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局防汛减灾实用13篇

应急局防汛减灾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汛期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汛期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安全平稳度汛。

 

二、组织机构

 

因工作需要,成立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毛泽玉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组织员谭露兼任,办公室联络员:王晓亮,联系电话:83701646,15281053699。

 

三、职责分工

 

(一)防汛减灾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防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觉履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管养范围内公路、桥涵、水运设施的防汛安全和抢险保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过境高速、铁路等下穿隧道排涝及抢险保通工作;负责管养范围内的县级及以上道路下穿隧道排涝设施的设置、运行监护和抢险保通工作;负责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二)运输安全保卫科职责。认真落实市防汛办、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成都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办以及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彭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防汛和地质灾害抢险应急预案》;负责应急物资的筹措、保管及领取工作;负责督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洪涝灾害损失统计工作;负责汛情(险情)信息上传下达,按时完成总结上报。

 

(三)办公室职责。负责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汛期和地质灾害抢险的宣传工作。

 

(四)交通战备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配合汛期期间市域铁路的安全运营工作;负责部队支援我市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抢险工作的交通保障协调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职责。负责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六)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职责。检查指导仓储物流和寄递行业做好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七)建设管理科职责。督促在建交通项目制定汛期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监督检查交通在建项目企业做好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指导在建项目工地做好汛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指导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抢险工作。

 

(八)规划产业科职责。负责针对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中需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制定科学治理方案。

 

(九)交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组建应急队伍人员应不少于20人,负责辖区公路、桥梁、隧道的安全巡查,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公路、桥梁、隧道的安全状况;负责落实威胁公路(乡道、村道除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水上运输企业落实汛期安全工作;督促经营性停车场做好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由客运、货运企业组建的防汛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客运车辆不少于25台,货运车辆不少于25台,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少于20人),保障受灾人员和抢险物资的运输;负责经营性道路运输、车站、维修、驾培等交通企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检查工作。交通管理服务中心防汛及地质灾害抢险值班电话:83871629、86235308。

 

(十)养路段职责。组建50人以上的防汛及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突击队;完善道路抢险预案,加强管养道路巡查和清障作业;负责组织储备抢险物资和机具;做好道路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配合建管科开展全市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坚持“雨前、雨中、雨后”的“三查”制度,确保公路畅通。养路段防汛及地质灾害抢险值班电话:83736096。

 

(十一)其他科室(单位)。按照局防汛及地质灾害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防汛监测预警

 

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同市气象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每日天气情况,当汛情预警信息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汛期暴雨级别,掌握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汛情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调整防汛及地质灾害抢险应急级别,确保人员、设备、物资、车辆全部到位备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组织有效处置。

 

五、处置程序流程

 

灾情发生后,在实施抢险中,按照先人后物,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抢险操作。

 

(一)各级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后,及时了解灾情,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带班领导。市政府值班室电话:83892919;市防汛办(市水务局)电话:83711636,83713606;市应急管理局电话:83709807;市交通运输局电话:83701646。

 

(二)局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后,迅速报告当日值班的局领导、分管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局领导。同时,通知相关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做好应急抢险准备,等待抢险局领导下达处置指令。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2

我局于7月10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7月9日省防汛减灾紧急会议精神和州委书记胡昌升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就汛期期间加强农业防汛减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防汛减灾工作,认真抓好各项防灾责任的落实,主要领导要对防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落实措施,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务必严格执行、切实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密切监测气象,及时报送信息。

二、强化农业防汛减灾工作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3

(一)编制目的

在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水灾,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镇卫生院、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国土、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海事、水务、学校等相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务站,由樊波任办公室主任,姚生敏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村相应成立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地域的防灾减灾工作。

(二)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灾减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防汛、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防灾减灾工作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供应、储备、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报与,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动员宣传等工作。

2、镇人武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3、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间,按照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4、社会事务办负责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负责汇总灾情,并及时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

5、村配合镇上搞好镇防洪规划编制,负责村上的综合协调,并统一纳入全镇总体规划,使防洪排涝工程和稳坪建设同步进行。

6、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

7、林业站负责管制木材的堆放,避免木材漂流,防止发生阻水事故。

8、国土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每年3月份配合县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点进行汛前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镇党政办和防汛办。

9、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做好全镇人员、动物卫生安全等预防与保护各项工作。

10、学校负责本校防汛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好学生学习生活安全保卫工作。

11、海事负责抓好镇域内渡船及船工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12、水务站负责抓好各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 镇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中、小学。

2、洪涝灾害信息 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镇社会事务办、村、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 根据县气象部门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 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 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导致垮坝险情和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出现超施工度汛标准洪水,或其他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2、较大汛情 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重大汛情 暴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 镇党政办接到上级汛情报告,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带队值班,并向各村(单位)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 镇党政办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镇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 镇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岗到位,时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本镇汛情;镇党政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各单位、部门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和镇党政办负责向全镇上级相关部门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台风消息与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本镇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上报。

3、预测预报 接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水利工程调度 强化本镇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镇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5、物资、车辆调用 发生重大汛情时,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6、人员物资撤离 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7、信息播报 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

(四)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镇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决策指挥组 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指挥组成。主要职责: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负责请示上级政府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2、技术指导组 由镇防汛办、国土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汇总;负责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3、纪检督查组 由镇党委副书记及党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部门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抗洪抢险组 由镇党政办、人武部、社会事务办、派出所、财政、国土、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海事、水务、学校、各村两委等单位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党委、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5、综合统计组 由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各村各单位灾情的收集、核查和汇总。

6、宣传报道组 由镇党政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播报任务;及时报道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村等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7、后勤保障组 由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情况需要应及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四)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县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工作,积极发动本镇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六)医疗保障

卫生院、计生服务所及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物资保障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九)资金保障

镇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救灾

(一)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镇政府将派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二)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社会事务办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四)各村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七、灾后重建

(一)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二)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各村各单位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特别要注重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召开的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积极组织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召开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会议,专项针对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中之重,全力抓好主动作为、提前部署、积极备汛等工作。现将我县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降雨量和受灾情况

 

今年我县境内4月初开始了降雨,5月份降雨较常年偏少约一成,6月份降雨较常年偏多约两成。其中6月8日至23日降雨较集中,约占入汛以来降雨量的80%,发生了多次短时强降雨。截止目前,我县镇、镇、镇、镇、等乡(镇)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6次,造成经济损失近600万元,因提前预警,成功转移农户37户170余人,实现人员零伤亡目标。

 

其中,6月11日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草坪子组16户64人受灾,造成房屋被淹、道路冲毁等,直接经济损失达460万元。因提前预警、监测工作到位,提前转移沟道沿途两岸群众29户129人,未造成人员因灾伤亡。

 

二、开展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今年以来,我县组织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召开县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2次,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召开的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汛救灾工作指示批示和省委彭清华书记在6月29日全省防汛救灾工作视频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我县的实际,对全县防汛减灾和地灾防治工作进行多次部署,确保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健全机构

 

因机构改革,成员单位人员变动,县人民政府及时调整了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按照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各乡(镇)也对应成立了乡(镇)级指挥部,并明确了各级防汛职责。截止目前,全县成立了应急抢险队27支1106人,抢险队分别为各乡镇应急抢险队16支、乡镇民兵预备役、县武警中队干警、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草原应急灭火大队、交通运输局应急抢险队、水利局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卫生应急救援队、公路分局党员先锋队、应急通信保障队、国电分公司应急抢险队、人武部应急连,形成了县、乡、村专常兼备的救援体系。

 

(三)强化建设,严格值守

 

一是我县除各级抢险救灾队伍外,针对防汛减灾工作,专项成立了防汛综合值班办公室,分别以6名县级领导按月、7名科级领导按周、6名抽调人员按“四班制三班倒”的形式开展值班值守,并指派2名人员(a、b岗)兼职处理防汛减灾工作日常事务;同时,各乡(镇)也成立了防汛减灾办公室。二是为做好预警预报工作,严明县、乡两级相关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的气象信息和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监测数据,做好雨汛情信息上传下达,特别在较大雨情预报时,及时以qq、微信、预警平台短信等形式通知各乡(镇)及企业做好防范预警工作。同时,严格落实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企业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工作。

 

(四)强化储备,完善预案

 

一是按照省、州防汛减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完善了《防汛总体预案》《防汛抗旱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大江大河防汛预案》《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二是根据《2020年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计划》,预算资金为300万元,计划分3批次采购,结合历年灾情趋势和各乡镇物资储备情况,已向全县16个乡镇调拨了一批帐蓬、雨鞋、雨衣、手电筒、棉被、彩条布等防汛物资,并督促各乡镇做好统筹管理,确保发生灾害时能第一时间保障到位。目前,我县已储备帐蓬1200顶、雨(衣)鞋1500套、手电筒700把、棉被2800套、水管4.5万米、铁丝网500公斤、编织袋2000条、柴油发电机5台、抽水机2台、救生衣900件、应急人员装备100套、大米10吨、清油1000桶、车辆28辆;挖掘机4辆、装载机6辆。

 

(五)强化督查,抓好演练

 

一是组建了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驻县督导技术单位等部门为成员的督导检查工作组,深入各乡(镇)督导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物资储配等工作。二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七查”工作要求,完成了全县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共计销号11处(均为已全部实施避险搬迁或工程治理点位及部分合并点位),新增3处泥石流隐患点,2020年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位435处。其中,泥石流219处、滑坡159处、崩塌55处、不稳定斜坡2处。汛期开始后,按照省州工作部署,我县迅速启动了地质灾害防治“回头看”及隐患再排查工作。通过再排查,新增隐患点6处,销号1处,目前纳入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440处。三是投入资金220万元,完成了河、松林河、子耳河、三岩龙河、洪坝河、踏卡河等大小9条河道沿岸38处防洪隐患排查,对松林河湾坝段多处河道、三岩龙河乡政府段、洪坝河羊圈门段等13个河段进行了河道疏浚整治。四是我县结合“5·12”防灾减灾系列工作部署,组织乡(镇)、村、组民兵预备役人员、党员先锋队、站所院校救援队伍及监测人员按照“一点一演练”的要求开展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控应急演练400余次,实现所有地灾隐患点演练全覆盖。

 

(六)强化宣传,增强意识

 

我县以“3·22”世界水日为契机,通过微信、qq、电话短信等方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宣传,向群众宣传讲解了防洪避险知识,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集中培训16场次,发放了《山洪灾害及其防治手册》500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光盘200张,发放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手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手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记录本》、《地质灾害识灾避灾挂图》等宣传培训资料25000余份,深入隐患点及入户宣传约1300次,受训群众约18000余人。

 

(七)强化协作,科学防治

 

通过配备雨量监测设备、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北斗”预警系统,进一步提高我县预警监测能力。目前,我县已建成的山洪灾害预警非工程措施监测雨量(水位)监测站点已实现16个乡(镇)全覆盖,全县累计在用的雨量监测站57个(其中省建共享18个),水位监测站24个(其中省建共享2个),简易雨量站61个,预警广播61套;在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安装的51套监测设备,并为各乡(镇)配备“北斗”预警系统。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按照中央、省、州要求,建立了完善的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在近两年有成功避险的案例,但仍然存在报讯率低的问题。目前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报讯率为78%,主要原因是监测站点投入运行使用近8年,部分雨量站、水位站设备损坏(或遗失),不能使用或者可靠性降低,造成收集数据不准确。经2019年县财政投入资金新增31处监测设备后,损毁监测站点得以恢复,县级平台已能正常接收数据,但省级平台不能正常接收数据,原因是省级系统运维单位授权编码后才能进入省级平台,目前正在衔接此项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全力做好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做好值班值守管理,定时不定时对各隐患点监测人员值守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做好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接收工作,及时传达雨汛情信息;

 

三是加强管理好预警平台的维护,保证平台在整个汛期能正常运行;

 

四是全力抓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全县群众掌握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增强群众防汛意识;

 

五是落实督导检查常态化,对查出的问题,坚持立改立行;

 

六是严格落实好上级下达的各项相关工作。

 

防汛减灾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 大防汛工作力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主动,落实上细之又细,环环相扣,精心准备,严密监视,高度警惕,随时监控雨情和水情,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不断完善防汛措施,确保安全渡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防汛减灾及地灾防范工作汇报2

 

1、2020年防汛防地灾工作总结报告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省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汛防地灾和安全度汛工作。将防汛防地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认真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彭清华对汶川县龙溪乡阿尔村阿尔组阿尔寨发生山体滑坡重要批示精神和在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和县委主要领导对认真贯彻相关会议精神的批示和决策部署。二是认真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重大事件、重要时段和重要会议党政主要领导。

 

2、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分片分线落实好行业安全度汛工作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防汛防地灾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方案预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加强防汛防地灾队伍建设。三是突出重点,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环节加强防汛防地灾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对全乡各种防汛防地灾动态进行监控掌握,确保我乡汛期防汛防灾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四是按照省防汛防地灾工作督察要求和反馈问题整改意见,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整改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实效。二、增强防汛防地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制订和印发相关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和更新完善应急演练实施方案、防汛防地灾、地质监测等应急。

 

3、预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责任体系和企业主体责任。与各村、山洪监测员和地质灾害监测员签订2020年防汛减灾目标责任书15份。与18个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别在5、6、7、8、9月开展了防汛防地灾隐患排查工作。对各地质灾害监测隐患点、已退出隐患点、公路上下边坡、农户居住地上下左右、企业厂房上下等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要地段、河沟道、防洪工程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加强落实各村防汛防灾工作责任制、组织机构、值班制度建设,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和通讯设施建设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各类水利工程、防洪设施的运行等检查力度,督促完成各企业、水电站的逃生。

 

4、通道建设。完善7个地灾点和2个山洪灾害点应急避险预案,发放更新地质灾害明白卡350余份,开展各地质灾害监测点应急演练12次。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员的监测和引导群众逃生培训工作。(二)做好了汛前物资储备。物资储备情况:94顶救灾帐篷、两台应急发电机、52条彩带布、一箱蜡烛、39支手电筒、十捆20米救生绳、两捆50米救生绳、20个头盔及20件携行工具等汛期应急物资。与XXXX乡连锁利民销售店签订食用物资储备协议,一旦遇到灾情,及时提供食用物资。(三)加强宣传教育和预警预报工作。通过召开乡干部会、村组会议、村民代表会、户长会、院坝会,利用村村响广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手机短信和微信群宣传等。

 

5、多种渠道,大力宣传防汛防灾知识、地质灾害应急逃生知识常识。利用脱贫攻坚走村入户、文化走基层文艺演出活动等活动宣传教育防汛减灾知识,提前造氛围,提前宣传,提早警觉,综合运用防汛防地灾常识,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避灾能力。(四)应急抢险处置得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27日上午XXXX乡五个村发生不同程度泥石流灾害,XXXX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乡党委书记张道杲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出动乡村干部及民兵70余人,紧急转移群众180户720人,发放应急物资方便面210桶,饮用矿泉水200余瓶,应急响应撤销后群众才回原住处;7月27日,各村道路垮塌中断,全乡共出动80余人党员干部,对垮。

 

6、塌道路进行抢通,引导群众第一时间进行生产自救,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出行便利。

        三、常态化开展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检查我乡把防汛防地灾隐患排查和地灾防治相结合,加强值班值守,常态化推进我乡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对非煤矿山和地质灾害点常态化跟踪监管。配合协助国土、安监、水务、交警、回隆派出所对雅安市金来矿业有限公司晏如铜金矿矿山开展安全度汛综合检查。

        2、对已建养鸡场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和擦安公路老鹰岩河沟沙石治理工程,在建XX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香菇基地建设、海洋村机耕道建设和村文化卫生室建设的地勘、施工、用水安全工程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度汛检查。要求按照安全度汛要求,对电线杆移位、高压电安全。

 

7、距离、土荒转移等都要以安全标准建设,保证质量,保证安全。

 

8、督察。

        五、工作亮点

       1、对防汛防灾工作进行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参与率高,百姓评价好。

       2、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已完成西冲沟、养。

 

3、鸡场沟、老鹰岩等隐患治理工作。物资储备到位。及时完善和补充汛期应急物资,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村组和群众对安全度汛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大意思想。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主动排查隐患积极性不高。企业在隐患治理上资金投入不足,责任落实不力。

      七、下一步打算

   

      1、汛期安全永远在路上、存在于每一个细节,每一次的行动。防汛减灾要时时讲、处处讲,要大力宣传防汛防地灾防范常识。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5

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一)汛前准备

一是做好汛前安排部署。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县水务局向局属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渭水发[2019]116号),向各乡镇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函》(渭水函发[2019]15号)。同时,召开全县水利工作会议,对做好2019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乡镇、各基层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全面开展了汛前检查工作。二是认真落实防汛责任。为了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组织领导,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重点河沟道堤防工程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全部落实到位,在汛前进行了公示。签订了石门、峡口水库和峡城电站水库的市级防汛安全责任书。县水务局与22个基层单位签订了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书。公示责任人778 人,其中水库2座、“户户知”平台1个、河沟道10条。三是完善预案编制。我县目前编制完成的各类预案有《XXX石门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XXX峡口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XXX抗旱预案》、《XXX山洪灾害防御预案》、《XXX突发水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和《XXX防汛抗洪应急预案》,以及各乡镇和各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预案。根据防汛抗旱应急职能调整,我局组织人员对水旱灾害监测工作规程等相关预案和工作规程进行了完善修订,增强预案和工作规程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从而更大程度的保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四是做好水毁修复。2018年共下达我县防汛补助资金125万元,共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维修管道4211米,建筑物45座;维修渠道2498米;维修堤防工程70米;维修水库泄洪渠20米,清淤河道1.3公里。五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4月10日,我局组织对水库度汛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水库运行调度责任人、水情通报机制、值班巡查制度、抢险物资储备和抢险人员进行了督促落实。筹措资金10万元对水库大坝、泄洪设施、机电设备和监测设备进行了全面维护。同时,根据省水办防发〔2019〕9号《关于抓紧做好2019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护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协调原施工单位对山洪灾害监测预系统和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组织各乡镇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人员信息进行了核对录入,落实设施设备管护人、乡村社山洪防御责任人、预警信息员。各级河长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县级河长巡河33人次,乡镇级河长巡河1208人次,水务局及各水利站人员巡河876人次,全县各河流、沟道水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六是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按照水旱灾害防御需求,对全县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了清查整理。并制定了物资管理和调运制度,为做好我县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物资保障。

(二)防范应对

一是严格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水务局及各站所严格按照国家防总关于防汛值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按要求、依程序、高标准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和各类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确保汛情、汛令第一时间传达到位。二是切实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接收到雨水情信息后,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和各有关乡镇、村社发送汛情信息,并加强水雨情预警跟踪工作,确保水雨情、汛情、险情预警到位。2019年共计通过企信通预警34次2.7万条,县级预警平台预警25次,短信2.1万条,涉及责任人756人。三是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以渭水发[ 2019 ] 167 号《XXX水务局关于调整XXX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抢险应急队伍的通知》对山洪灾害防御抢险队伍进行调整,切实加强水旱灾害防御抢险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抢险队伍严阵以待,充分做好应对灾情、险情的准备工作。

(三)水工程调度

我县现有小(1)型水库两座,分别为XXX峡口水库和XXX石门水库,2019年汛期两座水库在保证人饮供水的前提下实行低水位运行,严格执行定市防指发〔2015〕1号《关于XXX石门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计划的批复》和定市防指发〔2015〕2号《关于XXX峡口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计划的批复》,蓄水位均在汛限水位以下,未出现超汛限水位。同时2019年两座水库完成灌溉面面积3000亩,截止目前完成向水厂供水 398.7万方。

(四)山洪灾害防御

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从2012年的山洪灾害防止非工程措施建设开始,通过近几年的建设,目前共建成自动雨量站47处,自动水位站1处,无线预警广播217处,简易雨量站130处,简易水位站12处,图像站1处,视频站点2处,发放手摇报警器450个,铜锣462面,16个乡镇配备应急救援工具16套,卫星通道1处,XXX水利业务专网和视频会议会商系统1套,完成1个县级16个乡镇,217个行政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制作警示牌198个,宣传栏214个,发放明白卡8.16万张,宣传手册8万册,宣传光盘888个,开展培训7场次,培训人数3205人次,开展演练69场次,演练人数11040人,2017到2018年自动雨量站站点位置更新10处,更新改造自动雨量站太阳能板及充电控制器改造26处,遥测终端8处;无线预警广播站更新蓄电池32处,太阳能板及充电控制器25处,主机10处,喇叭30处;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巩固提升1个县。累计下达投资1111万元完成投资965.726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67.9800万元,完成地方投资97.7466万元。

目前我县水旱灾害防御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具体职能由XXX水务局水政水资源股承担,我局严格按照国家防总关于防汛值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监测到预警信息后在第一时间向相关乡镇、村社、有关部门发送预警;目前山洪灾害预警发送方式通过XXX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网关发送,主要向各有关部门、乡镇、村社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和信息员。

(五)堤防巡查防守

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负责人担任河长和派出所所长担任河道警长的“河长+警长”河道水环境管理体系。各级河长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同时,我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已修建的堤防由所在地水利站作为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各段河堤的巡查工作。

(六)行业监管

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水库安全运行责任制,两座水库水情预测预报措施、洪水调度方案、抢险避险预案“三项重点措施”和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抢险技术责任人、巡查值守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全部落实到位。强化水库维护。今年,县财政拨付水库运行管理经费10万元,两座水库运行调度工作站对水库大坝、输水设施、泄洪设施及启闭机、机电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加强汛期水库调运工作。汛期两座水库严格按照市防办批复的控运计划运行,水位严格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在汛前,汛期,节假日等不定期的开展督查检查,今年共检查水库7次,同时每天8时向市水务局和省水文局报送运行情况,每15天向省水库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运行情况;非汛期实行旬报制度,每10天向市水务局报送一次水情,水位严格控制在设计正常蓄水位以下。督促全面执行水库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水库巡查工作,收到气象部门强降雨信息后,增加水库监测和巡查频次,由平时的巡查一次增加到每天2次,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长巡河检查及河道专项整治,对行业乱点进行了整治,水务局和各乡镇水利站排查阻挡水利工程施工,河道内乱占、乱堆垃圾、水域安全等“乱点”问题22次,排查出问题15项,其中销号整改9项、2条正在整改,正在调查处理4项;整改“河湖清四乱”未销号问题1项。于8月份对全县堤防险工险段进行排查统计,共计排查险工险段23处。

(七)宣传情况

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御洪灾的意识。利用3月22日至3月28日世界水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开展了山洪灾害防御常识的宣传活动,悬挂横幅8条,制作宣传展板4个,印发宣传手册6000本,宣传材料6000份,利用手机短信、QQ、微推送宣传信息40条3.2万人次,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洪意识和防御能力。

(八)机构改革

根据XXX委办公室《关于调整XXX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渭办发[2019]94号)文件精神。将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和汛期水利工程调度等职责划入县水务局。水务局内设机构中撤销防汛抗旱办公室,其承担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设立水政水资源股(加挂XXX河长制办公室牌子),组织编制水旱灾害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职责划分后,县水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的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合,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九)旱情监测

2019年1~9月,截止9月下旬累计降水量404.7毫米,较历年同期平均值456.3毫米偏少11%(属偏少),降水量正常略偏少。今年我县整体未形成旱灾和因旱导致人畜引水困难。截止目前我县建成固定墒情监测站1个,移动站5个。水利部门充分发挥水利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水源,积极组织水利设施全面投入农业灌溉工作,2019年完成灌溉3000亩,同时为加快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做到饮水安全工作精准到村、到户,我局积极主动对未接通自来水且具备入户条件的未脱贫贫困户免费提供入户材料,对其他户由农户自行购买材料等措施接通自来水,解决群众饮水问题。共完成自来水新入户1857户(其中贫困户750户)。

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1、水毁堤防工程维修经费严重不足,无法对水毁的堤防工程进行维修;

2、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技术力量薄弱,无专业技术维修人员,严重影响山洪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3、水库维修养护经费不足,严重影响水库安全运行;

4、水旱灾害防御抢险物资储备品种单一,专业抢险队伍建设滞后,技术力量薄弱。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6

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河湖管理、水利建设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并在防汛关键时刻专门就抗洪抢险救灾发表重要讲话。4月初,总理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全县遭遇了暴雨洪水、高温干旱等多轮极端天气,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科学应对”理念,各镇和防指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快速反应、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始终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有效应对了各种自然灾害,实现了安全平稳度汛。一是多方联动,责任到位。建立健全了“河湖长+警长+x”管护责任机制和县、镇、村、组“四级联动”的防汛防滑责任体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了各项措施得力、责任到位。二是超前部署,准备充分。全县先后召开防汛防滑、河湖长制、水污染防治等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提前作出部署。各镇各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汛前检查,消除隐患,完善预案,强化储备,提升信息化水平,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显著增强。三是调度精准,处置有效。强化带班值班制度,各镇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调度,及时精准处置突发险情,多维度多层面综合应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县气象局及时气象预警信息,县水利局获得全省防汛先进单位称号,县应急管理局尾矿库治理工作获得全市表彰。尤其是去年9月上旬过后,我县接连遭遇强降雨天气,降雨量超过1983年,全县10个镇近万人受灾。各镇和防指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全力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和水毁修复及恢复重建工作,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为全县促发展、保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四是积极探索、创新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与县财险公司合作,推出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等产品,创新了水毁修复方式,提高了水毁修复工作效率,减轻了财政压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防汛防滑减灾工作还面临复杂形势和诸多问题:一是对局地暴雨、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和突发灾情的认知、预防和治理还处在不断提升水平、创新工作机制和探索治理方法的阶段。二是全县防汛防滑防灾减灾基础仍然薄弱,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水平不高,防汛预警平台建设、病险库塘除险加固建设任务繁重。三是全民防灾减灾避灾意识有待提高,镇村防汛力量薄弱,防汛抢险专业人才紧缺,部分干部群众对灾害的认识和应对仍然存在麻痹侥幸心理和懈怠厌战情绪。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深入思考,并采取长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

(一)切实提升防灾抗灾能力。一是县气象、防汛、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变化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征兆,科学分析,精准预测,依靠先进科技、专业人才和会商制度,及时准确上报、通报雨情、水情、汛情等有关防汛防滑信息,为科学决策、全面组织调度提供有力的信息依据。二是各镇和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攻坚百日行动,认真组织防汛防滑安全隐患拉网排查,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以及防汛工程、安全设施、防汛制度、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逐一排查登记,明确责任,落实整改。特别是对学校、移民安置点、敬老院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宣传教育,畅通信息传递,强化日常安全防护,细化转移安置措施,确保重点人群人身安全。县住建、交通等部门要针对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部分区域排水设施相对滞后的实际,统筹解决城区内涝问题。

(二)不断健全防灾应急体系。一要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江河防汛、山洪灾害防御、城市排涝等应急预案和在建工程度汛应急调度方案,增强前瞻性、提高工作预见性,落实好出险预警、人员转移等关键环节,确保抢险救灾有章可循、有序调度。县人武部、县水利局要抓紧对各项防汛预案进行实战演练,在模拟实战中查漏补缺、优化流程。二要备足备好防汛物资。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原则,加强物资储备库建设,补充更新防汛物资,全力保障救灾应急需要。三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分级分类建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应急救援专家库,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实战能力。四要积极抓好应急管理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智能化、科学化工作进程,建立立体应急指挥救援体系。系统推进气象预警、地灾监测、河流库塘监测和病险路段监测等工作,在及时发现的同时,做到快速处置、科学处置,努力提升应急处置自动化能力。

(三)坚决落实抢险撤离措施。按照生命至上、提前转移的要求,汛期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人,救援力量第一时间抢险救灾,物资供应第一时间保证到位,提前撤离受威胁人员,坚决杜绝人员伤亡。要强化社区、村组等基层群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上下游镇村水情通报和救灾联络机制,切实强化汛期值守和巡坝查险,落实预警转移措施,确保险情出现后能够及时处置。

(四)健全河湖长效治理机制。防水重在治水,用水重在兴水。一要全面落实各级河湖长督查、巡查、治理、保护工作责任,不断完善提升“河长+警长”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河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乱采乱挖、乱搭乱建、挤占河道等违法行为,对境内汉江、月河要加大除障保畅整治力度,确保行洪安全。二要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逐级逐段落实汉江干流、月河及其支流重点河段、重要水域的监管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和督促处理。三要系统推进河流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改善,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促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将清理整治重点由大江大河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着力解决河湖沟渠脏乱差问题。四要统筹推进月河综合治理、土地整理开发、水土保持、水毁工程修复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特别是县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全县11处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和3000多口库塘整治,83处地质灾害点的治理销号,以及5个尾矿库监测等项目,相关部门要积极包装项目,组织工程性防御措施,不断提高防汛抗旱保障能力。

三、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层层落实责任。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滑、抗旱及河湖长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健全县、镇、村、组四级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信息报告、应急处置、联动执法、情况反馈等制度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7

二、进一步强化建设,严格值班值守

一是我县除各级抢险救灾队伍外,针对防汛减灾工作,专项成立了防汛综合值班办公室,分别以六名县级领导按月、7名科级领导按周、6名抽调人员按“四班制三班倒”的形式开展值班值守,并指派2名人员(a、b岗)兼职处理防汛减灾工作日常事务;同时,各乡(镇)也成立了防汛减灾办公室。二是为做好预警预报工作,严明县、乡两级相关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的气象信息和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监测数据,做好雨汛情信息上传下达,特别在较大雨情预报时,及时以qq、微信、预警平台短信等形式通知乡(镇)及企业做好防范预警工作。同时,严格落实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企业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储备,修订完善预案

一是按照省、防汛减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检查核实了《防汛总体预案》《防汛抗旱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大江大河防汛预案》《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工作方案》修订情况,明确了各成员单位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全面核查防汛储备物资,要核实,目前储备有帐蓬1200顶、雨(衣)鞋1500套、手电筒700把、棉被2800套、水管4.5万米、铁丝网500公斤、编织袋2000条、柴油发电机5台、抽水机2台、救生衣900件、应急人员装备100套、大米10吨、清油1000桶、车辆28辆;挖掘机4辆、装载机6辆。

四、开展第二次强化督查和隐患排查

继汛前完成的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后,按照会议要求,再次组建了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驻县督导技术单位等部门为成员的督导检查工作组,深入各乡(镇)督导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物资储配等工作。

综合前期工作,共计销号11处(均为已全部实施避险搬迁或工程治理点位及部分合并点位),新增3处泥石流隐患点,2020年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位435处。其中,泥石流219处、滑坡159处、崩塌55处、不稳定斜坡2处。汛期开始后,按照省工作部署,我县迅速启动了地质灾害防治“回头看”及隐患再排查工作。四是我县结合“5.12”防灾减灾系列工作部署,组织乡(镇)、村、组民兵预备役人员、党员先锋队、站所院校救援队伍及监测人员按照“一点一演练”的要求开展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控应急演练400余次,实现所有地灾隐患点演练全覆盖。

五、全面强化协作,科学防治

为确保山洪灾害预警设备能正常运行,县水利局要求运维单位在整个汛期不间断地开展设备检查维护。目前,全县已建成的山洪灾害预警非工程措施监测雨量(水位)监测站点已实现16个乡(镇)全覆盖,全县累计在用的雨量监测站57个(其中省建共享18个),水位监测站24个(其中省建共享2个),简易雨量站61个,预警广播61套;在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安装的51套监测设备,并为各乡(镇)配备“北斗”预警系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全力做好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做好值班值守管理,定时不定时对各隐患点监测人员值守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做好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接收工作,及时传达雨汛情信息

三是加强管理好预警平台的维护,保证平台在整个汛期能正常运行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8

二、全面做好汛期气象服务的组织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责任

切实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川气便函〔2020〕64号《四川省气象局关于开展2020年汛期气象服务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完成了汛期气象服务准备情况自查整改,做到思想、技术、人员、装备、制度“五到位”。3月25日叶晓锋局长召开相关工作会,对汛期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3月25日全局职工参加了全国汛期气象服务视频动员会,3月29日省局汛期动员会。4月3日和4月8日分别又对对汛期气象服务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强化认识,要求每一个气象人更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为确保今年汛期无气象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了坚强保障。

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和业务人员AB岗值守班制度,岗位职责明确,健全灾害性天气预报签发制度和应对突发性天气的监测、预报服务、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坚决杜绝各类责任性事故发生,确保服务工作万无一失。遇重大过程,全局职工将全力以赴做好气象服务工作。梳理规范了各类气象信息的方式、范围、渠道,同时做好气象信息留痕书面留痕工作,使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印制汛期值班日志、各类气象信息本等)。   

对汛期所用的业务系统、预报方法、技术指标等进行了学习、演练,做到得心应手。熟练掌握县级业务系统、专业气象服务系统、气象决策服务系统、Micaps系统操作、应用。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强化提高了综合人员对业务规范和汛期业务制度的掌握以及观测员对自动化设备维护、故障处理和在应急情况下人工补测和发报的能力。我局每月开展相关气象服务演练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情况,重新修订了2020年防汛手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工作责任心教育,坚决杜绝责任性事故发生。同时对汛期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做到了职责分明,认识清楚。

2.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

制订完善汛期气象服务制度和气象服务方案,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同地方机构改革后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防汛办等部门走访协调对接,确保了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无空挡,实现了信息共享,建立了突发事件协作防御及处置机制。制定了农业气象服务周年方案,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了“直通式”服务。3月25日同应急管理局召开协调会就气象应急服务达成共识;4月26日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8月28日、9月24日参加有应急管理局主持,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等参加的自然灾害风险会商预报研判会,提供了气象建议。

汛前完成全市25个自动区域站社会化维修、维护工作,与铁塔公司达成业务承接,确保气象要素准确无误;租用了一条移动公司备份光纤,网络切换有预案有保障。

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流程和机制,建立气象灾害预警“绿色通道”,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和基层信息员队伍及时灾害预警信息。4月10日完成接收气象决策短信名单的收集整理工作,重新确定目前征集了1890名责任人,覆盖全市各行各业,针对上述人员,做好气象决策短信信息服务工作,强化气象信息畅通,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完善片区协作联防。在去年的基础上加强与相邻市县的联动,做到更加精细化的协作联防。

高度重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进学校”、“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等方式,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推动气象灾害防御的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提高公众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3月19日隆昌市大北街小学百余名师生走进气象局学习防灾减灾知识;3月21日到圣灯镇大桥村开展气象防灾减灾进乡村; 7月12日到14日,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的12名大学生志愿者做好 “第十二届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大型科普活动,此次科普活动共发放科普资料约3000余份,现场为群众解答防灾减灾相关问题,本地电视台进行了全程采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4月26日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举办“隆昌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与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培训会”,5月24日在界市镇联合召开了“2020年界市镇地质灾害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 使大家更加清晰明了气象与地灾的密切关系,提高了预防处理能力;9月28日召开隆昌市气象局气象信息员培训会,提升部门影响力和全社会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三、气象服务情况及效果

1.决策服务情况

一是强化对灾害性天气的精细化预报和动态监测。注重暴雨开始期、落区、强度和过程发展情况的会商,有效的提高了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形成应急联动机制的本地释用。重大过程政府响应,发挥主导作用,将发令枪交到了政府领导手中,提升了气象服务价值,从组织层面健全了应急联动机制。重大过程政府靠前指挥、部门积极响应,没有因气象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汛期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命中率为100﹪,时间提前量共计为2249分钟。

二是建立健全了气象服务工作机制,产品制作、加工、审核、签发和各环节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不断强化,点对点服务更细更准,重点部门实现叫应,服务全程留痕,整个服务流程有章可循、可操作。今年汛期5月1日到10月10日,共发出重要天气消息2期、重大气象信息专报3期,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34期,气象信息快报82期(包括雨情通报),专题天气预报16期,重大气象灾情报告4期。通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预警预报,做好短临、雨情等气象信息服务,各种气象服务材料及时通过党政网向全市所有单位(155家)发送,共编发手机决策短信条数669条,服务面450701人次。

三是加强监测和趋势研判,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气象在防汛抗旱决策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在地方政府部署的防汛趋势会商会、大春生产工作现场会、抗旱工作会等会议上,做了重点发言,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部署工作提供了气候背景、天气预测及工作建议。先后圆满完成2020年高考、中考、重要活动气象保障服务,节假日服务和强降雨天气过程等气象服务工作,气象服务效果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好评,突显基层气象服务效益。

2. 公众服务情况

进一步强化重大气象信息的与传播。加强重大气象信息,特别是全市范围暴雨、转折性天气的信息制作和。通过广播、电视、电话、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手段和基层信息员队伍等渠道,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准确传递到更多的公众手中,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性天气带来的损失,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积极配合本地媒体,接受电视台2次新闻采访,在本地新闻中播出后,市民反应极好,拓展气象服务空间。气象信息通过“隆昌气象”、新浪官方微博、腾讯官方微博等,把气象服务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提升气象信息服务覆盖率,充分发挥“微气象”在气象信息传播及气象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在新媒体“抖音”、“微信公众号”拓展性开展气象服务工作。

3.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情况

加强了气象为农服务和乡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升级完善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直接发送到乡村、街道、社区、学校、企业等防汛责任人,与农业局联合开展面向本地特色农业、专合组织、种养殖大户的“直通式”气象服务,通过他们将气象为农服务信息辐射到广大农户,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了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复查工作。做好夏收夏种、秋收秋种等关键农事季节的专题服务和主要生产环节的农用天气预报服务工作,完成农业气象旬(月)报19期、农用天气预报20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产品 20期等各类农业气象专题服务材料。

4. 重大气象灾害及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服务情况

进入汛期后,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做到每次过程不放过。“6.15” 、“9.8”暴雨(以隆昌本站资料为准),7次强降雨天气过程、高温天气等天气过程预报准确,服务主动,点对点气象服务针对性强,为领导决策起到了积极参谋作用。同时与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汛办等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和防洪工程安全等相关防范工作,使全市无重大气象灾害产生,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辖区内河流、水库等安然无恙,气象服务工作得到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级高度赞扬。市委书记尹忠、市长毕胜在相关预报产品、气象服务报告上做了重要签署批示。

四、后期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优化工作制度。经过汛期的实践和改进,气象服务工作手册还需要精简和简化,便于业务人员查阅。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9

在接到气象部门的气象预警后,我局立即行动,分别在6月12日和26日,先后下发了谷汛办[2020]13号《关于做好当前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和谷汛办[2020]13号《关于做好近期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等通知文件,一是落实防汛指挥机构,各乡镇(开发区)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强降雨期间到岗到位,坚守一线;二是落实工程管理人员,要求水库、电站、堤防工程“四种责任人”到岗到位,开展巡查;三是落实山洪灾害防御“五组一队”、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四是落实灾情统计、信息上报人员;五是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责任人;六是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正常运行。

二、开展风险灾害会商研判

6月23日,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县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汛期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会商会议,针对近期的强降雨形势,对可能呈现多发的灾害态势进行分析和研判,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查险排患

县应急局联合县水利局对全县87座水库、水电站,泵站、涵闸、堤防及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系统和全县蓄水保水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谷汛办[2020]9号文件下发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从7月开始,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将联合对各地、各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四、落实预案编修

预则立,不预则废。防汛工作贵在预防。今年我们对《谷城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同时,对水库、电站、在建工程要求全面落实《防洪抢险预案》、《防洪应急度汛预案》、《在建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电站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方案)》等各类预案修编工作。按照不同的类别,分别报送上级审查批准,并在汛期正式执行。以确保各类预案的法定性、时效性、可操作性。

五、抓好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落实,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为确保灾害来临时,抢险物资和队伍能及时到位,县应急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落实好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凡有防汛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必须确保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特别是有水库、堤防等防汛任务的单位,砂石、卵石、编织袋、彩条布等必须物资,必须储备到位,确保在出现险情时2小时内物资能调得出,用得上。同时,要求各乡镇(区)、各部门防汛抢险救援队伍要时刻待命,根据降雨情况,对重点、薄弱部位做好应急抢险力量的预置布防。

六、抓好城市内涝灾害防范

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协调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制定城区内涝防御方案,落实应急排涝力量,加强地下城在建工程、隧洞、低洼地带等易涝部位应急管控,确保城区防洪安全。

七、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培训和演练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和群众防灾避灾意识,熟悉抢险救灾要领和群众转移避险流程,提高抢险救灾应急处置能力,今年县应急局联合县水利局对8个乡镇开展了培训和演练推演,参加的人员共计843人次。

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提高群众防御洪水灾害和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各级应急指战员应对洪水灾害、应急抢险、防灾减灾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经过一个月的精心准备、周密细致安排, 7月27日上午,在汉江流域格垒嘴段渡口码头1公里处开展了谷城县2020年度防汛救灾综合应急演练活动。此次演练围绕练指挥、练协同、练队伍、练保障四个重点,探索完善军地协同联运机制,检验评估防汛应急预案,全面检验各类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协调联动能力、抢险实战能力、综合保障能力。

八、做好灾情核查上报工作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10

1.2工作原则

1.2.1水旱灾害处置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减轻危害”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则。

1.2.2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机制,分级负责,以辖区属地为主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则。

1.2.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兼顾一般,服从大局,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则。

1.2.4抗旱用水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的抗旱工作原则。

1.2.5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干群结合,全民结合的工作原则。

1.3适用范围

1.3.1本防汛抗旱预案适用于*县范围内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灾害中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1.3.2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山地灾害、干旱灾害,以及供水危机和由洪水、地震以及其他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河道冲毁、水电站冲毁、山体滑坡、交通和水利设施被毁等自然灾害或发生的重大险情。

1.4组织实施

*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该防汛抗旱预案组织实施,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县水旱灾害的抢险救灾及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武装部部长、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广电局、县气象局、县供销社、县物资公司、县电信公司、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单位负责人和、武警部队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

2.1.1*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县防指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1.2县防指部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县的水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江河流域干流的防御洪水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负责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对全县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对全县的重要河道(河域)、水库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全县的重要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度汛安全管理。

2.1.3县防指部成员单位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一章、第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2.1.3.1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辖区内的集镇、河道(险段)、水库、滑坡泥石流(预发地段)的检查监测,对危急严重地段、病险地段等,要写出书面检查报告,报县防指部办公室,县防指部办公室综合全县的情况后,报指挥部领导决策。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防范措施、应急方案等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上报水毁工程,动员灾区各方力量恢复水毁工程;负责辖区内的水旱灾情调查、了解、上报工作,做到准确、急时、不谎报、漏报。对发生水旱灾情不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必须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方针、政策。在汛期内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制定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灾情汇报制、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制、值班岗位责任制、成员部门职责制等;组织动员全乡镇各部门和民兵进行抢险救灾、生产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各项工作。

2.1.3.2县水利局职责:负责对辖区内河道、水库实行统一调控和调度。研究、分析特大暴雨、特大洪峰流量。制定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实施方案和措施,提供县防指部领导决策;负责对辖区内水毁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上报,并组织对水毁工程的修复。协调解决水毁工程修复及抗旱经费和物资的准备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水库、河道进行汛前、汛中、汛后的检查。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县防指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力度。

2.1.3.3水库管理人员职责:坚决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的水库运行计划;认真做好雨情、水情、枢纽工程的巡检和监测、上报险情等各项工作;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方针、政策;在汛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制;制定灾情和降雨及蓄水汇报制、水库运行管理制、值班岗位责任制、水库巡检和监测制等;坚持按时上报降雨量、水位、蓄水量(从5月1日至10月31日每月上报三次即每月8、18、28日、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月上报二次即每月14、28日)。如有重、特大险情应及时上报。

2.1.3.4县农业局职责:负责协助配合调查、了解、分析辖区内水旱灾害、灾情,并提供收集的水旱灾情数据供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决策;组织灾后生产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对灾区生产自救实行优惠政策,组织调配灾区籽种、农膜、肥料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对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2.1.3.5县建设局职责:负责制定城市防洪度汛预案;对危害城市居民安全的病险地段进行清淤除障;制定规划城镇建设中废土弃物的堆放和管理制度;严禁乱拉乱倒、阻塞河道、污染环境、危及安全;组织有关单位对城镇建设中废土弃物堆放或排放在河道内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

2.1.3.6县发改局职责:负责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抗旱救灾和水毁工程恢复等资金和物资的计划安排;拟制防汛抗旱经费计划。

2.1.3.7财政局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经费的筹措、安排、管理、监督;负责对灾区的生产自救、恢复生产、抗旱和水毁工程恢复等抢险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对灾区伤亡居民的安抚、医疗费的筹措、安排、管理、监督检查;对灾区传染病防治资金的筹措、安排、管理、监督检查。

2.1.3.8县供销社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各种物资储备和调运;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农药、化肥等物资的调拨供应;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所需应急物资的采购、运输、调配等供应工作。

2.1.3.9县物资公司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各种物资准备、储备、调拨和运输工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各种物资的年度计划和调运工作。

2.1.3.10县交通局职责:负责组织抢修灾区水毁公路、桥涵,确保交通畅通;协助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的调运工作;组织灾区灾民的迁安输送工作。

2.1.3.11县民政局职责:负责组织对水旱灾区的调查、了解、分析灾情、正确评估水旱灾害所造成的各方面的经济损失,为县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县水旱灾情情况的综合上报工作;组织水旱灾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的救济,指导水旱灾区恢复生产自救工作;组织因灾害造成死亡的安抚,后事处理工作。

2.1.3.12县供电公司职责:负责调配防汛抗旱、抗旱提水、排涝、抢险救灾的用电供应;组织灾区水毁电力设施的抢修、及时恢复电力设施;组织灾民新居的电力设施建设,为重建家园提供电源保证。

2.1.3.13县气象局职责:负责提供防汛抗旱长、中、短期重要天气预报、气象情况、各种气象分析材料。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科学的气象资料;在防汛期间(5月1日-10月31日),提供重要天气预报,供县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决策,如遇重大灾害性气象预报,要及时向县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并电传县委办、政府办、防汛办。

2.1.3.14县电信公司职责:负责准确、及时地向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传递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类灾情的电信通讯信息;确保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期间的电信通讯畅通;组织灾区水毁电信设施的抢修,及时恢复电信通讯设施正常运行;承办有关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电话会议。

2.1.3.15县卫生局职责:负责组织水旱灾区抢险救灾药品、器械的准备、储备、调运;组织医疗队伍对灾区的伤员实施救治,制定灾后防治疾病、传染病方案,并负责实施;组织医务人员监督检查灾后的防治工作,并对灾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2.1.3.16县公安局职责: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做好水旱灾区的抢险救灾、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秋序、维护各种设施安全,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厉打击在灾区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理违法犯罪分子,做好到灾区工作期间有关人员的护送安全警卫工作。

2.1.3.17县人武部职责:负责组织人民战士和民兵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守护重点工程、维护灾区秩序、保护灾区的各种设备和设施;抢救灾民的财产和装御、运输、押运各种救灾物品。

2.1.3.18县武警中队职责:负责组织武警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调动武警保护灾区灾民的财产及各种公共设施的安全。

2.1.3.19县广电局职责:负责搞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灾区的实况摄影、录像;实地采访各种灾情,并通过电视、广播进行宣传报道;报道典范、导向,大力宣传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整理录像、图片等资料报县委、政府决策。

2.1.3.20县宣传部职责:负责做好全县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并及时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2.1.3.21县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对全县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灾害;并指导、监督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2.1.3.22县经贸局职责:负责协调调配水旱灾区电力供应;加强对水旱灾区的商品流通管理;协调组织对灾民的商品筹措和供应工作。

2.1.3.23县环保局职责:负责对洪旱灾害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对洪旱灾害发生后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恢复及治理工作;对洪旱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洪旱灾区水质污染的监测、水质化验、环境卫生等工作。

2.1.3.24县林业局职责:负责协调调配防洪抢险木材的供应;并组织对灾区的植树造林建设和管理工作。

2.1.3.25县安监局职责: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的汛期安全度汛工作,切实加强对水电站、矿山、采石和采沙场及其它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促检查。

2.2组织体系

县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领导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防汛办)。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城市防洪管理部门等,由管理单位或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及重点企业根据需要可成立防汛指挥机构。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内的防洪抗旱、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包括: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雨情、水情及旱情预报信息。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水旱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预测情况,为预防预警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1.2工情信息

工情信息包括:险情的部位、险情的类别、险情的发展、险情的蔓延、险情的危害、险情的抢救措施、险情的抢护方案等。

3.1.2.1水库工程信息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期限制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必须对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或输水涵洞等关键或重点部位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加密监测,在此期间每日10时和20时必须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关键或重点设施的运行状况。当水库出现险情时及有可能导致发生洪水灾害时,水库管理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处置险情;在第一时间内必须向下游的有关单位或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的报告出现险情部位、险情类别、险情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危害、抢护方案以及进一步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险情必须在2小时内将险情情况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险情发展期间每3小时上报一次,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3.1.2.2堤防工程信息

当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必须加强堤防工程的监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在此期间每日10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堤防设施的运行状况。当堤防建筑物出现险情而又有可能发生决口时,堤防管理单位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在第一时间内必须向下游单位或部门报告上游发生险情情况,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现险情部位、险情类别、发展趋势、有可能造成的危害、抢护方案以及进一步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险情必须在2小时内将险情情况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险情发展期间每3小时上报一次,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3.1.3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受灾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设施等的损失。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主动掌握信息,全面收集受灾面积情况。特大、重大灾情第一次在2小时内将初步掌握情况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后抢险救灾期间一日一报,必要时按上级的要求加报。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包括:旱灾发生的时间、受旱的范围、受旱的程度、受旱的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农村人畜饮水、城镇供水、乡镇企业、生态环境等所造成的影响;气象部门应提供天气气象信息;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随时掌握旱情的发展变化、蓄水、供水、缺水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上报旱情;加强对旱情的监测工作。

3.1.5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3.3.3条之规定的级别和《昭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对应的响应级别和时限要求,及时向上级防汛办报告相关信息。

3.2预防预警机制

3.2.1预防预警准备

3.2.1.1思想准备:加大对水旱灾害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对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防洪抗旱意识,认真做到“防大汛、抗大洪、防大旱、抗大灾、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3.2.1.2组织准备:各级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明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职责,落实防洪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人;落实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队伍;落实山洪灾害重点区域的监测人员和制度;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专业机动队伍和抢险队伍组织的建设。

3.2.1.3工程准备:对水毁工程,要按时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和重点工程的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闸门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

3.2.1.4预案准备:修订或制定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洪水调度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有山洪灾害的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国土资源局、气象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3.2.1.5物资准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储备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合理配置防汛抗旱物资的种类。

3.2.1.6通信准备:确保在防汛抗旱期间,预防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充分利用通信网络,保证旱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命令的及时传递。

3.2.1.7防汛检查: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分级检查的原则。在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未经审批严重影响防洪的工程,必须依法强行撤除。

3.2.1.8防洪资金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修复。

3.2.2洪水预警

根据河道气象水文预报、水库实测工情及洪水调度方案,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预案确定的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并向社会。

3.2.3山洪灾害预警

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联系,信息共享,提高预防预报水平,及时的向社会预警预报。对山洪灾害隐患点,要制定预案、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防御责任,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监测措施,汛期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必须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预兆,立即向周边村庄群众预警,山洪灾害威胁区应实行快速转移,并报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防灾抗灾和抢险救灾。

3.2.4干旱灾害预警

3.2.4.1县、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干旱所造成的危害,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干旱灾害预警措施。

3.2.4.2县、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干旱监测网络和旱灾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水情、旱情,并及时向上一级上报水情、旱情,实时监测干旱发展蔓延趋势,并根据不同的旱灾等级,提出相应的抗灾救灾对策,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2.5预警信息

依据云南省《总体预案》3.2.2条之规定和昭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级别规定,及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规定,预警信息程序应上报县防指办公室,并由防指办公室会商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3.3.1.1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所辖区的城镇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干旱风险图。

3.3.1.2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3.3.2.1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河道)洪水调洪或分洪方案。

3.3.2.2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防汛抗洪及洪水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视其各种预报洪水,提出分区分段洪水调度的具体措施。

3.3.2.3各种防御江河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根据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照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灾害范围,应急响应的级别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共四级。

4.1.2每年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灾情的不同情况启动相关的应急程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汛期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1.3县防指部负责金沙江和牛栏江两江河干流、金沙江二级支流、重要水库、重点防洪城镇等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超设计标准洪水的调度,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做好设计标准内的洪水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洪水调度由所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4.1.4水旱灾害发生后,如遇“特别重大洪灾、重大洪灾、较大洪灾”、“特大干旱、严重干旱、重度干旱”。由县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抗旱抢险救灾、防洪、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如遇“一般洪灾”、“中度干旱”。由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抗旱抢险救灾、抗洪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直接影响到临近乡镇或村镇区域的,在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受灾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向临近乡镇人民政府或向下游乡镇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并及时组织抗洪抗旱抢险救灾,抗灾减灾和抗灾救灾等工作。

4.2特别重大级(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级应急响应:

4.2.1.1县境内重要江河发生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2.1.2县境内重要中型及以上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

4.2.1.3大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

4.2.1.4发生死亡30人以上的山洪灾害;

4.2.1.5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山地灾害;

4.2.1.6作物生长关键期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大于45天;

4.2.1.7受旱面积达30万亩以上。

4.2.2特别重大级(Ⅰ级)应急响应的行动

4.2.2.1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主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召开会议会商,宣布正式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紧急启动本预案、抗旱预案,做出防御特大洪水、特大干旱的工作部署,并将灾情情况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部署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和抢灾救灾工作。县人民政府按照全县《总体预案》的有关规定派工作组赴灾区第一线慰问、指导抗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县防指部必须密切监视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发展变化情况,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预测预报工作,认真做好汛期重点工程的调控调度和抗旱用水调度工作。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县防指部指挥长或副指挥亲自带班,每天在广播电视台汛情、旱情通报,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灾救灾措施,重点河道、重点工程调度洪水情况。县防指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抗洪抗旱抢险救灾、抗灾救灾的各项工作,随时将抗洪抗旱抢险救灾、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县防指部成员单位,并向市防汛办报告。

4.2.2.2受灾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紧急启动相关的防洪抗旱预案,受灾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主持会议会商,动员和部署抗洪抗旱抢险救灾、抗灾救灾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第一负责人,亲临灾区第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县防指部的调度命令进行水利、防洪工程的统一调度,根据相关预案的转移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地区人民群众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认真组织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水库的巡坝查险和溢洪道、输水隧洞(输水涵洞)查险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减轻灾害损失,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指部上报灾情情况。通报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机构成员单位,并向县防汛办报告。

4.2.2.2.3发生洪灾、旱灾、山地灾害的,按照以受灾乡镇人民政府为属地的抢险救灾原则,成立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抗洪救灾、抗旱救灾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到灾区参与组织指挥抗洪、抗旱工作,或按照部门职责驻灾区帮助灾区灾民做好抗洪、抗旱和灾后重建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重大级(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级应急响应:

4.3.1.1县重要江河发生3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3.1.2县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

4.3.1.3中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

4.3.1.4发生死亡10-30人以上的山洪灾害;

4.3.1.5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的山地灾害;

4.3.1.6作物生长关键期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31-45天。

4.3.1.7受旱面积达20万亩以上。

4.3.2重大级(Ⅱ级)应急响应的行动

4.3.2.1由县防指部指挥长主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召开会议会商,做出抗洪抗旱抢洪抗旱、抗灾救灾的工作部署,将灾情情况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人民政府按照全县的《总体预案》有关规定级别派出相关领导率工作组、专家组赴灾区第一线指导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工作。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县防指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亲自带班,必须密切监视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发展变化情况,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预测预报工作。不定期的在广播电视台汛情、旱情通报,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灾救灾措施,重点河道、重点工程调度洪水情况。防指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的各项工作,随时将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县防指部,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机构成员单位,并向县防汛办报告。

4.3.2.2受灾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灾害情况,宣布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受灾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领导组组长主持会议会商,精心安排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亲临灾区第一线指导防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并按照县防指部的调度命令进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工作,根据相关预案的转移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地区人民群众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认真组织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水库的巡坝查险和溢洪道、输水隧洞(输水涵洞)查险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加大抗旱工作力度,减轻灾害损失,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指部上报水旱灾情情况。

4.4较大级(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级应急响应:

4.4.1.1重要江河发生2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4.1.2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

4.4.1.3小(—)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

4.4.1.4发生死亡5-10人以上的山洪灾害;

4.4.1.5直接经济损失0.50亿元以上的山地灾害;

4.4.1.6作物生长关键期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21-30天。

4.4.1.7受旱面积达10万亩以上。

4.4.2较大级(Ⅲ级)应急响应的行动

4.4.2.1由县防指部副指挥长主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召开会议会商,做出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的工作部署,将灾情情况上报县防指部领导,县防指部视其情况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工作;加强防汛值班工作,由县防指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亲自带班,必须密切监视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发展变化情况;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预测预报工作。不定期的在广播电视台汛情、旱情通报,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措施;重点河道、重点工程调度洪水情况;防指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的各项工作,随时将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情况上县防指部;通报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机构成员单位,并向县防汛办报告。

4.4.2.2受灾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灾害情况,受灾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议会商,安排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亲临灾区第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县防指部的调度命令进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工作,根据相关预案的转移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地区或灾区人民群众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认真组织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水库的巡坝查险和溢洪道、输水隧洞(输水涵洞)查险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减轻灾害损失,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指部上报灾情情况

4.5一般级(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级应急响应:

4.5.1.1重要江河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5.1.2重要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

4.5.1.3小(二)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

4.5.1.4发生死亡3人以下的山洪灾害;

4.5.1.5直接经济损失0.3亿元以上的山地灾害;

4.5.1.6作物生长关键期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10-20天。

4.5.1.7受旱面积达10万亩以下。

4.5.2一般级(Ⅳ级)应急响应的行动

4.5.2.1由县防指部副指长主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召开会议会商,做出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的工作部署,将灾情情况上报县防指部指挥长,县防指部派出工作组,到灾区第一线指导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工作。必须密切监视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发展变化情况,认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预测预报工作。随时将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县防指部办公室。

4.5.2.2受灾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领导组组长主持会议会商,安排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工作,认真做好危险地区人民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及时控制险情,加大抗旱工作的抗灾力度,减轻灾害损失,随时向县防指部上报灾情情况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江河洪水

4.6.1.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县、乡镇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认真组织好专业和群众防汛抢险队伍巡堤查险,严密监防,必须适时动用部队、武警、公安参加重要堤防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发抢险。

4.6.1.2当江河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有防洪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必要时报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洪调度主要包括: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门泄洪,清除溢洪道障碍物,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6.2山洪灾害

4.6.2.1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区现场,加强观测、监控,并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进一步恶化。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4.6.2.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坡动态趋势时,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发出警报,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及时转移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4.6.2.3发生山洪灾害后,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灾,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

4.6.2.4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召集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4.6.3堤防决口、水库溃坝

4.6.3.1当堤防决口、水库溃坝出现前期预兆时,工程管理单位必须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尽可能控制险情,为下游抢险应急转移赢得时间。

4.6.3.2堤防决口、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首先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其次是启动工程应急预案,必须要求相关单位无条件的及时迅速落实,特别是组织受影响的群众转移,要尽可能的减少损失。

4.6.3.3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其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水库溃坝时要全力采取措施延长溃坝、垮坝时间,为下游群众转移,减少损失赢得时间。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4干旱灾害

4.6.4.1特大干旱

4.6.4.1.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抗旱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随时掌握旱灾情况及旱灾发展蔓延趋势,及时通报或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

4.6.4.1.2调整充实抗旱服务指挥机构,启动有关抗旱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救灾措施,例“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建立健全抗旱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务体系;

4.6.4.1.3认真落实各部门抗旱救灾职责,抗旱服务指挥机构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会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4.6.4.1.4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点工矿企用水,再保农业生产灌溉用水,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4.6.4.1.5认真做好抗旱应急资金和抗旱应急物资的准备或储备及调度工作;科学的、合理的调配现有水资源,坚决执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部署、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4.6.4.1.6启动各项抗旱救灾应急措施,“应急开源节流、应急限制水量、应急调度水源、应急送水供水、应急各种救灾物资的调配”;全民动员,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扬抗旱抗灾精神,做好抗旱救灾工作;认真做好旱情灾情的分析、评估、抗旱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认真处理好灾区灾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灾区灾民安定团结,社会稳定。

4.6.4.2严重干旱措施

4.6.4.2.1随时掌握旱灾情况及旱灾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或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

4.6.4.2.2调整充实抗旱服务指挥机构,建立健全抗旱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务体系。

4.6.4.2.3认真落实各部门抗旱救灾职责,抗旱服务指挥机构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会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4.6.4.2.4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点工矿企用水,再保农业生产灌溉用水。

4.6.4.2.5认真做好抗旱应急资金和抗旱应急物资的准备或储备工作。

4.6.4.2.6科学、合理的调度水源和管理好供水水源;认真做好抗旱救灾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4.6.4.3中度干旱措施

4.6.4.3.1必须高度重视旱情蔓延变化情况,加大旱情监测力度,认真分析旱情情况。

4.6.4.3.2认真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组织和动员灾区人民及抗旱队伍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6.4.3.3认真做好旱情情况信息和抗旱抗灾救灾情况的和通报工作。

4.6.4.3.4随时掌握灾区抗旱水量供求变化情况,切实加强对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配工作;根据旱情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

4.6.4.4轻度干旱措施

4.6.4.4.1随时掌握旱情的变化情况,认真做好旱情的监测、预报工作。

4.6.4.4.2认真做好水库、小水池、小塘坝、小水窖、小水渠等现有水工程的管理工作,正常供水。

4.6.4.4.3随时掌握各方面的供水及用水需求情况,认真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7.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必须立即上报,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必须及时上报基本情况,同时要抓紧了解详细情况,随后进行补报详情。

4.7.3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灾指挥机构采用和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救灾等信息,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立即展开调查,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解决。

4.8指挥和调度

4.8.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迅速上岗到位,成立临时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并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根据灾区灾情情况,必须及时收集、掌握有关的灾情信息,进行预测事态的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并按照预案规定的处置程序,立即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理措施。尽可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若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必须及时上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灾区现场加强领导、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还可成立前线抢险救灾指挥部。

4.9抢险救灾

4.9.1出现或发生水旱灾害后,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灾害的级别情况,迅速开展对灾害进行严密的监控、观测,并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

4.9.2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灾情的具体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立即作出紧密处置措施,提供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

4.9.3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迅速调集各部门的物力和人力,并派出有关技术力量支持,认真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灾区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9.4在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必须按照部门各自的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统一指挥,各单位或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县、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要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消毒药品,以便应急使用。

4.10.2抢险人员进入灾区和撤出灾区现场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其灾情情况作出撤离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区的现场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保障自身的安全。

4.10.3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和命令,及时灾情通告,防止人和牲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4对灾区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妥善安置灾区人民群众,保证灾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4.10.5出现水旱灾害和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灾区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立即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灾民的健康状况,落实各种预防疾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到灾区第一线,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1.1出现水旱灾害和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灾害的级别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发展。

4.11.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或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力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4.12新闻报道

4.12.1新闻报道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为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12.2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水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情况,必须经相应级别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

4.12.3地方新闻报道由各地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共同商定宣传报道内容和意见。

4.13应急结束

4.13.1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其汛情、水情、旱情情况,宣布结束紧急防洪期。

4.13.2依据有关紧急防洪期的规定,对征用、调用的防洪抢险物资、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防洪期结束后必须及时归还,如果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4.13.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配合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恢复灾区的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地减少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实施紧急处理的事件,要做出专项的工作总结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

5.应急保障措施

5.1通信与通信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地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畅通。重点堤防和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防洪抢险救灾通信设施。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协助配合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实际需要,并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有关的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发生重大灾情或险情时,通信部门必须启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动一切力量抢修灾害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调用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抗洪捡救灾的通信和灾区现场指挥抢险救灾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特大、重大紧急情况下,必须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介以及手机发送短信息等手段信息,及时通知灾区的人民群众迅速撤离,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灾区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5.2.1.1对重点江河堤防的险工险段、水库和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必须提前编制工程防洪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以备在特大或重大紧急情况下有一套可操作性的抢险施展决策,当发生灾情或险情后,应当立即派工作组或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灾区现场,研究优化抢险除险实施方案,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5.2.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医疗药品,必须满足抢险急需使用。

5.2.2应急队伍保障

5.2.2.1防汛队伍

5.2.2.1.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主要力量。

5.2.2.1.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和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5.2.2.1.3调度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的程序:一是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三是同级其他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商调动。

5.2.2.1.4调动部队参加防汛抢险程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武警参加的抢险救灾,应通过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武警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紧急情况下,部队、武警可以边行动边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申请调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或程度、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5.2.2.2抗旱队伍

5.2.2.2.1在发生干旱期间,县、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公众力量投入到抗旱抢险救灾、抗旱减灾等工作。

5.2.2.2.2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生干旱时期直接为受旱灾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抗旱保苗、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5.2.3供电保障

供电电力部门主要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优先保证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的供电保障。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特大、重大洪水时用于各种抗洪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等的保障。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进行紧急救治、防疫等工作保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

5.2.7物资保障

5.2.7.1物资储备

5.2.7.1.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重要水库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必须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当各级的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进行补充,必要时可通过媒介向社会公开收购和筹集。

5.2.7.1.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储备的县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补助或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的防汛抢险救生物资应急保障。

5.2.7.1.3县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应急的物种;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及数额,可根据当地抗洪抢险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储备足够的品种和数量。

5.2.7.1.4抗旱物资、水源储备:干旱频繁发生的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机具等物资。缺水的城镇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严重的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7.2物资管理调拨:县级防汛抗旱物资调拨程序,由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向县防指部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县防指部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后方可调拨。

5.2.8资金保障

5.2.8.1县财政安排防汛抗旱、水毁修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本区域遭受较大级以上水旱灾害的乡镇进行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和水利工程修复补助。地方人民政府本级财政应当从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区域遭受较大级、一般级水旱灾害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及水利工程修复补助。

5.2.8.2县级水利建设基金的30-50%专项用于江河应急治理、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非工程设施建设。

5.2.9社会动员保障

5.2.9.1防汛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抗旱的责任。

5.2.9.2防汛抗旱期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在各种新闻媒介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情况,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认真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5.2.9.3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

5.3技术保障

5.3.1建设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5.3.1.1逐步建立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计算机传输网络系统,逐步提高信息传输质量和速度。

5.3.1.2逐步建立县内主要江河干流、重要河段的洪水预报、重要水库防洪调度、城镇防洪的洪水预报、洪水调度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5.3.1.3逐步建立工程数据库及大江大河、重点防洪工程、重点水利工作、水库等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本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经信息的快速查询。

5.3.1.4逐步建立与市防办、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汛抗旱工作异地会商信息网络系统。

5.3.1.5逐步建立全县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县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5.4.1.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

5.4.1.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域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5.4.2培训

5.4.2.1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市、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

5.4.2.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5.4.2.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基本生活的保障、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社会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善后工作

6.1.1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的生活救助。必须及时调配救灾物资和救灾资金,认真组织安置灾民,做好灾民的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房屋倒塌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实实在在地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对因灾造成死亡,死难者的后事处理。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药器材和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害受伤病人,对灾区有污染源的地方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6.1.3灾区当地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质补充

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物质消耗量增大的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必须及时组织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水利部门认真组织对防洪安全、水库安全、城镇供水安全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有防洪任务的工程必须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完成修复任务。

6.3.2遭受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以及防洪专用设备,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

6.4灾后重建

凡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必须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进行恢复和重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提高标准恢复和重建。

6.5防汛抗洪工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一年防汛抗洪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必须进行认真的、定性的、定量的工作总结、分析、评估和评价。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修订

该预案由县防指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对预案的修订,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实际的和在特殊情况下进行修订,一般为五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召集有关部门、相关部门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各种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城镇应急供水方案等,经管理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编制,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7.2奖励与处罚

7.2.1奖励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7.2.2处罚

对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11

一、2007年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

今年我国气候异常,降雨分布不均,水旱灾害总体呈现先旱后涝、北旱南涝、旱涝急转和旱涝并发格局。淮河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仅次于1954年的流域性大洪水,部分中小河流发生超过历史记录的特大洪水,台风登陆时间集中、强度大、次生灾害重,城市内涝和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频繁发生。北方大部出现持续性冬春连旱,东北大部和江南、华南部分省区发生严重夏伏旱。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1.8亿亩,成灾9734万亩,受灾人口1.8亿人,因灾死亡1203人,倒塌房屋10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071亿元。全国农作物累计受旱面积5.99亿亩,成灾2.5亿亩,绝收5239万亩,有2756万人、2060万头大牲畜因旱发生饮水困难。

今年汛情旱情灾情主要有5个特点:一是淮河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淮河干流先后出现四次洪峰,干流王家坝水位高达29.59米,与1954年持平。润河集洪峰水位高达27.82米,超过历史最高水位。二是台风登陆集中来势猛。共有8个台风或热带风暴登陆我国,登陆时间集中、强度偏大,导致部分地区江河水位陡涨,风、雨、洪、涝、潮多灾并发。三是山洪灾害损失严重。西南、华南和西北等地发生严重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全国因山洪灾害死亡人数占洪涝灾害死亡总人数的七成以上。四是城市暴雨灾害频繁发生。7月中旬,重庆、济南等城市遭受有记录以来特大强降雨袭击。武汉、西安、郑州、杭州以及一些中小城市,也发生严重的过洪和内涝灾害,严重影响了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五是干旱程度重、影响范围广。北方大部及南方一些地区发生冬春连旱,黑龙江三江平原和江南、华南等地发生严重的夏伏旱。由于旱情大多发生在粮食主产区和农作物生长关键期,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6座城市一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供水紧张,影响人口3609万人。

面对严重的水旱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家防总及早部署、科学调度,有关部门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广大军民顽强拼搏、团结奋战,夺取了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第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总书记、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今年对防汛抗旱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临防汛抗旱救灾一线察看灾情,慰问群众,指导工作,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干群防灾抗灾的热情和干劲。今年汛期,仅回良玉副总理就主持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防台救灾工作。国家防总首次会同监察部联合通报了全国大江大河和重点防洪工程行政首长防汛责任人,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主要媒体上公布重要城市、重要江河堤防、重点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加大了责任监督力度。受灾地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靠前指挥,强化管理,确保了防汛抗洪和抗旱救灾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及早安排部署、做好充分准备。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动手早,抓得紧,落得实。汛前,国家防总先后召开了国家防总全体会议、长江防汛工作会议、全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会议等,安排部署2007年防汛抗旱工作,并分四个层次组织开展了全国防汛抗旱工作检查,举办了第二期地市级行政首长培训班,会同总参举行了永定河联合军地防汛演习。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按照国家防总统一部署,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举办专题培训和实战演习,逐级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为夺取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争取了主动。

第三,加强应急管理、依法有序防控。今年防汛抗旱呈现依法进行、协调有序、从容应对的局面。国家防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预案先后启动Ⅳ级以上应急响应62次。在淮河抗洪过程中,国家防总、淮河防总和沿淮三省防指依法宣布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对防汛抗洪工作实施统一指挥调度。在“罗莎”和“韦帕”超强台风防御中,浙江省先后两次启动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以超常规的手段进行防御。在夏旱紧急期,东北、江南、华南部分省区启动Ⅱ级或Ⅲ级抗旱应急响应,积极主动抗旱。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规范防汛抗洪救灾程序,加强有效管理,发挥各部门职能,调动社会力量,“拦、分、蓄、泄”井然,“防、抢、撤、救”有序,实现了防洪减灾效益最大化。

第四,加强预测预报、科学调度决策。面对严重的汛情旱情灾情,国家防总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加强预测,精确预报,果断决策,科学调度。在抗御淮河大洪水中,国家防总、淮河防总及沿淮三省防指科学调度,充分利用上游水库拦洪错峰,相机启用行蓄洪区分滞洪水,提前开启下游排洪通道加快洪水下泄入海,实现了对洪水的科学有效管理。夏旱严重时,黑龙江、吉林、江西、福建等旱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加强水源科学调度,限制发电用水,加强节水管理,保证群众基本生活生产用水。海南省在“范斯高”台风影响期间,充分利用台风降水的有利时机,增加水库蓄水3.26亿立方米,不仅减轻了水库下游的防洪压力,也为后期抗旱储备了必要的水源,充分发挥了水利工程的防灾减灾和增水保灌综合效益。

第五,夯实工程基础、减灾效益显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加大投入,加快步伐,以大江大河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近年来加快建设的治淮骨干工程,在今年淮河防汛抗洪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淮河上游18座大型水库共拦蓄洪水21亿立方米,削减洪峰流量82%以上;先后启用蒙洼等10处行蓄洪区,行蓄洪总量15亿立方米;江苏省敞开所有工程下泄洪水,减轻了中上游防洪压力。在今年台风防御过程中,浙江、福建、上海、海南等省市已建的标准海塘、水库等水利工程经受住了台风的考验,没有一处标准海塘决堤,没有一座大中型水库垮坝。

第六,密切团结协作、全力抗灾救灾。在今年防汛抗旱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发扬伟大抗洪精神,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防汛抗旱救灾机制高效有序运转。国家防总先后派出68个防汛抗旱工作组,及时拨付防汛抗旱经费20.93亿元,多次紧急调拨中央防汛物资,支持灾区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国家防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人民和武警部队发挥主力军作用,承担了大量急难险重的任务,有力地支援了地方防汛抢险救灾。受灾地区克服困难,相互支持,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加强工程防守,及时转移人员,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总的看,今年暴雨虽强,但应对有序;洪水虽大,但防范有力;灾害虽重,但损失较小。重要堤防无一决口,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无一垮坝。全国因洪灾死亡人数较常年减少五成,在抗御淮河流域性大洪水和防御第16号强台风“罗莎”期间,没有造成1人死亡。洪涝灾害经济损失较常年同期减少两成,减淹耕地6079万亩,减免城市进水200多座,减灾效益达2006亿元。抗旱浇灌面积3.98亿亩,挽回粮食损失456亿公斤、减少经济作物损失437亿元,解决3101万人和2343万头大牲畜临时饮水困难。

防汛抗旱工作取得的伟大成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扎实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得益于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是以人为本理念在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中的具体反映;得益于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是防汛抗旱“两个转变”的成功实践;得益于不断完善的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体系,是加快水利建设、加强应急管理的重要成果;得益于全社会团结治水、广大军民艰苦奋战、全国人民大力支持,是“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伟大抗洪精神的时代传承。

二、五年来防汛抗旱工作实现新突破

近五年来,我国水旱灾害频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全面贯彻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防汛抗旱工作新思路,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工程建设,完善非工程措施,防汛抗旱能力显著提高,防汛抗旱工作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

第一,工作思路取得新突破。近年来,国家防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总结多年防汛抗旱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的防汛抗旱工作新思路。各地结合实际,对“两个转变”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探索。在防汛工作中,注重实施洪水风险管理,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通过防洪工程建设以及体制、机制创新和法制建设,有效地规避风险、承受风险和分担风险,提高化解和承担洪水风险的能力;注重依法科学防控,统筹上下游、均衡左右岸、协调干支流,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注重规范人类活动,给洪水以出路,在防止水对人类侵害的同时,也要防止人类对水和自然的侵害;注重推行洪水资源化,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想方设法调蓄和利用洪水资源。在抗旱工作中,从农业扩展到各行各业,从农村扩展到城市,从生产、生活扩展到生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工作前瞻性,增强预案可操作性,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动性。实践证明,“两个转变”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是对我国防汛抗旱方略的总结和提升,必须在实践中进一步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发展。

第二,责任制建设取得新突破。在近年来的防汛抗旱工作中,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不断完善防汛抗旱体制、机制,下大力气抓好责任制体系建设,促进了责任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湖南省把防汛抗旱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省领导包市、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制体系;江西省有防汛任务的1548个乡镇全部建立了防汛指挥部,强化了乡镇一级防汛抗洪工作的组织领导;福建省创造性地制定了效能督查、责任追究等机制,为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河北省制定了防汛责任事故追究办法,明确各级防汛责任人职责;浙江省部分市县实行了水库防汛责任人告知制度,确保防汛责任人心中有数。

第三,工程建设取得新突破。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98年大水以后,中央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防汛抗旱能力有了显著提高。目前,我国大江大河主要河段已基本具备了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洪水的能力。在综合运用堤防、水库和蓄滞洪区的情况下,长江荆江河段防洪标准超过100年一遇,城陵矶、武汉、湖口等河段可防御1954年量级的洪水;黄河中下游堤防可防御花园口站220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重现期超过100年一遇;淮河主要河段在运用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后,防洪标准可达到100年一遇;海河流域北系河流具备了防御1939年型洪水能力,南系河流主要河段基本具备了防御1963年型洪水能力;松花江、辽河、珠江、太湖流域也基本具备了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洪水的能力。重点海堤的防台风标准也由上世纪90年代初的5至10年一遇提高到现在的50年一遇以上。中小河流具备防御一般洪水的能力。部分地区遇到中等干旱年份时,工农业生产和生态不会受到大的影响,可以基本保证城乡供水安全。

第四,法规建设取得新突破。国家防总、水利部围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已完成对《防洪法》配套法规《防汛条例》的修订,组织制订了《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为防汛抗旱的规范化、法制化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和《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和《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意见》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颁布实施了一大批防汛抗旱配套法规,今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云南省抗旱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

第五,应急管理取得新突破。各地不断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防汛抗旱预案体系,并对组织体系、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善后工作等方面加以规范,逐步健全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湖南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成立了乡镇一级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汛前筹集了3000多万元为山洪灾害易发区配备了预警设施。在今年的防台工作中,沿海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依照防台风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军民之间形成了团结防台的强大合力,有效组织了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强有力的应急管理措施,确保了防汛、防台、抗旱、救灾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为夺取防汛抗旱的胜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第六,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在预测预报预警上,初步建成了水雨情监测系统、台风预报预警系统和大江大河主要河段的洪水预报系统,正在建立大江大河重要河段的洪水调度及仿真模拟系统。在信息采集上,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项目已建成了大量水情、工情和旱情等信息的采集系统,约60%的防汛信息可在30分钟内汇集到国家防总。在指挥调度上,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项目建成了连接国家防总与7个流域机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算机骨干网络和异地视频会议会商系统,实现了与各省级防指和流域机构的异地会商。在抗洪抢险上,机械化抢险堵口技术、电子化险情探测技术、数字化远程监控技术已得到初步应用。随着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的不断完善,防汛抗旱信息处理更加方便快捷,工作效率显著提高,防汛抗旱现代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第七,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加强防汛抗旱组织保障、队伍保障和物资保障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理顺机制、强化法制,防汛抗旱社会化保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长江、黄河、珠江三个流域成立或重组了防汛抗旱统一管理的指挥机构,淮河、松花江两个流域成立了防汛指挥机构,全国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建立了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防汛抗旱任务较重的地区,也逐步建立了乡村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国家在全国七大江河、重点水库和重点海堤组织建设了100支重点防汛机动抢险队、44支省级防汛机动抢险队、250多支市县级防汛机动抢险队,建立了19支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队伍,各地还建立了大量防汛专业队伍、预备队伍和基层抗旱服务队伍,形成了专群结合、军民结合的防汛抗旱队伍。国家防总在15个中央防汛物资定点仓库储备了价值1亿元的防汛抢险救生物资,各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也储备了价值30亿元的防汛抢险物资。一些地区已经出台或正在研究出台社会化保障体系的相关法规和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为实现防汛抗旱保障社会化提供法律和制度支持。

第八,宣传培训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提高了公众的避险自救能力。国家防总、水利部陆续组织编制了一系列宣传片和读本,大力宣传水旱灾害防御常识和各类预案。各地也采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知识手册、图册、挂图、明白卡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应知识和预案,做到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入户到人,家喻户晓。二是提高了各级行政首长防汛抗旱指挥决策能力。国家防总连续举办了两期地市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培训班,对近百名地市级行政首长进行培训。上海、浙江、湖南、湖北等省市针对近年来地方政府领导换届较多的实际情况,加大各级行政首长的培训力度。江西省今年专门组织对1500多名乡镇防办主任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有力地加强了基层防洪工作。三是加强了防汛抗旱救灾宣传。国家防总会同多次召开防汛抗旱新闻通气会,积极防汛抗旱工作动态,还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与广大网民就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进行了互动,既普及了相关知识,又提高了公众的水患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九,基础工作取得新突破。国家防总组织制订了《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淮河防御洪水方案》、《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及《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批准了《黄河中下游近期洪水调度方案》、《永定河洪水调度方案》、《松花江洪水调度应急方案》及《沂沭泗河洪水调度方案》。陆续编制和印发了城市防洪、山洪灾害防御、蓄滞洪区运用、水库防洪抢险、防台风、抗旱等一批预案编制的规范性文件。《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通过了国务院审议和批复,《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已完成初稿。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洪水风险图制作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全国三维电子江河系统已顺利完成一期开发,中国抗旱战略研究、干旱评估标准、抗旱工作评价标准和水旱灾害保险等基础课题的研究也取得了初步成果。

第十,防办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各地积极探索加强防办能力建设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健全机构、充实队伍、建立规章、完善制度、更新设备、强化管理,各级防办的综合能力明显提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省、地市和县三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国家防办和上海等13个省级防办已改为行政编制。湖南、湖北、山东三省防办已正式升格为副厅级机构,福建、浙江、河北省防办常务副主任高配为副厅级。全国有24个省级防办的人员编制数在10~30人之间,平均每个省编制为24人。各地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全国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特大防汛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特大抗旱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先进的通信设备等已经在各级防办配备,基本满足了工作需要。

总结回顾五年来的防汛抗旱工作,我们有以下五点感受和体会:一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对防汛抗旱规律的认识,不断完善防汛抗旱思路,推动防汛抗旱“两个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做好防洪保生命安全、抗旱保饮水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和干旱灾害对人民群众的危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必须坚持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和非工程体系相结合,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提高综合减灾能力,使洪水处于可控状态,使干旱处于可应对状态,不断提高防洪抗旱减灾效益;四是必须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主动防控,确保防范工作科学、高效、快捷、有序;五是必须坚持落实责任制,始终把行政首长负责制作为防汛抗旱责任制的核心,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防汛抗旱防台减灾工作。

三、全面把握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新形势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勾画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发展蓝图。强调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等。这些都与防汛抗旱工作直接相关,是党中央对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生态文明进步,既是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基本保障,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七大为防汛抗旱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抓好落实。

第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科学发展观,是统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总纲,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我们进一步理清防汛抗旱思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就必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切实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一意志、凝聚力量的思想武器,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指导,作为衡量成败得失的基本标准。

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我们认真贯彻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不断推动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放在防汛抗旱工作的首位。二是强化风险管理,有效地调控各类水库、堤防和蓄滞洪区,适度承担风险。三是规范人类行为,大力调整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的人口、经济布局,积极转移群众避让洪水。四是适时拦蓄洪水,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同时,更加重视洪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五是注重统筹兼顾,在抗旱工作中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六是开展主动抗旱,一些重旱省区着手调整种植结构,调减高耗水作物,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了水资源保障能力。

但是,也要看到,我们的探索还是初步的,进展还是阶段性的,不少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与国民经济和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的基本水情尚未根本改变,干旱缺水、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江河防洪标准偏低、抗旱能力明显不足尚未根本改善;随意围垦湖泊河道,侵占行洪通道,非法采砂,城市工矿企业向洪水高风险区盲目扩张,干旱缺水地区盲目兴建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经济社会发展中忽视洪水风险和水资源条件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水旱灾害每年仍然造成1000多人死亡和上千亿元直接经济损失。这些都表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我们要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现阶段的基本水情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与防汛抗旱工作的着力点结合起来,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变成具体可行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部过程,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新发展,努力开创防汛抗旱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也是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防汛抗旱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在解决民生需求中的服务作用更加彰显,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保障作用更加明显。

近年来,经过艰苦努力,我国防汛抗旱效益不断提高。我们有效应对了2003年和2007年淮河流域性大洪水、2005年珠江流域西江超过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辽河流域近20年来的最大洪水,以及2003年和2005年汉江、渭河的严重秋汛。成功抵御了多次超强台风、强台风和热带风暴的袭击,以及部分地区发生的严重山洪灾害。通过种种措施,缓解了部分地区严重干旱带来的用水紧张问题。五年来,防汛累计减淹耕地1.64亿亩,减少洪涝灾害损失4213亿元,减少受灾人口9200万人;抗旱挽回粮食损失2230亿公斤、经济作物损失1939亿元,累计解决1.41亿人次、1.1亿头大牲畜临时饮水困难。从2005年开始,连续组织实施了珠江压咸补淡应急调水,有效缓解了珠江三角洲供水紧张局面;2007年5月,紧急启动引江济太调水工程,引22亿立方米长江水置换太湖湖区和河网水体,有效解决了因蓝藻暴发引发的无锡市供水危机。防汛抗旱工作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和财富向经济发达区域和城市聚集,单位面积的财富迅速增加,人类经济活动越来越趋向于洪水高风险区,洪水高风险区内财富增加也较迅速。预计到2020年,我国主要江河中下游防洪保护区的人口将达6亿人,GDP将达26万亿元,分别约占同期全国人口和GDP的41%、67%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同等水平的洪涝灾害,我国经济损失偏重,影响偏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年均洪涝灾害损失在1100亿元左右,约占同期全国GDP的1.8%,而美国和日本这一比例分别为0.03%和0.22%。我国洪涝灾害损失占GDP的比例是美国的60多倍,是日本的8~9倍。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旱灾影响和损失越来越严重。据统计分析,“十五”期间,我国年均因旱受灾面积3.56亿亩,是20世纪50年代的7倍多。全国生态环境需水总量约800亿-1000亿立方米,其中有110亿立方米的缺口需要通过抗旱外调水等措施补充。因此,通过抗旱配水、调水,及时抢救、修复和维持生态环境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越来越淹不起,越来越旱不得。我们要立足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的新阶段,着眼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和谐社会的新期盼,围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的新任务,把握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新要求,抓住建设生态文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机遇,着力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完善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着力谋划应对水旱灾害的重大举措,着力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许多观测资料表明,近百年来,地球气候正经历一次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中国近百年的气候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年平均气温升高,尤其是北方地区冬季增温明显,连续出现21个暖冬;二是区域降水变化波动较大,北方降雨量减少,南方降雨增加较明显;三是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的频率和强度加大;四是海平面上升加快,山地冰川加速退缩。受全球性气候变化等影响,近年来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量明显减少,其中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流域最为突出,地表水资源量减少17%,水资源总量减少12%,南方地区也出现了区域性甚至流域性缺水现象;局部地区雨、极端高温干旱以及超强台风等事件呈现突发、多发、并发的趋势,如去年重庆、四川发生的极端干旱,沿海发生的“桑美”等超强台风,今年济南、重庆发生的超雨。未来50-100年,气候变化将可能进一步增加我国洪涝和干旱灾害发生的概率,北方一些省份水资源供需矛盾可能进一步加大,沿海风暴潮增加。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水旱灾害,既是一场现实的严峻挑战,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虽然我国防汛抗旱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我国江河的防洪标准还不高。大江大河有的还没有达到规划设定的标准,大多数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弱。我国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中小河流约5万条,约有70%的中小河流经常发生洪水灾害,是造成我国洪涝灾害损失的主要部分。二是山洪灾害防御难度大。全国山洪灾害威胁区面积约48万平方公里,有1836个县级行政区、约7400万人不同程度地受到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的直接威胁。山洪灾害由于突发性强,防御难度大,往往带来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三是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多。我国还有3.7万座病险水库,时刻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成为安全度汛的心腹之患。今年汛期全国共有7座水库垮坝,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四是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滞后。扶持、补偿、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完善。五是城市防洪排涝问题突出。今年济南、重庆发生的强降雨和山东新泰发生的淹井事故,集中反映了我国城市和工矿企业存在的防洪问题。一些城市的防洪排涝标准低,工矿企业的防洪意识淡薄,防汛预案不落实,应急能力不强。六是抗旱基础薄弱。全国有一半以上的耕地缺少灌溉设施,现有灌溉工程标准偏低、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城乡供水保证率不高,难以应对特大干旱。

总书记指出,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应对气候变化,统筹考虑各类水旱灾害的风险分布和发生特点,进一步强化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行动、恢复重建等各个关键阶段的有序衔接和综合协调,广泛利用各种抗灾资源,综合运用多种减灾手段,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面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四,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多发的国家。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基本法律,明确了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原则,提出了政府履职、公众参与、信息等多方面的要求。

水旱灾害等突发事件,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们在增强突发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效。一是加大了防汛抗旱法规体系建设力度,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为核心的配套法规体系,把防汛抗旱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制定了《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各级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形成了从灾害预防预警、组织指挥、调度决策、抢险救灾、信息报送、应急保障、善后处理等一整套应急处置方案体系,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三是深入开展防灾、抗灾、减灾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救助人员的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全社会的水患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工矿企业、城市社区、边远山区以及农民、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的防灾避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亟待提高;防汛抗旱政策法规体系还不完备,《抗旱条例》等防汛抗旱重要法规还未出台;防汛抗旱社会保障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还不成熟;一些地区还存在防汛抗旱预案不够完善、可操作性较差等问题;防汛抗旱中还存在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冲突,这些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基本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防汛抗旱政策法规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坚持不懈地开展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建设,着力夯实科学防控的基础;坚持不懈地开展基本水情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防灾避灾意识;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总之,我们要立足于新的历史起点,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入分析防汛抗旱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防汛抗旱工作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要事来部署,作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来推进,作为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和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来实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增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全面提高我国防汛抗旱工作水平。

四、着力做好新时期的防汛抗旱工作

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努力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防汛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加快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完善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积极探索应对水旱灾害的重大举措,切实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努力减少洪涝和干旱损失,维护良好生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做好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放在首位,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坚持依法防控,规范防控程序和防控行为,切实把防汛抗旱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坚持科学防控,遵循客观规律,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坚持综合防控,落实领导责任制,有效组织各部门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提高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五是坚持主动防控,强化应急管理,完善预案体系,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成效;六是坚持人水和谐,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洪水风险和水资源条件,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地减轻水旱灾害损失。为此,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着力加强工程建设。完善的工程体系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基础保障。一要加大以治淮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力度,完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支流重点河段、城市和重要经济区堤防巩固达标建设及河道治理。二要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力争用两三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三要加强重点蓄滞洪区建设,尤其是长江、淮河、黄河、海河等流域内使用频率高、对防御流域洪水和保护重点城市作用突出的重点蓄滞洪区建设,保证发生大洪水时蓄滞洪区分得进、蓄得住、退得出。四要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尽快提高中小水库和中小河流的抗洪能力和防洪标准,提高山前平原及河谷地区工矿、城镇、交通干线等基础设施的防洪能力。五要加强海堤达标建设,提高沿海地区抗御风暴潮的能力。六要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调控和配置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的时空调控能力。大力促进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尽早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提高抗旱保障能力。

第二,着力搞好预警预报。及时准确的雨情、水情、旱情预测预报信息是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的基础,是进行调度决策的重要依据。一要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和海潮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天气雷达等应用系统建设,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预见性。二要完善和优化洪水预报、调度模型,加强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三要加强会商,根据洪涝和干旱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加密防汛抗旱会商频次,增强决策科学性。四要加强小尺度、局部性灾害的监测预报,群专结合,及时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预警信息,为群众及时准确掌握预报成果、提前安全转移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着力加强应急管理。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不断推进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一要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组织对现有预案进行优化补充修订,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逐步形成切实可行的完整的预案体系。二要健全国家防总应急响应机制,不断强化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管理规范、协调有序、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联动机制。三要加快实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逐步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要加强基层防汛抗旱组织建设,推广江西、湖南的经验,在洪涝和干旱灾害多发区,将防汛抗旱组织延伸到乡村。

第四,着力完善社会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组织、人员结构、管理模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防御水旱灾害越来越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共同承担防汛抗旱的责任和风险,逐步建立防汛抗旱社会化保障体系。一要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提高化解和承受洪水风险的能力。要明确和落实政府及各部门、社会各行业承担的防汛抗旱责任,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要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物、影像资料、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的宣传,以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能力。要加快完成主要江河洪水风险图编制,开展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旱灾害保险试点,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旱灾害保险制度等风险分担机制和灾后补偿机制。二要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资体制,各级财政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内资金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加。三要继续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搞好管理培训,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技术装备,发挥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主力军作用。

第五,着力健全法律法规。各地要根据防汛抗旱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完善防汛抗旱法规。要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四个层次上,抓紧制订立法计划,积极开展工作。当前,要通过制定《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等防汛抗旱法规,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级行政首长和相关政府部门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管理权限、职责、任务和分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堤防保护区、洪泛区、蓄滞洪区、河道和防洪规划保留区的管理,规范经济社会活动,减轻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规范工程抢险、防洪调度、救灾救助、防洪补偿、物资调运、宣传动员、灾害评价等行为,明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台风和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对已经实施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执法检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六,着力推进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提高防汛抗旱工作水平,推动防汛抗旱事业不断前进的动力。一要加大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研究应用,努力提高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处理、调度指挥、抗洪抢险和灾后评价等方面的科技水平。二要从防汛抗旱的实际出发,把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作为实现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三要加快防汛抗旱基础信息的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做到信息准确、反应灵敏、传输迅捷,为防汛抗旱调度决策科学化提供支撑,不断提高指挥决策水平。四要利用先进技术,制定水旱灾害评价指标体系,对洪水和干旱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价。

第七,着力强化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建设一流组织机构、培养一流专业队伍、配备一流技术装备、实现一流业务管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各级防办能力建设。一要学习湖南、湖北和山东等省的经验,进一步强化防办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能,使之与所担负的防汛抗旱任务相适应。二要把重视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作为防汛抗旱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应急反应快、工作作风硬的防汛抗旱专业队伍。三要逐级设立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于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省防办要按照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及时提出安排意见,商财政部门及时下拨,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四要重视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工作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五要推进技术创新,运用先进技术,配备先进装备,全面提高防汛抗旱工作水平。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12

2017年汛期(5~9月20日)中卫市总的气候特点是:气温偏高、降水偏多。5~9月中旬,全市平均气温为21.3℃,较历年同期平均偏高1.5℃;降水量为163.9~353.8mm,较历年同期多近3成,其中,5月、7月较历年同期偏多60%以上,6月偏少49%。

今年汛期,我市灾害性天气频发,主要有冰雹、暴雨、干旱、持续高温等灾害天气,对人民财产等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自6月份以来,海原县平均气温20.4℃,较历年同期平均值偏高1.4℃,降水91.7毫米,较历年同期平均偏少27.5毫米,尤其7月下旬开始,气温持续偏高,降水仅为6.5毫米。根据8月8日固定地段(海城镇)测墒数据,土壤相对湿度仅为30%,全县范围内出现重度干旱。旱造成海原县18个乡镇(管委会)168个行政村,121033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9800公顷,缺水大家畜1.59万头,缺水羊只18.4万只,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2988万元。

7月24日,沙坡头区遭遇暴雨天气,强降雨持续2个多小时,形成洪涝灾害,造成兴仁镇、迎水桥镇2个镇12个村428户1375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273亩(18.2公顷),成灾面积265亩(17.7公顷),乡村道路冲毁8公里,6间房屋倒塌,72间房屋不同程度损毁,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9.8万元。

二、突出重点,做好特色气象服务

1、枸杞气象服务

2、硒砂瓜、马铃薯、苹果等气象服务工作

三、以气象防灾减灾及气象安全生产为抓手,积极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工作

6月2日,中卫市政府领导带领市水务局、防汛办、气象局有关领导检查沙坡头区防汛工作。

检查组组织召开督查汛期工作汇报会,听取了沙坡头区防汛办、气象局汇报了汛期工作准备情况,检查组指出,进入5月份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是汛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气象监测预警设备故障率高、维护维修难度大,设备正常运行经费保障问题需要政府大力支持,尽快形成督查报告报政府予以解决。

会后,检查组一行深入沙坡头区各防洪工程和蓄水库实地了解防洪治理以及气象监测预警设备运行情况,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中国气象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17〕1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气象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天气因素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7年3月,中卫市气象局与中卫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经过深入沟通对接,共同签订了《中卫市气象局  中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合作协议》,明确了两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检查(督查)、协同部署应对气象灾害、共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及培训等各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和推动措施。7月28日,双方就贯彻落实《宁夏气象局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中国气象局>的通知》(宁气发〔2017〕21号)精神,再次联合印发了《中卫市气象局  中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卫气发〔2017〕48号)。就进一步提高做好气象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进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防雷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气象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五个方面细化了责任、措施和要求。

近期,中卫市气象局将按照《宁夏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气办发〔2017〕23号)要求,联合中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气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为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提高汛期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安全度汛,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一是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二是要超前行动,加强预测预警;三是要突出重点,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团结协作,形成防汛合力;五是强化督查,严肃防汛纪律,确保全县安全度汛。

7月20日-21日,按照中卫市政府安排,由市水务局、防汛办、气象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深入到沙坡头区、中宁县和海原县对防汛抗旱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进行再督促再检查。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2017年5月31日-6月2日全市防汛抗旱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防汛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近期持续高温天气影响和旱情发展情况。其中,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检查了各县(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执行情况;智慧气象信息员平台推广应用情况;汛期重大气象灾害部门应急联动响应情况;气象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正常运行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要求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保障经费的情况;基层单位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及传播的落实情况;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检查组实地调查了解了近期持续高温天气影响和旱情发展情况,听取了各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要求。在反馈总结中,检查组领导希望各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认真落实防汛抗旱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切实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强化应急联动响应和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全力做好“七下八上”防汛最关键期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文\图  陈永旭)

四、气象精准扶贫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责任明确到人

汛期气象服务是气象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卫市气象局对汛期工作高度重视,把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心。今年上半年,由于厄尔尼诺事件的影响,我市突发性天气过程较多,早在4月17日,即制定下发了《中卫市气象局关于2017年汛期气象服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落实气象服务工作责任制,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并细化到人,特别强调汛期服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汛期气象服务顺利进行,要求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及气象服务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汛前,按照区局汛期自查工作要求,中卫市气象局调整了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小组,开展了组织机构、应急方案、业务系统、仪器设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的自查工作,修改完善了应急预案、业务服务流程及《713C雷达维护规定》等预案、流程、制度,制定了地面观测、预报服务、农气观测、业务管理员岗位职责,组织业务人员对全市防汛成员单位与对乡镇应急联系人、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队伍进行梳理与核实,更新了气象服务数据库,对预警信息设备、业务系统等进行了检查、对区域自动站进行巡检和标定。全市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业务规范、流程、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加强执行与监督力度。严格值守班和重大突发天气报告制度,预报值班员昼夜24小时手机开机,全力以赴做好汛期气象服务的各项工作。

三、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1.加强气象科普宣传

(1)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组织业务骨干走上街头,深入学校、厂矿、乡村、集市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2)在关键农事季节、灾害天气前后、墒情普查、农情调查时将农村实用技术、气象防灾减灾及为农气象服务工作等向农村和农民普及,开展“直通式”服务,提高农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3)在腾格里沙漠沙地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镇罗镇蔬菜合作社、天瑞种业基地、宣和镇敬农村苹果种植密集区、中宁周塔枸杞观光园建设了《普及气象科普知识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科普宣传专栏,深入基层,增加气象科普知识普及面。

2.全力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工作

汛期,按照宁夏气象局启动的应急响应命令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制度,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确保业务运行正常,并着力提高服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尤其加强降水天气和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与区气象台会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市(县)委、政府领导和涉农部门、气象信息员提前气象服务信息。利用区域自动站资料、雷达实时监测等资料积极开展短时临近预报服务,定时向市(县)委、政府领导和涉农部门通报雨情,并通过电话向政府办、防汛办、民政局、农牧局、各乡镇和气象信息员调查灾情,及时上报。

3、强化社会防灾减灾能力

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合作,完善灾害防御联动机制。根据应急保障预案和目标任务要求,继续履行好与各部门联动与合作,市局与农牧、林业、公安局交警支队、国土资源、交通、民政、水务、移动、电信、联通、保险等多个部门签订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合作协议,中宁局与农牧、水务、国土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海原局与县农牧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水务局广播电视局和电信通信部门等单位签订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合作协议,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决策气象服务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气象保障服务。

四、人工影响天气

中卫市气象部门有火箭、高炮增雨防雹作业点22个,共有火箭发射装置23部和6门“三七”高炮。其中固定作业点17个,移动作业点5个。为切实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12〕200号)、《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抗旱人工增雨作业工作的通知》(宁气防办发〔2014〕7号文件精神。2014年以来沙坡头区对各固定人影增雨点进行了标准化建设,目前基本竣工。中宁县政府已批准了中宁县气象局上报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海原县也已立项规划。截至目前全市共进行了32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共发射人工增雨火箭弹1310枚,人工消雹4次,耗弹90发。人工增雨作业区面积1.7万平方公里,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0.1万平方公里。

五、汛期气象服务工作

1、加强转折性降水天气的预报服务

7月24日我市出现大范围降雨,北部出现今年以来最强降水。过程期间,引黄灌区降水量普遍在20~50mm,环香山地区在10~30mm,海原大部在10mm以下.全市最大累积降水量和最大小时雨强均出现在镇罗镇李园村,分别达52.1mm和21.6mm.超过40mm降水的站点:镇罗镇李园村52.1、柔远镇蔬菜基地47.3、迎水桥镇孟家湾村47.2、迎水桥镇沙漠设施农业45.5、柔远镇44.9、柔远镇柔远村44.9、柔远镇莫楼村42.2、柔远镇冯庄村41.9、永康镇北滩村41.9。

此次降水天气,全市大部达到大雨以上量级,灌区各地有效缓解了农田灌溉用水压力。山区各地,春小麦正从分蘖期进入了孕穗期,硒砂瓜、玉米、谷子、胡麻作物正处于幼苗期,降水有效增加了土壤水份,对各种作物生长十分有利。另外,降雨天气对我市生态植被恢复、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改善空气质量等均有利。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重大气象服务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的要求,中卫市气象局于23日12时46分进入重大气象服务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局领导亲自督阵指挥,全市各固定、移动增雨作业人员适时进行人工增雨。

针对此次降水天气,市局领导坐镇一线指挥,服务人员有条不紊,雷达跟踪加密观测,积极与区台市级预报会商沟通,及时汇报降水实况,并通过手机短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微博等诸多渠道将降水实况、最新预报在第一时间对市应急办、防汛办、决策层领导、部门领导、气象信息员、公众等开展服务。

2、为缓解旱情,努力做好增雨作业

受超强厄尔尼诺现象影响,6月以来我市南部山区持续高温少雨,尤其7月下旬到8月上旬,气温持续偏高,旱情加重达重旱。海原县地膜玉米大喇叭口期生长受阻,无法正常抽雄吐丝,株高在1.2m左右,棒细小,基本绝产。马铃薯因受旱严重,许多植株结署很少甚至尚未结薯,长势差。

中卫市人影部门抓住有利天气形势,于23~24日配合宁夏人影中心实施大规模空地集中增雨作业,使有效降水明显增加,作业后旱区大部出现了30mm以上的降水,旱情得到缓和。

8月24日08时~25日10时我市普降中到大雨, 局地出现暴雨。其中海城镇山门85.1mm、史店乡62.9mm,海原气象站55.4mm,达到暴雨;兴仁及海原西南部出现中到大雨,降雨量在15.0~36.5mm。最大小时雨强出现在海原气象站达24.4 mm。

此次降水有效增加了土壤含水量,缓解了前期严重的旱情。根据降水结束后测墒数据,海原各地渗透深度普遍在15~25cm,0~50cm平均重量含水率在8.5%~12.6%,比降雨前增加2~4个百分点,其中0~10cm土壤重量含水率在14.2%~20.1%。海原土壤含水量明显增加,墒情得到极大改善,部分地区旱情基本解除。此次降雨使南部山区水库、窑窖蓄水量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引黄灌溉压力,节省用水成本。中卫市万市长肯定了人影部门增雨工作,在中卫市气象局上报专报材料中批示:“旱情关乎民生,本次降水,南部山区雨量较大,有效改善了山区土壤墒情,对山区的生态建设及农牧业生产非常有利”。

此外,气象台对3日28日、5月15日、6月30日、8月13日等天气过程均提前预报预警,并在灾情出现后及时联合民政等部门到灾情现场调查灾情,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按照《中国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要求和格式,向区局科技减灾处、应急办、决策办上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2017汛期,气象台共制作决策气象服务材料145期,其中《气象信息专报》39期;制作《农用天气预报》39期;制作枸杞气象服务专报7期;制作供电气象服务电报13期;制作林火监测气象信息专报36期;硒砂瓜专报11期。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各种预报、预警信号及雨情短信162条831384人次;通过电子屏、大喇叭向沙坡头区各镇(乡)、各村发送预报预警气象信息和科普宣传知识323次;有12份决策服务材料分别受到市政府领导表扬和批示。

3、重大社会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

今年汛期,中卫市气象台针对2017年高考、第十五届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第三届“沙坡头杯”全国大漠健身运动赛等大型社会活动开展气象保障服务。

6月4日,中卫市气象台召开了“高考”期天气信息通报会。此次信息通报会主要通报了2017年“高考”期间中卫市的天气状况及对高考的影响。中卫电视台、中卫日报等多家当地媒体的记者到会参加,并就高考期间天气情况进行了深入采访和报道。

环湖赛走进中卫,中卫市气象台全力做好此次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工作,2017年第十五届环湖赛将于7月28日转战到沙漠水乡中卫,于29日开启第十二赛段的赛事。中卫市气象局提前准备,精心组织,努力做好此次比赛的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为了全面、贴心做好赛事的此次环湖赛的气象服务保障工作,中卫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提前半月成立了“环湖赛”气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制定了气象保障服务方案,从7月20日开始制作环湖赛专题服务材料向市委、市政府及组委会等部门进行服务,并积极联系赛事组委会,建立环湖赛组委会通讯群,发送逐日天气预报及温馨提示。

为提高服务针对性,气象服务保障小组特地制作赛事期间天气温馨提示卡片、展板,将放置于环湖赛组委会及运动员入住的宾馆内,便于组委会成员更好了解天气,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为全力做好此次赛事气象服务工作,中卫市气象局推陈出新,细化服务要求,提升服务水平,赢得了组委会一致好评。

第三届“沙坡头杯”全国大漠健身运动赛于9月5日至9在中卫市沙坡头旅游景区举办。项目包括沙漠穿越、铁人三项、沙漠卡丁车、沙漠滑沙、羊皮筏漂流、飞黄腾达等,赛期5天。为了全面、贴心做好此次活动气象服务保障工作,中卫市气象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前成立了气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制定保障服务方案。中卫市气象台提前一个星期与宁夏气象台开展专题天气会商,对活动准备期间和活动当天的天气情况作了精准的预报,以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专报、手机短信、天气预报温馨提示小卡片等多种形式开展服务,特别是对活动期间逐小时天气状况、温度、风力、紫外线强度等做了温馨预报,为此次活动的圆满举行保驾护航。

每次重大社会活动我台均提前制定服务方案,提前进入应急服务响应状态,提前向赛场组委会提供气象服务专报,专人送达赛场组委会领导和赛事安排组织领导手中,同时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向组委会及各相关单位领导提供天气趋势预报与精细化预报手机短信服务,比赛当日,气象服务保障车进入赛区,进行实地气象资料观测和适时气象保障服务。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随着气象业务改革的深入实施,市局本部预报服务人员工作重心向服务方向转变,需加强预报技术、决策服务、专业服务等方面的学习、借鉴及总结,提高预报服务质量和科研能力。

应急局防汛减灾篇13

2013年,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启动了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涉及我区的三级预警预报有5次。

2013年区没有达到级别的地面塌陷、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

201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市属温带湿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季内雨量分布不均,降水量多集中于6—8月。根据市近年来降水资料分析,市夏季出现暴雨、短时雷雨大风和冰雹等极端天气日数有增加的趋势。因此,6—8月是地质灾害的易发期,局部地区有降雨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同时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全区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防治地区和防治工作重点:

1.街道办事处的屯、官屯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和地裂缝。韩城堡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

2.街道办事处的吉祥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地面塌陷、地裂缝。南乱木、北乱木、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

3.街道办事处的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地裂缝。南红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降、地裂缝。北红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

4.街道办事处的水洞、广福寺、滑雪场重点防治崩(滑)塌。

5.街道办事处的马耳山重点防治崩(滑)塌。

6.街道办事处的浑南矿业尾矿库重点防治泥石流滑坡。寺重点防治崩(滑)塌。

7.降水量集中偏大的区域。

(二)重点防范期:

2014年6月25日—9月5日

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同级水利、建设、交通、教育、旅游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和部署,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人、定点、定时监测工作,真正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积极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总结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和落实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并按照《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防治工作,努力做到灾情、险情发现及时,监测准确,防灾、救灾措施得力,力争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建立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是突发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为及时掌握重要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情况,各有关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设置专门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并于汛期前将值班电话上报上级部门并抄送到相关部门。

2.建立汛期“三查”制度。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汛期“三查”制度,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潜在危害,提出措施;汛期对重点地区、危险区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了解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在汛后进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造成的损失情况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时应填写地质灾害隐患汛期检查表(附件2)。

3.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

(1)应急组织机构。按《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规划和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日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区地质灾害应急事项内容

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上报。

4.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当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必须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对每月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隐患、成功预报的实例应做好统计工作,并于每月20日前报区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5.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警示及治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因自然因素引发了地质灾害隐患,由各级政府承担治理责任;对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负责”原则,依法敦促责任人及时治理。同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防范,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避免给当地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任何损失。

(四)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充分利用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4—2020年)成果,将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各街道、村及负责人,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至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五)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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