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实用13篇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篇1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讲话精神,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档案馆发展的实际,通过主动发现、科学分析、及时预警、有效防范,积极探索和及时预防廉政风险,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档案馆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紧密围绕工作实际,以风险防控为目标,制度建设为重点,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发挥廉政文化的治本功能,努力构建流程规范、风险明确、预警及时、措施有力、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规范决策行为,约束权力行使,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保障资金、资源、资产安全,促进廉政风险“可查、可防、可控”,保障档案馆科学发展。

三、主要做法

1、班子重视,组织落实

档案馆领导班子认真学习,集体讨论、研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传达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思想动员和组织落实,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馆领导班子根据各自分管的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档案馆馆长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档案馆中心工作和发展情况,确定重点项目,从梳理和完善日常工作流程入手,认真组织查找廉政风险点,研究制订预警防控措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完善自查自纠自警机制,切实降低廉政风险。

2、成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召开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动员会后,馆领导班子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召开馆内全体人员参加的专题讨论会,学习、动员、部署,制定了《档案馆2015年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3、找准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

通过对馆内有关岗位运行流程和环节的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依据一定规则评估界定风险等级并作预警,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修正防范措施,做到保证落实,形成依托风险排查、评估预警、修正防控、跟踪监督的循环管理模式和排查预警防控机制。

(1)风险排查

针对日常工作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采取“流程梳理、环节检查、群众评议、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排查工作运行中各个环节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查找风险点尽可能做到全面、准确,重点查找对外采购、涉及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风险点。

通过梳理工作流程、编制事项目录、明确防控事项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规定依据等,绘制“档案利用流程图”及“物品采购流程图。

(2)评估预警

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原则上根据风险发生机率、危害损失程度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将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高风险,是指直接行使执纪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项目审批及人、财、物管理等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中风险,是指直接行使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人、财、物管理等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低风险,是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风险点的预评估基本采取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自定,本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

(3)修正防控

对查找的风险点,经档案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正防控。

(4)跟踪监督

对查找的风险点预警防控的同时,加强跟踪监督,特别是对在该岗位工作的人员,不断进行提醒和督促,对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以制度加以保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运行的情况,对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作进一步优化,对新出现的风险点,制定新的预警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良性循环。

4、加强制度建设,积极防范风险

根据排查的风险点,档案馆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了梳理,通过废、改、立,新建和完善了一些制度,已在学院的日常工作中运行,并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和逐步完成。

四、工作体会

1、党政合一,统一思想,齐抓共管。档案馆领导班子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和落实预警防控措施,做好自身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预警防控工作。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使大家对廉政风险的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2、坚持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与馆内中心工作相结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3、注重工作实效。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紧紧围绕有关岗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权力运行薄弱环节以及教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管理有方、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确保工作实效。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篇2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进一步确立“有岗就有责,有责就有权,有权就有风险,有风险就要防控”的意识,层层抓防控、全员查风险、全面促落实,全力保长效。要紧紧抓住“找、防、控”各个环节,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各类风险点,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重点抓好“一岗双责”的履行,积极寻找预防岗位廉政风险的途径,牢牢控制和及时化解岗位廉政风险,逐步建立起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防控长效机制和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坚定不移地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

(一)主要任务

1.核定权力清单

根据处室部院所工作职责,清理、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绘制每项业务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

2.排查廉政风险

采取自己查,同事帮,自下而上,内外结合的方式。通过岗位自查、综合评定、集体研究等形式,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目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全校监督。

3.评估风险等级

在找准查深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等内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廉政风险点。针对不同的等级风险,防控力度和防控频率要有所侧重,高风险的防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一般风险防控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低风险的防控经办人和责任人具体落实。

(二)方法步骤

1.每年1-3月研究排查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要从干部个人、部门两个层面,围绕岗位、工作环节等容易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腐败风险公示接受监督”的程序,采取自己找、部门查、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的方法,全面、客观地查找、确定廉政风险点。排查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查找个人风险(责任人:部门负责人)

个人风险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三类。

思想道德风险。重点查找遵守党章党纪和工作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道德修养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内容。

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在集体决策行为和执行议事规则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内容;可能引发懒政怠政、失职的风险内容;资金流量大、业务频率高、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岗位业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内容。

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对树立良好作风和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造成影响的外部因素;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违反执业操守,导致管理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的外部因素。

(2)查找部门风险(责任人:分管领导)

部门风险包括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

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在业务工作流程的某一环节,或与之相衔接的业务流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导致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的风险内容。

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明确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标准等可能发生的风险内容;自主权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的风险内容。

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在落实各项组织原则、政策,执行制度规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外部因素。

(3)查找单位风险(责任人:主要领导)

重点查找本单位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腐败风险点。

2.确定风险等级。依照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腐败行为发生几率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由高到低确定一、二、三级腐败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一级风险。特别容易发生腐败的部门、岗位,发生腐败后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

二级风险。比较容易发生腐败的部门、岗位,发生腐败后造成一般影响。

三级风险。可能会发生腐败风险的部门、岗位,发生腐败后,可能会造成较一般影响。

3.制定防控措施(4月)。在集体评查的基础上,针对具体风险,列出相对应的制度、防范措施以及需要完善的制度、措施,原则上“一级风险”防控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分管领导具体落实; “二级风险”防控分管领导亲自参与,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 “三级风险”防控部门负责人亲自参与,经办人和责任人具体落实。

4.建立风险档案(5月)。各单位将排查到的风险分门别类,汇总造册,并填写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表,按单位、岗位(个人)廉政风险建立台账,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报送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备案。

5.完善互查机制(6月)。积极探索防控风险新举措,探索同级互查机制,尤其要加强对可能发生人为干预等环节的相互检查,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监督执纪、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权力运行过程的再监督,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预警纠错机制,综合运用督导、提醒、纠错、诫勉谈话等有效形式,及时纠正和处置权力运行中的失误和偏差,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6.考核总结(12月)。以年度为周期,各部门(单位)要安排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写出整改方案,于12月底交纪委办公室;纪委根据年度考核,评估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完善防范体系;及时督促调整风险点、防控措施,纠正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导。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按照《方案》要求,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主责,强力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责任人。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篇3

二、主要任务

(一)工作任务

1.各股室要对去年执行风险防控管理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继续完善和执行风险防控体系各个具体事项的“一图、一表、一单、一规程、一制度”,提升风险防控工作的质量,增强防控的效果。

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事项为:

业务服务类——预警信息、重大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制作与报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行政管理类——重大事项决策、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公务接待、局务公开、重大突发事件报告。

(二)防控重点

重点领域:科技服务、政府采购、基本建设、人员录用、业务服务、行政管理、人影专项经费、行政审批等。

重点对象:对部门(单位)内外行使权力和其他容易产生问题的工作事项以及承办的岗位。

重点环节:工作流程中存在重要风险的环节,如科技服务收入和支出,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基本建设工程量变更、工程预算调整、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各类合同的签订,大额资金的支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

三、保障措施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篇4

二、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范围包括局领导班子,各科、各司法所、依法治区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以下简称“各科室”)所有岗位。

三、工作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4年4月)

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廉政风险监测、管理、处置等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搞好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实施指南》,了解掌握廉政风险防控PDCA循环管理模式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实施步骤、操作流程等要素,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4年5月—2014年9月)

以《实施指南》标准化文件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抓好以下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1.核定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

清理职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权限,突出权责一致的要求,按照岗位、科室和单位三个层面,逐一清理和明确各类职权。

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时,依据以下两种情形分别绘制。一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定程序绘制,流程图应载明行使权力的步骤、承办部门、办理时限、投诉举报方式等,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监督;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便民实用”和“一权一图、权图对应”的原则,针对每一项职权(包括内部职权),优化运行流程,明确办理主体、时限和监督方式等,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审核把关。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对职权清理项目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审核,审核重点是职权等级是否全面彻底、表达是否准确、流程图的编制是否符合权力运行规律、是否符合具体操作程序。清理出的职权目录以及绘制的权力运行流程图经审定后对外公示。

2.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查找确定廉政风险。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分思想道德风险、岗位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和制度机制风险五类风险。要从人员、科室、单位三个层面查找。

个人风险包括思想向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三类。(1)思想道德风险。重点查找遵守党纪和工作纪律,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道德修养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2)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在集体决策行为和执行议事规则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内容;可能引发行政不作为、失职的风险内容;资金流量大、业务频率高、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岗位业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内容。(3)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对树立良好作风和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造成影响的外部因素;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违反执业操守,导致行政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的外部因素。

科室风险包括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1)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在业务工作流程的某一环节,或与之相衔接的业务流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导致不作为或的风险内容。(2)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明确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标准等可能发生的风险内容;自由裁量权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的风险内容。(3)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在落实各项组织原则、政策,执行制度规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外部因素。各科室要在充分讨论后填写。

在查找廉政风险过程中还应重点查找以下内容:业务流程的规范性、严密性与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审核、审批环节是否设置到位;岗位的职责权限,重点关注自由裁量权大小等;岗位人员履行业务职责所受到的外部不良因素影响,如潜在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等行为;岗位人员履行业务职责应执行的规章制度健全、执行等情况;岗位人员履行业务职责所接受的监督情况,包括来自流程下一环节的监督、上级部门的监督、监察部门的监督以及社会的监督等。

评定廉政风险等级。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概率及危害程度等方面考虑,廉政风险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廉政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参照《实施指南》。

制定防控措施。认真分析风险产生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制定相应防控措施,有针对性的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按高、中、低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二是属于思想道德、权力运行、制度机制等风险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等。同时严格按照区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将权力上网公开运行接受电子监察,推进科技防控。在区司法局网站专设“廉政建设”栏目,接受群众监督。

3.构筑五道防线,防范廉政风险

先行过滤。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前期预防。通过综合运用听证质询、办事公开、权力制衡、公开承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措施,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主动性。

中期监控。通过召开专题会、组织自查、群众评议、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舆论监督、举报、政风行风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

后期处置。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予以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避免违纪违法。

综合治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创建有利于党员干部争效促廉的制度环境。

4.组织评估修正,检验防范效果

通过定期自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估,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

5.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机制。结合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开展“推行马上就办,加强治庸问责”工作,以岗位廉政教育为着力点,继续完善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机制。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加以防范。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纠错机制。通过定期分析、研判和评估发现廉政风险,及时发现预警信号,综合运用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方式,及时纠正和处置权力运行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责任机制。按照“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分别是单位、科室、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层面内的风险管理负总责。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考评检查机制。要研究制定检查评估标准,结合“推行马上就办,加强治庸问责”工作的要求,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社会评价办法,采取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提高自身检查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考评阶段(2014年10月)

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修改完善工作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科学构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网络。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总结与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科室负责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其他人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全员参与,整体推进

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紧密联系本科室、本岗位具体工作,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强化风险防控措施,要全员参与、全员防控、全域覆盖,建立起反腐倡廉建设与行政业务之间的关联机制,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施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三)抓上带下,系统联动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篇5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通过“找、防、控”三个环节,有效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源头上、机制上有效筑起廉政风险“防火墙”,为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二、实施范围

1.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2.学校内部全体教职员工;

3.学校中的全体学生以及家长。

三、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和实用实效的工作原则,全面实施。

四、防范内容

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通过查找、防范、提醒三个环节有效堵绝廉政风险。

(一)查找四种风险

1、思想道德风险。指个人因主观原因和外部环境的不良诱惑而可能产生思想道德问题的风险。主要表现在: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忽视学生的正当要求;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见利忘义、;贪图享受、腐化堕落;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庸懒散漫等。

2、制度机制风险。指单位因制度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力可能导致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对在工作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致使管理过程中存在着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流程出现漏洞;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事项未能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致使权力没有按要求规范公开运行。

3、岗位职责风险。指个人因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不能正确行使权力可能导致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对职责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致使单位所属人员或本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

4、人员素质风险。指个人因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家庭因素影响不正确行使权力可能导致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因文化素质差异办理工作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质量和效率不同。

(二)防范三个环节

在廉政风险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方面下功夫。一是针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点,完善教师职员廉政教育方案,公开办事程序,工作职责;二是通过定期监测、自查、抽查问卷等形式,掌握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教职工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便进一步采取相应的后期处置办法。三是针对中期监控风险发现的问题,视情节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轻微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三)抓好一个教育重点

根据廉政风险查找、防控中普遍性、关键性问题及时调整教职工宣传教育培训方案和工作重点。

五、实施时间

六、工作步骤

1、部署动员教育(元月)。在本单位广泛开展防范廉政风险教育,使广大教职工明确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内容和方法步骤,动员大家积极主动参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增强主动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2、梳理岗位职责(2月)。理清本单位及其各业务岗位承担的工作事项和每项工作的基本流程,对工作流程中涉及到的各级各类人员,进一步清晰职责职权,重点围绕管人、管钱、管物、管事的相关环节,明确各岗位具体权力责任。

3、排查廉政风险(3月)。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按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由本岗位人员提出一般风险或者高风险等级的初步意见,经本单位领导班子严格审核把关后,确定各岗位风险等级(风险等级按严重程度分为: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对查找的风险点进行登记汇总。具体要查找两个层面的风险:

一是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教职工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集体定等多种形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依次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是查找单位风险。结合单位或行业特点,各站所、各单位认真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决策的执行和考核监督主要负责人行使职权的廉政风险,经本单位审核后,报纪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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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社区、党小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化解措施得力、防控管理到位。

二、具体措施

(一)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结合”

1、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岗位职能职责相结合

对医院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行风效能建设相结合

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行风建设和行风政风民主评议,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制定有效措施,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党务政务公开相结合

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公开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加大公开力度。要明确公开内容,如:公开医院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收费依据、项目、标准。

(二)扩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覆盖面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篇7

二、目的意义

“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是以保持党员干部廉洁勤政为目的,融教育、制度和监督于一体,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是国家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尤其是在执法工作中有着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在行使过程中必然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一旦形成廉政风险不能有效防范,势必产生不良后果,甚至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公安监督工作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监督工作,更有着特殊的规定和要求。在公安机关通过每位民警、每个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订相应防范措施,规范和制约权力,建立健全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机制,将预防关口前移,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和针对性,使制度内化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基本原则

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要坚持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挽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四、实施步骤

第一个步骤:全面排查廉政风险

1.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市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采取专题学习、重点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全体民警深入学习并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和xx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充分认识公安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苏州市纪委、市委政法委排查廉政风险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目的和意义,明确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的具体要求,教育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和廉洁警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公安机关肩负和完成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目的是预防和控制民警不犯或少犯错误、减少失误,防微杜渐,从政治上真正起到关心和保护广大民警的作用,从而提高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让民警人人参与,树立风险理念,筑牢思想防线。各单位工作计划在6月15日前报送市局纪委。

2.全面排查廉政风险。要结合各自岗位职责特点,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影响权力正确行使的廉政风险事项,重点围绕工作态度认真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围绕部门管理认真查找制度机制风险,围绕工作岗位认真查找权力职责风险。要集中一段时间,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等途径,将风险点找准找全。排查工作分两个层次:

一是个人。民警个人要对照自身岗位职权,结合以往履职及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从工作态度、岗位职责等方面认真排查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填写《个人廉政风险查找和防范承诺表》,在单位办公场所醒目处公示。经公示征询意见和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审核确认后,填写《个人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和防范承诺表》再予公示。一般民警由所在单位主持工作负责人审核,主持工作负责人由分管局领导审核。今后,民警个人履行防范承诺情况纳入年终公务员考核和个人述职述廉内容。

二是单位。各单位要对照主要职责,特别是核准后的权力、权限,认真排查管理和相关制度执行中潜在的廉政风险,填写《单位廉政风险查找和防范承诺表》,在本单位办公场所醒目处公示。在公示的基础上,要召开廉政风险分析会议进一步广泛征询意见,并填写《单位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和防范承诺表》再予公示。今后,单位履行防范措施情况纳入年终对各单位考核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内容。

排查廉政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围绕岗位职责特点和权力运行过程;二是围绕业务工作各类数据分析比对;三是围绕日常办理群众投诉和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四是围绕一些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排查工作中,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单位《单位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和防范承诺表》在7月15日前报市局纪委。

第二个步骤:积极防范廉政风险

在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要从监督、制度入手,着眼长远,夯实基础,积极防范廉政风险。

1.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深化内外监督机制建设,不断拓展监督的渠道,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半年度总结考评,组织召开一次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主动汇报工作,广泛深入地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增加风险内容,修订防控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和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检查考核制度,加大对民警履行防范承诺、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日常监督力度,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兼职纪检员、督察员、员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相关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教育培训,畅通沟通渠道,形成内部监督合力。纪检督察要对各单位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察,积极防控各类廉政风险。

2.完善制度建设。廉政风险发生在业务环节,源于管理上漏洞。必须通过完善制度,强化业务监控,加以防范和解决。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一方面,要对每个岗位的业务工作制订相关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确保权力正确运行;另一方面,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检查督促,严格奖惩考核,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市局各职能部门要对市局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对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的要进行修订和完善,对管理上存在的盲区和漏洞,要及时制订落实相关措施加以规范,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

第三个步骤:有效控制廉政风险

要在排查风险点的基础上,按照权力分解制衡理论,引入并实践标准化管理理念,加大技术反腐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督和过程控制。

1.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模式。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市局清理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已放在市局督察队网页“工作制度”栏目内,请各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在工作中抓好贯彻执行。各单位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可能发生人为干预行为和运用自由裁量权的环节的监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权力运行符合法定程序要求。二是积极导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健全各类基础台帐资料,使权力行使处处留下痕迹,做到凡事有人负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监督。

2.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分析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各岗位职能特点,定期对搜集的主要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判定廉政风险有无实际发生,从而及早控制和化解各类风险。要继续落实《苏州市公安机关民警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判工作制度》,按照月分析、季研判、半年度联席会议的要求,定期分析廉政风险,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不让民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问题。

3.严格落实“诫勉”、“函询”、“问责”制度。要在定期分析廉政风险的同时,全面落实“诫勉”、“函询”、“问责”等制度规定,该诫勉提醒的要及时诫勉提醒,该函询讲清问题的要及时函询讲清问题,该追究责任的要及时追究责任,使个别民警在发生轻微违纪时就有人抓、有人管,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第四个步骤:组织检查验收

纪检督察部门要经常性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指导,推动排查廉政风险工作扎实开展。活动结束后,纪检、政工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对搞走过场、被动应付的,要责令相关单位重新翻工补课,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要积极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的重要性,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的始终,领导要为民警作表率,机关要为基层作表率,各级领导和广大机关民警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积极推进全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建工作。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篇8

二、明确防范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基本方针,坚持“贯穿一条主线、强化两种意识、立足三项建设、建立四个在前”,即: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规划》为主线,强化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立足班子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查找风险在前、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约束在前的防范机制,积极营造廉政勤政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全局反腐倡廉建设。

工作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对领导干部和行使干部人事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权、为民服务事项、基建项目以及资金、资产监察的部门及党员干部进行风险防范和监控。充分体现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抓住风险查找、权力公开、教育防范、监督控制和预警纠偏等重点环节,构建权责明确、防范有效、动态监控、处置有力、评价科学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形成以人为本、以工作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态势。2013 年重点抓好机关股室、县直卫生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三、开展防范管理的工作环节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以年度为周期,通过实施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步骤和廉政风险规划、廉政风险教育、廉政风险识别、廉政风险防范、廉政风险修正五个环节的管理活动,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工作手段,控制和约束权力运行,防范与消除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一)廉政风险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任务是制定计划、成立机构、健全机制,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廉政风险监控推进机制。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一把手”的责任,认真研究部署,严密组织落实。为使防范管理取得实效,我局成立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按业务分管各负其责,组织召开分管单位干部职工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廉政风险教育 、教育和保护干部职工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要明确岗位职责和廉政职责,主动防范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要围绕转变观念、淡化权利、加强责任、强化服务,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筑牢防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健康成长,避免人生挫折,防止走上弯路。

(三)廉政风险识别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查找,开展廉政风险评析工作,准确划分廉政风险等级。

1、查找。根据腐败行为的变化特点,结合以往经验教训、社会评价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把所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重点查找工作实践中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足。认真开展“四查”工作,通过自己查、群众提、集中评、领导帮、上级审等办法,查找出每一项行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

一是岗位自查。每个干部职工根据所在岗位特点,对工作职权行使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深入自查,填写《岗位(个人)自查与领导评查点》中的自查内容,确定个人岗位风险点。

二是股室自查。在岗位自查的基础上,各股室、县直卫生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对本单位职权行使的每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深入自查,填写《自查与领导评查表》的自查内容,确定本单位每个岗位的风险点。

三是领导评查。由局各分管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对所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岗位自查出的风险点进行评查完善。

四是综合联查。召开股级以上干部会议,邀请行评代表、廉政监督员参加,对自查、评查出的所有风险点进行联查和综合评议,确定本单位各岗位、各环节的风险点。根据会议情况填写《部门综合评查记录》。

2、评析廉政风险等级。综合联查时,依据查找出的的多少和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机率等内容,对进行风险等级评析和确定,填写《部门综合联查表》。

一是分析风险表现,要从本单位、本岗位实际出发,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逐一进行分析研究,看哪些部位有潜在廉政风险;

二是分析风险危害和发生几率,着重分析每一项权力发生腐败问题后会带来哪些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在什么时间、哪些环节发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段时期内发生的几率高不高等;

三是开展风险排序,由各单位对所负责的风险点,按照风险表现、发生几率和危害大小进行风险排序,填写《廉政风险点和等级目录汇总表》,认定一般风险与重大风险,突出预防重点。廉政风险等级分为三级: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是一级风险;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章违规行为的是二级风险;存在苗头,可能产生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是三级风险(一般风险)。对分析评定的一、二、三级风险点和等级目录要报局党委审定,同时报县纪委备案。

(四)廉政风险防范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篇9

一、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的内涵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点,是指公共权力运行流程中可能出现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廉政风险的具体环节或岗位。廉政风险点及其相对应的廉政风险是动态的、变化的,随着权力运行的变化或岗位职能职权的调整,而相应发生变化。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指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对权力运行各个方面和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实施有效防控,实现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行政业务与廉政工作、思想防范与制度约束的有效结合,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的发生。

所谓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是指基层检察机关在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过程中,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现有工作机制如规范化管理机制、检务督察机制、执法档案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等有效对接,在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运行的同时,促进检察工作各项管理机制协同发展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作方式。

二、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的理论基础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对检察人员实行廉政风险管理,提高其拒腐防变能力,是当前各级基层检察院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才能有力地促进检察干警廉洁执法、高效履职,从而使检察机关各项职能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一)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的理论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科学合理、系统配套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发文中提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规划》涉及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检察机关应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既要立足当前,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又要着眼长远,科学筹划安排,分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实施。

由此可见,《实施纲要》、《工作规划》中所描述的惩防腐败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根据唯物辩证法的系统论思想,惩防腐败体系的生存与发展与其外部机制息息相关。因此,基层检察院贯彻执行《实施纲要》、《工作规划》必须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基层检察机关的现有工作机制相结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造性地实施。

(二)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的现实基础

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机关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性工作,事关整个检察事业的发展全局。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及《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我省也专门下发了《湖南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及量化评分细则》,对基层检察院建设进行督导和规范。应当说,从中央到地方,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是非常支持的,特别是近几年来,上级院一直将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大指导力度,使基层检察院干警的执法能力、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科技装备等有了很大改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人员短缺、案多人少,仍是制约基层检察院发展的突出问题。  作为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在整个国家权力机构中,担当着反腐倡廉的重要司法职能。如何规范检察机关自身的执法行为,确保检察人员自身的廉洁性,作为检察机关承担内部监督职能的纪检监察部门也“从幕后走到台前”,肩负起做好检察人员廉政风险管理的重要职责,除了开展日常的纪检监察外,如何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需要制度与方法的创新。

然而,人员短缺、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依然制约着基层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也不例外。据统计,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专职人员一般为1-2人,却要承担日益繁重的内部监督职责,而且这种状况还会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笔者认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缓解当前任务重人手少的矛盾,必须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方能履行好自己的内部监督职能。实际上,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将尽可能多的人员安排到业务部门办案,有些基层检察院不得不将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合署办公或多个部门人员交叉任职。这就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基层检察院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检务督察机制、执法档案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等现有工作机制相结合,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提供了现实基础。

三、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的表现形式

通过比较分析,不难发现基层检察院的现有工作机制如规范化管理机制、检务督察机制、执法档案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等,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目标、内容、方法上存在诸多共性,正因为他们之间有着天然的契合性,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才有了现实可能性。下面,笔者就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的主要表现形式作一简要论述。

(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规范化管理机制相结合

规范化管理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为了确保检察人员的管理、检察办案工作的开展、检察机关的运作均按照既定的程序、规则、制度进行,而建立的一套现代的、科学的、符合法律监督职能要求、检察执法特点和检察队伍构成的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规范化管理机制的有机结合,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干警执法活动的全程监督,突出防控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二是规范同步录音录像,专人负责管理录音录像和其他各种资料。三是层层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强化办案工作区各种安全措施,加强对办案过程的安全检查。

(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检务督察机制相结合

检务督察机制,是指检察机关的检务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的一项重要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检务督察机制相结合:一是加强对重点部门办案纪律、重点办案环节、办案安全等方面进行督察,发现风险点及时加以督促改进。二是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察。三是是加强对外出执行公务人员检容检纪以及对警车涉足酒店、娱乐场所的督察。

(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执法档案管理机制相结合

执法档案管理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为了保证检察人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而将检察人员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接受奖惩等情况全部记录下来形成档案并加以动态管理的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执法档案管理机制相结合,一是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情况记入检察人员的执法档案,通过对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的全程监控,促进检察人员依法办案、廉洁办案。二是在执法档案的管理上,采取“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测评”的方式,对个案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三是依据个人执法档案实行错案追究制,对检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办案人员及相关领导责任。

(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绩效考核机制相结合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篇10

检察机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将风险防控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以防控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针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通过分析评估,找到风险点,形成对防控工作实施“过程”和“质量”管理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它将科学的管理理论应用于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有效预防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视角、载体和途径。

该项工作,在国内走在前列的北京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他们的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对检察人员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与岗位廉政风险评估,确立工作目标及工作程序,形成的一整套规范化、制度化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它体现了“预”与“防”两方面有机的统一,通过“预”来预见腐败现象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判断具有廉政风险的环节和领域;通过“防”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将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梳理出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主要方面

(一)把握廉政风险性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

1.明确廉政风险类型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以及腐败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由于风险因素复杂,为明确风险防控的主要方向,查找之前需要科学地划分风险类型。如果从内容和性质上分类,显然难以做到,也不便把握,而从工作的外延上进行分类查找相对而言划分简易,也尽可能地顾及了全面。以此为标准,将廉政风险分为如下几类:一是个人廉政风险。二是部门廉政风险。三是单位廉政风险。

2.三个层面双向排查的有效方式

风险排查,是构成防控机制的最基本要素,也是下一步采取防控措施的重要前提,其目的主要在于明确风险范围和风险点。风险点的查找主要是全体检察人员紧抓“找、防、控”三个环节,通过个人、部门、单位三个层面结合案件流程和岗位职位的方式重点查找廉政风险,以便及时预防与化解岗位廉政风险。

按照规定,全面排查。首先是领导干部和其他检察人员在梳理自身岗位职责和权力清单的基础上,从岗位最基本的廉政制度要求、最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和思想认识最模糊的问题等方面入手,初步查找个人职业道德、岗位职责、制度落实、外部环境等方面风险。其次是各科室对照工作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采取召开科室、科室会议、座谈会等形式,组织本科室检察人员认真讨论本科室在业务工作流程和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查漏补缺。再次是从整个单位的角度,认真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创新方式,双向排查。双向排查是指案件流程和岗位职位相结合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方式。一方面,从纵向依据案件进程查找出案件线索筛选、初核、立案调查、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移送犯罪线索等工作环节的廉政风险,并根据风险发生机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评估风险属性和等级,便于加强进程监管。另一方面,针对岗位职责的不同,从横向上查找每个岗位的风险。对案件审查部门负责人、案件主办人等不同岗位职责,逐一查找特定人的廉政风险,切实把风险点找准、找全。

3.风险等级的评估

根据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小和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高低,将个人、部门、单位风险分别划分等级,具体可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单位或岗位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

(二)教育防控为基础,突出特色制度防控

防控措施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核心环节和关键要素,关系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能否落到实处的问题。

1.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让权力得到“提醒”

预防腐败,防控风险以教育为先,必须要让“有岗位即有风险”、“有权力就有风险”的观念深入人心。因此,构建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需开展多种形式的风险教育模式。一是警示、示范教育。二是风险模拟教育。它将容易引发和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点和高风险岗位作为重点,以廉政风险为依据,把枯燥的岗位廉政行为规范转化为生动形象的案例和情景,是通过细分岗位类别、设计教育内容、落实教育措施等手段进行个性化教育的一种教育模式。

2.防范廉政风险,完善内控机制

当官员不能固守住自己的道德和良知时,单纯的道德教化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才是最好的“防腐屏障”。

(1)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的目的在于对干警执法办案等行为时容易出现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前期分析,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述职述廉、处理涉检信访、网络舆情监测等成果,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判,及时遏制苗头的发展,预防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2)建立廉政风险评估机制。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从案件分析、干部考察、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媒体报道、问卷调查等方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充实和完善廉政风险信息库。(3)建立风险防控考核机制。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效果进行动态监控。对不按照规定执行预警提示、不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科室和个人,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提醒警示、谈话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三、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实践:特色工作与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对开展岗位廉政防控机制建设高度重视,注重理论创新与工作实际运用,更加侧重于从制度层面来防控岗位廉政风险,将几项特色性的工作融入到了机制建设中,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规避廉政风险。着重对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办案检察人员以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轮训,着重让检察人员知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进一步克服和解决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公正、廉洁执法。

二是对案件进行流程管理。区别于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我院开阔视野,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检察业务动态管理系统对案件信息实行案件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同步监督等流程管理,以科技手段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最大限度地压缩办案人员滥用检察权的空间,切实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科技化水平。

三是执法档案制度、廉政档案制度与利益冲突回避机制结合。我院着力把三者合一,使内部监督工作形成新的抓手和载体,进一步促进检察人员办案质量意识的提高和接受监督意识的提升。执法廉政档案将公诉、侦监、反贪、反渎等多个执法部门的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执法行为,并对执法的环节、流程以及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执法质量评估。

四是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永嘉县检察院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并有效地与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相结合。如规定我院在对于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要在三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十五天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能够有效节省办案资源,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更为重要的是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办人情案、关系案的风险。

五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务督察。一是向内部各执法部门发出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察的通知,要求对不立、不捕、不诉、撤销等九类案件在办结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监察室网上报备,接受常规性监督。二是开展专项案件评查。每年定期向业务科室所办的重点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活动。通过对案件的重点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检察人员利用执法权利“交易”的可能性。

四、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广大检察人员岗位风险的意识较为淡薄

一方面,认识不到反腐倡廉工作与自身利益休戚相关,缺乏主动参与、主动监督的自觉性,尤其是业务科室的干警工作任务繁重难以配合机制建设;另一方面,广大干警对权力运行的情况不了解,加之缺乏实施有效监督的平台和渠道,群众监督难以真正开展。

(二)监督部门的难处

一是监督的目标不够具体明确,对权力部门、权力岗位监督重点不明晰;监督的途径不够具体明确,局限于会议监督、文件监督,监督停留在形式上、表面上和要求上。二是在工作中,监督部门不敢进行深度监督,担心承担影响业务发展的骂名,导致对权力的实质性监督“缺位、不到位、难到位”。

(三)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难结合

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难结合,一般只局限于党纪条规的学习和队伍思想教育,没有很好地融入业务工作之中,特别是没有体现在对权力运行的控制之中。一方面,岗位廉政风险逐步积聚,急需加以防控;另一方面,防控措施缺失,出现管理真空,长期以往,必然加剧廉政风险,甚至引发案件的发生。

五、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对策思考

任何问题的发生和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我们能从制度建设入手,使其能为业务工作服务,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弥补漏洞,消除隐患,完全有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避免很多遗憾。

(一)摸清权力倾向

在自查的基础上,监督部门着重摸清各部门有何种权力,权力集中在哪些方面、哪些岗位、哪些环节。从检务公开和落实监控责任上入手,将每一个廉政风险点都置于监督之下,间接加强检察人员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同时也减小监督人员的阻力。

(二)加强宣传动员,公示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篇11

检察机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将风险防控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以防控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针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通过分析评估,找到风险点,形成对防控工作实施“过程”和“质量”管理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它将科学的管理理论应用于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有效预防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视角、载体和途径。

该项工作,在国内走在前列的北京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他们的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对检察人员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与岗位廉政风险评估,确立工作目标及工作程序,形成的一整套规范化、制度化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它体现了“预”与“防”两方面有机的统一,通过“预”来预见腐败现象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判断具有廉政风险的环节和领域;通过“防”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将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梳理出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主要方面

(一)把握廉政风险性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

1.明确廉政风险类型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以及腐败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由于风险因素复杂,为明确风险防控的主要方向,查找之前需要科学地划分风险类型。如果从内容和性质上分类,显然难以做到,也不便把握,而从工作的外延上进行分类查找相对而言划分简易,也尽可能地顾及了全面。以此为标准,将廉政风险分为如下几类:一是个人廉政风险。二是部门廉政风险。三是单位廉政风险。

2.三个层面双向排查的有效方式

风险排查,是构成防控机制的最基本要素,也是下一步采取防控措施的重要前提,其目的主要在于明确风险范围和风险点。风险点的查找主要是全体检察人员紧抓“找、防、控”三个环节,通过个人、部门、单位三个层面结合案件流程和岗位职位的方式重点查找廉政风险,以便及时预防与化解岗位廉政风险。

按照规定,全面排查。首先是领导干部和其他检察人员在梳理自身岗位职责和权力清单的基础上,从岗位最基本的廉政制度要求、最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和思想认识最模糊的问题等方面入手,初步查找个人职业道德、岗位职责、制度落实、外部环境等方面风险。其次是各科室对照工作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采取召开科室、科室会议、座谈会等形式,组织本科室检察人员认真讨论本科室在业务工作流程和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查漏补缺。再次是从整个单位的角度,认真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创新方式,双向排查。双向排查是指案件流程和岗位职位相结合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方式。一方面,从纵向依据案件进程查找出案件线索筛选、初核、立案调查、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移送犯罪线索等工作环节的廉政风险,并根据风险发生机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评估风险属性和等级,便于加强进程监管。另一方面,针对岗位职责的不同,从横向上查找每个岗位的风险。对案件审查部门负责人、案件主办人等不同岗位职责,逐一查找特定人的廉政风险,切实把风险点找准、找全。

3.风险等级的评估

根据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小和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高低,将个人、部门、单位风险分别划分等级,具体可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单位或岗位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

(二)教育防控为基础,突出特色制度防控

防控措施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核心环节和关键要素,关系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能否落到实处的问题。

1.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让权力得到“提醒”

预防腐败,防控风险以教育为先,必须要让“有岗位即有风险”、“有权力就有风险”的观念深入人心。因此,构建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需开展多种形式的风险教育模式。一是警示、示范教育。二是风险模拟教育。它将容易引发和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点和高风险岗位作为重点,以廉政风险为依据,把枯燥的岗位廉政行为规范转化为生动形象的案例和情景,是通过细分岗位类别、设计教育内容、落实教育措施等手段进行个性化教育的一种教育模式。

2.防范廉政风险,完善内控机制

当官员不能固守住自己的道德和良知时,单纯的道德教化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才是最好的“防腐屏障”。

(1)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的目的在于对干警执法办案等行为时容易出现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前期分析,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述职述廉、处理涉检、网络舆情监测等成果,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判,及时遏制苗头的发展,预防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2)建立廉政风险评估机制。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从案件分析、干部考察、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媒体报道、问卷调查等方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充实和完善廉政风险信息库。(3)建立风险防控考核机制。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效果进行动态监控。对不按照规定执行预警提示、不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科室和个人,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提醒警示、谈话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三、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实践:特色工作与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对开展岗位廉政防控机制建设高度重视,注重理论创新与工作实际运用,更加侧重于从制度层面来防控岗位廉政风险,将几项特色性的工作融入到了机制建设中,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规避廉政风险。着重对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办案检察人员以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轮训,着重让检察人员知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进一步克服和解决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公正、廉洁执法。

二是对案件进行流程管理。区别于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我院开阔视野,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检察业务动态管理系统对案件信息实行案件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同步监督等流程管理,以科技手段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最大限度地压缩办案人员滥用检察权的空间,切实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科技化水平。

三是执法档案制度、廉政档案制度与利益冲突回避机制结合。我院着力把三者合一,使内部监督工作形成新的抓手和载体,进一步促进检察人员办案质量意识的提高和接受监督意识的提升。执法廉政档案将公诉、侦监、反贪、反渎等多个执法部门的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执法行为,并对执法的环节、流程以及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执法质量评估。

四是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永嘉县检察院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并有效地与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相结合。如规定我院在对于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要在三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十五天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能够有效节省办案资源,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更为重要的是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办人情案、关系案的风险。

五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务督察。一是向内部各执法部门发出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察的通知,要求对不立、不捕、不诉、撤销等九类案件在办结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监察室网上报备,接受常规性监督。二是开展专项案件评查。每年定期向业务科室所办的重点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活动。通过对案件的重点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检察人员利用执法权利“交易”的可能性。

四、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广大检察人员岗位风险的意识较为淡薄

一方面,认识不到反腐倡廉工作与自身利益休戚相关,缺乏主动参与、主动监督的自觉性,尤其是业务科室的干警工作任务繁重难以配合机制建设;另一方面,广大干警对权力运行的情况不了解,加之缺乏实施有效监督的平台和渠道,群众监督难以真正开展。

(二)监督部门的难处

一是监督的目标不够具体明确,对权力部门、权力岗位监督重点不明晰;监督的途径不够具体明确,局限于会议监督、文件监督,监督停留在形式上、表面上和要求上。二是在工作中,监督部门不敢进行深度监督,担心承担影响业务发展的骂名,导致对权力的实质性监督“缺位、不到位、难到位”。

(三)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难结合

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难结合,一般只局限于党纪条规的学习和队伍思想教育,没有很好地融入业务工作之中,特别是没有体现在对权力运行的控制之中。一方面,岗位廉政风险逐步积聚,急需加以防控;另一方面,防控措施缺失,出现管理真空,长期以往,必然加剧廉政风险,甚至引发案件的发生。

五、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对策思考

任何问题的发生和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我们能从制度建设入手,使其能为业务工作服务,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弥补漏洞,消除隐患,完全有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避免很多遗憾。

(一)摸清权力倾向

在自查的基础上,监督部门着重摸清各部门有何种权力,权力集中在哪些方面、哪些岗位、哪些环节。从检务公开和落实监控责任上入手,将每一个廉政风险点都置于监督之下,间接加强检察人员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同时也减小监督人员的阻力。

(二)加强宣传动员,公示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篇12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预防,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推进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预防腐败的新举措。坚持依纪依法、公开透明,保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点带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深入。坚持务求实效、长效管理,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要实现有效监控,又尽可能简化程序,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目标任务

按照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次”,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防控措施,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通过全面查找、分析不同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2、建立廉政风险监控机制

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积极依托科技手段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尤其要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监控工作。

3、建立廉政风险处置机制

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纠正处理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效能和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该问责的要及时实施问责;该立案查处的,要坚决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6月20日)

1、成立组织

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承担日常工作。局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分别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

2、动员部署

召开市粮食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印发实施办法。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动员部署,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3、宣传教育

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学习张祥安代市长在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戴启远在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熟知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方法步骤技巧。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习。

(二)查找风险阶段(2012年6月21日-9月30日)

1、清权确权(6月21日-7月31日)

一是依据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各科室各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确认,编制职权目录,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各科室、各单位明确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渠道等内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由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报市法制办、市编办审核备案,同时在粮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风险排查(2012年8月1日-8月31日)

围绕权力和权力运行,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一是查找岗位风险点。对照职责,通过自已找、群众帮、领导提、专家评、组织审等方式,分析查找个人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由科室研究审定,填写《市粮食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交局廉政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是查找科室风险。各科室对照权力运行流程图,重点查找在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填写《市粮食局科室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廉政风险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三是查找单位风险。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各科室和局直单位查找的廉政风险点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的基础上,重点查找局领导班子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填写《市粮食局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由局廉政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廉政风险防控表的基础上汇总填写,由局廉政风险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局领导班子成员排查的廉政风险点,报市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风险评估(2012年9月1日-9月30日)

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按照“高”“中”“底”三个级别,对每一个廉政风险点逐一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其中,高级为最容易出现问题且影响重大的部位和事项;中级为比较容易出现问题且影响比较大的部位和事项;低级为存在一般性廉政、效能风险的部位和事项)。

4.审核公示(及时公示公开)

适时召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会,审核各科室各单位的权力清单、廉政风险点及评估等级,审定后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同时,对单位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等级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管理和负责,中等级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低等级风险由部门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三)制定措施阶段(2012年10月1日-10月31日)

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查找出来的风险点情况,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一对一”防范措施,最终要健全和完善制度,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

岗位风险防控措施。由涉岗人员对照岗位职责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科室风险防控措施。由各科室对照职责要求,根据科室查找出来的在管理事项、审批事项、执法检查事项和部门职能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部门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单位风险防控措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廉政风险工作的要求,在组织审核各科室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围绕本单位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单位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要重点抓好五项制度建设:民主决策制度、岗位职责制度、程序控制制度、干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构建五项机制即:教育长效机制、风险评估机制、防范监控机制、权力制衡机制、整改纠偏机制,以制度机制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各科室、各岗位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风险防控措施由局廉政风险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报市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局直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四)监管处置阶段(2012年11月1日-12月20日)

1、推行网络监控

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设施,依托科技手段优化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开展网上受理举报投诉,网上效能监察,网上民主评议,网上绩效考核,从而形成风险点监督的网络体系。

2、做好常规监控

通过一级抓一级、层级管理的方式,对部门、岗位人员风险点进行常规监控,及时采取提醒警示、谈话诫勉、效能责任追究、问责、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3、强化动态监控

各科室各单位对照部门人员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定期进行考评。

对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及时整改到位。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需要立案查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21日-2013年2月28日)

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进行自查,认真总结,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于2012年12月25日前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考核,并作为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随时进行总结通报,并经研究审核后,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本科室、本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推进措施,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分析查找廉政风险,带头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

(二)抓好结合,统筹兼顾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篇13

一、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概念与特点

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指检察机关基于法律监督职权,以较少和限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为目的,以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效能为任务而采取的各种预防性措施和行为。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立足检察职能即法律监督职能的职权活动,是新时期下拓展法律监督范围、创新监督途径、增强监督实效的有益探索和有效实践。

相对于社会其他部门、单位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而言,检察机关的协助、参与工作,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1)职权性。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其一项法定职责,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方式,不能推诿、放弃,更不能转让。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检察机关立足自身优势,协助提升职权单位风险查找准确性、防控措施实效性而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行为,是行使预防职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体现。(2)建议性。检察机关对职权单位提出的关于改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措施、意见及建议仅是一种指导性的建议,职权单位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予以采纳、实施。因此,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有建议性、咨询性和指导性,不具有对职权单位在行政管理、业务监督自主经营等实体内容的干预权和处分权。(3)综合性与多样性。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长期而浩大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或简单的几种方法就达到理想效果,因此必须遵循预防职务犯罪普适规律,针对不同情况,运用检察建议、预防讲座、预防咨询等多种工作形式,通过筑牢思想防线、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监督等途径方法,全面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水平。(4)互动性。启动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前提是职权单位的邀请,参与工作的开展与推动需要职权单位有关部门、人员的配合,如实反映业务内容、流程、监督措施,及时交流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使检察机关的协助工作质量更高、效果更好;检察机关利用查办案件的优势,时时掌握最新案件动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示新发廉政风险、最新防控对策等内容,通过畅通的联系制度最终实现双赢。

二、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干部未能充分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深远意义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与推进,得到了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的认可和支持,工作成效逐渐显现,但仍有极少数领导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为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进度不一

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虽已在各区推进,但由于职能分工不同,各单位在职权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数量方面存在较大差别,造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推动难度不尽相同,进而影响工作的推进速率。从整体上看,一方面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工作推进速率高于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单位,呈现出防控制度建设成熟度较高的特点;另一方面,同类型单位的推进速率不尽相同,如同为行政执法单位,有单位已完成制度试点、全面推进、风险防控制度“回头看”及“深度回头看”四个阶段的工作,而极少数单位的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只完成风险点的第一轮查找,且现有防控措施简单、效果不理想。

(三)风险点查找方式不科学,未能覆盖各层次公职人员

部分单位在风险点查找方式上存在误区,具体表现在:第一,以职务为标准查找风险,如以“科长”、“处长”等领导职位为基本查找单元,忽视、遗漏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职务权力,未能对风险点进行全面清查与识别;第二,部分单位存在“重视专职岗位职权,遗漏管理工作领导职权”的情况。如笔者在对近三年石景山区采购环节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中发现,享有领导职务的非专业采购人员占采购环节职务犯罪总涉案人数的76.5%,而实际上,案发单位对专业采购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较为细致,对领导在采购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的规定较少,为职务犯罪的发生埋下隐患。

(四)风险等级评定待完善,欠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实践中,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第一,部分职权单位尚未深刻认识到“划定风险等级”工作意义,出现了廉政风险等级标识不完整的现象,导致无法有效识别等级,丧失了风险等级评定工作的功能。第二,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不科学,综合评定体系不健全,如有单位单纯地以职务级别高低为依据,统一地将党组成员廉政风险划分为一级;基层职员廉政风险全部归为三级。

(五)风险防控措施过于笼统,未能达到风险防范的预期效果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采用有效策略防控风险的发生,从而有效遏制、杜绝腐败现象,因此,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能否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实践中,部分单位对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较为成熟,但在对应的防控措施方面则规定的较为笼统,欠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技术性强的防控对策,工作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六)风险防控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尚待完善

少数领导对廉政风险防控这项创新工作的研究不够深入,尚未厘清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未能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出现了各自发展的“两张皮”现象。此外,部分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内化于单位常态管理机制的切入点较少、程度不深、效果不理想。

三、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模式设想

(一)协助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共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的宣传教育优势,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题作为宣传教育常态内容,加深各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认知度,引发对机制效用的认同感,自觉增强领导及广大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通过协助建立“防控工作台账”制度,强化风险防控后续跟踪工作的效能。定期到职权单位对防控工作进行整合分析,协助职权单位及时总结工作成效,使从业人员在自身使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后切身感受到该制度的优越性,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由“被动实施”到“主动推进”的转变。

3.在检察机关自办刊物《预防专刊》中增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栏,及时报道辖区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最新进展,介绍外省市工作的成熟经验、辖区单位典型做法及创新工作,最大限度宣传工作成果,提升工作整体影响。

(二)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协助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1.协助职权单位树立正确理念,正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现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的双赢发展。检察机关在参与过程中,要注重运用与职权单位业务相似、相通的成功实例进行讲解和启发,使职权单位能够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及业务权力相生相伴的关系,启发企业充分发挥制度在规范专业管理及防控廉政风险方面的双重作用,推动两者的有机融合,实现两项工作同步发展。

2.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典型个案的功能作用,制发《风险防控检察建议》。针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制度不健全、管理存漏洞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提示高危风险点及合理可行的防控措施,协助发案单位实现动态管理。此外,发挥个案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以典型个案带动行业治理,利用检察机关的办案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提供预防咨询服务,逐步提升行业防控工作水平和效能。

3.注重收集舆情信息,制发《廉政高危风险预警通知书》,提升风险点排查的综合效能。检察机关通过汇总控告申诉部门收到的高频举报线索、社会舆论及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廉政高危风险预警通知书》,提示风险并提出防控对策建议,此外,该预警风险通知书还可作为职权单位及时更新风险点,实现风险动态管理及防控措施同步完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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