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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基金申请书实用13篇

社科基金申请书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1

负责人所在单位:不具体到各院系,只填写:安徽师范大学;

填表日期:与申请人承诺日期一致,20**年2月28日前。

注:要注意封面形式上的美观,下划线中间不能断裂。

二、申请者的承诺:

申请人(签章):本人签名或盖章,不能打印签名。

三、数据表:

1、表格粗框内填写代码(请查数据表的各项代码),细框内填写汉字(应根据数据代码表来填写);

2、学科分类:粗框内填写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的课题,填写为主的学科分类代码。“公共管理学科”填写“政治学其他学科”代码(即ZZE),管理学其他学科选择相关的学科分类代码;

3、研究类型:基础理论研究一定要在《课题指南》中有相应的申报范围、方向或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条目进行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3、工作单位:填写“安徽师范大学ⅹⅹ学院”,不能简写;

4、主要参加者:

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申报人。栏目不够可加附页。

申请人应亲自联系主要参加者,确定落实以下情况:主要参加者没有以负责人名义申报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没有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本次国家社科基金3项(含3项)以上,即只能参加2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参加者申报;

主要参加者,不能为境外、国外人员;主要参加者若无职称,如在实际部门工作人员或在读博士生,请填写行政职务或填初级以下;研究专长,按数据表的二级学科填写;青年基金项目,参加者年龄不能超过39周岁(**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推荐人姓名:申请者为讲师或中级职称的,须填写;副高以上职称的,不须填写此栏;

6、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选报1项或2项;

7、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今年资助力度: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15万元,一般项目10万元,青年项目8万元;

8、预计完成时间: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需要的紧迫性来确定完成时间(1-2年,最多不超过2年内完成),基础研究一般要在2-3年内完成。项目研究开始时间的起点为:20**年6月,请以此为参照来计算预期完成时间;

四、课题论证:

1、格式:每段前空两格;论证中的序号不能太乱、太复杂;控制在4页内,注意字体不能太小,保留适当的行距;

2、论证分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有小标题,分为:1.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及研究意义。2.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和方法、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3.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和主要参考文献。其中第三部分分为:课题负责人相关前期成果和主要参考文献。小标题分别用黑体字突出;

3、论证应避免以下方面缺陷:论证填写简单,论证草率,内容有明显缺项的;选题过于细小分散、缺乏全国性意义或典型性,不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方向的;无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基本无关、研究基础薄弱的;

4、字数4000字左右(包括标点符号);

5、申请书(非活页)中的课题设计论证,不作匿名评审要求,可以出现个人背景信息;

6、课题负责人的相关著作不列入参考文献。

六、完成项目研究的基础和保证:

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前期相关科研成果:概括发表成果篇数以及发表刊物名称、日期(成果名称不写),然后具体说明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情况;

本课题研究时间、资料设备等科研条件,体现完成项目研究的基本保证。

七、经费概算:

各类开支科目的解释具体见最新的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其中,专家咨讯费和劳务费,重大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5%,其它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

管理费:重大项目每项不超过5000元;其他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3%,其中,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每项不超过3000元,年度项目中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每项不超过2000元。

八、推荐人意见:

推荐人姓名不用打印,要用笔签;

九、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填上“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时间为:20**年3月10日

注:申请书各页的表格不能错页、乱页,表格断裂;

十、《课题论证》活页审查要点:

1、活页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于2011年4月27日共同设立了“高速铁路基础研究联合基金”(以下简称高铁联合基金)。   高铁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产学研结合,吸引和调动社会科技资源开展以我国高速铁路发展为背景的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工作,推动我国铁路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重点资助高速列车和铁路工程技术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   一、申请条件   本联合基金以“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两种方式予以资助。   (一)联合基金“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联合基金“培育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申请。   (二)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已经达到3项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   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以上3项数量限制范围。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本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高铁联合基金2011年度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 申请人请登陆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2011年版本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3.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4. 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按照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   “培育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2年1月-2014年12月”;“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2年1月-2015年12月”。   5.本次公布的高铁联合基金申请书由工程与材料科学部负责受理。申请报送日期为2011年9月5-9日。   6. 所有申请应当通过依托单位报送电子申请书和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且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应当一致。报送纸质申请材料要求有依托单位公函、申请项目清单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   7.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9月9日16时)之前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申请书,报送方式: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提交。提交成功后,再登陆ISIS系统打印申请项目清单。   8. 纸质申请材料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报送,逾期不予接收。可直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处。邮寄报送的申请材料,请以速递方式寄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处(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高铁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3

此外,各部门的课题仍然需要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组织论证方式,确定各部门的重点课题,便于有关单位投标竞争。

个人选题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常会遇到一些疑难问题,就应该提出问题,捕捉联想,形成一种意念;随之查阅文献,建立假说,选择科学手段来证实假说。这样在有了科学的假说、证实假说的手段、合理的构思,再用确切的文字表达主体来确定课题,这就是个人选题、立题的基本过程。在确定选题以后,准备申报标书之前,为了增加获准的机会,应该初步写一份意向书,在本科室有关人员之间进行讨论,论证本课题的科学性以及证实假说的手段是否恰当,这样有利于标书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但是,有一些临床科技工作者,自选课题后,查阅资料闭门造车埋头书写标书,既不想找上级讨论,更不愿在科室集体讨论,自以为标书一定合格。这类的标书上报,很多是不合格的,甚至连院部的评审都不能过关,当然更不可能得到资助,这样的标书上报,很多是不合格的,甚至连院部的评审都不能过关,当然更不可能得到资助,这样就会影响申请者的积极性。因此,个人选题进行论证是非常必要的,应集思广益,使标书更趋完善,这是申请过程中不宜忽视的问题。

(二)具体措施的选择

临床科研选题途径有投标、接受委托和从自己的临床实践中自选题目,不论是哪种方式,在实施过程中都应注重下面的具体措施。

1 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后,竞争体制引入科技管理。国家攻关项目、部门重点科研项目和基金项目,都是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落实。在这种情况下,所选择的科研课题必须有较强的竞争力才能中标,从而得到科研经费的资助。为提高竞争力最重要的办法是善于发现自己的特长,努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形成“拳头”课题。各地、各部门情况不同,科技人员素质也不一致,总之都各有自己的优点。在全国或全省,如果把各方面的优势都集中起来,肯定会形成很强的科研力量。就单位而言,如能组合各科室的优势,进行课题协作,也会形成强有力的科研队伍。

充分利用、人力物力临床医学选择课题,要遵循卫生事业及经济建设同步前进、协调发展的原则,不能超出经济力量所允许的限度。我国卫生事业经费一般占国家财政支出的 6% ,而医学方面的科研经费仅占卫生事业费的 3% 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由于我国国民经济总产值较低,因此用于医学研究经费绝对值与发达国家相比更为悬殊。而且近几年内不可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和确定科研课题,绝对不能把课题搞得太大,内容太分散;必须集中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出成果、出人才。

3 应用研究为主、加强开发研究 临床医学是属于应用性很强的一门科学,这就注定了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必须以应用研究为主。基础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是应用研究的科学依据,没有相当的基础研究力量和成果,应用研究也很难有较大的突破。因此在高等院校中,在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基础科研研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随着科技体制的改革,科技开发越来越得到科技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的重视。今后还需加强开发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特别是省市以下科研机构,主要应当搞好成果推广应用和开发研究。从全国来讲,科研课题经费比例卫生部要求基础研究占 15% ! % ,应用研究占 65% ! 5% ,开发研究占 1% ! 15% .

4 分层次找目标、避免低水平重复我国的经济建设以计划管理为主,反映到科技政策上,也是以计划管理为主。从部级科研课题、卫生部招标课题、卫生厅申报课题,各有不同层次。每位医药卫生科技人员,固然要发挥自己的特长,同时,还要评估自己的科研水平与技术力量,申报力所能及的课题,应以地区或国内先进水平为起点,开展研究工作,避免同类工作低水平的重复。

(三)申报标书的途径 标书是课题基金的申请书,因此要按照国家部门的要求,确定课题,填报申请书,按照自己的实力,向不同层次的部门申请。由于投标具有很强的竞争性,因而在希望成功的同时,也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准备接受可能失败的局面。申报的途径,分别作简单的介绍

1 部级科研课题 主要分四个层次。国家和各部门分不同层次,开辟了许多资助科研课题的渠道,其中与医药卫生关系比较密切有下列几种。

(1) 国家医学科技攻关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是国家经济建设的组成部分,每 5年为一阶段,如“八五”科技攻关计划,“九五”科技攻关计划。其中医学部门为国家医学科技攻关计划,由卫生部主持实施,分解出课题或子课题、招标范围、招标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科技人员可参照《招标指南》,结合自己进行的科研工作,选择投标课题,投报标书

()高科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为了跟踪世界新技术革命中先进技术,国家安排了高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其中与医学关系密切的生物技术,主要是各种基因工程疫苗、生物活性物质、单克隆抗体、肿瘤的基因治疗等。这些项目国内能够承担的单位不多,招标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

宜面向社会。国家计划的攻关项目或高科技计划,多属于指令性计划下达的科研任务,即通过政府文件下达的计划,要求承担单位和参加研究的科技人员,都要全力以赴,完成这项特殊的部级科研任务。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该基金在临床医学上主要资助临床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每年印发《项目指南》,供申请者投标时选择课题。该基金资助的范围相当广泛,此外,还有鼓励研究领域。故拟申报基金者,每年都要关注《项目指南》,一般在年底发出,于次年第一季度各单位申报完毕,一旦被批准,资助额度相当可观。

(4) 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为了配合博士生培养,国家教委设立该项基金,资助部分医科大学博士点导师开展科研工作,以提高博士的科研、教学质量。招标时虽有招标通知,但并没有具体课题,只规定申报大学的课题限额数及经费额度,有关单位可根据招标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部、省级科研课题基金

(1) 卫生部医学科研基金为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医学科学水平,面向全国医药卫生部门招标、资助有创造性与开拓能力的科技工作者。每两年申请一次(双年申报),申报范围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传染及地方病、药物、新技术和新方法、社会医学及软课题研究、中西医结合研究等。目前是各级医学院校及各级医院医学科研经费资助的主要渠道,因而凡具有科研能力的科技工作者,应结合自己研究课题的性质和特点,通过投标途径,选择适合的科研课题。

() 卫生厅医学科研基金 各省卫生厅,每两年也有招标通知,根据各省特点制定相应内容,提供省内各医学院校或医院申请,虽然资助额度不高,但足以作为苗圃工作,奠定科研基地,为今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 青年科学基金 中国科学院、卫生部及部分省市都建立了有关的医学青年科研基金,资助范围是 35岁以下的医学青年科技工作者。目的是发现、培养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学思维体系,促进他们尽快成才,给他们创造脱颖而出的条件。招标时发招标通知,同时还公布招标课题和范围。

(4) 省科委科研课题基金 各省科委不同时期有重点不同的课题,包括理、工、农、医各项课题,科技工作者应在招标时,向科委了解有无适合本人研究性质的课题,以便按时投标申请。

3 地区及市级科研课题基金地区及市卫生局根据当地财经预算情况,多数均有一部分资金提供科研基金,所属地区医院或市级医院科技人员,每两年可向有关当局咨询科研课题基金招标情况,由于范围较小,竞争性也比较小一些。因此,估计申请省级课题基金水平不足者,不妨转向地区或市内申请,以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来源。

以上是申报科研课题基金的不同渠道,青年科技工作者,应通过不同层次进行申请,不能因为一两次投标失利而丧失信心,要知道“失败乃成功之本”,要不断创造科研条件,写好标书,不断争取科研课题经费。

(四)可行性的评估 我们对申报课题的可行性评估时,既要考虑到课题本身的科学性与创新性,还要考虑到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与基础设施,评估时要依照下列几个条件,作好综合分析。

1 立题的科学性 首先要看申请者立题的科学依据,对国内、外情况分析及掌握国内、外动态是否十分清楚,以及该项课题研究目的及其科学意义是否十分明确。科研课题的提出如缺乏科学性或者立题依据不充分,就失去了研究的意义,也更谈不到可行性的问题。

研究水平的估计申请者在文献复习以后,对国内、外研究水平应有明确的分析与了解。结合自己所提出的课题,可以看出是否达到国际水平或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无创新之处,与国内其他单位研究的重复性是否过多。如果一个课题有创新特点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就可增加在申请科研基金中的竞争性。要是一个课题与他人重复较多,没有新的见解,处于低水平重复的状态,在评审中就完全失去了竞争性。因此,对自己申报课题进行研究水平的比较,在可行性的评估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3技术路线可行性分析 在计划书中的实施方案必须要明确、具体,然后在方案实施中的技术路线也要清楚,这样就可评估技术路线或研究方法的先进性与可行性。有部分申请书的实施方案,只提了一些实验技术的名称,如 PCR、斑点杂交、Suhen 印迹杂交、DNA分析、基因克隆等,而在其后面缺乏具体内容,这样会使评审者认为申请人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实验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就这会降低可行性的评估。

4 经费预算及标本数量经费是进行科研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要完成标书中的实施方案必需有确切的经费预算,而且要符合招标单位的额度要求,经费估算过高也是失败原因之一。再者,样本数量也需要作合理的估计,例如,研究急性心肌梗死需 8 例患者,但每月平均能收治 5! 6例,要想一年内完成该项研究工作可行性就成了问题,这就需要申请者延长研究时间或与他院协作进行研究来完成这项任务。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4

第三条“出版基金项目”由《图书情报工作》杂志社统一管理。

二、细 则

第四条“出版基金项目”选题指南每年第4季度由项目专家委员会确定选题后11月20日起在《图书情报工作》网站和期刊上进行公布并接受申请,申请日期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项目评审结果次年3月20日起对外公布。项目研究时间为6个月,每年6月进行中期审核,每年7月提交研究论文初稿,每年9月10目前提交结题申请。

第五条“出版基金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重点项目每年设3个,每个项目最大资助金额为6 000元,每个项目需提供重要研究论文4篇,每个项目的承担者不少于3人,每位承担者仅能作为研究论文的第一作者2次;一般项目每年设5个,每个项目最大资助金额为3 000元,每个项目需提供重要研究论文3篇,每个项目的承担者不少于3人,每位承担者仪能作为研究论文的第一作者2次。项目结题后,研究论文免费在《图书情报工作》发表,且需注明“受《图书情报工作》杂志社出版基金项目资助”。

第六条 项目费用发放方式为:项目费用分2次分发,首次50%作为项目启动费,项目结题后发放其余50%。

三、项目申请和评审

第七条 申请者资格:项目中请者应为图书馆学情报学领域副高职称或博士学历及以上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45岁以下。学科范围:图书馆学、文献学、情报学、档案学、信息学等相关学科。

第八条申请程序:项目申请者需提供以下书面文件:项目申请书(从《图书情报工作》网站(1is.省略)下载并填写,一式2份),身份证复印件,职称(或学历)复印件,学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由所在学校加盖公章),近期彩色照片2张。项目申请书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33号《图书情报工作》杂志社收,邮政编码:10叭90。电子版提交地址:journal@mail.las.省略,主题请注明:申请出版基金。

第九条 项目申请者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过去负责的项目已结项。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将不得申请新项目.

第十条 每份申请需先由《图书情报工作》杂志社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合格后方能进行评审。每项申请需经专家委员会匿名评审,且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方能通过。

四、专家委员会

第十一条 “出版基金项目”专家委员会由5 7人组成,其职责为确定选题,评审项目申请资料,审核项目研究成果。专家委员会由图书馆学情报学领域的研究员或教授级专家及《图书情报工作》杂志社负责人组成。

第十二条 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方式可采取分散和集中两种方式。每年9月底编辑部提交拟选题给专家委员会,10月30日前专家完成选题,11月15日前专家委员会确定选题。11月20日起对外公布。

五、项目中期考核

第十三条 项目评审通过后,当年6月20日至6月30日进行项目中期考核,所有立项项目负责人需在6月20日前提交研究论文详细研究框架和进一步研究内容。中期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进行调研,完善研究框架和内容。

六、项目结题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5

第三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资。

中央财政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列入预算。

第四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五条 确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基金资助项目),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六条 国务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依法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规划

第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发展规划应当明确优先发展的领域,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规定优先支持的项目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

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广泛听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有关国家机关、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在受理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可以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为依托单位。

本条例施行前的依托单位要求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注册。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注册的依托单位名称。

第九条 依托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二)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提供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

(四)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基金管理机构对依托单位的基金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 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与者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第四章 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机构基金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按照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填写项目计划书,报基金管理机构核准。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书,除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年度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务院财政部门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预算拨款。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除外。

依托单位自收到基金资助经费之日起7日内,通知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使用基金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负责人使用基金资助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基金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 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依托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协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 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六条 自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建立基金资助项目档案。依托单位审核结题报告,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审查结题报告。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摘要予以公布,并收集公众评论意见。

第二十八条 发表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抽查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并公布,公众可以查阅。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的信誉档案。

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对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评审专家,不再聘请。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布本年度基金资助的项目、基金资助经费的拨付情况以及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情况等。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基金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作为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后,申请人可以就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基金管理机构在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进行评估时应当参考申请人的意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检举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外公开有关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其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3至5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不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的;

(二)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六条 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3至5年不得作为依托单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条件的职责的;

(二)不对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或者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纵容、包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的;

(五)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第三十七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聘请其为评审专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评审职责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三)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四)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不公正评审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八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二)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三)干预评审专家评审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二)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伪造、变造印章的;

(四)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财物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因前款规定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四十条 违反有关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决定资助的研究项目,按照作出决定时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资助工作中,涉及项目组织实施费和与基础研究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基础研究环境建设活动的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6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紧扣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围绕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牢牢把握出版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出更多精品力作为中心环节,为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良好思想文化条件。

二、资助重点

国家出版基金重点资助以下八个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优秀出版项目。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1.深入研究宣传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及蕴含的深刻学理哲理,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

2.深入研究阐释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想脉络、实践历程、内在逻辑,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深入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在全民族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深入研究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坚持德法兼治,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更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围绕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养文明习惯、涵养文明风尚、弘扬新风正气。

(三)经济社会发展

1.深入研究宣传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深入宣传阐释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措施成效,系统总结脱贫攻坚成功经验,全面展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历史意义。

3.深入宣传阐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解读“六稳”“六保”等政策措施;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强化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加强健康理念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4.深入宣传阐释中央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推进国家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全面增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综合国力。

5.深入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6.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四)哲学社会科学

1.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反映哲学社会科学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前沿学科、交叉学科等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最新研究成果,不断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

2.立足中国现实,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反映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重大实践创新成果,进一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五)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1.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反映自然科学各领域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成果,强化重点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加强基础医学研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反映工程技术各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成果,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实现优势领域、关键技术重大突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3.着力提高全民族科学素养,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六)文化建设和中华优秀文化传承

1.深入研究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特征、核心要素、根本任务、发展方向,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振奋中华民族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2.深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发展优秀民族文化遗产,深入研究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推动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3.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书写记录新时代,着力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宣传扶贫、抗疫斗争中的先进典型,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反映当代文学艺术领域最新原创标志性成果。

(七)对外交流

1.创新对外表达方式,深入阐释中国道路、中国制度、中国理论、中国理念,展示中国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成就和中华文化独特魅力,传播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形象,让世界更好感知中国、了解中国、读懂中国。

2.主动回应国际社会关切,讲好中国抗击疫情故事,介绍中国携手国际社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积极作为和进展成效,充分展现疫情防控斗争中彰显的中国精神、中国优势,展现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

3.反映国际前沿最新学术成果,体现国际学术水平,对推动我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八)专项主题

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反映建党百年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重点体现中国历史、党史、革命战争史、新中国史、英雄模范人物、重大工程等方面内容的精品成果。

凡入选2020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及2019年度“中国好书”的项目,按“事后补助”要求,以正式出版物申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不占用年度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标。有关申报要求和程序另行通知。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一)国家出版基金主要资助优秀公益性出版项目,以图书出版项目为主,同时资助少量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精品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导向。申报项目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

2.代表国家水平。国家出版基金着力扶持精品力作出版,申报项目应当充分体现我国出版业发展水准,代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发展先进水平。

3.体现创新创造。国家出版基金重点资助原创性、思想性、学术性较强并具有重要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出版价值的项目。

4.编校出版质量优良,符合学术著作出版规范。

(三)申报项目成稿率要求:

1.图书项目应当提供不少于60%的书稿。辞书类项目应当提供不少于40%的书稿。丛书类项目提供书稿总量不少于60%,其中各单册图书均应当提供部分书稿。

2.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项目应当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样片或演示版本。

(四)对以下几种情况的项目不予资助:

1.重复出版的项目。

2.未经系统整理研究,只对文献、资料、档案等进行简单汇编影印的项目。

3.一般性个人文集、选集、全集类项目(除非著作者对国家有特殊重大贡献、获得社会广泛认可)。

4.在出版环节或制作环节已获得中央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

5.2020年7月31日前已出版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为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出版机构,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二)申报单位应当立足自身专业定位,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业编辑团队,具备相应出版资质和实施条件。

(三)申报单位应当拥有所申报项目的专有出版权或相关著作权,并确保该项目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四)申报项目数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可申报2项。

2.有以下情形的出版单位,可按要求增加申报项目数量:

(1)获得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特别奖或优秀作品奖的图书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2)获得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仅限图书奖、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奖,不含提名奖)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各奖项不重复奖励)。

(3)获得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出版单位奖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4)申报项目中含有“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5)2016—2020年度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不含主题出版项目)数量排名前50位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6)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2019年绩效考评结果通报》中获得申报名额奖励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3.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2019年绩效考评结果通报》中被核减申报项目指标的出版单位,按通报要求减少本单位申报项目数量。

4.申报2—4个项目的,至少1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申报5个(含)项目以上的,至少2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

(五)有以下情形的出版单位不得申报2021年度项目:

1.2020年受到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存在严重导向问题和违法违规情况的出版单位。

2.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2019年绩效考评结果通报》中被取消2021年度申报资格的出版单位。

(六)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资助经费预算表设定的条目、内容和计量单位编制预算,确保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说明清楚。

(七)主管单位要严把政治导向关,并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质量及资金预算等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报送。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国家出版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申请书填报并在线打印一式3份(同时保存电子文档),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1份(图书项目光盘需含申请书电子文档、PDF格式书稿电子文件;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项目光盘需含申请书电子文档、样片、策划方案word文档等。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应单独刻盘),报主管单位审核。

书稿电子文件应为经过排版的PDF格式文件,并以单册书稿内容为单位提供(不以章、节为单位),图片、表格、公式等需排入内文相应位置,不单设文件。丛书、套书的各册书稿文件应保存在同一文件夹内。

(二)中央部门(单位)所属京外出版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申报。

(三)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2020年7月31日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交。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在2020年7月31日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底。

 

联系单位: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7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资。

中央财政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列入预算。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五条确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基金资助项目),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六条国务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依法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规划

第七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发展规划应当明确优先发展的领域,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规定优先支持的项目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

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广泛听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有关国家机关、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在受理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可以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为依托单位。

本条例施行前的依托单位要求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注册。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注册的依托单位名称。

第九条依托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二)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提供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

(四)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基金管理机构对依托单位的基金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与者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第四章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机构基金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按照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填写项目计划书,报基金管理机构核准。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书,除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年度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务院财政部门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预算拨款。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除外。

依托单位自收到基金资助经费之日起7日内,通知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使用基金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负责人使用基金资助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基金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依托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协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六条自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建立基金资助项目档案。依托单位审核结题报告,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七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审查结题报告。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摘要予以公布,并收集公众评论意见。

第二十八条发表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抽查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并公布,公众可以查阅。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的信誉档案。

第三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对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评审专家,不再聘请。

第三十一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布本年度基金资助的项目、基金资助经费的拨付情况以及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情况等。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基金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作为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后,申请人可以就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基金管理机构在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进行评估时应当参考申请人的意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检举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第三十三条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外公开有关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其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3至5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参与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不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的;

(二)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六条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3至5年不得作为依托单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条件的职责的;

(二)不对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或者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纵容、包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的;

(五)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第三十七条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聘请其为评审专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评审职责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三)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四)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不公正评审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八条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二)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三)干预评审专家评审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二)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伪造、变造印章的;

(四)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财物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因前款规定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四十条违反有关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第七章附则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8

1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设立、发展及其主要成效

原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于1986年决定并设立了“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出台了试行管理办法,主要是对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受理处室等有关工作流程问题进行规范。

从1990年代初到2007年,针对省基金的试行管理办法,研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细则,主要有基金计划项目的学科分类、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等方面的规则,对基金计划项目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至2007年底,经多年实施和经验总结,省基金计划根据资助目的和发展重点形成了三个资助类别,分别是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自由探索项目。通过20多年的持续规范管理,省基金计划以其客观公正和科学决策的典范在全省科技队伍中树立起了很好的权威,很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把承担省基金计划项目作为评价科研人员研究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评聘科技人员正高职称的重要条件之一。

省自然科学基金实施以来,以科研项目为载体,培养了一大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技队伍,涌现了一批在国内外都有一定知名度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也为其它各类科技计划提供了大量项目源,同时促进了我省学科领域的全面发展和一些优势学科的跨跃式发展。一些基金项目成果经过中间试验后直接转化为工业化生产,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如由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资助的、由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科研人员完成的煤制乙二醇项目不仅培养了一批科研人才,重点项目得到了升级,而且还取得了非常重要的科研成果。该成果在内蒙古通辽金煤化工公司进行转化,设计年产20万吨煤制乙二醇产品,2009年12月全线工艺流程顺利开通,生产出了合格乙二醇产品。中国科学院和工业与信息化部曾专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世界首创万吨级“煤制乙二醇”工业化示范项目的新闻会。该项成果转化标志着我国在世界上率先实现了全套“煤制乙二醇”技术路线和工业化应用,是一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首创技术,对国家的能源和化工产业将产生非常重要的积极影响,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突出的技术创新性和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总之,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实施培养锻炼了我省科技队伍,整体提高了我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2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的主要创新内容

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管理规则实施多年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讨论之后,省科技厅于2008年底修订出台了《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的目的与定位重新作了规定,并对计划项目重新进行分类,分为三类,分别是面上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简称“青年创新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简称“杰青项目”)。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三年,杰青项目实施期限为三年。同时,对基金要重点支持的研究内容及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过程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2.1 目的与定位

基金计划设立的目的是:重点资助对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自然科学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加快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和人才团队的形成;推进我省优势学科和优势技术领域的发展;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基金计划定位: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是我省为促进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而设立的科技专项基金,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兼顾基础研究。

2.2 适应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 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技术创新价值,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

(2) 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有助于发挥我省自然资源优势的应用基础研究;

(3) 能推动我省有优势及特色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立足学科发展前沿开展的基础性研究;

(4) 有利于科技人才的培养,特别是科技人才群体培养的基础性研究;

(5) 有助于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基础性研究。

2.3 申报条件

基金计划项目对申报条件进行了规定,主要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我省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基金项目的执行期限,也就是说,基金计划只资助中国人(含港澳台),是我省企事业单位的固定人员,不是兼职人员或客座教授。

各类基金计划项目的申报都要符合上述条件,同时不同类别的项目申报还必须满足其它条件。其中面上项目申请者所申请的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不应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青年创新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申请立项当年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尚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杰青项目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申请立项当年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未主持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省杰青项目。同时杰青项目申请者特别注重申请者已有的成就,如已取得省内外同行承认的创新性科技成果,或对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有推动作用,或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这些条件非常

重要,关系到杰青项目是否真正给予有重大成绩或贡献的青年科技人员。

2.4 申报要求

省基金项目申请每年集中受理,具体受理时间在福建科技网。申请者应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主管单位推荐提交。2010年起,面上项目、青年创新项目不要求提交书面材料;杰青项目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但不要求提交查新报告。总之,主要是想尽量简化手续。当然,主管部门还是要报送申报项目的汇总表。

2.5 评审与立项

省基金项目立项实行专家评审机制。收到项目后,首先要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项目申请者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或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申请项目主体内容是否符合省基金资助范围。申请经费超出省基金项目资助范围且未对资助不足部分做出自筹承诺的,也不能通过形式审查。省基金项目的立项评审采用网络评审的的方式进行。杰青项目还要结合会议评审,评审专家委员会要在听取申请者汇报和充分质疑、讨论的基础上投票产生。

科技项目立项实行专家评审的决策机制,是国际上的通用做法,也是各国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份。例如,英国科技项目的立项与评价情况是:(1)要成立科技项目评估委员会,由本领域的著名专家和有关政府、工业产业界代表组成。(2)开展三方面的评价,对申请科研项目要进行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行评价;对已完成的科研项目成果也要进行评价;有时还要对某一科技计划实施若干年之后 对该计划进行总体评价,一般是委托中介机构或第三方进行评估,以便确定政府是否继续拨款实施该计划。(3)在评价指标方面,对于基础性研究项目主要以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作为评价依据,对于应用研究项目主要参照项目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和项目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为主要评估标准,政府各部门为此制定有一系列评价指标。(4)评价所需要的经费主要从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列支,一般不超过研发投入的1%。严格的评价制度保证了研究与发展经费投入的有效性和经费投入的公正性、客观性。

2.6 实施与管理

一旦承担了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就要承担接受管理和监督的义务。我们要求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都要上网填写、提交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并经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集中报送省科技主管部门。承担单位负责本单位基金项目的日常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于每年底前报送本系统或本地区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报告。

杰青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省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检查,也可以采用集中汇报的方式进行。同时,青年创新项目和杰青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研究人员变动、研究内容调整、中止实施、延长研究期限等情况,都要上网填写变更申请并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省科技主管部门审批。

基金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归属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但应标注“福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福建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资助项目” 或“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

结题方面,比以前做了些简化。面上项目和青年创新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审批,最后以批复验收方式结题,全年进行但要在项目到期的年底前全部完成。杰青项目以评审方式结题,要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2.7 监督

监督实际上是两方面的,对管理人员和项目承担者都要监督。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项目承担者也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认真开展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工作。

3进一步创新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若干建议

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过20多年的实施,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项目源,培养了大批科技人才队伍,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区域创新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我省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实际情况,省科技厅于2008年修订出台了基金管理办法,提出了若干管理创新的内容。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了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区域创新体系。为此,本文提出创新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若干对策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增加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的资助范围,尽量让所有从事科学研究的科技人员都能从中受益。与社会财富的分配状况类似,科技界在科技资源分配方面也存在着:少数科技人员拥有多数科技资源,而多数科技人员则仅拥有少数科技资源。这种状况对发挥多数科技人员的研发主动性和积极性都不利,因此我们必须从项目资源分配方面进行创新,扩大基金项目支持的资助面,让多数科技人员都能争取到项目,都能从中受益。

第二,在项目源的培育方面,要注重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目前,省基金的资助是根据科技人员申报项目情况来决定资助数量的。这种情况有助于提高全省整体的科学技术研究水平,培育创新资源,对于提高我省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培养科技队伍都十分重要。但是,同时也要注重与产业发展相衔接,培育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共性的科学技术问题。

第三,完善立足于科技创新平台基础上的科技创新团队的培养。近年来,国家和省直有关部门都十分注重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安排了较多建设经费补助,部分创新平台的有关实验设备等与国外同类型的平台相比已不逊色,但对于其中的科技创新团队的培养壮大则往往重视不够,一个和谐的、梯次合理的科技创新团队对于科技研究至关重要。此外,还要重视加强海峡两岸科技创新团队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取长补短,互惠互利,合作共赢,让海峡两岸共同的科学研究活动促进两岸的和平统一。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9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全国,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由基金委员会负责实施与管理。基金的评审有着规范的程序,比其他项目申请更公开、公平、公正,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申请者的学术地位。科研人员申报基金项目中标主要靠其多年知识积累和潜心研究,非一蹴而就;但国家资助的唯一依据只有一个申请书,在相同的申报条件下,掌握基金项目申报方法学能大幅度提高立项的可能性,提高基金项目的中标率。

1 背景概述

了解基金的背景资料可明晰申报的范围,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

1.1 资助类别

基金资助类别包括:①资助人才(青年科学基金(< 35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45岁)、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在线申请);②资助项目(面上项目(自由申请、青年基金、地区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含面上、重点));③其他资助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又包括面上和重点等、专项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随时受理)、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

1.2 资助力度

基金资助力度:1986~2006年,运用国家投入的约180亿元资金,资助了10万余个项目,仅2006年就资助42.36亿元。

1.3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资助体系中主要部分,占>60%基金总经费(2006年达71.89%);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率>自由申请的资助率(2006年达23.7% );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资助期限3年;2007年平均资助强度提高,但项目资助率与2006年持平。

1.4 机构设置

生命科学学部有10个处。申请者要了解每个处重点受理什么和不受理什么内容,以免好的项目申请投错了“门”。比如:六处主要受理畜牧、兽医学、水产学和动物学的申请项目。七处预防医学学科负责受理预防医学相关的申请项目。生理学与病理学学科负责受理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运动医学和内科学的申请项目。营养学科只受理人类营养相关的研究;儿童与少年卫生学科只受理与少年儿童正常生长发育及其影响因素相关的项目,不受理儿科及妇产科疾病项目;毒理学科不受理药物毒理项目;流行病学科只受理人群研究的现场或现场与实验室相结合的项目,不受理单纯的实验室研究项目;地方病学科只受理克山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项目,其他病种须申报其他相关领域,如传染病学、寄生虫病学、毒理学等;传染病学科只受理有关由病原微生物感染人体后具有传染性的疾病研究项目,不受理不具传染性的一般感染性疾病研究项目,也不受理有关细菌耐(抗)药、抗生素、动物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除外)以及与病毒性肝炎无关的肝纤维化等消化内科研究项目;肿瘤学科只受理肿瘤流行病学项目,不受理肿瘤病因学、诊断和治疗相关的研究课题;不受理医疗管理和卫生经济类项目。另外,涉及人体研究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关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材料。运动医学中关于运动性损伤与康复研究,是指研究由于体育运动造成的损伤及其相应的康复治疗,不包括骨科疾病和创伤造成的损伤与康复治疗研究。八处负责受理临床医学基础学科的申请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诊断与治疗学基础、外科学及其分支学科、老年医学和康复医学。本学科“诊断与治疗学基础”申请代码及其次级申请代码“物理诊断学”“实验诊断学”不受理有关发病机制的研究申请,请相关申请在其他代码下申请。九处。为报批新药开展的常规研究和制药工艺研究不属于本基金的资助范围。凡是未提供具体方药或穴位的(以保密函件形式列出并提交本学科保存者除外)、或对于仅以某中药或成分为“名”,而无中医药理论思维或研究内容之“实”的申请项目,一律不予评审、资助。十处。资助范围包括:妇科学、生殖医学、围产医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法医学、特种医学和肿瘤学。不受理抗肿瘤药物药理学相关的研究申请。建议口腔软硬组织损伤修复、牙齿生长发育及再生方面的研究在现有的口腔内科学代码下申请,有关颞下颌关节疾病研究在口腔外科学代码下申请,有关种植义齿相关研究在口腔修复学代码下申请,以便于集中评审。

2 申评程序

了解基金的申评程序可明晰申报的环节,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

申请者填写申请书

所在单位汇总申报(网上+纸质)≤3月底

科学部初审(形式审查、初筛)≤5月15日

同行专家(>7万人的专家库)网上通讯评议(3+X)(2006年为50.9%)(一审)≤6月底

科学部提出评审建议≤7月底

学科评审组评审(资助小额探索的非共识项目占5%)(二审)≤9月底

委务会议审批整体资助方案(终审、立项)≤10月15日

3 评议指标

了解基金的评议指标可明晰评审的尺度,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定量评议与定性评议:项目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创新性)、研究目标、预期成果、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研究条件、工作基础、申请者的胜任能力。达到以下具体要求可提高中标的几率。

3.1 立论依据

研究意义:有重要科学意义或属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科技问题。学术思想:有明显的创新或特色。理论依据:充分,科学性强。对国内外研究现状:清楚,分析准确、全面。

3.2 研究方案

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范围合适,重点突出;关键问题选择准确。拟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先进,且有创新性。设计的技术路线(试验方法):合理可行。研究的预期目标:明确。

3.3 研究基础

与项目有关的研究项目:是原有研究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已具备的实验条件:条件具备。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研究力量强。

3.4 综合评价

申请者承担以往基金项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优秀。项目的创新评价:创新性强,是开创性工作。项目总评:优。是否资助:优先资助。

4 未中缘由

了解基金的未中缘由可避免重蹈前车之覆,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中的项目有相似性,如上述评议指标结果较好;不中的项目缘由各式各样。总结未中缘由有许多,比如:缺乏可行的选题,过大、概念不清。缺乏题目与研究内容的一致性,片面追新。缺乏充分的立项依据,缺乏分析和对基本科学问题的凝练,缺少合理的科学假说和对机制的深入探讨,立项依据限于国外参考文献的简单罗列。缺乏必要的前期工作和预实验,研究设想和假设常常仅停留在文献检索和推论上。缺乏实在的目标,目标过高。缺乏与国家生命科学重大科技需求的紧密结合。缺乏提炼的关键科学问题,导致研究内容“大”而“空”。缺乏源头创新,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创新不足,沿袭自己熟悉的领域而使立意偏于保守,盲目跟踪国际研究热点。缺乏清晰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过于简单,难以判断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目标。缺乏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的相适性。在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设计上,不是围绕解决科学问题选择合理技术,而是依赖高新技术选择科学问题,使项目陷于技术、指标的单纯堆砌,使得研究方法变成了单纯的新技术的堆积。缺乏相关的研究策略,面对具体问题尚不能从国际主流的研究思路出发设计出科学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缺乏细化的研究方案。缺乏基本的研究设计要素。缺乏深入的科学本质研究,片面追求新技术应用,没能用最适宜的方法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以新技术定研究内容,仅停留在一般记录的观察,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缺乏群体研究或不能很好地结合群体开展研究。缺乏实事求是的严谨学风,刻意夸大研究意义、提升未知的研究结果。缺乏系统的、连续性的研究工作。缺乏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研究。有独特的研究材料却未能提出创新的课题。有创新思路,却没有相应的研究力量保证项目的实施。有创新性发现,研究工作却难以继续深入。超项、手续不完备(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请者如为在职博士生,要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且只能通过在职单位申请;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等)、不按规范性要求填写或者填写错误、非资助范围(与指南不符、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等)等形式审查不合格。不是申请当年1月1日后从官方网站下载的新版申请书。

5 撰写要求和技巧

5.1总体要求

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合理性、严肃性、连续性。选题要点:研究类型与申请基金类型的吻合。定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写作技巧:建议初次申请者咨询资深基金管理者之后再进行申请。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清楚,用词恰当。A4纸4号仿宋字打印。附件版面大小=申请书,若原件非A4纸大小,可将附件的原件粘贴在空白A4纸上右侧对齐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外行看了有兴趣,内行看了有水平(意义、目的等内容用科普作家的写作手法,技术路线等研究方案用专业术语)。

5.2申请书结构

5.2.1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要确切,主题要明了。资助类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准确。代码必须使用当年的代码。代码要与申请项目内容相一致。选择最接近的相关学科来投送。寻找合适的相关学科同行评议(利于寻找合适的评议专家以及专家掌握相应的评审标准)。

直接填写代码不可取(在写申请书之前,未认真看项目指南,申请书写完后再回头找代码,以这种方式填写代码,有时会出现项目名称与代码名称可能字面上一致,但是申请内容却与受理项目对应的科学处不一致的情况,因为有些研究内容可能会涉及不同科学部下属的科学处,但每个科学处支持的研究重点是不同的)。项目名称要醒目,主题要明了。报送学科要准确,代码非指南。代码1指报送学科,代码2指相关学科。基金不支持应用开发。项目负责人工作≥6月/年。单位名称指项目依托单位,需要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摘要(限400字)应详尽明了,避免宣传性语言(研究对象、拟采用的方法、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已取得的主要学术成绩(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英文全称填写海外工作单位等信息在个人信息栏目中(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中文全称填写海外工作单位等信息在个人信息栏目中(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5.2.2项目组主要成员人员精干(对立项提出自己想法,并参与具体研究的人员≠提供数据或进行辅助工作的人员)。人数适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工合理、具体。主要成员工作时间>4月/年。一人同期不同单位不得申请或参加。签字须为本人亲笔所签,否则需要正式委托信函。

高级职称限项申请(同一重大研究计划申请或承担≤1项、有重大或重点项目申请和参加≤1项、面上项目申请和参加≤2项、当年只能申请一项、青年科学基金只能负责一项、青年基金(小额)也算一项、一生只能获得1次青年基金资助)。申请项数(作为负责人)+申请项数(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在研项数(作为负责人)+在研项数(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2项。非高级职称限项申请(负责在研项目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

5.2.3经费申请表申请经费额度合理。申请经费实事求是。经费预算要有依据。说明各项的必要性。支出内容有限额比。>5万元固定资产及设备(逐项说明与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协作费≠合作经费(协作费是外单位协作承担本项目部分、单一研究试验工作的经费)。定额补助式资助方式(除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式资助方式以外)(表1)。

表1各类项目申请经费的支出内容限额比例

5.2.4报告正文面上项目支持在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的创新性的科学研究。要充分了解国内外科技发展现状与动态,瞄准科技发展前沿或结合国家战略需求,认真构思,自行确定立论依据充分和创新性强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案,开展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鼓励开展前瞻性和探索性研究,力图通过研究得到新的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重点项目支持结合国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学前沿,针对我国已有较好基础和积累的重要研究领域或新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工作,特别鼓励具有面上项目研究基础、项目进一步研究有望取得突破的申请者进行申请。重点项目研究要求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研究队伍精干,要求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重点项目不设子课题。应围绕“项目指南”公布的研究领域,进行申请书正文内容的撰写。

报告正文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版面简洁,易于阅读,“摆事实”、“讲道理” ,自由体式(不同类型项目撰写提纲不同。非Word文件录入后打印输出)。选好研究方向――按学科前沿、国家目标和市场需求选题。要与指南对应――熟读指南和定好题目。与经费相当的规模――做好课题设计。多学科、有梯队――组织好研究队伍。多参加学术会议――让同行专家和项目管理官员了解意义与创新点。核心单位突出――选好合作者和合作单位。

5.2.4.1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4 000~8 000字):项目名称――体现研究对象、方法和解决的科学(学术)问题。立项依据――详尽说明为什么要开展本项研究以及简单的思路。研究方案――具体提出解决科学问题和实现目标的思路和步骤。①立项依据:项目的研究意义(基础研究结合科学发展趋势论述科学意义;应用基础研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关键科技问题论述应用前景。要从科学意义或学术意义上陈述重要性,必须阐明充足理由以及理论和学术意义)。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包括本人的研究,指出需解决的共性问题)。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国内、外关键性的研究,文献的时效性,经典文献除外)。

②内容、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重点阐述内容(研究内容应紧紧围绕目标,集中精力解决科学问题,重点突出,只求解决一、二个学术问题,每个内容细节可详情叙述。研究目标是解决基础性、学术性问题,避免目标设置偏大、解决一个非学术性的目标或做一件达到某一指标的具体工作,不是具体做什么事,是研究科学、学术性问题,避免泛泛探索规律的研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必须写,力求准确。③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有关方法。技术路线(步骤要具体、思路要清晰)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即能说明问题,又不暴露“技术诀窍”。通过保密信函的方式直接寄给学科。实验手段(分析手段用途要明确,忌各类新分析仪器一窝端)。关键技术等。从学术思想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不能仅就研究队伍和研究条件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只有上述三方面优势的综合,才是取得成果的关键)。④特色与创新:实质性的源头创新思想或思路。提出明确的科学问题和解决方案(在大量文献调研和工作基础上)。防止“大”而“空”的倾向。应用基础研究,应用背景要论述清楚。提出研究特色和新颖的学术思想。科学、严谨地提出和分析创新性内容。研究条件的特色不等于项目的研究特色,更新不等于新颖的学术思想。阐明学科交叉点在哪里,对相关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填补国内空白不等于创新与特色(对基础研究而言)。创新不是无中生有,是已有工作基础积累、升华的产物。⑤年度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研究计划要具体(以便评议人了解进度是否合理)。预期进展可给出一个大致的设想。预期的结果要与研究目标相吻合。基金成果指国家发明专利、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奖、人才培养,且表述时按此逻辑顺序。

5.2.4.2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①工作基础: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积累。已取得的研究成绩不等于所在单位集体或者导师的研究。②工作条件: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拟解决的途径。利用国家和部门的重点实验室计划与落实情况。③申请者简历: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学历和研究工作简历。近期已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著(列出相关论文(著)所有作者排序、论文(著)名称、期刊(出版社)名称、期刊号、页码、发表(出版)时间等),并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获得的学术奖励情况。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④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负责的内容等)。其他项目(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负责的内容等)。拟申请与正在承担的项目的关系与区别(研究任务和重点的简单说明)。其他项目不反映不是好办法。应说明与本申请的关系和区别。承担基金的进展或完成情况(列出较明确的内容,及引用情况、获奖情况、培养人员情况等)。前一结题项目完成情况(附3篇主要论文首页,并须标注是基金委资助项目,否则,应附上能反映基金资助信息的一页。

5.5签字和盖章页

知识产权及特殊的规定(联合资助项目)。非依托单位人参加=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科研处、系、室章无效。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签章人不应是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加者)。申请单位盖法人单位公章原印。

5.6附件等

根据项目类型制作。根据申请者实际情况而定。2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信(未获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申请面上项目)。导师的推荐信(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对项目研究时间的保证、在职单位为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在职研究生申请者)。专家名单及理由的函(≤3位不宜评议)。依托单位正式受聘聘书与聘任协议复印件(聘任期覆盖项目执行期+在依托单位工作≥6月/年)(国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农业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第二章第5条)及农业部同意立项证明(第三章第12条)(属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研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涉及医学伦理学研究)。利用基因工程生物等开展研究(来源证明)。其他实验室赠予(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涉及国际合作或项目组成员中有旅居境外的申请(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知情同意书)。

6 思维方式

用申报基金的正确思维方式可找对申报的“门”,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善于发现新现象;善于升华为科学问题;善于提出解决所发现的科学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办法。申请书是写给别人看的(只自己清楚、满意不行,要让小同行、大同行、基金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都认可)。切忌基础研究不基础写成开发、应用;项目名称太空洞当成研究领域;虽然提出了一个很好的主题,但基本上围绕着主题的,尽管尽力描述,始终无理想切入点,以至看不出研究思路。立项关键欠清楚视同科学问题;研究方案较糊涂等于思路不明。从自己的研究中提炼出基础研究问题,并不是把自己的研究写成基金申请就等于基础研究了。“多学科交叉”必须对相关学科的发展都促进不等于简单地借用其他学科的知识,或把其他学科的相关技术作为工具。有关研究的相关问题:实验动物、伦理问题、遗传资源等。

6.1正确认识基础研究

目标与内容:科学问题是什么(What)。科学本质为什么(Why)。发现新的科学现象。研究方案:如何解决科学问题,如何探索科学本质,怎样发现新的现象,基础研究“有所为,有所不为”,申请基金是自己给自己出题,不仅摆事实,且把道理讲清。

6.2正确认识应用基础研究

科学问题来自应用实践,科学问题应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不是用基金去做具体应用方面的事。

6.3弄清研究属性,基金不支持应用开发

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工程技术研究都有其相应的研究属性,申请人应了解其特点。

6.4申请前注意事项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10

第二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是国家设立的专项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管理。

第三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吸引海外人才,培养造就一批进人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第四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年度项目指南,

(二)组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三)受理项目申请;

(四)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批准资助项目。

(六)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

第五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申 请

第六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基金发展规划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制定年度项目指南。年度项目指南应当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七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六)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七)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前款(二)至(七)条件的,可以申请。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请。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4年。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年度项目指南要求,通过依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

第十条申请人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时注明:

(一)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二)与正在承担的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第十一条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学术委员会或者专家组对申请人提出推荐意见;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统一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十二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研究领域及依托单位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项目指南要求的I

(三)申请人在不得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处罚期内的;

(四)依托单位在不得作为依托单位的处罚期内的。

第三章 评审与批准

第十三条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组织同行专家对受理的项目申请进行评审。项目评审程序为通讯评审、会议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定。

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由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的管理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评定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人选;

(二)研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五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

(二)对本学科领域或者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

第十六条对于已受理的项目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根据申请书内容和有关评审要求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5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

对于申请人提供的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每份项目申请的有效评审意见不得少于5份。

第十七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根据通讯评审情况对项目申请进行排序和分类,确定参加会议评审的项目申请。

会议评审专家应当来自专家评审组和评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特邀其他专家参加会议评审。到会评审专家应当为15人以上。

被确定参加会议评审的项目,其申请人应当到会答辩,不到会答辩的,视为放弃申请。

会议评审专家应当在充分考虑申请人答辩情况、通讯评审意见和资助计划的基础上,对到会答辩的申请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建议予以资助的应当以出席会议评审专家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公布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名单。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异议的受理与调查,调查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

第十九条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审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根据需要可以特邀其他专家参加评审委员会会议。

评审委员会对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进行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人选获得的赞同票数应当超过到会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评审委员会评定结果,决定予以资助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及资助额度等及时制作资助通知书,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研究领域、资助额度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提供。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申请的理由。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公告予

以资助项目负责人名单以及依托单位名称,公告期为5日。公告期满视为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收到资助通知。

依托单位应当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资助通知书的要求填写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并在收到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收到项目计划书之日起30日内审核项目计划书,并在核准后将其中l份返还依托单位。核准后的项目计划书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检查和结题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除根据资助通知书要求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逾期未提交项目计划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

第二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于次年1月15日前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二十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审查提交的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对未按时提交的,责令其在10日内提交,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在项目实施中期,组织同行专家以学术会议方式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中期检查专家应当包括参加过该项目评审的专家。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整理中期检查意见,作出是否继续资助的决定并向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提供。

第二十七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自然科学基金委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连续1年以上出国的;

(四)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协商不一致的,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项目实施的决定。

发生第一、二款情形,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批准、不予批准和终止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第二十八条 自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统一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责令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lO日内提交或者改正;逾期不提交或者改正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未按时提交结题报告的;

(二)未按时提交资助经费决算的;

(三)提交的结题报告材料不齐全或者手续不完备的;

(四)提交的资助经费决算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填报要求的;

(五)其他不符合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的-情况。

第三十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组织同行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查。

审查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会议评审专家应当为15人以上,其中应当包括参加过项目评审或者中期检查的专家。

第三十一条评审专家应当从以下方面审查项目的完成情况,并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评价意见:

(一)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二)研究成果情况,

(三)人才培养情况;

(四)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

(五)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二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结题材料提交的情况和评审专家的意见,作出予以结题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笫三十三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公布准予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项目申请摘要。

第三十四条发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三十五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11

我是会计五班的学生___,因为家庭困难,特申请奖学金。

我来自湖南省的一个小山区,此地交通落后,长期滞后发展,我的母亲是农民,父亲是一个地地道的建筑工,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长期以来,我的学费都是父母在日晒雨淋的天气下用体力和汗水得来的。带着全家人的期望,我考上吉首大学,但是昂贵的学费却让原本生活不易得家庭更家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在亲戚的资助下,我勉强交齐了学费。

可是,自从我上大学后,家里的收入更显得有点供不应求,为了尽量多赚点钱,他爸妈更是起早贪黑,随知道天不尽人意,造物弄人,我爸妈拼死的苦干却换来沉重的叹息。父母因长期过于劳累患上了一身的疾病:我的妈妈是小病不离身,时不时的要去光顾一下药店,而爸爸在去年中得上了腰椎盘突出,根本就不能凭着干体力活赚钱,不仅如此,我爸爸在家也是每隔三四天就需要靠打针来维持,每打一次就得花上上百元,一个月就得花上一两千,并且时常发作,其痛楚不可名状,这无底的病情给我家带来了致命的一击,让我们雪上加霜,欠了一屁股债。

为了我的学业,我爸爸竟然用了借来治病的钱给我买了一台电脑和交上自己第二学年学费,还说了一句再苦也不能苦孩子,这真的很让我感动。可是,我的感动同时也成了我的负担,一想到暑假时夜里醒来时听到爸爸被病痛折磨的呻吟声时,我都会感到深深地自责内疚。因此,我希望能得到学院的补助,为他爸妈卸下一点点包袱,给力资料网入党申请书范文同时也缓解一下我家里的经济压力。

我的家里虽然暂时处于困难时期,但我相信这并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的阻力和自卑。我想,这也许是一个考验我的时候吧,我不会被困难击倒,因为风雨过后就会有彩虹,取而代之的只会是我的动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样本2尊敬的学院领导:

您们好! 我是材料与冶金学院材料X班的学生杨昌顺!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始终以一个优秀的大学生来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觉得 我已经符合了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故现我申请奖学金!

现将我自己的一 些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的评审参考: 一.思想方面:去年刚开学不久我就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时时把党员们的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今年我 也已经上了团校又向党员迈进了一步。对于国家的一些大事重要会议及决策我也是时时关注。时时以一个合格的大学生来要求自己! 二.学习方面: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这一年的我总分及平均分均是班 里的第二名! 平均分为80 以上。在选修课上,我每门都是以优秀的成绩完成任务,无一门挂科。平时的 学习生活里, 我总是会利用课余时间去自习。

在已经开始的这一年我更会保持并将更加努力 的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三.生活及其它方面在生活中,由于家里贫困的原因,自己也是尽量的在开销方面能有所节省,对于像电脑 等方面的东西都没有购买。 对于班级学校等的活动我更是积极的参加!还记得我们班的班服上的班徽就是由我亲自设计 的! 对于班干的工作我也是积极的配合并主动参与, 尽我自己的一份力为班集体做一点贡献!平时生活中我也会尽我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去帮助同学与他们有好相处!

鉴于综上所诉,现将申请学校的 2 等奖学金!望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并能够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样本3尊敬的学院领导老师:

您好!

我是机电工程系供电4班的X。20X年9月很荣幸的成为我校的一名新生,满怀着对学校无比感激地心情,在激动与兴奋的心情中不知不觉地开始了我在柳州的大专生活,在过去一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锻炼自己。我认为在各方面均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故提出该份申请书。

从入学开始我在班里一直是班团干,第一学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被辅导员安排去做副团支书,协助团支书工作的同时也为班级的管理出一份小小的力量;第二学期被当选为副班长,为我们班的出勤率做出了最大的努力。

另外,在社团方面,我现在担负蓝炫英语协会的副会长职位,社团工作和班级工作有所不同,社团

里都是一群有共同兴趣爱好的朋友,基础上没有什么抵触冲突。

我于20X年10月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从那时起我就时时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积极参加党课的学习,时时以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在学习上,我刻苦努力学好各门课程知识,乐于帮助在学习上遇到困难的同学,在学习上遇到了困难,我先是自己独立思考,如果自己解决不了我便会向同学、师兄请教、讨论、学习。在过去这一年里,我都学习用功刻苦,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生活中,朴素节俭、性格豁达,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平时很善于和同学沟通,也乐于帮助同学,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

我特别感谢辅导员的大力培养,各任课教师在学习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即为我的基础情况,敬请各位领导来师加以评判审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样本4敬的领导老师们:

你们好!

我是资源与环境工程系勘察技术与工程X—3班的学生。经过一年对勘察技术与工程专业的学习,我现在已经是一名大二的学子。勘技这个专业是一个艰苦专业,在过去的一学年中,我一直保持着较高的思想觉悟,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在学生工作方面,我也一直本着锻炼自我、服务大家的宗旨,在系学生会新闻部和院记者团工作。在这段时间内,我一直以一名学生干部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负责,圆满的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努力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尽力为同学们服务,获得了领导和同学们的支持和信任。

我不仅在思想、学习、工作中积极要求进步,同时更加注重在实践中锻炼自我,服务社会。因为我知道,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大学生,不仅要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技能,更重要的是有奉献社会的精神并且懂得如何把自己所学的东西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在参与社会活动的同时我没有忘记学习好本专业的知识,第一学期我的各科平均成绩均在80分左右到第二学期没有不及格的科目。现在特向学校申请本专业的奖学金,望领导审核批准。

我深知,自己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但今后,我将继续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把握机会,投身到学习和生活中去。我们要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提高到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来认识,从而增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学习,实践。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钻一行,精通一行,努力成为本职岗位上的内行和能手。

大海不择细流,固能成其深。泰山不让寸土,固能就其高。任何的东西都是在不断的为了那使命在努力着!为了那理想在奋斗着!而学生的使命是搞好学习,为了以后祖国的建设!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神圣的使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最好的!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未来的路我会更加努力,望老师审核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样本5尊敬的系领导:

你们好!我收道桥X32班的学生连x。在这一学年里我始终要求自我持续用心向上的心态,时时以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大学生的标准来要求自我,努力使自我做到全面发展,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大学生。本人认为自我在各方面均贴合学院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故故申请我校奖学金,为使各领导能有一个详细的评选参考,现将本人的基本状况介绍如下:

学习状况:在过去的一年里,每次的考试均名列前五,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两学期的量化均排行第一。然而单凭成绩,并不能使自我成为当代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因此,我努力参加各种技能活动,旨在提高自我,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

1:在第五届“南方测绘杯”测量比赛中获优秀奖;

2:在山西水院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月”获“办公自动化”一等奖;

3:在山西水院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月”获“手工制图”三等奖;

4:在山西水院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月”获“道路工程制图”三等奖。

生活状况:因为家庭状况的原因,家里给的生活费只能勉强够自我花一个月。因此,上一学年我申请到勤工助学岗位,以补贴一下自我的生活费。然而,随着此刻信息化水平的高速发展,对于理解信息设备较迟的自我来说,是一个十分大的困难。为此,我放暑假、寒假期间在外打工挣钱,给自我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每到空余时光就联系CAD等许多走上工作岗位能用的上的东西,努力使自我成为一名当代合格的工程人员。

工作状况:从进入大学以来,由于各方面的优势及全班同学师生的肯定,被大家选为“学习委员”,对此,我感到十分的荣幸,也乐意担当,乐意为大家服务。在工作上,我从不“作奸犯科”“欺上瞒下”,努力做好同学们跟老师之间的桥梁,加大老师与同学们的交流;带头鼓励大家参加各种“技能活动“,加大每个同学以及全班整体素质的提高。因为,只有当每一个同学的素质提高了,整个班级才能有质的飞跃…

在这一学年中,我再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方面,都获得了很大的提高,现将申请奖学金。在此,我要个性感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老师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和生活上对我的支持和帮忙。在将后的日子里,我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来要求和激励自我,以求有更优异的表现。

以上为本人的基本状况,敬请各位领导加以审核。

此致

敬礼!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12

第三条市创新基金是市科技计划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旨在与国家创新基金有机衔接,鼓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良好环境。市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第四条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技术政策,并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三)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第五条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三)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六)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市创新基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两种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贷款贴息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2、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市创新基金贴息按照国家规定的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一定比例贴息。每个项目的贴息额不得超过企业贷款利息总额的50%,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4、市创新基金每年用于贴息项目的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二)无偿资助

1、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

2、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企业需有与申请市创新基金资助数额5倍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4、市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第七条在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申请企业应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市科技局每年年底以前制定并向社会年度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申请市创新基金的项目应符合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

第九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市创新基金,应按市科技局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十条企业提交的市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辖县(区)企业申报市创新基金需要经过辖县(区)科技局推荐。无主管上级的企业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第十一条市科技局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立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受理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市科技局自收到项目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申报企业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第四章项目立项

第十二条由市科技局组织立项审查,立项审查方式以专家评审的方式为主。市科技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进行立项审查的时间。

第十三条市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从市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选择,包括技术、经济、财务、市场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市科技局根据项目申请资料和立项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市创新基金计划草案,与市财政局共同审核,经市政府同意后下达当年计划。

第十五条经市科技局、财政局批准的项目,需要与市科技局签定《市科技项目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同时由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

第十六条未获得市创新基金立项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向项目申报单位发出《不立项通知书》。

第五章项目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批准立项的市创新基金项目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项目的实施管理和验收管理。

社科基金申请书篇13

2.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3.标准化公益类研究项目。

4.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

5.“新网工程”项目。

6.其他项目,包括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新产品计划项目、火炬计划项目等。

二、项目申请工作要点

尽管项目的种类有多种,不同的项目其申请材料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也有不同,但一般应做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认真解读《项目申请指南》,判定能否进行申报。

(二)通过解读《项目申请指南》,明确是否有资格申请相关项目。

(三)明确项目支持重点,确定拟申报项目类别

(四)征集、优选和凝练拟申报项目的名称

(五)按照申报要求构建申报材料提纲并组织评审

(六)按照材料提纲细化项目内容

(七)如果有要求,同步进行项目概算书编制(如果要求必须)

(八)形成申报材料初稿,征求意见,补充完善

(九)定稿上报

三、项目申请书写作要点

在进行项目申报时,除严格按照以上申报工作要点做好各项工作外,项目申请书的撰写质量将直接决定着项目申报的最终结果和资金支持力度,是项目申报工作的基础,因此,必须做好。一般来讲,项目申请书的写作要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你想做什么?——即你的研究目的。

2.你为什么要做?——即你的研究意义和立论依据。

3.你如何去做?——即你的研究方案。

4.你以前做过什么?——即你的研究基础。

具体来讲,不论是哪种类型的项目,《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都要针对研究内容中提到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可操作性进行分析论证。以下一些基本内容一般是必须的:

(一)研究目标

1. 研究目标是项目申请的精髓。它必须具体、明确、可行、准确地将你要做什么、希望解决的问题清晰地传递给评议人。

2.研究目标设定后,应设臵达到研究目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关键问题。应紧紧围绕研究目标,且内容不能庞杂,切忌面面俱到缺乏重点。

(二)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应说明开展此项工作的研究背景,分析以往相关研究基础和实验室支撑条件等背景资料,尽可能介绍申请项目的前期进展和存在问题,表明你将对哪一问题展开研究,或你在工作中遇到了什么新问题和发现了什么新现象而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将这些信息资料收集全进行分析并客观的自我评价,以证明你对问题的选择和分析是正确的,加强对你的信任。

2. 在阐述研究意义部分,应该紧扣二个主题,一是当前经济形势下这一新问题由于什么原因产生,目前已被国家决策层所关注,也出台了若干法规政策,但放眼国际形势,国对的应对措施仍然存上许多差距,这需要一一列出。在国内,尽管政府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存在使得这个问题迄今没有解决或没有妥善解决,列出主要存在的问题。

3.注意阐述项目的立论依据要充分、合理, 特别是要引人入胜、要有近期的文献引证,国内同行的工作要尽量引证,同时避免过激的评价别人工作。

(三)技术方案

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许多申请人容易忽略它。据统计数据发现,50%以上的申请项目均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如不合理、不可行、不具体、非最佳等等。创新的或重要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实验方案叙述必须清晰、具体,一定要使研究方案与研究目标一致。

(四)项目创新点

为说明项目的特色,提高评审者对项目的关注度,申请者必须充分重视所提出问题的创新性,要讲清楚通过你的研究工作将会给本研究领域贡献什么,增加哪些新的技术;说明该项目与他人研究的主要不同之处和本项目自身的特点。

(五)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这是项目技术水平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的评价标准。项目的预期研究成果设计,应客观实际,突出重点,考核指标要兼顾可量化的硬指标(具

体的技术和经济指标)与软指标(包括取得的专利、人才培养、、软件登记取得技术指标)以及不能具体量化的指标(如研究团队建设、产生的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贡献等)。

(六)项目进度计划

预期的研究进展应包括每年的年度进展和每年的主要研究内容。

(七)做好项目预算

项目的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项目是否能够申报成功以及项目申报成功后的实施质量。预算过高,无力资助;预算过低,无法开展工作。项目预算规模如何控制,一方面要根据拟申报项目的实施需求,同时还要考虑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提出合理的项目预算。注意不同项目的预算科目设计和不同性质资金的组成比例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八)其他

1.注意不同项目对课题负责人的一些基本要求,如科技部规定每人只能同时做为一个课题负责人,报上去后会对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课题组成员进行检索,发现一人超项即取消资格。。

2.在读研究生、已离退休的,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3.面上申请者应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4.外籍客座科研人员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科研人员,可以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在内地进行的研究工作,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对尚在境外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不能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合作单位不能盖章的应附本人同意参加合作研究的信件,不要冒签。

5.有的项目,比如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允许提出不宜评议所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密封于信封中,钉在申请书的封面。

6.在写好申请书后,请大家站在评审专家的角度上再审核一下,看书写清楚了没有,有没有什么问题。

五、如何提高项目申报的命中率

在决定拟申请的项目后,如何能够提高项目申报的命中率呢?从近年来我所项目申报经验来看,要提高项目申报的命中率,不但选题要准,同时还要有较高的写作水平与写作技巧。

1. 选题要准。关于选题,有两层意思:一是被动去选,比如上面讲的当前我所按政策可以申报的几类课题/项目;二是主动去选,就是根据你的研究工作积累或行业发展需要,先提出合适的课题或项目,再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即使一时得不到立项支持,也可以做为预研项目做些基础

性的研究试验工作等待申报机会。不论主动或被动选题,在选题时应注意几个要点:

?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

?结合国家需求,严格符合指南

?结合自己积累及特点(不赶时髦)

?注意创新、注意学科前沿、交叉和科 学意义

?避免重复(已立项的重点、重大项目)

?有限目标(三年时限,突出重点)

2. 要有较高的写作水平与写作技巧。写申请书必须采用一种说服评议人对你将要开展的工作产生兴趣的方式去组织整个申请书。

?申请书的思想要清楚、明确、严谨,逻辑性要强;

?书写要突出创新点,要有连贯性、前后照应;

?新概念要多费口舌,学术用语要准确,语言表达要具体,防止空泛。 ?不写错别字,要使你的申请书能充分、真实地反映出你的学术思想、水平和研究能力,使参加评审的科学家对你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给你的申请投上赞成的一票。

3.项目信息要填写完整。一般来讲,项目申请书开始部分都要求填写《项目简表》,这是为了满足专家在较短的评审时间内对拟报项目快速全面了解,因此,一定要按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来填写申请书简表,尽量必要存在缺项。

4. 对同行评议过程及评议专家的评议重点和要求要有一定的了解。近年来,由于部级项目的申请竞争激烈,使得申请人的表达能力、说服能力和申请经验几乎摆在与项目本身的学术价值处于同等的重要地位。尽管你有了好的想法,申请人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较高的学位层次或行业影响,项目建议书也很出色,但并不能保证一定能申请成功,获得国家资金资助,所以,申请人对同行评议过程及对评议专家评议的重点和要求的了解,对申请书的清晰写作的掌握也是申请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六、其他几点补充

(一)文笔要精练有力

个人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条。简单地说,就是自已回头再看或者请他人评阅时,很难删除材料中任何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字。需要带着强烈的自信心进行写作,逐字逐句地雕琢,尽可能用最朴实的文字描述自己的观点。要做到这一点,除了需要有多年的报告撰写功夫外,执笔者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对相关领域的技术积累就显得非常重要,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如第一部分-->第一段-->第一句就需要花费许多功夫思量,既要大气,也要切中研究重点。然后就顺理成章地根据研究目的有层次地展开。

(二)研究重点要明确

这一条做得好,表明申请者对拟开展的研发工作的研究思路已经比较清楚了,会让评委感觉申请的项目是可行的。研究重点一般会在申请书中以下六个方面出现:

一是研究意义的最后一段。

一般是在提出意义之前的总结,应该用一二句话对本研究要做什么进行点评,关键在于提出想法。

二是在文献综述的最后一段。

在综述完文献后形成的观点及可能采用的方法,即你要做什么,如何做。

三是研究目标部分。

主要是进一步细化研究目标。

四是研究内容的第一段。

在研究内容的第一段进行总结性陈述,较之前面的表述又有所差异,但核心是一样的,只是换个说法。

五是拟解决关键问题部分。

这一部分需要用心去写,但核心内容还是差不多的,只是需要分门别类地点出来并详细介绍如何实现之。

六是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部分。

一份项目申请书如何体现出“创新”,是一个很难回答也很好回答的问题。个人认为,项目的特色与创新部分需要结合文献综述来写,一是选题在国际上比较新,是目前的焦点问题且国内很少有人涉足;另一则是当前的国内经济发展形势下迫切需要对这一新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证的研究。这二方面是互为依托的,缺一不可。研究的创新点主要来源于积累,很多工作事先都应该有所做准备。没有前期的积累,是无法提出创新点的。要简练清晰的解释项目的创新点,在写作之前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之前没有积淀,而拿一个自认为有创新的项目申请书去申请,一般的结果可想而知。

以上六个部分内容的撰写,实际上是从不同的角度来阐述项目的研究重点,相互补充、互为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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