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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学论文实用13篇

法理学教学论文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1

编写独立学院适用的法理学教材

针对目前独立学院法理学教材比较混乱的情况,独立学院应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统一规划法学专业本科教材,因为法理学是大一新生最先接触的一门课,教材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对法学的印象和学习法律的兴趣。适用于独立学院的法理学教材,至少应符合以下两点:首先,作为独立学院法科学生使用的法理学教材,应当有针对性地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量身定做,要通过教材改变学生那种以为法理学知识枯燥、空洞、无用、低级、远离生活、不着边际的错误印象。这就需要教材编写者既要吸收鲜活的法律社会学研究和深刻的法哲学成果,完整、准确地展示法理学的真实面貌,让教材所传授的知识是权威的、经典的和有实践意义的;其次,鉴于独立学院学生的层次与母体学校以及高职高专有别,教材要深浅适度,既要完成法理学的使命,向学生传授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又要避免理论过于复杂和难以理解,同时要突出实用,对相关的社会现实法律问题有所体现,增强教材的现实性和趣味性。为达到这种效果,应用于独立学院的法理学教材可以考虑多增加法律历史典故、法学家介绍、法理学经典案例和法律故事,并做到教材能够和社会热点事件问题结合、和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实际结合,因为法学专业涉及到的是社会问题,而社会问题来自于社会现实,只有理论能够为社会实践服务,才能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法理学课程分两段教学

依据认识的规律和法理学的基本特点,应该分阶段教授法理学:一是在大学一年级法科学生开设法理学基础理论课,主要包括法学导论、法的本体和法的运行,教学内容完全是知识性的,重在让学生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侧重于学生法学知识的“入门”引导,解决目前法理学教学中因学生刚进入大学即学习此类抽象理论知识而不能很好接受的问题,为今后分门别类地学习法学其他学科奠定专业基础;二是在大学三年级开设法理学原理课,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法的一般理论和方法论,内容应包括法的价值、法的起源与发展以及法与社会,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之所以要提倡分阶段教学,是因为这符合认识的规律。把法理学这门理论课放在大学一年级开设,就是遵循演绎法的学习方法,其优点是能够为初学法律者系统地提供一整套法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价值观念,但法理学特点是以理论阐释理论,对于独立学院的学生来说,这确实有点勉为其难,因为其本身理论水平的欠缺,加之法理学的抽象性和大学一年级学生对法律的知之甚少,许多法理学知识很难理解,但是如果不放在大学一年级开,而放在大三甚至大四开设,遵循着归纳法的认识规律,先让学生学习具体的部门法,再学习法理学,学生又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和不能熟悉许多法律术语,在其部门法学习中需要另外补充许多法律概念,也不能理解其他部门法背后的支撑原则和理念。所以理想的方法是大学一年级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基本法律制度,这样在学习部门法时就有了一定的专业基础;同时大三的学生经过部门法的学习,获得了具体的法律认识后,对部门法有了基本把握,对其进行法律技能方面的训练就成为可能,在此基础上涉入法律思维、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等技术层面和法学方法的内容,再总结法律背后所渗透的价值和理念,可以使法理学知识更加生动具体而容易理解,正如霍姆斯曾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4]同时这也有助于高年级法科学生的考研、司考和做毕业设计。

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2

一、构建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一)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是契合时代要求,深化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历年的工作要点,可知高校本科大学生的教育质量要求。①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有高等教育的普遍性,也具有法学教育自身的特质。因此,在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在遵照高校本科大学生教育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司法部《法学教育“九五”发展规划和2010年发展设想》对中国法学教育提出的发展目标,可将法律人才的质量目标具体化为培养“高素养、宽基础;懂法律、通经济;有专攻、能应变”的复合型法律人才。而如何培养呢?正如教育部原部长周济在“质量工程”启动视频会议上强调指出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人才培养是核心,本科教学是关键。

目前我国的法学本科教学,更多的是采用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教学模式,近几年也普遍了多媒体教学,然这种教学模式还是无法突破传统的教学地点——课堂,且没有形成体系化;同时对学生自学能力、实际应用法律条文的能力训练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力度不够。因此,对法学这种教学模式予以改革和创新,在法学教学模式中导入全面质量管理(rQM)理念和架构,以契合社会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这种研究和实践不仅必要,而且急需,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二)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是应合法学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对法学教学理论弄口实践予以丰富和发展的需要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全国几乎所有法学院系都开始了对法学教学模式的改革,并在教学实践中努力改变传统教学方法模式化、简单化和教学手段单一的弊端。而我国学界对适应时代需要的法学教学模式的探讨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也方兴未艾。此时学者们普遍认为,要通过教学实践方法,打破封闭式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科学研究的能力,教学模式具体可由案例式、辩论式和法庭模拟式三种小的模式共同构成。

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网络科技广泛应用,有学者提出多媒体教学模式,认为可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成果,对“PTP”(即讲授—技能训练—实践)教学模式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完善;同时,学者们普遍认为,鉴于我国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步入学科化和学院化的模式,以及没有传授成熟的系统职业技能的传统和模式,在我国人世和司法改革的背景下,为了培养出复合型法律人才,我国的法学教学模式宜对美式案例分析法进行移植与改造,将案例教学法与讲授法有机结合,引入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法律诊所模式、情景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同时引入双语教学——渐进式综合型双语教学模式;更有学者认为法学专业实习是法学教学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认为应构建起立体实践教学模式。

如果说,之前学者对法学教学模式的探索,都是对个别的、单一的教学方法的思考,从近两年开始,有学者开始把视线转向对各种有效的教学模式的整合,比如基于心理学的视角对法学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的创新进行探讨:提出情景体验式教学方式、科研式教学方式、交流互动式教学方式,以及思考着如何创建一个培养学生综合法学素质的体系化的实践教学模式。

综上可见,关于法学教学模式的探索和思考,无论是实践还是理论领域,都是契合着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而展开,并且呈现出教学方法的运用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教学场所由以课堂为唯一朝以课堂为点,向课堂外全方位辐射发展的趋势。

应合法学教学模式上述的这种趋势,在法学教学模式中导入全面质量管理(TOM)的理念和架构,就是试图建构一种系统的、全面的、综合的教学模式。因为在统计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技术方法——全面质量管~(TQM),其经典理论和模式的一些基本精神,就是突出强调以顾客为焦点、过程管理、持续改进、团队方法、以人为本以及系统原则等,而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就是要使法学教学做到以学生为本,强烈关注学生的需要,有的放矢完善教学内容;持续改进,不断革新法学教学方法;实施过程管理,以追求教学质量得以全程检控;同时将法学课堂延伸至社会,让全员参与法律人才的培养。

二、对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具体设计

(一)洞悉需要,完善教学内容

满足顾客需求和让顾客满意的顾客观,是全面质量管理首要的—个核心理念。而顾客,既包括外部顾客,也包括内部顾客。基于教育这个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学生既是提供给外部顾客的“产品”,同时其在内部层面上,又成为教育的直接顾客。因此,强烈关注学生的需要,必然也是法学教学活动展开和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只有以学生为本,施行个性化培养,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内在需求和个性特点,有的放矢地调动学生的内驱力,才能既令内部顾客——学生满意,同时又使之成为令外部顾客满意的“产品”。

而基于来自不同地区的学生对学业以及成才的具体期望不同,故教师不仅要对作为授课对象的学生予以真心关怀和密切的关注,通过询问、调查、访谈等方式,动态地掌握他们现时的、真实的、迫切的需要;而且同时也要深入调查和了解已毕业学生的就业去向,以及和他们探讨该门课程经过他们在工作中的检验,而产生的切身感受:即哪些知识内容是实际工作中能经常运用,而应作为重点被课堂教学所强调;哪些知识点是比较容易混淆,而在教学中应作为难点予以注意;以及在哪些知识层面上可能存在的欠缺,等等。此外,教师还需就学生就业集中的工作领域,选取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单位,通过调查问卷,或走访调查,密切了解和关注实践部门的需要。

通过上述这种全方位的调查了解之后,教师即能够在对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进行诠释分析之后,非常明了学生的真正需要,从而在遵循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的基础上,有的放矢的完善相关教学内容。

(二)持续改进,整合和创新教学方法

从全面质量管理的经典理论和模式中可知,质量的提升、内外顾客的持续满意和利益增长通过持续改进达成。所谓持续改进,按照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斯蒂芬.P.罗宾斯(StephenP.Rob—bins)的观点,即TQM是一种永远不能满足的承诺,非常好还不够,质量总能得到改进。对于法学教学,正如哈佛大学校长CharlesEliot指出:法律教育需实际解决的问题并非是教什么,而是如何教日。因此不断整合和创新法学教学方法,应成为一种永恒的目标。

由于当前大学本科的在校学生,出生年龄基本是介乎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具体可根据80后90后学生不同年龄特点对教学手段的期望,以及不同年级在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结合教学内容的需要,对基础性教学方法(女Ⅱ讲授式教学、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专业技能性教学方法(如模拟式教学、诊所式教学等)和综合性教学方法(女Ⅱ法律问题的社会调研及调研报告的撰写等)给予精心选择、糅合、创新和应用,使学生不仅能充分、扎实地掌握和领悟理论知识,且能贴近法学实务问题、实际接触真实案件,从而达到夯实理论基础,训练和提升学生的法律技能的目的。

此外,为充分调动学习主体—一学生彼此之间对于多样化的学习方法、学习心得等学习经验的交流、切磋、促进,培养学生的民主与合作精神,在教学过程中,还可全程引入团体探究法(groupinvestigation);而为了调动学生自主进行更深入地学习,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使教学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还可为学生提供—个能够自主深入学习的便利的、系统的学习平台,通过采用网络课程等数位教学模式,令课堂教学和网络学习互补共进、相得益彰。

(三)实施过程管理,丰富和完善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途径

从教育组织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理念可知,实施过程管理,则意味着不再是将注意力仅仅在最终的成绩测试或终结平价上,而是要对教学过程进行全程质量控制,通过整个教学过程的效果反馈信及数据,不断对教学全过程作出调整和改进。因而,如何丰富和完善教学质量信息反馈途径是这一环节的关键。

作为教学质量信息及数据的反馈途径,最直接和常用的莫过于作业和测试。对此两种重要的、有效的反馈途径,应该注意不要将其变成对课本内容的复制活动,而是应该将其设计成重在训练、培养学生对法律思维方法的掌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且同时能使学生在对问题的思考过程中,帮助他们牢固的掌握、总结和拓展所学的知识、方法和技能。比如对于作业的设计。则可通过给出某些彼此存在联系或冲突的法律条文,让学生从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或者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实际操作、一些课程小论文的撰写等来达到此种目的;而对于测试,则除了采用传统的纸质考试之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课程特点,采用诸如模拟法庭或者法律诊所的活动等实战测试形式。

此外,作为教学质量信息及数据的反馈途径,教师除采用传统的随堂交流、课后面谈等沟通途径之外,还应积极借助网络技术,通过电邮、QQ或开设博客等方式,随时收集学生对课堂教学效果、疑难问题等等情况的反映、建议和要求。从而基于在及时的互动中、在作业和测试中,多层面、全方位的采集数据和信息,认真对待,及时改进,以期最优化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3

(一)行政法自身局限

相较其它立法过程,行政法起步较晚,属于新生法学体系,缺乏能够作为基准的参考、学习法典。在执行过程中,法律规范存在不同程度的界限问题,加上我国实际国情,民族和习俗分布,使得法章行使不具备通用性。因此在教学选材中,往往只能根据大众立法,实施教学。法理依据缺乏,论证支点不足,中央和地方的同一性缺失等问题严重。尽管在后期的改革中孕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但是后续各个环节的补充法律都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完整的行政法学链和自身体系。在这种背景下,针对爆发式的行政需求,地方和个体根据自身情况拟定数量繁多的规章,且其中部分存在界定模糊、上下位法冲突、脱离实际等问题[1]。因此,在进行实际教学时,缺乏可以依附的教学材料,在学习和教学过程中带来很大的影响。

(二)教材与缺乏实践验证

由于行政法自身的立法的局限性,注定其在法学实践中会存在偏离社会要求,无法全貌体现行政法的公用。行政法本身涉及范围广泛,内容跨度大,现行的高等法学教材不能全面涉及覆盖的各方各面,基本都是围绕理论的教学展开政法关系的关联,没有得到实际案例的分析和实践经验指导,加之与其它体系法学的交错融合,主体立法部门与地方立法部门的立法基准脱节,在理论教学中无法全面覆盖到。如今,一些交错的地方部门所立规章已经大行其道,但是作为法学传授部门,却无法提供实践意义的例子,充分的教材支点,完善行政法教学的系统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行政教学理论。没有得到实践验证的教材,等同于将未经验证的知识传输给未来可能立法、用法、执法者,而他们也会将这种不成熟的法治理论传导给下一代,恶性循环。这种情况无论是对人才培养还是对法治社会的进步都是不可取的。教材应该取材于法学案例,成型于社会实践,才能普法育才。

(三)教学模式单一短浅

传统的行政法教学单一,多年重复利用陈旧法典案例教学,课堂设计呆板僵硬,缺乏灵活性。更严重的是传统的教学缺乏对未来社会行政法律的研判和分析案例,对老旧案例照板搬豆腐,禁锢了学生的思考和创新能力,也使教学缺少对当代和未来的讨论,将一些已经过时甚至与时代脱节的理论奉为圭臬。导致枯燥乏味成为法学课堂的代名词。法理的严谨性不应该受制于旧典、教纲,要挑出鸡蛋里的骨头,将原有的立法拿出来分析讨论,让学生参与到立法或法案的分析中。原有的教学缺乏学生的讨论参与,生硬无趣,即使学生能够按期望交出一份按设定好的标准答案,但是未必就真有对法理的研判、分析能力。忽略未来的教学,注定是跟不上时代节奏的。

二、确立人才培养理念

(一)在国家大力推行法制的背景下,对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就越显重要。受制教育、社会的影响,卓越的法律人才如今凤毛麟角,万里挑一[2]。国家也因此专门提出对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方案,并于2011年专门做了解释。当前,我国的整体的法治理念不够强,多年来依靠高等教育机构的输出为社会主义法制输送人才,但是没有真正贯彻要确立培养卓越人才的长远目标,原有的培养模式培养的人才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更加多元复杂的社会。因此必须要提高法治理念的认知,明确对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二)理念融入教学。追求卓越,才能创造卓越。明确了卓越人才培养的理念,下一步就要将理念融入教学。要将这个崇高的理念作为教学展开的核心,千方百计地围绕人才培养开展教学,设计教材。只有将培养卓越人才的理念作为教学的指导思想,才能让教学活动有源可循。因此,从教学体系各个环节融入理念,才能让教学有计划性、有目的性、有时效性。

三、教学机制巩固

法学的教学机制从学理上来说是指与法学相关的教学环节或教学系统。一个好的系统必定是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的,这样才能实现系统的优越性。而打造一个良好的法学教学机制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教学的功能,合理调动资源,高效的完成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行政法学的教育的机制的巩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从教育源头上进行改革,突出行政法学的教学地位,增加课程时间,制定理论与实践的课时配比;其次,要明确培育“卓越”的思想导向,设立对课程有完整检验检讨的教学机制,对典例,教案要严格筛选,坚决杜绝以次充好的行为。以保证教学教案的高质量和高水平,促进教师从思想和行动上自我进步[3];第三,要求教师定期“回炉”参与社会行政法学实践,深入实践理论的可行性,提出符合时代的观点,研讨分析,一方面加强自身的法学素质,另一方面可以将学习的广度最大化;第四,多元化课堂教学,增加模式辩论、推导、演示、案例分析等环节。将理论全面推向实践,发散思维,彻底将“填鸭式”课堂变成人人参,从而达到培养学生对法理的推理和研判能力。

四、完善案例教学

由于缺乏参考法典,加上老旧教学模式的原因,我国案例教学能力极其匮乏。而案例教学恰恰是可以直接让学生将理论对应实际案例进行讨论,剖析法理的最好方法,也是最能锻炼一个人的机会。因此,在教学中必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彰显案例讨论为主的根本原则,激发学生在案例中对法理的思考和兴趣。教材案例选择决定着教学讨论的重要方向,因此在案例选择上必须要有足够的思考,不能胡编滥造。要坚持符合教学大纲、符合时代特征、符合有研讨代表性的原则。案例的圈定,奠定了教学的基础。教中可以通过设计的多元方式,深入挖掘案例的体现的法理,推动学生有意识地运用理论知识解答实际问题。

五、促进法学实践

总体来讲,学习的目的是要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生活。作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其理论知识更应该放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接受千锤百炼,不断的修正才能正式实施,成为让社会接受,让民众遵从的律法。因此,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不仅要将实践带到课堂,还要将学生其带出课堂,走向社会,让所学理论接受时代筛选,实践的考验,辨证总结形成结果,逐渐成为真正的专业、符合社会和时代要求的卓越人才。例如加强与法学机构合作,让学生亲身参与行政案例的执行,抑或通过创造模拟案例进行案例执行演习等方法,强化学生作为一个法律人的职业意识和法学思维,教会学生学会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打破学习思维惯性的局限。此外,在实践中要注重巩固学生的职业能力,充分发挥实践探索的能力。鼓励学生单独承担案例处理等方式建立法学自信,不断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磨合,高效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实践教学的目的就是要革新理论教学枯燥乏味的弊端,多维度多角度地将理论抛入实际去检验、讨论、验证、总结。关于实践渠道的建立。第一,可以制定课程要求,让学生参与网络或国家热点行政案例的讨论,根据自身掌握的法学知识,提出思考建议。第二,教学机构需要整合资源,将学生安排到可以实施法学理论知识的行政机构实习,并适当安排接触实际案例,验证学习成果。第三,组织学生定期出到社会,履行作为一名法学职业者的义务,服务社会的同时,可以收集更多的社会热点问题,把思考维度放宽放远,拓宽对未来行政立法方向的探究能力。

六、培育国家法制观念

如果说法学教育的目的是培育卓越法律人才,那么法制推行目的就是要他们服务社会,服务未来。仅仅拥有出众的法理知识和实践能力,将精力放在争取个人名利上,对于整个国家的法制是无意义的。因此,只有在培养高端人才的同时培养他们的法制观念,从思想上认知法制的根本,从而将精力投入关乎时展、关乎社会需求、关乎民众呼吁中去,才能真正为中国法治社会贡献力量。此外,还需要对行政法学人才进行严格的职业道德考核,要求在执法、用法过程中秉持中立态度,坚守职业道德不能利用所学所长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伤害民众。当然,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之外,卓越的标准还应该包括: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知识能力和符合国家发展需求的专业素质。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只有把国家法制放在第一位,崇尚法律尊严,严守职业道德,才能成为真正的“卓越人才”。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4

构建法理学的多元化教学模式

(一)由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

我国的法学教育总体上是以教师为模式,即以“教”为中心设计的,教育目的、内容、方法都主要体现教育者的意愿与偏好,这种模式下培养出的是一批批符合社会期望的标准“法律人”。而随着高校的扩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高职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进入司法机关,成为“法律人”的可能性很小,另外,根据现有政策,我国的高职院校所招收的普通高考生往往是普通本科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任务完成后剩下的学生,相比之下,这些学生的知识基础相对较差,理论功底比较薄弱。因此,高职法学教育应有自己的特殊教学模式,不能机械地模仿法学本科教育的模式,忽视高职学生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普遍较差、学习能力较低的事实,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意志和愿望,从以“教”为中心的教育模式向以“学”为中心的模式转换,并尽可能帮助他们为实现自己的人生设想做好准备。这样,学生自己关于未来的设想受到重视,由被动的学变为主动地学,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真正实现教学的目的。

(二)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

在法理学的授课过程之中,应贯彻以“学”为中心的教育模式,教师要转变教学理念,不仅要做到“传道、授业、解惑”,而且还要积极扮演教学的组织者、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共同学习的合作者等角色,归根到底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

1.重点讲授法

讲义讲授法是法理学课程的传统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注重学术性和系统性,强调法学思维方式的培养。传统的讲授法有利于学生根据教师的系统讲授来全面了解法学理论基本框架和历史发展背景。不过,片面地依靠教师单方面长时间的满堂灌,容易将课堂变成走过场。因此,在课堂讲授时,其内容应有所选择,对于部分重要内容,由教师根据某一章节的教学重点、难点、疑点进行课堂讲授;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借助多媒体教学技术,增强课堂的生动性,吸引学生在课堂上的注意力,增强针对性,以提高教学效能。

2.典型专题研讨法

教师在备课时应注意教材的重难点,确定一般知识与重点知识。一般知识作为背景资料给学生讲解,而重点知识除了讲解以外,可以从中选择有代表性的专题来进行研讨。在研讨时,教师作为互动教学的参与者和组织者,要摆脱原来在讲台侃侃而谈的主角心态,注意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课堂互动交流气氛,多以微笑、眼神的赞许等动作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观点。教师此时的责任主要是倾听并做好相关的发言记录,当然对于离题的学生的发言,应及时用简短的话语为其指明方向,巧妙地将其发言限制在本主题相关的范围内,切实提高上课效率。通过典型专题的研讨,帮助学生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与思考,激发他们对法律精神的向往与追求。

3.案例分析法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5

1.3情景教学法情境学习理论是1990年前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JeanLave教授和独立研究者EtienneWenger提出的一种学习方式。情景教学法是由教师组织、学生配合,以护理某一情景患者为内容的教学方法。在该教学过程中,师生间有双向或多向信息传递,从而实现交流和相互促进。情景教学法通过实物演示、角色扮演等模拟医院的护理场景,力争做到学习与临床实践零距离。李云丽对情景教学法在中专生内科护理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显示,学生对情景教学法满意度较高,基础知识成绩及综合素质均得到显著提高。情景教学法符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护理人才的要求,是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效方法。该教学法应用于专科内科护理学教学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部分学生认为情景教学法可以提高其学习兴趣,促进知识掌握,提升临床应变能力,因而支持在内科护理学教学中引入该教学法,并积极参与演示。王思婷等的研究表明在本科护理专业内科护理学教学中采用情景模拟教学法,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大部分学生经历了由生疏到熟练的进步,能够记忆所学技能的要点,学生均反映,亲身体会和实践如何在模拟人和患者家属身上收集资料、进行系统评估和护理技能操作,比在课堂上单纯学习理论知识收获更大。情景教学法成功的关键是情景设立和角色扮演。现代高科技电子产业为高端模拟技术提供了保障,学生轮流扮演患者和护士,模拟临床场景进行护理评估,总结护理诊断,拟定护理措施。这就要求学生有一定表演能力,所以课前教师应让表演能力强的学生指导其他学生扮演患者。教师既要熟悉患者习惯的表达方式,也要熟悉护士护理患者的程序和沟通技巧。情景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评判性思维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能力,因此,应注意调控课堂节奏,学生会因认知能力不足而导致课堂纪律散乱。

2临床实践教学方法研究进展

2.1临床路径教学法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而制订的一个有时间限定的诊疗计划。20世纪80年代美国第一次将其应用于健康照顾系统,1995年哈佛医学院首次将临床路径理念与临床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为患者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医疗护理。2005年引入我国,2009年我国正式启动临床路径管理模式,以临床路径为平台对医院实习生进行教学,该教学法称为临床路径教学法。张园园等将临床路径理念引入护理本科生临床实习带教管理中,取得了较满意的效果。临床护理路径规范了临床带教模式,更新了教学思路与方法,调动了护生学习的主动性,增强了护生护理工作的法律意识。临床路径管理模式目前固定在112个病种,临床路径带教模式的应用没有规范化,缺少成熟的标准,一些临床路径带教只是根据本医院情况自行拟定的,特别是缺乏对不同学历护生临床路径带教的研究。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临床路径带教模式,统一标准,规划不同学历护生临床路径带教模式。

2.2循证护理教学法20世纪90年代初Albadicenso教授在循证医学基础上提出循证护理的观点。循证护理教学可提高护生评判性思维能力,帮助护生转变护理观念,在护理实践中自觉运用批判性思维对现存的实践模式寻求实证,展现更多的理性思考,用科学证据而非经验和直觉决定护理行为。国内循证护理教学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这方面正规的师资培训,也没有统一的教学计划和教材。目前都是小范围开展,研究时间和研究对象都有很大局限性,应用效果可行性评价和反馈依据不够充足,这都给本研究带来很大困难。笔者认为应该扩大研究范围,探索出可行的循证护理教学方案。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6

1.力学教材的基本知识结构

牛顿运动定律是经典力学的基础,也是经典物理的基础之一.动能定理和动量定理及其守恒定律为经典力学的栋梁.现行教材的体系是先讲静力学,后讲运动学,最后讲动力学.把牛顿三定律按三、一、二的顺序安排,第三定律放在静力学中讲授.这种安排符合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即学习静力学时,有牛顿第三定律作准备知识,学习牛顿第二定律时,有力的合成与分解作先行.通过静力学的教学,要求学生正确理解力的概念.

物体受力分析是力学中的关键,几乎所有的力学问题都要涉及物体的受力分析,所以静力学教学是最重要的基础.

2.物理思维方式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进行加工的过程,是人脑的功能,通过表象、概念判断和推理以及其它过程来反映客观现象的能动过程.物理思维就是运用思维的一般规律于物理学习、研究中所体现的具体的一种思维方式.

在教材分析中掌握物理思维结构,就是要掌握怎样运用思维的基本形式(概念、推理、论证等)和思维的基本方法(比较、分类、鉴别、分析、综合、归纳、证明、反驳等)以便能更好地、有目的地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第一章“力”要重点讲清三种力产生的条件及力的大小和方向,为物体受力分析做好准备.力的三要素,在初中已经讲过,对质点来说不会发生关于力的作用点的问题,而对刚体来说,力的作用效果除了跟力的大小和方向有关外,还跟力的作用点的位置有关.教材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刚体概念,但所说的物体都是指刚体.力的作用点可以沿力的作用线移到刚体内任一点而不改变力的作用效果.因此,与其说力的作用点是一个要素,还不如说力的作用线是一个要素.物体的平衡,用了“平衡”和“固定转动轴的物体”等理想模型方法;“力的分解和合成”用了分析、综合、等效的方法.

第二章“物体的运动”用了理想模型(过程模型)的方法.高中教材以初中教材为基础,先提出质点这个理想化模型,在研究物体在一直线上的运动以后,立即研究物体在一个平面内运动的有关概念、规律和描述方法.运动学是力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习其它各章的必备知识.对平面运动的速度的合成与分解运用了分析、综合、等效的方法.

第三章“牛顿运动定律”用了经验归纳方法论.虽然第一定律不能用实验直接证明,但由第一定律推导出的一切结论都与实验结果相符合,这就间接地证明了牛顿第一定律的正确性.当今的实验已能近似地验证这个定律,例如用气垫导轨实验,运动物体——滑块在水平方向可以近似地认为不受力,因而它近似地做水平匀速直线运动.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牛顿第一定律有可能得到更加严密的证明.牛顿第二定律是通过实验归纳得出的.在功和能,机械能守恒定律,动量、动量守恒这几章中,主要是用了推理的方法.如教材中机械能守恒定律是借助于运动学和动力学的知识推导出来的.但应当明确一点,这是一条实验规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客观规律的反映.这此规律能够相互推导,这说明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动量定理出自于牛顿第二定律,又异于牛顿第二定律.牛顿第二定律是一个瞬时的关系,而动量定理则说明状态过程,它可以按过程始末状态处理物体的动量变化,而不必涉及过程的细节.如果只考虑两个物体的孤立体系,把牛顿第三定律与牛顿第二定律结合起来,就得到作用前后的总动量不变.我们可以用实验进行检验,牛顿也正是用这个方法验证牛顿第三定律的.

“振动与波”一章研究的主要方法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过程,运用了动力学和运动学的基本规律,导出满足机械能和机械振动规律的新结论.

3.数学是表达物理学规律最精确的语言

在教学过程中,只有将教材的教学方法、结构搞清楚,才能达到运用数学方法解决物理问题的目的.在“力”这一章中,重点解决什么是矢量和矢量的运算方法问题.对物理矢量必须透彻理解,掌握其数学运算法则——矢量的平行四边形法则.引导学生对“代数和”与“矢量和”进行对比,体会矢量的质的差别,从而自觉地运用矢量运算法则.在“物体的运动”这一章中,先提出质点这个理想化模型,并研究质点动力学中的几个基本概念、位移、速度、加速度等.从数学角度分析这些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包括文字叙述、数学公式、函数图象等),再进行运动的合成与分解的矢量运算.

在“牛顿运动定律”这一章中,牛顿运动定律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即能进一步加深对静力学、运动学知识的理解,又能为顺利学习机械能和动量铺平道路.牛顿第二定律的数学表达式,只有以地球和相对地球静止或做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为参照系才是适用的.教材由分析物体只受一个力产生加速度与力的关系,过渡到分析物体受几个力产生加速度,以及加速度与力的关系,从而概括出能适合各种情况的牛顿第二定律的数学表达式ΣF=ma.在公式中,力与加速度都是矢量,故此式是一个矢量式.牛顿第二定律概括了力的独立性原理(或力的叠加原理),即几个力同时作用在一个物体上所产生的加速度,应等于每个力单独作用时所产生的加速度的叠加——矢量和.在解题中,运用了正交分解法等基础知识.

机械能和动量这两章是在运动学和动力学的基础上,讨论力的空间和时间积累效应,从而引出功和能、冲量和动量等概念.功和能将矢量运算变成了代数运算.教材从力对物体做功引出动能和动量定理,研究了重力、弹力做功的特点,引出势能的概念,得出在只有重力、弹力做功时,机械能守恒.最后,从一般的功能原理阐明功的本质是能量变化的量度作为本章的总结.能的转换和守恒揭示了物理学各部分的内在联系.在讨论动量定理时,应强调牛顿第二定律的关系式是一个瞬时关系,而动量定理则说明状态过程,应用它研究某一过程而不是研究某一瞬时,只有在t0时,才是相等的.实验是讲述动量守恒定律的基础,教材这样处理是考虑到动量守恒定律的产生不是从牛顿运动定律推导得出的,而是一个独立的物理规律.而动量守恒定律的适用范围远远超出牛顿力学的适用范围.对动量守恒定律的数学表达式没有具体给出,目的是避免学生只是死记公式,注重培养学生学会运用物理规律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的能力.在应用动量守恒定律时,应选用惯性系,物体的动量mv、速度v的大小和方向也与参照系的选取有关.应特别注意计算同一系统中各部分的动量不能用不同的参照系.机械振动和机械波是较复杂的机械运动,它需要力学、圆周运动、运动图象等知识作基础.简谐运动是最简单、最基本的振动,是讲清波的关键.建立振动和波的联系与区别,是突破机械波教学难点的关键.

二、物理教学即要发展学生的智力又要培养学生的能力

物理教学即要发展学生的智力,又要培养学生的能力,而后者较前者更为重要.从物理学本身来看,它研究的各种现象和规律是互相联系的.例如功和能的概念及能的转换和守恒定律,又渗透在各个分科中.教学职能即要从人类知识的总汇中挑选最精华的,运用最科学的方法传授给学生,又要使他们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驾驭知识的能力.要重视知识的传授,离开知识的掌握,能力的发展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1.系统化结构化的教学

在中学物理教学中,贯穿力学的两条主线——动能定理和动量定理、机械能转换和守恒定律及动量守恒定律.这两个定理、两个定律来源于牛顿运动定律,与牛顿三定律一起构成质点动力学的基本规律,是力学部分的重点知识.围绕这两条主线,要深入分析牛顿运动定律,为这两个定理打好基础.动量定理、动能定理是在牛顿定律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定理或推论,它们提供的表达式与牛顿运动定律等价,可代替牛顿二定律的矢量表达式中的某分量式,而不是什么新的表达式.但是动量守恒定律是自然界最普遍的规律之一,能量守恒和转换定律也是反映自然现象的最重要的规律之一.它们的作用远远超出了机械运动的范围.

2.培养学生的独立实验能力和自学能力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7

(三)激发学生学习高中地理的兴趣。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一堂成功的课堂教学中应注意找到能引起学生兴趣的兴奋点,教师在研读教材时应注意充分挖掘教材知识内容背景下的感性材料;与此同时应广泛搜集、充分积累相应的素材作为课程切入点,在潜移默化的课程进度中带领学生走向正轨。在保证教学内容生动有趣,引人入胜的同时,不忘对学生的思维以正确引导。

(四)重视高中地理图表的判读能力。高中地理--“自然之所向,通晓以为理”,在高中地理学科的建立之初,以高中地理事物的标记起源,因此,地图成为高中地理学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已发展到包括统计学在内的相关图表的研读与总结。所以如何在观察到外部表象时,分析其个中道理成为高中地理学习的关键所在。在对高中地理图表的判读当中,其外部表象特征,反映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的开阔性、准确性都是高中地理学科考查的范围且常见于简答题。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学生自己的思维表达方式,注意其思维的偏差和纰漏,教师要给予及时的方向性的引导。其细节可以从一下几个点来掌握。第一,高中地理图名。高中地理图名揭示了该图的总结内容,是解决问题的起点。掌握图名内容有助于迅速查找相关材料。第二,图例和注记。是高中地理事物的符号表达,最能直观表示高中地理事物的分布及相关高中地理事物的外在联系,结合知识的点构成了解决问题的思路。最后,区域高中地理知识的应用。相关表象的内在联系在是课堂的教学的重要组成,通过学生应用情况教师应调整在高中地理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思维方式,表达方式的训练内容和强度。

二、高中地理教学方法

(一)多媒体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高中地理教学中有很多抽象的理论和概念,多媒体是高中地理教学中重要的辅助手段,将能引起学生兴趣的感性素材通过多媒体形式的展现是建立高效课堂的有力保障。特别是在“言传”很难表达的素材上,多媒体的表现使原本抽象的内容变得直观。例如人教版必修一教材中关于地球运动的部分,多媒体可以展示立体的地球运动状况,太阳光照图,天体之间的运动等。

(二)图示法。自制简图和填图册的应用在课堂教学中要及时、高效利用。其中,自制简图甚至比多媒体的展示效果要好,简图能够有效化繁为简,更易寻求掌握高中地理事物的外部特征。在简图的应用过程中,教会学生要掌握如何将复杂高中地理事物通过一定规则的转换成为易用图表。如世界大洲轮廓,洋流简图等。同时教师和学生共同制作简图,以增强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以及动手能力。填图册的应用可以成为粗略内容的精细加工。将统一冗繁的高中地理知识整体打碎成数个区域各个击破是建立高中地理整体的有效方法。在自然高中地理和人文高中地理的相关图标应用中,学生要注意将不同高中地理事物分图层掌握,而在规律的总结当中就要应用图层叠加,分析其相关规律。填图册也可以通过自制的方法加强记忆。适合不同学生的手工填图册使不同的内容得到了有针对性的训练。

(三)列表比较法。高中地理学习中的同类型知识内容,是学生容易混淆的高发内容。在解决此类问题时,可以利用学生建立相关图表,相互对比并通过总结规律、语言描述、试题猜想、资源共享等课内授课方式来增大类似知识点的区分度,适时的锻炼自主学习的学习习惯和相关内容的思维习惯。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8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综合学科。法学教育的根本目的之一,在于提高学生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对实现这一目的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不少专家学者强调在高校法学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对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已成为共识,本文就对案例教学的有关问题作简要的分析,与同行交流。 一、传统教学法的优势及缺陷 教学方法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方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得身心发展共同活动的方法。要有效地完成教学任务,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必须根据学科特点,正确选用教学方法。 (一)传统教学方法主要是单向的理论灌输式的教学方法 传统教学活动主要围绕着教师讲授某种专门理论知识而展开。教师对教学进程能给予较好的控制,能有条不紊地组织教学,帮助学生较好地理解法律概念、原理以及现行的法律条文。特别是由于法律规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教学内容以及教材也就具有了较好的稳定性,教师准备一门课程几年内都可以保持基本结构上的稳定性,有利于教师熟练地系统地传授法律知识。这种教学方法在象我国这种属于成文法体系的国家中的确有其特定意义,也是其优点所在。但这种教学方法忽视了法律的应用性和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有其固有的缺陷。由于课程设计是以讲授理论为主要内容的,教学强调按计划进行,讲求传授知识的系统性、逻辑性、条理性,因而教师囿于规范化教学的要求,很难充分调动学生积极主动性,尽管教学中也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可实践中往往偏离这一原则,忽视了知识如何运用环节和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造成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 (二)传统教学方法存在重教学内容、轻教学方法的倾向,重教师的主导作用,忽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倾向 从教师方面来看,教学过程以教师满堂灌为主,教师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中心,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和控制者。从学生方面来看,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在课堂上很少甚至完全不能主动参与教学过程。教学是一种典型的“讲—听—记”模式,教师讲授时津津乐道,可学生只是被动接受。教与学的互动关系很难有效地开展。久而久之,教与学自然形成“两张皮”的现象。学生“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私学”现象严重,使得教师的积极性受到挫伤。 传统教学方法显露出许多难以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需求的弱点,亟需进行改革。在指导思想上,应进一步倡导以启发式代替灌输式,在功能上实现由教给学生法律知识向教会学生应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方向转变。在教学方法上,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独立性、应用性等。在法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 二、案例教学法有别于判例教学 为了改革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增强教师课堂讲授理论的可操作性,不少教师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有人主张大胆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教学法。 美国法学院校主要采取判例教学法,又称哈佛教学法。它是运用具体案件分析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将法律专业理论与律师办案实际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判例教学法的基本方式是问答式或讨论式。教师上课不是采用课堂讲授的方法,一般不讲序言、概论、定义之类抽象的东西。一上课就开门见山地组织、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提出问题和学生共同讨论。课堂上不仅教师可以提问这生,也允许学生提问老师,允许学生打断老师讲述,进行争论。这种问答式教学也称为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其目标就是训练学生的职业技巧和技能,促进学生积极思维、个人钻研、独立思考,发挥学习的积极性,掌握广泛的法律知识和规则。 美国法学院校所以实施判例教学法,原因之一是美国是一个普通法系国家,判例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判例教学对于学习和研究美国法律的形式和内容有重要意义。原因之二是判例教学法确实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推理和表达能力。但判例教学法不适合我国法学教育。首先,判例教学法是与判例制度紧密联系的,是不能脱离判例法而存在的一个独立教学方法。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只 有案例,没有判例”,法律传统基本沿袭了大陆法系国家成文法形式,所以不能完全照搬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教学法。其次,由于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学教育仍应以解释成文法规则、法律理论及运用问题为主,在整个课堂教学中不可能完全采用问答法授课。再者,判例教学法主要适用于职业律师的培养,单纯的判例教学法不适合我国法学教学的培养目标要求。根据我国法律传统,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法律文化传统,在法学教育领域,可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经验,采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学中,通过分析和研究现有的案例,解释成文法内容并推动成文法的发展与完善的一种辅助性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案例教学法有多种表现形式。在法学教学过程的不同阶段,适时地运用现有案例解释和研究成文法,其具体形式包括课堂讲授理论中评析案例,专门组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处理,课堂讨论等。 2.案例教学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学生参与的主动性。不仅可以使理论讲授变得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而且有利于学生尽快掌握抽象的法学原理,并能灵活运用,举一反三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3.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过程中,一方面用来解释成文法,另一方面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从中可以发现立法的成功与不足,进而针对立法漏洞寻求填补方法,以推动成文法的发展与完善因此,通过案例教学既可以把握成文法的精髓也能够增强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三、案例教学的组织过程 在法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还涉及到如何组织课堂教学的问题。案例教学实际上是一个师生之间以及学生之间的交流过程,要保证教学效果,课前准备相当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师的准备工作 案例教学离不开案例,司法案例非常多,但并不是所有的案例都适合课堂教学,这就要求教师在案例选择方面下功夫。这是引入案例教学的第一步。包括搜集案例和选择案例。搜集案例可以从国内外各种信息渠道中间搜集案例资料。 搜集资料是选择案例的前提。教师不拥有较丰富的资料,无以保证教学效果。用于案例教学的案例一般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典型性。所谓典型性,不在于案件当时所产生的新闻效应,而在于案情与法律规则内涵的联系性。被选案例分析要有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例如,在讲授《合同法》“要约与承诺”问题时学生感到很抽象,不易理解。通过讲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关于“悬赏广告”的典型案例学生兴趣大增,思维极易调动。二是适当性。即所选案例要难易适中。案例太简单,容易得出答案,难以提起学习兴趣。太难可能超过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理解力,无以使学生入手分析,会打击其学习的积极性。三是综合性。即案例的搜集有时不能只限于某门专业课的内容,还可考虑综合其他法律知识的内容,这样的案例搜集虽有一定的难度,但有助于学生分析和学以致用。 案例选择好后,紧接着第二步就是教师要分析案例。在将案例交给学生之前,教师必须先将案例精髓吃透,作深刻剖析,把握好案例的关键点,既要指出司法案例的优点,也可指出其不妥之处。以利于课堂教学时有效地启发、引导学生思路。对篇幅和难度较大案例,也可以要求学生提前准备,做到有的放矢。 (二)学生的准备工作 案例教学改变了以往课堂上以教师为主的传统,更多地强调学生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因此,学生的准备工作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主要从两个方面去做。一是布置案例,让学生课前预习。由于课堂教学时间有限,不应该让学生在课堂上再花时间看案例,这一过程应在课前完成。并明确提出预习的要求,使学生熟悉案情,带着问题上课,实现由被动向主动角色的转变。二是注意选择提供给学生的材料的范围。案例教学目的重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案例本身可能并无绝对正确的答案。因此,在给学生提供案例材料时,可以将案例结论部分隐去,允许学生自己分析得出各种结论性意见,将讨论和参与的空间留给课堂教学,从而给学生开辟一 个广阔的思维空间,避免采用单一化和模式化的僵硬思维方式,培养创新的思维能力。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9

即使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确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提出的当下,在法律体系日渐完善、法学教育日臻成熟的情况下,仍然避免不了在法的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困境和考验,这些矛盾的出现同样给法学基础理论教学提出了课题。

困境一,法理学以哲学为背景进行研究,具有抽象性、概括性的特点,这样就不免与现实产生距离。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可以为以后其他部门法学科的学习,提供一般规律性的法学方法论的导引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学基础理论的导引性就显得很乏力,各个部门法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依托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运行来完成,反观法学基础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则明显微弱得多,表现出处理各类问题层面上的渗透力不足。然而,法学基本理论作为一种指导性的学理,其干预力应当在广度上、深度上都是完整的,但事实是法学理论在指导的深度上只停留在了理论层面,在进入实际操作层面发生了断层。这就导致了法学基础理论在作为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中处境尴尬。以每年全国性的司法考试为例,司法考试的应然状态应当是法律人由理论层面向实践层面发展的一个关节点,而恰恰在这个关节点处,法理学发生了断层。从而发生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平时所学习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在司法考试中通常不是标准答案,而司法考试中的参考答案在真正法学理论中又经不起推敲,这一点在法理学中表现尤为突出。担负选拔优秀法律人才、意义重大的司法考试中的应试法学理论与真正的法学理论之间产生了的巨大冲突。而这种状况的出现,也值得法学基础理论教育进行深刻的反思。

困境二,我国法学基础理论教育起步较晚,无论是在法律文化积淀层面、还是法律价值内涵、技术制度层面都与西方法理学有一定的差距。在教学活动中,许多法律著作通常的写作模式都是:就一个问题列举许多西方学者观点,论述其优缺点,最后提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是怎样认识的,在批判其他观点的狭隘性、局限性过程中提出后者怎样具有超越性。但是,这种观点无非是以上各种观点的总结和捏合,并没有太多的创新和高明,即所谓的“折中说”。诚如学者说:“所谓‘折中说’,即是没有学说,因为根本没有自己的观点。”如果我们的法学教育习惯在这样一种亚健康的思维模式下发展,总是在批判他人观点中寻找,在整合他人观点中获得成就感,那么,我们的整个法学教育就真的很难步入法律的理想家园。

困境三,法学基础理论一向被认为是一位表彰权利的勇士,但是在权力面前却失去了太多的骨气。法律为政治统治服务本身无可厚非,但是,突破法律所秉承的原则,唯政治统治马首是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法学理论中许多优秀的价值理念,完美的技术制度,神圣的精神内核,当与国家的现实情况和政策意向发生冲突时忽然变得苍白无力;而当政治统治发生需要时,却动辄任意修改法学基础理念,影响其价值取舍,撼动其基本根基。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法学基础理论作为其他部门法的基础对法治精神的实质内核应当是一种坚持,而不是对政治的一种迎合。法学基础理论作为各个部门法的基础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应当充当开山铺路的急先锋,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一个克服政治任性的过程,法学基础理论应当为依法治国寻求更多的理论支撑点,而非为政治的任性提供自圆其说的依据。只有在这样的过程中,法学基础理论教学才能步入真正的良性循环。

三、法学理论教学的解决出路

以上,是笔者结合近几年从事法学教学活动,基于和学生的深入交流、归纳总结的思考所得。这些方面的困惑应该说不仅是对当前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效果的困惑,同时也是对整个法学教育发展的困惑,更是法学理论教学在法学教育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有鉴于此,结合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自身的培养目标和方向,在今后的法学理论教学活动及学习中,应该作出一一校正,教学手段及方法适时作出适当的调整。

首先,为了解决第一重困境,笔者认为法学基础理论课在倡导学习运用法律原理的同时,应当注重对法律事实探知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对法律事实调查、搜索、归纳、提炼、分析、认证的能力。这并非是简单的调查搜集客观事实,而是法律人运用法律思维去判断、分析、确认、选择客观事实,提醒学生对某一问题得出的结论是以法律事实的探知作为第一手材料的。从现实角度出发,对事实材料背后所蕴含的法律关系进行提炼、认证,最终获得对事物的法律评价和价值判断。借以试图联结法律基础学科在理论和实践之间的断层,加强法学理论在司法实践层面的渗透力。考虑到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浙江警察学院《法学导论》的授课计划特意尝试安排三次实训课程,分别以读书报告会、案例分析、主题辩论等方式开展,实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生活,学生参与热情较高,教学效果反映良好。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10

作为对文学现象进行认识阐释的一门理论学科,文学理论研究对于当代文学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同样,在大学中文专业的课程体系中,文学理论作为一门重要基础理论课程,对于其他文学课程的学习,对于培养学生什么样的文学观念和建立怎样的知识能力结构,是至关重要的。然而从目前文学理论教学的现状来看,有一些教学观念与方法上的问题值得思考探讨。对此,我们在教学中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这里结合我们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谈谈体会。

综观新时期以来文学理论学科的变革发展,往往有这样一种感受:一方面,文学理论界空前活跃,思想解放,思维开放,充满了求变创新的激情与热望,各种以创新为旨归的文学理论教材层出不穷,显示出前所未有的多元、开放发展的繁荣景象。但另一方面,在这种开放多元的发展潮流中,也给文学理论课程教学带来了许多迷惘和困惑。比如:一是随着大量西方现代文论知识被引入,并进入文学理论教材与教学,而且在各种“创新”的名义下,文学理论教学也随着理论研究不断转向,忽而“向内转”,忽而“向外转”,在这个过程中,文学理论的一些基本问题愈来愈模糊,乃至被遮蔽或淹没了。二是随着这门学科的意识形态性不断被消解,以及愈来愈强调文学理论的独立性、自律性、科学性,愈来愈关注文学理论自身的学科体系、理论范式、研究方法、概念范畴、话语方式等,这样文学理论也就愈来愈成为一门知识性学科,它的人文学科特性即人文性愈来愈弱化乃至被消解。三是与上述问题相关,文学理论研究与教学愈来愈远离文学实际,尤其是当下的文学现实,也愈来愈远离当今社会人们的文学诉求,而更多满足于文学理论知识系统内的自我言说或相互阐释。上述问题在当今各种文学理论教材中较普遍存在,而且由于教材编著者的文学理论观念各不相同,所选择吸纳的理论资源也不一样,这就有可能导致同一门课程采用不同的教材,其文学观念与知识系统几乎难以通约,给教学者带来很大的困惑。

在这种情况下,文学理论教学就很可能出现这样一种现象:教师并不清楚这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什么,只能是采用什么教材就教什么内容,按教材逐章逐节把这些知识点宣讲一遍,如果换了教材,那么所教的理论知识就可能大不相同,教师就真的成了只会照本宣科的“教书匠”。而对于学生来说,除了接受一堆半懂不懂的文学理论知识外,实际上并不明白究竟为什么要学这门课程,以及学了这些理论知识有什么用。我们认为,比较理想的情况是,教师在对文学理论学科的变革发展具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和对其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具有一定研究思考的基础上,能够形成自己的教学理念,从而确立比较明晰的教学目的,具有较强的处理教材与具体教学内容之间关系的能力,并找到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这样教学效果显然就会不一样。近年来,笔者和我们的教学小组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研究探索。

经过较长时间的思考研讨,我们逐渐形成了如下一些基本的教学理念:

一是坚持知识论与价值论的统一。如上所说,随着一个时期以来对文学理论学科的意识形态性的逐步消解,以及大量西方现代文论知识引入教材和教学,文学理论愈来愈成为一门知识性学科,它的人文价值特性则愈来愈弱化。而我们认为,文学理论教学固然需要引导学生全面学习这门学科的系统知识,但教学不能仅仅只是介绍阐述各种理论学说,学生也不能只满足于一些知识点的掌握。文学理论说到底是对文学的认识阐释,而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文学是人学”,那么对文学的认识阐释就不可能没有价值观念与价值判断,各种文学现象也不可能“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因此文学理论就不能放弃价值论。当然,当今对文学价值的认识阐释不能像过去那样单一和狭隘,但至少可以在“文学是人学”的意义上,从两个基本向度来加以认识理解,即文学对于促进人类精神文明发展和社会变革进步的意义价值,以及文学对于丰富个人的精神生活与提高人生境界的意义价值。在这个基点上,文学理论教学的知识论与价值论应是统一的。

二是坚持多元性与主导性的统一。在当今多元开放的时代条件下,不仅各种文学理论知识,而且各种文学观念都充分多元化了,这既是思想解放和社会进步的标志,但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问题。如果说过去文学理论教学中的问题在于理论知识过于贫乏和文学观念过于单一,造成了这门学科的僵化,那么当今文学理论教材和教学中出现的新问题,则是在一定程度上盲目追逐理论知识与文学观念的丰富多样和新潮前卫,遮蔽了文学理论的基本问题,忽视了对应有的主导性文学观念的建构,造成了理论的丰盈与观念的困惑之间的矛盾。笔者看来,在当今文学观念多元混杂的情况下,有必要确立“多元主导”的教学思想,即一方面引导学生了解当今各种文学理论的观点学说,看到各种不同的文学理论观点可能都有某个方面的合理性,从而拓宽知识面和理论视野;另一方面则要引导学生着重理解、掌握和确立主导性的文学观,既在学理上能更广泛更深刻地说明解释文学现象,又要切合当今时展要求的理论。比如,当代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当然这里的关键是要切实加强对这一主导性理论观念的理解把握,从而用这种理论来帮助学生建立起基本的文学观,为他们观察认识文学现象和以后进一步接受比较各种文学理论观点建立起一个平台,这对那些还处于理论观念和知识结构形成阶段的青年学生来说,应是十分必要的。

三是力求转“知”为“智”,培养人文精神。这是我们从著名哲学家冯契先生的哲学理念所获得的启示。冯先生认为,我们的思想理论,应当注重如何把知识转化为智慧,把理论转化为方法,把观念转化为德性。冯契先生毕生的哲学研究,所追求的正是这样的目标。我们感到,这种转“知”为“智”的理念,对于文学理论研究与教学也是非常富有启示意义的。当我们面对各式各样的文学理论时,这些理论学说在我们眼里可能首先是一种知识,或者说我们首先是把他们当作知识来看待和了解接受的。但是,文学理论不仅仅是知识,它还是一种智慧,或者说在文学理论的知识形态当中包含着人类的生存智慧。文学是人学,文学理论也应当把文学当人学来认识和理解阐释,理应包含着人文智慧在内。事实上,一定时代的人们在对当时的文学现象进行认识和理解阐释时,总是表现了他们对社会、历史与人生的理解,蕴含着他们的生存智慧。因此我们在进行教学时,就不能只是把文学理论当作知识进行教学,更需要引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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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学”的意义来理解文学,通过对文学的理论思考来理解人生与社会,不断增长人生智慧和培养人文关怀精神。

四是努力转“知”为“能”,实现“双向提升”。文学理论作为一门理论课程,不仅需要让学生掌握本学科的理论知识,还应当致力于引导学生将这种理论知识转换成为一种能力,这既包括培养理论思维能力,也包括运用理论知识解读文学作品和分析文学现象的能力。所谓“双向提升”,就是一方面帮助学生提升理论思维能力,另一方面促使学生提升观察分析文学现象和读解评析文学作品的能力。这可以说是这门理论学科不同于一般知识性学科的特殊要求,我们的教学理念应具有这样的自觉意识。

建立了一定的教学理念,那么就可以比较明晰地确立这门课程的教学目的。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教材和面对什么样的知识系统,都必须紧紧围绕教学目的来处理教学内容和调整教学方法。根据上述教学理念,我们认为文学理论课程的教学目的主要有这样三个方面:一是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文学理论基本知识,包括了解当今文学理论的各种观点学说,尽可能拓宽理论视野,在比较辨别中引导学生建立起主导性的文学观念,为使他们正确认识判断和分析文学现象奠定基础。二是努力引导学生从“人学”的意义来理解文学,建立起以人学为基点的文学价值观念,通过对文学意义价值的理解与思考,进而理解自然、社会与人生的丰富意义,不断增长人生智慧和培养人文关怀精神。三是通过加强教学引导与写作训练,帮助学生培养和提升理论思维能力,以及锻炼读解分析作品文本的能力和写作表达能力。

与上述教学理念与教学目的相适应,我们在教学方法上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力求能够较好地实现这种教学目标。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11

1.昼夜长短的变化冬至日夏至日:太阳直射点一直向北移,北半球白昼长,但昼长<夜长;到春分日,昼长=夜长;过了春分日,白昼继续增长,昼长>夜长。(南半球恰好相反。)夏至日冬至日:太阳直射点一直向南移,北半球白昼短,但昼长>夜长;到秋分日,昼长=夜长;过了秋分日,白昼继续缩短,昼长<夜长。(南半球恰好相反。)教师可以在此引导学生做出小结:冬至日是北半球昼最短、夜最长的一天;夏至日则是北半球昼最长,夜最短的一天。(南半球恰好相反。)2.极昼极夜的变化冬至日夏至日:北极圈内极夜范围逐渐缩小,到了春分日消失;过了春分日之后,北极点及周围开始出现极昼,且范围逐渐扩大,到了夏至日达到最大。(南半球恰好相反。)夏至日冬至日:北极圈内极昼范围逐渐缩小,到了秋分日消失;过了秋分日之后,北极点及周围开始出现极夜,且范围逐渐扩大,到了冬至日达到最大。(南半球恰好相反。)由例子可以看出图表教学法的优势所在。

(一)、化难为易,加强理解

高中地理的自然地理部分门槛高,理论性强。其中很多知识学生在初学时都难以理解。要想让学生轻松攻破这些难点,在讲述时采用图表教学法,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方法。比如“地球的公转运动”这一内容就可采取图示法结合多媒体演示进行课堂教学,这样可以使学生弄清楚地球的运动是自转和公转两种运动的叠加,而不至于让学生凭空想象,难以理解。

(二)、通俗精练,利于记忆

高中地理教材中地理概念多,地理规律和地理特征复杂,在教学中适当采用图表教学法,会将这些内容变得通俗易懂,从而激发学生的听觉记忆、视觉记忆及动态记忆。本来课本中许多地理概念、地理规律、地理原理和地理事物都用较大的篇幅来阐述,采用图表教学法,就可以很轻易地讲透这些知识的实质和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突出重点。例如,低压和高压天气系统就可以采用图示法和表解法结合的方法进行阐述讲授。又如,“我国的人口迁移”这一节在课本用了较多的文字阐述,其实要是把这个过程简化为图,内容就简单多了。

(三)、化静为动,直观形象

高中地理教材中有插图众多,学生普遍有地图册及常用的世界地图和中国地图。但这些插图和地图内容毕竟是静态的,在实际教学中,尤其是对某些地理知识的演变和形成过程,如果采用板图、板画教学,边讲边绘,化“静”为“动”,不仅阐述清楚了地理知识的相互关系、分布规律和时空变化,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形象直观的思维。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12

(一)对中职物理教学的认识不足

很多中职学校为了所谓的全面发展或创示范专业职业学校,于是盲目地、大量地开设了多种专业课程,忽视了最基础的物理课程的教学。现实中,物理是中职工科类的基础课程,物理知识的学习可以说渗透了物质生活的所有领域。然而,长期以来由于部分中职学校片面强调物理教学为专业服务的思想,导致物理教学没有得到较高的重视,有的学校甚至直接用电工学取代了物理学,这显然是对提高物理教学效果不利的。

(二)中职物理教材与专业知识脱节

现阶段,中职学校所选用的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物理教材是按学科本位的教学模式进行编写的,它在理论知识的梳理上相当完善,也对中职学生接受系统物理知识很有帮助。但是,该教材不能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不符合中职学生的文化基础规律,因而与专业知识脱节,进而导致学生对物理学习的积极性较低。

(三)中职物理教师的教学方法不注重创新

中职学校的物理教学普遍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局限于各式各样的条条框框,不能充分地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学生动手操作的实践机会也较少,学生无法有效地接受物理知识,这样的弊端在传统教学方法的应用下日益显露。与其说是教学方法不到位,不如说是教师不注重教学实践的创新,以至于中职学生对物理的学生始终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这显然是不符合当前中职物理教学的需要的。

二、项目教学法在中职物理教学中的具体应用实践

结合多年的中职物理教学经验,笔者在本文中以高等教育出版社的物理教材中“电路”的相关知识举例,说明项目教学法的具体应用和实施过程。

(一)确定目标,提出项目任务

确定目标,提出项目任务属于主题阶段,中职物理教师应当联系生活实际开发和设计项目任务,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开发一个与“电路”密切相关的项目主题,项目中需要解答的问题应包含理论和实践两个部分,项目的成果可以明确定义,能够把设计的项目融入到课程教学中去。除此之外,物理教师还需预先将班级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搜集相关信息和资料,须强调各小组学生要独立完成任务,最后确定各小组需要完成的项目任务。

(二)制定项目计划

结合项目的完成进度,教师可以对学习内容进行一些调整,教师可以和学生一起制定项目行划,最终把电焊室电路设计作为本单元的课后作业。具体是:把“电路的设计”作为班级各个小组的独立任务,一边学习一边设计一边修改;然后将班级各个小组的电路设计提交班级进行讨论,使之不断完善;最后形成科学合理的电路设计图。笔者发现,最初学生在设计电路图时各不相同,各小组的学生在介绍和展示电路图时问题很多,但经过教师的点拨和引导,各小组学生集合所有能量将自己的电路设计图做到了完美,形成了一个具有可操作的施工图。整个过程不仅需要学生熟悉本单元的课本知识,还需查阅与电路设计相关的文献资料,对巩固学生的新旧知识帮助极大。

(三)执行项目计划

在执行阶段,教师可以对小组进行分工:比如可以安排一个小组完成电焊机供电线路的安装任务,一个小组负责完成排气扇供电线路的安装任务,一个小组完成照明线路和插座的安装任务……接着各小组结合这些用电设备的不同之处计算出各自电线的规格以及长度等信息,进而制订采购清单,上报学校总务处采购。领取到所需材料后,各小组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线路的布置与安装。整个安装过程都要有学生、教师以及专业电工的全程参与,通过这一项目计划的执行,学生实现了所学知识从理论到实践的一次质的飞跃,各小组学生的才能也充分地发挥出来,又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检验和评价项目成果

在项目验收环节,中职物理教师可以先让学生自行评估,各小组学生依次合上电闸,充分展示各自的成果,接着各小组学生可以从用电设备的运转情况、线路的外观情况等方面进行小组间互评,查漏补缺,最后教师也要作适当的点评。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13

1.2结合心理学原理开展针对性的教学以及教育活动

学生法语学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或者出现很多错误,对于考试作弊、作业抄袭以及逃课的现象,大都是社会问题或者家庭问题的延伸,也可能是由于教师的的教学措施以及课堂教学环境导致的。大学法语教师面对这样的状况,需要运用教育心理学对种种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行分析,开展有效的疏解以及干预措施,避免使用任何强制性的措施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从源头处对学生进行教育,提升整个教学活动的有效性,保证法语教学活动产生更加显著的效果。

2大学法语教学运用教育心理学产生的问题

2.1法语教师缺乏教育心理学系统的知识

通过上文中的分析不难发现,大学法语教学活动与教育心理学有着必然的、本质的以及内在的联系。但是,现阶段的法语教师很难抽出时间对专业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进行学习,从而,导致法语教学活动中无法系统科学地对教育心理学的规律以及原理进行综合运用,严重影响整个教学活动的效率和水平。

2.2教师缺乏教育心理学的技术以及运用

在现代的大学法语教学活动中,还很难较为普遍地运用心理学的工具以及技术。例如在开展的心理咨询工作中缺乏一定的技术设备。在对学生进行测量时,很少能够给运用到科学的量表以及测量手段和工具。现阶段的大学法语教师很难方便及时地获取各种关于教育心理学的新信息或者新资讯,教师群体之间也很少进行必要的联系和信息交流,从而导致大学法语教学活动中难以对教育心理学的相关知识进行运用,缺乏必要的经验交流。

2.3大学法语教学活动与教育心理学之间缺少理论整合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人的思想和心理相通性为教育心理学在法语教学活动中的运用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和理论依据,若将二者不断进行整合,并将所得的理论体系进行运用,则依然存在部分问题,二者之间的联系依然缺乏科学的阐述方法,技术调整工作也很难顺利进行,从而严重影响到教育心理学所具有的实际价值。

3教育心理学对法语教学的影响分析

3.1人本主义影响下的法语教学活动

教育心理学所涉及到的人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较为重视人类的内在需求,在法语教学活动中引导教师对学生的个体潜能进行重视,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根据该理念所提出的“愉快教育”“轻松学习”等教学方法符合新时期环境下法语教学的实际现状[3]。教师利用情感教育对学生创设和谐、宽松的学习环境,并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发展和挖掘学生的个性以及潜能,保证他们能够实现个人价值。通过创设良好和谐的师关系来保证学生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法语学习过程中。法语教师要不断提升良好教学水平,培养良好的师德素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实际法语教学以及实践活动中。

3.2行为主义影响下的法语教学活动

行为主义在教育心理学中也被称为“刺激—反应”理论,学生作为二者之间的沟通和桥梁,是行为主义影响下的理论成果。学生开展法语学习活动是个体对外界所受刺激所作出的一种基本反应。教师所开展的教学活动则是对学生各种行为进行约束的具体表现。法语教师可以利用惩罚或者奖励措施来引导学生可能产生的各种行为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这种教育心理认为可以在法语教学活动中开展程序化教学,学生形成各种语言习惯在一定程度上是反复练习的结果,在重复不断的实践活动下才能够将法语知识转变成自己的一种能力。根据这种理论来分析,现代高等教育中所开展的法语教学仍然设置了较多的视听教学课程,这种现象足以说明行为主义对于法语教学存在一定的积极作用。法语教师要能够不断创造和发现有利于教学活动开展的课堂环境,及时回答对学生所作出的任何反应。学生对于各种教学活动所作出的反应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他们行为的调整有着较为积极的作用。法语教师要引导学生参与到教学讨论中。在选择教材时,要注意难易程度,利用教材对学生的学习活动和行为进行引导,从而更好的把握住学习难度。

3.3认知心理影响下的法语教学活动

该种教育心理认为学生可以通过学习对自我的认知结构实施重组和构建,这也是学生开展信息加工以及知识储备的重要方式。学生在法语学习过程中一旦有了动机,就能够更好地对自己的主动性以及积极性进行发挥。法语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要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在培养他们法语运用能力的同时,教会他们更加系统的学习方法,从而更好地提升他们的学习质量。教师在教学情景中要对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进行运用,训练学生的法语口语能力,让他们在互相交流的过程中实现自我突破。

4怎样进一步在法语教学活动中运用教育心理学

在高等教育教学活动中开展法语课程的主要目的就为了能够让他们运用法语参与到日常社会交际活动中,顺利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教师在法语教学中要根据学生的实际特点,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对愉快式教学法以及反馈式教学法的运用。

4.1愉快式教学方法

所谓的愉快式教学法就是要求法语教师能够营造和谐轻松的课堂氛围,创设不同的教学情景让学生参与其中,在各种教学方式的影响下放松学生的轻蹙,帮助他们在短暂的教学课堂中获得更多的知识。运用愉快宽松的教学方式是这种教学法的基本要求,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学习以及心理特点采用恰当科学的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手段,从情感上热爱和关注学生,利用幽默风趣的语言以及较为渊博的知识对学生进行引导,从而让学生放松学习心态,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同时,还要让学生更加理解和尊重教师,保证法语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4.2反馈式教学方法

这种教学方法就是通过师生彼此的信息反馈来改进和改善整个教学过程。信息输入和信息输出共同构成了反馈式教学法。信息输入主要包括学生在听读方式下获得的各种知识以及教师传授的知识;信息输出则表示学生文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在法语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在培养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的同时,重视他们的情感反应。学生的学习质量在一定程度上离不开自身因素的影响。所以,教师要培养学生对问题的思考以及解决能力、自主学习能,让学生更好地进行情感交流,从而积极主动地配合教师所开展的各种教学活动,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提升法语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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