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实用13篇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1

为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为推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和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总结评比工作奠定基础,考核验收工作拟分三步进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征集意见;4月中旬印发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考核验收办法以及相关文件;4月下旬,进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评:5月上旬,各区县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全市验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对各区县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验收结果及工作报告。

全市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不同层面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其中,以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为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采取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10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动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情况和观点,要自下而上组织各种类型座谈会、研讨会,积极发动、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有价值的立法、修法建议,使统计立法、修法过程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法制宣传工作要着力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采编发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全社会及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培训。

(三)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自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和办公区场所,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气氛。

二要紧紧抓住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有利时机,播放普法宣传片;开展会前讲法、学法活动,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上街头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四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通过组织座谈、演讲,举办讲座、论坛、展览等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月初,下达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上报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要结合本局队中心工作,对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4月底前,以局队文件形式上报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普法效果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2

在建设系统中近期立法规划的修订工作中,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市建委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立法规划修订协调领导小组,部署立法规划修订的各项工作。各局根据委立法规划修订工作的计划,成立了由局长或副局长任组长的立法规划修订小组,为修订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步骤有序,层层推进。整个修订工作分为组织落实、调研修改和完善论证三个阶段,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了解进度,协调关系,层层推进立法规划修订工作落到实处。三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由于立法规划修订工作涉及到今后几年建设系统立法工作的质量,因此,整个修订工作实行内外结合。一方面,对各局上报的立法规划草案,市建委立足于全局,与各局反复平衡,共同商议,对重复或交叉的项目予以删除或合并;另一方面,采取“请进来”的方式,请有关专家学者对立法规划草案进行研讨论证,通过内外结合,上下沟通,保障了建设系统中近期立法规划的修订质量。

二、贯彻“量质并重,重在求质”的要求,认真作好法规、规章起草的前期工作,为适时出台法规、规章创造条件

与前几年相比,**年建设系统出台的法规、规章虽然有所减少,出台了两部政府规章,《**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暂行规定》和《**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但质量有所提高。与此同时,委有关局根据市人大和市府法制办的立法计划安排,围绕燃气改革、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建设工程监理等改革热点问题,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府法制办做好有关法规、规章出台前的调研、修改工作,为**年年初《**市燃气管理条例》、《**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和《**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3部法规、规章的顺利出台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去年建设系统的立法起草工作,有以下两个鲜明的特点:

(一)基础工作明显加强,立法储备工作向纵深拓展。近年来,随着本市社会经济法制化程度逐步提高,行政立法环境日趋偏紧,立法质量要求日趋偏高。建设系统顺应政府法制工作发展的要求,在努力推进当年立法项目顺利出台的同时,实施立法重心前移,积极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做好立法项目的储备工作,注重储备项目的深度和广度,为**年建设系统立法驶上快车道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实现本市建材行业的依法管理,确保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积极针对行业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数篇调研报告,使《**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草案)》的调整思路、调整对象和手段逐渐清晰。市房地局在**年中针对本市房地产市场“土地一级市场超常量供应,商品房二级市场上市过分集中,存量房三级市场交易量相对不足”的现状,围绕“市场难点,管理重点,老百姓热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加快改革、搞活市场、促进发展的工作目标,确立了“调控一级市场,消化二级市场,盘活三级市场”的立法项目储备重点,使**年立法项目的储备工作有了明显的增强,并对房屋租赁市场出现的大量问题拟定了《**市房屋租赁条例(草案)》,得到了市府法制办领导的好评。

(二)借用“外脑”,集中广大人民群众、专家学者的智慧。市公用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公开登报、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的工作,开创了本市立法程序民主化的先例,使《**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更为科学、完善、合理。此外,委和各局在起草法规、规章中也坚持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通过内外脑的有机结合,使行政立法更体现科学性、公正性,克服部门利益,从而使立法起草的质量不断提高。

三、以改革为动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的新手段、新机制

**年建设系统各法制机构始终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以改革统一一切”的方针,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适应新形势,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在**年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为重点,通过年度执法检查,对862项勘察设计项目中的23项进行了处罚。市政局路政大队**年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加强执法力度。共拆除违章建筑2000余间、违章堆物2700余处,清除违章占路面积达16余万平方米;共处罚各类违法行为3139起,罚款金额45万元。其中对较大违法行为立案103起,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1532份,改正1341起,改正率为87.5%,为城市管理“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全市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监督方法不断创新,监督实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得到进一步推进。

(一)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执法程序合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年建设系统各局进一步在规范专业执法队伍的行政处罚程序上下功夫,促使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新面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用语,市环卫局制定了《**市环境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市环境卫生行政执法用语规范》,使本市环卫系统行政执法实现了办案程序统一、文书格式统一、规范用语统一的“三个统一”。市公用局出租汽车管理处,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处罚较多,当事人要求听证也较多的现象,结合出租汽车行业行政执法的实际,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本市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开展听证工作,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了政府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市环保局在**年中编辑出版了《**市环境保护执法技能培训》、《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手册》、《简明环境标准手册》等,并完成了《**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对环保局的依法行政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把对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

建设系统委和各局法制机构都具有执法监督检查的职能。一年来,各法制机构在探索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着力提高执法监督的实效。市公用局在市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对《**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实施一周年进行执法评估,在执法监督方式上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并召开执法评估会。通过市民与专家相结合,建设系统内外相结合的办法,使《办法》的执行情况有了一个较客观的评价,为该《办法》的进一步贯彻执行和修订完善创造了条件。市环保局结合全国人大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建设万里文明海疆”大型记者团采访,从防治陆源污染物排放、防止船舶污染等8个方面进行海洋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并根据全国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对关闭“十五小”、饮用水源水质情况等进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全市实施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三年计划实现了良好的开端。市住宅局在**年检查了各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全市档案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改正。

四、继续推进“**”普法的各项进程,着力提高建设系统法制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年的“**”普法工作在市建委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过各局、委直属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这个中心环节,以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规教育与行业法规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有力地推进了建设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

(一)探索新型教学方法,提高“**”普法效果。在几年的普法工作实践中,各局和委直属单位已积累了不少教学经验,部分单位还逐步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为此,建设系统召开了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大力推广案例演讲法、案例培训法、案例图象法等案例教学方法,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二)抓住两类重点对象,实施重点普法教育。一是把法律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建设党委去年第一次中心组学习报告会请有关专家作依法治国辅导。市政局举办了10人次局级干部学法日,举办了232人次处级干部培训班,举办了1302人次科级干部培训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公用局认真抓好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通过电视讲座、录象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宪法》、《行政法学》,377人通过了考核。市政局694个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全部取得了执法资格;市园林局加强对绿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分别组织了3期有139人参加的基本法培训和3期有220人参加的专业法培训;市地矿局有22人参加了市府法制办组织的基本法培训,经考核全部合格;市住宅局以行政执法人员和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举办了共有150人参加的市府21号令行政处罚模拟培训班和专业法培训班。

(三)结合全市法制宣传,带动系统普法工作。组织全系统26个局、委直属单位参加本市百万市民法律知识竞赛,17位优秀者组成的建设系统代表队参加复赛和决赛,获得二等奖。

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市”的一系列目标任务,对建设系统法制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为各级法制机构和执法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委和各局的法制干部紧紧抓住机遇,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出色地完成了年度各项法制工作任务。但是,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部分立法起草在集思广益和与改革发展的有效结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立法选项中的需要和可能的关系有待进一步协调;建设系统专业执法与街道综合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执法队伍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执法检查囿于执法程序上的监督检查,而对法规、规章实体实施情况的检查有所忽视;执法工作需要投入的意识尚未普遍形成等。这些都应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年法制工作安排

今年是**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关键一年。在推进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三年目标的过程中,要以法制化、社会化、市场化为目标,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依法管理机制、市民社会参与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其中依法管理机制是基础。做好今年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对于顺利完成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三年目标,实现城市管理“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至关重要。今年建设系统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的精神,根据“依法治国”的方略,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稳步提高的大局,进一步加快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探索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制水平,更好地为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服务,保障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新发展迎接新世纪。

一、明确重点,加强调研,保证既定立法起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搞好立法工作是加强建设系统法制建设的基础。**要建成为国际性大都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任务依然相当繁重。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建立、完善也有一个逐步到位的过程。随着新型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建立,城市建设和管理中新的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正在不断出现,需要通过立法来调整和规范。为此,**年建设系统立法工作必须围绕建立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特点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法规框架体系的目标,按照市府法制工作会议的要求,在前几年立法项目储备的基础上,根据建设系统中近期立法规划,进一步加快法规、规章的起草力度,提高立法起草质量。

(一)要明确重点,加大投入。根据**年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计划(草案),今年建设系统有8个项目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其中正式项目4个;有22个项目列入市府法制办立法计划,其中正式项目11个。委和各局要以此为重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进度、定经费的“四定”原则,增加立法投入,实行立法经费专款专用,为完成**年的各项立法任务提供物质保障。委政策法规研究处对一些重要立法项目要提前介入,做到上下沟通,内外协调,确保完成。

(二)要建立完善社会参与机制,保证立法质量。市民社会参与机制是**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建设系统的法制工作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社会化程度,“善于在立法过程中集中全市人民的智慧”,使法规、规章的规定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将可能出现的部门痕迹减少到最低程度,防止通过立法不适当地强化部门权力、谋求部门利益,只有这样,法规、规章才能更具有操作性、客观性、稳定性。要充分认识质量是法规、规章的生命,要提高法规、规章的科学性,使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

(三)要加强调研,搞好立法项目储备工作。起草法规、规章草案的调查研究过程,既是摸清情况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的过程。达成共识,然后才可能进入实质性立法阶段。立法的质量与调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直接有关。委和各局对已列入市人大和市府法制办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要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对调整的对象、手段相对清晰,法律关系主体相互间的权利义务比较明确,为立法质量的提高奠定基础。

二、以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有效性为核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的体制、机制

建立以“依法管理”为基础的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邓小平法制理论在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中的必然反映。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有效性是今年法制工作的重点。为总结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执法经验,要积极开展建设系统执法工作交流,进一步推动建设系统执法工作。

(一)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党的十五大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执法责任制其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实施的手段、方式方法如何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建设系统承担着大量的城市建设和管理任务,执法队伍多,执法任务重,如何将贯彻执法责任制与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是建设系统法制工作的重要课题之一。今年建设系统房地局、市政局、公用局、环保局和环卫局等5局被市府法制办列为全市执法责任制试点单位,建设系统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及时加强交流、沟通,取得经验后再由点到面,逐步推广。

(二)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做好罚缴分离工作。罚缴分离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保障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树立良好政府形象的基本要求。委和各局法制机构要认真按照市府法制办的要求,充分重视这项工作。一是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着力于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这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和代收银行分支机构的沟通、协调,与它们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财务人员、代收银行营业网点操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代收业务培训。三是要做好罚缴分离制度配套性政策的制定工作,以及各项对策性措施的研究工作,确保罚缴分离工作稳步有序地推进。

(三)要以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听证制度,狠抓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化。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委和各局法制机构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和本市有关实施听证程序的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听证程序实施细则,配备专职听证人员,并加强培训,提高听证人员素质。同时要加强执法统计和定期、定量化动态分析,为改进和提高委系统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质量提供决策参考。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一是要在理顺市、区和街道三级执法体系方面要有新作为。理顺市级专业执法队伍、区级执法队伍和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关系,实行专业执法和综合执法的有机结合,明确各级执法队伍的职能,发挥优势互补、协同管理的效应;二是要针对城建系统执法队伍较多,执法的力量较分散,不能形成合力的状况,在委内联合执法上进行一定的探索。

(五)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按照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原则,开展对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委和各局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领导关心、群众反映较大的一至两项法规、规章进行执法检查,对去年执法检查中要求有关部门整改的项目,要继续跟踪检查。要采取多种有效的监督检查方法,包括程序检查与实体检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优化执法队伍的结构,创造条件实行执法人员竞争上岗

委和各局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执法部门的指导,特别是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以提高文书质量。今年建设系统要结合干部制度改革,在执法队伍建设上采取一些举措。在继续实行执法人员培训上岗的同时,要创造条件实现执法人员竞争上岗,将执法人员的考核与执法业绩挂钩,对于无法胜任执法岗位的人员要进行换岗,甚至下岗。同时,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录用执法人员,对执法队伍进行适当的充实调整。通过分流、交流和引进等多种途径,优化结构、改善素质、提高效率,努力使执法管理队伍与全面加强城市现代化管理的要求相适应。

四、要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年是“**”普法实施的第四年,也是在前三年的基础上巩固、提高的一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普法计划的安排,今年普法的重点对象将在以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基础上,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拓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内容是包括《公司法》、《劳动法》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3

(一)制定好普法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今年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规划要体现审计工作特点,具有指导性、前瞻性;要点要切合审计工作实际,具有可行性、操作性。

(二)全面开展“**”普法动员部署工作。要宣传“**”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氛围;要积极开展对审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以宣传修订后的《审计法》和五年规划为核心,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要围绕宣传贯彻《审计法》和五年规划,按照市局和区法宣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一学三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上海市审计机关〈审计法〉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审计法》,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支持,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一学三讲”活动,使广大审计人员能够深刻领会《审计法》的主要内容及精神实质,牢固树立职权法定、依法履职意识,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审计行为,坚持依法审计。

要按照市局关于《审计法》宣传月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审计法》宣传月活动。一是在全区每个镇、街道和工业区挂二条宣传审计法的横幅,营造学习、贯彻《审计法》的氛围;二是区政府主持召开学习贯彻《审计法》座谈会,部分分管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审计人员畅谈学习《审计法》的体会,区领导发表讲话;三是在《金山报》刊出宣传《审计法》专版,扩大宣传面;四是为区第13期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辅导修改后的《审计法》,加大在领导干部中宣传审计法的力度;五是5月31日开展《审计法》进社区活动,接待居民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让社区居民了解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

三、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抓好法制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要继续抓好对审计人员,特别是要加强局、科两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意识。

要把修订后的《审计法》作为20*年法制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强化全体审计人员对《审计法》的学习、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按照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进一步开展各项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准则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有关执行程序,提高依法审计水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法,违法必究。

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本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要以修订后的《审计法》颁布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审计内部的规范,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切实做到依法审计。

要以《审计法》的修订实施为契机。强化审计监督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把法制教育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制学习培训的成果贯彻到审计的实践中去,严格依法审计,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落实年度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和任务。要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和《审计署关于6号令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加强审计质量检查,逐步建立审计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谈制,做到奖罚分明。

五、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

重要作用。

要注意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休的联系,向社会各界宣传《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成果。要继续在区以上报刊、杂志投稿,进一步宣传审计,扩大审计决定影响。

六、加强领导,确保“**”普法全面启动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开展。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4

(二)大力提升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广大统计人员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始终恪守职权法定原则,自觉养成依法办事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化解统计矛盾、维护统计秩序,创造统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工作环境。

二、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一)继续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完善普法年度计划。各统计站要积极组织统计普法骨干参加各类培训工作。

(二)围绕统计业务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围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着力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努力提升普法效果。要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统计咨询服务及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要突出抓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企业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为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三)把握时机开展重大普法活动。要充分利用《统计法》颁布30周年、开展经济普查等重大活动,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点,上下联动,内外配合,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征集书画作品、开展夏令广场普法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

三、强力推进统计执法检查,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一)突出查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要继续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努力排除对企业源头数据的各种干扰,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

(二)切实加强统计专项执法检查。要围绕基本单位名录库、“三上”企业的基础工作、工业、投资、能源和服务业统计、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主动地、有计划地开展统计专项执法检查,为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提供重要依据。

(三)认真做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要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将其作为保证普查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及时组建普查执法机构,健全普查执法工作机制,设立普查举报电话、邮箱等。根据三经普的特点,研究确定普查执法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尽早做出工作部署。

(四)建立统计执法考核制度。要制定具体明确的统计执法检查计划,确保全年立案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30起,其中经济处罚(批评、警告)案件10起。各统计站要有具体明确的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彻底扭转执法不力甚至执法空白的局面。

(五)建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和曝光制度。按照省和市统计局的要求,建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或曝光典型的统计违法案件。

(六)加大对上级统计部门转办、督办案件的查处力度。要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做好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发挥统计执法的服务功能。要适应建设服务型统计的要求,将服务理念贯穿统计执法全过程。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使广大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推动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认真做好对被检查地方、被处罚单位的回访指导工作,巩固执法成果。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树立统计守法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企业诚信统计。

(八)加强对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要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实施立案、结案报告制度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备案制度,不断强化对日常执法工作和办案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建立健全统计法规制度,夯实统计法制工作基础

(一)配合上级局做好统计法规制定修订工作。今年,国家统计局将开展对《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审核论证和《民间统计调查管理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要进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修订和提出统计活动管理办法等。《省统计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也被省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镇两级统计系统要积极为国家、省一系列统计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建言献策,认真做好各项征求意见工作。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5

1.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局党组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目标,把各股室普法工作明确列入年度普法工作方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时,为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股室根据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方案,明确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保障各项普法工作落实到位。

2.按照《县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开展“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为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落实普法保障经费

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征订各类普法书籍和报刊杂志,订阅了普法读物,为普法学习、宣传提供了保障,确保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始终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结合“七五”期间的普法主要内容和要求,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健全完善了《县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认真贯彻县委、政府要求,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学习的一项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参加集中学习,利用业务时间搞好自学。班子重点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认真学习了行政法、经济法以及与经济建设、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了党的、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则》、《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三)学习成效

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学习,切实增强了科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政水平,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三、干部职工法制教育情况

(一)建立健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结合财政行业特点,健全完善了《县财政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度。按照普法内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时间和要求。健全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在学习过程中,保证了每月集中学法至少一次。要求干部职工在学习的同时记好笔记,力求学深、学懂。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了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多次组织全县财政系統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制学习,重点学习《完法》和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尽职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内容丰富的有关法制专题讲座和会议;二是加强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州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法制网络考试,逐步实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三定职责,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及行政执法主休资格的确认工作,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重新登记造册,规范管理,严格确定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三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做到了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全覆盖,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

四、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财政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宣传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以国家宪法曰、法治宣传教育月等为节点,认真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三是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服务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针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财政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四是深入开展了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学习宣传教育,学习了新修订的《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预决算公开等制度规范;召开了政府采购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修订会计制度等集中培训,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工作。五是利用led、展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财政执法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公示公告工作,大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和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深化普法宣传。

五、存在的问题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6

(二)重点区域控详规划编制。

1、截至目前,组织编制了控详规划方案19个,包括:老干部活动中心、象屿、时代鑫城二期、盛和新城、盛世桃源、第九小学、大锦农、新唐经贸、小微企业孵化园等。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961,970平方米;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22个,建筑面积2,117,678平方米;总测绘面积3,000,000平方米。进一步加大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力度,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提供了详规支撑。

2、沿江风景带规划。去年我市聘请北京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滨江公园景观规划设计,范围:西起新开路、东至东平路、南至北三道街(规划滨江大街),现已完成向阳路至东平路段(永安木业)扩初设计,下一步重点完成地下基础设施工程,明天四月份开始施工。

3、中央大街改造工程(廉政广场—幸福桥段)规划方案。全长3350米,由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中央大街规划红线50米,快车道19米(双向6车道),两侧各5米绿化带。至2015年8月,中央大街廉政广场—西三叉路口段2660米道路整体改造已完成,中央大街西三叉路口—幸福桥段690米道路整体改造正在施工中。

(三)强化管理,有力推进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在规划管理方面,我们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审批程序,严把“一书两证”的审批关。结合行政大厅运行实际,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公建项目:城镇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2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份,乡村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份,私建项目: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85份,验收279份。此外,受理群众信访事项17起,信访办结14起,办结率超80%。

(四)加大监察力度、加强监管职能。富锦市规划局监察大队1997年成立,为了加强规划监察管理工作力度,今年,将全市按片区进行划分,明确责任,加强对市区重要道路两侧、重点地段、市重大项目周边区域的巡查,严厉查处私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建设35处,违建面积约3,286平方米,拆除10处,面积330平方米。此外,今年9月28日、10月15日,我局联合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光明小区超建、陆园小区私接二楼两处违建进行联合执法,拆除违建部分,恢复小区原貌,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蔓延,教育了违法者和广大群众,维护了《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

(五)加强工程档案收缴,丰富馆藏内容。我市城建档案馆是佳市地区唯一“省一级城建档案馆”,现馆藏档案8216卷,涉及8大门类。今年,我市城建档案馆共接收9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整理卷宗1072卷。接收全市11个乡镇建设档案整理卷宗99卷,此外,还对局内各科室档案进行收集整理,我馆按省一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所接收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入库。

(六)百部联百村活动。按照市委有关要求,规划局党支部与砚山镇西五顶村党支部进行百部联百村对接活动。规划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局长亲自挂帅进行对接,并委派一名专职副书记负责。具体工作如下: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赴村内进行义务劳动,清扫村路、整治村内环境;二是我局协调省住厅,由住建厅委派中国中建设计集团黑龙江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帮助西五顶村编制村屯规划,由省住建厅投资约5万元;三是我局对砚山镇西五顶村投入帮联资金5千元,进行村屯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百部联百村活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航测地形图补测工作。我市现使用的航测地形图是1999年所测,经过十年的城市发展,路网布局、城市建筑等改变较多,原航测图已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需进行补测工作。

(二)完成市区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对全市地下管网进行普查,建立我市地下管网信息库是我市今年的重点工程,现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已完成,我局拟聘请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市地下管线进行普查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普查管线总长度约为280公里,总造价248万元,其中,管线普查61.6万元(单价2200元/公里),信息系统186.5万元,该项目已上报市政府同意,2016年4月份开始测绘工作。

(三)成立联合执法大队,加大规划监察力度。对于我市没挂牌地块规划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我局正提请成立联合执法大队,继续加大监察体制的完善和规划的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章建筑。

三、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市城市规划建设重点工程的安排上将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基本原则,按照“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建设宜居宜业生态城市”的总体构想,努力实现城市规划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改善居住空间与质量。

(一)继续编制好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近期规划编制进度,结合城市控制区的建设发展进程和长远发展需要,做好拟建项目规划编制及建成区控详规划。初步确定完成以下18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包括:沿江南侧、幸福河东侧(5个地块)、种子公司、热电厂东侧、民主饭店南侧、二中北侧、秀水二期、锦城春天二期、盛和新城二期、三中东侧、鼎鑫茗苑东侧、清华佲苑二期、电影院北侧、四中南侧。

(二)完成建成区地下管网普查、三维城市模型,建立三维规划信息平台。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7

以党的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开报备2021 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建立普法工作台账的通知》,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气象普法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目标, 持续助力气象法治建设,为气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县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精神。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以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宣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气象法治建设的新成就,宣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信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开展气象法治实践、与气象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推动气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开展针对宪法以及其他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活动,组织参加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并将宪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中。深入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以及宪法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主要考虑、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要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三)系统开展气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高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促进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丰富学习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不定期进行法律宣传,切实提高气象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和普及率。

(五)积极推进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围绕重点法律法规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一是组织参加宪法日宣传活动,结合新修订宪法的学习,大力宣传宪法知识。二是结合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以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联合其他各部门开展气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 清单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推动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在气象行政执法以及重大典型案事件处置过程中,结合案情事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将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按照“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结合实际,将普法寓于气象服务之中,履行普法职责,拓展气象法治宣传覆盖面。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8

2.落实*区统计“五五”普法学习方案,实现规模以下单位95%以上的普法目标

(1)3月31日前,完成全部参加经济普查单位的普法学习、注册、考试及阅卷登记;

(2)规模以上单位参普率达到100%以上,规模以下单位参普率达到95%以上;

(3)将普法试卷按统一标准进行装订成册,归档;

(4)及时搜集、整理“五五”普法档案,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迎接市局、总队和国家的验收;

(5)按时完成统计普法证书的核发工作。

3.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做好栏目维护更新

利用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普及统计法知识的一种创新形式。做好*统计网建立法制天地栏目改进和维护更新,力争把网上宣传平台建设成普及统计法的课堂。

4.认真开展“12.4”、“12.8”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为契机,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使统计立法过程成为统计法知识的普及过程。

(1)7月底前,做好“宣传纪念活动方案”的策划和各项准备工作;

(2)年底前,做好系列宣传纪念活动的组织实施;

(3)举全局之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工作。将法制宣传与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报表管理、统计干部教育培训、统计服务以及统计执法等充分结合起来,使统计法宣传融入并渗透到日常统计工作管理和开展的每一项统计调查当中。

5.用经济普查督导工作的时机,送法到企业

充任利用到企业对经济普查报表督导的时机,宣传统计法。

二.实施进度和要求

1-2月份:

(1)总结上年度工作,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2)组织局队人员观看统计法动漫光盘;

(3)组织局队人员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4)在局队中心组学习中讲《劳动合同法》。

3月份:

(1)完成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上报市局、总队;

(2)完成全部经济普查单位“五五”普法试卷的阅卷及注册登记工作;

(3)上报市局、总队第一季度普法培训报告;

(4)上报市法制办第一季度报表。

4月份:

(1)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学习统计执法检查文书制作及技巧;

(2)组织局队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3)完成“五五”普法试卷的整理工作。

5月份:

(1)完成“五五”普法试卷的装订及总结工作,完成自查报告;

(2)组织全局队科级干部讨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适用意见。

6月份:

(1)迎接市局、总队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验收;

(2)组织局队中心组学习《行政赔偿法》;

(3)上报第二季度普法培训报告;

(4)上报市法制办第二季度报表。

7月份:

(1)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上线学习统计法动漫课件;

(2)组织全局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

8月份:

开展法制调研工作。

9月份:

(1)完成上报市局、总队的法制论文的撰写;

(2)上报市局、总队第三季度普法培训报告;

(3)上报市法制办第三季度报表。

10月份:

(1)组织部分企业法人代表举办法制座谈会,学习《听计法》,并对统计工作及统计法进行研讨;

(2)组织普法讲座,请法制办有关人员讲课。

11月份:

(1)争取在区委区政府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安排一次统计法讲座;

(2)拟定“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安排计划;

(3)组织局队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4)在局队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12月份:

(1)组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2)利用年报机会,开展统计法宣传;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9

一是通过实施“蓝天行动”,主城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2014年主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9天,较2014年增加2天,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较2014年下降2.7、12.2和6.4个百分点。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从2014年的4.69下降为2.71,为开展空气质量日报以来最好水平。

二是通过实施“碧水行动”,确保了库区水环境安全。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已达到68%,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2014年,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8个国控断面水质100%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国控点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2%。

三是通过实施“绿地行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率达到20%。3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北碚区已通过部级生态示范区创建专家验收。璧山县青杠街道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优美镇,万州区武陵镇、璧山县大路镇和涪陵区大木乡创建成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3%。

四是通过实施“宁静行动”,噪声扰民问题得到缓解。全市新建环境噪声达标区99.29平方公里,累计建成440.14平方公里。涪陵区、南岸区、北碚区等建成30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2014年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0分贝,均低于控制标准。

二、重庆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2014年10月26日,重庆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高晓渝在凯源宾馆主持召开了污染源普查工作会。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环保分局和相关局属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重庆市普查办副主任周谐介绍了《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重庆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渝北区环保局局长郭义介绍了普查试点的经验,潼南县普查办副主任夏波代表非试点单位交流了普查员选聘和污染源清查的工作经验。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高晓渝要求全市环保系统高度重视,齐心协力抓好普查工作:

一是保障污染源普查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是抓好普查对象清查、重点源监测、普查培训“三完成”。

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形成全社会关注污染源普查的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普查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建立全市普查联络员网络和信息报送制度。

三、重庆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一)确定一个目标

到2014年,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得到遏制: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三类标准;主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其余区县达到95%以上;环境噪声满足功能区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4年降低20%;全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比2014年减少11.9%和11.2%,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

(二)建立统筹城乡环保的管理体制

以统筹城乡环保为核心,建立城市和农村环保均衡发展、污染共同防治的体制和机制。要完善市和区县两级环保队伍,组建市、区县、乡镇环保部门的农村环保管理机构,在重点建制镇设立环保所,中心镇设立环保员并纳入区县环保局编制管理,开展乡镇专职、村及社区兼职环保队伍试点

(三)认真落实总量控制制度

制定了《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建立了总量排放台帐和指标台帐,并建立了凭证式管理的污染物总量减排动态管理系统;制定了污染物减排削减计划,全市有95家重点污染源安装了共计136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了总量减排调度和通报制度;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区县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评先”、“一票否决”的内容。

(四)全面实施环保“四大行动”

完善了“四大行动”绩效评估,调整“四大行动”的目标、任务,修订《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大“两翼”的生态保护和“一圈”的污染防治。“两翼”以“碧水行动”和“绿地行动”为重点,“一圈”以“蓝天行动”和“宁静行动”为重点,增添工作措施,促进全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五)不断强化环境法治建设

一是新修订出台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条例》法律责任规定详细,处罚规定有重大突破和创设;

二是在全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三是积极开展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旧轮胎土法炼油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了165米蓄水固体废物清理的准备工作;督促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筛选并制定了28家重点危化品从业单位的信息和应急系统建设方案;加快搬迁企业原址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评估及修复工作。

截至2014年10月底,重庆主城区空气质量满足Ⅱ级天数为254天(83.6%),比去年同期多3天;1~10月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8个国控断面水质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1~10月国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重庆市2014年上半年不断强化环境法治建设

一是环境立法取得重大突破。《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历时6年,于2014年5月18日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9月1日施行。该《条例》从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出发,对环境保护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及现场检查、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条例》法律责任规定比较详细,处罚规定有重大突破和创设。此外,《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修订工作也已完成,已提交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开展了《重庆市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办法》和《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围绕饮用水源、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等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旧轮胎土法炼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了危险废物污染专项整治。此次行动出动800余人次对全市82个国控重点污染源、51家污水处理厂、35个工业园区进行了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重庆市五项要求确保三峡水库四期蓄水库底清理实施计划顺利实施

重庆市组织召开了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四期蓄水库底清理实施计划审查工作会议。会议对各相关区县四期清库的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是清理数量与中国环科院核定的数据保持一致,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遗漏点位如实上报;

二是生活垃圾清理所需资金在三峡电站交纳的税款依法返税款中解决;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10

2、继续推进经贸法规配套制度建设。制定经贸委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根据计划合理安排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核、。今年列入计划的新制定项目19件,预备项目5件,修订项目7件,涉及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会展业管理、名牌带动战略、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等方面,其中12件拟以省政府名义实施,12件拟以经贸委名义实施。计划内项目均明确了负责人和承办人,落实责任。定期通报计划内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计划完成。

二、完善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今天,严肃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已经显得十分重要。

1、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修订《广东省经贸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在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经贸系统统一适用的行政处罚文书范本,规范经贸行政执法程序。编印《经贸执法工作手册》,明确经贸执法的种类、职权、实施主体以及处罚幅度。

3、加强执法行为的指导。落实经贸系统行政复议与协作制度,做好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各地依法公正执法。

4、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做好执法证件申领工作,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做到亮证执法。对全省经贸系统的执法人员分批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审批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对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审批行为规范化、制度化。

1、认真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对已纳入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核”等11项行政许可项目,要严格依法办理,及时、全面记录受理、审核、批准全过程。今年要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6项一般业务管理项目纳入监察系统,完善一般业务管理行为指引材料,确认受理、审批流程。对尚未纳入监察系统的其他审批项目,在条件具备时要及时纳入。

2、进一步拓宽行政审批公开的渠道。及时更新经贸委网站和电子触摸屏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内容,全面做好行政审批结果的公开。充实完善法规数据库,及时补充、更新经贸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印《广东省经贸委一般业务管理事项手册》,方便基层办事。

3、加强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成立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市经贸部门、委内相关处室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审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落实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工作

2007年是全面实施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各级经贸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广东省经贸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要求,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制定年度普法工作实施意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围绕构建和谐广东的大局,结合我省今年经贸工作实际,明确2007年度普法重点、普法要求、普法方式。

2、突出做好专题普法。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主题,扩大经贸法规的社会影响力。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树立法律权威,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3、保证普法教材。编印《经贸法规汇编(二)》,做好国家和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学习教材、读本、汇编的组织征订工作,确保经贸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

3、提高普法骨干业务水平。对全省经贸部门的普法骨干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普法业务水平,更好地为普法工作服务。

4、加强普法工作沟通交流。在经贸委网站、《广东经贸》等刊物上开辟普法专栏,及时通报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及普法工作动态。召开普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工作沟通与交流。

五、夯实法制服务基础,提高工作水平

经贸法制工作要围绕经贸中心工作开展。通过加强法制服务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经贸法制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于经贸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11

2、制定规划安排。根据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及年度安排的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全市安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年总体规划,并且连续5年来都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计划》,安排落实各年度的普法任务,做到了普法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使全局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12

(二)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和备案工作。要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发现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同时,建立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报送备案,并抄送上一级统计机构。

二、加强统计监督检查,持续提升统计执法力度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检查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根据省局建立的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和每年县对五分之一乡镇(街道)开展统计监督检查的要求,我市按规定开展对崇安街道、吴屯乡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统计基本单位的专项检查活动,对名录库中的单位进行认真核查,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不重不漏、真实准确。要以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星级宾馆、劳动工资等专业指标数据为重点,适时进行统计质量查询,联合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努力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二)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案件通报和曝光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每季度至少提供一起以上案件,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和曝光制度,在“12.4”法制宣传日及其他重要时段,集中曝光一批统计违法案件,提高统计执法宣传的社会效果。

(三)完善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统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要认真执行《省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根据《暂行规定》和本地实际对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和实施种类等,进行细化分解,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定,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加以完善。

三、深入开展统计宣传,有效提高社会统计法律意识

(一)启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年是统计“六五”普法的开局年,也是《统计法》实施一周年,要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建立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宣传计划。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宣传部门沟通,将《统计法》和即将出台的实施条例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纳入我市“六五”普法规划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规划。要突出重点,将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重点对象,着力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党组中心组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意识。

(二)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突出重点,把握时机,继续宣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不断拓展统计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开年报会、布置会、“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形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

(三)继续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的普法力度。继续落实将《统计法》、《处分规定》的学习纳入我市党校教学内容,在市委党校举办1期以上领导干部《统计法》讲座。

(四)加强统计系统自身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司法通〔2008〕156号)的要求,落实统计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局机关学习日、法制讲座、以会代训、以及公务员继续教育培训等形式,学习、更新、充实统计法律知识,提高统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意识和水平。

四、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全面提升依法统计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领导。要把推进依法统计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作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一项战略措施,作为“一把手”工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合力推进。

(二)加强统计法制力量建设。根据省政府97号文件精神,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配备专职统计执法人员。同时,加大统计法制建设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新时期需要的,忠诚法律、业务精湛、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统计执法队伍。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篇13

2016年初,全球著名管理咨询公司了一份针对中国消费者的调研报告:消费逐步开始向高端产品升级,在食品消费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仅要求品尝到美味,而且希望获得营养和健康。

彼时,处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食品工业,已经明白无误地察觉到这一市场发展大势:通过扩充产能和打价格战等无法消解经济下行带来的巨大压力,产业必须转型升级,以营养健康食品为发力的重点,寻求突围。

当然,食品业以营养为抓手、与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绝不仅仅是基于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做出的选择,它更是一种社会责任。2016年10月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制定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深入开展食物(农产品、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等高能量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全国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所长丁钢强说,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营养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国民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但仍面临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营养相关疾病多发、营养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普及等问题,在期望寿命增加的同时,却可能无法健康终老,“这样的膳食营养变迁对食品工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食品工业必须向营养转型”。

2017年6月《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以下简称《计划》)的出台对于食品工业向营养转型可谓一锤定音。作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的全方位顶层设计、未来14年营养工作的行动纲领、对全国营养工作的整体统筹部署,《计划》将“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实施策略,并给出了具体的实施框架: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

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与会专家认为,在膳食方面,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为要求食物不仅仅是果腹,更要安全、营养、好吃。如今,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加工食品在居民膳食结构中的占比逐年上升,食品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应找好定位,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以方便食品龙头企业康师傅为例,2017年快消品产业调查数据显示,有9亿多的老百姓购买其产品;作为一家综合性食品企业,其渗透率高达83%,平均购买频次6.7次。如此可观的产品普及率说明,包括方便食品在内的加工食品,有条件成为重要的营养载体,通过科学合理地设计产品,把实实在在的营养带给更多的消费者。而方便食品在向营养化转型的同时,还应传承发扬中国饮食文化,将诸如茶文化、汤文化等融入到产品中,比如茶饮料、方便面中的汤料等,让产品兼具美味、营养和方便。

积极践行《计划》,从产品设计到最终的消费者沟通,每一步都值得食品企业去努力。专家认为,食品企业可借助多方平台和工具,开展线上线下的科普活动,传播更多正确的营养知识,助力国民营养健康知识的普及。

从《计划》到“标准”

随着公众健康意识和营养需求的明显提升,我国在营养法规、管理、标准、供给等方面存在着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逐渐凸现。与会专家表示,在食品企业多维度多渠道创造健康饮食价值的同时,“政府的手”要发挥更大作用,应根据《计划》,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引领、支持食物营养健康產业的发展。

事实上,《计划》所确定的7项实施策略的第一项,就是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其中包括推动营养立法和政策研究;开展营养相关立法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健全营养法规体系;研究制定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完善营养健康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各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加强营养与健康政策、法规、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

营养标准体系由五个板块构成:除营养基础性标准(营养标准制定规范和营养名词、术语标准)外,主要有人体营养、膳食营养指导与干预、临床营养、食物营养、方法标准。营养与健康所副所长、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营养标准专业委员会的秘书长张兵说:“在营养标准的研制方面,我国有着很大的需求以规范营养工作,比如膳食调查方法及问卷的标准化,营养评价的工具、适宜推荐量和程序,营养指导的要点和流程。以膳食调查方法为例,我国年年都在做膳食调查,不同的省、市、县开展的调查监测,首先调查方法要统一,否则数据就无法汇总和相互比较。”

据张兵介绍,我国营养标准颁布的节奏在2017年明显加快了。2017年8月1日、2018年2月1日起实行的营养标准有《老年人营养不良风险评估》《人群维生素A缺乏筛查方法》《学生餐营养指南》《肿瘤患者主观整体营养评估》《老年人膳食指导》《慢性肾脏病患者膳食指导》《脑卒中患者膳食指导》《恶性肿瘤患者膳食指导》《高尿酸血症与痛风患者膳食指导》等9项;2017年9月14日、2018年4月1日起实行的营养标准有《高温作业人员膳食指导》《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第一部分:宏量营养素》《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第三部分:微量营养素》。这批标准既能对普通人群和临床相关疾病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饮食指导,也能对普通人群中可能存在的营养不良或某些营养素缺乏提供评估和筛查手段,充分体现了标准制定“以人群营养健康需求为中心、以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为出发点”的指导思想。“今后,在国家卫计委的组织领导下,还将陆续制定更多的营养标准,助力《计划》的实施,为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国家卫计委明确了推动《计划》“三步走”的具体路径:第一阶段是现阶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加强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普及应知应会,提高能力水平,初步实现营养健康科学化、标准化。第二阶段,针对国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对营养健康多元化需求,在科学营养基础上,借助云计算、大数据和互联网,推动发展健康产业和营养产业,提供现代精准科学便捷的营养健康,实现营养健康精准化和现代化。第三阶段,面向未来的国民营养健康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创新驱动,推进营养健康与科技革命、新生物学革命、人工智能、全息数字人、学习及计算机深度学习的融合创新发展,实现国民营养健康智慧化和个性化。

那么,如何实现营养健康科学化、标准化呢?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韩军花研究员看来,需要把营养理念适当纳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基础上的营养相关标准。因此,在食品安全标准征集和筛选确定立项时,充分考虑《计划》的有关部署和现有标准的实施情况(年限、存在的问题、与监管的衔接等),逐步推进和实现从“安全”标准到以安全为基础的“营养健康”标准的提升。

以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修订为例,世界卫生组织指出,营养强化是解决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的重要手段,但强化食品改善人群营养状况的作用在我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有消费者认知还不到位的原因,也有法规标准不太合理的因素。为落实《规划纲要》和《计划》中关于改善居民微量营养素摄入不足的要求,结合中央“放管服”政策,同时根据对国外营养强化管理模式的研究、我国人群营养素摄入现状、基于最新调查数据的风险评估结果,标准修订工作组提出了扩大可强化的食物类别、增加各类食物中可以强化的营养素种类的修订思路,以保障消费者微量营养素摄入、激发行业新产品研发活力、规范行业强化行为。

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修订思路也体现了这種理念。强制标示营养成分含量是国际趋势;各国强制标示的营养素内容和个数因经济发展水平、主要营养问题、营养相关慢性病的发生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强制标示营养成分含量是营养标签上最基本的内容,可以真实、客观、科学、规范地表达食物中营养成分的含量高低。目前GB28050的修订方向是增加强制标示营养素的个数,初步建议增加的核心营养素有糖或者是添加糖、饱和脂肪、维生素A、钙等;修订NRV数值(如维生素D);修订部分营养素单位;进一步完善格式;进一步修改完善营养声称和功能声称;考虑FOP(包装正面标示)的使用;考虑引入“食物分量”概念。经过了一年多的工作,GB28050的修订已经有了阶段性的成果。

至于备受关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韩军花介绍,将配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注册管理,与监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进行修改,把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作为配套标准,进一步完善技术指标,减轻临床试验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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