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实用13篇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1

2项目概况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克州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倒班房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位于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劳动路),总建筑面积19928.83m2,生产综合用房地下1层,地上11层,总建筑高度49.8m。生产倒班用房1号、2号,建筑面积8876m2,地上9层,单元式住宅形式。每栋布置3个单元,每个单元每层均布置2套生产倒班用房,共108套。总建筑高度26.8m。项目还包含室外管网、供排水、绿化、消防、道路、围墙、监控视频等。项目计划工期为5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0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项目质量管理目标为:生产综合用房创“天山奖”;科技目标为: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安全文明目标为:创自治区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3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点

质量是工程项目的生命,也是项目管理的重点环节。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及全过程、全员控制的基本原则,重点对施工招投标、施工准备、正式施工以及竣工验收阶段进行管控,以切实保障项目整体质量,达到项目质量目标。

3.1招投标阶段质量管理

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因此,在招投标环节应重点关注2方面:(1)关于施工方的评价。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施工分包方开展资格审查,并建立审查合格的施工分包方名单,以此作为邀请招标的基础。资格审查的重点应放在施工经验、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以及施工设备安装能力等方面,要求必须符合项目施工标准。(2)邀请招标。根据项目部编制的审查合格的施工分包方名单初步筛选符合本项目施工要求的分包方,然后上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核,经机构批准后邀请相关单位参与招标,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不少于3家[1]。最终根据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的评审结果确定施工分包单位,评审内容包括相关技术文件资料是否完备;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具备先进性;是否符合项目标书要求。

3.2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管理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主要采取以下质量管理措施:(1)项目总承包商分别与业主单位、分包商、监理单位建立起组织接洽与协调关系,共同制订项目质量监控计划并拟定实施。(2)项目总承包商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管理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具体包括质量管控程序、质量管控关键节点等[2]。(3)各项目参建单位尽快熟悉项目施工图纸,在施工设计会审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质量管控及创优目标,项目总承包商、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施工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4)根据项目设计、施工工艺、机械设备配置、智联管控目标等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参建人员进行岗前培训。(5)项目总承包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质量管控计划以及实施方案[3]。(6)项目总承包商、监理单位以及分包商提前介入,针对项目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及新工艺开展调研、试验,并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3.3正式施工阶段质量管理

本项目正式施工阶段主要采取以下质量管理措施:(1)项目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编制的重大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认。(2)项目总承包商审查施工方特殊工种(焊接、高空等)的上岗证书及完成的作业技术项目是否符合要求。(3)项目总承包商参加施工方质量控制点的检查和确认。(4)参加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5)项目总承包商检查施工机具的配置和质量状况。(6)实测实量管理。项目总承包商每月结合现场进度编制现场实测实量月计划,每月根据实测实量月计划实施。目前,针对现场现浇结构、砌体结构进行实测实量,如图1所示。通过实测数据分析质量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保障现场实体质量。(7)质量专项治理。项目每周召开一次质量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质量月例会,针对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杜绝质量通病频繁出现。

3.4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管理

本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主要采取以下质量管理措施:(1)做好成品防护以及资料管理工作。对成品采取针对性的防护措施,防止因人为或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害;检查项目施工记录、技术文件、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是否完备。(2)项目各分包商完成自检工作并确认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商提供竣工资料并申请开展竣工验收工作。项目总承包商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联合监理工程师对分包项目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分包商整改。(3)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各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商移交相关资料、手续。

4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变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要点

4.1总承包方安全管理措施

本项目中,为保障施工安全,项目总承包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项目经理与全体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以做到安全管理全员参与,通过明确有关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工程师的安全监督职责,做到监管分离。(3)项目部安全观察员对施工现场内遵章守纪、作业行为安全的一线作业人员发放表彰卡。表彰卡可用于兑换相应奖品,也是评选“行为安全之星”的依据。每月底项目部组织开展月度教育大会暨行为安全之星表彰大会。(3)为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项目部每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签订应急协议医院;将应急信息在工人安全帽、主要道路出入口等部位进行公示、宣贯。

4.2施工分包商安全管理措施

本项目中,为保障施工安全,项目施工分包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项目总工制订危险源辨识计划,组织专业工程师、机电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危险源辨识活动,针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以形成危险源清单,通过项目经理审批后危险源。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每人每天一条隐患,整改一项安全问题,消除一类安全风险,将隐患及整改情况通过扫描二维码上传。(2)每日分班组召开安全晨会,并将晨会情况通过二维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工作;每周组织各班组长开展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每月月底项目部组织召开月底教育大会暨行为安全之星表彰大会、特种作业人员月度教育大会。

5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变电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要点

进度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与关键点,直接关系到项目其他环节工作的开展,同时有效管控施工进度也是保障项目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必须从组织体系、技术层面以及管理层面等角度采取进度管理措施,确保项目能够如期完工交付。

5.1组织措施

为保证工期,本项目采取以下组织措施:(1)项目实行经理负责制,构建以经理为核心的管理组织体系,项目部所属成员应服从经理管理,相互之间明确权责,加强沟通,且要形成具体的问责制度。(2)积极做好包括资金、人员、物资、机器、技术等的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按照计划组织人员进入现场,做好设备的安装组建。另外,要加强物资及设备的管理,避免因其造成进度延误。(3)项目总承包商要加强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采购单位的联系,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定期组织各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定期进入施工现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4)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尽可能改善参建人员作业、生活环境,定期举办业余活动,丰富参建人员业余生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组织各种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参建人员积极性与创造性。

5.2技术措施

为保证工期,本项目采取以下技术措施:(1)项目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方案编制具有可行性的施工技术方案,并就施工技术方案中各道工序以及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最终在图纸会审过程中提出问题并商议解决措施。(2)施工过程中注重技术总结与探讨,尽可能实现各道施工工序一次性完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做到零返工。(3)针对项目中首次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在综合考量后制订完善的施工方案,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同时还应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5.3管理措施

为保证工期,本项目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利用P3软件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项目工期要求编制进度计划,计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严禁随意改动,进度管理部门应定期向总承包商汇报项目进度情况。(2)项目针对次疫情影响,已调整完成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级、二级节点计划。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每月、每周审批后执行。项目每周开展生产例会,及时解决现场问题。(3)实施动态化管理,每月对实际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对比检查结果及项目进度计划,若存在较大偏差,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调整措施,确保项目施工过程处于可控状态。6结语综上所述,施工总承包商模式下,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环节衔接紧密,有效避免了传统项目管理模式下存在的问题,因此,项目管理重点应集中在施工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及安全管理3方面,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交付。

【参考文献】

[1]林一鹏.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问题研究[J].建材发展导向,2020,18(2):1-2.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2

4、消防保卫工作要求…………………………………………………………………………10

5、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10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14

1、《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5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规定》…………………………………………………30

3、《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及违规处罚实施细则》……………………………………………34

4、《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处罚管理流程》…………………………………………………42

5、附件:《罚款通知单》……………………………………………………………………43

第一部分协议书

总承包方(全称):

分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中译本)第167号公约》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分承包方”)与总承包方已经签订本分包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为“分包合同”),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承包方无须承担责任。

六、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七、协议书的份数:

按分包合同一并处理。

八、有效期

同总分包合同有效期

九、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书订立地点: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总承包方(公章):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

6、确保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总承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受罚款×××元/人、日次。

2、分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分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4、分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具备常州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否则总承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5、分承包方应遵守总承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承包单位其它关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6、分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5)《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版)*

(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7)《**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18)《**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

(19)《**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分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省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分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承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分承包方申报的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类同方案必须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于方案中详细叙述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本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2、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须执行总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7.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总承包方通知召开的周六(或最终由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总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分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分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总承包方有权取消该分承包方的承包资格。

7.4、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4.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4.2、分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4.3、分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总承包方组织的入职培训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4.4、分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省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4.5、分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5、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5.1、分承包方必须按照总承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周六(或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总承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5.2、分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承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5.3、分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且必须经过**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5.4、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7.6、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7.6.1、分承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内或国外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7.6.2、分承包方的卷扬机、机动翻斗车、砼搅拌机、切割机、电焊机、发电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承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6.3、分承包方的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挖掘机、垂直升降机械等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接受专业验收;分承包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7.7、分承包方须执行国家、**省及常州市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验收等安全台帐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施工交接检验制度。

7.8、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7.9、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7.10、分承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7.11、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7.11.1、分承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7.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立即通知总承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及安全主任,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承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分承包方必须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7.11.3、分承包方要积极配合总承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11.4、分承包方须承担因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积极配合总承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承包方人员的,分承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承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负。

7.11.6、分承包方必须对每次因工伤亡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出事故源头并做出详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须进行深刻检讨,修正错误,同时必须对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否则总承包方有权勒令分承包方暂时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验收。

7.12、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惩罚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7.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7.13.1、分承包方要对分承包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7.13.2、分承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7.13.3、分承包方在现场所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7.13.4、施工现场内,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7.13.5、总承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承包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7.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13.7、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及增收×××的总承包方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7.13.8、分承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对不同岗位工种的职工还须配备该工种必须的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如:安全鞋、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

7.13.9、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7.13.10、分承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承包方批准,在批准前分承包方不得进行施工。

7.13.11、分承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对总承包的工作联络及落实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

7.13.12、分承包方必须按所有入场员工总人数的×××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否则对分承包方罚款×××元/人、日次。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省政府、**省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承包方应严格按总承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承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承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承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应在总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承包方的要求,总承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承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以外)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承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负责赔偿,总承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分承包方全体员工的工作服由总承包方统一订购,且分承包方必须保证现场所有员工夏、冬季节的服装每人至少×××套。总承包方将依据分承包方为入场员工办理的《出入证》花名册向分承包方供应服装,费用将从分承包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人夏天工作服价格为¥×××元/套,冬天工作服为¥×××元/套)。

2、分承包方员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现场的机械设备等物品(包括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标语、警示牌),不得出现分承包方的任何标志、广告标语等。标志、标语等具体由总承包方决定。

3、分承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负责。

4、分承包方应按照总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严禁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6、分承包方入场前必须依据总承包方的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人员办理《出入证》、《上岗证》,否则不得入场。

7、分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承包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8、总承包方在地面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点,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编制安排负责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点的垃圾每天清理并运往上述指定堆存区,再由总承包方负责安排外运,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砂、石、水泥、砼或钢筋砼结构废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类垃圾由责任分承包方自行清理外运,禁止堆存在工地内,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元/次的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9、分承包方在施工时用水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现场临水管井平面布置图”上的说明进行。分承包方现场临水的使用归总承包方统一调配,各分承包方在使用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0、分承包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的临水设施,如现场的给排水管道、阀门、消火栓、消防水龙带、水龙头、阀门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严禁乱动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水龙带等

11、分承包方必须注意节约用水,严防水资源浪费:

11.1、需要长期使用的用水点必须设节水龙头;

11.2、所有管道相接处要严密,严防漏水;

11.3、现场的洒水降尘或混凝土养护,应先使用沉淀池内的水;

11.4、用水时应有专人负责节水,不用时要及时把阀门关上,发现水管或阀门跑水要立即维修,如维修不了须及时通知总承包方进行解决。

12、、严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倾倒剩饭、垃圾等易堵物体,严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灾害、突法事件及其他

1、为预防台风、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分承包方须在分承包工程(包括临时设施)开工前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预防此类自然灾害、减少损失的措施,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围内或工地附近遇突发性事件(如死亡、火灾等)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识。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现场及工地附近不得进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动。如有爆破施工时,分承包方必须具有相应的爆破资质,并事先已取得国家、**省及常州等各级政府、公安部门的相关许可,否则分承包方须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分承包方入场工作人员在接受总承包方医疗室的服务时,须出示经总承包方核发的《出入证》或《上岗证》,并遵守总承包方医疗室的规章制度,医疗室仅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一般轻微伤害的免费服务,如有重伤等严重伤害时,分承包方须按《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计划实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开工前须向总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备案检查。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一、《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规定》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3

1 建筑施工项目中分包的含义和程序

建筑工程中的分包指的是总承包方将自己承包的工程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承包的行为。其中,将工程发包给第三方的施工企业为总承包方,承包施工工程的第三方为分包方,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筑工程项目的分包程序包括工程项目策划、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选择合格的分包方、通过招标确定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等,具体操作程序介绍如下:(一)工程项目策划。工程项目策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管理模式、人员构成、设备配置等,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项目部依照合同并根据企业实际对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进行综合策划。(二)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分包工作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多,综合性较强,因此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施工项目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一般管理机构应设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相关职能负责人,由这些人共同构成合同管理小组来组织协调项目管理工作。另外,还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三)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分包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申报审批程序,防止违法分包或随意分包现象;严格按照分包方资格审查的有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资格审查;严格落实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保证合同质量。(四)选择合格的分包方。选择分包方时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首先要严格审查分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件;其次要严格审查分包方的技术水平、人员配置、施工能力、资产状况等,掌握分包方的施工实力;第三要实地考察分包方承包过的工程,掌握其施工质量、履约情况等,判断其是否能够分包本企业的工程;第四要考察分包方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以往的业绩情况。(五)通过招标确定分包方。分包方需购买项目招标书,并根据招标要求编写投标书,项目部合同管理小组再按照《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评标。(六)签订分包合同。项目部合同管理小组要编写分包合同书,根据上级批示与中标方进行谈判并签署分包合同。

2 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当前我国建设项目施工中分包管理常见的问题有:分包方施工质量差,分包方的工作人员素质低,分包方延误工期,分包方只注重自己的施工管理而忽视工程整体发展情况,总包商逃避自身义务。

针对上述问题,具体的解决办法如下:在工程质量方面,要在合同中写明施工材料的具体要求,加强材料监督与管理,同时要实行动态检查,及时制定改进计划;在工人素质方面,要对分包方的工人素质进行考察,督促分包方加大对工人的培训力度;在延误工期方面,总包商应加强施工进度监控,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以激励分包方按期完工;在施工管理方面,总包商应引导分包方树立项目整体性观念,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分包方应承担协调配合的义务;在逃避义务方面,分包方应该同总包商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共同履行义务。

3 分包管理措施分析

分包管理在建设施工项目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如何管理好工程分包,关系着整个项目的完成质量,下面就对分包管理措施提出几点建议。

3.1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企业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一支高效协调的管理队伍,制定长期规划,完善管理制度。划分好部门职能,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制度化、程序化管理,为机构协调合作与管理以及分包工程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3.2 严格执行分包方引进程序

要想做好分包管理工作,选择合格的分包方是关键。一个合格的分包方必须具备如下条件:资质合格、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经验丰富。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选择分包方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度和程序,把好分包方引进的大门,严格筛选合格的分包方。

3.3 加强施工进度控制

项目部合同管理小组在编写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影响工期的各种因素,并结合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合理安排工期。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要及时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经审查合格后严格按照计划施工。分包方还要将审批合格的施工进度计划细分,依次制定年、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方便分包方及时配置施工资源,以及方便总包方进行施工动态监督和检查。为保证施工进度,项目部每天都要召开施工进度协调会,以检查分包方的施工进度情况,并及时布置第二天的施工任务。

3.4 加强施工质量控制

分包方进点后,要制定质量计划书并上报项目部审批。对于关键项目,质量计划书中应详细写明具体的施工计划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每个项目开工前,分包方技术负责人都要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具体包括施工方法、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工艺措施和工艺标准等,让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够掌握相关技术,达到工程质量要求。施工过程中,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技术管理人员应随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纠正施工中的偏差。另外,总承包方和分包方要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包括分包方完成施工任务后的自检、分包方管理人员复检、总承包方进行终检,切实把好质量关,达到工程质量标准。

3.5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项目部和分包方在签署分包合同的同时,还要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风险转移给分包方,让其承担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为了树立安全意识,在项目施工之前,项目部应敦促分包方对其管理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结束要进行严格考试,考核结果需上报项目部,如果考核不合格,将予以辞退。

项目开工前,分包方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写安全防护措施,并上报项目部等待审核,经审批合格后下发给分包方。分包方安全负责人要根据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详细介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应对安全问题应才却的防护措施,确保每个施工人员都能掌握安全常识,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安检人员和分包方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控,发现有违规操作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如果发现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可要求立即停工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另外,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则要及时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施工安全。

项目施工过程中,分包方还要做到文明施工。对于施工现场的垃圾、废料等要及时清理,保证施工场地环境整洁。施工任务完成后,分包方还要做到工完场清,保证施工现场无杂物。

3.6 加强施工材料管理

施工材料的质量关系着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所以要加强对施工材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可靠性。为了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一般由项目部采购主要材料和设备,由分包方采购辅材料。另外,还要建立相关的检查制度,对于分包方采购的材料由项目部进行严格检查,防止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用于施工建设,破坏工程质量。

3.7 加强工程结算管理

签订分包合同后,分包方要向项目部缴纳分包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如果分包方不能缴纳保证金,项目部应延期支付其工程进度款,并扣除履约保证金额,直到分包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之后再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分包方。分包工程必须在质量验收合格之后才能进行结算,而且结算时要有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的审核和安全质量人员的签字。结算人员根据项目部的审核和验收签字进行结算,财务人员根据结算及合同等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目部和业主结算结束后再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竣工结算时要扣押一定的质量保证金,以确保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4 分包管理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分工更加细化和专业,分包管理也更加趋向专业化。从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项目中的分包管理发展势头来看,专业化将是分包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具体表现在:

第一,分包管理更趋专业化。总包方的重心向管理方向转移,而分包方的重心则向专业化施工转移。因此,总包方更加依赖于分包方,很多细化的施工项目都需要专业化的分包方来承包。随着分工细化带来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分包方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施工能力,有助于未来工程质量的提高。

第二,随着分包的细化,总包也开始出现分化。针对施工任务,总包方和分包方经常会组织临时团队共同完成,使组织的建立更具灵活性,总分包方的组织界限也更趋于模糊,二者逐渐形成一种平等合作的关系。

第三,管理将更加规范。基于平等合作的关系以及严格的法制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逐渐提高。另外,项目信息沟通和工作程序也更加规范,各方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不断促进规范化管理。

第四,在总包方的授权下,分包方的权力范围逐渐扩大。总包方更加关注对业主的服务质量,而分包方则不断提高自我管理水平。随着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因此企业通过授权的方式缩小自己的规模,更加关注自身竞争力的提高,更多地利用专业化程度高的分包商来完成施工项目。

5 总结:

分包管理是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加强建设施工项目中的分包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掌握分包管理工作中常见问题的同时,还要不断探索加强分包管理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分包方引进程序、加强施工进度控制、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加强施工材料管理、加强工程结算管理等等。通过完善建筑施工项目中的分包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的专业性,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琳.浅析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1,(05).

[2]陈建华.分包管理的要点把控[J].施工企业管理,2011,(10).

[3]侯红波.探析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管理方式[J].中国城市经济,2011,(23).

[4]肖毓武.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对策[J].中国招标,2011,(34).

[5]余爱妹.论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管理方式[J].现代装饰(理论),2011,(06).

[6]朱柱新.论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分包管理[J].现代装饰(理论),2011,(05).

[7]余鸿钧.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实践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1,(14).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4

1、EPC项目合同的概况

由于EPC项目是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EPC合同是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的简称。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在实践中,对于此类项目,业主宁可支付相对较高的费用,也期望在合同中固定价格、固定工期,并保证项目成功建设,从而使工程的成本和自己分担的风险具有更大的确定性。EPC合同正是FIDIC在理解、承认并尊重业主的这种愿望和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的。

2、项目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阶段

项目前期阶段组建项目投标团队,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审定,主要工作有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分析研究与沟通,合同文本及报价文件等的审查工作,对合同文件逐条审查,是否与招标文件中规定存在合同条款偏差,为中标后的合同谈判打好基础。

中标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为了尽可能的减少项目执行中不必要的争端,合同谈判前,将合同草稿送审相关部门,合理采纳各部门意见。主要做此项目的合同风险评估,分析有利因素、存在的风险及规避措施。

2.1主要有利因素

2.1.1项目产品定位高、运输便捷、获利能力强、可实施性高。

2.1.2项目投资方履约能力强、人际关系好,容易沟通。

2.1.3该项目技术成熟、公司各专业设计人员齐全。

2.2主要风险及规避措施

2.2.1风险一:原材料、设备涨价风险;措施:尽早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2.2.2风险二:业主付款手续比较复杂;措施:及时制定相应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专人和业主沟通。

2.2.3风险三:项目总工期短;措施:严格按照制定的详细可行进度计划执行,及时纠正偏差。

2.2.险四:当地工农关系复杂;措施:由业主牵头,双方派专人与当地政府及时沟通解决。

3、项目实施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以后进入合同实施阶段,组建项目部,其中合同管理部在这一阶段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项目分包、采购合同及合同变更等管理纳入计算机管理,建立合同台帐。

3.1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首先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总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等多方面的内容,其实施依据是合同,所以在合同交底时组织了项目执行的各部门主要人员到场,明确合同要求,对合同进行分析、分解,重点内容主要有工作范围的确定、总体装备水平及输入输出产品要求的工艺方案的确定、工程量计量方式、与业主合同界面的划分、变更条件及程序、试车及产品验收要求等的交底,特别强调的是合同承包范围项目设计优化的原则和细节,再结合前期对此项目的合同风险评估,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3.2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此项目的分包合同涉及到技术服务、采购、施工等类别,设备采购有国内、国外设备,从弱电到高压供电、从非标加工到整机采购,种类繁多,要按照程序文件进行管理。

3.2.1根据项目总体工期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分包及设备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

3.2.2对分包商进行综合审查,参照以往合同执行情况,提交合格分包商名单,确保分包合同的顺利履行。

3.2.3根据批准的分包计划,按程序安排分包招标活动,聘请专家、联系纪检审计人员,按程序审批合同手续。

3.2.4与批准的分包商进行合同谈判与签订,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

4、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工程建设过程较长、较复杂,容易产生违约现象,所以违约索赔及争议处理是合同管理中处理最多的工作。

4.1违约定义依据

一方是否违约是依据合同对该方的工作要求定义的,所以项目部应首先组织研究、理解合同中对双方的要求。

4.2违约证据收集

在发生违约事件时,应立即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尤其是书面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违约证据应遵循“优先提供原件或者物证的原则”。应尽量为书面、图片等直观形式的证据,应保存好原件,并应尽量保证是有监理等第三方予以见证违约事实的资料,如签审意见,提高违约证据的有效性。总承包项目部在与业主的联系文件中加入了监理审核栏,通过监理见证事实。

总承包单位面对的违约事件较多,应注意全面收集证据。收集完后应分析证据的有效性,对证据进行分类,对重要的证据应加强保管,尽量采用存档的形式保管,有利于保证索赔和反索赔工作的效果。违约证据应全面反映违约行为,包括违约的时间、数量、费用等,提高违约证据的有效性。

如为了全面规范地收集物资合同履约情况,笔者设计了“××项目物资供方人员现场服务记录单”,将系统调试过程中物资供方人员到场指导及消缺情况予以记录,将时间、事件、人员情况形成统一格式的书面记录,并由相关方签字确认。本表格应在设备厂家工代服务结束或阶段结束后办理,主要由项目物资部人员落实填写,各方会签确认后交项目物资部存档。

4.3合同抗辩权

《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都有履行抗辩权,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抗辩权是对抗辩权人的一种保护措施,应合理有效利用。对于总包合同,总承包方可能遇到总包合同款支付无保障问题,这时要应用不安抗辩权。

4.4索赔时效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诉讼具有时效性,通常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FIDIC合同条件中一般规定索赔通知于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提出,如未能按时提出索赔,就失去了就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力。所以,当发生违约事件或变更通知时,项目部一般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通知。

5、结束语

工程EPC总承包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工程承包企业面临着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的挑战,作为EPC总承包商,需要认真分析EPC总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自身的实力,才能在工程领域站稳脚跟,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5

一、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特点

1、多样性。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客体随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如交钥匙总承包必须面对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试运行服务全过程的风险;而设计-施工总承包面对的只是设计和施工阶段的风险。

2、复杂性。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所要处理的风险问题比设计或施工等单项承包复杂得多,风险量大得多。因此,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难度必然更大。相应的,其所取得的效益也更显著。

3、社会性。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所涉及的社会成员(利益相关者)多,相关关系十分复杂。国际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尤甚。

4、全局性。从事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是承包者从全过程(全局)的观点出发进行全局性的综合管理,而不是把各阶段或各个过程分割开来进行的项目风险管理。

5、发展性。我国目前进行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条件和环境尚不理想,经验相当贫乏,与国际承包商差距很大,容易因此而引发大的风险。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须进行扎扎实实的研究和创新。

二、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过程

1、总承包项目风险的识别难度大。原因是要识别众多阶段的风险,涉及范围广,预测时限长,可能产生的变化大。因此,风险识别便成了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最具特点、也是重点和难点之过程。

2、总承包项目风险评估时,风险量的估计和发生概率的估计都比单项承包难,即可预测风险和不可预测风险多。因此要特别注意收集风险评估的依据和定性方法的应用。

3、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规划的特殊性在于对风险应对方法有针对性的选择决策上。该决策的正确性与合理性既对风险控制的效果产生直接影响,又隐含着巨大的经济意义。

4、总承包项目风险监控中需要编制大量附加的风险应对计划。这是因为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大量未曾预料到的风险因素,或风险因素的后果比已预料的更严重,使事先编制的计划不能奏效,必须重新研究应对措施,即编制附加的风险应对计划。

三、总承包项目的经济风险

从一般规律分析,总承包项目的风险来源广,风险因素多。识别总承包风险必须抓住重点。总承包项目风险识别的重点是经济风险,且所有风险均可导致经济结果。

1、经济观念滞后带来的风险。习惯了计划经济下的固定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提供价格信息、政府保护国有企业的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对市场经济下的价格机制、价格运行规律、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合同风险等的认识,远远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滞后于国外的承包企业,这会带来很大的经济风险。

2、业主行为的不规范造成的经济风险。业主的管理无序、压价无度、索要回扣、强要承包商带资承包和拖欠工程款等,久杜不绝,愈演愈烈,给总承包企业造成了无限的风险。

3、传统的设计与施工分离,单一进行施工专业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使施工承包企业对设计项目管理陌生,设计企业对施工项目管理陌生,总承包企业发育缓慢,企业缺乏实行总承包的机制等,这些问题有可能造成总承包项目的大量潜在经济风险。

4、建设市场中的大量违法操作屡禁不止,激烈的竞争对承包企业的巨大压力,使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牺牲自身经济利益,是产生经济风险的巨大黑洞。

5、中介组织发育不健全,社会服务能力不足,企业缺乏利用社会中介组织为自己服务的意识,使总承包企业缺乏识别和控制经济风险的社会支持,导致经济风险。

6、我国的总承包企业对国际工程承包规律不熟悉,经验不足,对加入WTO后的经济环境不熟悉、不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是产生我国总承包企业经济风险的新源泉。

7、我国的总承包企业对签订高质量的合同,利用合同进行经营,利用合同进行风险预防和风险转移的能力不足,进行工程索赔的意识不强、知识不足、能力不够、条件欠缺等,是导致经济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8、我国的总承包企业对风险管理知识、风险管理方法不熟悉,风险管理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体制迟迟没有发育,既是产生经济风险的原因,也是对风险管理乏力的表现。

四、总承包项目经济风险管理措施和对策

1、建立总承包企业不但要在组织结构上达到要求,更主要的是要在软件建设上满足要求。包括:具有满足工程总承包要求的人力资源,强大的市场竞争能力,合格的设计能力,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能力,在国内外市场中采购机械设备、成套设备和建设物资的能力,足够的工程总承包协调能力,善于利用社会中介组织的能力,应对风险能力,先进的企业文化等。

2、提高风险意识。要深刻认识风险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危害性,工程总承包项目风险源的大量性,大部分风险的可预测性和可管理性,超前分析,认真识别,可靠评估,科学、慎重地进行风险管理规划、决策、控制和监督。

3、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竞争,依法签约和索赔,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抵御风险,依法进行融资和结算等。

4、实施人才战略,进行大学习,向员工灌输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知识、建造师知识、风险管理知识、合同管理知识、经济知识、金融知识、保险与担保知识、经营管理知识等,使企业具备大量有技术、懂法律、懂战略、会经营、通外语、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和高级项目管理人才。

5、及早颁布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法规,颁布工程保险与担保的法规,制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规范,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手册,建立企业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

6、积极采取技术性对策,回避、减轻、预防、分散和自留总承包项目风险:

1)总承包项目回避风险对策。如果项目威胁太大,风险量和发生的可能性都很大,企业难以承担和控制风险,便应当在承包之前放弃承包或在实施之前毅然放弃项目实施,以免造成更大的风险损失。制定并执行企业制度禁止实施某些活动、依法规避某些可能造成风险的行为,也是风险回避的有效对策。

2)总承包项目减低风险对策。这种对策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减少风险发生后的损失量。对于已知风险,可动员项目资源予以减少;对于可预测和不可预测风险,应尽量通过假定和限制条件,使之变为已知风险,再采取措施降低其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风险可以被接受的水平。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6

1、多样性。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客体随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如交钥匙总承包必须面对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试运行服务全过程的风险;而设计-施工总承包面对的只是设计和施工阶段的风险。

2、复杂性。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所要处理的风险问题比设计或施工等单项承包复杂得多,风险量大得多。因此,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难度必然更大。相应的,其所取得的效益也更显著。

3、社会性。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所涉及的社会成员(利益相关者)多,相关关系十分复杂。国际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尤甚。

4、全局性。从事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是承包者从全过程(全局)的观点出发进行全局性的综合管理,而不是把各阶段或各个过程分割开来进行的项目风险管理。

5、发展性。我国目前进行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条件和环境尚不理想,经验相当贫乏,与国际承包商差距很大,容易因此而引发大的风险。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须进行扎扎实实的研究和创新。

二、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过程

1、总承包项目风险的识别难度大。原因是要识别众多阶段的风险,涉及范围广,预测时限长,可能产生的变化大。因此,风险识别便成了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最具特点、也是重点和难点之过程。

2、总承包项目风险评估时,风险量的估计和发生概率的估计都比单项承包难,即可预测风险和不可预测风险多。因此要特别注意收集风险评估的依据和定性方法的应用。

3、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规划的特殊性在于对风险应对方法有针对性的选择决策上。该决策的正确性与合理性既对风险控制的效果产生直接影响,又隐含着巨大的经济意义。

4、总承包项目风险监控中需要编制大量附加的风险应对计划。这是因为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大量未曾预料到的风险因素,或风险因素的后果比已预料的更严重,使事先编制的计划不能奏效,必须重新研究应对措施,即编制附加的风险应对计划。

三、总承包项目的经济风险从一般规律分析,总承包项目的风险来源广,风险因素多。识别总承包风险必须抓住重点。总承包项目风险识别的重点是经济风险,且所有风险均可导致经济结果。

1、经济观念滞后带来的风险。习惯了计划经济下的固定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提供价格信息、政府保护国有企业的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对市场经济下的价格机制、价格运行规律、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合同风险等的认识,远远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滞后于国外的承包企业,这会带来很大的经济风险。

2、业主行为的不规范造成的经济风险。业主的管理无序、压价无度、索要回扣、强要承包商带资承包和拖欠工程款等,久杜不绝,愈演愈烈,给总承包企业造成了无限的风险。

3、传统的设计与施工分离,单一进行施工专业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使施工承包企业对设计项目管理陌生,设计企业对施工项目管理陌生,总承包企业发育缓慢,企业缺乏实行总承包的机制等,这些问题有可能造成总承包项目的大量潜在经济风险。

4、建设市场中的大量违法操作屡禁不止,激烈的竞争对承包企业的巨大压力,使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牺牲自身经济利益,是产生经济风险的巨大黑洞。

5、中介组织发育不健全,社会服务能力不足,企业缺乏利用社会中介组织为自己服务的意识,使总承包企业缺乏识别和控制经济风险的社会支持,导致经济风险。

6、我国的总承包企业对国际工程承包规律不熟悉,经验不足,对加入WTO后的经济环境不熟悉、不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是产生我国总承包企业经济风险的新源泉。

7、我国的总承包企业对签订高质量的合同,利用合同进行经营,利用合同进行风险预防和风险转移的能力不足,进行工程索赔的意识不强、知识不足、能力不够、条件欠缺等,是导致经济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8、我国的总承包企业对风险管理知识、风险管理方法不熟悉,风险管理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体制迟迟没有发育,既是产生经济风险的原因,也是对风险管理乏力的表现。

四、总承包项目经济风险管理措施和对策

1、建立总承包企业不但要在组织结构上达到要求,更主要的是要在软件建设上满足要求。包括:具有满足工程总承包要求的人力资源,强大的市场竞争能力,合格的设计能力,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能力,在国内外市场中采购机械设备、成套设备和建设物资的能力,足够的工程总承包协调能力,善于利用社会中介组织的能力,应对风险能力,先进的企业文化等。

2、提高风险意识。要深刻认识风险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危害性,工程总承包项目风险源的大量性,大部分风险的可预测性和可管理性,超前分析,认真识别,可靠评估,科学、慎重地进行风险管理规划、决策、控制和监督。

3、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竞争,依法签约和索赔,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抵御风险,依法进行融资和结算等。

4、实施人才战略,进行大学习,向员工灌输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知识、建造师知识、风险管理知识、合同管理知识、经济知识、金融知识、保险与担保知识、经营管理知识等,使企业具备大量有技术、懂法律、懂战略、会经营、通外语、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和高级项目管理人才。

5、及早颁布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法规,颁布工程保险与担保的法规,制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规范,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手册,建立企业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

6、积极采取技术性对策,回避、减轻、预防、分散和自留总承包项目风险:

1)总承包项目回避风险对策。如果项目威胁太大,风险量和发生的可能性都很大,企业难以承担和控制风险,便应当在承包之前放弃承包或在实施之前毅然放弃项目实施,以免造成更大的风险损失。制定并执行企业制度禁止实施某些活动、依法规避某些可能造成风险的行为,也是风险回避的有效对策。

2)总承包项目减低风险对策。这种对策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减少风险发生后的损失量。对于已知风险,可动员项目资源予以减少;对于可预测和不可预测风险,应尽量通过假定和限制条件,使之变为已知风险,再采取措施降低其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风险可以被接受的水平。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7

代建制是一种由项目出资人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照建设项目工期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委托给代建公司管理,不仅负责组织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选型,还直接承担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由过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产管理方式向项目专业化转变,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手段也趋于现代化。代建代管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的有力措施。

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CM制是业主委托一称为建设经理的人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但不承包工程费用。建设经理作为业主的人,在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师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与CM制相比,无论是在人的定义上还是在选择程序上,现代代建制都更具科学性和先进性。

代建制与项目委托管理不同,代建单位具有项目建设阶段的法人地位,拥有法人权利(包括在业主监督下对建设资金的支配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投资保值责任)。而项目管理企业不具备项目法人地位,从而无法行使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2004年,国务院通过了《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开始推行代建制。随着近几年的发展,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的优势逐渐被认可,一些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也开始实行代建制。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建设行业呈现出持续、迅猛增长的势头,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不断提升,但整体上仍属于粗放增长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目前,国内建设市场存在着以分包之名行非法转包、挂靠之实,或以劳务分包之名行专业分包之实等违法分包行为。现场出现的景象往往是:一级投标、二级进场、三级管理、包工头指挥、农民工干活。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常常出现建设单位把工程款给了施工单位,违法分包(或转包)单位拿钱后不知去向。建筑工人拿不到工资集体讨薪,冲击施工现场办公室,甚至走上街头堵塞交通,造成工地停工和社会利益损失。

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掌握着资金的运用,可以协调项目各参建方的关系,对预防和处理工人讨薪事件本应发挥主导作用。但项目现场的业主代表由于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不足,应对工人讨薪事件没有有效的处理措施,有时也成为工人攻击的对象。代建单位熟悉项目管理和施工情况,在项目现场代表业主,预防和处理这类事件有着明显的优势。应对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 严格分包资质审查,防止违法分包和转包

违法分包和转包是工人讨薪事件发生的源头,所以应严格分包资质的审查,防止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

1.1 分包的定义及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从建设单位(发包人)处取得承包工程的承包单位(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分包人)。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2 违法分包和转包的定义及审查措施

违法分包,是指分包单位资质与分包工程不相匹配。如分包人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分包工程,应界定为不具有相应资质,予以禁止。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或主体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一般认为,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工程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核算人员应当是本单位的人员。如果承包人违反这些规定,可认定为转包。

工程开工前,要求总承包单位报送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资料,审查以下内容: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劳务分包资质审查时,若承包人有转包之嫌,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相关劳务合同核查。有的承包人往往有意回避工程转包问题而事先不进行申报,工程进展过程中,若发现有非承包单位人员上岗,代建单位应提出置疑,要求承包人提供这些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没有劳动合同可认定为转包。

2 掌握施工现场的全面信息,控制资金的流向

在工程实际中,有些实力弱的承包单位将承接的工程按工程款的比例抽取一定的点数后,转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找一些民工来干活,承包单位派几个管理人员在现场管理。对外声称工程是由自己公司施工,没有分包。这种转包模式很隐蔽,不容易被发现。由于包工头是个人,没有所属企业,当包工头的利润被承包单位压的很低或亏本时,就会出现包工头拿到工程款后不知去向,施工工人拿不到工资而闹事。

代建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应深入到施工队伍的基层,从工人那里了解是否存在工程转包,谁给他们发工资及工资发放情况。对于工程转包应坚决禁止。如果发现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应先从自身查是否将工程进度款及时付给承包单位,再查承包单位是否将工程款付给了分包单位。如果承包单位未付给分包单位工程款,代建单位应督促承包单位履行合同,否则将工程款直接给分包单位,由承包单位签字确认。如果分包单位得到工程款而未付民工工资,则要求其限期结清,否则采取处罚措施,并且以后由代建单位直接发放民工工资,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3 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当发生工人聚集闹事讨要工资,代建单位应发挥业主现场的指挥作用,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和措施:

1) 以业主的身份表示对工人的关注和解决事情的积极态度。工人讨薪一般只针对施工单位(除非是施工单位组织工人向业主讨要工程款),对业主还是比较信任的,他们也希望得到业主的支持。如果业主出面协调,工人和施工单位都容易接受,有利于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 到工人中了解事情的起因和工人的要求。发生工人讨薪,代建单位不仅要从上(承包单位)而下的查资金流向,还要到工人中了解事情起因的具体细节和工人的要求(国内项目,工人每月都是只拿生活费,当工人离职或临近春节回家时,才要求施工单位把工资结清。如果工人不想在这个工地继续做,会要求结清全部工资后走人;如果工人还想继续做,会要求施工单位补发生活费即可。),为制定解决方案做好准备。

3) 约谈各工种的班组长,个个“击破”。每个班组的情况不一样,工人的要求往往不同,讨薪时,为了扩大声势才组织在一起。班组长在讨薪事件中一般起带头作用,代建单位应与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一起找每个班组长进行谈判,个个“击破”,防止各班组的工人联合在一起,提出更多要求。

4) 抓住班组长的“命脉”,在谈判和平息讨薪事件中占据主导地位。有些分包单位为了减少管理工人的麻烦,将工程劳务按面积或估算的工程量包给班组长,直接跟班组长结算工人的劳务工资,班组长相当于小包工头。班组长往往利用工人讨薪的机会,向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提出更多要求,从而获得更多利益。如果代建单位直接向讨薪工人发放或结清工资,班组长将捞不到任何好处,这是他们不愿意得到的结果。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8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09-0096-0003

一、前 言

EPC(项目总承包)是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的缩写,是近年来国际上较为流行的项目管理模式,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模式,总承包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为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及调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经营结构,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并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2003年2月国家建设部颁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推行工程总承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工程总承包的基本概念、主要方式及推行措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工程总承包的模式在我国尚未大规模推行,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尚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总承包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多种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当涉及到费用与工期的变动时,往往需用采用索赔的方式来处理。分包商与总承包商、总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常会发生索赔事件。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 随着国内EPC模式的推广和发展,它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二、概 述

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对方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或者权力侵害,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经济赔偿或者时间赔偿的行为。

索赔是一种双向行为,发包人和承包方作为合同当事人均有提出索赔要求的可能,包含了合同双方之间的索赔与反索赔行为。

项目总承包合同中一般可将工程的风险归类为发包人风险、承包人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一般来说,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中,业主的风险主要是指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过失,其余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当出现不可抗力风险,主要是指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地质及自然等因素造成的变化,发包人一般也会对承包商的损失给予全部或部分的补偿。但是在项目总承包的建设模式下,传统合同中的一些不可抗力风险,如经济、地质、自然等也会转移至总承包商来承担,相比传统的合同,总承包商的风险将会大幅增加。

业主把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等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委托给总承包统筹实施,避免了由于自身管理、协调原因引起的各个参建商向自己索赔的风险,这个风险相应转嫁给了总承包商,所以业主自身的风险大幅降低,总承包商被分包商、业主索赔的风险也就增加了。本文就EPC总承包商如何就被业主与分包商索赔做好防范进行讨论。

三、索赔的规避

索赔的规避,即预防索赔发生和对对方提出索赔的反驳,不能简单理解为对己方已发生的损失的追索。所谓预防索赔是指防止对方提出索赔,而反驳索赔是指通过索赔管理,反击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从而减少由于对方索赔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比如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或者业主向总承包商提出索赔。因此,除了抓住索赔机会向对方索赔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外,如何规避对方索赔带来的风险或降低对方的索赔要求也是总承包商必须重视的问题。向对方提出索赔以及规避对方提出的索赔在索赔管理中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二者不可偏颇。

在工程项目中做好索赔的规避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合同双方通过加强合同管理,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如严格履行合同责任,杜绝一切违约行为,从而就可以避免由于己方违约而引起对方提出索赔。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协调与沟通,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避免由于自己的失误或协调不力而引起的对方索赔,从而防止和减少损失的发生。

(一)分包商索赔风险的规避

在总承包项目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分包商向总承包商索赔,做好索赔规避,预防分包商索赔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非分包商原因或其承担的风险而造成的损失,这是分包商索赔成立的先决条件。因此,总承包商应当从其自身原因或承担的风险上来寻求预防分包商索赔的措施。一般来说,为有效预防分包商提起索赔,总承包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合理统筹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不到位可能引起无法支付工程款造成的停工、怠工及设备材料不能按计划进场而影响工程进度等索赔事件。依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是总承包商的责任。若总承包商拖欠工程款,有可能引起分包商对工程款及其利息的索赔。如果长期地拖欠支付款,便会造成分包商流动资金困难,增加其成本,最终导致分包商依据合同暂停施工或放慢施工速度,甚至会发生终止合同的情况。总承包商要合理统筹项目资金的运作, 合理安排资金计划, 在资金运用上保留一定的灵活性, 以防因为资金原因影响工程实施。

2. 禁止干扰分包商的施工

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商应杜绝干扰分包商正常施工的一切行为。比如,不可以随意指示分包商改变作业顺序,防止出现由于总承包商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误的现象发生。合同规定由总承包商负责的设计图或者设备材料供应出现延误,可能引起施工分包商的工期索赔或实施总承包商加速施工指令的索赔等。因此,总承包商应按照合同规定认真履行自身义务,确保施工条件,使分包商的进度计划不受己方影响。

3.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往往会造成施工计划的改变,最终的结果是费用的变动和时间的变化。如果造成变更的原因来源于总承包商,则会引起分包商的索赔。因此,总承包商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指令的签发,尤其是设计上的变更。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这就要求总承包商对可以事先控制的工程变更原因进行细致分析,预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免发生工程变更事件。

4. 择优选择分包商

总承包商选择信誉好、有固定合作关系的分包商有利于工程质量的保证和双方协调工作量, 杜绝以次充好、挂靠的分包商低价中标后无休止提出索赔的恶劣行为,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同时尽可能避免业主指定分包商,业主指定分包商由于具备业主背景,在合作过程中一般会态度强硬,难以管理,以各种理由提出索赔,最大化获取利润。

5. 加强协调与沟通,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实际工程中,很多索赔事件是由于协调和沟通不畅造成的。比如对合同条款或技术规范或设计图的要求理解差异,若经常沟通则可能通过协调解决。因此,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及时沟通,在分包商的损失发生之前采取措施,就可以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二)业主索赔风险的规避

虽然索赔是总承包商获得经济利益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总承包商还必须记住的一点是,由于自身原因或其应承担的风险责任造成的己方损失是得不到补偿的。甚至造成了业主的额外损失,将会遭到业主的索赔。因此,总承包商一方面要善于运用索赔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还应当加强管理来防止业主索赔。

1. 加强质量的管理

质量缺陷是业主索赔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为了避免由于质量缺陷造成的业主索赔,总承包商应加强质量的管理。首先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各项保证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程和施工图施工;建立切实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内部奖惩制度。

2. 加强计划管理

制定切实可能的进度计划,并建立完善的进度控制体系,可避免由于进度计划不合理或进度管理不完善造成工期延误,从而引起竣工时间的延误或由于修订计划引起与业主的附加费用开支。

3. 加强合同管理,避免违约

避免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主要依据, 投标文件错误经常是业主用作索赔的依据, 如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偏差、图纸错误、技术规范不统一等。因此,必须特别注意对投标文件的审核, 尽可能防止投标文件错误,尤其要强调风险事故的界定和责任划分,对可能产生歧义的地方争取双方达成共识。

4. 索赔风险的转移

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中,由于专业技术、工程经验和处理工程风险能力的不同,总承包商应注意发挥自己的长处,避免自己的弱项,通过与其分包商、购买保险等方式共同分担或者转移风险,以减少自己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

四、结 语

索赔是一项复杂细致而艰巨的工作, 一个大型的总承包商组建一支知识全面、有丰富索赔经验、 稳定的索赔工作小组从事索赔工作是索赔成功的首要条件。索赔工作小组应熟悉与索赔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现场施工管理,懂得预算管理,在总承包项目前期介入,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招投标过程过程中规避风险。索赔小组可由项目经理、合同法律专家、造价工程师、会计师、施工及采购管理人员等组成。

总之,总承包商只有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提高对发生索赔事项的预见性,并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约定,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做好事先预测,始终控制,合理分解风险。对于一些可以预判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式来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风险总是存在的,合同也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合同中的责任单位的责权利也不可能绝对的平衡,业务、总承包商、分包商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风险。作为总承包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应用科学的索赔方式,把不可预测的风险最大程度地降低,有效控制业主方、分包方的索赔。

[参考文献]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9

1.建筑消防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

消防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在进度控制过程中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确定专业分包项目的施工工期及施工中各阶段的进度目标,定期检查实际进度并与项目总体计划进度的目标进行比较并找出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进度偏差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对项目工期目标的影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弥补延误的工期或调整进度计划,以保证项目工期目标按期实现。

消防设施工程进度不仅关系到施工进度目标能否实现,还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工程的质量和成本,在工程施实践中,必须树立和坚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分包单位施工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委托合同对施工进度的要求控制施工进度。

2、影响消防设施施工进度的主要因素

在消防设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影响其施工进度的因素,必然会造成某些工序不能按期完成,使工期拖延无法按计划控制进度施工。通常有以下因素制约着控制进度:

2.1项目建设单位的因素

(1)未能按时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等申报批准手续;(2)未能按期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资料。建设单位应将各种技术资料与图纸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供给施工单位;(3)未及时按合同及有关规定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等;(4)未能按合同约定供应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合同中约定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与设备方所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到货时间与原清单不符;(5)施工过程中甲方设计修改变更太多,太乱促使消防施工分包方不能按原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甚至有时不得不停止正常施工等待新的设计方案出台后,再调整计划施工;(6)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向消防分包方支付、预付工程进度款。

2.2总承包单位的因素

总承包单位提供的现场条件不能满足消防施工需要,或有存在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如施工用水用电、材料堆放、临时设施的搭建、脚手架、垂直运输等不能满足消防施工要求,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图纸设计交底不清、消防施工单位充分理解设计意图等也是影响施工进度的重要因素。

2.3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因素

(1)分包施工单位组织管理不力,内部沟通不畅,决策不迅速,造成施工进度控制延误;(2)施工单位材料采购不及时,建设单位供的材料及设备未按施工进度要求及时到场,或到场后经监理、施工承包单位送检测单位检验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防火与阻燃的质量标准而影响工期;(3)施工单位质量意识比较淡薄,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因工返造成的计划工期拖延;(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力量薄弱,外来施工人员复杂,消防安全素质差,施工中违章现象突出,建设单位、监理给予的停工、返工影响的施工进度;(5)设计、施工采用的技术及工艺不合理,及图纸会审等原因造成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管线、设备栓孔、洞口的偏差、返工影响的施工进度。

3、采取的主要措施

3.1组织措施

(1)组建一个精干项目部,挑选的项目经理应该具备多方综合管理能力,包括领导能力、技术能力、专业综合能力;(2)应增强与总承包单位的技术配合、进度配合、质量配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配合;(3)组织技术过硬、素质高的施工作业队伍,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平衡调度,必要时实行两班作业,并进行调整。尽量推行工厂化预制的,多出半成品,尽量避开施工交叉,待施工作业面具备条件时全面展开安装施工;(4)消防设施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动态的因素,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解决。在施工时将实行检查、调度集于一体,使管理工作具体化、细量化,以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现。

3.2经济措施

(1)工程款拨付及时、准确。在消防设施施工中,总承包单位应按专业承包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使专业承包施工队伍人心安定,劳动积极性高;(2)做好激励与处罚。按专业款承包合同协议,做好激励工作。提高材料供应商、专业承包方的积极性,确保专业材料供应及时到货,保障工程进度正常进行,同时也应做好合同违约的处罚工作;(3)做好资金管理。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承包方应实行资金收入预测,每个月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做好进度签证和工程款预付,并有专人负责,保证进度款及时到位,指导最终项目完成时进行结算工作。

3.3技术措施

在消防设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应充分理解设计意图,专业承包单位首先对施工图进行自审,及时参加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参加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组织的土建、安装、装饰及其它专业承包单位对图纸进行的深化,绘制综合施工图,编制有关施工方案并报审。

(1)施工图纸管理:做好专业施工图纸的评审和会审工作,把专业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协商解决,避免由于图纸问题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2)做好专业技术交底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应结合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使技术安全交底更具有操作性,确实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3)制定合理先进的施工方案,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经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4)做好施工预检,预检就是在施工前进行的预先自检,是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可能产生差错造成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

3.4管理措施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10

Key words: real estate enterprise;construction phase;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7-0081-03

0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面临严峻挑战。房地产企业在当前的发展背景和行业状况下,管理项目多、跨度大及资源难以协调,这些问题对房地产企业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影响,尤其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影响巨大。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管理作为房地产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阶段,研究房地产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本文以房地产企业质量管理为研究对象,分析和探讨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为房地产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1 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和控制依据

1.1 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房地产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所在,施工阶段从设计意图到最终形成工程实物,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工程项目的施工由投入资源开始,通过施工生产,最终形成产品的过程。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就是从投入资源的质量控制开始,经过施工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直到成品的质量控制。

按工程施工过程的阶段划分,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可分为3个阶段:

①事前控制(施工准备控制)。在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②事中控制(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过控制进行,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管理者发挥监控行为。

③事后控制(施工验收控制)。通过对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及有关方面的质量进行控制。

1.2 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依据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的直接依据包含下列文件:

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相关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相关合同文件详细规定了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特别是施工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分包商等)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权利与义务,项目各参建方在工程施工活动中的责任等。

②设计图纸和文件。工程施工单位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必须坚持“按图施工”的原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组成之一,发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文件中一般详细明确工程施工所适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我国的工程项目施工大多数情况下选用我国相应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④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法规性文件。

1.3 影响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因素

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五大方面,即 4M1E,指:人(Man)、材料(Material)、机械(Machine)、方法(Method)和环境(Environment),对这五方面的因素予以严加控制,能够保证房地产企业施工项目的质量。

2 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措施

2.1 施工前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2.1.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及机构

①项目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总经理担任组长,工程主管副总和项目工程部经理担任副组长,“工程质量管理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建设单位:总经理、主管工程副总、项目工程部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执行经理。

②建设单位成立以项目工程部、设计管理部门、招标采购部门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执行机构。

③监理单位建立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机构,并在进场后3日内上报给项目工程部。

④总承包商及专业承包商建立自身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机构,并在进场后3日内上报给监理单位和项目工程部。

⑤要求对各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图及机构图挂板上墙。

⑥总承包商及专业承包商必须设立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必须持证上岗。

2.1.2 建立方案先行制度

①在收到施工图后 10 天内,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策划》、《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监理在3天内评审完成。经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连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报项目工程部备案。

②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项目自身特点,承包商应编制《施工方案编制计划表》。

③施工方案的编制时间至少应该在该分项工程施工前15天编制完成并上报监理,监理2天内完成审批并上报项目工程部。

④需专家评审的施工方案或需提前进行材料准备的分项工程,需增加评审时间或材料加工周期。

⑤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须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并填写《方案交底记录》。

2.1.3 建立交底标准

①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需对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工长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并填写《方案交底记录》。

②施工工艺需由专业工长(或技术人员)对班组长及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交底需填写《技术交底记录》,技术交底记录需在操作面挂牌。

③技术交底必须采取口头交底及书面交底2种形式,监理及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不定期参加交底过程。

④建立施工图纸会审标准。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部组织由设计管理部门、设计单位、监理、总承包及分包商人员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⑤建立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试验标准。

1)承包商或供应商按进场计划组织材料设备进场后,应填写《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需向监理申报,当为A类材料设备或B类材料设备首批(首件)必须同时申报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资料、现场检查并监督取样送检。材料设备分类方法详见《材料设备分类清单》。首批设备、材料进场,项目工程部应招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以确定未来管理过程中的标准统一。

2)进场材料根据检验、试验状态做好挂牌标识,标识分为“未验”、“已验待定”、“已验合格”、“已验不合格”四种状态。

3)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验收前需由施工单位或者供应商提供,包括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检验报告、检测报告、说明书、保修书等,施工单位或供应商需要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以配合验收。

4)验收过程中,应严格对比材料各项特性,并保证进场材料与样品材料的一致性。除必要厂商资质文件和产品说明文件外,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材料设备的数量、型号、观感、规格、表观质量等。

5)对于需要进行试验测试的材料,建设单位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或要求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进行试验或送检,该过程需由监理单位受委托人员进行见证取样并参加送检。

6)对于验收通过的材料,由监理单位填写《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批准施工单位使用。对于甲供材料,该记录表明将材料、设备及相关资质证明移交给施工单位进行使用。

7)对不合格的材料,原则上应拒收,并要求 24小时内退场。退场及重新送货的所有费用,甲供材料应由供应商负担,甲指乙供或乙供材料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2.2 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①实行样板先行标准。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须进行审批及封样,关键工序及重要环节必须制作样板。

②实行工程巡检标准。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每天需对现场进行巡检,并定期组织相关质量检查活动。

③实行旁站监督标准。对关键工序、重点工序、质量通病频发工序,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旁站监督管理。

④推行质量例会、专题会标准,实行质量周例会、专题质量例会、不定期质量总结会标准。

1)每周结合监理例会召开质量周例会,质量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工程部及总承包商、分包商相关人员参加。

2)质量周例会对质量问题小结,要求提出质量问题必须明确部位、制定整改措施,限制整改时间、落实责任人,并及时跟踪反馈。

3)当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频繁的质量通病应及时召开质量专题会,制定专项措施方案,并设专人监督执行效果。

4)质量专题会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工程部经理必须参加。

5)质量总结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工程部及总承包商、分包商相关人员参加,对前阶段质量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质量管理措施的运行提出意见,并形成《质量总结报告》。

⑤实行实测实量管理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及客户对工程质量的认知,对结构、抹灰、涂饰、装修四个阶段的过程产品,就其取样、测量、数据处理等具体步骤,建立产品质量评价体系。实测实量范围为所有在建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实测区域进行100%的实测实量,并建立分户分层实测档案。工程实测实量实施细则如下:

1)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实测实量执行细则并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审批,方案通过审批后,由施工单位对实测实量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交底纪要。

2)施工单位按照审批通过的《工程实测实量执行细则》,对所有楼栋按分户对所有实测区域进行100%实测实量,建立分户/分层实测档案。

3)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实测数据按不低于 30%的比例进行复测,审核施工单位分户/分层实测档案。

4)项目工程部对监理公司复测数据按不低于 30%的比例进行复测。

5)项目工程部按照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及奖罚措施,对施工单位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进行奖罚、通报施工单位总经理、监理单位总经理。

⑥推行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管理标准。

1)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介绍。

第三方工程评估是指具有足够业务能力的咨询机构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委托,它独立于甲方、施工方、监理方和政府质检部门,作为工程评估管理主体,按照第三方工程评估企业的质量检查标准或根据委托方当前管理的侧重点制定统一的质量检查标准,对委托方所有受检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质量体系、安全文明、质量行为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估。

2)为了避免第三方工程评估在实际运行中沦为形式,寻租腐败,必须坚持第三方工程评估的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的原则。

⑦推行成品保护标准。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须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方案,方案经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审批后实施。

2)成品保护划分责任区,设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措施,总承包商、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监督落实。

⑧实行质量信息上报标准。

1)承包商、总承包商每周、每月均必须对上周、上月质量情况通过《周工程简报》、《月工程简报》形式进行总结,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间。

2)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时,承包商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同时通知监理及项目工程部,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3)重大质量事故项目工程部必须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4)监理应及时跟进、处理,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项目工程部审核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2.3 施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2.3.1 推行“三检”验收标准

对工程所有工序推行“三检制”,即班组自检、互检、专职质量人员检查的“三检”标准,经“三检”合格的工序才可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2.3.2 推行“交接检”验收标准

①督导并推行“交接检”标准,即下道工序操作人员须对上道工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办理交接检手续,避免掩盖或遗留质量隐患。

②当两个或以上承包商交叉施工时,前道工序承包商必须对后道承包商的单位进行工序交接,并且填写《交接检查记录》,此记录须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

③交接检并不能对承包商自身施工的工序的质量责任进行豁免,只能证明在交接时工序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不会对后道工序产生质量隐患。

④对后道工序施工完成后,若需证明后道工序施工未对前道工序造成破坏,则需重新与前道工序承包商办理交接(如精装与防水工程)。

2.3.3 推行质量报验标准

当各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并经“三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报监理工程师验收,A类控制点及样板工序需经项目工程部工程师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关资料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3.4 实行质量保修管理标准

①工程竣工交付后,项目工程部协同监理公司、物业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共同制定工程保修方案及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提前准备好各工种技术人员、材料、设备。

②对维修项目必须保证24小时内查勘现场并向客户说明维修方法,48小时内开始维修,根据工程量与客户明确维修完成时间,对复杂项目维修,监理公司必须审核维修方案,旁站监督验收维修结果。

③对维修项目必须进行至少1次回访。

2.3.5 实行质量奖罚管理标准

所有奖惩措施的发起和落实,必须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奖惩措施是为了起到鼓励先进、树立榜样、鞭策后进、共同进步的作用,奖罚需措施只是工程质量管理的辅助手段,不宜过分依赖。

3 应用实例

在长期的实践积累中,A地产公司建立了如上所述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并首先将这一理论应用在B项目中。

B项目包括4栋15层住宅,住宅带有单体地下室,单体地下室与地下大车库连通,总建筑面积为155135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10120平方米,精装交付。上述控制措施的应用对B工程的质量提升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该工程的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成绩为85.27%,较之A公司以前所建项目的平均成绩71.68%,有了极大提高。质量的提升,足以证明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4 小结

房屋质量的影响因素众多,作为住宅开发重要主体之一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水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从工程质量管理的角度来说,建立健全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将会对房地产企业的工程质量水平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相信未来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越来越多精细化的质量管理措施将被采用,房地产企业的工程质量也将得到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齐宝库.工程项目管理[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11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legal risks, prevent, cope with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风险概述

风险是指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侥幸可以避免,而造成的难以克服、难以控制的客观情况。风险不是不可抗力,二者最大区别是:风险来源于疏忽大意、或者侥幸等主观过错;而不可抗力是没有主观过错。建筑工程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合同签署时对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往往会给签约一方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常见风险分类

合同风险可以简单分为两类:

(一)、经营风险:指在经营活动中为了获得最大利润和效益而自愿加重责任、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情况。其特点是,经营风险与获得效益可能是成正比的,例如:施工单位愿意承担市场材料涨跌的风险以固定单价、或总价包干形式承接工程。

(二)、法律风险: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或者权利与义务极不平等、使自己始终处在只承担或多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或少享有权利的情况。其特点是,法律风险一旦形成,就会使自己始终处于不利地位并必然遭受损失,而且这种不利局面和损失往往不能通过单方面继续履约来避免。例如同意承包商以个人名义签订劳务施工合同造成的法律风险,本文将着重就常见的几种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应对措施进行探讨。

三、合同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超越资质分包

案例:分包人以个人名义与总承包商签署分包或劳务合同,施工过程中出现因分包人拖欠工人工资、人员伤亡事故,工人将总承包告上法庭,法庭裁决由总承包商支付工人工资、赔偿工人损失。

我国《建筑法》第29条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个人不能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更不可能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因此,承包单位与个人签署分包或劳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总承包单位应承担其相应责任。

防范措施:

1、不以个人名义签署工程合同,建筑合同主体必须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或由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不与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合同。

(二)、压缩合同工期的风险及其防范

案例:在中标或者合同订立后,发包人单方面要求压缩合同工期,承包人迫于发包人压力接受工期压缩条件,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

发包人此种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讲是违法的,我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59条都规定,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7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防范措施:

当发包人提出的压缩合同工期的要求时,承包人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承包人有权拒绝压缩合同工期的要求;

2、在符合工程安全、质量等规范,并且制定了合理赶工措施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签订赶工协议,同时承包人可以提出合理的赶工措施费用以及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

(三)、关于“建设单位付款后总包人才向分包人付款”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案例:某总承包人的分包合同条款中约定:“……当建设单位不能按期向总包方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者工程进度款时,应当视为总包方向分包方的付款期限尚未成就,分包方不能依据分包合同中的付款时间向总包方索要工程价款,也不得因此追究总包方逾期付款责任”。后因建设方未能按时付款,总承包人因而拖欠工程款,经法庭裁决,由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款付款比例支付分包人。

1、总包人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建设单位付款后总包人才向分包人付款”的条款,并不能保障总承包人完全规避法律风险。这是一种约定不明的付款方式,在实际工程诉讼案例,一旦建设方不能按时付款,很可能会导致总承包人较大的损失。

防范措施:总承包人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⑴应当积极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⑵不要用消极的方式规避对分包人的付款责任,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和付款时限;可以选择有垫资能力的分包人,以防止分包人因资金枯竭而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2、分包人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由于分包人不能控制和及时了解到建设单位付款金额和时间,也不能控制总包合同,因此会失去及时追索工程进度款的主动权,给自己造成极大的资金压力;

防范措施:

⑴不要签订付款期限、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不明的合同,合同签署要明确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⑵在签订了付款期限、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不明的合同后,应当积极与总包人协商修改合同条款;

⑶协商不成,可以“约定不明”或者“显失公平”为由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未及时变更合同价款导致合同纠纷的问题

案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及时申报工程变更价款,工程竣工后在结算书中才申报,建设方以超过申报失效为由不予认可变更价款,从而导致合同纠纷。

在常用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条约定“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

31.2款约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款“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由此可见在工程变更后的申报时限14天的重要性。在发生设计或价款变更时,应当及时申报或与发包人协商解决,不能等到竣工后才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文件,否则,吃亏的很可能是承包人。

防范措施:

1、在收到发包人书面变更通知后14天内申报变更造价款,并要求对方签收。

2、在合同约定的期内申报部分变更造价款后,如发包方在14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确认或未回复,承包人则按合同视作发包人已经默认申报的变更造价款,以此来挽回损失,或达到双方认可延长申报有效期限及确认期限的目的。

3、在合同专用条款内,同发包人协商适当延长造价变更申报有效期及确认时限。

(五)、合理停工追索工程欠款问题

对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来讲,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追索拖欠工程款最有效的方式不是仲裁或诉讼,而是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停工,不支付工程款就停工或不交工。

1、约定停工: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停工情形出现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停工。一般施工合同中都有关于发包人拖欠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后,承包人可以停工的约定,迫使发包方支付工程款,防止拖欠款额的进一步扩大。

2、法定停工: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后依法停工.承包人依法停工后,还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⑴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⑵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⑶丧失商业信誉;

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应对措施:

⑴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发包人付款条款,以及明确停工条件。如发包人如果出现违约条件,承包商可以依据合同停工,以减小自身损失。

⑵在出现发包商违约情况后,承包商提出工期顺延,申报停工窝工索赔。或就暂时垫资施工的条件同发包人协商解决。

(六)、 “扩大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风险

“扩大劳务分包”合同,就是将主体工程在内单位工程的劳务、部分或全部主材、机械设备、施工周转材料等打包在一个劳务合同内发包的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环境下,此种发包模式较为常见。

“扩大劳务分包合同”一旦发生诉讼纠纷,将可能会给总包方带来以下严重后果:

由于承包人超越劳务资质承包工程,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极有可能将该“扩大劳务合同”认定为转包而导致合同无效,最终可能会按照当地的信息价“据实结算”,最终导致对总承包人不利的后果;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很有可能认定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应当包含消耗性主材、大型机械设备、模板及脚手架等周转材料,从而在劳务合同价款中将该类材料剔出,让总承包人根据实际采购价或者租赁价对消耗性主材、大型机械设备、周转材料“据实结算”,最终导致对总承包人不利的后果。

防范措施:

1、总承包人应严格审查劳务公司的资质,根据劳务资质类别和等级签订相应的劳务分包合同,防止无效劳务分包合同情况的发生;

2、不签订所谓“扩大劳务合同”。

3、对于需要委托劳务分包人代购、代租的材料或者设备,双方要另行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各自的职权和责任。

(七)、施工总承包下的指定分包管理的法律责任

案例:总承包人与建设方负责招标、并确定的专业指定分包签订施工合同,指定分包在保修阶段就保修及保修金支付问题与业主发生纠纷,而将总承包人告上法庭。

目前我国的工程实行总承包管理的较为普遍,在建设方负责招标、并确定的专业指定分包后,通常由总包与指定分包签订施工合同,由总承包负责对整个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工程的管理,一些总承包认为指定分包由建设方确定,与自己关系不大,疏于管理及所担负的法律风险。

建筑法第29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商与指定分包签订合同,意味着双方确立合同主体关系,因此指定分包和总承包的自行确定(须经发包方认可)的分包,对于总承包在合同执行、分包管理层面无实质差别。

防范措施:

1、重视指定分包合同的签署,明确双方合同的权利及义务。

2、充分认识指定分包合同中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严格履行合同。

(八)、承包人进行工程索赔应注意风险

在日常工程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方或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责任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称作工程索赔。一般分为承包人索赔及发包人索赔,这里着重讨论承包人在进行索赔时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建设方违约、合同文件缺陷、施工内外部环境条件变化等非承包商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及工期的增加,承包商时常出于维持同建设方合作关系考虑,或疏忽索赔的时效及连续性,或因证据不充分,而不能取得理想的索赔效果而遭受损失。

1、索赔成立条件

⑴索赔事件已经发生

⑵非承包商责任造成

⑶满足索赔程序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索赔才可能成功。

2、索赔程序

⑴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⑵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⑶建设方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

⑷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⑸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3、索赔证据

⑴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建设方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包括各种工程预算和其他作为报价依据的资料,如环境调查资料、标前会议和澄清会议资料

⑵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

⑶各种会议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工程照片,气象报告,工地的交接记录。

在工程索赔实践中,只有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才可能获得良好的索赔效果。

应对措施:

⑴索赔事件发生后,严格按照索赔程序提交索赔证据。

⑵承包商应可以提出较高的索赔期望,积极同建设方协商,适当让步,从而实现预期的索赔目标。

(九)、结算申报及签收的法律风险

案例:2003年5月深圳某工程竣工移交后,分包人同总承包人进行结算,由于存在种种争议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04年8月,分包人向总承包人递交书面正式申请结算书,申请结算金额941.7万元,并获得总承包人员的书面签收。2004年11月初,分包人将总包人告上法庭,法院最终根据合同条款,以在“28天内无异议回复视作默认”为依据,判分包人胜诉。

建设工程合同33.2条:“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而接受单位在收到申报的结算书时,往往法律风险意识不足,草率签收,事后未能时限内回复意见或确认,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防范措施:

1、慎重签收结算书,如发现结算结算依据资料尚未齐全,可以暂不予签收或书面回复要求补充结算资料。

2、确需要书面签收时,签收单上应注明“结算金额尚有异议,接收并不代表认同该结算资料,最后结算金额需要双方进一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同时可要求申报方在签收单上确认同意接受方的意见即可,以此规避结算签收的法律风险。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12

2.1西气东输站场施工管理模式的现状分析

西气东输三线站场施工管理整体采用的管理模式为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各个阀室、站场的施工管理都采用分包管理模式。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在于西气东输三线站场的采购工作由总承包商承担,正是由于EPC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这种特点,其在西气东输三线站场这种总价固定、风险高、涉及面积广、施工周期长、规模大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能够将投资风险、质量风险以及工期风险等转移给EPC总承包商,同时还能够降低业主的人力资源投入。同时,对于施工管理层采用“项目法施工”管理模式,即工程项目管理采用项目经理责任制,通常状况下,项目组织管理采用直线职能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办公室、技术质量部、经营管理部、采办部、HSE管理部以及施工管理部等。站场为了能够适应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业主不同要求、不同类型以及不同工程量的要求,分包商应该根据根据站场的具体状况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模式的调整。

2.2西气东输三线站场施工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1)现场施工作业安全问题。安全是保证站场施工有序进行的前提保障,虽然西气东输三线站场创建了安全管理机构,并且制定了安全预案和定期检查制度,但是分包施工单位在实践施工作业的过程中,一方面受到施工成本的限制,导致施工现场采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不能够有效的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另一方面受到施工人员素质的影响,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并不能够及时、准确的识别站场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站场施工作业经常出现安全作业失控的现象,亟需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2)施工机组管理问题。总承包商由于自身机组配置存在问题,同时缺乏对分包商资源配置的管理,导致施工项目管理的主体转移到施工机组管理方面。总承包商在选派施工机组时,分别和分包单位签订了项目合同,要求分包单位自行配置所承揽分包项目的施工机具,但是在正式施工的过程中,分包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并不能够兑现诺言,导致施工机组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3)资源配置问题。由于站场采用以劳务分包为基础、以专业承包为支撑、以总承包为主题的主题格局,但是该种主题格局下导致站场的资源配置出现以下问题: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站场施工人力资源不足,需要采用外部劳务补充的方式来解决,但是站场分包单位的数量以及管理、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够满足站场施工管理的实际要求;施工作业机组配置不科学。

3优化西气东输三线站场施工管理模式的有效措施

3.1优化站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想要实现站场安全管理工作的优化,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安全风险识别,西气东输三线站场施工之前,应该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站场施工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逐渐的完善与丰富“安全风险识别单”,同时还应该定期的召开安全风险识别研讨会,实现对站场施工安全风险的全程管理;(2)风险评估,当识别风险之后,还应该采用逐级评审法、LEC法等,根据相关的评判标准对已经识别的安全风险进行影响程度、概率的两维度评估;(3)制定安全风险预防与消除措施,为了防治甚至是杜绝安全风险,EPC总承包项目部应该根据站场施工作业标准以及质量要求,在施工之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同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保证站场施工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4)维护与更新风险记录,当施工活动、施工方法以及施工环境等发生变化时,会形成新的安全风险,因此应该及时的维护和更新风险记录,实现对安全风险的动态识别;(5)创建安全风险数据库,通过创建完善的安全风险数据库,同时为用户提供方便、高效、多维度的风险查询功能,即使站场管理和施工新手也能够通过安全风险数据库全面的了解站场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这对于保证站场施工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2优化站场机组管理的有效措施

为了有效的降低施工机组管理的风险与难度,应该实现机组管理模式的统一,要求所有的机组管理人员严格的按照既定的管理程序、规范等进行管理。由于机组管理模式通常是由传统的中队组织管理模式演变形成的,许多机组成员并不能够完全的适应全新的管理模式,特别是不同单位、不同专业之间的重组,不同单位、专业的机组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很难做到统一工作,同时也增加了站场机组管理的难度。因此,针对该种现象,应该从源头抓起,创建完善的机组管理模式、制定科学的施工管理目标以及加强文化理念宣传工作,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实现站场施工机组的统一化和标准化管理。

3.3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措施

站场资源优化配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机具设备的优化配置,站场采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应该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测,并由各个项目的质量工程师进行统一的验收与领取,同时严格的按照工程施工方案为各施工专业配备相应的机械器具,对于运输周期长、运输成本过高的机械器具,应该上报公司,通过审批之后才能够进行采购,在采购的过程中应该坚持就近采购的原则,这样能够有效的缩短运输距离以及采购成本;(2)人员的优化配置,站场的安全人员、质检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数量以及素质水平都必须满足相关的规范与要求,同时保证人员配置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实现对人员配置的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以此保证站场施工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篇13

2.黔西县附廓水库总承包精细化管理措施

2.1成本控制精细化管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成本费用由施工费用、直接设备材料费用、分包合同费用、院本部费用、调试开车服务费用、其他费用等组成。工程先进行成本费用分解分析,控制好工程投资,抓住工程利润增长点。成本精细化管理手段如下:

2.1.1组织措施控制工程成本首先要明确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明确处、项目经理部、公司或施工队之间职权关系的划分。项目经理部是作业管理班子,是企业法人指定项目经理做他的代表人管理项目的工作班子,项目建成后即行解体,所以它不是一个经济实体,应对整体利益负责任,同理应协调好公司与公司之间的责、权、利的关系。

2.1.2技术措施控制工程成本采取技术措施是在施工阶段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标书中主要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以寻求较为经济可靠的方案,从而降低工程成本,包括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节约能耗,提高机械化操作等。

2.1.3经济措施控制工程成本要严格控制人工费,从用工数量控制,有针对性地减少或缩短某些工序的工日消耗量,从而达到降低工日消耗、控制工程成本的目的。材料费直接影响工程成本和经济效益。一般作法是要按量、价分离的原则,主要做好材料用量、材料价格、机械费用三方面的工作。

2.1.4加强质量管理,控制返工率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自检和管理工作真正贯彻到整个过程中,采取防范措施,消除治理通病,做到工程一次成型,一次合格,杜绝返工现象的发生,避免造成因不必要的人、财、物等大量的投入而加大工程成本。

2.1.5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成本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尤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成本预测为成本确立行为目标,成本控制才有针对性,成本控制与成本预测相辅相成。

2.2质量控制精细化管理根据该水库项目管理活动特点,以时间为依托,用WBS工作分解方法,将项目管理目标分解为2.个层次:即第一层次,工程总承包管理总目标;第二层次,以时段划分的项目策划和决策、方案设计、施工准备、工程实施、验收、项目后评价等;第三个层次为具体的项目管理活动。对跨时段、多层次的复杂项目管理系统引入层次分析法,将项目管理目标系统按层次建立多级递阶结构模型。

2.3进度控制精细化管理建立项目分解结构图、进行资源配置和采购管理、建立项目网络进度计划,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进度偏差,分析偏差产生原因,合理优化和调整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从而最终保证项目进度得以实现。

2.3.1确认项目结构分解图(WBS)根据项目的工作分解结构(WBS),将项目的工作范围从大到小进行分解,直至可操作的工作单元;也可以将组织机构逐级进行分解(OBS),形成最基层的组织单元,并将每一工作单元落实到相应的组织单元去完成。

2.3.2确认各项目流水作业根据项目的特性、项目的结构分解图(WBS),合理确定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施工方案和确认对进度影响最大的项目,合理组织各主要施工子项目之间的流水作业,以最大限度实现资源(人、机械设备和材料)配置的合理性,保证合理地实现项目的进度和成本的控制。

2.3.2.绘制总进度网络图和资源配置计划合理估算各项目工作内容所需消耗的时间和资源,确定各工作内容之间的工艺和组织逻辑关系,编制工程总进度网络图和分项目的详细子进度网络图,编制出相应的资源需求量进度计划,材料供应、采购、运输计划等,从而实现了整个项目动态的计划和控制。

2.4项目安全精细化管理项目安全精细化是指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的一系列活动,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财产安全和适宜的施工环境。从事故发生的过程看,要想不发生事故,只有针对事故构成的人、物、环境和管理体系4个要素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并使人不发生误判断、误操作。制订各项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等,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是安全动态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项目安全控制的重点。根据本工程特点,分析可能的安全影响因素,侧重在以下方面制定技术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5风险的控制精细化管理对工程整个建设过程的目标系统根据进度、质量和投资三方面在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内进行系统化的分析,找出影响三大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对其风险存在的大小进行分析,在工程进展的各阶段向业主提出风险预警报告,并向业主提出规避风险的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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