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实用13篇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篇1

2月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迅速展开,县政府印发了《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监察、国土、城建、财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县国土局也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抽调了人员,集中办公,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国土局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有关股室职责,抽调有关人员专门从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同时,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拨付了6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自查摸底

按照市政府、市局统一部署,我县国土局及各乡镇结合卫片监测到的图斑,迅速开展了自查摸底工作。从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影像资料看,我县共涉及54个图斑,面积733亩,通过摸底排查,有7家单位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批准用地面积223.5亩,尚有47宗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涉及土地面积509.5亩。其中: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4宗,图斑面积117.3亩,实际占地面积120亩,其中耕地面积117.3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6.01%;工业用地1宗,图斑面积8.7亩,实际占地面积8.7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19%,;新农村建设、农民建房42宗,图斑面积383.5亩,实际占地282.94亩,其中耕地面积282.94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52.32%。

三、存在问题

在核实图斑的基础上,经认真分析,我县卫片执法检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企业用地1宗(兴国鞋业),经核实该企业用地时间不在卫片监测时段内;

(二)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改,拆除复绿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篇2

二、工作依据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通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及本方案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武一华兼任,副主任由李强担任。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

3月底各中心所要完成外业核查工作,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各中心所4月25日前要全面完成自查整改工作。4月30日前,各中心所将自查整改工作总结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等相关数据,统一汇总,并上报县政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

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分组督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初验,督促其进一步整改。

(三)约谈、通报阶段

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组将根据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情况,适时对各乡镇的整改工作进行排序,对违法问题严重、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给以行政处分;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将共同挂牌督办并通报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

国土资源部和省、市领导组将适时开展对我县进行验收,各乡镇要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准备工作。8月15日前各乡镇要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彻底整改查处,并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决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送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汇总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于8月28日前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各乡镇完成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将适时对各乡镇进行验收,并配合市以上部门联合督查、抽查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列入近期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合力,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篇3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辖区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

(二)工作分工。

两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承担具体卫片查处工作;对辖区内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按通知时间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国土、监察、城管、建设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全力配合国土资源局开展工作。

三、工作安排

年(下同)月日前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个月内完成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及时纠正,坚决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月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月日前,将辖区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月日前,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两镇、各街道办事处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两镇、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反馈的督查意见,经过认真调查核实,正式上报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等资料。

月日前,区政府将根据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约谈土地违法情况严重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月日前,召开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

月日前,在辖区开展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接受市人民政府组织的验收。

月前,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区政府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年度是对辖区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的第一年,也是根据检查成果,依据国土资源部第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为确保辖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如期完成、取得实效,区政府决定成立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分局,张德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卫片执法检查日常事务。

(二)确保检查质量

在开展内外业核查以及各项统计表格填写工作中,具体工作人员都要签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在组织开展督查工作时,采取内部之间交叉互检的方式,相互监督。在监督、验收期间,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验证,及时发现问题。对督查、验收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培训指导

要切实加强培训指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要以学习有关规定和掌握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操作为主要内容,采取座谈研讨、专题讲解、交流学习、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展培训,重点培训参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使其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求,掌握填报方法。要建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月报制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工作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任务。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篇4

全面落实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规定。依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置、讲求实效、依法行政”原则。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通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奖励方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我区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或虽未达到10%但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加强耕地维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镇(办)区属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及要求协助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范围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为我区卫片覆盖的区域。

(二)时间布置

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我区的自查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上报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办公室。自查阶段:3月1日至5月1日。5月1日前。

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将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上报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办公室。整改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5月20日前。

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上报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办公室。查处阶段:5月20日至8月20日。8月20日前。

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和国家土地督察局以及市政府对我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准备工作。7月1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重要方式,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维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国土资源部将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排序和通报,同时将根据“15号令”实行问责。因此,各有关部门必需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动身,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做好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顺利通过验收。

(二)加强组织领导。

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各镇(办)各有关单位要把本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区政府成立由区长戴春枝任组长的年度上街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禹秉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811076868929474各镇(办)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部署、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确保把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

涉及到土地管理的各个方面,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关系到全区经济发展的全局。要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监察、人事、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建设、规划、房管、法制、农经委等部门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对区国土资源局移交的土地违法案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确保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明法纪。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篇5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推动各县市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工作原则。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坚持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的原则。以各县市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为基础,重点清查违法批地、违法占地等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区别对待,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二、检查范围和方法步骤

(四)检查范围。州直所有县市。

(五)职责分工。成立自治州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州直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市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县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本县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做好监测图斑的判读、核对、甄别,对疑似违法图斑,交由当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各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要积极主动配合本县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完成好各阶段工作任务。对涉嫌违规违法用地图斑,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提出处理整改意见,经当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同时报州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县市发展改革、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监测图斑合法性判定工作。对涉嫌违规违法违纪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组织、人事、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问责建议,报请当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六)方法步骤。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4月17日)。自治州部署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放监测数据及影像资料,组织开展业务培训。4月17日前,各县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州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8日—5月31日)。各县市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规范》,认真开展监测图斑核查工作,填写统计表格,汇总有关数据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用地行为严肃处理,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3、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自治州对各县市整改查处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在6月25日前将《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对各县市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迎接自治区督查验收(其中伊宁市作为自治区重点督查验收城市之一)。对整改查处不到位,存在瞒报、漏报情况的县市进行挂牌督办、约谈。

4、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9月20日)。7月25日前,各县市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数据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对各县市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违法严重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15号令的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七)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度是对全国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根据检查结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这次国土资源部下发州直监测图斑共186块,面积10381.20亩,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地抓紧做好此项工作。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篇6

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我县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遥感监测图斑306个,用地面积5424.3亩,其中耕地面积2763.29亩。经核查,合法用地55宗,用地面积313.2亩,其中耕地面积159.99亩;其他设施农用地61宗,用地面积810.3亩,其中耕地面积778.17亩;其他临时用地15宗,用地面积107.9亩,耕地面积80.53亩;光伏项目7宗,用地面积2880.4亩,耕地面积1046.62亩;实地未变化131宗,用地面积1116.8亩,耕地面积526.86亩。

核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33宗,用地面积83.6亩,耕地面积45.46亩。其中:

1. 违法用地31宗,用地面积81.2亩,耕地面积45.46亩,其中未报即用29宗、未供即用2宗。

2. 违法设施农用地2宗,用地面积2.4亩,不占用耕地。主要涉及养殖用地。

二、2019年季度卫片工作

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供下发了三批季度卫片图斑,其中第一季度下发2个图斑、第二季度无图斑,面积128.8亩(其中耕地8亩)。2个图斑1个图斑面积7.9亩(其中耕地7.83亩)为合法临时用地;另1个图斑为合法用地。

三、今年以来主要做法

一方面,抓严肃问责。2月初,县政府召开了全县依法依规用地工作会议,会议开到村(社区),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整治违法用地责任书》,要求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拆除建筑、恢复土地原状;下步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另一方面,抓分类整改。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每一宗违法用地都必须提出整改措施”的要求,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根据不同违法性质,制定不同的整改措施。对于31宗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后,组卷报批或依法依规办理供地手续;对于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限期拆除整改到位。对于2宗违法设施农用地,符合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对于不符合的,限期拆除整改到位。

下步,我县将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要求,严格落实此次调度会精神,创新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分类解决,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有信心、有能力完成2019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

四、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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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市所有行政管辖区域,包括10个县(市)区和高新区。

(二)工作分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各县(市)区、高新区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立案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逐一核查监测图斑,审核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适时开展督查、约谈和问责等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各区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比例控制在5%以内,各县(市)控制在8%以内。

三、工作安排

4月20日前,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按照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要求上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等相关数据。期间,市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和高新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要完成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将案件查处情况和《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报市国土资源局。7月1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序,市政府将根据排序情况约谈部分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向全市通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督促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开展整改查处工作。9月30日前,迎接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检查验收,期间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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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以下简称卫片)中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用地审批是否合法,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土地、擅自改变用途,对卫片图斑监测到的土地违法问题通过动态巡查是否予以发现,对土地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得到及时处理等情况。

四、组织实施

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台府办[2006]49号和65号文件执行,如成员发生变化的,由各镇镇长和相关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叶惠昌副局长担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解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股。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2006年11月20日—25日)

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准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簿、变更统计台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近两年的用地审批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近两年群众举报违法用地的登记材料以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并准备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

(二)内业(2006年11月26日—12月10日)

1.核实本行政区域的图斑,并进行修正。确定每个图斑所在的区块位置,将卫片图斑转化到1:1万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上或1:1万地形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2.外业核查前,要甄别排查各图斑对应宗地的使用情况和批准情况,排查用地合法性。对有问题的宗地提出调查意见。

(三)外业核查测量(2006年12月11日—12月25日)

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对遥感监测与变更调查不一致的图斑逐一进行调查,填写《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

2.实地测量。对违法用地严格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图斑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填写到《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2006年12月26日—12月31日)

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记录到《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复核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鉴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2007年1月5日—1月15日)

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批准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交会审小组会审确认,并将会审小组审核结果填写到《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六)统计、汇总、分析(2007年1月16日—1月31日)

1.整理《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对经实地调查、测量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填写《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

2.汇总分析。填写《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和《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并根据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表格填写和数据汇总工作,确保填写的内容规范、准确。

(七)调查处理(2007年2月1日—2月10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对违法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对责任人的处理。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2月5日前按**市的要求上报有关查处情况及《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

(八)检查总结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2月8日前完成有关表格的填写汇总工作,于2月10日前上报卫片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以迎接**市国土资源局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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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安排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突出外业核查,拆除复耕,统计上报,整改查处等,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外业核查及自行整改阶段(3月1日一4月20日)。区国土分局牵头,各街道、乡镇配合,集中对全区卫片监测图斑进行现场核实,按要求报表,完成外业核查汇总分析报告。4月20日前,对核查出的违法用地拆除整改并复耕到位。拆除整改工作原则:凡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集体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项目,只要不涉及农民宅基地、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的一律拆除复耕。

(二)立案查处阶段(4月21日一6月30日)。区国土分局牵头,各街道、乡镇和各相关部门配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用地进行依法查处,确保立案率、处罚率、移送率、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均达100%,确保6月30日前全部处理到位。

(三)迎接部、省督查验收阶段(7月1日一7月15日)。全面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督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数据汇总、工作汇报、卷宗整理、资料收集和相关现场的准备工作。市国土局进行预检,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拆除不彻底,问题较为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问责。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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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工作(由相关业务股负责)

1、土地利用遥感动态监测工作图、监测相关表格、监测影像数据。

2、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簿、变更统计台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近两年的用地审批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近两年群众举报违法用地的登记材料和立案查处案卷以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3、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

(二)内业

1、核实遥感监测图上的行政界线,对误差部分进行修正。

2、将遥感监测结果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记录手簿逐图斑进行比较,测绘、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填写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标注在监测图上,同时在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中图斑号前注明。

3、对地块小,在监测图上地形、地物不明显的地区,可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不一致的图斑转绘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4、根据调查区域的交通情况及调查图斑的分布状况,确定调查路线,以提高外业调查效率。根据确定的路线及分组情况,整理分好内业填写的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及相关资料供外业调查使用。

(三)外业核查测量

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对遥感监测与变更调查不一致的图斑逐一进行调查,填写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

2、实地测量。对违法用地严格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图斑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地籍管理部门和执法监察部门将测量结果填写到《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

测绘、地籍管理部门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记录到《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复核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

用地管理、规划管理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批准以及是否符合规划,将审核结果填写到《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和《违法用地图斑宗地明细表》。

(六)统计、汇总、分析

1、整理《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对经实地调查、测量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填写[本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文秘站网,帮您找文章]《卫星遥感监测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

2、汇总分析。填写《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和《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并根据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3、县国土资源局将确定专人负责表格填写和数据汇总工作,确保填写的内容规范、准确。

第二阶段查处阶段(20__年1月3日至20__年3月3日)

县局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将严格依法查处,对违法事实清楚、性质严重、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的土地违法案件,县国土资源局将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3月)

第一、二阶段工作完成后,做好迎接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检查验收准备。

二、执法检查成果上报

第一阶段工作完成后,县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及《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违法用地图斑宗地明细表》、《卫星遥感监测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报市局执法监察大队。

第一阶段工作主要由地籍、利用、规保、测绘部门完成。

检查汇总分析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1、执法检查工作的整体介绍、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2、卫片图斑所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的整体情况,包括分类数据统计及数据分析。3、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发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施等。对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原因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二阶段工作完成后,县局将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及《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局。

第二阶段工作主要由执法部门完成。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篇11

以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严肃惩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扎实做好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努力打赢自然资源保卫战。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XX县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XX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XX

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局长

XX

县住建局局长

XX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XX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XX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XX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XX

XX乡党委书记

XX

XX镇镇长

XX

XX乡乡长

XX

XX乡乡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卫片办”),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县卫片办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县级督察、审核验收,挂牌督办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提请县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二)责任分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具体开展各项工作: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拟定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对卫片图斑进行核查、查处、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

2.县检察院负责卫片中的公益诉讼。

3.县法院负责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4.县公安局负责犯罪行为的查处。

5.县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查处非煤矿山未经批准擅自建设井口行为。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部门查处结果,依法依规对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企业做出处理。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纠正违法违规土地流转行为。

9.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的具体卫片工作,要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核查卫片执法图斑,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通过比对、现场核实、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特殊矿种以及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对确定为新增违法行为的,要坚决“零容忍”,本着既要查事也要查人的原则,不能“以罚代管”和“以罚代刑”;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应拆除没收的坚决拆除没收、应移送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确保对新增违法行为打击到位。对历史遗留的尚未依法查处到位的违法行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解决,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将此类情况全部纳入台账管理,逐一进行销号。

(二)认真抓好信息统计上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填报查处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落实情况以及整改落实结果,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已经通过拆除、复耕、毁闭等方式消除违法状态的,要有实地现场照片;已经完善审批手续的,要填报审批文件文号、批准时间等相关信息。

四、工作内容

(一)工作对象

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对象为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8年度和2020年发现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

(二)图斑核查与成果上报

各乡镇组织所辖区域开展图斑核查,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违法行为。

2020年7月5日前,县卫片办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市级部门报送2020年第二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

2020年10月5日前,县卫片办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市级部门报送2020年第三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

2020年1月5日前,县卫片办向市级部门报送2020年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

(三)信息上报

1.工作方案。在县部署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后,各乡镇要及时制定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并报县卫片办备案。

2.数据审核及验收方案。各乡镇要尽快将数据审核工作方案、验收方案报县卫片办备案。

3.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情况。各乡镇在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案件后3个工作日内,要将相关情况报县卫片办。

4.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各乡镇负责汇总本辖区每月的工作开展情况,于当月20日前将电子件报县卫片办,遇双休日、节假日,在放假前一天上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即时向县卫片办作出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卫片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把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科学部署,扎实推进本辖区自查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强力推动整改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卫片执法自查整改的主体,对查、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推动违法图斑和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确保最终实现消除违法状态,并配合部、省、市、县完成督导、抽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验收、约谈、问责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协调和解决各乡镇及部门开展卫片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大图斑核查和重点执法检查,对重大典型案件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组织开展县级督查、数据审核和验收工作;对违法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或查处整改不力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建议县政府进行警示约谈或责任追究;配合部、省、市完成卫片执法验收、挂牌督办和约谈、问责等工作。

(三)严肃查处整改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日常执法评价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篇12

二、印发通知,制定方案

为转达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深化落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县在县政府领导的批准下,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印发了相关通知,下发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三、核查图斑数据

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人员本着对部下发的各类图斑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并结合实地检查对图斑和土地实际利用情况进行慎密的对比和分析,杜绝任何失误和遗漏的出现。

四、组档归卷

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门按照一地一卷的分卷方式,整齐有序地对各类档案制定了专卷,配齐宗地的审批文件和图件,并附以地块与局部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图件和地块与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套合图件,对部下发地块和增补地块、违法用地制定了相应的专卷。

五、组织督查

按照上级安排全面督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督查基础上开展了自查验收,收集齐全相关卫片执法检查资料,为迎接上级督查验收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

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

在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把握相关政策,做到依法执法,对各类图斑的定性和判断都严格遵守相关政策依据,防止任何判定失误、分类错误、失误增补、误判面积等工作遗漏的出现,做到在图斑地类、面积和用途等的判定,违法行为的定性上都符合相关规定。

七、数据填报方面

在数据的填报时,保证数据的客观、真实和规范。未出现因工作态度或人为失误等原因造成错报、漏报、多报数据的情况。无上报地块数据与部下发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篇13

二、具体要求

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在工作职责、建设标准、工作运行机制、档案管理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一)工作职责

1、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基本职责是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组织并监督辖区内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3、负责辖区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

4、承担辖区内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现场监测。

5、根据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设定的权限,开展卫生行政许可、采样监测、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查处以及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实行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分级监督。

6、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统计等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卫生监督报表的统计、汇总,并定期将卫生监督信息和统计报表上报区、县(市)卫生监督所。

7、负责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负责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联络员的日常业务指导,负责对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的考核和行风纪律的督查。

8、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建设标准

1、人员组成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一般为4-6人,负责卫生监督执法的人员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卫生监督员及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各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择优聘用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

2、经费保障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是辖区卫生监督所派驻乡镇(街道)的工作机构,房屋建设、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公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等应按照浙编办[20*]8号文件的规定纳入辖区财政预算。

3、业务用房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用房应满足日常卫生监督执法调查取证、办理发证、投诉接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的需要,人均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40平方米。业务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装修格式应当统一,其中办公用房根据工作用途,包括个人办公及办公环境、会议室、档案室等;辅助用房根据工作用途,包括罚没物品暂存室(库房)、卫生间等。

4、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

(1)统一配备监督执法车辆,车辆外观标识符合卫生部有关规定。每个派出机构至少配备一辆执法车辆,满足日常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违法案件查办、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的需要。

(2)配备办公桌椅、衣柜、文件柜、电脑、扫描仪、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通讯工具、碎纸机等必需办公用品和照像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取证器材,并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同时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配备因特网接入设备并安装使用全省统一的卫生监督软件。

5、形象标识制作统一的形象标识、标牌。机构正门应当悬挂“*区(县、市)卫生监督所*(中心乡镇、街道名)分所”的牌匾,牌匾为立式悬挂。办公室门外应当悬挂卫生监督分所标牌和卫生监督徽标,徽标须符合卫生部的规定。正大门上方统一悬挂卫生监督徽标,卫生监督徽标两侧分别为“中国卫生监督”和“CHINANATIONALHEALTHINSPECTI0N”字样,字体格式为黑体,卫生监督徽标和中英文“中国卫生监督”字样颜色均为蓝色(可参照杜邦公司施必快2K漆RT0815宝石蓝),底色为白色。

6、政务公开内容办公场所应制作统一格式的政务公开栏,公示内容包括分所的工作职责、执法人员姓名、照片、监督岗位职责及管辖区域范围、接待制度与投诉举报处理规范、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办理程序、卫生监督员誓词、投诉举报电话、分所责任区域示意图等。

(三)工作运行机制

1、管理考核卫生监督派出机构隶属区、县(市)级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实行垂直管理,并定期进行考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综合(稽查)管理机构对监督分所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稽查和指导。派出机构按照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的统一安排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工作开展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派出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具体考核。

2、实行分所长负责制派出机构设立分所长,卫生监督员在分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公共卫生联络员负责上报所在地区域内新开办食品、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本区域内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工作制度(1)AB岗工作制;(2)一次性告知制度;(3)首问负责制;(4)工作例会制;(5)重大事件报告制;(6)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7)文书、信息管理制度;(8)接待制度;(9)档案管理制度;(10)服务承诺制度;(11)学习培训制度;(12)廉洁自律制度;(13)工作联系制度;(14)卫生检测仪器管理规定;(15)执法证据、没收物品保管处理规定;(16)区、县(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制定的其他制度。

(四)档案管理

档案采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挥网络优势,采用电子化文书管理,统一格式,便于查找。

1、业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管理;以一个管理相对人为单位建立一个监管单位;为监督对象建立专门的基础档案。按照《浙江省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整理规则》(试行)的要求;依据一户一档的方法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

2、文书档案

(1)专项检查:要求有计划或通知、过程性资料、2-3张有文字说明的照片、小结等。

(2)投诉举报:要求有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表、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2-3张有文字说明的照片。若属取缔的;则另制作“取缔报备表、卫生行政取缔决定书、卫生行政执法审批书”。

(3)各类报表:包括年报表、汇总表、本底(登记表)等见电子化管理内容。

3、照片档案

每年按精神文明建设、监督执法等分类归档成册。照片档案按照要求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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