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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贸易论文实用13篇

网络贸易论文
网络贸易论文篇1

从1999年下半年到现在,由于电子商务,尤其是B2C业务的增长,我国网络贸易组织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在2006年指出,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我国主要网络贸易组织总销售额达7400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了50%;同时网上购物的用户数量达到了2200万户,比上2004年同期增加了600万户。而且网络贸易组织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

(二)出现具有代表性的网络贸易组织

我国网络贸易组织刚刚起步,所以为数不多。但令人高兴的是目前已经出现几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网络贸易组织,这些组织形态各异,在经营上各有千秋,例如当当网、卓越网、腾讯等。为我国网络贸易组织的发展树立了楷模。

(三)网络贸易组织的规模偏小当前我国网络贸易组织数量急剧增加,但是普遍来看,规模偏小,可供消费者选购的商品种类数量偏少且大部分商品的价值含量低,难以满足消费者挑选比较和一站式购物的要求,对消费者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同时,由于规模偏小,技术不完善,管理落后,营销理念欠缺等问题也随之出现。

总的来说,我国网络贸易组织还处于一个尝试和起步阶段。

二、网络贸易组织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计算机及网络技能普及面窄

拥有计算机和网络是消费者参与B2C、实现网上购物的前提,并且B2C的效益也直接影响到网络贸易组织的效益。据CNNIC第18次调查报告显示,截止2006年6月30日,中国大陆上网计算机数仅5450万台,31.8%的非网民“不具备上网条件”,我国的网民渗透率仅为9.4%,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同时,消费者参与网络贸易组织的交易必须具备相应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而我国在空间结构上,农村消费者计算机、网络应用知识缺乏;在年龄结构上,中老年消费者计算机、网络应用水平低;在性别结构上,女性的计算机和网络应用能力略低于男性。计算机及网络技能普及面对我国的网络购物平民化产生了很大的障碍,从而直接阻碍了我国网络贸易组织规模的扩大。

(二)网上交易风险大网络的不安全和网上商务交易的不安全是消费者面临的两大不安全因素,比如在交易中,消费者承担了支付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付了钱没收到货、网上银行信用卡账号泄密造成损失)、商品风险(即所购买商品的质量问题:商品实样与网上图样出入大、商品在配送过程中被损坏、丢失等)、维权风险(消费者维权法律不完善所造成的)。这些风险都加大了消费者网上消费的成本,也在无形中减少了网上交易的规模,从而制约了网络贸易组织的发展。

(三)物流配送与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

物流配送是将货物由商家送达消费者的独立体系。物流配送效率决定着网络贸易组织运做的效率,物流成本也直接影响着商品的价格。在我国,物流业刚起步,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技术不完善、规模小、服务欠规范等问题,导致网络贸易组织所经营的商品在配送过程中成本高而效率低效益差。

除了配送体系之外网络交易方式的独特性也增加了售后服务的难度。目前,大多数企业一般只考虑到消费者需要退、换货的情况,并要求消费者必须将商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寄的方式返回网上企业,因此导致了消费者时间成本和精神成本的增加;而商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售后服务问题大多数网上企业都未作说明;同时,由于网上商店的区域性特点导致企业的售后服务地域性差异非常明显。

(四)网上商店经营意识及技术比较落后

在我国,许多企业虽然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但是仅仅停留在简单的企业介绍型网站或者是客户支持型网站的水平上,还没有过渡到网站建设的最高阶段—产品销售型网站的程度,众多同行往往集中在同一平台(如阿里巴巴)上竞争,无形中降低了交易效率。另外,技术工具手段的落后,也使得一些即便意识到B2C重要性的网上企业也无法实施网店的构建理想。

三、网络贸易组织的创新与发展的建议

21世纪是网络的时代,网络贸易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因此网络贸易组织的创新与发展也迫在眉睫,。本人认为要解决上述我国网络贸易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改善现状,就必须要政府、社会、企业及消费者的共同努力。本人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政府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在网络贸易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充分发挥其服务职能,为网络贸易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运营环境。

首先,网络贸易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电子商务基础平台,它属于网络经济的基础建设范畴,政府有责任、有能力进行电子商务基础建设的投资以改善我国网络贸易企业的运营环境,从根本上解决由于网络规模小、消费者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缺乏、技术落后等对其发展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本人认为我国政府可以责成某个部门机构如高等学校或鼓励某些企业如电信企业具体操办这些基础建设事宜,政府再对这些部门或企业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多赢”的目的,还可以促进这些部门的共同发展。

其次,网上交易是以双方相互信任为前提的。政府应该将信用体系的建设纳入国家基础建设范畴,在中央政府的主导下,以地方政府为主,联合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3个标准(个人标准、企业标准和政府标准)指导下对全国个人、企业和各级政府的资信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利用网络向全社会公开,免费提供,从而达到降低信用风险,促进消费者的网络消费及网络贸易组织发展的目的。

再次,电子商务法律是用以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的正常秩序和交易主体的正常利益的。我国目前的网络贸易相关法律与法规跟不上其发展,甚至有的领域出现法律的真空。鉴于这一点,我国立法部门应加大力度来健全和完善我国有关网络方面的法律和法规,消除那些善于钻法律空子的投机分子的可乘之机,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让消费者放心网上消费。

(二)网络贸易组织应开展“创新性”网络营销

无论网络贸易企业的形式如何,要想获得竞争力就必须在多方面进行创新,企业在网络营销过程中与传统商务活动一样,必须遵循“以市场为中心”的原则,通过有规划的网上营销活动达到“吸引——满足——留住”消费者的目的。

首先,网上商店可以在宣传手段上创新,例如进行广告宣传,建立网络社区,张贴海报等方法,吸引消费者并使其“接受网上消费”。其次,产品创新是吸引客户的根本因素,因此企业必须调查分析网上需求,并确定网上销售的商品种类和数量,使消费者“乐于网上消费”。同时,由于网上商店的虚拟性,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在网上销售,因此企业必须事前对市场进行调查和分析以确定适宜品种,并尽可能的增加网上销售商品的数量。再次,网上商店要提高经营效率,就必须在管理上不断突破。管理创新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提高和完善网上商店本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目的在于保证网上商店的安全性和提高订单处理效率;二是完善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尽可能多地为顾客提供方便,解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和维修过程中的后顾之忧。

(三)配送及售后服务应不断完善

在网络贸易中,物流配的发展水平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网络贸易组织的效率和规模。因此本文认为可以尝试建立权威、统一、与世界认证标准接轨的安全认证中心;提高银行安全技术和支付效。率以满足客户对安全及“即时支付”的需求;通过扩大物流企业规模、更新设备、提高管理水平等手段来消除我国网络贸易组织发展的物流瓶颈。

针对售后服务相对落后这个瓶颈,本人认为网络贸易组织应该加强售后方面的服务,可以尝试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配合起来,在物流把货物送达消费者手中后进行售后的关怀,更重要的是企业可以通过电话,或是E-mail询问顾客是否满意,从而让人们认同这个品牌,形成品牌的忠诚度。

(四)消费者应加强网上消费意识

虽然我国网民数量已经是世界前列的了,可是总比来说会进行网上购物的并不多,知道网上购物的就更少了,而且媒体上报道的大多数都是关于网络的负面新闻,所以网络贸易组织应该通过宣传在人们心中树立起企业的形象,带动消费者进行网络购物。

另外,由于网上市场不同于传统市场,网络企业必须根据网上消费者的特征,对网上购物的各环节,加强安全和控制措施,保护消费者购物过程的信息传递安全和个人隐私,以树立消费者对网站的信任。

参考文献:

[1]宋华,胡左浩.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2]张铎,周建勤.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刘志学.现代物流手册.中国物资出版社,2003.

网络贸易论文篇2

一、我国网络交易的现状

网络交易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在网络中推销商品并进行货款结算。这种交易快捷、方便的营销手段正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企业网络交易对于传统商务而言是一次质的飞跃,它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促进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进程。据IT市场研究公司(IDC)的调研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网民人数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国:预计到2012年将增至3.75亿。根据iResearch艾瑞咨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国B2B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通过B2B电子商务完成的交易额达到21239亿元,较上年增长65.g%:据2008年3月我国商务部编写出版的《中国电子商务报(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国19267家大中型企业的电子商务采购金额达到5928.6亿元,电子商务销售金额达到7210.5亿元。据此估算,2006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15000亿元。2009年全球的企业网络交易总额有望突破900亿美元”。随着我国企业网络交易的不断发展,虚拟企业、虚拟银行、网络营销、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网络广告等网络交易正在迅猛发展。其实,网络交易的电子形式并不改变其贸易的特性,其迅猛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税源空间,无疑能为国家带来可观的税收。但税务部门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设还跟不上电子商务的进展,企业网络交易税收制度还存在着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规章尚未对企业网络交易这个新兴事物如何计税、纳税作出明确规定,网上交易成了税收的真空地带,网上交易的税收损失逐年扩大,企业网络交易的税收流失问题严重。

网络交易本质上仍然是销售行为,如果它没有相关的免税政策,那么网络交易就应该依法缴税。如何针对企业网络交易中的税收问题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及税收办法,已成为国内外税收中讨论的热点问题。2007年8月7日,我国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了一场影响着全国4000万网络贸易用户的研讨会,会议的议题为是否应向进行网络交易的群体进行征税,大多数专家认为不能因为税收问题把电子商务行业毁掉。在2008年“两会”上,民建中央委员联名提出了“关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提案:电子商务是一种交易方式,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无论是线上线下,只要达成了交易就应纳税,否则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避税,而资本通过网络进行国际流动,也将导致大量税收流失或转移。网络经济引发的税收问题已经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研究企业网络交易税收原则、政策、法规、征管和企业如何在网络贸易条件下合法、高效纳税等问题已经势在必行。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企业网络交易所产生的税收问题,从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解决网络交易税收难题。

二、企业网络交易存在的税收问题及影响

(一)网络交易税收征管不到位

我国商业贸易的快速发展给税收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对传统税收征管提出了挑战。企业网络交易的纳税人、适用税种、适用税率等难以界定。使税收征管从一开始就陷入无从着手的窘境。

企业网络交易的销售往往既无合同又无协议,双方均通过电子商务(网络)的形式形成交易,网上的价格可以随时被修改、删除或变更,销售计量难以得到真实、合法的保证,且随时有收不到或收不足价款的可能。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企业进行税务管理的基础。传统企业的“收入”概念非常清晰和明确。然而在企业网络交易行为中,通常买卖双方的网上交易往往被虚拟化、无形化、随意化、隐匿化,实物形态存在的商品以数字在网络上进行传输。对于企业网络交易的销售收入,无论是在线实现商品销售收入,或是在线实现服务收入,都面临着确认问题。如何对网上交易进行监管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地入库是税收征管的一大难题。

在网络交易时代,网络经济的虚拟性,无纸化的交易没有有形载体,许多交易对象都被转换为数字化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交易双方在网络中以加密的电子数据形式填制。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成熟,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加密技术的发展增加了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身份或交易信息的难度,不易查清买方和卖方的身份,收入难以确定,征收税款无从下手,从而造成税款大量流失。无纸化的网络交易却不能适应传统的货币交易的税收征管制度,为我国现行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稽查等环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题。

(二)税务机关稽查难度大

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企业网络交易具有无形性、隐匿性、虚拟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点,供求双方在网上直接见面,网上看样品、谈价签合同、支付货款,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生成各种电子凭证,无纸化的网络交易程度越来越高,企业网络交易对象均被化威“数字化信息”在网上传送,税务机关很难确定其交易对象的性质和数量。电子凭证可轻易地修改而不留下任何痕迹,税收审计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纸质凭据,无法追踪。据2007年10月18日河南财经报道,网上交易通过无纸化操作达成,交易数据、账簿、凭证以数字形式存在,可以随便修改而不留痕迹,且纳税人可以运用加密技术隐藏相关信息。而目前的税务管理、税务稽查以财务账册、财务报表等书面凭证为主,对网上交易相关资料的收集十分困难,使得传统征管和稽查方法陷入窘境。而且,网上交易规模大、对象多,我国没有设立专门的网上交易税务管理机构,普通税务人员日常管理难度大。

(三)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制度不完善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网络交易的税收归属于增值税当中。纳税人应该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对网络交易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税目、税率等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主要表现在:纳税主体不清晰、征税对象不明确、纳税地点难确定、纳税环节将改变、法律责任难定性。企业网络交易税务登记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网上身份认证制度,税务机关没有掌握每一公司的网址、电子邮箱号码、电子银行账号等上网资料,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号、交易的情况、申报纳税情况不清楚,无法在线核查和监控。随着企业网络交易的发展,商业交易已不存在任何地理界限,也就是说,企业网络交易利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已无法依靠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的课税。

三、完善我国网络交易税收的对策

(一)完善现行税法,补充有关针对网络贸易的税收条款

目前我国尚没有与企业网络交易相配套的税收方面的法律规定,使得网络税收问题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借鉴国际经验,以现行税法为基础,对企业网络交易中的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等税制的各要素给予明确的界定,以确保建立公平的税收法制环境。

建立专门的企业网络交易登记制度,使用企业网络交易专用发票,确立电子申报纳税方式,明确电子申报数据的法律效力;确立电子票据和电子账册的法律地位,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例如,我国可以立法规定网上交易者应经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批准,因为如果没有相关登记,税务部门根本无从查起。同时我国应加快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快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费优惠政策,加强电子商务的税费管理。

针对网络贸易的特征,重新界定居民、所得来源地、商品、劳务、特许权转让等互联网税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重点修改与网络贸易关系重大的流转税、所得税法。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首先,增值税法中要增加有形贸易(离线交易)的征税规定,明确货物销售,包括一切有形动产,不论这种有形动产通过什么方式实现,都征收增值税;其次,营业税法的修订,把网上服务归结于营业税范围,计入服务业,按服务业征税,而将在线交易明确为“特许权”,按“转让无形资产”的税目征税;再次,相应的所得税也应适当调整,如因网络贸易引起的所得税税基在国家之间任意发生转移,造成国际避税,给国家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带来严重的冲击,因此网络贸易在所得税法中的完善成为税法修订的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企业网络交易税收制度能够规范网络交易市场,促进良性的竞争市场,使其健康地发展起来。

(二)建立完善的计征和稽核网路系统,实现征税自动化

为适应网络经济的“无纸化”,必须尽快建立电子纳税申报制度。征税机构必须首先实现电子化、网络化,并使自己的网络和银行、海关、工商、网络营销者的私人网络甚至国外税务机构的网络连通,建立完善的计征和稽核网路系统,实现征税自动化。全国从国税总局到省、地市、县四级建立一个统一计征和稽核网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和该系统实现税务机关对企业网络交易及电子商务经营状况的严密监视。计征和稽核网路系统可以减少征税成本和工作量,增强税务部门的征税效率和监管力度。而纳税人则不出门就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报税和缴纳税款。同时,税务局与银行实现了税银联网,保证了税款能及时上缴国库。

税务部门应当加大税收征管科研投入力度,从硬件、软件和人才上改善监控条件,提高硬件的先进程度和软件的智能程度,建立备案、核算、代扣代缴等税收征管制度,开发自动征税软件等专业软件,利用高科技技术来鉴定网上交易,审计追踪电子商务活动流程,简化纳税登记、申报和纳税程序,对电子商务实行有效税收征管。

(三)在互联网上设立税收监控中心

税务部门可以在互联网上设立一个税收监控中心。要求企业提供有关的合法身份证明和银行账户信息、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与提供网上支付手段的银行、交易双方的认证机构等部门联网。当买方企业登录到卖方企业主页的网站,选购商品,通过卖方主页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要求每一笔交易都被实时地传送到税收监控中心。通过该中心,反馈信息给买方,保障买方合法的权益,同时也能令卖方(网络交易企业)顺利完成电子票据的生成,以此无纸凭证进行缴税。税务部门通过在互联网上的税收监控中心,提供统一的计算机发票管理系统,将发票系统与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行对接,掌握网络交易卖方进货渠道、进货量、进货价格等信息。这样,税务部门联合物流公司、仓库、银行等各个环节通过交易平台的税控装置,获得了纳税人真实的网上交易数据,就可以监控网络交易的应纳税额,实现网上交易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了网络交易平台的征税管理。

(四)完善征纳双方共享的网络交易税务管理平台

网络贸易论文篇3

【论文摘要】 国际贸易的网络化通过转变和简化传统贸易的操作流程,拓展了贸易的空间和场所,缩短了贸易的距离和时间,简化了贸易的程序和过程,使贸易活动智能化、无纸化和简易化,有效地改善了其成本结构,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 网络化 操作流程 成本结构 社会资源 一、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 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最大的区别就是涉及众多的单位和相关业务,涉及到多个国家的语言和不同的商贸规定以及运作方法,因而单证、票据、文件繁多,处理过程比较复杂。国际贸易基本流程一般为: 1.交易前的准备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和参加交易各方在签约前的准备活动。 2.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进行谈判,将双方磋商的结果以口头形式或以文件形式(即以书面文件形式和电子文件形式签订贸易合同)确定下来。 3.办理交易进行前的手续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到合同开始履行之前办理各种手续的过程,也是双方贸易前的交易准备过程,交易中要涉及到有关各方,即可能要涉及到中介方、银行金融机构、海关系统、商检系统、保险公司、税务系统、运输公司等,买卖双方要与有关各方进行各种票据和单证的交换,直到办理完可以将所购商品从卖方按合同规定开始向买方发货的一切手续为止。 4.交易合同的履行和索赔 这一阶段是从买卖双方办完所有各种手续之后开始,卖方要备货、组货,同时进行报关、保险、取证、信用等,然后将商品交付给运输公司包装、起运、发货,银行和金融机构按照合同处理双方收付款,进行结算,出具相应的银行单据等,直到买方收到自己所购商品,就完成了整个交易过程。 二、网络经济对国际贸易的运作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以信息网络为载体的新的国际贸易运作模式正蓬勃发展,给传统的商务活动赋予了新的内涵。它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通过国际贸易这一世界经济运行的纽带达到跨国界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从而使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充分有效的发挥作用。概括起来讲,电子商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电子商务也称作电子交易,主要是指利用Internet开展的交易活动,它仅仅将Internet上进行的交易活动归属于电子商务。而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电子技术对整个商业活动实现电子化,如市场分析、客户联系、物资调配等。它强调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高效率、低成本的生产工具,劳动者是同时掌握信息技术和商务规则及技巧的复合型人才,而它的工作劳动对象已不再是传统商务中的实物商品,而是虚拟化的商品信息。电子商务将政府、企业以及贸易活动所需的其他环节连接到网络信息系统上,在整个供需链与贸易链中,电子商务涵盖的业务包括信息交换、售前售后服务、销售、电子支付、运输、组建虚拟企业、公司和贸易伙伴可以共同拥有和运营共享的商业方法等。它利用Internet的网络环境进行快速有效的商业活动,从单纯的网上消息、传递消息到在网上建立商务信息中心;从借助于传统贸易手段不成熟的电子商务交易到能够在网上完成供、产、销全部业务流程的电子商务虚拟市场,从封闭的银行电子金融系统到开放式的网络电子银行,在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活动给企业在增加产值、降低成本、创造商机等方面带来了很大的益处。 三、网络经济对国际贸易业务流程的影响 1.交易前的准备阶段 国际贸易在本阶段的活动包括交易双方广泛寻找交易机会和交易伙伴;进行价格等成交条件的比较;了解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政治文化背景等。 (1)传统国际贸易的做法 在传统供货中,这个过程只是通过发放分类广告,坐等用户上门的方式来解决。买方根据自己打算购买的商品,通过广告、商品交易会、博览会等媒介了解需购商品的信息,包括供货商、价格等。由于跨国交易的特殊性,还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来调研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对外贸易、运输等情况,有关商品国际市场的生产、销售、价格以及主要进出口国别等情况。接着是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进口商品经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国内可供货源情况、过去进口情况等。买方一般都要千方百计地寻找自己所需要商品的相关信息,以达到用合理交易条件进货的目的。整个过程费 时费力,加上所能得到的相关信息有限,即便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很难获得最佳货源和最低价格。卖方一般是根据自己的实力,选择寄送经营商品目录、实物样品、图片说明书、广告赠品以及参加各种交易会、博览会等方式介绍出口商品。从卖方的角度来看,尽管也是千方百计地推销商品,但毕竟属于“大海捞针”,很难抓住本应属于自己的机会。 (2)网络经济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影响 网络突破了时空限制,实现了信息跨国传递和资源共享,满足了国际贸易快速增长的需要。无论哪种电子商务类型,网络为买卖双方展现了一个巨大的世界市场,这个市场网络储存了全世界的几千万个品种的商品信息资料,可联系千万家企业和商贸单位。这样的网络平台还通过网络彼此连接起来,进而形成全球性的大市场,目前这个市场正以每年70%的速度递增。在电子网络的条件下,买卖双方均可借助电子技术自己的需求信息,如产品的种类、数量、价格等。为保证信息能安全,实现网上交易,还需要选择有信誉的网络提供者和交易伙伴。供方会积极地推出自己的商品上网,需求方也会随时上网查询自己所需要的商品信息。在网上,供求双方推拉互动,共同完成商品交易的准备过程。 在网络经济时代,买卖双方通过电讯互联网络进行交易,减少中介者参与,进而减少了交易的有关环节,由于通过互联网络的信息成本低廉,买卖双方均可以较低的费用获得信息,并迅速达成交易,极大地节约了时间和成本,这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尤其有利;买卖双方均可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产品介绍、宣传、树立形象等,所花费用也远比在传统贸易方式中所花费用低。 2.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阶段 (1)传统国际贸易的做法 传统的贸易磋商过程往往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函电的往来完成,贸易单证的传递通过邮寄来实现。通过电话和传真方式也可以进行贸易磋商,但是电话磋商的结果仍然需要用单证的方式通过邮局传递,传真虽然传递单证的速度快,但安全保密性和可靠性比较低,一旦发生贸易纠纷,传真不足以作为法庭的依据。所以,在传统的贸易磋商过程中,邮寄成了重要贸易文件传递的惟一途径。 (2)网络经济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影响 网络时代,国际贸易可借助Web中的邮件交互传送实现网上的订购。网上的订购通常都是在产品介绍的页面上提供十分友好的订购提示信息和订购交互格式框。当客户填完订购单后,通常系统会回复确认信息单来保证订购信息的收悉。订购信息也可采用加密的方式使客户和商家的商业信息不会泄漏。 电子公告牌(BBS)是一块公众张贴信息的“黑板”。在商务站点中开设BBS的主要目的是吸引客户了解市场动向和引导消费市场,为实现这些目的,BBS常以如下几种方式出现: ①开办热门话题讨论论坛,以引起公众兴趣,引导和刺激消费市场的发展。网上聊天室提供用户们采用自由、广泛、实时的方式聊天,以捕捉各种贸易机会,可以建立以行业区分的聊天室,类似于化工类、机械类、纺织品类等。 ②开办网上俱乐部(沙龙),例如:电器行业的发烧友俱乐部,通过俱乐部稳定原有的客户群,吸引新的客户群,通过对公众话题和兴趣的分析把握市场需求动向启发灵感,开发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很多商务网站都有BBS,中国黄页(www.chinapages.com)的公告版,商家可以产品买卖信息,并可根据行业,地区等进行信息分类查询。 3.办理交易前的手续阶段 (1)传统国际贸易的做法 传统贸易方式下,交易前各种手续的办理所需时间较长,手续繁杂,需要与各部门打交道,由于不能接受和提供电子单证而只能出示一些纸单据在一些交易环节受到阻碍。 (2)网络经济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影响 网络条件下,买卖双方利用国际互联网与有关各方进行各种电子单证的交换,即可能要涉及到中介方、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卡公司、海关系统、商检系统、保险公司、税务系统、运输公司等,直到办理完可将所购商品从卖方按合同规定开始向买方发货的一切手续为止。 4.交易合同的履行阶段 这一阶段是指从买卖双方办完所有各种手续之后开始,卖方办理备货,进行货物报关,保险,取得信用证,将合同下的商品交付给运输公司起运发货。银行和金融机构按照合同处理双方收付款,进行结算,出具相应的银行单据等,直到买方收到所购商品,完成整个交易过程。索赔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约时,需要进行违约处理工作,受损方要向违约方索赔。 (1)资金的 结转 ①传统国际贸易的做法:首先,付款方向银行发出信用证中请书,列出作为付款条件所必须的商业票据(否则款项将无条件转入受益人账户);其次,银行收到付款指示后,向受益人发出到款通知,列明付款方所要求的商业票据,同时告知受益人,银行见单付款;再次,受益人收到通知后,将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备齐,并在单据的相应部分注明信用证号,发给银行;最后,银行收到单据后进行审核,确认各项单据齐备无误后,则将相应单据转给付款方,同时将款项从付款方账户转到受益人账户下,并记录有关行为。 ②网络经济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影响:网络时代,企业能够应用电子商务进行生产经营,依赖于银行实现了金融电子化。电子商务之所以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网上电子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客户、商家和结算银行可以采用信用卡账号实施支付。在网上直接采用电子支付手段将可省略交易中很多人员的开销成本。 (2)信息流动 信息流是服务于商流和物流所进行的信息活动的总称,既包括商品信息的提供、促销行销、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内容,也包括诸如询价单、报价单、付款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等商业贸易单证,还包括交易双方的支付能力、支付信誉等。 传统的贸易往往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函电的往来完成信息传递,贸易单证的传递通过邮寄来实现。通过电话和传真方式也可以进行贸易往来,但是电话磋商的结果仍然需要用单证的方式通过邮局传递,传真虽然传递单证的速度快,但安全保密性和可靠性比较低,一旦发生贸易纠纷,传真不足以作为法庭的依据。所以,在传统的贸易过程中,邮寄成了重要贸易文件传递的惟一途径。 在网络经济时代,上述各种信息和电子单证的传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网络的方式处理。客户定货之后,卖方则要根据货物的形态决定在线或离线供货。 无形产品可以直接在网络上进行在线供货。这些无形产品不仅包括图像、电影、软件等数字化商品。还包括电信、咨询、保险等多种服务贸易。有形产品可以实行“在线交易,离线供货”。同时,客户可以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来跟综交付情况。一些大的快运公司如美国联邦快递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用Web跟踪货物交付情况的服务。 参考文献: 佚名:《电子商务对物流及其管理的影响》,物流产品网,2004 黄理进:《网络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 赵龙:《网络贸易——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科技术语研究,2002

网络贸易论文篇4

【正文】

15世纪末新航路的发现,揭开了近代海洋时代的序幕。16世纪,海洋交通和贸易打破了洲际阻隔的局面,海洋世界的经济互动突破局部性的传统模式,带有全球性的意义。以漳州海商为先锋的东南海洋力量突破明朝的海禁崛起,西欧海洋势力——葡萄牙东进亚洲海域,日本海洋势力——倭寇南下东海,东南中国海洋区域成为东西方海洋竞争的舞台。中国主导的海洋社会经济圈即东亚贸易网络,出现激烈的动荡局面。

东南海洋社会经济圈的破坏与修复

明初,宁波外洋兰山、秀山岛民参预方国珍割据势力的反明活动遭到镇压,逃亡高丽的叛民也被引渡究办之后,尚有一些残余势力从兰、秀山逋逃盘踞耽罗(今济州岛)。朱元璋痛感海道可通外邦,担心沿海“莠民”勾结海外诸国,威胁王朝的统治,于洪武四年十二月(1372年1月)初七日,令吴祯籍兰、秀山居民船户和方国珍旧部共111730人,分隶各卫为军,并重申海禁:“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明州、泉州、广州三市舶司于七年(1374)也同时关闭废弃。嗣后,倭寇不时骚扰山东至闽浙沿海,沿海人民诈倭为寇,屡以事闻。特别是洪武十四年(1381)明廷争取日本配合遏制倭寇的交涉失败以后,朱元璋调整了防倭战略,洪武十九年(1386)派汤和到浙江,二十年(1387)派周德兴到福建,于沿海置卫建城,构筑守土防御型的东南防线。为了防止沿海防线外的岛屿居民与倭寇勾结,洪武二十年(1387)六月初九日,朱元璋下令将浙江昌国县(今舟山市)废县徙民,旋又将昌国卫迁到象山县的天门山。17天后,又下令徙福建海洋孤山断屿之民。昌国徙民包括46岛34000余人,仅保留舟山岛8805人,设昌国乡,隶于定海县(今镇海)。宁波金塘、大榭台、温玉、环右塘旧有居民,亦徙入内地。(注:谈迁:《谈氏笔乘》,《净海》。)徙民的范围还扩大到浙南诸岛,台州之玉环、高丕,温州之南麂、东洛等山,也一洗而空之。(注: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七十五,《海防浙海靖海寇以绝衅端议》。)福建海洋孤山断屿徙民,包括福宁州的浮膺山、俞山,连江县的上竿塘山(北竿塘)、下竿塘山(南竿塘)、大小亭山、官岭、蛤沙,福清县的海坛山(今平潭县)、小练山、双屿、草屿、东草屿、堂屿、盐屿,莆田县的上黄竿、下黄竿、南日山、湄洲屿,惠安县的乐屿,晋江县的彭湖屿(今台湾澎湖县),同安县(今厦门市)的鼓浪屿、大嶝屿、小嶝屿、彭舆屿、夹屿,人数达20万人左右。东海近岸岛屿带的社会经济遭到毁灭性的打击。逃海为生和私自出海贸易的商民变为“海岛流人”,在东南亚的一些地方建立移民社区,但和本土的联系被人为地切断了。

永乐元年(1403),明朝复置宁波、泉州、广州三市舶司,准日本通贡宁波,琉球通贡泉州,但民间海禁事例并没有取消。永乐三年(1405)至宣德八年(1433)的郑和七次下西洋,以长江口内的刘家港和福建长乐为基地,得到东海沿岸卫所和民间人力、船只、物资和航海技术的支持,驰聘于传统的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圈,远达西亚、东非,但由于郑和大航海实质上只是朝贡贸易的逆向形式,对本土海洋经济的影响甚微。宣德以后,明朝官方从海洋退缩,沿海民间的出海走私贸易才在海禁的夹缝中悄然兴起。特别是在明朝指定的琉球通贡港口泉州附近的九龙江口海湾地区,有许多偏僻的港汊,当地的濒海居民利用处于通琉球航道的自然环境优势与不漳不泉、官府鞭长莫及的社会环境优势,以及琉球需要中国商品到南海诸国换取贡品和附搭货物的强烈需求,从事私贩贸易。如宣德五年(1430)八月,漳州巡海指挥杨全“受〔龙溪〕县人贿赂,纵往琉球贩鬻”(注:《明宣宗实录》卷六九,宣德五年八月癸己。)。宣德九年(1434)三月,“漳州卫指挥贾庸等私通番国”(注:《明宣宗实录》卷一九,宣德九年三月辛卯。)。正统三年(1438)十月,“福建按察司副使杨勋鞠龙溪县民私往琉球贩货”(注:《明英宗实录》卷四七,正统三年十月壬子。)。“海中扼要,南澳、中左、金门、铜山同一体”(注:《金门志》卷二,戴冠:《上经略南澳书》。),诏安湾的漳潮居民也被带动起来。从而孕育出漳州航海贸易势力的两个子系统:九龙江口海湾地区以漳州府龙溪、漳浦县和泉州府同安县人为主体,诏安湾地区以漳州府梅岭、铜山和潮州府饶平、南澳人为主体,以闽南方言为纽带,结成十百成群、各自活动的地域海上群体。他们通过琉球国的中介,间接恢复了和南海诸国的经济交往。而琉球国则利用东南海商在传统东亚贸易网络的缺位,进入“大交易时代”。

正统九年(1444),浯屿水寨自浯屿内迁厦门中左所,走私通道更为畅通。此后,九龙江出海口海湾地区的海商除交通琉球外,积极寻求恢复传统的海洋社会经济圈,重开与东南亚的直接贸易。闽广交界诏安湾地区的漳潮海商,也加入这一行列。正统九年(1444)二月,“潮州府民滨海者,纠诱傍郡亡赖五十五人私下海,通货爪哇国”(注:《明英宗实录》卷一一三,正统九年二月已亥。)。正统十年(1445)三月,“福建缘海民有伪称行人正使官,潜通爪哇国者”(注:《明英宗实录》卷一一七,正统十年三月乙未。)。正统十一年(1446)四月,“福建都指挥佥事薛诚提督海道,奸民通番不能防捕”(注:《明英宗实录》卷一四,正统十一年四月丁卯。)。景泰三年(1452)六月,英宗“命刑部出榜约福建沿海居民,毋得收贩中国货物、置造军器,驾海交通琉球国”(注:《明英宗实录》卷二一七,景泰三年六月辛巳。)。景泰四年(1453),“月港、海沧诸处民多货番而善资”(注:何乔远:《闽书》卷六十四,《文lì@①志·漳州府》。点校本第三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55页。)。天顺二年(1458)七月,漳州海贼严启盛“招引番舶至香山沙尾外洋”,亦即澳门(注:郭fěi@②:《粤大纪》卷三,海岛澄波。)。成化七年(1471),“福建龙溪民丘弘敏与其党泛海通番,并令其妻冯氏谒见番王夫人,受珍宝等物”(注:《明宪宗实录》卷九七,成化七年二月乙酉。)。此时,九龙江口海湾地区的“湖海大姓私造海船,岁出诸番市易”(注:何乔远:《闽书》卷四十七,《文lì@①志·漳州府》。点校本第二册,第1215页。),如上引事例中的琉球、爪哇、暹罗、满刺加诸国,基本上恢复传统海洋社会经济圈内的直接贸易关系。

成弘之际(15世纪80年代),月港已是九龙江口海湾地区对外贸易的中心,“舶主上中之产,转盼逢辰,容致巨万”,号称“小苏杭”(注:崇祯:《海澄县志》卷十一,《风土志·风俗考》。)。16世纪漳州火长使用的、首页题为“顺风相送”的针路抄本,传抄自15世纪的古本,记录自月港门户浯屿、太武出发的往西洋针路7条,即浯屿柬埔寨;浯屿大泥(今马来西亚Patani)、吉兰丹(今马来西亚KotaBaru);太武彭坊(今马来西亚彭亨州北干Peken);浯屿杜板(今印度尼西亚东爪哇厨闽Tuban);浯屿杜蛮(即杜板)、饶潼(地与杜板相连);太武、浯屿诸葛担篮(今印度尼西亚加里曼丹岛苏加丹那Soekedana);太武、浯屿lǎo@⑤维;往东洋针路3条,即太武吕宋(今菲律宾马尼拉);浯屿麻里吕(今菲律宾马尼拉北部的Marilao);太武琉球(今日本冲绳县那霸)。另有自福州五虎门出发经太武、浯屿往西洋针路2条,即五虎门太武山、浯屿交趾鸡唱门(今越南海防市南海口);五虎门太武山暹罗港(今泰国曼谷港)。这几条直接航线和中转的东亚东南亚局部短途航线相连接,基本上覆盖了马六甲海峡以东的传统东亚贸易网络。(注:杨国桢:《闽在海中》,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第53~67、195页。)

在葡萄牙人东进亚洲海域之前,九龙江口海湾地区和诏安湾地区的海商重新取得东亚贸易网络的主导地位。诚如美国历史人类学家施坚雅(G.WilliamSkinner)所言,中国东南区域进入漳州发展周期。闽浙沿海中葡互市的兴亡

弘治七年(1494),达伽马(VascodoGarna)首次航抵印度古里(Galicut),标志葡萄牙海洋势力东进亚洲的开始。历史学家指出,达伽马的船队在古里可能已与来自中国的海商相遇。在此后几年,可能有葡萄牙商人以附舶形式随中国船队前往中国。现存葡萄牙史料最早的明确记载是正德四年(1509),葡萄牙人首次抵达满刺加(马六甲)时,在马六甲港一旁的海岛泊有三艘中国船,“我们一到这里,中国人的船长就乘一艘小船出来,和他一起的还有一位体面的人……他们向司令的船驶来,司令高兴地接待他们,并奏乐和鸣放礼炮……因为翻译听不懂他们的话,又派人找来一位懂他们语言的当地人,他们谈论很多事情,互相询问对方国王和王国的事情……谈了好长一段时间后,中国船长请司令和船长们改天去他们的船上吃晚饭。司令接受邀请前往赴宴……几个小时后我们的人才告辞,中国船长把他们送回船上后才返回自己的船上”(注:佚名:《葡萄牙人发现和征服印度纪事(手稿)》,转引自澳门《文化杂志》中文版第31期,1997年夏季,第27页。)。正德六年(1511),葡萄牙人攻占马六甲前,在港外和中国帆船相遇,并和中国商人谈话,中国商人还用杉板船接应葡萄牙先锋部队登岸。正德八年(1513),葡萄牙马六甲首任城防司令卢伊德·布里托·帕塔林(RuideBritoBotalha)在致马六甲总督的信中,说他接待了一位名叫cheilata的中国商人。后在致葡王的信中,又说有一只船载着一位商和一位文书首航中国。实际上,这位商乔治·阿尔瓦瑞斯(JorgeAlvares)乘坐的船是由中国船队领航和护送,才平安抵达广东外海的屯门。(注:张增信:《明季东南中国的海上活动》(上编),台北:私立东吴大学中国学术著作资助委员会,1988年,第196~202、271~272页。)

葡萄牙人没有也无法弄清这些首次接触的中国海商的身份。当时在马六甲商站任职员的托梅·皮里士(TomePires)说:“马六甲有四个沙班达尔,他们是市政官员。他们接待帆船船长,并管辖他们……(其中)一个管理中国、琉球、chincheo(漳州)和占婆的商人。”(注:考太苏(ArmandCortesao)编译:《东方诸国论》第一卷,伦敦,1944,第265页。)据日本学者小叶田淳《中世南岛通交贸易史的研究》,在葡萄牙人未来满刺加之前,每年有从漳州来的商船四艘,运载金银生丝,换回印度的产物(注:转引自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16页。),相信他们就是漳州海商。

正德十三年(1518),乔治·马斯卡尼亚斯(JorgeMascanrenhas)在屯门雇佣中国舵手和译员(注:熟悉往琉球航路和语言的舵手和译员都是福建人,特别是漳州人。参见杨国桢《明展中琉友好关系的漳州人》,《琉中历史关系论文集》,日本冲绳:琉球中国关系国际学术会议,1993年版,第149~161页。),驾船跟随返回的琉球船首次进入中国东南海洋区域,来到漳州(chincheo)。由于错过了季风,无法前往琉球,在那里停留到9月才返回屯门,了解到当地物产丰富,人民友善,而他们携带的胡椒等物适合交易又值钱(注:《国王唐·曼内奥编年史第四和最后一卷》,里斯本,1567年,第24章。转引自[英]C·R·博克舍编注、何高济译《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25页。)。

正德十六年(1521),明军驱逐葡萄牙人出广东屯门,并阻绝安南、满刺加诸番舶,“福人导之改泊海沧、月港”(注:胡宗宪、郑若曾:《筹海图编》卷十二。),“诸番舶皆潜泊漳州,私与为市”(注:《明世宗实录》卷一六,嘉靖八年十月己巳。),“皆往漳州府海面地方,私自驻扎”(注:黄佐:《泰泉集》卷二十,《代巡抚通市舶疏》。)。

明人所指的漳州、漳州府海面的地方,和葡萄牙人所说的chincheo(漳州),就是九龙江口海湾地区。到这里私市贸易的番舶,一般先在南澳云盖寺、诏安、走马溪(在今东山岛)停靠,再到浯屿泊船,等候海沧、月港出货,以及金门料罗、乌沙等处的接济,避风则入围头、峰上。它地处漳州府与泉州府海域的结合部,自浯屿水寨内迁厦门中左所以后,漳、泉共有的水道呈无人管理状态,浯屿是海商走私贸易的“巢穴”。万历《泉州府志》说:“旧浯屿在同安极南,孤悬大海中……水道四通,乃漳州、海澄、同安门户。”“料罗在金门极东,突出海外……其澳宽大,可容千艘。凡接济萑符之徒,皆以其地以为标准。”葡萄牙人到此贸易,是利用九龙江口海商的私市网络,而不是自辟新的贸易地点。乔治·马斯卡尼亚斯在此逗留,曾经到过chincheo城,西方史家长期为指漳州府城或泉州府城争论不休,实际上从他们所描述的城市景观看,所指的是月港,而不是漳州府城或泉州府城。据博克舍(C.R.Boxer)在其编注《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SouthChinainthesixteenthcentury)一书附录中介绍那一时代三位葡萄牙史家引述这一事件的报道(注:《国王唐·曼内奥编年史第四和最后一卷》,里斯本,1567年,第24章。转引自[英]C·R·博克舍编注、何高济译《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24~225页。):

“我们的人通称该省为chincheo,因为那里有一个叫这个名字的海岸城市,他们有的人后来到那儿去进行贸易。”(注:若望·德·巴洛斯(JoaodeBarros):《亚洲十年》第三卷第2册第八章。)

“他到达一个叫做chincheo的城市,他在该地感觉到百姓比广州要富有,比广州人更有礼。”(注:费尔隆·罗帕斯·德·卡斯特涅达(FernaaLopesdeCastanheda):《葡萄牙人发现和征服印度史》第四、五卷,第XL章。)

“他和他们一起沿chincheo海岸行驶,那里是齐整的,散布着很多城镇、村落:这次航行中他遇到许多驶往各地的船只,同时他在一个港口停泊,他们向他谈到福建大城,他向那儿驶去,但在它接近它所在的河口时,他得到费尔隆·伯列士派人从陆路送去的信命他返回。”(注:达米奥·德·戈额斯(DamiaodeGaes):《国王唐·曼内奥编年史第四和最后一卷》第二十四章。)

可知chincheo是一个“海岸城市”,百姓富有,后来葡萄牙人到那儿进行贸易,其河口外有一个港口。这明显不是指漳州府城或泉州府城,因为它们都不具备全部条件。反观月港,地当九龙江出海处,港湾开阔,外通海潮,淡咸相接,潮汐吐吞。(注:嘉靖:《龙溪县志》卷一,地理。)附近海域,“一名圭海,盖以圭屿而闻名见录”(注: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九。)。成弘之际(15世纪80年代)已是人烟辐辏、商贾咸聚的闽南一大都会,具有县城的规模,是一个海岸城市。“富商远贾,帆樯如栉,物货浩瀚,应无虚日”(注:《明经世文编》卷一四七,张邦奇:《西亭饯别诗序》。),“趁舶风转,宝货塞途,家家歌舞赛神,钟鼓管弦,风飚响答”(注:崇祯:《海澄县志》卷十一,《风土志·风俗考》。),百姓富有。其附属港口浯屿,在河口外洋(注:博克舍说:“所谓一个港口,显为厦门港”,误。当年厦门中左所是海防要塞,改设于此的浯屿水寨盘验出入船只,不是走私港口。)。大担、烈屿、浯州屿(金门岛)也有可供走私贸易的港湾,如料罗湾。后来的中葡私市贸易就是在浯屿及附近岛屿进行的。正德十四年(1519)画成的一张葡萄牙航海图,在九龙江口海湾地区标有Lalo或Lalei(料罗)的字(注:引自张增信《明季东南中国的海上活动》(上编),第240页。)。可见,硬把chincheo城套用在府城,正是史家自己制造的陷阱。

葡萄牙人改泊漳州(chincheo)后,九龙江口海湾地区成为国际走私贸易的中心,并暗中维持长达30年之久。由于嘉靖十二年(1533)马六甲葡萄牙人与彭亨(Pahang)、北大年(Patani)达成协议,“私舶杂诸夷中,为交易首领”(注: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一九。),明朝官府没有察觉到走私贸易形式的这一转变,关注的仍是滨海居民下海通番的老问题,而屡申禁令:

嘉靖四年(1525)八月,兵部以浙江巡按御史潘fǎng@⑥言“漳泉府黠滑军民,私造双桅大舡下海,名为商贩,时出剽劫”,议行浙福二省巡按官,“查海舡但双桅者即捕之;所载虽非番物,以番物论,俱发戍边;军民知而故纵者,俱调发烟瘴。”(注:《明世宗实录》卷五四,嘉靖四年八月甲辰。)八年(1529)十月,兵部以提督两广侍郎林富疏言“广东设市舶司而漳州无之,是广东不当阻而阻,漳州当禁而不禁”,请令“广东番舶例许通市者,毋得禁绝,漳州则驱之,毋得停舶”(注:《明世宗实录》卷一六,嘉靖八年十月己巳。)。九年(1530),巡视浙江兼制福建沿海地方、右副都御史胡琏以福建漳州遥制不便,奏请在漳州置巡海副使,并在海沧置安边馆。十一年(1532)“海寇冲突围头”(注:《同安县志》卷一,大事记。)。十二年(1533)九月,兵部以“先行漳民私造双桅大船,擅用军器火药,违禁商贩,因而寇劫,屡奉明旨严禁,第所司玩kài@⑦,日久法弛”,请申其禁,遂令檄浙、福、两广各官督兵防剿,“一切违禁大船尽数毁之,自后沿海军民私与市贼,其邻居不举者连坐”(注:《明世宗实录》卷一五四,嘉靖十二年九月辛亥。)。十五年(1536)七月,兵部覆御史白贲条陈,“龙溪嵩屿等处,地险民犷,素以航海通番为生,其间豪右之家,往往藏匿无赖,私造巨舟,接济器食,相倚为利,请下所司,严行禁止”。“居民泛海者,皆由海门嵩屿登岸,故专设捕盗馆……民有出海货卖在百里外者,皆诣捕盗官处自实年貌贯址,以符给之,约期来销。”“海澳舟居之民,所有见丁皆令报官,折立澳长一名,小甲二名……仍禁制澳民不得下海通番。”(注:《明世宗实录》卷一八九,嘉靖十五年七月壬午。)据曾任署安边馆事的都指挥黎秀的报告,“军民趋利忘害,而各处轻生之徒,攘臂向前,私通贸易。”“其船皆造于外岛而泊于内澳,或开驾以通番,或转售于贼党。而嵩屿、渐尾、长屿、海沧、石马、许林、白石等澳,乃海贼之渊薮也。”(注:道光《晋江县志》卷一,《海防志》,点校本,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上册第97页。)这些地方都在九龙江出海口沿岸和岛屿。

漳州海商趁广州闭市之机诱引南海诸蕃和葡萄牙人开辟漳州国际走私贸易中心后不久,又北上开辟了浙江舟山群岛的双屿。

嘉靖五年(1526),福建罪囚邓獠(佬)“越狱逋下海,诱引番夷,私市浙海双屿港,投托同澳之人卢黄四等,私通贸易”(注:郑舜功:《日本一鉴·穷河话海》卷六,《流逋》。)。葡萄牙舰长狄欧哥·卡尔佛在1527年1月16日给国王的信件说:“最近有一位在暹罗的亲戚告诉我,中国方面渴望得到我们的胡椒、黑木及木香等物,他们现在愿意花钱与我们交易”(注:引自张增信《明季东南中国的海上活动》(上编),第233页。)。可能在这个时候,漳州海商开始勾引葡萄牙人到双屿贸易。九年(1530),“福州狱变,戕大吏三人,斩关趋连江,渡海而遁。”逃逸的囚犯有闽人林汝美名碧川、李七名光头,歙人许三名栋,下海后“勾引番倭”,结巢于双屿(注:王应山:《闽都记》卷一,《建置总叙》。今人论著多引《筹海图编》系李光头等越狱事于嘉靖十九年,误。)。十七年(1538),“闽人金子老为番舶主,据宁波之双屿港”(注:谈迁:《国榷》卷五九。)。“双屿之寇,金子老唱之,李光头以枭勇雄海上,子老引为羽翼。”(注:《筹海图编》卷八,《寇踪分合始末图谱》。)十九年(1540)“许一松、许二楠、许三栋、许四梓潜从大宜、满刺加等国勾引佛朗机国夷人,络绎浙海,亦市双屿、大茅等港。”(注:郑舜功:《日本一鉴·穷河话海》卷六。)二十一、二十二年(1524~1543),“漳闽之人与番舶夷商贸贩方物,往往络绎于海上。”(注:张时彻:《招金山重建宁波府凤峰沈公祠碑》,见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二四二。)二十二年(1543),“邓獠等寇闽海地方,浙海寇盗亦发。”(注:郑舜功:《日本一鉴·穷河话海》卷六。)黄绾在《pì@③余杂集序》中说:“凡浙之寇皆闽之人也。闽之人始为回易,交通岛夷,以其货挟其人来吾海上,云为贾或有为盗者,非尽为也,然而驾巨舶,运轻帆,行于无涯之浸,飞枪机铳以为利,人莫敢撄之,则皆习为盗矣……始而闽之贾舶为之,继而南畿、吴越之贾舶亦或为之,继而闽之逃亡集四方之无籍为之,又继而吾土之无籍亦或托为之。”(注:黄绾:《pì@③余杂集序》,见朱纨《pì@③余杂集》卷首。)这些开辟浙江双屿中葡互市的福建人,也大多是漳州人。

嘉靖二十一年(1542),葡萄牙人在漳州人的领航下,从澳门经泊漳州,沿闽南通琉球、日本航线探航日本,于次年到达日本九州。嘉靖三十三年(1554)葡萄牙的古航海图上,出现了台湾岛为“美丽之岛”即福尔摩萨(Fermosas)的标示,应是此次漳州人领航驶过鸡笼山外洋的经历所增长的知识。从此,台湾引起西方海洋势力的注意和觊觎,但有人把它夸张渲染成葡萄牙人“发现台湾”,显然是错误的。二十三年(1544),日本违反十年一贡的规定,超前派贡船赴宁波入贡,遭到拒绝,私商引入双屿贸易。二十四年(1545),徽商王直载货往市日本,打通双屿日本的走私渠道,使双屿成为东亚贸易网络内马六甲双屿日本大三角的中心,在国际走私贸易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

嘉靖十九年(1540)以后,葡萄牙人在双屿和浯屿建立了比较固定的“临时居留地”,搭棚交易、存栈、过冬,进而建有房屋。据说,在双屿有1200人,浯屿有500人(注:费尔南·门德斯·平托:《远游记》,金国平译,澳门:葡萄牙大发现纪念澳门地区委员会等,1999年,下册第690、701页。)。“佛朗机之来,皆以其地胡椒,苏木,象牙,苏油,沉、东、檀、乳诸香,与边民交易,其价甚平,其日用饮食之资于吾民者,如米、面、猪、鸡之数,其价皆倍于常,故边民乐与为市。”(注:林希元:《林次崖先生文集》卷五,《与翁见愚别驾书》。)“其奸巧强梁者,自上番舶以取外国之利,利重十倍。”(注:茅元仪:《武备志》卷二一四,《海防六》。)

在海洋利益的驱动下,宁波外海地区、九龙江口海湾地区、诏安湾地区都出现农业经济向海洋经济的转型,具有海洋社会的特征。航海贸易不是可耻下贱的,而是光明正大的,海商、海盗是人们崇拜的英雄。宁波外海地区,“有等嗜利之徒交通接济,有力者自出资本,无力者转展称贷,有谋者诓领官银,无谋者质当人口,有势者扬旗出入,无势者投托假借,双桅三桅,连樯往来。愚下之民一叶之艇,送一瓜,运一樽,率得厚利,驯致三尺之童子,亦知双屿之为衣食父母。远近同风,不复知华俗之变于夷矣”(注:朱纨:《pì@③余杂集》卷三,《双屿填港工完事》。)。九龙江口地区,“寇回家皆云:‘做客回’,邻居者皆来相贺”(注:王文禄:《策枢》卷四。)。月港“僻在海隅,遥通夷岛,生聚蕃盛,万有余家,以下海为生涯,以通番为常事……寝成化外之风”;“其俗强狠而野,故居则尚斗,出则喜劫,如佛朗机、日本诸夷。阮其宝、李大用诸贼首,苟可以利用,则窝于其家而纵之妻女不耻焉”(注:朱纨:《pì@③余杂集》卷三,《增设县治以安地方事》。)。诏安湾地区,“男不耕作,而食必粱肉;女不蚕织,而衣皆锦绮,莫非自通番接济、为盗行劫中得来”(注:俞大猷:《正气堂集》卷二,《呈福建军门朱公揭》。)。这些并非海洋活动群体自身的记载,但我们仍可以品味到一股与传统农业社会全然不同的海洋气息。下海经商成了地方的“衣食父母”,人人争趋;市场带来繁荣,竞争引起强狠尚斗。所谓“华俗之变于夷”,“寝成化外之风”,“如佛朗机、日本诸夷”云云,是海岸带局部地域社会的海洋化,套用现代术语,就是与海洋世界接轨。这些地方的知识分子体察到社会的变化,主张为通番除罪,开放互市,化寇为良。邻近宁波外海地区的海盐县人王文禄提出:“若欲海寇悉平,必须宪臣奏请沿海凡泊船处所多设市舶司,有货税货,无货税船。船出地方,给以票证。人皆好生而嗜利,化寇而为善良,且因以裕国用矣。”(注:王文禄:《文昌旅语》。见《中华野史》明朝卷一,泰山出版社2000年,第712页。)九江海地的龙口湾区同安人林希元认为:夷狄于中国,“若以货物与吾民交易……则不在所禁也。”(注:林希元:《林次崖先生文集》卷五,《与翁见愚别驾书》。)诏安湾地区的吴朴在《渡海方程》中更进一步主张,朝廷不仅应该开放海禁,还要把国家权力延伸到海外,保护海商的利益,在海外“置都护府以制之”,“请于灵山、成山二处,各开市舶司以通有无”(注:原书已佚,转引自董gǔ@④《碧里杂存》下卷,《渡海方程》。)。这些新观念,体现闽浙沿海地区突破农业文明禁锢的海洋意识。从16世纪20~40年代的东亚海洋态势看,葡萄牙人两次尝试使用和谈与武力敲开中国大门失败,被驱逐出广东之后,“葡萄牙国王限于实力,无法再作第三次尝试了。此后30年间,葡萄牙人来中国通商居住者,已非政府所组织,而是少数冒险商人,恃其一己之力,开拓个人的经商贸易事业”(注:黄启臣:《澳门通史》,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8页。)。对于平托(FernaoMendesPinto)和克路士(gaspardaCruz)叙述葡萄牙人在双屿建立殖民地政府的故事,其实并不可信。英国学者博克舍(C.R.Boxer)就指出:“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些驻地不是临时性的。葡人在贸易季节靠海滩搭起蔽身和存货的茅棚,而在他们乘船离开时就把棚子烧掉或拆掉……即使葡人开始在双屿港、浯屿及月港建立永久性的房屋,那他们在1548~1549年这些地方的原始驻地被中国人摧毁前也不可能进度得很快。”(注:C·R·博克舍编注:《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导言》,中译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5页。)葡萄牙商人在闽、浙海上交易时表现出强烈的海盗色彩,但这并不代表葡萄牙的政府行为,和外敌入侵是有区别的。东南海商招引他们前来互市,属于海利驱动的民间经济行为。因势利导,开放市舶,化寇为良,是一种可行的选择。东南沿海知识分子提出的新观念,不是没有道理的。

但是,这种选择,遇到的是体制上的障碍。禁止下海通番是朱元璋创立的祖宗成法,互市被认为是破坏政权稳定和安全的根源,是不能网开一面的。这就注定了这种观念没有也不可能被主流社会所接纳。嘉靖二十一年(1542),“宁波知府曹诰以通番船招致海寇,故每广捕接纳通番之人,鄞乡土大夫尝为之拯拔。知府曹浩曰:今日也说通番,明日也说通番,通得血流满地方止。”(注:郑舜功:《日本一览·穷河话海》卷六。)二十六年(1547)夏,福建海寇林剪自彭亨诱引葡萄牙人到双屿与许栋合@⑧,“纠合徒党番客”,乘夜洗劫了抑值赖帐的余姚县谢氏。官府谎报倭寇来袭,震动朝廷,遂于七月决定改巡抚南赣汀漳都御史朱纨巡抚浙江,兼管福建福、兴、建宁、漳、泉等处海道地方,提督军务,掀起新一波的海禁浪潮。

嘉靖二十七年(1548)四月初七日,朱纨下命明军突袭双屿,摧毁了葡萄牙的临时居留地和中国海商的据点,引起宁波外海地域社会的强烈反弹,“平时以海为生之徒,邪议蠡起,摇惑人心,沮丧士气”。朱纨一不做,二不休,下命填塞港口,使船只不得复人。二十八年(1549)二月,又摧毁葡萄牙在九龙江口浯屿的临时居留地。至此,葡萄牙海洋势力从闽浙沿海消失。

倭乱与月港的开放

中葡互市消失后,双屿私市转移到舟山群岛的烈屿、岑屿等处,浯屿私市转移到晋江围头、安平(今安海),以日本为对象。嘉靖三十一年(1552)三月,倭船十数只由漳州人导引,湾泊围头、白沙等澳,“各处逐利商人云集于市。”(注:《安海志》卷十二,《海港》。)漳人李华山、吴子福为“澳主”,柯老、金山老为通事,逼商人以丝货赴倭船(注:《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五二,《泉州府部纪事》。)。安平港兴起。五月,漳人沈门(沈南山)、潮人林国显引倭万余攻破浙江黄岩县,史称“壬子之变”。于是,“西洋船回私澳,东洋船遍布海洋。”嘉靖三十二年(1553)七月,明军攻破烈屿,王直退住日本平户印山,招引闽浙私商和南蛮黑船前往贸易,并派人“哄带日本各岛贫穷倭奴”(注:范表:《海寇前议》。),“贼于大明,夺取州郡之珍宝,剽掠贵人之子孙”(注: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中华书局1980年版,上编卷二十三,李朝明宗八年闰三月丙辰。),掀起倭寇之乱。

延蔓十数年的倭乱,给东南社会造成严重的破坏,也促成了东亚贸易网络各种海上力量的大调整。葡萄牙人撤出闽浙沿海后,转到广东珠江口外,先在上川岛后在浪白澳建立暂时贸易基地,嘉靖三十二年(1553),“夷舶趋濠镜(今澳门)者,托言舟触风涛缝裂,水湿贡物”,海道副使汪柏许可登岸暂住,时仅蓬累数十间”(注:郭fěi@②:《广东通志》卷六十九,《澳门》。)。三十六年(1557),正式入澳门建屋居住。倭乱期间,葡萄牙人通过澳门和日本平户等港直接贸易,是东海海域唯一不受海禁影响的航线。闽浙海道不靖,暗中走私恶化为公开武装走私,并另行开辟了日本台湾澎湖福建大金、浯屿和粤东南澳的海上通道,客观上为以后台湾岛内附制造了前提。但是,武装走私与暴力抢劫混为一体,海商和海盗难以区隔;倭寇中有真倭、假倭,假倭中又杂夹着中国、朝鲜、彭亨、暹罗、葡萄牙等国的海商与海盗,是一个复杂的国际性群体,不能简单地把倭寇等同于中国海寇,把中国海寇都划入“海商集团”。“我们承认倭患时期并发的‘海贼’活动,是厉行海禁政策影响沿海人民生产生活的产物。但是,‘海贼’的起事只是为生活所逼铤而走险,并没有明确的斗争目标,更没有提出过要求开放海禁的口号,因而把他们活动的性质一概归于反海禁斗争,加以肯定和赞扬,是欠妥的。至于参加倭寇队伍的假倭,不是追求劫掠财物,为虎作伥,便是被胁入伙,苟且藏身,更没有开放海禁的要求。即使‘海贼’、‘假倭’中有些是名副其实的海商,他们除了接济、贩货带有某种商业性质之外,其诱引倭寇攻城略地、入伙杀人越货,则已是超越经济性质的内奸、帮凶行为,也不能简单地称之为中国内部的阶级斗争。”(注:杨国桢:《崇武城卫与明代海防》,《崇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0页。)倭寇、海寇与明朝官方海上较量的结果,是倭寇退出东海海域;闽浙海寇被消灭,或逃遁于海外;明朝的海防和海禁政策作出局部的调整。

倭乱时期,福建沿海是重灾区,官方因军需孔亟,不得不临时广募民舰,设舟师于五寨之外,分十有六澳。嘉靖四十三年(1564),恢复五寨之制,但对于浯屿水寨的地点争议颇多。有人主张从厦门恢复到浯屿:

倭寇之入内地,惟有二道:一从大担、烈屿而入,一从金门屿而入,浯屿居其外,实为捍蔽烈屿、金门之冲,若以良将重兵固守之,则贼不待入内地而已抑制矣。(注:蔡献臣:《清白堂稿》卷八,《同安县志·防圉志·浯屿水寨》。)

有人主张移设金门料罗:

愚窃谓不若移之料罗之为便也。盖料罗、浯屿,均为贼之巢穴,其势不甚远,而据此亦可以制彼也。(注:洪受:《浯屿水寨移设料罗议》。)

但最终都未被采纳,只于隆庆四年(1570)添设浯铜游于中左所(厦门),“乌嘴尾、烈屿,其信地也,曰最冲。汛时,分兵二哨,一屯旧浯屿,一屯大担屿,与浯屿兵合哨”(注:何乔远:《闽书》卷四十,《扦圉志》,点校本第一册第989页。)。并在九龙江出海处的圭屿建城。

嘉靖四十四年(1565),漳州知府唐九德议在月港设县治,次年得到批准。隆庆元年(1567),在月港设海澄县,割龙溪、漳浦两县地属之。同年,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议开禁例,准败东西洋,而严绝日本,得到批准。最先选择的海商发舶地点在诏安湾的梅岭,后以盗贼梗阻,改道海澄。万历二十四年(1596),泉州府仿效漳州府在月港设海澄县之例,议割晋江、南安、同安三邑地在安平港设安平县,旋被否决。直到明末,海澄(月港)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商人出海贸易港。

月港的开放,是官府与民间海上力量激烈较量后的妥协。倭乱中沿海卫所频频失陷,意味着明朝守土防御战略的失败,也意味着严厉海禁的失败;倭乱的剿平,意味着倭寇侵犯中国国土的失败,也意味着东南航海贸易势力谋求在本土港口和外国互市的失败。“寓禁于通之中”,比一味严禁更有利于维护安全和稳定,是官府既维护祖制又求变通的最佳选择;有限制地让商民出海赴东、西洋贸易合法化,部分满足了航海贸易势力的要求,海商不尽如意但可以接受。这是海澄开港后迅速恢复经济繁荣,海寇活动减少,民间“所贸岁无虑数十万”,官府因舶税收入而佐军需,达到“公私并赖”的原因。

16世纪下半叶,九龙江口海湾地区的海商以合法身份参予东亚的海洋竞争,并占有优势。隆庆五年(1571),西班牙海洋势力从太平洋西进亚洲,占领吕宋(菲律宾),仰借漳泉海商由海澄(月港)马尼拉的东洋航路贩运的商品,发展太平洋帆船贸易,形成月港马尼拉墨西哥阿卡普鲁多可(Acapulto)的大三角航线,使漳州人主导的海洋社会经济圈与拉丁美洲市场产生了互动。万历十年(1582),西班牙国王菲力普二世兼葡萄牙国王,澳门葡萄牙人也大力开展澳门马尼拉贸易。美洲白银不断地输往中国,中国商品则通过太平洋航路输往拉丁美洲,在正在形成中的世界市场上,影响举足轻重。(注:关于中国与吕宋贸易的状况,参见钱江《1570-1760年中国和吕宋贸易的发展及贸易额的估算》,《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与日本通商虽明令禁止,但漳泉海商还是利用赴马尼拉和台湾鸡笼(基隆)、淡水合法贸易的机会,从事与日本的走私贸易。甚至私赴日本交易,福冈市博物馆就收藏有一面万历十二年十二月(1585年1月)泉州晋江海商李进、船主蔡福立字,来年六月到博多港比号贸易的布质船旗。(注:林华东:《日本福冈珍藏的日明贸易船旗》,《海交史研究》1996年第1期。)东亚贸易网络中漳、泉海商主要贸易地点的海外移民社区,也为月港的出口贸易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经济。

16世纪70年代以后,国际贸易环境出现新的变化,中国面临西班牙和日本的海上威胁和挑战。西班牙进入东亚海域,意在取葡萄牙以代之。万历三年(1575),西班牙菲律宾总督桑迪(Dr.franciscodeSamde)派员到中左所(厦门),转赴福州,求通贸易,遭到拒绝,万历十年(1582),西班牙船长嘉列(FranciscoGualle)自菲律宾北上,一位曾九次到台湾贸易的漳州人“三弟”(Santy)告诉他:航行经过的岛屿是台湾(Fermosas)。万历十四年(1586),西班牙人提出征服中国(包括)的计划,但未被菲力普国王接受。万历二十五年(1597),菲律宾西班牙人还提出“航海和征服备忘录”,意在染指台湾。但由于万历十六年(1588)西班牙“无敌舰队”在英吉利海峡惨败,国势衰落,未付之实施。

网络贸易论文篇5

1.提高国际经济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需要经过非常复杂的手续和过程才能到达终端消费者的手中,在无形当中提高了贸易的成本。比如,一件FOB价格为2美元的芭比娃娃,经过运输、关税以及商家等中间环节之后,其售价可达10美元,成本几乎翻了5倍之多。3而在网络时代下,电子商务采用了B2B或B2C的方式,以企业对企业或者是企业对个人的形式到达终端消费者手中,极大地节省了中间环节所发生的费用,从而降低了国际经济贸易的成本。这种方式对贸易双方来说是种双赢。

2.催生更多的新贸易形态。弹性企业是指企业依据客户的要求,采用高新技术对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行转置,随时从企业内部部门或外部部门调用人员、信息、财务等要素组成新的企业,为客户要求的产品进行设计、加工和生产。在这种组织模式下,企业的组织形式与生产方向能够随时进行变化,企业的经营也会更加灵活。随着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的逐渐成熟化,人类社会的生活、生产以及商业模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互联网主动营销模式也开始出现,一些传统、僵硬的电子商务销售套路也开始逐渐向互动、主动、以用户为主的方向转变。

3.促进全球性市场的形成,丰富国际经济贸易的方式。网络经济时代下,传统的以地域为前提的贸易格局被打破,全世界范围内已经形成了一个以信息为纽带、以网络为载体的全球性市场。世界上各国的贸易和合作程度普遍加强,特别是一些跨洲、跨洋的国际经济贸易,更是因为其经济利益明显而普遍兴起。除此之外,网络时代下的国际经济贸易必然会产生出一些新的贸易方式。具体来说,电子商务可以将一些日常往来的经济信息,如订单、提货单、发票、进出口许可证以及海关申报单等,采用网络按照特定的数据格式传输到对方手中;虚拟洽谈、网上市场等可以进行一些商品的促销活动;在网络一些定向信息来代替传统媒体中的广告宣传;电子货币代替纸质货币,网上信用证结算、转账高速运行,引发国际贸易付款方式的巨大变革等,这些都证明了一系列全新的国际经济贸易方式正在兴起。

4.为我国的服务贸易带来新的优势。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为我国的服务贸易带来了新的优势,这体现在降低服务贸易成本、减少地域壁垒、提高贸易效率、提高我国服务贸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等几个方面。电子商务和商业贸易紧密相连,而商业贸易是电子商务的基石,除了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如大型工业、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等,还应有网络采购、网络销售以及移动电子商务等创新型商业贸易,为我国的服务贸易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不利影响

1.提高了国际贸易的安全风险。网络经济时代下,国际经济贸易容易受到网络黑客的侵扰、经济犯罪的威胁、商品的提供方式风险、支付方式的信用风险、技术风险以及质量风险等安全隐患。据有关分析指出,未来社会当中,互联网的安全问题将会给人们带来非常严重的危害。4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深入发展,互联网犯罪现象也开始有所滋生,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

2.暴露了我国物流发展水平落后的弊病。5企业想要采用电子商务的方式进行国际贸易,就必然会严重依托物流体系。但是,我国的物流水平发展较慢,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在国内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物流信息系统发展滞后;第二,欠缺物流一体化能力;第三,相关专业人才稀缺;第四,和电子商务类公司欠缺战略性合作。

3.加剧了我国电子商务人才的匮乏程度。电子商务是信息化和商务运营的有机结合,需要一批精通现代信息技术和商贸理论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进行实际操作。据资料统计,我国近年来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就业签约率已经达到47%,但电子商务类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仅为20%,6由此可见,电子商务专业的就业率明显偏低,与当前网络经济时代对的旺盛需求形成鲜明的矛盾。长此以往,这种矛盾会在电子商务遭遇发展瓶颈与困难的时候被放大,从而加剧业内人才的匮乏程度。

二、网络时代下我国应该采取的应对策略

第一,加强网络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当前,我国依然有很多企业对电子商务缺乏必要的重视,严重影响了企业当中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就电子商务的基础知识进行宣传和普及,以便使人们对网络和电子商务有所了解,认识到其所蕴含的无限商机以及和传统国际贸易比较而言所具备的优势,促使企业认识到电子商务将是其走出国门,开展国际贸易的有效途径。

第二,加快我国当前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进程。我国应该紧密结合国际市场的需求,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尤其是对一些无污染、轻型化、多功能、附加值高以及市场发展潜力大的产品应该重点进行扶持。与此同时,还应该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积极采用高新技术与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的转化,加大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从而使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的战略取向。不仅如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政府还应该有计划、有意识地干预市场配置,使国家可以获得超越现有资源禀赋约束的知识资源优势。只有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才能优化出口商品的结构,也才能最终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第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我国网络发展环境。当前网络时代下,一国国际竞争力的强弱也往往表现在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状况,但必须承认的是,尽管我国近年来互联网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必须努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7集中力量建设国内的骨干网络,增加各互联网的国际出入口,扩大网络的互联容量,提高网络的传输效率。同时还应提升网络覆盖率,从而使广大农村地区也能享受到信息网络的便利。

第四,打破当前垄断局面,提高网络与电信市场的开放度。随着我国加入WTO时间的不断延长,大幅开放国内网络和电信运营市场,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因此,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尽早推进体制改革,有计划性地取消网络和电信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实施三网合一,此外,还应该积极鼓励其他领域的企业进入电信市场进行资产重组,从而打破当前电信垄断的局面,提高网络和电信业的服务质量,进而促进我国网络经济迅速发展。

第五,重视科技投入,扶持技术发明和创新。在当前网络经济时代背景下,科技进步和创新在根本上决定着企业在市场上竞争能力的高低,而且,这也是我国面临网络经济的挑战而发展国际贸易的关键。可以说,科技发展是经济贸易发展的基本生长点,科技进步和广泛应用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重要基础,其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中的构成创新和工具创新,并通过各种途径对整个国际贸易产生作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同样离不开科技基础。因此,我国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新机制。要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改善科技投入渠道单一、科技投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要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发掘、培养、保护高技术人才。真正地把科技看成是经济贸易发展的强支撑。

第六,加快企业信息化的进程,大力培养专业人才。我国企业应该及时建立企业信息化系统,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另外,针对当前专业人才匮乏严重的问题,企业还必须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工作,引进一批精通电子商务技术的管理型人才,培训员工的业务技能及计算机应用水平,并在实际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提高人才的薪酬福利水平,从而提升企业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七,主动参与国际电子商务对话,建立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相关国际框架。当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把持着国际电子商务谈判的话语权,而因为众多发展中国家参与的力度有限,一些谈判的结果往往会有失偏颇,这就会对建立一个各国普遍接受的电子商务国际框架产生不利影响。但需要明确的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也在逐渐上升,作为一个拥有五分之一世界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必须主动参与和组织国际电子商务谈判,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其最终制定出的“游戏规则”符合我国和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网络贸易论文篇6

群聚系数的一般含义为对于存在kA条边的顶点A,群聚系数表示为。在上述公式中,nA是A的kA个邻边的数量,若CA=0,则顶点A的邻边不存在连通情况;若CA=1,则顶点A的所有邻边都存在连通的情况,群聚性越高则说明顶点周边的邻边连通性越好。通过计算得知,2003年至2013年国际贸易网络快照C(k)和k存在一定的关系,在每个网络快照中,C(k)的总体趋势与k呈负相关,即C(k)随着k的增加而不断下降[4]。顶点度k能够反映一个国家贸易联系范围的广泛性,顶点度数低的国家通常为经济发展规模相对较小的国家,因其受本国经济规模的制约,只能在国与国之间的周边区域内开展贸易关系,其国际贸易伙伴在区域上相对集中,贸易往来的机会也随之增高;顶点度数高的国家通常为世界性的贸易强国,其贸易伙伴数量多且分布的范围广,然而这些贸易伙伴之间能够直接开展贸易往来的概率较小。从网络快照的对比中可以看出,2003年一部分国家的顶点度数很低,与周边国家的贸易联系相对较少,由网络快照的顶点分布情况可知,2003年的国际贸易系统还未形成有序的结构;而在2013年的网络快照中,各个顶点数分布得更为集中,表现出极强的统一性和一致性,这就意味着2013年世界各国在国际贸易格局中的地位与贸易分工更为明细,此时国际贸易网络趋于协调、有序的方向发展。

3国际贸易网络的拓扑结构度相关性

在一般情况下,顶点之间的有边连接存在的情况往往由顶点类型决定,在复杂网络中,根据顶点度的选择性关联,被称作顶点的度相关性,并可以分为同类混合和非同类混合两类。同类混合就是指度数高的顶点更倾向于和度数高的顶点相连接。非同类混合就是指度数高的顶点更倾向于与度数低的顶点相连接。本文将同类混合网络度相关数值设置为正,非同类混合网络度相关数值设置为负,结合国际贸易度相关数值的变化情况,度相关<0则说明国际贸易网络为非同类混合网络,顶点度低的国家更倾向于与周边中枢国家发展贸易关系,并形成以区域中枢国家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诸如东盟、欧盟等。另外,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不能与其他地区断绝经济关系,在此基础上,区域经济大国成为连接各个地区贸易沟通的桥梁,因此,国际贸易网络系统已经形成全球化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并存的局面,当度相关系数数值越低,这一趋势也随之加强。

4国际贸易网络的拓扑结构的互惠性

在国际贸易网络拓扑结构中,当中的贸易关系并非全部呈现双向性特征,换言之,A国与B国存在贸易出口关系,但B国对A国不一定也存在贸易出口关系,因此,这就牵扯到了国际贸易网络的互惠性。国际贸易网络的互惠性,主要就是指贸易网络中两个国家之间存在双向贸易关系的具体程度,互惠性是国际贸易网络拓扑结构中的一个关键测量指标,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互惠性能够对国际贸易网络存在的威胁传播机制与传播速度产生相当重要的作用,还在于其能够对世界各国国际贸易网络参与程度进行全面的衡量。从2003~2013年各个年度国际贸易网络互惠系数的变化可知,2003年的互惠系数为1.03,2013年的互惠系数为1.57。由此可见,国际贸易网络的互惠性在逐渐增长,并不断呈现上升趋势,说明世界各国都存在双向贸易关系,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互补性日益增强,使得更多的国家能够建立本国的比较优势,并积极投入到国际贸易分工的全球化贸易体系之中。

网络贸易论文篇7

(一)国民财富

绝对优势的概念源于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关于国际分工的学说。斯密认为:分工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每一个国家都有适宜于生产某些特定产品的绝对有利的条件。如果每一个国家都按照其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去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彼此进行交换,则对所有交换国家都是有利的。斯密的上述理论又称绝对优势理论。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1972)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提出了比较优势(比较成本)理论(Theory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并指出:即使一国在所有产品都处于绝对优势或绝对劣势,通过国际贸易仍能得到贸易利益。也就是说,在各种商品的生产上都占有绝对优势的国家,应集中生产优势相对较大的产品,而在各种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绝对劣势的国家,应集中生产比较优势相对较多的产品。这样两国之间也依然可以进行国际贸易。

(二)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在商品和服务方面的交换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靠(大卫·李嘉图,2011)。按照商品移动的方向,可以将国际贸易划分为:进口贸易、出口贸易和复出口贸易。进口贸易是指将其他国家的商品或服务引进到本国市场销售;出口贸易是指将本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出到其他国家市场销售。复出口贸易则是指A国的商品经过C国境内运至B国市场销售,对C国而言就是过境贸易。由于过境贸易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目前,WTO成员国之间互不从事过境贸易。而按照贸易内容可划分为:服务贸易、加工贸易、商品贸易、一般贸易等。截止到目前,国际贸易发展模式的争论主要有两种流派:一种是绝对优势理论,另外一种是比较优势理论。

(三)网络

本文中提到的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的具有独立功能的多台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通过通信线路连接起来,在网络操作系统、网络管理软件及网络通信协议的管理和协调下,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传递的计算机系统。它是基于TCP/IP协议展开的计算机网络。20世纪90年代末席卷全球的网络风暴,将计算机网络及其应用扩展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人们生活的便利性提供了有效的工具,同时也为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基础平台。

国民财富实质视角下网络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以其快速、高效、低成本的特点,让商家能在互联网上进行信息共享,进入市场障碍越来越少,商家利用数字化的信息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成为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以国际互联网为基础的国际贸易开始悄然兴起。网络作为一种全新的生产力,进入了国际贸易领域,在国际贸易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本文从生产领域、流通领域、推广渠道等三个方面对网络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进行探讨,用经济学原理进行诠释。

(一)生产领域

在传统的生产领域中,生产过程可以用如下函数形式表述:Y=F(K,L)。其中变量Y代表产出,变量K代表投入到生产中的资本要素,变量L代表投入到生产中的劳动力要素。函数F表示这两个要素(K、L)在生产中的组合形式。在经典理论中,无论该函数F采用何种形式,对变量L都有隐含的约束。也就是说,投入生产的劳动力要素(L)必须是在生产场所所在地现场进行劳动的劳动力。但是这一假设在网络时代被逐渐弱化。这是因为,如果不在生产场所所在地的人员,如果可以通过一种方式,能够实现远程操纵生产场所的设备进行生产的话,那么上述生产函数中对劳动力(L)的隐含约束就可以弱化、甚至取消。计算机网络在飞速发展中,已经具备了上述功能,可以实现远程人员安全、可靠地操纵生产工具的能力,从而为国际贸易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提供技术支撑。

(二)流通领域

由于产品的生产地与产品的销售目的地并不一致。一般而言,产品生产地是有限的几个点(或者仅一点);而产品销售目的地相对于生产地来说,是无穷多个点。所以说,在传统的生产过程中,资金、渠道非常有限的生产厂家,是无法解决产品流通到最终客户的流通领域的问题的,必须依靠该产业链条上的其他伙伴的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上述目标。但是随着网络的发展、壮大,这一局面正在发生着变化。在网络时代,流通领域正在进行一场基于网络的革命。网络的便捷性与实时性,将传统的流通领域进行了大幅度的压缩与提升。

(三)推广渠道

人们购买某种商品,必然是从已知的商品中挑选符合自己要求的商品。本文所说的已知的商品,其实就是产品制造商,通过各种推广渠道对潜在客户进行告知的结果。在网络出现之前,传统的推广渠道有口口相传、纸质媒体(报纸、海报、杂志等)、电视媒体、电影媒体等。随着网络的逐渐发展壮大,网络业逐渐进入了推广渠道,并且对上述传统推广媒体进行挑战。

网络贸易论文篇8

一、网络贸易给传统国际贸易带来的影响

网络贸易是对传统国际贸易的挑战,同时给传统国际贸易带来了剧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国际贸易商务场所和运行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厂商对产品的营销、谈判、订货、销售、分发、支付等贸易流程的商务活动往往分别在不同的场所行,而网络贸易则把这些国际贸易的商活动集中在网上来进行,即进行以网上营销、网上谈判、网上订货、网上销售、网分发、网上支付等组成的网上国际贸易务,这样也就使得传统国际贸易运行发了实物运行与网络商务运行相结合的国际网络贸易的新变化,从而大大提高了贸易的效率。有人预测,未来30年内,30%的消费支出将通过国际互联网络进行。

国际互联网的发展使各种贸易形式数字化,信息以电子化的方式很容易被复制和传播,从而开辟一个全新的网上贸易市场。网络贸易迅速快捷、费用低、信息量大,甚至可以使人们看到实物照片和录像资料。通过国际互联网,企业能够不受时间与地域限制,买卖双方可以在网上展开询价、谈判等商务活动,实现网上售货或订货,与供货商、批发商、零售商直至最终用户建立密切的联系。这种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来处理业务文件的技术,可大大提高商贸文件的传输速度,降低文件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带来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国际贸易的主体和客体发生变化

作为国际贸易主体的买者和卖者,由于他们可以从网上获得更多的信息,因此,成为网络人的买者和卖者其搜寻信息和获得信息及根据信息进行决策的流程和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网络贸易的买者和卖者可以跨越中间商直接结合。当然,应该看到的是中间商在网络世界中也必须寻找自己在新的网络市场中的定位。

值得注意的是,一种新的国际贸易主体随着国际网络贸易的发展而产生,这就是专门提供国际贸易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咨询及交换的网络公司的出现。这种网络虚拟公司相对于传统的国际贸易的卖者和买者可以从信息上操纵、联合更多的国际贸易的卖者和买者,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使国际贸易中的买者和卖者对其产生定的信息依赖。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的客体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这就是国际贸易的客体从传统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产品的商品贸易与旅游、工程等服务贸易的贸易构成,生长出新的网络信息贸易,其中重要的构成就是电子数据交换。很显然,随着国际贸易主体和客体的变化,它们之间的关系必然发生一定的新变化。

(三)网络贸易削弱了商品和劳务提供音及消费者之间在地理位置上的联系

国际贸易的地理方向发生了从简单的国与国、区域与区域向全球化的转化,网络国际贸易更倾向于为全球范围的贸易选择,使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活动由固定场所转移到了没有固定场所的、开放的国际互联网上。传统的贸易体制下,商品的跨国流通一般通过有固定场所的国际性贸易公司来完成,国际互联网的出现使跨国贸易可以不通过贸易公司,而是通过联接世界的国际互联网来完成。只要贸易公司就近与Internet建立连接,就可以方便地通过互联网与该网上的任何经济体建立贸易联系,进行贸易洽谈和交易。

与传统社会相比,网络社会最明显的特点在于全球化趋势。现实世界以地理确定边界,而且网络本身没有边界,网络社会是开放的,没有地域的限制,是一个全球性系统,具有资源共享性。因为国际商务的主要媒体——国际互联网从本质上讲就是全球性的。无论在哪个国家,你只要能够接入国际互联网,就可以方便地使用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享用国际互联网上庞大的信息资源。尽管大家联接国际互联网的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有的企业拥有不间断的计算机联接系统,而另外一些企业或个人则通过调制解调器和公共电话网拨号入网的临时联接方式,还有的通过无线移动通讯网络或卫生网络系统接入国际互联网,但是无论哪种联接方式,都可以实现相同的联接效果,即进入全球市场。

因此,网络贸易的市场范围与传统市场是不同的。传统市场由于受到国界的限制,国际性的产品或商务的商业交换活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政府的直接干预。因此,从一国的角度出发,传统市场按地域被分为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这个市场的界限分明。工商企业的发展一般是从国内市场做起或先立足于国内市场,然后再开拓国际市场,因此,从传统的经营概念出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是国内市场经营活动的跨国界扩展。而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的网络贸易使企业从一开始就面对全球市场。

(四)国际贸易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国际互联网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通过国际贸易这一世界经济运行的纽带达到跨国界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使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这种贸易方式突破了传统贸易以单向物流为主的运作格局,实现“四流一体”,即以物流为依托,资金流为形式,信息流为核心,商流为主体的全新战略,这种经营战略通过信息网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互动式的商贸服务。生产者与用户及消费者通过网络使及时供货制度和“零库存”生产得以实现,商品流动更加顺畅,信息网络成为最大的中问商,国际贸易中由进出口商作为国家问商品买卖媒介的传统方式受到挑战,由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委托一关系与方式发生动摇,贸易中间商、商和专业进出口公司的地位相对降低,引发了国际贸易中间组织结构的革命。

(五)国际贸易制度结构发生了新变化

世界贸易组织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积极推动占全球电讯服务收入95%国家和地区的基础电讯服务市场准入的谈判,达成了《基础电讯协议》。并与世界贸易组织中的43个国家和地区代表达成了《信息技术协议》,这些签字方的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占全球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的92。5%。1997年5月,美国政府宣布了一项互联网免税区的建议,而世界贸易组织第二届部长会议决定不对网络贸易征收关税,这个决定很可能还继续下去,这意味着互联网可能逐步成为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实际上,《基础电讯协议》、《信息技术协议》、《金融服务自由协议》及世界贸易组织批准的不对网络贸易征收关税等都是促进国际网络贸易发展的制度安排,而这些有利于发展网络贸易的制度安排将减少贸易的“成本”。这样也就使得国际网络贸易比传统贸易得以有更多的贸易创造和贸易增长。相对于旧的、传统的国际贸易制度,这是国际贸易制度的创新,必将促进国际网络贸易的发展。

二、网络贸易引起信息贸易的飞速增长

传统的贸易以实物贸易为主,而网络贸易所带来的深刻变化则更多地表现在无形财产的许可与转让,如计算机程序、游戏、书、音乐、各种图象以及各种可数字化的信息。与传统贸易相比,这类交易虽然也具有销售的特征,但销售的对象却发生了变化。

作为国民经济先导产业的信息产业发展是人类历史上又一次产业革命,在未来的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产生和传递都是通过信息业完成的,因此信息产业将成为未来产业结构中的基础产业,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发展的火车头。预计到今年,全球信息产业的销售额会超10000亿美元,从而成为全球第一大产业。信息时代的国际贸易迈向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国际贸易的机会也因此而得以增加。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与传统服务贸易中的服务产品要与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保持高度一致不同的是,网络贸易中的服务贸易,服务与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有一定的分离,在网络上,光纤通道可以在网上像运输产品一样运送金融、广告、会计、设计、法律咨询、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文化、教育、医疗等信息化的服务产品,国际信息贸易正从国际服务贸易中分离出来,以一种独立的新的贸易形式出现。国际信息贸易指的是与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有关的一切跨国贸易形式和活动。因此,国际贸易将由商品贸易(消费品、生产资料贸易)、劳务贸易、(运输、旅游、工程承包)和信息贸易(技术、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务贸易)三分天下,而国际信息贸易的发展正是国际贸易商品结构高级化、软件化及国际贸易总量得以不断扩大的动因之一。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上升。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文化信息设备等信息技术的硬件贸易和相应的软件贸易构成国际信息贸易的主体内容,它们是国际信息贸易的物质形式,也是世界信息经济的基础。

信息内容本身成为可贸易的商品。在信息网络的交互式环境下,宣传品(广告)、电影、电视、录像、书籍、杂志、报纸等产品的贸易,都可以通过网络终端的传输达成交易、网络贸易将向贸易的信息流动的无形形式转化:信息内容的交易可以多次重复进行,无形信息流和有载体的信息流成为国际贸易的对象,拓宽了国际贸易商品概念范畴。

国际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国际信息服务贸易包括国际技术与管理咨询服务贸易(如工程咨询、法律、财务服务贸易国际经贸信息服务、国际专家服务(如国际教育、医疗专家服务贸易)等,都可通过信息网络的“运送服务”方式进行信息的交流和反馈,“足不出户”即可为全球各地的人们同时提供服务。

网络贸易论文篇9

一、网络贸易给传统国际贸易带来的影响

网络贸易是对传统国际贸易的挑战,同时给传统国际贸易带来了剧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国际贸易商务场所和运行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厂商对产品的营销、谈判、订货、销售、分发、支付等贸易流程的商务活动往往分别在不同的场所行,而网络贸易则把这些国际贸易的商活动集中在网上来进行,即进行以网上营销、网上谈判、网上订货、网上销售、网分发、网上支付等组成的网上国际贸易务,这样也就使得传统国际贸易运行发了实物运行与网络商务运行相结合的国际网络贸易的新变化,从而大大提高了贸易的效率。有人预测,未来30年内,30%的消费支出将通过国际互联网络进行。

国际互联网的发展使各种贸易形式数字化,信息以电子化的方式很容易被复制和传播,从而开辟一个全新的网上贸易市场。网络贸易迅速快捷、费用低、信息量大,甚至可以使人们看到实物照片和录像资料。通过国际互联网,企业能够不受时间与地域限制,买卖双方可以在网上展开询价、谈判等商务活动,实现网上售货或订货,与供货商、批发商、零售商直至最终用户建立密切的联系。这种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来处理业务文件的技术,可大大提高商贸文件的传输速度,降低文件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带来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国际贸易的主体和客体发生变化

作为国际贸易主体的买者和卖者,由于他们可以从网上获得更多的信息,因此,成为网络人的买者和卖者其搜寻信息和获得信息及根据信息进行决策的流程和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网络贸易的买者和卖者可以跨越中间商直接结合。当然,应该看到的是中间商在网络世界中也必须寻找自己在新的网络市场中的定位。

值得注意的是,一种新的国际贸易主体随着国际网络贸易的发展而产生,这就是专门提供国际贸易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咨询及交换的网络公司的出现。这种网络虚拟公司相对于传统的国际贸易的卖者和买者可以从信息上操纵、联合更多的国际贸易的卖者和买者,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使国际贸易中的买者和卖者对其产生定的信息依赖。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的客体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这就是国际贸易的客体从传统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产品的商品贸易与旅游、工程等服务贸易的贸易构成,生长出新的网络信息贸易,其中重要的构成就是电子数据交换。很显然,随着国际贸易主体和客体的变化,它们之间的关系必然发生一定的新变化。

(三)网络贸易削弱了商品和劳务提供音及消费者之间在地理位置上的联系

国际贸易的地理方向发生了从简单的国与国、区域与区域向全球化的转化,网络国际贸易更倾向于为全球范围的贸易选择,使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活动由固定场所转移到了没有固定场所的、开放的国际互联网上。传统的贸易体制下,商品的跨国流通一般通过有固定场所的国际性贸易公司来完成,国际互联网的出现使跨国贸易可以不通过贸易公司,而是通过联接世界的国际互联网来完成。只要贸易公司就近与Internet建立连接,就可以方便地通过互联网与该网上的任何经济体建立贸易联系,进行贸易洽谈和交易。

与传统社会相比,网络社会最明显的特点在于全球化趋势。现实世界以地理确定边界,而且网络本身没有边界,网络社会是开放的,没有地域的限制,是一个全球性系统,具有资源共享性。因为国际商务的主要媒体——国际互联网从本质上讲就是全球性的。无论在哪个国家,你只要能够接入国际互联网,就可以方便地使用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享用国际互联网上庞大的信息资源。尽管大家联接国际互联网的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有的企业拥有不间断的计算机联接系统,而另外一些企业或个人则通过调制解调器和公共电话网拨号入网的临时联接方式,还有的通过无线移动通讯网络或卫生网络系统接入国际互联网,但是无论哪种联接方式,都可以实现相同的联接效果,即进入全球市场。

因此,网络贸易的市场范围与传统市场是不同的。传统市场由于受到国界的限制,国际性的产品或商务的商业交换活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政府的直接干预。因此,从一国的角度出发,传统市场按地域被分为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这个市场的界限分明。工商企业的发展一般是从国内市场做起或先立足于国内市场,然后再开拓国际市场,因此,从传统的经营概念出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是国内市场经营活动的跨国界扩展。而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的网络贸易使企业从一开始就面对全球市场。

(四)国际贸易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国际互联网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通过国际贸易这一世界经济运行的纽带达到跨国界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使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这种贸易方式突破了传统贸易以单向物流为主的运作格局,实现“四流一体”,即以物流为依托,资金流为形式,信息流为核心,商流为主体的全新战略,这种经营战略通过信息网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互动式的商贸服务。生产者与用户及消费者通过网络使及时供货制度和“零库存”生产得以实现,商品流动更加顺畅,信息网络成为最大的中问商,国际贸易中由进出口商作为国家问商品买卖媒介的传统方式受到挑战,由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委托一关系与方式发生动摇,贸易中间商、商和专业进出口公司的地位相对降低,引发了国际贸易中间组织结构的革命。

(五)国际贸易制度结构发生了新变化

世界贸易组织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积极推动占全球电讯服务收入95%国家和地区的基础电讯服务市场准入的谈判,达成了《基础电讯协议》。并与世界贸易组织中的43个国家和地区代表达成了《信息技术协议》,这些签字方的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占全球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的92。5%。1997年5月,美国政府宣布了一项互联网免税区的建议,而世界贸易组织第二届部长会议决定不对网络贸易征收关税,这个决定很可能还继续下去,这意味着互联网可能逐步成为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实际上,《基础电讯协议》、《信息技术协议》、《金融服务自由协议》及世界贸易组织批准的不对网络贸易征收关税等都是促进国际网络贸易发展的制度安排,而这些有利于发展网络贸易的制度安排将减少贸易的“成本”。这样也就使得国际网络贸易比传统贸易得以有更多的贸易创造和贸易增长。相对于旧的、传统的国际贸易制度,这是国际贸易制度的创新,必将促进国际网络贸易的发展。

二、网络贸易引起信息贸易的飞速增长

传统的贸易以实物贸易为主,而网络贸易所带来的深刻变化则更多地表现在无形财产的许可与转让,如计算机程序、游戏、书、音乐、各种图象以及各种可数字化的信息。与传统贸易相比,这类交易虽然也具有销售的特征,但销售的对象却发生了变化。

作为国民经济先导产业的信息产业发展是人类历史上又一次产业革命,在未来的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产生和传递都是通过信息业完成的,因此信息产业将成为未来产业结构中的基础产业,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发展的火车头。预计到今年,全球信息产业的销售额会超10000亿美元,从而成为全球第一大产业。信息时代的国际贸易迈向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国际贸易的机会也因此而得以增加。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与传统服务贸易中的服务产品要与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保持高度一致不同的是,网络贸易中的服务贸易,服务与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有一定的分离,在网络上,光纤通道可以在网上像运输产品一样运送金融、广告、会计、设计、法律咨询、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文化、教育、医疗等信息化的服务产品,国际信息贸易正从国际服务贸易中分离出来,以一种独立的新的贸易形式出现。国际信息贸易指的是与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有关的一切跨国贸易形式和活动。因此,国际贸易将由商品贸易(消费品、生产资料贸易)、劳务贸易、(运输、旅游、工程承包)和信息贸易(技术、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务贸易)三分天下,而国际信息贸易的发展正是国际贸易商品结构高级化、软件化及国际贸易总量得以不断扩大的动因之一。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上升。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文化信息设备等信息技术的硬件贸易和相应的软件贸易构成国际信息贸易的主体内容,它们是国际信息贸易的物质形式,也是世界信息经济的基础。

信息内容本身成为可贸易的商品。在信息网络的交互式环境下,宣传品(广告)、电影、电视、录像、书籍、杂志、报纸等产品的贸易,都可以通过网络终端的传输达成交易、网络贸易将向贸易的信息流动的无形形式转化:信息内容的交易可以多次重复进行,无形信息流和有载体的信息流成为国际贸易的对象,拓宽了国际贸易商品概念范畴。

网络贸易论文篇10

一、网络贸易给传统国际贸易带来的影响

网络贸易是对传统国际贸易的挑战,同时给传统国际贸易带来了剧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国际贸易商务场所和运行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厂商对产品的营销、谈判、订货、销售、分发、支付等贸易流程的商务活动往往分别在不同的场所行,而网络贸易则把这些国际贸易的商活动集中在网上来进行,即进行以网上营销、网上谈判、网上订货、网上销售、网分发、网上支付等组成的网上国际贸易务,这样也就使得传统国际贸易运行发了实物运行与网络商务运行相结合的国际网络贸易的新变化,从而大大提高了贸易的效率。有人预测,未来30年内,30%的消费支出将通过国际互联网络进行。

国际互联网的发展使各种贸易形式数字化,信息以电子化的方式很容易被复制和传播,从而开辟一个全新的网上贸易市场。网络贸易迅速快捷、费用低、信息量大,甚至可以使人们看到实物照片和录像资料。通过国际互联网,企业能够不受时间与地域限制,买卖双方可以在网上展开询价、谈判等商务活动,实现网上售货或订货,与供货商、批发商、零售商直至最终用户建立密切的联系。这种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来处理业务文件的技术,可大大提高商贸文件的传输速度,降低文件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带来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国际贸易的主体和客体发生变化

作为国际贸易主体的买者和卖者,由于他们可以从网上获得更多的信息,因此,成为网络人的买者和卖者其搜寻信息和获得信息及根据信息进行决策的流程和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网络贸易的买者和卖者可以跨越中间商直接结合。当然,应该看到的是中间商在网络世界中也必须寻找自己在新的网络市场中的定位。

值得注意的是,一种新的国际贸易主体随着国际网络贸易的发展而产生,这就是专门提供国际贸易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咨询及交换的网络公司的出现。这种网络虚拟公司相对于传统的国际贸易的卖者和买者可以从信息上操纵、联合更多的国际贸易的卖者和买者,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使国际贸易中的买者和卖者对其产生定的信息依赖。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的客体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这就是国际贸易的客体从传统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产品的商品贸易与旅游、工程等服务贸易的贸易构成,生长出新的网络信息贸易,其中重要的构成就是电子数据交换。很显然,随着国际贸易主体和客体的变化,它们之间的关系必然发生一定的新变化。

(三)网络贸易削弱了商品和劳务提供者及消费者之间在地理位置上的联系

国际贸易的地理方向发生了从简单的国与国、区域与区域向全球化的转化,网络国际贸易更倾向于为全球范围的贸易选择,使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活动由固定场所转移到了没有固定场所的、开放的国际互联网上。传统的贸易体制下,商品的跨国流通一般通过有固定场所的国际性贸易公司来完成,国际互联网的出现使跨国贸易可以不通过贸易公司,而是通过联接世界的国际互联网来完成。只要贸易公司就近与Internet建立连接,就可以方便地通过互联网与该网上的任何经济体建立贸易联系,进行贸易洽谈和交易。

与传统社会相比,网络社会最明显的特点在于全球化趋势。现实世界以地理确定边界,而且网络本身没有边界,网络社会是开放的,没有地域的限制,是一个全球性系统,具有资源共享性。因为国际商务的主要媒体——国际互联网从本质上讲就是全球性的。无论在哪个国家,你只要能够接入国际互联网,就可以方便地使用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享用国际互联网上庞大的信息资源。尽管大家联接国际互联网的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有的企业拥有不间断的计算机联接系统,而另外一些企业或个人则通过调制解调器和公共电话网拨号入网的临时联接方式,还有的通过无线移动通讯网络或卫生网络系统接入国际互联网,但是无论哪种联接方式,都可以实现相同的联接效果,即进入全球市场。

因此,网络贸易的市场范围与传统市场是不同的。传统市场由于受到国界的限制,国际性的产品或商务的商业交换活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政府的直接干预。因此,从一国的角度出发,传统市场按地域被分为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这个市场的界限分明。工商企业的发展一般是从国内市场做起或先立足于国内市场,然后再开拓国际市场,因此,从传统的经营概念出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是国内市场经营活动的跨国界扩展。而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的网络贸易使企业从一开始就面对全球市场。

二、网络贸易引起信息贸易的飞速增长

传统的贸易以实物贸易为主,而网络贸易所带来的深刻变化则更多地表现在无形财产的许可与转让,如计算机程序、游戏、书、音乐、各种图象以及各种可数字化的信息。与传统贸易相比,这类交易虽然也具有销售的特征,但销售的对象却发生了变化。

作为国民经济先导产业的信息产业发展是人类历史上又一次产业革命,在未来的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产生和传递都是通过信息业完成的,因此信息产业将成为未来产业结构中的基础产业,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发展的火车头。预计到今年,全球信息产业的销售额会超10000亿美元,从而成为全球第一大产业。信息时代的国际贸易迈向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国际贸易的机会也因此而得以增加。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与传统服务贸易中的服务产品要与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保持高度一致不同的是,网络贸易中的服务贸易,服务与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有一定的分离,在网络上,光纤通道可以在网上像运输产品一样运送金融、广告、会计、设计、法律咨询、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文化、教育、医疗等信息化的服务产品,国际信息贸易正从国际服务贸易中分离出来,以一种独立的新的贸易形式出现。国际信息贸易指的是与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有关的一切跨国贸易形式和活动。因此,国际贸易将由商品贸易(消费品、生产资料贸易)、劳务贸易、(运输、旅游、工程承包)和信息贸易(技术、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务贸易)三分天下,而国际信息贸易的发展正是国际贸易商品结构高级化、软件化及国际贸易总量得以不断扩大的动因之一。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上升。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文化信息设备等信息技术的硬件贸易和相应的软件贸易构成国际信息贸易的主体内容,它们是国际信息贸易的物质形式,也是世界信息经济的基础。

信息内容本身成为可贸易的商品。在信息网络的交互式环境下,宣传品(广告)、电影、电视、录像、书籍、杂志、报纸等产品的贸易,都可以通过网络终端的传输达成交易、网络贸易将向贸易的信息流动的无形形式转化:信息内容的交易可以多次重复进行,无形信息流和有载体的信息流成为国际贸易的对象,拓宽了国际贸易商品概念范畴。 国际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国际信息服务贸易包括国际技术与管理咨询服务贸易(如工程咨询、法律、财务服务贸易国际经贸信息服务、国际专家服务(如国际教育、医疗专家服务贸易)等,都可通过信息网络的“运送服务”方式进行信息的交流和反馈,“足不出户”即可为全球各地的人们同时提供服务。

三、结论

综上所述,网上市场将成为有史以来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同时也说明在网络贸易出现的今天,国际贸易正发生着巨大变化,不仅从贸易场所,主客体及运行发生变化,而且由网络所带来的信息贸易的比重也飞速增长。此外,随着国际网络制度创新速度的加陕,国际贸易以网络贸易形态进行将取得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cn  

2.(美)Gary P.Schneider.电子商务(英文版.第8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网络贸易论文篇11

关键词:知识产权;国际贸易;问题;对策

1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是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依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能产生剩余价值的只有物质资料的生产,但是知识产权是一种非物质经济,它本身并不会产生剩余价值,仅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够产生价值。许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经常通过压低产品的价格,从而使得与知识有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得以提高,这样导致其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取得很大的竞争力。知识产权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它的地位也在国际贸易中显得越来越重要,知识产权在国际上与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相提并论,足可以说明它的重要性。

2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国际贸易中面临的问题

现在大多数的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和重视,在中国每一个年度会有数万个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可是提交的专利申请仅不到百分之十,结果致使我国每年都会有部分的知识产权被国外抢先注册。到现在为止,许多在国内的管理者并没有建立或成立知识产权的机关,同时也没有员工专项负责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有关的知识产权人才少之又少。我国有一些法律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给予合理性的独有性。大部分发达国家对于乱用知识产权进行垄断的做法,都是利用执行反垄断法来进行制止,然而截止到现在中国并没有推行《反垄断法》,并且可执行的一些制度也没有在相应的机制中体现出来。因此,我国一些企业经常处于十分被动状态在遇到有关知识产权纠纷时刻,这样很不利。

3我国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应对策

3.1推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首先要改变以往资金扶持政策由原来的不明确,没有目的性的扶持转变到有目的性,主要支持那些拥有自己技术的项目上,尤其针对拥有先进的技术的自有产权,建立具有本国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并具有知识产权的民族产业项目群。其次,还要给予完善的保障措施,奖励制度要合理的执行并且实现,对于那些有重大发明的就有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要加大奖励力度。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应该以推动革新、改善环境为方针,从而建立与中国特色的社会经济体系相吻合并且与国际大环境相吻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紧完善和修订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和制度。企业应该重视人才的培养,因为人才是国家发展的主要核心力。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对人才的竞争,谁拥有的精英数量大,它便可以在竞争中取得上风,最后得到成功。最近几年,很多海外公司已经开始增大了对中国本国人才的吸取,我国企业对人才的重视还不增强,企业将会损失了将来开展市场的第一核心力。我们不仅要在寻求特色经济发展,同时还需要对知识产权保护拥有属于我们的特色。知识产权保护要有与我国特色相吻合。最近几年以来,国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防止山寨等作为,在这其中网络山寨是核心。并且,相关部门根据当今社会的特点,重新修订了本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尤其是刑事处罚手段,让侵犯知识产权的人在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3.2企业推行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现如今的社会,品牌在产品价值的比重中越来越高,企业应坚持树立产品的品牌价值,从而加大知名度,达到在产品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如果企业没有拥有过硬的知识产权知识,就不能树立自己的品牌,他的产品也不会在海外市场分得一杯羹;如果企业想要拥有属于自身的并且众所周知的自有品牌,那么就应该加强知识产权的学习从而对自己品牌的保护,洞察其它海外企业在中国采用的品牌发展方针,利用品牌的全球化从而调整知识产权的部署。我们要对自己进行各个方面的保护。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推行专利保护,它可以帮助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一路顺畅。如果企业要推行知识产权部署,就需要加速完善技术革新机制,加强革新产品的输出与研发,从而技术创新和研发成为主体。首先企业应该知道以及深刻认识什么是知识产权,怎样申请报批形成知识产权;其次企业还要对研发中心的建设,使研发中心成为知识产权战略推行的载体,最后还要加强产学研的结合,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实施生产,教育,研究共同培养技术人才的模式。

4结论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国,我国应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要使国民真正意义上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加大力度培养知识产权的相关人才,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从而保护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不受到伤害,有助于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2]黎奔,刘路遥,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

[3]丁永刚,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

[4]《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5]刘力.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6]南振兴.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

国际贸易方向的论文范文二:微博网络营销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摘要:微博在近些年得到了迅猛发展,为我国国际贸易活动提供了新的、有效的工具。本文对当今微博营销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系统分析,认为利用微博网络营销,可以有效降低国际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使企业的竞争意识得到有效增强。因此在国际贸易中,我们要注重对微博网络营销的运用,以进一步加快网络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对于网络营销贸易要不断规范,从而促进其全面发展。

关键词:微博;网络营销;国际贸易

由于网络的发展,微博由此衍生出来。微博最初只是一种用于网络交流的工具,近年来其作用范围不断扩大,在当今我国贸易营销当中微博被广泛地使用。微博在我国的网络营销过程中,普遍被应用于个人的营销,还没有被企业贸易广泛地应用。在国际贸易中,每个国家对于网络的认知程度是不同的,其具体的消费观念也是不同的,因此利用微博网络营销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这就需要我们着眼于微博网络的重要性,将其营销方针进行完善,将微博网络营销的积极作用充分地显现出来,提高当代企业的竞争力。

1微博网络营销的概述

微博是一个交流的平台,是微博客的一种简称,主要是将用户的信息和图片文档进行分享。用户可以充分利用微博这个平台,将信息进行分享和传递,利用微博平台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当今社会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再加上使用微博的人群不断增加,在我国开始出现微博电子商务平台,并且发展的越来越快。在当前的网络营销中微博营销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利用微博网络营销,人们可以将自己的品牌活动进行推广,开展各种类型的网络营销策划活动。

2微博网络营销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2.1降低成本

当今社会属于电子商务的时代,利用微博网络营销,可以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利用微博网络营销,可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还可以减少信息不及时的问题,使原材料的购入成本得到最大限度的减少。可以有效整理和分类原材料采购信息,以各个部门的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有效地统计,上报给总部,利用微博向供货商进行统一的批量购买,降低采购的成本。利用微博网络营销,可以使国际贸易企业摆脱来自传统的商业中介的限制。传统的商业中介对于企业合作范围起到制约的作用,而微博网络营销可以打破这种局限,使其可以自由地沟通,使企业成本得到有效地降低。

2.2实现全天候的业务运作

由于地域和时间的不同,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下,企业无法和消费者进行有效地交流和谈判。但利用网络营销模式可以很好地将这些问题进行解决。利用网络营销,可以做到全天候的服务,也不会过多地消耗成本,客户可以在不同的地域,借助网络,获取企业的各种信息。在微博上,人们可以随时获取很多企业的相关信息,企业要将这些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可以和微博粉丝进行互动和交流,从而吸引更多的人关注自己,利用网络上的评论和交流,可以使企业交易的机会得到增加。

2.3提高企业竞争力

在当今网络大背景下,企业通过活动官方认证,获得具体的营销账号。利用微博,企业可以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客户信息,对于客户的具体需求可以更好地掌握,可以有针对性地对产品的营销模式和定价进行调整,提高企业在当今市场的竞争力。网络营销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低价,而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也是特别重要的,利用微博可以为企业的广告做补充,使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2.4增加贸易机会

利用微博网络营销,可以消除国家和地域的差异性,使处于不同国家和地域的企业可以进行有效地交流。随着世界文化的飞速发展,人们在交流的时候,不再受到来自文化、语言以及宗教的限制。利用微博网络营销,可以为企业带来大量的效益,减少企业的投资成本,还可以使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不断拉近。

3微博网络营销在国际贸易中应用的对策

3.1创新微博网络营销方式

当今网络营销中最受欢迎的就是微博网络营销,但是,很多企业对于微博网络营销没有形成系统的认识,这样就不能吸引更多网民的关注。在进行微博网络营销时,可以适当结合当下流行热词,针对大众和媒体的猎奇心理,将不同的文化背景进行充分考虑,结合网民对于微博内容的接受能力,使企业利益达到最大化,从而促进国际贸易领域微博网络营销的实现。

3.2加大微博网络营销力度

与传统的营销进行比较,微博网络营销更加具备优势。在贸易交流和发展的过程中,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微博网络的关注度和被信任的程度。当今的营销方式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依靠客户口碑将宣传进行扩大,还可以利用价格促销使客户群扩大。可以将微博网络广告和传统传媒广告进行有效地结合,使营销广告明确地表达出来,促进国际贸易营销的发展。针对国际贸易营销,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购物习惯,因此,营销策划者要对网络给予高度的关注,提高对产品的宣传。对于购买者的习俗要给予关注,广告宣传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微博营销者可以充分利用微博网络,吸引更多的粉丝,使贸易交流得到发展。

3.3加强微博网络营销的研究和规划

当前网络营销得到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但在国际贸易中,客户的认可程度并不是很高。这和微博网络营销的管理方案不够好有很大关系。通过微博网络营销可以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包括税收和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效性等。与此同时,微博网络营销保护和支付的安全性并没有得到有效地保护,对其可持续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这就需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基础,制定出具体的微博网络营销准则。对具体的微博网络营销模式和渠道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减少具体的营销方案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促进微博网络营销的发展,保证国际贸易企业的营销。

3.4加快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当今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得到有效提高。利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无法跟上时代的发展,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最终就会被淘汰。这就需要企业不断寻找新的方式,将成本进行降低,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企业带来了机会。随着网络的发展,企业开始开拓网上市场。通过这种途径,可以有效地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我国企业要顺应计算机技术高速发展的现状,改变传统思想,将传统的运作方式进行改变,逐渐实现网络化,将微博网络贸易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提高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3.5完善微博网络营销的监测管理

针对微博网络营销,许多企业都没有科学有效的监测,甚至不存在安全监测。一些企业只是将产品的相关图片和信息到微博平台上,认为就完成了任务。一些企业将订单成交的数量作为微博网络营销的参考。如果没有订单或者客户咨询,他们就不会做出任何举措。这样一来,有关推广的投入就是一种浪费。企业应该对微博网络营销的效果进行监测,针对微博网络营销中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将微博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为企业带来更多利益。

4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微博网络营销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进行了具体论述,并提出了促进微博网络营销在国际贸易中应用的具体措施。

参考文献:

[1]郭晨.基于微博网络营销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措施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5(35).

[2]赵开敏.微博网络营销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分析[J].通讯世界,2015(19).

网络贸易论文篇12

 20世纪60年代欧美研究学者首次提出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初步的对策。国内研究相对较晚,自21世纪初以来,国内大批

学者纷纷开展此方面的研究。研究主要涉及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如何物色贸易伙伴、如何进行电子化采购、如何进行电子货物运输及跟踪、网上支

付方式、电子售后服务及交易管理网络化等方面。随着时代的进步,全球贸易的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也面临着时代的变革。 然而,关于国际贸易运用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性,税收问题和法律问题逐渐凸显出来。针对以上三个问题,本文立足于交易程序的具体化,采用文献法,结合当前贸易形式,对交易中的每一步程序做出详细阐述。

选题意义

论文的选题具备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意义:

从理论上来讲,本文的研究涉及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安全性的对策,税收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法律问题的改革措施。在实践意义方面,研究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可以完善传统贸易存在的缺陷,使国际贸易更加趋于合理化,有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 把人类社会带入了信息化的时代, 信息化的浪潮不仅改变着人们的工作、生活、学习方式, 也给传统的贸易领域带来深刻的变化. 电子商务的兴起, 改变了国际贸易传统的运作方式, 冲破了国家间设置的一切障碍, 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它改变了国际贸易运行的环境、主体和经营管理的方式, 给传统的国际贸易领域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

                           1、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电子商务的分类:

1、推广营销:包括各类的关键词、邮件、广告、博客、论坛等等,这类营销以品牌推广为主,不进行实际的销售,但是为销售做好了打前站的工作铺垫;

2、经营销售:如淘宝(B2C)阿里巴巴 (B2B)慧聪 当当等等,不管批发还是零售都属于经营销售网络营销的范畴;

3、线上线下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实际属于商务活动的一种,只是它跨越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将商务活动更加扩大化,商务速度和模式更容易进行。

电子商务的其他模式还有很多,比如策划营销、网络展示营销等等,需要我们不断探讨和创新。

                   2、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障碍

电子商务虽然在国际贸易中引发了一场革命,改变了贸易形态,具有十分诱人的发展前景。但是,它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在电子商务应用的国际贸易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 安全性问题。

  以电子商务来开展国际贸易是通过网络来传输商务信息和进行交易的,这就要求网络间的数据传输,处理数据和交换数据要有很高的安全性。但是互联网是一个开发的基本不设防的系统,它最初并不是为了商业服务,所以单靠原来的互联网安全技术来维护电子商务显然是不够的。

第二, 税收的问题

   传统的交易模式,各国政府可以通过本身能够控制的要素来行使税收权。但是网上开展贸易更多的是无形中进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是二进制,各国政府无法控制这种服务,这将使税收带来一系列问题。同时,要各国在网上制定出一个统一的税收政策更是难上加难,毕竟各国的财政收入方面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没一样。

第三, 法律问题

   传统贸易模式存在着各国国界的问题,但是,在网络中,管辖边界不复存在。因此没有全球性的贸易法律来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网络贸易的虚拟化也使知识产权受到了威胁,网络的开发性和无国界行使网络上的知识产权很容易被人利用控制。

3、国际贸易中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

第一,针对安全性的问题,由于网络技术实在是发展太快,各国对于它的安全技术已经跟不上它发展的速度,所以只有一方面加强网络技术的研究,另一方面要迅速建立起一种机制,联合各国政府出台网络安全法,规范互联网的使用,严惩破坏网络安全的犯罪分子。

第二,税收的问题,税后涉及到各国的切身利益,所以世界各国要加强彼此之间的研究和协调,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各国政府都能接受的税收政策。电子商务的贸易与传统贸易在本质上以相同的,都是在进行贸易,只是交易的方式不同而已,只是说各国在进行交易的时候要采取何种税收方式,如果采取传统的税收方式,而有采取的是电子商务的交易原则的话,则是不征收关税,显然各国肯定会采取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这样就会违法了税收公平原则,同时对传统贸易方式构成歧视。而现在国际上并没有对网络贸易税收做出可行的办法,现在只能暂时实行零关税,但不能永远都实行,在技术允许后再制定出相应的政策。

第四, 针对法律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1)各国商定,制定出新的国际立法,比如说在经过国际许多组织研究后于1996年正式制定并颁布的《电子商务示范法》,最初只是为了给各国在电子商务中提供参考和选择,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电子商务示范法》极有可能演变成一部强制力的国际性条约。(2)是扩大司法解释权,对现行的法律进行修改,或直接制定适用于网络贸易的法律。但是,这也存在着缺陷,因为它极有可能动摇到各国的现存法律。不过如果网络贸易中的电子合同,电子单证能够用一种独特的方式使其能够与传统的合同等同的话,那么扩大司法的解释权也应该是可行的。(3)成立专门的中介机构,利用第三方网络来记录贸易的全过程,这对贸易双发都具有公正性。

  

 参考文献:

网络贸易论文篇13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贸易

近年来,我国网络信息技术发展非常迅猛,以互联网技术为主体的现代化电子商务模式逐渐在世界贸易中兴起。相比于以往国际贸易形势,电子商务的优越性是不可比拟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现阶段的国际贸易。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与特点

1.电子商务的概念

所谓电子商务,就是以网络为依托,教育双方在世界范围内无需当面就可以开展相关贸易活动,具体包括网络交易、网上购物以及电子支付等综合性服务的新型贸易运行模式。互联网是当前国家发展潮流,而作为互联网的衍生物,电子商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类工作与生活。研究发现,在网上申请贸易许可证的比例已经超过80%,而且国际电子产地证前法律达60%以上。

2.电子商务的特点

不同于以往商务模式,电子商务的运行平台为互联网,数字化技术网络平台将更多虚拟空间提供给电子商务主体,电子商务的具有以下特点:①虚拟化、电子化。以网络的方式开展双方磋商、贸易、合同签订与支付等,交易具有虚拟化;②全球性与开放性。不管在全球何处,只需通过互联网就能够对登录各地、各国网页,直接与他人交流;③无纸化和高效化。可在最短期限内完成产品原料采购、生产产品、销售及运输等相关流程;④交易透明化。也就是说,交易双方自洽谈到交易结束都在互联网中进行,信息传输会计,可彼此核对交易信息,避免信息伪造现象;⑤互通性。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直接谈判与交流,将相关意见反馈在商家或者交易一方的网站中,以实现彼此良性互动。

二、现代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交往的影响

1.对国际贸易运输制度的影响

在现代化电子商务平台中,能够创建一个具有非常强大功能的物流系统,而且该系统是交通、仓储、运输以及物流等信息的综合体,以查看物流系统的方式知晓国际贸易运行与物流情况,依照系统查询结果能够有效监控与管理国际贸易运输,由于电子商务在贸易中的不断渗透,国际贸易运输体制也会发生改变。

2.对国际贸易方式的影响

作为一种现代化交易模式,电子商务必须以网络平台的方式展开贸易来往,通常电子商务平台具有非常高的信息量要求,电子商务是将物流、资金、信息以及商品等综合起来的一种贸易流通模式,这种运行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转变着以往国际贸易形势,为发展国际贸易提供了更为多层次化与全方位的进步与发展空间。

3.对国际贸易范围的影响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有助于国际贸易范围的扩充,更加密切了国家和国家、地区和地区以及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联系,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就可实施贸易往来,而且不会产生时间矛盾与冲突,同时解决了以往国际贸易中受空间与时间的制约与限制,有效扩充了国际贸易范围。

三、国际贸易中对电子商务的实际应用

1.互联网营销

从根本上说,电子商务的出现,导致国际市场营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创新国际贸易营销具有促进作用,而网络营销就是一种新型市场营销模式,相比于传统营销模式,国际网络营销分为网络定制营销、网络互动式营销。其中,网络互动式营销汇总,通过电子营销模式帮助商家考虑企业利润与客户需求,并寻求可以满足顾客需求与增加商家利益的营销策略,这样顾客就可参与到营销活动中,有效提升了国际贸易中顾客的地位,也增强了顾客的主动性与参与选择性。顾客与商家在电子商务中的关系极为密切,由此一对一贸易关系得以形成,该贸易关系在国际贸易中是非常重要的。而网络定制营销是由于顾客与企业彼此了解,可实现国际销售信息的定制性,而现代化电子商务以定制销售为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很多跨国企业采用创建企业网络的方式为顾客提供给服务。互联网营销明显不同于工业时期的营销模式,以往营销以人员推销和传统广告为主要促销手段,而网络营销则以顾客为主动方,网络营销的主要特征是严格遵循网络礼仪的同时能够巧妙运用网络利益,以此取得最佳营销效果。

2.现代化国际贸易方式

应用电子商务对创新国际贸易方式具有促进作用,将传统主要是纸质单据流通的交易方式与国际贸易流程摒弃,以形成最新国际贸易方式。以往纸质文件具有较高重复率、效率低、错漏多以及费用大等不足,所以,纸质文件会对贸易发展产生很大阻碍。而电子商务则对纸质文件问题进行了全面客服,基于以往贸易方式,整体贸易流程环节多达19个,电子商务仅需要7个环节。由此可以看出,电子商务有助于国际贸易流程的变革,从而实现贸易管理信息化、电子化、实时化、自动化以及规模化,有助于国际贸易管理效率的提升,对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也具有推动作用。

四、总结

总而言之,电子商务是国家贸易的一场重要革命,国际市场在该场革命中被重新规划,深化国际贸易创新模式深刻影响着全世界,所以应该对电子商务发展态势予以高度重视,潜心研究电子商务本身的发展规律与影响国际贸易的程度,确保电子商务能够带给国际贸易更大利益,从而使国际贸易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我国国际贸易中污染产品的跨境转移李慕菡,陈建国,张连众国际贸易问题2005-10-01

2、外商投资与国际贸易对中国沿海地区资源环境的影响马丽,刘卫东,刘毅自然资源学报2003-10-15

国际贸易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二:高职国际贸易实务理实一体化教学

摘要:随着时展,教材和现有网络资源中很多案例已经过时,但大部分教师缺乏一线工作经验,拿不出新的案例。同时有些书本知识已经脱离现实,在互联网时代,支付平台越来越多,而教材中讲授的就只有基本的几种。

关键词:高职;国际贸易;一体化

《国际贸易实务》是以进出口贸易专业基础理论和外贸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的课程,是学生获取外贸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基础课程,也是高职商务英语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因此,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过程中,不仅要讲述国际贸易基本理论知识,还要将理论应用于实践,逐步提高学生的贸易操作技能。当前,尽管高职院校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也加大了实践教学的比例,但是还是有很多院校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仍然像是两条平行线,理论与实践没有真正结合。理论教学中加入大量案例分析,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学生应用分析能力提高,但是在案例分析讲解过程中,由于高职院校学生基础差,自主学习能力不足,难以激发学生参与热情,有很多都是教师讲解为主,学生理论应用能力并没有真正提升。笔者经过多次教学实践,结合自己实践操练,初步探索了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有效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起来,让学生教中学,学中做,教学做合一,提高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的同时,进出口实践操作能力得到锻炼。学生在课程学习实践过程中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提高;对即将要从事的岗位有更深的了解,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得到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高。

一、理实一体化教学内涵

理实一体化简单来说就是指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是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于一体的一体化课程模式。理实一体化教学从学生的认知规律出发,将学生的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有效融合,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让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加强学生技能技巧培养;学生中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实操能力。这一教学模式提高了教学质量,也有利于高职院校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实一体化教学改变了传统以教师为主体的知识讲授法,教师作为教学的引导人,除了教授知识以外,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进行及时的示范、指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合理设置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比例,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锻炼操作技能。以知识讲授为载体,岗位能力培养为目的,让学生边听边做,边做边学,学生的学习兴趣高涨,自身能力得到提升。其次,理实一体化教学更注重学生学习主动性,强调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小组分工合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下,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实操任务,巩固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了实践操作能力。这种模式下,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再次凸显,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和创新、合作精神,教学质量提升。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实践是理论的应用。理实一体化教学要求理论联系实际,教师的教必须以企业工作过程、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把整个课程分解为企业中各项工作任务,分配给学生,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参与企业工作,解决工作任务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与小组同学一起讨论,共同完成。

二、国际贸易实务理实一体化教学实践探索

《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分为两大项目: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笔者根据进出口贸易业务流程特点,将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分别划分为14项典型工作任务和11项典型工作任务。这些工作任务都是围绕国际贸易的四个模块进行的,即贸易前的准备工作、贸易磋商、合同签订、合同履行。通过外贸业务流程展开教学,在理论知识讲授上引入大量内容贴近的案例,鼓励和引导学生运用已学知识来进行案例分析,采用平时考核的方法来激励学生,让学生成为主体,自己解决问题。同时,在知识的巩固阶段创建不同的情景,让学生分小组扮演出口方、进口方、服务部门、管理部门等不同角色,通过情景模拟和外贸实训软件运用逐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培养锻炼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

(一)贸易前的准备工作。

学生分小组成立进出口贸易公司,一般情况下公司成立需要5个人左右,分别负责进/出口部、单证部、仓储部、人事财务部、总经理部,便于以后工作开展。教师总体上协调,保证都找到贸易伙伴。要求小组内注意协作,出口贸易交易前要选定市场、制定经营方案、建立业务关系等。在了解基本程序后,给出一种产品,就此产品来做交易。这个阶段主要要求学生用心做产品描述,在这个实训周内每天要求做5个产品描述,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通过实训室软件平台或其他渠道产品信息,进行广告宣传,开发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根据市场调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经营计划。进口公司在交易前要对国内外市场做出调查,搞清楚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情况。同时做好进口成本核算(后续价格核算具体分析)和进口许可审批。双方为交易做好准备。

(二)贸易磋商。

建立业务关系后,进出口双方就合同所有条款进行磋商。这些条款磋商是国际贸易的核心部分,笔者改变了以前先理论知识讲解,后整体实训的方式方法,在课堂理论讲授的同时进行实务操作。在理论中进行实践,实践中利用理论。通过大量案例列举将理论和实际有效结合,同时结合实训室现有操作软件,模拟交易条款。笔者将合同的每项条款磋商列为一个学习情景,一开始让学生明确学完这一情景需要达到的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从而有的放矢的去学。比如磋商合同标的物条款,笔者先把标的物条款拆分为三项任务,即品名品质条款、包装条款和数量条款。在品名条款部分,通过大量实物名称(比如咸宁的各种特产,桂花糕、桂花酒、赵李桥砖茶、白云山毛尖、通山麻饼等)来讲授品名的表示方法;再要求学生以学习小组为单位说出每种命名方法举出几个例子,本组说的时候,其他小组作为裁判;分享各个地方特产引发学生兴趣的同时掌握了货物品名条款,学习理论的同时应用理论。在这三项任务分项完成后,再来做单元的课堂实训。课堂实训在传统的知识测试基础上,加入了案例分析,再现交易情景,让学生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样通过这种理论和实践交替进行,有效融合的方式,锻炼学生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也让学生在小组学习的过程中体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培养了学生的职业素养。

(三)合同的签订。

买卖双方就各项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后签署合同。这个阶段主要让学生识别不同的合同形式如:销售确认书、销售合同、协议等等。样本展示后,各外贸公司间自行拟定合同文本,交教师审核。作为之后履行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的履行。

合同签订好之后,进出口双方就要开始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出口方要做好备货、落实信用证、租船订舱等工作;进口方要做好申请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等工作。这个部分我们可以充分地利用Simtrade实训软件,让学生熟悉各职能部门,按照进出口贸易流程,逐步处理模拟外贸业务。在整个实训过程中,教师监督并指导学生操作,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反馈和评价。

三、国际贸易实务理实一体化教学有待完善之处

随着时展,教材和现有网络资源中很多案例已经过时,但大部分教师缺乏一线工作经验,拿不出新的案例。同时有些书本知识已经脱离现实,在互联网时代,支付平台越来越多,而教材中讲授的就只有基本的几种。虽然教师知道有其他方式,但是不能很好地跟学生讲解。因此,要进一步做好国际贸易实务理实一体化教学就要深入企业,不仅仅是去企业参观访问。把最新的贸易行情、贸易资讯带给学生,更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将自己顶岗经历转化为各个案例,让学生转化为职场人去处理问题,职业能力得到提高。其次,成立自己的外贸公司为每位学生提供相对应的岗位实践。由于外贸公司特殊性,一般不同时接纳多名实习生。这样学院就不能像其他专业大批量为学生提供岗位实践,而学生要真正实践是离不开岗位实践的,这就促使我们要成立自己的外贸公司,在教师的带领下运营自己的外贸公司,更好地做好理实一体化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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