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的治理实用13篇

雾霾的治理
雾霾的治理篇1

2012年前后北京雾霾问题开始引发了公众的普遍关注,“PM2.5”进入公众视野,2017年年初持续的跨年雾霾,PM2.5浓度一度处于“爆表”状态,这不得不让公众把北京雾霾和伦敦雾霾联系起来。1952年12月英国爆发震惊世界的“伦敦烟雾事件”,随后英国开始深刻反思,经历了长达几十年的雾霾治理时期。英国政府“重典治霾”成效显著,伦敦从雾都变成花园城市。“伦敦烟雾事件”值得警醒,伦敦治理雾霾的经验值得北京借鉴。

1 北京雾霾与伦敦雾霾成分及形成原因比较

北京雾霾与伦敦雾霾两者的成分有所不同。英国官方数据显示,从1952年12月5日起伦敦开始被浓雾覆盖,在大约两周时间内,有4000多人死于支气管炎、冠心病、心脏衰竭等疾病,加上随后两个月中死亡的人数,“伦敦烟雾事件”共造成12000人死亡。伦敦烟雾事件的主要污染物是SO2和黑烟。伦敦政府的监测数据显示,当时空气中SO2的浓度峰值达到 3830μg/m3,黑烟的浓度峰值达到 4460μg/m3,污染物的浓度水平比伦敦平常情况高出了大约10倍,其中高浓度的SO2是诱发急性呼吸系统疾病促发死亡的主要原因。

相比较之下,北京雾霾的成分较为复杂。北京雾霾是由于大气中各种悬浮颗粒物(PM 2.5)含量超标而形成的一种大气污染状态。北京市疾控中心2013―2015年相关研究发现,雾霾主要成分有三类:一类是硝酸盐、硫酸盐和铵盐离子等水溶性无机离子,第二类是铅、镉、砷等金属和类金属,第三类是有机碳和无机碳等碳类物质。2016年12月21日发表于美国《科学进展》s志上报告称,中德两国研究人员破解了北京及华北地区雾霾最主要组分硫酸盐的形成之谜,发现在大气细颗粒物吸附的水分中二氧化氮与二氧化硫的化学反应是当前雾霾期间硫酸盐的主要生成路径。

从北京雾霾与伦敦雾霾两者形成的原因来看,伦敦雾霾形成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当时英国正处于工业化时期,英国经济迅速崛起消耗了大量的煤炭等化石燃料,导致污染物排放日积月累,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二是“伦敦烟雾事件”发生于寒冷的冬天,伦敦当时还没有实现集中供暖,战后英国经济困难,伦敦居民为了熬过寒冬只能烧劣质煤取暖,导致污染加重。三是汽车排放的废气以及从欧洲大陆飘过来的污染云加重了伦敦的空气污染。四是当时空气流动性差,导致污染物聚集在伦敦上空,污染物浓度剧增。

相比较之下,北京雾霾与伦敦雾霾的形成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第一,从污染物排放情况看,伦敦治理报告显示,现阶段的中国与20世纪50年代的英国在人均GDP、能源结构、三大产业比例等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中国经历了30年快速经济增长期,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导致空气质量的严重退化,这是引发了近些年来的持续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

第二,从雾霾形成时间上看,北京严重雾霾天气与“伦敦烟雾事件”发生的时间都是在冬季。尽管北京市已经实现了集中供暖,但是在一些城乡接合部、郊区、农村地区居民还是采取燃煤取暖,进一步加剧了空气污染。

第三,巨大的机动车保有量是导致北京雾霾的重要因素。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北京年平均PM2.5排放中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占19%,2016年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五百多万辆,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加剧了北京地区的空气污染。

第四,区域传输是形成北京雾霾的特殊因素。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北京PM2.5有30%~40%来自区域输送。京津冀地区人口密度大,煤炭消耗量大,其中河北省钢产量全国第一,京津冀地区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左右。与河北省和天津市相比,近些年来北京市加大了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淘汰力度,污染物排放量逐渐减少,北京之所以发生严重的雾霾天气,与周边地区的污染物区域传输相关。

第五,气象条件是北京雾霾形成的直接原因。空气流动性差、逆温、湿度大等气象因素,加上北京地区三面环山的“簸箕”地形,导致污染物持续积累,形成持续性雾霾。空气流动性差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逆温现象导致大气垂直扩散能力差,尤其在冬天地面温度低,高空温度高,污染物被挤压在地面区域,浓度不断增加;空气湿度大,有利于污染物中的颗粒物吸湿增长。另外,北京属于三面环山的地形,西北方向的冷空气受山体阻挡的影响不易进入平原地区。不利的气象条件只是北京发生雾霾和英国发生“伦敦烟雾事件”的外部条件,根本原因还是污染物排放量基数大。

2 伦敦雾霾治理的经验

从1950年到2000年伦敦雾霾治理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准备阶段(1953―1960年)。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后的第二年,英国政府于是成立比佛委员会调查烟雾事件,制定应对措施。1956年出台《清洁空气法》,调整能源结构、控制机动车数量。在具体的应对措施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划定烟尘控制区,政府财政补贴居民家用壁炉改造,更换燃料,严禁黑烟排放;设立奖惩机制。第二阶段是显著削减阶段(1960―1980年)。1968年修改《清洁空气法》加强烟尘控制;1974年颁布了《污染控制法》限制机动车燃料中硫的含量。扩大烟尘控制区是削减阶段最核心的措施,覆盖率在大伦敦地区已达到90%。第三阶段是平稳改善阶段(1980―2000年)。这一阶段污染控制重点从燃煤转向机动车污染控制。2003年伦敦政府开始收取“拥堵费”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同时,政府陆续出台或修订了《汽车燃料法》《环境保护法》《污染预防和控制法案》等一系列法案。2000年后相比20世纪50年代,伦敦SO2下降84.2%,黑烟浓度下降47.4%。

从伦敦雾霾治理的经验来看,伦敦历经60年的雾霾治理给北京雾霾治理最大的启示是:雾霾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伦敦雾霾治理离不开完善的立法、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转变,推行烟尘控制区、空气质量达标、收取“拥堵费”等有效的管理措施。

但是,伦敦治理雾霾也存在其弊端,一是英国走的是传统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之路,成本高、代价大。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中存在一个“拐点”,“拐点”之前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恶化,“拐点”以后,产业结构转向以服务业为主,环境又得以改善。北京治理雾霾不能坐等“拐点”的到来,应尽早行动。

二是英国利用处在高端产业链的优势实现了能源进口和污染转移。从长期看,输出污染最终导致整个地球和人类的能源环境危机。[1]

3 北京治理雾霾的举措探究

一是通过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带动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下降。北京地区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过大是引发雾霾的重要原因,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是治理雾霾的可持续发展之道,应避免重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治理雾霾要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GDP的增长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当然,那种一遇到雾霾就关闭工厂、车辆限行的做法也是不科学的。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北京应明确自己的定位,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能耗、环保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但是,应严禁将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能转移给其他区域。英国在“伦敦烟雾事件”后其能源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48年煤炭占总能源消耗的比例高达90%,到1998年下降至17%,而天然气占比从0上升到了36%。北京应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利用量,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农村地区积极实施煤改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煤炭消耗总量。

二是通过加强立法推动雾霾治理的法治化。纵观伦敦雾霾治理的几十年,一系列法律的出台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国现阶段防治雾霾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省级地方雾霾污染防治法规等。[2]严峻的雾霾形势说明我国还存在相关立法滞后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治理雾霾要完善立法,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依法治霾才有可能长治久安。执法人员要加强监管力度,对于重要污染物监测比如电厂脱硫脱硝、企业排污、油品质量等的监管决不放松。

三是推动京津冀地区雾霾治理联防联控。区域传输是形成北京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区域传输导致北京呈现从北向南雾霾逐渐加重的趋势。形成这一特殊现象与北京地区空气流动通道的特殊性有关。从气团运行轨迹来看,北京南部有经由沧州和天津的东南方向输送通道和经由石家庄和保定的西南方向输送通道,这两个输送通道上的污染源相对较多导致北京南城污染相对较重。北京北部的两个输送通道一是经由张家口的西北方向输送通道,二是经由承德的东北方向输送通道,这两个输送通道的污染源较少。受输送通道的影响北京有时会出现了南城雾霾、北城蓝天的现象。雾霾治理应不再局限于各地区分散应对,跨区域规划、联防联控和协同治理已经成为消除雾霾的有效策略。[3]处在同一个气候带上的京津冀地区形成了一个大的污染团,北京治理雾霾离不开京津冀地区区域联防联控。应打破现在各自为政的管理制度,成立京津冀地区区域联防联控委员会,统筹协调雾霾治理。

四是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研究表明,伦敦收取“拥堵费”措施减少了26%的交通拥堵。2003―2006年,PM10、氮氧化物和CO2污染物浓度分别减少了24%、17%和3%。敦在2008年推行了低污染排放区政策,目的是降低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北京巨大的机动车保有量其排污量也是巨大的,在完善机动车限行政策的同时可以考虑收取“拥堵费”,既减轻了污染物排放,又缓解了北京城区的交通拥堵问题。同时,加强燃油排放标准控制,淘汰、改造老旧机动车,积极推行新能源汽车。

五是治理雾霾人人有责,需要全民参与。雾霾问题是中国资源、环境、生活消费等全面“透支”的反映,治理雾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需要全民参与才能保证治霾工程的成功。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从小事做起,主动减少个人能源消耗排放,比如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出行,减少使用家庭小汽车的时间和频率,夏天空调温度不要开得太低等。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认真遵守排污标准及各项规定,积极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治理雾霾不能仅依靠行政手段,要将环境保护意识上升到社会道德高度,任何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都应成为公众谴责与监督的对象。全民参与才能打赢北京雾霾治理的战争。

参考文献:

雾霾的治理篇2

(一)参与主体的缺失。雾霾的治理涉及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对于中央政府而言,考虑的是整个中国的形象以及人民的福利问题。无论是举办大的国际活动还是外国使者来华以及旅游,干净的空气以及优美的环境都是大国地位的凸显。此外,如果人们赖以生存的空气受到污染,人们的生活就会受到威胁,会引发百姓对政党领导者的不满,就会集会抗议,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一方面要响应国家的号召,进行生态文明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适当考虑当地人民的诉求,以经济发展为主,环境治理为辅。对于企业来讲,在生产的同时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这是一个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与环境责任。对于个人而言,呼吸新鲜的空气是他们应有的权利,关系到生存的问题。所以,雾霾的治理与现存的一切都有关系,与生活息息相关,与发展紧密相连。然而现实的问题就是雾霾的治理似乎只是政府的责任,企业与居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不足,作用有限。

参与主体的缺失是当前治理的困境之一。企业与居民参与意愿明显不足。尽管自雾霾频发以来,公民的环保意识较以前有所提高,人们也开始实时监督企业的排放情况,对企业废气的超标排放进行举报。然而,居民却忽略了自身所能做的,相比于做公共交通,人们更愿意开私家小车,由此往往造成道路拥堵,更多汽车尾气的排放。人们的消费欲望依然很强,超出自己的需求,造成资源的浪费。企业也是如此,尽管明晰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但对于利润的追求超过了应有的责任心,在生产中不安装空气净化装置,排放过量的废弃物,导致了雾霾的产生。显然,当前的雾霾治理,尽管政府在积极的行动,但缺乏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努力,效果也不会达到预期。

(二)主体利益的矛盾。在雾霾治理的过程中,主体间往往会产生利益的矛盾。是经济发展还是要环境美丽,是效益优先还是公平优先,这都需要考虑和探索。无论是治理的目标还是从参与主体治理的角度而言,都涉及到选择的问题。从雾霾治理的目标而言,雾霾的治理无疑要涉及到经济发展的转型。对于我国这样一个资源大国来说,雾霾的治理势必会影响到经济的发展,降低经济发展的速度。诸如山西这样的煤炭大省,过去的发展完全依赖于煤炭资源的销售,一旦要加强雾霾的治理,短时间内经济发展必然会急剧下滑。此外,还会影响到百姓的失业问题。第二产业集聚了大量的劳动力,一旦停产,极易造成社会的动荡与不稳定。

(三)法律法规的缺失。现在是法治社会,健全的法律对社会正常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的困境的就是关于雾霾治理方面的法律有很多欠缺。就现有的体系而言,关于雾霾的治理,立法体系主要有《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地方性的法规发条。国家整体层面上的立法几乎没有,有的即使涉及到治理环境,也仅受限于会议文件中,实际运用的情况较少。法律的失位造成了监管的失位,监管的失位助长了企业的投机主义,企业排污受到处罚较小,代价较低,往往造成企业的逆选择,企业道德缺失,进而雾霾的治理受阻。

(四)运动式治理。对于雾霾的治理,目前我国呈现出的治理方式几乎是“运动式”的治理。所谓的运动式的治理就是短期的治理,并非从根源的治理,只是在相应的大型国际会议期间紧急采取措施来治理雾霾。比如车辆限行、关停重污染企业、停产等。短期内,非常有效,可以看到蔚蓝的天空,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一旦会议结束,又恢复以往的状况。所以,这种治理雾霾的方式只是“治标不治本”,并未从雾霾的根源来治理,且对于区域联合治理雾霾只是进行有限的联合,是一种积极的尝试,但想要从根本上或者更长时间内去治理,就需要各区域的联合治理,采取更现实更有效的治霾方式。

二、雾霾治理的出路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雾霾的产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经济发展的方式的不合理。因此,今后的发展必须转变中国的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就必须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服务业发展,减少重工业的比例,优先发展新能源技术,提高原有煤炭资源的使用效率,采用低碳发展技术,走出一条污染小、产量高、效益好的发展道路。当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必须要结合各省的实际情况,做到逐步降低污染,降低能耗。要时刻记住发展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经济效益固然重要,生活的环境也重要。当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出重拳治理雾霾,经济必然会陷入攻坚期,但会倒逼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的转型升级,长期来看。是非常有利于国家发展与社会稳定的。

(二)地方政府间要联合治理。雾霾的扩散性与渗透性决定了单一的地方政府治理是无效的,只有各区域联合治理,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协调地区间的利益是进行政府合作的关键。以京津冀地区为例,北京、天津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而河北地区依靠重工业发展较慢,且雾霾严重。因此要想治理京津地区的空气,一个必要的条件就是控制河北省的污染废气排放。然而对于河北省而言,关停这些产业对于经济发展十分不利,这种情况就需要政府进行利益的协商。大气治理各主体都有责任,不妨参考国际碳排放治理的思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京津地区给河北省提供发展资金去购买减少废气排放的权利。同样的,这个思路可以扩展到其他区域。总之,单一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无论是从资金的角度还是治理的效果而言,力量都是微弱的。只有各方联合治理,目标一致,利益一致,才能有效的进行雾霾的防治。

(三)各主体要积极主动的参与。雾霾的治理离不开政府、企业与个人的参与。对于政府来讲,为民谋利是其应有的责任,而拦路虎是官员绩效考核机制。当前,虽然国家一再强调不以“GDP”论政府政绩,但是当前的省份经济排名还是欲强调政绩的。对于此,可以强调“绿色GDP”,以及领导在其任期上的终身责任制。评判机制的不合理导致了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对于企业而言,一是企业自身要有明确的环境责任意识;二是社会要建立起一定的激励机制与监督机制。银行贷款要优先对绿色信贷项目,政府审批也要侧重于生态类的,公民要主动的监督。企业作为废气污染的直接源头,只有其积极的参与,才能真正的减少雾霾。对于居民而言,要充分的表达其对环保利益的诉求,积极的参与到社会监督中,从自身做起,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合理消费,为雾霾的治理做出一份贡献。

(四)完善相关的法制,健全相关的机构。发达国家在治理空气污染方面值得借鉴的经验就是健全相关的法制。这就涉及到两个方面:法律的制度规范与相关的监管部门。在法律制度方面,仅仅强调污染环境是违法这一点远远不够,要进行治理方面的立法,如区域要联合整治;污染的处罚力度要增加;污染企业应有相应的环保设备等。在监管部门方面,要提高环保部门的职能地位与独立性,不受限于地方政府;要建立区域联合治理机构,统一调配,进行地方协商,利益调节;要进行相关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加强监督机制,防治权利的寻租活动。

总之,当下雾霾的治理涉及到政府、企业和居民所有人的利益,只有齐心协力,积极合作,走出雾霾治理的困境,才能真正的实现政府稳定、社会和谐、企业发展、百姓安乐的局面。

(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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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严重的雾霾带来巨大健康损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计,2013年初,中国发生大范围持续雾霾天气,受影响区域包括华北平原、黄淮、江淮、江汉、江南、华南北部等地区,受影响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4,受影响人口约6亿人。2003年7月,由中国、美国和以色列科学家发表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中的《大气污染对预期寿命的长期影响:基于中国淮河取暖分界线的证据》的研究发现,长期暴露于污染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TSP)每上升100微克/立方米,平均预期寿命将缩短3年。

3.持续严重的雾霾已影响中国的国际声誉。中国大范围、长时间、高浓度的严重雾霾天气,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一些邻国甚至抱怨受到了中国雾霾影响,为“美丽中国”蒙上了阴霾。雾霾形成的不良印象,严重损害国家形象,进而影响投资、贸易、旅游等多个领域,成为建设“美丽中国”必须跨越的一道鸿沟。

中国雾霾成因极为复杂

对雾霾(PM2.5)的来源与构成,大部分研究认为主要来自于化石燃料,但具体研究数据分歧较大。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的数据显示,49%的PM2.5 来自燃煤,16%来自于机动车燃油。北京大学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表明,化石燃料(包括煤和汽油)燃烧占到PM2.5来源的60%-70%,其他还包括工业与建筑扬尘、居民生活燃料等。

本质而言,雾霾不仅是一种自然现象,更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严重雾霾频发是一定经济发展阶段的产物,这已被人类历史所证明。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也不断出现大气污染问题,在历史上发生过的英国伦敦烟雾事件、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美国多诺拉烟雾事件等世界污染事件中,有五个事件是工业烟气、汽车尾气等排放引起的雾霾天气造成的,另外三个事件也都是区域工业化高速发展导致的后果。在污染治理方面,英国用了50年,德国用了30年,日本用了20年,目前中国正经历煤烟型污染向复合型污染转变时期,成因比这些国家更为复杂,既有经济成因,也有体制成因。

1.雾霾持续频发与中国进入重化工快速发展时期密切相关。近十多年来,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为中国经济不断创造增长奇迹。2003年以来,中国有6年实现了10%以上的增长速度。然而,高经济增长背后的生态成本和代价也十分高昂。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明显,单位产出的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2011 年,中国工业部门耗能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约为70%,排放的二氧化碳为61.9亿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为0.59 亿吨。在工业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建材、冶金、石油炼化、火力发电、化工等占工业总比重达79%,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工业污染占全国总污染的60%以上,尤其是五大高耗能产业聚集地的京津冀地区雾霾情况相当严重。

2.雾霾持续频发与化石燃料消耗的大量激增密切相关。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最新的世界能源统计,中国能源结构中煤炭与石油占比分别达到65.9%和17%,清洁能源占比仅为17%。与之相对,全球能源结构中煤炭与石油占比为31.1%和22.5%,清洁能源占比达46%。2000-2012年,中国煤炭消耗从15.2亿吨增至39.1亿吨,涨幅高达128%。煤炭在能源结构中占比在2011年已接近七成。国际绿色和平综合近期有关灰霾与大气污染的研究表明,燃煤对霾污染的直接贡献占1/4 以上,对于有采暖期和非采暖期之分的城市,燃煤在冬季的贡献率远大于其他季节。

3.雾霾持续频发与快速粗放的城镇化进程及发展模式密切相关。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5143.3万吨,其中氮氧化物583.3万吨,颗粒物59.0万吨。2012年,汽车尾气至少排出二氧化硫11万吨。根据中国环境科学院的数据,2013年最新研究发现,上海的机动车尾气造成的大气中细颗粒物污染的“贡献”在全国最高,已达50%。此外,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工业与建筑扬尘导致PM2.5大量产生,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污染,特别是在人口聚集、资源聚集、生产聚集的(特)大城市,雾霾更成为无法避免的“负外部性”。

4.雾霾持续频发与环境治理理念和管理体制滞后密切相关。对于日益严峻的雾霾形势,近几年环保部门也采取了诸多治理措施,但空气中PM2.5浓度并未得到实质性改善,这与环保管理体制滞后有很大关系。中国环保体制凸显“九龙治水”的特点,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现行环保管理体制是以行政区域和部门分工为基础,比如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而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物则主要由环保部主管。此外,由于法律规定各级环境保护执行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管职责,但由于没有权威的协调机构作为保障,环保部门很难真正把其他部门协调起来,分工不清,联动不畅,环保部门独力难支。

加大改革力度,探索雾霾治理新模式

治理雾霾不能“头痛医头”,更不能“零打碎敲”。解决雾霾问题,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必须改变目前环保管理体制,强化环境污染出口管理和入口管理相结合,强化多种污染控制和全国联防联控相结合,积极探索雾霾治理新模式。

(一)加快推动 “大环保”体制改革,强化顶层设计,综合治理。

1.加快推动环保体制改革,成立“大环保部”。雾霾现象只是中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缩影,除此之外,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也已非常严重,迫切需要建立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为职能的 “大环保部”,或设立高级别的环保协调机构,改变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局面,实现全国环境保护垂直管理,区域管理和综合管理,研究拟订国家大气治理发展战略,完善生态建设咨询评估机制,并统一大气污染分析评估报告。

2.加快推进环保立法,加强法律和行政监督。当前,要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进一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加大污染治理的法律保障,以及环保部和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

3.健全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和“追溯问责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的政府决策和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的公开制度,同时,建立“追溯问责”制度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让用污染代价创造GDP的环境危害无所遁形。

4.引入“第三方治理”和市场化环保手段。当前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低下与“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导向有关。要按照“排污者付费、治污者赚钱”的原则,推行 “把治污权交给第三方”的管理模式,并可以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师制度等节能服务新机制改善能源管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脱硫、脱硝设施运营基本实现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

(二)加快调整重化工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转移。重化工业总体分布在东北、华北以及沿海地区,具有明显的集聚性。“过密”的工业布局,使有限的资源难以得到合理分配,加重地区环境污染的隐患。要通过推动产业布局调整,逐步疏散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重化工业产能,逐步降低大气污染严重区域的煤炭消费量。建立产业分工和转移的利益协调机制,加大重化工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升级,避免产能转移“重化扩散”。

(三)重新谋划能源布局,坚持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中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但能源匮乏,而西部地区煤电、水电、风电资源充沛,建议一方面可以通过特高压西电东送,另一方面,凡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集中建设坑口电站,加大煤炭就地转化为电力的力度,实现输煤输电并举。

雾霾的治理篇4

一、公民环境权的法理基础分析——“公共信托理论”

 

有学者认为公共信托理论来源于英国的“信托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的规定,信托财产的受托人享有该特定财产普通法上的所有权,而信托财产的受益人享有该特定财产衡平法上的所有权,将信托财产上的权力一分为二。这种信托制度的实质在于受托人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对信托财产进行随意的处置,而只能根据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对其进行管理;受益人则拥有对受托财产的收益权。这种信托制度的设立最初是为了解决土地继承当中的收益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托制度开始扩展到不动产、动产、金融等等社会领域当中。而当这种信托制度扩展到公共领域当中,就形成了公共信托理论。公共信托理论的核心是国家是一切公共物品,包括空气、水、环境等的受托人,国家只拥有基于公共物品的特定权力,即国家必须根据公民的意志和公共利益对公共物品进行管理,而公民则是公共物品的受益人,享有对公共物品的收益权。基于此,公民对公共物品具有实质上的所有权,是公共物品的所有者,公民享有环境权;作为受公民委托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应保护公民的公共财产所有权和收益。环境作为公共物品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属于公民,并且基于公民意志由国家代为处置。

 

二、公民环境权的界定

 

目前学界对于环境权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法律也没有针对环境权的特定法律解释。针对环境权定义的分歧,主要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针对环境权主体的讨论。一种理论认为环境权的主体是公民个人,而不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或法人组织;另一种理论认为环境权的主体是多元的,应广泛的包括公民个人、国家机关、法人组织等个人和单位的总和。二是针对环境权内容的讨论。一种理论认为环境权的内容仅包括环境主体能够针对环境本身所享有的权利,即实体性权利;另一种理论认为环境权除了包括实体性权利之外,还包括保护环境主体针对环境本身获取权益的权利。

 

三、基于公民环境权保障角度的雾霾治理行政法建设建议

 

目前,中国对公民环境权的行政法保障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也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对这一权利进行系统的保障。而正因为现在缺乏对公民环境权的具体法律制度保障,政府对雾霾治理的责任才没有法理基础作为支撑,政府的行政不作为以及不积极的行政作为才难以真正遏制,公民对政府环境治理的监督以及公民正当权益的维护才没有可靠的法律根据。政府“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政府“有法可依”,现在社会面临的严峻现实倒逼立法机关对公民环境权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建立和完善。

 

(一)公民环境实体性权利的行政法保障。

 

对雾霾的治理无论从法律角度来看还是从公共管理角度来看,政府都应是治理的主体,在治理的过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承担主要责任。因此,从行政立法角度来看,保护公民环境实体权利首先应该完善行政法规当中对政府行政行为规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治理雾霾的行政行为,明确政府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明确政府在治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政府的责任与义务能够使促进政府积极行政、合法行政,从而在实质上维护公民对环境的实体性权利。

 

(二)公民环境程序性权力的行政法保障。

 

公民环境程序权力应当是行政法保障公民环境权的核心。只有对公民参与政府环境治理的正当权利、途径、有效性等进行明确的法律确认,公民的行为才能够以法律为出发点,得到真正的保障,公民作为的积极性才能够被激发出来。

 

1.完善行政法对公民环境知情权的保障。

 

目前公民对所处环境的质量好坏并没有准确认知的途径,同样,公民对政府环境治理的方向、手段、效果也缺乏正当的途径进行了解和把握。公民的环境知情权是公民程序性环境权利的重要内容,保证公民知情权是公民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法理和实践基础。

 

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必须保证公民拥有畅通的知情渠道。因此,立法机构应当完善行政法中对公民知情权的渠道建设,要尽量拓宽公民的知情渠道。同时,需要以法律来保障政府行政的结果对公众公示,透明结果使知情权能发挥真正的作用。

 

2.建立行政法对公民环境参与权的保障。

 

雾霾的治理篇5

[摘 要]以我国持续多发的雾霾天气为背景,在分析雾霾产生的多方面原因和危害基础上,运用全过程管理分析工具,构建基于全过程管理的雾霾综合防治模型,并将全过程管理的雾霾防治归纳为三个阶段、一个市场、三大主体、五大机制加以阐述,据此提出雾霾综合防治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全过程管理;雾霾;综合防治;模型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5)09-0034-06

雾霾的治理篇6

与气候变化这样的全球性政策挑战不同,大气污染的环境影响立竿见影,所以受到雾霾危机影响的这一代人难以通过刻意不作为将治理成本转移给下一代人。与食品安全、水污染等环境问题不同,大气污染也无法靠“特供”等手段让任何特定人群得以“彻底解脱”,这为治理大气污染增加了决策层面的紧迫性。

有鉴于此,如果中国政府能够尽快凝聚以下六点共识,国内愈演愈烈的雾霾危机未尝不能成为社会各界期盼已久的能源、环境与社会治理的完美风暴。

能源结构调整刻不容缓

长期以来,国内能源圈一直流传着以下口头禅:“中国‘多煤、少油、贫气’的资源赋存条件,决定了在可预见的未来,国内的能源消费还将以煤炭为主。”与此对应,煤炭至今还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的68%,而中国的煤炭生产和消费量也都达到了接近全球一半份额的惊人水平。

中国对煤炭资源的过度依赖,虽然保障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本国的能源安全,但也带来了巨大的环境与社会挑战。

例如:1、煤矿废弃物与地面沉降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于中国很多地区;2、在山西、陕西、内蒙古等主要的煤矿采区存在严重的水资源短缺问题;3、煤炭开采带来巨大的安全挑战;4、煤炭运输恶化了国内交通基础设施的瓶颈效应,尤以铁路行业最为严重;5、中国燃煤产生的碳排放量巨大。

虽然国内还没有系统性地公布全国及区域性的空气污染物来源清单,但通过部分省市零星的信息,可以合理推断煤炭燃烧应该就是国内雾霾危机的罪魁祸首。所以未来中国政府应该大力推动以清洁燃料替代、消费侧需求管理、环保税费改革、提高能效等一揽子手段来降低对煤炭的过度依赖。

换句话说,在技术经济可行的前提下,国内能够不使用煤炭的场合,应该尽量不要再使用煤炭。

权重需要重新调整

降低经济增长和能源安全的权重,为环境治理腾挪政策空间。

雾霾事件作为一个缩影,体现了中国当前发展思路的不可持续性――“先污染,后治理”虽然表面上不被政府部门认同,但在各级地方政府不惜一切代价追求GDP增长的氛围下,中国各地的环境保护议程却不得不为经济发展让道,最终导致国内空气质量、水资源保护、土壤重金属污染等重大环境议题全面失控,因此中国政府在未来的决策过程中有必要重新反思如何更好地平衡经济发展、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

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大部分地区的人民生活水平早已脱离了温饱阶段,收入对公众福利的贡献呈边际递减效应;美国的非常规油气革命大幅提升了该国的能源安全,从而极大地降低了中美两国因为在国际市场争夺宝贵的油气资源而发生冲突的可能性。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国力、军力的增长,战略油储备机制的逐步建立,中国保障本国能源安全的能力会越来越强。

根据环境经济学理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公众对环境的认知会达到新高,普遍愿意牺牲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以换取更好的环境质量,而且公众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愿意支出的成本也会越来越高,这将利好高成本的清洁能源和环保设备的推广。

有鉴于此,为了改善国内不断恶化的环境,中国政府在未来应调整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过度追求,并更多地注重GDP增长的质量。与此同时,中国需适时调整包括能源安全观在内的国际贸易思路:加大天然气、煤炭等能源的进口以降低国内煤炭开采和消费的过快增长、加大清洁能源技术设备的进口和引进力度以削减能源消费过程中各种有害物质的排放,适度加大粮食、各类食品的进口以减轻国内耕地、水资源过大的环保压力。

信息透明是第一步

空气颗粒物减排是治理雾霾危机的根本,而要实现减排必须首先识别污染源。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国内基础数据被各部门及机构以保密为由秘而不宣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不但导致相关领域的研究水平低下,而且使得公众长期对各种问题知之甚少。由于缺乏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各级政府平时在环保问题上不作为现象严重,而社会各界往往是到了出现雾霾危机等重大事故后才意识到危机的严重程度。

有鉴于此,中国政府需要在以能源环保为代表的各行各业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化进程,并打破保密法覆盖面过于宽泛、数据采集和渠道严重利益集团化的现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尽快确定全国及区域性雾霾来源的清单,并通过凝聚社会共识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同时,信息公开需要有广度――污染来源、排污企业信息、执法监督信息和环保评估信息等都需要更大的透明度。

除了环保信息的公开透明化,为了保证国内环境治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各级政府必须还要改善统计数据的可信度。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需要建立在准确可靠的能源及环境统计的基础之上,否则各级政府公布的雾霾治理“成绩单”很可能与普通民众的切身体会背道而驰。考虑到统计数据失真与决策重大失误之间的紧密相关性,中国政府需要尽快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来解决国内统计领域的各种乱象,中央政府需要大幅加强地方统计局、环保部门的财务及人事独立性,并考虑尽快引入行政长官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

优化权力资源地理分布

在中国,权力对资源、财富乃至人口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一个直接的佐证就是,全国各地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多的城市,一般都是各个省的省会。而作为全国政治权力中心的北京,更是汇聚了全国最好的公共资源、海量的社会财富和蜂拥而至的外来人口。而过多的人口和过度的资源消耗早已远远超越了北京的环境承载能力,早在2013年1月北京PM2.5浓度据报道曾高达993微克/立方米。

为了治理北京拥堵的交通以及雾霾危机,网上曾经一度出现过呼吁中国政府迁都中小城市的倡议。以美国为例,该国首都华盛顿特区人口只有65万人。由于城市规模小,无论从财政可补贴性、环境质量和宜居程度来看,都有着北京难以比拟的先天优势。

不过遗憾的是,中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短期内迁都没有任何政治上的可行性。即便如此,为了降低国内权力资源过度集中的各种负面影响,中国政府不妨借鉴加拿大的经验,将部分中央政府机构的办公地点迁到全国其它城市。如果这个政策建议行之有效,类似的做法完全可以在全国范围推广。

在2008年奥运会举办前,为了改善环境质量,北京将首钢等高排放工厂搬迁到河北。但奥运会后北京空气质量的持续恶化表明以“吃特供、污染转移”等思路进行环境治理已经此路不通。未来雾霾治理必须做到全国一盘棋,在区域联防联控的基础上统一调配社会资源。有鉴于此,北京市政府计划在2017年前全面关停当地燃煤电厂的做法不但是对社会财富的一种巨大浪费,而且还挤占了国内供不应求的天然气资源,实不足取。

建立“制度自信”

1952年12月伦敦爆发了持续5天的严重雾霾危机,随后愈演愈烈,当时“伦敦雾”的主要污染源来自燃煤取暖和工业排放,大量的废气和烟离子在特殊的气候条件下无法及时扩散。由于被山环绕加之人口众多,洛杉矶早在1943年就开始爆发雾霾危机。洛杉矶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因是,石油挥发物(碳氢化合物)和二氧化氮在强烈紫外线照射下会产生有刺激性的有机化合物。

虽然伦敦和洛杉矶为了雾霾治理投入了大量资源,但两地空气污染状况的彻底改善都耗时数十年之久。鉴于中国雾霾危机的严重性、复杂程度及地理范围都远超当年的伦敦和洛杉矶,中国社会各界必须清醒认识到雾霾治理的艰巨性,而想要在十年之内让国内空气质量得到根本性好转的可能性应该是非常之低的。

在漫长过程中,中国应该建立起“制度自信”,通过制度来治理雾霾。在这一过程中,首先要解放中国的民间智慧和力量。

根据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中国智库总量虽然高居全球第二,但整体发展水平堪忧。在全球智库100强中,中国只有区区6家智库入围。中国智库可分为体制内和民间智库,不过国内体制内智库的行政色彩及为所属部委代言的倾向过于明显,而民间智库赖以生存的资金筹措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极度欠缺。

这个现象在能源领域更加突出,国家能源局最近公布了第一批研究咨询基地,该局未来委托外部机构承担研究和咨询任务,原则上将从研究咨询基地名单中选取,但入围的16家单位没有一家是民间智库。

与中国急需民间智库的成长来推动能源治理水平的提高相类似,对于环境事故此起彼伏的中国,当前特别需要大批能够保持独立性、民间性与利益中立性的第三方机构――环保NGO,来推动环境保护议程。但与民间智库一样,环保NGO在国内的发展状况并不乐观。虽然环保NGO是非营利组织,但中国现阶段的政策却要求它们或者注册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或者找一个政府机构挂靠。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总量已跃居全球第二,而能源市场更是增长到全球第一的水平,因此中国领导人最近提到的“制度自信”说其实是有充足的经济基础作为依据的。有鉴于此,如果未来中国政府真要落实“制度自信”说以进一步深化改革,不妨认真考虑对民间智库和环保NGO的发展全面松绑。

雾霾的治理篇7

一、问题的提出

伴随着工业化而来的是日渐严重的雾霾污染问题。据中央气象台的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1月,“长株潭”23个监测站点PM2.5值一直保持在200以上,属于重度污染。现有研究表明,“长株潭”雾霾发生的主要根源有工业源排放和生活燃煤、机动车船尾气排放及建筑扬尘等。前两项直接与能源消耗有关,建筑扬尘则与工地环境管理相关。

雾霾治理的会计信息披露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外学者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关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目前研究工作已深入到各个行业和各个相关领域,研究的方法和成果已比较成熟。我国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较国外晚了整整30年,相关文献主要集中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与内容、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因素以及环境信息披露产生的后果,而对于雾霾货币化信息披露模式与内容的研究较少。

当前“长株潭”雾霾治理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依据标准不统一,披露位置散乱、不成体系,披露模式不统一,披露内容不够全面且定性描述多于定量描述,所披露的信息大多没有经过专业部门的审计和认证等问题。本文拟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政府职能部门有效治理雾霾提供决策依据。

二、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机理探讨

(一)雾霾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

在雾霾治理实践中,利益相关者有三,即政府部门、企业和地域居民(见图1)。其中:政府肩负着环境保全、振兴地域经济等重任,对企业治理雾霾施加直接压力;企业作为工业废气的直接排放者,对所在地域的雾霾治理工作义不容辞;地域居民从自身的健康出发,通过拒绝购买企业产品,或者联合起来向相关部门投诉等方式,向重污染企业间接施压,以期拥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利益相关者之间雾霾治理报表体系的构建

实施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对政府而言,有利于环保部门准确评估企业在防治污染方面所作的努力,行政、立法部门及时修订环保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招商引资部门预防国外高污染企业向我国转移;对企业而言,有利于其准确定位,在决策时充分考虑环境因素,以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追求目标;对地域居民而言,有利于保障其对企业排污治污的知情权,加强对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三个利益相关者之间雾霾治理报表体系的构建,应建立在自然资源由实物量转化为价值量的基础上,从各自角度对雾霾的成因、雾霾带来的影响及雾霾治理相关作业等三个方面来进行雾霾治理会计信息的披露,具体内容随自身所处角度的不同而不同。

(三)基于雾霾治理的物质量和价值量的结合

在雾霾治理过程中,很多类型的雾霾成因与治理、雾霾带来的影响及雾霾治理相关作业等不适宜采用物质量计量,而通过物质量和价值量这两种计量方法的结合,能够互为补充,更清晰地了解雾霾治理物质量与价值量数据(见图2)。从纵向来看,期初物质量经过消耗与循环变动的各流量与存量数据,导致环境污染的废弃物排放量,以及相对应的外部生态环境损害价值等得出期末物质量,即表示了雾霾治理中物质的流动规律。横向则表示物质量变化对应的价值量变化,即雾霾治理中价值的流动规律。中间变动表示物质量的变动对应了价值量的变动,从而构建出基于雾霾治理的物质流与价值流二维表,旨在把整个雾霾治理成本系统中物质耗费量转换为货币量从而进行辨别分析与评价,其本质是从实物和金额两个方面来说明工业污染物、机动车船尾气排放及建筑扬尘等方面的成本计算规则,为政府、企业及地域居民三方提供环境管理服务和更具决策相关性的信息,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

(四)雾霾治理会计信息的物质量/价值量报表的编制

雾霾治理会计信息的物质量/价值量报表在编制手段上,坚持以“实物计量和价值计量”多计量属性,利用会计核算原理全面揭示某地域在会计期间内雾霾的成因。因而该报表不单纯的是一种“核算报表”,更类似于一套动静结合的“管理报表”,用以管理和监测雾霾治理状态,审计和考核政府生态绩效(见表1)。其表头分为几个部分:即雾霾的成因归纳为物质量和价值量两大类,每一类细分为工业污染物、机动车船污染物、建筑扬尘污染物及其他污染物等部分。各部分遵循“期初存量+本期增加量-本期减少量=期末存量”这一公式。例如:工业污染物期初存量+本期工业污染发生量-工业污染物本期减少量=工业污染物期末存量。

与传统会计仅披露货币性财务信息不同,在雾霾治理会计信息的披露中,主要有价值量信息、物质量信息与描述性信息三种信息披露类型;信息披露模式则有企业环境报告书披露模式、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模式及企业独立环境会计报告三种。针对我国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的不足,尝试性地构建了基于物质流与价值流变化的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机理机制,为企业内部资源损失、外部环境损害提供二维价值评估。表2把雾霾的成因、雾霾带来的影响及雾霾治理相关作业等构建成基于物质流、价值流循环的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的结构式分析模型,遵循物质量的变动对应着价值量的变动,实现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的动态优化与协调。

在表2中,纵列和横列从物质量和价值量两个角度来计算雾霾成因的实物变动及对应的价值量变动;从期初、期末存量以及流量变化引起雾霾增加、减少的原因进行分类核算,即表2的每一行及每一列可以得出雾霾每一种成因的存量及其动态关系,即满足“期初存量+本期增加量-本期减少量=期末存量”等式。总而言之,表2对于雾霾的成因从污染物的物质流和价值流两个层面来进行二维分析与评价,从而弥补了单一层面进行雾霾成因研究的不足。雾霾带来的影响与雾霾治理相关作业二维表依此类推,不再详述。

三、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构建

从环境会计角度进行雾霾治理信息的确认、计量与披露,有利于明确雾霾治理的责任主体,估算和合理分摊治污成本[1]。因此,不断完善环境会计核算制度,强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以及规范环境会计报告形式是环境会计领域前进的方向[2]。

针对目前我国对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缺乏统一的规定和标准的现状,笔者建议,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成果,立足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构建涵盖能以货币单位计量的环境成本、环境收益以及不能以货币单位计量的环境绩效两方面指标的雾霾货币化环境指标体系来进行雾霾治理会计信息的披露。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考虑到与国民经济核算口径和主管单位的一致性,选择由统计部门来牵头完善专业统计制度,对自然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统计与核算。统计部门可以与环境监管机构以及当地政府协同[3],从物量和货币信息的角度对雾霾的成因、雾霾带来的影响、雾霾治理相关作业、企业进行雾霾治理准备的设置、设施的安装及对地域居民的影响进行统计,并转化成雾霾货币化信息并进行披露,其具体指标如表3所示。

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体系(SEEA)2012版强调对资源的管理要采用物质量和价值量两种计量方式,雾霾货币化环境指标体系的定位在于如何用货币来衡量雾霾治理的成效,而非纯粹的会计指标,它以政府绩效考核为要求,将反映绩效考核数据要求的所有关键发生量和处理费用的数据进行列报。

表3从三个层面实施评价。一是从政府部门角度来进行评价。即从雾霾的成因、雾霾带来的影响及雾霾治理相关作业三个方面的环境物量信息指标向货币化信息指标的转化来进行评估。人类在生产活动中对环境的影响,从物质量和货币量两个角度来进行评价。雾霾给人类带来的影响从需求人数、营业潜力及产品的供应量等物量信息转换为营业额及总成本等货币信息来进行评价。雾霾治理相关作业中企业支付的成本或损失的利润等雾霾治理相关投入由政府进行必要的补助。

二是从企业角度来进行评价。包括装备的设置及设施的安装两个方面,对环境负荷发生量、环境负荷削减成本和削减效果由物量信息转化为货币信息进行评价。即企业应在时代的召唤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改造,提升环保技术的改进,提高科学技术的创新能力,通过自身的技术改进与创新能力推进节能减排,减低企业的能源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不断提高工业能效和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从而解决过去粗放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和雾霾问题。同时企业的耗费增加,利润减少。

三是从地域居民角度,包括环境影响和对策、PR效果和创造的就业机会三个方面来进行评价。保护环境、治理雾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完全了解雾霾的危害,足以让公众意识到防治雾霾,应该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才能有成效地治理雾霾天气。用最低的投入换取最大的成效,在环境治理中最低的成本就是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共同保护大气环境的绿色生活理念,对雾霾治理能起到关键的作用。加深了公众的环保意识,促使公众加入到雾霾治理的队伍中来,地域居民生活的环境好了,该区域企业生产的产品相应地进行提价,由地域居民对企业雾霾治理的投入成本的增加或利润的减少实施分担。

四、对改进“长株潭”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对于减少污染而言,披露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比管制规定更有效。为了提高“长株潭”区域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督促区域内企业更好地履行环境责任,本文拟从政府部门、企业、地域居民三个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政府部门角度

一是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重点是加强政府、科研高校、企业不同层面的环境会计管理、研究、实施等机构的建设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支持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领域的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发挥各职能部门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作用。

二是要完善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针对区域内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可比性的问题,建议采用国际通用的编制标准,制定统一的雾霾治理信息披露会计准则,对披露的项目、内容、计量口径、计量形式和方法做出明确的规定,使企业在进行信息披露时有统一的处理规则可遵循。此外,还可以单独设立审计部门对雾霾治理会计信息进行审计或鉴证,也可以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单独的雾霾治理会计信息审计工作,通过外部审计压力促使公司披露更多的雾霾治理会计信息。

三是要制定相关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长株潭”区域政府应明确企业必须披露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数据和环境财务指标数据等物量信息,并及时转化为货币信息,加大环境污染物过度排放的处罚力度,对积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的企业建立补助金制度,通过授予环保荣誉以及环保拨款等方式,促使企业的经营理念实现由“利润最大化”的传统理念向“在污染最小化的前提下创造财富最大化”的现念转变,引导企业由强制披露雾霾治理会计信息,逐渐向自愿披露的模式转变。

(二)企业角度

企业应按照完善的环境财务数据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独立的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报告,以满足政府、投资者、债权人和公众等社会不同主体对雾霾治理会计信息的使用需求。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和管理体系会让公司以长期战略的策略来对待雾霾治理问题。株洲市清水塘区借鉴国内外先进治理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提高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比重,引进环保董事来对公司雾霾治理活动进行实时监控,从长期战略角度谋求公司、社会和环境的协同发展;对公司高管采取股票激励计划,通过对其持有股票交易时间的约束来限制其短期套利行为,从而使管理者的自身利益和公司的长久利益相一致。二是完善制度体系,编制围绕雾霾治理政策、雾霾治理绩效以及雾霾治理信息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贯穿落实。三是完善监测统计体系,依据政府制定的雾霾治理监测标准,进行定期监测,并把结果报送给相关部门,促进企业自觉履行雾霾治理责任。四是加大环保设备的研发和安装,尽量减少环境负荷发生量,让环境负荷削减效果最大化。

(三)地域居民角度

由于环境问题愈演愈烈,严重损害了“长株潭”地域人民的身体健康,而目前“长株潭”社会公众的整体环境意识比较低下,因此政府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地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培养公众对雾霾治理会计信息的关注度。只有当公众开始关注雾霾治理会计信息并且要求企业披露相关信息时,才能够直接推动和促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注重雾霾治理问题。

五、结语

本文从政府部门角度、企业角度和地域居民角度探讨了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机理,设置了一系列雾霾货币化环境指标体系,构建了物质量和货币量二维图表,创建了两个恒等式,在实现对雾霾成因的实物和价值双重计量模式后,通过汇总得出雾霾成因的存量及其变化情况,揭示了雾霾治理物质量和价值量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对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里程碑作用。相信在政府部门、企业及地域居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雾霾治理会取得理想的成效。

【参考文献】

雾霾的治理篇8

1雾霾治理现状与实施困境

1.1制度不完善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并不完善,其间存在诸多明显的缺陷。排污收费制度是国家对污染者征收排污费的税收制度,此项制度务必做到事前预防,提前向污染者收取治污费用,但目前多采用的排污收费制度并没有此种目的,仍有诸多污染者不承担责任,亦没有相应的经济手段对此进行处理,污染者根本没有积极治染的意识。

1.2财税政策滞后

我国清洁能源财税政策较为滞后,化石能源仍是毫无抑制的被消耗,而国家经济发展与能源息息相关,清洁新能源为石化能源替代的关键,以此才能确保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但清洁能源的不断发展均需政府支持,政府应提出科学适宜的财税政策对清洁新能源开发做支持,其间包括财政政策与税收政策,但是现阶段我国并没有系统有效的财政支持政策。尽管政府对此作出了很大的资金投入,不过经费于机构运转中被占用,用到清洁能源技术开发中的费用极少。

1.3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在2000年修订的,其立法精神及技术适应不了现代化社会经济发展。其中工业生产与机动车尾气排放、冬季取暖烧煤等类企业的排放标准亦适应不了我国现代经济环境与科技水平发展,国家及地方政府对此亦没有相应统一的标准,并且行业的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差距大。

1.4区域性联合防控协作偏弱

我国区域性联合防控协作偏弱,其间信息公开度作者简介:李倩楠,河北大学医学部,研究方向为流行病与统计。

戚海琴,河北大学医学部。

张月晓,河北大学医学部。小。雾霾的区域性强,亦具有很大的流动性,这亦说明地区性联合防控治理雾霾中的信息非常重要。而实际治理雾霾时均是各地政府单独行动,其间没有中央协调联动,地区之间的信息交流亦少。

1.5环境监测及其公开度不足

我国大气环境监测与PM2.5信息公开不足,依空气质量实时系统而言,我国近10年之间,各大中城市空气质量不断提升,环境质量达标度良好,而社会大众对大气的感受却是污染程度持续恶化。信息公开程度的不足,亦或是公开不真实的情况在我国较为严重,公众对大气污染程度知晓甚少,亦有公众不愿参与雾霾治理。

2政府在治理雾霾工程中的责任担当

雾霾治理工程实行时,政府职能是要将行政法基本原则作为行动价值指导,将具体雾霾治理措施有效调整。其应将环境行政立法、执法作为宏观指引,并以规范的行政行为处理雾霾治理工程中的各方面问题。本文对政府在治理雾霾工程中的责任担当进行了下述分析。

2.1治理雾霾中的行政法实体性原则

政府治理雾霾时的行为均需依法展开,各项工作实施均需受法律约束。应用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持雾霾治理,各项工作实施均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法律法规要不断健全,并将各种污染种类及评价标准严格确定,基于立法将法律后果全方位规定,以区域性特点展开专门防治,并不断加强地区之间雾霾治理的联合协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工业排污环保部门许可制度,让工厂企业都装设相应的排污净化设备。政府治理F霾时的对策务必基于法定权限,如果越权时便无效。政府要明确所辖部门的各项职能,比如环境卫生监察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能,其务必做好环境卫生检查与监察,市政规划部门应于城市规划中做好环境评估,并不是市政规划部门去行使相应的环境监察职能。政府制定排污减排标准与城市规划、石化能源纯度标准时务必严格,如果不是法定事由及法定程序,均不可任意的将其撤销,或是将其废止与改变,但重新建立标准时务必坚持严格的比例原则,政府的行政行为要全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全面分析环境污染程度,治理方案的确定务必具有可行性及科学性,分析相关治理方案会造成的各方面损失,尽可能将损失降低,确保雾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2.2治理雾霾中的行政法程序性原则

雾霾的治理篇9

一、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必然性

盖伊・彼得斯[1]认为,当组织更多地考虑受众的特征和需求而不是机械地按照官僚模式办事时,更容易取得成功。公众因其时代需求和自身特点,在雾霾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参与雾霾治理具有必然性。

1.公众是雾霾治理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国家的社会治理,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社会力量尤其是公民的参与不能被忽视。[2]公众是雾霾治理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推进雾霾的有效治理。首先,公众能身体力行,自觉维护环境。比如,在交通出行方面,他们可以选择绿色交通、低碳出行,尽量减少汽车尾气;在行为习惯方面,他们春节可以不燃放烟花爆竹,清明节倡导绿色祭祀等。其次,公众能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参与到治理雾霾的行动中。比如,利用网络的快捷性,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通过做环境监察员等形式监督工厂、企业的排污情况;通过参与环境听证会等形式参与环保决策等。

2.公众参与是公共治理的内在要求

公共治理理论倡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主张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合作互动,改变了政府单一化的行政管理模式。雾霾治理作为公共事务管理,如果缺少了公众参与,很难取得成效,更谈不上实现善治。

3.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具有自身独特优势

公众作为环境的消费者和环境形成的参与者,环境质量好坏与其息息相关。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具有自身独特优势:作为一种民间力量,公众来自各行各业,他们占有的资源和条件有利于弥补政府在雾霾治理中的不足;公众能通过表达民意诉求,为政府提供大量的有用信息;公众可以通过成立专业性的民间环保组织,成为政府治理雾霾的重要依靠力量。

二、公众参与雾霾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以郑州市为例,伴随着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和机动车辆的日益增多,雾霾问题已空前严重,特别是进入秋冬季节,雾霾问题更加突出。为了有效解决雾霾问题,郑州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郑州市环保部门不断拓宽环保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 “绿色郑州”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推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公众的环保意识也不断增强,对雾霾天气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为深入了解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状况,作者通过问卷和访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以二七区、中原区、高新区的常住市民为对象,共发放有效调查问卷200份,围绕公众对雾霾的关注度、对雾霾治理的参与意愿、参与能力、参与信息等主题进行了调查。后期通过SPSS软件,采用基本描述统计量分析、频率分析、表格分析等方法,发现郑州市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存在以下问题。

1.参与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空气质量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在对雾霾天气的关注度的调查中,75%的公众对PM2.5和雾霾天气表示关注,如表1所示。可见,大部分公众对雾霾天气是有所了解和关注的。在关于参与环保组织意愿的调查中,65%的公众持愿意态度,如表2所示。可见,大多数公众是愿意参与环保组织的。

但是,调查发现还存在一小部分公众对雾霾天气的关注度比较低,对参与环保组织持无所谓甚至拒绝的消极态度。这表明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环保教育普及宣传工作任重而道远。

2.参与形式有待进一步整合

公众个人的力量和能力是非常有限的,而雾霾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只有在专业性组织的引导下,才能更好地发挥效力。在对郑州市公众参与行为的调查中发现,公众往往以个人形式参与,缺乏组织,形式分散,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郑州市环保组织总体发展也比较弱,没能起到带领广大市民参与环保的作用。如表2所示,愿意参加环保组织的公众占65.0%,不愿意参与环保组织或持无所谓态度的公众达到35%。真正富有成效地公众参与不是个人层次的参与,而是通过非盈利机构、志愿团体、社区互动组织等社会团体的参与。[3]而在西方国家环境治理中,非政府组织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环保组织将分散的公众进行有效整合,运用环保组织的专业性和组织性,通过一系列平台和形式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为环境保护出谋划策,发挥出了公众强大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3.参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除了参与热情和参与意识之外,参与能力也是影响和制约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重要因素,会直接影响到雾霾治理的效果。雾霾及其治理的专业性较强,普通公众对其了解较少。缺乏专业知识影响和制约了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话语权和行动效果。因此,公众要想提高自己参与雾霾治理的能力,需要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这一方面需要公众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去积极主动地学习,另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通过各种形式普及环保专业知识,但是目前这两方面都有所欠缺。如表3所示,在对公众参加环保知识讲座情况的调查中,“没有听说过”和“听说过但没有参加过”的公众占到76%,这说明环保知识普及力度亟待加强。

4.获取相关信息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公众只有掌握大量的、及时的、动态的环保信息,才能更好地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去。但我们的信息公开机制、共享机制和互动机制都不太完善。信息公开度、信息更新速度、信息的沟通和互动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比如,在郑州市环保局网站“政民互动”板块上,信息反馈和跟进较为低效,民意调查的参与环节也较薄弱。另外,公众获取相关信息的方式也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多元化。

5.参与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随着公民参与制度的不断发展,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渠道和途径虽日益增多,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已有的参与渠道没有被充分利用;二是新的参与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郑州市环保部门虽也在不断地开辟公众参与环保治理的渠道和途径,如开辟新型参与渠道12369热线、环保微博等,但从实际参与效果来看,部分公众仍只是停留在在网络上浏览空气质量报告,或者在微博上抱怨雾霾天气等阶段,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环保部门也只是围绕群众投诉和举报来开展工作。另外,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应该贯穿从决策到监督整个过程,而不仅仅是问题举报和监督污染源这么简单。相比之下,西方国家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就比较成熟,参与的形式多种多样,发放环境咨询调查表、召开专家论证会、公众听证会、研讨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这些做法,都值得我们借鉴。

三、影响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原因

影响公众参与雾霾有效治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思想观念的影响,也有信息不对称的制约。

1.“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

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公众受传统思想的禁锢和影响,过分强调政府主导,忽略个人的作用,不善于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愿。长期以来,公众习惯和适应于政府的指令,主要依赖政府部门进行雾霾治理,短期内还没有形成积极参与的观念。与此同时,在“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我国也形成了以政府为中心的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模式,社会治理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和临时性的管制手段,雾霾治理效果并不明显。而雾霾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和公众的作用,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上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合作互动。

2.受理性“经济人”思想的影响

作为理性“经济人”,公众会权衡利弊进行取舍。而空气属于纯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任何人都会在环境污染中受到损害,也会在环境治理中受益。雾霾治理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需要公众自觉维护环境安全,主动监督环境污染源,积极宣传环保理念,这是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甚至牺牲自身利益的。如果雾霾治理效果对每个人的影响都是一样的,那么部分公众就会不愿意参与环境治理,而是更倾向于以“搭便车”的心理去分享别人通过努力换取到的环境收益,甚至有部分公众不惜牺牲环境去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把治污成本和环境危害转嫁给他人。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会挫伤其他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积极性,也会导致雾霾治理的低效和无效。

3.受信息不对称的制约

信息是重要的资源,完备的信息是参与雾霾治理的前提,公众对雾霾信息的占有和理解,直接关系到公众参与的效果。雾霾的构成、形成机理、来源、影响、防护与治理、排污企业的状况、监督的途径等,这些具有较强专业性和知识性信息的缺乏,成为制约公众有效参与雾霾治理的一道壁垒。

四、推进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路径

推进公众参与雾霾有效治理,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政府应做好公众参与的设计者、引领者和推动者

雾霾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需要建立政府、企业、媒体、非政府组织、公民等多元参与的治理模式,让每个主体扮演不同的角色,履行不同的责任。在这个多元参与的治理模式中,政府依然是雾霾治理的主体,是多元治理模式的引领者和推动者。只有在政府强有力的引领和推动下,公众才能更积极有序地参与到雾霾治理中去。

首先,应转变治理理念,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参与的新型治理模式。公共治理理论作为一种新型的理论和管理方式,强调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密切联系、良性互动,在公共事务的治理上,倡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改变政府单一化的行政管理模式。只有政府做好公民参与的引领者和推动者,做好多元合作模式的设计者,才能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才能实现美丽中国的梦想。

其次,应为公众和社会力量搭建雾霾治理参与平台。在雾霾治理中,政府应转变角色,尊重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积极为公众和社会力量搭建参与平台,建立政府与公众互动机制,建立信息公开透明制度,积极培育和扶持环保组织,加大环保组织参与雾霾治理的力度,加强雾霾治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参与能力。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环保信息是重要的资源,及时获得环保信息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前提,它会直接影响和制约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为了提高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能力,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首先,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应将空气质量、雾霾形成、雾霾来源、企业排污、政府监管报告等情况公布于众,以便于公众做好自身防护,正确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其次,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应利用雾霾检测系统,及时、高效、精确地公布信息,以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再次,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环保信息具有专业性,作为普通公众,有时不能准确地理解和领会环保信息。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对信息进行加工,用更形象、更贴切的表达方式使环保信息更加通俗易懂,以便于公众理解和领会,破除信息传递和沟通中的障碍。例如,郑州市环保局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利用官方网站、媒体、办事窗口、新闻会等形式,做到信息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 577条;利用《郑州日报》每月通报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在郑州电视台和快速公交站点滚动播放环保公益广告,建立了“绿色郑州”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政务平台,发表相关微博1.7万余条。[4]

3.大力发展环保非政府组织,提高其参与度

环保非政府组织能通过各种形式倡导环保理念,培养公众环保意识,能够推动公众有序、高效参与雾霾治理。我国环保组织尽管发展较快,但与西方国家相比,仍然面临着发育不成熟、在公共事务中作用有限的问题。推进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应当大力发展环保非政府组织。

首先,为环保非政府组织提供参与平台和空间。应处理好政府与环保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加强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为环保非政府组织提供参与平台和空间。环保非政府组织应承接部分雾霾治理职能,充分发挥自身的力量,真正成为雾霾治理主体的一员。

其次,培养和壮大环保非政府组织。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因外受体制影响,内受自身制约,其发展十分缓慢。政府应通过税收政策、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扶持非政府组织发展。非政府组织也应不断自我完善,不断强化自身管理体制,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提高自身的社会认同度。

4.强化环保意识教育,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首先,推动环保教育走进学校,做到环保教育从孩子抓起。学校教育是环保教育的重要一环,尤其是中小学教育,是培养孩子环保意识的重要节点。如郑州市环保局开展的“环保课堂”走进伏牛路小学活动,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小学生们了解各种污染,以及如何保护环境,收效良好。[5]国外如加拿大、美国政府将环境教育强制性地加入各个阶段的学生教育当中,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环保教育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小学教育体系中,创新教学方法,结合生活实例开展寓教于乐的环保教育活动,从小培养孩子的环保意识。

其次,综合运用多样化环保教育方式,提高环保教育效果。应大力开展环保知识讲座进社区、环保专家进社区活动和环保公益宣传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探索公众接受环保知识的有效途径,把专业性强的环保知识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寓教于乐的形式传达给公众,以唤起公众环保意识,提升公众自身环保素养。

5.健全法律法规,保障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合法权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意愿逐渐提高,我国在保障公众参与雾霾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推进,如《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实施,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推动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进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对于推动公众有序、规范和理性参与环境保护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我国在通过相关法律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道路上,还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自实施以来,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够明确、界限模糊等诸多问题;《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虽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首个针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而专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我国公众参与环保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该法有些细则仍需完善,如针对政府购买环保服务问题,需要进一步界定政府购买的形式、内容和范围。另外,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设方面,仍需加大力度。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运用各种激励手段和保障机制提高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1] 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M].聂路,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42-43.

[2] 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5.

雾霾的治理篇10

1 雾霾的产生原因分析

雾霾的发生主要受到四个方面的影响,其一就是污染物的大量排放,比如燃烧煤炭、机动车尾气排放、工业废气污染和扬尘,这些污染源都是空气中PM2.5浓度过高的元凶[1]。第二个方面就是气候与环境的影响,比如一个地区如果受到中低压的包围,气温就会出现大幅度降低,在气温升高之后近地面就会出现逆温层,逆温层会像一把伞一样笼罩在区域的上方,对于低空的空气的正常的垂直运动受到了阻碍,高空气温比低空气温更高,这种状态下对于空气中含有的悬浮颗粒的飘散是非常不利的,这样就会引起雾霾。第三个方面就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造成的,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城市人口越来越密集,更多的高楼大厦得到建设与应用,对城市季风形成了很大的限制,对悬浮颗粒的扩散与稀释也是非常不利的,进而造成了PM2.5在城区与其周边的沉积,使得城区的雾霾状况更加严重。最后是区域污染的叠加因素,比如江西省因为受到周边经济区域发展污染物的输送,与本省污染物相叠加,增加了空气中PM2.5的含量,使得江西省的污染更加严重。

2 雾霾的外部特性及治理的特殊性

2.1 雾霾具有的外部特性

雾霾可以看做是一种公共产品,与其他类型的环境污染比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雾霾的外部特性来分析,首先其具有时间的积累性特点,雾霾的形成属于一个长期的过程[2]。空气中PM2.5含量达到了一定的指标就会造成严重的雾霾天气,在积累与加重的演变中,会逐渐增加雾霾的治理难度与成本。另外,雾霾的发生还具有空间转移的特点,因为雾霾并不只局限于局部地区,而是区域性的天气情况,而且雾霾能够被运输到很远的地方然后发生二次反应,也就是外来污染与本地区污染的结合。尤其在我国大部分的南方地区,雾霾的发生通常是由外来污染造成的。此外,雾霾还具有污染主体分散的特点,在污染的实体辨别中比较困难,本身雾霾的形成就有其复杂性,它会受到工业排放、尾气污染以及生活排放等方面的影响,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雾霾还会与酸雨、光化学污染共同构成复合性的大气污染,为区域环境的治理增加了难度,结合雾霾的这些特点可见,其造成的不良影响更深,治理难度也更大。

2.2 雾霾治理的特殊性

雾霾所具有的一系列的外部特征使得其具体的治理方式与一般的污染治理存在很大的差异,首先,根据雾霾的空间转移特性分析,以往那种治理固体污染的方式已经不再适用,也就是不能单纯地依靠地区环保机构去开展局部治理清除雾霾,需要积极的实行地区间的合作模式。其次,雾霾主体所具有的分散特性,使得污染主体的准确识别具有较大的难度,也就是说要治理雾霾不是通过单个机构或者企业的管理就能解决的问题,在雾霾天气的影响之下,人们都有责任,雾霾治理可以说是需要不同行业、地区、群众共同参与的一场长久的斗争,在治理过程中需要人们的共同协作,这样才能取得一个良好的治理效果。

3 环境保护中雾霾治理的方法

3.1 加强环境保护的教育与宣传

在雾霾的治理中需要不断的强化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让人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只有具备了环保的意识才能做出环保的行为。首先可以从学校教育环节去开展相关的宣传,政府相关机构可以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内积极的开展相关的课程教育与活动,对学生进行环保知识的普及,通过教师的引导让学生能够从小就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可以将环保的有关知识加入到教材或者课外书中,使环保知识可以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另外,还应该面向全社会进行雾霾治理与环保知识的教育与宣传,通过政府机构的宣传可以加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使其能够逐渐建立与企业之间的联控体系,一起参与到雾霾的治理工作之中,在责任感不断强化的同时人们的环保意识也会随之增强,这样更多的社会群众就会去关注与选择绿色节能的生活方式,从而就会提升城市的环境保护质量水平。在实际的治理工作中不应该忽视一些细节问题,环保部门实行的一些细节处的管理手段往往会比举办的一些宣传更有效果,比如针对一些工程用车、长途客车等会在晚上进入市区带来大量的粉尘、煤灰等的情况,石家庄市政府就对洒水车的作业时间进行了调度,增加在凌晨洒水的次数,采取水从上到下喷洒的方法,这样就将空气中的灰尘都清除干净了。

3.2 增加环境保护新技术与新能源的应用

我国大部分城市化进程仍在发展阶段,工业企业正在转型,城市交通高速发展,住宅楼以及配套设施不断兴建,这是采用环保新技术与新能源的好机会[3]。在城市化尚未完成之前,相关的技术与能源应用系统也没有建设成熟,因此新型技术与能源的推广使用是环境保护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比如余热余压利用技术、绿色照明等等,政府部门应该对环保技术与能源的使用与推广进行积极的鼓励,逐渐增加新型技术与能源的利用率,提高单位能耗的作用发挥,使得总能耗量得到减少。国家应该对新技术与新能源的使用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因为新型的技术与能源使用一般会成本较高,通过补贴的方式可以增强其推广的吸引力,在其普及之后生产技术能力就会得到提升,进而生产成本就会降低,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

3.3 改善交通拥堵状况,增加绿化面积

交通拥堵,汽车尾气排放是造成雾霾加剧的原因之一,根据现代交通的发展趋势,应该逐步建设公交、高速公交、地铁、轻轨等立体化公共交通体系[4]。另外,还需要尽量的降低出租车的空驶率,根据实际情况去改变出租车的运营方式,避免在非打车高峰期存在大量空驶车辆的状况,降低尾气污染带来的危害。比如增加出租车固定等候区以及落客点等方法,还可以通过推行打车软件的使用,政府监督软件的服务状况,增加其可信性,向人们宣传打车软件的正确使用方法。此外,植物的蒸腾作用可以起到净化空气的效果,因此应该增加区域的绿化面积,达到治理雾霾的作用,在绿化土地稀少的城市地区还可以使用楼顶绿化或者墙面绿化的手段去开展绿化工作。

4 结束语

在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污染物的排放量逐渐增加,造成了整体生态环境的恶化,人们需要对当前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进行分析,认识到生态问题的严重性,在知道雾霾出现的原因的基础上,应该结合我国的发展国情以及其他国家治理雾霾的经验,有针对性地开展雾霾治理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的好转,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张集钧.石家庄市雾霾治理政策分析及建议[D].河北师范大学,2015.

雾霾的治理篇11

0引言

当前,在我国工业化进程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已经成为雾霾天气产生的重要原因。大气环境遭到破坏,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由雾霾天气引发的各类疾病和各类事故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对于大气污染的防治已迫在眉睫。本文将详细的研究雾霾产生的机理,以及相应的防治对策。

1 雾霾产生的机理及原因

所谓雾霾,是雾与霾的混合物。雾霾的产生说明空气污染较为严重,城市当中小于2.5mm的漂浮颗粒物较多,对人体伤害较大。下面具体分析一下雾霾形成的原因[1]。

1.1自然因素

风向对雾霾的产生有一定的影响。随着城乡建设水平的逐步提高,城市当中的高层住宅逐渐增多,使得风在吹向城市当中的时候受到阻挡,并经过地表摩擦力的影响导致风力减弱,致使空气当中存在的颗粒物不易进行扩散和消散。这些颗粒物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累积,使得相应区域的空气当中固态颗粒物的含量逐渐增多,为雾霾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还有逆温层的影响,空中某一高度上如果存在逆温层,就会对空气的对流运动产生阻挡作用,进而导致空气当中的固态颗粒物不能够及时的随着空气的垂直运动而消散和稀释,反而会在一定地区沉积,悬浮在城市的半空当中,同样也给雾霾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条件[2]。

1.2人为因素

城市工业水平的提高是雾霾产生的人为因素之一。工业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业生产产生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以及氮氧化物,它们是导致雾霾产生的重要物质。同时,汽车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大量的汽车尾气排放到空气当中,使得大气中颗粒漂浮物的含量进一步增加,直接导致空气混浊,能见度降低,各类交通事故频发。此外,大量的秸秆燃烧也是造成雾霾天气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北方本就四季分明,在冬季时为了取暖需求,人们普遍燃烧秸秆和煤炭,致使空气当中的固态颗粒物含量进一步增加。如果此时空气当中水汽含量较为丰富且在风速较小的情况下,便极易形成雾霾天气,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3]。

当前,人们已逐步认识到雾霾天气所带来危害的严重性。因此,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2 雾霾的防治措施

2.1控制污染源

在常见的减少雾霾天气产生的措施当中,控制污染源是主要途径之一。在进行控制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对于工业废弃而言,应该进行设备更新和高污染工厂的迁移,提升设备的工作效率,并通过相应的科技手段,对产生的烟尘进行处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避免有害物质过多的进入到空气当中。对于汽车尾气的治理,应该从燃料上加以考虑,使用新能源代替传统的石油资源,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在空气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可以减少驾车出行,提倡绿色出行方式。此外,煤炭燃烧也会产生大量废气和固态颗粒物,一方面我们可寻找新清洁能源代替煤炭,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大对煤炭高耗企业的检查督导,确保这类企业在污染物排放过程中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于城市中的沙粒尘土,应该使用洒水车进行路面的喷洒和清扫工作,确保城市干净整洁。总之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够有效减少雾霾的产生[4]。

2.2区域联合防控

雾霾的产生与城市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于雾霾的产生也有一定的影响。空气当中的固态颗粒物来源较为广泛,其中生活废气、工业废气以及交通废气都是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并且涉及到社会上的各行各业。因此,采取区域联防的控制机制来进行雾霾防控十分重要。首先,应该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防控政策,使得雾霾的控制工作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同时,应该联合多个部门进行综合防控,完善跨省跨区域和跨行业的联动机制,从而在多个方面达到治理雾霾的效果。第二,应加快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在城市的发展进程中,能源的决定性地位不可替代,但是目前主要能源煤、石油等燃烧后对空气的污染非常严重。因此,相关部门应该探索开发低污染新能源替代原始能源,并根据污染物防控标准进行排放量的控制,最终能够从根本上减少雾霾的产生[5]。

2.3倡导绿色生活理念

当今时展更加提倡绿色、环保理念,只有保护好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在雾霾逐渐严重的今天,国家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倡导绿色理念,将绿色出行作为工作生活的出行方式、将绿色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目标、将绿色生活作为生活当中的基本理念。只有将绿色理念深深的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落实到每个人的行动中,才能真正有效的控制雾霾天气的出现频率,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

3结论

综上所述,雾霾的产生既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自然因素我们不可控制,应该从人为因素上加以研究。只有国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加上全社会环保意识的提升,才能够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净化空气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肖梦然.雾霾防治的环保执法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12(24):246-254.

[2]陈静静.雾霾防治法律问题探究[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3,11(8):145-146.

雾霾的治理篇12

  提起雾霾这个词,大家一定不陌生吧。近年来,我们已经多次遭受雾霾的袭击。蓝天和白云离我们越来越遥远,取而代之的是灰蒙蒙的天空和若隐若现的高楼;花草树木的清新香气也离开了这片土地,取而代之的是汽车尾气等有毒气体那浑浊的气味。

  同学们,可别小看这外表温和的雾霾,它是“温柔的杀手”呢。雾霾对人体的呼吸道、心脑血管等影响都很严重,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会诱发肺癌等疾病。同时,由于灿烂阳光都被雾霾遮挡住,咱们紫外线照射不足,生长都会减慢。长此以往,我们的地球也会像《宇宙飘流记》中那个星球一样,千疮百孔,不再美丽,甚至不再拥有鲜活的生命!那会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抵抗雾霾!为此,我倡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保持环境的干净整洁,不乱丢垃圾;

  第二:低碳出行,多乘公交车和利用脚踏自行车出行,少用小汽车,减少尾气排放;

  第三:节约粮食,一日三餐吃多少盛多少,在餐馆点餐时要适量,不扔剩饭菜;

  第四:积极支持废旧、可利用再生资源的报纸、饮料瓶、家电,以及各种包装的回收;

  第五:支持大人不吸烟,或者少吸烟,既减少污染又有利于个人健康;

  第六:不购买路边摊贩的羊肉串、炸臭豆腐和爆米花等食物,使之因没有市场而自行消失;

  第七:春节不放或者少放鞭炮,也减少几分被崩伤的危险;

  第八:开展植物绿化活动,提倡每位同学每年种一棵以上的树木,美化身边的自然环境。

  同学们,让我们从我做起,保护环境,远离雾霾,让美丽的xx恢复昔日的美丽,让可恶的雾霾一去不复返。加油!

  关于治理雾霾的倡议书范文精选

  各位朋友:

  冬季以来,伴随集中供暖全面铺开,加之路边烧烤、道路扬尘、汽车尾气等原因,济南市雾霾天气明显增多,严重影响了人民身心健康,损害了城市形象,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

  蓝天白云,是我们共同的追求;生态泉城,是我们共同的向往。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青少年儿童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为此,孙村小学向全校学生发出倡议:

  让我们倡导一种精神。为了让空气更清新、身心更健康,希望同学们发扬主人翁精神,讲公德,美化城市环境;树立环境保护大局意识,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十项行动"中来,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让我们担起一份责任。大气环境质量事关人民身心健康,也事关济南市投资环境和城市形象。为尽早驱散漫天阴霾,让我们共同担负起治理雾霾的历史责任,齐心协力打赢这场治污攻坚战。坚持每周少开一天车,选择公交车、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承担社会责任。

  让我们贡献一份力量。“蓝天你我共有,空气质量靠大家。”希望大家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严禁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向大气排放污染物。

  让我们恪守一份承诺。为了让城市环境更优美,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治理和减排责任,杜绝超标排放污染物,确保污处设施完好运行,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

  在这次活动中,同学们认真朗读了倡议书,并在倡议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他们表示,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我们共同抗击雾霾,为泉城争口气!

  倡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治理雾霾的倡议书范文精选

  北京市环保局:

  如今车辆逐渐增多,大雾的天气已经频频出现,不少人开始带上口罩,大街上的人也明显减少,使整个北京城陷入了雾霾中。有人为了讽刺我国的空气,就说:“美国隐形飞机算什么?北京的雾霾当隐形衣!”雾霾不但造成了空气污染,还对人体有很大的危害,俗话说:污染空气等于慢性自杀。雾霾期间,有不少人死于肺癌、哮喘、心肌梗死、心血管病。已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点。

  为什么会造成这一系列的雾霾呢?全都是由于人类的无知,把大量的工厂废气、汽车尾气排入新鲜的空气内,使空气变得浑浊不堪。有些人由于想图方便,把生活垃圾堆放在屋子外,一把火烧掉垃圾制造废气,这就造成了为什么雾霾被称为“冬季杀手”的缘故。

  为此,我们提出了以下几条建议:

  1、少开车,多骑自行车。

  2、多建几个垃圾回收站。

  3、教育市民保护环境,告诉市民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4、要多注意房屋周围的垃圾堆积情况,尽量做到减少垃圾或及时清扫垃圾。

雾霾的治理篇13

1雾霾天气产生的原因

一是气候,二是人类活动。城市人口高度集中,生产生活密度加大,大量排放可吸入颗粒,一旦大自然无法处理过多的可吸入颗粒时,可吸入颗粒会累积,此时,再结合气候条件的影响,便会产生雾霾。

2雾霾天气的影响因素分析

以云南和东北的冬天对人民生活影响为例,可直观地看出加强环境保护对雾霾的重要性。目前的东北地区,沙漠化严重,大面积草原退化,森林因砍伐过度数量急减,大气污染程度高。雾霾天,出行的市民都戴上了口罩,脚步匆忙,不愿在室外多加停留。在城区主干道,大部分车辆都亮起了急行灯,由于雾霾天气道路可见度很低,此外,高速路上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大多数的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因天气恶劣放假。一层灰色雾霾笼罩着整个城市,阻挡了太阳的光线,只能见到方圆500m的人和建筑物。对比同一时期的云南,仍然能看到色彩分明的蓝天白云,阳光温暖可人,正风和日丽美如画。人们生活与夏天无异,由于重视保护旅游环境,轻工业发展,PM2.5年均值为30,优于国家水平,昆明离雾霾还很远。希望城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兼顾环境保护,不能只专注于眼前利益,却失去了最核心的竞争力。

3应对雾霾天气的策略分析

3.1“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

保护环境,每个人都应该负起责任。大力倡导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首先全民建立环保意识,从每一件小事开始。如城市尽可能少开私家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少用一次性物品等,尽可能地减少人为产生雾霾的因素。

3.2加强保护环境

随着我国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增长的城市人口,对城市自然资源的消耗也加快增长,虽然城市的经济文化生产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大自然自我循环的能力有限,过快地城市化发展会对其产生极大的挑战和冲击,对人类的生产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城市生态建设与城市经济竞争力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促进城市的和谐发展,不能牺牲有限的资源与自然环境来推动城市化。

3.3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如果要牺牲生态环境来提高经济的发展,就是在走令大自然毁灭的不归路。所以,要结合城市化建设和环境保护共同发展。好的环境资源才能吸引投资和提高生产力,保护环境资源才能可持续发展,保持长远的竞争力。

3.4加强环境保护力度

政府工作是否安排得当是治理雾霾行动的关键,之所以会产生雾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的眼光不够长远,不够重视保护环境。所以应尽快建立完善的治理工作,如开展实时监测空气质量,做好空气污染预报工作和防护,及时处理和反思严重雾霾情况。

3.5开展PM2.5监测和监督

目前,最直接、方便的监测PM2.5含量的工具是PM2.5空气质量检测仪,还可直接读出粉尘质量浓度。通过建设监测网来分析雾霾天气诱发附近民众相关疾病的影响、身体健康状况的影响,掌握雾霾天气高发期,并制定相关防护措施。

4结语

雾霾天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经济发展,雾霾的治理应该全社会共同努力,环境保护的工作利及全世界和子孙后代,不仅要发展全民行动,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政府和环保机构如何坚持进行工作是重中之重。重视高GDP的城市建设方式已是过去式,政府工作的重心更应转移到如何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作者:杨志宏 单位:云南省景东县大朝山林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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