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分析论文实用13篇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1

因素二:执法因素

我国人口多,面积大,经济情况复杂,税收征管人员多,业务素质参差,造成了税收政策法规执行的差异,这也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可利用的空间。主要表现在:1、自由量裁权。我国税法对具体税收事项常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在一定的范围内税务人员可以选择具体的征管方式。如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税款征收的方式,税款的征收方式包括有定期定额、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等;对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处以所偷税款50%以上至5倍以下的罚款,等等。2、征管的水平。由于税务人员素质参差,在税收政策执行上会存在客观的偏差,主要在对政策的理解、贯彻的方式、执法的公平公正程度等方面。3、监管机构之间的不协调。税务机关和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缺乏沟通,国税地税之间欠缺信息交流、税收征管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缺乏协调等。

企业在利用执法差异因素进行税务筹划时最重要的要求是有良好的交际沟通能力。首先是必须取得税务管理人员对税务筹划方案的认可,即使是合法的筹划方案也可能由于执法上的差异变成一纸空文。其次是合法、合理地争取税务部门作出有利于的企业的具体征收管理方式。比如说,即使企业发生了税收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会根据纳税人以往良好的纳税记录按最低的处罚标准执行。再次,企业要有综合协调沟通能力。不仅要和税务部门沟通,还要加强与经济管理部门的联系。

因素三:财务管理因素

在企业税务筹划的运行中需要一些基本的财务处理技术,包括合理安排收入的确认时间以延期纳税、选择合理的成本计价方式以减低税负水平、费用扣除最大化的费用分类的策划、筹资方案评估的成本收益比较等等。而这些技术都是靠企业的财务处理水平成就的。如,在企业的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里,可扣除的费用中有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会议费、佣金等四项,其中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收入不超过1500万元是按5‰计提,超过部分按3‰计提,会议费则只需要合理的证明就能全额在税前扣除,佣金和业务宣传费在税前扣除也有具体比例标准。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超过税法允许计提的比例部分的费用支出企业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财务人员在日常核算时对费用进行合理合法的分类,令费用满足条件分别记在不同明细科目,避免费用全部计入“业务招待费”这一明细科目,做到应扣尽扣,使税前费用扣除最大化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利用这一因素进行税务筹划时,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及其它经营人员应具备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统筹谋划的能力,否则,即使有迫切的筹划愿望也难有具体的行动方案。为此,企业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积极主动了解各项经济法规和经济运行规则,提升自身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同时,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寻找税务专家的意见,加强与中介专业机构的合作,提高技术含量,使筹划方案更加合理和规范,以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

因素四:企业筹划目标因素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根据企业的经营发展预期作出的事前税收安排,不同企业的税务筹划目标可能有所差异。企业税务筹划目标是判断税务筹划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实行的是复合税制,税种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以整体税负下降和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为目标,如果以单一税种或以某环节的节税或以绝对税收支出额的节约为目标,容易顾此失彼,使整个税务筹划策划失败。如: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1万元,税务筹划前应纳税额为:11×33%=3.63万元。现在企业决定利用捐赠办法进行降低适用税率的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筹划方案是企业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机构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1万元。由于捐赠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1-1=10万元,适用税率27%,应纳税额变为:10×27%=2.7万元。企业的整体税收支出在筹划后是节约了0.93万元;但是这0.93万元的税负节约额是以1万元为代价的,而且在筹划后企业的税后收益并没有增加。

另一方面企业税务筹划不应限制或者压缩企业发展的规模,为了节税而把经济规模限制在某水平线以下是绝对不可取的。

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通盘考虑,着眼于整体税后收益最大化。其次,要考虑企业的发展目标,选择有助于增加企业整体收益和发展规模经济的税务筹划方案。第三,企业税务筹划要考虑成本收益关系。只有收益大于成本,税务筹划才是可行的。

因素五:筹划方案的实施因素

税务筹划不应仅是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事务,它应是整个企业上下层级共同努力的目标。因为税务筹划是预先的税务安排,经济发展的情况是否如前所料就需要跟踪分析。筹划人员能否及时调整筹划方案,避免筹划方案的失败就要依赖各管理层的信息反馈。另一方面来说,如果筹划方案得不到大多数员工的认可,没有相应的配合实施,就会影响整个方案的贯彻落实,致使税务筹划流产。

因此,企业在实施具体筹划方案时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必要的沟通工作,保证方案的顺利施行。其次筹划者要保证筹划方案的可调节性,税务筹划能随经济信息的变动及时地调整。更重要的是筹划者要主动收集数据,考核计划的实施情况,保证方案的动态分析,避免税务筹划的风险,真正成就税务筹划。

因素六:经济环境因素

说到底,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筹划是市场经济个体——企业的一种经营决策,个体的经济活动必然会收到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很多理论上可行的方案在实践时会变得举步唯艰。如,一般新办企业投资地点会建议选在税负较低的经济特区或沿海经济开放区,但企业必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高昂的经营成本,偏低的投资收益;企业在西部开发地区或者民族地区设立投资经营,也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企业会面临投资环境不完善,经济管理手段会相对落后,供求关系不稳定,经营风险较高等问题。总之,客观经济环境对税务筹划方案的影响不容忽视。

企业应根据国民经济运行的数据,客观分析客观经济环境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并科学预测说出行业的发展前景,为企业的税务筹划提供可靠的参考。尤其在投融资方面,企业必须充分掌握对项目相关的经济信息进行合理的分析,如果割裂投融资计划与客观经济环境的有机联系,片面强调税务筹划,会导致筹划的失败。

税务筹划是一项必须兼顾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多方面的综合课题,仅有理论知识是不够的。税务筹划者需客观分析影响税务筹划成败的各个要素的特点,设计出合理、合法,可以操作的税务筹划方案。成功的税务筹划方案不但可以使企业实现追求利润的目标,也可使国家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从而创造一个和谐的税收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2

通常认为,跨国税务筹划是跨国纳税人利用各种税法规定的差别,采取种种公开的合法手段,以最大限度地谋求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的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谋利非税性。一般的跨国税务筹划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国际纳税义务为目标,在谋利上具有直接谋取税收利益的特点。而逆向税务筹划则不然,它不仅不能直接谋取税收利益,而且还要牺牲税收利益。但通过牺牲税收利益,将带来所得的更大的非税收利益。它已不只是一个税收问题,而是一个涉及税收但又重在非税的较为复杂的问题。

2.间接谋利性。跨国纳税人进行一般的税务筹划,以避免高税管辖权而进入低税管辖权为途径,在谋利上显得较为直接,从而容易引起注意。逆向税务筹划则是借助避免低税管辖权而进入高税管辖权来进行的,从表面上看,这并不能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相反还会加重国际纳税义务,似乎是难以理解的事。但是,跨国纳税人正是借助这种逆向税务筹划活动达到了最大限度地谋求利益的目的。

3.谋利多样性。一般的跨国税务筹划旨在直接谋取税收利益,因而在谋利上具有单一性的特点。但跨国纳税人进行逆向税务筹划所要谋求的利益则随具体情况而变。

有时是为了实现净利润最大化;有时则并不能使净利润最大化,而是为了有效实现某项必要的经营策略;有时可立即谋取利益,有时则在当期并不能谋利,而是将来有利。

三、逆向税务筹划实例

跨国纳税人进行逆向税务筹划,最终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谋求所需利益,这与跨国纳税人的谋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相一致。

例如,甲国某企业A到乙国开办一家合营企业B,并负责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

按协议,税后利润的40%归企业A所有,60%归企业B的乙国方所有,某纳税年度,企业B本应实现利润100000元。根据税法规定,甲国所得税税率为55%,乙国所得税税率为35%。

企业B应向乙国家缴纳所得税额为:

100000×35%=35000(元)

企业B税后利润为:

100000-35000=65000(元)

税后利润在企业A和企业B的乙国方间进行分配,企业A应得利润为:

65000×40%=26000(元)

企业B的乙国方应得利润为:

65000×60%=39000(元)但由于企业A操纵了企业B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使企业B实现应税所得额为50000元,其余50000元利润转移到甲国的企业A.企业B应交纳所得税额为:

50000×35%=17500元

企业B税后利润为:

50000-17500=32500元

企业B税后利润在企业A和企业B的乙国方间进行分配,企业A应得利润为:

32500×40%=13000元

企业B的乙国方应得利润为:

32500×60%=19500元

企业A因所得额增加50000元,应多交纳所得税额为:

50000×55%=27500元

企业A税后利润增加额为:

50000-27500=22500元

从表面看,企业A的这种行为不仅不能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相反,会加重国际纳税义务。但是,由于企业A独享所增加的税后利润22500元,将会实现净利润最大化。

企业A最终所得的利润额为:

13000+22500=35500元

与逆向税务筹划行为发生前相比,企业A所得利润增加额为:

35500-26000=9500元

这里,跨国纳税人多纳税额为:

50000×(55%-35%)=10000元

甲国增加税收收入27500元,乙国减少收入为:

50000×35%=17500元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3

鉴于此,本文在充分分析新的市场经济环境条件的基础上,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全面而深入地分析了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经济效应,为房地产企业在新的政策条件下合理税务筹划提供有力的思想指导和技术支持。一方面,本文运用理论工具对房地产税务筹划的经济效应做出了深入解析,探求房地产税务筹划的内在经济规律;另一方面,本文分别对开发建设环节、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中的税务筹划经济效应做出全面分析,从实践环节增强房地产税务筹划的执行效果。

1 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经济环境分析

随着商品房市场机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房地产企业也正在经历着市场化的变革。税务筹划的兴起,既是房地产行业市场化的重要表现,也是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因此,宏观的经济环境和行业特点,无疑对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房地产行业发展特点的角度,充分说明税务筹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资金密集型 房地产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经营模式。也就是说,在所有资源配置的过程中,资金要素对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由于房地产企业对资金的市场需求巨大,加之投资回报周期较长,资金链的安全性成为房地产企业首要考虑的问题。

1.2 生产复合性 从生产过程角度看,房地产企业属于生产复合型的经营方式。换句话说,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过程十分复杂,涉及到的生产环节众多,需要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恰当的处理好资金的分配关系,以保证各个环节的工作正常进行,减少不必要的经营风险。

1.3 产业带动性 从产业角度分析,房地产企业属于产业带动型经营模式,在整个产业系统中起到引领的作用。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壮大,将会促进地区娱乐、餐饮、公共服务等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产业互动机制。

正是基于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点,我们不难发现,税务筹划已经成为影响房地产企业资金周转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之一。税务筹划在房地产企业的不同经营阶段具有不同的特点,需要纵观取得环节、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的经营特点来合理安排税务筹划工作。

在此基础上,本文分别从取得环节、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的税务特点出发,由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相结合,全面而系统地分析税务筹划对房地产经营产生的经济效应。

2 税务筹划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

税务筹划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不是对市场经济的效率性造成负面作用,相反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增强社会福利,是市场主体主动运用市场机制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有效工具[2]。

从博弈论角度看,税务筹划有助于实现微观市场主体和公共政府部门的“纳税均衡”,促进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微观市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着相对均衡的博弈关系,税务筹划可以有效矫正资源配置的非效率性,使得在保证政府征税需求的情况下,纳税主体选择理性的调整方法,降低自身的税负水平。从利益相关者角度看,税务筹划有助于协调企业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利益关系。税务筹划是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活动的重要表现,一方面可以充分自身内部资源,以最少的成本投入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可以在承担纳税的社会责任的基础上,理性降低纳税数额,有利于促进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从社会契约论角度看,税务筹划有助于规避微观市场主体在纳税方面的道德风险。由于税收是在公共产品需求的情况下而产生的,市场主体需要按照既定的契约要求承担自身的税负责任。税务筹划则为市场主体在处理公共产品服务和自身经济增长之间提供了有效的调整工具,减少了道德风险的可能性。

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税务筹划是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表现,有利于提高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增强社会福利。在此基础上,本文要分别对房地产企业各个环节的税务筹划经济效应进行分析。

3 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环节中税务筹划的经济效应分析

在开发建设环节中,筹资方式是影响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经济效应的重要因素[3]。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充分利用筹资方式的税收优惠条件,有助于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占用,为税务筹划提供较大的空间和手段选择。

筹资方式一般由融资筹资和银行贷款两种形式。而确定利息费用扣除方式筹划的临界点是选择融资方式的关键。如果利息费用扣除方式的筹划临界点小于企业的利息费用,那么,房地产企业的理性选择就要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如果利息费用扣除方式的筹划临界点大于企业的利息费用,那么,房地产企业就不能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只有这样,房地产企业才能在开发建设环节中尽可能地降低自身的税负承担水平,避免不必要的税收支出,以便提高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4 房地产企业交易环节中税务筹划的经济效应分析

房地产企业的交易环节涉及到的税收种类繁多,税务筹划技术安排较为丰富。本文将从定价策略和利用税收政策两个方面分别解析税务筹划的经济效应。在定价策略方面,房地产企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税收临界点的确定[4]。税收临界点的合理确定,有助于房地产企业准确评价房屋售价和被扣除项目数额的大小关系。经验表明,如果房屋售价约为被扣除项目数量的1.285倍,那么,房地产企业的定价策略是具有经济性的。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可以享受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起到降低自身税负的目的。在利用税收政策方面,房地产企业需要充分理解新税法的具体做法。一方面,房地产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现金折扣的促销方式,减少财务报表中的房屋销售数量,起到降低税基的作用;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赠送劳务服务的优惠方式,降低房屋销售收入,减少自身应该承担的税负水平。

5 房地产企业保有环节中税务筹划的经济效应分析

保有环节中的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经济效应因经营方式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在保有环节中的经营方式主要分为对外租赁和自行经营两种方式。房地产企业对外租赁房屋,则会增加租赁收入;如果采用自行经营方式,可以获得投资利益[5]。税务筹划则在两种经营方式下产生不同的经济效应。如果房地产企业对外出租房屋,那么在获得租赁收入的情况,也要承担因为租赁而产生的税负义务。这样的话,房地产企业自身承担的税负水平就会增加,对财务工作产生了较大的成本支出。如果房地产企业通过合理的投资渠道自行经营房屋,将租赁业务转换为投资业务,那么不仅可以获得数量客观的投资收益,与此同时,也可以有效规避因为租赁而产生的各种税负,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自身承担的税负水平[6]。合理的税负筹划可以使得房地产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收益。

6 小结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6.1 税收筹划可以有效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水平,起到积极的经济效应。无论从理论角度,还是从技术操作角度,税收筹划积极的经济效应是不可否认的,不仅可以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水平,而且,也可以有效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强整个社会的民众福利。

6.2 税收筹划在不同环节中的经济效应存在差异。由于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过程分为开发建设环节、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该三个环节各具生产经营特点,而且涉及到的税收结构也存在差异,所以,税收筹划对于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水平也就不同,则产生的经济效应则存在程度上的差异。

参考文献:

[1]李大明.论税收筹划的税收理论依据[J].税务研究.2003,(05).

[2]曲晓辉.论长期股权投资财务决策的税务问题[J].税务与经济.2006,(01).

[3]张英明.纳税筹划与企业战略[J].经济与管理.2006,(09).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4

一、存在的问题

(一)教材内容滞后,内容框架侧重于税务会计

税收法规和相关法律制度是不断更新和完善的,但是教材的依据是截至收稿日期的税收法规,对于后续的变化很难在教材中进行体现。税务会计是对税法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结合运用,一旦税法发生变化时,与该税法有关的具体会计处理有时无法在会计准则中进行同步变更,这就存在着税法与会计准则相脱节的问题。另外,从教材的内容框架来看,现行的教材较偏重于税务会计,而有关纳税筹划的篇幅偏小,大部分教材只对基本税种的筹划作了简要介绍,无法达到通过这门课程教锻炼学生税务筹划的能力目的。

(二)传统的理论教学不利于课程的开展

由于该课程是理论课,在教学方法上,大部分教师仍采用讲授法将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相关理论及案例传授给学生,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对于实务或者相应的案例缺少自己分析或动手解决的机会。该课程的前后理论逻辑性较强,部分税种的计算公式较为繁杂,涉及到税务筹划内容时更需要综合地分析过程,如果仅采用理论讲授的方式,学生不动手参与到课堂中,无法真正地领会知识之间的联系以及各种税务筹划方法的运用。在教学模式上,大部分学校仍然采用教师一人讲解,学生被动听的这种满堂灌的教学组织形式。即使是在后期关于税务筹划内容或者案例的分析时,传统的课堂教学也是老师讲授案例,学生无法充分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更不用说参与到课堂讨论中。所以,传统的理论教学带来的教学效果不佳,教师应该积极思考让学生能够融入课堂教学的方法,真正地将税务会计理论知识及纳税筹划技能传授给学生。

(三)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不适用于学生筹划能力的培养

课程的考核是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检验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师教学水平的标准之一。从《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这门课程来看,大部分的考试依然采用的是传统的理论考核方式加上平时考勤,理论考核常以开卷或者闭卷的试题方式进行,且占考核成绩的较大比重。在这种考核方式下,学生可能纯粹为了考试而突击,最后的成绩无法体现出学生平时对课程的掌握程度,也无法达到培养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目的。

二、原因分析

(一)教学目标未侧重于对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

在现行的《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教学目标中一般侧重于学生对相关税种的会计处理,对于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重视程度不高。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学生的相关实践能力以及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仅把教学目标定位在通过理论教学最终让学生掌握纳税筹划的方法层面是远远不够的,达不到培养学生的纳税筹划能力以及职业素质的养成。

(二)教师的自身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不足

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大部分教师在讲授时运动自身所学理论知识对这门课程进行讲授。由于该课程的实践性很强,且相关理论和实践知识在不断更新,要求教师在讲授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但是与此相悖的是,大部分教师都是在毕业后就进入教学岗位,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另外,该课程涉及到会计、税法甚至财务管理和审计相关学科理论与知识,能够综合运用这些专业知识的教师不多,这对教师的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学生的重视程度不高

大部分高校在开设《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时都会将此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一般周课时数较少。在日常学习中,学生经常会存在“选修课就是非重要课程”这样一个误区,加上上课周课时数量较少,不对选修课加以重视,认为学习到相关理论,丰富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即可,故达不到通过学习掌握相关税务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筹划方法的教学目标。

三、应对措施

(一)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模块

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教学应注重学生纳税筹划能力以及职业素养的形成,而不仅限于传授理论知识这一层面,所以在教学中注重通识教育的同时,适当增加实践教学模块,将实践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建立起以理论教学为基础,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新的教学目标。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讲授税务会计理论知识,让学生在课堂的理论教学中掌握有关税种的会计处理,并对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及方法进行讲解,学生在整体上对纳税筹划有基本的认知。其次,在讲授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掌握程度,进行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引入教学案例,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案例,然后教师点评总结。在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模块,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及与税会有关的职业判断能力。

(二)教学方法以原来的教师为主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

在传统的课程教学中,《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课堂授课方法一般为理论教学为主,且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应用型本科教学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应用型具有实践能力的人才。如何将实践能力的培养带进课堂呢?

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中,教师应该转变观念,“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师在授课中不仅加强理论的讲授,更应当注重方法的传授,尤其是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以及基本方法。一是教师通过任务导入讲授本次课程的教学目的及任务,结合讲授理论知识和会计处理及纳税筹划方法,引导学生理解所授理论,以完成任务的形式培养学生的正确筹划的岗位能力;二是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分析时可以采取多种课堂组织形式,例如:课程的前半部分在学习单个税种的分析时,学生可以以个体作为分析的主体,根据分析结果教师适当进行点评;在课程后半部分教师可适当引入综合性的案例,学生可采取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分析,根据讨论结果选代表进行方案展示,教师最后进行点评,这些课堂组织形式均能充分体现学生在课堂中的主导地位。

在这些课堂组织形式的运用中,教师应营造轻松愉快的教学氛围,引导学生对案例产生兴趣,调动学生参与案例分析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以及问题分析能力。

(三)校企合作,增强课程的实践性

为了使课堂具有更高的实践性,做到实务和理论真正衔接,学校可以适当运用校企合作模式,邀请企业财务部的税务会计和税务局相关人员进行授课或者学生实地进行参观。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讲授他们在实务中遇到的税务会计处理问题以及纳税筹划经验,让学生深入了解企业的现实纳税筹划的策略,有利于加强他们对税务会计以及纳税筹划的兴趣。企业税务相关人员的讲解可以让学生从客体层面上理解税务局如何征税,并真正认清纳税筹划与偷、漏税的区别,通过这种校企合作的模式从另一层面上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

(四)课程的考核形式灵活,注重学生筹划能力的培养

结合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学目标,该课程在考核方式上应当以灵活性及实践性相结合,考核内容不能仅局限于对课本知识的识记和理解,应更加注重对相关纳税筹划方法的运用。对于考核形式,可以采取过程性评价与期末相结合的考核形式,过程性评价可包含但不限于考勤、平时作业、课堂讨论、小组成果展示等,期末考核除了采用闭卷方式外,还可以采取开卷及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五)加强纳税筹划能力的师资培养

为了使该课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加与时俱进,教师要不断进行理论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另外,教师应继续加强自身的税务会计处理能力以及纳税筹划的实践能力,做到与企业实际相联系,应当多去企业进行实践,可采取与企业合作课题、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等形式,通过实务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只有加强纳税筹划能力的师资培养,才能培养出理论与实践兼具的应用型人才。

总之,《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作为会计学专业的专业理论课程,其重要性显而易见。应用型本科院校在该课程的实际教学中,应改变现状,增加实践教学模块,将原有的教学方法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注重考核方式的灵活性,加强纳税筹划能力的师资培养,并结合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出更多具有高纳税筹划能力的人才。

参考文献: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5

Key words:tax revenue preparation;game theory;asymmetrical information

一、税收筹划行为弈论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博弈论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分析经济现象的重要手段。“博弈”一词的英文单词是Game,是对策、游戏的意思,所以,博弈论亦称对策论。美国经济学家、数学家约翰·纳什(John F Nash)与另外两位数学家在非合作博弈的均衡分析理论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对博弈论和经济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并获得1994年诺贝尔经济奖。这标志着博弈论已和现代经济学融为一体,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间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也就是说,博弈论是研究当一个主体、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对方选择时的决策和均衡问题。 博弈论的基本要素包括:博弈的参与人;博弈时对弈者可利用的信息、行动、策略以及博弈的结果、支付。其中参与者、策略和支付函数是博弈论必不可少的三个基本要素。

税收筹划行为弈论的基本要素可以归纳如下:①税收筹划行为中的对弈者(player),包括作为征税主体的各级税务机关与纳税主体的企业、单位和个人。②税收筹划行为中的行动(action),它是税收筹划博弈者在税收分配过程中采取的决策变量的集合。如征税主体应建立什么样的税收政策,应采取怎样的征管模式和稽查方式;纳税人应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如何缴纳税款等。③税收筹划行为中的策略(strategies),就是征纳双方在现有的税收环境下所采取的税收行动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④税收筹划行为中的信息(information),是指有关税收方面和纳税人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包括各项税收法规和税收制度,企业的财务管理状况,征纳双方的行为特征及行为规律等。⑤税收筹划行为中的收益(payoff),指税收筹划对弈者所得或预期所得的效用,如征纳双方都尽力获得最大效用,即税务机关采取一切策略提高税收收入,而纳税人则想尽一切办法或策略进行筹划以达到少纳税或迟纳税的目的。这是税收筹划博弈中对弈者最关心的核心问题。⑥税收筹划行为中的结果(outcome),是通过筹划征纳双方达到的结果,如税务机关通过努力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及纳税人通过筹划达到少纳和迟纳税款的目的。

二、税收筹划空间的博弈论分析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预先的合理筹划与安排,对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求减少税收支出或者取得货币的时间价值。税收筹划决策流程图为:

从这个流程图我们可以看出,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理财环节,是事前的一种“谋划活动”,其目的是少纳税款或迟缴税款。这种活动的前提必须是企业尽量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搜集信息,然后筹划主体通过认真分析与比较,寻找能够达到筹划主体理财目标的各种纳税方案,通过对这些方案进行分析比较,最后付诸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获得的更完全的信息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再修正,而后再实施。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搜集的信息包括两方面: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它对自身的筹划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水平有着充分的了解,并且熟悉和掌握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方面的信息是完全的。另一方面,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还要及时了解一些外部信息,如同行业的发展状况,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与调整等,事实上,作为一个企业无法准确预测和掌握外部环境的变化时间、变化方向以及如何变化等。比如国家既定的税收政策对企业来说是透明的、公开的,但是一旦作为立法者的国家修改税法、完善税制,纳税人如果不能及时进行应变调整,就难免要遭受损失。此时,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对于国家来讲同样如此(这里为了分析方便将外部环境抽象为涉税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改进完善是建立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后的反馈信息之上的,但是国家无法及时并准确掌握企业将要如何利用现行税收政策法规,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利益在数量上的消长关系反映并决定了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在指向上相似而在形态上各异的价值取向,一方面,政府凭借国家权力要尽可能的多征纳税款;另一方面,纳税人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会尽可能少的缴纳税款。因此,以政府为主体的征税人与以企业为主体的纳税人成为博弈的双方[2]。在博弈的过程中,博弈双方可以在遵守某种协议的条件下实现一种理想状态,即“纳什均衡”,而该均衡的前提是双方遵守协议的收益大于破坏协议的收益。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博弈双方都有不遵守协议的动机,那么协议的制定就成为问题的关键。所以,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在制定税

收法律制度时既要考虑纳税人的生存发展,还要考虑税源的可持续增长,从而必然会预先为纳税人留出一定的空间,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行空间。

三、税收筹划行为的博弈模型分析

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的考察是建立在“经济人”的理论假设基础上的,所以,谋求主体利益最大化是税收筹划博弈的实质性目标,具体来讲,就是征税人以依法治税为前提的税收收入最大化,纳税人以可承受风险为最小的财务利益最大化。绝对的税收遵从模型并不存在,因而征纳博弈就不可避免。如果企业选择进行税收筹划,那么必然会与征税方发生利益博弈。这种博弈是企业先行动的动态博弈。有些筹划活动可能完全在税收制度约束下展开(比如利用税收优惠),但有些税收筹划活动,其合法性需要由税务机关进行界定(比如转让定价)。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筹划的收益变得具有风险。企业能不能进行税收筹划需要依赖于对税务机关行动信息的判断,下面我们用一博弈模型进行分析。

1.模型的建立

参与人:纳税人—企业;征税人—税务机关

模型中各变量的含义——U:企业的收益函数;Y:企业的实际收入;T:企业应纳税额;C: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A:税务机关税收检查的成本;B: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而对企业的罚款;M:企业税收筹划所获得的收益。

当税务机关不进行检查或者经检查认定筹划行为合法,企业收益函数为:U=Y-T-C+M;反之,若税务机关检查且认为企业筹划行为非法,企业收益函数变为U=Y-T-C-B+M(见图2);具体支付矩阵见图3。

2.对模型的分析

假设企业认为税务机关进行检查但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为P,检查合法的概率为1-P,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为R=1,不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为 0,该情况下预期收益可表示为:

π(1,P)=P(Y-T-C+M-B)+(1-P) (Y-T-C+M)

π(0,P)= P(Y-T)+(1-P) (Y-T)

令π(1,P)=π(0,P),得均衡概率P*=(M-C)/B

分析说明:

①税收筹划收益M越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也越大;M越小,税收筹划的概率也越小。

②税收筹划成本C越大时,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小;C越小时,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大。

③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惩罚力度B越大,企业税收筹划的概率就越小,反之则越大。

3.结论及建议

通过以上博弈模型分析结果可以表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件容易和简单的事,任何一种税收筹划方案都不可能永远是最优的,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随着税收法律环境条件的不断变化,纳税人一定要因时、因地制宜地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

①企业(纳税人)自身必须全面了解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特别是要通晓税法。正如前面所分析:税务筹划取决于纳税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机和国家税收制度、政策等外部环境,应该说能够使税务筹划得以真正实现的决定性因素是外部税收制度及国家其他(如投资、外汇管制等)政策和制度等外部环境,这也是税务筹划的一个独特之处。目前,我国现行税制还不太完善,纳税人应该在认真学习与掌握税收政策后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从微观角度来看,税收筹划行为不违法,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真正实现节税目的;从国家宏观经济角度来看,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来洞察国家税收政策执行的效果,发现并堵塞税收法规和政策的缺陷和漏洞,使税制日臻完善。

②纳税人要与时俱进、因地制宜、不断更新税收筹划方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税收政策作为国家一项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必须与经济发展同步以便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所以要求纳税人在利用某项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并防范筹划的风险。必须指出,在税收的计税差异、政策差异和税制设计缺陷给予的税收空间中,不同纳税人的选择环境都是相同的,关键在于能否及时发现并利用空间。“纳什均衡”是一个动态平衡,政府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与税收法规的制度缺陷不断地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不断地调整税收筹划空间。企业要不断地发现和利用税收筹划空间制定新的筹划方案,伴随着博弈双方对该空间的认知程度,在约束与博弈中达到新的“纳什均衡”[2]。

③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从模型分析可以看出,企业税收筹划的概率,不仅与税收筹划成本有关,而且与预期税收筹划收益有关,所以,这就要求纳税人在一定的财务管理水平下对税收筹划成本及收益进行预测,以节税利益最大化和所花费成本最小化为原则,在现有的条件下权衡利弊,全面分析,开展有的放矢的税收筹划活动,以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另外,当前我国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差异性很大,且纳税人的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并未分设,虽然规定在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计缴税金应以后者为准,但两者在会计上要统一反映,有时还是难以完全统一的,甚至还有矛盾,所以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与《税法》的相关制度,力争做到既能使企业受益,又不违反《税法》的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6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245-02

CDIO工程教育模式是国际工程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近年来在世界各类高等院校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000年开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瑞典皇家工学院等四所大学历经四年的探索和研究,创立了CDIO工程教育理念,系统地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能力培养、全面实施以及检验测评的12条标准。CDIO工程教育理念基于工程项目工作过程,以生产流程的生命周期为载体来组织课程,将现代工程教育概括为构思、设计、实现、运作,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个人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以及交流能力等。

一、CDIO模式与《税务筹划》

CDIO模式的主旨就是如何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国际工程师,因此最先在我国的实践主要集中于高校的工程类专业,但是其理念是通过构思、设计、实现、运作四个阶段将工程师应具有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等教学培养内容以有机联系的方式融入至载体来让学生主动、积极地去参与学习,这在《税务筹划》教学中同样也是适用的。《税务筹划》虽非工程类学科,但其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引入CDIO模式进行教学,可以改变现行教育中重理论轻应用的现状,把《税务筹划》教学看成是一种培养学生主体性、创造性的活动。在教学活动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不断提高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造力,使学生成为能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社会主体,从而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交流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税务筹划》目前教学现状

1.教学内容。《税务筹划》是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是一门复合性、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复合性”是指它包含多门学科知识:税法、财务管理学、会计学,“应用性”是指其主要是应用性学科,其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具有实践应用性。开设本门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充分掌握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通过税务筹划的技术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达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包括税务筹划基本概述、基本原理和基本技术。这部分是税务筹划的基础知识,也是重点内容,即掌握了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基本技术,才能根据会计和税法政策法规和市场的变化制定行之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第二,企业主要税种的税务筹划和企业经济活动的税务筹划。涉及到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企业的经济活动包括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并购活动。这是税务筹划课程的核心部分。第三,国际税务筹划的一般理论以及跨国公司的税务筹划方法及案例。纵观《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倾向于税务筹划的基本技术及其应用,而对税务筹划中的风险涉及较少。

2.教学方法。《税务筹划》课程的实践性、应用性、专业性比较强,传统教学一般采用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课堂上,授课教师介绍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术,并辅之以案例来介绍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一般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或灌输式教学方法,即使是案例分析,也是以知识的传递和复制为主旨,主要培养学生的系统掌握知识的能力,在课堂上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不能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这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考核方式。《税务筹划》课程作为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课,其结课考核方式一般采用单一、简单的评价方式,结课成绩以期末结课考试卷面成绩为主,并参考平时的上课表现、作业和考勤情况。一般卷面占的比重为85%(或70%),平时占的比重为15%(或30%)。这种考核方式没有考虑《税务筹划》课程应用性和实际操作性强的特点,重理论轻应用、重知识轻能力,部分学生存在投机取巧的心理,“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考试前突击学习、死记硬背,这样得到的成绩无法反映学生学习的真实情况,而且给别的同学也提供了坏的榜样,不利于提高学生平时的学习积极性。

三、基于CDIO教育理念的《税务筹划》课程教学改革

1.优化教学内容。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可划分为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和税务筹划的实务两大部分。理论部分包括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知识,实务部分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的税务筹划,以及企业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并购活动中的税务筹划。根据《税务筹划》课程的知识体系,可以将教学内容分为六个模块:税务筹划基本理论、流转税的税务筹划、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其他税的税务筹划、企业财务活动中的税务筹划、跨国公司税务筹划。对照CDIO能力大纲,各模块的具体教学内容和能力要求见表1。

另外,在给学生讲课的过程中,除了讲解以上内容外,还要强调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只有让学生了解和认识到税务筹划风险的存在贯穿于企业税务活动的始终,才能够使他们在实际应用中随时注意并防范税务筹划风险,保证设计的税务筹划方案取得最优的效果。因此,在以上六个模块的授课过程中,要穿插税务风险内容,培养学生的风险意识。

2.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对现实问题和某一特定事实进行交互式的探索过程,是CDIO 教学理念的具体实践与运用。《税务筹划》是一门应用性、技术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如果授课时只是照本宣科,不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也很难让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筹划的技术要点。因此,教师应针对教学目标,开发各种不同难度、不同类型的案例,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探索性,促进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增强学生的操作技能,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实际创新能力。CDIO教育模式采取以项目为中心、学生为主体的“做中学”教学模式,必然导致学习组织形式的变化。在税务筹划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注意教学方法的转变,宜采用合作性学习课堂组织形式,主要是小组案例合作研讨,该课程的案例教学一般分八个阶段,见图1。(1)布置案例。案例教学中,教师提前布置案例,一般在下次案例分析课上课前,教师把案例内容和要求布置给同学。(2)学生分组。CDIO教育模式要求采用小组合作教学模式,一个小组通常由3~6个学生组成。教师布置案例之后,学生可以自己选择合作同伴,组建高效团队――项目小组,在团队中推选出有能力的同学管理本项目小组的学习及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并确定其为项目小组负责人或组长。经过讨论明确个人分工,各同学明确自己的岗位与责任。此过程着重锻炼学生的团队意识、技术协作精神、领导能力。(3)查找资料。项目小组利用教师提供的案例,根据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学会从图书馆,会计、税收、证券等相关网站上查找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处理。此过程着重锻炼学生的技术知识能力、推想能力、职业技能和道德能力。(4)分组讨论、分析案例。项目负责人领导项目小组成员共同制定计划,共同讨论、相互协作,执行计划并管理好时间,学会利用税务筹划基本理论知识,探索学习知识,发挥团队精神,开启创造性思维,遵守职业道德。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学习能力、团队协作精神。(5)形成观点,制作PPT。在掌握大量信息、深思熟虑的基础上,经过讨论,项目小组形成自己的观点,写出分析提纲或文稿,并制作成PPT。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系统思维能力、总结归纳能力与写作交流能力。(6)进行PPT演示,实现经验共享。项目小组指定成员进行成果汇报,走上讲台进行PPT演示。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电子多媒体交流能力、图表交流能力、口头表达能力。(7)由同学提问和点评到校外实务专家点评再到教师点评。同学们针对汇报同学的观点提出质疑,汇报同学和小组其他成员解答疑问。校外实务专家根据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对汇报进行点评,并指出在实务中进行税务筹划应注意的问题。最后,授课教师进行总结补充和点评,引导学生互动对话,从而产生创新性的思想和观点。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流能力。(8)项目总结反馈,形成文稿。各小组根据项目交流情况进行修改,并形成文稿。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系统思考和知识发现的能力、总结能力、写作交流能力。

为了确保每个学生能够尝试各种角色,培养各方面能力的锻炼,特别是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有效避免有的学生懒惰、“搭便车”的现象,在整个课程的案例分析讨论中,项目小组内部成员的角色宜采用轮换制。在学习中,学生通过项目小组的形式,通过查找资料、案例分析讨论、制作交流文档、交流汇报、同学和教师点评启发等环节进行交流,创造新灵感、产生新观点,并在项目实施中体会学习的乐趣,更加牢固地掌握税务筹划知识;同时,学生在交流汇报中也培养了团队协作意识,锻炼了口头交流能力和写作交流能力,职业素养、综合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3.改革考核评价方法。CDIO强调是全面评价,特别是能力评价,应改革传统的书面考试形式,实行多元化考核形式,实现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核。考试应以能力锻炼为主,考试为辅,因此,建议考核的重点为:个人职业技能、人际交往技能、对企业和社会的构思,设计,实施和运行(CDIO)系统的能力。《税务筹划》相关理论知识主要培养学生的技术知识和推理能力,考核时采用传统考试形式,但分值只占课程的30%。而对较高的能力目标,则根据案例课程中学生表现出来的能力进行相应的考核。根据CDIO能力要求,设定考核评价大纲见表2。

四、结语

通过运用CDIO教育理念改革《税务筹划》课程教学,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考核评价方法,才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真正为社会培养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应用型税务筹划人才。

[本文为中国民航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税务筹划优质课程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刘晓丽.《纳税筹划》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2)

[2] 王伟.税务筹划课程教学方案设计探析.梧州学院学报,2012(6)

[3] 秦建华.CDIO――基于“做中学”的教改新模式.教学研究,2011(12)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7

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他们的纳税筹划理念都趋于成熟。掌握一套行之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结合科学理性的纳税管理,是现代企业创造利润最简捷的方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纳税有道”才是精明企业的税务筹划之道。鉴于此,本文研究纳税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纳税筹划企业中的应用

总的来说中小企业的纳税筹划有几种类型,可以按税种进行分类筹划,也可以按筹划方法进行分类筹划,我在这里以几个主要筹划方法进行讨论。

1.资本弱化(债务筹资)的纳税筹划

如果债务资本超过权益资本过多、主要靠负债经营,则为资本弱化,对此,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解释为:企业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应为1:1,当权益资本小于债务资本时,即为资本弱化。

为什么资本弱化能纳税筹划呢,根据税法规定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具有抵税的作用,因此企业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对筹资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研究,以便于筹资决策更加科学化。

当前形势下,我国企业债务筹资方式多样,如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企业间借款等。

由于企业发行债券限制条件较多,我想从限制条件相对较少的银行借款和企业间借款两个方面对纳税筹划进行剖析探讨。

(1)银行借款的纳税筹划

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主要是利息,在银行多种借款方式中,企业可以通过不同的还本付息方式来减轻税负,以不同还本付息方式下的应纳所得税总额为主要选择标准,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小的优先考虑,同时将不同的还本付息方式下现金流出的时间价值和数额作为辅助判断标准。

案例分析1 资金结构多元化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问题的提出】单一的资金结构和多元的资金结构,对纳税筹资的影响孰优孰劣?

某集团公司投资BT项目,投资总额为2000万元,当年息税前利润400万元,企业所得税25%,假设投资额由两种方式获得:(1)投资额全部为权益资本;(2)投资额1200万为权益资本,800万为银行借款,借款年利率10%

分析(1)投资额全部为权益资本,不存在纳税调整,应纳所得税400×25%=100万元

分析(2)投资额800万为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为80万,应纳所得税(400-80)×25%=80万元

通过以上分析,企业利用了债务融资,充分体现出债务的财务杠杆效应,得出结论适当的企业负债经营,不但能使得手里多余资金取得更大的投资收益,更能对纳税起到筹划作用,减轻企业赋税,但是应该考虑财务风险承受力。

案例分析2 资金的时间价值作为辅助判断标准

【问题的提出】如何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数额作为辅助判断标准,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某集团公司投资BT项目,投资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投资期5年,预期第一年可获得息税前利润180万元,以后每年增加60万元,企业所得税25%,投资资金由银行获得,借款年利率假设10%。目前有2种计息方式可选择,公司站可以通过纳税筹划选择最优化的纳税来选择贷款计息方式。

方案1:复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方案2:每年等额还本200万元,并且每年支付剩余借款利息;

分析如下:

采取方案一,5年内总共纳税222.37万元

采取方案二,5年内总共纳税300万元

由以上分析可知,从纳税筹划角度看,方案一税负最轻,方案二其次,当然就借款计息方式来说还有许多计息方式,这里不在一一列举。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计算选择适合自己的计息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得出结论,企业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资金结构多元化进行最优化最科学的配置,对债务筹资的纳税筹划,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能减轻自身赋税,为企业创造效益。

(2)企业间的纳税筹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国家放宽了对非金融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抵税条件,但是关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由于企业间资金借用在利息计算及资金回收等方面与银行贷款相比有较大弹性和回旋余地,此种方式对于设有财务公司或财务中心(资金结算中心)的集团企业来说,税收利益尤为明显。因为集团财务公司或财务中心(资金结算中心)能起到“内部银行”的作用,利用集团资源和信誉优势实现整体对外筹资,再利用集团内各企业在税种,税率及优惠政策方面的差异,调节集团资金结构和债务比例,既能解决资金难题,又能实现集团整体税收收益。

案例分析3 借款最大化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问题的提出】考虑到利息的抵税作用,那企业究竟需要多少借款才能达到最佳抵税效果呢?

新政策的出台,无疑对于大型集团公司是有利的,集团公司的资金结算中心更加灵活和便捷,企业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对资金的需求,现金持有的增加虽然会带来效益的增加,但是借款成本的增加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压力。

理论上来说当年借款利息额度不宜超过当年缴纳所得税额度,这样超出部分利息没办法起到抵税作品,增加了财务风险。如果企业不需要这么多的资金,过多的借款,造成不必要的成本发生。

那如何才能在纳税筹划和借款多少资金额这两者中寻找平衡点,首先我们考虑的是企业的利润,和最佳现金持有之间的关系:

某公司2011年利润为1064万元,所得税25%,应缴纳所得税266万元,假设集团公司资金中心利息10%(与银行利息一致),向资金中心借款多少能起到最优化的纳税筹划作用。

分析如下:

所得税266万元,如果利息全额抵税,则需要借款2660万元,但是企业用不了这么多资金,在这里引入最佳现金持有量,随机模型(米勒-奥尔模型)

在实际中,企业现金流量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米勒(M.Miller)和奥尔(D.Orr)设计了一个在现金流入、流出不稳定情况下确定现金最佳持有量的模型。

L为最低控制线,H为最高控制线,Z为回归线

经过,米勒-奥尔模型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Z为

约束条件:F——为证劵转换为现金或者现金转换为证劵发生的成本;

σ——为公司每日现金流变动标准差;

K——为以日为基础计算的现金机会成本。

假设该公司确定现金最低控制线L为1000万元,估计现金流标准差σ为100万元,持有现金的年机会成本为10%(以银行利率为最小机会成本),换算为K值0.00028,F=15万元

根据,模型

如图:

Z1点为最佳现金持有量

通过以上分析得出,最佳现金持有为1737.9万元,因此对筹资借款为1737.9万元,利息为173.79万元,可抵扣所得税173.79万元,应纳所得税266-173.79万元92.91万元。

得出结论企业在筹资借款进行纳税筹资时,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考虑企业资金需求,寻求最佳纳税筹划效果。运用米勒-奥尔模型计算资金最佳持有量符合随机思想,所以适用于所有企业现金最佳持有量的测算。另外,随机模型没有企业的现金未来需求总量和收支预测的约束,因此计算出来现金持有量比较保守。

2.对大型企业集团管理费的纳税筹划

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现后,原有的提取管理费文件停止执行。即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案例分析 4 大型企业集团管理费的纳税筹划

某大型企业集团,母公司(独立法人)为其多个子公司提供综合管理服务。经过国家税务机关批准,2008年以前年度母公司以上交“管理费”的形式向子公司收取费用。子公司凭借支付给母公司管理费的相关证明,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准予当年税前扣除。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那如何在管理费方面进行纳税筹划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8月的《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母子公司之间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或者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子公司可以将该项服务费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3.对企业费用列支方法的税收筹划

费用的列支时间、数额直接影响每期的应纳税所得,所以进行费用列支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已发生的费用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呆账应及时列入费用,存货的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正常损耗部分及时列入费用。

(2)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应采用预提方法计入费用。

(3)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要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的摊销应选择最短年限,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

(4)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及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4.挂靠科研进行纳税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对大专院校和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机构进口的仪器、仪表等,享受科研用品免税方法规定的优惠,即免征进口关税以及增值税。

同时,为了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对属于火炬计划开发范围内的高技术、新技术产品,国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此产生了挂靠科研避税法。即企业通过一系列手法向科研挂靠,争取国家有关优惠,以达到避税目的。

例如: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的名义,努力获取海关批准,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从而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优惠。

挂靠科研避税法的采用应满足3个条件:

(1)获取高新技术企业的称号;

(2)获取税务机关和海关的批文和认可;

(3)努力掌握国家优惠政策项目,并使本企业符合享受的条件。

5.对企业销售收入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我国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作为收入确认时间;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这样企业可以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使企业既能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能使收入安全地收回。

二、纳税筹划的发展方向

企业纳税筹划确切的说必须建立在“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之下,纳税人利用合法手段和方法,通过资金转移、费用转移、成本转移、利润转移等方法,以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我们应该对纳税筹划进行理性的思考,它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应该是这样一种关系:

有了筹划,有了管理制度,有了控制,有了分析和考核,那么我们的企业才能真正地理解纳税筹划,才能真正科学、合法地进行纳税筹划。

令人欣喜的是,纳税筹划在企业中应用的讨论,通过企业筹划大大加快了税收制度本身的建设,加速了税法完善的进程。因此说纳税筹划不仅不会有害于国家经济发展,而且还是有益于国家税收制度的完善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中国已经加入了WTO,成为了这个全球最大的经济体系中的一员,中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也在逐渐加快,中国的企业将面临来自全球的许多企业的竞争,纳税筹划作为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各国法律建设的不断完善,纳税筹划将逐渐演变成一种高智商的经济技巧和经营艺术,纳税筹划也向着这几个方面而发展:

1.国内纳税筹划与国际纳税筹划相互交织,相互促进,使筹划实践及理论有长足发展。当今纳税筹划已不是社会少数人的偶然经济行为,而已成为有理论依据、有操作方法的社会经济活动。

2.由于纳税筹划越来越普遍,筹划不再只由纳税人自己来运作,而是要借助社会专业力量,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都将成为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依靠力量。越来越多的财务会计人员、法律工作者也加入这一队伍,成为筹划专家,把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当作一种职业。

3.因各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而产生的避税港、低税区的日益增多,被纳税人认识和利用,从而使纳税筹划具有国际普遍性特征。

4.最初的纳税筹划都是通过财务手段,但随着筹划条件的不断变化,税法、税收政策、税收征收管理等方面避税方法已日益被广泛利用,因此,以财务手段的避税已变为财务手段与非财务手段并用,纳税筹划日渐成为企业的一种经营行为。

可以说,只要存在税收,就会有纳税筹划。税收法规制度在不断完善、不断实现国际协调,纳税筹划也在不断发展和深入,我们的中小企业纳税者也在既着眼于国内,又着眼于国际,但有一条界限不可逾越,即纳税筹划的合法性。

三、结论

从以上的论述及实例可以看出纳税筹划是在经营中寻求企业行为与政府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点,合理避税不仅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种方式,更是企业领导决策的重要内容,同时它在客观上又促进了税法的发展。成功的纳税筹划往往既能使经营者承担的税收负担最轻,又可以使政府赋予税收法规中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办公室. 《税法》[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2年1月

[2]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办公室. 《财务成本管理》[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2年1月

[3]余文声. 《现代企业涉税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技巧》[M].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8年9月

[4]李维刚等. 浅谈企业纳税筹划的理论与途径[J]. 商业研究. 2003年12月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8

从世界范围来看,税务筹划和对税务筹划的研究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才真正开始的,而我国税务筹划起步更晚,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并逐步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企业承担尽可能低的税收负担而使用的方法。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有:不予扣税方法、减免税方法、税率差异方法、分割方法、扣除方法、抵免方法、延期纳税方法和退税方法。在对具体税务情况进行分析时,常常是一种或几种方法结合使用。税务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的立法精神,其行为不仅在形式上合法,在实质上也顺应了政府的立法意图,具有一定的经济综合性和法律时效性;同时,税务筹划是在企业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之前,对将可能面临的税收待遇所做的一种策划与安排,也具有一定的事前筹划性。

二、税务筹划的意义

(一)税务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减少现金流出,从而达到在现金流入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净流量;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现金流出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有利于减少企业自身的税务风险,强化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

税务筹划的存在和发展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使其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三)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会计的管理水平

税务筹划需要较强的财务会计水平和精通现行的税收法规,这就促进企业重视这方面的培养,达到财务合规、税务合法,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四)有利于完善税制,增加国家税收

税务筹划有利于企业降低税务成本,也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有机结合,从而增加国家税收。

三、税务筹划的分析

现阶段物探院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将来可能还会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税附加等。本文就目前我院涉及的主要税种个人所得税进行分析:

(一)个人所得税筹划的理论分析

1.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1)免税政策的应用

例如:若职工年收入扣除保险和公积金(下面职工年收不做说明均为扣除保险和公积金)在42000元以下(含42000元),那么月收入就不超过3500元,根据2011年9月新税法规定:职工月收入没有超过3500元,则可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无论是在发月工资还是年终奖金,一定要考虑免税政策的应用达到零税负。

(2)尽量采用低税率,并用足低税率

例如:职工年收入在42000-78000元之间(含78000元),该区间的上限78000元分配可为:年终奖金18000元和月收入5000元,年终奖金和月收入个税税率都为3%,速算扣除数为零。因此收入在该区间只要税率控制在3%,税负为最轻。

通过上面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在职工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工资奖金分配的不同对税负比例有很大的影响,第一种情况税负最轻,因为此种情况尽量采用低税率,并用足低税率。

因此,对工资薪金的税务筹划是很有必要的。同时通过用(78000-114000)区间的上述四种情况的分析,还可以推广到本区间的任意数及以下区间:(150000-204000)、(258000-570000)、(882000-1122000)、(1362000-1662000)、1962000元以上,都可以用第一种情况的原理:保证年终奖金18000元(年终奖金用足低月收入一档税率),倒挤出月平均收入。得出一个结论:无论月收入适用税率低于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还是月收入适用的税率高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率,都可以考虑调整月奖金使得调整后的全年一次奖金适用的税率比月收入适用的税率低一档, 并且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尽量用足低一档税率适用的金额。

剩下的其他区间(114000-150000)、(204000-258000)、(570000-882000)、(1122000-1362000)、(1662000-1962000),是年终奖金和月收入可适用同一档税率,应尽量保证用满同档月收入极限,倒算出年终奖金数额,此时税负最轻。以上分析可归纳为表2:(以下区间含上限不含下限)

2.对全年一次性奖金应避开税收无效纳税区间

什么是税收无效纳税区间?所谓税收无效纳税区间是指在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有一个临界点,年终奖金的发放数超过这个临界点则年终奖金和税后收入则成反向变化,即存在年终奖金的增加和个人税后收入反而降低的现象。直到增加到某一点时,税后收入才能增加,这个只增加奖金而不增加收入的区间就是税收无效纳税区间。

例如:职工全年一次奖金18000元,(若该职工月收入超3500元,)那么他应交的个税为18000*3%=540元,职工实际收入为18000-540=17460元。若此时只要职工全年奖金增加1元钱,那么他应交的个税为18001*10%-105=1695.1元,职工实际收入为18000-1695.10=16305.90元,比发18000元的税后收入还少了17460-16305.9=1154.10元。那么这个税收无效纳税区间多少呢?x-(x*10%-105)=17460解得:x=19283.33也就是职工全年一次奖金一直增加到19283.33元,职工的实际收入才与全年一次奖金18000元相等,年终奖金增加的1283.33元都交了税了,职工收入1分钱没增加。那么年终奖(18000-19283.33)这个区间就为无效纳税区,以此类推,象这样的无效纳税区还有(54000-60187.50)、(108000-114600),(420000-447500)三个区间,所以在筹划下年的工资分配时,应避开无效纳税区。

(二)个人所得税筹划在本企业的分析

物探研究院2011年职工构成情况是,副处级2人,科级17人,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39人。现每个档次选一人进行分析,他们2011年收入情况如表3:(由于2011年9月1日之前的税率与2011年9月1日之后的税率不同,为了具有可比性,故把2011年9月份之前的个税换算成按2011年9月份之后的税率计算。)

通过对以上数据的分析,年终奖金的发放虽然避开了无效纳税,但全年总收入在月收入和年终奖金之间的分配还是没有合理的筹划,根据各区间月收入和年终奖金分配表将各级别职工的收入筹划为表4:

2011年物探院职工83人,个人所得税通过税务筹划可节税182327.35元,节税率有的最高达到72.78%,这是个很可观的数字。

四、结束语

税务筹划已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财务人员所认可并应用。在实际操作中要考虑的因素还很多,远远不止本文上面所提到的内容,因此,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我们一定要培养正确的纳税意识,树立合法税务筹划观念,深入研究税法规定,充分领会税法精神,做到合理筹划并纳税,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增加企业效益,促进企业稳定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编的《2010年税务实务》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9

一、引言

当前,理论界对税务筹划概念的描述不尽相同,而且内容的界定上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对于税务筹划,也难以从词典和教科书中找出权威的或者很全面的解释,但这些概念只是表述形式上存在差异,其基本涵义是一致的,即税务筹划是企业经营者通过有目的的策划和安排,达到少缴税或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本文对国内外的各种观点综合,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税务筹划的概念归纳如下: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在对税法进行仔细研究分析后,对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和内容等,对企业财务活动中的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是涉及法律、财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经济行为。

二、企业财务管理与税务筹划的相容性分析

根据税务筹划的含义,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是一种理财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税务筹划活动必须置于企业财务管理这个大环境下,必须服从整个财务管理活动的安排,保持与财务管理的相容性,为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服务。

(一)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目标的相容性

财务管理目标是指财务管理工作要达到的目的,它是财务管理工作的起始条件和行动指南,也是财务理论和方法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基于社会经济环境的约束与自身价值判断而推动资本价值运动所要达成的目的,它规定着企业理财行为的空间与时间轨迹,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税收筹划的目标主要包括减轻自身负担以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提高自身企业经济利益以及维护主体合法权益,而其中减轻自身负担以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其中最本质最核心的部分。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活动,也是一种策划活动。在税收筹划中,一切选择和安排都是围绕着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的,两者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

(二)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职能相容性

财务管理的职能分为决策、计划和控制,财务决策是指财务人员按照财务目标的总体要求,利用专门方法对各种备选案进行比较分析,并从中选出最佳方案的过程。税收筹划职能主要体现在对企业税收负担的降低和利润的增加,同时还对企业的信誉和竞争能力有所提高。通过正确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降低了税收负担,节省了企业成本,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二者职能的相容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税收筹划作用体现在财务规划当中。

三、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冲突分析

企业财务管理对外报出的财务报告,尤其是上市公司每季度、年度报出的财务报告,都希望向投资者报告出较高水平的会计收入,以及各种分析比率达到最优水平,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从而达到其最大融资的目的。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就必然会出现经济税收收益与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财务报告之间的冲突。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从根本上来说,税收筹划应该属于财务管理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筹划纳税方案的时候,不能单一的追求纳税负担和成本的减少,因为税负的减少不一定会增加股东财富;同时那样有可能忽略因该方案所导致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和对社会所带来的利益。因此,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的时候,必须符合财务管理的目标。

其次,税收筹划既受到财务管理目标的约束,其本身反过来也对财务管理的目标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多种纳税方案的存在所产生的影响。

现实生活中,在税收规范的前提下,企业往往面对着一个以上的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税负的轻重程度不同,甚至相差甚远。如税法对股息支付和利息支出的不同处理规定使得企业面临着资本结构的选择;关于所得税征收的不同优惠政策使得企业在扩大投资时面临投资方式的选择等。这里面都要计算企业关于纳税的负担。因此,企业如果不进行税收筹划,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就有可能面临更重的纳税负担,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二是税收利益的存在所产生的影响。从企业角度看,税收利益的取得源于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期限的递延两个方面。在现代税收制度中,国家往往都会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措施。税收优惠是政府主动放弃的一部分税收收入,其实质是国家的一种财政支出,是政府给予特定纳税人的税收利益。在税收优惠内容既定的情况下,纳税人能否得到减免税优惠,争取财政援助,以及能够获得多少税收利益,主要取决于其财务管理决策与税收优惠体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程度。递延纳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推延纳税期限的行为。纳税期限的推延并不会减少企业的税收额度,但是相当于企业获得了无息贷款,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有利于增加股东的利益,因此,企业总是希望在不违反税法的情况下,尽量地递延纳税期限。

四、总结

税务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实质上是对企业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化选择过程,在企业筹划、投资以及利润等环节上进行方案比较,最终影响所有者的实际财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财务管理基本目标。如何认识税务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之间的关系,对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10

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法国家现行的前提下,在纳税之前,企业为减轻税负,实现企业财务目标而进行的对一系列财务活动的谋划和安排。在新会计准则下,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包括:一是税务优惠筹划,即利用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操作,这种方法符合法律本意,既有利于纳税人节约成本,同时也对国家有利,具有零风险的特点。二是税务弹性筹划,税务筹划的基本便是利用税率的弹性和征收征管执法中的弹性,具体可在税率、税额幅度、优惠幅度等上进行操作。三是临界点筹划,我国企业普遍利用相关临界点,如税率分级、优惠分等进行税务筹划,如税率跳跃临界点规避筹划。

系统集成企业涉及主要业务: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集成(包括背投屏幕拼接、LED显示系统、远程网络传输系统、摄影系统等);智能会议室、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室等项目建设(包括DCN教学会议讨论系统、同声翻译系统、表决系统、投影系统、音响系统、灯光系统和中央控制系统等);综合楼宇智能弱电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话交换系统、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监控及周边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UPS供电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计算机网络建设、服务器集群系统及安全应用;远程教育系统集成等。

二、系统集成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实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个集成项目,其中有外购硬件、外购软件、自产软件、委托开发、项目集成、人工费、培训等,既有产品的销售,又有提供相关的服务(如委托开发、项目集成、培训等)。对于一个集成项目项目,若与客户只签订一个销售合同,税务机关会认定是一个混合销售行为,进行分析:案例1:一集成项目,签订一个销售合同,对外报价500万元,合同毛利率15%,其中:外购硬件300万元、外购软件50万元(外购产品的销售毛利率5%)、自产软件50万元(未登记为软件产品)、软件开发50万元、项目集成费40万元、培训10万元。另外,外购硬件成本285万元、外购软件47.5万元,均取得17%增值税发票,人工成本为52.5万元,差旅费、市场等费用20万元、售后服务20万元。分析:对于一般纳税人的集成公司,税务机关会认定是一个混合销售行为,且产品销售为500万元,因此交纳增值税。应缴增值税=(500-332.5)/1.17*17%=24.34万元,应缴纳附加税=24.34*12%=2.92万元,项目利润=500/1.17(报价)-332.5/1.17(外购成本)-24.34(增值税)-2.92(附加税)-52.5(人工成本)-20(市场等费用)-20(售后服务)=23.4万元。

项目利润率=23.4(项目利润)/500(合同额)*100%=4.68%。案例2:同上述集成项目,除自产软件150万元(已登记为软件产品)、免费提供软件开发、项目集成及培训外,其他条件均同上述案例。分析:该销售合同也是一个混合销售行为,且产品销售为500万元,因此交纳增值税。应缴纳外购商品增值税=(350-332.5)/1.17*17%=2.54万元,应缴纳自产软件增值税=150/1.17*0.03=3.84万元,软件公司销售自主软件产品,增值税税负超过3%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政策。应缴纳附加税=(2.54+150/1.17*17%)*12%=2.92万元,项目利润=500/1.17(报价)-332.5/1.17(外购成本)-6.38(增值税)-2.92(附加税)-52.5(人工成本)-20(市场等费用)-20(售后服务)=41.36万元。项目利润率=41.36(项目利润)/500(合同额)*100%=8.27%,通过对比分析:项目利润率案例2比案例1提高3.59%(8.27%-4.68%),原因:登记的自产软件税率为3%,节省增值税150/1.17*14%=17.95万元,占合同额的3.59%(17.95/500)。

存在的问题:销售合同中必须跟在签订合同时就把集成费、培训费等指定到自主软件产品中,但是用户方一般不予认可。因此,需要合同签订谈判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总之,科学的税务筹划,对于降低企业的财税风险,提高系统集成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乃至促进整个系统集成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如何使税务筹划方案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已成为系统集成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王卓辉.浅议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9,(04).

[2]银样军.新税制下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探讨[J].财务与金融,2009,(02).

[3]金文南.试论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J].科技情报开发经济,2009,(17).

[4]郑婷婷.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与案例探讨[J].经营管理 者,2009,(22).

[5]赵建蕊.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理论与实例分析[J].中国总会计师,2009,(07).

[6]孟洲林,宁博,吴居林.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探讨[J].西部财会,2006,(06).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11

只有知道了问题的所在才方便我们进行分析解决,这就是所谓的对症下药。那么下面我们就对商业银行税务筹划的几个常见问题进项简明扼要的分析。

(一)税款利息收入的确认分析

商业银行贷款利息的确认与计量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金融界及会计师们讨论的焦点问题,因为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收入是计税营业收入的最主要的来源。根据文献《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通知》我们可以看出商业银行可以依据自己的经营状况,一步步冲减利息收入,与此同时还可以不再提取坏账准备金,并且停止执行坏账核销的政策规定。所以我们商业银行就可以制定对我们自身有利的减冲方案,但前提必须是明确并结合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

(二)准备金项目的计提分析

一直以来商业银行的准备金项目的计提都是业界关注的焦点,但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银行可以提取的减值准备有八项不能多计提或计提不足。所以商业银行应该及时并且灵活的计提各种准备,这样就可以增加记时的可扣除金额,从而进行更合理更有利的税收筹划。

(三)偿债物的纳税筹划问题分析

纳税筹划问题中主要有有两种形式的偿债物,一种是贷款抵押物,另一种则是抵债资产。对于这两种形似的抵债务商业银行应该着手于信贷管理源头,并且切实注意常在物的税负问题,同时注意完善手续。并做好处理和应对各种风险的准备。

(四)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分析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税收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不短于五年内融资租赁设备的改良支出能够作为待摊费用。二是由承租方支付融资租赁中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因此在较短租赁期限并且租赁费用较高的情况下,我们要优先考虑可有效降低筹资成本的经营性租赁。

(五)折旧方法选择的分析

一般商业银行在进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时候,才会涉及到折旧方法选择的问题。就现在的情况分析,在使用期限内各年的折旧额是有变化的,所以就影响了企业年度净利润的计算,那么就会对对应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对于这种现象商业银行应该是具体情况来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进行筹划,从而保证财务的利益。

二、各种税的税务筹划路径的分析

(一)所得税的税务筹划路径分析

由企业所得税的特点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1)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设有的有国债利息收入和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这一优惠政策。虽然名义上各商业银行利率差距不大,但各银行的实际税负水平却有很大的差异,其实这蛀牙是因为免税收入占利润的比重不同。由此可见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为阴还带来不小的收益。(2)合理规划限制性支出。限制性支出主要包括广告费、宣传费和业务费、公益性捐赠等费用。这些费用的支出虽然设定了限制扣除标准,但终究还是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所以我们应该在不会影响到总体经营情况和整体趋势状况的前提下,提前兑现执行费用做出最合理的估算,并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及杜绝浪费支出。(3)合理利用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这就是所说的暂时性差异。其可具体分为两种:一是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其会提前纳税时间,这会导致企业丧失资金的时间价值。那么利息也就随之丧失了。二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上一暂时性差异相反的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以延后纳税时间,从而就让企业获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进而就获得了更多的利息。充分验证了一句俗语“时间就是金钱”。所以我们应当合理利用暂时性差异进行税务筹划,尽量减少因纳税产生的现金流出。

以上是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的税务筹划路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企业所得税是税收的一个大的方向,所以我们要对其尤其重视。

(二)商业银行营业税的税务筹划路径分析

营业税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向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税。所以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筹划营业额对营业税税务筹划至关重要。那么下面我们就商业银行营业税的税务筹划进行一下具体分析。(1)有效利用税收优惠,增加免税收入。(2)加强税务信息管理降低税收成本。这两个方面同所得税筹划路径前两项相似所以在此不作具体阐述了。需要说明的是在加强税务信息管理时我们需要对免税项目分别进行核算,不能分别进行核算的一律需要征税;对于低税率的项目也应该进行分别核算,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所以银行就需要分别核算营业收入和应税营业额,否则就会丧失资金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整体收益。

(三)商业银行其他税种的税务筹划路径分析

其他税种主要就包括之前我们提到的几种税种。那么就以印花税威力来进行分析。印花税是对企业日常经济生活活动中立书和领售的应税经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票一般贴印在借款合同、销购合同及技术合同、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片上面。假如在使用账簿或其他文件上尽量减少贴花件数,就能减少印花税收。以此类推,其他税收可以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从各个环节当中寻找减少税务的可能性,从而更好地筹划税务。

三、结束语

税务筹划贯穿于整个银行经营管理过程,所以其必须做到科学、严谨、合理有生命力。并且一直紧密相连的是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和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所以商业银行税务筹划,是商业银行必须坚持且要不断创新更新的必要战略,也必须要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快速准确的应对措施,是商业银行的盈利达到更高。

参考文献

[1]初素辉、何丹丹.合理运用税务筹划增强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J].东方企业文化,2011,2、(2):56-57.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12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4-0091-02

一、引言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之一,在企业的纳税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它的税源大,税负弹性也大,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重点。尤其在2007年企业会计、审计新准则开始执行及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的时代背景下,研究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相关技术及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分析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规划和运筹,在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的战略框架下实现的企业的税收负担最优化处理。

纳税筹划的目标是降低纳税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但在实际操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偏重个案研究,忽视系统性研究

重战术筹划、轻战略筹划。多数企业缺乏整体的筹划思路和方案,仅就单个项目、税种或单个环节进行筹划,结果往往顾此失彼,缺乏系统性,导致纳税人在筹划实践中简单地从方式、方法上进行模仿,不能从自身涉税行为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个性化筹划;此外,如果忽视更深层次对纳税筹划的动因、实施原则等理论性问题分析,无论谁,必然导致筹划方案流于形式,缺乏对实践工作的推动意义。

(2)重效益,轻成本和风险

偏重纳税筹划给公司带来的收益,忽视筹划成本,使纳税人眼睛仅仅盯向纳税筹划的获得性,忽略了其成本付出和筹划风险。从理论上讲,纳税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和所在经济活动,但实际上纳税筹划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筹划风险分析和分析其经济上的可行性。因此。正确权衡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纳税筹划的终极目标。

(3)重表态筹划、轻动态筹划

大多数企业在选定筹划方案后,忽略税收政策、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等内、外部因素的变化,致使原本很好的筹划方案,由于没有适时调整而失效,有的只重视方案设计,忽视方案制造,由于执行不当使纳税筹划的方案在实施中流于形式。

(4)重视理论研究、忽视实证研究

在纳税筹划中忽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税收法规之间的协调性和统一性。一味的围绕税收政策走,致使方案理论价值高,操作可行性差,实用性弱的情况发生。因此,要求企业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

三、实施纳税筹划的条件及技术原则分析

一般来说,纳税筹划应具备相应的前提条件,包括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

纳税筹划要求集团公司的规模较大,只有集团企业下面有很多规模、性质互不相同的子公司、分公司,才能为纳税筹划提供较大的空间。因此规模大的集团公司最适合进行纳税筹划。实施纳税筹划的企业应具备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包括:(1)内部因素。企业规模较大;具有相关理财专业知识的人员队伍;管理决策层的正确认识;企业资产流动性强;行为决策程序简单化;与长期战略目标一致;(2)外部因素。市场经济的存在;健全、规范的税收法律制度;纳税制度的差异性和弹性;税收法律的漏洞;先进的避税手段;税务、咨询业的发展。

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对企业制定战略决策具有关键性的影响,离开条件分析而盲目进行的纳税筹划,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此,可以运用SWOT分析法对纳税筹划的条件进行分析。就是在进行纳税筹划前,对其内部条件的优势、弱势和外部条件的机会和威胁进行综合的分析,据此对备选方案做出系统的评价和分析,最终选择适合企业整体发展的纳税筹划最优方案。

纳税筹划一般应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税负,减少税收支出为目标。实施纳税筹划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灵活运用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2)全面筹划原则;(3)成本效益原则;(4)服务财务决策的原则;(5)事前筹划原则;(6)适时调整原则;(7)自我保护原则。

总之,纳税筹划的目的使公司在受纳税约束的条件下,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纳税筹划作为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服从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公司价值最大化。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在纳税人、税率、扣除标准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企业在经营、投资、理财等税收筹划环节上也需要随之做出相应调整,以最新关于所得税的相应法规为依据进行纳税筹划,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纳税筹划:

第一,利用新旧税法税率差进行纳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基本税率变为25%,所以企业应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筹划策略:(l)税率增加的企业,可以采取尽早确认收入和延迟费用的方法以减轻其实际税负。(2)税率降低的企业,可以采取收入后移和提前确认成本的方法。比如销售货物采取赊销、分期收款销售等递延手段,将收入确认时间推迟,而在成本列支方面尽可能利用国家政策规定,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摊销的方法,尽力将应纳税所得额后移,享受新税率的优惠。

第二,融资方式筹划

企业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权益方式融资,二是负债方式融资。从财务效益角度考虑,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资本成本的差异,而所得税的存在正是这种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新税法的基本税率从33%降低到了25%,但负债融资仍能够获得税收挡板的好处。如果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息税前利润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且向银行贷款无障碍,此时利用负债融资可以利用财务杠杆效应取得更多的税前利润,而且很可能会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第三,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形式的所得税筹划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税法是以“独立核算”单位为纳税人进行就地纳税,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法则是实行企业总机构汇总纳税。新税法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方式,明确规定“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也就是以企业法人为纳税人;另外,“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制度下,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应该进行纳税筹划,就应该考虑几个方面的因素:(1)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2)注册地选择;(3)企业法律形式选择。

第四,企业重组时所得税筹划

首先,企业合并的所得税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以法人组织为纳税人,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所得税筹划:(1)从企业战略考虑,兼并亏损企业,使盈亏互抵,既可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又可获得所得税利益。 (2)兼并高新技术企业、公共基础设施企业等,改变自身“经营性质”,获得税收优惠。(3)兼并某些税法规定的特殊地区(如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仍可获得税收优惠。

其次,企业分立的所得税筹划。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都会涉及到新设的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问题,按照新税法的相关规定,可进行以下所得税纳税筹划:(1)将原企业分立为小型微利企业新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将企业下属部门剥离单独设立属于国家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3)在民族自治地方可考虑地区税率差异的不同分立成立新的子公司;(4)选择某些低税率地区设立子公司仍有一定避税效果。

第五,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上的所得税筹划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也要包括会计政策选择筹划,而企业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必须考虑2006年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及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系的影响。企业主要的会计政策有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收入确认原则等都有实施纳税筹划的空间。

总之,实施纳税筹划是企业纳税和财务管理的重要方面,它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运行效果,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提高公民纳税意识,有利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源泉,促进国民经济的长远持续发展,研究企业纳税筹划问题也是当前企业关注的重点。

参考文献:

税务筹划分析论文篇13

1.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是理性经济人。

2.假设纳税人税前利润为R,未经筹划应纳税额为T,税收筹划成本为C, 企业税收筹划后所交税额为t,接受稽查成本为M1,选择税收筹划概率为α, (T>t+C)。

3.假设税务机关税务稽查概率为β,稽查成本为M2。税务机关在稽查过程中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为λ。

4.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若查出偷、漏税,除要求补缴税款T-t外,还要处所偷税款n倍罚款,n∈[0.5,5]。

二、征纳双方之间的博弈分析

1.征纳双方纯战略纳什均衡。在不考虑纳税人税收筹划概率和税务机关的稽查概率的条件下,基于上述假设,我们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在各种情形下的收益分析如下:

(1)纳税人的收益。在纳税人未税收筹划情况下,纳税人的收益在税务机关稽查的情况下为U=R-T- M1,在税务机关不稽查的情况下为U=R-T。

在纳税人税收筹划情况下,纳税人的收益在税务机关稽查的情况下为U=R-t-C- M1-λ(T-t)(1+n),这时收益为,在税务机关不稽查的情况下为U=R-t-C。

(2)税务机关的收益。在税务机关稽查情况下,税务机关的收益在纳税人不税收筹划的情况下为U=T-M2,在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情况下为U=t-M2+λ(T-t)(1+n)。

在税务机关不稽查情况下,税务机关的收益在纳税人不税收筹划的情况下为U=T,在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情况下为U=t。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博弈可以用下图的收益矩阵来表示。

对纳税人而言:如果当T-t-C>λ(T-t)(1+n)时,也就是税收筹划收益总是大于其可能因此受到的处罚时,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占优策略。对税务机关而言:如果当当M2>λ(T-t)(1+n)时,也就是税务机关的稽查成本总是大于其在检查中可能取得的收益时,选择不检查是税务机关的占优策略。

2.征纳双方混合纳什均衡。在考虑纳税人税收筹划概率和税务机关的稽查概率的条件下,我们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在各种情形下的收益分析如下:

(1)纳税人的收益

U(α、β、λ)=(1-α)[β(R-T-M1)+(1-β)(R-T)]+α{β[R-t-C-M-λ(T-t)(1+n)]+(1-β)(R-t-C)}

令Uα’=0则有 β*=(T-t-C)/λ(T-t)(1+n)

做出税务机关征管博弈分析图1。

根据处罚力度n∈[0.5,5]来确定稽查概率并做图2,设M2/λ(T-t)为常数A,则:β=A/ (1+n)

对图1、图2分析可知:

当税务机关的实际稽查概率大于β*时,纳税人最优选择是合法筹划税额; 反之则纳税人最优选择是非法筹划税额;当稽查概率等于β*时,纳税人随机选择是否筹划。

(2)税务机关的收益

U(α、β、λ)=β{(1-α)(T-M2)+α[t-M+λ(T-t)(1+n)]}+(1-β)[(1-α)T+αt]

令Uβ’= 0 则有α* = M2/λ(T-t)(1+n)

由此可以看出,当纳税人税收筹划概率大于α*时,税务机关应选择稽查;当纳税人税收筹划概率小于α*时,税务机关选择不检查;当纳税人税收筹划概率等于α*时,税务机关随机选择。

三、税收筹划、征管的博弈启示

1.税务机关要做好提高效率、加大处罚力度、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法律范围内对纳税人虚假申报的偷税额处以较高的罚款,使纳税人在权衡偷税利益得失时有所顾忌,才能真正有效提高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的概率,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筹划。

2.企业(纳税人)自身必须全面了解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特别是要通晓税法。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从模型分析可以看出,企业税收筹划的概率,不仅与税收筹划成本有关,而且与预期税收筹划收益有关,这就要求纳税人在一定的财务管理水平下对税收筹划成本及收益进行预测,开展有的放矢的税收筹划活动,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做到既能使企业受益,又不违反《税法》的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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