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固定资产管理实用13篇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1

(二)固定资产未指定专人管理,责任不明

村级固定资产基本未指定专人管理。由于是集体财产,村民可共同使用,丢失损坏等现象层出不穷,有的被村民借出后损坏了向村干部说一下就不追究责任;有的资产被长期无偿占用也无人过问;有的固定资产是接受捐赠而来,管理得更为松散,甚至成为村干部的私人财产。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不明,管理不严,时间稍久,到底姓“公”还是姓“私”,就无人能说清。核算和管理上的脱节,造成农村固定资产管理上的漏洞,不仅直接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而且容易导致集体资产流失,诱发和滋生现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不利于农村的稳定与和谐。

二、村财镇管下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村干部意识淡薄,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现行村民自治管理条例的执行,村民们通过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干部,带领群众致富的决心和信心是值得村民信任的,但由于他们对专业的财务知识接触较少,加上村级事务繁忙,往往忽略了这方面知识的学习,认为只要会计出纳做好帐,不贪污,不乱花就行了。加上缺乏完善的村级资产管理制度作支持,必然导致村级固定资产监管缺失,由此造成村级财务管理薄弱。此外不重视村干部离任时的移交工作,缺乏相应的制度和监督。村干部离任后,往往只是重视公章和流动资产的移交。镇会计移交时交账不交物,新任干部不注意对固定资产的账实核对,因此资产真实性难以保证,很容易造成资产流失,责任划分不清。

(二)镇村两级没有搞好固定资产管理的衔接沟通,账务处理不及时、不规范,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不能在账务上及时

正确反映实行村账镇管后,资产在村里,账务在镇上,对账务和实物的核对应由村报账员负责还是由镇上会计负责、或是由村干部负责,没有明确,监管职责不明确,使“管”成为形式,使得账实核对落不到实处。同时,镇记账的会计人员对村集体经济活动情况不能完全掌握,部分村在建账初期形成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几年都没有发生变化,这当然不是村级固定资产没有发生增减变化,而是存在添置不增,变卖不减的情况。对于村级通过接受捐赠、上级调拨、变卖、损坏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如果村报账员没有申报,处置不经过镇核算中心,镇级会计人员无从知晓,就无法进行账务处理,从而造成有账无物,有物无账。

(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镇村对固定资产的监管职能没有很好发挥

第一,从村级移交到镇核算中心的账务,往往形式重于实质,由于镇级管理账务范围广,对象多,在账务移交时,由于固定资产在村级,只要移交方确认情况真实,就很少去现场查勘,这是造成账实不符的一个原因;第二,大部分村虽有村民理财小组,但民主法制意识淡薄、维权和民主监督意识不高,绝大多数农民除非涉及到个人和家庭利益,否则对集体事务基本不关心,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所规定的的各项村民监督成为空谈,村理财小组职能没有很好发挥;第三,没有建立清查制度,年终不进行财物的实地盘点,导致账物分离,账物是否相符不得而知;有时虽然进行实地盘点但却未根据盈亏进行账务调整,二者失去一致性,从而失去了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作用。

三、关于加强村财镇管模式下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村级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对村干部的业务培训,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意识,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建立严格的村财镇管模式下的村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清查制度,使村账镇管和村民自治相协调统一。对固定资产的新建、购置、接受捐赠、处置、报废等环节,规定严格的管理程序,明确镇村两级的管理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至少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村级资产的真实完整。三是在彻底清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建立台账,规范核算方法,及时准确的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并经常核对,实现账账、账表、账证、账物一致。四是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按年或按季、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真实反映村集体的资产状况。

(二)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村集体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村集体财务是村政务的核心,村级资产公开是村民进行监督的主要途径,应加大村级固定资产公开力度,解决当前重资金收支公开,轻资产尤其固定资产公开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内容,对固定资产的现有情况、处置变卖情况等要详细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对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以及其他资产情况的知情权。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发挥财政、审计、经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督,加强对农村固定资产的审计监督,定期对诸如固定资产出租、变卖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专项审计,建立健全村干部“离任”审计、村干部离任移交监督等制度,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不断加以纠正和完善。

(三)加强对重大固定资产的监管

对集体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等固定资产应在镇相关部门监督下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如未按规定程序导致决策失误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固定资产变卖处置、对外发包、租赁、报废核销等重大事项,应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再报镇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以防止由少数村干部暗箱操作,从中谋取私利,同时便于镇管理部门及时掌握资产变动情况。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2

    目前村级经济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村级财务经济管理人员队伍素质不高村级财务经济管理人员大部分都是从乡村中选举出来的,由各个乡镇政府进行任命的,乡镇的财务经济的主管部门对其人事变动的影响很小,处在一个比较被动的位置,不利于其选派有经验和专业扎实的人才去从事乡村的财务经济管理。由于大部分乡村经济管理人员从农村选拨出来,他们不仅要从事村级经济管理,还要从事农业生产。这就导致了不能专心于财务经济管理中,专业知识的不足也导致了在财务管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不能合理的处理相关的问题,乡村经济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是目前造成诸多管理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二)村级经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监督机构就农村财务经济管理现状来讲,农村的各个乡镇的主管单位都不相同,有的乡镇是由农经部门管理,而有的是直接归财政所管理,这样导致管理相当混乱,不利于统一管理。乡镇农经部门主要是负责农村财务管理,财政部门很难插手。但乡村的财务票据又是由财政部门管理,农经部门管不了,这就会出现村级收取企业租赁费而开的收入票据,财税部门不允许企业抵成本,对村级财务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规范农村经济管理的几点建议和措施

    (一)提高村级财务会计队伍素质首先要制定一个财务管理优秀人才的引进机制,不单单从乡村选财务人员,可以向全国各地招聘合格人才,为他们提供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其次,乡村的整个财务管理人员的队伍要稳定,专门的岗位安排专门的人进行管理,不实行一人多岗的措施;最后,要加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财水平和能力,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村级财会人员学习村级财务的相关知识。(二)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村章监管制度乡村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单独的对乡村经济管理进行监督管控,让更多的村民参与,时常听取乡村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第一时间掌握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对在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广泛的听取群众的意见,针对特定的问题制定出完善的对策,增加群众参与的热情,鼓励他们监督和提供宝贵的意见,扩大群众的监督权力,对不称职的乡村干部要及时批评改正,推行公开的财务制度,真正的处理好乡村经济管理工作。(三)完善经济管理体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1.实行收入申报、支出审批制度。实行收入申报制度,各村在“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设立收入台账,村级一切收入必须及时、全额并以现金的方式缴入镇代管账户统一管理。支出审批需要村级支出实行备用金制度、正规发票使用制度和报账制,备用金主要用于村级日常生产管理性开支。2.实行费用开支限额制度。各村每年的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在镇党委、政府所规定的限额内,鼓励零招待费;当月的招待费要当月结算、审核、记账、挂账,超期的招待费不能下账;所还往年的招待费要记入本年的限额,用完为止,不能超额;严禁招待费限额跨年度使用。3.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月结账后,各项收支单据交由民主理财小组审理,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四)建立统一核算制度的严格管理建立统一核算制度,加强规范管理是乡村经济管理最重要的方面。统一核算标准,规范村干部发放各种补贴标准,乡村在有资金发放的同等条件下,先发工资后发补贴。(五)完善村级管理中固定资产相关台账的设置目前,在村级经济管理中,固定资产等相关台账的设置混乱,文本合同不规范,财产账簿不健全现象较为严重,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也不利于新农村的的建设。1.加强村级固定资产公开力度,解决当前财务公开只看重资金方面而忽视了资产方面公开的问题。2.建立村级固定资产处置公示听证制度,村级固定资产处置要公示,重大固定资产处置方案要进行听证,及时听取群众意见。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资产管理台账,及时准确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实际情况。4.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账务处理要及时、准确、规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以收入抵算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的现象,对账外资产要及时转入有关会计科目,谨防集体资产流失。5.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的入账前审核,避免白条或工程协议等不合规票据入账,有效堵塞购建环节中存在的漏洞。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3

在中国的金融机构版图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负责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是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和搞活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随着中国金融机构的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一方面在自身不断提高管理运营能力的时候,也开始感受到外部市场竞争的压力。更好的竞争实力是农村信用社立足于农村市场的基石。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是其竞争力的一大体现,因为在农村金融中,农民普遍的金融知识并不丰富,农村金融的可得性比较低,开设更接近市场的分支机构是促进自身发展的一个有力途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固定资产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作用。

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是指因为信用合作社提供农村金融服务,包括存取款服务、信贷服务、咨询服务等管理经营活动而持有的,寿命大于一个会计年度,会创造相关的可以流入信用合作社的经济利益。从具体种类来讲,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包括营业网点的房屋、电脑软硬件等电子设备、保险柜、验钞机等机器设备。

在剔除信贷资产之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比最大。细分开来,在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资产中,房屋类固定资产占比最大,其次是网络信息设备和车辆等类固定资产。这三类固定资产对一般的银行而言都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资产,对在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更高的农村市场的经营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更是

如此。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方法

(一)明确管理分工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明确管理分工是管理固定资产的重要基石。实现权责明确,将固定资产分类与对应的管理人员挂钩,实现所有的固定资产都有对应的管理人员。这样可以保证管理的高效,也可以保证追责的成功。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分工,在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流失是很常见的事情。明确分工也是建立考核业绩的一个基础,明确不同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或者消耗程度对应的管理人员,便于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业绩的考评。

(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实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战略目标的发展下,用预算的方法将资源进行管理,对信用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以推动其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比如,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资产购买不能仅凭个别部门的需求就随意添置,应该根据预算管理的方法,在前一年末进行申请并提供充足的申请理由,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然后在财务管理部门进行核准。这样可以使得固定资产的增量得到控制,存量有明确的认识,减少资源的浪费。

(三)会计控制

会计控制是指在财务管理部门的管理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资产清点完全,每年的折旧和意外损耗有明确的记录,账目准确。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供充足的信息基础。同时,也要对会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人员会计人员出现绩效考评,一旦出现了问题可以立刻启动追责,避免内部会计人员侵蚀信用合作社的利益。

(四)信息技术控制

信息技术控制是指在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制定管理流程,减少人为的误差,同时可以降低人员成本。比如,对于运输车辆的情况,可以通过安装物联网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对车辆的损耗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有清晰的了解,也可以利用远程操控系统,核查是否出现内部人员私自驾驶用于私人利益。对于验钞机等一些易损耗的固定资产,使用编码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能力。

(五)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包括上级机构比如银监会或者省一级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工作组对下一级信用合作社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及自身的自我检查。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可以增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得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放松。这是从外部力量上来监督控制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行为和责任。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会计信息不准确

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但是在现实的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着账目之间互相矛盾、账实不符的现象。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会计核算出现差错,即对已经处置的固定资产未做相应的账务处理;第二个是利用部门虚列财务开支发票,绕过审批私自购建固定资产,逃避监管而没有入账。固定资产的会计信息不准确,使信用合作社管理部门不能充分掌握合作社的固定资产的信息,导致不能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缺失

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下对固定资产的购入有比较严格的审批制度,需要预算管理和上级领导审批等流程,但是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却疏于管理。对于很多固定资产没有实施分工管理,而是放在同一的仓库中,以供各部门进行使用。这种是便捷部门对物资的使用,但是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却是很大的打击,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出现去年购置的设备,今年还需要重复购置,原因就在于固定资产的消耗率太高,管理混乱。

(三)固定资产闲置问题比较严重

信用合作社的闲置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地产和电子设备。由于经营的重点的变化或者业务变化的需要,信用合作社的网点搬迁是常见的事情,但是房产的空置问题却出现了。我们经常会发现,有一些迁走了的网点常年闲置,既没有出租也没有出售。这是对信用合作社的资源的浪费。还有目前电子设备更新换代速度快,信用合作社为了适应外部竞争环境而经常购置电子设备,这就导致了一部分过去购置的电子设备在信用合作社内部的淘汰。但是这一部门电子设备往往出现闲置在库房里或者为内部员工拿走私用,这也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四)固定资产管理检查力度不够

在过去的管理中,因为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直是中国金融机构的弱者,管理机构对它是保护大于监督,管理要求不严格,相较于银行管理更为粗线条。这就导致,对固定资产核查的忽视,出现了很多问题。在银监会和省一级的信用合作社的一些规定,下一级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并没有严格执行,比如账物分管原则,这就导致经常出现固定资产的总账目与明细账目不符合的现象。

四、农村信用合作社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会计控制和信息技术控制应对会计信息不准确问题

建立一套完备的固定资产会计信息录入体系,将固定资产的核算、入库、使用和日常核查信息统一录入一个平台。将日常的检查的结果与账目信息进行季度性汇总对比,防止时间过长而导致的账目不清。对固定资产实行电子监督,比如二维码制度,这样可以保证所有在用的固定资产都是二维码的,使用权限需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得,这样整个信用合作社就可以清晰的指导所有的固定资产数量和部门分布状况,减少会计信息的不准确。

(二)明确分工和预算管理应对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缺失问题

明确所有购入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对每个部门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数量进行预算管理,超出一定限额需要申请,年度考评责任落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身上。具体的考评条款,包括使用率和损耗率,过低的损耗率与明年的预算管理相挂钩;而过高的损耗率则与管理员的绩效相挂钩。通过明确分工和预算管理来降低信用合作社总体保有的固定资产数量,增加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明确分工和信息技术控制应对固定资产闲置问题比较严重问题

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比如对每一级的信用合作社的房屋租赁和购买责任单独列出,赋予某个部门相应的管理权限,并且利用信息技术管控比如车辆和电脑设备的使用情况。这样做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实时监控,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落在对应的监管部门肩上,通过对部门的考评,来提高整个信息合作社的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四)提高监督检查应对固定资产管理检查力度不够问题

由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相较于银行更为粗放,这就要求对应监管部门加大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督力度,做到定期调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大信用合作社的监管压力。同时,促进信用合作社积极自查,至少保证对自身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这样才能使得固定资产的账目更加具有时效性和精确性。这样的监督和资产,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4

引言

村级财务管理主要是对农村村集体所占有、支配以及管理的资产所发生的财务活动所进行的核算、计划以及监督管理,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环境所面临的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必须对新农村财务管理进行调整,以改善农村财务管理状况,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这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村集体资产安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模式

1.独立财务管理的模式。独立财务管理模式是指由村集体自行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对村集体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也就是俗称的村财村管的模式,由村委会负责聘请村级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村集体的财务工作,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有助于村集体强化对村级债务、资产等财务活动的管理,但是由于村级财务人员独立性差,和容易受村委会领导影响,会计信息失真以及资产、资金流失问题难以监督控制。

2.会计委派财务管理模式。会计委派模式与独立财务管理模式的区别在于村级财务人员由乡镇委派,这种管理模式可以有效的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对于保护村集体资产,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非常有效,能够避免随意开支、资金占用等问题,但是由于委派村级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界定困难,对村集体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差,在一些财务处理实际工作中经常受到掣肘。

3.村财镇管模式。村财镇管就是村集体的账务集中由乡镇进行统一的管理,乡镇通过设置经管站等机构对村级财务统一管理,这种模式有效的规范了村级财会行为,实现了村级财务的事前管理,强化了乡镇监督与村民监督职能,有利于确保村集体资金资产的安全,但是这种管理模式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冲突,而且使村级财务管理环节更加繁琐,管理不便的问题较多。

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由于农村“两委”班子人员少,财务管理工作基本由会计一人处理,因此对于村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较差,没有结合村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系统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导致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不高。

2.财务监督管理落实不到位。在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上,村民理财小组作用严重虚化,设置也成为摆设不能真正的发挥对于村级财务工作的监管作用,村级财务工作的民主参与程度不高。同时,村集体财务工作的透明化程度不高,财务公开力度不足,也造成了村民无法对村集体财务进行有效的监管。

3.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不高。在村集体的资产管理工作中,由于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再加上监督的无效,导致大量资产管理尤其是资产的处置方面存在着违规的问题,一些村集体资产不正常流失,不仅造成村集体的损失,同时也引发了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

三、农村财务管理对策探析

1.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的制度体系是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开展的基本保障,为了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必须要结合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尤其是建立涵盖有财务报销管理、物品购销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管理、财产清查、财务会计岗位职责等在内的村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同时为了确保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应该对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明确的责任来界定,尤其是在审核批准方面,以免出现权力交织、越权操作的现象。

2.落实好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实施民主理财,可以确保在农村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也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完整。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该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民主理财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对于财务公开,其形式就是将集体经济组织一定时期的财务活动和财务指标张榜公布,以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在透明的状态下运行,为了强化对于农村财务的监管,财务公开内容应该包括村集体经济的收支情况、上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收支及使用、集体经济重大支出和所得收益、村干部的报酬、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村集体基本建设项目的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通过落实好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确保农村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与规范合理。

3.强化村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的资产主要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在具体的管理实施过程中,最关键的就是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于流动资产重点是确保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账款、内部往来等相关项目的核算管理,并严格落实好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制度,确保流动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与真实准确。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应该设置固定资产管理账册,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对于需要转让、对外投资、出租或报废等形式处理的固定资产,应严格履行财务会计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四、结语

当前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影响了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有序推进。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完善村级财务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活动,强化民主管理水平,落实财务公开制度,以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开展,不断的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5

1.通过“三资”清理盘点资产,摸清家底

长期以来,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普遍存在管理不够规范、资产状况不清、账物不符、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等情况。 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监管,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的工作。

1.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由主要领导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村级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

1.2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清产核资是“三资”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

1.3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指导村级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处置。

1.4明析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三资服务中心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

2.“三资”服务中心进行招投标阳光操作,处置家当

在农村因资产、资源及工程发包面大量广,如果监管不严,的现象就会时有发生。如果将招投标制度延伸到村,把村级各项工程及资产、资源发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让每项业务都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就能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2.1建章立制,规范程序

近年来,由于村资产、资源及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村干部违法乱纪的现象时有发生。招投标委托制度,是要求各村招投标事务要全部上报县、镇三资管理部门,各村不得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

2.2严格监督,强化管理

为加强资产、资源及工程招投标的监管,必须组成专业的督查小组,对各镇村招投标情况不定期监督检查。

2.3把好三关,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信息公开关。对纳入范畴的项目,必须公示、公告。二是标的评估关。各村要成立标的评估预算小组,由部分村干部、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保证工程项目预算评审和资产、资源价值评估结果的准确。三是现场运作关,招投标活动统一集中进行、有关部门和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3.依托“三资”委托制管好村账,规范收支

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村民关心的热点,村财收支情况始终是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村财白条抵库现象屡禁不止,滋生了许多人情账、利益账。有的会计科目使用混乱,出现账实不符等现象,会计资料失去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基层班子的团结和党群、干群的关系融洽。

3.1做到“六个统一”

即“帐户、制度、审核、记帐、公开和建档”的六统一。重点一是统一银行账户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原则。 二是统一支出审核把关。三是统一由中心记账。

3.2把好“三个关口”

一是严把资金收入关。村“两委”组织收入时,必须按照村级收入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收取前由村报帐员编制收入明细表一式三份,由村负责人、村报帐员及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分别签字盖章后,一份张榜公布,一份由报帐员存查并据以收取款项,一份报经管中心存档并据此领取收款收据。村级各项收款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款收据,否则交款人有权拒付,镇经管中心不予记帐;收款收据只能由村报帐员一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给他人使用;各村领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登记镇村两级票据领用登记簿,填写票据起止号码,并由领用人签字盖章,用完后将存根交回经管中心核对无误后,办理销号手续,换领新收据;收取的款项必须实时存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准坐支。二是严把大额资金支出关。村级财务后,取消村级银行帐户,统一开设专户,留存中心和村级双方印鉴,对资金实行双重管理。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村级发生支出时,必须从备用金或预算审批拨回的资金中开支,严禁坐收坐支。对村级大额资金支出,先经村“两委”研究、村民理财小组同意之后,填写预算资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村民理财小组和村“两委”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镇经管中心审核,由镇镇长审批后,按审批额办理拨款手续,拨付资金。三是严把现场审接关。镇中心审接员在各村每月的固定审接日定期进村现场审查接帐,由村负责人负责召集村“两委”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民主理财会议。

3.3“三个中心”对监管“三资”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用“三资”服务中心来管理“三资”的办法深得干部的欢迎和群众的拥护,不但使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壮大,而且铲除了以往村级经济诱发腐败问题的土壤,让村干部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3.1增加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章理事”的格局基本形成

从干群最为关心的农村财务、资产、资源三个重点问题入手,建章立制,使之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建立起村级经济活动规范的运作机制,不但使集体经济获益,而且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增强了村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

3.3.2提高了村级“三资”管理的有效性,“有钱办事”的条件日趋成熟

在过去的财务管理方式下,镇经管中心对村级日常经济收支事项的审计,往往停留在业务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备性上,而对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的确认上却存有较大难度,因而难免出现一些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现象。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6

1、以村组为单位建立“三账两簿”,即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产品物资登记簿、固定资产登记簿。

2、按统一的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记帐方法进行核算和帐务处理。

3、村、组一切支出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同时必须经村、组理财小组审定方可入帐处理。

4、及时结算,按季集中记帐、结帐、报帐、制好会计报表。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各村会计集中到指定地点进行结帐、报帐。

二、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银行存款“三不”制度。即: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存钱。

2、各村所有现金、银行存款一律由村会计负责与农业服务中心结算,解入镇管专户,实行货币资金代管、和备用金制度。现金支出由村会计;各村每次领取的限额备用金不得超过2000元,并及时结算,对组级资金量大的村,可设一名出纳会计,负责组级资金收付业务及记帐。

3、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超过银行规定限额的一律实行非现金结算。凡收取的各项承包收入和其他应收款项,应及时解入镇农业服务中心专户,不准坐支、以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私存,不得搞账外账,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4、村会计要全面负责好所在村村民小组与农户的现金往来结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5、非现金出纳人员,严禁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严禁白条抵库、挪用公款。村支部书记、主任一律不得经手现金收付业务。

6、村应付款而未付的由单位、个人办理手续转入往来,如工程款要附上合同、协议。对多年呆、滞账而不能收的经村委讨论核销。正确反映村级经济的盈亏情况。

三、资金开支审批制度

1、村、组各项开支应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年初经村民议事小组讨论,制订年度支出计划,经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具体执行时按计划控制。

2、村、组各项资金开支坚持村民委员会主任、组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

3、审批权限:组级小组长审批权限在100元以内,100元以上由村主任审批;村级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签字,1000元以上由村委研究,10000元以上需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重大开支项目50000元以上先预算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有会议记录附后,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方可入账。

4、跨年度报账列支不得超过一个季度期限。

四、非生产性开支制度

1、非生产性开支应坚持精打细算、开源节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挥霍浪费和公私不分,将非生产开支压缩到最低限度。

2、各村招待费用按村全年总收入50000以下为固定基数全年不超过2万元,超过部分按百分比分段计算(镇政府及各部门项目拨款、财政转移支付列外)。A、全年总收入在50001-100000元,全年招待费标准每万元按40%计算;B、全年总收入在100001-150000元,全年招待费标准每万元按35%计算;C、全年总收入在150001-200000元,全年招待费标准每万元按30%计算;D、全年总收入在200001-300000元,全年招待费标准每万元按25%计算;E、全年总收入超出30万元以上,全年招待费标准每万元按20%计算。向上争取资金招待费用不得超过30%列支,特殊情况由分管镇长审批报支。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1、对村、组集体固定资产应分别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实行专人专职保管使用。

2、村、组集体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办公设施、大型生产机械等。

3、对在“村账镇”、“组账村”清理固定资产后尚有未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各村、组如实补登入账,否则作隐瞒集体资产处理。

4、对签订的承包、租赁、转让等固定资产应做好原始材料的存档保管、督查合同的履行,明确责任,确保资产不流失。

5、对固定资产的租金或变价收入要按会计核算要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6、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季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7、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处理,要发村组集体研究决定和经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小组讨论通过。固定资产变现收入不入账的,参照支出违规赔偿责任处理。

六、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1、有价证券必须在账内核算,分别建立明细登记簿。

2、有价证券必须一并移交到镇农业服务中心并建立各村明细账。

3、有价证券到期兑现所产生的利息,要及时记入各自账户,防止个人谋取利息。

七、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1、各村、组必须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

2、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召开理财会议。每季度一次,并有记录。

3、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听取和反映干部群众对村、组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等情况,有权检查财务状况,有权检查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专用基金的撮和使用,承包合同的落实和兑现等。

5、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搞好财务公开工作。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

6、公开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款项。一事一议筹资及使用,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7、公开形式:根据不同内容,通过公开栏、村民代表会议、书面资料等形式,也可以农户清单直接发至农户,以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参与监督。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严格按《会计法》和《档案法》的规定对会计资料进行立卷归档。

2、会计档案保管要明确责任,做到防潮、防蛀、防盗。发生保管责任事故,要追究保管人责任。

3、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阅会计档案或抽调会计资料。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7

(二)明确镇监管主体责任。镇政府履行好“三资”管理的主体监督职责,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联系村负责人具体抓,定期听取镇“三资”服务中心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检查督促村干部按章办事。

(三)加强镇农村“三资”服务中心建设。“三资”服务中心负责各村“三资”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三资”中心主任对村集体各项财务收支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补办手续或不予办理报账。加强对各村报账员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工作。

二、规范收支监管

(一)加强收支管理。镇“三资”服务中心对各村年内可能实现的收入进行摸排,建立村级收入来源档案,村委会每年第一季度编制本年度村级收支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书面报“三资”中心备案;村级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区农委、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并建立领取、登记、核销台账;收款收据不得发放到村,统一由镇“三资”服务中心出纳开据收取;收取的资金必须三日内缴存银行。村内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一律由村报账员负责办理和报账,其他任何人不得经手。杜绝新增债务、逐年消化老债务。

(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村级开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属于购入性支出的,必须取得税务部门正规发票或其他统一规范票据;属于劳务性支出的,必须以村为单位统一列表造册,务工者签字盖章,严禁白纸条入账。所有支出凭证必须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证明人,村监委审核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所有单据均由村委会主任审批,附村“两委”班子、村监委集体研究记录;单笔10000元以上的超大额开支还要附村民代表通过的会议录;属于项目工程类的,5万以下还要附议标、附合同、验收单,5万以上附招投标文书、承包合同、验收单、审计报告等支撑材料。村所有支出票据由村报账员报送镇“三资”服务中心,经联系负责人、镇“三资”服务中心主任、镇政府主要领导等审核确认后,由镇“三资”服务中心出纳,实行转账支付;对个别单笔1000元以下的小额开支,可由村报账员代领现金并在3日内支付给当事人。

(三)规范村级各项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各项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

村干部报酬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有关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文件精神执行,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和自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会议实行务工补贴办法,务工标准原则掌握在每次60元以内,村民在本村内务工每个工日控制在100元以内,技术性务工每个工日控制在200元以内,由各村在不突破标准前提下结合实际自定。

村级实行零招待,上级部门下村工作不得在村就餐,遇特殊情况确需就餐的,按规定交纳就餐费。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开会以及在村内开展各种活动不得开支就餐费。

村级办公用品开支,原则上每村每年控制在2000元以内;购买2000以上的办公设备应事先填报申请表,经包村负责人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

上级部门组织村干部、党员、人大代表和“一村一大”等人员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不得在村级报销,由组织方承担;村组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等须通过村“两委”班子和村监委集体研究,并报告镇党委政府研究审批。

村干部因村务工作需要,外出办事所产生的差旅费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据实报销,报销时限不能超过一个月。

村贫困户、老村干、党员生病死亡慰问等补助标准,通过村“两委”班子和村监委集体研究同意。

各种节庆活动,村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支付赞助费(不含村办企业)。

村集体资金不得为农户垫付水稻、油菜、新农合等保险,不得为村组干部购买各类商业保险。

村集体资金不得用于应由政府部门全额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村集体资金一律不得外借,不得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担保,兴办村内各项公益事业不得举债。

三、加强资产、资源管理

(一)定期盘点资产、资源。各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固定资产、资源盘点。加强集体资产资源档案管理,建立完善资产台账、资源登记簿制度。对村集体自购、建造的固定资产,村级工程建设验收通过后,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对上级各部门捐赠或通过项目等其他资金建成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确定其原始价值,纳入账内管理;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录入“三资”监管平台。对村集体资源逐一登记,建立资源台账,以免造成流失。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资源登记、保管、使用制度。固定资产、资源发生增减变动时,报镇“三资”服务中心审核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二)透明资产、资源发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发经营方式和承包、租赁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流转、租赁经营的,必须进入区、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站)交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经营权承包人,做到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按规范要求签订好承包合同;对时间较长、面积较大的应经公证机关进行合同公证。凡所签的资源发包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必须报镇“三资”服务中心备案。

(三)建立不良资产和呆账死账核销制度。对已经确认的不良资产债权、呆账死账,应及时进行核销处理,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联系村负责人审核,报镇政府审批,“三资”服务中心备案。经确认为不良资产债权和呆账死账的,镇“三资”服务中心依法依规进行账务处理。

四、规范财务公开

(一)财务公开的时间:财务公开每年不得少于四次,每季度(1、4、7、10月15日前)逐笔逐项详细公布一次各项收入、支出、现金、存款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村报账员登记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年末时增加公布各项固定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重要的财务活动和多数村民或村监委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进行公布。

(二)财务公开的形式:以公开栏公开为主,村规模较大或居住分散的村,按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进行公开,也可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辅助公开。

(三)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各村报账结束后,镇“三资”服务中心应及时结账记账,完成账务处理后编制财务公开资料反馈到村,由村委会和村监委对财务公开资料进行审核,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予以公开,公开时间不少于7天。实行财务公开回执,财务公开后,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村监委、村报账员和镇“三资”服务中心应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对公开后群众无异议的,由村监委审核并标注“此次公开群众无异议”等字样,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财务公开的资料一式三份,上墙一份(拍照留存),镇、村各留一份,财务公开的资料,镇、村都必须装订成册,集中归档保管。

五、加强财务监督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8

(一)执行财务收支管理不严格

1. 在农村日常财务管理中,多数村没有形成规范化的财务制度。资金收入“坐收坐支”的现象比较严重;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资金由村负责人个人掌管并决定去向及用途。

2. 财务支出手续不规范,作为支出票据按财务规定必须由村负责人、经办人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并报中心审核无误后方可入账。但在目前村级财务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票据只有村负责人,而无经办人、或者有的只有负责人、经办人而无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有的无正式发票,不使用上级规范票据,更无附件,造成假账、糊涂账,导致部分人从中浑水摸鱼;有些村干部无视自身责任,法律意识不强,利用自己的工作职权插手现金收支管理;还有的村“白条”顶库现象较为普遍,少则几千多则几万,时间跨度多在5~10年不等,有的甚至达几十年。

(二)往来业务处理不及时准确,挂账严重

农村财务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后,村报账员不进行日常账务核算,往来账没有专人负责,而中心只是每月提供财务公开榜,村级对往来业务难以准确、及时地掌握。往来账挂账缺乏审批手续,程序过于简单,导致往来账挂账随意,随着时间的推移,往来款金额和笔数越来越多,给以后的清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在处理往来业务时,中心的会计人员由于不是本村核算人员,再加上一人兼管几个村的账目,对所核算的往来业务来龙去脉并不太熟悉,错记现象时有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认识薄弱,核算失真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是集体财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委托集中核算以后,各村都取消了村会计,只保留报账员,中心将记账、算账工作进行了集中,而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仍分散在村里。村负责人与报账员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或因工作疏忽而不能提供真实的资产变动情况,造成中心无法准确核算各村资产的实有状况。调查中,部分村存在有物无账或有账无物的现象;有的固定资产早已卖掉或报废,但账面没作任何处理,固定资产只增不减;有的长期未按要求计提折旧,致使收益额虚增而固定资产却得不到补偿。此外,还有部分村干部存在随意变卖、出租、抵押资产;个人无偿占用村集体土地、闲置厂房、场地等资产,导致集体资产权属随意改变或被损毁,资产管理流于形式。

(四)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

在农村财务管理对外工作中,经济合同签订内容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合同的法律约束性。实际工作中,多数村存在签订程序不规范、内容要素不全、表述不清晰,文本格式五花八门,经济责任不明确,使得日后履行合同时缺乏保障。

事后合同保管不善,存在丢失的现象。合同款收缴不及时,拖欠时间较长,有的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就没有收缴合同款。收取的合同款入账和上交财政专户不及时,跨年度交款入账时有发生。

(五)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管理不到位

1.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有的村不按规定集中审核票据,而是有报账员拿着村负责人已签好字的单据分别找每一位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大部分成员一般碍于情面只好被动的签字盖章通过;有的是怕得罪村负责人,做好人装糊涂,不管合不合法见票就签字盖章;有的村务监督人员素质低,与村干部唱反调,村里合法合理开支都通不过,工作越位,把监督权变成了审批权。

2. 财务公开制度中对公开的时间地点及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很多弊端。大部分村都存在财务公开不及时,简化程序,减少内容的问题。对一些资金支出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将不正当开支列到“ 其他”支出栏目中隐藏。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及时处理,没有做到财务管理公开化和透明化,整体管理问题重重。

(六)报账员业务素质尚待提高

部分村报账员年龄较大且只有初中文化,掌握会计业务知识的少之又少,在实际工作中只能处理一些简单收付工作,对自己经办的业务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到委托中心报账时说不清资金的来源性质,委托中心业务会计只能根据单据凭自己主观想象去做账,其结果造成会计科目混乱。三年一次的村委员会换届选举也对村报账员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一般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有的村报账员对农村财务知识刚刚熟悉,就要换届走人。人为因素造成了报账人员的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账镇(街)管工作的规范运作。

二、解决当前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村集体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在2日内全额缴存镇(街)财务部门统一开设的资金代管银行账户。并在当月带相关票据到中心报账,严禁瞒报、拒报收入,坚决杜绝“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统一到镇(街)经管站购领票据,并严格执行票据的购领、保管、使用、缴销制度。各项收入必须由村报账员开具符合规定的票据,严禁“白条”收据和其他收据收费,严禁不开票收钱。中心要严格做好监管,对上报的支出单据必须要求取得税务发票或符合要求的合法票据,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对每张支出单据,都应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单据中心要坚决退回。

(二)加强往来管理,建立定期清查制度

村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查计划,逐项清查各项往来款项,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定期询证的制度,使得往来款项能与对方核对一致,避免造成单方挂账,最终导致无法清查而形成坏账,给双方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中心会计在核算时对村上交的单据要仔细辨别,避免将往来款串户入账。

(三)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村级固定资产是农村集体成员所有的共同财产,应由专人定期清查或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如实记录资产数量、金额及变动情况。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规定提取折旧。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以变卖、出租及报废等形式处置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财务审批手续,及时做账务处理,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资产不流失。镇(街)经管站要加强对村级固定资产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固定资产变卖、出租、抵押等村民关注的问题组织专项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四)加强村级经济合同的全程监督

要规范经济合同的文本格式,明确各项经济要素,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对于合同的法律约束,要由镇(街)经管站会同法律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方可签订。要注意的是,在经济合同签订后,要建立相关的责任机制,镇(街)经管站和村级都要有专人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合同款及时收缴入账,杜绝经济损失。

(五)全面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1.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账镇(街)管制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明确其地位、作用、职责和权限,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保证其认真行使对本村财务审议、监督和检查的权利。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的督查,其组成人员要严格实行任期制,保持其独立性,使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

2. 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既要详细全面,又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公开内容可随形势变化及村民合理要求适时调整。公开榜交村监督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再由村负责人和报账员签字后向村民公布。村负责人应及时听取村民对村级财务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有关问题。

(六)定期培训与强化管理并重,提高村级报账员业务素质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报账员业务水平。村报账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在现任岗位上无证书的人,要及时组织他们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会计业务培训,限期取得证书。镇(街)经管站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不断强化他们技能水平。二是在选拔村报账员时,要由镇(街)经管站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考察选配,择优录用,一经确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更换,坚决杜绝“任人唯亲”的行为。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9

二、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欠规范。由于部分农村地区财务管理制度上的缺漏及村级领导的重视度不足,导致日常管理工作没有全面、细致、真实地对集体资产进行登记,从而使得农村集体资产中不良资产比重较大,呆账、坏账、死账等问题频发,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亦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财实不符的现象,导致村集体资产虚增,不仅极易造成资产、资源的价值的流失,且难以实现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财务管理工作最终流于形式。

(二)固定资产账务核算欠规范。固定资产核算是农村集体财产管理的关键一环。虽然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都采用了核算中心统一记账、算账的工作模式,但固定资产的实体仍然是分散于各个村组的,需要由各村组相关人员进行盘点记录。而由于一些村内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足或是管理意识淡薄,使得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脱节、集体资产权属随意改变等问题频现,从而导致实际资产情况未能被如实反映,核算中心无法全面了解各村真实资产现状,最终导致核算结果的误差较大。

三、规范农村财务制度的可行思路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意识正确、责任明确。规范农村财务制度的首要前提,就是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形成全面且深刻的认识。这就要求农村地区财务管理人员及相关领导干部从自身出发,提高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管意识,明确各岗位职责,并设立岗位责任制,将工作细项落实到具体个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每项资产的管理。其次,制定并执行财务公开制度,落实规范化管理原则。即,要综合并用临时公开、定期公开形式,制定并公示本村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时间、地点、格式及具体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此外,还要纠正“重钱轻物”的财务管理思维,确保资产变动及时上报核算中心,同时,但凡涉及资产出租、发包问题,应经集体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议,充分发挥广大村民的监督力量。例如,可在本村内筛选具备财务专业知识且热心集体事业的村民担任监督员,参与村内重大财会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支的第一道防线,最大限度严防集体资产的流失,严惩“暗箱”操作行为。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10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年度,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利用零户统管契机将村组资金资产全部统一纳入镇级核算,成立了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今年来,在各级文件要求和指导下,将原有会计服务中心变更为三资服务中心,配备主任和工作人员,并设立办公室。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近半年时间,按县三资办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三资中心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中心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

(四)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年分别对三资管理混乱的杨村村竹后村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上报县纪委民政农委财政。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80%。

二是规范运作

(一)精心布置,成立机构,取消帐户,统一报帐

成立镇三资服务中心,其人员从农经干部中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17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三资委托书”、“村三资委托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二)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开支审批制度》、《村干部报酬公务支出规定》、《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资产处置民主理财制度》、《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和农村基本建设招投标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1、健全组织,宣传发动,为“三资”委托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干群基础过去由于实行分散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造成一些村组财务、资产、资源管理混乱,干群关系紧张,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等问题不断发生,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制约全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党委、政府把此次“三资”委托服务工作视为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2、深入调查,集思广益,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各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改、规范管理、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为我镇开展农村“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3、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顺利推进农村“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我们依托财政所,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财政所长兼任服务中心主任。为顺利完成“三资”清理工作,我们主要抓好了四个环节: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摸底方案;⑵成立财务审计小组,按照“纪委监督、三资办牵头、‘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的原则;⑶切实做好村级清产核资工作;⑷落实专人负责,农村“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设立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员,负责村级“三资”委托服务工作。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11

近年来,安丘市多措并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逐步建立起了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民主监督、管理科学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机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主要做法

安丘市通过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创新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底,该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15.6亿元,比上年增长8.1%。他们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推行集体资产公开处置制度改革。实行了集体资产公开处置制度改革。集体资产处置前,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由村两委提出具体方案,召集村两个议事会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签字为证。同时,通过民主制定的集体资产出售、拍卖方案,必须张榜公布,并将方案和有关会议纪要原件报镇政府审核和备案。集体资产价值的评估是由村集体组织干部、成员代表和有关财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资产价值评估小组进行实施。村集体资产的出售、拍卖,由镇经管站组织、主持,按照“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由村两委干部及有关代表现场监证,采取竞标的方式,竞标地点设在镇经管站。自去年以来,在各镇经管站公开竞标出售的林木、交通工具、房屋建筑物等村级集体资产,竞标额达300多万元。

二是强化对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的监控。该市统一印制了集体资产管理台帐,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台帐的有关业务处理程序和规定。各镇、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设置的“集体资产管理台帐”,以村为单位,每月根据各村上报的“资产变动报帐表”,逐一登记,季末全镇汇总上报市农村经济管理局资产管理科。同时,该市统一印制了专用的村集体收款收据。各村领用时,领用人填写领用单,领用5日内,由领用人带此单第一联到镇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登记村级资金管理台帐,收取的现金转交经管站代管,未用的专用单据办理销号手续。

三是严格考核,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为改变过去农村集体资产粗放管理的方式,该市制定和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的考核制度。把考核农村集体资产的保本增值纳入农村生产经营和管理之中,通过签订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合同或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并把考核净值同镇、村、企业干部的报酬挂钩,实行了增奖减罚。为了搞好量化考核,该市统一制定了《集体资产净值考核办法》,就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资金营运效益、档案管理、台帐建记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通过对集体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的考核,实现了责、权、利的紧密结合,增强了农村干部的责任心,农村集体资产总额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集体资产监管不力。调查发现,集体资产中向村级企业进行的投资,有的以现金方式注入,有的以固定资产方式投入,但都只能从企业财务账上看得到支出,却看不到资产如何管理、使用的记录;个别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多少实物资产也无登记,资产监管和处置不力,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二是集体资产的发包不规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村级农田水利、道路建设、房屋建设等日渐增多,鱼塘、村办企业、“四荒”地等也实行了承包经营,但在发包和出租过程中,存在着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整等现象。据调查,有些集体资产的发包未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有的是个别人说了算,承包费的标准也不一样。

三是专项资金管理不善。主要表现在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款专用,没有用于发展生产,而是用于行政管理费、公益事业费等开支,甚至用于干部报酬,如,征地补偿费应该主要用于被征土地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上。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许多村没有将村集体所获得的征地补偿费合理分配给农民,甚至连村民小组和农户应该得到的补偿也雁过拔毛,使村民利益受到侵害。

四是集体资产收支失衡。大部分村没有制订应收应付款管理制度,以至于应收款沉淀,甚至形成呆死账。农村集体统一经营层次的职能削弱后,大多数村在资金使用上主要包括干部报酬、管理费用、福利费用以及一些其它支出,生产性支出所占的比重很小,甚至有的村根本就没有生产性开支,费用开支上无计划,挥霍浪费严重。

三、几点建议

一是健全主管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建议市级以农经机构为依托,尽快成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统一领导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镇一级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与镇镇经管站合并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集体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制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资产增量、营运情况的监测。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12

党的十报告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在十报告中提出“新的四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基础,农业现代化为工业化解放大量劳动力;城镇化既是工业化的结果,同时也是工业化的前提。城镇化为工业化提供土地资源,工业化必然带来城镇化,大量农民脱离土地,离开农村,实现非农就业;城镇化接纳大量农民进城居住的同时,又为工业化提供土地资源、吸纳就业。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解决农民进城居住的问题,而且是要解决农民的身份问题,包括户口、就业、社保等一系列问题。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大量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被征用和占用,村集体积存了大量的集体资产,这些资产大多以货币形式积留在村、镇账户上,有的城镇化比较完善的地区,在城镇化过程中,将这些资金转化成了固定资产,进行出租,这些资产随房地产的升值,村集体资产也在不断壮大,集体收入又也在不断增加。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升城镇化水平,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各地都在因地制宜、农民自愿、政府指导的原则下,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的改革。从产权经营形式来看,有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公司是、股份合作社等形式。从股权设置来看,有股份均等化设置也有股份差异化设置。从集体与社员的分配来看,有设集体股,有不设集体股。本文试图通过解剖沪郊各区县不同改革形式,来分析各自的特点、优劣,以赐今后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借鉴。

一、沪郊村集体资产改革的总体概况

沪郊村集体资产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后浦东开发开放开始,从2000年开始,主要是在工业化比较快的区几个区推进,2009年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逐步向面上推进,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主向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联动及多方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目前改革的内涵也从经营性资产,扩大到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不仅包括存量资产,而且包括增量资产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按改制时间来分类,可分撤销行政村后改制和不撤销行政村建制直接改制两类。按资产构成来分类,可分存量折股型和增量配股型两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主题是城市化过程中如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利益,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在改制形式上,由存量折股型为主,逐步丰富为存量折股型、增量配股型、土地入股型等多种形式。在登记形式上,由有限责任公司为主,逐步发展到社区股份合作社,并正在探索经济合作社等登记形式。

在改制层面上,由村级集体经济改制为主,逐步拓展为村联合改制、镇村共同改制、镇级改制等多层面改制。

二、以经济园区为依托的镇村集体资产股份制创新

金山区枫泾镇从2004年开始,积极开展以农民土地等集体资产入股的股份合作制探索,发展市郊都市型工业。

郊区都市型工业园主要是利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的集体资产,通过以农民集体资产或以土地为合作条件入股等模式集中建设标准厂房,将农民的土地转化为促进产业发展的厂房资产,吸引中小企业入驻,促进和扩大郊区居民就业,用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和镇村获取稳定的土地和厂房租赁收益,推进农民就业非农化、郊区农民市民化,使郊区居民真正实现安居乐业。[根据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房地产资源管理局《关于规范本市郊区都市型工业园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提法。

1. 郊区都市型工业园突出特点是“小”。郊区都市型工业园面积一般在20―30公顷左右,容积率高,原则上不低于1,大多是租赁式标准厂房,紧邻市级工业园区,能够共享基础设施配套,适合中小企业。减少了中小企业购地和建房的固定投入,有利于企业将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加大研发投入,拓宽了中小企业发展的筹资渠道,为其提供配套的金融支持。

2.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是工业园的基础。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合作制是建设郊区都市型工业园的基础。由当地镇政府、村级经济组织(村委会)和村民三方共同投资入股建设,大致比例为70%:22%:8%,并由镇政府托管,通过将园区内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转化为股份的运作模式,使农民从工业园的利润中获得固定回报,解决当地农民长期稳定收益,也让农民能够享受到土地上涨的增值收益。全镇23个行政村中有19行政村参与了投资,投资方式包括:镇集体投资、村集体及农户入股相结合、农户入股等。其中,农民出资人数达到105户,共出资485.5万元。

3. 政府主管,所属公司开发管理的模式。按照以“保障农民受益,盘整存量土地,扩大农民就业”为目标,采用政府主管,所属公司开发和管理的模式。枫泾都市型工业园分A区、B区两块,分别由上海村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振枫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开发和管理模式为“五统一共”,即:由枫泾镇人民政府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造、统一管理,由镇、村二级共同招商,体现了“高效、简洁、经济、实用、健全”的特点。以经济园区为依托的镇村集体资产股份制优势。首先是灵活多样。其次,可以多主体投资,吸引农民土地入股。

4. 在工业园实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的效果

首先,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可支配收入稳定。村级集体和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配合上海郊区都市型工业园区的建设,成立股份公司自主开发招商引资,一方面村集体仍然保留土地的所有权,以出租标准厂房的形式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另一方面能够得到股份分红,享受土地今后上涨的增值收益,大大增加了村级集体财产性收入。

其次,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一是农民通过以土地的使用权入股,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同时还拓展了就业渠道,提高了农民工资性收入。2008年,实现产值8230万元,税收323万元,租金收入327万元,农户入股资金按8%给予固定回报,每年投资收益42万元。可见,农民土地集体资产入股成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

三、松江区一级模式与两级模式并存的农村集体资产改革

松江区以黄浦江为界,分为浦南地区和浦北地区。由于受地理环境的制约,浦南以农业为主;浦北以工业为主,农村集体资产占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的85.7%。所以,松江区的农村集体资产改革主要有两种模式,即:城镇化地区,成立一级(镇或街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为“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农业、涉农地区成立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二是镇级的农村经济联合社。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的集体资产,统一委托镇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

1. 以新桥镇为代表的镇一级经济组织改革模式。

新桥镇位于黄浦江北部,靠近闵行区,工业化比较早,属于城镇化地区,在农村集体资产改革中属于一级(镇或街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为“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

1.1 创新管理模式,建立镇级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代表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依法行使对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经济联合社设立社员代表会议,理事会和监事会。社员代表会议是经济联合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有选举权和罢免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审议镇级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和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发展规划、收益分配等方案,审议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理事会是社员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事务、决策和管理,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是内设监督机构,检查监督理事会执行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的情况、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活动和相关财务情况等。经济联合社委托经济联合总公司及其下属的资产经营公司等进行资产的经营管理活动。

1.2 依据相关规定,规定社员条件。新桥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的社员有三部分构成,一是新桥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的社员是自1956年成立农业合作社至2004年实行镇保期间,户口在本镇、村、队的并已撤销村队建制的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未撤销村、队建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撤销村、队建制并经村、队集体资产分配量化后方能成为本社社员。三是因区域调整,由其他镇(园区)划入本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该村撤销村、队建制且把该村、队土地补偿费上缴部分移交本镇后方可成为本社社员。

1.3 明确镇级农村集体资产及其收益分配内容是关键。镇级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有4部分构成,一是镇级农村集体资产历年经营的积累和其他形式的入股资金等;二是撤制村、队后由镇集体经济组织收并的原属于村队的集体资产;三是撤制村、队时上缴镇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和资产处置统筹金;四是未撤建制村、队的资产,在撤销村、队建制并经集体资产分配量化后,并入镇农村集体资产范围。镇级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是指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所得,主要指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等镇直属公司经营所得扣除按国家规定应上缴的税收和各项费用后的净利润部分。

1.4 松江区新桥镇农村集体资产改革的特点是“三合一”固化农民利益。相比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基本特征,将队、村、镇三级所有的农村集体资产改革为镇一级资产,并通过可继承股权的方式,固化农民分红,以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好处是镇一级政府组织管理规范有序,行政管理范围适度合理,有利于加强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的组织和领导;有利于改变村级集体资产分散经营、盲目竞争的状况;也有利于加强区域统筹发展和利益平衡,也更能体现公平。

2. 新浜镇“三统一集中”,镇、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模式。

新浜镇作为松江浦南的一个远郊镇,隔黄浦江与金山区相邻,从经济发展水平、到产业结构与金山区各村比较相近,村集体经济薄弱,基本以农业种植为主,农民收入也比较低,规模企业很少。镇、村、队三级集体资产存留相对完整,近期内不可能大规模撤村撤队,他们的改革探索对于远郊农村来讲更具有借鉴意义。农村集体资产改革的基本路径分2步走,先统一集中,后股份制。

2.1 成立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二是镇级的农村经济联合社。选举产生镇集体经济联合社第一届社员代表,以村为单位选举产生了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

2.2 “三个统一集中”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一是资产经营管理统一集中,2009年成立新浜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原来分散管理、分散经营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变为集中管理、集中经营,很好地起到整合作用,降低资产经营成本,2010年又组建新浜镇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公司,将镇属公司、事业单位、村集体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实行集中管理,是使集体固定资产在购置、转让、报损等环节得到有效监管。二是规章制度统一集中,全镇在镇、村两级集体资产家底清,关系顺的基础上,制定了《新浜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新浜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一整套制度,将镇集体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纳入规范有序的经营管理。三是财务收支管理实行统一集中,对镇属公司、事业单位、村委会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3 做好农龄统计。明确了成员界定、农龄、份额确认办法,按农龄为基数设置份额,一年一个份额作为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

特点是,受城镇化影响不大,基本保持了原有镇、村、队三级所有资产,人口变动后也不大,分两步走的好处就是家底容易摸清,后遗症少,将来时机成熟,股份量化,很容易操作。这种做法对远郊农业区县的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四、徐汇区华泾镇“村民的算好、村集体的留好”撤制村集体资产改革

华泾镇作为徐汇区唯一的镇,到2011年底华泾镇20个村完成撤制村队工作,3.5万村民变成“股东”。与远郊农村不同,处在上海城市中环内的华泾镇卷入城市化浪潮比较早,集体资产总量大,经营性优质资产比较多,他们在村集体资产改革中,避免“一撤就分,一分就光”的毛病,坚持村一块“算好村民的,留好集体的”,镇一块“多予少取”, 让利于民。

1. “公开、公平、公正”化解村民要求货币化分配而政策却规定量化折股之间的矛盾.华泾镇为此加大了村务公开力度,对于撤村资产处置以及集体经济重大事项实施两项会议制度:村民撤村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哪些能分、分多少、怎么评估?华泾镇开展农龄核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及处置方案编制等工作,每个步骤都由村民推选的代表参与,农龄登记、资产总量、处置方案等情况都向村民公开告知,不代为拍板。

2. 成立镇属集体经济组织,收购村民撤村取得的量化股权。对于有些村民不想入股,只想拿到现金的想法,华泾镇成立了镇属集体经济组织,收购村民撤村取得的量化股权,使原集体经济组织继续存在和发展,算是解决了村民要求货币化分配而政策却规定量化折股之间的矛盾。

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篇13

一、主要做法

 (一) 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组织保障

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是搞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力促落实。具体做到“三明确”、“四落实”。“三明确”,即:一是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明确机构。按照“村财乡管”原则,确定由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村级“三资”核算业务。三是明确监管责任。形成区乡村三级监管体系,由区农经站负责全区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的监管,重点指导中心搞好服务、强化监管;中心承担本乡镇村级“三资”运行情况的监管责任;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四落实”,即:一是落实组织机构。首先,区上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乡村两级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开展;其次,报请编制部门批准,成立了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隶属乡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管理。二是落实人员编制。核定一、二类乡镇中心事业编制3名,三类乡镇中心事业编制2名,并配齐了人员。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乡(镇)政府及乡(镇)长、村委会及村主任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地位;村级“三资”监管及运行服务的具体工作由乡镇中心承担。四是落实办公场所及设备。由区农牧局统一采购,给中心购置、配备了专门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扫描一体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及相关业务软件。

(二)核实“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摸清底数是强化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前提。工作中,我们充分利用农村“三资”清理清查成果,并有效对接,进一步核实“三资”家底,统一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为规范化管理打好基础。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

(三)确立工作目标,健全管理制度 

完善管理制度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制定出台了《**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审计办法》、《**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处置估价拍卖实施办法(试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益建设项目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等各类制度,使得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四)依托“三资”平台,保障长效监管

充分发挥“三资”平台的功能作用,是切实提高资产、资源运作水平的关键。依托省农村集体“三资”平台,2013年统一开通乡镇网络端口,各乡镇中心选配熟悉计算机网络操作的专职人员从事数据录入及上传工作,实现了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全区61个村级财务全部进入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监管服务平台运行,实现了省、市、区、乡(镇)四级联网,做到实时监管。切实提高了资产、资源运作水平,充分发挥了“三大功能”,实现了“三个转变”。“三大功能”,即:一是汇总分析功能。各村的“三资”数据,原始凭证、图片扫描录入后通过操作平台逐级上传、汇总、生成会计报表,为“三资”管理提供准确、详细的会计资料,实现对辖区内所有的村集体经济活动、收支情况、资产情况全面的分析、监督和管理。二是远程查询功能。区乡两级监管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权限,对各村财务和村务公开信息数据即时读取和查询,了解掌握各村每一笔会计凭证录入内容和每一张会计报表编制情况,实行对村集体“三资”基本数据的网上监管。三是监控预警功能。区乡两级监管部门依据权限通过监管平台对村级财务和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布时间、公开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也可根据预警信息及时督促各村完善相关程序和补办有关手续。“三个转变”,即:一是在管理方式上,由原来村干部说了算转变为群众参与、集体决策、民主管理。申请、审议、民主公开等工作流程,所有环节都有电子和文本资料留存,群众可以在系统上用电子账套来实时监控资金收支及资产变动情况,做到事前有参与、事中有处理、事后有监控。二是在管理层次上,由原来的粗放型转变为精细化。在村级资金基本账户上,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能够进行倒查,查到每个具体环节,有效防止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三是在监督方式上,由原来的内部监督转变为立体化监督。根据授权级别,省、市、区、乡(镇)四级联网,实时查询“三资”存量及增减变化情况、各类合同档案及年度交易情况、农村土地资源情况等,做到立体监管。

二、主要成效 

(一)提升了“三资”监管能力

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做到“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规范了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

(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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