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担保书实用13篇

个人贷款担保书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1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三方经由充足协商,特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贷款方供给借款方____ 贷款____ 元。借款、还款打算如下: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规划

日 期

金 额

利 率

用 途

日 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剂,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措施盘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定应用贷款,不得转移用处。否则,贷款方有权结束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划定时光、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障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奉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赞成,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批准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 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定期偿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跟逾期罚息。

第九条 弥补条款

第十条 本合统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 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2

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原则,开展贷款担保合作,合作期限三年,在合作期限内,乙方不得与其他金融机构形成新 的合作关系。

二、 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申请贷款的客户, 由乙方推荐, 经甲方指定管辖内信用社考察符合条件的,自受理贷款申请值日起,在《贷款通则》 规定的时间内将贷款办理。

2、贷款到期后,客户不能按期归还时,甲方有权冻结乙方账户或变卖该客户的生产设备、汽车、家庭财产归还贷款。

3、对客户贷款申请核实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 年)。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将账户开立在甲方指定的信用社,所收、支资金通过该账户结算。

2、 为该客户提供贷款担保,承担风险。

3、 向甲方提供该客户可变现资产作价折合款项,资金实力和偿还贷款能力。

4、贷款一经发放,汇入该客户账户,与甲方共同对贷款进行监督使用,贷款只限于搞运输经营,不得挪做他用。

5、对该客户贷款,除乙方担保外,该客户可变现的资产一并担保。

6、对该客户可变现的资产实行逐项登记、编号、建档,在未还清贷款本息前,担保资产一律不准变卖。

7、负责每季度督促该客户的贷款结息,直至贷款到期归还本息。

8、负责贷款逾期后协助甲方对该客户可变现资产的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担保协议。

1、乙方未能按要求在信用社开立账户,挪用资金,随意卖出可变现资产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向乙方所担保的该客户发放贷款的。

五、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3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无抵押借贷合同范本模板二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人,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假如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实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人交付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公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续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抵押借贷合同范本模板三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银行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_______年________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年 月 日 金 额

年 月 日 金 额

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入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___________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 章

(或授权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

贷款人____________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 章

(或授权人)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

(1) (2) (3)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4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2.申请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款申请表

万元

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金额单位:

万美元

年月日

3.担保书

信用担保书

致分行:

根据你行与__(下称借款人)在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

开户银行证明

日期年月日

4.其它文书

(1)借款授权书及授权人签字样本

致分行:

兹授权我公司____(职务)____(姓名)向你行全权办理我公司所需贷款事宜,授权人有权与你行接洽办理贷款,并有权在我公司的贷款申请书,贷款合同上签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我公司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随附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人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保证及时通知你行并将变更的借款授权书送达你行。

授权单位:(签章)

董事长:______(签章)

附:授权人的签字,样本或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贷款意向书

致____:

关于贵公司__年__月__日为____需要向我行申请__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特表明我行意向如下:我行有意承做该项贷款,条件是:

1.贷款项目必需经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已领取营业执照;

2.根据我行要求向我行提供项目有关的各项资料;

3.经我行进一步审查,确认该项目贷款符合我行各项贷款条件。

×××行

日期:年月日

(3)贷款到期通知书

____公司:

贵公司于__年__月__日与我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____。按合同还款计划规定,本期还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还款金额为____。希望贵公司作好还款准备,按时来我行办理还款手续,否则将作逾期贷款或违约处理。

特此通知。

分行

日期:年月日

(4)到期贷款转逾期科目的通知

根据贷款合同及展期通知,你单位____(批准金额)的贷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现贷款余额为__,我行自到期日后一天即将该项贷款转入740逾期贷款科目,原帐号__现改为__。我行并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__%的罚息。

望你单位尽快安排好资金,早日结清上述贷款。

××银行外汇信贷部

年月日

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委托贷款协议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借款人:(下称丙方)

经三方×××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万元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贷款利率: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帐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帐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乙方:丙方

(公章)(公章)(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在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19年月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以下简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款(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帐号和工商银行分理处)。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提供此类担保的政府部门,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提供此项担保没有违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今后也不会受上述法律、规定、政策变化的影响。

保证人:(公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5

目录

第1条 定义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 先决条件

第5条 提款

第6条 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 利息存款帐户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 承担费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 保险

第12条 税款

第13条 费用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第15条 约定事项

第16条 违约事件

第17条 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附件

1.提款通知书

2.工程超支保证书

3.缴资保证书

4.转让书

5.法律意见书

6.还款担保书

7.还款计划(略)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 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法国n公司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和中国ncc总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最终机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

“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利息存款帐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帐户;

“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

“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

“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

“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q地建设的f工厂;

“保管帐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度、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1)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贷款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2)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美元。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2.1 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 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2)“借款额度(2)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3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

(3)“借款额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 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 先决条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_________“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_________营业执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和_________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d和h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d和h的抵押书副本;

(13)项目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

(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

(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

(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4.2 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须为贷款人满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

4.3 借款人应将上述第(7)和(9)项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第5条 提款 5.2 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

(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 “提款通知书”一经发出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 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帐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帐户。美元“保管帐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

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

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帐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帐户”。

6.4 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 利息存款帐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帐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帐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2)“借款额度(2)部分”为年息7.4%;

(3)“借款额度(3)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 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 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 (2)“借款额度(2)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2)部分”。

(3)“借款额度(3)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3)部分”。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款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第11条 保险

11.1 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3 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险单于该保险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保险。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 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 费用

13.1 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为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3 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律师费,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旅差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保险费和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3)它已向或将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实和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帐户。

第15条 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资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 违约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刻终止。第17条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和/或“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 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19条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提款通知书

致:_________银行(贷款人)

敬启者:

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上述借款合同,我公司谨此通知贵行,我公司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取“借款额度部分”中的一笔“提款”,款额为_________法郎或/和美元。

请将此次“提款”之款额付入_________(银行帐户)帐号

我公司确认:

(1)“借款合同”第14条所载的声明及保证,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实和环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实和正确的;

(2)至今并不存在尚未获得纠正的,或贷款人并未放弃追究的任何“违约事件”或可能的“违约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2 工程超支保证书

鉴于本保证书的签署及其向贷款人的递交是借款人与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借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并向贷款人递交了本保证书。

(1)本保证书中规定的“超支”指实际建设费用超过预算建设费用_________美元加_________法郎的任何金额。

(2)在_________建设期间,一旦发生“超支”,借款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九十天内解决该“超支”。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3 缴资保证书

鉴于_________(借款人)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为借款人的股东(股东)。借款人在此向_________(贷款人)承诺,除已汇入的“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美元以外,借款人将保证股东根据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在以下规定的中国银行工作日结束前,按下列程序缴足“注册资本”:

(1)不迟于首次提款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2)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3)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4)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在缴足“注册资本”三十天内,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交一份由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验资报告。

本保证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签字)

附件4 转让书

鉴于本转让书的签署和向贷款人的提交是_________(借款人)和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借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并递交本转让书。

一、释义:

(1)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合同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2)“各项保险”指“借款合同”11.1所规定的保险,包括“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借款人就“初步交付日”到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

(3)“履约担保书”指由银行开出的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履约担保书”。

(4)“各合同”指“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诸合同。

二、转让

(1)由于贷款人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的条款与条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彻底转让其对“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的全部权益,作为借款人履行其在借款合同规定项下应履行的一切义务的持续的担保;

(2)虽然本转让书规定了权益的转让,贷款人在此授权借款人按照各合同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并就各合同事项继续与合同当事人往来,如同借款人仍单独享有合同中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利益一般,但以不发生“违约事件”为条件。为此,

(a)根据“承包合同”,借款人应收取和保留应付给它的任何款项;

(b)根据“各项保险”,在任何保险赔偿应付之时,贷款人可按它决定的方式处分赔款;

(c)贷款人有权得到按“履约担保书”规定应付的一切款项。

三、保证及约定事项

(1)借款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宜的行动,保持“承包合同”和“各项保险”的有效;对于各项保险,它应当支付各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将收据送交贷款人,并按照规定继续办理所有保险或保险合同。四、授权书

作为一种担保形式,借款人在此委任贷款人为其授权代表,并赋予全权以借款人名义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诉讼或其他性质的行动,以收回按“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规定的任何款项,并采取贷款人行使本合同赋予权利所需的任何其他行动。借款人应支付贷款人为此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5 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我们作为您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的专门律师。该合同规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_________美元的贷款。这里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义而不在本文定义的所有术语具有其在合同中赋予的意义。

作为专门聘请律师,我们已经审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们满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以下简称票据); (4)根据本合同第8.1条(4)项提交的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书(即纽约律师意见书)_________;

(5)我们认为作为本意见书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限于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发生的问题。我们不想对根据任何其他管辖地法律产生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我们信赖关于与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相关的纽约法律事宜的纽约律师意见书。经你们允许,我们已经假定所审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是真实的。

我们对我们的意见书陈述的事宜是就我们所知,未作专门调查,而信赖与上述事宜有关的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根据前述事项,我们的意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从事合同规定的交易,而且就我们所知,有权拥有其财产并从事其目前从事的营业。

(2)借款人已采取了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签署与提交的有关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以及进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动。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票据在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后均构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义务。根据其各自条款可以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付、改组及类似法律的规定。

(4)为批准贷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对借款人的执行所规定的任何种类的政府授权和行动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据的签署和提交免于缴纳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款或登记税及其他费用,不需要从合同或票据项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质的税款。

(6)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无权以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执行的豁免权。

(7)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权并已根据本合同,合法、正当、有效和不可撤销地接受纽约州法院以及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律管辖。

(8)合同当事人选择纽约州法律作为管辖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们贷款支付之时或之前通知人本意见书有任何变化之前,你们可以从本日起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的所有时间内信赖本意见书,如同本意见书每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_________谨上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6 还款担保书

受益人:_________银行

鉴于本担保书的签署和递交是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和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所规定的提款先决条件之一,(以下简称担保人)同意签署本还款担保书。

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和递交本担保书。

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额度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担保人在此共同地和分别地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担保偿还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费用(以下简称担保金额)。在借款人到期应付之日没有或不能根据借款合同之规定按时支付担保金额任何部分时,担保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出具的履约书面通知(履约通知)后的十五天(履约期限)内如数支付该未付的担保金额。

担保人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履行担保义务:

(1)担保人的义务是持续的并将保持有效直至担保金额已由借款人或担保人全部偿还为止; (3)在担保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得取代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债权人的地位;不得行使担保人在抵押书(借款人将全部财产抵押给担保人的协议)项下的权利。借款人对担保人的债务须从属于借款人对贷款人的债务;

(4)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责任。未得到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转让其担保义务;

(5)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任何融通、宽限,或者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都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义务。

(6)贷款人将履约通知送达_________,即被视为已送达担保人,由_________通知_________按其约定比例履行担保义务。不论_________由于任何原因在履约期限内不能支付其应支付的担保金额,_________在履约期限内必须将履约通知上注明的全部应付担保金额支付给贷款人。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1)担保人已为签署和递交本担保书办妥了一切必需的批准手续,并将在担保金额全部偿还之前继续保持本担保书的有效性。

(2)担保人的改组、地位改变和财务状况的变化都不影响担保人履行其担保义务。

(3)本担保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4)如果担保人在接到履约通知后十五天内(包括第十五天)未能或没有履行其担保义务,则担保人立即自动地和无条件地将担保人对借款人全部资产的抵押权转让给贷款人。该转让并不因此解除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继续按上述担保人义务第(6)项的规定,向担保人追索其应付的担保金额。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6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2.申请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款申请表 万 元

申请单位: (公章)年月日 金额单位:

万美元

─┬──┬──────┬──────┬──────┬─────┬──

│ │所有│主要产品名称│上年销售收入│上年出口收入│上年创汇额│净创│

│ │制 ││││ │汇额│

│基├──┼──────┼──────┼──────┼─────┼──┤

│本│││││ ││

│情│││││ ││

│况│││││ ││

│ │││││ ││

├─┼──┴───┬──┴───┬──┴─┬────┴┬────┴──┤

│ │申请贷款金额│  期 限  │用汇计划│ 还汇计划 │ 进口物资名称 │

│贷├──────┼──────┼────┼─────┼───────┤

│款││││ │ │

│情││││ │ │

│况││││ │ │

│ ││││ │ │

├─┼──────┼──────┼────┼─────┼───────┤

│ │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出口收入│新增利税│新增净创汇│  还汇来源  │

│经├──────┼──────┼────┼─────┼───────┤

│济││││ │ │

│效││││ │ │

│益││││ │ │

│ ││││ │ │

─┴──────┴──────┴────┴─────┴───────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____项目负责人:____财务负责人: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单位地址:____电话:_____

(2)流动资金外汇贷款项目审查意见书

────┬──┬────┬──┬────┬──┬─┬────────

│贷款单位││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出│外贸收购( ) │

│││││││口├────────┤

├────┼──┼────┼──┼────┼──┤方│外贸处理( ) │

│进口原料││产品名称││出口何国││式├────────┤

│││││││ │自营出口( ) │

├────┴──┴────┴──┴────┴──┴─┴────────┤

│贷款单位概况│

├─────┬──┬────┬──┬─────┬──┬─────┬──┤

│所有制││法人代表││地 址││电 话││

├─────┼──┼────┼──┼─────┼──┼─────┼──┤

│ ││││出口金额( ││平均换汇成││

│去年产值 ││利润││收购金额或││本美元/元││

│ ││││创汇金额) ││ ││

├─────┼──┼────┼──┼─────┼──┼─────┼──┤

│出口比例 ││││ ││ ││

│(销售额之 ││净创汇额││联系人部门││联系人姓名││

│比)  ││││ ││ ││

├─────┴──┴────┴──┼─────┴──┴─────┴──┤

│ 审查要点 │信贷员审查意见│

├────────────────┼─────────────────┤

│1.出口计划是否落实│ │

├────────────────┤ │

│2.企业管理及加工能力、周期如何│ │

├────────────────┤ │

│3.换汇、创汇及利润情况如何│ │

├────────────────┤ │

│4.还款来源、还款计划是否可行 │ │

├────────────────┤ │

│5.贷款有何风险│ │

├────────────────┤ │

││ │

├────────────────┼─────────────────┤

│ 科长审查意见 │  经理审定意见  │

├────────────────┼─────────────────┤

││ │

││ │

────────────────┴─────────────────

年月日

3.担保书

信用担保书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下称借款人)在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

开户银行证明日期年月日

4.其它文书

(1)借款授权书及授权人签字样本致分行:

兹授权我公司____(职务)____(姓名)向你行全权办理我公司所需贷款事宜,授权人有权与你行接洽办理贷款,并有权在我公司的贷款申请书,贷款合同上签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我公司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随附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人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保证及时通知你行并将变更的借款授权书送达你行。

授权单位: (签章)

董事长:______(签章)

附:授权人的签字,样本或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贷款意向书致____:

关于贵公司__年__月__日为____需要向我行申请__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特表明我行意向如下:我行有意承做该项贷款,条件是:

1.贷款项目必需经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已领取营业执照;

2.根据我行要求向我行提供项目有关的各项资料;

3.经我行进一步审查,确认该项目贷款符合我行各项贷款条件。 ×××××行

日期:年月日

(3)贷款到期通知书____公司:

贵公司于__年__月__日与我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____。按合同还款计划规定,本期还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还款金额为____。希望贵公司作好还款准备,按时来我行办理还款手续,否则将作逾期贷款或违约处理。特此通知。 分行 日期:年月日

(4)到期贷款转逾期科目的通知根据贷款合同及展期通知,你单位____(批准金额)的贷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现贷款余额为__,我行自到期日后一天即将该项贷款转入740逾期贷款科目,原帐号__现改为__。我行并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__%的罚息。

望你单位尽快安排好资金,早日结清上述贷款。××银行外汇信贷部

年月日

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委托贷款协议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借款人:(下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万元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贷款利率: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帐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帐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 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在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 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

第九条 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19年月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以下简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款(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帐号和工商银行分理处)。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提供此类担保的政府部门,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提供此项担保没有违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今后也不会受上述法律、规定、政策变化的影响。

保证人:(公章)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贷款借据贷款合同号: 年 月 日编号:

──────┬─────────┬─────┬───────────

│ 借款单位 │ │ 开户行及 │ │

││ │  帐号  │ │

├──────┼─────────┼─────┼───────────┤

│ 贷款单位 │ │ 开户行及 │ │

││ │  帐号  │ │

├──────┼─────────┼─┬─┬─┼─┬─┬─┬─┬─┬─┤

│ 借款金额 │ │亿│千│百│十│万│千│百│十│元│

│ (大写) │人民币├─┼─┼─┼─┼─┼─┼─┼─┼─┤

││ │ │ │ │ │ │ │ │ │ │

├─┬────┴─────┬──┬┴─┴─┴─┴─┴─┴─┴─┴─┴─┤

│利││借款││

│率││用途││

├─┼───┬──────┴──┼─────────┬────────┤

│ │顺 序│ 日 期 │ 还款金额 │ 备 注 │

│ ├───┼─────────┼─────────┼────────┤

│ │ 1 │ 月 日 │元││

│还├───┼─────────┼─────────┼────────┤

│款│ 2 │ 月 日 │元││

│计├───┼─────────┼─────────┼────────┤

│划│ 3 │ 月 日 │元││

│ ├───┼─────────┼─────────┼────────┤

│ │ 4 │ 月 日 │元││

│ ├───┼─────────┼─────────┼────────┤

│ │ 5 │ 月 日 │元││

├─┴───┴─────────┴─────────┴────────┤

│兹借到中国银行总行信托咨询公司上列贷款,我单位愿遵照银行贷款办法办理│

│;按月息‰计付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保证按还款计划还清贷款本息。│

│借款单位(盖章)担保单位(盖章)│

├─┬───┬───┬──────┬─────────┬───────┤

│ │ 月 │ 日 │ 偿还本金 │ 结 欠 本 金 │  备注  │

│ ├───┼───┼──────┼─────────┼───────┤

│还│ │ ││ │ │

│款├───┼───┼──────┼─────────┼───────┤

│记│ │ ││ │ │

│录├───┼───┼──────┼─────────┼───────┤

│ │ │ ││ │ │

│ ├───┼───┼──────┼─────────┼───────┤

│ │ │ ││ │ │

─┴───┴───┴──────┴─────────┴───────

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文批准立项,借贷双方就下列外汇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美元(大写___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个月,从甲方第一次拨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按中国银行__年期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每__月浮动利率加__%。并每__月调整一次,同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 贷款的拨付和使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汇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汇前十天以加押电报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汇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的用汇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____行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汇通知的同时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汇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汇,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汇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汇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汇,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汇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④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汇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如需在用汇前对外开出信用证,须事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 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汇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须每季度/半年向甲方付息一次。

第七条 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汇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提前还款期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____万美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应以与贷款币别相同的外汇偿付,并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帐号内。

第九条 还汇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____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并由上述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乙方偿还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汇,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汇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送交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转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汇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 19年月日

中国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存档号:

借款方:贷款方:日 期:地 点:

贷款合同 合同号: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 (小写)

(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批准单位)____号文批准的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二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三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四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

2.

3.

4.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贷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494600108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 日期:

贷款合同合同号:

一、合同双方

借 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 种:

金 额:

(小写)

(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a)按年利率%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贷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中国有关部门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借方: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盖 章: 盖 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1494600108

日 期: 日 期: 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贷款合同中投人贷字第号 年月日申请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由单位担保,并经 批准,向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年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年息为%(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申请书(代借款借据)

19年月日

───────────┬───────┬────┬──┬───┬──

│借款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帐号 ││

├───────────┼───────┼────┴──┼───┴──┤

│申请款金额(大写)│ │借款期限 ││

├───────────┼───────┼───────┼──────┤

│借款种类 │ │借款用途 ││

├─┬─────────┴───────┴───────┴──────┤

│借││

│款││

│原││

│因││

├─┼────────┬───────────┬───────────┤

│ │分期借款│  分期还款  │ │

│ ├──┬──┬──┼──┬──┬──┬──┤ │

│借│日期│金额│利率│日期│本金│利息│合计│ │

│还├──┼──┼──┼──┼──┼──┼──┤借款批准后以本申请书作│

│款││││││││为借款借据│

│计├──┼──┼──┼──┼──┼──┼──┤ │

│划││││││││借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章│

│ ├──┼──┼──┼──┼──┼──┼──┤ │

│ ││││││││ │

├─┼──┴──┴──┴──┴──┴──┴──┴───────────┤

│业││

│务││

│部││

│意││

│见│业务部负责人 经办人年 月 日 │

├─┼────────────────────────────────┤

│公││

│司││

│审││

│定││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7

1、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2、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

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4、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5、个人贷押贷款 6、中央贴息助学贷款

7、地方贴息助学贷款 8、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9、个人定向消费贷款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贷款不得用于认购和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贷款不得用于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的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利率规定,确定为月利率_________。利息从发放之日起计算。遇利率调整时,借款期限在一年(含)

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调整,并按原合同签定的利率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第六条 担保方式。本合同采用__________方式的担保,具有约定由本合同中相应担保条款确定。

第七条 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将贷款划入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的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助学贷款(学杂费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人授权贷款人直接将款项划入指定的汽车经销商、商户、保险商或学校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完成该划付行为即视为借款人已经提款完毕。

借款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办理提款:以所购

车辆抵押的,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保险单正本等资料;以保证保险方式的,贷款人已收到保险商同意提供保证保险所出具的《承保确认书》。

第八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自愿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采用分期还款方式,按_________(月、季)还款共分______期,第一期还款日为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从第二期起,每期还款应在每月的_______日前归还;最后

一期还款期限到期日前偿清。具体还款额度根据贷款人提供的分期还款计划确定。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等额本金还款法

3、等额本息还款法 4、递增(减)还款法

5、其他还款法____________

第九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下列帐户中扣收借款本息(含罚息及复息)。

帐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牡丹卡号/活期存折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扣款帐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或牡丹卡超过有效期,或借款人需要变更扣款帐户,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扣款帐户已无法足额扣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手续。

第十条 抵销权。借款人连续2期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其他帐户(包括定期存款帐户)中扣收相关款项,包括贷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定期存款帐户行使抵销权时,依《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办法计息处理。在部分提前支取下抵偿贷款本息后的剩余部分,可按原存期、原利率和原开户日开立新存单或支付借款人现金。对于因抵销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罚息、复利。

1、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到期未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自逾期日起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

2、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

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根据违约使用天数加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

3、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本条1、2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4、借款期限内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但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条第2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自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条第3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及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人应择其重计收复利。

第十二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但仍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的,双方应对剩余部分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并依此执行。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提前还款手续需在贷款人分支机构的柜面办理。

第十三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当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借款人应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偿还;

3、如实提供贷款人所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借款用途及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资信情况;

4、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资收入(如月收入水平低于申请此项贷款时10%以上)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5、借款人保证不因与任何第三方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四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职业性质或变化状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均给予保密。

第十五条 提前收回贷款及质押物、抵押物处置。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或担保条款规定的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形发生时,要求提前收回贷款或处理抵(质)押物,并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提前还款通知,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罚息、复利),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任何承诺;

2、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认购或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或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担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借款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行为;

6、抵押担保贷款借款人连续2期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7、质押担保贷款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造成贷款逾期的。

第十六条

1、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评估、登记、保险、公证、鉴定、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负责支付。

2、借款人种类为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向贷款人指定的保险商办理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类保险险种:

1、车辆损失险 2、第三者责任险

3、机动车辆盗抢险 4、自燃险

5、保证保险 6、财产保险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

保险商经贷款人授权后,可将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赔偿金支付给借款人。借款人取得赔偿金后将赔偿金用于保险事故的善后处理,如: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赔偿保险事故的受害人等。

保证条款

第十七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八条 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九条 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2年,自本合同借贷条款规定的贷款到期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则分别自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当期贷款之日起计算。如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亦相应提前履行。

第二十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 如借款人未按借贷条款的约定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贷款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应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催款通知后15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二十二条 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担保责任,并不因保证人受到的任何指令、财产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应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力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及时提供相关的经济情况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质押条款

第二十六条 出质人将其有权处分的《质物(权)清单》载明的质物(权)的全部权益质押给贷款人,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及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 出质人承诺

1、以合法享有的质物(权)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2、将质物或其权利凭证于贷款发放之日起移交贷款人占有;

3、协助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评估、鉴定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九条 出质人出质权利的兑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期届满前兑现。

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出质人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三十条 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书面通知贷款人:

1、质物(权)发生权属纠纷的诉讼;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出质人的地址、住所、联系电话(包括bp机或手机)等发生变更。

出质人有前款列举的情形,应在事后7日内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一条 借贷条款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获清偿,或贷款人根据借贷条款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获清偿的,贷款人即有权处分质物(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十二条 若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处分质物(权),而该质物(权)项下的权利尚未到期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兑现质物(权),因提前兑现而造成的利息等损失由质人承担.

提前兑现定期储蓄存单的,按本合同第九条对定期储蓄存单行使抵销权的方法处理.

提前兑付凭证式国债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于1999年7月9日颁布的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办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质押条款的效力,出质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抵押条款

第三十四条 抵押人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有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证明等交贷款人保管。

第三十七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须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抵押物保险,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且保险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

第三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价值减少,应将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提前归还贷款。

第四十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四十一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贷款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经贷款人同意转让的,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应提前足额归还贷款。

第四十二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贷款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四十三条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五条所述情形,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四十四条 设定抵押物需要到有权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合作。

第四十五条 抵押物的保险、估价、鉴定、登记、过户、保管费及诉讼费用等由抵押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四十七条 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生效后生效。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及所有其它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本合同生效以后,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借贷双方共同办理。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四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需提供其他担保的,贷款人与担保人另行签定合同。

第五十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贷款人不经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义务;借款人和担保人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有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协议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 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依法接受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贷款人可采取必要的途径或方式追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贷款人为保障本身利益而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讨,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按活期存款计收利息。

第五十四条 补充条款

(一) 授权条款:借款人授权贷人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其助学贷款资料,提供的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实际还款记录等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需采集的内容。对于上述授权,借款人已经清楚并全面理解。

(二) 特别提示:借款人国家助学贷款资料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后,信用记录将被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中,并将产生重要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贷款人、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

合同附件:

1、

2、

3、

4、

5、

6、

贷款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1(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2(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贷款借款合同范本注意事项:

一、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仅指金融机构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其签订是为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产生之债的履行和清偿。担保可以是一个单独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设定担保条款。担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财产或权利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也可以是第三方为债务人以各种方式担保。

二、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借、贷双方或担保人、被担保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行为及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三、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应向合同签订地或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申请。

北京市公证处负责办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国内、涉外、涉港、澳、台金融事务公证。

目前,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金融事务公证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和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及票据和各种有价证券公证。

四、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人身份证明;

贷款方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涉及外汇内容的提交《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借款合同文本、担保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还须提供:

(1)抵押或质押清单、抵押或质押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权利质押则应提供权利所属凭证,如股票、汇票、支票等;

(2)低押财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3)抵押或质押财产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合同中约定抵押或质押财产须评估,投保险的,提交保险单据及评估证书;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应由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提交会议通过文件;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应提供能证明其资信情况的证明,如资产负债表、评估证明等;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1)凡在我处备案的金融机构,可不提供1、2所列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以供核实。五、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可以直接赋各类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即在借款、抵押、保证等合同签订之时,可通过法定的公证程序赋予该合同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如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持此公证书直接到应管辖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于诉讼程序,及时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应具备的条件:

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债权文书内容明确、真实、合法、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异议;

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六、当您准备申办上述公证时,为简化程序,您可以按照下列步骤与公证处配合进行。

可先由借方或贷方到公证处谈清申请公证的意向,将借款合同文本提交公证处依法进行先期审查,并了解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在公证机构依法审查借款合同期间,借、贷双方可以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准备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8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人交付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a)除非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人各执一份。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9

a银行作为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人,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人交付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10

答:农民工,是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农民,是指经 “第一书记”推荐,且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农村转移劳动者。

问: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最高是多少?

答:广西农民工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问: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是多久?

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或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以按规定给予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展期贷款不予贴息。

问: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问: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与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1)自愿申请;(2)组织推荐;(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4)担保机构担保;(5)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问:申请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贷款项目用途说明、抵押担保意向和还款计划;(2)劳动合同或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经“第一书记”推荐的农民不需要提供);(3)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5)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问: 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人范围有哪类人员?

答:具有所在地户籍或在所在地工作的下列人员:(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2)垂直机关工作人员;(3)在规模以上企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4)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村“两委”干部和公职人员。

问: 广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哪种情况可以免除担保?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11

(二)是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是持有有效《毕业证书》,且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或是持有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尚未就业的复员(转业)军人;或是在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转移就业登记或是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证》的农村劳动力人员。

二、贷款额度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的小额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5万元;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的,提供的小额贷款担保额度一般为20万元,或根据经营项目和安置本市城镇失业人员人数,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提供担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贷款期限

小额贷款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四、贷款利率与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执行。市财政部门对从事微利项目的个体经营、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的借款人发生的小额担保贷款利息据实全额贴息。

五、贷款程序

(一)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

当向户籍或经营所在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1、借款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经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承诺书》;

5、经办银行、担保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的

向注册登记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但款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1、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的《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原(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及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的授权书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8、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9、当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10、企业一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11、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12、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申请最高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还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3、企业招用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14,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纪录,

1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及复印件;

16、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借款人应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且已用于项目经营的资金不低于贷款本金的30%;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债能力。

六、审批程序

(一)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

1、在信用社区申请的

社保所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人资信情况调查表》的内容对申请人进行调查。

社保所根据调查结果对申请人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在其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宣传公告栏公示3天。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将申请资料推荐到经办银行,经办银行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贷款的审核并通知担保机构办理有关担保手续。担保机构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贷款申请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与经办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经办银行在签订《保证各同》后2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资金。

2、在非信用社区申请的

社保所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有效后在《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上签署意见,将资料送与区县签约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可行性、自有资金、还款来源和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担保手续,由与区县签约的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业务。

(二)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的

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在申请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对小企业申请资料进行调查,确认资料真实有效,项目可行后,在《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将资料送市创业指导中心。

市创业指导中心、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联合对企业的自有资金、还款能力、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区县劳动保障部门通知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经办银行在2个工作内办理贷款手续。

七、贴息申请

(一)个体工商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贷款人在向社保所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的同时提出财政贴息书面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一式三联。社保所根据规定审核贷款人是否从事微利项目,对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章确认,随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资料转入下一审核环节。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12

1.1 定义 为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主语的含义。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6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贷款”……

“贷款承诺”……

“贷款分行”……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

“银行工作日”……

“参考银行”……

“子公司”……

“终止日”……

1.2 释义 本文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2.承诺、付款

2.1 贷款承诺 每个银行按照本条例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全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

2.3 付款……

3.还款

3.1 还款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九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九分之一。但头一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八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 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纽约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并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百分之二分之一(1/2%)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 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例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该笔贷款支付之前发送该通知,则该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因发送通知而告终止。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有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4.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行应在每次决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迟延支付的利息……

4.3 替代利率……

5.费用

5.1 承诺费 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

5.2 管理费 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当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 费 借款人应支付给行费,费包括……

6.税款

6.1 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 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消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如果对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借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任何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证明上述交税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行。

6.2 印花税 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行或该行。

7.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纽约时间上午_________时为止,用美元,用纽约银行时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行其时决定的、为在纽约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行在abc银行开立的账户,或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账户。

(2)凡根据本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凡写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在下一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利息期,除非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跨月。在这种情况下,应提前在上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

7.2 计算 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8.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 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纽约时间下午5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行和银行特聘的纽约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_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 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i)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9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ii)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为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行满意。

9.声明与保证

9.1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计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计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时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5)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或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或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细则,或任何合同、文件,或对借款人或子公司或其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构成违约行为。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1981年12月31日及截止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来,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 重要声明与保证 第9.1条所规定的第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10.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

10.2 政府许可……

10.3 财务报表……

10.4 检查权……

10.5 违约通知 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不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根据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行。

10.6 留置权和抵押权 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或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没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

(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

(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后一年内到期的债务;

(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该项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 保险……

10.8 免税通知……

11.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 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条中所指的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或认定其作出或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被解散;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必须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的部分的营业。

11.2 违约补救 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并应通知借款人:

(1)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的义务宣告终止,以及或者

(2)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并应该支付;因此所有上述金额应立即到期和应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人明示放弃。

11.3 抵消权 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候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款提起的诉讼通知行。

11.4 非排他性权利 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利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方法。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 适用以及支付额的分配 行根据本合同或票据(但不是根据3.3或14.4条)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额,应不考虑借款人所指定的适用而作如下分配:首先根据第14条到期未付的任何数额,但不是根据第14.4条应付的金额;其次,用于第5条到期未付的任何费用;第三,任何根据第3.2条到期未付的保险费;第四,任何到期未付的贷款利息;第五,偿还贷款本金。上述支付额应按照所收到的资金,按第1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行和各行间分配。

12.2 支付额的分摊 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是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不是指根据第3.3条或第11.3条或14.4条,或根据第12.1条由行进行的分摊),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行,行应根据第12.2条分配上述金额,如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通过行使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部分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他银行购买这些银行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银行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银行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度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银行购买参与权的任何银行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如同该银行是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银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到的金额。

13.行

13.1 行

(1)各行授权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

(i)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

(ii)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

(iii)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行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行应立即

(i)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

(ii)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

(iii)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

(iv)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

(v)将根据第6.1条递交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行收到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约束力。

(9)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银行也可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行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限行应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行。如果在作出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行没有被指定和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行,这种指定的行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_________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他货币,或者是这种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行一经接受指定为行时,即应接替并赋予卸任的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行应被解除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行辞职或被撤换,在它根据本合同和为行时所作所为或不作为,本条的各项规定应继续对它有效。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偿付行(就借款人未补偿部分)在执行其作为行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和其他特聘的顾问的合理费用,如果行需要在支付货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诺确定。如果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所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 行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行可以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行确定的年利率是行提供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行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行发出相反通知,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任何银行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行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行可以(但不必)把相当于所有银行(没有从它收到上述通知)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银行没有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行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账户,行应有权根据其选择,从该行或借款人立即索还上述金额(不影响借款人对上述银行的权利),以及从支付之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每日利息,行确定的年利率为行提供的伦敦银行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补偿

14.1 开办费 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和签订本合同的票据以及有关银团贷款发生的一切合同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行的各行特聘顾问的特聘的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借款人应立即以美元补偿行和各行由于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

(2)任何违约事件,或

(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 其他费用 如果借款人

(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

(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4.4 增加的费用 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的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其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

(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

(i)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

(ii)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或者

(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账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15.一般条款

15.1 法院的选择 本合同受纽约州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 管辖权

(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在纽约州法院或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__________________信箱(该信箱在纽约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街)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人。借款人同意,如果不能保护该人,任何传票或传唤得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任何上述诉讼或是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美国纽约州_________地,美国纽约南区巡回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不论是以主权或其他为依据),并同意在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或纽约南区巡回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约南区巡回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

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 贷款货币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的,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银行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本合同每一条款述及的美元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他货币支付(不论根据判决或其他),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以行或上述银行根据正常的银行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银行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由于任何理由,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 票据的替换 由于票据丢失、被窃、被毁或残缺不全,

(1)在丢失、被窃、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

(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负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代替残损票据。

15.5 通知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以电传或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邮资已付。上述所有通知应递交给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地址(视具体情况而定),或上述收受人通知其他当事人已指出的其他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 补救和弃权 行或任何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

15.7 变更 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的文件变更。

15.8 转让

(1)本合同对借款人、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银行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经常根据任何银行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银行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银行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银行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论,应指各个被转让和义务的银行和个人。

15.9 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 继续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 语言 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附有英文译文,由必须提交上述文件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 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它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 副本 本合同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 术语的统一性 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纽约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签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行____________

签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xyz银行,管理行

签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abc银行,管理行

签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各行:贷款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美元

签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美元

签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美元

签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美元

签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2017银行贷款合同(2) | 返回目录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人,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人交付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a)除非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贷款合同汇集2017银行贷款合同(3) | 返回目录合同【一】

银行小额借款合同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 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 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 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二】

银行借贷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银行贷款购销合同范本银行贷款合同(4) | 返回目录银行贷款购销合同范本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个人贷款担保书篇13

(以下简称借款方)

(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方的担保提供

贷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

个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为

.

第四条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

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 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

第六条 借款偿还:借款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款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偿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 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借款方2 ‰的违约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贷款方支付2 ‰的承担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 )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 )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 )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 )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担保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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