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方案实用13篇

普法工作方案
普法工作方案篇1

适应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立足全面落实依法治林方略的要求,满足广大林农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林工作,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林业法律知识,保障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林业主管部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努力构建生态法治文化,营造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和珍惜、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增强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

执法和文明执法。

2、建立专项制度,形成作风长效机制。建立了《重大事项会审制度》、《__市林业局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制度》、《健全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等7项制度,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现有制度。使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科学化水平,建立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意识。同时,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深入学习宣传与广大林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林权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学习宣传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林权改革中林农的合法权益,引导林农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我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和培养一批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我局各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法制宣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林业业务能力。引导林农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上的作用。

3、切实加强林业法律援助工作。按照“应援尽援”的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加强对林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宣传,提高林业法律援助在农村的知晓度和覆盖面,不断满足林农的法律援助需求,维护林农的切身利益。

4、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辟林业法制宣传栏、专题、专版、固定时段、版面、栏目,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开展林业法制教育活动,扩大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5、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建立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对我局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

普法工作方案篇2

二、普法对象与主要任务

普法对象:市商务局机关、各县(市、区)商务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全体在职人员。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加强对《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的理解和掌握,要及时学习和宣传“六五”普法期间新出台的与人民群众生活权益相关的法律,不断增强守法意识,为维护法律和自身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努力。

2、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是从事、管理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直接法律依据。进一步学习宣传流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全市商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的了解。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学习宣传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深入学习宣传国际经贸规则。深入了解和运用国际经贸规则,是实施互利共赢对外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增强履行入世承诺、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要继续学习宣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

、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的是推进法治实践。要着力推进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制度。要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商务系统依法行政。三、组织领导

市商务局成立“六五”普法领导组,负责制定并领导实施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的工作方案,决定“六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省略)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方案,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商务局和直属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和普法督导检查等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六五”普法工作,成立“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本县(市、区)商务局“六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部署安排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活动。

四、工作步骤

全市商务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__年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3月前,市商务局制定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商务局制定本县(市、区)“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将“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和“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情况报市商务局“六五”普法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并提供一名以上普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下半年至2015年。依据本方案和各县(市、区)商务局“六五”普法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本方案和各县(市、区)商务局“六五”普法方案的贯彻落实。市商务局将不定期对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市商务局组织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同时组织迎接市“六五”普法全面考核,推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在实施“六五”普法过程中,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1、加强依法行政法制制度建设。要大力推进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立法,为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提供法制保障。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完善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支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要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县(区)、市二级商务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商务法律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地实现全省普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全市商务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水平。

、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辟商务法制宣传栏、专题、专版,固定时段、版面、栏目,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开展商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建立和完善普法网站或网页,加强商务法制宣传,发挥现代网络传媒优势,扩大商务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普法工作方案篇3

2.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好粮食行业“六五”普法教材的发放和学习工作。

二、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加强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粮食行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利用党课教育、组织生活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引导粮食行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5.重点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七周年宣传活动。各地要根据确定的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同时,做好“10•16”世界粮食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

6.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粮油质量标准的学习宣传,做好粮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开展粮食质量监管经验和典型事例的宣传,强化粮食经营者的质量主体责任,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增强全社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

三、深化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7.重点做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测试,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8.加强面向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粮食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取得粮食收购许可并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履行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承担应急任务等义务,增强履行义务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

9.开展面向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依托“法律进乡村”、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和科技下乡等活动,重点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法律中涉及种粮农民的相关规定、科学储粮技术的宣传和服务,培养和增强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面向消费者重点宣传普及粮油消费知识,积极做好放心粮油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放心粮油的宣传推广,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粮食。

四、坚持粮食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0.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粮食部门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全面推进依法管粮。

11.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12.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完善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和地方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制度,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地方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认真做好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资格认定等工作。

1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工作。严格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推进规范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推进公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文明素养,推进文明执法。继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重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14.扎实推进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切实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考核评价制度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15.深入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粮食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粮食部门法治建设。

16.认真做好粮食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备案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或者废除,应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17.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提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能力。

五、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

18.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发挥板报墙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阵地的宣传优势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扩大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报、户外电视、远程教育等现代宣传手段,特别是各级粮食部门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互动性。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开办普法节目、在线访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普法工作方案篇4

1.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围绕迎接党的胜利召开,认真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相信宪法,真诚信仰宪法,主动运用宪法,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以国家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为党的的胜利召开、乡党委、政府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注重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脱贫、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梅家建设;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绿色梅家建设;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国防法律法规、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预防能力和国防观念,推动平安梅家建设。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机关单位职工、青少年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机关单位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培养干部职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三)以培养自觉学法、守法意识为目的,大力强化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针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推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社会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注重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重点学习宣传以《宪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为主体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以逐步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农村法制教育。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引导群众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开展生产经营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着力培养和增强参与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通过开展“送法下乡”、培养“法律明白人”、以案说法等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普法工作方案篇5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农业执法办案和农业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渗透到农业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农业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农业部门行业职能,坚持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结合农业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农业法律法规普及率。

(三)坚持专业化运作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以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为基础,采用助民惠民活动等方式,提供便民服务平台,通过通俗易懂语言,向广大农民普及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农民守法意识。

(四)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坚持联动普法,形成大普法格局。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宣传发展农业、致富农民、服务农村等法律法规。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宣传普及农业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畜牧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深入宣传农业治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导农民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提高农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农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深入宣传保障农民权益的法律法规。围绕农民的热点问题,深入宣传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任务

局相关各单位、科室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普法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责任人。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及时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执法人员。

(二)建立责任清单。各普法责任主体应详细梳理负责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制订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实施方案、编写普法读本,明确本部门必须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4月10日前报局法规科备案。开展普法工作的有关材料,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总结,于每年12月5日前报局法规科备案。

(三)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行普法。实行“阳光执法”,要求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在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进而提升法律素养,树立法治信仰。

(四)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探索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五)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主要利用春耕备耕等农事季节的时间节点,通过送农业科技(政策)下乡、放心农资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涉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朋友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

(六)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要针对涉及农业部门的如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举办听证会、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七)利用现代媒体等手段进行普法。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作用,积极在政府网站设置法治宣传专栏,集中开展法治农业宣传活动。

(八)强化农业系统内部普法。利用周一学习日制度,落实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提高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保障措施

普法工作方案篇6

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单位”创建,加大“守法家庭”创建力度,努力提高我委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用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高效透明、群众满意,无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败诉案件,无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三、实施方案

(一)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保障工作

1、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201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提出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实施时间:2014年4月25日前

责任科室:法规科

配合科室:人事科

2、完善补充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由人事科牵头进一步补充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内部考核评估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科室单位绩效考核。

实施时间:2014年4月25日前

责任科室:人事科

配合科室:法规科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由办公室牵头对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做出预算,并与机关经费同步落实,做到专款专用或实报实销。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法规科

(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①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法。人事科牵头组织、法规科配合全年安排两次法制讲座:5—6月份一次,9—10月一次。讲座内容以行政法律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为主。②公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法规科牵头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活动。请本委常年法律顾问为全委公务人员举办两次以行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继续开展“庭审旁听”学法活动,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并加强对考试结果的运用,将考试结果纳入个人和科室绩效考核。③继续开展无纸化普法学习与考试活动。法规科牵头,督促全委公务人员积极使用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系统,开展普法学习教育,落实普法考试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

2、普法宣传活动。①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由办公室和农经科负责按市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宣传月活动;②特定活动日法制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由法规科牵头,机关各科室配合,制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农经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3、“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重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本委联系的社区、乡村、企业活动。法规科遴选普法宣传标语、口号、法律书籍和其他宣传内容。农经科组织法律进乡村,针对农村“两委”和村民开展《婚姻法》、《土地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办公室组织法律进社区,对街道社区干部和居民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工交科组织法律进企业,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宣传,助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法规科、办公室组织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利用本委网站“法治建设”专栏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法制夜话”等主题活动。

实施时间:2014年4月—10月

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农经科、工交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三)法治创建工作

1、“法治单位”创建。法规科依据本委《2013-2017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年度“法治单位”创建的方案,提出目标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对照“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办法和标准,抓好创建活动的检查督促,搞好考核验收自评工作,并将考核成绩记入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科室评先的重要依据。

2.“守法家庭”创建。人事科牵头,法规科负责在全委所有干部家庭中开展反“”、“全能神”等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地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处置各种矛盾纠纷、优先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3、进一步加强执法责任制。①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健全和完善本委执法工作制度和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公开评案、晒案活动,自觉接受外界监督。②人事科负责认真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台本委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防止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败诉案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等问题的发生。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四、工作保障措施

普法工作方案篇7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纳入局党委学习计划,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强化学习领会效果。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学考。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单位普法职责任务,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4.认真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好系列宣传活动。

5.认真开展应急普法大宣讲活动。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领导干部深入企业、基层单位宣讲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提升普法教育的精准性、针对性。

6.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普法内容纳入各类学习计划中,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上台讲法治、法律知识应知应会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比等活动推动学法用法制度落到实处。

7.认真开展应对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安排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管理法治宣传工作,将疫情相关法治宣传内容纳入日常学习教育中,结合督查检查、帮扶指导和行政审批等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和全社会依法防控疫情的意识。

8.强化以案释法工作。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强化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落实好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措施和约谈制度,及时在新闻媒体曝光典型事故。

三、强化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

普法工作方案篇8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实施“五四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实践,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实干善成”的小高陵精神,立足新的起点,从更高的站位、以更大的决心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湟源提供有力约法治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梳理规章制度

按照“适应的保留、过时的废止、需健全的修订或重新制定”的原则,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

1、对于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当前就业工作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本单位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2、对于所执行文件已经不符合就业工作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不相符合,不适宜于管理要求,应当予以废止。

3、对于所执行文件的部分内容不合时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适宜于管理要求,依照有关规定程序予以修订、完善。

4、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断层”和“空白”,依据管理权限,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新的规章制度。

5、对于已经梳理和修订完成的规章制度要理清目录汇编成册,及时向社会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就业工作信息,有效发挥其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明确科室职能

本局依法对各科室与培训中心、职业介绍所、小贷中心的部门职能、内设机构、配置人员和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科学界定职责,优化资源组合,提高管理质量和办事效率。

1、理顺科室之间的职能关系。对局机关科室和经办大厅的工作职能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梳理,尤其要对交叉重复和职能不清的进行专项集中清理。通过清理,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能、法定权限和责任,理顺科室之间的职责关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主体,明确执法责任。按照主体、范围、权限、内容法定的原则,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坚决杜绝权限不明,设定权与规定权、实施权不分,自行设定并自行实施的行为。

2、理顺科室内部的职能关系。各科室要围绕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实施,进一步理顺各科室内部的职能关系,对现有内设机构进行整合和规范。一件事情尽量由一个内设机构办理,以明确责任,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各科室要对现有的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一次清理,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方便群众的原则,减少内部工作环节,压缩内部运转时间,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三)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提高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1、加强组织领导

(1)根据本县“七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本单位“七五”普法的筹划与实施,要制定明确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2)成立本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有健全的管理和权责制度,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做好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

(1)要做好普法经费的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确保本单位普法工作有必要经费。

(2)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计划总结等有关资料。

(3)建立本单位普法宣传骨干队伍,建立人员花名册,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市县普法骨干培训。

3、做好学习和普法教育工作

(1)制定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安排,做到有学习笔记和心得总结。

深入学习《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七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要面向全系统、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劳动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局职工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科学履职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增强我局管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2)认真组织本局各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全县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参考率达到95%以上。按要求建立学法档案,保证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4、加强法制宣传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做好依法履行本单位职能的同时,每月通过宣传栏积极宣传《劳动法》等与劳动就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贴近群众和现实为依托,以涉及就业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利用日常宣传和专门宣传两种手段相结合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2)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传播手段,积极投稿,大力提高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

(3)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储备文字图像宣传资料,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5、加强依法治理

普法工作方案篇9

(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法治工作领导和运作机制及其运行情况;

(三)《规划》确定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以及全民普法的落实情况,贯彻“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目标要求的情况;

(四)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依法办事的情况及成效。

二、考核验收对象: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重点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三、考核验收工作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标准、分级实施、自查为主、综合评定”的原则进行。

各街道、区各系统分别组织对辖区、系统内单位的检查。

四、考核验收工作方法: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组织评估和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

考核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验收标准》,采用百分制量化指标,总分80分以上为合格。每项考核设置扣分和加分标准,扣分、加分以不超过该项基础分为限。

五、考核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立由区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李强为组长的全区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五个考核验收工作小组,依据本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各级组织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具体组织抽查、考核。

六、考核验收工作步骤(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和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上中旬)。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经由区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和依法治区联络员参加的全区考核验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4月下旬-5月中旬)。各街道、部门和单位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验收标准》组织自查、检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

普法工作方案篇10

***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08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具体实施的第四年,也是十分关健的一年,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保持普法宣传工作的连续性,顺利完成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加强和稳步推进依法治理、依法治镇的进程,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城镇实际情况,制定四五普法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十六大精神,为抓西部大开发的大好机遇,在全镇各族居民群众中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当作四五普法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全面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各族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化法制管理水平,维护城镇社会稳定,促进城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同民族分裂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把依法治镇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使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保障和促进城镇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办公室,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工作有制度,认真做好普法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加强档案的集中化管理,全年工作有计划,半年、全年工作有总结。 2、学习内容: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论述、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以及宪法和法律法规中与领导工作相关的知识。探索研究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治课题。并以《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宪法》、《行政许可法》、《干部法律知识》为基本教材。 四、开展面对面的法制宣传,做到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1、成立***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努力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六个进步”。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成立普法工作中心学习领导小组,坚持以集中面授为主,自学为辅,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坚持半年举办一次法律法规讲座,每月进行1---2次法律知识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工作信息上报。 2、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协同教育管理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工若干意见》,及时掌握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有目的的组织青少年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发挥法制校长的积极作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根据在校师生情况,采取法制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促使学生用法规和行为 规范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结合“七进社区”,有机地将城镇各单位联合在一起,把社区、社会、学校紧密结合起来,做好了流失生的教育,减少和杜绝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认真开展好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月为载体,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横幅、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等 形式,大力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以“法律进社区”活动为契机,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5月份民族团结教育月、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积极向城镇各族居民宣传,掀起全民学法用法的热潮。 4、结合“七进社区”工作,发挥社区居(村)委会普法的作用,大力推行法律进社区。一是横向宣传和纵向宣传相结合。各社会居委会结合自身特点深入建立起以社区居委会为龙头,以单位为骨干的宣传网络,使宣传不单是向宽辐射,更向深处延伸,充分利用电视、板报、座谈会、职工学习、放电教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既要丰富宣传内容,更要扩大宣传的影响面和群众的认识面,努力营造了浓郁的宣传氛围,力求做到了范围上广、力度上大、内容上新。二是利用平时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散发宣传单,组织党(团)员学习,社区居民分期培训等方式进行 法律法规宣传,做到不拘一格、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五、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工作方针。在宣传工作中,要起到宣传一片、整治一片、巩固一片的效果。同样,治理也不能“为治而治”要起到“标本兼治”。一是设点定员。即设立联络点,建立联络员,做到举报有奖。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稳定工作的积极因素。二是走家入户,发动群众。使宣传工作能真正起到发动群众的目的,着重在宣传面及深度上下功夫,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向纵深发展。在方法上,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形式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营造“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在内容上,以“讲形势,讲法制、讲政策”为主,在宣传对象上,注意分层次、分重点;在语言上,用贴近群众的语言,用活生生的事例等。三是做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加强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外来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利用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加大对基督教群众的管理;对于外来流动人口,发挥社区普法宣传员的作用,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分层次、分对象的宣传方式,在流动人口、宗教活动场所居民区分别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有别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行之有效的成果。 六、学法用法形式 单位国家公务员法律教育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采取培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并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1、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用法、公务员法制讲座等制度。镇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120学时,面授时间为24个学时,在学习相关法制课题的基础上撰写学法用法调研报告或论文。 2、坚持法制培训班轮训制度。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制学习内容和课时,在举办培训班时,要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法制课的教学 效果。 3、坚持公务员法律自学制度。各公务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4、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公务员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探索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的做法,充分发挥司法助理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七、组织管理 1、加强对公务员法制教育的领导。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和协调本镇公务员法制教育,由镇党政办、综治办、普法办、司法所组成***镇公务员学法用法和普法依法治理教育联席会议,在镇“四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负责对本镇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2、镇党政办负责牵头并会同综治办、普法办、司法所,对公务员学法用法进行检查和考核。党政办通过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协调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并把中心组学法工作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考核内容之一,牵头组织公务员开展法制讲座活动。 3、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调查研究,开展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推进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八、考核方法 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加强对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1、建立公务员法制教育考核制度。把公务员学法情况列入“述学”、“评学”、“考学”的内容,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 2、完善公务员法制培训考试制度。建立公务员学法学分制度,每年举办2期讲座,每参加一次得2个学分,每年累计达2个学分以上的为合格。建立公务员学法档案,认真记录公务员每年度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情况。 ***镇综治办 2008年3月7日

普法工作方案篇1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授旗训词精神,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按照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确保“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全局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市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牛岩军任组长,各分局、市局直属各部门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普法办),挂靠在市局法制支队,负责具体指导和统筹全局普法工作。

    三、年度主要任务

(一)明确普法责任,压实普法职责

    1.制定普法工作方案、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牵头单位:四处,配合单位:全局各单位)

紧扣“八五”普法开局,结合本级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及普法工作职责,制定我局普法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报市普法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局内有执法办案、服务管理职能的警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围绕需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等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及普法工作,明确本警种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并报市局普法办备案。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

    2.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牵头单位:政治处、四处,配合单位:全局各单位)

法治思想是新时期全民普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把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系列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题理论研讨。把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理解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牵头单位:政治处、四处,配合单位:全局各单位)

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关于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精神,加大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总结评估“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

    4.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牵头单位:政治处,配合单位:全局各单位)

结合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学习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内部学法,不断提升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

    5.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机制。(牵头单位:政治处、四处,配合单位:全局各单位)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机制,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定期组织学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以述法促履职,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6.落实出庭应诉及庭审旁听机制。(牵头单位:各分局,四处,配合单位:全局各单位)

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本级公安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并视情组织本级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单位领导干部参与旁听。还可以采取现场旁听庭审、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网站观看庭审直播录像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本单位民警旁听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或以公安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具有侦查职权的执法警种、部门,每年至少挑选1起本警种、部门侦办或督办的刑事案件,组织本单位民警参加现场庭审旁听。

    7.大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培训。(牵头单位:政治处、四处、警训支队,配合单位:各专业警种)

紧紧围绕全警实战大练兵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警种专业实战课程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公共+”课程,将政治理论、作风纪律、实战技能、智慧警务、执法规范统筹纳入培训课程。将民法典纳入执法培训等练兵活动中,加大民法典学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民警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各警种专业指导作用,着力夯实警种专业训练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公安部及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按照省、市普法主管部门的部署,组织民警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8.加强新法新规学习。(牵头单位:四处,配合单位:全局各单位)

认真做好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听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广大民警掌握新法基本精神、核心内容以及公安机关的具体职责,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确保行政处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法治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刑法修正案(十一)》,特别是有关袭警罪的学习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要加强《生物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国徽法》等新法新规的学习,依法履职保障新法新规实施。

    (四)面向社会普法,带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9.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牵头单位:各分局,市局一、二、三、五、六、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处、打私支队、水域治安管理支队、出租屋管理支队、公交分局)

具有执法办案、服务管理职能的警种、部门要按照《公安机关以案释法工作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充实以案释法案例库,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工作,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年内各单位要向市局普法办至少报送1个案例。

    10.结合职能加强专项普法(牵头单位:各分局,市局警令部,一、二、三、四、五、六、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处,打私支队、水域治安管理支队、出租屋管理支队、公交分局,新闻办)

各单位要结合公安普法职能,开展具有珠海公安特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推进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要按照本级普法主管部门的普法计划,组织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与宪法普法相关的优秀微视频、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推动公安机关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全面展示公安机关宪法普法宣传成效。

    突出民法典学习宣传。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全力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要把民法典社会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公安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和公众法律需求,积极组织民警、辅警开展民法典社会普法,扩大民法典的普及率、知晓率,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突出预防电信诈骗普法宣传。全面强化防范宣传,遏制案件上升态势,针对目前我市“刷单返利类”“杀猪盘类”“贷款代办信用卡类”“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等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法高发的特点,加强对高发、多发类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的防范宣传。针对老人、大学生、财务管理人员等易被侵害的重点人群,强化防范宣传,提升重点人群的防骗能力,达到人人识诈、全民反诈的效果。

突出重要任务、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继续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国家安全、扫黑除恶、反恐怖主义、反邪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产权保护、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出入境管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结合“110”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515”打防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相关警种、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注重上下联动,组织指导本系统实施法律法规政策的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突出在立法、执法、服务中实时普法。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充分征求公众意见,让公众了解文件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引导公众积极有序参与决策制定。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文件及政策解读,促进公众的理解和认知。始终坚持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环节。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出入境、户政、车管等窗口部门,要寄普法于服务,将履职过程变为普法实践。

    11.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牵头单位:各分局,二处、三处、十三处、新闻办)

加强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窗口部门要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普法载体,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开展法治宣传。

12.持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牵头单位:警令部、政治处、四处,配合单位:全局各单位)

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广东省第三届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发动征集、申报、推荐具有公安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安普法品牌。通过创建法治文化学习园地、组织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撰写法治调研文章、组织案例点评探讨、开展法治大讲坛等活动,强化内部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举办警营开放日、向社会公众推送法治文化微视频、动漫创作等活动强化对外法治文化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将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对照“八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在前期“七五”普法成效的基础上,狠抓措施不松懈,保时保质完成年度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本单位重要工作,明确主管领导,认真按照本方案的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以切实有效的普法工作举措,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

    (三)做好普法规划。全面梳理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成效、经验做法,研究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举措,精心准备,力求全方位展现公安普法特色亮点。各警种部门务必落实好普法的各项职责,推进公安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向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四)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单位加强日常普法宣传工作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及时向市局普法办报送普法工作动态或工作简报。各分局于今年7月和次年1月前要向市局普法办报送本单位半年和全年的普法工作总结。

 

 

 

 

 

 

 

 

 

2021年度珠海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珠海市公安局                  签发:牛岩军                                               时间:2021年5月17日

序号

单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责任领导

及电话

责任部门、负责人及电话

联络员及电话

1

珠海市公安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14.《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15.《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全体社会公众

通过公安机关普法宣传,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并自觉遵守。

1.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落实相关牵头警种部门的普法责任。

2.在执法办案全过程普法。在受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等执法环节做好执法说理。

3.在决策制定过程中普法。起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时公开征求意见,做好政策解读。

4.结合公安职能强化对外普法。开展具有公安特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围绕“110宣传日”、“515打防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 “122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宣传周”等节点集中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

5.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利用新型普法载体和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

珠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牛岩军

法制支队

支队长

胡保红

法制支队

潘易

 

2021年度珠海市公安局普法工作计划

序号

内容

责任部门或衔接部门

1

制定下发市局的普法工作方案、责任清单、工作计划。

法制支队

2

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

政治处

法制支队

3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政治处

法制支队

4

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等党内法规。

政治处

5

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机制。

政治处

法制支队

6

年内至少组织1次本级公安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各分局

法制支队

7

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大力加强警种专业实战课程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公共+”课程。

政治处

法制支队

警训支队

8

按照公安部及省厅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

法制支队

9

按照省、市普法主管部门的部署,组织我局民警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各分局

市局直属各部门

10

做好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法制支队

11

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

各分局

市局直属各执法部门

12

突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

法制支队

13

突出预防电信诈骗普法宣传。针对老人、大学生、财务管理人员等易被侵害的重点人群,强化防范宣传,提升重点人群的防骗能力。

刑警支队

14

组织开展“110宣传日”暨警营开放日主题活动。

警令部

15

围绕反恐怖主义法、反邪教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

国保支队

反恐支队

16

围绕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组织开展“515”打防经济犯罪宣传日普法活动。

经侦支队

17

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普法宣传活动。

禁毒支队

18

组织开展“122”交通安全日普法宣传活动。

交警支队

19

围绕“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公安机关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法制支队

20

突出在立法、执法、服务中实时普法。

各分局

市局直属各部门

21

出入境、户政、车管所等部门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普法载体,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开展法治宣传。

各分局

出入境与外国人事务管理支队

治安支队

交警支队

新闻办

22

继续深化公安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具有珠海特色的公安普法品牌。

警令部

普法工作方案篇12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o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客观地总结检查民政系统第五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民政,为“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实施和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民政福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宪法》、《国家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具体按《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实施(附后)。

三、验收时间安排

20xx年3—5月,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自查准备,组织本级验收;6月上旬,迎接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6月底迎接全省检查验收;7至9月迎接全国检查验收。

四、验收步骤及方法

(一)自查准备。3月至5月,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州和本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认真组织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评估,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追加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同时,要按要求做好普法档案的整理,并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相关资料和现场准备。

(二)检查验收。20xx年6月上旬,迎接州普法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访、五评的方法。

1、听汇报。听取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汇报。汇报材料必须全面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查资料。查阅单位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规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考试试卷、考试名册、教材发行、各类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看现场。对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和对外宣传情况进行检查。

4、作走访。组织被检查验收单位部分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并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了解学法用法 情况以及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评价。

5、评分数。按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逐项量化打分。验收考核按100分的分值计算,考核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总结表彰。州验收组在对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后写出考核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被验收单位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并向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湖北省法制宣传条例》“关于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和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州综治办公室和州依法治州办公室文件要求,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和综治先进单位的依据。州普法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召开全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大会,通报考核验收结果,评选“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州委、州政府将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普法工作方案篇13

二、普法对象与主要任务

普法对象:市商务局机关、各县(市、区)商务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全体在职人员。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加强对《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的理解和掌握,要及时学习和宣传“六五”普法期间新出台的与人民群众生活权益相关的法律,不断增强守法意识,为维护法律和自身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努力。

2、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是从事、管理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直接法律依据。进一步学习宣传流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全市商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的了解。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学习宣传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深入学习宣传国际经贸规则。深入了解和运用国际经贸规则,是实施互利共赢对外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增强履行入世承诺、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要继续学习宣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

4、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的是推进法治实践。要着力推进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商务系统依法行政。

三、组织领导

市商务局成立“六五”普法领导组,负责制定并领导实施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的工作方案,决定“六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省略)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方案,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商务局和直属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和普法督导检查等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六五”普法工作,成立“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本县(市、区)商务局“六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部署安排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活动。

四、工作步骤

全市商务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前,市商务局制定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商务局制定本县(市、区)“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将“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和“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情况报市商务局“六五”普法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并提供一名以上普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依据本方案和各县(市、区)商务局“六五”普法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本方案和各县(市、区)商务局“六五”普法方案的贯彻落实。市商务局将不定期对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市商务局组织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

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同时组织迎接市“六五”普法全面考核,推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在实施“六五”普法过程中,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1、加强依法行政法制制度建设。要大力推进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立法,为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提供法制保障。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完善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支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3、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要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县(区)、市二级商务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商务法律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地实现全省普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全市商务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水平。

5、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辟商务法制宣传栏、专题、专版,固定时段、版面、栏目,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开展商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建立和完善普法网站或网页,加强商务法制宣传,发挥现代网络传媒优势,扩大商务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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