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审计论文实用13篇

现金审计论文
现金审计论文篇1

(三)研究假设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1: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与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年报存在显著差异。将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年年报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年年报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前者应大于后者。H2: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与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季报存在显著差异。将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年季报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年季报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前者应大于后者。H3: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与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个报表项目存在显著差异。将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年各个报表项目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年各个报表项目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前者应大于后者。

(四)审计质量的评价标准将报表数据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作为检验数据是否符合奔福德定律的评价标准。借鉴张苏彤等(2005)的经验分级评价标准,如果相关系数大于0.97,则认为财务数据符合奔福德定律,财务数据正常,财务数据真实;如果相关系数小于0.97,则认为财务数据符合奔福德定律,财务数据不正常,财务数据不真实。表3给出了不同相关系数分布标准以及相应的审计对策。

(五)数据处理方法本文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采用微软公司的Mi-crosoftOffice(2003)中的Excel。其中,LEFT函数和COUNTIF函数用于基本数据处理,CORREL函数用于数据的相关分析。

二、实证分析

(一)实证分析过程1.现金流量表年报通过对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年报数据的首位数以及与奔福德定律理论分布值的比较,结果如表4和图1所示。从表4和图1可以看出,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年报数据分布明显符合奔福德定律所描述的首位数概率递减的规律,两类公司首位数据分布与奔福德定律一致,两者相关系数均非常接近1(完全相关)。2012年、2011年、2009年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相关系数均高于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相关系数,2008年、2010年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相关系数低于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相关系数,说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五年中两类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基本同步,两者均是在2009年相关系数最低。样本公司数据和配对样本公司现金流量表年报数据在2009年、2011年、2012年存在显著差异,而在2008年和2010年差异不显著,假设1得以验证。2.现金流量表季报通过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季度数据的首位数分布情况以及与奔福德定律理论分布值的比较,结果如表5和图2所示。从表5和图2可以看出,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季度主要财务数据的首位分布明显呈现出了奔福德定律所描述的数据首位数存在一定差异。从相关系数分析,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相关系数较高的是第二季度,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相关系数较高的是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各季度相关系数也存在一定差异;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各季度的相关系数基本上高于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各季度相关系数,说明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真实性高于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在全部总体中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2011年的第一季、2009年第四季的相关系数偏低,作假的可能性较大,假设2得以验证。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通过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五年主要项目数据的首位分布情况以及与奔福德定律理论分布值的比较,结果如表6和图3所示。从表6和图3可以看出,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的首位数据五年合计分布明显呈现出奔福德定律所描述的数据首位数存在一定差异。从相关系数看,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相关系数较低的是“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支付的各项税费”“、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净利润”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相关系数较低的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在全部总体中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的相关系数偏低,作假的可能性较大;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的相关系数偏低,作假的可能性较大。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各个主要项目的相关系数基本上高于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各季度相关系数,假设3得以验证。

(二)实证分析结果1.相关系数分析利用上市公司的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标准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现金流量表财务数据,将其首位数分布与奔福德定律进行相关分析,相关系数按照从高到低的降序排列如表7所示。从表7可以看出,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达0.98613、0.97291、0.97283、0.97045、0.96660的*ST盛润A、ST超日、*ST中基、*ST国商、宁波富邦等公司均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只有0.37995、0.32026、0.20316、0.01202的九鼎新材、中房地产、江泉实业、巨化股份等公司均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审计质量分析假如相关系数大于0.97,说明现金流量表数据可靠,它有可能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当然也有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同理,假如相关系数小于0.97,说明现金流量表数据不可靠,它有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当然也有可能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根据样本公司与配对公司的相关系数和相关系数分级及审计质量评价标准,将具体审计报告进行分组如表8所示。从表8可以看出,样本公司与配对公司共178家上市公司中,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在0.97以上的只有5家,占2.81%,而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在0.97以下的有173家,占97.19%,也就是说不符合的上市公司数量远远多于符合的上市公司数量。如果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真实,现金流量表数据总体上就应该符合奔福德定律,因为虚假的现金流量表数据极少能够符合奔福德定律的随机性,而我国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数据首位数分布与奔福德定律符合度不高,说明现金流量表数据的真实性存在很大问题。

三、研究结论

(一)现金流量表首位数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未必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从表7中可以看出,排名前1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5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占50%;排名前2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9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占45%;排名前3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12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占40%;排名前4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17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占42.5%,说明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的不一定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

现金审计论文篇2

常务理事赵宝田基于财政改革的视角,对财政改革的重点内容及走势判断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目前财政改革进程和未来走向对财政审计的影响与内在需求,根据财政改革重点与方向勾勒出财政审计的未来发展与战略构想。未来发展主要体现在“公共审计”、“阳光审计”、“绿色审计”、“民本审计”和“绩效审计”上。并从审计的安全性、公平性、公开性、宏观性、民本性、绩效性的角度,设计了财政审计发展的战略框架。同时,提出了深化财政审计的建议。第一,树立为促进建立“公共财政”、“阳光财政”、“绿色财政”、“民生财政”的审计理念,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安全、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审计目标。第二,坚持“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思路,重点实现“四个转变”,即从收支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从预算编制拨付向预算分配管理审计为主转变:从查错纠弊向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转变:从揭示微观层面的问题向注重分析研究宏观层面的问题转变。第三,实行财政审计一体化,集中配置审计资源,对公共财政资金从收入组织、预算编制、拨付执行、管理使用等过程环节进行审计。同时,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发计算机审计软件,探索数据式审计和远程实时审计。

理事曹广明从我国社保制度未来走向及对社保审计的客观需求分析入手,谈了未来10年我国社保审计的发展变化。一是我国社保制度未来10年变革进程和走向是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新环境所决定的。国家经济基础的日益雄厚,以人为本的政治取向,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速以及介于城乡之间特殊群体的形成,决定了社保制度未来改革的目标定位。二是未来10年通过渐进式改革路径,逐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统筹城乡、水平适当、国家特色与地区特色相结合、体系较完整、制度较健全、统放有度、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保体系。三是社保事业发展对社保审计提出了新的挑战。真实性、安全性、绩效性、制度功能发挥的效能性以及社保资金运行的公开性对审计提出了高层次要求。四是未来10年我国社保审计将呈现六大变化,即:监督态势由弱向强转变:目标理念向效能审计转换:工作重心向“上移、下沉”两个不同方向转移,方式方法向“数据式、系统式”转变:审计形态由附属型向独立型转化;社保审计在政府审计布局中的定位将发生根本变化。

理事牟军利对金融审计面临的新形势、新环境、新挑战进行了评析,提出了推进金融审计的发展策略。一是围绕单一金融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防范,继续深化对单一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流动性、经营管理水平、财务信息真实性等方面的审计。二是从宏观入手,安排对金融制度、金融政策、调控手段有效性等方面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充分体现金融审计的宏观性、时效性和服务性。三是针对分业监管、混业经营的实际情况,逐步开展对监管体系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维护金融安全。四是改进金融审计组织方式方法。打破所有制界限,充分调动地方审计机关金融审计的主观能动性,及时解决金融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理事朱庆林对政府审计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出了主要实现路径。一是关注重点内容。关注中央方针、政策、长远规划、总体部署和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关注本级财政预算执行、重点建设资金项目和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状况。二是选取多种方式。通过直接和延伸审计发挥直接与间接监督威慑作用;通过审计调查和审计建议发挥“健康普查”与“免疫防疫”作用:通过审计通报和结果公告发挥“警示教育”与“公众监督”作用;通过案件移交和要情上报发挥“机器”与为政府决策服务作用。三是抓好关键环节。计划安排应当考虑涉及国家安全的系统、部门、单位、项目、资金等因素:编制方案应当明确涉及国家安全审计的目标、范围、内容、重点、方法等要素;实施审计应当特别注意证据的获取、鉴别、选用以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撰写报告应当剖析问题根源,提高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学会副会长、西安交大段兴民教授结合审计署《五年规划》要求,提出了需要创新和发展的五个重大审计理论问题。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审计基础理论的研究

问题。他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在国家占有生产资料条件下,审计的基础理论需要探究,如果是委托理论,应从理论上说明委托者,如果不是委托理论,应从理论上进行阐释。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责任审计委托者的确认问题。我国提出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评价和监督职能的关系、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者代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者的界定等一系列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三是审计与管理的关系问题。按传统审计理论,审计不参与管理,如参与管理就把审计置于危险的境地。然而,一些大公司的审计实际参与了管理。那么,审计是否参与管理,审计与管理的关系到底怎样,是亟待破解研究的问题。四是世界性经济低迷条件下风险导向审计、管理审计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关系问题。在经济低迷时期,审计要积极采取有效的监督方式,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和空间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家审计应突出风险导向审计。五是关于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的问题。从国家治理角度看,审计是免疫系统中的一部分,“免疫系统论”是一个新观点,当一种新观点提出后,应当进行深入研究讨论。

现金审计论文篇3

1.1995年12月至1997年5月任福清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长,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主审8次,主要有:

(1)负责编制1995年度、199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总方案,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可增加财政收入3031万元。福清市委宋书记作了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市政府做出审计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各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

(2)1995年度财政有偿使用资金审计报告被福州市审计局专报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宋书记对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信息专报》作出批示,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市政府下发了《加强财政周转金回收工作的意见》文件。

(3)1995年度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调查报告在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会议上交流,获“优秀论文”二等奖。市委、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强奖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

(4)1996年预算外资金管理审计调查报告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出台了《福清市本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份文件。

(5)1995年农行、中行、人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56万元,受到福州市审计局表扬。

2.除担任主审大中型审计项目外,还组织实施并参加乡镇财政决算和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等大中型审计项目17次,查出违纪金额1068万元,处理上缴市财政470万元。

3.1997年5月至XX年12月任福清市审计局副局长,分管福清审计师事务所,1997—1999年组织承办委托业务3534项,实现业务收782万元,跃进全省20大审计事务所行列。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和经贸社保审计科,主持并组织实施行业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28次,审计发现管理中存在问题153个,提出审计建议107条,均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对全市经济和财政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其中:

(1)组织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11次,主要有:

1999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成果发表在《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和《福建审计》,获福州市审计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市政府下发了《调整机关事业养老统筹金比例的通知》。

XX年度、XX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市政府十三届第40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计意见,作出提取代管业务费的决定。

XX年农网改造项目审计在福州市农网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市供电公司书面反馈整改审计意见13条。

1998—1999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务收支、XX年度普教经费、XX年三峡库区移民安置资金、XX年度世行贷款—沿海资源可持续开发项目和公安系统财务收支、XX年度世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促进了单位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为宏观决策提供了服务,得到福州市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

(2)组织实施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9次,主要有:

1997年清展花园工程竣工决算、1998年度排污费收支、1999年度机关社保基金、农村社保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1999—XX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XX年度环保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得到福州市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为加强内部控制、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

(3)组织实施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9次,主要有:

1997年度环保行业审计、1998年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开工前审计,被福州市审计局基建投资审计处评为优秀奖。

1997年海城公路工程竣工决算、1999年融侨管委会道路工程竣工决算、1999年度水利建设基金、XX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土地出让金、XX年度农村教育附加费、XX年度机关社保基金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得到福州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

4.承担重大专案审计11次,主要有:

1996年海口镇财政所会计贪污案,1999年市绿化队会计撕毁“小金库”凭证案,XX年市城镇开发公司私设“小金库”案,XX年市林业公安分局滥发“红贴”,私设“小金库”案,XX年市进修学校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案,市华侨中学乱收费,私设“小金库”案,XX年市外贸公司私设“小金库”案,XX年市体委违规担保案,XX年渔溪粮站国有资产流失案,XX年市进修学校违规支付工程款造成市园林绿化队干部贪污案。上述案件审计定性准确,结论正确,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后,成为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被立案审查8起,追究刑事责任1人,党政纪处分 4人。

5.审计方法创新与经验总结主要有:

(1)XX年,制定和实施建设项目审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实施细则20条。该项审计创新办法和经验总结材料被《中国审计报》采用。

(2)1997—XX年,组织投资审计科实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155个,审核造价11.22亿元,核减造价1.01亿元,核减率为9.01%。该项采取深入施工现场审计和强化交叉审核等新方法和经验材料在XX年全省投资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市政府XX年发出了《关于对我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实施意见》,XX年省政府《今日要讯》和XX年省电视台《昂首阔步一路歌》专题片中也有报道。

(3)XX年6月,为适应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由分散改为集中统一核算的需要,组织行政事业审计科采取改变审计方向和改进审计操作方法等新办法。该项审计经验材料在XX年全省行政事业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6.主持或承担审计科研课题11项。

(1)独立承担并撰稿完成福州市审计局下达课题有:1996年财政周转金管理调研报告被福州市审计局专报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宋书记对《福州信息专报》作了批示。1996年乡镇财政管理情况调研报告获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XX年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调研文章发表在《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和《福建审计》,获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XX年减轻农民负担调研在福州市社科院、社科联理论研讨会上交流。XX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调研文章发表在《中国审计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审计能力调研文章发表在《福建工商时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审计事业全面发展调研文章发表在《福州党校学报》。

(2)参加完成省审计厅下达课题有1996年—1998年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研,1996年—XX年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调研,报告引起省市审计局广泛关注。

(3)参加完成市政府下达XX年单位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调研,市政府出台了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和在全市推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统一核算。组织完成市政协下达XX年农村教育附加费管理调研,市政协督促财政、教育等部门落实整改审计意见。

7.经常组织和指导分管范围内中、初级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审人员学习和培训审计财经专业知识。九年共讲授审计财经专业知识500多课时,培训1000多人次,提高审计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审计及相关专业理论水平和研究成果。

本人独立撰写并发表审计及相关经济学术性文章45 篇。主要有:

1.《乡镇财政管理混乱问题突出》于1996年3月在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会议上交流,获“优秀论文”二等奖。

2.《从延伸审计中查出一宗私分公款案之思考》发表在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10月《现代论文选》和1997年9月《中国当代社会科学论文选粹》。

3.《福清市财政周转金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发表在1996年福州市委《福州信息专报》第230期和福州市审计局《福州审计(信息专报)》第9期。

4.《福清市审计局出台建设项目审计社会服务承诺制》发表在《中国审计报》XX年第123期。

5.《养老保险基金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不容忽视》发表在《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XX年第10期。

6.《养老保险基金会计信息打假》发表在《福建审计》XX年第5期。

7.《某市“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会计核算失真1200万元始末》于XX年6月在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会议上交流,获“优秀论文”二等奖。

8.《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于XX年9月在福州市社科院、社科联主办的“福州市减轻农民负担理论研讨会”上交流。

9.《福清市审计局基建投资审计成绩显著》于XX年3月发表在福建省政府《今日要讯》。

10.《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审计能力》于XX年元月14日发表在《福建工商时报》第848 期。

11.《试论审计文化》发表在《中国审计(综合版)》XX年2月第1期。

12.《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审计事业全面发展》发表在《福州党校学报》XX年2月第1期。

现金审计论文篇4

NGO组织是非政府(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GO)的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也就是民间非营利组织,这类组织同样存在问题和次优问题,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同样是治理机制的组成部分(郑石桥,2016),一些国家还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了NGO组织的外部审计(李习蓉,2013)。然而,外部审计需求必须通过聘任外部审计师来实现,而聘任不同的外部审计师,对NGO组织审计效率效果会产生重要影响(陈楚涵,2013;陈丽红等,2014;陈丽红等,2015;张立民、曹丽梅、李晗,2015),所以,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是NGO组织审计的重要问题。

现有文献主要是研究了NGO组织的审计需求因素及聘任不同的外部审计师所产生的后果,对NGO组织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缺乏系统的理论框架,本文拟建立这个理论框架。随后的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一个简要的文献综述,梳理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基于NGO组织不同的审计需求,提出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的一个理论框架;然后,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我国关于基金会审计的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效果,以一定程度上验证这个理论框架;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

一些文献研究了NGO组织的审计需求因素(Gordon、Khumawala,1999;Behn、DeVries、Lin,2007;Trussel、Parsons,2008;Kitching,2009;张立民、李晗,2011;刘亚莉、解露莎,2014)。还有些文献研究了NGO组织选择不同的外部审计师所产生的后果,陈楚涵(2013)发现,审计报告披露与后期捐赠收入正相关;陈丽红等(2014)发现,捐赠者对基金会会计信息质量的变化给予了更显著的反应;陈丽红等(2015)发现,聘请高质量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增强会计信息与捐赠决策之间的关系;张立民、曹丽梅、李晗(2015)发现,当基金会选择百强事务所审计时,吸引更多的捐赠者进行捐赠。

未发现有文献直接研究NGO组织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但是,有些政府监管部门的规章中对NGO组织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做了规定,例如,我国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规定,基金会及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从规定范围内自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财政资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上述文献综述显示,NGO组织聘任何种外部审计师对NGO组织审计效果有重要影响,但是,关于NGO组织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还缺乏一个系统的理论框架。本文拟建立这个理论框架。

三、理论框架

本文拟提出一个NGO组织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的理论框架,其逻辑过程是,基于NGO组织特殊的委托关系,其外部捐赠者、受益人作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虽然存在审计需求,但是,一般是没有行动能力的,所以,其审计需求要转换为现实的有效需求,需要通过政府立法来规定。同时,NGO组织的管理层基于信号传递的原因,也可能存在审计需求。不同的审计需求,其需求者不同,所以,对外部审计师的聘任机制也不同,对于每种不同的审计需求,可能选择的聘任方式也有多种,聘任者会基于其审计目的,从多种可能的聘任方式中选择最适宜的。上述逻辑过程如下图所示,这也是本文的研究框架。

(一)基于法定审计需求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

NGO组织的外部捐赠者通常不要求获得回报,其受益人也不存在明文规定的法定权益,所以,这些外部利益相关者即使存在外部审计需求,但是,作为单个的个体却没有这种行动能力,甚至也没有这种行动的激励,如此一来,NGO组织成为真正的内部人控制组织,NGO组织的管理层是这些组织的实际控制人,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监督需求又难以落实。在这种背景下,政府,主要是NGO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应该通过立法的方式对NGO组织的外部审计需求予以明文规定,其中包括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不少的国家也确定这样做了。那么,谁可以充当这种法定审计的外部审计师的聘任者呢?聘任者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聘任外部审计师呢?可能的聘任者有两个,一是NGO组织管理层,二是NGO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也就是政府监管部门;可能的聘任方式也有两种,一是招标聘任,二是非招标聘任。上述两个方面组合起来,NGO组织法定审计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如下表所示。

表1所示的四种聘任模式,各有利弊。从聘任者来说,NGO组织管理层充当聘任者,操作起来最为简捷,也能选到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外部审计师。但是,NGO组织管理层并不一定能真正代表NGO组织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审计需求,可能聘任低质量的外部审计师,甚至出现审计意见购买或合谋。NGO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充当聘任者,从理论上来说,登记管理机关最能代表NGO组织的外部利益相关者,所以,不存在购买审计意见或与审计师合谋的动机,也不一定会有激励聘任低质量的审计师。但是,由于登记管理机关监管的NGO组织很多,需要聘任的外部审计师也很多,并且,一般来说,审计费用不是登记管理机关支付,所以,外部审计师可能会寻租,通过寻租,一方面获得审计业务,另一方面,提高审计费用。所以,在寻租的影响下,登记管理机关聘任外部审计师也可能出现审计费用高、审计质量并没有保障。

从聘任方式来说,有招标聘任和非招标聘任。招标聘任方式下,外部审计师之间有竞争,并且,通过一定的招标程序,能较大程度上抑制外部审计师的寻租行为。但是,正是招标聘任通过一定的程序来确保公平公开,这可能增加聘任过程本身的成本。相对来说,非招标聘任程序则相对简单,聘任过程本身的成本不高。但是,@种聘任方式可能出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难以抑制外部审计师的寻租行为,二是难以抑制聘任者基于自身利益的一些倾向性选择甚至舞弊行为。但是,对于NGO组织来说,由于是管理层实际控制的组织,抑制外部审计师的寻租行为、抑制管理层聘任外部审计师的不当行为,是非常重要的要求,所以,总体来说,招标聘任方式是优于非招标方式。

上述分析显示,对于NGO组织的法定审计,聘任外部审计师的适宜聘任方式是招标聘任,而聘任者可以是NGO组织管理层,也可以是登记管理机关。虽然两类聘任者各有利弊,但是,通过招标聘任方式,以较大程度上抑制聘任者及外部审计师的聘任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当然,招标聘任本身也有多种方式,由于NGO组织管理层和登记管理机关充当聘任者各有利弊,最适宜的方式是二者共同充当聘任者,在一个招标程序中分阶段发挥作用,这种招标方式就是选择性招标聘任,这种招标聘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由登记管理机关来聘任,主要是选择可以进入NGO组织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但是,不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具体NGO组织,相当于外部审计师资格招标;第二个阶段由NGO组织管理层通过招标方式从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择。这种两阶段的招标聘任方式,兼有各类聘任者的优势,又发挥了招标方式的优势,是最适宜的法定审计聘任方式。当然,在一些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可能难以采用招标聘任方式,例如,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规定,因参与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的募捐活动,要进行专项审计。这种专项审计通常由于时间限制,难以采用招标聘任方式。但是,这种特殊情形,并不是常态。同时,即使是这种情形,并不妨碍从一定的范围内来聘任外部审计师,也就是说,类似于简化的选择性招标聘任,第一阶段是完整的,第二阶段是简化的。

当然,还是有人会担心,NGO组织管理层并不一定能代表NGO组织的外部利益相关者,既然是法定审计,为什么NGO组织管理层还能充当聘任者?除了前面分析的不同聘任者各有利弊之外,与此相关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保障有多个机制,聘任者只是影响外部审计师独立性的一个因素,会计师事务所法律组织形式、内部治理、法律责任、审计行业监管等也是影响外部审计师独立性的因素,这些因素组合起来形成独立性保障机制,并不只是唯一信赖聘任者的选择来保障外部审计师独立性。

(二)基于自愿审计需求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

NGO组织的自愿审计需求,一般是NGO组织基于某种目的而做出的选择,通常是将外部审计作为一种信号传递机制。很显然,既然这种审计是NGO组织管理层的自愿选择,外部审计师的聘任者只能是NGO组织管理层。那么,管理层会采用什么样的聘任方式呢?一般来说,聘任方式还是招标聘任或非招标聘任这两类方式。一般来说,既然是自愿审计,政府不宜通过立法方式对聘任方式做出明文规定。管理层一般会基于其传递信号的需求来选择聘任方式,如果其传递信号的动机很强烈,可能会选择招标聘任方式;如果并非很强烈,则可能选择非招标方式。当然,选择的外部审计师信誉及规模也是其信号传递需求强烈与否的体现。所以,总体来说,基于自愿审计需求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不存在最适宜的机制,完全是管理层基于其传递信号需求的强烈程度而做出相应的选择。

四、例证分析

本文基于NGO组织的不同审计需求提出了一个关于NGO组织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的理论框架,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其解释力。下面,我们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我国关于基金会审计的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效果,以一定程度上验证其解释力。

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规定,基金会应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审计类型包括年度审计、离任和换届审计、专项审计。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首先,将基金会分为在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和在省级及以下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对审计不同类别的基金会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出了不同的条件限定,确定了能审计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其次,在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基金会及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从上述范围内自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财政资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财政部和民政部做出的上述规定是否有道理呢?根据本文的理论框架,法定审计的最适宜方式聘任机制是由NGO组织和登记管理机关共同参与的选择性招标聘任。《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规定的各类审计,都属于法定审计,文件中规定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事实上就是登记管理机关和基金会共同参与的选择性招标聘任,首先是登记管理机关通过规定有资格审计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确定了基金会可能选择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范围,类似于选择性招标聘任的第一阶段;然而,基金会及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从上述范围内自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这类似于选择性招标聘任的第二阶段。所以,总体来说,《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机制与本文的理论框架基本一致。

然而,也有研究发现,按上述两阶段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效果并不理想。陈丽红等(2014)发现,选择 “百强”事务所能够显著增强基金会会计信息与捐赠决策之间的关系,且该影响主要体现在吸引国内机构捐赠者和限定性捐赠者,而选择民政部中标事务所未能显著增强二者的关系。张立民、曹丽梅、李晗(2015)发现,当基金会选择“百强”事务所审计时,能够吸引更多的捐赠者进行捐赠;当基金会选择民政部中标事务所审计时,不能显著增加捐赠收入。两篇文章的发现基本一致,选择“百强”事务所审计的效果好于民政部中标会计师事务所。

这个发现与本文的理论框架是否矛盾呢?其实并不矛盾。民政部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和“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是不同的标准选择,一般来说,民政部中标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标准会低于“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所以,选择“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就是选择更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信号传递功能更强,从而能够吸引更多的捐赠者。当然,这个研究结论也启示我们,由于NG组织的特殊性,如果要真正发挥外部审计的作用,选择较高质量的审计师是必要的条件之一,这也验证了另外一个有共识的认知――成本越高,高质量外部审计需求越强烈。

五、结论和启示

NGO组织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是NGO组织审计的重要问题,本文基于NGO组织不同的审计需求,提出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的一个理论框架,并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我国关于基金会审计的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效果。

NGO组织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审计需求需要通过立法来规定,称为法定审计需求;其管理层基于信号传递的原因,也可能存在审计需求,称为自愿审计需求。基于不同审计需求的外部审计师的聘任机制不同,基于法定审计需求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聘任者包括NGO组织管理层或登记管理机关,聘任方式包括招标聘任和非招标聘任,正常情形下,最适宜的聘任机制是登记管理机关和NGO组织管理层分阶段参与的选择性招标聘任,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第一阶段,NGO组织管理层负责第二阶段;基于自愿审计需求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其聘任者是NGO组织管理层,聘任方式需要根据其传递信号的需求程度而定。

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对基金会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的规定,类似于本文推荐的登记管理机关和NGO组织管理层分阶段参与的选择性招标聘任,首先,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确定可以选择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然后,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或基金会在这个范围内选定审计特定基金会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文的研究启示我们,在NGO组织审计方面,政府必须有所行动,一方面,对于基金会的审计业务类型、时间及情形要做出一些明文的规定;另一方面,如何聘任外部审计师也要有明文规定,如果任凭NGO组织自行聘任,则法定审计就可能变质,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审计需求难以真实实现。X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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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审计论文篇5

一、政府绩效审计研究现状

(一)绩效审计起源 绩效审计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中期。1948年,美国人阿瑟・肯特在美国《内部审计师》杂志上发表了“经营审计”一文,文中第一次提出了“绩效审计” 的概念。自此,绩效审计在世界各国开始迅速发展。而最早有关绩效审计的论著则当属美国管理咨询师威廉・伦纳德于1962年撰写的《管理审计》(William P.Leonard,1962) 。在此之后,也相继出现一些有关政府绩效审计方面的文章和专著。我国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探索始于1982年。据不完全统计,从1982年至2002年在国内比较权威的审计期刊上发表的有关绩效审计的文章共有164篇,当然也有相关专著出现。国内较早的绩效审计论著是1992年吕文基撰写的《经济效益审计教程》。2002年深圳政府绩效审计试点探索的成功及2003年刮向全国的“审计风暴”使得政府绩效审计在2003年至今更加成为审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根据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资料显示,2003年至今,以“政府绩效审计”作为关键词对政府绩效审计进行模糊检索,可检索出相关文章476篇,期间还有很多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和专著出现,最著名的专著当属2006年10月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的由陈宋生执笔的《政府绩效审计》一书。该书以制度变迁理论与经验证据分析世界各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变迁,并分析了中国政府审计对绩效审计的探索,调查审计人员对中国为何未能及时开展、应开展原因何在及如何开展绩效审计的认识。在分析的基础上,该书就中国政府应如何开展绩效审计提出相应建议。与以前研究相比,该专著相对系统。

(二)绩效审计研究 国内外对于绩效审计的研究在绩效审计的名称、内容等方面存在分歧。就绩效审计的名称而言,国内外学者提法有二十多种,国外有学者提出过综合审计、效率审计、效果性审计、制度审计、经营审计、“3E”审计、业务审计、业绩审计、管理业绩审计、货币价值审计等,我国有学者提出经济审计、经营管理审计、管理效益审计、社会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名称上的混乱容易给人造成误导,不仅不利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而且阻碍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迫切需要统一称谓为“绩效审计”。就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而言,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学者认为其审计内容为“3E”审计,即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代表性的国家如美国、英国、瑞典等。1989年,加拿大的丹尼斯・普瑞斯波尔提出,政府部门除了对3E进行审计外,还应审查对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对生态保护的维护情况,同时还应审查政府项目及政府活动所产生的利润分配与再分配的不公平及对社会秩序稳定的影响。这就是环保性审计(Environment Audits)和公平性审计(Equity Audits)。在英国,审计署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绩效审计包括环保方面的内容,但是在各类审计报告中都把它当作专门的问题列示出来。因此,环保性审计已成了绩效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但对于公平性审计,目前世界各国几乎没有开展,这或许与社会效益难以评价有关。我国的绩效审计应涵盖哪些内容,目前还存在着争议,但较具代表性的有“二分法”与“三分法”。如李敦嘉(1996)认为,政府绩效审计可以分为行政事业单位的绩效审计和公共工程的效益审计;陈守德(2000)等认为,绩效审计应包括盈利性支出部分(基建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及国有企业使用效果审计等)和非盈利性支出部分(行政收支、公共工程收支和各种基金的收支)。2002年,石爱中等指出,“3E”审计表明了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内涵和内容,其他(如“二分法”与“三分法”)均应视为“3E”审计的具体表现形式。由于目前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并不成熟,正处于探索阶段,因此笔者认为,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应主要考虑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个方面,必要时考虑环保性。

二、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基础

( 一 )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公共受托责任 “审计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又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 。这在学术界已经达成了共识。政府绩效审计作为政府审计的一个分支也不例外,它的产生和发展也离不开受托经济责任。而贯穿于政府领域的受托经济责任是一种公共受托责任。1985年,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第三届大会发表的《关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导方针》的东京宣言中,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作出定义,认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受托经营公共财产的机构或人员有责任汇报对这些财产的经营管理情况,并负有财政管理和计划项目方面的责任。由此可见,公共受托责任存在于一种委托关系之中。在这种关系中,至少存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两个方面,委托人是公共资源或财产的所有者即人民,受托人是公共资源或财产的管理和使用者即政府。在该关系中,委托人授予受托人管理和运营公共经济资源的权力,并要求受托人管好、用好该资源,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授权并承担起履行相应责任的义务。当今社会,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国家权力最终属于人民。但是人民不可能全部亲自参与管理国家的具体事务,而是将这种公共权力交给政府来行使,这样在公众和政府之间就出现了委托关系。在该委托关系中,作为受托方的政府对公共资源仅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而并无所有权,因此公共资源使用有效与否并不会对政府管理者或经营者自身经济利益造成直接影响,因此,他们极有可能不负责地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甚至可能滥用权力,侵占公共资源,这无疑会造成公共资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这是委托问题可能带来的损失。因此,当公共受托责任关系确立后,委托问题的存在客观上要求委托者对受托经营者所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价以促使他们最大限度地履行公共受托责任。这样,政府绩效审计便应运而生。

( 二 )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行政学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 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普遍出现了空前的财政危机、管理危机和信任危机。为此,西方国家在实践中很快兴起了 “新公共管理”的政府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在对传统公共行政学理论批判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是政府绩效审计兴起的理论基础。它以现代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主张引入市场机制和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和手段,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政府行政管理,强调政府绩效,通过重视消费者、鼓励竞争等方式重塑政府形象,是政府针对现实问题所采取的一系列政府行为和政府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模式,旨在克服政府面临的危机,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合法性。在追求节约、效率的同时更关注质量,强调以结果为本的“讲究效果的政府”。新公共管理理论所提倡的政府为民众服务、对民众负责的思想和进行绩效管理的做法,为政府绩效审计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施的可行性。

三、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演变

( 一 )政府绩效审计思想萌芽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至本世纪初)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的诞生,欧风东渐,绩效审计开始走进中国。1983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在成立之初,其对绩效的注重就有所体现。1991年,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审计署首次提出:“在开展财务审计同时,逐步向检查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效益审计(由于我国对于绩效审计并无统一说法,有称为效益审计的,所以文中所引用文献若为效益审计,与本文所述绩效审计并无区别,下不赘述)方面延伸”。这是我国政府部门首次提出绩效审计的概念。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一些专家学者开始从经济效益审计的角度展开对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主要有吕文基(1992)、李风鸣等(1993)、李敦嘉(1996)、王光远(1996)、陈思维等(1997)、竹德操等(1997)、陈守德(2000)、赵玉华等(2000)、邢俊芳等(2001)撰写的专著。这一时期,我国审计理论界对绩效审计的研究颇多,主要形成了绩效审计概念、绩效审计内容、绩效审计种类、绩效审计标准及绩效审计方法等一系列的研究成果。需要提出的是,1998年中国审计学会将绩效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确定为重点研究课题,由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和四川省审计学会牵头组织讨论这个课题,并在南京举办了绩效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学术研讨会,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上述这些努力及其成果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与此研究相呼应,20世纪90年代中期兴起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政府绩效审计的思想。总之,在该阶段,政府绩效审计形成了一系列理论研究成果。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针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是零散的,不系统的,是政府绩效审计思想的萌芽。这一系列研究成果有待实践的检验,有待随着实践的开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

( 二 )政府绩效审计试点探索阶段(本世纪初至审计署《2006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由前文可知,政府绩效审计经历在思想萌芽阶段形成了初步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迫切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而丰富和完善。另一方面,新形势下,国家建立高效、精干、廉洁的政府机构、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有效利用有限资源的、政府审计自身发展等方面的需要使得政府绩效审计在实践上的探索变得同样迫切。在此背景下,政府绩效审计试点探索阶段开始逐步形成。需要说明的是,与以理论探索为主要特征的思想萌芽阶段不同,政府绩效审计试点探索阶段是以试点探索为主要特征的(当然也有理论方面的探索),且该阶段的实践探索多数颇有成效。这一阶段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深圳和青岛为试点代表的政府绩效审计的尝试探索。深圳是我国最早制定法规并开始实施绩效审计的城市。2001年,深圳市通过市人大立法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该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本级各部门的绩效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绩效审计报告,并受本级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绩效审计工作情况。2002年,深圳市审计局首次开展对市卫生系统医疗设备采购及大型医疗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绩效审计试点;2003年,深圳市审计局在试点的基础上,拓宽了审计领域,增加到对深圳市海上田园风光旅游区、深圳经济特区污水处理厂、深圳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深圳市福利公益金4个项目的绩效审计,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2004年,深圳市审计局的绩效审计项目增加到了8项。具体包括:深圳大学城、市城管局下属13家市政公园建设及管理情况、城市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市东胡医院建设、大沙河整治工程、市客货运场站建设及运营、市科技三项经费、市环保局部门预算,这是深圳市首次对部门预算进行绩效审计。中国审计学会、广东省审计厅分别在深圳召开了绩效审计研讨会和现场会,对深圳市开展绩效审计工作情况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有关专家称之为中国绩效审计的开端。与此同时,国家审计署为推动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发展也在不断做出努力。2003年国家审计署《2003年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积极开展效益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这是审计署科学总结前2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律做出的正确决策,意味着绩效审计将成为未来审计的主流。为推动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发挥政府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李金华审计长在2003年全国审计理论研讨会上提出,我国目前提出和探索绩效审计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 。深圳市政府绩效审计的试点成功及国家审计署由财务审计为主转为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并重的审计基调的设立,为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探索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从尝试的情况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都可以在真实性的基础上,进一步作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检查和评价,体现了政府绩效审计的特征。2003年、2004年是我国审计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两年,不仅查出了数百亿的违规资金、处理了千余名社会蛀虫,而且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方面考察、揭露出我国体制上的诸多漏洞。2005年,在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李金华审计长专门总结了近些年对绩效审计的实践:“一是注重投资效益,加大了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二是关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大了对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力度;三是选择推荐,开展了专门的绩效评估。”为进一步贯彻《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2006年,审计署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对于绩效审计有所侧重,绩效审计项目所占比重比往年有大幅度提高。在审计署统一组织的22个项目中,绩效审计项目有14个,占64%。绩效审计项目的工作量更是占到总工作量的81% 。绩效审计项目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目标,广泛关注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重点揭露由于决策失误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完善的建议,政府绩效审计收效显著。以青岛市审计局尝试效益审计为例,该局本着“积极实践、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理论和实践同步,初步探索出一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的效益审计路子,取得初步成效。该局共开展专项效益审计项目18个,涉及经济责任、专项资金、政府投资、企业、政府部门绩效等多个审计领域。这些探索一方面从实践上检验并丰富了思想萌芽阶段形成的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一系列理论研究成果,另一方面为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政府绩效审计的试点探索成效显著。

( 三 )政府绩效审计全面推进阶段(审计署《2006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至今)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发展,审计署在《2006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将“全面推进效益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效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从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上坚持“两个并重”作为完成该项任务的保障。它标志着政府绩效审计已经成为今后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发展方向,政府绩效审计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以浙江省开展的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政府绩效审计的一种)为例。2006年,浙江省提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思路。在2006年的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上审下审计中,浙江省审计厅进行了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的审计试点,同年又在湖州市财政决算审计中进行了全部政府性资金绩效审计的试点。2006年下半年,省厅系统提出了2007年在全省审计机关全面推行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要求,以强化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适应该要求,2007年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尝试评价政府支出分别用于保吃饭、保运转、保稳定、打基础、促发展等支出配置比例及效益等情况,揭示了全部政府性资金配置、资金运营过程等存在的问题,为促进规范财政管理和预算分配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党委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近两年的实践和探索,浙江全省审计系统上下逐步统一了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了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来深化审计的全新审计理念,取得了明显审计成果。2008年,刘家义审计长在中国审计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暨第二次理事论坛上作了题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推动审计工作全面发展”的讲话。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审计人员应时刻牢记审计工作的根本目的,紧紧围绕“民主、民生、改革、发展、法治、绩效”来开展工作。提出为实现审计工作的根本目的,审计工作应切实做到“六个高度自觉”。其中明确提出要在高度自觉地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切实推进提高政府效能和财政绩效水平;要高度自觉地推进整改,规范管理,有效地推动问责机制的建立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健全落实。还提出了“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二十字审计工作方针,其中就“突出重点”这一工作方针作了重要阐述。指出突出重点是审计工作的基本方法,任何时候都应从当时、当地的实际出发,审计重点应具体到每一个地区和每一个专项审计上。他还指出,当前的财政工作存在着公共性不够高、管理不够规范、法制不够健全、绩效比较低、潜在风险比较大等问题。因此,财政审计应紧紧围绕“管理、改革、绩效”六个字来开展工作,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推进财政绩效预算的建立,推动问责机制的健全。总体来看,讲话全文强调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计工作的思想。而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实行国际通行的公告制则可以满足人民的社会公共需求,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根本目的。充分体现了国家审计署领导人全面推进政府绩效审计的决心和行动。

*本文获2010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C277)和2009航空科学基金项目“基于EVA的航空武器装备制造企业资源利用绩效审计研究”(项目编号:2009ZG5500)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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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审计论文篇6

二是很多审定结论仅根据某一时点的审计结果就对整个绩效状况下定论,没有进行跟踪问效和回访调查。目前的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等已经开展了跟踪审计,而有些领导关心、百姓关注的民生资金及扶持资金都没实现跟踪。有些单位和专项资金甚至出现了连续几年都没有审计的情况。即使进行了审计,审计结论也仅仅是根据某一时点的审计结果做出评价,资金投入的长期效果如何等很少再进行跟踪问效和回访调查。比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对缓和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促进改善经营起到重要作用,但这些企业好转的迹象是暂时的还是长期的,是否存在好转后难以为继等问题还缺乏足够重视。因此,必须站在历史的角度对专项资金效果的可持续性进行科学评价。

三是很多定性评价脱离资金主线,导致出现以偏概全情况的发生。绩效审计应该以专项资金为主线,切实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运用及效果等进行评价,但当前的很多审计评价脱离了资金主线,或者没有立足资金实际,对效果、效益的评价太过宏观,出现了一些盲目夸大的审计结论。比如某企业转型升级态势良好,这并不一定都是专项资金的功劳,甚至不一定是主要功劳,因为企业也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或者其他途径来实现。只能说专项资金在企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了作用,至于作用多大,需要证据,需要通过统计、计算等定量的分析来做出判断。总之,脱离资金主线进行评价会大大影响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面对以上误区和风险,政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应该如何推进呢?笔者认为,有些问题受审计力量等客观情况的影响解决起来有难度,但并非无法可施、无药可医,各地应该针对政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开展的实际,打破旧审计模式框框,从仅仅对账本中跳出来,在实践中谋求创新和突破,具体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一是加强跟踪问效,不断地关注政府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近年来我们对轨道交通、火车站综合改造等重大政府工程项目,社会普遍关注的四川汶川、青海玉树抗震救灾款物等进行了跟踪审计,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进行了实时的联网审计,积累了大量经验。笔者认为,许多政府专项资金因其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数额巨大等的特点,也应该加强跟踪审计。审计要根据资金走向,从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等开始一审到底,全面检查资金在各个环节和流程中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中要充分利用审计信息化的成果,通过联网审计实时监控、建立共享信息库等,提高审计效率。审计结束后,应该及时进行回访调查,一个时点审计的效果有可能不完整,资金效果的好与坏可能看不出来,必须通过长期的、连续的绩效审计才能最终得出正确结论。这种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的做法应该固化为一种制度。

二是抓牢资金主线,切实关注政府资金三方面绩效。针对紧抓资金主线不够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紧紧围绕资金主线,重点关注资金的经济效益、政策的社会效果和保障性资金的安全效应。比如在对科技专项资金的审计,我们重点关注了资金的投资效益,发现部分项目投资效益有待提高,相关单位20__至20__年实际返还投资收益仅占应返还的五分之二。对保障性资金等非盈利性的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关注政策效果和安全效应。比如在20__年的再就业资金审计调查中,我们重点关注了政策效果,发现了再就业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机制正逐渐形成等好的方面,并发现了公益性岗位开发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在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中,我们则对资金的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资金存储是否安全和有无挤占挪用等安全效应进行重点关注,这是绩效审计深入开展的基础,也是重要环节。

现金审计论文篇7

(2)1995年度财政有偿使用资金审计报告被福州市审计局专报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宋书记对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信息专报》作出批示,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市政府下发了《加强财政周转金回收工作的意见》文件。

(3)1995年度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调查报告在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会议上交流,获“优秀论文”二等奖。市委、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强奖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

(4)1996年预算外资金管理审计调查报告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出台了《福清市本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份文件。

(5)1995年农行、中行、人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56万元,受到福州市审计局表扬。

2.除担任主审大中型审计项目外,还组织实施并参加乡镇财政决算和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等大中型审计项目17次,查出违纪金额1068万元,处理上缴市财政470万元。

3.1997年5月至年12月任福清市审计局副局长,分管福清审计师事务所,1997—1999年组织承办委托业务3534项,实现业务收782万元,跃进全省20大审计事务所行列。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和经贸社保审计科,主持并组织实施行业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28次,审计发现管理中存在问题153个,提出审计建议107条,均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对全市经济和财政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其中:

(1)组织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11次,主要有:

1999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成果发表在《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和《福建审计》,获福州市审计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市政府下发了《调整机关事业养老统筹金比例的通知》。

年度、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市政府十三届第40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计意见,作出提取代管业务费的决定。

年农网改造项目审计在福州市农网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市供电公司书面反馈整改审计意见13条。

1998—1999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务收支、年度普教经费、年三峡库区移民安置资金、年度世行贷款—沿海资源可持续开发项目和公安系统财务收支、年度世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促进了单位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为宏观决策提供了服务,得到福州市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

(2)组织实施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9次,主要有:

1997年清展花园工程竣工决算、1998年度排污费收支、1999年度机关社保基金、农村社保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1999—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年度环保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得到福州市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为加强内部控制、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

(3)组织实施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9次,主要有:

1997年度环保行业审计、1998年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开工前审计,被福州市审计局基建投资审计处评为优秀奖。

1997年海城公路工程竣工决算、1999年融侨管委会道路工程竣工决算、1999年度水利建设基金、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土地出让金、年度农村教育附加费、年度机关社保基金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得到福州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

4.承担重大专案审计11次,主要有:

1996年海口镇财政所会计贪污案,1999年市绿化队会计撕毁“小金库”凭证案,年市城镇开发公司私设“小金库”案,年市林业公安分局滥发“红贴”,私设“小金库”案,年市进修学校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案,市华侨中学乱收费,私设“小金库”案,年市外贸公司私设“小金库”案,年市体委违规担保案,年渔溪粮站国有资产流失案,年市进修学校违规支付工程款造成市园林绿化队干部贪污案。上述案件审计定性准确,结论正确,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后,成为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被立案审查8起,追究刑事责任1人,党政纪处分4人。

5.审计方法创新与经验总结主要有:

(1)年,制定和实施建设项目审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实施细则20条。该项审计创新办法和经验总结材料被《中国审计报》采用。

(2)1997—年,组织投资审计科实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155个,审核造价11.22亿元,核减造价1.01亿元,核减率为9.01%。该项采取深入施工现场审计和强化交叉审核等新方法和经验材料在年全省投资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市政府年发出了《关于对我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实施意见》,年省政府《今日要讯》和年省电视台《昂首阔步一路歌》专题片中也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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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23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23- 0028- 03

0 引 言

2004年,前审计长李金华在“中国财经法律论坛”中提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工具,要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随后,刘家义审计长对这一观点进行了发展和延伸,指出“审计实质上是国家以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其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基于该观点的提出,学术界和实务界从国家审计的本质、功能、服务国家治理的路径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讨论。那么国家审计的“预防、揭示、抵御功能”到底发挥如何,也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随着经济改革和政治体制的调整,国家审计关注的领域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由原来的关注合规性审计发展到现在推进绩效审计的阶段。但在目前,财政资金使用违规现象仍比较突出,于富生、张颖(2013)指出,从审计署对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入支出审计公告结果来看,财政资金的违规使用仍然大量存在。另外也有学者探讨了财政资金违规使用与政府审计的关系,王利娜(2011)曾对2003-2010年审计公告结果进行分析,认为审计处罚力度越大,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效果越好。但现有文献研究主要是基于审计署的审计公告结果,以中央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为对象,研究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尚未发现有学者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研究政府审计效果与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的关系。

基于此,笔者以地方审计机关为研究对象,从实证的角度探究政府审计与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的影响因素和关系,为改善政府审计以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提供合理化建议。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1 评价指标

政府审计效果是政府审计发挥作用的直接体现,政府审计效果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审计资源的投入、审计资源的配置等。基于《中国审计年鉴》所提供的相关数据,笔者主要是从政府审计的产出及其所履行的矫正职责的角度来衡量政府审计的效果,即以审计意见数、涉及人员处理率、审计案件处理率3个指标来评价政府审计的效果。

(1)审计意见数:该指标是指审计机关每年所提出的审计意见数量,用以衡量地方政府审计机关的产出。审计意见是政府审计发挥建设性作用的信息载体,政府审计通过提出审计意见可以直接有效地帮助被审计对象解决目前所存在的问题,该指标直接体现了政府审计的实施效果。该指标越大,说明政府审计的产出越多,效果越好。

(2)涉及人员处理率:该指标是指已经得到处理的有关人员占政府审计所发现涉及人员的比率。其中涉及人员是政府审计机关通过审计或调查所发现并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涉案人员、纪检监察部门的涉及人员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涉及人员。已得到处理的有关人员是指已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已被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处分以及其他部门已被处理的人员。涉及人员处理率反映的是政府审计所发现的违规、违法、违纪人员得到处理的程度,充分体现了政府审计的效率和效果。该指标越大,说明政府审计处理处罚的效果越好。

(3)审计案件处理率:是指已得到处理的案件数占政府审计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案件数的比率。该指标越大,说明政府审计所发挥的威慑作用越大,政府审计的效果越好。

笔者选取的衡量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的指标为平均违规金额,即指审计机关所揭露的每个被审计对象的平均违规金额,该指标越小,说明本期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越好。

1.2 理论分析

财政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也是维持国家治理良好运行的重要基础。基于“受托经济责任”这一审计学说,审计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政府审计的根本目标就是促进政府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履行,财政资金作为国家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其使用是否合规也是政府审计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由此可见,政府审计的有效实施可以促进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合规,这也是笔者从实证角度研究政府审计效果与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关系的理论基础。

1.3 研究假设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衡量政府审计效果的指标主要有审计意见数、涉及人员处理率、审计案件处理率,而评价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的指标为平均违规金额,基于此,笔者提出3个假设:(1)上期提出的审计意见数越多,则本期平均违规金额越小;(2)上期涉及人员处理率越大,则本期平均违规金额越小;(3)上期审计案件处理率越大,则本期平均违规金额越小。

1.4 模型设计

笔者以审计意见数(Ration 1)、涉及人员处理率(Ration 2)、审计案件处理率(Ration 3)为自变量,平均违规金额(Growth)为因变量,所建立的多元线性回归方程如下:

Growth=β0+β1Ration 1+β2Ration 2+β3Ration 3+ε

1.5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机关为样本,数据来源于2007-2010年《中国审计年鉴》中的“地方审计机关审计情况统计表”。考虑到审计的延迟效应,自变量选取2007-2009年的数据,因变量选取2008-2010年的数据,从而检验上期自变量对本期因变量的影响。

1.6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1列示了审计机关2007-2009年的审计意见数,涉及人员处理率及审计案件处理率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表2则列示了涉及人员处理率和审计案件处理率的百分比区间分布情况。

从反映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状况的平均违规资金金额来看,各地区的违规状况存在较大的差异,最小值为19.16万元,最大值1 189.79万元,平均水平为239.59万元,说明各地区的违规程度不一,有的地方政府违规情况较为严重。

从反映政府审计效果的3项指标来看,两级分化现象比较严重,表明不同地方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效果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反映政府审计产出效果的审计意见数最小值为267条,最大值为16 561条,标准差为4 330,表明不同地方审计机关在审计产出方面参差不齐,从而政府审计机关所发挥的建设性作用也存在较大差异。反映政府审计效果的涉及人员处理率不是很令人满意,最小值为0,而平均值也只有0.29,说明很多违规违纪人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反映了政府审计的处理处罚措施在多数地方政府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反映政府审计效果的审计案件处理率最小值为0.05,接近于没有处理,而均值也只有0.38,说明案件处理的效率仍有待于提高。其次,通过比较涉及人员处理率和审计案件处理率的平均水平也可发现,涉及人员处理率的平均水平低于审计案件处理率,说明对“人”的处罚效率低于对“事”的处罚效率,而处罚往往只有落实至人才能产生较好的警示作用。另外,通过表2可以发现涉及人员处理率主要集中在0~20%区间,而审计案件处理率主要集中在40%~60%区间,但在0~40%区间占比为51.2%,由此可见,涉及人员处理率和审计案件处理率均处于较低水平,说明政府审计的威慑能力有待增强。

总体来说,反映政府审计效果的涉及人员处理率和审计案件处理率都处于较低水平,影响政府审计效果的有效发挥,从而可能会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产生不利影响。

1.7 回归分析结果

表4反映了政府审计效果对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的影响,模型一的分析结果表明上期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数与下期平均违规资金有显著负向相关关系,由此支持了笔者所提出的假设1;模型二尚未发现上期的涉及人员处理率对本期的违规资金存在显著影响;模型三同样表明上期的审计案件处理率未对本期的平均违规资金存在显著影响;模型四的结果再次支持了模型一的结论,即上期的审计意见数与本期的平均违规资金存在显著的负向相关关系,从而再次支持了笔者所提出的假设一,但假设二与假设三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

总体来说,回归分析的结果并不是很令人满意,笔者所提出的3个假设只有第一个假设通过验证,即反映政府审计建设性作用的审计意见数可以明显促进各地方政府本期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而反映政府审计威慑效果的涉及人员处理率和审计案件处理率对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的影响均没有得到有效的验证,笔者将对该原因进行深入的探讨。

1.8 对回归结果的解释

在对政府审计效果与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中,笔者所提出的衡量政府审计效果的3项指标仅审计意见数在模型一和模型四中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笔者认为这主要是政府审计发挥的建设性作用所产生的效果。政府审计机关针对所发现违规违纪、滥用权力的问题从体制制度上提出改进建议,从而能有效遏制问题产生的根源,预防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另外笔者对衡量政府审计效果的3个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后发现,衡量政府审计的处罚效果的两项指标即涉及人员处理率、审计案件处理率均处于较低水平,笔者认为这是导致这两项指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的主要原因。威慑机制是政府审计促进国家治理的主要路径之一,威慑功能,又称威吓功能,或称恐吓功能,是指一个人因恐惧制裁而不敢实施某种行为。审计处罚是实施威慑机制的主要手段,政府审计通过审计处罚,一方面直接对本期受到处罚的被审计对象产生威慑作用,另一方面间接对本期未发生违规行为的但处于类似环境中的其他责任主体产生威慑作用,并且只有处罚达到足够的力度才能产生威慑作用。由于威慑机制的存在,促使被审计对象在决策是否违规时要对违规收益、违规成本以及违规被发现的概率进行权衡,从而可以进一步降低被审计对象的违规概率,但现状是政府审计的处理处罚措施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被审计对象产生违规行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导致审计没有产生相应的威慑作用,也没有对被审计对象的违规行为产生相应的约束作用,使被审计对象在是否进行违规决策时存在侥幸心理。政府审计与财政违规是一种博弈行为,而财政资金违规问题就是均衡博弈的结果。财政资金使用违规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导致违规成本偏低,从而使得被审计对象在博弈选择中更加倾向于违规。

目前,我国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审计机关根据授权,可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另外,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虽然审计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同属于国家治理结构中问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各自在问责机制中的定位目前还没有形成定论,从而造成相关政府部门职能边界不明晰,责任不明确的局面,而目前在有的地方政府尚未建立起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从而可能导致审计所发现的问题被延迟处理或不了了之的状况。另外,在实施处罚时,除法律因素外,还需综合考虑经济、政治等其他因素,从而导致目前的政府审计处罚水平较低。

3 研究结论与局限性

(1)政府审计效果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存在显著影响,政府审计可以通过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从源头上改善被审计对象的违规现状,从而促进财政资金的合规性使用。

(2)政府审计的威慑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反映政府审计处罚效果的涉及人员处理率和审计案件处理率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政府审计目前还没有对违规行为产生威慑作用。建议政府审计要进一步加强对涉案人员以及案件的处理力度,提高处理处罚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审计机关的处理处罚的规定是: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目前,政府审计机关在审计中所发现的违规案件、违规责任主体会有一部分移交给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予以处理,所以政府审计应该与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建立联合整改机制,政府审计机关不能因审计案件和涉案人员的移交而终止责任,而是应进一步关注审计机关所作出的处理处罚建议的落实情况,真正发挥抵御性作用。

(3)本研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笔者所采用的数据是基于《中国审计年鉴》中“地方审计机关(调查)统计表”所披露的数据。由于实际违规金额无法获取,即政府审计的揭示功能到底如何,所查出的违规金额占实际违规金额的比例尚无法得知,笔者是在假设已查出违规金额与实际违规金额之间存在固定的比例关系的基础上,以下年审计机关所查出的违规金额/下年的财政支出作为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的替代变量。另外,目前政府审计机关披露数据具有局限性,很多数据都无法获取,可能会导致数据不能完全满足研究的要求。

主要参考文献

[1]李金华.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工具[J]. 财经, 2004(24):42-44.

[2]刘家义. 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 [J]. 中国社会科学, 2012(6):60-72.

[3]谢志华, 陶玉侠. 论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J]. 审计与经济研究, 2013 (2): 9-15.

[4]王跃堂,黄溶冰.我国政府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研究[J]. 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8(6):15-20.

[5]郑石桥,安杰,高文强.建设性审计论纲――兼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审计[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3(4):13-22.

现金审计论文篇9

本文针对审计署机关、特派办、派出局、地方审计机关四级政府审计机关开展研究。采用的审计决定执行率是按政府审计机关的类别分别计算的,本文将其定义为已落实的金额除以应落实金额,已落实金额和应落实金额均包含已经或应该通过所有落实方式落实的金额。数据来源是审计署官方网站公布的2003年至2007年的审计署机关、特派办、派出局和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统计数据。由于2006年除地方审计机关有与其他四年相同口径的统计信息外,其余三类审计机关的数据统计方式发生改变,故不列在分析之内。此外,样本剔除了应整改金额为零的数据。

2003-2005年期间审计决定落实方式包含五种,即上交财政,减少财政拨款,归还原渠道资金,调账处理,自行纠正。2007年包含四种,即上交财政,减少财政拨款,归还原渠道资金,调账处理。故本文的审计决定执行率计算公式为:

2003-2005:审计决定执行率=(已上交财政金额+已减少财政拨款+已归还原渠道资金+已调账处理金额+应自行纠正金额)/(应上交财政金额+应减少财政拨款+应归还原渠道资金+应调账处理金额+应自行纠正金额)

2007:审计决定执行率=(已上交财政金额+已减少财政拨款+已归还原渠道资金+已调账处理金额)/(应上交财政金额+应减少财政拨款+应归还原渠道资金+应调账处理金额)

本文的分析分为两步:

第一步,对四类审计机关分别按年份进行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至表4所示:

第二步,将四类审计机关审计决定执行率均值进行整理,即按照政府审计机关类别和年限进行整合,结果如表5所示:

为了更直观地对比四类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执行率以及观察政府审计机关审计决定执行率随时间的变化情况,根据以上信息可以作出各类审计机关不同期间审计决定执行率变化曲线图如图1所示:

从图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四年间审计决定执行率存在着下列关系:派出局>地方审计机关>特派办。由于业务司样本量较少,2007年有效样本量仅为3,只占总样本的30%,对结果造成一定影响,基本上可以认为以上分析证明了审计机关地位和审计决定执行率悖论。

三、现象分析

对审计机关地位和审计决定执行率悖论现象原因的分析,需要从审计机关地位和审计决定执行率影响因素两个方面入手。本文认为审计决定执行率的高低是两个阶段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是审计决定的形成过程;二是审计决定的执行过程。在第一个过程中,如果审计机关在作出审计决定时,由于政府干预或被审计单位干扰,先期对审计决定进行了过滤,只下达了易于执行的审计决定,则对审计决定执行率有正影响,反之,则无正影响,也无负影响;在第二个过程中,如果审计机关对审计决定执行的推进力度较大,被审计单位领导对审计决定执行重视程度较高,有助于提高审计决定执行率,这对于审计决定执行率有正的影响,反之有负影响。

(一)审计决定的形成过程分析 按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制度的要求,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问题都要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问题都要反映于审计报告,而审计报告中列出的问题都要做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并予以执行。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是:

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问题=审计报告中列出的问题=审计决定书中列示的问题=审计决定实际得到执行的问题

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呈现如下不等式的状况:

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问题>审计报告中列出的问题>审计决定书中列示的问题>审计决定实际得到执行的问题。

可以认为,审计决定书中列示的问题大于审计决定实际得到执行的问题的程度代表的就是审计决定执行率的高低。

(1)如果前面“>”成立,即审计决定形成过程遭到过滤,则后期审计决定的执行就相对容易,审计决定执行率偏高。

(2)如果前面过滤不多或基本为“=”,则最后一步执行相对较难,审计决定执行率偏低。

(3)前面步骤作用的结果体现为“审计决定书中列示的问题”,这是审计决定执行的对象,最后一个“>”前后两个因素差异的程度代表审计决定执行率的高低,作用对象执行的难易对执行结果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显然,审计体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这一过程。在我国“行政模式+双重领导型”审计体制下,地方审计机关受当地政府和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很多重大决策都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包括审计决定的形成,如此,审计决定难免遭到过滤。派驻局则因其与派驻部门的密切关系,导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无法完全在审计决定书中得到体现。总之,地方审计机关和派驻局的审计决定遭到过滤的概率和程度要高于署机关和特派办。

(二)审计决定执行过程分析 影响审计决定执行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审计环境、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审计环境主要是指审计体制和法律方面的因素,由于各类政府审计机关所处审计环境基本无差异,故不再做分析。审计主体因素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审计队伍素质,主要指执业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二是审计机关对审计决定执行的主观态度,目前普遍存在的是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的积极性不高,重审计轻整改,审计整改工作严谨程度不够,工作方法存在问题等。三是其他因素,主要是指审计机关由于审计手段不够先进或审计经费不足等因素影响了审计决定的执行。在审计主体方面,审计署机关明显优于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署是我国最高审计机关,接受国务院的领导,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人员的素质按工作要求应比地方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素质高,此外审计署机关的审计手段、审计方法也应优于地方审计机关。这些优势应对审计署机关审计决定执行率有正的影响。特派办和派出局都是审计署的派出机构,一般来说具有以上优势。特派办与地方审计机关相比,在审计工作中有自己的特点,如同步条块项目多,各办在项目的组织分工、时间安排上受审计署统一指挥,在具体审计中可以上下兼顾、横向交流、整体联动。来自于审计署的有力领导为做好审计项目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派驻局由于工作地点和审计对象的固定性,使得派驻局对于自己所辖范围的任务较为熟悉,相对而言工作能力较强。故特派办、派驻局审计主体方面也较具优势。所以,在审计主体这一方面,署机关、特派办、派驻局要比地方审计机关略高一筹。

审计客体因素主要是指被审计单位经济状况和被审计单位领导对于审计决定的认识程度两方面。审计决定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经济条件限制的影响,经济条件较好的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比经济条件差的被审计单位要相对容易。被审计单位的诸如企业改组、体制变更、资金不足、巨额亏损、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及被执行对象灭失等原因,都可导致审计决定难以执行(宋常、胡家俊、陈宋生,2006)。因为审计决定执行中的各类方式如上交财政金额、减少财政拨款、归还原渠道资金、调账处理等都与被审计单位经济条件密切相关,被审计单位经济条件好才有能力或可能执行审计决定。同时,被审计单位领导对审计重视程度越高,审计决定越容易得到整改。审计署的审计对象属于中央企事业单位,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是地方企事业单位。审计对象的经济条件虽受到地域和行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是在中国现实经济状况下,中央企事业单位经济条件相对更有保障。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一方面经济状况相对较差,另一方面与当地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说情风”、“托关系”现象普遍存在,审计双重领导体制的二次作用使得审计决定执行更加困难。另外,相对于审计署机关、特派办、地方审计机关,派出局审计对象、工作内容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延续性,在审计客体这一方面更具有明显优势,为审计决定的后续落实提供了有利条件。由此可见,在审计客体方面,署机关、特派办、派驻局同样比地方审计机关整体平均状况更佳,另外派驻局由于审计对象的固定性,审计工作的开展应该更加得心应手。

(三)分析结果展示 表6可以集中再现以上现象分析过程:

四、结论

我国的行政型审计模式和地方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对于审计决定执行率有着重要的影响,这种审计体制下导致的审计妥协带来审计决定形成过程中的审计决定过滤,这是派驻局和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执行率高于特派办和署机关的重要原因。此外,四类政府审计机关审计决定执行率存在的“派出局>地方审计机关>特派办>署机关”的相互关系,是由审计决定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审计机关由于在审计决定形成过程中存在审计妥协,即使在后续执行过程的所有方面都处于劣势地位的情况下,审计决定执行率仍处第二位;与之相反,署机关在审计决定形成过程中不存在明显的审计妥协,即使后续审计执行过程均优于地方审计机关也仍是处于最后一位。可见,我国政府审计体制的确对政府审计的效果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特派办和署机关具有较强独立性,审计妥协现象相对较少。但是,这种本来具备的审计优势却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其审计决定执行率平均在50%以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审计体制外,还包括审计机关的执业能力,审计项目的组织形式和方法等。鉴于我国现行政府审计体制短期内不可能发生变化,提高审计决定执行率的可行举措应更多的从其他方面入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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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域环境审计的涵义及其研究现状

(一)区域环境审计的涵义

依据区域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和环境审计的相关理论,本文提出了区域环境审计的涵义: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制度,审计部门以区域环境承载能力为导向,结合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治理的区域特征,通过检查区域环境保护政策的有效性及其执行情况,分析环保资金的收缴与管理使用情况,评价区域环境绩效,最终形成区域环境审计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此完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与环境保护政策制度,解决环境治理问题,从而实现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我国区域环境审计的研究现状

1.湖泊流域环境审计。浙江省审计学会课题组(2004)对太湖流域水污染的综合治理问题进行环境审计调查研究,并从审计机构体制、环境信息披露与环境会计等多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黄溶冰等(2010)依据复杂适应系统相关理论,探索了适合我国太湖流域水污染审计的治理模式。伍金条等(2010)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切入点,认为应对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方面加强环境审计力度。宋莎莎等(2010)对滇池水污染治理的环境审计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了相关改进建议。

2.江河流域环境审计。严飞(2004)对江苏淮河流域的环境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和污染源的控制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前调查,发现区域体制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导致环境保护政策未能有效执行,认为应在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中进行资金、项目、污染源治理等多方面环境审计。李芳(2011)在对渭河流域水污染的特点以及工程绩效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渭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绩效审计模式。厦门市审计学会课题组(2013)结合地方审计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应以环境政策评价为目标、以环保项目与环保资金为基础、以环保法规执行为重点,有效开展九龙江流域环境审计。

3.理论体系方面的环境审计。杨肃昌等(2013)对区域环境审计进行文献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把握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与产业发展动态,以区域环境承载力为导向,联系环境问题与治理的区域特征,拓宽研究领域并创新研究方法等建议。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理论研究会课题组(2013)提出区域环境审计的涵义,并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阐述区域环境审计的总体目标与思路。

综合上述研究文献,从研究视角来看,大部分文献是基于审计领域进行研究,对于区域经济、环境管理领域的研究偏少;从研究内容来看,我国区域环境审计大多以合规性审计为主,对环境绩效审计与环境责任审计的研究较少;从研究方法来看,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所占的比重较大,对区域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和环境管理学等理论运用较少。总体而言,我国区域环境审计研究主要集中于扩大研究视角、完善研究内容以及创新研究方法等方面,并借鉴国外先进的理论研究。

二、区域环境审计的内容

(一)区域环境“免疫力”审计

1.总体承载能力。区域环境“免疫力”是指某一区域内环境对人类活动造成影响的最大承受能力,例如大气、水、动植物等都有各自的承受能力限度,环境污染超过最大限度,这一生态平衡就会遭受破坏。近年来,我国关于重要流域水污染的防治规划,其根本依据就是相关重要流域所能承载污染的最大限度。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是确立一个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限制条件,也是建立区域环境审计目标和评价标准的重要依据,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当地环保部门取得区域环境的最大承载能力。具体来说,审计人员应对区域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价,确定区域内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而探寻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所适合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环境污染评价标准,制定相应的环境信息披露政策制度。

2.当前环境污染状况。审计人员可以通过上级监管部门的检查结果,以及专业监测部门所收集的数据获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区域环境的总体承载能力,判断该区域内环境污染是否超标,检查区域内各个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否在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标准的限度范围内。

(二)区域环境管理审计

1.环境保护政策的有效性。某一区域内的环境保护政策对生态环境保护有效与否直接关系到区域环境质量的高低,审计人员应通过一系列的程序与方法对环境保护政策的总体目标、具体措施、评价指标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完善政策制度的相关建议。

2.环境保护政策的执行情况。环境保护政策的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包括:是否建立有效的部门协调机制;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建设项目是否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区域内重污染行业落实环境保护政策的情况。

3.环境保护的规划情况。对环境保护规划的战略目标、具体内容及其指标体系的制定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审查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过程与结果;区域内重污染企业的环境会计制度与环境保护规划是否充分有效。

(三)区域环保资金审计

1.环保资金的收缴情况。主要审查排污费、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等环保资金的征收是否及时、足额,有无应征未征、违规减免的情况;分析收缴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环保资金增减变动的原因。

2.环保资金的管理使用。主要包括:评价资金管理使用的经济性、有效性;监管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环保资金,有无弄虚作假,以及挪用、贪污等问题;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投向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战略,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有无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等原因造成环保资金浪费等问题。

(四)区域环境绩效审计

区域环境审计的关键是基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区域特征,对区域内环境保护状况与环境治理进行环境绩效审计,从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审计部门应从动态与静态两个层面,分析区域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现状及其未来的影响。建立合理的环境绩效评价体系,对区域环境保护进行有效评价,分析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的现状、未来发展趋势,最终形成区域环境审计报告,提出区域环境保护的相关建议,以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推进区域环境审计的相关建议

(一)深化区域环境审计的理论体系研究

我国区域环境审计研究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深化研究相关理论体系。区域环境审计的理论体系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理论基础,包括区域生态经济学、环境治理学、政府公共管理理论、受托环保责任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是正确认识区域环境审计、形成区域环境审计基本理论的前提;二是基本理论,包括区域环境审计的涵义、本质特征、目标、内容以及报告等方面,是创新区域环境审计制度、正确指导区域环境审计实践的理论基础(李璐等,2012)。此外,要加快制定操作性强的区域环境审计细则、执业标准和评价指标,解决好怎么审、审什么、怎么衡量等实际问题,使区域环境审计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二)结合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的区域性特征

当前,我国已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据不同区域的环境承载能力、现已开发程度和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统筹规划区域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建设,逐步形成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国土开发格局,这为深化区域环境审计研究提供了政策支持与指导。同时,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现状存在较大差异,环境治理问题也呈现出区域性差异。因此,区域环境审计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产业结构特征、环境质量现状与环境治理问题的区域性特征,制定出区域环境审计的差异化审计策略。

(三)加强区域环境审计跨部门的组织协调

区域环境审计的难点在于其区域性、专业性与协同性。因此,审计人员应当注重联合审计机制,借助当地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和农业部门的专业条件,了解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应当制定跨部门、多领域合作的环境审计法律制度,由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构建联合环境审计主体,加强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力度,推动区域环境审计跨部门的组织协调与统筹安排,促进经验交流与信息共享,积极有效的开展环境审计。

(四)组建区域环境审计专业队伍

审计部门开展区域环境审计最需要解决的是专业人才缺乏问题。拥有一支专业化程度高,胜任能力强的审计队伍是至关重要的。环境污染问题的成因复杂、跨领域性导致区域环境审计涉及很多不同领域的专业问题。审计部门可以借区域环境审计的契机,吸引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生态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专业培训,培养出审计部门自己的专家人才;同时,审计部门可以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审计人员在环境管理学、区域经济学等方面的理论学习,提升区域环境审计的技术性、专业性与综合性。此外,可以设置环境审计的外部专家机制,形成区域环境审计的专家队伍,提高区域环境审计的效率和效果。J

现金审计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审计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学生学习和掌握了一定的会计、审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剖析审计案例,让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审计的实践活动中,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审计教学方法。传统的审计教学方式已显现出诸多弊端,已不适应21世纪中国高等教育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重视学生创新及实践能力的培养,培育综合型人才的需要,但案例教学法目前在高校中仅处于尝试阶段,在理论和实践上还尚未成熟,当前仍需对案例教学法在审计教学中的运用进行探讨。

一、在审计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有利于克服传统教学方式的局限性。传统的审计课堂教学基本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重理论、轻实践,费时费力,课堂输出信息量少。采用“填鸭式”教学模式,学生安静地坐在教室,教师依照教材传授知识,学生拿着密密麻麻的笔记应付考试。课堂教学枯燥、乏味,学生不愿听,课堂气氛沉闷。教师代替学生思维,严重压缩了学生的思维空间,不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特征及培养学生创造才能和开拓精神,导致学生面对实际问题束手无策,许多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不能很快适应审计环境及审计业务需要。可见,改革传统审计课堂教学模式势在必行。

(二)有利于加深学生对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审计学是一门集会计、财务管理、税法、经济法、证券、金融等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实用型课程。学生学这些专业知识时,还只停留在书本上,是零散的、抽象的。而通过案例教学,将相关知识与审计学专门的理论和技术融为一体,使平面化的知识突现出来,使经济业务活动与所学理论结合起来,从而起到加深学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理解的目的。

(三)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国内外专家学者的教学研究及实践成果表明,扎实的理论加上实践及研究的训练等于创造。案例教学对于学生掌握学科理论,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信息质量,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作用大,效果好。因此,案例教学模式已在国内外被广为推崇。

审计案例教学可以向学生提供其在学校不可能接触的实际问题,使之了解各类审计案件及审计技巧,提高认知及感悟水平;审计案例教学可以体现审计教学宗旨,可以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识和审计理论的理解,使学生进一步弄清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提高学生用所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审计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参与案例分析和讨论,有案情、有场景,学生身临其境认真研究案例,归纳自己的观点,参与辩论,提高学生判断能力、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采用审计案例教学法,能促使教师深入到会计、审计实际工作中,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对搜集的会计、审计实务资料科学合理地加工和整理,选编出适用于教学需要的不同审计案例,并依据会计、税法、经济法、审计等实际活动的发展和变化,及时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更新,从而使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而教师指导学生剖析审计案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也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也会使教师自身的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为满足审计学教学对案例的需要,教师要深入审计实践或通过其他渠道收集大量真实案例,并根据案例案情及教学要求筛选、改编和包装,使之典型化;同时,在课堂上要恰当地运用,在讨论中要当好指挥,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审计案例教学的具体程序

(一)教师准备案例。案例的选择很重要,可参考以下几本书:中国审计出版社出版,王明珠等著的《审计教学案例》;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李若山编著的《审计案例》;中国审计出版社出版,赵保卿主编的《假账甄别与防范》;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刘宝友主编的《企业会计错弊与查证技巧》。另外,教师也可自己编写数据,还要精心设计介绍的步骤、内容及提问的问题。

(二)学生准备案例。学生准备得充分与否,与案例教学的成功与否密切相关,学生首先要仔细阅读案例,然后进行详细分析,还应进一步阅读和查找老师推荐的相关资料或根据自己的判断查找相关的信息来支持自己的分析,并写出分析笔记。

(三)教师组织课堂讨论。先请一位同学说明案例,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然后请其他同学从不同角度分析同一案例,阐述自己的看法。学生可以分别从自身角度来剖析同一案例,阐述自己的看法,相互辩论、唇枪舌剑,形成热烈的探讨问题的气氛。教师则努力把握和指导好案例讨论,要让学生成为案例讨论的主角,并注意掌握案例讨论的方向,使学生紧紧围绕着案例的主题。

(四)分析评价。教师引导学生对各种见解进行评析,学生在充分讨论后,应根据自己的观点写出案例分析报告,对以前的分析与讨论作一总结,加深理解。

三、审计案例教学内容设计

审计案例教学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第一部分为课堂引导案例。在讲授每节审计基本理论和方法之前,先介绍一个课堂引导案例,通过对教学引导案例的分析和探讨,引出此节的教学内容,目的是让学生带着问题去听课,教会学生分析审计案例的思路及审计方法的应用技巧,变抽象谈论为具体分析,给枯燥的理论加一点鲜活的背景和情节,使之变得生动,易懂。如,在讲授现金审计之前先举这样一个例子:河南洛阳的一个企业里,一名年仅22岁的女孩,担任出纳工作仅三年时间,贪污了现金200多万元。那她作案手法到底是什么样的呢?由于这个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她一人兼管现金的日记账和总账,平时增加现金支出,挂在应收账款上,再通过应收、应付账款的对冲,达到账项的平衡,从中将多列的支出贪污。由于她兼管总账和日记账的登记工作,所以隐藏三年都未被发现。

第二部分为课堂讨论案例。一般安排两个案例,可以在课前先布置,课堂再安排一定时间组织案例讨论,讨论时要求学生针对具体案情及具体问题既有分析又有结论,让学生以审计人的身份参与到案例审计中来,引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的思维潜能。如,在讲授审计程序――抽查大额现金收支时,加这样一个例子:审查现金日记账时发现,在2月1日开具了7张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数额巨大,找到对应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450430.01

贷:现金449430.49

银行存款999.52

所附原始凭证两张:一是公司下属单位付给公司的货款450430.01(付款委托书一张);二是该公司付给下属单位货款金额999.52元(付款委托书一张),中间无原始凭证,公款私分,采用“两头不见面,收支不入账”的手法,达到漏税、截利又得惠的目的。

通过介绍这个案例,使学生对销货及收款循环、购货及付款循环的经济业务加深理解,并能综合分析收入、支出、利润、税金等关系,使会计、税法、审计等知识得以综合。

第三部分为课后思考与分析案例。对需要强化训练的审计理论与方法,可适当安排两三个课后思考与分析案例,如重要审计方法及综合性审计实务等可以适当布置课后独立分析案例,要求学生课后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分析完成。在上述现金审计程序后,教师加以总结:涉及现金的业务会影响到其他会计科目,所以在审查现金的错弊时,要结合具体业务及相关账户来审查。然后,布置一个课后思考与分析案例――清理固定资产转小金库:查现金日记账,“付拆除机器劳务费”,无相关收入,查记账凭证。

借:管理费用-拆除费500(原始凭证为一张领导批准的白条)

贷:现金500

查固定资产明细账,摘要栏“报废A型机器”,凭证:

借:累计折旧50000

营业外支出5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

介绍到这以后,要求学生回答:接下来的程序是什么?要运用到什么样的审计方法?会搜集到哪些审计证据?并要求他们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作出审计结论和判断,并调整会计账项。

四、审计案例教学几点思考

(一)进行案例教学要有理论指导。案例教学法并不排斥讲授法,在审计教学中,二者结合才能相辅相成。利用讲授法,让学生掌握审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为案例教学打好理论基础。

(二)采用案例教学法需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审计课程本身所含的信息量非常丰富,传统的教学方法只能将规定的教学内容完成,审计案例不仅没时间讲,更没时间让学生充分讨论和消化。例如,在介绍一个企业的背景资料时,若不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仅三张报表就够画一节课的,更不用说其他背景资料的介绍。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不仅使课堂教学的知识信息量大大增加,教学效率大大提高,而且色彩和音响效果可以刺激学生的大脑兴奋点,从而提高教学效率。

(三)案例教学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审计案例教学法虽然对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就目前具体运用来说,尚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主要体现在:1、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使得案例教学所需资料的搜集受到一定的限制;2、互联网、新闻媒体、教材等公布的案例大多为调查的结果,缺乏具体的会计资料的介绍,使得案例的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3、由于现代企业规模较大,一般的背景资料甚巨,对资料的分析研究也需要大量的时间,故而使课堂教学时间显得过于紧张局促。

(四)案例教学法的运用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1、案例的选用标准是什么?案例的曲折性、典型性、综合性及难度应为多少才适当?

2、进行案例教学法,必须要改进教学计划,合理分配课堂时间,浓缩审计理论,审计理论和基本方法在课堂教学里时间占多大比例才为适当?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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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海洋资源环境;绿色发展;绩效审计

Research 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w Development Concepts

Abstract:The 13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pas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into the constitution, in which green development is the key to building a beautiful China. The goal of the marine resource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 i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use of marine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 while achieving economic, social and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 Start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reen development under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 resources, explor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marine resource performance auditing, and confirm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through case analysis, combining audit theories and related theories of green development.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udit team, improve the audit technology and methods, and pay attention to performance audit evaluation.

Key words:marine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green developmentperformance audit

目录

摘 要…………………………………………………………………………………………i

Abstract ………………………………………………………………………………………ii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1

三、理论研究 …………………………………………………………………………………2

(一)相关概念…………………………………………………………………………2

(二)理论基础…………………………………………………………………………3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5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6

(一)实践情况…………………………………………………………………………6

(二)实践评价…………………………………………………………………………6

五、案例分析 …………………………………………………………………………………7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7

(二)审计目标…………………………………………………………………………7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7

(四)审计结果…………………………………………………………………………8

六、新发展理念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9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9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9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9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

一、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由于人口众多,并且浪费和污染现象严重,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作为水资源利用的一部分,近年来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也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中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能源产业等主要海洋经济产业都必须依托在良好的海洋资源环境上,若不加以管理和监督,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对这些产业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海洋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本文在新发展理念的视角下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兼顾海洋资源利用的经济性、效益型、效果性以及公平性和环境性,望有助于我国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文献综述

对于水环境审计,国外起步早于我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已发展较为成熟。美国、荷兰、加拿大等国家在上世纪就陆续颁布了关于水环境保护的法律,加拿大在水资源利用保护环境审计方面走在国际前列,就是得益于较早关注环境问题并提供法律支持,如《海洋废弃物倾倒控制法》、《加拿大水法》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审计实践方面,国际注册环境审计师委员会了相关实务准则,INTOSAI在2001年还颁布了一项指南,专门指导审计人员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工作,该指南海阐述了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为我国政府执行环境审计提供思路。在我国也已有多部关于水环境的立法,但环境审计的主要法律依据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骆良彬(2019)认为,审计法虽然赋予了国家审计机关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的责任,但审计机关对于公共环境管理绩效水平的评价依据仍然不足。我国虽然起步晚,但在审计实践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成就,2001年至2007年,审计署对“三河三湖”进行了水污染防治情况审查;2009年,我国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为我国水环境审计的发展明确方向。

海洋资源审计是水环境审计下具体的一类,现阶段国内外学者对理论的研究还较少,而更多针对是资源环境审计这一大门类。这里列举一部分学者的研究。Ernst(2001)根据环境管理、服务、能源以及生物多样化为水利相关行业建立了四个层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Gray(2010)从环境、社会和可持续方面的角度出发,指出当前环境审计鉴证实践的一些弱项;Boiral(2010)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审计为研究方向,分析和批判了可持续发展绩效的相关理论。国内对于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研究近年来会相对多一些,胡文霞(2018)阐述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客体、内容和重点以及标准,搭建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实施框架;张奇琦等(2020)基于PSR模型对海洋资源审计评价体系进行了探究;彭兰香等(2015)创造性地将PSR与绩效棱柱理论,针对浙江省“五水共治”绩效审计构建了评价体系。

再具体到水资源绩效审计,我国早已有了很多实践,但理论研究也仍然较少,从而也限制了实践的发展。李璐(2012)认为我国水环境审计报告虽然有绩效字眼,但内容上大部分还是财务的合规性问题,还未更进一步在合规性的基础上分析制度政策的合理性、评价环保资金的效益性等等;韩杰等(2018)认为水环境绩效审计是对社会各界给予水环境保护采取的措施通过统一指标体系进行鉴证评价,并给出建议;史金鑫等(2019)指出,审计机关应当在监督财政财务资金收支过程中,考虑环境效益问题,把环境绩效审计当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力工具。大多数学者的态度表明,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将发展为环境审计的主流,并且将更多的关注点从经济发展转移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上去。

三、理论研究

(一)、相关概念

1.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理念指的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是我国“十三五时期”甚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发展思路,本文研究资源环境方面的审计,所以将更加关注绿色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增长,代价便是环境的严重破坏。其实不仅是我国,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牺牲环境效益来换取经济利益的,201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可持续发展大会就提出要持续关注绿色经济,即相比于以往,各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也关注社会环境效益,对于环境责任不能再是零成本。这几年,我国在治理环境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低碳产业也作出了许多努力,获取了一些成就。2017年,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首次奖建设“美丽中国”加入到本世纪中叶的强国目标中去;2018年,党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所蕴含的内涵,就是要摒弃以往先开发再保护的错误思想,区别于单纯保护生态环境下的发展,而是要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有机统一,将资源资产、经济资产与财富有机统一,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水资源审计及海洋资源环境审计

我国虽然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相对于十几亿的人口来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甚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为解决水污染严重、水资源匮乏的问题,我国加大了对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投资,于是相关水资源的审计也尤为重要。根据世界权威机构WGEA的定义,水资源审计是环境审计的一部分,同样也可以包括财务真实性审计、合规性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等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又是水资源审计的细分,主要是针对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资源利用、海洋资源治理和海洋资源收益等内容进行审计。

3.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

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简单来看是资源环境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结合,但其中理论联系学术界还未有确切定论。从广义来讲,绩效是指人对委托人期望的履行情况,委托人对人的全部期望组成了绩效的内容,即绩效审计就由真实性审计、合规审计和效益性审计的加总。那么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就是委托人对海洋资源的管理利用方,即涉海相关部门、企业及人员在涉海资金管理利用、相关法规政策制订与执行情况及目标达成和资源使用效率情况进行鉴证评价。从狭义来看,即把真实、合规和效益相独立开来,认为绩效审计是根据审计目标来确定的,把效益性审计单独称为绩效审计,这样情况下,绩效审计的核心就是鉴证、提供目标达成情况及资源利用是否效率的相关信息。具体到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我们可以理解为其就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真实、合规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价资金使用时候具有效率,是否同时有益于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

(二)、理论基础

在生态文明的视角下来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除了最基础的受托责任理论,学界中认同的理论还有可持续发展论、资源环境价值论、外部性理论。

1.受托责任理论

审计因受托责任产生而产生,在本课题中,受托责任主要是受托管理资源环境的责任。根据我国性质,自然资源理应归全体公民所有,但个体公民是无法对如此丰富的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利用的,于是各级政府则受托管理这些自然资源,并有义务向委托人说明其行为过程及结果。作为独立的监督者,审计机关应接受这些资源财产所有者的共同代表,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委托,对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进行监督,这就是自然资源审计的三方关系。将该理论应用于本课题,海洋资源无疑具有公共性、共享性的特点,各级政府及有关企业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利益的同时,可能会为了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而过度开发、忽视保护或事违规利用,危害环境的同时也危害了资源所有者——公民的利益,所以审计机关应推进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有关资源的战略规划情况,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就是资源要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不对后代人发展对资源的需要构成危害。建国以来,在我们经济力量不够雄厚的时候,粗放式的发展方式对资源环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破坏,并引起了严重的代际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为弥补以往的过失,我们往往需要花更大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去修复环境。但其实,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反而能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应该重视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环境绩效审计。对于海洋资源,虽然海洋幅员辽阔,但我们目前有能力利用的资源只有一部分。另外,水源具有流动性,一定区域的污染很有可能蔓延出去,造成恶性循环。因此,绩效审计应当充分关注各海洋资源管理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海洋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长远战略的制订提供有用信息。

3.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原来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可以理解为一个行为主体对其他个体造成的非市场行为,但其实经济学家们并未统一外部性的定义。现在,外部性早已不光光是生产领域或事消费领域中的问题了,而是被赋予了更广阔的空间概念,即代内和代际的外部性,代内的外部性就是要考虑资源是否合理利用和配置,代际的外部性则是要解决我们人类代际之间对资源环境利用行为的影响,这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基本相似的。海洋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且并不具备绝对的排他性,使得经济主体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并不会自觉得加以保护,对资源的再利用造成阻碍。这种行为是无法自发调节的,必须借助国家审计的监督力量。

4.环境资源价值理论

该理论认为环境中蕴含着资源,有资源就一定有价值。环境资源价值是指环境资源本身具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当这种价值表现为总经济价值,则可分为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学界对环境资源价值已有一些评估方法,基于“支付意愿”理论,人们可以通过直接市场评价法、揭示偏好价值评价法等方法对一定区域的环境资源做量化评价,分析这些资源在合理期间内对经济带来的价值,甚至可以把资源的损耗、环境的破坏作为影响因子加以考虑,这就能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设计提供一些思路。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

1.审计客体

对于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审计客体一定是受托管理海洋资源的相关部门和领导人员,主要包括沿海地区的政府部门,涉及海洋开发和保护的部门如海事局、水务局、渔政等部门,当然,涉海资金流动轨迹上的所有部门和企业也都可以延伸作为审计的对象。

2.审计主体

审计主体通常包括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本文认为政府审计最适合作为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体,这一结论的得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政府部门本身作为审计客体,从权力等级上来讲,审计主体就应该是上级审计机关或特殊情况下的同级政府审计机关,也只有政府审计有必需的强制力。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海洋资源环境的特点,海洋流域大、影响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广、涉及的资金量庞杂、需要的专业技术难,而民间升级和内部审计的专业领域、人员设施配备可能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的项目,所以依靠政府资源调动、人员培训、资金调配的能力,在合理的成本效益下实施审计工作。

3.审计目标

从宏观上来看,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就是维护海洋资源的利益,保障海洋资源环境安全,并能够促进海洋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和发展。若更多从绩效审计鉴证和评价功能去思考,在制定目标时还可以考虑对绩效信息的真实性的鉴证和相关绩效水平的提高。

4.审计内容和重点

根据WGEA在2001年的指南,本文将海洋资源环境的绩效审计内容概括为五部分,分别是对政府涉海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针对海洋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的审计、对政府其他项目对海洋资源环境造成影响情况的审计、对海洋环境管理监管系统的审计和对计划的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保护政策和项目可行性、科学性的评估。针对具体项目的审计重点,可以从“5E”理论出发来考虑。经济性可以是海洋资境治理资金预算是否合理、各项经济资源的利用是否节约;效率性主要考虑成本效益,投入资金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否有不必要的支出;效果性反映目标执行结果,比如有关海洋的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是否有效执行、环境治理项目是否达到改善环境目标等;公平性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影响,比如说代际公平,资源环境的管理利用和保护能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是否有只开发不保护的现象;环境性反映环境影响,要评估政府涉海项目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水质等情况的影响大小、范围,从而合理开发、有效保护。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一)、实践情况

下面简单例举2018年的几个审计项目:

浙江省嵊泗县审计局对全县海洋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重点关注了东部乡镇的贻贝养殖情况,并发现存在养殖海域未批准私自启用、违规扩张养殖海域而阻碍航道等问题,同时发现海洋局与渔业局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不完善的问题。后期整改中,该县一是细化了法规,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与环保、边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推进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双重保护;二是追回了欠缴的海洋生态补偿金、海域使用金等未收款项,加强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深圳办在Y省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将审计重点确定为海岸带管理、围填海项目和海水养殖,旨在推动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此次审计发现了违规下放围填海项目管理审批权、优质海岸线资源被占用、无序粗放建设、海水养殖入海排污造成局部污染等众多问题。

山东青岛省围绕海洋资源资产基本情况、海洋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修复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此次审计重点落在了胶州湾保护、渔业养殖清理、排污总量控制等的专项资金审查,对涉及污染防治的海洋渔业执法、涉及海岛海域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责任落实,并且利用了卫星遥感技术等创新技术方法。

(二)、实践评价

从审计署官网公布的审计信息来看,近年来,审计机构越来越频繁地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进行审计或是在临海省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关注海洋资源利用。我国海洋资源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也越发丰富,涵盖了海洋资源政策、资金使用、资源开发保护和收益等方面,但是也可以发现,这些审计工作大部分围绕了专项资金使用真实性、合法性和政策执行的合规性,而通过量化绩效评价指标来对工作绩效做评价考察的实践较少。海洋资源,甚至自然资源管理,目的就是要兼顾开发和保护资源,在当期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维护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所以推行绩效审计是趋势,即在合规和财务真实性审计的同时,还要关注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五、案例分析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SZ是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示范市,其地理位置优越,共有东西两大港口群,将近260公里的海岸线分隔开。西部港区水深港阔,四通八达,可与国内沿海及世界港口相通;东部港区海面开阔,风平浪静,是华南地区的天然优良港湾。

据统计,2005年,SZ港外贸货物吞吐量首次突破了亿吨大关,同比增长20%。2017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4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约2520万标箱,已经连续五年成为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枢纽港。到2018年底,SZ港共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239条,形成了完善的班轮运输结构。尽管SZ市港口建设水平世界领先,海洋经济总量持续上涨,但其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着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生产风险突出等问题。为面向未来,进一步建设绿色港口,国家审计决定对SZ市开展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以护卫经济发展。

(二)、审计目标

本次审计是为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求,为实现海洋经济良性发展而开展的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直接目标是为了鉴证和提供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各项涉海资金使用效益、海洋环境治理及生产安全风险防护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识别绩效差异,寻找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最终提升海洋资源利用的绩效水平。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

本案例审计对象主要为市海洋局、海事局、市财政委、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及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部分审计内容如下:

一是海洋综合管理法规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012年,市政府将海洋综合管理职能划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从机构上实现了陆海的统一。下一步就是要积极推进海洋管理的立法和制定海洋规划。由于海陆统筹涉及多部门分工与合作,所以需要建立相关的综合管理体系,区分职责、明确责任。另外海洋整体发展规划完善与否也是审计的一方面,从过去偏重对陆地的开发,到现阶段对海洋经济资源利用的重视,需要对本市海域整体利用和规划,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海洋资源进行可持续发展利用,使得投入资金达到最优效益。

二是海洋污染的防护与治理情况。本市设立了113个海洋监测站点,形成了全市海域监测站网,定期公开数据、公告。本次审计应对这些海洋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生成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同时,审计组了解到该市海洋污染主要来自陆地,因此对入海口排污情况,及相关责任单位如市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在海洋污染情况的监控、防治和管理等方面通力合作情况也要做绩效评价。

三是海上及港口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情况。对于海港,每日货轮来往频繁,针对海面溢油事件的处理能力一般都是审计的重点之一。另外,对其他海上危险化学品泄露的处理能力和相关装备物资的储备情况也是审计需要关注的方面。

(四)、审计结果

第一,海洋资源规划布局缺乏战略性。检查文件发现,该市在2004年制定了《SZ市海洋功能区划》对2005~2010年的海洋资源开发作出了指导,但随着国家战略布局及相关功能区划的标准发生变化,该市《功能区划》未能及时修订,同时也未按《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配套规划。对于SZ市丰富的海洋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长期利用和保护规划,以及中短期功能区划及产业布局,做到在保护中利用海洋资源,在绿色发展的指导下发展海洋经济。但是审计发现实际规划严重不足,以沙滩资源为例,东部海滩约有50余个沙滩,仅个位数合法取得海域使用证,开发海水浴场等旅游产业,其余海滩无人管理或被私自使用,并经常能看到垃圾在未经批准的沙滩上堆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

第二,部分海域污染严重,污染排放严重超标。审计组以海水水质标准为评价依据,发现西部海域海水水质标准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1倍以上,远差于东部海域。经过了解,该市海域污染主要来自于陆地,即污水排放。检测结果显示,15个入海排污口中有6个排污口排放超标,这表明海陆共治维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并没有实现,投入建设的排污管道、污水处理厂、监测站点等设施的使用绩效低下。追责到有关部门,审计组发现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相关部门在污染防治方面并没有相互协调合作,从而导致污染防治的海陆脱节,违规现象暗中滋生。

第三,面对突发生产安全问题能力存有缺陷。首先,面对海面溢油的意外情况应对能力不足。SZ港运输等业务发展迅速,常有上万吨级别的邮轮停靠,万一发生溢油事件,溢油扩散出港区外,可能对海洋生态和资源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SZ港能够处理的溢油吨数应大于邮轮油舱破损的最大溢油量,才能保证安全,然而根据调查,该市海域油污清除能力仅在50吨左右,远低于标准。另外,SZ港对危险化工物品泄漏的防控抢险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应急设备库的建设也还没有启动。目前海事等部门仅有一些初级的检测防护设备,应急部门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技术和能力不足,这方面隐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六、新发展理念视角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

我国还没有一套专门指导水环境审计的准则。政府审计依据《审计法》开展工作,但对水环境审计工作针对性不强,对于水资源的特殊性,应该专门制订一套水环境审计准则为理论指导。我国已有的一些与水资源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如《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等,都是以治理环境,绿色发展为出发点的,可以作为审计标准应用,但这些法律多是阐述合规性问题,并未提供相对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国应针对水环境绩效审计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库,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三层次综合评价资源利用绩效水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绿色发展。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

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不同于常规的财务审计,不仅需要审计人员懂得财会和审计知识,还要要求审计组中有如环境工程、化学、水利、地理等跨专业人才。对于现有审计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更新知识;对于疑难问题,还应当合理利用专家工作。同时,审计机构应该与海事局、环保局、水务局这类相关机构建立联系,共享信息,这样可以大大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

针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审计涉及面广,不仅仅是海域内资源,海岸带、港口,甚至城市内排污管都可能在审计范围内。在自然资源审计中,最常见到的就是遥感技术,通过空间图像与数据信息的结合,可以帮助捕捉审计疑点。另外,根据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涉及的数据种类多、变化快等特点,可以将海域开发利用、海岸线开发治理等相关矢量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建立一个动态的信息数据管理监控系统,这样可以全方位的评价资源管理绩效。在海洋污染防治中,还需要进行一系列跟踪审计,并适当评价治理绩效,提出优化意见,提高治污水平。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

资源环境绩效评价是发展趋势,并不是要我们忽视财务审计,对于一个庞大项目,财政资金流转到哪里,相关责任就落到哪里。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对于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审查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快速发现疑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但是,财务审计并不是终点,不能以“配套资金未及时拨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这样的字眼评价绩效,而是把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管理作为绩效评价的一个方面,融合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去综合考虑。比如在评价海洋资源开发环节的绩效水平时,可以考虑资金拨付率;在资源利用环节,可以计算海洋产值增值量占投资的比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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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审计论文篇13

一、引言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债务融资逐渐成为我国上市公司的一种主要融资方式。针对企业的资本成本来讲,债务融资不仅是一种资本来源,其自身更是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债务融资成本不仅意味着企业负债所承担的代价,还意味着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债务融资的难易程度。国内学者将焦点主要集中于债务融资的比例和规模、期限结构方面的研究,但对于债务融资的维度方面缺乏关注,所以对于债务融资进行更深入的考察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金融生态环境提出伊始便得到了极大的关注。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有利于降低金融运行风险、改善金融交易环境、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但迄今为止,我国对于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并不多。基于我国现有的资源及背景,本文试图从金融生态环境和外部审计这两方面治理因素入手,实证检验其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程度。

随着国内外财务舞弊案件的逐年增多,如何更好的发挥外部审计的作用已经被推至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风口浪尖。(Pittman,Fortin,2004;Anderson等,2004)[1][2]研究表明,基于审计质量的研究视角,审计对于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具有关键的作用,选择高质量和高声誉的审计师有利于上市公司获得较低的债务资本成本。并且,审计意见作为外部审计出具的最终证据,也将影响企业利益相关者做出财务决策,包括银行作为债权人做出贷款决策,然而关于债务资本成本与审计意见类型之间关系的研究却不多见。

本文主要研究金融生态环境、外部审计监督在债务资本成本中所起的作用。构建了金融生态环境与债务资本成本关系的基本理论模型,从宏观层面揭示了金融生态环境对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研究假设,不仅丰富了我国债务资本成本影响因素的研究,而且也扩展了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范畴。探讨了金融生态环境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其结论不仅对企业的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还提供了外部审计监督影响债务资本成本的经验证据。

本文第二部分为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第三部分为研究设计,包括样本选取、研究模型与变量设计;第四部分为本文的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最后对本文的研究结论进行概括。

二、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一)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因素研究

近年来,国外关于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因素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司特征与治理结构两个方面。Bhojraj和Sengupta(2003),Minnis(2011)[3][4]指出,现有的研究大部分都是从盈利能力、公司规模、企业成长性、市场风险、利息保障倍数等特征如何影响债务资本成本方面展开。一般而言,盈利能力越强、公司规模越大、企业成长性越高、市场风险越低、利息保障倍数越高的企业可以获得越低的债务资本成本。Bhojraj和Sengupta(2003)[5]研究结果显示,董事会独立性较强及机构持股比例较高有利于企业获得更低的债务资本成本。Pittman和Fortin(2004)[1]研究表明,相比较之下,聘请“六大”担任审计师的企业承担具有较低的债务资本成本。Anderson等(2004)[2]对500家上市的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规模越大、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越强、董事会独立性越强,则公司可获取的债务资本所承担的成本越低。Qian和Strahan(2007)[6]研究结论表明,金融市场的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水平与企业获取贷款的利率显著正相关。Qi等(2010)[7]实证表明,企业的债务资本成本与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呈现正相关。本文基于金融生态环境和外部审计两个维度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考察,为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因素提供新的理论依据。

(二)外部审计与债务融资

在理论上看,目前国内外关于实证研究检验外部审计与债务融资关系的成果不少,已有的研究主要围绕审计信息的真实性对债务融资的有用性展开,大部分文献从审计意见的视角对债务融资展开研究,忽视了外部审计是否由“四大”审计以及审计意见类型等多角度对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从现有的文献来看,Estes& Reimer(1977)[8]通过问卷调查法得出,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意见可以有助于贷款主管做出决策。Beatty(1989)[9]等对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的定价行为进行研究,发现聘请高质量高声誉大规模审计师事务所的公司,其IPO折价相对较低。Antonio(2003)[10]对银行业做了一项问卷调查,结果发现,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需要考察贷款公司各种信息以决定贷款公司贷款期限结构、贷款限制额度、贷款利率以及有关贷款担保事项等,审计意见类型是银行的重要考量因素。Pittman & Fortin(2004)[1]对于刚上市不久的公司进行研究,其中聘请“六大”会计师事务的企业负担较低的债务资本成本,而随着公司上市年龄的增长,其信息披露逐渐完善,与银行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也逐渐降低。因而“六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程度也逐渐降低。Kim(2006)[11]对审计质量(包括审计师规模和审计任期两个维度)与债务资本成本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审计质量对贷款利率差异的影响是显著的,即当贷款公司发生审计师变更时,银行会要求更高的贷款利率,而且如果贷款公司以前由“四大”事务所审计,当变更为非“四大”事务所审计时,银行会更加强烈地要求更高的贷款利率;另外,事务所审计师规模也与贷款公司债务资本成本显著负相关。

在国内,代表性研究包括江伟、雷光勇(2008)[12]运用事务所资产规模作为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研究结果表明,聘请事务所资产规模与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显著负相关;但是,在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水平越高时,这种负相关的效果越弱。王少飞、孙挣和张旭(2009)[13]采用现金—现金流量敏感性为融资约束的变量,通过数据实证研究外部审计对于贷款企业的融资约束缓解作用,发现审计意见的质量(即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会影响审计意见的融资契约,而审计意见对非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缓解作用有更显著地效果。李源(2006)[14]以利息支出率作为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的衡量标准,研究表明,获得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将会承担更高的银行贷款利率。

综上国内外研究文献可以得出:(1)外部审计(尤其是审计意见类型和审计师选择两个维度)对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2)外部审计的作用在于为企业财务报告内含信息的可靠性、公允性和合法性提供保证,而这种保证是通过市场的反映影响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的。

(三)金融生态环境、外部审计与债务融资

外部审计对于信贷资源的配置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进而影响企业的债务资本成本。胡奕明和唐松莲(2007)[16]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结果表明银行在为上市公司提供贷款,确认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同时更多考虑上市公司所获取的审计意见,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更容易获得较低的银行贷款利率,即较低的债务资本成本。Karjalainen(2011)[17]实证研究表明,企业聘请“四大”事务所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由两个以上的审计师审核,最后被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这时企业再通过债务融资更加容易,并且债务资本成本也相对较低。朱凯、陈信元(2009)[15]运用1998—2005年的数据研究了不同金融生态环境下审计意见对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程度,结果表明,在发达的金融生态环境下,公司整体融资约束较低,但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其投资者会自然而然认为企业粉饰财务报告以掩盖更多不利的财务信息以扰乱投资者决策方向,因此,投资者会要求更高的投资收益率,这必然导致公司面临着更大的融资约束,增加公司债务资本成本。在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由于政府的不断干预,即便国有企业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对国有企业具有较浓厚的“父爱主义”情节,因此国有企业仍然能够获得银行较低利率的贷款。市场的不完善与不成熟会致使金融信贷部门未能充分地认识外部审计这一评价指标对贷款企业风险的揭示功能。但是,在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水平较高时,政府的干预会逐渐减少,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较成熟,投资者会更加依赖外部审计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投资决策,同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流向受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也会逐渐加强(李扬和张涛,2009)[18]。外部审计所包含的信息量,尤其是非“四大”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揭露的企业风险将在债务资本成本的定价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源的优化配置。

通过前述文献的综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三个假设:

假设1:在控制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聘请“四大”审计的上市公司承担了更低的债务资本成本。

假设2:在控制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承担了更高的债务资本成本。

假设3:在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下,外部审计的选择有利于降低债务资本成本。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沈洪涛(2007)[19]的研究结果表明,沪市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披露状况一般优于深市。所以,本文选取沪市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4月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所列的行业门类,对每个行业内的上市公司都选取了一些样本进行分析。

本文选取2008—2011年的全体沪市A股上市公司为初始研究样本,为了保证文章研究的准确性和谨慎性,对所选取的数据进行了如下筛选:第一,鉴于金融、保险行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公司治理、行业特点等方面与其他行业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剔除金融、保险行业上市公司。第二,为了避免研究异常值的出现,从原始样本中剔除了财务状况异常的ST、*ST、PT及数据不全的企业。第三,剔除债务资本成本无法计算及相关财务数据缺失的公司。第四,为了避免极端值的影响,剔除债务融资成本指标的5%以下和95%以上的分位数极端值。最后得到694家上市公司共四年有效研究样本2776个。样本公司年报资料来自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公司披露财务报告的网站(http://.cn),相关的变量来源于瑞思金融研究数据库和国泰安(CSMAR)数据库,并逐一与公司年报进行核对。

(二)变量定义

1. 债务资本成本。本文借鉴Pittman和Fortin(2004)[1]、李广子和刘力(2009)[20]以及Minnis(2011)[4]的研究结论,采用净财务费用占比来衡量公司债务资本成本,即净财务费用与公司总负债之比。由于企业通过债务融资不但要支付利息费用,还有可能存在手续费等其他成本支出,因此本文中提及与债务融资相关的总成本由利息支出加上手续费支出和其他财务费用构成。

2. 金融生态环境。本文借鉴中科院金融研究所“中国地区金融生态坏境评价”课题组中的数据,以中国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作为衡量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水平的变量,刘煜辉(2007)[21]、李扬和张涛(2009)[18]。

3. 外部审计。针对外部审计这一变量,本文采用是否由“四大”审计和最终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来衡量。当上市公司年报是由“四大”审计时取1,否则为0;当上市公司年报被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时取1,否则为0。

4. 控制变量。借鉴其他相关研究文献,本文主要选取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财务杠杆、公司成长性、市场风险、利息保障倍数等作为控制变量,并考虑行业和年度因素的影响。

(三)模型构建

为了检验上文所提出的研究假设,构建了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模型中各个研究变量的具体定义见表1。

四、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文对选取的694家沪市上市公司四年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进行处理分析后,得到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信息如表2所示。

表3和表4是对样本进行的均值差异检验,包括独立样本T检验和Whitney U检验。研究结果表明,选择“四大”事务所进行审计的上市公司,其债务融资成本显著低于非“四大”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其债务融资成本显著较高。因此,研究假设1和假设2得到了初步的验证。

(二)相关性分析

表5是对各个研究变量进行的相关性分析检验,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5(除了企业成长性),因此,不存在变量之间的自相关,不会对多元线性回归的分析产生重要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FinaE与COD和Opinion与COD在10%的水平上负相关,TOP4与COD在5%的水平上负相关,也就是说,金融生态环境越好、选择国内排名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其债务资本成本越低。所涉及到的各控制变量均与COD存在相关性,说明在检验金融生态环境、外部审计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过程中,有必要对这些变量加以控制。

(三)多元线性回归

以2008—2011年沪市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上市公司为测试样本,以金融生态环境恶劣的公司为控制样本,来检验债务资本成本是否受到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多元回归结果见表6。通过对全样本与子样本的回归结果分析,可以看出F值高度显著相关,但Adj.R2为0.164和0.185,说明可能有其他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变量没有被引入。VIF值最大为2.101且Durbin-Watson值基本都在2左右,表明模型中的自变量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样本符合多元线性回归的要求。回归结果中,解释变量FinaE在全样本中的系数为-0.008,在子样本中的系数为-0.015,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与子样本相比,通过对全样本的回归结果表明,TOP4在全样本中的系数为-0.029,在子样本中为-0.012,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Opinion在全样本中的系数为-0.005,在子样本中的系数为-0.015,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在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情况下,外部审计的选择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债务资本成本,即投资者既关心金融生态环境,又关心财务报表审计是由谁出具的和出具了怎样的意见。外部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质量提供了保证,有利于提高公司价值、降低企业风险,上文提出的研究假设得到验证。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进一步验证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本文采用城市生态指数来衡量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水平、用国内前10大会计师事务所代替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估计审计师选择,运用Tobit回归模型对样本进行回归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尽管变量之间略有差别,但相关解释变量均通过了检验,并且回归结果与预期一致,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得到了进一步的支持。

五、研究结论

本文以2008—201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验证金融生态环境、外部审计对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对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

首先,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能够降低企业的债务资本成本;其次,对于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企业,其聘请“四大”事务所对企业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向市场传递了较好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从正面理解企业业绩及风险,从而降低企业的债务资本成本,这表明金融生态环境对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还存在审计师选择的因素;最后,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具有更低的债务资本成本,这表明审计意见揭示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并加强了债务资本成本的定价作用。进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具有增强审计意见风险的揭示功能。以上研究结果表明,我国良好的生态金融环境和外部审计都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贷资源的优化配置。

这些研究在金融生态环境和外部审计方面不仅丰富了其研究成果,还对监管机构、企业管理者和政策制定者等提供了科学的参考意见,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今后发展过程中,加强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的理论积淀与降低债务资本成本方面的动机。本文为金融生态理论、外部审计的公司治理机制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与证据,也丰富了债务资本成本领域的相关研究,为今后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与实证方面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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