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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上册期末总结实用13篇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1

①流沙河,原名余勋坦,四川金堂人,现代诗人。

②玛丽·居里,波兰人,后加入法国国籍,的物理学家、化学家。1903年,她与居里、贝可勒尔共获诺贝尔物理奖,1911年获诺贝尔化学奖。

③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鲁国(山东曲阜)人。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论语》是记录孔子和他的弟子言行的一部书,共20篇,是儒家经典著作之一。

2、异读字、易错字辨析。

①异读字(注音并组词)

落 ( ) 折 ( ) 累 ( )

( ) ( ) ( )

( ) ( ) ( )

扒 ( ) 载 ( ) 省 ( )

( ) ( ) ( )

②易错字(注意加点字的读音和写法)

诅咒 丰硕 缀连 倔强 渲染 洗濯 寂寥 玷污 蜕化

堕落 贪婪 雏形 孵化 嬉戏 金窖 抢劫 禀告 掳去

奢望 蹂躏 柚子 牙龈 沉甸甸

碌碌终生 夜幕降临 繁弦急管 果实累累 不可磨灭 玲珑剔透

具体而微 多姿多彩 虚度年华 阴晴圆缺 举世无双 险象跌生

慧心未泯 天灾人祸 突如其来 得失之患 心旷神怡 问心无愧

专心致志 获益匪浅 猝然长逝 死而后已 可望不可即 绝处逢生

③字词积累:

谋:为解决别人的难题出谋划策。

忠:诚心诚意。

习:温习。

处:据有,取。

所恶:厌恶,讨厌。

弘毅:抱负远大,意志坚强。

见贤思齐:见到贤人,就思考怎样与贤人的德行一致。

任重道远:担子很重,路程又长,比喻责任重大。

成人之美:成全人家的美德。④通假字:a.不亦说乎 “说”通“悦”,愉快。

b.是知也 “知”通“智”,智慧

C.诲女知之 “女”通“汝”,你

⑤古今异义:a.信 古义:真诚、诚实 今义:相信、信任

b.是 古义:这 今义:判断动词

c.三 古义:虚拟,泛指多 今义:确实的数字

⑥词类活用:a.学而时习之 “时”名词作状语,及时、按时。

b.五日三省吾身 “日”名词作状语,每天。

c.传不习乎 “传”动词用作名词,“老是传授的知识”。

3、课文内容把握:

①《理想》是一首现代史,诗人运用一连串生动形象的比喻,从多种角度赞美理想,告诉人们,人生一定要有理想。

②《行道树》一文中采用拟人修辞方法,展现行道树的形象,就是无私奉献者的形象,借行道树的自白,抒写奉献者的襟怀,赞美无私奉献者的崇高精神。

③《第一次真好》中作者以第一次看见柚子树而引发对第一次看见十姊妹鸟的雏鸟的回忆,并总结自己的感受,认为“第一次的感觉”是生命中难得的宝贵经验,它不仅带给我们新鲜、刺激,更带给我们生活的新领域和人生的阅历。

④《白兔和月亮》是一则寓言。两个转折,形成鲜明对比。寓意是:拥有巨大的利益会勾起无穷的得失之患。

⑤《落难的王子》采用第一人称写法,人物语言、神态、动作描绘细致。这则寓言的寓意是:厄运能使脆弱的人变得坚强起来。

⑥《我的信念》作者通过写自己的理想、兴趣、爱好和情操,表现了自己作为科学家的性格特点和人格力量:致力于科学研究,不谋求物质利益,追求宁静而简单的生活,将毕生精力投入到心爱的科学研究中

⑦《十则》一文,大体上前四则谈学习方法,五、六、七则谈学习态度,后三则谈修身做人。

4、《论语》背诵、默写:

①别人误解时:

②学习与思考的辩证关系:

③说明一个人要经得起环境的考验:

④待人接物处世之道:

⑤表现实事求是精神: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2

(二)期初余额的审计 广义的期初余额的审计,既包括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财务报表审计委托时,也包括注册会计师执行连续审计时所要涉及的如何审计财务报表期初余额问题。而首次接受委托有可能是因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首次接受审计,也有可能是被审计单位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一般会计师事务所遇到的大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而首次接受委托。由于会计工作具有连续性,所以,无论是首次审计还是连续审计,都将面对期初余额的认定问题。不过,如果的连续审计的话,由于上期的财务报表本来就是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所以他们对被审计单位比较了解,对其上期的交易和事项以及选用的会计政策都很清楚,可谓心中有数,故在当期的财务报表审计中一般只需要关注企业是否将已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期期末余额正确结转到本期期初即可,而很少再实施其他专门的审计程序。所以,期初余额审计主是还是针对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审计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认定。

(三)期初余额的审计目标 期初余额的审计目标就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证实企业是否存在如下两个问题:一是期初余额是否存在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和漏报,错漏报是否足以改变或影响本期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如果不足以改变或影响,则无须特别关注和处理,如果足以改变或影响,注册会计师就必须提出恰当的审计调整或披露的建议,如企业在上年漏记了某台管理部门使用的金额重大的机器设备,这个前期会计差错的存在不仅会影响本期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非流动资产合计数,资产总规模的正确列报,而且会因漏记固定资产少提折旧而虚减管理费用从而虚高本期利润,导致企业的盈利明盈实亏,进而可能影响本期报表使用者作出错误判断;二是期初余额反映的恰当的会计政策在本期财务报表中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被审计单位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按准则要求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和充分的披露。

二、期初余额的审计程序

(一)关于期末结转问题的审计程序 期末结转包括两种,一种是不需要调整应该直接结转至本期的,另一种是可以直接结转,需要作出重新表述的。实施审计程序时,就应注意:采用重新计算审计程序检查上期期末账户余额的计算是否有误;总账余额与所属明细账余额的合计数、日记账余额是否相符;上期期末凡是有余额的,是否均已对号入座分别过入新账簿;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而发生变化或上期期末余额存在重大前期会计差错的,是否已按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

(二)关于会计政策选用问题的审计程序 一是判断被审计单位所选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适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按选用的会计政策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满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二是如果认定了企业所选的会计政策,接下来就应确认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三是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则应确认企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理由是否充分适当,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了适当的会计处理、列报和充分的披露。如果企业上期选用的会计政策不合法或不恰当或违背了一贯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调整或披露。

(三)实施一项或多项审计程序 具体包括:一是利用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果上期财务报表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那后任就应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后,与前任进行沟通并考虑利用前任的工作。但利用前任的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前任本身具有专业胜任能力而且其独立性没有受到侵害。由于前任的工作是通过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来表现的,所以,最常用而且有效的沟通方式就是调阅前任的审计工作底稿,但在查阅时应考虑前任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适当,收集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能否支持报表重要项目的期初余额,如执行现金盘点,函证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监盘存货、固定资产,检查固定资产所有权证明等审计程序后是否收集到了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还应复核前任建议的调整分录和未更正错报汇总表及其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二是判断并评价本期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能否对期初余额的认定提供相应的审计证据。三是应根据期初有余额的账户的不同性质来选择适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有余额的账户一般就是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在分大类的基础上再结合其流动性来选择不同的审计程序。对企业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来说,因为流动性强,存在企业的时间较短,所以一般在本期的交易事项中通常会有所反映,所以注册会计师一般在本期实施的审计程序的同时就能获取部分审计证据。如,因为受信用期限的限制,所以期初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短期的债权债务一般会在本期收回或偿还,收回或偿还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它当初的存在。在期初流动资产中,存货比较特殊,因为存货是实物资产,应对其监盘,而期初存货到期末时基本被领用、加工或销售了,已经不存在于企业,所以无法再对其监盘。但如果存货又确实对本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那就需要通过先实地盘点期末的存货数量,在核实本期存货的增减变化的基础上倒挤出期初存货的数量,在确定好数量的基础上,还要对期初存货项目的计价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后才能确定期初存货的价值,同时还可以结合毛利率法来对其进行分析和验证。对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的审计,由于其流动性较差,存在企业的时间较长,所以只需要检查其产生时的会计记录和其他信息就能获取较为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对期初外购固定资产原价的确认,一般只需要采用检查该固定资产在采购时买卖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销售发票、验收凭证等即可。当然,有些审计证据还可以采用函证程序来收集,如,对期初的长期借款,除了可以通过检查借贷合同、借入时的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等审计程序外,还可以通过向银行函证来确认其期初余额的真实性。

三、期初余额的审计结论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一)审计后不能获取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根据上期审计报告中说明段陈述的错漏报和意见段反映的意见类型发现期初余额对本期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影响,但由于对期初余额的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注册会计师根本无法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就应当根据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影响的程度来判断并做审计意见类型的决策。根据审计意见决策表,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只是重要就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重要且广泛则应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期初余额存在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和漏报 审计人员根据上期审计报告说明段和意见段的内容以及实施的审计程序判断期初余额存在对本期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报漏报,而且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应当告知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并考虑提请管理层将其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而且要求企业进行调整或披露,如果管理层拒绝调整或披露,即错报漏报并没有得到正确的会计处理和恰当的列报,而且直接影响期末余额,则根据错漏报金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来做审计意见决策,如果只是重要,那就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重要且广泛,则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被审计单位选择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和是否遵守了一贯性原则,如果认为企业在会计政策的选用上没有遵循一贯性原则或者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后并未进行恰当的处理,而且管理层还拒绝调整的,注册会计师应判断这种错报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并根据影响程度决定对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是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错报的影响虽然重大,但不至于全盘否定就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错报的影响导致本期财务报表不合法、不公允,则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上期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及其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尤其注意上期审计报告中陈述的错漏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考虑上述影响是否存在,是否会影响到本期财务报表。如果导致上期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已经与本期财务报表不相关了或关系不大了,那在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时就不需要因此而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上期是因为被审计单位拒绝给前任注册会计师提供债权人名称和地址,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程序和替代审计程序来证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但本期并不存在这种情况了,所以该事项就不再对本期财务报告产生影响了。再如,前任因为被审计单位未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某一重大未决诉讼而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现在该事项已了结,或虽然存在,但被审计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充分披露,则该事已不再对本期财务报告产生任何影响了,如果该重大的未决诉讼依然存在,而且被审计单位仍然拒绝披露,注册会计师就应当对本期财务报表出具相同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期初余额审计应注意的事项

综上所述,期初余额审计应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1)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审计委托后应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程度及大小。因为本次接受委托并发表审计审计意见的对象是本期财务报表而并非期初余额,所以,在审计期初余额时,最重要的一个影响事项就是期初余额是否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要影响。如果期初余额本身并不重要,或虽对上期财务报表重要但对本期财务报表并不重要,那注册会计师就没必要给予特别关注,因为只有期初余额对本期财务报表重要时,对其给予特别关注并实施专门的审计程序才有意义。(2)由于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的业务范围是本期的财务报表,所以,审计人员一般不需专门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而且对期初余额审计时要考虑审计成本、审计时间和审计费用等问题,注意遵循适度原则。(3)如果上期财务报表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过,注册会计师应按照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好前任何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工作,而且后任一定要事先弄清楚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真正原因。由于审计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较高,而且是一项连续业务,所以,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审计委托前,应当向前任询问被变更的缘由,更要弄清楚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真正原因,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委托后,注册会计师还应与前任发函沟通,以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并形成对期初余额的审计结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其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影响程度。(4)如果企业是首次接受审计,注册会计师需要特别注意,因为接受委托的被审计单位还没经历过审计,一般也不知道规矩,会计会既不愿意也不擅于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所以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就要逐条解释清楚,要与被审计单位达成共识,尤其要让被审计单位清楚期初余额与本期期末余额的关系,期初余额审计的结论与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关系。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3

一、可持续增长率计算公式

1.根据期初股东权益计算可持续增长率

可持续增长率=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收益留存率×期初权益期末总资产乘数

2.根据期末股东权益计算可持续增长率

可持续增长率=(收益留存率×销售净利率×权益乘数×总资产周转率)/(1-收益留存率×销售净利率×权益乘数×总资产周转率)

当然,我们知道了可持续增长率和上述四个指标(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收益留存率)中的三个,另外一个也就可以求解了。

二、股权融资条件下的可持续增长率计算与分析

可持续增长率不意味着企业的增长不可以高于或低于可持续增长率。关键在于管理人员必须预计并且加以解决在公司超过可持续增长率之上的则增长所导致的财务问题。在企业的经营中,限制销售增长的是资产,限制资产增长的是资金(包括负债和股东权益),为此,企业要想实现超常增长,必须有资金的支持。那么,高速增长的资金从哪儿来?对于企业来说,得到资金的途径有负债资金和权益资金。对于权益资金来说,可以是内部留存收益的增加也可以采取股权融资的形式。如果涉及股权融资,企业的可持续增长率怎样计算呢?

下面通过例题来进行分析。

例如:A企业近两年销售收入超常增长,下表列示了该企业2004年和2005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分析:1.2005年超常增长的销售额=12000×(66.67%-7.37%)=7116(万元)

2.2005年超常增长所需要的资金额=22000-16000×(1+7.37%)=4821(万元)

3.2005年超常增长的资金来源

超常增长增加的负债筹资=(22000-11000)-(16000-8160)×(1+7.37%)=2582(万元)

超常增长增加的留存收益=1180-560×(1+7.37%)=579(万元)

超常增长增加的外部股权融资=4821-2582-579=1660(万元)

4.2005年的可持续增长率

(1)根据期末权益计算

销售净利率=7%;资产周转率=0.9091;权益乘数=2;收益留存率=84.29%

2005年的可持续增长率=(7%×0.9091×2×84.29%)/(1-7%×0.9091×2×84.29%)=12.02%

(2)根据期初权益计算

计算可持续增长率既可以用期末权益计算也可以用期初权益计算,计算结果应该是一样的。在用期初权益计算,如果企业实现超常增长没有增发新股,用上年年末的股东权益计算是正确的,这个毋庸置疑。如果企业实现超常增长增发新股呢?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财务成本管理》的相关实例中以及辅导练习中,关于这个问题至今未有提及。

根据期初权益计算,用上年年末的股东权益来做。

销售净利率=7%;资产周转率=0.9091;

期初权益期末总资产乘数=2.6961;收益留存率=84.29%

2005年的可持续增长率=7%×0.9091×2.6961×84.29%=14.46%

用这种方法计算的2005年的可持续增长率14.46%与按期末权益计算的2005年的可持续增长率12.02%就出现了差异。

那么,用上年年末的股东权益加上增发新股数计算的结果又如何呢?

销售净利率=7%;资产周转率=0.9091;

期初权益期末总资产乘数==2.2403;收益留存率=84.29%

2005年的可持续增长率=7%×0.9091×2.2403×84.29%=12.02%

用这种方法计算的2005年的可持续增长率12.02%与按期末权益计算的2005年的可持续增长率相同。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因为涉及进行外部股权融资的前提下,其实质是资产负债率也就是权益乘数发生变化,这样只能根据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测算新增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销售额等,并重新测算权益乘数。如果企业要想在2005年实现销售的高速增长,必须提前筹集所需要的资金,在理论研究中假设在生产经营之前必须发行股份。当然,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没有必要在年初时就把所需要的全部资金一次筹集起来,但要早做计划。所以用期初权益计算时,应该用上期期末的股东权益加上本期新增发股份来计算。这样计算,涉及进行外部股权融资时,用期初权益和用期末权益计算的可持续增长率才是一致的。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如果企业要实现超常增长,公司如果可以而且愿意通过发售新股来筹集新的资金,提高公司权益资本的比率则增长过快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同时权益资本比例的提高,也使企业在保证其资本结构最优的前提下,进一步负债融资成为可能,企业的可持续增长率可以用计划期期末权益来计算,也可以用期初权益来计算,注意这里的期初权益应该用上期末的股东权益加上计划期新增发股份来计算。

参考文献: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4

关于商法的实施机构,近代各国其职能大多由法院承担。中国古代民事法律不发达,从来没有专门的民事或商事审判机关。商法颁布后由什么机构来实施,是清政府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从有关材料看,作为长期实行的正式制度,清政府采取的是各国家通行的作法,以法院为商事审判机关。根据宣统元年12月(1910年1月)颁布的《法院编制法》及其附属法,规定各级审判衙门中只实行民刑分理,将一般商事案件归入民事诉讼。但商业登记应采取什么制度,开始时并不明确。《法院编制法》只规定审判衙门按照法令所定管辖登记及非讼事件,商业登记是否归审判机关管辖,没有明确规定,后来法部会同农工商部起草《商业登记章程》,才正式明确下来,该章程草案第14条规定商业登记归地方初级审判厅管辖,未设审判厅之处由地方行政官署管辖。①清政府设立和确定的商法实施机构主要有:

(一)商部商部创设与商律编订,是清末新政初期推行的两项要政。商部是法制改革开始后,清政府出于振兴实业、挽回利权的需要,在决定制定商事法律的同时,于光绪29年7月(1903年8月)设立的,是中国第一个近代工商管理机构。商律最初是作为商部则例制定的。商部的设立突破了传统中央六部行政体制,并引导了此后官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商律编订则是修律的发端,表达了清政府引入新式法律振兴商务,挽回利权的最初尝试。光绪29年3月(1903年4月)清廷在关于制订商律、筹设商部的上谕中说:“兹著派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订商律,作为则例。俟商律编成奏定后,即行特简大员,开办商部。”②商律既为商部则例,当然要为商部负责实施。光绪29年8月(1903年9月)商部奏准的章程规定,该部会计司“专司税务、银行、货币、各业赛会、禁令、会审词讼、考取律师……”。③光绪32年(1906年)商部改为农工商部,该部在厘定执掌事宜及员司各缺的奏摺中又重申:“商务司掌事物如左:……农工商矿各公司暨一切提倡、保护、奖励、调查、报告、诉讼、禁令事宜……”④为实施《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商部还于光绪30年设立了注册局,主管公司注册事宜。总之,有关公司成立和重大商案的处理,均由商部负责,商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也主要由商部负责解释。⑤

(二)各地商会商会本为商界自治团体,欧洲中世纪就已出现,主要为调整内部关系,对抗外来竞争而设。以后随着各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商事法律的发达,商会的性质逐渐发生变化。近代各国商会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英美国家,实行私设组合制,视商会为民间自由组织;一是大陆法国家,实行私设官认制度,将商会作为商政咨询机关。中国商会的发展与欧美国家大致相同。清末商法颁布前,商界就有了一些商业公所或商务公会一类的组织,为民间私设。光绪29年11月(1903年12月)商部颁布了《商会简明章程》,确定了划一之制。从该章程的规定看,清末商会采取大陆各国的制度,为民设官认的政府咨询机关。商会的职责之一就是协助政府实施商法。其章程第15款规定:“凡华商遇有纠葛,可赴商会告知总理定期邀集各董秉公理论,从众公断。如两造尚不折服,准其具禀地方官核办”。第16款规定:“华洋商人遇有交涉龃龉,商会应令两造各举公正一人秉公理处,即酌行剖断。如未允洽,再由两造公正人合举众望夙著者一人从中裁判。其有两造情事商会未及周悉,业经具控该地方官或该管领事者,即听两造自便。设该地方官、领事等判断未尽公允,仍准被屈人告知商会代为申理,案情较重者由总理秉呈本部,当会同外务部办理。”第18款规定:“商会应由各董事刊发传单,按照本部嗣后奏定公司条例,令商家先办注册一项,使就地各商家会内可分门别类缩列成册,而后总协理与各会董随时便于按籍考酌,施切实保护之方,力行整顿提倡之法……”。⑥此外,商部《公司注册试办章程》还规定:“凡公司设立之处业经举行商会者,须先将注册之呈,由商会总董盖用图记,呈寄到部,以凭核办。其未经设有商会之处,可暂由附近之商会或就地著名之商立公所加盖图记,呈部核办”。⑦可见,调解和处理商事纠纷,依法保护监督各商,审核公司注册呈式,为商会的重要职责,商会是政府实施商法的辅助机关。

(三)地方政府中国古代社会行政、司法不分,向来以地方衙门为审理讼案的机关。至清末商法颁布时,新的审判机关尚未建立,故仍沿旧制,凡商会调解无效或处理后当事人不服之商事案件,由地方官处理,这从上引商会章程中已可以看出。另外,凡在商部札饬地方官加以保护,地方官负有使各商免遭不法侵害之责,此亦为贯彻商法中有关商人和公司权利的一种方式。至宣统2年年底以前,清政府所颁布商法主要由以上机构和组织负责实施。此外,还有一些政府机构也间或参与这方面的,如邮传部对涉及铁路等交通公司的案件,盐务部门对发生于盐业的案件,都有办理之责。因而这一时期商法实施机构方面的情况是较为复杂的。

到宣统2年年底,随着各省省城和商埠各级审判厅的建立,商事审判开始向审判机关转移。据法部宣统3年3月(1911年4月)向朝廷呈奏的前一年下半期筹办新政成绩摺记载,到宣统2年年底,各地共设各级审判厅173所,设员2149人,除湖南、广东两省和吉林滨江、绥芬,黑龙江呼兰府等商埠因故延期外,其余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一律开设,受理民刑案件。⑧在此之前,编查馆在核定《法院编制法》的奏摺中曾规定,凡各地已设审判厅的地方,按照该法无审判权者概不得违法收受民刑诉讼案件。⑨宣统3年正月,农工商部向法部提出,据山东劝业道电称,山东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均已按期设立,商事诉讼自应一概归审判厅办理。其未设审判厅之各府州县应如何办理,请法部批示。法部回复:司法独立,民刑分庭,其已设审判厅地方之商事诉讼,一概归并审判厅审理;未设审判厅地方仍沿旧制,由府州县衙门受理,但不服府州县衙门裁决的上诉案件,可由以前的上诉至主管本省商政的劝业道,改为上诉于省城高等审判厅,以便既可使人民权利得到保护,而司法、行政机关又不至混淆。⑩至此,由法院办理商事审判,已作为一种新制度在部分地区付诸实施。

二、清政府对商法的贯彻施行情况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5

一、学生现状分析

初中学生处于青春发育的高峰期,身体发育较快,个体形态发展差别较大,男生活泼好动,表现欲强,女生则趋向于文静、内向,不喜欢活动,针对女生这一特点,可选择一些柔韧性强的运动项目,提高她们的运动兴趣;还有升学测试,运动量、运动强度要大。

二、教材的知识系统和结构

本学期教学内容有:体育基础知识(篮、排、足球的基础知识)田径类、体操类、球类、韵律体操及民族传统体育。最关键的还是学生中考体育项目的辅导,如何使学生掌握好中考项目的正确运动技术以及挖掘出学生最大的运动潜力是这学期体育教学的重中之重。

三、目的任务

1、掌握基本的体育基础知识,明确体育锻炼的作用,在锻炼中运用学到的知识。

并不断巩固和提高。

2、进一步增强体质,特别是柔韧素质和弹跳素质以及速度的爆发能力。

3、通过体育锻炼,培养集体主义精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自信心,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教学措施与教改思路

1:随着学生身体和年龄的增长,可多采用一些对抗性的游戏。

2:初中生对抗性强,可采用一些教学比赛,以增强学生锻炼身体的效果。

3:因材施教,分组时采用根据身高分组或按身体素质分组,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在运动中享受到锻炼的乐趣。

2021年初中教师个人教学计划最新2一、教学内容:

①种植几种观赏植物;种植油菜花

②自我服务和家务劳动;

③生活小常识,劳技课教学计划。

这些内容不仅注意适应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而且具有思想性、科学性、实践性和趣味性。

二、本学期劳技课的教学目的

1、使学生掌握一些简单的种植方法。

2、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自立能力和耐心细致的高尚品质。

3、提高学生对劳动生活的学习态度和兴趣。

4、培养学生爱科学,爱生活,用科学的创新精神。

三、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1、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好习惯。

通过了解,班上的大多数同学都是独生子女,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坏习惯,面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对学生进行好的思想教育,告诉他们劳动创造了人,劳动是最光荣的,讲一些热爱劳动的小故事,来培养他们热爱劳动的好习惯。

2、积极进行劳动课的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效率。

劳动课的教学不仅要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更要重视学生掌握劳动技能和各种能力的培养。因此在课堂上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掌握劳动和种植方法,学会总结规律,在学生掌握了简单劳动和种植方法的同时,学会创新,给学生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气氛,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掌握知识,提高了技能,陶冶了品德。

3、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教师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兴趣。

4、经常带领学生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他们大胆创新,勇于竞争的实践能力。

总之,在本学期教学中,要以以上的总体计划来完成劳技课的教学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为社会培养出高素质人才。

2021年初中教师个人教学计划最新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贯彻国家课程改革的重要精神,提高音乐美术学科的教学质量,以达到全面提高中学生的艺术素质和人文素养的目的。

二、教学进度:

(一)音乐学科:

初一:期中授完初级中学音乐教科书第二册的1~3单元;期末授完第二册的4~6单元。

初二:期中授完初级中学音乐教科书第四册的1~3单元;期末授完第四册的4~6单元。

初三:期中授完初级中学音乐教科书第六册的1~3单元;期末授完第六册的4~6单元。

(二)、美术学科:

初一:期中授完初级中学美术教科书第二册1——3单元;

期末授完初级中学美术教科书第二册4——6单元;

初二:期中授完初级中学美术教科书第四册1——3单元;

期末授完初级中学美术教科书第四册4——6单元;

初三:期中授完初级中学美术教科书第六册1——3单元;

期末授完初级中学美术教科书第六册4——6单元;

三、基本措施:

通过培训、比较等活动,宣传新的音乐、美术课程标准,使教师能接受新的教育理念,自觉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四、几项工作:

1、配合县普教科,做好从元月至6月开展的湖北省第六届黄鹤美育节荆州市赛区活动,积极准备“三优一先进”(优秀文艺节目、音美优质课、优秀美术作品、先进单位、个人)的活动。

(具体要求看县普教科的通知)。

2、协助荆州市教研室做好荆州市教育学会中学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美术专业委员会的老会员重新登记和新会员发展及换届工作。

3、对美术教师进行一次新课程标准的培训。

4、组织音乐教师进行优质课的比较。

5、组织部分教师参加省、市组织的教研活动

2021年初中教师个人教学计划最新4综合实践活动是一种通过实践让学生产生情感体验、能力方法和知识经验的活动,通过学习本套教书,了解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传统文化价值的认识,激发学习传统文化的兴趣,提升文化素养和思想品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建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以学生为本,重在实践、重在体验、重在提高、重在发展的宗旨,特对本期教学工作计划如下:

一、活动目标:

1、组织学生考察周围的社会环境,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增长社会沟通能力,养成初步服务社会的意识和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

2、激发学生好奇心和求知欲,初步养成从事探究活动的正确态度,提高通过探究活动来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

3、使学生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养成生活自理的态度,初步具有认识自我的能力,养成勤奋、积极的生活习惯。

二、活动内容

1、与各学科教学相结合,组织开展以“实验探究”、“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为核心的科学探究活动及技能活动。

2、利用课间操、升旗仪式、重大节日、法制报告等方面的活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遵守学生守则,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组织观念和集体观念,增强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的感情和社会责任感。

三、教学方法及措施

1、认真组织教学,全面把握课程目标,按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2、根据本班学生实际情况,设计有效的教学思路,及时进行教学反思,适时调整教学思路。

3、创设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引导学生采用自主、合作、探究的形式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创造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2021年初中教师个人教学计划最新5一、从知识与技能上来说,

使学生掌握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的历程;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与发展;第一、第二次科技革命对世界的影响等。

通过本学期的学习,使得学生对于资本主义的产生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过程形成整体的认识,在学习和过程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对比分析、综合,理解与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过程与方法:

在教学过程中,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其独立学习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合作交流的能力,真正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成为学习的主人,使教师的“教”,成为对学生的指导与引导。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本学期的学习,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上应注重以下几方面:

1、西方列强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建立在对广大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疯狂的掠夺的基础之上的,这也是造成今天这些地区贫穷落后的历史根源。

资本主义的本质是对外侵略和扩张。

2、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能够迅速的发展,是因为这种社会制度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3、当今人类所拥有的辉煌灿烂的文明,是世界各国劳动人民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出来的,是世界各国人民智慧的结晶,我们一方面要珍惜人类的.文明成果,另一方面,还要善于创新和突破。

4、人类历史的发展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任何人、任何势力也无法阻止历史的发展潮流。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6

而实际上,《醒世姻缘传》作更深入的研究,其版本、成书年代的研究及其作者的考证,是一个基本前提。

学界一般把《醒世姻缘传》的旧刻本分为两个系统。

一个半页十行,行二十五字,简称“十行本”。一个半页十二行,行二十五字,简称“十二行本”。又因十行本书前环碧主人“弁语”署“辛丑清和望后午夜醉中书”,十二行本书前“弁语”署“戊子清和望后午夜醉中书”,所以这两个系统也被分别简称为“辛丑序本”和“戊子序本”,或“辛丑十行本”和“戊子十二行本”。

现按这样的分法将有关著录的版本做如下整理:

一、辛丑十行本

大连图书馆藏本(见《大连图书馆藏孤希本明清小说丛刊》第46种)

20册2函无内封。卷首依次为“弁语”(缺第一页A面)、“凡例”、“题识”、“引起”、“目录”(共十一页,第一百回条作两行)。

第二回回末诗衍一“年”字。.

第五十回末残,缺十二页十一行文字。

第一百回末缺十三、十四两页。

有“大谷光瑞藏书”、“旅大市图书馆藏书印”、“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图书馆”等印。

二、同德堂刻本

(一)北京图书馆藏本.

索书号15011516册没有函套内封题“重订醒世姻缘传,同德堂梓”。

卷首依次为“弁语”、“目录”(共十页,第一百回条作一行)、“凡例”、“题识”(版心有“弁言”二字)和“引起”。

第一百回到十四页A面止,残最后数行。

有“中法汉学研究所图书馆”印。

(二)首都图书馆藏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和1994年影印)

20册2函

内封题“重订醒世姻缘传,同德堂梓”。

卷首依次为“弁语”、“目录”(共十页,第一百回条作一行)、“凡例”、“题识”(版心有“弁言”二字)和“引起”。

有“首都图书馆藏书之章”印。

(三)台北天一出版社影印本

缩小重装为24开,10册

无内封。

出版社注明是同德堂本。无印章。不知藏家。

卷首依次为“弁语”、“目录”(共十页,第一百回条作一行)、“凡例”、“题识”(版心有“弁言”二字)和“引起”。

三、同治九年刻本

(一)北京图书馆藏本

索书号12201120册无函套

无内封。

著录为同治九年刻本。

卷首依次为“弁语”、“凡例”、“题识”(版心有“弁言”二字)、“目录”(共十页,第一百回条作一行)和“引起”,又重复“弁语”和“凡例”。

书末数页模糊不可辨别,且到第十三页止,第十四页为抄补,最后一句中“迥向”抄作“造句”。

有“绍濂堂印”。馆方称原为郑振铎藏书。

(二)上海图书馆藏本

甲.索书号746844-6724册无函套

内封题“同治庚午新镌,西周先生辑著,重订明朝姻缘全传,然藜子校订”。

卷首依次为“弁语”、“题识”、“凡例”、“目录”(共十页,第一百回条作一行)、“引起”。

第一至第五回有朱笔圈点句读。

第一至第十七回有多条眉批,多为朱笔。

每册外封都有墨笔所写书名《醒世姻缘传》,并注有日期,如:第一册“癸酉十月六日”和第二册“廿二年十一月廿三日”。

有几册上且注有气象,如第三册“小雪辰初二刻楼内六十五度连日甚暖”。

由此知阅点之时是一九三三年末至一九三四年初。

有“上海图书馆藏”印。

乙.索书号467533-5624册4函

内封题“同治庚午新镌,西周先生辑著,重订明朝姻缘全传,然藜子校订”。

卷首依次为“题识”(版芯题为“序言”)、“凡例”、“目录”(共十页,第一百回条作一行),无“弁语”和“引起”。

第一册封面朱笔注明“庚戌仲夏阅点起”,末一册封面朱笔题“庚

戌季夏月杪点竣”。整部小说皆用朱笔做了句读,模糊处描补,避讳字注出原字。亦有数条朱笔眉批。

丙.索书号53106-2924册无函套无内封。

著录为同治九年。

卷首依次为“弁语”、“题识”、“凡例”、“目录”(共十页,第一百回条作一行)和“引起”。

有“上海市历史文献图书馆藏”印。

四、戊子十二行本

(一)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本

甲.索书号813.337缁42.724册4函

内封题《醒世姻缘传》。

卷首依次为“弁语”、“引起”、“凡例”、“题识”(末页B面有两行先后错置)和“目录”。

第二回回末诗衍一“年”字。

第四回回首诗误“臀”为“规”,第十二页只六行,板残。

第一百回末页B面第三行止于“迥向”,空白八行。最后一行刻“演作无量功德。第一百回终”。

有“胡适”、“北京大学藏书”印。

乙.索书号813.337/4442.217册6函

无内封。

卷首依次为“弁语”、“目录”、“引起”,无“凡例”和“题识”。

第二回缺末页,无回末诗。

第四回回首诗误“臀”为“规”,第十二页只六行,板残。

第一百回末止于“迥向”二字,余缺。全书都装衬修补过,有断板痕迹。

有“北京大学图书馆收藏记”印。

(二)天津图书馆藏本

32册4函

无内封。

卷首依次为“弁语”、“目录”(残,自第十二回起)、“引起”、“凡例”和“题识”(末页B面有两行先后错置,版心有“弁言”二字)。

第二回到第十页A面止,缺回末诗。

第四回回首诗误“臀”为“觏”,第十二页只六行,板残。

第四十九回末的评只存一行。

第一百回末页B面第三行止于“迥向”,空白八行,最后一行刻“演作无量功德。第一百回终”。

据记载和天图古籍部负责人告知,原是周绍良藏本。

(三)北京图书馆藏本

索书号11659024册无函套

内封题《醒世姻缘传》。

卷首依次为“弁语”、“目录”、“引起”,无“凡例”和“题识”。

第二回回末诗衍一“年”字。

第四回回首诗误“臀”为“貌”,第十二页只六行,板残。

每回末页和每册末页多被磨损或遗失。

无印。馆方称原为郑振铎所藏。

本文仅仅就《醒世姻缘传》的版本和成书年代问题陈以管见笔者认为,只有这些前提性的问题较好地解决,才能使《醒世姻缘传》这部“大小说”的研究,建立在更为坚实的基础之上。

参考文献:

[1] 路广.李文倩,从署名方式看《醒世姻缘传》作者问题――兼与王立鹏先生商榷[期刊论文]-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3(4)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7

为了立足于研究课标、教材、教参、教法、学法,探索有效的复习形式和方法,我们成立了地理学科“中心教研组”,组员共同探讨有效复习的方法和策略。根据教师在复习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中心教研组的讨论结果,我们确定了复习的新形式:利用画知识树的方法有效地进行期末复习。

2.制定方案和计划

教师先把握全册书的教学目标和重难点,建构知识框架,随后整理出本册书的知识要点,搜集画知识树的方法,确定画知识树的方案,计划和内容,然后根据整理出的知识要点和内容实施。

二、教师画知识树,整体把握教材和知识点

1.自学探究

活动前每位教师查阅相关资料,画出各个年级的地理知识树。如:涉及哪几大方面的问题?每一个大问题下又涉及哪些主要内容?每一个内容中关键的知识点是什么?依据这些问题,画一个树型图,理解“树干”与“树枝”“枝叶”等的内在关系,自己把握本册书的重难点。

2.讨论解疑

确定“中心教研组”教研活动的主持人与中心发言人,活动中每位教师首先谈出自己的思路与画法,大家依据所画的知识树进行讨论分析,对知识树作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使树形知识结构图更加完满。通过讨论,明确本册书要求掌握的知识,总结出本册教材知识树的画法和具体详细的内容,理出本册教材的主要线索和关键,疑难问题讨论解决。通过这一“制图”过程,使教师对于本册教材的整体情况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在教学中能够轻松驾驭课堂,有效进行复习。

3.反思总结

写出画知识树的反思和总结,谈谈本次活动的收获,写出本次活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教师指导学生画知识树,进行有效复习

初中学生的思维方式是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在初中学段指导学生利用画知识树的方法建构自己的知识系统具有科学依据。在指导过程中教师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1.出示画知识树的目标

出示目标,使学生明确画知识树的目的和意义。在出示目标的同时为学生讲解知识树的科学依据,让学生对画知识树产生浓厚兴趣,有了兴趣,学生会认为这项工作很有趣,乐于去做新的尝试,操作起来事半功倍。

2.讲解知识树的画法

首先让学生准备一张大纸,在这张纸上画出一棵树,用树的形式来表示地理的知识结构。地理知识树包括树的主干、支干和叶子三个层次。

知识树主干内容是地理全册的章节,让学生了然于心;知识树支干内容是每课重点;叶子是其他的地理知识点。另外准备纸张画出枝干和叶子,教师可根据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不同,分层次进行教学。学优生可把叶子再一次细化,而学困生可以只掌握树的主干、支干、叶子即可。

3.分工合作画出知识树的主干

学生分组合作,四名学生为一组,选出组长,报教师存档。学生画出知识树的主干,贴到教室里墙上。在合作小组画知识树的过程中,教师进行适当辅导。

4.知识树的支干和叶子学生自己进行整理,教师指导

5.分层次教学,实现面对全体学生

把全班学生分为三个层次:学困生,中间生,学优生,根据掌握知识范围的不同,三类学生可以画出不同的知识树,每位学生必须掌握知识树的主干、支干和叶子,而学优生和中间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掌握程度适当画出更加详细的知识树。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求各不相同,做到面向全体学生。在知识树的整理过程中每个学生应明确各自知识树的范围,方便互出试题时运用。

6.互出试题,课堂反馈,激发学生复习兴趣

复习的过程比较枯燥,所以学生根据不同知识树的内容出题,学困生给学优生出题,学优生给中间生出题,中间生给学困生出题,需要注意在出题时按照答卷人所画的知识树出题,把握范围,不能超出知识树中的内容。出题后学生作答,出题人改试卷,评出最佳出题人10名和最快进步奖10个,以此激励学生的兴趣。

7.反馈总结,强化效果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8

1、做好备课工作。在教学中,我始终坚持预先备好课,课前再重新复习一遍教案的做法。能围绕本课时教学目标、要求,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把复杂的内容进行变换,取其精华,有取有舍;环节齐,有后记。

2、上好每一节课。课堂教学能做到:教学目标明确,能认真钻研教材,了解学生,研究教法,突破重难点,善于创设学习情境,激发学习热情,能有序地开展教学活动,体现分层教学,各类学生主动地发展。严把课堂教学质量关。 小学二年级上册语文期末工作总结_二年级上册语文工作总结

3、作业布置做到合理,习题精练,有代表性和启发性,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重复死板的作业不做。

4、抓好培优扶差工作。我认识到要想提高教学质量,培优扶差工作至关重要,只有把优生培养好了,班级才有榜样;也只有把差生的转化工作做好,才能利于班级良好学风的形成。因此,我坚持做到有计划、有效果、有记录、有辅导、有鼓励。 小学二年级上册语文期末工作总结_二年级上册语文工作总结

5、通过一学期的努力,学生达到了开学初制定的学习目标,掌握了以下知识:

⑴认识450个字,会写350个字。要求认识的字能读准字音,结合词句了解意思。要求会写的字能读准字音,认清字形,理解意思,正确书写,练习在口头和书面表达中运用。有主动识字的愿望,在生活中自主识字。养成学生良好的写字习惯,书写规范、端正、整洁。

⑵学会了使用音序查字法,学生有了独立识字的能力。

⑶大部分学生喜欢阅读,对阅读有兴趣,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能背诵指定的课文和自己喜欢的课文片段。

⑷通过学习能联系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在阅读中主动积累词语。能阅读浅显的课外读物,能与他人交流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养成了爱护图书的习惯。

⑸认识了课文中出现的常用标点符号。学会了使用句号、问号和叹号。

⑹通过这学期里口语交际训练,学生有了愿意与人交流的意识,能认真听别人讲话,听懂主要内容,能主动与别人交谈,讲述简短的故事和见闻。说话时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

⑺ 在语文教学中对写话有兴趣,能把看到的、想到的写下来。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

二、存在不足与今后打算

1、学生发展不平衡,学法指导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学成绩仍然欠突出,还需提高;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9

一、 制度背景、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制度背景

关于审计轮换制度这一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1987年英国贸工部曾研究过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轮换的思路,但利益各方未就此达成共识;1992年,美国国会“Cadbury委员会”也提出,依然未获通过;欧盟建议立法实行强制轮换。直到安然、世通等一系列财务丑闻爆发,审计轮换再次被各国所关注。美国于2002年7月底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02年6月25号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定期轮换这一说法,但并没有对如何轮换做出具体要求。2003年由证监会、财政部联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实施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注册会计师轮换与审计质量。李爽、吴溪(2006)通过分析注册会计师强制轮换前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结果,初步认为强制轮换政策对审计质量产生的效果是有限的。Brody和Moscove(1998)认为审计师轮换制度有助于减缓客户对审计师的不当影响,来提升审计质量。为此,本文提出:

假设1:限定其他条件,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注册会计师轮换与审计质量正相关。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与审计质量。李兆华(2005)运用博弈理论,为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对解决“共谋”作假的有效性做出科学解释,指出我国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轮换制的迫切性。郭宗黎(2005)认为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不是彻底的轮换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轮换势在必行,这种彻底的轮换制度实质上提高了审计独立性。为此,本文提出:

假设2:限定其他条件,制造业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与审计质量正相关。

二、 研究设计

(一)模型和变量

为检验相关假设,建立模型:|DAi,t|=β0+β1LUNHUAN+β2SIZE+β3LEV+β4BIG4+β5DIR+β6ROA

1.被解释变量。本文用经上年末总资产调整的样本公司i的操控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DAi,t|来衡量公司盈余管理水平。 |DAi,t|采用Jones模型衍生出来的截面修正的Jones模型来计量:

NDAi,t=α1(1 / Ai-1)+α2 [ ( REVi-RECi ) Ai-1 ]+α3(PPEi /Ai-1) (1)

DAi,t=TAi/Ai-1NDAi,t (2)

上式中,NDAi,t是第i期非操控性应计利润,DAi,t是第i期操控性应计利润,TAi是第i期总应计利润,REVi是第i期收入与第i-1期收入的差额,RECi是第i期净应收款项和第i-1期净应收款项的差额,PPEi是第i期期末总固定资产价值,Ai-1是第i-1期期末总资产,α1、α2、α3是不同年份的特征参数,其估计值根据以下模型及数据进行回归取得:

TAi/Ai-1=a1(1 / Ai-1)+a2 ( REVi / Ai-1 )+a3(PPEi /Ai-1)+εi

式中,a1、a2、a3是α1、α2、α3的OLS估计值;εi为剩余项,代表各公司总应计利润中的操控性应计利润部分。总应计利润TAi的计算采用现金流量表法,公式如下:TAi=EBXIi-OCFi。

2.解释变量。本文主要的解释变量为LUNHUAN,包括注册会计师轮换ACC_CHANGE、会计师事务所轮换ACCF_CHANGE。若β1>0且显著,则本文的假设为经验证据所支持。本文设置以下控制变量。

(二)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的研究样本为2009年至2013年深市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并按如下原则进行了剔除:(1)ST、*ST等特殊处理的上市公司观测值;(2)财务数据缺失或异常的上市公司观测值;(3)为保证本文利用Jones模型计算操控性应计利润时有上年财务数据,剔除上市年限小于一年的公司。经过上述筛选后,本文最终得到了2 134个观测值。各年的观测值个数依次为405、408、417、445、459个。

三、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Panel A报告了本文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1)在主要解释变量方面,各种关系的均值与表2相吻合,百分位数的分布也再次说明,全部上市公司中实施注册会计师轮换的观测值比例远高于实施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观测值比例。(2)公司规模SIZE的均值为22.05,标准差为1.247;财务杠杆LEV的均值为1.632,标准差为1.729,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10.62,-3.348,;只有7.12%的公司选择“四大”进行审计;经营业绩ROA的均值0.0274,标准差为0.0767。见表2。

(二)单变量T检验

Panel B是针对实施注册会计师轮换ACC_CHANGE的单变量T检验。均值T检验的结果表明,实施注册会计师轮换(ACC_CHANGE=1)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其操控性应计利润(|DAi,t|)的均值在5%的水平上显著低于不实施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的公司(ACC_CHANGE=0),与审计质量显著正相关,上述结果初步支持假设1。Panel C是针对实施会计师事务所轮换ACCF_CHANGE的d单变量T检验。均值T检验的结果表明,实施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即ACCF_CHANGE=1)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其操控性应计利润(|DAi,t|)的均值在5%的水平上显著高于不实施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公司(即ACCF_CHANGE=0),上述结果不支持假设2。见表3、表4。

四、 回归结果及分析

表5的第1、2、3列分别报告了注册会计师轮换(ACC_CHANGE)、会计师事务所轮换(ACCF_CHANGE)对操控性应计利润(|DAi,t|)的回归结果。其中,第1列的结果表明,ACC_CHANGE的系数为-0.0645,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实施注册会计师轮换的上市公司的操控性应计利润(|DAi,t|)比不实施注册会计师轮换的少,即实施注册会计师轮换的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更高,假设1得到了经验证据的支持。在第2列中,ACCF_CHANGE的系数为0.0162,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揭示了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操控性应计利润(|DAi,t|)与会计师事务所轮换(ACCF_CHANGE)显著正相关,即实施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更低,假设2不为经验证据显著支持。

五、 结论与未来研究的方向

本文实证研究了注册会计师轮换、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与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模式相比,会计师事务所轮换模式导致了相对更高的轮换成本,却提供了相对更差的审计质量,注册会计师轮换对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质量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对审计质量具有显著的负影响;且这种成效差异,并未因轮换状态的不同而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就此而言,在我国审计市场上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模式优于会计师事务所轮换模式。可见,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模式或许更适合我国特有的资本市场环境,而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模式的推行则需谨慎斟酌。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10

史发展的规律

在“人教版”《中国历史》第一、二册里,军事史知识除13课较为集中外,其余分散在各课各目中,有的是一场战役过程的叙述,有的是一位军事历史人物的生平介绍,有的仅列出了一幅兵器插图。平时教学中学生所接受的军事史知识是杂乱的、零碎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抓住教学时机,适时地把同类军事知识加以综合,使知识序列化、系统化,并揭示其发展的规律。

如,教师在讲授第18课“高度繁荣的宋元文化(一)”“古代科技发展的高峰”这一课时,在讲到宋元时期火药在军事上的广泛使用以及当时的火药武器时,可对中国古代的兵器发展史作一简单总结回顾:夏朝人使用铜兵器、商朝人使用青铜兵器、春秋时期出现了铁制兵器、东汉时期铁制兵器取代青铜兵器、三国时的战舰、唐朝的火药武器、火箭,到宋元时期的突火枪、抛石机和铜火铳。在此基础上,可引导学生分析其发展线索:中国古代的兵器经历了一个由冷兵器到火器的发展过程,冷兵器阶段经历了铜器、青铜器到铁器的过程。并同时揭示其发展规律:中国古代兵器的产生、发展和变化是伴随着中国古代的生产工具的发展变化而进行的,军事技术和生产技术一样,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标志。

再如,在讲授第二册第24课“后金的兴起”时,教师在讲到努尔哈赤所采取的八旗制度时,可对中国古代的军队建设史和军史加以回顾:商朝的左、中、右三师、晋楚争霸时的车兵、汉代的都护、两汉的骑兵、唐代的藩镇、北宋的禁军、明代的都司、满州的八旗军。在此基础上,可向学生说明:商朝时出现了步兵、春秋战国时国家军队以战车兵为主,西汉时期又出现了骑兵,以后骑兵成为国家的重要兵种,并出现了步、骑、车配合作战的局面。

古代战争史和古代军事学术史也可采取同样的方法阐明其发展线索及其发展规律。

二、注意挖掘古代军事史中的思想教育因素,对学生进行

思想政治教育

运用历史教材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历史教学的基本任务之一。1988年11月公布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规定,历史教学的德育任务应居首要位置。

中国古代军事史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和传统美德,教学中应充分揭示其中的教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1.在讲授古代军事文化成就时,要突出其世界史上的历史地位。运用古代文化史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是中学历史教学的一大任务。国家教委规定,在初中阶段,历史教师对学生中国古代文化史教育,要达到这样的要求:“知道我国古代在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学术思想、伦理道德、教育、军事、对外交往等方面的重大成就,以及对人类历史所产生的深远影响,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培养爱国主义情感。”

我国古代军事文化的成就博大精深,我国是火药和火药武器的最早发明者、使用者。我国有漫长而复杂的战争历史。在战争中涌现出了众多虎奋鹰扬的军事名将和广博精深的军事著作,我们可以毫无愧色地说,中华民族是世界上兵书产生最早、数量最多的民族,历史上的浩繁而详备的军事典籍是世所罕见的,我国古代兵书中饱含着丰富的朴素的军事辨证法思想。

具体教学过程中,可以教材中典型的材料为素材,适当增加一些内容,突出其世界史上的历史地位。如《中国历史》第一册在介绍《孙子兵法》这部兵书时,仅仅指出该书“系统地叙述了战略战术的原则,提出集中兵力打败敌人的重要性,强调作战时要对敌我双方的情况作周密的调查”,只字未提其历史地位和历史影响。教师可在讲授《孙子兵法》以上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该兵书所提出的政略和战略相结合、政治重于军事、奇正相生、虚实结合、冲虚备实等战略战术原则,不仅中国历代兵书都以它为依据,而且波及国外。早在唐代中期,日本就把此书带回国内,因此影响到日本历代兵法,被日人称之为“将相秘本”、“东方兵学柱石”。据说,日本的武田信玄就将兵法中的“其疾如风”等词语写在军旗上。日俄海战时,日海军大将东乡也运用了它的以逸待劳的作战原则。10世纪《孙子兵法》又传入法国,后又传入俄、英、德等国,成为资产阶级军事理论的一个思想源泉。据说,发动一战的德国皇帝在失败后读了此书,不禁发出“可惜二十年前没有看到这本书”的叹息。直到现在,西方的一些军事著作还经常引用此书,它的不朽价值是世界所公认的。

再如,在讲授宋元时期火药在军事上的广泛使用及其传播时,同样要揭示它对西方近代枪炮的发明及其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师可结合教材有关火药的传播的内容,进一步向学生指出,13世纪,欧洲人在阿拉伯人的著作中学到我国的火药技术,但直到14世纪中期,欧洲人在和伊斯兰国家的战争中得到了火药武器之后,才看到了火药在军事上的地位和作用,并开始了火药的制造,由此揭开了近代军事技术革命的序幕。马克思曾经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指出了中国发明的火药在欧洲封建社会灭亡过程中的巨大作用。

2.在讲授军事人物时要渲染民族英雄为国请命的悲壮事迹,以培养学生的民族气节和爱国主义情感。

“人教版”《中国历史》第一、二两册多处出现了民族英雄生平事迹的史料,这应该成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教学热点。这是因为中学生尤其是初中学生,在思维发展上仍以形象思维为主,他们对著名的历史人物(尤其是军事人物)及其事迹有极大的兴趣,由于人生观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大;由于自主意识和渴望成功的欲望增强,所以特别喜欢听历史人物的讲授,想从中找到自己崇拜的英雄,作为榜样,以便学习和模仿。而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军事名人灿若星汉,正好满足了他们的心理需要和寻求理想人物的愿望。

因此,教师在讲授军事人物时,应饱含情感对他们的生平作较为具体的讲述,尤其对他们的嘉言懿行要作重点讲解,以他们的言行感染学生。如,在讲授第一册第17课“西汉与匈奴的和战”时,教师不仅要讲清卫青、霍去病大败匈奴、建功立业的历史知识,还应介绍少年将领霍去病“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公而忘私的品德。再如,在讲授第二册第16课中“元朝统一全国”这一目时,教师应该通过南宋抗战派大臣文天祥誓死抗元,兵败被俘后坚贞不屈的事迹的渲染,以及“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名句赏析,歌颂民族英雄的崇高精神,培养学生的民族气节。

3.在讲授农民战争时,要揭示农民战争的原因及其对历史进程的作用,对学生进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教育。

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形态的更替必须通过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基本动力。据“人教版”历史教材编著者介绍,现行教材“已经摈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但从来并不忽视农民战争在封建社会中的进步作用”(臧嵘《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历史教科书(人教版)第一册的编写体会》,《历史教学》,1990.7),因而仍然编进了秦末农民起义、西汉末年的绿林、赤眉起义、东汉末年的黄巾大起义、隋、唐末年的农民起义及明朝农民战争等内容。

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揭示农民战争爆发的共同原因及其规律。这就是,在阶级社会中,剥削阶级出于它的本性,总是残酷地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剥削者不仅无偿地占有劳动人民的剩余劳动,而且有时侵吞他们的必要劳动,使他们无法生活下去,以至于社会再生产无法正常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被剥削阶级的反抗和斗争,才能迫使剥削阶级节制其剥削欲,保证社会生产正常进行。教师可以秦末农民起义为例,加以进一步说明。

例如,秦朝统一六国以后,曾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但是后来,秦朝的暴政却使其走向反面。当时秦朝用于修筑长城,建造阿房宫,建造骊山墓和从事杂役的劳动力,占成年男子的1/3,社会生产受到了严重影响和破坏,许多贫苦农民的土地被剥夺,赋税负担却依然沉重,加上严酷的刑法,终于导致了陈胜、吴广的起义。农民起义了秦王朝的统治,结束了秦朝的暴政,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在农民起义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西汉王朝,推行了一些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措施,出现了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秦末汉初的历史对比充分说明了农民的阶级斗争是保证社会生产正常进行,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三、引导学生分析不同战争的不同性质,培养学生全面地、

辨证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11

沿至清代,苏州书院的发展达至鼎盛阶段。③据统计,清代苏州一共新建书院55所,重修11所。④苏州书院的等级齐备,教育体系完备,书院教育普及程度高。⑤在为数众多的书院中,以紫阳、正谊等书院为代表的优秀书院因办学质量过硬,名师高徒辈出而闻名天下。紫阳、正谊两书院的历任山长多为硕彦名儒,如著名学者沈德潜执掌紫阳书院时,“门下多俊彦”,培养出王鸣盛、钱大昕、王昶等一代汉学大师。但在道光年间以后,随着朝局动荡,国势衰微,传统书院的发展也面临困境,其规模与影响均不如从前。

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书院教育也暴露出众多缺点。首先,传统书院教育内容脱离实际,学生不谙新学,不了解世界发展大势。其次,传统教育多以“学而优则仕”为目标,是当官的预备教育。加之西方新学思潮的影响,传统书院的育人制度已“弊已积重,习亦难返”。于是,自19世纪末,苏州书院开始了改制历程。

二、苏州书院改制的历程

就苏州而言,书院到学堂的改制可分为19世纪末戊戌变法前后、20世纪初晚清新政时期与1905年废科举后这三个阶段,兹分而述之。

(一)戊戌变法:短暂尝试与快速失败

19世纪末的清廷腐败不堪,日甚一日。朝野上下,寻求改革。在教育方面,有官吏提出欲将书院改为学堂。光绪二十二年五月初二日(1896年),刑部侍郎李端?在《请推广学校折》中建议到“今可令每省每县各改其一院,增广功课,变通章程,以为学堂。”⑥同年九月,清政府同意并下令,“一并通行各省督抚学政,参酌采取。以扩旧规而收实效。”书院风貌一时有所变化。⑦在这期间,苏州书院也开始发生着变化。据光绪二十三年《知新报》载,苏州正谊、平江书院对教学内容进行改革,“添设西学一课”。⑧

在“百日维新”期间,清廷曾下令将书院改为学堂。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五月二十二日,光绪帝采纳康有为在《请饬各省改书院淫祠为学堂折》的建议,颁布上谕:“即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⑨书院改制拉开序幕。但仅仅几十天后,清廷便下令“各省书院请照旧办理,停罢学堂”,此次改制最终以失败告终。⑩

此间苏州书院改制情况记载甚少,但据两江总督刘坤一上奏,已将与苏州紫阳书院级别相似的钟山书院等改为府县学堂。吴地改制情况可以此作为参照。

(二)清末新政:从传统书院到新式书院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后,清廷国祚危难。迫于无奈,慈禧太后宣布实行“新政”。1901年9月14日,慈禧太后颁布“书院改制诏”。之后又先后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和《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对整个教育制度作出较为系统的规定。随即全国迅即掀起了一股书院改学堂的热潮。

苏州也响应新政,将传统书院改为新式学堂。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初四日,江苏巡抚聂缉?曾向清廷奏报苏州学堂改制情况。据其称,正谊书院改为苏州府中学堂,“仍其名曰正谊,学堂只设备斋、正斋,不设专斋。定学额六十名,分延中西教习,课以普通学经”。平江书院改为长洲、元和、吴县三县小学堂,“仍其名曰平江学堂。”,“分延中西教习,课以初级浅近之学”。紫阳书院则“改课经算策论”,留作校士馆。省城内原设的学古堂,“本讲求有用实学,所取多高材生,亦应循旧办理,加意整顿。”到光绪二十八年,苏州多数书院已完成书院改制工作。

(三)废科举前后:从新式书院到新式学堂

1905年9月2日,清政府下诏废除科举制度,书院也失去其存在价值,纷纷改为新式学堂。于1902年留作校士馆的紫阳书院,1904年改办为江苏师范学堂。学古堂也于1905年改为游学预备科, 招考英、法、日文学生三班, 择优资送潘灏芬等10名学生留学, 1907年改为存古学堂。至此,古老而传统的苏州书院走向近代化,终于链接到新式教育体系之中,完成其历史使命。详见表2。

三、苏州书院改制的特点

(一)主张经世致用,学习西学

乾嘉年间的苏州紫阳、正谊两书院研经治史、著书立说、繁荣文化,不与专习科举帖括制艺者为伍,培养出一大批著名学者,如王鸣盛、钱大昕、王昶、孙星衍等人,形成了“精研古学,实事求是”的吴派汉学学术思想。这种研究实学、通经致用的思想也影响着晚清书院的改革。如正谊书院同治七年至十二年(1868-1873年)的课选内容,除经史外,讨论课题已涉及时事政治、军事、算学、地理等方面内容。诸如有以下课题:“沿于江海达于淮泗解”、“问岁差之说或谓黄道西移或谓恒量东行二者孰是?”等等。这与只知古籍考证或埋首科举的书院相比,无疑是一种进步。

(二)改制过程循序渐进,不断深入

苏州书院的改制和全国书院改制的步伐相一致,都经历戊戌变法前后、清末新政时期、和废科举后三个阶段。戊戌变法前后苏州平江、正谊两书院风气渐开,“添西学一课”。20世纪初清末新政时期,苏州又改正谊书院为苏州府中学堂;改平江书院为长洲、元和、吴县三县小学堂。变革书院制度,将传统书院改为新式书院。第三时期,1905年废除科举制之后,苏州也将原来校士馆改为江苏师范学堂;学古堂改为游学预备科, 招考英、法、日文学生。这三个时期的改革,循序渐进,不断深入,完成了苏州传统书院到新式书院,再由新式书院到新式学堂之间的转换。

(三)依旧存在保守因素

然而,苏州传统书院的改制过程中,也存在着保守因素。例如,清末新政时期,清廷发出“书院改制诏”,可当时苏州影响最大的紫阳书院,却并未改为学堂,而是留作校士馆。直到1905年科举废止前夕,仍有大批学生视校士馆为衣食之所,试图阻止校士馆改办学堂。紫阳书院作为省会书院的改制尚且如此,其它书院改制中的保守倾向可见一斑。

不仅如此,当时教习新学的老师稀缺,延缓了改制进程。不少地方的总教习仍为原书院山长。其中不乏饱读诗书之人,但懂得新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老师却少之又少。如苏州中学堂教习曹元弼,不懂新式教学方法,每月讲经五六次,每次“居中昂坐,闭目讲论其说”。可见,在书院改制过程中,将书院名称换为学堂很容易,但教学内容与方法上由中转西、由古转今却非一朝一夕之事。

四、对书院改制的思考

通过研究传统书院向近代的演化历程,可以分析其中的优劣得失,探寻经验与教训,做到以史为鉴。综合学术界的观点,笔者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仅供参考。

第一、书院为新式学堂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值得肯定。学者田正平、朱宗顺认为,1894-1911 年间,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之战的消耗以及巨额的战争赔款,“中国的可用资源大量枯竭。”而洋务、新政则需要大量财政支持。1898 年10 月, 两江总督刘坤一在奏折中无可奈何地表示: 通计各类学堂, 需金数十万,“然当兹费绌用宏, 度支告匮, 如此巨款, 实苦罗掘无从, 而地方应办事宜, 更何敢轻言请款。”在此情况下, 利用传统教育资源如书院现有的物质设备,无疑是晚清发展学校教育的“至速之法”。就苏州书院而言,苏州府中学堂、江苏师范学堂等新式学堂不仅脱胎于紫阳书院、正谊书院等旧书院。而且科举废停后, 两书院学田也并归入学款处, 用以开办各中小学堂。由此可见,传统书院为新式学堂提供了经费、场地、师资等物质基础,加速了教育近代化的步伐,值得肯定。

第二、改制处于被动,过程冲动草率,留有缺憾。清末书院的改革是在列强侵略,内忧外患的时代背景下,清政府匆促作出的无奈之举。清廷作出改制决定,并非为了开启民智,培养新式国民,而主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更何况,西方的大学制度根植于西方文化理念,与其经济、政治制度相适应。并非完全适合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化传统,因此教育全盘西化,会导致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有所冲突,暴露出许多矛盾。胡适曾感叹清政府这一仓促之举,“把一千多年来的书院制度完全推翻。而以形式一律的学堂代替教育实在是吾中国一大不幸事。”

第三、书院精神之于当今,可弥补现代大学制度的不足,有其现实价值。传统书院以儒家经典为主要教学内容,以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为目的,主张学术自由,鼓励师生交流,蕴含着浓厚的人文主义情怀。这可以与强调理性与科学的现代大学制度互为补充。现代大学制度,注重“术”之教育、“知”之教育,而忽略“学与道”、“情与意”之教育。而中国传统书院恰好弥补其不足。若将强调“精神感化及人伦师表之义”的传统书院与“科学本位、教法机械”的现代大学制度相结合,则现代大学教育制度会更加适合我国国情,愈臻完善。

综上所述,古老而传统的苏州书院完成了其历史使命,通过改为学堂,以新的姿态存在于新式教育体系之中。这也从侧面展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面对内忧外患,中国有识之士追寻近代化的艰难历程。其间留下的经验与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注释]

①资助项目:第十六批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

②陈雯怡:《由官学到书院--从制度理念的互动看宋代教育的演变》,第2页,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4。

③“自入国朝以来,列圣相承,尊师重道,……,而又广设书院,乐育贤才,文教昌明,古今希有。”见道光《苏州府志》卷二十四《学校》。

④王坤、王卫平:《清代苏州书院研究》,《中国地方志》2009年第5期。

⑤王坤、王卫平:《清代苏州书院研究》,《中国地方志》2009年第5期。

⑥朱有?:《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下册,第484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

⑦陈元晖、尹德新、王炳照:《中国古代的书院制度》,第122-123页,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

⑧朱有?:《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下册,第435-436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

⑨陈谷嘉, 邓洪波:《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4126页,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

⑩邓洪波:《中国书院史》,第330页,上海: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4。

陈谷嘉, 邓洪波:《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4719页,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

此处备斋、正斋、专斋均为教育组织,“备斋,习浅近各学,略如各州县之小学堂;正斋,习普通学,略如各州县之中学堂;专斋,习专门学。”朱有?:《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下册,第790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

《前江苏巡抚聂缉?奏陈改设学堂折》,1902年2月13日,载朱有?:《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下册,第454-455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

“开办各府州县书院,亦已饬令改为学堂。”见《两江总督刘坤一奏陈筹办江南各学堂折》,1902年,载朱有?:《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下册,第785-787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

王晋玲、李峰:《清代苏州书院教育述论》,《苏州科技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徐启彤:《清代吴地书院的演进与学术思潮》,《苏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徐静玉:《清末江苏书院的变革与衰亡》,《南通师范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田正平、朱宗顺:《传统教育资源的现代转化――晚清书院嬗变的历史考察》,《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

费正清:《剑桥晚清史(下卷)》,第84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王炳照:《中国古代书院》,第20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12

原生态中式簿记分为政府和民间两类,均采用直书,金额采用汉字数码。中式直书政府簿记产生于周代,采用入出账法,是借贷账法在中国的表现形式,适用收付实现制,基本上沿用至清末。

中式直书民间簿记简称“中式簿记”,产生于战国末期的作坊和商业,亦采用入出账法,因为必须核算商品名称毛利润和损益,适用权责发生制。后唐长兴元年(930)净土寺的结算报告,采用的是入出账法。陆游(1125~1210)作《西江月・示儿曹以家事付之》一词吟咏道:“万事云烟忽过,百年蒲柳先衰,而今何事最相宜,宜醉宜游宜睡。早趁催科了纳,更量出入收支,乃翁依旧管些儿,管竹管山管水。”“出入、收支”是中式簿记的两种账法,证明曾经改革入出为出入和收支两种账法。经考证,“万历十九年十月起至二十年(1592)十月中止”的“收支银两册”,采用的是收支账法。明末清初改良出入和收支为收付账法,沿用到新中国成立。出入、收支和收付账法是西式贷借账法在中国的表现形式,符合经济活动先出后入规律(将在“四、清簿以及盘点留底簿起记账凭证作用”中论述)。

1932年12月15日,《改良中式簿记概说》一书出版,该书攻击原生态中式簿记,“账户无一定之分类,账簿无一定之组织,账簿无一定之格式,账法无一定之规律”,简称“四无论”,把中式簿记贬低得无一是处。但是,该书也采用中式收付账法,可谓自相矛盾。现代中式簿记应当改直书为横书,改汉字数码为阿拉伯数码;而改良中式簿记仍采用直书和汉字数码,可以称谓保守派。1933年1月15日,有人说:“收付簿记法,实难及世界一致采用之借贷簿记法为完善而合理。”追随者竟然叫嚣:“必须继续努力,使借贷理论的普及,而遂将收付簿记法完全废除。”可以称谓废除派。会计史学家把一片打杀之声称为“改良与改革中式簿记之争”。可悲的是,今天仍有人这样学舌。在中式簿记没有总结成书的时代,其争论、攻击、评价,因为缺乏标准,难免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1950年1月、3月,章乃器先生在上海《大公报》发表《应用自己的簿记原理记账》与《再论应用自己的簿记原理记账》两篇论文。他认为:“我们固有的收付记账法,不但是民族的、大众的,而且是更科学的。反之,外来的借贷记账法,当然不是民族的,不是大众的,而且还是不够科学的。”振聋发聩,言简意赅。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银行业改中式簿记直书为横书,改汉字数码为阿拉伯数码,是一次比较成功的改良,并且出版了如《银行会计概论》等一批会计学专著,使中式簿记达到了会计发展史上的一个高峰。《中式簿记概论》演绎的是原生态中式簿记,是连接中式簿记实践经验与《银行会计概论》的桥梁。2001年版《会计学原理(新论)》为与国际接轨,改良收付为贷借账法。

本文用演绎法再现原生态中式簿记,供读者参考。

二、账簿组

原生态中式簿记组织包括四簿两册。“四簿”指草流簿、清簿、盘点留底簿和总簿。草流簿相当于经济业务说明书,清簿相当于记账凭证,盘点留底簿相当于盘点表,总簿相当于明细分类账;“两册”指彩项结册和存除结册。彩项结册相当于损益表,存除结册相当于权益资产表,特点是项目排列方向统一,甚至与收付账法统一,是借贷账法不具备的(见图1)。

“清簿”,由银清簿、进货清簿、销货清簿三本账簿构成。“总簿”由股本、货源、杂支、本埠交关、外埠交关、生财六本总簿构成,加上银清簿、盘点留底簿、彩项结册共计九本明细分类账簿。可以顺序译作资本、商品名称毛利润、费用、本埠往来、外埠外来、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以及现款、存货、损益明细分类账簿。其中,银清簿、盘点留底簿和彩项结册是一簿(册)两用。

本文演绎的中式簿记核算程序,与《连环账谱》非常近似。

三、草流簿是经济事项说明书

宣统元年十二月,王二、张三、李四三人合伙开办三泰粮行,用中式簿记处理会计业务。

现代经济凭证又称财务凭证,俗称原始凭证,起追究经济责任的证据和经济事项说明书两个作用。中式簿记的经济凭证与经济事项说明书相分离。下面,介绍金折和草流簿等。

(一)“金折”(见图2)

经济不发达时代,买方当面验收商品,同时支付现金,交易成立,双方没有经济责任,不需要填制或索取经济凭证。若是赊购商品,随之产生经济责任,应由赊购方填写一本金折给赊销方。金折上应加盖赊购方单位公章,书写赊销方企业名称、年月日,收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注明偿还日期并签字。债权人可以在约定时间,凭金折向债务人收取货款。赊销方还清货款后,在金折上书写年月日,付记货款若干并签名,同时书写“清”字,退还金折,表示经济责任已经消除。此外,商行或作坊收到股东投资,应当开给股东一本金折。若是向钱庄存款,钱庄也应当开给商行或作坊一本金折,犹如欠条。金折由单位柜头统一保管。经济不发达时代,经济凭证不够完整,不能全面反映经济活动,需要另外记录经济事项说明书,作为确认会计分录的根据。

(二)“草流簿”(见图3)

中式簿记的账簿封面和封底用兰色布和白色布制成骨片,右上角贴红纸片,书写如“草流簿”、“银清簿”、“股本总簿”、“结册”等。草流簿用白纸装订成册。无论是否取得经济凭证,均由经济事项行为人如店员,在第一页上书写“年月日吉立”,逐笔记录经济事项发生日期、交易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涉及赊销或赊购的经济事项,还应索取或交付金折。店员在记录经济事项时,必须注明“入金折”或“出金折”或“退金折”,并在“出入退”事项之后书写经办人姓氏,以示负责。每日营业终止,柜头审查草流簿,根据草流簿制作银清簿分录并清点现款。账款相符后,将草流簿和银清簿交账房。交易繁多的企业,可以分别设置草流循簿和草流环簿。账房先生一般不参与草流簿记录,表示管账不管钱(物)。

与经济活动无关的结账事项如期末财产盘点等,不得记录草流簿,直接在盘点留底簿上记录,在总簿上登记。通过流水簿记录的“王二”、“张三”和“李四”三位股东向三泰粮行投资,可以认定是合伙制企业。

(三)零星购销簿

凡是涉及现金的零星购销业务,需设置零星进货簿和零星销货簿各一本,逐笔记录每一笔零星购销业务。晚间打烊后,店员分品种统计购销数量、单价、金额,合计数用于记录草流簿[见图3第2页第8、9、10行,第3页第1、7行]。

(四)三种数码

1.草流簿、清簿和总簿登记的金额采用汉字大写数码壹、贰、叁等;

2.发生额合计采用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等;

3.数量、单价采用苏州码等。

(五)柜头根据草流簿制作银清簿分录,计算收项合计和付项合计,核算“结存现洋”,与库存现金核对

四、清簿起记账凭证作用

清簿用十行纸装钉成册。三本清薄分别称谓银清簿、进货清簿和销货清簿,相当于收付转三式记账凭证。账房先生收到柜头交来的草流簿和银清簿,就可以制作进货清簿和销货清簿会计分录。中式簿记采用收、付二字作为记账符号,称谓中式收付账法,相当于贷借账法。它符合经济活动先出后入规律,是登记总簿的根据之一。

(一)经济活动先出后入规律是收付账法的理论基础

1.经济活动先出后入规律

中式记账方法源于经济活动。政府经济活动先发生入钱,后发生出钱,所以有量入为出的说法。民间收付账法则相反。如:①接受投资,先发生股东出资,后发生企业入库货币或其它财产;②、进货,先发生支出货币或承诺延期支出货币,后发生材料检验入库;③车间领料,先发生领出材料,后发生投入生产;④车间交库产成品,先发生交出产成品,后发生检验商品入库;⑤销货,先发生出库商品,后发生入库货币或承诺延期入库货币……是为经济活动先出后入规律。

2.没有经济活动就没有账法,会计核算必须反映经济活动先出后入规律。中式收付账法以收、付二字作为记账符号,收方=贷方,付方=借方,是西式贷借账法在中国的表现形式。本文用“收(贷)”、“付(借)”制作分录。

(1)用原生态中式收付账法确认分录:

①接受投资,收(贷)记“(股本)自然人姓名”账户,付(借)记“现款”账户;

②进货,收(贷)记“(交关)企业名称”账户,付(借)记“(货源)商品名称”账户;

⑤销货,收(贷)记“(货源)商品名称”账户,付(借)记“现款”或“(交关)企业名称”账户。

为什么要省略第③④两则分录?答:原生态中式簿记与《簿记论》的账户名称不同,但相似。例如“货源(等于‘商品名称’)毛利润”账户,合并了购进材料、领料投入生产、入库商品、销售和冲减盘点库存商品价值等。因为第③则分录是领料投入生产,第④则分录是入库商品,不需要反映,所以省略了第③④两则分录。

(2)仿照《银行会计概论》确认会计分录:

①接受投资:收(贷)记“实收资本”账户,付(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②进货:收(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购货款”账户,付(借)记“材料”账户;

③车间领料:收(贷)记“材料”账户,付(借)记“基本生产”或“辅助生产”账户;

④车间交库产成品:收(贷)记“基本生产”账户,付(借)记“商品”账户;

⑤销货:收(贷)记“销售收入”账户,付(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销货款”账户。

(二)银清簿(见图4)相当于收付款记账凭证

举例如下;

1.草流簿记录:“收张三股本来洋1000元。”先发生股东出资,后发生货币入库。

确认会计分录:

收(贷)记“(股本)张三”账户1000元

[付(借)记“现款”账户1000元]

同时在草流簿相关记录上加盖“”戳记。因为银清簿可以替代“现款”账户,所以“[]”内的“现金”账户可以不列示。

2.草流簿记录:“付邓记钱庄去洋2500元”。先发生企业支出货币,后发生钱庄入库货币。确认会计分录:

[收(贷)记“现款”账户2500元]

付(借)记“(交关)邓记钱庄”账户2500元

同时在草流簿相关记录上加盖“”戳记。

3.对涉及现购或现销的经济事项,应分别制作两笔分录:

(1)现款进货。草流簿记录:“付现购白米20石,单价9元,计洋180元”。

①第一步,在银清簿上确认分录:

[收(贷)记“现款”账户180元]

付(借)记“(货源)白米”账户180元

②第二步,在进货清簿上确认:

零购白米20石,单价9元,计洋180元

确认分录后,在草流簿相关记录上加盖“”戳记。“第二步”会计分录不登记总簿,而是用于计算进货总成本的重要依据。

(2)现款销货。草流簿记录:“收现销白米82石,单价11.50元,计洋943元。”

①第一步,在银清簿上确认:

收(贷)记“(货源)白米”账户943元

[付(借)记“现款”账户]

②第二步,在销货清簿上确认:

零售白米82石,单价11.50元,计洋943元

同样,确认分录后,在草流簿相关记录上加盖“”戳记。“第二步”会计分录也不登记总簿,而是计算销货总收入的根据。

4.打烊后,必须在银清簿上结计“收项”和“付项”合计,便于计算“结存现洋”或“连上结存现洋”若干元,适用“反其收付法”,用于核对库存现金和期末编制结册。其中,30日“收项合计480元,付项合计2114元”,差额为付记1634元,不等于余额784元,如何解释?

答:期末[收项合计480.00元]和[付项合计2114.00元],用“反其收付法”=收1634元;与“连上日结存现洋(付)784元”相比较,相差(付)2418.00元。“连上日结存现洋(付)784元”=(收)-1634元+20日结存2418.00元。因此,“连上日结存”必须是今日发生额合计与“上日”余额合并核算。

(三)进货清簿(见图5)。相当于转账记账凭证

企业大宗进货,一般作赊购处理。例如:

1.草流簿记录:“赊购和济东白米30石,单价10元,计洋300元。”先发生和济东赊销,后发生三泰粮行入库白米。依据草流簿记录和经济活动先出后入规律,确认会计分录:

收(贷)记“(交关)何记济东”账户300元

付(借)记“(货源)白米”账户300元

2.“是日共进货”是指当天共进货;“连上日共进货”是指截止本日累计进货,是为了计算进货累计数额。“20日,零购白米20石,单价9元,计洋180元”,就是为了计算进货累计数额。累计进货成本减期末盘点价值,可以计算销售成本。

(四)销货清簿(见图6)。也相当于转账凭证

企业大宗销货,一般作赊销处理。例如:

1.草流簿记录:“付赊销南味饭店白米15石,单价12元,计洋180元。”先发生三泰行出库白米,后发生承诺延期入库货款。确认会计分录应是:收(贷)记“(货源)白米”账户180元,付(借)记“(交关)南味饭店”账户180元。实际分录却是:

付(借)记“(交关)南味饭店”账户180元

收(贷)记“(货源)白米”账户180元

同时在草流簿相关记录上加盖“”戳记。

问:这一类分录是否违背了先收后付的规范?答:中国商人非常尊重债权人或债务人的顾客地位,在销货清簿上方确认“付记‘南味饭店’”账户,是对债务人的尊重。总簿上半部分设计为收项,下半部分设计为付项,这一类分录登记结果,仍然是先收后付,而不是“账法无一定之规律”。再,企业从建立之日起,就准备生产和销售商品,注定销售在前。

2.“是日销货”包括“(收)10日,零售白米82石,单价11.50元,计洋943元”等4笔分录。“是日销货计”和“连上日共销货计”若干元,都是为了计算累计销货金额。

五、盘点留底簿既是记账凭证又是明细分类过渡账户的账

期末,店员必须盘点企业存货和财产,柜头在盘点留底簿(见图7)上记录库存白米、糯米、红豆等商品的存货,以及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财产。盘点留底簿有两个用途:①是登记“货源”和“生财”明细账的根据,便于从进货总成本中冲减期末盘点商品价值,核算销售商品实际成本,便于冲减财产损失;②是编制存除结册存项“白米”、“糯米”、“红豆”和生财项目的根据。期末商品盘点价值的会计分录:

收(贷)记“(货源)商品名称”账户168元

付(借)记“盘点留底簿”168元

收(贷)记“(生财)财产名称”账户167元

付(借)记“盘点留底簿”167元

涉及“生财(是指‘固定资产’等)”,一般按成色估价,表现为计提折旧;损坏低值易耗品,可以直接减少“生财”。上述分录不需列出。

盘点留底簿又起商品等财产明细账的作用。

六、总簿是明细分类账

“总簿”用斗方账页装钉成册,包括股本、生财、杂支、货源、外埠交关和本埠交关总簿计6本,以及银清簿、盘点留底簿和彩项结册充作明细分类账。用现代会计语言表述,可以顺序“译”作实收资本、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经营费用、商品名称毛利润、外埠和本。

埠往来,以及现金、存货和损益九本明细分类账。

账户的称谓:以自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开设的账户称谓“纲头”,如“‘(股本)王二股东’纲头”和“‘(本埠交关)永昌和’纲头”等;以费用或财产名称开设的账户称谓“集”,如“‘捐税’集”和“‘白米’集”等。

(一)核算“商品名称”毛利润(见图8)

登记“白米”、“糯米”、“红豆”三个“商品名称”毛利润账户。且以“白米”集(账户)为例:付项根据进货清簿确认宣统元年腊月两笔分录登记:第一笔,“初十日,付记赊购白米30石,单价10元,计洋300元”;第二笔,“初十日,付记赊购白米50石,单价9元,计洋450元”;根据银清簿分录登记,“二十日,付记另购白米20石,单价9元,小计180元”,三笔合计100石,总成本为930元。收项根据销货清簿确认分录登记,“二十日,收记赊销白米15石,单价12元,计洋180元”;根据银清簿确认分录登记,“二十日,收记零售白米82石,单价11.50元,计洋943元”,两笔合计97石,1123元。根据盘点留底簿记录登记,“三十日,(付)盘点存货白米3石,单价9元,计洋27元”。“白米”账户实现毛利润220元[=1123-(930-27)],结平“白米”集(账户)。

“糯米”和“红豆”集登记和核算方法与“白米”集相同,两个明细分类账户也结平。

(二)适用公式

1.“商品名称”账户核算适用两个公式:①销售实际成本=进货总成本-期末盘点商品价值;②商品名称毛利润=销售收入-销售实际成本。

2.“商品名称”账户很多,需要控制。为了控制众多的“商品名称”毛利润账户,适用下列公式:

共计毛利润528元=“销货清簿‘连上日共销货计洋2840元’-(进货清簿‘连上日共进货计洋2480元’-盘点留底簿‘存货三种计洋168元’)”。

检验:共计毛利润528元=白米220元+糯米144元+红豆164元毛利润。这就是进货清簿确认“零购”和销货清簿确认“零售”分录的用途,用以控制许多“商品名称”毛利润。

(三)登记其它总簿的方法(见续图8)

根据进货清簿的第一笔分录,登记外埠交关总簿“和济东”纲头收项,同时登记货源总簿“白米”集付项;根据销货清簿的第一笔分录,登记本埠交关总簿“南味饭店”纲头付项,同时登记货源总簿“白米”集收项;根据银清簿第一笔分录登记股本总簿“王二.股东”纲头收项。其它账户的登记方法,与“和济东”等账户相同。

七、结册是会计报表

“结册”分为彩项结册和存除结册,可以译作损益表和权益资产表。

(一)编制“彩项结册”(见图9)

编制彩项结册是股东、经理和员工的节日。本文介绍商品名称毛利润与杂支对除的编表方法。

1.根据货源总簿各集的“毛利”填列进项(即该表的上部):“白米毛利来二百二十元、红豆毛利来一百六十四元、糯米毛利来一百四十四元”;

2.填列缴项(即该表的下部)。根据杂支总簿填列“福食五十元、招待四元、薪金一百四十五元、捐税三十五元、损失五十五元”;

3.分别计算进项与缴项合计数,其差额即是“两项对除实得利来二百三十九元(=528-289)。

“彩项结册”既是损益表,又替代“损益”明细分类账。“货源总簿”和“杂支总簿”各集结平。

(二)编制“存除结册”(见图10)

1.填列该项(即该表的上部):

①根据股本总簿各纲头结存余额,分别填列王二、张三、李四股本各一千元。

②根据彩项结册填列“本期实得利来洋二百三十九元”。

③根据外埠交关总簿所属各纲头的收项余额填列“永昌和结在来洋一千一百元”和“庆祥泰结在来洋九百元”。

2.填列存项(即该表的下部):

④根据本埠交关总簿“邓记钱庄”纲头付项余额,填列“邓记钱庄结存去洋四千一百二十元”;

⑤根据“银清簿”核算的“连上日结存现洋784元”,填列“银清簿结存去洋七百八十四元”;

⑥根据“盘点留底簿”分别填列“白米集结存去洋二十七元、糯米集结存去洋二十四元、红豆集结存去洋一百一十七元”;

⑦根据“盘点留底簿”填列“生财总簿结存去洋一百六十七元”。

3.计算并填列该项栏“来账六条计洋五千二百三十九元”和存项栏“去账六条计洋五千二百三十九元”。

4.书写“天地相合”。

彩项结册和存除结册的特点:项目排列方向统一,甚至与清簿先收后付和总簿上收下付的方向统一。

(三)“分红”,今称利润分配

分红比例由股东和店员协商。假定二者商定为二八分成,则职员可分配47.80元,分配给王二股利63.73元、张三股利63.73元、李四股利63.74元,并分别转入相关纲头:

收:本埠交关总簿―柜头47.80元

收:股本总簿―王二 63.73元

收:股本总簿―张三 63.73元

收:股本总簿―李四 63.74元

初一上册期末总结篇13

据北洋政府司法部第242期《司法公报》(1927 年出版)记载:“民商事习惯调查事宜始于前清宣统年间。”(注:见该期《司法公报》第1页之“说明”。另,北洋政府第242期《司法公报》亦即《司法公报第38次临时增刊》,其标题与内容是《民商事习惯调查录(第二期)》,现藏于北京图书馆。)另据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前清时代之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目录,其中几处显示出来的具体时间均为宣统二年(注:见该期《司法公报》第4、5、28页。另,北洋政府司法部第232期《司法公报》亦即《司法公报第37次临时增刊》, 其标题与内容是《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第一期),现藏于北京图书馆。)。这或许也是第242 期《司法公报》做上述判断的依据所在。但严格说来,此处的“宣统二年”仅仅表明清末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当年已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而并非一定是调查活动的起始时间。相反,笔者曾经查阅到一册清朝末年《湖北调查局法制科第一次调查各目》(注:清末修订法律馆“刷印”,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图书馆。),其中附有一份当日进行民商事习惯调查时所用之“报告书样式”,样式中的时间格式为“光绪 年 月 日”(原文系竖排),从而清楚地说明,清末之民商事习惯调查开始于光绪年间,而非宣统年间。

从现有史料分析, 清末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当始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是年五月初一日, 大理院正卿张仁黼就修订法律一事上书清廷,折中指出:“凡民法商法修订之始,皆当广为调查各省民情风俗所习为故常,而于法律不相违悖,且为法律所许者,即前条所谓不成文法,用为根据,加以制裁,而后能便民。此则编纂法典之要义也。”(注: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9年版,下册,第836页。 )这一奏折十分明确地将民间习惯视为不成文法,并将民商事习惯调查视为编纂民商法典之首要环节。事实上,张氏之见基本反映了当时参与修律讨论的各部门、各官员的一致看法。以此为基础,同年九月十六日,宪政编查馆奕匡上奏朝廷,建议在各省设立调查局,以负责民间习惯调查之事宜,同时还呈递了所拟各省调查局办事章程(注:前引《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51—52页。)。这一提议当即获得朝廷认可,清廷在同一天便了《令各省设立调查局各院设立统计处谕》(注:前引《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52—53页。)。随即,修订法律馆亦将民间习惯调查正式提上日程。据史籍记载,在清廷重新委派沈家本、俞廉三、英瑞为修订法律大臣之后,“沈氏等即于光绪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开馆办事,酌设二科,分任民律、商律、民事刑事诉讼律之调查起草。每科设总纂一人,纂修、协修各四人,调查一人或二人。又设咨议官,甄访通晓法政,品端学粹之员,分省延请,以备随时咨商。凡各省习惯及各国成例,得分别派员或咨请出使大臣调查。”(注:谢振民:《中华民国立法史》,正中书局,民国二十六年版,第899页。着重号系引者所加。 )由此可见,至迟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月,清末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已正式启动。

关于清末民商事习惯调查的具体运作,因有据可查的史料极少,故难得其详。但从现存有关资料亦可看出,当日之调查组织严密、规模巨大、收获颇丰(规模与收获均在后来民国调查之上,这与现今一般人的印象大不相同)。其在中央由修订法律馆总其事,在各省则成立“调查局”(其法制科具体负责调查事宜),在各府县设调查法制科;各地除专职调查员之外,各地方官(如知县)、各社会团体(如商会-清末的商事习惯调查大多由各地商会承办)及其他个人(如乡坤)均常有参与其事者。其运作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由朝廷根据需要委派修订法律馆专职人员分赴各地调查(通常须得到各省调查局协助),随时报告。比如,宣统元年(1909年)三月,“沈家本等奏派编修朱汝珍赴各省调查商习惯。当月至上海,发问题百余事”(注:李贵连编著:《沈家本年谱长编》。(台北)成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301页。)。 至宣统二年(1910年)正月二十一日,“出于制订民、商各律的需要”,修订法律大臣再次“奏请派员分赴各地调查考察民事、商事习惯”(注:前引李贵连书,第329页。)。其二,也更主要的是, “由修订法律馆拟定调查问题,颁发各省调查局及各县”(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42 期《司法公报》第1页。), 各省县调查人员依据拟定的问题搜集各地习惯,然后将答复清册报送修订法律馆,因之,清末各省呈送的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绝大部分均系问答体,只有很少的一部分采用陈述体(注:详见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前清时代之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中各省目录之后的按语。)(用陈述体者,多半是因各省在呈报之前曾经加以整理所致)。

为保证民商事习惯调查真正取得实效,修订法律馆根据调查活动的进展情况陆续制定了各种专门的操作规则。如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五月二十五日,沈家本向朝廷呈交了《法律馆咨议调查章程》(注:前引李贵连书,第277页。)。随后, 为配合当时正重点进行的商事习惯调查,又于宣统元年(1909年)三月颁发了《法律馆调查各省商习惯条例》,该条例参照日本商法体例分为“总则”、“组合及公司”、“票据”、“各种营业”及“船舶”五章,共计65条,极为详备(注:详见前引李贵连书,第302—312页。)。至宣统二年(1910)正月,为配合民法典的制定,并针对此前各省民事习惯调查中存在的问题,修订法律馆又专门颁发了《调查民事习惯章程十条》(注:详见前引李贵连书,第330—331页。),虽然其具体内容不如《调查各省商习惯条例》那般细致,但其总体安排同样十分周详。

从有关史料推测,当时至少部分省的调查局还制定有更为详细的调查规则和调查文件格式。如前述《湖北调查局法制科第一次调查各目》即载有一份《法制科调查报告例》,其中对有关调查的各项事宜(包括人员、方法、时限、印刷、用纸、字体等等)均详加规定。从该册资料所载调查目录及报告书样式来看,清末民间习惯调查内容极广,在大的方面包括“民情风俗”、“地方绅士办事习惯”、“民事习惯”、“商事习惯”、“诉讼习惯”等五“部”,比之后来民国时期的民商事习惯调查要宽泛些。而在每“部”之下又分“类”,“类”下分“款”,“款”下分“项”,“项”下分“目”,“目”下才是具体的“问题”,可见其调查内容设计至为详细。另据清朝末年《山东调查局商事习惯报告书目录》称:“本局法制科第一股遵照馆章编订调查民情风俗及地方绅士办事、民事习惯各条目,业经详请宪台批准转饬调查在案,所有商事习惯兹复由本科股员分别事类,详细拟定调查问题。”(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图书馆馆藏《山东调查局商事习惯报告书目录》(法制科第一股股员李书田编纂)之序言。标点系引者所加。)以此观之,当时修订法律馆所拟定之“调查问题”亦只是大致的框架,各省往往需要根据实际情形设计出更为具体,详细的项目及问题。

二 民国之调查

清末习惯调查虽然规模极大,但在历行约4 年之后却因清廷被废而中止。民国时期重开民商事习惯调查运动是在1918年(民国七年)初,而其发轫则在1917年冬。

1917年(民国六年),奉天省高等审判厅厅长沈家彝向北洋政府司法部“呈请创设民商事习惯调查会。呈文系于民国六年十月三十日呈递,十一月二日到部,同年十一月九日指定照准。此实民国时代举行民商事习惯调查之发轫”(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42期《司法公报》第1页,标点系引者所加。但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汤铁樵撰《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清册叙》误将这一起始时间写为民国五年冬。)。

奉天高等审判厅的呈文还对该省民商事习惯调查会的人员组成、机构运作及经费筹措等等做了说明。北洋政府司法部在批文中指出:“该厅所拟设奉省民商事习惯调查会专任调查各地习惯,所见极是,殊堪嘉尚。查民商习惯甚为复杂,不独奉省为然。该厅率先设立民商习惯调查会,拟将调查所得汇集成书, ……自应照准”(注:前引第242期《司法公报》第3页,标点系引者所加。下文引用资料未注明出处者, 均出自该期《司法公报》。)。此后,北洋政府司法部于民国七年(1918年)一月二十九日草拟了“通令各省高审厅处仿照奉天高审厅设立民商事习惯调查会,并限自令到日起四十日以内报部”的训令,经当时的司法总长、著名法学家江庸核定后,于同年二月一日发往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事务遂至通行全国”。

对于此次民商事习惯调查,北洋政府司法部颇为重视,特委任参事汤铁樵“综其事”。汤铁樵“以吾国五方风习错综不齐,民商习惯又极复杂,若调查入手未有准绳,将来挂一漏万,举细遗大、甚至纠牵不析,则实效不可得而睹矣。覃思兼旬,乃为之条析事类,厘定项目,制为程式,颁行各省。并将奉厅章程略加修改,通令各省法院附设民商事习惯调查会,其会员除法院人员外,兼理司法县知事、承审员及其他法团人员,皆许入会,俾得合力齐举。此都七年事也”(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汤铁樵撰“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叙”。标点系引者所加。)。在这期间,除少数边远地区之外,各省区均已先后成立民商事习惯调查会(惟新疆省以及宣告独立之广东、广西、云南始终未加举办),并且大多数省区很快将各自的第一期调查报告书送至司法部。鉴于各省区第一期报告书所用格式、体裁、用纸等等各不相同,司法部又由参事汤铁樵拟定了统一的民商事习惯调查会报告书式,用纸及编制办法,于1919年(民国八年)1月16 日颁发全国施行。

经过这一番努力之后,当时民商事习惯调查的具体运作已相当规范。在组织机构方面,中央由司法部负总责,其附设之法律修订馆(当时已恢复,以取代原来附设于司法部的“法律编查会”)专其事;各省区则在高等审判厅内设“民商事习惯调查会”为专门机构,由高等审判厅厅长兼会长,下属各审判厅厅长、推事及兼理司法各县知事、承审员为会员,各级检察厅检察长、检察官暨审检各厅书记官得自愿加入,各调查会还设有常任(或专职)调查员及其他各类工作人员。在运作规程方面,各省区调查会几乎都制定了专门的“会章”、“调查规则”和“编纂规则”(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42 期《司法公报》以绝大部分篇幅刊载了京兆、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河南、山东、山西、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四川、贵州、热河、绥远、察哈尔等22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会的“会章”、“调查规则”和“编纂规则”。),对有关习惯调查的各种事项均详加规定。

此次民商事习惯调查自民国七年(1918年)全面铺开以后,“各省除边远外,络绎册报,堆案数尺,浩汗大观。十年以后,虽经继续得报,然以时局纠纷而渐希矣。”(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之“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叙”(汤铁樵撰)。标点系引者所加。)由此可见,其高潮当在1918年至1921年(民国七至十年)之间,此后便渐渐归于沉寂,唯在1930年7 月南京国民政府制订民法典时曾有过一次最后的回响;当时立法院认为民法亲属、继承两编关系各地习惯甚大,“该院民法起草委员会为慎重起见,特先商同院统计处,制定调查表多种,发交各地征求习惯”(注:杨幼炯:《近代中国立法史》,商务印书馆(上海),民国二十五年版(“中山文化教育馆研究丛书”),第379~380页。),至于其结果如何,则不得而知。

三 资料之整理

纵观20世纪前期中国之民商事习惯调查运动,真正有影响者仅清末与民初两次,且每次持续时间均在4年上下, 最后也都因政局动荡而中断。不过,这两次习惯调查运动虽然历时都不算太长,但组织严密、规模巨大,其所获资料也极为丰富。

清末各省县调查所得之资料,除极少数经各省区调查局整理后再上报外,其余绝大部分均按原调查时的问答体清册上报。各省县所报文件,一份呈送宪政编查馆,一份呈送修订法律馆。至于上述两馆或其它部门对这些调查资料是否做过某种程度的整理。目前尚不清楚。民国成立后,宪政编查馆与修订法律馆均被撤销,上述资料便分别移交法制局与司法部附设之“法律编查会”接收。至民国六年(1917年),北洋政府司法部撤销法律编查会、恢复修订法律馆,原法律编查会所藏清末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遂由修订法律馆保管(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之李@①所撰序言。)。

1918年(民国七年)开始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大体上均按照当时民律草案与商律草案之目次进行(故所调查之内容比清末要相对集中些),同时,各省区“调查会”对所获资料基本上都做过一番编辑、整理工作(注:当时各省区调查会之“编纂规则”可以为证。此外,笔者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图书馆查阅到一册民国七年由山东高等审判厅呈送之《山东民事习惯第一次调查报告书》,其“例言”称:“本会民事习惯调查方法系据民律草案及审判上之疑问分出问题若干条,发交各县逐一答覆。兹编纂者,系以各县之答复书为根据。”(标点与着重号均系引者所加)。),因而各省区上报司法部的调查报告皆为陈述体,且内容较清末更为精要。对于这些资料,当时主持调查事务的司法部参事汤铁樵“尝欲根据事例钩提纲目,并采清末所遗报册,总为一编,以便查阅而资参考。继因……事务纷繁,卒卒数年,迄未暇举,引为憾事”(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叙》。)。

对于民国时期的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加以整理、编纂者,目前已知最早的,是1923年(民国十二年)由施沛生、鲍荫轩、吴桂辰、晏直青、顾鉴平共同编纂之《中国民事习惯大全》。该书依据当时各省区法院“民商事习惯调查会”报告书内容,大体按照民律总目分为“债权”、“物权”、“亲属”、“婚姻”、“继承”、“杂录”六编;与后来北洋政府司法部所编《民商事习惯调查录》相比,其最大特色在于“编”下不按省区分“章”,而是按实体内容分“类”(注:《中国民事习惯大全》现藏于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库本室,其具体分“类”如下:第一编“债权”分赁贷借、利息、契约、居间、消费贷借、清偿、雇佣等 7类,第二编“物权”分不动产之典押、不动产买卖、不动产之权限、地上权、佃租、抵押权、抵役权、共有权、质权、经界识别及田亩计算法等10类,第三编“亲属”分家长及家属、养赡、亲属会、扶养之义务、亲权、亲子、兼祧、招婿承嗣等8类,第四编“婚姻”分定婚、 婚礼、婚书、婚姻年龄、媒证、聘金及聘礼、主婚、童养媳、兼祧得娶两妻、同姓为婚、预定婚姻、叔嫂为婚、买卖婚、冥婚、典妻及租妻、再醮及孀妇招夫、招夫养夫、离婚及解除婚约等18类,第五编“继承”分继承、诸子分产、分析遗产、遗嘱等4类,第六编“杂录”分民律总则、 物权及债权、婚姻、亲属及继承等4 类(据编纂者称:“凡资料过少或不能分类者均纳入杂录篇内”)。)。书成后,当时名流许世英、黎元洪、江庸、陈福民、张耀曾、杨元洁等分别为之题辞或作序,可见其整理、编纂之事在当时颇受关注和重视。该书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1 月由上海法政学社出版,上海广益书局发行。

不过,真正大规模地整理、编纂清末与民初的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还是1926年(民国十五年)前后由北洋政府司法部民事司进行的(但从有关史料-特别是1927年的《司法公报》第242 期所载单豫升为《民商事习惯调查录》所撰之“序”-推测,此前司法部一直派有“专员从事整理”),主其事者乃是民商习惯编纂室李@①。李@①早先曾在北洋政府修订法律馆专任调查员,“于民商习惯素有研究,对于编纂职务欣然乐从。积之累月”,遂于1926年4 月编成《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注:见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之汤铁樵所撰《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叙》及李@①所撰前言。),后以北洋政府司法部“司法公报第三十七次临时增刊”之名由第232期《司法公报》刊出。 该清册将当时司法部及修订法律馆所收集和收藏的清末及民国年间全部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悉加整理,编成目录。目录分两部,第一部为“前清时代之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其下又分“民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及“附属文件”3类; 第二部为“民国时代之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其下亦分“民事及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商事习惯单独调查报告文件”及“附属文件”3类。 两部之“类”以下均按省县分“项”与“目”。

据李@①所编《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统计,清末之“各省调查报告甚为丰富”,而民国之调查报告“到部者数量虽少而内容精细”。具体而言,当时清末存留之“民事习惯调查报告”竟多达828册(不计重复部分,下同),除安徽一省可能因多年未加清理、 以致散佚之外,其余各省均有报告资料保存下来;其“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则存有直隶、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四川、广东、广西、贵州、奉天、吉林等11省共计53册(其中尤以广东最多,占28册);其“附属文件”亦存直隶、广西、吉林3省“诉讼习惯”4册及修订法律馆调查民事习惯2册(同时还附有江苏苏州婚书格式6件)共计6册。 相比较而言,民国时期所获调查资料则要少得多(当时政局不定、社会动荡乃其主要原因),各高等审判厅处呈送“民事及商事习惯调查报告”者仅有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安徽、江西、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等16省及热河、绥远、察哈尔3特别区共计67册;此外,单独呈送商事习惯调查报告者仅山东省1册;其“附属文件”则存有奉天省高审厅呈送之“关于民商事奉天省各种单行规则章程”、“现行律例关于民事有效部分”各1册, 及修订法律馆调查员李@①编呈之“票据习惯参考资料报告书”、“北京商界及银行票据习惯调查报告书”各1册,共计4册。这样,到1926年为止,北洋政府司法部所收集、保存之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自清末迄于民国,不计重复文件,共达959册,其中清末调查所得887册,民国调查所得72册。

对于以上所有资料,当时北洋政府司法部已计划汇编成《民商事习惯调查录》一书。由于清末各省所报习惯多属问答体,而民国各省区所取习惯皆为陈述体,故全书拟分两大卷,民国编为上卷,清末编为下卷。据《民商事习惯调查录凡例》(注:该凡例由李@①撰写,载前引北洋政府第242 期《司法公报》。以下引文中的标点均系引者所加。)称,该书“分类标准,原拟就各省区所报习惯,察其性质,应归民商律草案目录之某项者,详为编列。旋以整理结果,各省区报告册内所述习惯,按诸学理上之分类,缺漏甚多,际此国势纠纷之会,欲令各省区高审厅调查补充,未知尚待何时故仅立民商法各编编名,分别省县录列习惯,见仁见智,一任阅者之玩索”。这就使得其体例与前述《中国民事习惯大全》有所不同。此外,该书“各则习惯后所录按语均系原报告书中附载之件,凡冠以‘说明’二字者系由编者增加。”此书由当时的司法部民事司编纂(民商习惯编纂室李@①主其事),经参事厅校勘后付印。但“因卷帙甚繁,故分期编纂,由司法公报临时增刊陆续发表”。

据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司法部整理民商事习惯分期编印预告”,所有调查资料计划分13期刊出:第1 期为《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第2~7期分别为《民商事习惯调查录》上卷(民国时代):“卷之一民律总则习惯”、“卷之二物权习惯”、“卷之三债权习惯”、“卷之四人事习惯”、“卷之五商事习惯”, 第8~12期分别为《民商事习惯调查录》下卷(前清时代):“卷之一民律总则习惯”、“卷之二物权习惯”、“卷之三债权习惯”、“卷之四亲属习惯”、“卷之五继承习惯”、“卷之六商事习惯”,第13期为《民商事习惯调查录》之“附编(前清时代):民情风俗”。这13期资料若能全部如期刊出,则今人当可一睹当年民商事习惯调查之完整风貌与成果焉。至为可惜的是,待第1、2两期以司法公报第37、38次临时增刊(亦即《司法公报》第232、242期)出版之后,历史的车轮已滚至1927年底。很快,随着北洋政府的土崩瓦解,整理、编纂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一事亦宣告半途而废。其结果,其中诸多宝贵资料至今仍不知尘封何处。

20世纪上半叶对于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的最后一次整理出现在南京国民政府之民事立法进入高潮的1930年(民国十九年),其主要成果乃是该年5 月司法行政部将前北京政府司法部所编《民商事习惯调查录》之民国时代之民事部分酌加修订后先行付印,这便是传之今日的《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至1943年,以后者为依据,中华法令编印馆又编译、出版了《(日华对译)中华民国习惯调查录》。此后,台湾进学书局(台北)于1969年又再次影印、发行了1930年由前南京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编印之《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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