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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风险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受人意志控制、必然性、偶然性等多方面的特点,而这些特点的存在,使风险的出现往往与企业初衷背道而驰。随着经济发展正式步入新常态的阶段,我国也真正进入了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社会经济大变革,虽然为很多企业带来了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但企业所面临的合同风险的复杂程度也将进一步增加,结合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五百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需求调查报告》,不难发现,合同风险控制的排位仅次于公司治理,位于企业风险管理需求的第二位。由此能够看出,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对企业的重要性,且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必须得到高质量的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支持。
2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
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调查,本文将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概括为合同主体风险、合同程序风险、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履行过程风险4个方面。
2.1合同主体风险
对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中合同主体风险来说,这一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行业企业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在我国当下大部分行业中,其主体资格只需要拥有营业执照便能够获得,但由于药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和航空航天等行业,对主体资格的批准较为严格,这就使相关企业只有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是批准证书,才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这虽然使很多行业的规范性由此得到了约束,但一些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往往会因自身主体不合格的影响,导致所签订的合同被撤销甚至无效化,企业由此就很容易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2.2合同程序风险
除了合同主体风险,合同程序风险也必须引起企业重视。合同程序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法律在一些种类合同中,存在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这就使很多合同因难以通过审核而被无效化,合同的法律效力由此得不到保障,合同相关的风险自然就很容易大量增加。对于我国当下的中外合资企业来说,其合同签订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生效;如果是建筑工程类的合同,则需要得到规划审批与规划许可证,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运营过程中不会突然出现合同无效、被撤销的问题,因合同遭受相关部门处罚的问题也能够得到较好的避免。
2.3合同内容风险
合同本身由合同条款与附属文件组成,这里的合同条款主要包含数量、质量、违约责任和合同当事人名称等内容,而附属文件为双方约定的各种图、表、文字资料,这些内容共同组成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合同内容出现不完整的问题,合同签订的双方就很容易因合同条款不明确等问题引发分歧,合同的执行也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由此可见,合同内容对于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性,因此,企业也必须保证各项条款相互之间不存在矛盾与逻辑错误。
2.4合同履行过程风险
除了上述几方面,合同履行过程风险也属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组成。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一旦生效,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相关合同真正服务于签订合同的双方。但在具体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很多意外因素会直接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这时,签订合同的双方就必须通过沟通、协调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支持,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往往会私自修改合同内容,导致合同签订的目的往往难以实现,相关企业也很容易遭受经济损失。
3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
为了能够尽可能消除企业合同管理所面临的诸多风险,笔者将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工作经验,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进行详细论述,这一论述主要围绕深入研究法律、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防范合同签订过程风险、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等。
3.1深入研究法律
虽然我国《合同法》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少疏漏之处,但《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订立原则、形式、生效、无效以及合同相关内容,已经能够满足我国大多数企业合同管理的需要。为此,相关企业必须深入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对合同做出的各项详细规定,这样企业在具体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才能规避可能造成合同撤销、无效的风险,很多对企业不利的条款也能够在法律武器的支持下,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可以说,深入研究法律对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实现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2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
为了能够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这一风险控制措施,也必须得到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具体来说,企业必须在合同签约前,充分了解对方的当事人及企业,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要求对方提供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而如果签订合同的对象为设计类企业,企业还需要要求这类企业提供资质等级证书等。在完成对合同签约对象各项资质证书的检查后,企业还必须对各类证书的复印件进行留存,这样才能进一步避免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要签订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或是过于重要,企业还必须派专人到当事人企业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以通过调查深入了解相关企业的商誉、技术设备、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以及人员构成等信息。只有充分了解这些信息,相关大型合同管理的风险,才能实现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才能获得更有力的支持。
3.3防范合同签订过程风险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企业首先需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拟定与审查予以高度重视,这一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为此,笔者建议企业结合合同的拟定实际进行风险防范。在我国实际交易活动的合同签订中,合同大多不会出现一起协商、共同起草的情况,乙方提供文本后、甲方进行审核补充,是合同拟定过程的常态,而结合合同拟定的实际情况。企业需要在合同审定过程中,做到用词准确、约定明确、表达清楚、不存在歧义,由此避免含混不清和模棱两可的问题,保证合同签订过程风险降到最低。
3.4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
除了合同签订过程风险的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的防范同样属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在这一环节中,企业必须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及时签订变更协议,保证合同履行过程风险防范真正得以高质量实现。在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中,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及履行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这样企业才能实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纠纷发生时,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最大程度上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变更协议多出现于合同出现变更与疑问的情况,而为了保证这一协议的签订能够真正发挥自身效用,变更协议同样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
3.5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
企业还可以通过实现自身合同管理信息化,更好地进行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笔者建议相关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以此淘汰传统的人工合同管理方式,这样,企业合同管理将实现规范化与流程化,相关风险也将由此实现最大程度的降低。
4结语
本文在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展开的研究中,详细论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必要性、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等内容,希望这一系列内容能够为相关企业合同管理更高质量地开展带来一定启发。
主要参考文献
[1]刘玮玮.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探究[J].财会学习,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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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全过程管理
1.引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规范化经营是市场发展的基本要求,合同是对合作双方责任的具体划分,对双方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维护双方各自的权益,因此,经营管理中要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同施工管理在过程上有一定的相同之处,都要重视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直到生效,最后到合同失效的整个过程。本文将就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法进行探讨。
2.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2.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合同变更不及时。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对书面函不够重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面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施工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3)对签证不够重视。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4)在追究时忽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3.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3.1提高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认识
通过宣传、培训,使承发包双方真正认识到施工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加强法制观念,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水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履行。
3.2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和制度
一是领导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把施工合同管理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二是从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把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工程和人员;三是要配备专人管理,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四是健全合同文挡管理系统,除施工合同外还要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变更、会议纪要、双方信函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储存。具体如下:
(1)组织健全:合同管理涉及到企业的各个职能部分,为此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每个部门,落实到个人。
(2)制度健全: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制度或大纲,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同时企业各层次都应根据上面的制度编制各部门可操作的合同管理程序,例如编制现场施工记录程序、索赔程序、签证程序等。
(3)定期检查:企业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即对合同管理体系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3大力推行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使合同的订立程序与国际惯例接轨。尽管目前招投标管理方式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条件尚不成熟,但单就施工合同的订阅程序一项,却有条件、也有必要按国际惯例操作。目前招标文件范本的内容及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惯用的土木工程招标文件。比如;招标文件中包括全部合同条件及协议条款,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对合同条件进行响应,决标后由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协议书,申明双方的招投标及中标文件组成合同文件。应该说,招标文件范本所确定的这一程序,是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订立施工合同唯一正确的程序。
3.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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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在工程建设前,双方需要签订建筑合同,建筑合同的特点主要有: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合同标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考虑到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纠纷,因此《合同法》里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合同管理周期长;合同管理效益显著;合同管理变更频繁;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二、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一般的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合同履约时间长且内容庞杂,所以需要在合同中完善这些细节,做到权责分明,但是实际上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自身法律保护的认识,在订立的合同时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2011年,某地级市建委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100个,发现有72%的合同不规范。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未用正规文本进行,有些合同甚至采用口头约定,这样就产生了引起法律纠纷的导火索,影响建筑工程建设的进程和企业发展。
2.合同管理体系结构不健全。早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内容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而且在很多的重要问题在基本约定中并没有体现,文本存在较大的漏洞。而且当下的合同管理体系也存在问题,分级管理权责不清,授权管理混乱不健全。管理程序存在错误,很多规定的制度不能有效的被执行,缺少监督和控制。
3.合同双方行为不规范。合同当事人应该自觉遵守合同条款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从法律上来看合同双发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但是实际当中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为了获得承包权,通过非正当手段或虚假投标获得建筑工程项目。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随意扩大自己的权利,逃避责任约束。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4.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缺失。建设合同内容复杂,涉及知识面广,需要相关人员既要懂得建筑专业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不断的经验的积累。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这样各方面素质较全面的专业人员确实很少见的,另外缺乏专门的培训,这也是造成合同管理人才缺失的主要原因。
三、完善建筑合同管理的措施
1.强化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规范招投标工作,严把合同签订关。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等。
3.做好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及索赔管理。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工程合同签订后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合同管理人员要理解合同条款,加强日常管理,要做好应对各种纠纷的准备。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路议论9960812维护各自权益的必要手段。
4.切实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各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我国建筑企业项目合同管理已经有一些改善,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这中间存在的差距还是不能小觑。动力源自压力。虽然,道路艰辛,但是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叶丹峰,郜诗戎.建设工程“阴阳合同”成因分析与应对措施[J].建筑经济,2004年第6期
[2]王福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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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人员职业素养缺乏
合同管理风险中人是带来该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中包括项目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等等都是影响项目合同管理风险的因素。
3.企业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风险防范意识一直是大部分企业所欠缺的,在经营的过程中,企业只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经营过程中潜藏的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长远破坏。在合同签订时由于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对现有法律法规的认知和合同签订程序的不规范性,使得合同在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问题多多,不能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为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带来阻碍,提高了企业项目合同管理的风险。
4.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
外部经济局势、社会环境对企业合同的管理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当国际环境发生大范围的变化、经济局势产生变更、未来经济发展走势发生明显变化,而企业对这些变化如果不能及时的监测和预测,并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就可能在使得合同的签订隐藏某些风险,对于某些不能预期的变化,更是会给企业带来猝不及防的风险。
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1.强化项目人员的素质
提高企业人员素质需要从招聘之初就开始进行,项目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员,需要他们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熟悉,对于合同中和法律法规有冲突或者有漏洞的地方,能够有较强的敏感度和纠错能力,具备专业的知识技能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对合同进行科学的管理,减少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潜在的风险。对于在职的员工,则需要加强对他们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加强对企业的责任意识的培养,不断的提高个人的职业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
2.加强合同流程管理的水平
加强合同流程管理是降低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措施,企业必须对合同流程中的每个环节的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可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进行,使得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只有一步一步的将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才能使得项目合同能够正常的签订和顺利的旅行,确保项目能够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从而有效的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3.加强企业合同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风险预警机制,对于即将到来的风险以及隐藏的风险能够进行有效的预测和评估。从中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其进行跟踪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在风险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之前将其解决。更重要的是,在风险形成之前就要将其扼杀,在合同签订和审核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就要对合同的每个细节进行严格的审查,争取每个环节都能够正常的进行。4.加强合同文本的标准化水平合同管理的风险同样也可由不规范、不合法的合同文本引起的,这是由企业的合同制度不完善的造成的。由于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没有指定规范的合同格式问题以供参考,造成工作人员在拟定合同时出现不规范文本格式,这是关系到企业专业性的问题,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文本标准化的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纠正,并制定完善的企业机制将这一现象规范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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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的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对合同不够重视,导致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合同的严肃性认识不足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志表示一致的结果,它一经签订生效,就应奉为双方的行为准则,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但是现实中有些承包商认为与业主关系良好,合同怎么写无所谓,有什么问题都能协商,甚至个别施工合同仅有一页,没有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如果业主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或因为个别问题,双方关系转坏,将会给承包商带来巨大的合同风险。
(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建筑市场监管存在漏洞、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由于缺乏工程合同管理的经验,以及市场竞争激烈等多种原因,订立的合同存在以下几种不规范甚至违法情况: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和一些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三)工程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
一部分工程参与方凭借自己的主观意愿和想象,把合同当作一根拐杖,需要就用,不需要就丢,结果吃亏的当然是企业。这种对合同所抱的态度,在一些临时性小型工程项目的表现更加突出,碰到问题时,不是用合同条款去解决处理,而是采用行政的办法,脱离合同的内容去解决,造成两相分离的状态。当然也就谈不上全面履行合同了。还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
(四)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以及造价、质量和进度管理方面的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五)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通过近年来的学习,结合这些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我认为解决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需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重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
企业应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制定并遵守与企业自身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经营,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合同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企业要积极引进和培养相关的管理人才,实施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提高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
(二)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部门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专业性很强,涉及工程管理、法律和公关等方面的知识,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部门来管理这项工作。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解决合同争端和赔偿问题, 更有利于整个项目管理水平和整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尽量避免出现问题,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和索赔策略。
(三)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实时控制合同管理工作
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教育和组织优化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建筑企业还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实时特征、具体要求以及工作侧重点等实际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统一管理项目各个部分, 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 同时建立企业自身积极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监察和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指向性作用,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四)加强对合同文件的整理与存档工作以及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对来往合同文书要做到及时准确的整理和存档,留取证据。同时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缺少不了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因此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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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概述
国家的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工商部门以及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机构,均对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具有一次能够的管理权,因此,开展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采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因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合同管理的对象,则主要包括对于合同履行双方行为的监督与指导,发生纠纷时应有权益的维护,发生违法行为时的纠正和制裁措施等。通过合理使用行政、法律的手段,针对合同采取监督管理措施,达到保证工程能够按照规定流程和计划,避免损害其双方各自应当获得的利益或合法权益。合同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而言,不仅针对的是施工行为、施工过程的管理与制约,同时还需要重视对于合同的签定、双方职责、义务的履行、施工流程、施工规划、项目验收、工程交工、纠纷和争议处理等内容,因此需要全面设计以上的管理内容,从而完善施工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2 加强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1 约束合同义务,保证双方共同利益
目前,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已逐渐成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中,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关键,同时也是管理工作的核心,是实施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因而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与评价而言都至关重要。合同管理工作应当贯穿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从工程的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阶段,均需要注意合同的管理审核,以利于实现管理目标,取得最终的经济效益。
2.2 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当前在建设工程签订合同和管理合同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会引起合同风险,以及一些法律上的纠纷,从而制约了建设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由于合同签订各方在项目中所承担的义务、所获取的权利关系模糊,容易导致工程建设秩序出现混乱,在面对工程冲突和风险的情况下,只会相互推诿,严重影响了对于工程进度、质量以及成本等方面的控制。
2.3 规范承包方行为
有少数的工程建设承包方在市场经济中,往往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制观念、诚实信誉等,甚至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严重影响了市场机制和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必须通过合同管理,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使合同管理能够实现指导与约束的效果,明确正确的发展方向,从而保证建设市场的健康与稳定。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办法
3.1 对合同实行动态修正式管理
建筑工程的施工往往较为复杂,其建设过程可能会发生计划之外的事故,因此,作为建设单位应当在事先就对此类情况有所防范,在制定合同的阶段,就需要注意将相关情况的规定归入其中,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合同,并对该合同的执行进行跟踪与补充。此外,对于工程常见的施工方式变化,以及所带来的利益纠纷,通常存在于施工方与建设单位之间,所以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为后续工程的变更留有余地,明确各项责任制度和预防措施,并详细阐明工程变更的相关结算方式。
3.2 提高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1)在选择合同管理人员时,应当重视人员本身的专业技术,例如可以从建设单位其他部门曾有过相关合同管理经验的人员中进行选择;(2)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培训与考核,在合同的内容拟定阶段,以及后期合同的履行等环节,都需要重视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并针对当前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合同纠纷进行分析,以便让合同管理人员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建设施工合同的内容,以提高管理能力与效果;此外需要注意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并及时淘汰不合格人员;(3)注意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水平与责任意识,通过建立严格的奖罚机制以及竞争机制的方式,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其职责,从而能够对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进而能够保证精细化管理工作能够实现长期的良性运作。
3.3 严格分析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施工合同的拟定,需要以有法可依作为前提,但是当前的合同法和招投标法中,仅包括一些合同的常见问题,而对于一些细节问题并未有所涉及。因此,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都应当重视对于国家、省市所出台的法律法规文件进行研究,确定其中条款所对应的项目,以及哪些问题没有进行法律规定。对于此类没有涉及到的规定和条款,建设单位需要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工程建设相关方面进行风险的评估,然后采取合理措施,以制定相关的合同条款,从而将需要添加的条款,及时递交到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核之后,再签订最终的合同。
3.4 完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与流程
对于建设工程各类合同的签订流程如下:(1)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应当包括设计―咨询―测量―勘察―监理,该过程中,应当由专业的管理人员,结合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根据工程的实际技术要求,中标、议标的结果等,来对合同条款进行必要的洽谈与会签,然后由部门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相关领导签批后即可盖章确认;(2)针对建设工程的设备供货合同、施工合同以及大中修合同等,都需要由建设单位,以中标、议标的结果,以及招标相关资料为依据进行拟定,拟定完成后,再由部门的造价人员进行审核,以明确合同中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条款内容是否符合计价与结算原则,部门的工程管理负责人,则需要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核与确认,从而进行审核意见会签,经过复核无误并通过系统审核确认,才能够盖章确定;(3)对于工程的小修理合同,则主要由建设单位根据中标、议标的结果,以及招标相关资料,拟定相关的合同条款,部门专业管理人审核、签字,确认,经过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盖合同专用章。
4 结语
就建筑工程项目而言,合同相当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契约,其制约的内容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在充分理解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学会维护自身利益,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从而保证单位的实际建设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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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以施工企业为例,浅析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分包合同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合同签订前没有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取得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证书,是否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审,甚至有的施工企业还存在先干活后签合同的情况。
2、合同管理流于形式。通常情况下,施工企业对合同签订阶段的工作比较重视,但是对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如分包项目进展是否顺利,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结算、支付情况是否正常,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管理是否满足要求等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
3、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单独的计划合同部门,有时整个项目只有一名负责办理结算的经营人员,无法履行合同管理的相关职能。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性的工作。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牵头,以总经济师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同时,做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引进、培养、任用工作,切实加强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二、合同管理中应注重防范的风险
常见的施工合同风险因素主要存在于经济方面、工程方面和管理方面:
1、经济方面的风险:资金供应,即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情况;要素市场价格的波动;工程量清单存在失误等。
2、工程方面的风险:技术规范是否合理,技术说明是否明确;分包方提供材料设备的供应不及时或发生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延误,施工准备和施工组织是否存在不足。
3、管理方面的风险: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严密,存在漏洞;项目管理不到位,前期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对合同条款是否心中有数。
近年来,在建筑施工行业发生多起因合同管理不规范而引发一系列的问题,轻则使企业面临经济纠纷、拖延施工进度;重则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施工企业必须规范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的履约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施工合同中的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时,首先要发现合同中的风险,然后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可能控制风险、避免风险发生,降低风险损失。主要措施有: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合同的无效,造成巨大的损失。企业应制订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化、程序化。
2、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对引进新的分包方,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项目部应组织对分包方进行实地考察,做好考察评价记录。在经过充分了解后,再根据专业工程性质,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专业资质强、市场信誉好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使用合同规范文本,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同时,合同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合同中所列明的每个条款,尤其应当明确约定标的物及其数量条款、质量和包装条款、付款方式和时间条款、交货方式和时间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注意用词严谨,避免语意模糊。
4、做好合同评审工作,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和分包程序。施工企业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起草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起草后,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完备、严谨,以保证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切实可行。合同经过评审后,按照合同会签程序,组织项目部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进行会签,并根据不同的审批权限报批。项目部按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且获得批准后,才能以项目部的名义与分包方正式签订合同。
四、实行合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做好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
1、落实分包合同交底工作。分包合同生效,分包方进场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分包合同交底,主要内容有:分包合同施工范围,及其与其他分包施工单位工程范围的界限、协助关系;分包合同的进度要求、关键线路、工期节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重大的技术方案,关键工序工艺的技术要求等;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等。
通过分包合同的交底,明确了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明确了项目部与施工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管理中的职责,解析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分包合同的严格履行。
2、加强分包工程技术管理。项目部施工员严格要求施工分包单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分包单位在实际施工时遇到与图纸不一致或有疑问,向项目部总工程师提出,不允许自行改动。
3、加强分包工程进度管理。项目部不定期抽查施工分包单位投入资源的情况,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在现场的施工设备、技术力量、劳务人员等是否符合分包合同的规定。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随时监控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对出现有进度滞后的现象时,及时查找原因并制订解决方案。对分包方施工进度,严格按分包合同规定执行奖惩。
4、加强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分包单位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签订质量责任书,编制并实施质量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项目进行质量自检、互检,确认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验收。同时项目部的质检人员应不定期地对现场施工的质量状况进行监控和抽检。分包合同条款中明确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由项目部负责供应,防止施工分包单位使用质量低劣的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对施工分包单位采购的其他材料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更不得用于施工。
5、加强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管理。分包单位应做到配备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分包单位应认真进行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找出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认真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项目部定期对各施工部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予以通报,给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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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商人往往更注重的是利益,路桥施工的盈利也是路桥承包商追求的目标之一。因此许多承包商会为了谋取更多的私利,想尽一切办法,甚至是钻法律条款的空子。任何东西都是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得以完善,法律也是一样。这就为不少承包商留了空子,表面上看并没有违反法律,本质上却扰乱了市场运作规律。久而久之,会制约我国路桥建设的正常发展,甚至是经济的发展。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可能,所以还要有道德的辅助。
2.2合同文本存在的一些问题
2.2.1合同内容存在的问题(1)合同内容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合同双方的真实权利与义务,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所以说,合同讲究的是咬文嚼字。(2)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则是指在主合同成立的前提下方可成立的合同,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就是没有依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的漏洞往往会引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尽全面,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是看不到关于违约处理条款的。
2.2.2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许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总部一直都很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后,就像是万事大吉了,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严重脱节,签订后的合同仅仅是二者合作关系的证明,合同内容已无人问津,项目职责仅靠项目负责人进行传达,项目执行人员只知其相关工作职责,而对合同总体情况的了解少之又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
2.2.3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本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的变更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不少负责合同履行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合同的意识,结果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更轻松地实现目标。
2.3缺乏人才以及相关合同管理的培训在发达国家,对工程项目合同的具体管理一般由资深的工程师等专业性人才完成,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他们不仅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还要通晓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现阶段,我国不少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缺乏专业性人才,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他们只会解决一些简单的合同纠纷,对于稍微复杂点的合同纠纷就无从下手。
3解决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问题的对策
3.1制度为先,让管理活起来,严下去规范的管理是提升企业效益的关键,建设单位应以稳健经营、严格管控、抓紧转型的发展思路,狠抓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定入手,结合路桥专业施工特点,制定了施工管理、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树立起制度至上的理念。不断完善制度,并严格遵守制度,是企业经久不衰的法宝。
3.2规范路桥工程项目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是用来约束合同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但是目前的路桥工程项目合同大部分施工合同条款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重点强调承包方的义务,对发包方的制约性条款少之又少,特别是关于违约赔偿和处罚条款,引起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为了规范路桥建设市场的合同管理,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合同示范文本,以约束建筑市场的合同,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签订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
3.3提高合同管理的人才培训和文化素养文化是一只无形的手,如何让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是个大问题,一个成立多年的老企业,能够在纷繁复杂的各个历史阶段不畏艰辛、跋涉前行,文化积淀的引领不可小觑。总部搬迁、整体改制、机制再造、平台构建等重大举措能够在我国建筑行业平稳顺利地完成,得益于其六十多年来的文化沉淀。从另一个方面讲,也足以说明我国建筑行业十分重视企业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在文化传承上,要设定企业文化的主心骨,团结企业内部人员是关键,让员工享受奋斗的过程,这是一种无形的动力,动力就是爆发力,它就像是一双无形的手推动着企业的发展。在企业文化创新上,要敢于承认落后,善于直视落后并扭转落后局面,时代在变,相应的文化也要随之改变,这样才能让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更上一层楼。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养的提升是企业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首先,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拔要严格,采用优胜劣汰原则,选择足够优秀的人才胜任此工作;其次,对所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选的人员就算再优秀,若是与该企业脱节,那也是白搭,所以,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对选拔的人员进行在职培训,扩充专业知识,尤为重要;最后,对在职人员进行定期测试以及定期定向培训,培训要有针对性,针对员工弱点进行分拨培训,让合同管理人员跟着时代变化,适应时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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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progress;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如何通过提高合同意识,改善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合同对于市场运作的积极作用,逐步实现市场的规范化,是市场经济活动继续深入发展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没有健全的合同制度,就没有健全的市场机制。企业之间的所有经营活动,不是通过某一个权力部门的硬性分配,而是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行的。而市场交易又是通过竞争来完成的,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最重要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国家从客观上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从微观上实现效益最大化。但是,竞争机制的形成,是以合同秩序的健全为提前的,而施工企业想要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就必须在质量、投资、工期目标等方面履行合同,必须通过工程合同的科学管理来实现合同目标。“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因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性,执行周期一般较长,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一次性投资大等特点。只有遵守建设程序,符合投资计划,合理的工期、质量、投资目标的工程合同,才有好的开始,才谈得上科学的合同管理。履行合同条款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是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这三大目标。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就是工程管理中“三控制”的管理。工程建设中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是互相制约、辩证统一的,决不可偏废。
2、工程建立过程中业主方对合同的管理
合同是商定项目参与各方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能的文件。合同管理的中心是选择合同类型,主要是价钱类型,不同方式价钱的合同表现了风险分配方式。合同管理普通按标准合同文本执行,可恰当加以修正。
在工程建立范畴,由于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合同主体、合同关系的复杂性,假设不注重合同关系的管理,就会招致合同界面紊乱,合同各方的责、权、利不明白,合同关系紊乱不清,合同各方经常陷于扯皮和矛盾中,由此带来进度、质量、本钱管理的失控。所以,在工程项目中,存在着业主方、承包方、监理方、供货方等不同方面的合同管理,其中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又是整个工程合同管理的中心,对整个项目的合同管理以致整个项目的成败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业主必需经过加强合同管理,保证项目进度、质量、本钱目的的完成,最大限度的维护业主的利益,控制风险,完成项目和企业的战略目的,追求合同各方在经济协作中的共赢场面。
业主方应科学施行全面合同管理,这不只是对详细合同的管理,而且是从项目整体利益动身,组织、和谐各管理部门及合同关系方,以合同为纽带停止的全项目的管理;不只是某个阶段的合同管理,而且而是整个项目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合同管理;不只是合同管理部门的合同管理,而是整个项目全员的合同管理。
另外,加强合同管理,也控制工程投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本钱,进步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业主方项目合同管理应从合同会谈开端,至保修日完毕止,特别加强施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在合同执行期间亲密留意实行合同的效果,以防止被对方索赔。
3、合同管理中的“三大控制”
工期控制也就是施工进度的控制。进度控制在工程建设中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工程进度失控,必然会导致人力、物力的浪费,甚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拖延工期后赶进度,建设的直接费用必然会增加。在关键时刻赶不上工期,错过有利时机,将造成重大损失。延误工期会导致经济损失;盲目地、不协调地追求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期,同样会导致不顾工程质量,损毁企业信誉的问题。所以,工程建设各部位的施工进度应统一步调,同时应与资金投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以及移民征地等方面协调一致,还要适应当地的气象、气候等自然规律,才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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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2加强合同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1.3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所必不可缺的。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前提都是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一旦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无法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更不需要说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
1.4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自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不深和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
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一方面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习惯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由此,对于承包商来讲,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另一方面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2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土建和水电、设备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2.3合同签订缺乏规范性
合同是规定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据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将承包方和发包方双发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的规定下来,进而促进工程建设的规范性,避免造成诸多矛盾。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很多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对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作出深刻的了解,对工程特点和合同范本没有清晰的认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各种各经济矛盾,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权责不明确,相互扯皮,推诿责任。
2.4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合同管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时也是涉及全局、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行业对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
3.1做好工程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签订合同前,应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其次,应尽可能选用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招标文件以及承发包双方谈判的结果来起草合同。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真实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严谨。最后,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严格审查: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应及时沟通等等。
3.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
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就是对合同履行过程监督和管理,合同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3.3严格管理工程合同的执行工作
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条款,认真进行合同交底,使合同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要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对索赔与反索赔条款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3.4加强合同履行管理,使合同索赔程序化
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透彻地发现风险,就不可能对风险有充分的准备,则在合同履行中很难进行有效地控制,特别是对风险大的工程,更要强化合同风险分析工作。在合同履行中,推行索赔制度是相互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我国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普遍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3.5重视工程合同管理的后评估和总结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好的合同管理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的、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不严谨的、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合同后评估工作往往不为人所重视,事实上合同的后评估工作很重要,它既是对先期合同管理得失的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又可为下一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6促进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发展
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要做到在合同管理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并据此提前预见未来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阶段就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4.结语
总之,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为了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应该在管理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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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建设项目中的工程施工合同是电力建设业主单位与承包商为完成电网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任务而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网工程建设周期长、工序多、技术复杂、项目管理相对复杂。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定义着项目的工期、质量和投资,规定着参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工程宪法”之称,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文件。其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有关各方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履行各自的职责。
(2)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基础
电网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电网工程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3)合同是处理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在电网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
2当前电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2.1当前电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的法规文件,必须依法签订和履行。但往往有许多企业的法人及合同主管人员,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忽视法律对工程合同的保护和监督作用,有的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肆意强行修改合同条款,订立补充协议,使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
(2)重工程建设,轻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国外被视为承包工程盈亏的关键。而我们相当多的业主方和承包方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却只重工程建设,不重视合同管理,致使在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表述不清楚、合同档案不健全、合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管理脱节。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工程进度、质量、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的标书编制及管理体制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企业内部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达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产生脱节。
(4)合同背离招投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将其认为合理的部分工程从合同中划出,由发包人自己或委托第三方实施,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
(5)专业人才缺乏影响电网项目合同管理效果。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电网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者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援助。
2.2电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1)历史原因。电力行业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虽然已经历时十几年,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以及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和专业性,项目有关单位,无论是业主单位,还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甚至是工程的主管单位,都有着浓厚的“血缘”关系,对项目的合同进行监督和检查不到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因而出现管理不足或管理疏漏。
(2)认识原因。不少业主单位对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认识不足。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顺利开展需要各子系统的共同配合才能成功的管理合同,是在合同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责分工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再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权利和义务。
(3)管理原因。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业主单位的合同管理水平差异较大,有的业主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无章可循,甚至无法可依;有的业主单位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业主单位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较低,不依据合同进行,随意性较大。
3加强和促进承包单位电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1)提高合同认识。要通过宣传、培训,真正认识到施工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其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法制观念,真正树立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群众法律水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
(2)加强合同管理。
1)领导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把施工合同管理同企业的计划管理、生产管理、组织管理并列来抓;
2)从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把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工程和人员;
3)配备专人管理,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分析;
4)健全合同文档管理系统,除施工合同外还要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变更、会议纪要、双方信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保险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3)加强索赔意识,开展索赔工作。首先,要敢于索赔,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其次,要学会索赔,要认真研究和合理运用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建立有关索赔的详细档案,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送索赔文件。
(4)建立业主履约担保制度。目前在我国还存在合同管理不严,施工合同中只规定了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而缺少业主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导致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现场签证及竣工结算等违约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加快业主担保制度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5)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合同的动态控制管理,提高履约率。由于高新技术手段的不断成熟,尤其是计算技术的不断发展,大量的计算、数据统计分析处理变得非常简单,这就使得管理成本降低,并使各专业分包、专业技术、技能得到提高,实现进度、质量、投资最优配置。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措施是实现“三控”目标的重要手段。在当前电网建设市场竞争逐渐加剧的形势下,承包商承接到的工程利润已越来越微薄。“财富的一半是合同”,为了确保工程的利润和企业的生存发展,我们必须树立起深刻的合同意识,认真研究合同、认识合同进而管理合同、运用好合同。加强合同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提高投资效益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何佰洲,刘禹.工程建设合同与合同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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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不同步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没有达到同步状态是大多数现实企业中存在的一大问题。据了解,由于招投标是属于商品交易的行为。因此,其更重视的是交易过程中是否可以通过使用最低的价格来获取最优的服务、工程、货物等,相关人员的关注重点完全放在前期的审查与招投标的相关工作上,对后期的一些列管理完全放置或是认识不到位;而合同管理则因为是属于对合同条例的拟订、对变更行为的控制等,具有系统性,但是相关的工作人员只是将其关注的重点放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的监管上;两者之间没有太多的工作交流,进而使两个方面对彼此的认识不全,从而影响到下一步的工作状态[2]。
2.招投标的文件内容不规范
目前,大多数招投标的文件撰写均是由相关的机构完成,从一定角度上分析,其的工作可以减少企业的相关工作量,缩短花费的时间,对企业的效益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撰写的机构对该企业的投标项目、技术要求与其他细节的要求等内容了解甚微,进而极易促使其编写的文件内容呈现深度、广度均过于简浅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后续的合同操作,甚至是影响合同管理的完整性拟订。据了解,一些撰写机构的工作人员只是擅长撰写,未达到掌握合同管理中体现法律知识的状态。因此,促使大多数投标文件的编写存在极大的漏洞,同样影响合同的后续工作。
3.招投标的机制不完善
招标工作的管理机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已被建立与完善,例如对招标文件主体的资格审查、对招标文件的合理审查、对招投标过程的监控等,规范以及约束了招投标的工作,促使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达到一定程度的契合状态,有利于推动企业的发展,增加企业的效益。但是根据实际的调查发现,在实践中,招投标的全过程仍存在较多不当的竞争现象,例如出现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评标不公平等行为,严重影响后期的合同可行性,甚至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进而损害企业的最大利益。
4.合同管理的体系不完善
合同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现象:其一是谈判的力度较弱。在很多实践中,当招投标的结果被公布出来之后,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及时与对应的工作人员进行合同拟订的交流,对企业招标中提出的问题没有在合同中及时地补充以及改正,大多数细节的内容也没有得到重视;其二是没有明确合同的管理职责。例如没有完整、准确地调查合同中存在的相关非招标确定项目,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资信,若与履约能力差、资信差的单位签订了合同,将会给企业的投资带来极大的分险;另一种情况则是没有在合同谈判前将市场的相关行情进行收集、分析,因而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投资隐患;其他种可能性还有例如:没有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实现监督的有效性、没有及时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漏洞以及及时作出补救措施等[3]。
二、加强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具体措施
1.实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同步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没有达到同步状态,最大的影响因素是双方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对彼此的工作关系有一个完整地认识。因此,要求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相关负责人员在展开自我职责、工作时,要充分与对方交流。例如合同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并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一起审查相关的招标文件,第一时间了解招投标的情况,便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调整招标内容,并可以及时予以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减少、避免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促进合同可行性得到保障的同时,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企业的利益。而招投标的负责人员在招标的全过程中积极配合合同管理的负责人员,及时向其共享招投标的文件与解释其文件的内容,促进双方工作的顺利性,共同实现提高企业的效益目的。
2.加强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
招投标文件里的内容撰写直接影响招投标双方的经济效益,若因为招投标文件存在内容的不完善、法律的不规范、水平的不深化等行为,对投标的效果影响极大,损害双方的利益。因此,要求相关的招投标负责人员提高对其招投标文件的重视度,例如加强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加强撰写人员的综合技能、法律知识等,可以通过予以相关的撰写机构具有实质性强的示范文本,让撰写机构根据招投标的异同方式来完成撰写的内容。对较为细节的内容,如本企业的技术要求等,同时也应在示范文本中提及细节的要求与项目,待招投标文件撰写完成后,予以相应的方式审查,例如采用会议审查法,提高招投标文件的深度以及水平,保障招投标企业的合法利益。
3.完善招投标的制度体系
对于招投标中存在的不当竞争行为,整合现有的相关法律,加强法律对招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约束性,是其最佳的应对措施。建立招投标的制度体系,健全完整的法律法规,明确招投标的细节实施法则,避免因存在字里行间的歧义而引发其他不必要的影响,进而推动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标准性、科学性、规范性等。此外,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建立相应地监管机制,杜绝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现恶意招投标、评标不公平等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企业等的合法利益。
4.完善合同管理的体系
谈判的力度弱、合同管理职责不明确是合同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较大漏洞。因此,要求相关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展开谈判前,及时了解、审核招投标的相关单位的资信、履约能力等,避免在展开谈判的过程中忽略细节、核心内容等问题。此外,还应及做好了解市场行情、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等工作,设立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实现监督的有效性。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并监督其他管理部门履行义务的情况,汇总合同履行的情况、内容,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三、结语
招投标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中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而合同管理是保障其招投标双方的重要利益凭证。因此,只有将两者之间的关系重视起来,正视其存在的问题,才能在保障最大利益下促进项目工程的进展,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4]。
参考文献:
[1]任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的问题探析[J].中国科技纵横,2014(24):76.
[2]韩世伟.基于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在当前企业实践中的问题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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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军费管理的日趋规范,使得武器装备采购必须要遵循降低成本和保证装备质量这两项原则。但在实践中,受装备生产单位管理水平掣肘,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管理浪费触目惊心。因此,在本文中,作者通过分析当前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益管理的要求,并且分析现在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细化管理的不良因素,并探究有效的措施来保证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的精细化。
1 概述武器b备订货合同精益化管理
1.1 分析武器装备订货制度的内涵和特点
军事实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表现,而武器装备订货制度是一个国家军事实力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其内涵指的是由国家授予一个专门的部门购买军事武器装备的权利,这个部门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军事计划来订购具体的武器装备,广义来讲,是该部门在国家财政的充分支持下,向有关的设计、研发生产武器的单位购买武器装备以及军物资以及相关的后续服务,这种购买必须遵循公平、公正以及公开竞争的原则。武器装备订货制度是订货部门以合同或者协议方式向有关的武器生产单位购买武器装备的制度,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武器装备的订货制度特点主要表现如下。首先是对于订货主体而言,订货主体与出售方是在平等的基础之上订立合同的,订货部门与出售武器单位二者以合同方式,在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二者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手段来约束双方尽最大义务来履行合同,虽然购买武器的一方是国家授权的部门,但是在合同之中二者地位平等,订货主体不可以以自己的行政地位来控制供货单位。另一个重要特点是订货的方案要在保证核心机密的基础之上最大的程度公开,保证订货制度的公开透明化,这样也便于武器装备制作单位公开的竞争。除此之外,武器装备的价格虽然是由国家规定相关的定价办法和成本核算标准,但在实际购买时,必须在市场体制下双方平等协商和通过市场竞争来确定最终的价格。不仅如此,武器装备订货合同必须严格在法律规范之下订立,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要严格遵守,如果这其中出现违约现象,可以由国家物价局和国防部门的专门仲裁机构处理,必要时也可以诉讼至人民法院,合法的解决相关问题。
1.2 分析要求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细化的必然要求
当前,对于武器装备的购买采取订货合同的方式是符合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的精细化是摒弃了传统的武器装备购买的计划性指令性购买方式,不再采用传统的行政手段。由于早期的传统武器装备订货多以计划为主,这使得我国的国防科技产业一直很难得到有效的进步,相关方面的企业竞争力也较小,不利于互相促进和发展,因此,在转变了武器装备的购买方式,采取订货合同精细化之后,不但对武器装备的研究和开发十分有益,还帮助生产单位重视科研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细化是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我国就曾经有计划调整国防科研生产,将计划发展转变为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调整的重点在于从计划转向合同关系,实行订货合同制度。当前,我国的武器装备订货合同正在不断朝这个方向发展和进步,加快建立和完善单位之间的竞争,建立一系列的评价系统和有效监督体质是十分必要的。除此之外,建立起完善的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细化制度是为了加强我国国防科技产业的发展,按照投入少、效益高这一原则来发展当前的国防产业。订货合同精细化制度是有效调节军费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维护国家武器装备销售市场,保护生产者和购买者双方的利益,还可以有效的促进我国武器装备的现代化发展趋势。
1.3 分析实行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细化的目标和原则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之下,我国的武器装备购买订货制度目标也与之相适应,其根本目的在于不断的完善我国的国防科技产业,还有加快建立武器装备订货领域的市场公平、公开竞争机制和监督激励,不断加强我国的国防实力。我国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细化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是按照集中统一领导和分级实施原则,在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有一种全国武器装备发展统一的思想意识,要在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武器装备的购买活动,制定相关的武器装备订货制度法律法规制度,其他的部门要在统一领导之下,按照自身的分工,确保合同的有效运行,实现武器装备采购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另外还要遵循武器装备订货制度的法规性原则。武器装备订货合同制度一定要有法律来进行有效的规制,法律是具有强制力的,在当前购买主体和销售主体本身不对等的情况下,在合同的规制下必须要有法律进行有效的强制保障,确保器装备订货合同向精细化趋势发展。除此之外,我国的武器装备订货合同还要遵循适当的公平竞争原则。由于武器装备是较为特殊的商品,没有竞争不但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还会造成产品质量较差、成本较高等弊病。所以,要完善武器装备市场的适当竞争机制,加强适当的竞争会促进国防科技产业研发和制造,提高武器装备的质量和市场的有序竞争。
1.4 分析影响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益化的因素
影响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细化的因素有很多,如法律的有效规制,合同是规范购买一方和销售一方的重要手段,如果没有有效的法律进行规制,对于购买和销售的一方在地位不平等的基础上,合同也很难有效的使其处于平等地位,因此,法律的规制十分重要;另外,需要有有效的竞争机制才能促进武器装备订货合同向精细化趋势发展,有效的竞争可以帮助销售单位重视对武器装备的科研和开发设计,还可以帮助提高武器装备的质量,在合同的基础上,帮助购买部门选择合适的武器装备,促使武器装备订货合同朝精细化趋势发展。
2 探究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益化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武器装备订货合同招标制度
合同招标制度是有效的保证武器设备生产企业的公平竞争机制,这样的机制可以有效地加强单位之间的科学研究和自主研发设计,保证武器装备的质量。对国防武器装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招标,使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组成专业的测评机构,综合评价武器的质量还要完善武器装备资格认证制度,根据这些标准进行全国范围的招标,达到武器装备购买的公平、公正性,其根本目的也在于达成订货合同精细化的制度。
2.2 构建科学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益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完善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要有完善的合同管理、监督和仲裁的法律法规。这个科学的管理体系需要完善的合同管理法规和监督机构,还要制订合同仲裁办法。在制定科学的管理体系的时候还必须遵循相关原则,如购买和销售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武器装备订货实行 公平竞争机制等。
2.3 重视加强对武器装备订货合同价格的精细化管理
加强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细化,必须重视对武器装备的价格管理,建立和健全既符合价值规律又充分展示武器装备特点的价格机制十分必要,武器装备虽然是特殊的商品,但是其定价也应该符合价格规律,保证武器装备的性价比是有效实现武器装备订货合同精细化的重要手段。
3 结束语
当前,我国的武器装备订货合同在逐渐向精细化的方向发展,虽然其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随着精益管理思想的运用和信息化手段的提升相关风险能够得到有效的规避。本文中,作者通过对当前我国武器装备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改进意见,对于促进我国武器装备合同向精细化趋势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对此,也有必要创造条件,逐步试行推广,以期为实践中的武器装备合同的制定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