏乐;

3、接待处镜头;

4、宾客就座全景;

5、司仪宣布婚礼开始;

6、主持人讲话以及新郎新娘的登场;

7、新亲代表讲话;(同时新郎新娘鞠躬)

8、喝香槟酒;

9、新郎新娘致答谢词,新郎新娘三鞠躬。

10、由主持人宣布婚宴正式开始;

饭店

1、拍摄参加喜筵的全体人员;

2、拍摄新郎新娘敬酒;

3、拍摄父母敬酒;

4、对亲朋好友的送行。

婚礼贺词

这是一个浪漫的季节

新郎,新娘拥有一个温馨怡人的爱之甜梦

这是一个醉人的时刻

新郎,新娘开始一个幸福热烈的爱之春天

为了这一季节

鲜花含笑更美

为了这一时刻

今夜星光灿烂

因为你的到来

寂寞孤独悄然离去

因为你的到来

充实欢乐骤然而至

愿你们互相珍惜,同心永结

用幽深的明眸去读无垠,高原,青春的天

用轻盈的脚步去趟绿美丽生活的芳草园

用辟浪的英姿去搏击人生路上的烦恼

用深沉的爱去温馨父母夕阳般的暮年

祝你们共享爱情,共擎风雨,白头偕老

祝你们青春美丽,人生美丽,生命无憾

证婚人致证婚词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各位来宾:

今天是____先生和____小姐喜结良缘的日子,在这华灯初放、嘉宾盈门的时候,我作为证婚人更感到格外的高兴和荣幸。

____先生不但为人忠诚,而且多才多艺。____小姐更是热情奔放、温柔大方。

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由于他们各自条件好,因此,一经相遇,就一见钟情,一看倾心,俩颗真诚的心撞在了一起,闪烁出爱情的火花。他们相爱了,他们志同道合,他们的结合是天生一对,地作一双。

在他们新的生活即将开始的时候,我希望新郎、新娘互谅所短,互见所长,爱情不渝,幸福无疆。

家长致词

各们来宾:

今天是我的儿子和儿媳喜结良缘的大喜日子,作为孩子的家长,我首先衷心地感谢各位来宾的光临。

此时此刻,当我看到二们新人携手步入神圣的婚礼殿堂,并举行这样隆重的婚礼,我无比激动,我无比喜悦。

我要对儿子、儿媳说:从此以后,你们已经长大成人,在今后漫长的人生路途中,你们要同心同德,同甘共苦,同舟共济。

作为家长,我衷心地祝福你们,我永远地祝福你们。

家长致词(2)

各位来宾:

今天是我女儿____和____先生百年好合,永结同心的大喜日子。首先,我要向各位来宾的光临表示最诚挚的欢迎。作为家长,此时此刻,我无比激动,我有千言万语要对我的女儿,我的女婿说:愿你们夫妻恩爱,从今以后,无论是贫困,还是富有,你们都要一生、一世、一心、一意,忠贞不渝地爱护对方,在人生的路途中永远心心相印,百头偕老,美满幸福。

同时,我还衷心地希望你们:尊敬父母孝心不变,依然是一个好儿子,好女儿。还要当一个好媳妇、好女婿。

最后,我再一次衷心地感谢各们来宾的光临。(谢谢!)

来宾致贺词

各位来宾:

今天是一个大喜的日子,今天是一个温馨的日子,对二位新人来讲,今天更是一个终身难忘的日子。

我们的____先生以他的忠诚和智慧,赢得了新娘____小姐的芳心。然而,更重要的是,我们的____小姐以她热情和美貌,彻底征服了新郎____先生。

有道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今天在二位新人步入神圣婚礼殿堂的时候,我代表各位来宾衷心地祝福新郎、新娘幸福美满,天长地久。

结婚誓言

新郎:新娘:

我们二人谨订于是*年*月*日(农历*年*月*日)*午*时,在*地举行结婚典礼,写下海誓山盟,终身遵守,在婚姻路上,共同经营,永不分离。并就下列事项,立下承诺,即令沧海化为桑田,桑田再变为沧海,也要携手共进,相亲相爱,直到白头。

一、我们宣誓:从结婚这一天开始,不但成为夫妻,互相敬爱,分担对方的快乐与忧愁,也同时成为朋友,而且是诤友,互相勉励,互相规劝,互相批评。

二、我们领悟:愉快的共同生活,全*心灵沟通,所以,我们一定善用言语,不仅表达爱心、关心,也使彼此藉语言加深了解,一起成长。绝不粗声叱责,绝不用肢体代替言语,绝不允许发生婚姻暴力。

三、我们认知:家庭与事业是夫妻共同经营的果实,夫妻对家庭的贡献等值,在家庭内或社会上,价值完全相同,社会工作薪俸无论多少,家务工作的薪俸都与其相同。

四、我们同意:将来我们有子女,管教上如果有不同意见,甚至尖锐对立的意见,一定要克制自己,去请教专家,绝不把孩子当成实现自己希望的工具,也绝不用孩子来炫耀自己。

五、我们认为:一夫一妻制,是社会安定的磐石,是孩子们成长最安全的温床,我们喜爱并尊重这种制度,并用事实和行动,维护它的尊严。

婚礼文案篇5

游戏注意事项:

1、姐妹团最好规定由一高一矮的兄弟来做花轿。

2、增加难度和趣味性,途中最好有人监督新郎的坐姿,以防作弊行为。

游戏点评:一个儿时经常玩的游戏,让人回想起令人难忘的童年时代。

二、主题:拉出新娘来

1.用红丝带绑着数样东西及纸条,例如一条绑着一只大蕉(纸上写明要新郎其中一位兄弟要第一时间把它吃掉)。

2.然后将绑着东西的一端放入新娘房,另一端则拉出厅外给新郎拉,新郎要跟着纸上的指示照做。

游戏注意事项:

1.绳子要有足够的长度才能玩的尽兴哦!

2.根本没有一条丝带绑着新娘的,新郎只会给姐妹团戏弄的团团转。

游戏点评:这游戏适宜放在后一点玩,姐妹团可以假装说新郎玩得这样辛苦,便心怀好意将丝带交给他,并说其中一条是绑着新娘的,如拉中就不用再玩之后的游戏,还可以立即把新娘接走,当然他是不会拉中的。

三、主题:甘苦与共

1、先准备一对戒指,并预先放在冰箱内将其雪成正方形冰粒。

2、游戏开始时,先取出这些冰粒,然后分别涂上蜜糖和辣椒。

3、规定一对新人只可利用口来溶解冰粒,然后取出一对戒指戴在对方的手指上,并且在众人面前说一声:“我爱你!”。

游戏注意事项:

1、千万不要把冰块冻得太大,不然游戏就无法正常进行了。

2、适合在春季的婚礼上进行。

游戏点评:信任在众目睽睽下利用近乎(法式湿吻)的方式去完成游戏,必定掀起全晚婚宴的高潮。

四、主题:爱在心里,甜在嘴里

1、姐妹团先备一个痰盂(痰盂请注意是全新及已消毒,让新郎及兄弟们安心!)

2、然后把数只香蕉皮,每只香蕉可分成3-4段,并放进痰盂内,再加上花生酱拌匀即可。

3、新郎及兄弟团要把所有痰盂内的香蕉吃完,方可进入东方。

游戏注意事项:

1、经处理的“花生香蕉”卖相很像“粪便”。

2、如果需要棵加上朱古力酱,效果会更佳,而且味道香甜。

游戏点评:虽然这个游戏有点恶心,当时真的是考验新郎决定的最佳办法哦!

五、主题:请支持我吧!

新郎要在限时之内,到街上找10个路人支持他结婚,并在纸上签名。

婚礼文案篇6

(二)婚约彩礼案件定性难凸显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缺陷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多元化的价值取向已经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彩礼”规则,婚约解除早已是司空见惯,彩礼纠纷不断,而我国的法律制度却没有跟上这一形势发展的需求。我国的《婚姻法》中没有关于婚约的具体规定,彩礼纠纷的解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于是当婚约纠纷至法院时,婚约法律问题就处在一个十分尴尬的状态,无法可依及各地风俗习惯的不同导致了彩礼纠纷案的“同案不同判”,严重影响着法院判决的公信力。法律作为解决纠纷的机制,在起着事后调整补救作用的同时,也要做到事前指引,这是法本身的要求。相关法律的缺失使得在婚约彩礼中法律的事前引导功能落空,人们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为规则作指引,反过来又引发了大量的婚约纠纷。首先,婚约诉讼主体及被告的界定问题。“彩礼”一般情况下是由男方父母筹集以给女方使用的名义交付给女方父母,有的是通过媒人交付,有的是直接交付。所以,一般情况下男方的父母及男方都可以作为诉讼原告。但是,遇到男方父母去世,当事人又有一定程度的智障,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纠纷,彩礼就很难讨回。另外,被告的界定也相当复杂,因为在实际彩礼纠纷案件中,被告往往因不想退还彩礼而相互推诿。媒人只是彩礼交付的中介,一般情况下不能把媒人确定为被告,除非媒人从中渔利。其次,彩礼退还的范围问题。恋爱交往中的男女,在一起吃饭、出去游玩是常见的事。出去玩就有费用产生,如果俩人分手,算不算彩礼,可不可以要回呢?如果俩人同居却没有结婚,可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何为彩礼的司法解释比较模糊,所以,关于彩礼返还的具体范围界定存在一定的难度。最后,彩礼返还的条件问题。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条规定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三种情形。但在现实生活中,婚约彩礼纠纷案千差万别,仅凭最高法院一条司法解释,很难适应所有案件。

(三)婚约彩礼案件逐年递增加重了司法机关的负担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较农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他们的收入增加了,精神生活也丰富了许多,有的还在城市找到了自己的爱情,于是,以前在农村订婚的就面临着退婚问题,彩礼纠纷亦随之产生。另一方面,城市高涨的房价、生存的压力使得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梦想难以实现,许多人选择了回乡结婚生子,潜在增加了婚约彩礼纠纷的概率。订婚是许多农民工结婚的必经阶段,高额彩礼则成为男方一大经济负担,因彩礼问题产生的纠纷也在迅速增加。不但如此,农村与城市生活的反差使得已婚青年婚变增加,彩礼风波不断上演,因彩礼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逐年增加。据课题组成员在商丘市梁园区法院的调查显示,自2010年以来,因彩礼纠纷上诉至法院要求调解的不下300起,且每年都有增长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司法机关的负担,影响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四)多种形式的骗婚增加了司法机关办案的难度

一是拖婚。这种情况多产生于彩礼给付后,双方登记结婚,有共同的家庭生活,无子女生产。但女方以打工名义在外多年,回家要求离婚,这种情况的彩礼纠纷就很难处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多是女方收了男方的彩礼,不想与男方结婚却因还不起男方的高额彩礼,只好用这种方式来拖婚。二是无感情婚姻。和拖婚有相同之处,女方父母收了男方的高额彩礼,无力退还,女方虽主观上不愿意,但还是与男方结婚组建家庭。这种无感情婚姻的存在都是彩礼文化造成的,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常见。三是骗婚。女方以与男方恋爱结婚为由,收取男方的高额彩礼,在与男方生活几天后逃跑,即使男方报案,侦破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农村青年男女结婚多不领取结婚证,无法律保护,加之骗子行骗之前都是想好了逃跑和反侦察的办法。所以,造成了男方彩礼的损失,这种情况经常见诸报纸、电视等媒体。社会上的婚介所,有的也利用这种彩礼文化进行诈骗活动。即便是公安机关介入了调查,由于案件涉及较多的个人隐私问题,也很难调查清楚。

二、消除婚约彩礼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影响的应对措施

(一)加大对婚约彩礼危害性的宣传力度

婚约本是中国传统婚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意在敦促订婚的男女双方要好好珍惜结婚对象,以便早日完婚。彩礼也有其善意成分,是想让对方接纳自己的一种表现。在古代,送高额彩礼不但是男方家庭实力的象征,也有买娶媳妇之嫌疑,所以古代的妇女在家庭中没有发言权。从这点上讲,彩礼本身也是一定的陋习的体现,应该去除。现在社会的青年男女,在追求爱情生活的同时,却继承了彩礼这一落后的文化习俗,受地方习惯做法的影响,订婚时大要彩礼,没有彩礼好像自己就没有面子,从而给男方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当婚约发生变化时,则会发生彩礼纠纷,甚至闹到法院要求解决纠纷。此外,高额婚约彩礼已使许多有情人难成眷属,两个相亲相爱之人,由于付不起女方父母提出的彩礼而只好分手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这种妨碍青年人爱情的“彩礼”绳索,要彻底地斩断它。所以,加大对婚约彩礼危害性的宣传刻不容缓。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婚约彩礼纠纷的解决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法律中并无婚约彩礼的相关规定,只有最高院2004年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对婚约彩礼问题作出了简短的规定,这也是目前我国关于婚约彩礼纠纷案判决的唯一依据。但司法解释(二)中关于“双方未办理结约登记手续的”,法院可以支持彩礼全额退还的规定就不甚明确。农村社会中,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不少青年男女都有同居行为,但领结婚证的人不是很多,因为大多数人判断结婚的标准是是否举行婚礼宴席而非婚姻登记行为。所以,全额返还彩礼是否有失公平还有待商榷。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中规定的后两种情形均以离婚为前提条件,且是全额返还,这样的规定与民间习惯也有不符的地方。在我国民间,订立婚约十分普遍,一旦解除婚约,会给男女双方带来物质财产、人际关系、社会道德等方面的损失。加之婚约本身就是一种陋习,所以,法律支持全额返还彩礼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这种风气,甚至会造成鼓励解除婚约的不良后果。因此,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婚约彩礼相关法律制度甚有必要。第一,应明确婚约彩礼的内涵和范围。婚约是男女双方为将来缔结婚姻而作出的事先约定,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婚约当事人不得基于婚约诉求结婚;婚约可由当事人合意解除,也可由当事人单方解除,从而敦促男女双方订立婚约时要更加谨慎,切不可草率行事。

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今社会,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双方随时会有财物的赠与和往来,而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赠送的财物不论在品种还是价值上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财物种类也从一般消费品发展成为汽车、房子、手机、电脑、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那么,这些赠予的财物能否认定为彩礼呢?男女双方在交往期间相互赠予的财物并不都是彩礼,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而在婚约存续期间给付另一方的较大数额的财物。这个财物数额的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物质生活水平、家庭的经济实力以及当地习俗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可以参照以1000元为认定标准,超过1000元的可以被纳入彩礼的范围。若在赠与财物时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算赠予物的价值未满1000元,也可认定为彩礼。第二,确立彩礼退还要遵循的原则。一是要遵循农村的风俗习惯。彩礼文化多发生在广大农村地区,老百姓判断彩礼退还的标准“是男方原因导致联姻失败的,彩礼一般不退还,如果是女方原因导致联姻失败,则必须退还所有彩礼。”这就与现行的司法解释存在不一致。如果仅仅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来断案,不但不符合农村习俗,还有可能导致当事人的抵触态度。所以,在彩礼纠纷案的实际审理中,不但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也要照顾到农村地区的风俗习惯。男女双方若联姻失败,不能机械地依照“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来处理纠纷,还要结合农村的习俗来作出裁决。二是要照顾联姻中的无过错方。男女双方因缔结婚姻一方付给另一方数额较大的金钱和贵重物品,在联姻解散时需要退还对方。退还时要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如果是男方原因导致联姻失败的,彩礼退还时要照顾女方利益,不能要求女方全额退还彩礼。如果是女方过错导致联姻失败的,则要照顾男方的利益,依法退还彩礼,但退还的数量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避免彩礼这一陋习的滋生蔓延。

婚礼文案篇7

主办单位:都市便民报社

特别支持:xx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

活动内容:

一、帮您办婚礼----5.20大型集体婚礼

1、5月x日开始,面向全市征集集体婚礼参加者。5.20日举办集体婚礼

参加群体:低收入市民、新市民。

征集形式:硬广电话报名、与民政局、新市民之家联系

参与形式:免费

赞助提供:婚庆公司、婚纱影楼、车队、旅行社、婚礼举办场地、婚宴提供;

负责人:广告处各部门

2、特刊----5.20,我爱你,帮您办婚礼

经济专刊部特别推出“5.20,我爱你,帮您办婚礼”专刊,就婚纱、婚庆、婚宴酒店的选择等问题给准新人提出相关建议,网罗国内外优秀案例,并结合本地优秀商家案例给予点评;给出选择家纺类产品的几点建议,比如家纺产品的花色如何搭配室内装修风格、家纺产品各种材质的优缺点比较等等;与旅行社共同设计适合蜜月旅游的线路,针对不同消费层次,设计国内长、短线,境外游,海岛游等线路。更有喜糖盒、保证书、请柬的个性设计案例相配合,使得活动版面更加活泼生动。

版面负责人:经济专刊

广告支持:广告处各部门

二、口碑品牌推荐

由青岛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权威推荐各行业口碑品牌,用三百字左右的文字对每个口碑品牌进行介绍,提高品牌诚信度,让准新人了解该品牌的特点,并在选择的过程中对该品牌有所偏重。

版面负责:经济专刊

内容提供:婚庆协会

三、商家展示

本次活动共涉及婚纱、摄影、珠宝、酒店餐饮、家居、家纺、旅游、家电等多种行业,作为参展单位,商家可利用硬广、软文等多种方式进行品牌展示,让准新人们更好地了解品牌文化、商品价位、优惠活动等内容。

负责人:广告处各部门

四、广告优惠及要求:

1、集体婚礼冠名费:2万元(含冠名、特刊报眉、等值广告等);

2、集体婚礼赞助:采用置换形式,换取等值广告;

3、特刊优惠:各行业均执行活动优惠价格(新闻版8折,专刊版9折)

五、具体活动议程:

1、5月x日开始,各行业主任根据本策划案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策划案,发各自客户手中,并在5月6日前,定下集体婚礼冠名赞助商、集体婚礼赞助商;

集体婚礼赞助商是重中之重,必须在本周内完成,并且由赞助婚庆公司提供本次集体婚礼的策划案。

2、5月x日开始,每天上通栏硬广一个,宣传本活动;(共10期)

硬广要求:以集体婚礼为主要宣传导向,辅之相关活动内容;

3、5月x日前,各行业必须完成本次活动相关广告2家(以通栏为底线,以合同为基准)

4、5月x日~5月x日特刊之间,经济专刊提供至少2次新闻报道,5次软文报道本次活动。

具体时间经济专刊自行安排。

新闻报道建议方向:低收入、新市民的艰辛婚礼之路(采访报名集体婚礼的人);集体婚礼—大型调查问卷等

5、5月x日,根据集体婚礼策划案,分配各部门负责区域。各部门根据自己行业介入本次活动情况,提交行业介入形式(现场广告牌、现场展位等)

6、5月x日,至婚礼现场,做好婚礼的相关布置。

7、5月20日当天,经济专刊派记者采访婚礼现场,并与5月21日出版婚礼现场报道;

六、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1、本次活动以集体婚礼作为主要噱头,所以,办好集体婚礼是重中之重。因此,在5月3日~9日,所有相关部门,必须以婚礼冠名赞助商、婚礼赞助商为主要工作导向,务必完成赞助拉取;

2、本次活动旨在提升本报影响力,从而拉动婚庆行业在本报的广告投入,因此,在婚礼赞助商的选取上,以置换形式赞助,即由他们提供相关物品,不再收取费用,我们提供给他们等值广告;

婚礼文案篇8

特刊时间:20xx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都市便民报社

特别支持:青岛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xxxx

活动内容:

一、帮您办婚礼----5.20大型集体婚礼

1、5月9日开始,面向全市征集集体婚礼参加者。5.20日举办集体婚礼

参加群体:低收入市民、新市民。

征集形式:硬广电话报名、与民政局、新市民之家联系

参与形式:免费

赞助提供:婚庆公司、婚纱影楼、车队、旅行社、婚礼举办场地、婚宴提供;

负责人:广告处各部门

2、特刊----5.20,我爱你,帮您办婚礼

经济专刊部特别推出5.20,我爱你,帮您办婚礼专刊,就婚纱、婚庆、婚宴酒店的选择等问题给准新人提出相关建议,网罗国内外优秀案例,并结合本地优秀商家案例给予点评;给出选择家纺类产品的几点建议,比如家纺产品的花色如何搭配室内装修风格、家纺产品各种材质的优缺点比较等等;与旅行社共同设计适合蜜月旅游的线路,针对不同消费层次,设计国内长、短线,境外游,海岛游等线路。更有喜糖盒、保证书、请柬的个性设计案例相配合,使得活动版面更加活泼生动。

版面负责人:经济专刊

广告支持:广告处各部门

二、口碑品牌推荐

由青岛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权威推荐各行业口碑品牌,用三百字左右的文字对每个口碑品牌进行介绍,提高品牌诚信度,让准新人了解该品牌的特点,并在选择的过程中对该品牌有所偏重。

版面负责:经济专刊

内容提供:婚庆协会

三、商家展示

本次活动共涉及婚纱、摄影、珠宝、酒店餐饮、家居、家纺、旅游、家电等多种行业,作为参展单位,商家可利用硬广、软文等多种方式进行品牌展示,让准新人们更好地了解品牌文化、商品价位、优惠活动等内容。

负责人:广告处各部门

四、广告优惠及要求:

1、集体婚礼冠名费:2万元(含冠名、特刊报眉、等值广告等);

2、集体婚礼赞助:采用置换形式,换取等值广告;

3、特刊优惠:各行业均执行活动优惠价格(新闻版8折,专刊版9折)

五、具体活动议程:

1、5月3日开始,各行业主任根据本策划案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策划案,发各自客户手中,并在5月6日前,定下集体婚礼冠名赞助商、集体婚礼赞助商;

集体婚礼赞助商是重中之重,必须在本周内完成,并且由赞助婚庆公司提供本次集体婚礼的策划案。

2、5月9日开始,每天上通栏硬广一个,宣传本活动;(共10期)

硬广要求:以集体婚礼为主要宣传导向,辅之相关活动内容;

3、5月13日前,各行业必须完成本次活动相关广告2家(以通栏为底线,以合同为基准)

4、5月9日~5月20日特刊之间,经济专刊提供至少2次新闻报道,5次软文报道本次活动。

具体时间经济专刊自行安排。

新闻报道建议方向:低收入、新市民的艰辛婚礼之路(采访报名集体婚礼的人);集体婚礼大型调查问卷等

5、5月16日,根据集体婚礼策划案,分配各部门负责区域。各部门根据自己行业介入本次活动情况,提交行业介入形式(现场广告牌、现场展位等)

6、5月19日,至婚礼现场,做好婚礼的相关布置。

7、5月20日当天,经济专刊派记者采访婚礼现场,并与5月21日出版婚礼现场报道;

六、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1、本次活动以集体婚礼作为主要噱头,所以,办好集体婚礼是重中之重。因此,在5月3日~9日,所有相关部门,必须以婚礼冠名赞助商、婚礼赞助商为主要工作导向,务必完成赞助拉取;

2、本次活动旨在提升本报影响力,从而拉动婚庆行业在本报的广告投入,因此,在婚礼赞助商的选取上,以置换形式赞助,即由他们提供相关物品,不再收取费用,我们提供给他们等值广告;

3、本次活动之后,应适时开辟婚庆专栏,以婚宴酒店、婚庆公司为主要客户,进行后续效益开发;

4、其他行业请务必完成本行业任务,支持本次活动。

3、表演嘉宾

4、媒体记者

2017年520活动策划二

活动时间

5月14日5月23日

活动规则

1、转发本条消息至朋友圈跟好友分享,并加上你爱的心声(可以是对亲友、爱人、知己or小联,嘿嘿~)内容不限,将截图发至联乐微信公众账号

2、我们每天将在发送截图的粉丝中选出5名幸运粉丝,赠送精美手工DIY相册一本;

3、获奖信息名单将在微信隔日公布。

记录下生活中的美好点滴,将爱的印记送给你的TA吧~

婚礼文案篇9

特刊时间:20xx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都市便民报社

特别支持:青岛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xxxx

活动内容:

一、帮您办婚礼----5.20大型集体婚礼

1、5月9日开始,面向全市征集集体婚礼参加者。5.20日举办集体婚礼

参加群体:低收入市民、新市民。

征集形式:硬广电话报名、与民政局、新市民之家联系

参与形式:免费

赞助提供:婚庆公司、婚纱影楼、车队、旅行社、婚礼举办场地、婚宴提供;

负责人:广告处各部门

2、特刊----5.20,我爱你,帮您办婚礼

经济专刊部特别推出5.20,我爱你,帮您办婚礼专刊,就婚纱、婚庆、婚宴酒店的选择等问题给准新人提出相关建议,网罗国内外优秀案例,并结合本地优秀商家案例给予点评;给出选择家纺类产品的几点建议,比如家纺产品的花色如何搭配室内装修风格、家纺产品各种材质的优缺点比较等等;与旅行社共同设计适合蜜月旅游的线路,针对不同消费层次,设计国内长、短线,境外游,海岛游等线路。更有喜糖盒、保证书、请柬的个性设计案例相配合,使得活动版面更加活泼生动。

版面负责人:经济专刊

广告支持:广告处各部门

二、口碑品牌推荐

由青岛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权威推荐各行业口碑品牌,用三百字左右的文字对每个口碑品牌进行介绍,提高品牌诚信度,让准新人了解该品牌的特点,并在选择的过程中对该品牌有所偏重。

版面负责:经济专刊

内容提供:婚庆协会

三、商家展示

本次活动共涉及婚纱、摄影、珠宝、酒店餐饮、家居、家纺、旅游、家电等多种行业,作为参展单位,商家可利用硬广、软文等多种方式进行品牌展示,让准新人们更好地了解品牌文化、商品价位、优惠活动等内容。

负责人:广告处各部门

四、广告优惠及要求:

1、集体婚礼冠名费:2万元(含冠名、特刊报眉、等值广告等);

2、集体婚礼赞助:采用置换形式,换取等值广告;

3、特刊优惠:各行业均执行活动优惠价格(新闻版8折,专刊版9折)

五、具体活动议程:

1、5月3日开始,各行业主任根据本策划案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策划案,发各自客户手中,并在5月6日前,定下集体婚礼冠名赞助商、集体婚礼赞助商;

集体婚礼赞助商是重中之重,必须在本周内完成,并且由赞助婚庆公司提供本次集体婚礼的策划案。

2、5月9日开始,每天上通栏硬广一个,宣传本活动;(共10期)

硬广要求:以集体婚礼为主要宣传导向,辅之相关活动内容;

3、5月13日前,各行业必须完成本次活动相关广告2家(以通栏为底线,以合同为基准)

4、5月9日~5月20日特刊之间,经济专刊提供至少2次新闻报道,5次软文报道本次活动。

具体时间经济专刊自行安排。

新闻报道建议方向:低收入、新市民的艰辛婚礼之路(采访报名集体婚礼的人);集体婚礼大型调查问卷等

5、5月16日,根据集体婚礼策划案,分配各部门负责区域。各部门根据自己行业介入本次活动情况,提交行业介入形式(现场广告牌、现场展位等)

6、5月19日,至婚礼现场,做好婚礼的相关布置。

7、5月20日当天,经济专刊派记者采访婚礼现场,并与5月21日出版婚礼现场报道;

六、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1、本次活动以集体婚礼作为主要噱头,所以,办好集体婚礼是重中之重。因此,在5月3日~9日,所有相关部门,必须以婚礼冠名赞助商、婚礼赞助商为主要工作导向,务必完成赞助拉取;

2、本次活动旨在提升本报影响力,从而拉动婚庆行业在本报的广告投入,因此,在婚礼赞助商的选取上,以置换形式赞助,即由他们提供相关物品,不再收取费用,我们提供给他们等值广告;

3、本次活动之后,应适时开辟婚庆专栏,以婚宴酒店、婚庆公司为主要客户,进行后续效益开发;

4、其他行业请务必完成本行业任务,支持本次活动。

3、表演嘉宾

4、媒体记者

2017年520活动策划二

活动时间

5月14日5月23日

活动规则

1、转发本条消息至朋友圈跟好友分享,并加上你爱的心声(可以是对亲友、爱人、知己or小联,嘿嘿~)内容不限,将截图发至联乐微信公众账号

2、我们每天将在发送截图的粉丝中选出5名幸运粉丝,赠送精美手工DIY相册一本;

3、获奖信息名单将在微信隔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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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文案篇10

一、关于彩礼与婚约的关系……………………第二页

二、如何确定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第三页

三、关于婚约财产即彩礼性质的界定………………第四页

四、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范围…………………第七页

五、关于同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等关系当事

人之间的彩礼返还问题………………………… 第八页

六、关于彩礼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第九页

………………………………………… 第十页

论文摘要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用语,但却有特定的含义。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姻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甚至还有着比较统一的标准并且礼金数额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有的当事人为了给付彩礼,不得不全家举债,家庭生活苦不堪言。如果双方最终未能结婚,往往发生彩礼返还的纠纷。有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也提出彩礼返还的要求。

(一)关于彩礼与婚约问题的关系

(二)如何确定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

(三)关于婚约财产即彩礼性质的界定

(四)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范围

(五)关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彩礼返还问题

(六)关于彩礼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

关键词:婚约财产

诉讼主体

彩礼返还

诉讼时效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但却具有特定的含义。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甚至还有着较为统一的标准并且礼金数额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有的当事人为了给付彩礼,不得不全家举债,家庭生活苦不堪言。如果双方最终未能结婚,往往发生彩礼返还的纠纷。有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也提出彩礼返还的要求。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此前,对于彩礼这一在我国现阶段某些地区还普遍存在的现象,发生纠纷无法律规定。然而,由于该条规定过于原则,其关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彩礼的性质、彩礼返还的范围以及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消婚姻纠纷应否以及如何返还彩礼等一系列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处理彩礼纠纷尤其是法律适用方面仍然带来不少的困难。笔者针对上述问题,并结合审判实践经验作一下探讨。

一、关于彩礼与婚约问题的关系

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婚约成立后,男女双方即为人们俗称的未婚夫妻。在我国封建社会的“六礼”中,婚约是缔结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婚约一经订立,便具有法律效力,无故违约要受刑事法律制裁。如《明律.户律》规定:“......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笞五十。虽无婚书,但曾受聘财者亦是。若再许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后定娶知情同罪,财礼入官。不知者不坐。追还财礼。女归前夫。前夫不愿者,倍追还礼给还。其女仍从后夫。男家悔者罪亦如之,不追财礼。”古代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无婚约即无婚姻”。订立婚约的主体多为双方的父母即所谓“父母之命”。此婚约一经订立即具有约束力,不得任意解除。到近的婚约,已不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解除婚约时需要解决的问题仅为违约人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1950年、1980年、2001年《婚姻法》对婚约问题均未作规定。我国《婚姻法》体现的是婚姻自由,双方自愿原则,“男女双方结婚应当以爱情为基础,不主张也不支持结婚以给付彩礼为条件。”在我国,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由于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婚约的解除也不需经过法定程序。但由于婚约的解除,往往引起给付财物一方与收受财物一方彩礼方面的纠纷,彩礼属于财产的范畴,订立婚约的男女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是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因此,人民法院对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二、如何确定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

关于什么人应成为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即如何确定因解除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将订立婚约的男女双方及其父母均列为诉讼当事人,其理由是涉案财产既有双方父母实施的,又有订立婚约的男女双方实施的;另一种意见认为,只应将订婚男女双方列为诉讼当事人,其他人不应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其理由是婚约财产给付和收受的对象是特定的又是单一的,即订婚约的男女双方。

笔者认为,确定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不仅要考虑婚约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考虑财产权属问题。因为订婚的男女双方一般在上不独立,其经济基础较差。男方所给付的财产主要来自家庭共有财产,而收受方除个人使用的物品外也并非完全由订婚女方个人支配。因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不仅涉及到婚约双方的个人利益,同时也涉及到双方父母的合法权利,因此,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作正确理解。实践中,给付彩礼问题,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很多情况下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来往。对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接受人都应当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在婚姻财产纠纷诉讼中,当事人所依据的是返还占有物的请求权,只有财产所有人才拥有此项权利。因此,除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所送财物全部来自个人财产外应将定立婚约的男女双方及其父母列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三、关于婚约财产即彩礼性质的界定

婚礼文案篇11

(一)婚约与婚约财产阐释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在我国,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婚约当事人俗称未婚夫妻。婚约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但目前我国《婚姻法》没有婚约的相关规定。法院不受理以解除婚约关系为诉讼请求的案件,但对于因婚约关系引起的返还财产案件,法院则予以受理。

按照传统习俗和习惯,订婚时往往要求一方或双方给予对方一定的财物,这便是婚约财产。根据支付者与收受者的不同,可将广义的婚约财产分为两类:一类为男方彩礼指新郎或新郎家支付给新娘家的财物;另一类为女方彩礼指新娘或新娘家支付给新郎或新郎家的财物。由于我国的婚约财产从目前立法规定上来看是特指男方彩礼,即新郎或新郎家支付给新娘或新娘家的财物。在现代法律体系下,作为风俗习惯的婚约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很强的广泛性、地域性与文化性。婚约财产作为风俗习惯,仍存在于全国各地,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同时,各地区人文习俗不同,婚约财产的赠与形式、种类、方式、意义、金额以及返还等均有差异。

2.发生在缔结婚姻期间。婚约财产给付一般基于双方之间婚约的约定,发生在婚约缔结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用作稳定感情或婚后生活之用。婚约缔结期间包括订婚时与结婚时的整个时间段内。

3.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婚约财产的赠与具有很强的目的性,赠与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最终能够缔结婚姻关系,而且该赠与涉及到当地的风俗习惯,有些场合下往往并非完全出于自愿。

(二)婚约财产的类型解析

现今,因经济条件的改善及习俗的变化,在婚约缔结期间所给付的财物在我国一些地区已经超出了彩礼的范畴,尤其是在温州地区。这些财物已经包括了为稳定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以及为婚后家庭生活而给付的财物。尤其是以前为婚后家庭生活而给付的财物往往发生在婚后,但现在很多家庭将这部分财物亦在婚前给付,而这部分明显已经超出了彩礼所规定的范围,由此导致婚约缔结时给付财物的类型及性质已呈现多样化特性。综合而论,婚姻财产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因稳定婚约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本文称之为“彩礼”。如男方或男方家赠与女方或女方家的红包、定情或结婚信物、金戒指等,这些物件承载了对未来婚姻的期望,一般情况下具有较大价值和特殊涵义,被视为爱情和婚姻的见证。另一类是为了结婚后家庭生活所需而由男方或男方家给付女方或女方家的财物,本文称之为“礼金”。比如大额的金钱、物件(如汽车)等财物,这些财物给付是男方为了男女双方将来家庭生活需要而由男方在婚约期间所展示出的物质能力,主要目的是显示男方有一定的物质条件能保障女方将来的物质生活质量,以增强女方愿与其一同生活的信心。现实中男方或男方家往往在订婚时将这部分财物直接交由女方或过户到女方名下。

(三)彩礼与礼金的标准界定

婚约财产包括彩礼与礼金,而彩礼与礼金在给付目的、性质、返还制度上均存在差异,因此如何区分彩礼与礼金则显得非常重要。现实中,因订婚时男方往往没有明确讲明所给付财物是彩礼还是礼金,且不同家庭背景、不同地区习俗、不同经济条件等均会对所给付财物的类型产生影响。立法上由于没有区分彩礼与礼金,而是将婚约财产统称为彩礼并适用彩礼的规定,所以立法规范中无处可寻。

笔者认为,区分彩礼与礼金的标准区分大概有以下几方面:

1.两者的目的不同。彩礼是为了确立和稳定婚约关系男方赠与女方一定的财物以彰显自己对与女方将来缔结婚姻的诚意与决心;礼金是为了结婚后双方共同生活之所需而在订婚期间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物质条件安全感保障。

2.两者的价值不同。一般情况下,彩礼的价值相对低些,礼金的价值则相对高些。区分价值的高低可依照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习俗等,并以同类条件下为了结婚所要赠与的财物价值为限,明确低于该价值的可视为彩礼,明显高于该价值的可视为礼金,价值相差不大的可依个案具体情况酌情认定。

3.综合考虑个案特殊性。在具体实践中,对特别贫困的或特别富裕的家庭下所建立的婚约关系,在婚约财产性质的认定上要特殊对待。此时,要考虑到双方家庭的经济能力及赠与时的表示及态度,结合实际情况来认定所赠财产是属于彩礼或是礼金。

(四)彩礼与礼金法律属性的认定

目前对于彩礼与礼金的法律属性,在理论界与实践界往往只就彩礼的法律属性展开研究论述,而对礼金的性质往往罕有研究涉及。

1.彩礼的法律属性。对于彩礼的法律属性,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国的现行法律也未对此做出明确的界定。关于彩礼的属性,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所有权移转说、证约定金说、从契约说、附义务赠与说、附解除条件赠与说等。依据现行我国的法律体系,作者赞同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说,认为彩礼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以婚约解除作为条件。一旦男女双方当事人婚约被解除,赠与彩礼的缘由归于消灭,受赠人则丧失了继续占有彩礼的法律依据,此时,应当将财产“恢复原状”,受赠人应当将彩礼返还给赠与人。

2.礼金的法律属性。对礼金的法律属性的研究应以给付礼金的目的为基础。从上所述,婚约缔结时,对礼金的给付往往是为了婚约男女双方婚后家庭生活的需要而在结婚前给付的,此项给付是男方为了男女双方将来家庭生活需要而由男方在婚约期间所展示出的物质能力,主要目的是显示男方有一定的物质条件能保障女方将来的物质生活质量,以增强女方一同生活的信心。男方或男方父母对礼金的给付是希望将这些礼金作为婚约男女婚后家庭生活的共同财产来支配。而男方赠与给女方的财物往往仅限于彩礼的范围,因为彩礼赠与的本意则是一旦婚姻缔结的条件成就,财物归女方单方所有。由此而言,礼金的法律属性应属于一种附解除条件的共有关系,所附的解除条件是婚约的解除。如果婚约未解除,那么男女双方对礼金继续共有,礼金的所有权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婚后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发生纠纷按立法上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如果婚约解除,给付行为失去法律效力,礼金应当恢复到订立婚约前的状态,即应当返还给付人。

二、现行婚约财产司法处理的困境及其变通做法

(一)现行法律规范对司法裁判的影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给婚约财产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依据,但规定太笼统和模糊,缺少配套细则和司法解释,导致该规定对现行司法实践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1.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曲解。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及习俗的变化,男方及其父母在婚约缔结过程中所给付女方的财物除了彩礼有时还包括礼金。给付彩礼的目的与给付礼金的目的是不同的,彩礼与礼金的性质亦为不同。目前法律规范将两者合二为一,造成严重曲解了当事人给付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2.对解约或闪离时财产处理有失公允。在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尤其是在婚后不久解除婚约时,依现行法律规范处理因婚约财产引发的纠纷,将导致无论是彩礼与礼金,只要不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关于彩礼应当返还的规定,均不会出现返还裁判。而如此裁判,将扼杀礼金的给付本意,使得法律的天平向一方倾斜,有失公平公正。

3.助长借婚约侵占他人财产的不良风气。自《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施行以来,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显著增加。越来越多的司法案件表明,很多女当事人为了骗取高额的彩礼、礼金,往往伙同他人或单独行为,在结婚不久并无理由地提出离婚而占有彩礼、礼金。有些女当事人甚至转移财物后下落不明,致使彩礼或礼金无处找寻。同时,在经济越发达、给付财物金额越多的地区,此类情形越发严重。

(二)现行司法实践中的变通作法

基于上述存在的一些问题,温州地区基层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有关显失公平的婚约财产的返还进行了一些变通作法。一种做法是适用过错责任。对解除婚约时如男方存有过错的,则部分支持或者不支持其财礼返还的请求;对不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应当返还的范围内的,则不予支持。如果是女方存在过错的,则大多支持男方财礼返还的请求;对不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应当返还的范围内的,往往也会用过错责任予以适当考虑。一种做法是扩大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中“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范围,对一些如不予以适当返还将导致明显不公的个案,扩大适用该款的规定。还有就是按双方相处时间长短,结合提出解约方是男方还是女方等情形变通确定返还比例。

上述变通作法在全国各地法院都不同程度的出现过,但由于立法层面上有关婚约财产纠纷的适用只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而上述作法又或多或少地与现行立法规定不相吻合。另外,就适用标准而言,上述变通作法都是由法官个人决定,不同的法官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决,导致同类案件判决差异大,上诉审判决与一审判决不一致等。考虑到上述一些负面影响,法院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类案件时大多采取调解优先的原则,甚至存在强迫调解、久调不判现象。

为了统一适用标准以变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司法处理,一些地方法院出台了内部裁判适用标准,如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于2004年出台了《关于将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一(婚约返还彩礼)》,将婚约期间一方向另一方赠送的彩礼在婚约解除时如何返还进行了规范。该《指导意见》首先强调了当地善良风俗的重要作用,要求善于运用善良民俗习惯处理纠纷。同时,该《指导意见》结合其当地社会经济状况及民间婚约习惯,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些彩礼返还的规定,如区分接受彩礼方或给付彩礼方提出解除婚约时按不同比例返还,又比如对不同金额的返还也进行了区分规定。豍姜堰法院出台的这个《指导意见》对温州地区如何司法处理婚约财产返还时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尤其是在重视善良风俗在司法处理中的作用方面值得借鉴。

三、婚约财产纠纷司法处理困境的应对

(一)对婚约财产进行分类并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

婚约财产发展到现在,其主要类型已经不再仅限于彩礼,而且还包括礼金。目前法律层面上有直接规定的仅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而该规定所调整的对象仅为彩礼,如果继续将涉及礼金返还的纠纷纳入到彩礼的规定,将显得有失公允。有鉴于此,应当地彩礼与礼金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1.依现行规定规范彩礼问题。有关彩礼的规定,目前《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基本上已经满足了现行司法实践中对该类财物纠纷解决的需求。虽然理论界与司法界对该规定是否全面、详细等有些不同看法,但总体上应当说在司法处理的方式及结果上都比较理想,可继续依该规定处理纠纷矛盾。

2.依具体情况区别规范礼金问题。一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因礼金的性质为附解除条件的共有,如果婚约解除,应当予以返还礼金;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虽已结婚但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两种情形下,如果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可依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种情形规定予以返还礼金;三是对男女双方已婚且已同居,后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规范。男女双方一旦结婚且同居,礼金所附解除条件不再生效,礼金在婚后便转化为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四是对彩礼、礼金,已经在共同生活中消费的,不在返还之列。男女双方自婚约缔结后可能会因交往、同居或其它原因对原先给付的彩礼或礼金进行消费,该消费行为也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或者是双方均能预见到的情形。对这类财物应当明确不在返还之列。

上述规范意见仅基于有关彩礼、礼金的一般性原则规定,针对男女双方存在过错或一方利益依上述规定裁决显失公平时,司法实践中可针对具体案情予以调整。

(二)引入过错责任规范婚约财产返还制度

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可以看出,彩礼返还时不考虑过错因素,仅以是否登记结婚为判断依据。然而,导致男女双方解约或离婚的原因是多样的,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很多都是因一方过错而引起。不考虑导致婚姻未成的过错和受赠方的损失,仅仅以未办理结婚登记为由要求受赠方返还全部财物,有违法律的公平原则。因此,有专家尖锐地指出:“该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用判决方式强制返还彩礼,代表了一种立法倾向,即男女平等有余,保护妇女权益不足。”豎因此,在婚约财产返还上,应当引入过错责任制度。对订有婚约未能结婚的或婚后离异的,有过错方应当在对婚约财产的分配处理上承担相应的不利责任。这既有利于惩罚过错方维护婚姻的稳定性,又可以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引入过错责任,关键是确定何为过错。此处的过错,可以借鉴《婚姻法》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中的过错,即男、女一方或双方存在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义务、扶助义务的行为。如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对方等。依据这些方面来认定男女一方或双方是否存在过错,过错程度如何,从而在处理彩礼或礼金的返还上来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多少。

(三)无过错责任下侧重保护妇女权益

在我国广大农村,仅举行民俗性质的“结婚”仪式,而未办理法定婚姻手续,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婚姻”大量存在。这件情形下女方往往已经履行了配偶的义务,同居生活、生育子女、孝敬公婆,原先收下的彩礼或礼金或用于日常生活消耗掉,或转为共同财产购置财产。“此时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共同生活,要求接受赠与的女方退还全部彩礼及礼金,违反《婚姻法》保护妇女权益原则。豏”在婚姻缔结过程中,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离异的妇女在面对再婚时由于年龄、观念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往往处于较不利的地位。所以对婚约关系或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而言,不仅要考虑男女双方作为普通赠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更要考虑到其作为婚约或婚姻关系当事人特殊身份所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在司法处理上,首先应当坚持婚约财产归还的一般原则规定,依本章第一节的内容确定。其次,对一些特殊案例,如女方确实存在为家庭付出很多,或因当地特殊情况已共同生活若干年且生儿育女却未办理结婚证等,司法处理时可以结合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女方为家庭支出的情况、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的表现及当地社会习俗等因素来确定返还的数额。

(四)重视善良风俗的指导作用

善良风俗作为一种乡土文化在我国农村大量存在。当国家法对乡土社会关系的调整存在一定的难度和不足时,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善良风俗,可以弥补国家法的适用缺陷。实践也证明,将民间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工作,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息事宁人”的司法目标。”

婚约财物的给付本身来源于民间习俗,且又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与文化性,各地在财物的给付类型、方式、金额等各方面都有不同,司法实践中如予以全国一刀切的作法未必能实现案结事了的效果。而且在此类纠纷的观念认识上,群众公正观与法律公正观往往出现偏差,而法官不得不考虑两类公正观的差异问题。群众公正观来源于长期存在于社会基层的并影响到其认知的社会习俗,尤其是群众对此的普遍性评价标准。此时,如果重视善良风俗在此类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将更有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

婚礼文案篇12

黔南苗族服饰的风格式样、图案色彩、装饰手法、装饰部位千姿百态,五彩缤纷。在黔南的20余种苗族服饰中,仅以装饰手法来分,可以概括为以下四大类:以挑花为主要装饰手法的;以刺绣和织锦为主要装饰手段的;以蜡染为主要装饰手法;以青色服装为基本色调的手法[1]。

2.黔南苗族婚礼服饰的演变和发展

2.1 黔南苗族婚礼服出现的背景

婚礼服饰作为婚礼的重要表现符号世世代代传承。黔南苗族的婚姻是自由的,他们在择偶时,在“长房”、“游方”、“花场”、“跳月”这些民俗社交节日中,很少受到长辈、家庭或是家族的干涉。但是,这不代表苗族社会放纵性关系,反而对于婚前有着相当严格的约束。为了维护择偶和恋爱的自由,同时又保证正当的性关系,对社交的秩序和规范就有了一定的要求,用以分辨人们青春期、未婚、已婚的界限。由此,苗族以服饰来表现社会成员的不同阶段。

2.2影响黔南苗族婚礼服饰文化的因素

2.2.1黔南苗族婚礼服饰与当地气候的影响

因居住地地势起伏,为了活动方便男子穿裤装、女子穿百褶裙,对于山间行走活动、田间劳作极为有利,在潮湿闷热的环境中良好的透气性也使苗民更加舒服自然。由于地势高,温度下降,男子还多了大襟长衫,增加了保暖性,左右开衩的大襟长衫利于山地活动。女子服饰仍然以百褶裙为主,但是长度均以中长较为常见,丰富的服饰刺绣图案便来源于这里的秀美景色。山林中的苗人多以花鸟刺绣为主,水域附近的苗人则更多以绣鱼虾为主,由此可见当地的气候在关系着服饰款式的同时,也与图案有莫大的关系。

2.2.2 黔南苗族婚礼服与当地风俗影响

苗族婚礼服上龙形图案纹饰,有着强烈的当地风俗气息,丝毫没有定式的艺术创造,唯独有的就是自然属性。所以苗族女性刺绣的艺术形象,可以是植物像花朵、绿叶,也可以是动物像蝴蝶、小鸟、龙头,还可以是红花绿叶的组合。造型手段多采用象征、夸张、变形、添加的装饰手法,既没有装腔作势,也没有故作姿态,它是一种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处处显露出淳朴的自然美。在苗族服饰中没有定式的龙形象,这正好说明了苗族人民自由、放任的原生态主义的审美观念,苗族服饰中苗族人对龙的概念正好反映了无定式的这一现象,符合中国古代对龙的描绘[2]。

3.黔南苗族婚礼服饰的发展过程

黔南一直是多种文化、多个民族长期共存、互相融合、共同发展的地区,其民族文化所具有的色彩图案丰富、风格独特、工艺突出,成为其文化资本的特色,为苗族婚礼服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养料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化可以将少数民族文化很好地转化为地域优势与独特的风格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黔南苗族文化的保存与发展,有利于苗族婚礼服饰的开发。

4.黔南苗族婚礼服饰要素

苗族婚礼服饰结构要素最重要的是材质的朴素美。苗族主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衣料大多是麻布,由于生产条件有限,工艺上只能用手工自纺、自染、自织,大多数服饰在制作的过程中,都比较简单、粗糙,相对来说,服装缝制量比较少,衣服大多数没有扣子。

苗族婚礼服饰图案美也不能忽视。黔南苗族婚礼服饰有装饰自身、美化生活、热爱生活、忠于爱情的美学,而描绘在婚礼服饰上的图案纹样更加突出了婚礼服饰的价值美,使婚礼服饰的美学价值发挥到极致。黔南地区苗族刺绣图案的纹样对自然环境写实、写意,整体构图饱满、主次分明、和谐统一。

黔南苗族婚礼服饰色彩美也是重要的元素之一。苗族常年居于崇山峻岭之间,自然环境清幽雅静,自然中的一切都是苗族服饰的色彩搭配题材,不论是色块还是纹样的色彩,几乎都是自然痕迹的模仿。黔南地区的苗族,老年人喜穿青黑色,大多取自然之物染色,这本身就是一种创造与自然和谐的表现。姑娘多以蓝、黑等深色或白色为底色,上面用各种植物花卉或动物来衬托,其中绿叶红花又分为不同的层次,绿色象征田野,红色代表田野中的硕果累累。苗族传统百褶裙的材料多为麻布,色彩浓郁、明亮、层次丰富,再上其它色彩,显得鲜而不艳,华而不俗。裙子多以百褶为主,裙摆绣有色彩丰富的图案花纹,亮丽活跃,大方美丽[3]。

百褶裙的造型美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结构元素。百褶裙的质感、立体感、造型、韵律感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格和极高的审美价值,黔南苗族妇女的百褶裙,不仅记载传承了苗族历史和文化的发展历程,而且蕴含着艺术韵味和文化内涵,苗族妇女们的百褶裙摇曳多姿、色彩斑斓,更有着既丰富又简单的视觉效果,充分体现出大方、浓厚、朴实的民族特点。

5.当下黔南苗族婚礼服饰发展前景

当下,民族风几乎在全世界都有他的影子,成为设计的必不可少的新型元素之一。现代婚礼服饰设计师主要应用苗族婚礼服饰的图腾图案、纹样、染色工艺等。用现代设计,将这些传统元素分散后重新组合创新,对于黔南苗族婚礼服饰元素取其“形”,延其“意”,传其“神”,创造出符合现代社会审美的艺术风格[4]。

人们在完成了和谐搭配、流畅线条和合理结构这些最基本要求的同时,总希望服饰中蕴含设计的文化和个性。黔南苗族传统的百褶裙、手工蜡染艺术、图案纹样等许多传统民族服饰元素就发挥了它独特的工艺魅力和民族魅力。设计师们对黔南苗族婚礼服饰的沿袭有镶、嵌、滚、绣的装饰风格,既体现了粗犷朴实、典雅俏丽、清新自然的现代服装风格,又突出了紧跟时尚的特点。

结语

在黔南苗族婚礼服饰设计中许多设计师追捧蜡染艺术,尤其是蜡染产生的冰纹给人的自然洒脱、不拘一格、自由自在的感受,它给人们一种亲近自然,接触自然的感觉,这是现代科技无法复制的。另一方面,无限的乐趣隐藏在制作的过程当中,包括描绘图案、上蜡、图案染色等,这一系列活动都通过纯手工来完成。为制作出好的蜡染婚礼服装,需要综合考虑款式、色彩、图案等各种素,将各元素结合起来,体现出传统工艺的现代美。

黔南褶元素通过设计师们独特的视角和理念对其图案、纹理、形状等进行了丰富的挖掘,彰显了与现代的婚礼服饰的融合。使现代婚礼服饰设计中民族元素得到极大地拓展。褶元素纯粹、简单,设计师们在运用苗族百褶裙中的褶、染色、皱等元素进行设计时,通常与其他元素进行组合,给人丰富的视觉效果和多样化的肌理效果。

苗族婚礼服饰上的图案特征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图形结合生活;例如:在苗族婚礼服饰图纹中,小花苗女裙上有形式各异的抽象图案,都是源自生活环境提取的。

黔南苗人喜用红、蓝、青白忌用黄色。而黔南苗族婚礼服饰中,多以撞色为装饰,如在佩戴大量银饰时常着装青色里衣来衬托银饰的洁白与华贵。在袖口或裙摆处可常见以红、绿、蓝、白为间隔装饰,色彩亮丽独特。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注重撞色搭配,在红中带绿,绿中点红这样的搭配图案花纹随处可见,这也苗族色彩搭配的经典之处。(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服装学院)

参考文献:

[1]刘邦一,试析黔东南苗族服饰的文化特征,贵州民族研究[J].2007.05期.

婚礼文案篇13

当前,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由于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观念已发生改变,更加注重和追求婚姻质量,不再将离婚视为一件不光彩的事,当感到夫妻关系无法维系后,一方即提出离婚。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活跃,人们社会交往的频繁,因婚外情导致夫妻不和的纠纷明显增多。随着此类案件的上升,一些新型的婚姻家庭问题也频频出现,这就要求法官在处理案件时,要善于根据婚姻法的立法本意、基本原则对案件进行分析处理。下面笔者就实践中遇到的或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初步探析。

一、原告起诉离婚时无法提供结婚证的立案及审理问题。

离婚案件原告起诉时首先应当提交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但在某种情况下,原告却无法提交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遗失或对方将结婚证隐藏,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乡、镇民政所现在又查找不到双方结婚登记时的档案资料,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予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在此情况下如何立案及审理呢?实践中对此有二种观点:

一是因当事人无法提交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不能确认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时间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可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是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如能证实双方确已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可按结婚登记后的离婚纠纷处理。

笔者不同意上述第一种观点。理由在于:

其一,当事人不宜接受。如果当事人确已办理了结婚登记,只因提交不出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夫妻关系证明,就按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来处理,当事人从心理上一时难以接受。

其二:有损法律文书的严肃性。若按事实婚姻进行处理,经调解不能和好的,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又找到了结婚证或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乡、镇民政所又找到了结婚登记档案,将会出现法律文书中确认的事实与案件的客观事实不符,有损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其三:事实婚姻的离婚与办理结婚登记后的离婚在结果上不尽相同。

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也就是说,调解和好或撤诉的,应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在调解书或裁定书中应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有效。调解不能和好时,只能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而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离婚时,经调解虽不能和好,但在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不足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①。

笔者同意上述第二种观点,但认为在确认双方办理结婚登记这一事实的证据方面应进一步完善,除了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当事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外,还应考虑当事人双方户籍登记中能否显示双方的夫妻关系,原办理结婚登记的乡、镇民政所对双方办理结婚登记这一事实是否确认,当事人住所地计划生育部门留存的相关资料等。通过对上述间接证据的综合分析认证,来确认双方是否办理过结婚登记。如能够证明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即应按结婚登记后的离婚进行处理。

二、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条有一个关键词“投资取得的收益”,所谓投资取得的收益即投资收益,而现行司法解释对“投资收益”的概念并无明确界定。

笔者认为;在具体实践中,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涉案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来区别认定,即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从是基于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收益来判断,如是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应视为个人财产,如是夫妻共同经营行为产生的收益应视为共同财产。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一方以个人财产用于储蓄、购买债券所产生的利息收益。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孳息归物的所有权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而利息是债券或储蓄本金必然产生的孳息,故该利息收益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黄金、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出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的收益,这些收益本身仅是原有个人财产的形态发生了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的财产,出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以原物所有权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一方将婚前所有的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受益。对此类情况应区别对待,一般情况下,双方对一方所有的房产的租金收益分配无约定时,应确认非产权方可以取得对方房产出租的收益权,当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自己一方进行,配偶一方不知道有此房屋出租的事实或虽然知道但从未参与过经营管理的,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屋所有人个人所有。反之,非产权方有证据证明其对房屋出租承担了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工作,即是由自己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的,包括维护、修缮等,此时,所取得的租金事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如双方均不能举证证明其承担了房产出租的全部经营管理工作,就应推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为共同财产。目前,我国部分法院的处理办法与上述思路不谋而合。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就认为,“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有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由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从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来判断,前者原则为个人所有,后者原则为共同所有。”此种处理办法暗合“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这一基本的法律理念,应为个人所有的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分配的正解。 第四、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或投资做股东的分红,或购买股票、基金抛售后产生的收益。这些收益、分红在性质上属于投资经营性的收益,若该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上述问题,笔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后续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专门添加相关内容,为法官公正处理此类纠纷提供依据。但考虑到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现行法律规定,这一问题最好通过修改婚姻法相关条文来解决。

三、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视为赠与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已婚子女购房。其二、已婚子女购房是资金不足,一方或双方父母部分出资。其三、一方父母全部出资,为已婚子女购房。在我国现阶段,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婚姻家庭,父母为已婚子女出资购房,其目的都是为了让子女减轻负担,好好生活,在出资时很少有父母考虑到若将来子女离婚时,该购房出资应归属哪一方。退一步讲,即使有父母考虑到了这些问题,也会依据传统的道德观念认为:谁出资就归谁所有。故很少有父母在出资时就与子女及子女的配偶一方明确约定,该出资归子女一方所有。当子女与其配偶无法共同生活而提起离婚诉讼时,父母对购房出资系赠与子女一方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双方的推定。因为根据司法解释,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之前形成的。此时,出资的父母及其子女则易产生对法律的困惑,对法官的不满。

笔者认为,解决此类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第一,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包括全部出资和部分出资),为已婚子女购房,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二,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帮助已婚子女购房,或一方父母全部出资为已婚子女购房,若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时(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以购房协议的签订人、房款的缴纳人为出资者自己的子女为证),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或全部出资应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若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时(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以购房协议的签订人、房款的缴纳人为出资者子女的配偶一方为证),可认定为是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或全部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但有书面约定证明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除外。

此外,虽然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仅限于购房出资,但对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父母为已婚子女购买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出资,如:父母为已婚子女购买汽车、黄金、古董等出资的,也可根据该条规定从上述几个方面进行判断,做出相应的财产归属认定。

四、关于离婚时返还彩礼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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