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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回收调查报告实用13篇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1

2.通过对我所居住的社区废电池回收情况的调查分析,指出其中的不足,让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并向居民们提出倡议,不要把废旧电池随便扔掉,多用可充电的电池。

二、调查问题现状

具有关数据说明,我国的废旧电池污染惊人,我所居住的城市废旧电池回收率不及10%。调查发现。尽管大街上、马路边及小区内的垃圾箱均有废旧电池入口,但形同虚设,下面根本就没有单独的接收盒子,而是混在其余垃圾中。据报道我国的电池年产量和消费量达到140亿节,占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可见亟待出台行之有效的废旧电池的有效处理办法。

三、调查对象

参与调查的社区居民情况如下:

从年龄方面看,年龄在26岁到38岁的人有34位,占总人数的32.7%,年龄在38到45岁的人有27人占总人数的26%,总体来说中年人占了比较大的比例,45岁以上的人有12人,占总人数的11.5%是比例最少的。从职业方面看,参与调查的人员遍布各行各业,其中企业职员44人,占总人数的42.3%,学生24人,占总人数的23.1%,公务员和自由职业者最少,均是3人,占总人数的2.9%。

四、调查方式

采用纸质问卷及网络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回收的有效问卷104份。纸质问卷以到超市、小区门口及电信公司发放并回收的方式,网络问卷以在班级QQ群里,上传问卷,填写好再上传的方式,还有微信问卷。

五、调查时间

2016年7月2日――2016年7月30日。

六、调查问卷以及结果分析

(一)调查问卷

(二)结果分析

1.关于废旧电池的使用情况

从表格可以看出,对废电池危害程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的有9人,占总人数的8.7%,有一定了解的有72人占总人数的69.2%,不太了解的有18人占总人数的17.3%,完全不了解的有5人占总人数的4.8%。使用普通电池的71人占总人数的68.3,使用充电电池的29人占总人数的27.9%。每月不使用电池的26人,占总人数的25%,1-3颗的64人占总人数的61.5%,4-7颗的11人占总人数的10.6%,每月用电池8颗以上的3人,占总人数的2.8%。

从图表明显看出,对废电池危害比较了解的、使用普通电池的、每月使用1-3颗电池的、占比例最大,均超过了60%。因此得出虽然对废电池的危害程度有一定了解,但是生活中的各种因素还是让大多数人选择用普通电池,没有消耗大约1-3颗。

通过调查发现,一般居民都喜欢选择普通电池,因为购买方便又便宜,市场上卖充电电池的地方也比较少。家里有小小孩子的家庭消耗电池相对比较多一点,孩子的玩具里装电池,消耗也快。

2.平时处理废旧电池的方式

从表格可以看出,通常把废电池随垃圾一起扔掉的58人,占总人数的半数以上55.8%,放进回收箱的35人,占总人数的33.7%,收藏的有7人占总人数的6.7%,其他处理方式的有5人占总人数的4.8%。对于用过的电池处理方式有33人积攒到一定数量后统一处理,占总人数的31.7%,用完一个丢一个的31人占总人数的29.8%,和生活垃圾一起丢的31人,占总人数的29.8%以上三种处理方式都不当,总和竟然达到90%,可见正确处理废旧电池的方法和制度亟待出台,另外还有11人没有注意过,占总人数的10.5%。

从图表明显看出生活中随生活垃圾一起扔掉的占大多数,一方面是周围没有处理废旧电池的固定地方,回收废旧电池的设施几乎没有,废旧电池放在家里也不安全,特别是家里有小宝宝的家庭,几乎都是用一个扔一个。对废旧电池的危害有一定了解的居民,知道不能随生活垃圾一起扔,这样不仅有毒,而且对土壤的危害花相当长时间逆转,无奈没有相应的回收点,这些人群是把废旧电池积攒在家里,过一段时间,或者有相当数量后,用塑料袋包裹起来,找个回收点放进去,或者随生活垃圾一起扔,这种情况令人担忧。

3.目前废旧电池回收情况

参与调查的居民所在的地区有回收箱的34人,占总人数的32.7%;所在社区没有回收箱的55人占总人数的52.9%;不知道所在社区有没有回收箱的有10人,占总人数的9.6%;所在社区有回收箱但未使用的有5人,占总人数的4.8%。认为回收废旧电池有经济价值的16人,占总人数的15.4%;认为回收废旧电池有环保价值的71人,占总人数的68.3%;认为回收废旧电池能节约材料的46人,占总人数的44.2%;认为回收废旧电池无价值的3人,占总人数的2.8%。

从图表明显看出,所在社区没有废电池回收箱的人数超过50%,这种情况说明社区对于废旧电池的回收情况不重视,设施不到位,每天、每月都有这么多废旧电池随生活垃圾一起处理,我国处理生活垃圾的主要方法是深埋,这么多废旧电池深埋于地下,对土壤的污染程度太让人担忧。

其实居民们的认识还是比较到位的,图表显示,认为回收废旧电池有环保价值的人远远超过50%,接近70%,大多数居民也不想把废旧电池随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因为一节1号电池溶出的物质足以让1平方米的土壤失去农用价值,而一粒纽扣电池能污染60万升水,这是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无奈现实生活中设施不到位,无法实现废电池的回收集中处理。认为节约材料的居民一般都是指大型电池,例如电动自行车电池等,可以回收再利用部分材料。

七、调查报告的意义

通过这次调查,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在课外通过宣传让居民了解废旧电池的危害,树立环保意识,让居民一起行动起来,做环保的主人。居民们纷纷开动脑筋,出主意,有55人建议建立回收箱,占总人数的52.9%,建议上门回收的有11人,占总人数的10.6%,有46人表示以旧换新也是一种方法,占总人数的44.2%,还有6人以为月租电池,因为一年中夏季、冬季用得比较多一点,因为要开空调,遥控器电池更换多,占总人数的5.8%。从上面数据明显看出,建立回收箱和商店以旧换新都是一种居民们乐意参与的方法。

调查显示,有87人表示积极支持废旧电池的回收活动,占总人数的83.7%,无所谓的有8人,占总人数的7.7%,没兴趣的有9人,占总人数的8.7%。可见相当比例的居民积极支持废旧电池回收活动。数据如下:

从图表明显看出,居民们都积极支持回收废旧电池。通过这次调查活动,居民们普遍认为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处理绝不是“小事”。他们均表示家庭里再有废旧电池,不能随生活垃圾一起扔掉,积攒在家里,用塑料袋包好,防水、防雨、防晒,积攒到一定数量放进回收箱,或者等以后设施齐全,放进回收箱,留给环保部门集中统一处理。

八、体会与建议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2

[14] 王德义,高书霞.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与环境保护[J].再生资源研究.2003(6):20~24.

[15] 李金惠.废电池管理与回收[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6.

[16] 聂永丰.废电池危害及其环境污染风险分析[J].节能与环保,2004(2):5~6.

[17] 唐志华,付汉清,李星彩.废旧电池中的重金属对人体的危害[J].广东微量元素科学,2004,11(2):14~17.

[18] 王金良,王 琪.再谈废电池的污染及防治[J].电池工业,2003,8(1):37~40.

[19] 牛冬杰,聂永丰.小型废电池填埋焚烧处置的健康风险分析[J].上海环境科学,2002,21(9):545~548.

[20] 郭廷杰.日本的废电池再生利用简况[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1(11):36~39.

[21] 张 明,彭 瑾,曹燕燕.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技术进展[J].环境卫生工程,2008,16(2):18~21.

[22] 崔培英,曹彦宁,刘西德.利用废旧电池制备锌锰复合微肥的研究[J].化学世界,2003,44(1):53.

[23] 许 菱,许孙曲.用湿法冶金法从废干电池中回收有价物料[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1(2):12~13.

[24] 孙忠淑.废干电池的处理及汞的回收[J].金属再生,1990(5):34~37.

[25] 包有富,胡信国,童一波.废旧铅酸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J].电池工业,2002,7(2):92~93.

[26] 王忠伟,段 颖,王晓冬.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和管理对策[J].北方环境,2005,30(1):5~13.

[27] 张正洁,祁国恕,李东红,等.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清洁生产工艺[J].环境保护科学,2004,30(121):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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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Yanakieva V P,Haralampiev G A,Lyakov N K.Desulphurization of the Damped lead battery paste with potassium carbonate[J].Journal of Power Sources,2000,85:178~180.

[30] 康思琦,周 斌,罗爱平.镉镍废电池中金属镍镉浸出行为的研究[J].五邑大学学报,2002,16(1):21~24.

[31] 田彦文,徐承坤,张丽君,等.镉镍电池中镉的选择性浸出[J].化工冶金,1999,20(3):295~297.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3

法定代表人:王光明,局长。

1988年4月26日,原告周明元与其所在的谷城县电池厂签订一份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本着“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分成,欠收自补” 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为:1.厂方为周明元提供经营周转资金2万元,周明元全年上交厂方纯利1.5万元,完成当月任务后厂方发给其基本工资及享受各项福利;2.超收的利润厂方得20%,周明元得80%,延期上交利润则按7.2%计算利息并加罚万分之三滞纳金;3.厂方应给周明元提供银行帐号、经营的证件并实行统一核算管理;4.税款由厂财务科按规定从每笔业务的收入中提出,每月一结算,周明元应保证每月上缴;5.必须在厂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超范围经营,责任自负。

合同签订后,周明元从1988年4月至1989年8月,利用谷城县电池厂提供的2万元周转资金和自筹及引进的部分资金,持谷城县电池厂的业务介绍信、盖有空白合同专用章的购销合同书,谷城县税务局给谷城电池厂出具的“湖北省税务机关委托加工产品证明单”,先后从河南灵宝、鲁山、巩县等地购得粗铅360余吨,根据谷城县电池厂与湖南株州冶炼厂原已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运往株州冶炼厂委托加工后,将291.846吨电解铅销往上海、湖北、湖南等地,销售金额达1950536.08元。1989年5月,周明元同谷城县电池厂对1988年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结算,核实周明元共获毛利30976.9元,上交厂方一万元,厂方从毛利中扣税款9542.18元,加上扣除其他的费用后,所剩纯利3740.42元,电池厂分得748.84元,周明元分得2991.58元,但电池厂对周明元未按月与其结算,未予追究。1989年10月,在周明元还未与电池厂结算兑现1989年合同时,谷城县税务局所属的石花镇税务所和税务稽查大队对周明元承包经营期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认为周明元有偷漏税问题,继而由检察机关设在税务部门的检察室决定对周明元进行收审。在收审期间,周明元自报从1987年至1988年10月,十四次为他人推销粗铅取得个人收入103306.41元,其中十三次经营收入达到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起征点。

根据上述情况,被告所属的石花税务所于1989年10月28日对周明元作出并送达了纳税检查结果通知单,通知责令周明元交纳产品税97526.8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876.34元,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39010.74元,教育费附加975.27元,个人收入调节税57323.85元,以上“四税一费”共计199713.05元。周明元交清税款后,多次申请被告复议,要求退回错征和重复征收的税款。被告于1991年6月15日作出《关于对石花镇干电池厂经营承包人周明元检查清缴税款的结论》(以下简称检查清缴税款的结论),认定对周明元应按个体工商业户征税和管理,周对其经营承包期间的经营收入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周自1988年6月至1989年8月销售电解铅未向税务机关申报,依据税法有关规定,周除已按石花税务所的决定交清的199713.05元税款外,还应补交产品税49176.7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458.84元,教育费附加491.77元,个体所得税19670.7元,上述补交的 “三税一费”共计71798.30元。周明元1992年4月28日收到该结论后,遂于同年5月5日向谷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自己不具有纳税主体资格,要求撤销被告的《检查清缴税款结论》,退回已经重复征收的7.22万元税款和错征的部分税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辩称:周明元搞单项承包经营属“四税一费”的纳税义务人,对其征收的税种、税率完全正确,应维持其“检查清缴税款的结论”。

「审判

谷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虽与谷城县电池厂签订了书面承包经营合同,但其在铅加工、销售过程中,资金自筹、经营自主、结算自理、盈亏自负,经营收入、支出未纳入电池厂统一核算管理,被告依法确认原告为纳税义务人,并按个体工商业户征税和管理并无不当。但被告认定原告经销的电解铅的数量及个人收入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被告作出的检查清缴税款结论属复议决定,因复议审理逾期,违反了法定程序,原告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所称的损失不是本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致,故对其赔偿请求不予支持。该院于1992年10月10日作出判决:

撤销谷城县税务局1991年6月15日作出的《关于对石花镇干电池厂经营承包人周明元检查清缴税款的结论》;同时判令被告在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处理。

周明元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1.原判认定其为纳税主体与事实不符;2.原判查明的事实有误,数字不准;3.对被告行政侵权应予赔偿而原判不予裁决于法不符;4.原审法院迫于压力,偏袒被上诉人。故请求撤销原判,作出公正判决。

被上诉人谷城县税务局答辩称:1.认定周明元为纳税义务人,原审判决是客观公正的,不仅有事实依据,而且有法律依据;2.原审法院审理本案,程序是完备合法的;3.在税务机关尚未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之前,请求法院确认税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4.上诉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其经济损失并非是被上诉人所为,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周明元与谷城县电池厂签订的企业内部经营承包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上诉人依照合同约定,从事铅加工经营,其购料、加工、销售都是以电池厂的名义进行的,且未超出经营范围,这种经营行为不应视为周明元的个人行为,而应视为企业法人的经营行为,因而周明元不是产品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三税一费”)的纳税主体。被上诉人认定对上诉人应按个体工商业户征税和管理,并应承担“三税一费”纳税义务,显属不当。上诉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承包收入等个人收入,达到个人收入调节税征收起点的应当依法交纳个人收入调节税,但被上诉人认定上诉人个人收入数额事实不清,应当重新核准。至于上诉人以被上诉人行政侵权并请求赔偿一节,经查,对上诉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并进行审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虽然与被上诉人的行为有一定联系,但并非被上诉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致,因而对此项请求不予支持。原审判决对于纳税主体未予认真审查,导致定性错误,应予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该院于1993年8月5日作出判决:

一、撤销谷城县人民法院〔1992〕谷法行判字第2号判决:

二、撤销谷城县税务局1991年6月15日作出的《关于对石花镇干电池厂经营承包人周明元检查清缴税款的结论》。

「评析

本案经过了税务行政机关的处理、复查处理,审判机关的一审、二审,可谓走完了行政程序和审判程序的全过程,然而四个机关的处理意见和理由并不完全一致,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说明:

一、关于该案涉及的合同的性质及效力问题。周明元的经营行为是从签订合同开始的,周与其所在的电池厂签订经营承包合同,符合国务院1988年2月27日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承包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责任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搞好企业内部承包”的规定,这种经营合同的签订,只是企业内部经营形式的改变,并不是企业法人主体资格或企业法人法律地位的改变。从合同的内容看,合同约定本着“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分成,欠收自补”的原则,并明确具体地从五个方面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因而,二审法院认定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的性质是企业内部的一种承包经营合同,无疑是正确的。税务机关忽视了这个合同,而错误地认为周明元是个体工商户,原审法院也犯了这个错误。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4

“e6安全与否”,对比亚迪而言至关重要。对此,比亚迪的投资者们很担心,在事故之后,比亚迪的股价一路下滑。比亚迪(002594.SZ/01211.HK)董事长王传福必须打消投资者的疑虑。

在与比亚迪股东的沟通会上,王传福透露,已经有两拨专家前往深圳调查e6起火事件,他强调新能源汽车战略是国家战略,不会因为偶然事件而改变。

比亚迪没有直接参与到事故的调查当中,但是,在接受调查组的问询时,比亚迪方面获知了事故的部分内容。可靠渠道的信息透露,关于此次事故的鉴定结果将会在近期公布,e6安全与否即将有官方答案。按照传统汽车交通事故鉴定习惯,一般只需一个星期的鉴定时间,但e6事故涉及新能源发展前景,鉴定团对事故的认定慎之又慎,调查结果的公布时间也一再延迟。

“可以确定,电池没有爆炸,可能是电路短路导致起火。”7月20日,王传福对《财经》记者透露,在e6被撞起火之后,三分之二的电池仍保留完好。“电池烧了30多分钟也没有爆炸,难道它还是危险品吗?它是不安全的吗?”

王传福希望证明e6安全的心情异常迫切。“我们运气不好。”他对《财经》记者说,“(肇事车辆)以超过180公里的时速撞上了e6,这种速度即使是传统车,也可能会起火。”

危机突然而至

在接到比亚迪品质部经理紧急电话之时,王传福对于事故所知非常有限,他随即要求品质部在比亚迪内部进行事故现场再现,但是他很难得到什么答案。

5月26日下午,王传福按照既定的计划飞赴夏威夷。一路行程之中,王传福一方面盯着媒体了解事情的进展,另一方面频频打电话到公司了解情况,但没有人能告诉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5月26日当天,由深圳交警和国家多个部委组成的第三方鉴定团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为保证调查的独立性,比亚迪公司人员不能出现在调查现场,只能通过鉴定团传送回来的视频和图片了解情况。

经过第一批调查团为期三天的调查,已初步确定e6的电池并没有爆炸,但起火原因仍未查明。6月11日,第二批鉴定团继续调查,鉴定团由消防、电池、整车等十多个领域的专家组成。

据王传福自述,虽然他“心里一直是有底的”,但在得知电池没有爆炸后还是松了一口气。在电动车领域,比亚迪押宝磷酸铁锂电池。做电池起家的王传福坚信磷酸铁锂电池会成为未来电动车的主流。为了强调磷酸铁锂电池的安全性、稳定性,比亚迪甚至给电池起了一个口语化的名字:“铁电池”。

如果磷酸铁锂电池在碰撞中爆炸,意味着比亚迪不得不更改近年来投入重金研发的技术路线,那将是灾难性的后果。“磷酸铁锂会成为未来主流。”在接受采访时,王传福用了将近20分钟讲述各种锂电池的利弊,坚信自己的选择。他甚至拍着胸脯说,在技术选择上,他“绝对不会错”。

在王传福这种近乎“情绪化”的表态背后,还需要比亚迪提供更多坚实的证据来支撑这样的说法。博斯咨询公司汽车业高级经理彭波曾向《财经》记者表示,比亚迪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是否领先、领先多少,这其实一直是一个谜团。彭常年关注比亚迪的发展。他的疑问代表了大多数业内人士的看法。

电池没有爆炸——对王传福来说,这是一个足够正面的信息了。

但是,资本市场没有理会这一正面信息。5月28日股市开盘当天,比亚迪在国内A股和香港H股的股票价格均走弱。A股股价低开3%,盘初出现跳水走势,一度触及跌停;午后在汽车股整体上扬的拉动下跌幅收窄,最终收跌2.58%,报23.75元。H股盘中报14.8港元,大跌8.64%,收盘时回升,最终跌5.9%。

5月29日,比亚迪公告回应市场恐慌。比亚迪称:“e6电动车所搭载电池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起火原因尚未确认。e6电动车搭载的电池经过国家权威部门做过挤压测试,电池模块50%变形后,并没有发生起火燃烧。”5月29日截至收盘,比亚迪A股涨逾2.32%,报24.3元;H股涨5.77%,报16.12港元。

但余波未了,此后的比亚迪屡屡被传言笼罩,遭受重创。

7月16日,有网络媒体报道称,因比亚迪电动车e6起火事件,戴姆勒决定“弃用”比亚迪电池,开始另选供应商。比亚迪与戴姆勒在2010年成立合资公司——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合资公司针对国内市场研发的电动车“腾势”计划在2013年正式上市。

上述“分手”传言遭到比亚迪与戴姆勒双方否认,但消息仍在资本市场引发震荡。7月16日当天,比亚迪A股一度跌停,截至收盘,大跌9.97%,报收17.15元——跌破发行价;H股方面,截至收盘,报12.66港元,跌幅达5.93%。

仅仅过了一天,7月17日,《国际金融报》援引国金证券一位分析师的观点称,由于比亚迪电池出现问题,巴菲特或已在香港减持。比亚迪方面随即否认,但当天股价再度下跌。

“这个(电动车起火)对比亚迪来说,就是躺着‘中枪’了”。王传福称,“我们之前做过极端测试,就是把电池扔火里烧,看会不会爆炸。”

甚至有比亚迪内部人士直言,e6事故并不完全算坏事,第三方鉴定团的调查结果一公布,所有质疑将烟消云散。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5

1.2重视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龙开口建管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在鱼类增殖站设置了水生生态保护科普教育基地,采取张贴宣传画、组织讨论、各单位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做到集中培训和现场操作相结合,普及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以此来提高全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建管局牵头定期组织施工区管理人员学习环保知识:每月强制性地要求各单位按所报计划在龙开口培训教育中心开展自身的培训教育工作;不定期组织各单位交流自己的经验做法,共同学习;邀请政府环保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科研设计单位来工地集中进行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环保知识培训。

1.3严格督促环保设施运行

龙开口水电站十分重视已投运环保水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与运行单位签合同前即要求其制定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砂石系统、拌和系统等设施的运行管理包含在所在标段的承包合同内,由承包单位运行管理,监理单位及业主进行监管。承包单位定期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自检,建管局每月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不运行则不予计量并给予处罚,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整改;从而提高了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业主营地和承包商营地饮用水水源、生活污水、垃圾填埋场运行等,采取单独委托承包单位签订运行合同的方式,保证了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同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监测工作,保证了监测数据的可靠性。监测工作一直按环评报告要求进行。建管局还制定了相关的考核、评比、奖罚制度,并设立环境保护奖励专用基金,定期对各单位和其实施项目进行检查考核,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1.4实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单项工程验收制度

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验收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龙开口水电站环保工作实际,由建管局牵头制定了《龙开口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单项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环保水保单项工程组织验收,对不满足要求的项目进行专项整治。实行验收制度,既可以检查环保、水保项目的实施到位与否,也为以后的环保阶段检查验收和环保竣工专项验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保障了环保水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2工程施工期的环保措施

(1)鱼类保护措施。2010年,龙开口水电站投资2000多万元在业主营地建成了面积1.33hm2的大型珍稀鱼类增殖放流站,在建成的当年便实现了短须裂腹鱼的人工增殖和放流。2011年,在云南省首次成功完成岩原鲤的人工增殖。2012年,建成了展示厅科普教育基地。今后,该电站将逐步扩大放流规模,每年向金沙江放流32万尾的珍稀鱼苗。电站还持续开展鱼类捕捞过坝放流工作,以保证大坝上下游鱼类种群间遗传基因的交流。截至目前,龙开口水电站已进行了十余次捕捞过坝放流工作,放流数量36800余尾,总质量达2150多kg,放流的对象为在大坝下游江段捕捞的28种主要金沙江水系土著鱼类。

(2)创新措施保废水零排放。根据龙开口水电站基坑内现状情况、基坑施工用水特点,利用右岸冲沙底孔明渠段布置施工期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中和组合工艺。废水经沉淀池、调节池、中和池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用水及施工场地冲洗,日处理量500t。该废水处理设施具有工艺运行稳定、操作管理方便、处理效果良好等优点。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入清水池,重复利用于拌和楼冲洗及系统场地冲洗。砂石加工系统采用预沉/混凝/机械脱水沉淀法处理方案,主要设施有沉淀池、干化池、洗砂机和细砂回收装置、高效污水净化器、陶瓷过滤机、回收水池及泵房等,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骨料冲洗。业主营地和承包商营地采用地埋式污水成套设施,处理后的水通过回用水泵与绿化用水管网相连用于周围草坪绿化灌溉。这些处理措施的合理运用,使得生产、生活污废水处理率达到100%,成为龙开口水电站环境保护工作的一大亮点。

(3)绿色电站。龙开口水电站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区、生活区及与周边村庄接壤的区域进行了绿化,对渣场进行了综合治理,并将库区内的珍稀植物红椿树移栽到业主营地内予以保护。截至目前,工区内已完成绿化面积50万m2,种植各种树木2万余株,极大地提升了工区的整体形象。

(4)垃圾处理无害化。生活营地和施工区均设置有专门的垃圾收集场所,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工区建有专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投资约200万元。填埋场库容约9200m3,使用年限76个月;渗滤液采用外置式膜生化反应器处理工艺进行处理。施工区所有的垃圾都运到此集中填埋,垃圾每填埋40cm就覆盖一层土。垃圾场的底部有防渗层,在垃圾池下还有渗滤液调节池,将渗滤液集中,然后统一用渗滤液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5)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施工期间,建管局制定了施工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明确夜间禁止运输活动;在大坝工程二次筛分系统生产车间设置隔音墙,在砂石料加工系统安装了离线分室脉冲袋除尘器;对周边三堆石村一户居民实施了环保搬迁,对周边居民采取了经济补偿;在交通沿线设限速标志、禁鸣标志、减速坎等。施工过程中,洒水降尘、设置除尘装置、加强施工管理并进行道路绿化等措施的实施,减少了施工扬尘的影响。

(6)在开发中节约资源。通过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工程占地;燕子崖砂石系统采用6700m多长距离运输洞代替运输道路,减少了耕林地占用面积;龙开口工区设有多个弃渣场,用来集中存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弃渣;为了节约用地,将位于淹没区外的6号弃渣场进行了综合治理,建成了集绿化、美化环境、体育健身设施于一体的“花园”式渣场;对淹没区内的3号、5号等弃渣场加以治理后用作施工场地。目前,工区大部分加工厂、修理厂、仓库都修建在弃渣场上,大大减少了工程临时占地。碎石类、土石方类的弃渣,则采用加工成混凝土骨料、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加以再利用。

3施工期环保工作管理成果

龙开口水电站工程在环保管理中所做的工作,得到了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2011年7月,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云南省水利厅等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对龙开口水电站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组对工程建设中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和工程建设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监理、监测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2011年8月,环保部西南督察中心督察组组织到龙开口水电站进行现场督察,云南省环保厅等多家单位参与了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龙开口水电站在有序开展工程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龙开口水电站环评批复落实较好,环境保护工作达到预期目标。2012年8月,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龙开口水电站召开《金沙江龙开口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审查会。审查组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认真讨论后,高度肯定了龙开口水电站的环保工作,认为龙开口水电站环境保护工作在国内同类电站中处于领先水平,具备了下闸蓄水环保验收条件。龙开口水电站自开工以来,环境保护工作一直随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有的工作如环境监测、植被恢复超前考虑,还有的工作如基坑废水处理由龙开口建管局牵头开展探索研究。正是这种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的理念和施工中及时采取的环保措施,环保工作才取得了丰硕成果,也得到了主管单位的认可。

4结语

龙开口水电站施工期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总结出以下几点值得借鉴的经验:

(1)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是基础。从龙开口水电站筹建伊始,建管局就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保工作的重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保障部门人员的责任,使环保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监督、复查,使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2)管理体系到位是前导。在工程建设之初就明确,环保工程项目实施由建管局领导分工负责,合同中约定各单位必须建立单独的环保管理体系,建管局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环保水保、文明施工协议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相关要求。工区成立了环保管理委员会,检查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优良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考核较差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在周例会和月计划会上,把环保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多次组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6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25日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我国在部分电器电子产品领域探索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关经验做法应予复制和推广。为进一步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形成责任明确、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开展产品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加强信息公开等,推动生产企业切实落实资源环境责任,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

明晰责任,依法推进。强化法治思维,逐步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依法依规明确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资源环境责任。

有效激励,强化管理。创新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方主体履行资源环境责任的积极性,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加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的监督评价,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合理确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施范围,把握实施的节点和力度。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二、责任范围

(一)开展生态设计。生产企业要统筹考虑原辅材料选用、生产、包装、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的资源环境影响,深入开展产品生态设计。具体包括轻量化、单一化、模块化、无(低)害化、易维护设计,以及延长寿命、绿色包装、节能降耗、循环利用等设计。

(二)使用再生原料。在保障产品质量性能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生产企业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实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强对上游原料企业的引导,研发推广再生原料检测和利用技术。

(三)规范回收利用。生产企业可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规范回收废弃产品和包装,直接处置或由专业企业处置利用。产品回收处理责任也可以通过生产企业依法缴纳相关基金、对专业企业补贴的方式实现。

(四)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生产企业的信息公开责任,将产品质量、安全、耐用性、能效、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内容作为强制公开信息,面向公众公开;将涉及零部件产品结构、拆解、废弃物回收、原材料组成等内容作为定向公开信息,面向废弃物回收、资源化利用主体公开。

三、重点任务

综合考虑产品市场规模、环境危害和资源化价值等因素,率先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扩大产品品种和领域。

(一)电器电子产品。制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指引和评价标准,引导生产企业深入开展生态设计,优先应用再生原料,积极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支持生产企业建立废弃电器电子等产品的新型回收体系,通过依托销售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选择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开展自主回收试点,运用“互联网+”提升规范回收率,选择居民区、办公区探索加强垃圾清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衔接,大力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保障数据信息安全。率先在北京市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并逐步扩大回收利用废弃物范围。

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关制度,科学设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准入标准,及时评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实施效果并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建立“以收定支、自我平衡”的机制。强化法律责任,完善申请条件,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发挥基金对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激励约束作用。

(二)汽车产品。制定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指引,明确汽车生产企业的责任延伸评价标准,产品设计要考虑可回收性、可拆解性,优先使用再生原料、安全环保材料,将用于维修保养的技术信息、诊断设备向独立维修商(包括再制造企业)开放。鼓励生产企业利用售后服务网络与符合条件的拆解企业、再制造企业合作建立逆向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回收报废汽车,推广再制造产品。探索整合汽车生产、交易、维修、保险、报废等环节基础信息,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体系,加强报废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管理。

建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负责建立废旧电池回收网络,利用售后服务网络回收废旧电池,统计并回收信息,确保废旧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实行产品编码,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率先在深圳等城市开展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并在全国逐步推广。

(三)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对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等产业集中度较高、循环利用产业链比较完整的特定品种,在国家层面制定、分解落实回收利用目标,并建立完善统计、核查、评价、监督和目标调节等制度。

引导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生产企业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收铅酸蓄电池,支持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备用电源蓄电池、储能用蓄电池报废后交给专业企业处置。探索完善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方式。率先在上海市建设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处理利用采取“销一收一”模式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

开展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回收利用联盟试点。支持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企业、灌装企业和循环利用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组成联盟,通过灌装企业销售渠道、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循环利用企业自建网络等途径,回收废弃的饮料纸基复合包装。鼓励生产企业根据回收量和利用水平,对回收链条薄弱环节给予技术、资金支持,推动实现回收利用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信用评价。建立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建立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情况的报告和公示制度,并率先在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第三方信用认证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履责情况进行评价核证。定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情况报告。

(二)完善法规标准。加快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适时制定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暂行办法、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产品生态设计、回收利用、信息公开等方面标准规范,支持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领域的团体标准。开展生态设计标准化试点。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将生态设计产品、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纳入其中。

(三)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对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的地区和相关企业创新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三方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废弃产品回收利用。建立绿色金融体系,落实绿色信贷指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支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建设相关项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生态设计、绿色回收、再生原料检测等方面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生产企业、资源循环利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7

随着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的加剧,电动汽车技术被认为是未来汽车领域最具发展前景的技术之一[1]。了解并掌握电动汽车核心技术是汽车产业对车辆工程专业人才提出的新挑战,因此高校车辆工程专业开设“新能源汽车”类课程成为当勿之急。江苏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在课程设计和改革别添加了新能源教学模块,《动力电池技术》就是其中一门很重要的专业选修课。动力电池系统主要包括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动力电池涉及化学及材料等领域,电池管理系统已延伸到电气和控制科学等相关专业。因此,如何把握多学科交叉课程《动力电池技术》教学主线,高效地介绍基础知识并摒弃冗余部分取得最佳教学效果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本文系统地分析了《动力电池技术》课程结构特点,针对性的提出了基于虚拟项目的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的改革,增强学生对动力电池系统关键技术的理解和研究兴趣。

一、《动力电池技术》课程结构

《动力电池技术》课程开设在大学四年级上学期,为专业选修课程,共2学分,30学时。根据车辆工程的专业平台课程与专业基础课程的要求,并结合江苏大学车辆工程优势学科的特色和教研方向,《动力电池技术》课程的理论教学结构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九个小模块,如图1所示。

第一部分,讲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背景,分析动力电池与新能源汽车间的关系,强调电池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介绍化学电池的基本性能,分析电池反应的动力学过程及电池工作原理。

第三部分,介绍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结构及工作原理;着重强调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基本结构、制造工艺、工作原理等。

第四部分,介绍单体电池成组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讲述动力电池的性能指标及电化学性能测试方法。

第五部分,着重进行电池管理系统的介绍,分析电池管理系统基本构成及其功能,并讲述当前主流的电压监测方案。

第六部分,对锂电池的外特性进行分析,对常规电池模型进行介绍。

第七部分,介绍电池剩余电量的概念,着重强调几种经典的评估方法,探讨剩余电量估计的难点。

第八部分,强调电池均衡控制管理的意义,并对常规的电池均衡控制管理方案进行对比分析。

第九部分,阐述电池寿命定义及其评价指标,分析电池寿命影响因素,介绍电池寿命估计及电池梯次利用与回收研究现状。

从以上《动力电池技术》理论教学结构可以看出,课程具有“多”、“新”和“实”的特点[2]。“多”是指课程涵盖内容多,涉及化学、材料、电气、控制等多个学科。“新”是指该课程是一门新的综合课程,需要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来满足教学的需求;同时,《动力电池技术》的教学内容也在不断更新。“实”是指课程与工程实践密切相关,授课时理论和实践必须做到高度统一。鉴于以上特点,如何将大量的知识在有限的时间内传授给车辆专业的学生难度可想而知。为达到课程教学目的和要求,必须对课程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进行改革。

二、《动力电池技术》课程教学方法的探索

传统教学一般以教师为中心,在短时间内教师讲授大量知识点,学生被动强制记忆大量生疏的概念和定义[3]。这种教学方式的缺点在于难以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且课堂的互动性不强。

“虚拟项目”教学是将学生进行分组,形成以项目为导向的学习小组,而教师的角色则转变成项目咨询师及成果验收专家。虚拟项目教学模式在于以项目和工程技术问题引导学生,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

《动力电池技术》课程是一门集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专业课,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了“虚拟项目”与传统教学相结合的授课方法。第一大部分“动力电池”主要由材料学的老师来授课,利用多媒体教学,形象直观的通过动画及示意图等来展示动力电池内部结构和工作原理。在课堂上综合运用讲解、提问、讨论等多种授课方法。另外利用混合动力车辆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平台的条件,引入参观实验课程,让学生亲自动手组装电池,直观认识电池元件结构。

第二大部分“电池管理系统”中则采用“虚拟项目”教学模式。将整个部分分成五个案例,具体内容见表1。学生分别完成“电池建模与仿真”、“电池剩余电量评估”、“电池均衡控制”、“电池寿命估计”、“电池梯次回收利用”五个项目,经过小组内部讨论学习后,由学生代表在课堂上进行PPT讲演,再由全部学生提讨论,最后老师对学生的演讲内容进行点评,完成整个教学过程。

三、《动力电池技术》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

考核是检查教学效果和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动力电池技术》课程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点,传统的“出勤成绩+期末考查”的考核形式已不能胜任,因此课程采用“前沿阅读报告+闭卷考试+平时课堂表现”模式对学生进行考核。

第一大部分“动力电池”中,由于电池正负极材料的快速发展,新材料不断出现,因此考核采用文献查阅并撰写报告的方式,此部分为前沿阅读报告占40%;第二大部分“电池管理系统”在课程讲授时已采用了“虚拟项目”教学模式,另外这部分内容与车辆工程专业结合紧密,因此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考察了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及分析的能力,此部分成绩占50%;最后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占10%,按照这样的比例权重进行成绩的最后评定。

四、结论

《恿Φ绯丶际酢肥且幻哦嘌Э平徊娴淖ㄒ悼纬蹋首先根据动力电池的发展方向,遴选授课内容,解决授课内容“多”的问题;其次探究“新”的教学及考核方法适应“新”的课程及内容,提出了基于虚拟项目与传统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满足了课程“实”的需要。在考核方式上提出了“前沿阅读报告+闭卷考试+平时课堂表现”的考核方式,全面考察多学科交叉课程中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这套对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的改革的探索,增强学生对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兴趣,为将来他们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丽梅.磷酸铁锂电池组安全保护技术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5.

[2]马海啸.“新能源发电技术”课程教学内容和方式探索[J].中国电力教育,2013,(10):106-107.

[6]韩杨.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下“新能源发电技术”教学探索[J].中国电力教育,2013,(5):46-47.

Exploration on the Teaching Reform of "Power Battery Technology" Course Based on Virtual Project

WANG Li-mei,LIU Liang,LI Guo-chun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8

1、 总交流电源全部断电

2、 各设备模块电源断电[本文出自-]

3、 交换机单层机架告警、CPU板告警、2M中继板告警

4、 光端机所有单板的主要告警

5、 光端机PCM主要告警

6、 SDH微波主要告警

7、 载波机主要告警

8、 机房、电源室或电缆沟井起火

三、 预案内容

(一)、基本情况

通讯分场所辖设备包括哈里斯交换机2台、SDH光端机3台、PDH光端机3台、载波设备4台、数字微波设备3套、图传设备2套、模块电源设备4套、蓄电池组4套、对外连接的干线光缆5条、厂内通讯光缆10余条、干线通信电缆30余千米、厂内电话1300余门,还有多台保护、监控、稳控等设备。担负着全厂的生产调度、公务电话和日常通信的任务;同时又是省局到北安、大庆、齐齐哈尔等地的微波、光纤通信的枢纽站,对全省电力系统的通讯传输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设备分布情况

一楼总电源设备1套(电气分场专责)、蓄电池4组

二楼交换机2台、PDH光端机1台、模块电源1套

三楼载波机4台、模块电源1套

四楼微波设备3套、光端机4台、模块电源2套、其它设备多台

(三)、应急预案指挥小组的成员及职责分工

1、指挥小组组成:

2、职责:

组 长:组织指挥全厂通讯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全厂通讯事故事故应急处理的具体指挥工作

成 员:具体负责本专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紧急情况下听从组长及副组长指挥参加其它专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人员分工:

(1) 主要协助组长负责通信设备事故处理中技术方面的指挥工作

(2) 主要协助组长负责火灾、安全防护、救护、后勤等方面的指挥工作

(3) 主要负责交换机及附属设施、局端小光端机事故的指挥处理工作

(4) 主要负责通信线路、检修楼小光端机事故的指挥处理工作

(5) 主要负责模块电源设备、蓄电池组、图传设备事故的指挥处理工作

(6) 主要负责光端机、载波、微波设备、保护等设备事故的指挥处理工作

(7) 各班组负责人同时负责设备所在机房、电源室的火灾事故指挥处理工作

(四)、应急程序

1、报警

发现事故或征兆者,应立即向通讯调度和应急预案指挥小组的成员汇报,并在指挥小组成员的指挥下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并消除故障。

2、接报

应急预案指挥小组的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指挥值班人员采取相应措施或通知有关专业人员迅速赶到处理。

3、救援行动

(1)发生在运行主设备及系统上的事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事故,并启动相应事故处置方案。

(2)重大事故在指挥小组成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救援决定,根据需要启动紧急疏散、灭火、现场救护等方案。

(3)当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及设备抢修组两个专门工作组,并相应开展工作。

4、现场处置,结束应急行动

(1) 事故处置结束后,按指挥小组下达的指令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如下处置工作:

⑵ 对设备及系统的后期继续处置,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⑶ 对现场进行清洁工作。

⑷ 恢复环境、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四、 具体措施

(一)电源中断

1、 设备电源故障后应首先检查交流电源是否正常,如不正常检查保险是否完好;如果交流保险完好,立即通知电气检修人员;

2、 整流器交流接触器由于长时间工作,接点老化或损坏,容易造成断路,整流模块应有备用,一旦整流模块不工作,应立即投入新模块工作。

3、 如交流正常,检查整流器备用蓄电池是否启动;

4、 值班人员密切监视蓄电池电压、电流是否满足供电需要;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告警;

5、 恢复供电后,检修班人员应观察交流电压、电流是否平稳和蓄电池电压上升(充电)情况。

(二)微波主机架告警

1、 设备告警后先通知省公司通调

2、 配合省公司通调查找原因,并配合通调进行测试、修复;

3、 如主机架修复时间将很长,应把重要通道如:远跳、电能测量、电力考核、网控——东电调、单控——省电调等重要用户从微波配线架跳到光端机配线架备用话路上,具体通道请示省公司通调批准;

4、 系统恢复稳定运行后,请省公司通调批准,把转移的用户还原到原通道;

5、 值班人员还应继续密切监视其运行情况。

(三)微波PCM告警

1、 根据面板内指示灯告警查看相应2M插头有无松动;

2、 联系交换机班人员检查测试相应“微波——交换机”的2M线路;如2M线路中断,及时进行修复;

3、 如2M线路完好,向省公司通调汇报情况,并配合通调进行测试、修复;

4、 如话路告警,用PCT测试电平衰耗、比特率等数据了解通道状况,及时修复;

5、 系统恢复后,值班人员应继续密切监视2M运行情况。

(四)光端机主机架告警

1、 先查看单板告警情况,并向省公司通调汇报;

2、 SCC板、STG板、GTC板、PL1板、SL1板、SL4、SL64板红灯常亮告警,表示单板损坏,更换备板; OHP板红灯隔1秒闪2次表示单板损坏,更换备板;

3、 SL1板、SL4、SL64等板红灯闪亮告警,请示通调采取光纤远端环回、近端环回判断故障环节,然后进行收发光信号测试,如发生断纤则更换尾纤或申请更换至备用通道;

4、 系统恢复后,值班人员应继续密切监视运行情况。

(五)光端机PCM告警

1、 检查PCM后50针插件是否松动;

2、 如无松动,查看PCM机柜内单板有无告警,并向省公司通调汇报;

3、 按通调指示配合更换单板或与对端机共同更换单板;

4、 如修复时间将很长,应把3955省公司小号、省局——网控等重要通道从光端机配线架跳到微波配线架备用话路上,具体通道请示省公司通调批准;

5、 系统恢复稳定运行后,请省公司通调批准,把转移的用户还原到原通道;

6、 值班人员应继续密切监视运行情况。

(六)载波机告警

1、 设备告警后首先查看单板(盘)告警情况;

2、 如音频接收告警,对端机发送故障,通知对方;

3、 如音频发送告警,测试本机音频发送情况,如发送失败,更换发送板(盘);

4、 如导频告警,联系开关厂,看有无线路作业;

5、 如无线路作业,联系对端机看对端发送情况,如对端原因,等待恢复;

6、 如对端正常,测试本机定位故障点,更换备板(盘),恢复运行;

7、 系统恢复后,值班人员应继续密切监视运行情。

(七)交换机故障

1、我厂有两台行政交换机机LX型和LH型,如一台交换机故障,应把一些重要用户移到另

一台交换机上,使厂内通信不会瘫痪。

2、每台HARRIS交换机的公共控制部分都是冗余的,所以一套公司控制部分不工作,可倒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9

(一)第一次反补贴调查

2011年11月8日,应美国太阳能工业公司(Solar 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 (OR))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反补贴终裁。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洛阳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库特勒自动化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尚德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尚德电力有限公司、镇江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补贴率14.78%;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补贴率15.97%,其他企业15.24%的补贴率。

2012年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的补贴行为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根据该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对涉案产品反补贴征税令。

由于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的反补贴终裁,导致2012年我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量大幅度下降,比2011年下降30.5%。2013年全年,我国太阳能光伏电池片及组件出口额122.9亿美元,同比又下降17.9%,国内大部分企业亏损破产,2012年一季度,包括江西赛维、尚德电力在内的10家境外上市光伏企业全部亏损,合计亏损高达6.12亿美元。而中国光伏产业引领人物施正荣也已走下神坛,2012年他辞任尚德CEO,2013年3月4日,辞去尚德董事长职位,3月20日,法院裁定尚德实施破产重整。

(二)第二次反补贴调查

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同时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意在堵上中国企业通过台湾地区代工规避“双反”制裁的漏洞。

本次调查的涉案产品为晶体硅光伏电池,不论是否单独、部分或完全组装成为其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组件,层压板,面板和建筑一体化材料等。由非晶硅、碲化镉或铜铟镓硒等材料制成的薄膜光伏电池,以及目前正在实施的双反税令所涵盖的太阳能电池产品不在被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2014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DOC)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反补贴初裁,补贴率为18.56%~35.21%。涉案企业包括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或常州天合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镇江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镇江荣德新能源有限公司;扬州Rietech可再生能源公司;尚德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库特勒自动化系统(苏州)有限公司。另外,中国普遍税率为26.89%。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14年8月18日作出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4年10月3日左右作出产业损害裁决。现已将终裁日期推迟至2014年12月11日,2015年1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最终裁定是否征税。

二、美国对华晶体硅电池反补贴调查的原因

在短短26个月的时间内,美国为什么会无视事实及法律依据,适用相互矛盾的原产地规则,对中国同一光伏产品再次启动调查,既有我国对外贸易和光伏产业发展本身的原因,也有美国光伏产业自身发展与美国政治因素的原因。

(一)中国光伏产品依然大量涌入美国市场

2011年11月8日美国企业提起申诉前,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太阳能光伏电池大幅增长(见表1)。中国政府在2009年密集出台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2009年度对美出口大幅增至406.51百万美元,增幅达81.15%;2010年中国输美光伏电池产品更是增量惊人,增幅高达183.91%;2011年在美国企业提起申诉前的1—10月,中国对美出口高达1994.16百万美元,比2010年同期增长151.51%。我国光伏产品的快速涌入,使美国本土的生产企业受到威胁,部分企业申请破产,这些企业联合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光伏电池产品展开反补贴调查。

而在第一次反补贴调查后,虽然经历了出口增速放缓,但中国对美太阳能光伏电池出口恢复状况较好(见表2)。到2014年3月初,据20家A股的光伏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2013年的业绩快报显示,业绩增长的公司达到14家,其中,业绩扭亏为盈的达到了9家,而在业绩下滑的6家公司中,除海润光伏亏损外,其他公司都实现了盈利。整年的出口量呈现较为明显的增长趋势。2014年前6个月的出口总额更是同比增长142.68%。

(二)中国光伏产业在第一次反补贴调查后的规避措施明显

美国第一次对中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针对的是用中国大陆电池片生产的电池组件。根据美国商务部在第一次反补贴调查中的认定结论:“电池片的原产地决定了组件的原产地”,多数大陆光伏企业为了规避第一次反补贴调查的影响,转而使用大陆以外地区主要是台湾生产的电池片生产组件。这种借境绕道的出口方式,使得大陆的太阳能产品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不但没有下降,反而继续攀升。

美国第二次的“双反”就是针对大陆企业的这种规避手段采取的行动,“双反”对象为所有在大陆生产的组件,包括自台湾地区和其他市场经济第三国电池在中国大陆组装的组件,想彻底堵死大陆企业继续大量出口美国的退路。

(三)我国对光伏产业的补贴存在不规范

我国在加入WTO之后,虽然按照《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简称S C M A)和透明度原则要求,对我国当时执行的补贴政策做了相应的清理、修改和公布,但我国的补贴政策仍然存在不足。具体到太阳能光伏产业,我国政府目前采取的补贴政策有:(1)对光伏企业和产业发展的总体性支持政策规定,如:《可再生能源法》及后续的配套政策;(2)对光伏产品在出口保障或促进方面的政策措施,如:光伏产品被定义为高新技术产品,可以享受优惠的出口信贷;(3)对光伏产业在投资补助方面的支持政策措施,如:金太阳示范工程;(4)对光伏企业在税收优惠及减免方面的法规政策,如:对于光伏产业这类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所得税优惠;(5)对光伏企业在价格保障方面的规则措施,如:价格补贴支持。这些补贴政策表现为:直接补贴、贴息贷款、税收优惠和价格补贴。这些产业扶持补贴政策,还存在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地方,为美国对我国太阳能光伏电池开展反补贴调查提供了充分的借口。

(四)美国保护国内光伏产业,维护政府形象的需要

中国和美国作为世界上前两位的能源消费国,也是迫切需要并在积极开发新能源的国家,中国和美国在太阳能光伏这样一种新清洁能源的发展上都处于较好的时期,尤其美国更是光伏产业的始祖,是光伏产业的发源地,双方成为最主要的竞争对手。所以,在中国的太阳能光伏电池产品大量涌入美国市场,市场占有率逐渐升高的形势下,美国的光伏产业感到非常恐慌。另外,美国在次贷危机后就希望通过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来带动国内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但是,曾经被寄予厚望的新能源公司—Solyndra太阳能公司于2009 年得到美国政府批准的近5.35 亿美元的联邦贷款担保,仅仅维持了两年,该公司就于2011年9月申请破产,使得美国新能源发展计划失败,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及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为了保护国内的产业,也为了维护政府的形象,美国国会积极推进对华太阳能光伏电池产品的反补贴调查。

(五)美国加强对亚太控制的需要

贸易问题的背后就是政治问题。随着中国的迅速崛起,中国已取代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中国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另外,据《日本时报》网站报道,美国2006年还是127个国家最大的贸易伙伴,而中国是70个国家最大的贸易伙伴。现在,两国的地位互换了,中国成为124个国家最重要的贸易伙伴,而美国的数字减少至76个。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对华贸易保护升温已成必然。为了遏制中国的发展,美国将战略重心东移,重返亚太,回复强化其在亚太发展中的主导能力。在奥巴马连任后,美国政府的发展重心仍然是国内经济,但受政党与社会压力以及机制性安排的影响,美国会更加注重亚太,更加关注与中国的新型大国关系。美国对华太阳能光伏电池的“双反”调查其实就是中美两大国之间角力的表现,是美国强化其在新型大国关系中主导地位的具体体现。

三、我国光伏产业应对美国反补贴调查的策略

(一)联合美国当地市场的中下游企业,共同应对

在美国再次对我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进行反补贴调查后,不少美国太阳能企业积极反对。代表约90家美国太阳能企业的平价太阳能联盟在美国商务部公布初裁结果的当天发表声明,对商务部的裁定表示“失望”,称这对整个美国太阳能产业来说是一次“重大挫折”,因为它将推升美国太阳能产品价格,并减少太阳能相关就业岗位。拥有上千家太阳能企业会员的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当天也发表声明说,征收高额关税将增加美国家庭负担的太阳能成本,从而减缓太阳能推广进程。过去几个月,该协会已在促进太阳能世界公司和中国太阳能厂商进行协商,希望达成行业协议来推动美中两国政府展开磋商。

所以,我国可以联合美国本土的这些企业协会,多方努力,促使美国审慎处理当前调查,能够终止调查程序,与中国政府和中国晶体硅光伏太阳能电池生产厂商谈判,达成妥协,允许中国产品继续输美,促进美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解决就业,但由美国政府对于像SolarWorld这样在美国设有工厂、抱怨非法竞争的企业提供一些救济。

(二)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也称DS437案,始于2012年5月。本案涉及工业品、新能源产品、化工产品、农产品等共计22类产品,其中包括晶体硅光伏电池。2014年7月14日,世贸组织公布了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专家组报告,报告认定美国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2项反补贴措施的重要法律基础违反世贸规则。2014年8月22日,中国就美国对中国部分产品的反补贴措施案(DS437)专家组报告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上诉请求。

针对于此案中晶体硅光伏电池涉及的国有企业“公共机构”认定、土地补贴专项性认定和出口限制措施补贴的判决,我们在应对美国的第二轮反补贴调查中,应该充分利用,积极主动应对美国的补贴认定,提供有力证据,争取最好的结果。

(三)积极发挥好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方合作机制的作用

补贴是政府行为,反补贴调查的对象亦是政府,联系我国目前的经济管理体制现实,在当前中国的特定情况下,反补贴应对的主要责任应该由政府承担,行业协会做好沟通桥梁工作,企业则需要积极配合,主动合作,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三方更应积极合作开展预警工作。

在美国对我国展开反补贴调查后,机电商会全权代表中国光伏业,组织国内光伏主要生产企业积极应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提请中国商务部对美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给予美国强有力的回击。除了积极应诉方面,三方还应该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合作,关注国际市场的变化与进口国政策的发展,做好预警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规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补贴政策,强化合规性与可行性

首先,对我国现行的各项补贴政策进行疏理,将目前执行的补贴转变为不可申诉补贴。将现有的补贴投入到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建设或者太阳能光伏的科研与教育上或者投入太阳能光伏产业新技术的研发上,变成不可申诉补贴。其次,充分发挥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这一身份的优势,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可以充分利用《SCM协定》中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一系列优惠。

同时,政府针对第一次反补贴调查,2013年和2014年,陆续出台很多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并已逐渐明晰,但是这些政策在实施落实执行过程中,还是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政府做好引导和扶持的前提下,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政府还要做好后续配套服务措施,让政策进一步细化和可行化。

(五)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开拓新市场,发展国内市场

上文分析到我国太阳能光伏产品严重依赖国外市场,而且主要集中在欧美市场,导致在美国对我国开展反补贴调查后,出口市场缩窄,影响较大。针对这种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两方面解决。首先,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开拓新市场。在国内产业发展的同时,我国的光伏企业可以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在国外市场用兼并、合作等方式建立我们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产业,既可以规避美国的原产地规则,又可以积极开拓当地的市场。而如前所述,过分依赖欧美市场带来较大风险,所以在适当减少对欧美市场出口的前提下,更要积极开拓东南亚、拉美、非洲及大洋洲市场,这些地区的太阳能资源丰富,市场前景巨大,日本市场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体现。其次,发展国内市场。我国太阳能光伏产品产能较大,出口量也大,但是国内消费占比却很小。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结合政府对于新能源的鼓励政策,做好宣传,积极发展国内市场,减少对国外市场的依赖,必然能够很好地规避反补贴调查。

(六)开展新技术研发,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出口竞争力

我国太阳能光伏企业众多,但一部分企业规模较小,生产技术落后,导致生产成本高。在反补贴调查加大出口成本的情况下,企业更应该积极开展新技术研发,或者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在技术创新上,企业要开发晶体硅类以外的新产品,但这样耗时多,投入高,不是所有企业都能执行的。企业更可以在现有晶体硅光伏电池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比如晶体硅电池外观的美观性较差,可以优化产品本身的美观性,强化产品本身的工业设计。同时,晶体硅光伏电池产品自重较大,企业可以研究改进产品本身的材质,使得产品轻质化,更方便安装,做到更加实用可行。这样,在产品自身技术含量增强、品质提升的基础上,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既可以弥补反补贴调查增加的出口成本部分,又增强了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1]孟繁华.我国光伏企业遭遇欧美“双反”调查的原因与应对之策.对外经贸实务,2013.4.

[2]孙鸿航、孟浩、苏竣、姚强.美对华太阳能“双反”政策的影响及对策分析.可再生能源,2012.8.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10

最近,我听说平时看似普普通通的废电池被森林警察抓获了。今天开庭审理废电池凶杀案,由于我是《森林日报》的记者,所以应邀旁听。

“肃静!现在开庭!”山羊法官说:“带被告。”两位黄狗警察架着一节瑟瑟发抖的废电池上了被告席。原告席上坐着一条小鲤鱼,她很伤心地哭泣着,不时用丝绢擦着眼泪。她一看见废电池,“嗖”地站起来,放声大哭:“你害死了我妹妹,你心太狠了!”法庭一片哗然,旁听的人们开始对废电池指指点点。“肃静!”山羊法官用力一拍惊堂木,“请原告继续阐述。”小鲤鱼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事情的经过:“前天,我妹妹一不小心进了一条小河玩,忽然面色苍白,然后晕倒了,送到医院已经来不及了,检验结果是吸入已被废电池污染的水导致中毒身亡。”山羊法官转向废电池:“被告,你有何话说?”废电池那两只哆嗦的手紧握在一起,说不出话来。原告律师青蛙说:“我做过调查,资料显示,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10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电池中的汞、镉、铅对人体都有害,比如汞,日本的水俣病就是化工企业几十年向一条河排放大量含汞废水,下游水系中汞逐渐累积造成的。所以,我请法官大人重判废电池!“青蛙的一席话很快就被很多人认同并支持,大家认为废电池应被判重罪。“肃静!”山羊法官大喝,“现在我宣读审判结果——”“且慢!”被告律师螃蟹大叫一声:“我有话说。我听到原告亲人的死讯感到悲痛,但这并不能完全归于被告的错,有以下几条理由:第一,被告是被人类扔下河的,那是人类的错;第二,人类不把废电池清理掉,这也是人类的错;第三,现在城市里虽然有电池回收箱,但有些回收箱被人破坏了——总的来看,上面几条都是人类的错,被告并无罪。”“原告是否辩解?”山羊法官问道。小鲤鱼和青蛙说:“同意。”山羊法官的声音响起:“现在我宣布,被告无罪释放。本庭明天开庭审理人类乱扔废电池一案,退庭!”

我把自己在这场官司中的所见所闻告诉大家,希望大家以后要小心,不要再受到废电池的毒害。

唉,人类啊——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11

蹊跷辞职

6月13日,德赛电池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6月8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冯大明的书面辞呈,冯大明因健康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同时表示,公司董事会对冯大明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祝愿冯大明先生早日康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此消息一经,在当日大盘反弹的背景下,德赛电池股价却逆市下跌,开盘即快速跳水,并在早盘一度触及跌停,截至收盘跌幅高达7.77%,全天市值蒸发3.8亿元。

相关资料显示,冯大明,1967年出生,清华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1999年5月始出任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外,至今任惠州电池、惠州蓝微、惠州聚能、惠州锂电董事长;200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

作为创业元老,冯大明在德赛电池也领着高薪,2011年的薪酬高达113.79万元;他同时还持有公司股份5.63万股,不过他在2011年3月10日减持了1.41万股。根据年报披露,他的任期终止时间本应在2013年11月14日。

值得一提的是,自冯大明辞职后,近半年来德赛电池竟然没有再任聘任新的总经理。

或被调查

与德赛电池所公告称冯大明辞职是因为健康原因不一,坊间有传言称其辞职源于公司内斗。不过,记者日前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冯大明离开公司的真正原因是其被公安机关调查。

该位知情人士还透露,“除了冯大明外,公安机关还从德赛电池带走其他两名员工。调查结果在最近就会出来了。”

据悉,事情主要出在惠州上阳对收购香港创源的股权收购问题上。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今年1月12日,惠州上阳完成了对香港创源的收购。惠州上阳是德赛电池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在惠州成立的一家公司,2011年11月12日,惠州上阳与香港创源相关股东共同签署了《三方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同意由惠州上阳向冯大明等4人收购由香港创源原股东周子平向冯大明及丁春平等四人转让的香港创源100%的股份,并由惠州上阳向周子平支付股权转让款。

事实上,冯大明等4人对香港创源的收购之路异常曲折。早在2008年香港创源的投资人周子平将所持香港创源的全部股份,整体出让给由德赛电池冯大明、丁春平、曾剑云和潘文硕代持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但由于受外汇管制等原因的制约,股权转让迟迟未能完成。直到2011年8月,德赛电池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成立惠州阳后,该公司才向冯大明等4人收购原协议中周子平向冯大明等4人转让的香港创源100%的股份,使香港创源过户至惠州上阳名下;去年11月底,惠州上阳又在香港注册成立香港鼎祥投资有限公司,为后续的资产重组铺路。但由于种种原因,德赛电池重组被搁浅。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12

同一天,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在官方网站消息称,三星中国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10月11日起,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三星Note7手机,共计190984台。

在中国市场,目前三星官方商城、京东、天猫、苏宁等电商渠道均已无法购买。

此前一天,韩联社援引三星电子公司一家供应商的表态报道称,三星电子公司决定暂时停止生产Note7手机。

这场噩梦始自8月24日,韩国发生首起爆炸事件,到10月10日,47天间,Note7从“明星手机”,跌落为令三星公司蒙羞的“问题手机”。从最初的不重视,到在美国市场换机、召回,然后在中国大陆召回,最终停止生产,三星公司始终没有向消费者详细说明,Note7的症结到底在哪里,为何会频频发生燃烧、爆炸事件?

行业内的专家,只能依靠经验,与Note7供应链中的供货商,一起来猜测爆炸的源头。

Note7电池中的隔膜被首当其冲“揪出”,这也是三星公司至今为止唯一承认的缺陷。然而,多位手机电池行业与材料学专家可不这么看,他们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给出了更多的可能“元凶”。

三星公司欠公众一个详细的说法。毕竟,“爆炸”、“燃烧”这样的词汇出现时,足以扼杀一款消费品的安全问题,这是电子产品的底线。

“1 00万韩元的炸弹”

三星电子官网声明称,正与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合作,调查近期报道的Note7手机问题,并将要求所有运营商和零售合作伙伴在调查进行期间停止销售和置换Note7手机,持有Note7原始手机和置换机的用户应当关机,并停止使用。

在三星中国官网上,此前对Note7的“安全性”的介绍中,没有提及硬件可靠性,更多放在了信息的安全上。

“全新启用的虹膜识别功能,应用生物识别技术,强化了登录与认证的唯一性与不可复制性。而基于三星Knox的安全性解决方案,则通过多重加密与独立空间等措施。”47天的风云变幻,让这些“安全”文字已失去了意义。

8月3日,三星为新款旗舰手机Note7手机在美国召开了风光的全球会,8月19日在美国上市,五天后,媒体公布了韩国发生Note7首起爆炸事件,韩国媒体将Note7戏称为“100万韩元的炸弹”。

首起事件并没有受到各方的重视,因为这可能是用户在给Note7充电时,没有使用原装充电器,这也是日常生活中造成手机爆炸的一个重要原因。

随后,澳大利亚、美国相继发生多起Note7燃烧、爆炸事件。在社交网站上,三星Note7果真印证了其官网上的宣传语“不止是手机”――在网络段子中,Note7被网民调侃成“炸弹”、“武器”。

三星公司终于坐不住了。9月2日,三星宣布召回全球范围内的三星Note7手机,共计250万台。此次召回中国地区除外,理由是中国区的手机电池与出事的电池不属同一批次。

9月8日,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建议民航乘客,不要在飞机上使用Note7手机,或是给它充电。中国、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巴基斯坦等国的交通运输部门和航空公司也纷纷对该款手机下了禁令:包括禁止开启电源与充电,也不接受托运等。三星电子当天创四年来最大跌幅,两个交易日市值蒸发约228亿美元。

六天后,为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三星推送系统升级,限制Note7只能充电到60%电量,将电池密度保持在安全水准,防止电池短路引发爆炸。第二天,三星正式宣布召回约100万部该款手机。

“智能手机只用60%的电,相当于把跑车当电瓶车来使用。”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研究员陈立桅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分析,限制充电量只是权宜之策、应急措施,治标不治本。

最后的安全孤岛――中国大陆地区也“沦陷”。9月14日,在与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组织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会谈后,三星中国公司向该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召回1858台测试体验机。

国家质检总局官网显示,此次召回的手机电池,在阳极与阴极隔离膜局部变薄,并且绝缘胶带未完全覆盖极板涂层的情况下,出现短路现象,导致电池异常发热,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燃烧,存在安全隐患。加拿大戴尔豪西大学教授、知名锂电池技术研究者杰夫・达恩(Jeft・Dahn)告诉《财经》记者,三星的工程师们肯定是已经知晓了爆炸发生的原因。

9月29日,三星中国公司就召回及燃损事件发表声明:经检测,可以确保在中国正式销售的国行版Note7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此后,三星决定自10月11日起,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Note7手机,共计190984台。

国家质检总局统计显示,截至10月11日,在中国大陆地区已经发生20起Note7过热、燃烧事故。

真相始终没有告知公众

从韩国首炸到在中国召回全部产品,47天中,三星公司始终未向消费者详细说明Note7手机的问题。“三星公司并没有告知公众事情的真相,以我对锂离子电池工业的经验,当有问题出现时,我们总是能够判定原因所在,并能够纠正。三星公司应该对公众一份详尽的声明。”作为锂离子电池最早的研究与拓荒者之一,杰夫・达恩并不满意三星的信息披露。

然而,三星公司对详细的报告、原因调查三缄其口,截至记者发稿,三星未回复采访信息,也未答复记者的采访要求。

受损的手机绝大部分由三星公司自己收回,以致业内的专家也只能根据经验、三星公司的应对措施,与Note7供应商的只言片语来“按图索骥”。

隔膜,是被锁定的第一“元凶”。

手机电池内部由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构成。电池正、负极之间的电解液,帮助离子在两极之间移动。隔膜的作用在于避免正负两极相互接触。隔膜一般是由聚丙烯或聚已烯制造。

在隔膜生产中,会产生一些空隙、孔洞。美国康奈尔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系教授林登・亚契(Lynden Archer)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分析,正常生产中,隔膜中的小孔直径一般是20纳米到20微米。

因种种原因,隔膜中的小孔可能被撕裂或刺穿成大孔,当发生撞击时,两个电极会在隔膜的大孔处接触,瞬间产生强大的电流,产生很多热量,从而导致手机电池燃烧,“隔膜中有大孔,导致正负极短路,这是一个很大的失败”。

隔膜中的小孔被撕裂或刺穿成大孔,可能是在隔膜的生产工艺中,存在不恰当的应力集中。

应力集中,是指物体中应力局部增高的现象,中科院电工所副研究员陈永羽中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解释,一般出现在物体形状急剧变化的地方,如缺口、孔洞、沟槽,以及有刚性约束的地方,造成的后果是会使物体产生疲劳裂纹,也能使脆性材料制成的零件发生断裂。

在第二次召回信息中,国家质检总局在官网上的声明称,召回的手机电池,“在阳极与阴极隔离膜局部变薄,并且绝缘胶带未完全覆盖极板涂层的情况下,出现短路现象,导致电池异常发热,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燃烧,存在安全隐患”。

三星在美国更换的手机替换掉了隔膜,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行业内有关隔膜的猜测。

“绝缘胶带未完全覆盖极板涂层”的说法却令业内迷惑,因为这通常是一步常规工艺。陈立桅分析,“除非三星会在这个工艺上有所改进,否则一般不会出现问题。”

电池的隔膜问题被确认,但是,业内专家并不认为这是导致爆炸的唯一问题。“一定还有别的一些原因。”杰夫・达恩说。

比如,手机电池中正、负极材料,若是某个工艺处理不当,会导致一些颗粒,刺破隔膜,造成短路;如果用低劣的电解液,也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林登・亚契分析,“出于减少成本的考虑,一般电池厂商都使用便宜的电解液,而越便宜的电解液,沸点越低。本身手机电池就很紧密,正负极短路的时候产生热量,从而达到了电解液的沸点,导致电池燃烧。”

虽然现在Note7的电池嫌疑最大,但有可能电池与手机本身都有责任。甚至,在陈永羽中看来,“电池的整体配方出了问题”。

当手机处于充电状态时,如果温度异常,手机自身的充电管理系统会切断电源、控制温度。一般手机电池都自带保护电路,防止过度充电。如果出现过度充电情况,电池会自动切断电源,即便手机还连着充电线。但如果保护电路坏了,过度充电带来的后果更加严重。过度充电时,导电颗粒聚集在电极上,刺破隔膜,电流可能会击穿电池电芯中的隔膜,使电芯中的正负极产生短路,造成高温高压而发生燃烧。

甚至可能是手机的整体设计出了问题。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告诉《财经》记者,Note7的综合性能比前一款三星手机高出了很多,手机芯片很容易发热,如果芯片离电池很近的话,会造成电池迅速升温以致爆炸。而此前在美国,更换电池后的手机依然有爆炸事件发生,“更换的电池应该是没问题的,这就说明可能是手机的整体设计不合理”。

“可能不只是隔膜的问题,也可能是制造工艺。我们现在还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导致爆炸的。电池燃烧也有别的原因,三星可能没有告诉我们所有消息,也可能他们的回答就是正确的。”林登・亚契表示。

三星公司欠所有用户一个说法,不能只说正在调查中,“最终的定论还是要三星方面给出”。陈立桅担心,三星公司可能会以公司机密作为借口,来搪塞舆论,最终不了了之。

要更安全,还是更高性能?

Note7曾被视为对抗苹果的iPhone7最有力的对手,现在,三星迫切需要推出一些有品质的产品来确保市场份额,这并不容易,当前手机技术、工艺、材料的掣肘,难以摆脱,

屏幕越大、功能越强大,就需要越多的能量,视频、游戏、音乐吞噬着手机的电量。消费者总希望电池续航时间越长越好,充电速度越快越好。厂商如何来满足这样的需求?

电池的主要原材料成本,包括活性材料、添加剂、电解液、隔膜等,其中锂和钴是比较贵的,处于风口浪尖的隔膜成本占比不是很大。电池容量是由正负极材料决定的,当厂商选定好正负极材料的时候,电池的容量就决定了。

爆炸,更可能是厂家榨取现有电池技术的极限潜能的一个后果。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想要持续获得能量密度上的突破,是非常困难的挑战。陈立桅告诉《财经》记者,沿用目前的材料与电池结构设计的电池,能量密度越大,其安全风险也越大。

在三星中国官网上,Note7电量介绍是:充沛的电量保障更持久的工作和游戏,Note7相比上一代Note,配备了更强大的电池,充电效率更高,速度更快。3500毫安时的电量,比上一代Note整整多出六分之一。

竞争,直接加剧手机厂商对提升电池的容量并减轻重量的诉求。这就需要减轻电池各个部件的重量,比如让隔膜变得更薄,改变正极的材料。压缩隔膜,曾经是提升电池容量的主要方法,现在隔膜厚度已经被压缩到10微米以下。陈立桅告诉《财经》记者,隔膜越薄,要求的生产工艺就越高,同时相应的安全隐患就越大。

当隔膜这条路已走到极致,那从正极材料下手是否可行?

电池容量是由正、负极的材料决定的。在同样负极材料的情况下,正极材料的电压越高,电池的容量越高。这说明当厂家选定好正极材料的时候,其生产的电池的容量极限就决定了,手机电池的正极材料一般是钴酸锂。林登・亚契分析,三星、苹果的电池技术大同小异,如果有区别,一般可能就是所用的正极材料不同。

改变正极材料也有难点。“如果我们用电压更高的材料做手机电池正极,理论上这种材料会更活跃,也更倾向进行化学反应,也更容易燃烧。”林登・亚契告诉《财经》记者。

现在,顶尖手机厂家已经能把电脑和手机中的锂电池基本做到接近能量的最大值,手机电池甚至能达95%电池容量。

不过,中科院物理所研究员李泓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电池的技术一直在不断进步,后续还将有固态电池等新的电池技术出现。

电池虽然很小,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目前来看,一些新材料的应用方式更多是向已有材料中逐渐添加,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提升性能。全新的材料体系虽然有可能使某些性能指标产生飞跃,但是会有安全性、循环寿命等众多问题需要解决,不像现有技术这么成熟。

李泓认为,三星公司需要对Note7系列电池做失效分析来追查爆炸“元凶”,而爆炸事件提醒了行业内的开发人员,开发新的电池技术过程中,在提高电池能量密度的同时,需要非常仔细地检查在各种使用条件下,如何确保安全性。“这一事件将会促进研发和工程人员对高能量密度电池安全性开展深入研究,通过新的材料和电芯技术,显著提高安全性。”

电池回收调查报告篇13

中国的环保NGO由最初的几十个发展为今天的300万个(人数两人以上不等,能注册的仅30多万家),由最初的偏于一隅发展为今天的遍布全国,由最初的简单教育发展为今天活泼多样的宣传引导,甚至逐渐在更高级的决策与监督领域发挥作用。

2003年,北京市环保基金会开展了《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和推广应用》研究工作,完成了5万多字的专题报告,对北京市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废塑料及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情况及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8项政策、法规、对策建议,其中的部分建议已被有关部门采纳实施。

北京“自然之友”会长梁从诫先生在知道可可西里藏羚羊遭到猎杀的情况后,发动会员声援反盗猎组织“野牦牛队”,并上书有关部门,要求大力保护藏羚羊。1997年,梁从诫先生向英国首相布莱尔递交了一封公开信,呼吁他制止英国藏羚制品的非法交易。2003年5月“非典”暴发后,以梁从诫为代表的民间环保组织又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呼吁尽快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内容,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工作已经启动。

2004年上半年云南的“绿色流域”联合北京的“绿家园”与“自然之友”,在泰国世界河流保护大会上强调怒江保护。通过巡展等众多工作,关于怒江建坝的问题引起了政府高层的重视,总理对国家发改委上报国务院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亲笔批示:“对这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且有环保方面不同意见的大型水电工程,应慎重研究,科学决策。”

“绿色北京”从2002年开始关注内蒙的生态,帮助内蒙东乌旗因造纸厂和冰铜矿冶炼厂废水、烟尘污染受到损害的牧民反映情况,并帮助维权。该案例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2005年首批挂牌督办的9个环境违法案件”。

从宣传废电池回收到关注公共利益、帮助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进行政策倡导、参与环保重大决策,中国环保NGO实现了从质到量的飞跃,第三种力量,坚定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在夹缝中追求梦想

居民:“这些电池能换什么?”志愿者:“我们义务回收,不换东西。”居民:“那我这么多电池不白攒了吗?”志愿者:“……”

“第一次讲课的时候,来的多是大爷大妈。我在台上讲着课,台下的一位大爷却睡着了。”北京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北京市环保基金会绿色宣讲团的志愿讲师霍秀回忆起讲第一堂环保课的经历时说。

宣传环保的过程中,公众淡漠的环境意识是环保NGO遇到的家常便饭。而资金、注册等问题,更常常使他们只能在夹缝中朝着梦想的方向奋进。

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大部分环保NGO不具备募集资金的条件,活动需要的经费只能靠志愿者们自己掏腰包。

“绿色江河”创始人杨欣先生发现可可西里的野牦牛队反盗猎及藏羚羊的悲惨命运后,通过撰写《长江源》并义卖筹得的资金建立了“索南达杰自然保护站”,为野牦牛队反盗猎工作提供帮助,并组织开展科考工作,在青藏公路上进行环保宣传。

“绿色北京”是宋刚先生作为志愿者利用业余时间和个人积蓄在1998年创立的中国第一个民间环保网站。该网站在志愿者和社会热心人士的支持下,通过AA制(参与的志愿者均摊费用)等方式开展了拯救藏羚羊、垃圾分类、废电池回收、“建绿色北京,迎绿色奥运”、布袋行动等多项环保活动。

淮河卫士霍岱珊先生为了保护淮河,沿河考察,通过撰写调查报告、拍摄图片、开办展览不断向媒体和相关部门反映,花光了家里的10万元积蓄。在他不断的努力下,2003年10月他发起的“淮河卫士”民间环保组织正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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