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培训总结实用13篇

裁判员培训总结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1

一、参加羽毛球裁判培训学员的基本情况

1.学员的年龄与性别

表1 娄底市羽毛球运动协会参加裁判培训学员的年龄与性别(N=93)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娄底市参与羽毛球裁判培训的男性比例高于女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参加培训的总共40个,都是在30岁以下,娄底市羽毛球运动协会的成员总数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的总数要多,大部分都是社会人士,所以年龄一般集中在30~40岁之间。

2.学员培训后执裁的场数

表2 学员培训后执裁场数(N=93)

通过对培训后学员的执裁场数调查,如表2可以看出,学员培训后的执裁场数很少,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学员在临场上学习的经验还不够,缺乏锻炼机会,应该多创造机会给学员进行临场实践。

二、培训内容

1.培训课时

表3 两个培训机构的培训课时

人文科技学院比羽毛球协会上的课时要多。显而易见,裁判实践在培训方面是很重要的,在执裁的过程中要防止漏判、误判的情况出现,所以要加强裁判的实践能力。

2.培训内容

教材内容是培训目标实现的载体和培训实施的中介。羽毛球裁判培训教材安排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羽毛球竞赛规则和裁判规则的培训;第二个阶段是羽毛球组织竞赛与编排,很多学员在学习时似乎学会了编排,但不能运用与实际操作中;第三个阶段裁判实践,裁判员不仅要熟练掌握理论知识,还要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操作上,所以提高裁判员的实践能力是培训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裁判员的实践能力主要是指临场执裁方面。

3.实践能力

表4 应掌握的实践能力(多选)

裁判的实践能力主要从裁判员的准确判罚、裁判员的规范手势、裁判员记录的工作、裁判员之间的配合、裁判员的仪表等方面进行研究。由表4可知,学员认为裁判员的准确判罚是最重要的。其次裁判员的规范手势、裁判员记录的工作、裁判员之间的配合在实践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4.培训成绩

第一届羽毛球运动协会开办的羽毛球球裁判培训,总73人,62人及格拿到了羽毛球国家二级证书。第二届是羽毛球运动协会开办的毛球球裁判培训,总40人,40人全部及格都拿到了二级证书。第三届是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开办的,总共40个人也全部拿到证书。学员的总体成绩都非常好,说明学员学习的态度都非常认真,培训老师的教学态度也是非常认真负责的。培训技术高超、培训效果非常显著。

5.培训后对培训内容的了解情况

表5 学员学习情况(N=93)

由表5可了解,学员们虽然学了羽毛球竞赛规则但是真正在安排竞赛的时候却不会搞编排工作。对执裁能力一般清楚的有68.8%,占大部分,很清楚的占18.3%,不太清楚和完全不清楚的也占一定的比例,培训的最终目的是临场执裁的时候尽可能做到零失误,所以在培训时候还要加强执裁能力方面的培训,多让学员们亲自去执裁,多增加一下实际经验。

三、建议

(1)自己的工作单位或者学习单位多举办一些羽毛球比赛,创造年轻裁判临场执裁的机会。(2)提高裁判员的执裁能力形式可以采取集体授课或是分小组进行讨研。(3)提高裁判员的职业道德能力和注重裁判员心理素质培养,提高裁判员的准确判罚度。(4)改革娄底市羽毛球管理模式,加强裁判员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5)设立娄底市羽毛球裁判员交流网站或者建立QQ群。

参考文献: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2

吉林省地区注册的篮球裁判员。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研究法主要通过CNKI论文数据库、万方、维普等电子资源,BAIDU和GOOGLE搜索引擎,查阅篮球裁判员队伍建设方面的相关研究,把握当前篮球裁判员发展趋势,提出本研究的基本框。1.2.2逻辑分析法逻辑分析的目的是对吉林省篮球裁判员队伍建设总体情况做出相应分析。客观评价探讨吉林省篮球裁判员队伍存在问题,最后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1.2.3问卷调查法对吉林省地区篮球裁判队伍建设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采用的具体方法与步骤:第一、选取适用于本研究的调查问卷。第二、问卷的发放。第三、对所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3具体实施情况

1.3.1调查对象本研究旨在为吉林省篮球裁判员队伍建设研究经验积累,有助于改善篮球裁判员队伍建设的总体状况。因此,本次问卷调查对象选取的是吉林省地区注册的篮球裁判员。累计发放问卷100份,回收问卷96份,回收率为96%。其中有效问卷94份,问卷有效率为97.9%。1.3.2问卷结构分析本调查采用的问卷是根据篮球裁判员的相关研究基础上自行编写,共设20道题。问卷主要从裁判员的自身综合素质、培训情况、影响因素等方面对篮球裁判员情况进行调查。问卷采用五级量表计分方式对每道题目调查结果进行定量描述:完全符合(5分)、比较符合(4分)、不确定(3分)、比较不符合(2分)、完全不符合(1分)。

2结果与分析

2.1篮球裁判综合素质现状调查分析

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从事某种正当的社会职业过程中,思想和行为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裁判员的职业道德是决定了竞赛能否顺利进行的基础[4]。对篮球裁判综合素质现状进行调查统计(见表1和图1)由表1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的篮球裁判员在比赛执裁过程中心理素质较好,情绪较稳定,能够对比赛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做出良好的判断。在对篮球比赛各项规则使用很准确和自我具有很强的篮球裁判专业能力调查表明大多数的篮球裁判员专业技能和裁判能力基本处于中上等水平。篮球裁判员的职业道德平均得分相对偏低,因此对本题进行了百分比的统计,如图1所示,有56.1%的同学选择了不确定、比较不符合和完全不符合,这反映出超过半数的篮球裁判员对于自身的职业道德认可需要进一步自我确定。

2.2篮球裁判员培训与经验调查分析

篮球裁判员在专业素质培养的基础之上,要不断的参加培训和实践演练才能培养自己在篮球比赛竞技中的裁判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实践经验[5]。篮球裁判通过培训与临场经验现状调查统计(见表2和图2)由表2结果描述性统计所示,吉林省地区篮球裁判员培训次数得分处于中等及中等偏下水平,不容乐观。经常参加吉林省以及其他省份的各种篮球裁判员技能培训和对于篮球裁判员规则的相关理论具有明确了解,平均得分相对较高,反映出篮球裁判员对于主动参与培训大多处于积极态度。对多次参加篮球比赛有关裁判知识、规则的培训学习和吉林省地区对于篮球裁判员经常组织各项培训活动调查得分相对较低,发现吉林省对于组织相关的篮球裁判员培训活动还是相对较少,有所欠缺的。对于吉林省组织篮球裁判员培训进行统计分析如图2所示,选择完全符合及比较符合的人数为43.7%,这反映出大多数的篮球裁判员对于吉林省组织篮球裁判培训活动次数比较少,大多数裁判员仍需不断培训学习,以促进自身的裁判能力提高。

2.3篮球裁判员规则把握程度调查分析

无规矩不成方圆,篮球裁判员比赛规则的把握是比赛过程中执裁的主要评定根据,是否能良好的把握篮球比赛规则是比赛能否顺利进行的条件基础。对篮球裁判员规则把握现状进行描述性统计(见表3和图3)由表3所示描述性统计,篮球裁判员对于规则的把握相对较好。对于各种篮球竞技比赛认真对待,做到公平、公正的裁判和比赛过程中对判断尺度具有准确的把握能力得分较高,反映出绝大多数的篮球裁判员都能在比赛中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则进行执裁判断运动员在赛场中的表现,口势和手势运动较好,具备良好的规则把握能力。比赛中对于任何突发事件具有很强的抗干扰及抵抗外界因素能力得分相对偏低,反映出大部分篮球裁判员对于比赛过程中运动员的突发事件往往不能及时判断,抗干扰能力较弱。因此对本题进行了细致的百分比描述统计,如图3所示,仅有26.3%的同学选择了完全符合或比较符合选项,这说明绝大多数的裁判员在比赛中对于任何突发事件的抗干扰以及抵抗外界因素能力较差,不能做出及时判断。

2.4吉林省篮球裁判员存在的问题

2.4.1综合素质相对薄弱总体上来说,吉林省的篮球裁判员的综合素质仍处于中等水平,虽然相对部分的裁判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专业素质、职业道德,但在对篮球竞技比赛的评判过程仍存在不足。篮球裁判员由于受主观因素的影响,难以避免影响比赛结果[6]。因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至关重要的。2.4.2规则把握程度不良吉林省篮球裁判员在对篮球裁判规则以及判断依据的把握方面仍有许多需要提高的地方,对于篮球裁判规则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的还不是很牢靠。分析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篮球裁判员对裁判规则的认识程度尚不明确;篮球裁判员缺乏对于竞技比赛中裁判规则的深入学习,不能全面的在裁判员指挥训练中及时根据规则做出判断。2.4.3临场经验和培训欠缺根据调查结果分析统计描述可知,绝大多数的裁判员具备良好的专业裁判技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及时评判方面能力有所欠缺,培训次数相对较少,不能满足吉林省篮球裁判员对自身实践经验的有效提高。其问题主要原因是:篮球裁判员缺乏动手实践,很多知识停留在理论层面,没有实际操作,动手能力差;裁判员培训组织各类培训实战机会较少,往往停留在理论知识的学习不能满足裁判员的需求,理论为主的教学不足以培养和优化裁判员的实战能力。

2.5解决对策

2.5.1提高篮球裁判员自身综合素质裁判员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裁判技能等综合素质是体育运动良好发展以及篮球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篮球比赛的结果受裁判员的职业素质等主观因素的影响以及运动员自身的相关因素影响,虽然篮球比赛在国家规则下进行,但是对于我们常说的可判罚和可不判罚的时候,由于裁判员主观因素或者裁判员个人的偏袒,都会使比赛的胜负发生变化。因此,只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以及专业的评判能力才能保证比赛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对篮球裁判员开展相关的职业道德的理论培训,定期对裁判员进行职业素质的考核,是提高篮球裁判员职业道德素质的重要保障。只有篮球裁判员在比赛工作中严肃认真,做好每一场篮球比赛的评判,才能保证比赛的顺利发展。2.5.2强化裁判员对规则的把握和学习篮球比赛裁判员在临场执法时,正确地理解规则的精神和意图,合理把握临场执裁的规则尺度,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比赛中断,以保证运动员技战术水平的发挥,对犯规行为应坚决地按规则执行,判罚有序才能使比赛顺利进行。对各种犯规动作判罚的准确性把握要求裁判员对规则的把握相当熟悉。裁判员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接受能力,对规则制度熟练把握,才能促进运动员水平的提高。对于篮球比赛,要严格按照比赛规则对运动员的得分进行评判,做到以规矩办事,对于特殊情况,应权衡考虑。作为篮球裁判员,要熟悉掌握评判得分标准,时刻关注篮球规则的变化,提高自己的注意意识,对于突发事件的判断能力,参加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学习,定期开展裁判员规则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测试。2.5.3增加培训活动及临场经验的积累实践经验是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积累经验的重要保证。裁判员的准确评判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才能促使篮球运动在一个公平、公正的氛围内发展。篮球裁判员的管理机构应该定期开展篮球比赛的训练培训,提高裁判员对各种比赛竞技评判的掌握,增加与其他的专业人员学习交流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对于篮球比赛裁判中各种技巧的评分,以及创造高水平的比赛和训练环境提高基础。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3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湖北省黄石市各类及体育舞蹈教练员。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了解我市体育舞蹈裁判员的发展现状及相关体育舞蹈教学、培训的情况。

2.访谈法:与黄石市体委、体育运动训练学校等专业体育舞蹈相关领导、教练员、队员进行访谈,记录并收集有关信息与数据。

3.问卷调查法:采用即发即收形式,共发问卷60份,回收54份,有效问卷42份,其中裁判员26份,其他相关人员16份。回收率90%,有效回收率78%。

4.数据统计法:将有效问卷在SPSS10.0计算机软件下进行统计处理。

二、结果与分析

(一)黄石市体育舞蹈裁判员人数及分布现状分析

裁判员是体育舞蹈项目比赛的裁决者和评判者,裁判员能否公正、准确的裁决对于体育舞蹈的比赛,体育舞蹈未来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裁判员对参加体育舞蹈比赛运动员的竞赛成绩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评判:运动员对时间和基本节奏的运用、身体线条、移动、对节奏的理解、脚下步伐、地面工作技巧。比赛中裁判会参照一个相对比较评判,而不是对技术动作的一个标准判定。体育舞蹈项目的评判工作主观为主,客观为辅,因为体育舞蹈项目没有一套细致、准确、可量化的评判标准,这在体育舞蹈今后的发展中仍然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方面。

我国体育舞蹈裁判员等级共分为五级:国际级、部级、一级、二级、三级。无国际级、部级1人、一级9人、二级5人、三级11人。裁判员在该市的分布也不均匀,各县市分布人数不等,很多县市甚至一人没有,大部分分布在黄石市高校和体育总局。体育舞蹈运动员比赛成绩由裁判决定,当前黄石市体育舞蹈比赛裁决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是执法不公,不同裁判评判差距较大,所以不仅要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而且要提高裁判队伍的执裁水准,加强裁判员队伍的建设。

(二)黄石市体育舞蹈裁判员年龄结构现状分析

体育舞蹈运动项目裁判员的年龄结构可以客观反映各个不同年龄段的裁判员人数分布状况,裁判员的年龄结构是否合理。表1为对黄石市26位体育舞蹈裁判员的年龄结构进行调查的结果。

表1 黄石市体育舞蹈裁判员年龄结构统计表(N=26)

20-35岁 35-45岁 45-55岁 55岁以上 总数

频数 4 13 6 3 26

比例 15.40% 50.00% 23.10% 11.50% 100%

通过表1对黄石市体育舞蹈裁判员年龄结构的调查结果显示:该市体育舞蹈裁判员年龄结构较合理,其中20-35岁的裁判员4人,占到总数的15.40%,35-45岁的裁判员13人,占到总数的50%,45-55岁的裁判员6人,占到总数的23.10%,55岁以上的老年裁判员3人,占到总数的11.50%。通过对以上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可以知道该市体育舞蹈裁判员的年龄结构主要缺少年轻一代的裁判员,老年裁判也严重缺乏,在比赛中老年裁判的经验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老年裁判的缺乏也是其中一个严重的问题,裁判的主体年龄大致在35-45岁之间,调查中访谈其中40岁左右居多,所以注重培养年轻裁判,可以在今后该市体育舞蹈项目裁判的中老年交替中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黄石市体育舞蹈裁判员文化程度现状分析

衡量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文化素质;体育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更是如此,裁判员的文化水平不仅指他的知识水平,更是在他的科研、评判能力上得到体现,国际上对体育舞蹈裁判的文化水平要求很高,很多国际级裁判也都来自大学教师,我国体育舞蹈裁判员也在向高文化素质要求发展。黄石市体育舞蹈裁判员人数不多,分布不均,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该市体育舞蹈裁判的文化素质调查(如表2)。

表2 黄石市体育舞蹈裁判员文化程度结构表(N=26)

研究生 本科生 专科 其它

频数 1 9 11 5

百分比 3.80% 34.60% 42.30 19.30%

通过对黄石市体育舞蹈裁判员的文化素质结构分析表可以看出:高学历如研究生(硕士、博士)数量很少,只有硕士研究生1人,占到全部裁判员人数的3.80%,本科生裁判员9人,所占比例为34.60%,专科生11人,所占比例最多,达到42.30%,其他学历的也占一定比例,所占比例为19.30%。

三、结论与建议

(一)裁判员队伍的文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从结果分析可以看出:该市体育舞蹈裁判员的文化素质结构总体合理,但是上升空间还很大,裁判员的文化素质可以通过系统学习、环境的熏陶、社会实践等途径提高,文化素质的提高可以开阔裁判员的视野,思维得到活跃,为今后业务素质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现代社会的发展对裁判员的文化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高素质的裁判员是一个发展趋势,该市裁判员的文化素质结构要顺应时展的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

(二)加强裁判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体育舞蹈比赛的质量

首先是重视裁判员的道德培养,加强对裁判员的培训、监督和考核。在加强裁判员执法水平的同时,还要定期对裁判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提供裁判员尽量多的实践机会,使裁判员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在实践中得到反复的强化和锻炼。与此同时裁判员还应不断加强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我监督。一旦认定裁判员的执法资格后,还要进行业务培训,不但是短期的培训,长期的培训也要跟上,应该建立长期的培训机制,并进行定期的评定和考核。在体育舞蹈比赛中,应对裁判员的执法活动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是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其次,进一步完善体育舞蹈竞赛规则。对我市的体育舞蹈竞赛规则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提高其科学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使执法评判有法执行、有据可依。在裁判执法的技术层面,采用多裁判多因子的评分方法,从量化的角度客观评定运动选手的成绩,以促进体育舞蹈竞赛执法规范向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邦全.体育舞蹈赛事评判体系改革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1(27卷第3期):82-85.

[2] 冀丽.黄石市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A].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C].2006:751-754.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4

中图分类号:G8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06)10―1421―03

香港足球的古代史。宋时战乱,内地人口大量南迁到香港,就在那时,中原的蹴鞠作为古代足球活动也就慢慢传入香港。19世纪初,香港岛约有5600名居民,他们在劳动之余,就以蹴鞠作为娱乐活动。

香港足球的近代史。香港从1842开始就是英国的殖民地,采用的是英国足球的发展体制,最早成立了以足球为主的民间组织――南华体育会,是我国第一个足球组织。

香港足球的现代史。虽然香港地小人少,足球的选材和推广范围较为局限性。但是在2005年与巴西国家队邀请赛中获得入球;在2006年世界杯赛亚洲区第四小组的赛事中主客场两度击败马来西亚队;成功卫冕省港杯及港澳埠际赛;派队参加国内第十届全运会;五人代表队首次加入亚洲五人职业足球赛就晋级四强;16岁以下青年队获第20届狮城杯冠军。同时,香港在国际足联的排名跃升了11名至123位。

l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在香港足球总会注册培养的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为主要研究对象,把内地足球与之相应的方面为比较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实地考察法 通过作者亲身到香港足球总会及各俱乐部、各城区体育组织进行考察访问同时对足球发展的各方面状况进行统计研究。

1.2.2 专家访问法 通过对香港足球总会竞赛总监林诚驹先生、余锦基太平绅士等人访问进行记录。

1.2.3 文献资料法 根据香港足球总会提供的资料以及查阅香港浸会图书馆和中国国家图书馆有关书籍文献的相关资料进行统计研究。

2 结果与分析

2.1 对香港足球教练员培养体系的分析与研究

2.1.1 香港足球教练员的培养体系 香港足球教练员培养主要由足球总会下属的青训及技术发展专责小组负责,由低到高分为5个阶段:1)青少年足球领袖培训;2)香港足球总会D级教练员培训;3)亚洲c级教练员培训;4)亚洲B级教练员培训;第五,亚洲A级教练员培训。

2.1.2 分析与研究

2.1.2.1 香港足球教练员培养体系的优势 香港的教练员培训完全是自主选择报名,足总不会强制某人去学习培训,但是严格的持证竞争上岗机制迫使教练员们自觉主动地要求去学习。当然,在惩罚机制上,如果教练员在比赛场内外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不仅足总要对其处罚(包括罚款、降级、终身禁赛等),而且司法部门会介入调查和处理。

2.1.2.2 香港足球教练员培养体系的劣势 香港足球整体发展水平在20世纪90年代后逐渐走下坡路,教练员的培养也面临着很多窘境。第一,由于香港足球和其他行业都是一样完全依靠的是市场经济,教练员在收入和培养经费上显得捉襟见肘。第二,香港足球教练员在培训的人力资源上还是比较局限。第三,由于香港职业足球队以及相应级别的比赛比不多,所以教练员的实践机会较少。

2.1.2.3 中国内地与香港足球教练员培养体系上的对比与借鉴 与香港足球教练员五级培养体制相比,中国内地足球教练员培养目标只是放在从事竞技足球的教练员上,由低到高分三个阶段:亚洲C级、亚洲B级、亚洲A级。与香港相比之下,中国内地教练员还存在观念意识上的不同:香港的是“我要学”,中国内地是“要我学”。目前内地教练员培训状况与香港相比存在的主要几个问题是:1)基层足球教练员想深造却缺少机会。2)中层教练员缺乏敬业精神和主动学习的积极性。3)高层教练员是有机会深造却没有时间和精力。

2.2 对香港足球裁判员培养体系的分析与研究

2.2.1 香港足球裁判员的培养体系 香港足球裁判员的培养体制由低到高分为五个阶段:新裁判员、三等裁判员、二等裁判员、一等裁判员、国际级(裁判员、助理裁判员、五人制裁判员)。香港现役足球裁判员国际级裁判员有4人(其中有两人同时是五人制裁判员),国际级助理裁判员有6人,一等裁判员15人,二等裁判员有15人,三等裁判员有58人、新裁判员有107人。一等以上裁判员可以执法甲组联赛,二等以上可以执法乙组联赛,三等及新裁判员以上可以执法丙组联赛。

2.2.2 分析与研究

2.2.2.1 香港足球裁判员培养体系的优势1)香港裁判员晋级没有年限限制。2)裁判员英语水平普遍较好。3)裁判员赴境外执法以及和国外裁判员交流的机会较多。

2.2.2.2 香港足球裁判员培养体系的劣势1)由于香港没有像内地体育院校那样设置培养足球裁判员的专业,所以香港裁判员缺少科学系统的裁判理论和实践学习。2)香港本地各级别足球联赛水平较低,裁判员的执法水平也因此受到了很大局限。3)香港裁判员的选材范围相比内地来说较小。

2.2.2.3 中国内地与香港足球裁判员培养体系上的对比与借鉴1)与香港相比,中国内地足球裁判员的培养体制由低到高分为:国家三级、国家二级、国家一级、部级、国际级(包括裁判员、助理裁判员、五人制裁判员)。2)香港和内地足球裁判员培养体制中在选拔和考核内容大致相同:(1)体能测试;(2)足球竞赛规则的理论考试;(3)英语考试;(4)临场实践考核。但是内地裁判员晋级是有严格的年限限制,三级到二级至少需要一年,其后的每次晋级都需要至少三年的执法经验。

2.3 对香港足球运动员培养体系的分析与研究

2.3.1 香港足球运动员培养体系 香港足球运动员的培养体制是通过全港小学、中学的青少年比赛中选拔优秀运动员到丙组、乙组,直到进入预备组或甲组后才成为合约球员(职业球员)。

目前,在香港足球总会注册的各级别球员总数有3753人,其中合约球员(职业球员)296人,业余球员3457人,职业球员占总数的7.9%(表1)。

2.3.2 对比与分析

2.3.2.1 香港足球运动员培养体系的优势1)选材范围广和成才考察时间长。2)学习文化和足球训练两者比较均衡发展。

2.3.2.2 香港足球运动员培养体系的劣势1)硬件措施相对内地的体校、足校和俱乐部来说比较缺乏。2)软件配套不足。3)竞争环境压力较松。4)专业训练时间和运动负荷较 小。

2.3.2.3 中国内地与香港足球运动员培养体系的对比与借鉴 中国香港:小学生代表队中学生代表队大学生代表队各级别俱乐部代表队各级别香港代表队中国内地:余体校足球学校各级别俱乐部梯队各级别俱乐部线队各级别国家代表队

2.4 对香港足球的社会环境的分析与研究 香港足球的社会环境整体来说是发展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2.4.1 球市低迷 中国内地与香港近十五年来球市变化(图1)。

2.4.2 、假球、黑哨现象 由于香港、澳门公司在足球比赛中的坐庄开盘,原本洁净的绿茵场逐渐也被球场内外的者所污染,同时,球场内外的暴力行为也违背了体育原本的道德精神。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1)香港足球总会的管理机构设置比较精简,投资人、秘书处、专责小组这种三级管理机构在管理学上来说是效率较高的工作模式,在经济学理论中由投资人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效率是最高的。

2)香港足球场地总体数量都比中国内地的主要城市少,但是场地配套设施还算比较完善。同时足球场地很少设立在各级别学校里而是设在各个城区的公共体育场所里,这样不利于学校学生直接参与足球运动。

3)香港注重培养从事青少年训练工作的教练员,提供的培训机会的招生对象和条件更多有利于中小学基层教练员的发展。同时在裁判员的培养体制中,香港方面更加不拘一格,晋级没有年限制,只要个人能力达到了要求都有机会晋级。但是由于香港各级联赛较少,提供给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践的机会较为有限。

4)香港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培养重点是学校足球模式,这种模式更有利于“以人为本,快乐足球”的足球和人两者一体共同发展。但是香港青少年训练相比内地来说专业性不够,训练水平较低。

5)香港面临着球市低迷的状况,足球环境遭受、假球、黑哨以及球场内外暴力行为等不良现象的影响。

3.2 建议 1)香港足球总会要继续发扬其管理机构高效率、高透明、高灵活性的工作特点,同时,总会高层管理者要加强与香港政府以及中国足球协会的联系,争取政策支持,要把足球联赛真正引入商业市场进行职业化改革,提高足总的财政收入从而可以在青少年训练竞赛上加大投入了。

2)足球总会可以研究考虑把一些级别的联赛放到毗邻香港的广东一些城市进行,例如深圳、东莞、珠海等,毕竟内地城市的比赛场地租金和裁判员费用等开支相对香港来说较为便宜。

3)香港足球总会要加大与中国足协的沟通,让香港的教练员、裁判员能参与到内地的各级别联赛工作中来。

4)香港要加强学校足球训练的硬件和软件设施,给青少年注入专业训练和比赛的理念,要在学校里给青少年运动员形成一种加大竞争压力的足球氛围。而内地足球的培养模式需要改善的是不要过早把青少年局限起来从事竞技运动,要以学校足球为基础培养。

5)香港和中国内地同样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怎样搞好球市,怎样让球迷重新回到球场。第一,让司法部门介入足球监督和管理,有法律武器来坚决打击、假球、黑哨,肃清足球环境。第二,深化足球联赛的改革,足球的运作需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第三,香港足球总会要与中国足球协会加强紧密合作。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5

香港足球的古代史。宋时战乱,内地人口大量南迁到香港,就在那时,中原的蹴鞠作为古代足球活动也就慢慢传入香港。19世纪初,香港岛约有5600名居民,他们在劳动之余,就以蹴鞠作为娱乐活动。

香港足球的近代史。香港从1842开始就是英国的殖民地,采用的是英国足球的发展体制,最早成立了以足球为主的民间组织――南华体育会,是我国第一个足球组织。

香港足球的现代史。虽然香港地小人少,足球的选材和推广范围较为局限性。但是在2005年与巴西国家队邀请赛中获得入球;在2006年世界杯赛亚洲区第四小组的赛事中主客场两度击败马来西亚队;成功卫冕省港杯及港澳埠际赛;派队参加国内第十届全运会;五人代表队首次加入亚洲五人职业足球赛就晋级四强;16岁以下青年队获第20届狮城杯冠军。同时,香港在国际足联的排名跃升了11名至123位。

l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在香港足球总会注册培养的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为主要研究对象,把内地足球与之相应的方面为比较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实地考察法 通过作者亲身到香港足球总会及各俱乐部、各城区体育组织进行考察访问同时对足球发展的各方面状况进行统计研究。

1.2.2 专家访问法 通过对香港足球总会竞赛总监林诚驹先生、余锦基太平绅士等人访问进行记录。

1.2.3 文献资料法 根据香港足球总会提供的资料以及查阅香港浸会图书馆和中国国家图书馆有关书籍文献的相关资料进行统计研究。

2 结果与分析

2.1 对香港足球教练员培养体系的分析与研究

2.1.1 香港足球教练员的培养体系 香港足球教练员培养主要由足球总会下属的青训及技术发展专责小组负责,由低到高分为5个阶段:1)青少年足球领袖培训;2)香港足球总会D级教练员培训;3)亚洲c级教练员培训;4)亚洲B级教练员培训;第五,亚洲A级教练员培训。

2.1.2 分析与研究

2.1.2.1 香港足球教练员培养体系的优势 香港的教练员培训完全是自主选择报名,足总不会强制某人去学习培训,但是严格的持证竞争上岗机制迫使教练员们自觉主动地要求去学习。当然,在惩罚机制上,如果教练员在比赛场内外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不仅足总要对其处罚(包括罚款、降级、终身禁赛等),而且司法部门会介入调查和处理。

2.1.2.2 香港足球教练员培养体系的劣势 香港足球整体发展水平在20世纪90年代后逐渐走下坡路,教练员的培养也面临着很多窘境。第一,由于香港足球和其他行业都是一样完全依靠的是市场经济,教练员在收入和培养经费上显得捉襟见肘。第二,香港足球教练员在培训的人力资源上还是比较局限。第三,由于香港职业足球队以及相应级别的比赛比不多,所以教练员的实践机会较少。

2.1.2.3 中国内地与香港足球教练员培养体系上的对比与借鉴 与香港足球教练员五级培养体制相比,中国内地足球教练员培养目标只是放在从事竞技足球的教练员上,由低到高分三个阶段:亚洲C级、亚洲B级、亚洲A级。与香港相比之下,中国内地教练员还存在观念意识上的不同:香港的是“我要学”,中国内地是“要我学”。目前内地教练员培训状况与香港相比存在的主要几个问题是:1)基层足球教练员想深造却缺少机会。2)中层教练员缺乏敬业精神和主动学习的积极性。3)高层教练员是有机会深造却没有时间和精力。

2.2 对香港足球裁判员培养体系的分析与研究

2.2.1 香港足球裁判员的培养体系 香港足球裁判员的培养体制由低到高分为五个阶段:新裁判员、三等裁判员、二等裁判员、一等裁判员、国际级(裁判员、助理裁判员、五人制裁判员)。香港现役足球裁判员国际级裁判员有4人(其中有两人同时是五人制裁判员),国际级助理裁判员有6人,一等裁判员15人,二等裁判员有15人,三等裁判员有58人、新裁判员有107人。一等以上裁判员可以执法甲组联赛,二等以上可以执法乙组联赛,三等及新裁判员以上可以执法丙组联赛。

2.2.2 分析与研究

2.2.2.1 香港足球裁判员培养体系的优势1)香港裁判员晋级没有年限限制。2)裁判员英语水平普遍较好。3)裁判员赴境外执法以及和国外裁判员交流的机会较多。

2.2.2.2 香港足球裁判员培养体系的劣势1)由于香港没有像内地体育院校那样设置培养足球裁判员的专业,所以香港裁判员缺少科学系统的裁判理论和实践学习。2)香港本地各级别足球联赛水平较低,裁判员的执法水平也因此受到了很大局限。3)香港裁判员的选材范围相比内地来说较小。

2.2.2.3 中国内地与香港足球裁判员培养体系上的对比与借鉴1)与香港相比,中国内地足球裁判员的培养体制由低到高分为:国家三级、国家二级、国家一级、部级、国际级(包括裁判员、助理裁判员、五人制裁判员)。2)香港和内地足球裁判员培养体制中在选拔和考核内容大致相同:(1)体能测试;(2)足球竞赛规则的理论考试;(3)英语考试;(4)临场实践考核。但是内地裁判员晋级是有严格的年限限制,三级到二级至少需要一年,其后的每次晋级都需要至少三年的执法经验。

2.3 对香港足球运动员培养体系的分析与研究

2.3.1 香港足球运动员培养体系 香港足球运动员的培养体制是通过全港小学、中学的青少年比赛中选拔优秀运动员到丙组、乙组,直到进入预备组或甲组后才成为合约球员(职业球员)。

目前,在香港足球总会注册的各级别球员总数有3753人,其中合约球员(职业球员)296人,业余球员3457人,职业球员占总数的7.9%(表1)。

2.3.2 对比与分析

2.3.2.1 香港足球运动员培养体系的优势1)选材范围广和成才考察时间长。2)学习文化和足球训练两者比较均衡发展。

2.3.2.2 香港足球运动员培养体系的劣势1)硬件措施相对内地的体校、足校和俱乐部来说比较缺乏。2)软件配套不足。3)竞争环境压力较松。4)专业训练时间和运动负荷较

小。

2.3.2.3 中国内地与香港足球运动员培养体系的对比与借鉴 中国香港:小学生代表队中学生代表队大学生代表队各级别俱乐部代表队各级别香港代表队中国内地:余体校足球学校各级别俱乐部梯队各级别俱乐部线队各级别国家代表队

2.4 对香港足球的社会环境的分析与研究 香港足球的社会环境整体来说是发展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2.4.1 球市低迷 中国内地与香港近十五年来球市变化(图1)。

2.4.2 、假球、黑哨现象 由于香港、澳门公司在足球比赛中的坐庄开盘,原本洁净的绿茵场逐渐也被球场内外的者所污染,同时,球场内外的暴力行为也违背了体育原本的道德精神。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1)香港足球总会的管理机构设置比较精简,投资人、秘书处、专责小组这种三级管理机构在管理学上来说是效率较高的工作模式,在经济学理论中由投资人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效率是最高的。

2)香港足球场地总体数量都比中国内地的主要城市少,但是场地配套设施还算比较完善。同时足球场地很少设立在各级别学校里而是设在各个城区的公共体育场所里,这样不利于学校学生直接参与足球运动。

3)香港注重培养从事青少年训练工作的教练员,提供的培训机会的招生对象和条件更多有利于中小学基层教练员的发展。同时在裁判员的培养体制中,香港方面更加不拘一格,晋级没有年限制,只要个人能力达到了要求都有机会晋级。但是由于香港各级联赛较少,提供给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践的机会较为有限。

4)香港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培养重点是学校足球模式,这种模式更有利于“以人为本,快乐足球”的足球和人两者一体共同发展。但是香港青少年训练相比内地来说专业性不够,训练水平较低。

5)香港面临着球市低迷的状况,足球环境遭受、假球、黑哨以及球场内外暴力行为等不良现象的影响。

3.2 建议 1)香港足球总会要继续发扬其管理机构高效率、高透明、高灵活性的工作特点,同时,总会高层管理者要加强与香港政府以及中国足球协会的联系,争取政策支持,要把足球联赛真正引入商业市场进行职业化改革,提高足总的财政收入从而可以在青少年训练竞赛上加大投入了。

2)足球总会可以研究考虑把一些级别的联赛放到毗邻香港的广东一些城市进行,例如深圳、东莞、珠海等,毕竟内地城市的比赛场地租金和裁判员费用等开支相对香港来说较为便宜。

3)香港足球总会要加大与中国足协的沟通,让香港的教练员、裁判员能参与到内地的各级别联赛工作中来。

4)香港要加强学校足球训练的硬件和软件设施,给青少年注入专业训练和比赛的理念,要在学校里给青少年运动员形成一种加大竞争压力的足球氛围。而内地足球的培养模式需要改善的是不要过早把青少年局限起来从事竞技运动,要以学校足球为基础培养。

5)香港和中国内地同样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怎样搞好球市,怎样让球迷重新回到球场。第一,让司法部门介入足球监督和管理,有法律武器来坚决打击、假球、黑哨,肃清足球环境。第二,深化足球联赛的改革,足球的运作需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第三,香港足球总会要与中国足球协会加强紧密合作。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6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社会发展的转型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给全国竞赛组织者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未来的竞赛组织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体育竞赛组织人才状况是直接影响全国竞技体育能否成功举办的关键所在。本论文中的“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包括体育系统中的裁判员、日常竞赛组织管理人员(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管理竞赛的领导者)和竞赛组织工作人员(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除管理竞赛的领导者的人)。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以“全国体育人才基本情况调查”所得数据为基础,再选取奥组委部分成员、部分省(市)地区的体育局相关领导及各体育局体育竞赛组织部的相关行政人员为调查对象。具体研究对象2包括体育系统中的裁判员20 079人、日常竞赛组织管理人员3 093人、竞赛组织工作人员5 850人。

1.2研究方法本论文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全国体育系统体育竞赛组织人才队伍的现状及决策进行了分析和预测。

2全国体育系统体育竞赛组织人才队伍现状分析

2.1年龄段结构合理,以中青年为主

从表1来看,队伍以31~50岁中青年为主,其中41~45岁年龄段最多(24.9%),从46~50岁年龄段开始,比例持续下降。说明41~45岁是体育竞赛组织人才的最成熟的黄金阶段,具有最丰富的临场经验和足够的体能,之后随着年龄的增大,逐渐隐退。这种分配情况也进一步说明我国的体育系统体育竞赛组织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是合理的。

但从培养后备人才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应大力培养青年骨干(26~30岁)。另外,随着我国老龄化的趋势,也应继续发挥50岁以上的体育竞赛组织人才的余热,这样有利于更好地开展老年体育运动。

2.2外语水平偏低,对外交流能力不强

从表2来看,我国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外语水平还不够高(绝大部分为初级水平,分别占总数的32.9%、31.3%和34.4%),真正能讲一口流利的外语并用外语清楚地表达自己思想观点进行交流的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太少。这是由于在我国体育竞赛组织管理人才中,相当一部分由退役的教练员、运动员充任,他们虽熟悉体育工作,但大缺乏管理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对我国首次举行的奥运会管理毫无经验。而外国成功举办奥运会的例子许多,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借鉴,这就迫切要求我国的体育竞赛组织管理工作者努力学习外语,以外语为工具,学习外国的经验技术,洋为中用,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服务。

对于裁判员来说,他们是根据比赛的规则组织比赛,并对比赛的结果做出正确的裁判,是体育比赛公平竞争的基础。在我国,体育职业化的时间不长,裁判员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培训体制尚不健全,不同年龄层次、学历层次的裁判员业务水平和执法经验有较大的差别。高级裁判人才缺乏,部分奥运正式比赛项目尚未实现国际级裁判零的突破,并且即使是高水平裁判员,其外语水平也普遍不高。这样某些裁判员因不通晓比赛规则,不能用外语进行恰当的交流,导致错判误判,从而影响了比赛的公平公正。这与2008年奥运盛会的准确性和高效性的要求相矛盾,不利于奥运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另外,据调查得知,全国体育系统体育竞赛组织人才的外语绝大部分是英语、法语,而忽视了对小语种外语的学习,如阿拉伯语、希腊语,从而导致了在某些语种上出现空白,这些不适应北京奥运会对语言沟通上提出的要求。

2.3学历结构不合理,高学历人才缺乏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作为世界性综合运动会,早已超出其纯粹体育赛事的意义,经过百年的发展,已成为各国充分展示国家综合实力的竞技场。因此,它的成功举办需要高层次的体育竞赛组织人才。从表3可知,我国体育系统体育竞赛组织人才主要以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为主,基本能满足目前的工作需要。但是,对于我们来说,举办目前世界最大规模、最高水平的奥运会,要培养既懂体育专业理论知识,又通晓国际奥林匹克事务的国际型高层次体育竞赛组织人才,任务十分艰巨。

据预测,参加2008年奥运会工作的人才需要20余万人,其中3~4万是体育竞赛组织人才,而其中的1/3又是高级体育竞赛组织人才。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出的“人文奥云、绿色奥运、科技奥运”的理念,将使本届奥运会更具时代特色,届时大量高科技手段将被运用到赛事中。因此,通晓奥运事务并具有体育专业知识的国际化、高层次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和掌握高科技手段的人才将倍受青睐。

2.4培训次数较少,且培训渠道单一全国体育系统中,日常竞赛组织管理人员共3 093人,参加过政治理论培训的有1 853人,占59.9%,没参加过政治理论培训的有1 240人,占40.1%;参加过业务培训的有1 822人,占58.9%,缺1 271人,占41.1%;参加过技能培训的有1 082人,占35.0%,缺2 011人,占65.0%。以培训过1~3次的人员较多。其中参加过技能培训的日常竞赛组织管理人员最少,仅占35.0%。说明我国的日常竞赛组织管理人员培训次数相对较少。

竞赛组织工作人员共5 850人,其中参加政治理论培训的有2 411人,占41.2%,其中有2人没参加过理论政治培训;缺3 439人,占58.8%;参加业务培训的有3 231人,占55.2%,缺2 619人,占44.8%;技能培训的有2 069人,占35.4%,缺3 781人,占64.6%。

裁判员共20 079人,其中参加过政治理论培训的有7 963人,占39.7%,其中有12 116人没参加过理论政治培训,占60.3%;参加业务培训的有12 255人,占61.0%,缺7 824人,占39.0%;技能培训的有7 819人,占38.9%,缺12 260人,占61.1%。

从三类人员培训的总体情况可知,大部分只进行过1~3次培训,这说明全国体育系统体育竞赛组织人才的培训次数相对较少。其中日常竞赛组织管理人员中参加过技能培训的人员最少,仅占35.0%。另外,除参加过业务培训的裁判员人数所占比例高于没参加过业务培训的裁判员的比例外,参加过政治理论课培训和技能培训的裁判员人数所占比例都原远远少于没参加过政治理论课培训和技能培训的裁判员人数所占的比例。这样的培训次数很难与当今快速发展的竞技体育及国际竞赛组织相适应。培训次数少,也是造成我国高层次裁判人员少的另一原因。

因此,要改变全国体育系统中体育竞赛组织人才队伍的现状,我们就要增加培训次数,改变培训方式和渠道,如有条件,可以多派些中层以上级别的运动员到国外去进修,这样既能充实裁判员自身的头脑,同时,也能使我国的裁判员队伍能更好的跟国际接轨。

从全国体育系统体育竞赛组织人才队伍的培训渠道来看,未参加过任何培训的人员居多,而参加过培训的也是主要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培训,分别占各自总参加人数的55.3%、50.4%和55.8%,这说明培训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不利于被培训者的学习。另外,这种单一的培训渠道,也不利于被培训者开阔视野,因此,在今后的培训中应采用多渠道的培训方式,并且要有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工作经验的人同时参加,如有条件更要加大出国培训机会,这样既有利于人才之间的互相学习达到优势互补,同时也使他们开阔了视野。

3全国体育系统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对策研究

3.1坚持与完善我国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加强区域协作,优化竞技体育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举国体制”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有力保证,也是我国竞技体育不断走向世界的根基。中国自恢复在国际奥委会合法席位后共参加6届夏季奥运会,奥运金牌由零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在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我国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要想办好2008北京奥运会,获得更大的突破,更要坚持与完善我国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紧紧围绕奥运战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完善体育竞赛组织人才的选拔、培训、综合评价、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引导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合理流动,使大城市、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在管理、科研、区位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有机结合,提高体育竞赛组织人才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加大支援西部地区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工作的力度,帮助、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水平的体育竞赛组织人才。

另外,需对现有的人力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与配置,通过行政手段保护高水平(或高层次)后备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在培养模式上,坚持走“与体育院校或与高校联合”的道路。在管理办法上,注重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宏观管理与微观调控相结合,努力改进体育竞赛组织人才交流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成功率。

3.2成立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培训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应根据当前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其总局和各省体育局的优势,采用单独或与体育院校或与高校联合办学的方式,成立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培训学校,以彻底解决培训时间短、知识结构不合理和流于形式等培训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体育竞赛组织人才的培训质量。例如:对裁判员的培训我们应按照2008年奥运会组委会的要求,制定裁判员队伍培训计划。首先,充分利用高校的丰富资源,大力加强高等院校中裁判员的培养;其次,加强中、青年裁判的培养,对那些思想品德端正、专业素质好、有较大发展前途的中青年裁判员提供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鼓励和支持考取国际级裁判员,获得执裁国际性比赛的资格;最后,加强女性裁判的培养,由于女性裁判受性别、年龄、体能及家庭等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够常年从事裁判工作且达到一定水平的人极少。因此,应选择事业心强、业务水平高、体能好,且能长期从事裁判工作的女性加入到裁判队伍中。

3.3建立裁判员“沟通平台”和“绿色通道”由于我国的裁判员还没有实行职业裁判员制,大多数都是业余的裁判员,有自己的一份本职工作。据调查得知,我国体育系统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大部分都在事业单位工作,其中裁判员队伍中所占比例最大,为78.0%。而裁判员的工作要经常外出,势必就会影响到自己本单位的工作,进而影响到裁判员职称评比和一些福利的分配。因此,要想使其他单位的人更多的参与到竞赛中来,有必要建立一个“沟通平台”和体育人才的“绿色通道”。例如:建立体育人才网,对其资料进行录入,当大赛需要时由组委会出面致函和所在单位进行协调沟通,使人才尽其用。而对于高级别竞赛组织人才,如果在企业工作,若遇大赛时,赛事筹备委员会应主动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请求其对该人才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使其在为大赛服务期间无后顾之忧。

3.4以强化培训为手段,提升体育竞赛组织人才的综合素质

3.4.1借鉴“校本培训模式”中的理念和策略校本培训是指以学校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为基地,以本校教师为对象的一种师训模式,其性质是解决实际问题为指向的在职培训,具有针对性强、实效性好、个性化程度高的特点,强调以教师任职学校为基地的培训,从规划、实施、管理乃至评估,在教师的直接参与下在校内进行,扬弃了传统的外控式观念。进入这种培训能随时渗透到教师真实的教学情景和过程中,能为教师提供随时。我国体育系统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培训可以参照,探索以总局或各省体育局或基地或直属院校为本的培训方式,降低培训重心,强化增进体育竞赛组织人才专业化是体育竞赛组织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

3.4.2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在培训形式上,采用办辅导班、讲座、研讨会、沙龙等多种形式,内外结合(聘请外来专家和本单位的某方面有专长的体育竞赛组织人才)、长短结合(根据培训内容设定长短不同的培训时间)、平战结合(平时和大赛前为完成突击任务临时调整时间和培训内容)、培训与自学结合(培训班的学习与自学训练结合)等。

3.5加强体育竞赛组织人才的外语学习

3.5.1努力营造外语学习环境,不断培养创新能力外语的学习需要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下进行。要创造轻松的语言学习环境,让从事体育竞赛组织者经常实践。例如开办体育外语专业、举办外语演讲和比赛、借用外语节目学习、模拟国际学习研讨会议、模拟体育赛事解说等。

3.5.2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针不断提高体育竞赛组织人才的外语水平举办“奥林匹克与人类文明”为主题的高层论坛,邀请国际奥委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著名奥林匹克专家、奥林匹克优秀选手来北京演讲,探讨奥林匹克运动与世界和平,多元文化的关系,使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在丰富体育知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同时,应选派一些年轻的体育竞赛人才去国外深造,不断提高应用外语的能力。

3.5.3采取交叉培养模式,培养复合型体育竞赛组织人才培养复合型体育竞赛组织人才,是目前适应时展的需要,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采用体育与外语交叉培养模式,把外语作为一种技能、一种信息载体、一种提高索质的途径,不断提高体育人才的外语水平,为2008年奥运会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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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任海,等.论体育资源配置模式――社会竞技条件变革下的中国体育改革[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1,16(2):1-5.

[4] 王剩利.21世纪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之研究[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5,19(3):69-71.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7

1.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的状况

1.1云南省足球裁判的发展现状

目前在云南省足协及昆明市足协注册的裁判员有210人(女18人),其中国际级1人,部级8人,一级76人,二级125人。他们来自于全省各地,多数集中于昆明、楚雄、开远、丽江等足球开展较普及的城市,分布很不平衡。

1.2云南省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的年龄

通过调查,目前云南省的足球裁判员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40岁之间。在接受调查的100人中20岁―30岁的裁判员有55人,占55%;30岁―40岁有33人,占33%;而40岁以上的裁判只有12人,只占总比例的12%其中还包括一名国际级裁判和一名执法中甲的部级裁判员。从中不难看出云南省足球裁判队伍呈现年轻化的趋势!

1.3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的“裁龄”

通过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裁龄”在3年以下(包括3年)的裁判员有39人,这些人多为低级别刚刚从事裁判工作的年轻裁判员。且从表中可看出级别越高的裁判员“裁龄”也越高,“裁龄”在12年以上的裁判中就有6名部级和1名国际级。

1.4云南省足球裁判员学历状况

在接受调查的一百人中其中大学本科生76人,占76%;大专学历18人,占18%;而大专以下学历仅为6人。从图中可看出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的文化素质较高。

1.5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的职业构成

在所调查的100名云南省裁判员中,体育教师47人,在读学生41人,足协工作人员5人,从事其他职业7人。这主要与裁判员的工作特点和性质有关。体育教师和学生跟其它企事业单位职工相比与裁判工作联系更为密切,空余时间比其它职业多。加之高水平职业比赛多为赛会制,需要裁判员离开居住地10―15天,甚至更长,所以教师和在校学生比其它职业者占优。

1.6云南省各级裁判员的培养

通过对足协工作人员及裁判员讲师的访谈得知云南省与全国其他地方足球裁判员的培养机制相同,沿袭了足协办班、足协培养、足协考核、足协聘任的模式。但在裁判员的培训工作,内容、时间、方式上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且一级裁判员培训班不是每年固定开办的,而是在具备条件是才举办。部级培训班则是有中国足协直接举办云南省足协和昆明市足协推荐优秀裁判员参加。可以看出云南省足球裁判员初级培训班开展较多但培养出的裁判员素质并不高,而高层次培训班开展较少。

2.制约云南省足球裁判发展的因素

2.1云南省足协与昆明市足协矛盾

昆明市是中国足协足球重点城市也亚足联亚洲展望计划的重点城市所以昆明市拥有独立的足球协会。在比赛举办和裁判员培养上昆明市足协与云南省足协有一定利益冲突,导致双方矛盾丛生。在裁判员的管理上双方均独立注册独立管理独立培养,即在昆明市足协注册的裁判员就不能到云南省足协注册,而在云南省足协注册的裁判员也不能再到昆明市足协注册。而双方注册的裁判员均不能执法对方举办或承办的比赛。这也导致双方优势裁判力量无法集中。因为双方独立培养独立注册独立管理,所以双方都需要大量裁判员,使得裁判员的考核不规范不完善。这样的恶性发展方式最终影响这个云南省足球裁判员的发展。

2.2云南省、昆明市足协对裁判员缺乏有效管理

通过对资深裁判员及足协裁判长的访谈得知云南省、昆明市足协对裁判员的管理较为松散,不系统;裁判员之间缺乏交流而且足协没有定期组织注册裁判员进行理论学习和比赛观摩,仅在举办比赛前对裁判进行集中学习,次数较少。足协领导对裁判工作的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裁判委员会组织结构人员不足,分工不明确,对注册裁判员的建档工作不够细致,裁判员人才资料库不够完善。表彰和和处罚的情况缺少政策的界定,缺少与裁判员有关的政策法规及纪律性文件。

2.3云南省、昆明市足协对裁判员工作支持力度不够

云南省拥有大量的业余比赛如昆明市足协举办的“都市周末”,云南省足协举办的“新报杯”。而这些比赛中出现许多暴力事件,比赛双方经常因为输球而归罪于裁判,辱骂裁判攻击裁判的事情时常发生。因为云南省省足协和昆明市足协均独立管理使得对这些辱骂攻击裁判员的球员的处理不统一,这些被一方停赛的球员转投另一方的比赛。无法对这些球员起到制裁作用也无法保证裁判员的安全,使得部分裁判因为对自身安全考虑放弃裁判这一职业。

3.结论与建议

云南省、昆明市足球裁判员具有整体年龄结构合理、高学历的特点,为足球裁判员队伍可持续发展、往更高级别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建议通过云南省足协与昆明市足协以及双方裁委会的的共同努力,构建裁判员的管理网络和体系,双方共享裁判员资源,要形成一个选择-培养-考试-录用-管理的系列环节,选拔和培养是基础和前提,考试和录用是手段和方法,使用和管理是目的和保证。完善对注册裁判员的建档工作,建立云南省裁判员人才库。

拓宽云南省足球裁判员选拔渠道,加大对足球裁判员的宣传力度,依靠学校和教育部门,最大限度的发挥各高校优势,大力培养高校学生足球裁判员;特别是对裁判员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知识水平、心理素质、体能素质的培养。一名优秀裁判员的周期较长,裁判员从初级到高级必须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对年轻裁判员的培养不能急功近利、拔苗助长,培养计划要有周期性和持续性。逐步提高我省足球裁判员的数量和质量,建立金字塔式的裁判员培养模式。(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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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斯力格.足球裁判员的素质结构与分析[N].沈阳体院学报,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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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陆俊.回顾与展望:改进和完善中国足球裁判工作[J].体育博览,1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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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黑晓虎.论足球裁判员的道德素质[N].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2,(S1).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8

一、关于本届市运会的重要意义

北京市运动会每四年一届,是我市最高级别的综合性体育运动会,担负着检阅北京市竞技体育后备力量,发掘、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任务,历来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县的高度重视。本届市运会共设置23个大项比赛和散打、拳击两个表演项目,全市18个区县的近5000名运动员参赛。本届市运会既是对全市业训发展水平的集中检阅,又是为备战*年奥运会和2009年第*届全国运动会发现、选拔和培养后备人才的一个重要平台,同时,也是第*届世界青年田径锦标赛和*奥运会的一次演练,因此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众所周知,运动员是竞赛活动的主体,是运动会上当然的主角。而裁判员则是保证竞赛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运动会上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裁判员工作的好坏,不仅影响着单一场次比赛的结果,关系着赛风赛纪的好坏,它还能从侧面反映出运动会组织工作是否成功、到位,从而直接影响市运会的整体形象。从这个方面来看,裁判工作是运动会是否举办成功的关键因素。

二、关于本届市运会裁判员、仲裁官员的选派和培训工作

(一)裁判员、仲裁委员的选派

本届市运会的裁判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同时制定了裁判员选派工作原则,原则上要求副裁判长以上人员须由部级以上级别裁判员担任。组委会执委会为做好裁判组织工作,经过严格筛选、层层选拔,最终确定了942名裁判员参加市运会执裁工作,其中具有国际级裁判员资格的裁判长21人,占裁判长总数的26%,除去部分辅助裁判员,市运会临场裁判员都具有一级以上裁判资格并已在主管部门进行年度注册。

为增加比赛顺利进行的保险系数,同时保障在临场执裁出现争议时,比赛能持续稳步进行,组委会执委会今年邀请、确定了124位在各个运动项目中德高望众的业内权威人士出任仲裁委会官员,作为裁判执法工作的重要补充。另外,在一些争议较大,人为因素较多的项目上,我们也请了国家体育总局相关中心及外省市权威人士担任重要裁判工作,以确保比赛的公正性。

(二)裁判员培训及相关工作

为做好市运会裁判员工作,组委会执委会在竞赛部专门设立裁判工作处,专门负责市运会裁判员队伍的选派、培训和监管工作。市运会期间,裁判工作处将会同仲裁委员会对裁判员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表现突出的裁判员予以表彰,并优先推荐参加晋级培训考核及全国比赛执法工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北京市裁判员管理办法,结合市运会裁判员员纪律的相关规定,对违反市运会相关规定、纪律的人或事,组委会执委会将坚决处罚,以儆效尤。

按照工作计划,本届市运会裁判员将进行两轮培训和学习,使参加市运会工作的裁判员经过严格的培训和学习后,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以保障各项目比赛的顺利进行。截止到今天,大多数项目的裁判员已完成了培训学习,个别项目裁判员的培训正在进行当中,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力争最大限度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运动队创造公平竞争的氛围。

(三)印发了相关规定性文件

为合理选派市运会执法裁判员,并统一规范参与市运会工作的裁判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组委会执委会在多次征求内业人士意见后,结合目前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第*届运动会仲裁及裁判员选派工作原则》、《北京市第*届运动会裁判员培训工作方案》和《北京市第*届运动会裁判员工作要求》等多种文件指导具体工作。

三、关于对本届市运会裁判工作的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市运会裁判工作,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上参与市运会工作。

(二)、遵守裁判员守则,发扬优良职业道德,不收受任何贿赂、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

(三)、努力钻研业务,精通本项竞赛规则,了解单项规程,积极参加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执法时要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避免错判、误判、漏判,坚决杜绝“黑哨、假哨”现象。

(五)严守市运会裁判工作秘密,不泄露任何裁判工作信息。

(六)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出现问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执行。

(七)检录中认真负责,对运动员资格审查严格细致,不错放过任何冒名顶替者。

(八)要本着对市运会和所有参赛队伍高度负责和无私无畏的精神,克服各种干扰,统一判罚尺度,大胆、严格执法。

(九)执法工作中遇特殊情况、特殊刁难,坚决遵守有理、有力、有节原则,以理服人,注意风度。

(十)努力提高执法艺术,引领项目发展潮流,竞赛编排合理合法,程序清晰。竞赛节奏舒张有序,扶持先进技、战术,打击歪风邪气和故意残害他人行为,通过裁决促进团结、促进友谊、促进发展、促进提高。

(*)裁判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不搞宗派活动。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9

(Yan'an University,Yan'an 716000,China)

摘要:本文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西安市乒乓球裁判员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与分析。结果显示:西安市乒乓球裁判员队伍年龄结构基本合理,知识经验的积累程度高;裁判员的文化素质和学习结构较好,趋于高素质高学历化;高水平全面型的裁判偏少,尤其表现在编排抽签记录人员紧缺;裁判员整体业务水平存在不足,向规范化发展,需不断完善提高。

Abstract: The paper used a variety of research methods to conduct survey and analysis of the situation of Xi'an table tennis referee.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age structure of Xi'an table tennis referee team was basically rational, degree of accumulated knowledge and experience was high; referee's cultural quality and learning structure was better, becoming high-quality and well educated; high level and overall type of referee was too few, especially the lottery record layout staff was in shortage; the overall level of referees had deficiencies, and needed to constantly improve and perfect the standardize development.

关键词:西安市 乒乓球 裁判员 队伍

Key words: Xi'an;table tennis;referee;team

中图分类号:G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7-0291-02

0引言

乒乓球运动项目的蓬勃发展离不开比赛,而在比赛中裁判员扮演着重要角色,既是比赛成绩的裁定者,也是比赛的组织者。裁判员业务水平的高低对比赛有直接影响。因此,建立一支高水平规范化的乒乓球裁判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西安市乒乓球裁判队伍的基本情况及业务水平进行调查,分析裁判员队伍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为西安市乒乓球裁判员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1研究对象

2010年陕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行业组”乒乓球比赛裁判员33人,其中国际级裁判员3人,部级4人,一级17人,二级9人。

2研究方法

2.1 文献资料法通过延安大学图书馆和中国学术期刊网,查阅了相关资料,为本课题研究奠定了理论依据和理论基础。

2.2 问卷调查法根据本研究的目的和需要,针对裁判员设计了调查问卷。在2010年陕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行业组”乒乓球比赛期间,采用当面发放回收对参与比赛裁判工作的裁判员发放问卷33份,回收33份;其中有效问卷33份,回收率、有效率均为100%。

2.3 访谈法对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1名、仲裁组人员2名及部级裁判员4名,就西安市乒乓球裁判员的现状及业务水平进行了访谈了解。

2.4 数理统计法本文研究中所收集的调查数据经过整理核实,进行常规统计和处理。

3结果与分析

3.1 西安市乒乓球裁判员队伍现状调查分析

3.1.1 年龄结构分布年龄结构能反映出一个群体的体力以及知识经验的积累程度[1]调查显示(见表1)。

西安市裁判员现阶段的年龄分布集中在30~49岁之间,总共16人,占调查总数的48.5%;29岁以下5人,占调查总数的15.2%,最小年龄为22岁;50岁以上12人,占调查总数的36.3%,最大年龄65岁。统计结果表明目前西安市乒乓球裁判员队伍年龄趋于老龄化,证明这个群体知识经验的积累程度高,年龄结构基本合理。在调查中发现,50岁以上的裁判员年轻时都从事乒乓球运动,在队伍中占据重要位置,起着“传、帮、带”作用,是队伍中的主力,他们的临场艺术与裁判经验是年轻裁判员学习的范本。

3.1.2 学历状况文化程度是衡量素质的指标。表2显示,目前西安市裁判员队伍中有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加入,学历有较大提高,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占调查总数的12.1%;本科学历6人,占调查总数的18.2%;大专学历10人,占调查总数的30.3%。这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累计20人,占调查总数的60.6%。中专学历7人,占调查总数的21.2%;中专以下6人,占调查总数的18.2%。统计表明西安市现有的乒乓球裁判员队伍的文化素质和学历状况较高。

3.1.3 裁判等级裁判员等级是国家对裁判员能力的认可程度[2]。调查结果显示(见表3),33名裁判员中,有3名是国际级裁判员,占调查总数的9.1%;有四名是部级裁判员,占12.1%;其中高校教师国际级1名,部级3名。一级裁判员17人占51.5,二级9人占27.3。一级裁判员占绝大多数,只是在此次比赛中出现。据了解西安市获得二级裁判员的占大多数,此次比赛来执裁的25名一、二级裁判员都是市乒协选派的业务水平较高的裁判员;国际级、部级高级别高水平的裁判员偏少。我国目前乒乓球国际级裁判有200多人,陕西省具有国际级乒乓球裁判员5人,其中西安市4名,咸阳市1名。西安市乒乓球裁判等级现状与我国乒乓球裁判等级有较大差距,应该加大力度培养力度。

3.1.4 执裁年限裁判执裁年限能反映工作经验,调查显示(见表4),目前西安市裁判员的执裁年限较多集中在20年以下,共24人,占调查总数的57.5%;其次是21年以上的9人,占调查总数的27.3%。在33名裁判中,执裁年限最长的有3人达33年,最短的只有3年。统计结果表明,目前西安市裁判员水平不均,但骨干裁判人数多,能带动年轻裁判水平提升。

3.1.5 业务水平随着乒乓球运动的发展,竞赛规程也有修改,作为裁判员应补充学习,以备在执裁中应用。业务水平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业务培训上,调查发现(市乒乓球裁判员在业务培训上做得不够好。在33名裁判员中,只有9人每年有机会参加裁判业务培训,占27.3%;有24人没有机会参加业务培训,占72.7%。对此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

3.1.6 运动经历调查发现(见表6):西安市乒乓球裁判员中有运动经历的31人,占调查人数的94%,只有2人没有运动经历。运动项目调查(见表6)27人参加乒乓球,其次是羽毛球8人,游泳5人,篮球4人,网球2人,排球1人。从统计结果看:有过乒乓球运动经历的占绝大多数87.1%。从访问中得知:有经历的裁判员执裁技巧高其他裁判员,原因是对球的感觉特别敏感,就听声音也能判断出球是否出界。虽然大部分都有运动经历,但对规则,技术理论掌握还不是很透彻很深入。

3.2 西安市乒乓球裁判员业务水平整体评价调查分析

3.2.1 评价分析调查本次比赛中的裁判长(马瑞娟)以及比较重要的裁判员及工作人员8人,他们对本次裁判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评价为(见表7):认为业务水平高的没有,较强的3人占37.5%,一般的5人占62.5%。调查中裁判员自身对自己的业务水平评价强的7人,占21.2%,较强、一般各是13人,占39.4%。结果显示:目前西安市乒乓球裁判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处在一般状态,这与调查的裁判员自身的评价结果一致。说明裁判员对自己的业务水平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在需要提高的能力方面调查结果如表8:排在首位的是编排记录,调查了解,大部分裁判员没有接触过编排记录锻炼。裁判长也透露编排记录组的人才紧缺。认为需要提高专业理论知识的这11人,是参加其它运动项目的裁判员,也可以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只有经验丰富执裁年限长才会对比赛场上的裁决游刃有余。乒乓球运动技术的提高说普通些就是为了增加“球感”,总之都是为提高自身裁判水平做出的补充。

3.2.2 能力提高下面就33名裁判员对临场技巧、(乒乓球)规则知识、时间观念、执裁态度、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就其作为裁判员最该具有的能力进行一个排序调查,认为重要的排第一位,次重要的排第二位,以此类推。结果发现:排第一的是(乒乓球)规则知识,第二的是临场技巧,第三是时间观念,第四是执裁态度,第五是团队合作意识,最后是服务意识。要提高西安市乒乓球裁判整体业务水平急需弥补裁判员对乒乓球规则知识的短缺。要提高裁判员整体业务水平,首先得提高裁判员以下能力:作为一名裁判员最重要的技能就是对乒乓球规则的理解与掌握能力,其次是临场执裁技巧,再次是时间观念,一名合格的裁判员应该对比赛时间具有较强的控制力,态度决定一切,接着是团队意识最后是服务意识。

4结论

①西安市目前裁判员队伍的年龄分布集中在30~49岁之间,这个群体知识经验的积累程度高,年龄结构基本合理。②西安市现有的乒乓球裁判员队伍的文化素质和学历状况较高。高学历和较高学历在裁判员队伍中占的比例在逐步提高。③西安市乒乓球裁判等级现状仍然以一级、二级为主,应该加大力度培养高水平裁判员,缩小与其他省份的差距。④目前西安市裁判员的执裁年限较多集中在20年以下,可以充分发挥执裁年限长的骨干裁判员,带动青年裁判提升裁判业务水平。⑤西安市乒乓球裁判员的业务培训环节做得不够好,大部分裁判员缺少专业业务培训,进而影响裁判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⑥具有乒乓球运动经历的裁判员占据多数,但没有参加过乒乓球运动的乒乓球裁判员更应提高其对规则、技术理论的透彻理解与掌握。⑦目前西安市乒乓球裁判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处在一般状态,编排记录组的人才紧缺,急需培育备用人才。⑧要提高裁判员整体业务水平就必须加强(乒乓球)规则知识的学习,积累临场技巧、提高时间观念、端正执裁态度、培养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10

长期以来,世界各足球强国的裁判委员会十分重视青年裁判的科学选材和培训工作,其目的就是尽早发现好苗子,以利于从小进行跟踪培训。早期科学选材是青少年足球裁判培训的重点,是足球裁判培训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专家认为“选材成功就意味着培训成功的一半”。

足球裁判是一项道德素养、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同时淘汰率也很高的业余事业。这就要求裁判员除了后天的营养、环境、培训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先天身体素质、道德水准和心理素质。某省裁判委员会在青年足球裁判选材方面,注重对那些思想素质高、身体条件好、有一定学历和敬业精神、爱好足球运动,并且有一定足球运动基础的高校学生或学校教师的选拔。截至2007年底,某省足协共有注册裁判员121人,其中学生96人,教师12人,占总数的89%。在近三年举办的全省一级、初级裁判员培训班中,学生、教师也占了非常高的比例。

2.不断完善青年足球裁判的培养理念

足球运动的发展不能急功近利,对快乐精神境界的追求才是足球运动的真谛。各足球运动强国更多的是将足球视为一种文化载体,一种教育手段。足球不应只看作是一项竞技体育,更应该上升到社会文化层面,将其视为一种教育手段。

从青年足球裁判的培养理念上讲,应注重他们的道德培养。中国的老一辈裁判长十分注重青年裁判员的道德修养,认定一个人是否能做好裁判,首先看他是否会“做人”。对一名合格裁判员的认定也是以为人和能力作为标准的。

在青少年足球裁判培养的实践中,中国的裁判培训工作和足球运动发达国家差别并不大。每年在广西梧州或广东清远举办的中国足球初级裁判员培训班中,授课的都是德高望重的裁判讲师。学员通过长达二十多天的封闭培训,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和技能。但是学员通过学习、比赛、测试后回到各自的省、市、自治区后,由于各地的足球运动水平、裁判长水平、足球协会对裁判工作的管理模式和重视程度不一样,使裁判水平产生了很大的差别。

与足球强省相比,青年足球裁判的培养理念有待完善,实践培训有待加强。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对青年裁判的培养引进新思路、新方法,给青年裁判提供更多比赛和磨练的机会,使青年裁判在关怀、鼓励和挫折中尽快成长。

3.加强青年足球裁判培养的信息化

在人类社会迈向信息社会的今天,信息的作用越发重要。对培训信息资源的重视与共享利用,中国足协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中国足协为了使其培训指导思想具有连续性,统一各级足球比赛的竞赛规程,通过历届世界杯比赛、国外职业联赛、中国职业联赛的战例分析,制定出具有连贯性的强化培训指导方针,每年初主办培训班,制作教学培训录像片或光盘免费发放给各个有关单位。在强化培训指导方针的要求下,各省市足球裁判培训中心提出各个级别培训工作中需要解决的课题,对部级裁判员进行重点指导。这样一来,使得各种培训信息资源得到了很好的共享与利用。

省足协裁委会也十分重视青年裁判培训的信息化。我们对现有的影像或文字资料进行整理,去粗取精,根据教学需要制作成教学光盘。特别是2006年世界杯结束后,裁委会对比赛录像进行剪接,对其中的重点战例、红黄牌、越位等判罚进行后期处理,制作成06年世界杯裁判判罚分析光盘,用于青年裁判培训。

在裁判员的日常管理方面,省足协裁委会也引入了信息化管理模式,为每一位裁判员建立电子档案。在某足协举办的各类比赛中,裁判员的任务安排与工作场次统计都采用数字化处理方式,有效地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

4.某省各地区足球裁判的分布

某省地处我国中部,足球运动开展不广泛,足球人口在某省分布相当不均,省内各地区足球裁判和裁判长的数量差别也很大。某省各地区的裁判人数非常不均,严重影响了足球运动的普及和提高。努力改变足球裁判分布的地区差异也是裁判队伍建设的重要课题。

在党的十精神的光辉指引下,在各级政府和中国足协的大力支持下,校园足球正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然而在大力发展足球运动员的技战术同时。裁判员的培训也是我国足球整体水平提高的重要一环。本文就某省的年轻裁判的培养现状进行了分析,可以为类似区域特别是中西部足球欠发达地区提供宝贵的经验。

参考文献:

[1]陆明辉等.论利用教学比赛提高足球普修课教学质量[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2(4):526—527.

[2]齐锋,朱书祥.普通高校足球选修课教学改革.的探讨叨.商洛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6).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11

一、高校初学足球裁判的学生心理素质影响因素

(一)执法水平

进入球场的那一刻起,裁判的特殊身份就赋予了裁判员关于球场的一些执法权利和职责,但很多初学者进入球场以后,首先被球场的广阔气势所干扰,之后又被双反队员所干扰,执法过程中,缺乏主见和执行能力,不能自行判断双反惩罚,执行时存在心虚和不果断的行为,究其原因,还是自身的执法水平过低。

(二)身体状况

足球联赛时间长,裁判在执法过程中,需要随时跟随球队的移动奔跑,以便观察运动员是否有违规行为,很多初学者在初次执法过程中,奔跑一段时间之后,就出现体力不支的问题。由于在学习过程中缺乏锻炼,造成初学者身体素质过低,在赛场上跟不上比赛节奏,造成错判和误判、漏判。

(三)外界环境

足球场上比赛激烈,赛事情况风云变化,很多裁判在执法过程中,遭遇辱骂,双方队员不满裁判的惩罚,大喊黑哨,有的甚至脱裁判员的裤子,一些球迷为了保护喜爱球队的利益,对准裁判仍饮料、垃圾,甚至跑下观众席殴打撕扯裁判,这些球场的过激行为很容易给初学者造成心理影响,很多初学者在执行一次球场执法后,对赛场形成了恐惧,怯于给出果断准确的罚牌。

二、影响高校初学足球裁判的各种不良心理因素分析

影响高校初学足球裁判学生心理素质的主观因素往往是初学者本身心理素质较低,无法承受来自于赛场中和社会舆论压力。接下来,笔者将对初学者存在的突出心理问题进行分析。

(一)放松心理

很多初学初次接触裁判工作时,心理过于放松,对赛场变化了解不够透彻,没有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执法不够严谨,没有认真观察双方队员的行为,造成误判、错判,引起球员和球迷的极度不满,导致赛场冲突连连。裁判员在足球场应当时刻保持警惕心理,维持公平和正义,避免赛场争端。

(二)补偿心理

普通大学生在裁判中偶有小慎,从而造成了执法有误而内心感到愧疚,总想在接下来的比赛里找机会能给损失的一方以补偿,从而将自己失误所造成的偏差“补偿”过来,从而造成在裁判过程中有意识的再出现错判一次,这种做法小仅不起到“补偿”的作用,还可能造成场面混乱。

(三)逆反心理

初学裁判者缺乏赛场工作经验,高估了自己的地位,认为赛场的惩罚他一人说了算。在执法过程中,跑位不当,漏看了队员的犯规行为,或影响了队员的发挥,对于运动员的激烈行为,采取暴力反抗,存在特别严重的你烦心理,结果造成了混乱的赛场局面。

三、培养高校初学足球裁判学生心理素质的对策

高校初学足裁判者心理素质较差,需要通过加强心理素质培训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水平,培养出心理素质的过硬的足球裁判人才。具体的心理培训策略如下:

(一)提高执法能力训练强度

赛场上,裁判拥有最终判罚的权利,赛场上的任何判罚都是最终的判罚结果,没有人能够撼动裁判的判罚,无论判罚的错与对。在训练学习的过程中,教练员一定要明确告知学生裁判在赛场上的身份定位,帮助怯懦的学院树立信心;另一方面,教练员还要传授学员正确的跑位方式,要求学员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场比赛,多组织学员参加小赛事的裁判工作,丰富他们的实践经验,提升学员判罚的准确性,避免球场上的错判、误判行为,提升学员的执法水平。

(二)注重心理承受能力培养

足球比赛本身紧张激烈,由于动作速度之快而允许判决的时间之短,一般地说裁判员绝不可能完全杜绝错误的判决。所以,作为初学足球裁判的学生应有充分的认识,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但决不能放松要求,比赛后要认真的总结,建立一个有利于培养自信心的成功与失败的标准。赛前、赛中采用表情调节法、暗示调节法等心理调节方法,尽量减少心理压力。

(三)加强队身体素质的训练

为了进一步不的提升裁判的身体素质,保证裁判在工作过程中拥有足够的体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员的身体素质训练。教练员要为学员制定科学的体能训练课程和项目,通过反复不断的体能训练,提高学员的身体素质,让他们能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体素质参与裁判工作。

四、结束语

培养裁判员良好心理素质需要紧紧抓住初学者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素质培训工作,同时实施有效的提升训练,同步提升学员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参考文献: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12

现如今,我国的网球裁判培养体系已较为完善,但是在武汉网球公开赛中启用着大量的外籍裁判,若能实现裁判员本土化,对于我国网球裁判的发展来说将会是一个质的飞跃,同时也会推动武汉网球的发展。本文旨在探析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本土化的可行性。

本文通过对每届武汉网球公开赛国内外裁判比例及我国现有高水平裁判员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本土化的提议,旨在探析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本土化的可行性。

2研究ο笥敕椒

2.1研究对象

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本土化的可行性。

2.2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

3结果与分析

随着我国网球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承办的国际高级网球赛事日益增多,武汉网球公开赛作为国内继中国网球公开赛和上海网球大师赛之后最高级别的比赛,是打造中国“网球之城”的第一步,也是中国网球事业的新的里程碑。武汉网球公开赛的裁判是由WTA和中国网球协会直接进行派遣,武汉网球公开赛第一年举办的时候有来自十个不同的国家的13名裁判和中国网球协会委派的70名司线员。在我国,暂时还没有职业网球裁判,大多数都是由体育老师和体育专业的学生组成的业余网球裁判队伍,裁判等级主要集中在国家一级,部级裁判和国际级裁判非常稀少。且我国网球裁判执裁国际级网球赛事的机会较少,对国际网球赛事的执裁经验十分匮乏。英语和计算机水平也普遍偏低,赛事组织能力更是十分薄弱。

3.1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现状

目前,武汉网球公开赛的司线基本为我国网球裁判,但是比赛的主裁、裁判长和裁判组长还是以国外网球裁判为主,我国只有张娟等极少数网球裁判参与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工作。

3.2我国国际级网球裁判现状

3.2.1中国现有金牌主裁1人,金牌裁判长1人,金牌裁判组长1人,银牌裁判长2人,银牌裁判组长4人,铜牌主裁6人,白牌裁判36人,在世界裁判总数上所占比例甚微。

3.2.2我国大多网球裁判的英语水平偏低,几乎依靠上学时期所学英语为基础,有一定的读写能力,然而英语口语和听力能力不足,在日常交流中有着一定的障碍,这类障碍一方面影响了比赛中同其他国家运动员和裁判的沟通,另一方面在国际网联裁判考试中造成了短板并且在与其他国家裁判员交流学习时构成困难。

3.2.3在我国如今的体育制度下,网球的全职裁判员很少,绝大多数裁判员都是半职或者兼职,只可用业余时间执裁,且裁判员主要来自于高校,包括高校网球教师和网球专项的学生,另有一部分来源于各级体育局和体育管理部门。

3.2.4国际级裁判拥有相对稳定的社会地位,几乎大部分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社会保障,但是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网球裁判中有部分是在校的师生或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毕业生,整体收入水平偏低,同时,国际级裁判和白牌裁判对做全职裁判的意愿不强烈,在各种影响因素中经济因素占第一位,家庭和社会因素其次,最后还有职业裁判的压力等影响因素。

3.3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本土化的可行性分析

3.3.1目前,我国对于高水平网球裁判培养的体系较为健全。

3.3.2我国高水平网球裁判的英语水平日益提升。

3.3.3国际体育总局和中国网球协会重视网球裁判队伍的培养。

3.3.4网球高水平裁判的收入的增加及社会地位的提高为成为职业网球裁判提供了有利条件。

3.3.5在网球裁判质量上,我国虽然国际级网球裁判数量不多,但是部级和准部级网球裁判数量可观,而部级和准部级网球裁判的能力足以担任武汉网球公开赛的裁判。

综上所述,实现武汉网就公开赛裁判本土化是有可行性的。

3.4实现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本土化的途径

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本土化即在武汉网球公开赛中主要启用我国自己的裁判员和司线员,尽量少引进或是不引进其他国家的裁判员和司线员。若想实现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的本土化,首要任务就是尽可能多的培养符合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任用标准的网球裁判;其次是与WTA和中国网球协会协调商议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由我国自己培养的网球裁判进行担任;最后则是培养任用的我国的网球裁判需要得到参赛运动员和观众的认可。

3.4.1建立我国特有的完整的高水平网球裁判培养体系。

3.4.1.1高水平网球裁判培养体系应适应网球全球职业化和市场化发展的规律,并且是依据我国网球运动快速发展的特点而建立的。

3.4.1.2在中国网球发展的总战略中制定网球裁判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的发展措施,例如注重地区发展平衡,男女比例平衡等。设立准部级裁判等级称号,完善准部级裁判的管理。适当提高准部级裁判的待遇,提高网球裁判的吸引力,在大型比赛中为准部级裁判提供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3.4.1.3中国网球协会首先可以利用地方的场地、资金和人才的优势,在具备举办国际网球赛事的地方建立裁判员培训基地,实现双赢的策略和选择;其次,根据网球职业化的需要,设计一套高水平裁判的培养方案,改变考核标准,从各个群体中选拔年轻裁判;最后,对选拔的年轻裁判进行特殊安排,让他们今早接触国际网球比赛,并在各种赛事中锻炼他们,对于特别优秀的学员可以推荐他们直接参加国际级的裁判考试。

3.4.2加强网球裁判后备人才储备。目前中国裁判队伍为:金牌裁判长、金牌裁判组长和金牌主裁各1人,银牌裁判长2人,银牌裁判组长4人,铜牌主裁6人,白牌国际裁判36人。其中银牌裁判发生断层现象,金牌裁判数量在裁判总人数中所占比例很小,我国的高水平网球裁判队伍仍需壮大。我国网球裁判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网球协会重点进行培养。其中,部级及以上的裁判员纳入国家专业裁判员培养体系,由各省市体育局注册后统一管理培训。国家一级以下的裁判员主要由各省市体育局和部分体育院校或含有体育专业的师范院校培养。国家一级裁判在中国网球协会网球裁判网上进行注册后,可以申请部级比赛执裁资格,教练员委员会会对裁判员在执裁场上表现进行考核,并发现好苗子向上级推荐,还会定期召开中国裁判员培训班和实施培养晋升计划,以壮大部级裁判、白牌裁判、铜牌裁判队伍,为金牌裁判提供足够的后备人才储备网球裁判技术等级是由各级体育运动委员会进行审批的,而实际的决定权是各级体育主管部门。现在我国承办的国际级网球赛事日益增加,对于网球裁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国的高水平网球裁判整体呈现不饱和状态,对我国高水平网球裁判队伍的培养体系还有待提高,整体呈现师资力量不足、课程体系不完善、考核标准不严格的状态。

3.4.3培养具有高英语水平的裁判。裁判员的英语水平非常重要。很多想考国际裁判的人都因为英语水平不过关被拒之门外。在现阶段的网球领域中,国外的水平皆要高于国内,所以要想取得阶段性的进步,还需从国外入手,向国外相关领域的高水平人才学习、交流,借鉴他们成功的经验,而此时,学好英语就变得至关重要了。但是英Z作为一门语言学科本身就需要长期的积累才能学好,更何况英语本就薄弱的体育生,所以可以从本身就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人中挑选对网球或是网球裁判有兴趣的一部分人进行网球裁判培训,网球裁判培训的周期相对于英语培训周期来说相对较短,如此,便可以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培养出一大批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网球裁判。

3.4.4培养核心高水平裁判。从部级裁判中挖掘具有潜力且已经拥有高英语水平的裁判进行破格推荐并且进行重点培养,使其最短时间内成为金牌主裁或金牌裁判长亦或是金牌裁判组长,以此增加我国核心高水平网球裁判,为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本土化提供有利条件。

3.4.5与ITF和WTA实现对接。我国培养了足够的武汉网球公开赛所需高水平裁判员后,还需与ITF和WTA进行沟通对接,阐述是否拥有实现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本土化的实力以及实现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本土化的好处,从而真正的实现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本土化。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4.1.1我国高水平裁判员稀缺,且存在地域分布不均匀,男女比例不平衡等问题,中国网球协会应重视这些问题并提出想对应的解决方案。

4.1.2我国现有网球裁判的英语水平普遍偏低,不仅在与其他国家裁判员的沟通中存在障碍也对参加国际级裁判考试造成阻碍。

4.1.3我国缺少职业网球裁判,绝大多数都是半职或兼职裁判。

4.1.4武汉网球公开赛裁判的本土化可行。

4.2建议

4.2.1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高水平网球裁判员的培养。

4.2.2在培养到准部级网球裁判后由中国网球协会出资送学员进行学习和考试。

4.2.3体育院校和有体育专业的师范类学校的网球专项学生必须学习基本的网球裁判知识,并从中挑选好苗子进行重点培养。

4.2.4从小学生中挑选好苗子进行从小培养,培养过程中同时注重网球裁判能力和英语能力。

4.2.5我国网球裁判的注册方式多样化。

参考文献:

裁判员培训总结篇13

1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校每年都要举行三对三半场及五对五篮球比赛,其大部分裁判员是由教师担任,但教师因为有教学或带班实习以及其它临时任务而出现人手不足耽误篮球比赛正常举行,因此会从校篮球队里挑选出一些篮球运动水平比较高的学生担任裁判员,但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很多学生裁判员不能很好地胜任篮球裁判工作,在临场执法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出现消极对待现象。本文对学生裁判员在临场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消极现象的成因做出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力求更好地提高学生裁判员的执裁能力,为今后我校学生篮球裁判员的培养与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我校学生篮球裁判员。

2.2 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据统计法。

3 结果与分析

3.1 学生裁判员消极执裁的原因分析

3.1.1 缺乏篮球理论知识。

裁判员必须精通篮球竞赛规则,熟悉篮球裁判员手册,按规则准确判罚和处理比赛中各种千变万化的实际问题。从调查研究得知,仍有90%的学生裁判员对裁判法理解不够全面。其中只有30%的学生篮球裁判员阅读过《篮球规则》和《篮球裁判员手册》。他们的裁判知识大多从电视、网络或训练时教练的讲解以及判罚获得。

3.1.2 缺乏实际临场经验。

调查显示,100%的学生裁判员认为临场机会太少,缺乏经验。第一、学生裁判员的临场执法经验缺乏;第二、我校学生作为队员参加校际比赛的经验缺乏,大多数学生裁判员都是在校内打随机组合的篮球比赛或课余训练时的教学比赛,只有亲临其境才能深刻理解篮球规则以及篮球裁判法,即对比赛的感觉。

3.1.3 态度问题。

调查显示,45%的学生裁判员,在比赛中认为自己的身份是学生,担任副裁,怕误判导致纠纷,出现态度不积极的现象,从而导致一系列问题的产生,如注意力不集中,跑位不积极,导致裁判员站位不准确,造成漏判、误判。

3.1.4 赛前准备不足。

调查显示,50%的学生裁判员在执法前心理状态不佳,不能很快地进入裁判角色。这主要是由于赛前准备不足造成的。造成赛前准备不足的原因有很多,如刚刚下课匆匆赶来,忘带比赛用品等等,这些原因都会影响到学生裁判员接下来的比赛执法心理。

3.1.5 缺乏自信心。

调查发现,有80%的学生裁判员在临场执法时想法过多,患得患失,缺乏自信心。自信心是指相信自己的愿望或预料一定能够实现的心理。它是裁判员临场心理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自身的能力没有高度信任,就无法动员和控制自己内在的身心潜力。

3.1.6 来自各类人群、比赛性质的压力。

在激烈的篮球比赛中经常会由于一次争议的判罚而出现纠纷,加上有些班主任的指责、运动员的争执、现场观众言论等,均严重干扰裁判员的临场判罚水平。其次,在比较受关注的比赛中,自然会吸引不少的观众,在很多的观众面前裁判员往往会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从而导致裁判员在临场执法时出现“怯场”。调查得出,有30%多的学生裁判员在以上几种情况下容易产生怯场心理。

4 对 策

4.1 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

第一,主动性学习。学生裁判员可以到学校的图书馆、上网查阅有关篮球知识。第二,加强学生裁判员的培训工作。我校有篮球队,可以定期组织学生裁判员的培训,同时加强校际间的篮球交流,这样更加有利于学生裁判员业务能力的提高。第三,改善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调查发现,80%的学生裁判员希望篮球体育课添加篮球裁判知识的教学。

4.2 加强学生裁判员自身素质的培养

第一,端正态度,战略上认为自己执法的篮球赛仅仅是一场游戏,战术上应该端正态度认真执法。第二,增强心理素质。研究显示,增强心理素质的对策包括:端正临场动机和提高处理临场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和培养良好的临场心态、树立自信心,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提高临场执法的注意力。

4.3 临场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一,球感的建立。“球感”是在训练中发展起来的专门化知觉,是篮球裁判员的—项重要的心理技能,使裁判员能对球的形状、重量、弹性、空间变化做出精细的分析,对球的运行速度、控球队员的运动状态以及传球的方位等动态有十分精确的感知,排除凭视觉判断的假象而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篮球裁判员的“球感”是裁判员技术水平获得高度发展并达到高水平的重要心理技能。第二,提高宣判力度。在临场执法中要遵循立场坚定、果断判罚、当机立断的原则。第三,模拟临场比赛训练。它能够提高学生裁判员基本功的熟练程度。第4.4 注重比赛后的总结

裁判员只有在比赛中发现自己的不足,赛后及时总结,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

5 建 议

5.1 对篮球队教练的建议

笔者希望学校篮球队教练注重学生裁判员的培训工作,让队员积极考取裁判等级证书,参与更多的篮球球比赛裁判工作,为学校提供一批业务能力强的篮球裁判员队伍,一方面解决了我校每年篮球赛裁判人员不足的难题,另一方面,全面提高学生的篮球素质,使得学生更受用人单位欢迎。

5.2 对学生裁判员的建议

由于我校学生裁判员面对的资源条件较为单薄,这就希望学生裁判员严格要求自己,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不断提高自己的篮球裁判水平,为学校篮球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 全国体育学院教材委员会体育学院通用教材.运动心理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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