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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工作计划实用13篇

结核病工作计划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1

3.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转诊率、总体到位率100%,病人家属筛查率100%,抽查病人系统管理率≥95%;

4.肺结核(含耐多药肺结核)病人诊、治、管信息录入及时、完整、符合率100%;

5.以镇为单位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剂(FDC)推广使用率达到100%;

6.疑似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筛查率100%,涂阳培阳率≥90%,规范开展耐多药肺结核病人诊断、治疗和管理。

7.加强学校、HIV/TB双重感染等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控工作。

8.完成xx市卫生局下达的结防工作质量考评指标,力争综合评分在全xx市有较好的排名。

二、工作安排

(一)防治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认真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中央、省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做到计划与规划目标结合,任务明确,项目和标准对应,专款专用,及时兑现,并保存发放凭证。

(二)"三位一体"体系正常运转

1.继续做好疾控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联系、协调和信息沟通,做好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治疗和管理信息的质量控制,保证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正常运转。

2.加强对定点医院病人规范诊治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人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结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促进基层防治人员尽心尽责督导病人服药,复查,提高病人的依从性,提高系统管理率。

(三)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工作

2.做好肺结核疑似患者的推荐工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占人口数的3‰。

4.全市全面推广医生+家庭督导员协同管理的模式,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有效提高病人服药、复诊和检查的依从性,药物不良反应观察的及时性和随访管理质量。

5.全市全面推广使用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剂(FDC),对固定剂量复合剂药物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例可更换免费的散装抗结核药品治疗。

6.及时将病人(含耐多药病人)诊治信息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及时、完整、符合率100%.治疗结束患者相关资料整理齐全,归档保存。市疾控中心认真做好信息质量的监控,按时上报各类监测报表。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2

1、全镇DOTS覆盖率达100%。以村为单位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就诊覆盖率>90%。

2、全镇新发现涂阳肺结核3例,复治涂阳1例,涂阴病人3例。

3、涂阳病人平均治愈率达85%以上。

工作指标

1、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就诊率3‰,转诊到位率85%。

2、村医生结防技术培训率80%。

3、全镇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

4、肺结核病人督导治疗覆盖率85%。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网络。按照人口数。陈大卫生院、村卫生所配备有一名专(兼)职结防督导员,共同构筑结核病防治网络。

2、开展宣传培训。村医生结防技术培训率80%以上,重点提高病人发现水平和提高对病人直接观察下的督导化疗和管理水平,肺结核病人督导治疗覆盖率达85%。

3、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健全“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明确结核病控制是政府的责任,把结核病控制工作列入镇政府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任务,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工作来抓,并把它列入政府的任期目标。

陈大卫生院负责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实施,落实结核病归口管理。教育部门应承担学校结核病控制工作职责,把结核病防治列入学校卫生保健知识教学的内容。民政部门要做好贫困结核病的救济工作。制定贫困人员办理救济的程序,实施救济措施。公安部门要为卫生部门开展结核病的查找、访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4、加强社会动员和IEC(信息、教育、传播)。

(1)张贴政府项目实施布告,镇本点设立防治宣传广告。

(2)印发宣传单,开展“3—24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宣传活动。

(3)加强学校、乡村医生的防治知识培训。

(4)开展知识知晓率调查。

监测、督导

1、常规监测

要求全面使用省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对项目的三种登记本、病案记录、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信息化管理,要求对病人的有关资料及时录入、汇总,以便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反馈和改进。

2、督导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进一步规范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及追踪程序,以提高病人发现率。

(2)加强对结核病控制专项经费支出的管理,检查配套经费是否到位,是否用于结核病控制工作。

(3)落实医院的岗位责任,并与经济挂钩。强化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

(4)陈大卫生院对每例涂阳病人及其所在卫生所(诊所),在全治疗过程中随访达4次,对其它卫生所(诊所)进行不定期督导。

奖惩

1、在项目实施中,对工作积极努力,做出显著成效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3

患结核病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直行政机关和中央、盛市属企事业单位参与了医疗安全的职工。由市劳动保证部门负责与 区、 县和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并划转有关费用。

铁路系统和 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的查、治、管”工作可依照本系统的要求,考虑到 公司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铁路、部队的特殊性。由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自身管理; 公司结核病人的查、治、管”工作由 公司医疗机构和防疫站负责。 公司医疗机构、 卫生院、 医院只能诊治本系统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其他结核病人应依照市卫生局的规定及时转诊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完成病例列入 区的查、治、管”任务。 区负责对 公司、铁路系统和 医疗卫生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和考评。 公司、铁路系统的职工及家属和 的家属结核病人应按要求将“查、治、管”资料及时报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都必需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填写《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和《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并按区域管辖转诊至 县或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不得擅自收治结核病人。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4

患结核病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直行政机关和中央、盛市属企事业单位参与了医疗安全的职工。由市劳动保证部门负责与 区、 县和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并划转有关费用。

铁路系统和 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的查、治、管”工作可依照本系统的要求,考虑到 公司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铁路、部队的特殊性。由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自身管理; 公司结核病人的查、治、管”工作由 公司医疗机构和防疫站负责。 公司医疗机构、 卫生院、 医院只能诊治本系统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其他结核病人应依照市卫生局的规定及时转诊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完成病例列入 区的查、治、管”任务。 区负责对 公司、铁路系统和 医疗卫生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和考评。 公司、铁路系统的职工及家属和 的家属结核病人应按要求将“查、治、管”资料及时报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都必需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填写《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和《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并按区域管辖转诊至 县或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不得擅自收治结核病人。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5

(2)做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督导及管理工作。

(3)全年力争发现治疗涂阳病人及重症涂阳病人45例,转诊病人10例。

(4)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疗覆盖率100%,治愈率达到85%以上。

(5)加强结核病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痨意识。

(6)进步加强网络追踪,FIDELIS项目管理及督导。

二、 业务措施

(1) 疑似病人的转诊及病人发现

发现和治愈涂阳肺结核病人是控制结核疫情最重要措施。卫生院及各区卫生室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江苏省结核病归口管理办法,抓好疑似结核病人、结核病人的发现及转诊工作。认真开展痰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人及疑似结核病人开展痰检后,及时对病人进行转诊。卫生院及区卫生室要按照网络追踪要求和FIDELIS项目要求,对病人开展追踪工作,督促病人就医提高病人治愈率。卫生院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对结核病人的转诊必须按照县CDC慢性病科要求,开转诊单并做好相关记录以被查。

(2) 结核病的管理

1、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督导工作,去防疫站对各区医院定期进行督导,每月督导2—3次,每个区每年不少于24次,区卫生院重点对涂阳病人的管理情况、疑似病人及结核病人的转诊情况、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及上报情况进行督导。区卫生院督导要求:隔日督导病人1次,每月15次。督导内容包括:督导病人服药,做到看服到口,服下再走,督导病人按时复查,了解病人服药情况,有无副反应,如有副反应要及时处理上报,向病人及家属宣传结核的相关知识。

2、加强对结核病人的访视:区卫生院对涂阳病人全疗程至少12次家庭访视,对涂阴病人进行6次访视,每月最少访视病人4次并撰写访视记录。区卫生人员对病人实施具体服药指导和监督工作,每月至少15次并填写病人服药卡。访视内容:病人服药情况及药品毒负反应情况,病人按时复查及取药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情况及治疗情况等

3、区督导员每督导一次完成一次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真实准确,能反应被督导单位及各人对病人实施治疗管理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以利于更好的实施项目工作。

(3) 资料管理及信息工作

加强对结核病人资料登记、收集、管理工作,做好登记本、卡使用的完整性和准确 性,按时统计和上报结核病控制项目月报、季报及年报表,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迟报不漏报,加强结核病信息交流。

(4) 结核知识培训

加强对全区结防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拟于3月份对院结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考核。培训内容:如何预防肺结核及肺结核病人的隔离措施。

(5) 结核病知识宣传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6

LiuDonglaiCui Guoqiang, Chen laiping, Zhang liangheng liu Shuying

(Huairou District, Beijing 101400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Abstract: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Huairou District"National TB Control Programme (2001-2010)" final results achieved. Method To access medical records, central registration card, documents and various data for statistical analysis. Result Huairou District, 10 years to complete the "National TB Control Programme (2001-2010)" key indicators, and made a great success. Conclusion;"National TB Control Programme (2001-2010)" of Huairou District TB control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Keywords: Planning Prevention / control Evaluation, TB

中图分类号:R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1)18-0084-03

结核病是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被国家列为重点控制传染病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当时我国结核病流行与防治现状,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于2001年制定了《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今年全国《规划》已实施10年,现将怀柔区《规划》实施10年取得的成效报告如下:

1 材料和方法

资料来源:资料主要是收集2001年至2010年结核病报表、病历、中心登记卡片、计划及总结。资料收集方法:根据卫生部《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的通知的要求,进行资料的收集及统计。

2 结果

2.1 《规划》措施落实情况

2.1.1《规划》及配套实施计划的制定情况:根据卫生部及北京市《规划》要求,2003年由怀柔区计委、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怀柔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0)》文件。2005年怀柔区卫生局又制定了《怀柔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计划(2005~2010)》。

2.1.2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及活动开展情况:2003年怀柔区成立了卫生防病工作委员会(简称防病委)。防病委成员单位包括全区38个委办局、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彭华副区长任主任。负责全区的卫生防病工作。结核病防治工作是卫生防病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防病委领导,不再单设置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防病委每年定期召开卫生防病工作会议,协调全区各部门对卫生防病工作的支持。每年的“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防病委都组织各部门开展全区结核病健康教育促进宣传活动。

2.1.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怀柔区卫生局每年制定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并下发到全区各医疗单位,作为年终检查的提纲。

2.1.4定期工作检查:每年怀柔区卫生局组织两次全区卫生工作检查,近几年又加上社区绩效考核。结核病防治工作均列入检查范围内。

2.1.5《规划》期内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情况:从2001年至2009年中央财政及北京财政共为怀柔区投入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76.41万元。怀柔区财政专项经费50万元。《规划》期内三级财政共投入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126.41万元。

2.2 《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2.1 肺结核病患者规则治疗情况:2001年到2010年共计发现涂阳肺结核病患者753例,规则治疗739例。规则治疗率98.1%,高于规划的95%[1](详见表1)。

表1 肺结核患者规则治疗情况

年份 发现病人 规则治疗数 规则治疗率%

2001 52 52 100

2002 60 59 98.3

2003 44 44 100

2004 48 48 100

2005 53 52 98.1

2006 106 104 98.1

2007 140 133 95.0

2008 91 90 98.9

2009 72 72 100

2010 87 85 97.7

合计 753 739 98.1

2.2.2 涂阳患者的治愈率:2001年至2009年结防科登记涂阳肺结核病患者368例,全部给予监督化疗,治愈349例,治愈率达94.8%。规划规定传染性患者治愈率达85%。怀柔区高出9.8个百分点[2](详见表2)。

表2 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

年份 涂阳人数 治愈人数 治愈率%

2001 28 28 100

2002 35 32 91.4

2003 34 33 97.1

2004 27 25 92.3

2005 29 29 100

2006 57 51 89.5

2007 80 76 95.0

2008 39 37 94.9

2009 39 38 97.4

合计 368 349 94.8

2.2.3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2010年对怀柔区中学生、流动人口及本地居民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调查,知晓率分别为92.4%,87.3%和86.5%,全部到达到规划要求(详见表3)。

表3 结核病知识知晓率

调查人数 知晓率%

中学 583人 92.4

居民 367 87.3

流动人口 246 86.3

合计 1196 88.6

2.3 主要成就及贡献

2.3.1取得的社会效益:《规划》期内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666例,减少肺结核病患者死亡165例,避免感染结核病例3043例,避免新发肺结核病患者304例。

2.3.2取得的经济效益:《规划》期内三级财政共投入结核病专项经费126.41万元,避免发生医疗费用20.71万元。《规划》期内共挽回经济损失1055.56万元,加上避免发生的医疗费用共计1076.27万元,而《规划》期内投入仅126.41万元,投入与挽回经济损失比为1:8.5。

3 讨论

结核病是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肺部。结核病在全球的广泛流行,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其中80%在农村。据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我国现有结核菌感染者4亿人,结核病患者500万人,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200万人。每年因患结核病死亡的人数达到15万[3],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为此,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于2001年制定了《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控制我国结核病疫情,现《规划》已经实施10年,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于2010年颁发文件,对《规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绩,找出不足,为制定下一个5年《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

要想高质量完成好《规划》制定的目标,政府支持是非常重要的,为此怀柔区成立了结核病领导小组,怀柔区卫生局、区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发文,制定了《怀柔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0年)》,从组织上对《规划》给予支持。

从完成的主要指标看,怀柔区都高质量地完成了《规划》规定的指标,并取得了非常大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使怀柔区的结核病疫情得以控制。

结核病是慢性呼吸道传染病,目前人群有近一半的人感染了结核菌,结核病疫情下降比较缓慢,结核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还要制定更长久的结核病防治规划,以达到彻底消灭结核病的目标。

参考文献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7

结核病是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肺部。结核病在全球的广泛流行,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其中80%在农村。据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我国现有结核菌感染者4亿人,结核病患者500万人,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200万人。每年因患结核病死亡的人数达到15万人。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结核病的防治工作。从1981年起,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与实施了两个全国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1992-1999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开展了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利用中央防病经费在河南等15个省(自治区)实施了卫生部加强与促进结核病控制项目。其间,项目地区累计免费诊断并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120余万例,治愈率从50%提高到90%。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

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形势仍很严峻,任务艰巨。当前,全国仍有一半的地区还没有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局面尚未形成;结核病防治知识的教育还不够普及;结核病防治能力不能适应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需要,同时,流动人口的骤增、耐药结核病的蔓延、结核菌与艾滋病病毒的双重感染,致使结核病疫情恶化,加大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难度。在今后10年,如不能全面有效地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预计全国将新增结核病患者2000-3000万人,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沉重的负担,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指导原则

(一)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实行分类指导,对西部地区和贫困人群给予重点帮助。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

(四)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肺结核病患者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

(五)实行肺结核病治疗费用收、减、免政策。对没有支付能力的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实行免费治疗。

三、总体目标

(一)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到2005年,全国以县(市)为单位,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90%,到2010年达到95%以上。

(三)到2005年,全国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治疗人数达到200万人;到2010年达到400万人。

四、工作指标

(一)到2005年,肺结核病患者和可疑肺结核病症状者的转诊率达到90%;到2010年达到95%。

(二)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督导治疗覆盖率达到80%;到2010年达到85%

(三)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规则治疗率达到90%;到2010年达到95%。

(四)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治愈率达到80%;到2010年达到85%;

(五)到2005年,村医生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到85%;到2010年达到90%。

(六)到2005年,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60%;到2010年达到80%。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健全服务体系

要加强省、地(市)、县(市)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明确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职责和任务,注意调整、充实结核病防治机构,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防治技术和服务水平。

县(市)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成为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基本单位,能够履行肺结核病患者诊断、治疗和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地(市)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能够履行对所辖县(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和管理评价等职责和任务。中央和省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能够有效地组织协调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监测、健康教育、社会学评价和科学研究。

要积极动员并发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配合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做好肺结核病患者的发现、登记、报告、转诊及危重患者抢救工作。

(二)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患者

要采取因症求诊和以痰涂片显微镜检查为主的方式,在边远地区可采用直接查痰方式,积极发现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各地区对高危人群、高发地区要有计划地组织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的检查。实施督导治疗,积极治疗发现的患者,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登记一例,治疗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以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三)完善结核病报告信息系统

要将结核病防治纳入卫生信息网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现代网络信息传输技术,建立和完善结核病统计、报告、监测、评价系统。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有专人负责结核病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等信息资料的综合与分析,保证各类统计报表数字的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及时掌握结核病疫情动态,不断改进结核病防治措施。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要组织有关专家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制订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结核病防治培训大纲,编写结核病防治培训教材,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坚持专业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利用医学生的学校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新技术、新方法等培训,努力培养学科带头人,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服务和结核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增进全民结核病防治意识

要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健康教育规划。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在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结核病的危害和防治方法,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

各部门、社会团体和大众宣传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防治工作。

(六)加强应用性研究

要加强结核病的科学研究,将结核病科研项目列入国家重点攻关计划和优先项目。将结核病有关应用性研究纳入地方科研规划,给予资金支持。科学研究要坚持为防治工作服务的方向,重点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多耐药结核病的治疗与监测、结核菌与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以及对结核病防治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七)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要建立与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人员培训、科学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伙伴关系,吸收、借鉴和推广国际先进的结核病防治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援助,参加全球遏制结核病的行动。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目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2001~2010年结核病防治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法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结核病防治法规,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加强对各类医疗卫生、厂矿、企业、农(林)场、学校等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执法监督,完善疫情报告、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落实结核病有效治疗方案,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向法制管理的轨道。

(三)加强部门合作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计划部门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项目,按照基本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

财政部门要对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从项目的设立、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实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对社会捐赠的结核病防治资金、物资等要按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卫生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发展规划,把结核病作为重点疾病加以控制。负责对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

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抗结核病药品的审批和监督检查,保证抗结核药品的质量。

新闻宣传、广电部门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和广泛的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教育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编入中、小学相关教材,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劳动保障部门要把肺结核病诊断与治疗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肺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费用,由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支付。

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救济条件的肺结核病患者家庭给予生活救济。

政法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对被羁押、收容人员开展结核病的检查和治疗,并纳入地方政府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四)以政府投入为主,实行多方筹资,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的力度,把解决结核病防治经费问题纳入议事日程。从2001年起,中央财政设立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地方各级财政也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增加结核病防治经费的投入。同时要合理统筹使用赠款、贷款,以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8

二、工作目标及指标

(一)按照省项目办2012年度结核控制工作计划和下达我县的病人发现任务数,全年计划完成初诊疑似肺结核病人910例,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40例,其中涂阳130例(初治涂阳110例,复治涂阳20例),涂阴110例(重症涂阴10例,其它涂阴100例)。完成随访病人查痰240人次,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130人,追踪疫情疑似肺结核病人60例。

(二)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在70%以上。涂阳病人阶段痰菌阴转率达到95%以上,病人规范治疗率达到90%,初复治涂阳病人平均治愈率达到85%以上。

(三)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达到95%以上。

(四)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率达到85%以上。

(五)结防专业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病人追踪到位率达到70%以上。

(六)非结防机构报告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在80%以上;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七)涂阳肺结核病人家属可疑症状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

(八)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覆盖率保持在100%。

(九)乡镇查痰点痰涂片检查疑似肺结核病人60例。

三、主要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和卫项目的收尾工作,强化政府承诺和部门职责,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足额落实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严格执行各项免费政策。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布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结核病防治五率技术方案》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落实上级结核病归口管理文件,重点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结核病人的报告和转诊,结防机构对疑似结核病人的追踪调查,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对确诊肺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和督导工作,要严格执行双向转诊制度,落实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三)积极解决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负担,合理利用新农合切实解决农村肺结核患者辅助治疗费用,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困难患者的救助,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县疾控中心对疑似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痰检和免费摄线胸片1张,对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治疗期间的痰检复查实行全部免费,并且免费摄定诊胸片和疗末胸片各1张(次),对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全程督导化疗,并提供高质量的免费抗结核药品。

(四)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制度,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实行督导责任制,县疾控中心对县级综合医院的督导检查每月一次,对乡镇、村级每两月一次,每次督导结束后应及时撰写书面督导报告,并反馈被督导单位,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在治在管的肺结核病人要进行督导访视,进一步加强合格村监化室建设,实行家庭督导员督导和村医生督导相结合,保证病人规范治疗,提高治疗效果,保持较高治愈率,减少耐药病人的发生。

(五)做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包括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按照县卫生局与市卫生局年3月份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整合后的工作任务,完成可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和推荐任务指标,至2012年9月30日完成推荐疑似耐多药病人50例。

(六)加强痰检质控,严格执行痰检操作规程,痰检报告做到及时、准确。做好乡镇查痰点的督导检查工作,乡镇查痰点要求将痰片保存完好并及时送检确认,县疾控中心对乡镇痰检点的痰检质量控制全年在两次以上。

(七)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结防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结防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与综合医院的合作。计划全年举办2期乡镇级结防人员和县直综合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培训班,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对医院内部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主要培训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对所辖村医生进行结防知识培训全年在一次以上,重点培训疑似肺结核病人推荐转诊、确诊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管理工作。

(八)广泛持续的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结核病知识知晓率,普及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充分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和电视台、中小学校、工青妇、司法、监管人员、送政务下乡等活动进行宣传。通过广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办宣传栏、咨询服务和义诊、学校讲座等宣传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结防知识的宣传,以扩大影响。此外要加强对村医生和村干部的培训,使他们向普通群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防治政策,主动到结防机构就诊和治疗。

(九)加强结防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归档。一是做好各类基础资料的登记、书写规范,包括各种登记本、病历、督导记录、报表等;二是完善各类文件、工作计划(包括宣传、培训、督导等)、总结、疫情分析、各个项目进展报告、督导报告、会议记录等。

(十)做好免费抗结核药品的领取、使用和管理。按照免费药品的管理要求,由专人专柜保管、发放、登记,与自费药品分开,做到有发放登记、有免费药品处方、有病人签名、有台帐、药房明细帐,出入库帐,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四、资金来源和管理

经费来源:病人免费药品和病人报病费、治疗管理费等由中央财政结核病项目经费及省级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下拨,结核病疫情追踪督导由全球基金等项目费用部分补充,宣传、培训费用由县财政专项经费等提供,县财政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预算9万元,人员工资等由县财政拨款。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包括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经费建立独立帐户,做到有计划、专款专用、帐目清楚,按时统计报表,接受县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审计、检查,达到项目规定的要求。对医务人员报病费和乡村医生的病人管理费、追踪费等要按时足额兑现,做到每半年兑现一次。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9

Thinking of TB control

He Wenxun

Abstract:Objective: To summarize center tuberculosi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 to explore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Methods:According to the center “the plan” widely collect related information, write a final evaluation rules. Result:The smear-positive cure rate 94.96%; Recurrent case cure rate is 90.59%. Conclusion:Center control work still need further planning, make the tuberculosis control work do better.

Keywords:TB Dan an area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7-0127-02

大安区对结核病防治非常重视,于2003年,相继下发了《大安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年―2012年)》和中期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现代化的结核病管理控制手段,与此同时,将结核病防治作为传染病控制重点工作之一,在全区全面实施肺结核治疗、检查等工作覆盖管理。为了掌握大安区十年结核病防治工作,现将大安区2003年-2012年结核病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所有资料均来至于大安区2003年-2012年结核病登记本、初诊登记本及结核病年报表和专报表。切实执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1]。人口资料为大安区统计局。

1.2 方法。根据大安区政府下发的《大安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2年)终期评估方案》,广泛收集相关治疗,撰写最终评估细则。采用Epidata软件建立调查数据库,并采用Excel2003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2 结果

2.1 政府承诺。大安区政府于2003年下发《大安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2年)》,与此同时,区卫生局结合十年结核病防治规划,拟定了前后五年实施计划。在最短时间内组建起结核病防治工作小组,并在医疗资源上给予最大的配合。

2.2 经费投入。大安区结核病防治十年工作期间,区财政局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到年度财政预算中,实行项目管理,2003年-2012年应到位资金40万元,实到位资金12.4万元,到位率为31%。

2.3 人力资源。截止2012年,大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人员仅10人,其中专职5人,兼职5人。全区共有21所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共计1347人。

2.4 《规划》指标完成情况。2012年大安区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100.00%。期间共接诊肺结核疑似病人10795例,年均接诊率2.93‰,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317例,治疗覆盖率100%。其中2003-2012年在登涂阳病人治疗1840例,治愈1747例,治愈率达94.95%。

2.4.1 患者发现情况。大安区2003年-2012年发现涂阳肺结核患者目标任务为1505例,到2012年共发现1747例,超额完成任务242例,完成率达到116.08%。

2.4.2 治疗转归情况。2003年-2012年全区共接诊疑似肺结核患者10795例,其中涂阳患者共计1747例,经过有效治疗,成功治愈1659例患者,治愈率达到94.96%;复治涂阳患者372例,成功治愈337例,治愈率为90.59%。满足项目85%的治愈要求。

2.5 《规划》成本效果/效果估算。至实施《规划》开始,大安区有效控制新发病人数1554人,直接减少医疗费用1058662.5元,挽回社会总价值达到165347442.1元。(见表1、表2)。

表1 《规划》期内避免产生新发生新发患者所减少的

社会医疗费用

表2 《规划》期内避免劳动力损失所挽回的

社会经济效益

3 讨论

大安区通过制定十年结核病防治规划,强化了政府承诺。构建起大安区结核病防治领导工作小组,并加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构建,使结核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得到了保障[2]。十年来全区结核病防治经费共投入12.4万元。从2003年2.9万元上升至2012年12.4万元。另有中央补助都为金额105.22万元,省补助实到金额25.34万元。此外,全球基金到位53.66万元,日本援项目9.06万元。由此可知,大安区政府经费投入实到金额相对较低,其受到国际合作项目的影响,需要不断加大政府投入,特别是大安区政府经费投入力度。

根据结果来看,大安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较好,按照十年规划切实执行,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结核病防治工作得到较好推进[3]。但大安区仍然存在人力和经费投入不足;对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不强;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司其职,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的“三位一体”模式需要加强;直接面试下的督导服药还需要技术手段[4]。为此,大安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还需进一步规划,使结核病防治工作从组织保障、专业人员配置、财政投入、对流动人口管理、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切实督导病人服药等方面全面规划,全面推进。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全国结核病耐药性基线调查报告(2007-2008)[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30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10

一、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2011-2015年保山市结核病控制实施的信息月报、季报、年报和工作评价报表、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人口和GDP数据来源于《2016保山市统计年鉴》[2]。

二、方法

1.评估内容: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终期评估实施方案》[3],从规划制订下发与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措施、防治措施等4个方面进行评价。

2.评估方法:各级以自评为主要方式,通过查阅结核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和相关材料、现场调研、知晓率调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上级单位采取抽查及现场调研的方法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确保各级《规划》评估工作质量。

3.质量控制:市级对各县(区)参与评估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并采取现场验收的方法对各县(区)评估结果进行复核,确保评估工作的质量。

4.统计学分析:所有资料录入EpiData软件,数据使用Excel2000软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结果

1.“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

1.1 制定与下发结核病防治规划

2011年各级政府分别制定并下发了本级的《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继续推行DOTS策略,明确了规划目标和防治措施。

1.2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1.2.1 各级政府积极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在经费的使用上有效整合资源。2011-2015年间,县级财政共投入专项经费46.90万元,实验室经费投入27万元,市级实验室投入经费61.32万元,未投入专项经费。

1.2.2 每年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1.2.3 建立了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的结核病检测实验室,市级实验室具备开展痰涂片检查、结核菌快速检测、痰培养(固体/液体)、药敏试验,县级实验室具备开展痰涂片检查、痰培养的能力。

1.2.4 完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将普通肺结核纳入城镇/城乡慢病/特病门诊,门诊报销比例在70%-80%之间,住院报销比例在75%-94%之间。把普通肺结核纳入新农合慢病/特病T诊,门诊报销比为50%-60%,住院报销比例为75%。

1.2.5 建立了规范药品管理体系,逐步推广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的使用,保障药品不间断供应。

1.2.6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1]要求,认真做好了肺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保证了病人的规范治疗。2011-2015年市级共督导81乡次,147例病人,县级共督导2090乡次,3164例病人。

1.3 加强了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结核病防治技术小组等组织机构,加强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协调管理。建立健全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广电部门等分工明确,防治工作良性运转。加强了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初步构建了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2.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2.1 肺结核报告与登记情况

2011 -2015年全市肺结核疫情报告发病率波动在28.53/10万-32.24/10万之间,登记率与疫情报告率2013年、2014年差别较大,其余都基本吻合。

2.2 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情况

2011 -2015年,全市累计发现初诊肺结核可疑者26586例,其中提供痰涂片检查13884例,登记并管理治疗肺结核患者3686例,新涂阳和复治涂阳比例为9.54:0.46。治疗管理新涂阳肺结核患者1360例,治愈率96.91%。治疗管理新涂阴肺结核患者1524例,完成疗程率98.16%。

年度 初诊肺结核人数(例) 痰涂片检查人数(例) 登记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数 新涂阳患者数 复治涂阳患者数 新涂阴患者 查痰率(%) 新涂阳患者治愈率 新涂阴患者完成疗程率

2011 3317 2379 804 615 15 166 71.72 97.24 94.58

2012 6049 3473 715 326 21 364 57.41 98.47 98.35

2013 5339 2991 722 224 14 482 56.02 95.54 98.55

2014 6028 2307 722 193 15 512 38.27 94.87 98.83

2015 5853 2734 731 188 12 530 46.71 95.85 96.79

合计 26586 13884 3694 1546 77 2054 52.22 96.78 97.81

2.3 肺结核患者疗程系统管理情况

2011 -2014年全市登记肺结核患者2951例,完成全疗程随访、复查、督导服药管理2941例,全疗程系统管理率99.66%。

2.4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情况

于2013年开展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工作,2013-2015年,共登记耐多药肺结核重点人群93例,筛查47例,筛查率为50.54%。

2.5 HIV/AIDS接受结核病筛查的工作情况

2011 -2015年全市共累计登记可随访HIV/AIDS共15664人次,累计接受结核病筛查14557人次,结核病筛查率为92.93%。

2.6 结核病患者接受HIV的筛查率

2011 -2015年全市共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272例,进行HIV筛查2878例,结核病患者接受HIV的筛查率为87.96%。

讨论

1.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1.1 发现并治愈了大量肺结核病人,减少了结核菌的传播。

发现和治愈了大量的传染性结核病人,有效降低了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011-2015年,全市累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686例,涂阳病人治愈率都达到96.91%,涂阴病人治疗完成率达98.16%。

1.2 规范和拓展了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

各级政府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具体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达到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对流动人口、HIV/TB双重感染、耐药结核等新领域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极大的推动了防治工作向深入开展。以规划为依托的县级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和市级药敏实验,把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拓展至新的领域。

1.3 建立和完善了结核病防治政策。

规划的实施,使各县(区)在执行国家现行结核病免费诊疗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扩大了一些诊疗费用减免项目,有效的将肺结核患者门诊及住院治疗,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范围,将耐药结核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疾病,从而大幅减轻了肺结核病人的经济负担,保证患者的规范治疗率。

1.4 加强了结核病防治硬件设施的建设

规划的实施,市、县两级对结核病实验室的建设得到了加强,更新了实验仪器和设备,县级结核病实验室能开展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市级结核病实验室常规开展结核分枝杆菌固体培养、液体培养、药物敏感性实验。

2.结核病防治存在困难和可持续发展建议

保山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有效实施,虽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1)由于地方财政不景气,结核病防治经费缺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防治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2)多部门合作的联防联控机制尚不健全,参与部门不多,主要还是卫生系统为主;(3)Y核病防治队伍建设不足,结防专业人员数量随着规划的实施没有增加,工作量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更加突显;(4)防治专业人员更换频繁,无证行医的现象仍然存在,防治工作无法律保障;(5)涂阴肺结核诊断和耐多药肺结核诊断缺乏技术和经费支持,还面临很大的挑战。因此,为了保证保山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进一步加大政府承诺,继续加大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2)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3)逐步推行“三位一体”模式,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继续开发各种医保政策和减免政策,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就诊率和治疗依从性;(4)进一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病人、涂阴肺结核病人和TB/HIV病人的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11

1.1内容:政府承诺,机构与队伍建设,工作质量,工作目标。

1.2评估时间2010年9月15-30日。

1.3.评估资料来源及方法

1.3.12001-2009年两县一市结核病控制季报表、网络报告及各年度工作总结。

1.3.2配套经费来自2001-2009年地区及各县市财务报表和各级财政拨款单。

1.3.3人口、地理、GDP资料来自地区统计局及各县市统计局。

1.4评估的组织实施:地区卫生局领导和组织实施,地区疾控中心项目办负责技术指导和资料汇总、分析和报告撰写。

1.5评估时间2010年9月15-30日

2.规划》概述 《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目的、目标

2.1目的:了解《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实施情况及终期目标的达标情况;总结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了解目前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为如期实现《2011――2020规划》目标提出建议。

2.2总体目标: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蔓延,阻断传染、防止人群感染,保障各族人民身体健康。

3.实施及评估结果与评价

3.1组织保障和机构建设 地区级项目办设置:地区于2004年2月16日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担任有关人员从相关单位调用。

3.2结核病防治人员:和田地区七县一市各区乡镇都设有1名固定防疫专干,共计94人,承担公共卫生职责,兼职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全地区疾控中心设有“结核病防治科”共有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45人,确保了结核病防治《规划》顺利实施

3.3经费 《规划》实施以来和田地区各县财政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每年按人均0.01元投入结核病活动经费,落实近40万元,加上国际援助等结核病防治经费130.13万元,累计落实170万元结核病防治经费。

3.4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3.4.1.DOTS覆盖,全地区以县为单位,2003年覆盖100%,人口覆盖100%。

3.4.2病人发现:可疑者检查情况: 2001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可疑者检查逐年稳步增多。9年共检查肺结核可疑者108515例。9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2712例,涂阳性肺结核病人19570例(其中初治涂阳病人15522例,复治涂阳病人4048例),初治涂阴病人13142例。

3.4.3病人发现登记水平:病人登记逐年上升由2001年涂阳病人登记率152.54/10万达到2009年病人登记率达到247.83/10万。.

3.4.4.综合医疗机构转诊情况:自2005年综合医疗机构执行肺结核病网络直报工作以来,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综合医疗机构网络报告肺结核疑似及肺结核病人13453例,转诊9969例,转诊率达74%,转诊到位4734例,,到位率35.2%.应追踪例数8719例,追踪到位4647例,追踪到位率53%.转诊总体到位率达69.7%。

3.4.5病人治疗管理:由于项目药品及时,初治涂阳病人治愈率达92.3%。复治涂阳病人达89.9%。

3.5培训:规划期间地、县两级结防专业人员和财务人员接受过自治区级和地区级的1-3次的专业培训,每次督导访视过程中也进行了现场培训。县级对村医生利用集中、分批、分次地进行培训,以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从而明显提高了的发现,治疗和管理水平。

3.6督导:根据规划工作的要求,地区按季度对县级进行一年四次督导,县级每月对所有乡镇进行督导访视工作,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增加1-2次专项督导,病人管理基本按DOTS方案实施,通过各级的督导,保证了项目的管理质量,提高了病人治愈率,为降低疫情和保护健康人群发挥了重要作用。

3.7.健康促进:我地区在规划期间,利用多种媒体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行了广泛的群众性健康教育,使广大农牧民能了解到结核病的基本症状,和项目免费检查,治疗传染病肺结核病人的政策,广泛张贴政府免费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布告.利用培训班、督导访视过程中,向各级医务工作者进行宣传。利用乡、村广播、宣传单、三下乡活动多种形式进行健康教育,使广大农牧民增强了自我防病的意识和主动就诊意识。

3.8.药品设备使用管理:药品统一由自治区调拨,药品分发及时,保证了治疗质量。

3.9.结核病实验室工作:涂片阳性符合率达98%,阴性符合率达96%.

3.10.社会和经济效益评价。在《规划》实施的9年中,全地区总共累计发现:初治涂阳病人15522例,复治涂阳病人4048例,免费涂阴病人13144例,如果这些病人自费住院治疗(每人住院治疗六个月按4000元计算,不包括前期诊断),这些患者家庭将累计增加经济开支达1.31亿元;。在《规划》期内通过控制所减少死亡肺结核病人人数为7936人:通过治愈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所避免的新发肺结核患者14127人:避免产生新发肺结核患者所减少的医疗费用962.4万元:避免劳动力损失所免回的社会经济效益近3.73亿元;所以说《规划》期间在我地区除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4.结论

4.1.主要成绩

4.1.1政府承诺和多部门协调,使《规划》得以顺利完成,《规划》的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1.2.发现和治愈了一大批活动性肺结核病,传染源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降低了结核病的疫情。

4.1.3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防病治病意识。

4.2主要经验

4.2.1政府承诺是DOTS策略取得结控项目成功的保证。政府领导、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经费保障是开展结控项目工作的关键。

4.2.2建立健全的结核病控制服务体系是做好结控项目的保障。

4.2.3全面推行以DOTS为核心的结核病控制技术策略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实现了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涂阳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

4.3主 要 问 题

4.3.1加强结防机构建设,稳定结防队伍。结核病防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各地州都需培养一支综合素质强、有攻坚能力的结控队伍。

4.3.2和田地区面积大,交通不便,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保健意识低,卫生投入不足。结核病控制工作难度较大。

4.3.3地、县(市)痰检室设备陈旧,痰培养和耐药监测无法开展,无法进一步提高肺结核病人的诊断和发现更多的病人,对难治复治耐药病人无法提供科学准确的治疗方案。

4.3.4结核病规范化管理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是个长期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各种影响因素,如果一时有放松就会出现滑坡情况,施此项工作难度就比较大,往往做了大量的工作,还收不到较好的效果。

4.3.5结防专业人员不足,工作业务能力不足,尤其是乡级防痨医生大部分是兼职,工作多种不专一,不稳定,加之人员变更频繁,影响结防工作的实施。

4.4主要建议

4.4.1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协作和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

4.4.2及时落实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4.4.3认真落实结核病规范化工作中的各项措施,建立起协调的工作关系,保证病人转诊工作的切实落实,积极开展网报病人追踪工作,提高追踪病人到位率.加大卫生行政部门对转诊工作的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临床医疗机构和结防机构在结核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协调二者的关系与利益,使其共同提高肺结核病的发现率和治愈率。

4.4.4加大对高疫情地区的设备投入和支持。

4.4.5充实和稳定结防专业的队伍,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各级专业人员素质和工作技能。

4.4.6制定长期健康教育和促进计划,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12

1 资料和方法

1.1资料来源

根据宜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1-2010年结核病控制工作统计表,对结核病人的发现、诊断、登记、管理、治疗等统计资料进行调研,以及县、乡、行政村卫生行政与业务部门的考核记录、工作评价、年度工作总结等进行综合分析。

1.2方法

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流程与治疗及管理办法,严格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手册》与《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来执行,并对宜宾市南溪县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施成果与机构现状进行调研。

2结果

2.1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规模调查

由南溪县政府调查成立了南溪县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局局长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有卫生、财政、发改、计委、宣传、民政、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疾控中心主任担任,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2 结核病防治成果调查

县防治工作从2001年―2009年共接诊可疑肺结核患者7081人,免费摄胸片5665人,免费痰涂片检查2613人。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共2048人,其中初治涂阳为975人,复治涂阳为297人,重症涂阴和涂阴为776人。其中初治涂阳975人,治愈878人,治愈率为90.06%,另外完成疗程61人,仍在接受治疗17人,治疗失败4人,死亡3人,丢失12人;复治涂阳病人297人,治愈253人,治愈率为85.19%,完成疗程44人;重症涂阴和涂阴776人,全部完成疗程,具体见表1。

3 讨论

南溪县隶属宜宾市,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全县辖15个乡镇(16个乡镇卫生院)、10个社区,214个行政村,总人口41.98万人。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后,专门成立南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配备了负责人和业务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可疑肺结核病人的诊治、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健教宣传等工作。指定县人民医院为结核病防治综合定点医院,配备了专业医护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结核病人的门诊和住院检查治疗及疫情报告等工作。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均配备了专兼职防痨医生,负责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治疗管理和疫情上报等工作。经近十年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共接诊可疑肺结核患者7081人,免费摄胸片5665人,免费痰涂片检查2613人。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共2048人,其中初治涂阳为975人,复治涂阳为297人,重症涂阴和涂阴为776人。其中初治涂阳975人,治愈878人,治愈率为90.06%,另外完成疗程61人,仍在接受治疗17人,治疗失败4人,死亡3人,丢失12人;复治涂阳病人297人,治愈253人,治愈率为85.19%,完成疗程44人;重症涂阴和涂阴776人,全部完成疗程。总而言之,南溪县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在近十年的实践中取得明显社会效果及经济效益,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了工作日程,并层层鉴定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结防网络,使结核病防治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及时诊断并治愈了大量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患者,有效控制了结核病在我县的蔓延,意义重大,我县在的结核病防治的实践工作中,严格按照《实施指南》、《项目手册》要求开展,采取和应用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及措施,加快了我县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进程,效果显著。

参考文献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13

第二条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认真挖掘潜力,组织力量,实行领导、专业人员、群众三结合,积极开展综合防治,尽快把疫情降下来,以达到控制结核病的目的。

第三条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机构,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加强农村和工矿、城市的防痨工作。积极发现和消灭传染源,切实抓好卡介苗接种工作。坚持防治工作的主动性、经常性和连续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加强和健全全国结核病防治科研技术系统,卫生部成立全国结核病咨询组,并在北京、上海分别设全国结核病防治研究中心、分中心。

第五条根据国家行政区划和产业系统设结核病防治机构:

甲结核病防治所的设置:

省(自治区、直辖市)结核病防治所;

地(省辖市、自治州、盟)结核病防治所;

县(旗、省辖市区、地辖市)结核病防治所,或在防疫(病)站内设结核病防治科;

铁路、交通、厂矿企业结核病防治所(科)。

乙结核病医院的设置:

省地两级在已建立结核病防治所的地区可根据需要与可能设结核病医院,或在省地两级结核病防治所内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县级根据需要设观察床,或在县医院内设结核病床。

丙县以下不设结核病防治机构,可与整个医疗卫生网并用。

第六条结核病防治网的组成:

各级结核病防治所(科)、结核病医院和其它结核病专业机构;

公社卫生院、地段医院的防痨医生或防痨组织;

大队、工厂、街道等基层卫生人员;

综合性医院结核科或有关科室(肺科、传染科);

铁路、交通、工矿企业结核病防治所(科);

各类学校保健科、卫生室或保健老师。

第七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所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在业务上受上一级结核病防治所指导。

铁路、交通、工矿企业结核病防治所(科)、综合性医院结核科或有关科室,在防治业务上受所在地结核病防治所指导。

第三章机构的性质和任务

第八条卫生部全国结核病防治研究咨询组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措施以及技术规范、科学研究、国内协作、干部培训、国际学术交流等提出建议,并承担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咨询任务。

全国结核病防治研究中心、分中心负责指导全国特别是分工联系地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收集整理结核病有关资料,制订统一的防治技术规范;协助政府制订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和科研计划,进行防治效果考核评价的研究;承担全国结核病防治、科研骨干的培训工作;组织联系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第九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所是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专科性防治事业单位,是国家卫生组织的组成部分,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直接领导。

各级结核病防治所(包括县防疫(病)站结核病防治科)是所在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者和业务指导者,应努力提高防治工作质量,减少发病,降低死亡率,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其主要任务是:

一、制订本地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年度计划或专题工作计划,报请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实施。

二、执行全国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对本地区有计划地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以了解疫情动态,考核防治效果。

三、做好病人发现,开展全程管理下的门诊治疗,坚持查出必治、治必彻底的原则;治疗和管理的重点对象是新发现的传染源病人;落实化学治疗,提高服药率、验痰率和治愈率。

四、组织安排好卡介苗接种和儿童防痨工作,以及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开展防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六、采用多种形式,组织业务学习,培训结核病防治人员。

七、积极开展以提高防治技术水平为主的科学研究;充分发动群众,开展技术改革,推广合理化建议,改进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防治工作质量。

八、做好国内外有关科技情报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总结防治经验,进行学术交流。

各级结核病防治所在执行上述任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省、地结核病防治所着重制订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评价防治效果,培训防痨人员;县级结核病防治所(科)着重组织指导基层,共同做好病人发现、登记报告、治疗管理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和卡介苗接种工作;铁路、交通、厂矿企业结核病防治所(科)负责本单位防治计划和具体防治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十条结核病医院是专科性医疗事业单位,是结核病防治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做好本地区结核病人的住院治疗工作,收治急需住院治疗的病人,如急症、并发症以及需作鉴别诊断的疑难病症,努力提高病床周转率和降低病死率;搞好临床研究和人员培训。

结核病医院还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扩大预防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所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负责一定的防治工作。

综合性医院结核科或有关科室的主要任务与结核病医院相同。

第十一条未建结核病防治所的地区,如有结核病专业机构,应承担结核病防治所的职责,负责该地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综合性医院、儿童医院、产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机构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下与结核病防治所密切合作,承担病人发现、卡介苗接种、儿童防痨等一定的任务。

第十三条中华医学会结核病科学会和中国防痨协会应积极开展防治学术活动和防痨宣传教育,出版专科杂志,报道国内外科研成果及先进防痨经验,普及防痨知识,推动防痨工作开展。

第四章组织编制

第十四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所实行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科室实行主任负责制。配备好精干有力的领导班子。

省、地结核病防治所根据实际情况与工作需要设预防、门诊、住院以及相应的业务科室。

县级结核病防治所一般不设科室,由所长统一安排;如工作确实需要,可设相应的业务组、室。

铁路、交通、工矿企业结核病防治所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相应的业务科室。

结核病医院应设预防科,此外参照《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设置其它科室。

第十五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所的人员编制应按所辖地区人口数和疫情来确定。各级结核病防治所的编制数:

省(自治区)结核病防治所15—80人;

百万以上人口城市的市结核病防治所25—80人;各区结核病防治所按每2万人口配1人;100万以下人口城市的市结核病防治所15—20人;

地级结核病防治所15—40人;

县级结核病防治所5—15人;

5万职工以上的铁路、交通、工矿企业结核病防治所10—15人;少于5万职工可按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人员。

以上编制内,业务人员所占比例不小于80%。结核病防治科可根据所辖地区人口数和疫情酌情配备人员。

省、地结核病防治所病床部分和结核病医院的编制,参照《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制定,其预防科人员不按床位比例计算,可参照结核病防治所另列编制。

各级结核病防治所人员可从卫生部门现有人员中调配。每年分配一定数量的医学院校毕业生补充到防痨队伍中去。

第十六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所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名级医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制订科学的防治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医务人员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鼓励防治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保证业务技术人员每周至少有5/6的时间从事业务工作,不得任意调动他们搞非业务活动。

执行医药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条例,做好技术考核和技术职称晋升工作;除基础知识和医疗基本技术外,要着重考核防治专业技能。对在防治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或有发明创造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坚持勤俭办事业方针,加强财务管理,专款专用,合理组织业务收入。努力做好后勤供应,保证事业发展。

防治经费必须有保证,要按所辖地区人口数、疫情和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拨给经费。对于有计划普查、查痰以及对经济困难的传染源病人要酌情减免。工矿企业职工的家属子女应从福利费内适当照顾。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的一些必要经费也要给予解决。

第十八条结核病防治所要主动与生物制品、医药、商业、化工等部门联系,提供计划,以保证药品、菌苗和防治器材的供应。对药品、菌苗要保证质量,加强管理,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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