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问题实用13篇

合同管理的问题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1

企业合同管理在市场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企业的诚信是企业发展的根本[1]。企业要想获得发展,首先就要以诚信立于市场,展现企业是一个遵守市场规范,讲究诚信的体现,最好的标杆就是信守合同,按照合同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在市场上占有立足之地[2]。合同管理之所以如此重要和紧迫,首先是企业的一切工作无论是理念还是产品或是生产工具都要和市场并肩,与国际发展趋势携手同行,这样才能适应需求,提升企业的战斗力和市场竞争力;其次,签署合同也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权利。

因此,在如今的经济发展形势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显而易见。而就建筑公司的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和各个小项目的执行完善,总之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里。它是工程项目的保护伞,若是工程执行者合对合同的理解不透彻,合同意识单薄,合同管理的能力不够,那么工程项目的就会出现工程灵魂把握不准,何谈将工程完美的执行实施?

本文作者所要探讨的合同管理问题是以工程项目为例,从而论证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工程合同管理在我国的现状

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历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国伊始的自我发展阶段;第二阶段是跟随大潮流向老大哥苏联学习;第三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末,形成了工程指挥部的模式;以及20世纪至今是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他们的特通管理的第四阶段。从这个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形成与计划经济时期,虽然计划经济目前不是我国经济的主流,但是工程项目管理上还残存着它的痕迹。

目前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不光是单单依靠的依靠专业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相关的专业的人才,而是每一个涉及该项目的人员都一定要熟悉合同的大大小小、方方面面。而目前我国的大多数施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都不具备这样的专业技能,加强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1.1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和内涵

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简称工程合同或是施工合同[2]。即平时人们所说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单位签署这类文件为了甲乙双方在施工时明确分工,分清责任,共同协作实施好项目工程。它不仅有固定的格式,而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1.2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历程

合同管理于工程项目管理中因该说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新颖的概念,也是一种全新的管理职能。自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就因为他们本国的经济的发展带动着建设事业的发展,然后渐渐的就拥有了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他们发现合同管理对项目工程、建设事业和企业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于是他们渐渐地看中对合同管理的研讨经过不断发展,众多发达国家就拥有了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而我国却因为市场经济实行的落后其他发达国家很长一段时间。本世纪初,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后,很多外国建筑公司和承包商纷纷进驻中国市场,我国的建筑行业及房地产项目开发从业人员从中学习到了外国的先进理念,对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开始予以重视。

这几年里,无论我国已经把合同管理当成重要的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来看待,尤其是工程项目管理更是学者们研究的热门。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合同管理主要有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三个主要阶段,承包商、开发商以及政府在合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合同管理前期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在合同管理的前提中承包商和开发商应该熟悉相关的法律规范。合同前提管理的内容主要就是招标投标阶段的问题。在前期合同签订中,招标文件要明确开工和竣工的日期,但是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给定的仅仅是单项工程的工期。因为招标文件存在问题而导致合同签订中对建筑工程竣工和开工的日期不明确必定会为工期纠纷埋下隐患,而因此产生的索赔也不可避免。

中期合同管理:合同中期管理主要是合同履行的管理。其中涉及到建筑工期和质量等问题。在合同中都应该对这些内容进行规定,避免产生合同纠纷。在中期管理中主要会出现以下问题:工程款难以及时拨付;变更签证难以及时办理等。

后期管理:合同的后期管理主要涉及到结算审核、余款支付以及保修事件等问题。余款支付纠纷主要存在在建设单位上。

3.完善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

我国的项目工程的管理问题的研究一般是从多方面综合探讨。涉及的不仅仅是与合同相关的人员、部门、企业,政府其实在项目工程管理中,承包商或者工程企业自身所发挥的作用是主要的。

其次,对于工程项目的主体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职责一定要是固定的部门和员工去实施,如果想提升企业的合同管理能力,就要让合同管理工作部门化和个人化,让对合同管理最在行的人着手、负责。因此,应当设置特别负责该项目的部门和员工来执行和传达合同管理工作。例如可以用以下方式:

1.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法律顾问部门,只对该公司的一切工程合同负责,具体的职能可以是:参加项目的竞价和获取工程;就签署合同的具体细节进行勘察、告知合同双方法律责任及违约后果。; 全程投入合同的一切工作例如交涉、完成、后期执行等。

2.如果是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就应该设置一个管理该项目的部门,全权处理涉及该项目的合同管理任务。西方国家在针对一个项目会设立签订合同、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等多个职能部门。

3. [微软用户1] ,针对有些项目工程量巨大,牵扯的关系负责,工程合同及繁多又复杂还是高风险且机器容易引起[微软用户2] 法律纠纷,可以效仿外国建筑公司邀请专门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公司或精英,也可以把该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全权委托给有经验有能力能够处理的企业或者律师。[微软用户3] 这样一来就会大幅度提升企业的合同处理能力[微软用户4] 及风险防范能力。

4 .结语

就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的规划实行了探讨,笔者以为无论是我国还是世界的工

程项目都将会沿着总承包制的方向前进。

WTO 是我国经济的转折点,也是新起点,由此我国的建筑企业有了更多的机会能与国外知名建筑公司共同竞争,甚至能打入外国市场从事建筑工作。正是应为如此,我国建筑公司和个人更应当积极研习其他国家相对于更加成熟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手段。特别是要学习将逐以FIDIC合同条款为主要的其他工程资料及知识,然后依据自身的特有的确立合同管理方法和成熟的管理方法秩序。

本文从合同的内涵及对企业的重要意义方面着手来谈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以工程项目为例来阐述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缺陷、不足和具体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党建强,廖欣星. 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与成本管理[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2:44.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2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订立是根据缔约人意思表达合意的状态。在进行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承诺理论。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就是要约和承诺,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达成,合同具备的法律效力才能够实现。1.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见表达。从这一点来看,要约是当事人的需要,并且对当事人的意思进行表达。要约的者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要约的提出,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并希望签订合同者能够对要约内容予以遵守。针对于这一情况,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要约人签订合同后,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遵守[1]。同时,要约人需要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且针对于实际情况,对要约的内容予以具体化规定。1.2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人意思的遵守。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进行合同制定过程中,需要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进行遵守,并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能够完成要约人的相关要求[2]。合同订立,必须具备承诺和要约两个条件,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使合同具备法律效力:①承诺必须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予以确认,并自觉遵守相关要求;②承诺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对要约人提出的要求予以满足,若是未在期限内达到要求,视为承诺迟到,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③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保持一致性,要约人对承诺人未表示反对,则表示承诺有效[3]。

2基于合同管理的招标理论实际实践问题分析

合同管理是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基础,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旧存在诸多问题。合同制定从招标理论出发,注重分析市场,把握博弈论、排序理论和可靠性分析理论,从而保证招投标工作更好地满足实际建设需要。但是招投标理论在实际实践过程中,受到相关因素影响,导致其很难满足合同管理的具体需要,从而给工程建筑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问题[4]。关于招标理论实际实践问题,我们可以从下面分析中看出:2.1缺乏合同意识,市场经济理论难以体现招标理论中,市场经济理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下建筑行业发展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内容。建筑施工企业从原有的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这一过程中,合同意识有所增加。但是仍旧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这就导致一些建筑单位缺乏合同意识[5]。承包商在发展过程中,更加关注于经营承揽,拿到项目,是承包商考虑的首要问题。缺乏合同意识,导致对合同内容的关注度较低,这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可能无法考虑到经济性,从而使建筑成本增加,这一点与招标理论中的市场经济理论所违背。2.2缺乏对博弈论的考虑,导致合同风险较大承包商在与业主合作过程中,人情观念较强,对合同的关注度较低,认为所有问题都可以进行协商。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对双方责任和义务进行有效规定,这就导致合作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双方受到经济利益影响,关系可能出现破裂,这给承包商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招标理论中的博弈理论关注度较低,没有对双方的权责和义务予以明确,导致工程建筑风险加剧,造成工程建筑质量可能受到较大影响[6]。除此之外,人情问题的存在,也导致合同管理意识缺失,违背当下工程建筑行业发展规律。2.3可靠性分析理论关注度较低,桌上桌下两份合同现象较为普遍承包商在进行工程建筑合作过程中,一些承包商并未构建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是这一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度较低,导致部门对合同缺乏分析,给工程建筑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同时,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桌上合同具有正规的形式,并且符合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规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双方并未对合同内容进行真正履行,导致招投标的可靠性降低。这种情况下,由于缺乏合同管理,为双方履约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在工程建筑竣工后,可能存在质量、结算纠纷等一系列问题。

3基于合同管理的招标理论实际实践问题解决对策分析

3.1注重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强化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注重把握招标理论,体现出市场经济的特征。项目法人单位要注重对合同管理知识予以掌握,并且能够灵活的运用招标理论,对可能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问题予以分析,加强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工作。在合同内容中,就双方的权责予以明确,保证工程实际建设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建设周期,更好地实现工程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3.2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降低合同风险招标文件在编制过程中,要注重对合同内容予以把握,保证合同内容更加明晰,能够与实际建设情况保持一致性。只有这样,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才能够针对于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招标文件编制,必须保证人员的专业性,考虑到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博弈关系,就双方权责予以明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对双方的权责进行划分。同时,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使合同内容在具体的施工建设中得以有效应用。合同是建筑施工管理的依据,必须保证合同的完善性,对招投标双方的利益予以保护。3.3保证合同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加强招标理论的实际应用招标主要是指招标人为购买物资,发包工程进行其他活动,通过对标准和条件进行公布,邀请投标人进行投标,并择优录取。投标则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的投标人,提出自己的报价和相应条件对招标人进行回复的行为。招标投标在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建筑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招投标行为,为工程建筑提供优质开放商,能够在成本和质量上,更好地满足实际建筑需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保证合同的可靠性,能够对合同进行有力执行。

4结束语

针对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看,在对问题解决时,要注重对招标理论进行应用,对实际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把握,保证问题解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要切实地把握招标理论内容,使其更好地指导实践,保证合同管理的效果和质量。

作者:郑重 单位: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杜亚灵,李会玲,闫鹏,尹贻林.初始信任、柔性合同和工程项目管理绩效:一个中介传导模型的实证分析[J].管理评论,2015,07:187~198.

[2]敬乂嘉.社会服务中的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研究———一个基于地方改革实践的分析[J].公共行政评论,2011,05:5~25+177.

[3]龚晓蓉.浅析电力招投标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2:234~235.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3

一般情况下,企业之间在进行项目合作的过程中通常会以企业中某一项目部或者办事处的名义来完成项目合作计划,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部分企业所属的办事处或者是项目部门完全不具签订合同的能力,因此即使企业与这些部门签订了合作合同,那么合同也是不具任何法律效益的,这样一来企业相互之间的项目合作就会出现问题,进而影响合作活动的正常运行。

(二)签订合同的文本内容不规范

通过一定的调查分析发现,当前大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即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深入且详细化的研究,整个合同的签订过于简单,这样一来可能会出现合同文本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等情况,甚至还可能发生合同文本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现象,这样对合同今后的履行情况造成严重的影响。例如企业在制作合同时,使用了一些模糊性的语言,造成对企业双方承担责任和义务的误解,这样一来某一方企业可能会利用这一点来逃避责任,进而对另一方面造成经济损失。另外编制人员在进行合同内容拟定的过程中,对企业违约情况未进行详细的描述,而一旦出现违约现象,那么企业就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归类出现问题

部分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较差,导致在对合同进行归类过程中出现差错,或者是部分人员在分类过程中由于粗心导致合同分类错误。另外如果两种差别不明显合同在分类过程中也可能出现问题,而这些分类问题的存在对今年合同履行情况将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合同履行者利用合同中的缺陷逃避应当担负的责任,造成双方在合同履行情况方面存在一定的争议,而这将会严重影响双方合作项目的运行秩序。

二、浅析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当前部分企事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且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双方合作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为了更加全面和清楚的认识这些合同管理问题,相关研究人员对造成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了一定的研究,经过专业性的研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工作并未给予高度的认识。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尤其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对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资料收集的并不是特别充分,甚至未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就完成了合同的签订工作,导致在今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虽说当前大部分企业领导层越来越重视合同的签订工作,但是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还不足,而这也是造成合同纠纷出现的原因之一。其次,企事业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在企事业合同管理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签订合同的法律效益不高,而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人员对与合同签订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不深入、不全面,这样一来造成企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忽略了合同的法律效益,甚至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根本不具法律效力,从而对双方今后的项目合作造成不利影响。最后,部分企业由于一定条件的限制,未设定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导致管理不统一、不专业的现象出现。最近几年,随着我国企业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同时也为了企业长远发展考虑,一些企业设置了专门的法律部门,但是由于建立时间短,导致各方面发展管理,造成一份合同文件需要辗转多个部门,这样就增加了合同出现问题的几率。

三、探讨企事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完善企事业合同管理事务管理部门

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应当加大对合同管理工作的认识,进而增加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投入。首先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同时为了进一步保证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设定专门的律师事务管理部门,并设置一法律专业的法律顾问;其次管理人员还应当对企业整个法律事务进行综合化的管理,制定一定的制度,充分调动企业每一名员工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积极性,且要求企业员工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相关的规范制度,以为企业健康稳定运行提供基础;再次,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办公室,以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统一化的管理,另外办公室工作人员还应当对合同文件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分析,一旦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立即找到相应的责任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完善。而为了进一步保证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标准,以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为企业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合同管理工作质量,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整个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可循”,而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保障项目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另外这些年,随着企事业之间合同签订问题的频发,对企业自身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优化合同管理模式、规范合同履行行为以及降低合同变更现象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这些年我国企业越来越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加快了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进程。例如上海某企业为了自身发展需要对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一定的优化,使合同管理中的责任更加清晰,降低了合同履行过程中风险的发生。

(三)加大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对于企事业合同管理工作而言,其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对合同履行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这就要求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同时为其提供经验交流的机会,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国外学习的机会,使其学习到更为先进和科学的合同管理知识,增强自身的管理经验,进而提高企业合同管理质量。在培训的过程中,企业还应当注重对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进而提升自身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保障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4

建筑企业为了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应对工程合同管理予以重视,并将其纳入企业管理中。另外,建筑企业应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以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及作用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①国家强制管理性。建设工程和我国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是我国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另外,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因此,建设合同在签订及履行上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管理性;②复杂性。现代结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导致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变得日益复杂,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需要完成大量合同事件,可见,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③多层次全方位协作性。建设工程管理涉及了建设单位的各个管理组织、部门及各个岗位上每个员工的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因此,合同管理还具有多层次全方位协作性的特点。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开端,可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起到引导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具体体现为:①明确建设工程实施和管理的目标;②规定了参建双方的经济责任、义务和合同利益;③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双方的最高准则;④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开、公平及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所引起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①合同索赔工作难度大。合同索赔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利益、增加利润的主要手段,在建筑工程中是难以避免的,在众多因素的影响下,特别是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为淡薄,不利于合同索赔工作的开展;②合同文本不规范。承包商未能按照规范文本制定合同,导致合同内容存在表述不清、内容含糊等问题,甚至出现以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直至工程竣工后才补签合同,未能及时对合同条款和内容进行检查,使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建设工程埋下了诸多安全风险和隐患;③合同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现阶段,多数建设工程合同是由发包方起草的,发包方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在合同中更多强调承包方的义务,缺少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尤其是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问题并未制定出较为明确的处罚或奖励措施,由此导致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出现不对等现象,不利于工程合同的公平竞争和管理。

(二)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签订及管理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过程,涉及到管理、建筑、信息技术等诸多方面,这就需要专业性、业务技能较强的管理人才,且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意识、造价管理知识等。但在实际合同管理工作中,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严重匮乏,很多工作人员均是由其他科室调入,对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流程并不熟悉,整体业务水平较低,同时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准确判断,不利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是保障合同管理高效开展的基础,但目前诸多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予以重视,导致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缺少可靠依据。同时,合同归档管理、分级管理和评审管理机制不健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未严格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无法实现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四、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建设工程可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操作,通过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来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益。同时,还要做好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及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合同各项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到位。除此之外,还应加大对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特别是针对工程资金不到位的现象,不允许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以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专业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建筑企业应对人才队伍建设予以重视,着重培养高素质、高技能水平的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使其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以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应积极引进现代化人才,确保合同的起草、签订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合法、可靠,若出现合同纠纷现象,可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处理,降低外聘支出,以充分展现专业人才的自身价值。

(三)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

政府相关的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建筑市场中所有建筑参与人员的法律意识。建筑企业应对新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强化新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使其能重新认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另外,确保合同双方能在公开、公正的合同环境中进行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的文本规范,从而实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有效提高。

(四)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责任义务

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手续变更、签证等进行书面文件备用,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利,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能忽视变更管理,避免对企业造成大量经济损失。另外,健全的合同管理可有效避免企业决策的随意性,利于合理解决合同纠纷,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障。

五、结语

在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加的形势下,建筑企业应着重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以促进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全面提高,将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在基础阶段把好合同关,以实现建设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向东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几个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5).89-89.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5

新时期中国快速发展的建设现状使得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重视合同管理会使企业相对安全,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越来越重视。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法律基础不够,同时合同的社会法律环境不好,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常造成建筑施工企业承受巨大的风险。所以施工单位只有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完善管理手段,才能保护好企业的正当利益。

1、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

1.1 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早在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就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目的在于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市场行为,维护建筑行业的正常经济秩序。但由于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条款往往内容冗杂,很多当事人没有对合同进行必要的研究分析就草率签订;也有部分当事人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施工合同,甚至采用“口头合同”,导致合同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甚至不具备法律效力。

1.2 过分迁就业主,合同背离标书

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重要的一项参考便是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在合同签订的实际过程中,甲乙双方因为利益关系会刻意避开招投标书中没有设定的内容和指标。同时,施工承包商不得不迁就业主,按照业主的意愿签订部分内容不平衡条款,有时霸王条款把通过招投标产生的部分甚至全部合同条款。如:没有明确规定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缺少对索赔处理、合同纠纷等协调问题的规定。

1.3 合同管理脱节,缺乏专职人才

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一般重招标,轻管理。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均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甚至没有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无法对工程进行行之有效的跟踪和动态的合同管理。即使建筑企业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其合同管理人员大多也非专业人才,人员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1.4 忽视合同变更,放弃正当权利

1.4.1 合同没有及时变更

合同变更的主要情形有内容变更和主体变更两种。其目的无非是期望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确保合同能够履行或者更好履行。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应重视及时变更,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1.4.2 书函没有及时发出

履约过程中,必要的书函要及时地发出,这是十分重要的。合同动态管理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做到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来函和去函。这是建筑施工企业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

1.4.3 签证确认没有及时办理

当发生纠纷时,没有办理确认的签证不能作为法律要求的合法有效证据,这常常导致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涉及纠纷时因不能提供有效举证而败诉。故应签证确认的应及时办理签证确认。

1.4.4 诉讼没有及时提起

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因此,当建筑施工企业发现与业主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严重纠纷时,应当提讼的应该及时诉讼。任何不可修复的纠纷在法律时间上的拖延对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损失。

1.4.5 正当权利没有行使

如果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就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这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因为怕单方面停工而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由于发包方和施工单位利害关系的不对等,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等常见问题。

2、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2.1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风险观念

合同管理的第一步是增强施工企业的整体法律意识。企业领导应学习《建筑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同时注意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意识的提高,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以期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2.2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企业合同管理的关键是建立起合同管理制度,应该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对合同管理全过程起到风险控制作用。同时,合同管理需要专业人员,他们应该掌握合同管理中拟订、修改、谈判及解释等涉及的基本知识,精通工程技术和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更应该具有合同履行与合同索赔等公共类的技能。

2.3 提高签约质量,依法签订合同

从源头抓起,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合同的签约质量。对所要投标的项目,做好充分准备,深入了解建设工程的立项情况、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等,防止商业诈骗;同时对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进行认真分折研究,防范合同陷井或缺陷。施工企业应对业主强加的不平等合同条款据理力争,抵制无效合同。

2.4 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过程控制

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关键是动态管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准备实施的合同制定阶段性的预警、监控、应急方案,建立一支专业性较强的完整过程控制小组,堵塞由于合同签订人员业务水平、法律水平而产生的漏洞,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争议问题,做好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协调。

2.5 提高人员素质,适时组织培训

明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知识、能力等要求,据此选择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同时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学习。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与奖罚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重大问题的给予惩罚。

3、结语

合同因为商品经济而产生,是用法律形式表示商品交换。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要与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又要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此外还有采购合同等等,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承揽工程的重要环节,建筑施工企业应予以足够的重视。针对当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上的不足,应努力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的合同管理,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实现动态管理,质量管理,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参与竞争,规避风险的能力,利用合同管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可靠发展。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6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正文:

1.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合同管理是项目工程管理的核心,也是项目管理成败的决定因素,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不但对项目成本、质量、工期控制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还是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规避工程纠纷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水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利益空间被不断压缩,很多企业期望借助合同管理提高企业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总而言之,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对各参建企业以及整体水利工程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

2.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合同双方不遵守合同约定。合同明确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就必须要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合同双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现象,比如,合同一方没有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选择施工材料和施工工艺,加之合同双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致使合同管理工作困难重重,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施工速度以及施工质量。2.2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是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究其原因,一些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签订合同时,不注重合同的规范性。合同签订不规范具体表现在合同本身不合法、合同文本不标准,语言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存在漏洞、合同印章管理不规范等等,以上这些问题不但会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还可能会引发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2.3频繁变更合同。水利工程建设受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影响较大,且很多影响因素是不可控的,根本无法提前制定预防措施,因此,自然因素的不可控性造成了水利工程项目中合同变更频繁。此外,造成合同频繁变更的影响因素还包括图纸设计不合格、施工工艺不符合规定、监理人员未履行监理职责等等。总而言之,频繁变更合同不但会影响到施工工期,还加大了合同管理难度。2.4合同欺诈行为屡禁不止。受工程性质的影响,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需要与许多承包商、材料供应商进行合作,致使水利工程需要签订的合同较多,容易发生合同欺诈。合同欺诈具体表现为一些根本没有履约能力的公司通过虚假手段骗取预付款和材料费、利用合同漏洞约定对方难以完成或者不可能完成的条款赚取违约金等等。合同欺诈手段不但会给建设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同时加剧了合同管理难度,给整体水利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

3.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笔者认为,要想解决当前我国水利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3.1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近年来,我国水利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规范日渐成熟,从业者要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时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鉴定,如果在合同履行中自身利益受到了损害,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进行合同管理。3.2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审查管理体制。为了使合同管理更加的规范化,合同双方应当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各个阶段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合同审查制度也是完善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可对水利工程项目合同中的合同条款、技术要求、企业信誉、企业履约能力、工程经验等要素进行严格审查,避免没有承建能力的单位混入到水利工程建设队伍中。3.3合理处理合同中出现的纠纷。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工期、费用等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因素,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最好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双方经过多次沟通不能达成一致,可申请由合同管理部门、仲裁机构进行调节。总而言之,在面对纠纷时合同双方最好能够求同存异,尽量不要诉诸法院,以免造成双方对立,给水利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3.4强化合同实时管理,防止合同频繁变更。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要强化合同实时管理,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囿于气候条件、自然条件的影响,水利工程合同容易发生频繁的变更,从而影响水利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工期控制,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双方要深入研究可能会造成合同变更的影响因素,合理规划水利工程项目,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及因素与预定方案存在较大偏差。3.5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合同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双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以及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某一方出现违约,或者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均可提出工程延期或加速、工程变更等索赔。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可有效进行风险的合理分配,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水利工程各参建单位必须要深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克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制定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为水利工程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7

近年来,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发展,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就实际情况而言,我国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方面上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解决。因此,深入分析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相关的解决措施是目前的重中之重。

一、施工合同的内涵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是指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与承包方级施工队伍之间为完成已商定的施工工程而签订的用于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及义务的相关协议。这是承包人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工作的主要依据,施工单位必须完成建设单位规定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则按照商定的协议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含的内容有工程的范围、建设的工期、工程开工及竣工时间、工程的质量及造价等,此外,工程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材料机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及结算方法、竣工验收的程序及标准、质量保修范围或质量保证期、逾期违约的责任等也都在施工合同中有所规定。

二、进行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一)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的重心

众所周知,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的建设任务、建设质量和建设目标等。因此,对施工合同进行科学的管理是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而施工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直接影响到企业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对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完成具有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过有效的法律保障将技术、经济等与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科学的结合,其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权利及义务的功能,使其成为工程建设过程中协调双方工作关系并解决合同纠纷的一项重要依据。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在企业的发展道路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心。

(二)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有利于工程建设中经济效益的提高

有效的施工合同管理不仅仅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还能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工程建设中降级效益的提升。这是因为建设工程的过程中施工企业如果想对施工项目一系列的经济活动开展行之有效的安排、组织、检查和监督等相关工作就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的协定去执行。因此,为确保工程建设的正常施工以及对工程竣工后的正常结算进行科学合理地管理,其各个环节都必须在有效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条件下才能得到更好的实现。

三、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施工合同效力认定中的问题

实际上,施工合同由于规定和合作双方的责任及权利,因此也具备了同其它合同不同的特性, 这也是有关施工合同的案件往往具有重大、疑难等特点的关键所在。这就在实际的审判过程中加大了对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的难度。而施工合同效力认定困难的主要原因则包括以下几点:

1、审判人员缺乏正确的价值取向

在工程的实际建设过程中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常常会发生一些工程纠纷,在这些问题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往往不能得到一个合理的结果。这主要是由于为某些审判人员在司法过程中办案过于简单和机械,只会一味死搬硬套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而不懂得灵活变动,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2、审计人员未能正确认识各种特殊因素对施工合同效力的影响

事实证明,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对施工合同的控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除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具有一定的影响外, 还存在各种各样的特殊因素也会对施工合同效力的然认证产生明显的影响。 这些特殊因素如对承包人的资质,相关合同审批手续的办理,招标、投标的选择,转包、垫资等行为的发生等都会影响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只有在正确认识、分析并判断这些特殊因素对施工合同效力认定的确切影响的基础上, 才能真正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进行科学合理地认定。

(二)施工合同中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存在问题

在实践与经验总结后,我们不难发现,在众多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就是关于工程款纠纷。而在这类案件中要想进行公正的处理就必须对已经建造的工程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对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尚缺乏统一、有效的制度体系,甚至于各个部门在文件的规定与实际的做法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就更增加了对工程造价进行科学确定的难度。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方优先受偿权的实现问题

一般而言,在工程建设工程中承包方具有优先受偿权。这一权利的规定,使其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多次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的解决。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就必须注意审判实践中对该法律规定的正确使用,在正确理解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加深对相关实践操作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进而保证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四、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分析

(一)强化施工合同效力认定的有效措施

要强化对施工合同效力的有效认定,我们就必须加强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使其在正确的施工合同理念以及价值取向的引领下,对案件中存在的影响施工合同效力的各种特殊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科学的判断,进而保证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二)加强施工合同中工程造价确定的有效措施

在确定工程造价时,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则只需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工程造价。一般情况下,中标的金额就是双方签订合同的工程价款,这个价格一般不能随意改变。如果双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修改了投标书的内容,则应以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

(三)保障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有效实现的措施

在实际审判时, 要想行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 才就必须首先其是否符合行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条件。法律对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限制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在合适的工程价款范围内,通过一定的行使方式才能正确行使该权利。

结语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管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与效益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的管理上存在效力认定不科学、造价确定不准确、承包方优先受偿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相关的创新措施并进行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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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晓梅. 项目管理中施工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1,05:82-84.

[3]陆建华.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分析[J]. 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14:241.

[4]罗德才.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J]. 工程建设与设计,2006,05:98-100.

[5]杨露. 试论新时期施工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 科技创新导报,2008,28:154.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8

1.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和合同履约阶段。

1.1合同签订阶段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合格主体的首要条件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理解偏差:一种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容易引起歧义或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履行时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能靠准确清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只有从合同没有主合同。所谓主合同是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比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保证合同及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如同无源之水,毫无意义。

(4)违法法律法规签订的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上也是无效合同。

(5)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以及翻译问题,境外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弄清其含义或修补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6)关于质保金的返还方式。通常关于质保金的返还,均只简单地约定“质保期届满后X天内返还”这种约定表述不严谨。因为各分项工程的质保期不一样,况且结构性安全的质保期是设计年限,而基础及主体工程均与结构性安全密不可分。因此,可以说设计年限是基础、主体工程及结构性安全的质保期。以“质保期届满后X天内返还”约定质保金的返还方式,将意味着施工单位有可能数十年后方能拿回质保金。因此,明确约定某一期限内返还多少分项工程的质保金比较合适。

1.2合同履约阶段

(1)发生合同变更。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但是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意识,结果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作为建筑施工企业,首先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关键在于合同变更要及时。

(2)工程款不到位。建筑行业拖欠工程款情况相当严重,有些被拖欠方没有及时运用法律武器,当时才发现已超过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相当于权利人放弃胜诉权。

(3)维权意识淡薄或缺失,企业应当行使的正当权利往往被束之高阁。其实,《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部分建筑企业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企业可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唯恐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越大,问题就越难解决。

2.造成合同管理问题的原因

2.1未能正确理解市场与合同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与合同是一种相互存在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有三种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这三种形式概括了市场全部交易行为方式,也就是说,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约其权利和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必然联系和相互依存关系,只顾从市场上承揽施工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却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

2.2合同管理不科学

任何一项合同管理与使用都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完成,施工任务到手,合同就被束之高阁了,有些单位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与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回到了计划经济的旧观念上。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出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上。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其实,若对整个施工合同文本仔细研究会发现,企业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对于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社会和业主的承诺,体系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求,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其最大化的经营效益。

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核心展开。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有各部门去履行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3.解决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解决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领导可依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通过公开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拨人员。使用过程中应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该岗位上。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9

一、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劳动合同执行力度低

近年来,企业重视劳动合同的制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员工职责以及其享受的权利。但受到经济效益以及长期传统管理的影响,劳动合同的执行力度较低。其中包括:劳动合同存放不合理,造成部分合同缺失,面对劳动纠纷,管理人员无法及时出台解决策略,企业缺乏合理的考核和奖惩制度,造成员工随意借阅、不按流程操作现象明显。与企业合同法不符的个人行为在企业中大量出现,企业合同的缺失造成其约束力不强,影响企业合同的执行。

2.合同管理的手段单一

目前,企业劳动合同依然采用传统的管理手段,计算机网络等先进管理方式并未广泛应用。不可否认,传统的管理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对企业的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现代企业业务面广、面临的生产、管理、决策等多个方面的管理,这使得传统的合同管理方式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管理效率低下是目前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表现。值得一提的是,企业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对管理效率的提高产生消极的影响,但长期的利益发展体系使企业缺乏对员工的管理,员工无法更好的认识劳动合同对自身的保护作用。

3.管理人员素质低下

我国企业缺乏对劳动合同重要性的认识,这使得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传统的合同管理以纸质文档的管理为主,程序并不复杂。但事实上劳动合同管理包含了多种知识,无论是从职业操守上、还是管理能力上均存在缺失,这造成其对合同的解读能力不强。无法第一时间区分重要合同和非重要合同内容。一些行为造成公司的私密信息流失,给其带来经济损失。

二、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对策

1.加大合同执行力度

针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首要问题是规范劳动合同流程,确保劳动合同管理的合理性并加大执行力度。针对目前的合同进步不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行为规定,其中包括如何正确进行合同存放、如何借阅以及如何杜绝不合理操作行为等。企业培训是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关键。在劳动合同日常管理中,还要督促管理人员了解基本岗位行为,细化管理内容并将管理下发到个人,执行明确的奖惩制度,激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利用其它制度的约束和辅助作用,使劳动合同得以有效实施,促进企业合同管理的合理化与高效化。

2.革新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方式

传统的合同以人工管理为主,大量的合同整理、保存使工作人员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且管理效率低下。这种单一的管理模式使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应将纸质合同进行电子备份后进行留存,这样不但可以减少管理时间,还能够确保管理的安全性。现代合同管理技术包括代码读取和扫描、设备管理等。这一过程中,企业应增强对员工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培养,以确保合同管理信息化的实现。建立统一的合同管理系统,由专人进行管理,从根本上杜绝管理乱的问题。上层管理者还应对合同管理执行者的效果进行抽查,实现电子劳务合同的有效管理。

3.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应根据需求,建立员工培训体系。引进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经验丰富人员对合同管理者进行培训,使其明确管理流程,并加大执行力度。企业合同涉及员工个人信息,也包含了大量的企业私密信息。因此,培训过程还应重点强调员工的职业操守,加大其对合同安全性的重视。简单的培训并不足以确保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企业应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员工管理奖惩制度的建立来确保其在管理过程中能够遵守职业操守,做好本职工作,时刻以企业利益为前提,做到保护企业利益,促进个人发展同时进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要具有品德意识,在招聘中不但能要注重应聘者的管理经验、学历等信息,还要管理其在以往管理中的具体案例,是否存在道德缺失现象。将这些基本素质列入管理范围之内,严格把关,以确保企业的发展。

三、总结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签订,用于保障员工自身利益的凭证。随着劳动合同形式的变化,对企业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劳动合同的管理对于企业个人利益的保障、企业安全都具有直接影响。为此,企业应加大管理力度和执行力度,减少劳动纠纷,以确保企业的发展。作为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还应制定合同管理流程,与企业其他部门进行协调和联系,确保劳动合同管理的高效性。从现代企业发展来说,劳动合同多以电子合同为主,企业管理者还应加强计算机技能培训,以满足企业合同管理需求,从根本上保障我国企业经营的运营安全。

作者:孙二明 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10

(二)合同实施

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主要存在着实施未按要求完成,实施进度、实施质量达不到规定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部分除了与合同内容本身和合同管理者存在关系以外,更重要的一点是缺乏完善的检查审核机制,使得水利工程项目在进行时,无法得知其完成进度,对于完成质量也缺乏检查监督,这样日复一日、积少成多,最终在接收工程时出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没有完成或是完成质量过不了关的情况,与合同要求相差甚远。这样的情况不仅为双方都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为社会、环境、地区经济也带来了影响。

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合同事前管理

选取理论、实践经历丰富的人员作为合同管理者,并对其进行事前培训,使其清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在开始工作前就为合同管理者打好“预防针”,减少今后会出现的隐患。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来说,应当培养合同管理意识,使双方对合同的签订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切不可将签订合同当作应付上级的形式,以一种松懈的态度对待。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是保证合同顺利执行的基础,因此一定要端正合同管理的态度。同时,鉴于现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条文混乱的情况频发,合同双方因为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也纠纷不断,因此应当大力推广使用合同规范样本,使合同条文规范化、严谨化,为后续的管理打好基础,避免在合同管理前就埋下隐患;同时,个别施工单位利用自身在业务方面的优势而恶意在合同内容上动手脚,用索赔或是其他不正当手段解决合同纠纷,给对方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在订立合同时,就应严格按照《合同法》所规定的平等、志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切不可投机取巧、恃强凌弱。

(二)合同事中管理

合同的事中管理只需要注重合同的执行与监督即可,这是合同事中管理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是指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作业进行跟踪检查,对与合同内容不符的情况一一分析、解决,确保施工过程按照合同的要求顺利完成。为了能使实际的施工情况与合同相符,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查考核制度,明确规定考核事项、考核与被考核双方的责任,使得对合同的执行、监督有据可查,建立起考察部门的威信。审查时,一定要尤其注意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在工程进度方面,应当严格按照签订合同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施工方制定一个详细的施工进度流程表,细化到每月甚至每周计划完成的进度,做好对整个过程进度的把控。工程质量方面,主管部门在施工单位施工前,就应检查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严格执行“三检制”。在阶段性的验收时,应仔细检查过程质量,一旦发现不符合标准之处,立马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到符合标准为止,才可进行下个阶段的施工。总之,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都应按照合同和国家相关要求,对过程进行执行。

(三)合同事后管理

鉴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使得经验对于此类合同的管理尤为重要。除了具备理论以外,如何应对不同水利工程项目也十分重要。必须具备一定的经验,才能在真正的操作中如鱼得水。因此,在结束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及时对此次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反思,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什么环节没有做好使得问题出现”,避免在下次的施工合同中出现类似情况。同时,每次出现的问题都是一次学习的经验,应及时对于解决途径进行回忆甚至记录,看看解决方式是否存在不足,有没有更好的解决途径。经过不断地反思、总结,有利于提升工作人员和单位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使得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从容、高效。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11

一、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不同步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没有达到同步状态是大多数现实企业中存在的一大问题。据了解,由于招投标是属于商品交易的行为。因此,其更重视的是交易过程中是否可以通过使用最低的价格来获取最优的服务、工程、货物等,相关人员的关注重点完全放在前期的审查与招投标的相关工作上,对后期的一些列管理完全放置或是认识不到位;而合同管理则因为是属于对合同条例的拟订、对变更行为的控制等,具有系统性,但是相关的工作人员只是将其关注的重点放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的监管上;两者之间没有太多的工作交流,进而使两个方面对彼此的认识不全,从而影响到下一步的工作状态[2]。

2.招投标的文件内容不规范

目前,大多数招投标的文件撰写均是由相关的机构完成,从一定角度上分析,其的工作可以减少企业的相关工作量,缩短花费的时间,对企业的效益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撰写的机构对该企业的投标项目、技术要求与其他细节的要求等内容了解甚微,进而极易促使其编写的文件内容呈现深度、广度均过于简浅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后续的合同操作,甚至是影响合同管理的完整性拟订。据了解,一些撰写机构的工作人员只是擅长撰写,未达到掌握合同管理中体现法律知识的状态。因此,促使大多数投标文件的编写存在极大的漏洞,同样影响合同的后续工作。

3.招投标的机制不完善

招标工作的管理机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已被建立与完善,例如对招标文件主体的资格审查、对招标文件的合理审查、对招投标过程的监控等,规范以及约束了招投标的工作,促使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达到一定程度的契合状态,有利于推动企业的发展,增加企业的效益。但是根据实际的调查发现,在实践中,招投标的全过程仍存在较多不当的竞争现象,例如出现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评标不公平等行为,严重影响后期的合同可行性,甚至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进而损害企业的最大利益。

4.合同管理的体系不完善

合同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现象:其一是谈判的力度较弱。在很多实践中,当招投标的结果被公布出来之后,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及时与对应的工作人员进行合同拟订的交流,对企业招标中提出的问题没有在合同中及时地补充以及改正,大多数细节的内容也没有得到重视;其二是没有明确合同的管理职责。例如没有完整、准确地调查合同中存在的相关非招标确定项目,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资信,若与履约能力差、资信差的单位签订了合同,将会给企业的投资带来极大的分险;另一种情况则是没有在合同谈判前将市场的相关行情进行收集、分析,因而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投资隐患;其他种可能性还有例如:没有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实现监督的有效性、没有及时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漏洞以及及时作出补救措施等[3]。

二、加强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具体措施

1.实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同步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没有达到同步状态,最大的影响因素是双方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对彼此的工作关系有一个完整地认识。因此,要求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相关负责人员在展开自我职责、工作时,要充分与对方交流。例如合同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并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一起审查相关的招标文件,第一时间了解招投标的情况,便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调整招标内容,并可以及时予以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减少、避免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促进合同可行性得到保障的同时,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企业的利益。而招投标的负责人员在招标的全过程中积极配合合同管理的负责人员,及时向其共享招投标的文件与解释其文件的内容,促进双方工作的顺利性,共同实现提高企业的效益目的。

2.加强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

招投标文件里的内容撰写直接影响招投标双方的经济效益,若因为招投标文件存在内容的不完善、法律的不规范、水平的不深化等行为,对投标的效果影响极大,损害双方的利益。因此,要求相关的招投标负责人员提高对其招投标文件的重视度,例如加强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加强撰写人员的综合技能、法律知识等,可以通过予以相关的撰写机构具有实质性强的示范文本,让撰写机构根据招投标的异同方式来完成撰写的内容。对较为细节的内容,如本企业的技术要求等,同时也应在示范文本中提及细节的要求与项目,待招投标文件撰写完成后,予以相应的方式审查,例如采用会议审查法,提高招投标文件的深度以及水平,保障招投标企业的合法利益。

3.完善招投标的制度体系

对于招投标中存在的不当竞争行为,整合现有的相关法律,加强法律对招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约束性,是其最佳的应对措施。建立招投标的制度体系,健全完整的法律法规,明确招投标的细节实施法则,避免因存在字里行间的歧义而引发其他不必要的影响,进而推动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标准性、科学性、规范性等。此外,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建立相应地监管机制,杜绝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现恶意招投标、评标不公平等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企业等的合法利益。

4.完善合同管理的体系

谈判的力度弱、合同管理职责不明确是合同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较大漏洞。因此,要求相关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展开谈判前,及时了解、审核招投标的相关单位的资信、履约能力等,避免在展开谈判的过程中忽略细节、核心内容等问题。此外,还应及做好了解市场行情、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等工作,设立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实现监督的有效性。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并监督其他管理部门履行义务的情况,汇总合同履行的情况、内容,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三、结语

招投标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中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而合同管理是保障其招投标双方的重要利益凭证。因此,只有将两者之间的关系重视起来,正视其存在的问题,才能在保障最大利益下促进项目工程的进展,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4]。

参考文献:

[1]任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的问题探析[J].中国科技纵横,2014(24):76.

[2]韩世伟.基于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在当前企业实践中的问题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6):125.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12

一、建筑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对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发生在合同签订的初期阶段,一是发生在合同的履约阶段。

1.1建筑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1)合同的合法性。有些合同的签订,本身就是违背法律,不符合法律程序与规章制度的,其在有效性上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就目前而言,许多的建筑都是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进行的合同制定与签约,其只是通过合同保护这个大支护设施对其不法的行为进行掩护,追其根本亦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存于其中的一种无效的合同。(2)合同主体不当。在对建筑的合同签订阶段,会出现其合同的主体不当的现象。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其合同的主体是需要具有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的公民,做为合同的当事人。在实际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总会出现其合同主体的不合理性,一种是与两种民事权利相悖,一种是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性方面的不当。(3)合同内容不缜密。实际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总会出现合同内容的不谨慎现象。这就促使合同在制定与使用过程中,总会出现各种纠纷现象。在对合同的内容理解上,总会因为某些词语的理解不同,引发争议与诉讼的产生。这样一来,合同在有效性上也有待考虑。(4)合同条款不明确。在一般的合同中,其对合同的条款说明都没有明确的规范与准确的限定。实际的合同中,都只会将有关双方利益方面的部分内容提上书面,但是对其所涉及到的违约责任却被忽略,甚至根本在合同中没有提及,这在实际的纠纷中能够经常性的见到。这就需要其在合同中需要明确的规范,使之能够在纠纷发生时,能够得以快速与合理的解决。(5)合同的变化。由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促使在合同的签订方面需要涉及到境外的问题。合同中的条款也就跟随着不同的国情,相应的变化,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总会出现许多对条款中的内容与名词理想化的翻译,造成其含义混淆,对合同双方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1.2建筑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在合同的履约阶段,总会出现对合同的变更情况,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建筑中的管理人员总会因为意识上的缺乏,而不能对条款及时地变更,促使其合同在正常工作的过程中出现利益的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对合同的管理要注意其发展的动态性问题。这就要求当合同发生变动时,一方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对其进行书函式地通知,这样一来,建筑就能够在利益与保护方面取得一定的发展。在实际的建筑中,总会因为管理的不及时性,促使其对合同中不合理的部分的追究,超出了法定的诉讼时间,这样就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利益损失。

二、做好建筑合同管理的要点

2.1制定合同管理标准程序

企业决策层应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制定出合同管理的标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合同管理应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合同订立程序、制定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管理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等。

2.2认真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现建设工程基本采用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中均附有合同条款,在招标阶段应对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如:如何计量、如何计价、价差如何调整、甲供材料范围、进度拔款比例、付款形式等都是关注的重点,分析研究后制定相应的投标报价策略。

2.3组建精干谈判队伍,合同谈判前统一意见

参与合同谈判的人员应经验丰富、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主人翁责任感,谈判队伍中要有把握谈判重点的领导,也要有关注细节的技术、经营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谈判前全面分析合同条款中不明确的内容,如:施工量与清单量有差异时价格如何调整;材料价差调整品种;材料价差风险范围等往往在招标阶段描述并不十分清楚,在谈判前谈判队伍内部要先进行评估,提出哪些问题,如何提,谈判要达到什目的,让步的底线,都要事先做好准备,形成统一意见。谈判前还应尽可能的多了解对方的情况,掌握主动权。谈判过程中要有耐心,不急不燥,逐步试探对方底线。

2.4重视合同交底,提高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工程开工建设前,应组织施工、技术、经营、物资、财务等方面管理人员参与合同交底,交底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范围,发承包方的职责及技术方面要求,材料及设备合同双方供货范围,质量、安全、进度、保修等方面要求,合同价款构成、费用结算、进度款支付条件等,树立起“合同管理是每个人的责任,更是我的责任”的意识,促使企业员工工作重点围绕合同约定开展。

2.5注重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地沟通,并形成书面记录

合同履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有些会引起工期变化、有些会引起费用变化、还有的会引起工期及费用均发生变化。当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要及时与发包方沟通,就造成的损失提出书面补偿意向,也就是施工索赔。做好合同管理中索赔管理的作用,首先,可以为结算提供支撑资料;其次,可以保护企业利益,预防和减少损失;第三,可促进和提高承发包双方基础管理工作水平。

2.6重视收集整理合同履行期间的政策性文件,材料价格的变化资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计价风险中明确“3.2.2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一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二是省级或待业建设主管部门的人工费调整。3.2.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一是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二是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施工过程要注重对以上资料地查找、收集、整理工作,为结算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支撑。

2.7定期进行合同管理检查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期可每月或每季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进度、质量、产值、索赔、合同变更情况等方面。

2.8进行合同管理总结

合同履行完毕做好合同管理总结,包括施工范围、工程造价、人材机费用金额及占总造价的比例、索赔事项、索赔费用金额、未处理的问题及原因等,分析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得、失,促进合同管理工作地持续提高,更好的为企业管理服务。

三、结束语

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在合同的签订方面及其管理逐步提高,促使其整个施工与作业的合理与合法性得到保证,对建筑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从而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的问题篇13

1.1法律环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法律已无法满足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环境不完善成为装备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强,在装备合同管理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严肃性不足,部分条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无法切实履行,甚至还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第二,对合同违约的仲裁力度不够,造成拖、降、涨等情况屡有发生;第三,行政干预较多,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预定目标也很难实现。

1.2合同乙方管理机构不健全

从目前的情况上看,相对于军方,装备合同乙方的合同管理结构不健全。多数合同乙方没有统一规范的机构和标准对装备合同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对合同签订的监督审查能力较弱,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审查方式不一致,有的要经过厂内合同签订评审程序,有的在现场直接由市场部人员签订,没有厂内流程;第二,对合同的审查力度不够,不管装备合同是否走厂内流程,都存在对签订合同条款认知不充分的情况,这说明装备合同条款的签订存在“盲点”,只关注重点条款,忽视辅助条款;第三,乙方合同签订人员能力水平层次相差较大,这主要是因为:合同乙方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差别,对合同的重视程度有差别。

1.3采购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学性

当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中尚未引入系统化、科学化的全寿命管理理念,受经费来源不同、合同管理思想守旧等因素的影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往往由多个部门负责,在装备科研、生产、使用、维修、报废等不同阶段均由不同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协调,在装备采购过程中,各部门以合同形式明确与承包商之间的权责,使装备采购合同出现分段签订情况,严重削弱了装备合同管理各阶段之间的紧密联系,导致合同管理缺乏整体性、连贯性,不利于实施装备采购的全过程管理。

2解决装备合同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

2.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为了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应制定与完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法律体系。例如:完善《装备采购条例》《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等。如果从完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各个阶段上看,则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监督、合同纠纷处理等相关的法规制度,比如:完善《装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装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装备竞争性采购管理办法》、装备采购合同订立管理办法》《装备采购合同履行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装备采购合同纠纷处理办法》等法规及其配套的实施细则。通过上述法规细则的制定和完善,不但能够使装备采购活动更加规范和统一,而且还能有效弥补装备采购合同法律环境薄弱的问题,有助于增强装备采购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行政干预,杜绝弄虚作假及拖、降、涨情况。

2.2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机构

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是实现装备采购合同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法治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按照当前的装备建设情况,应健全乙方合同管理机构并由其全权负责装备采购合同的监督、审查,同时,可在该机构下设立一些相关组织,如法律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分别行使不同的管理职责。各个系统也应建立起专门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机构,以此来提升工作效率及合同管理水平。通过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立,可以将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等职能从组织上分开,并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监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机构权力集中的问题。此外,还要对乙方合同订立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与军方进行合同管理交流学习,促进合同订立质量与水平。

2.3运用科学的合同管理方法

针对当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应运用科学的方法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一方面可对装备的采购经费进行统筹协调,将所有经费集中到一起统一管理,以此来提升经费的使用效率。同时可将装备采购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视作一个整体,实行科研、订货、维修、保障的一体化管理,这有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好采购全要素的管理,在合同中除了应对传统的几大要素(如质量、价格、进度等),进行明确规定外,还应对涉及装备系统的特殊要素(如装备的可靠性指标、保障性要求等),加以明确规定。由此不但能使采购的装备质量获得整体性提升,而且还能使相关要素之间得到平衡,进而获取装备的最佳效能。

3结语

在装备采购项目中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引入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装备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环境、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机构中各部门的职责、提升人员素质,实现对装备采购过程的统一化、系统化管理,从而促进装备建设快速发展。

作者:胡军龙 单位:海装装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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